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范例6篇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1

xx作为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在迈向21世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快实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过程中,应当从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市容和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性,尽快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跨跃。从地域空间角度来看,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应成为环境卫生整治的战略重点地域。

城乡结合部,又称为“城乡边缘带”(urban-ruralfringe)、“城市边缘带”(urbanfringe)、“城乡连续区域”(urban-uralcontium)、“城市蔓延区”(theareaofurbarawl)、“城市阴影区”(urbahadowzone),“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的过渡地带,它位于城市连续建成区与几乎没有城市居民住宅和非农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兼有城市与乡村两方面的特征,人口刻度低于中心城市,但高于周围的农村地区。”。国内学者对城乡结合部的涵义和划分方法有不同的看法。规划学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成乡结合部认同为城市近郊区,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的拓展区域,在地域上表现为不边片、不完整的空间;地理学者认为城乡部是典型城市与传统乡村之间出现的城乡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事例,兼有城乡双重特征的独立地域实体;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区和郊区分管的接壤地带。从xx市的实际情况看,按不打破乡镇和街道的原则,则可将城乡分界线两侧的街道和乡镇划入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即xx的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环绕城区,连续的、宽窄不一的环地带。

由于受城市与乡村的双向辐射,城乡结合部社区人地系统具有明显的城乡过渡性特点:(1)受城乡之间特定的空间扩展因素与空间过程的影响其地域表现出一定的过渡性。城乡交错带内城市与乡村各要素,景观及功能的空间变化梯度大,是城市与乡村两类性质不同的区域之间的“急变带”,人地关系的空间差异远较城市城乡城域内部大:同时城乡结合部地区存在着频繁的能量与物质对流,分别来自城市与乡村的人口、物质、技术、信息等在这里相互作用与竞争互生;(2)城乡结合部是城市与乡村两种社区相互接触、混合及交融的地区,其人口与社会结构特征地过渡性也十分明显。在这里不仅有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相互混杂,而且还存在着本地常住人口与外地流动人口的异质反差,各种不同职业类型、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信仰、不同价值观念、不同需求以及不同心理文化素质的人群相互形成强烈的对比与共存;(3)由于同时受到城市与逐村经济的双向车射,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多样化特点,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依附性不断加强,城市性产业及城市需求导向产业在增加。正是上述过渡性特征使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具有特殊性,给这一地带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特别是社会管理带来了难度。

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户籍管理问题:鉴于城乡结合部与老城区在就业和子女教育方面的巨大反差,城里动迁户凡是牵涉到就业和子女教育的,多数保持人户分离;而农村劝迁户则鉴于经济利益的考试,也不愿意农转非,增加了户籍管理的难度。行政区划问题: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而导致土地管理分割,城乡单位犬牙交错,“一地两府”及“一地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带来较突出的跨区的管理矛盾。外来人口问题:在城乡部由于其优越的区位、廉价的租屋,加上管理较薄弱,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虽然给这一过渡带的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但同时带来环卫、治安、计划生育等许社会问题。农民的出路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多数被预征完毕,使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居住和撤队、撤村后集体资产的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土地开发问题:按现行法律,土地批租后,逾期完不成开发的坚决加收。然而,现实情况是,土地逾期完不成开发的较为普遍,有的竟长达10年左右。物业管理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房地产的大规模开发而出现了众多的住宅小区,由于一些牧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引发新迁居民的不满,增加了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复杂性。

上述管理问题的大量存在,使这一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特殊社区,土地开发支离破碎,原有的道路、水系等被打乱,垃圾成堆,排水不畅,违章搭建十分严重,环境卫生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无论是在社区景观或是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与市区形成强烈的把差,成为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和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老大难”地带。

显然,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上述诸多问题与矛盾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应当从机制、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充分认识这一地区包括环境卫生的内的各种问题的特点、规律与解决的难度,以便从战略高度,从机制、体制上研究解决的对策。

首先,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成市大规模建设改造并不断向边缘区推进,乡村――城市急剧转型过程中形成“都市村庄“这一特殊类型的社区所出现在 XX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考察与研究第2页

的可避免的现象,有其客观必然性。

第二,城乡结合部地区特有的区位优势,一方面,引来大规模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使大量高新技术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向结合部集中;与些同时,由于外来人口的集聚,引发了某些原始的、并对城市市容有严重影响的城市产业――如城市垃圾回收业(闵行区虹桥镇虹四村)以及为外来人口的服务业在这里“见缝插针”地滋生与发展,再加上原有的乡镇和村办企业,各类性质不同,差别很大。难以事例的产业聚集在城乡结合部,是导致这一地区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十分复杂的产业因素。

第三,被城市乌黑的“都市村庄”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利用其自有多余的住房和“见缝插针”式的乱搭建,以较低廉的房租对外租赁,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从而形成包括导入的城市居民、原住农民和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混杂居住、十分复杂的社会空间。这是这一地区市容卫生、社会治安等问题十分突出的社会因素,也是一个直接的、主要的因素。

第四,城乡土地所有制的差别和“都市村庄”社区局部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是使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乡村城市化过程中,位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土地制度仍属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乡镇以下的村委会又是自治组织,因而在都市村未能完全融入城市、纳入城市管理的情况下,村民和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较少考虑限制某些影响环境卫生和容貌的产业的发展,如虹四村,外来人员在些经营了27家废品收购站,1996年的财政收入中,仅从包括乱搭建在内的各类房租收入即达210万元,占全村全部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第五,体制不顺,管理薄弱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变化的一个制度性因素。如果说前述三个方面带有客观规律因素的话,那么体制和管理则是一个主观性因素。在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管理中,普遍存在“一地两府”和“一地多主”的现象。“一地两府”指一片土地内由一个城市政府和一个乡村政府兼管,如虹桥镇虹四村的8个村民小组,其中3个在徐虹铁路支线以北的长宁区地盘上,5个在铁路以南的闵行区地盘上,早在10多年前,位处铁路以北的3个居民小组的土地即已被古北开发区所预征,从而形成较长时期的“一地两府三方”的格局,即长宁区、闵行区和古北集团,由此而产生管理上的一系列矛盾。所谓“一地多主”是指一片土地上有多个主人。如浦东新区的钦洋镇,已规划为大型居住区,随着土地不断开发,辖区范围越来越小,并被“多主”所分割。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有城区和郊区的政府部门,还包括开发区和众多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一地多主”的管理局面,在工商业行政、税务、卫等方面存在着交叉管理或管理空白。收费、罚款等有经济利益的事情争着办,而对治安工作、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外来人口的管理等要承担责任和尽义务的事情则相互扯皮、推诿、拖延不决。

第六,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力也是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一个制度因素。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许多与一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不同的特殊性,应有特殊的法规,特殊的执法机构采用特殊的手段实行管理。目前大多数采用与市区相同的行政手段整治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容貌,只能起到暂时的治表作用,无法实现现长产管理。

因此,正确处理城乡结合部城市规划建设、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环境卫生的相互关系,在社区规划建设与整治环境中求得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发展经济,加速城市形态建设的同时,实施社区卫生环境的综合整治。

首先要制定高起点的结合部社区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生态建设在内的综合规划,并将社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畴,使之与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相协调,与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第二,在结合部社区形态建设实现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同时注意实现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正确引导现有乡镇企业、低层次的城市产业、租赁业的规范经营和向高级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结合部社区的重要支柱产业。第三,要及时解决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转换问题。对于人均土地不足2分的村,及时撤销村建制,变农民为市民,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第四,帮助新市发和外来人口寻找新的就业门路。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2

新时期下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探讨

梁丽莎

(中山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  528400)

【摘要】现今社会发展迅速,城乡之间统筹发展的心也愈来愈根深蒂固,尤其是党十八大报告提议发展城乡一体化后,我国的城乡规划也必定会有很多变动。近年来,有了城乡规划的正确引导,部分中等城市的规划建设突飞猛进,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城市逐渐发展成环境美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中等城市。如此显著的发展要归功于城乡规划所起到的统筹作用,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已经势在必行,因此,必须遵循其原则,把握好工作重点,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这一目标,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

【关键词】新时期;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

0前言

我国城市规划体系相对来说筹建的比较晚,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度逐渐建立起来的。我国的城乡处于一个转型期,随着城乡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城乡人之间的互动也越显频繁。正因如此,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被定为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而加大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力度,则是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关键,是加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前提。

1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社会趋势

1.1转型期城乡关系问题凸现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城乡的差距却显得越来越大。各级城市和小镇的发展势较好,但是广大的农村地区人民还处于政府发展和改善的盲区,一直没有得到高度的重视。导致农村生产设施落后,生活环境脏乱不堪的局面非常的普遍;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重缺失,农民出行难、上学难、就医就更难了;农村建设也成为一大问题,政府相对忽视农村的规划建设,一些分散布局的村落零零散散的分布着,既浪费了大量的土地也造成了空间管理的失控[1]。

1.2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势在必行

以国民看来,各地的经济实力都明显加强了,这不仅具备了地方的自我发展能力,还具备了影响城乡统筹,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能力。各个地区的政府意识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性,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是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的重要途径。

在当前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土地非农化速度快,乱占乱用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对于不同属权的土地,怎样实现有效的一体化规划管理,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点。

2如何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

基于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要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就必须了解工作的重点,在循序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工作原则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目标。

图1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示意图

2.1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工作重点

从城乡统筹模式的角度来看,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重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着重推行我国城乡规划体系的变革;第二,规划工作要落实到具体的地域,在保证土地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将城乡土地合理规划,并进行合理监测与审批;第三,落实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其覆盖面积,改革户籍制度。规划工作必须利于人口的有序流动与民生福利,例如浙江省的“无缝隙覆盖”社会保障体系;第四,规划工作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服务,并且能够有效促进城乡产业的互补共生与资源共享;第五,以“村”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单位,合理利用农村地区的各种生产要素,实现农村工业与乡镇企业的优化布局;第六,重视财政保障,区分政府与农村公共服务的职能;第七,重视城区交通建设,促使基础设施的合理利用;第八,尊重自然生态环境。

2.2“六个原则”

结合我国国情来看,要在各地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还需要遵循六个处事原则:第一,坚持经济发展理念;第二,以人为本,致力于改善民生问题;第三,要从整体上把控规划,再逐一分解计划并实施;第四,任何管理方针必须结合当地实情,做到因地制宜;第五,以“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为目标,协调规划与发展;第六,创新制度。

2.3实现一体化的途径

第一,整合现有的规划体,建立包括城乡地域的规划系统,开展专门规划城乡的管理一体化统筹规划方案,集中解决区域内的矛盾。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要充分考虑到交通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所有城乡之间的交通网络,促进城乡间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

第二,大胆创新,让城乡土地更适应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要求。城乡土地制度变革和创新都要统一纳入政府的统一管理框架下,接受政府和有关规划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针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在保证土地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的使用需要依照城乡规划合理利用和管理,严禁有各种乱用和浪费土地的现象,引导农村土地的合理集约利用。

第三,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建设的监测也是不可或少的,如现代遥感技术信息系统技术以及网络共享技术等,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第四,积极培训城乡管理的人才,只有培训出专业人才,才能不断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第五,政府在行使卫生、教育、就业、治安、社会保障等方面职能越来越离不开社区的支持和配合,应该按照民主自治的原则推进城乡社区建设[2]。

第六,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服务体制改革劳动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城乡就业统一管理。

 

3结语

新时代的规划管理一体化是为了能让一个城市更健康、更合理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科学化的规划管理体制能让城乡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小。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将在新时代规划管理体制中势如破竹的执行。针对城镇化发展的形势和管理体制上暴露的问题,迫切要求从区域层面加强对空间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超越城乡界限的“无缝隙”空间管理的体制和机制[2]。全方位开展城乡的统筹规划,重视城市与乡村互补和协调性,注重建立城市支持农村。新时代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还有许多新问题等待研究分析。

【参考文献】

[1] 王开泳,李曼,张弘玓.新时期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 2013, (05):51-55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3

体现科学发展

1992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了《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数年后,对该条例进行修改。2006年12月7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起草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在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后,根据新法律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对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后,形成了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2009年5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该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北京市落实国家《城乡规划法》精神,结合北京市情修订的北京市地方性规划条例,是指导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长期规划。

从1992年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到现在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变成了“城乡”,字之差,却有千壤之别。北京市社科院城市所所长黄序认为,“城市规划”变为“城乡规划”,将中心城,新城、乡镇发展规划全部统一到城乡发展之中,突破了原来的城市规划侧重于规划市区的发展,强调了中心城和郊区共同发展,将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城市体系建设中,是北京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突出城乡统筹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规划先行。2005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后,郊区新城,乡镇和村级规划的制订和修编势在必行。据记者了解,到2008年,有关部门已经编制完成了11个新城规划(2005-2020年),10个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和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2012年),完成了《北京市村镇集约化治污规划(2008年-2020年)》、《北京市村镇集约化供水规划(2008年-2020年)》等批专项建设规划。

按照本次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各类城乡规划应当在上层次城乡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中心城和新城规划,在中心城和新城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乡和镇的规划,在乡和镇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村庄规划,在相关城多规划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编著特定地区的规划和专项规划,补充深化有关内容,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中心城和新城、乡和镇应当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规划实施的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黄序认为,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北京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应该统筹中心城区和郊区共同发展,破除城乡壁垒,谋划整体布局,统筹整台城乡各种资源,推进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的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农村在首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对于北京经济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黄序说,城乡规划条例将中心城规划新城规划 乡镇规划全部纳入城乡规划之中,按照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的总体要求,站在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角度,统筹全市城乡发展规划,对于指导全市空间布局和生产力布局的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城乡协调发展很重要。

明确指导原则

与原来的《城市规划条例》相比,城乡规划条例明确了指导原则。

城市规划第三条规定,北京市国家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北京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依据城市性质、体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

城乡规划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统筹区域发展,推定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套,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园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就城乡规划和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五个统筹”原则等要求做出规定。

同时第五条规定增加了,“城乡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互衔接、协调一致”。经修改后,上述两条与条例第三条和有关城市性质和“四个服务”要求的规定、第六条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的规定构成了对城乡规划和建设直到原则和总体要求的全面规定。

黄序认为,《城乡规划条例》的指导原则体现了“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在古都保护方面,强调了保护功能,突出了尊重北京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

着力点在土地管理和利用

规划落地最终要落实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上。

关于农地管理,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介绍,《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城镇建设需要取得建设用地的,应当申请适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仅限于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个人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住宅建设,在审议中,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本条对农村地区建设用地的规定可能限制外来资金对农村发展的支持,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建议删除,法制委员会认为,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地区土地的管理已有明确规定,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经农村改革发展,提出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本条例可不做具体规定,建议删除本条,农村地区的用地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4

关键词:一体化;城乡规划;问题;途径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乡得到很快的发展,尤其是在发达的地区和东部沿海一带,城市和乡村之间不断融合,城市郊区化和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也不断加快。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做到“五个统筹”。而当中统筹城乡发展是核心,实现其他几个统筹的前提和途径。

城乡一体化要想更好更快的发展,就必须科学规划。城乡规划一体化就是对城乡发展目标、性质和规模、总体布局、功能分区以及重点建筑和主要基础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展示城乡各个区域的发展前景,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依据和方向。

二、城市化过程中的城乡规划一体化探索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巨大的变化。昔日的农田村庄现在已经变成繁华的街区。但是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依然没有改变,依然适用于两部法规——《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这种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把城市和乡村相互割裂,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使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协调,特别是对乡村规划的管理非常薄弱,现有的一些规划甚至无法体现农村特点,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严重,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关部门着手制定一部规范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法律。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从《城市规划法》到《城乡规划法》,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意义深远。这也意味着我国将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体制,进入到一个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全新时代。

在这部法律中,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法的出台旨在加强统筹城乡管理,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协调城乡空间布局,逐步消除城乡矛盾,缩小城乡差别,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的发展。

三、当前城乡规划一体化中存在的问题

从宏观的角度看:(1)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产业发展不平衡。政府更注重城市的产业调整、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忽视了乡镇的同步推进,以至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出现失衡。(2)城乡规划不科学,布局不合理。城乡规划受短期利益的驱动,缺乏长远发展计划。空间布局过于分散,“中心地”功能偏弱,工业的空间、产业和人口等集聚度很低。(3)条块分割,整体协调不足。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包含着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并且需要有机组合协调发展,但行业之间,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发展相当不平衡,发展水平、速度和拓展面的落差都比较大。(4)生产要素的区域可流动性仍太低。上至城区之间,下至村与村之间,都在不同程度上形成自我封闭的区域单元,并力求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它不仅使布局过于分散的产业和人口难以集聚和优化组合,而且不利于扩大经营规模,对城乡的总体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成重要制约因素。(5)城乡管理体制不健全。

此外,还存在土地开发征用问题、劳动力就业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教育、医疗卫生、文化问题和环境问题等一系列的问题。

四、解决城乡规划一体化问题的途径

如何遏制城乡发展的失衡现象,加快解决二元结构的突出矛盾?我们认为,不仅要靠中央政府的政策向“三农”倾斜,而且要靠工农、城乡的直接互动,逐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转变。而要实现这个转变,最大的障碍就是现行的城乡分割的体制。所以要从体制上下工夫,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筹的管理体制。

1、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制。将城乡分立、多头分设的规划部门统一于一个统筹城乡规划的部门之中,对城乡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利用、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城乡住宅建设、城乡道路建设、水面和绿地分布、生态环境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空间布局。

2、构建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由只管城市或城乡分割管理一律向农村延伸,实行统一管理,创造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模式。

3、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的各项权利。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质押、置换等各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实行多种补偿安置办法,切实解决好土地被征占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城市要构建完善的土地开发制度。土地开发要适度。

4、构建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体制。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平等就业,加快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行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健全农民进城就业的服务体系,建立适合进城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对进城就业农民享有平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5、构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体制。①加快城乡公路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公路交通体系。②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健全供水、防洪和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重点抓好江河防洪安全工程、微水节灌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③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和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电网输送体系。

6、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

此外,还要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户籍体制、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体制、城乡一体的财政和税收体制、城乡一体的产业布局体制等的改革。

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规划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未来的进程中,要坚持城市反哺农村,工业支持农业,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统筹规划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城乡规划一体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年10月

[2]林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J)开放导报2007年8月第4期

[3]田洪刚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问题探讨(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6月第6期

[4]高扬波当前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五大问题(J)党政干部论坛

[5]李晓琴,张文渊小城镇规划建设中不可忽视的若干问题(J)中国建设信息2003年8月

[6]刘勇,谢扬《“十一五”时期城镇化若干战略问题》韩俊《统筹城乡发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中国中长期发展的重要问题2006—2020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年6月

[7]徐承红,张佳宝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财政政策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8]覃仲池城市发展新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6月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5

一、重视科学规划,实现城乡空间有序融合

确立全新的规划理念。重视规划的先导引领作用,确立开放式、全覆盖、片区发展和多规叠合的规划理念。摈弃传统的“城市、农村”二分法,实现城乡一体的规划全覆盖。打破诸多规划自成一体、相互分割的格局,整体协调规划关系,实现产业规划、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叠合”。

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以县(市)域为空间单元、以中心镇为支点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再编制片区规划、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专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等。通过片区规划,落实片区功能定位,形成城镇型、社区型、改进型、生态型、古镇型分类规划,编制好县(市)域城镇建设、村落分布、产业布局、基本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等专业性规划。

建立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体制。破除各部门各行业分管、各自独立自成一体、相互缺乏衔接的现行规划体制,把分散的规划职能统一划给规划管理部门,建立定位清晰、功能互补、衔接协调的新体制,建立科学的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体系运作程序。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创新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各地实际落实农业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通过建立制度,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确保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探索建立城乡同地同价政策制度。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按照同地同权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

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和农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试点。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

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对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宅基地、农村住房、集体建设用地、林地等,建立明晰的土地产权关系,进行确权登记,发放使用权证,并允许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将上述使用权证进行抵押、转让,为市场配置土地奠定基础。

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交易中心。参照城市国有土地管理模式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使农村集体土地具有交易、出租和抵押功能,在此基础上,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建立土地产权交易市场。

改变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方式。改变园区只能发展工业的理念,对规划、土地配置和人口配置作适当调整,使部分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园区实现就地城镇化,既有利于开发区的健康发展和功能完善,也有利于土地更集约、高效使用,而且可以避免新占用更多耕地的方式推进城镇化。

三、深化二元户籍制度改革,维护公民权利平等

解决农民身份确认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问题。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明确界定农民在农村集体组织中的成员身份,并以颁发权证的形式依法明确其享有的各种产权、股权。在充分维护农民享有集体经济组织各种经济权益的基础上,通过探索换房、换保、换股等改革,加快推进农村行政管理与经济组织的分离,加快经济组织从社区封闭型向市场开放型转变,努力为农民向市民身份转变提供平台和基础。

建立城乡居民统一享有国民待遇的政策制度。加强社会管理配套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调整现有各级、各部门制定的,依据户籍落实城乡居民不同政治、经济、社会待遇的政策制度,进一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涉及社会功能和经济待遇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新的更加科学合理的参照物,妥善处理好原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

四、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加快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建设一批农业规模化示范区,发展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培育一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公司。

积极发展高效农业。大力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发展设施农业,建设一批高效农业示范基地,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加大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型企业建设力度,培育创新型、职业型农民;积极推进农业装备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品牌农业建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加强农业生态功能。更加注重农业生产与生态、景观等功能的耦合,鼓励和支持创建生态农业区,满足城镇制造业发展和维护市域生态平衡的需要,构建城镇生态平衡区与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之间的功能互补链。

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农产品物流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配送中心、农产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

制定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理顺财政支农管理体制,改变多部门掌控、多条线管理、多项目投入的支农办法,实行集中拨付。采取直接补贴和减少扶持环节的办法,重点支持生态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对于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税收,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建立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以财政为主体,吸引社会资金多元化投入的农业投资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业担保、再担保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五、加强农村“三大合作”,创新组织形式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土地股份合作模式,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土地合作总社或联社,重点在合作规模上取得重大进展。以县(市、区)为单元、以产品为纽带,鼓励建立专业合作联社,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民话语权。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发展壮大一批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业产业化和高效农业规模化。

围绕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创新社区股份合作组织。把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组织作为重点,通过明晰产权主体,让农民享有集体资产股权,建立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运行机制。允许和鼓励社区股份合作组织预留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统一使用、建设和经营,重点支持农民创业就业、增加财产性收入;允许和鼓励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对其拥有的经营性用房进行翻建和改造,对废弃地、边角地整合利用,增加集体经济的资产;允许和鼓励社区股份合作组织采取增量扩股、现金配股等方式,充实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围绕做大做强“三大合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和完善财税政策支持体系,逐步改变合作组织越规范、税费负担越重、发展代价越大的矛盾,支持具备条件的合作组织向企业化、公司化方向发展。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推进合作组织法规建设,促进合作组织规范发展。

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社会保障统一

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在城乡各类企业务工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居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将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逐步纳入城镇养老保险。对已享受农村老年居民社会养老补贴待遇的,采用增加养老补贴金额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保障待遇,努力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一元化。

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和管理制度在城乡的“五统一”。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积极落实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待遇的自然增长机制。加快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办法,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实行城乡社会医疗救助统一管理。

七、创新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机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建立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要求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保障有力、满足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城乡统一的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

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优秀师资配备向农村倾斜。建立城乡居民方便共享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医务人员向农村流动。建立统筹城乡的文化事业发展机制,城市文化功能向农村延伸。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推进城乡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道路、供水管网的“无缝对接”,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逐步实行城乡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将村庄整治与村庄绿化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八、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统筹整合区域行政管理体制。探索“区镇合一”、“区镇互补”模式,促进资源整合,增强区域综合竞争优势。对具备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中心镇赋予必要的城市管理权限。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指标考核体系。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6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强力推进“以城市化为主导的率先发展战略”,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由粗放型向精细特色型转变。通过城乡规划,协调__新城和重点组团、重点城镇、农村社区的相互关系,合理确定城镇体系布局和村庄布局,加快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把城乡规划作为引导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前提和条件。20__年年底在我区召开的区委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把20__年作为规划年,完善规划机制,健全规划体系,提高规划效率和水平,强化引领建设发展的龙头作用。为落实市政府7月16日会议精神,由区领导牵头在8月1日成立了区重点规划编制指挥部,并制订了大干150天,高标准完成32项区级重点规划编制任务工作计划。我局还起草并通过了《__区市政工程规划管理规定》和《__区公路两侧规划管理规定》。

(二)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注重树立和推行科学规划理念,着眼于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今年全区共编制各类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达32个,截止到目前为止,大部分规划编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已经准备报批。而且为了完善新城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还启动了体育中心和教育园区的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完善,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次分明、覆盖全乡的城乡规划体系,为促进“十一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规划保障。

(三)规划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围绕提升规划公共服务水平,贯彻以人为本发展观念,大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和完善了由规划委员会、政府常务会、部门联席会、专家评审会组成的一整套规划评审机制,基本形成了“政府决策、规委审查、部门把关、专家咨询、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四)规划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立了规划编制和项目规划评审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了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机制,对规划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今年年初截至到目前为止,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30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8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4项,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134项,“一书二证”发放率达到100%。

(五)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规划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为了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结合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广泛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普及城乡规划知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实施“阳光规划”,积极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公告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已经启动建设的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是区政府20__年重点工程,规划展览馆建成后将成为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基地,展馆将对公众全面开放,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以往城市规划的封闭式状态,以这种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形式,更好地扩大市民参与,提供与市民群众进行广泛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从而增加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透明度,也是城市建设和发展进入新时期,切实提高规划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城乡规划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够。一是修编频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但在规划编制时,由于对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测不足,导致规划频繁修编,甚至有些规划刚经审批,却由于政策的变化,又不得不进行修编,规划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得不到保障。二是滞后现象仍然存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后,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设计相对滞后,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尚未编制,规划区的整体功能不够完善,城乡建设缺乏规划依据,造成了规划跟着项目走的现象。三是地域特色不明显。尤其是乡镇规划编制和实施中,与本地地理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结合不够,未能体现我区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容易造成“千镇一面”、“千村一面”的现象。

(二)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不紧。全区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城市设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由于部门规划发展方向和重点不同,又缺乏相应的衔接协调机制,这些规划往往存在很多相互矛盾和冲突的地方,相互之间不协调、不衔接,最终给实施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规划执法有待于加强。违法违章建设和随意改变土地功能性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长期以来,由于乡镇规划执行不够以及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不少地方未经任何审批手续,违法用地、乱搭违

章建筑的情况仍比较严重。而且执法人员相对较少,规划管理工作无法向乡镇延伸,导致了规划执行的不彻底。三、意见建议

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也是各级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切实抓好全区城乡规划工作。

(一)依法规划,完善规划体系。要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理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关系,明确各项规划编制的内容和重点,合理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

(二)科学规划,严格决策程序。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这一原则组织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以及相应的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前期审查和咨询议事作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建立规划联席会议会议审议制度,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根据规划管理层次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审议。区、镇两级总体规划在报上级政府审批前,应分别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三)面向未来,把握规划前瞻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规划的立足点。规划编制部门和单位对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要吃透,要深入调研,把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与城乡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突出城乡的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城市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方向,建立能够适应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发展需要的布局框架。同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之间要统一协调,使规划真正成为城乡建设管理的龙头和基本依据,真正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管理的综合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