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范例6篇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范文1

〔中图分类号〕A81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198(2000)03—0018—07

运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对中国经济改革进行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已经成为当代中国过渡时期经济学的重要走向之一。从哲学的角度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是一个整体建构、系统推进的社会历史过程。因此,对中国经济改革进行社会历史方面的制度哲学的分析,能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价值理念上的指导。本文通过对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资本论》等相关著作中关于制度变迁思想的厘定与分析,阐释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思想的基本内容及其理论与实践意义,建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哲学”分析的理论构架。

一、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唯物史观的理解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8.)从“制度是个人交往的产物”出发,马克思把唯物史观引入到经济制度变迁的历史分析之中,把经济制度变迁纳入到社会、历史以及人的存在与发展的方式中加以考察,通过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相互作用,阐释人类社会发展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这一思维方式上的革命性成果表现为:其一,把生产活动看作社会主体征服自然、改造社会的基本活动,从而形成了经济——社会互动分析的理论构架。其二,把再生产活动纳入到社会交往系统中进行考察,使生产活动带有了社会性的特点。其三,从社会交往的角度理解社会再生产,从而使法权、科技、意识形态等要素被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之中。其四,从社会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物与人的关系),分析经济活动中商品关系所掩盖着的人的关系,进而把人的存在和价值纳入到经济与社会相互作用的历史发展之中。这四个方面,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哲学制度分析的理论方法,使马克思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包含着历史的理解、社会的理解以及人学的理解。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才把制度理解为个人交往的历史的产物,把制度变迁理解为经济制度、社会制度以及人的存在和发展制度的互动变迁,形成了马克思制度哲学历史理论的基本结构。这一结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被概括为五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经典性命题:A.由需要而生产。B.由生产工具引起新的需要。C.人口生产是历史发展的第三个因素。D.需要和生产方式是人们社会交往关系的基础。E.意识是在生产实践和交往实践的相互作用中发展的。马克思所界定的这五个经济——社会制度变迁分析的结构要素,结合其他的论述可以进一步拓展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生存需求与社会满足的制度条件。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主体根据起源于需求与满足的矛盾。需求是主体性的;满足是对象性的。主体性的需求只是通过对象性的满足活动才能实现。对象性的满足活动既不是费尔巴哈宗教式的满足,也不是黑格尔抽象劳动式的满足,而是变革自然的直观形式的满足。满足人类生活现实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与满足的矛盾,实质是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的主体性表现。这一矛盾的解决需要人类社会生存与生产的一系列的制度条件才得以实现。

第二,劳动工具与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人类生存的质量与发展的能力取决于物质生产力的性质与水平。而物质生产力的性质与水平决定于人采取何种劳动工具和技术手段提高人与自然交换方式的质量和水平。在手工生产时代,自然资源主要是生存环境所提供的“直观资源”。驱动手工工具的动力主要是人的体力和自然力。在这种情况下,(血缘群体关系的)生存制度对于驱动人类体力的数量以及对自然力的利用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大机器生产时代,科学技术创新的“物化”,使自然资源以“科技物化”的加工资源为主。“科技物化”的机器生产代替了手工生产,使人与自然交换的性质和水平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分工协作的)工厂制度、管理制度、组织制度对于提高人与自然交换的性质和水平就具有重要的作用。当科技创新及其在工业中的应用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内在组成部分的时候,技术发明的产权制度以及科学发现的保护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要。

第三,人口增长与素质提高的制度环境。根据恩格斯两种生产的理论,人类在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还必须进行人口的生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人口数量和质量的生产要与物质资料生产的水平相适应。就人口数量的生产而言,当生产力的状况一定时,人口数量的增加,会形成整个社会的人口压力,造成资源供给的紧张,形成人口供过于求和资源供不应求的矛盾。就人口质量的生产而言,它与一定时期生产力创造的剩余所能提供的全社会的教育投入密切相关。无论是解决人口与资源的矛盾,还是解决人口的质量与教育投入的矛盾,都需要由科技创新物化为生产方式所提高的生产效率来解决。

第四,社会交往与财产所属关系的制度机制。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矛盾需要通过科技创新所形成的巨大生产力来解决,但生产力诸要素作为商品,只有通过交换关系才能获得生产诸要素的使用价值。在此条件下,一系列的交换和交往的制度机制就成为物质生产的必要条件。而交换和交往制度的实质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产权或法权的交换。产权或法权交换的制度机制具有两个方面的职能。从管理的角度看,产权交换制度制约着微观生产组织和宏观生产组织之间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效率。

第五,意识形态与社会运行的制度系统。从社会再生产的交换关系看,生产过程不仅包含着生产——技术——分工与协作的制度关系,还包括着产权——管理——意识形态的制度关系。二者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因此,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生活过程是三个方面的统一,即人与自然变换的制度关系,人与社会交往的制度关系,人与意识形态互动的制度关系。人在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与改造人类社会、改造人的主观世界的能力相结合。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力客观要求改造社会的制度管理力和改造主观世界的意识形态的制度控制力与之相适应。由此形成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制度生产力、制度管理力、制度控制力的三维尺度。

二、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唯物史观的考察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史既是人类社会制度变迁史的“原生形态”,又是经济制度变迁史的逻辑前提。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使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奠定在“经济——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之上。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考察了资本主义以前(亚细亚、古代、日尔曼三种所有制形式)以及早期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制度的变迁史。马克思指出,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是“土地所有制的第一种形式”,也是部落共同体的一种“生存方式”。其生产方式的社会前提是部落共同体的自然形成,并占有相应的土地(包含着原始形态的生产要素),形成了公社财产的“间接公有制”,即公社财产的双重占有关系:一方面,公社财产属于更高的共同体,共同体的成员由于其血缘的身份在“观念”上是公社财产的所有者。另一方面,公社成员实际上占有属于自给自足的份地。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土地“公有”实质是公社成员“通过劳动而实际占有的公共条件”,如灌溉渠道、交通工具等等。亚细亚土地公有制的特点是部落成员“观念所有”与生产者“实际占有”的二元所有制结构。与亚细亚的所有制不同,在古代所有制的形式中,“公社制度的基础”出现了“三元结构”,即“公社财产——作为国家财产,公有地——在这里是和私有财产分开的”,以及小块土地为基础的私有财产。公社自然共同体具有演变为“军事共同体的倾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76.)。在日尔曼所有制的形式中,公社制度基本瓦解,由“三元结构”演变为“单元结构”,形成了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利益联盟。“公有地只是个人财产的补充”,“公社只是在这些个人土地所有者本身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公社财产本身只是表现为各个个人的部落住地和占有土地的公共附属物。”从而“公社便表现为一种联合而不是联合体,表现为以土地所有者为独立主体的一种统一,而不是表现为统一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M〕.北京:人民出版社,480—482.)。

马克思在分析公社制度“二元结构——三元结构——单元结构”的变迁动因时指出,公社制度存在(天然)的社会条件是劳动和土地的自然、有机的结合。所谓“自然”是指,人与生存环境(土地)的“天然统一”;所谓“有机”是说,公社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以“个人所有制”(个人生产和生活的原始生存方式)为基础或以原始生产要素的原始统一的生产方式为基础。然而,一旦公社制度引进“增量”的要素,如生产的发展、人口增加、战争征服等,就会使“个人所有制——各种生产要素的天然的统一”日益分化,个人原始的生产活动日益专门化为不同的生产要素,首先是劳动与生产的其他要素日益分离出来,破坏了个人原始的生存方式,同时意味着原始公社制度的解体。原始公社制度与有限的生产力相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这些形式解体,而它们的解体本身又是人类生产力的某种发展。公社所有制的历史变迁表明,生产力诸要素的变化引起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生产方式的变化形成不同的社会交往制度,生产方式与交往制度的相互作用推动原始公社制度的社会变迁。

资本主义制度生产方式的产生是在摧毁原始公社个人所有制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过程的社会历史前提是个人由于分工而被片面化——个人不是由于“人”而成为人,而是由于从事不同的职业而成为行业人。人被异化为“物”的形式而存在,具体表现为制度所有权的“三个分离,一个对立”:即劳动者与土地(生产资料)所有权分离,劳动者与生产工具所有权的分离,劳动者与生产所有权的分离,劳动者与资本的对立。劳动者与土地所有权的分离是资本生产方式需要“自由劳动同货币相交换”,以确立“雇佣劳动的前提”。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的分离是资本生产方式打破“行会同业工会制度”的控制,使劳动工具同劳动者分离出来,丧失其独立的生存能力。劳动者与劳动所有权的分离是由于“对于资本来说,工人不是生产条件,而只有劳动才是生产条件。——资本占有的不是工人,而是他的劳动,不是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交换来占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99—501.)。三个分离的客观结果是劳动者与资本的对立。劳动者与资本对立的结果产生了资本家和雇佣劳动制度。资本所有制度和雇佣制度的产生,一方面是生产方式创新的历史结果;另一方面,适应创新的生产方式的要求所建构的一系列经济管理制度,也加速了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如在资本生产方式打破“农村封建制度和城市行会制度的阻碍”过程中,同时还有一系列的“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现代保护关税制度——都是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19.)。马克思指出,“殖民制度以及它的海外贸易和商业战争是公共信用制度的温室”;“税收制度成为国债制度的必要补充”;“财政制度的剥夺作用,被这一制度一个组成部分即保护关税制度加强了”。而这一系列制度都强化了资本原始积累。

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摧毁了封建制度下的土地所有制度、宗法制度、行会制度,代之以资本主义的产权制度、雇佣制度、货币交换制度、贸易制度以及工厂制度。在生产者和生产条件分离的条件下,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了分工协作,并把科技纳入到生产过程:一方面既创造了庞大的机器和生产系统,又创造了庞大的劳动。人的需要超越了简单的人与自然的狭隘联系,自然变成了服从人的需要的对象,形成了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价值理念。另一方面,又超越了自给自足的经济生存方式所造成的“孤立个人”的狭隘界限,形成以货币为媒介的、普遍的交往关系。

然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行为,一开始就受到其占有制度的限制。由占有制度而来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制度在创造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又极大地摧残自然生产力,造成工人体力和智力的退化,一部分人的富有和发展以另一部分人的贫困和愚昧为代价,形成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制度异化现象。超越资本主义劳动者与资本对立的社会历史前提,就是重建以现代生产条件为基础的、社会化产权制度下的劳动者与资本的统一。“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的过程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只是通过它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才能被消灭”,“从而为个人的生产力全面的、普遍的发展创造和建立充分的物质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32.)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以前以及早期资本主义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揭示了人类社会三种所有制度的存在形式:原始个人所有制——异己劳动所有制——社会个人所有制。在这三种社会制度形式中,马克思对其所重建的个人所有制诸要素之间关系,还仅仅是制度哲学的逻辑构想,其理论的内涵和实践的意义还未来得及进一步拓展。

三、马克思制度变迁思想的现代阐释

马克思制度变迁的基本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生产力要素的变迁、生产关系要素的变迁以及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形态的变迁。马克思对这三个方面制度变迁的唯物史观的考察中,是以所有制的历史形式为主线进行动态分析的,重建“社会个人所有制”是这一历史考察的理论成果。它表明,在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构想中,存在着与现行“教科书”关于共产主义公有制(否认商品交换以直接劳动时间为基础的所有制及分配制度)不同的制度哲学的构想。这一构想对于我们今天如何在“和平与发展”时代条件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具有极其重要的制度哲学和唯物史观的意义。

就制度哲学的意义而言,它使人们意识到,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在不同生产力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实现方式。重建“社会个人所有制”的构想为建构不发达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实现方式提供了一条可操作的思路。

第一,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的哲学思想,揭示了制度构成性质和水平要与生产力诸要素的性质与水平相适应的原理。任何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都是生产力诸要素发生作用的“内生变量”。仅就社会所有制度而言,一个社会的财产所属关系不是抽象的,而是生产力诸要素发生作用的必要的社会条件。这些条件对生产力诸要素而言,都是具体的、历史的。例如,在部落所有制的存在方式中,所谓的公有制实际上是“部落公有”与部落成员“个人占有”相结合的“二元结构”,或是“公有”与“个人占有”的“混合所有制”。实际上在部落几乎“一无所有”的生产条件下(与其说是生产条件不如说是生存条件——马克思使用了“生存方式”的概念),几乎不存在人们今天所理解的“一切归公——公、平、统”的所谓原始公有制度。因为在生产要素与个人存在原始统一,即不存在分工与交往的条件下,所谓的“公”,实际上只具有防止外来者进入的意义;所谓的“平”只具有兄弟姐妹的意义;所谓的“统”只是家庭行为。就经济学意义上的财产使用权而言,部落所有制是以“个人占有”为基础的。

第二,当分工、协作交往成为一个社会存在和发展方式的时候,个人占有权实际上已经被分解或片面化为不同的权利,如所有权、占有权、分配权、支配权、剩余索取权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才出现个人或社会对财产归属关系的认识和制度界定。资本主义的财产制度所否定的是古代个人所有制,但这种否定是以把“个人所有”极端化为“物对人的占有”为前提的,因而是片面的占有。马克思还认为,未来社会对资本主义“物对人占有方式”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必须要通过“国家占有”这种方式去实现。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曾明确强调,无论是国家的占有还是阶级的占有,都是“偶然的人”和“片面的人”的存在方式或表现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79—85.)。因为,国家或阶级的权力只是一种偶然的权力,而不是个性自由的权利。

第三,马克思认为,否定“物的占有制”的未来趋势是“自由人联合体”的个人占有,即社会个人的占有。这种社会个人占有既区别于国家占有,也不同于部落的个人占有,而是公共所有和“自由人联合体”占有的统一。所谓的“公共所有”即国家或社区的福利设施对国家或社区成员而言只具有使用权,而不具有转让权。所谓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占有”是指,社会化的个人自由(自主决策)参与的利益联合体的占有。个人对这个共同体而言,不仅具有占有权,而且还具有剩余支配权,并且可以自主交换。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社会个人占有制,实际上是个人财产联合成为“直接社会财产”。>第四,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还表明,生产关系所有制的要求作为生产力活动的内生变量,在不同生产力水平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它将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其所有制的形式可以根据不同生产力的水平,建立不同的资本归属关系下的资本管理制度。而且,股份制作为扬弃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的“过渡点”,也有可能成为不发达社会主义选择适应不同生产力需要的财产所有制的管理形式,而不只是选择单一化的国家资本的所有制形式。中共十五大明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则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也是马克思制度哲学思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创造性的理解和应用——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是对古代的混合所有制否定之否定的结果。版权所有

就历史唯物论的意义而言,马克思制度变迁的哲学思想实际上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微观结构。

第一,突出了生产诸要素相互作用的微观机制。在“教科书”的历史唯物论的理论体系中,只是孤立地阐释生产力三要素的各自特征,忽视生产力运作内在动力机制的研究,以及生产力要素与生产关系要素相互作用的历史条件的阐释。在马克思制度哲学的思想中,马克思首先从人类需求与满足相互关系的生存方式入手,进一步分析生存方式实现的条件,即生产方式。然后把人类生存方式的条件纳入到生产方式中加以研究,从人与土地生产关系的分析到中介于社会分工和协作,人与劳动工具、人与资本的生产关系的分析,阐释在生产力专门化的过程中,生产数量与质量的提高以及人在片面生产方式条件下创造能力降低的双重变异过程。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揭示如何在变革人的生存方式的前提下,构建提高人类创造能力的社会条件。在马克思的这一分析中,生产诸要素的逻辑发展与生产关系的逻辑发展是相互交织、同时并存的。论述的是生产力诸要素与生产关系诸要素如何具体地、历史地发生作用与反作用的动态机制。

第二,强调生产关系运作的实现机制。在马克思制度哲学的思想中,与“教科书”对生产关系三要素仅仅停留在一般理念的界定或仅仅揭示其一般特征不同,而是通过生产关系具体的历史实现形式,阐释生产关系诸要素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例如,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探讨,“教科书”仅仅局限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一般理念的探讨,而没有进一步分析生产资料所有制理念实现形式的具体制度如何激励或约束生产力发展的运作机制。这就为把生产关系看作生产力的外在形式而忽视生产力的内在要求,片面追求生产关系超前或滞后的理念效应提供了可能。在马克思制度哲学思想的分析中,把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方式具体化为历史中的不同表现形态,如公社共同体占有制度、土地公有制度、城市行会制度、财产关系制度、占有权与使用权制度、剩余劳动分配制度以及这些制度在法权关系上具体形态,如,雇佣制度、管理制度、公司制度、贸易制度、税收制度、货币制度、交换制度以及股份制,等等。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进一步分析了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在不同所有制的理念要求下所具有的不同性质的功能,甚至可以跨社会形态的应用。这是由于所有制具体的实现形态在历史的形成过程中具有二重性的特征,一方面它是适应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人类进步、知识创新的产物;另一方面这些所有制具体的实现形式又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具有片面性。因此,当一种新的所有制建立起来之后,可以扬弃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的片面的历史条件,拓展其“科学性”的实用价值。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范文2

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中基础上的实践哲学主张——诠释学是哲学,而且作为哲学,它是实践哲学。——,正是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现实性”之维。最近的中国学术界的相关研究者发现和试图深化这种“现实性”。邵华在研究伽达默尔的实践观念时以伽达默尔哲学发展史为坐标指出“对实践问题的思考贯穿了伽达默尔整个学术生涯,构成了他哲学思想的起点和归宿。实践哲学不仅影响了他的哲学解释学思想的形成,而且他还将哲学解释学应用于实践问题,发展出解释学的实践哲学。实践哲学和解释学在他的思想发展中是一种互动的、相互启发的关系。他对实践哲学和解释学的融合,可分为三个阶段。早期他通过对柏拉图的政治思想研究关注到理解和相互理解问题,此外海德格尔对《尼各马可伦理学》的阐释使其注意到实践智慧概念。在中期的代表作《真理与方法》中他通过实践智慧概念阐明解释学的应用问题。后期他通过将哲学解释学应用于对现代社会的反思,寻求对实践合理性的理解,希望以此来引导人们的生活,避免技术文明对人造成的异化。对实践哲学和解释学的融合体现伽达默尔作为一个人文知识分子的现实关怀,对于我们思考现代人的生存处境具有重要启发意义”i。在稍后的近期学术文章中张能为更加明显的指出了伽达默尔实践哲学的现实性。,他认为“伽达默尔通过其解释学的实践哲学公开明确地表明了解释学与实践哲学的必然联系,阐明了解释学作为实践哲学的必然性与必要性,指出了实践哲学的转向,这正是现代解释学的时代意义与理论价值之所在。因为将人的生活世界经验的基本性作为解释学普遍性之根据,这就为解释学走向时代现实生活提供了前提,也为解释学确立了处理当代哲学问题时的特有位置。以实践哲学作为解释学的思想纲领,作为其理论的落脚点与归宿,这是现代解释学的新变化、新特点,也是伽达默尔全部哲学思想的一条值得人们重视与回味的中心线索。”ii

再有,洪汉鼎在2001年九月出版的《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展》中已经有了相当详细的论述。伽达默尔在《作为理论和实践双重任务的诠释学》(1978)、《实践理性问题》(1980)直接论述了诠释学哲学上的实践哲学观念。

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是哲学诠释学的最新发展趋向,正是他实现了诠释学与实践哲学的真正统一。从诠释学到实践哲学,是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必然的一步,这不仅因为实践问题是伽达默尔一向关注的问题,还因为,实践哲学本来就是哲学诠释学题中应有之意,二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伽达默尔自称是在主观唯心主义的圈子中生长起来的,是从新康德主义思想中走出来的哲学家,他的基本哲学态度是现象学的,他力图重新批驳“先验主体”理论那种要求构建世界知识的理论体系,把哲学的反思态度置于人们的世界经验这种源始的存在状态,对人的存在形式和存在意义作出哲学的理解,即要把哲学重新还原于人类存在的基本经验,只有这些人类存在的基本经验才能解释一切历史主义。因此,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共同强调的“生活世界”理论和人的基本存在思想带给伽达默尔最大思想冲击与震动,正是这一思想给西方哲学的发展确立了新的理论生长点和思想发展路向。在伽达默尔看来,人的存在过程就是一种理解过程,理解是人的存在形式,是人的基本存在经验,也是人的存在意义的最核心问题。伽达默尔认为精神科学中的本质性东西并不是客观性,而是同对象的先前的关系。作为以汇总阐释的实践,解释学总是牵涉到如何理解文本、艺术品或音乐作品的问题。他在对现实的人的生存环境的研究中,逐渐把眼界回复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回到他哲学研究的起点。实践智慧概念作为伽达默尔后期实践哲学思想的核心。在他后期发表的有关实践哲学的文章中,除了用实践知识、道德知识表示实践智慧以外,更多地使用实践理性、实践合理性或实践合理性的德性来刻画实践智慧概念。在伽达默尔看来,亚里士多德针对理论和理论哲学的理想而提出实践哲学,把实践提升到独立的知识领域,这充分考虑到了实践领域的独特性。实践不是行为模式,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对生活方式的理想模式的期望,不可避免面的,他要将哲学诠释学的眼界投向还未成为现实的未来的世界秩序中去。

注释: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范文3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之前一切旧哲学世界观的根本缺陷是:把整个世界理解为自在的世界,只“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看世界”,忽视其主体的能动性。要么就夸大主体能动性,用纯粹主观意识、绝对观念去理解和把握世界。而不是从实践去思考和理解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是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立足于实践的本性和规律,去理解和把握整个世界的,是关于现实的人类世界的世界观。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可称之为实践世界观。然而,人类世界的产生和发展又是归结为人的实践,整个现实世界是实践对象化的产物和结果,是基于实践为人创造出来的对象性世界。并且,实践又是人类世界生成和发展的根据和动力,是一系列人类世界矛盾的总根源,还是自然世界和属人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应是从实践去理解和把握人类世界的实践世界观,并不是从单纯的物质观念理解的物质世界观。应规定为:关于人类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和理论体系。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统一的规律,是真善美统一的规律。作为一种哲学学说的方法论,从实践理解,它关注的是主体和客体实践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为的是能够为主体提供出一种正确处理关于实践的对立面统一的方法的观点和理论。从广义哲学方法论看,指的是一定哲学世界观理论的概念、范畴、观点和理论体系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而哲学作为一种系统化的世界观理论,是一定哲学家、思想家从特定的思维角度思考问题、理解问题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所形成的系统化理论。故而,广义的哲学方法论是指,哲学世界观理论内在地包含着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哲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是同一的。从狭义上讲,方法论又指一定哲学理论体系中相对集中地研究哲学方法的学说。这里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又是指由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转化而来的,又相对独立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狭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规定为: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一般方法的规律性学说和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世界观是从实践出发,研究人类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统一的规律,是真善美统一的规律,回答从实践理解的有关人类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问题。从实践去理解“解释世界”,从而实现其科学地解释世界的功能。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一般方法的规律性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所研究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一般方法的内在规律性,是从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活动过程的各个环节来把握的深刻揭示马克思主义哲学思考相关哲学问题的独特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的一般方法。回答了有关从实践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一般方法的规律性问题,是为人们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根本的方法和原则的指导。而两者又有统一之处,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有着统一的理论基础,则是马克思从实践理解问题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这种贯穿着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思维逻辑的理论,都是一种新的唯物主义,也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哲学学说。都追求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思维逻辑的高度统一,人的彻底解放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高度统一。并且两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向世界观的转化过程,就是方法论指导、支配新的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向方法论的转化过程,既是世界观具体化为狭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过程,也是世界观指导、支配其方法论的形成过程”。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向实践的转化

一种哲学理论,如果它真正的代表着时代精神的精华,它所具有的这种方法论的意义,就是使人们思考、观察一切问题都能够从这种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作为出发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始终贯穿着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然而,在马克思实践哲学创立之前,马克思在思考问题时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并不是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思维逻辑。在青年黑格尔派时期马克思结识了鲍威尔、施蒂纳等人,在其影响下,马克思在哲学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上,遵循黑格尔的思辨思维方式和思辨思维逻辑,从而强调自我意识在世界发展中的决定作用。马克思在《莱茵报》期间,接触到大量的社会现实问题,使马克思对黑格尔体系中很少涉及物质利益的问题感到为难。他通过直接接触现实生活,认识到现实社会中的法与经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复杂关系。促使他的哲学思想最终与鲍威尔、施蒂纳等人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分道扬镳,从而使他的哲学信仰发生了转变。随后在接受了费尔巴哈的人本唯物主义的同时,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及《论犹太人问题》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展开了对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哲学的批判。马克思在这些著作中与思辨哲学决裂,采用的是以人本思维方式否定思辨思维方式,以人本逻辑思维否定思辨逻辑思维,从而转变为费尔巴哈的人本哲学思维。然而,在1845年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个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论、旧哲学的做了一个彻底的清算,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哲学。“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提出和创立了马克思新哲学即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也即从实践理解一切相关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这是超越先前旧哲学的关键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自始至终都贯穿着的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思维逻辑,是人类哲学思维把握存在合规律性发展的伟大成果,它表征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创了人类哲学思维把握存在的新境界。是对之前哲学史上的三种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的伟大超越。哲学史上的三种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经历了由赫拉克利特哲学为代表的朴素辩证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和由亚里士多德哲学为代表的行而上学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再到由黑格尔哲学的思辨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朴素辩证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作为关于存在的辩证思考,决定了由此规定的辩证法理论的朴素性质,正是因为它缺乏对思维即对概念本性的思考,它就经受不住哲人从思维方面的批判。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把先前哲人的行而上学思维方式在思维逻辑方面进行了理论化、系统化的总结而巩固下来,经亚里士多德《行而上学》中对赫拉克利特的批判和否定,行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就在西方哲学中取得了支配地位。行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发端于古代人对本体存在物自身不矛盾、不运动的假设,它所造成的困难和矛盾,是思维反映、把握存在方面的困难和矛盾。是根植于概念、判断的凝固性、抽象同一性和非此即彼性;根植于亚里士多德创立的形式逻辑,它把概念、判断的这些性质绝对化,使人信以为真。而对行而上学思维方式和形式逻辑思维,恩格斯批判说:“他们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在他们看来,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就不存在;同样,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自身又是别的东西”。

形式逻辑是建立在思想的形式是可以离开思想的内容的假设基础上的。与之相关,形式逻辑只研究与事实的真无关的逻辑的真。更是一种否认矛盾的思维。它把同一理解为事物、概念的自身等同关系,是一种抽象同一的思维,既不能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也不能从同一中把握对立。是一种否定对立面统一的思维。黑格尔的思辨思维方式,虽然在一定意义上,由于它辩证地思考、理解和把握问题,提供了一种超越行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但是,由于贯彻这种思维方式的主观猜测的缺陷,人们往往容易通过质疑它的科学根基,而抛弃它。关于黑格尔的思辨逻辑有着其合理性和局限性。思辨逻辑的对立统一律、否定之否定律、质量互变律,不仅揭示了概念在逻辑思维进展中的对立统一本性,而且深刻认识到了事物运动的源泉、动力,以及事物变化的两种状态和它自身由低级向高级的否定之否定发展。这些对于人类哲学思维概念的把握有重大的意义。其局限性在于:思辨逻辑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思维和存在的思辨同一,及思辨逻辑三段式结构的牵强和造作。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思维逻辑实现了以往哲学思维方式和实践思维逻辑的变革和超越。实践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以往旧哲学的创新性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切入点,把作为主体的人理解为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社会化的人,把世界理解为受实践规定的属人世界、人类世界。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作为实践哲学观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理解思维和存在、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对立统一,又从实践理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对立统一,以主体实践的内在本性作为理解相关哲学问题的原则。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逻辑是以贯穿实践性的思维和存在的同一律、实践的对立统一律、实践的质量互变律、实践的否定之否定律及实践的历史和逻辑统一律为原则的实践逻辑。并且这种实践逻辑是实现了真正的真善美的统一的逻辑。故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的实践转向,为人类哲学的发展开拓出了前所未有的新境界。作为实践主体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就必须实现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向实践的正确转化。那么就实践主体而言,这一过程要经历由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转化为实践方法论,再由其方法论转化为实践观念,然后,以实践观念为载体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就是指导人们在自己的活动中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所以,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条,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

因此,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世界观转化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方法论。其实,实践主体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理论及其体系的把握和理解具有的方法论意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向其方法论转化的过程,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实践世界观转化成为实践主体潜意识蕴含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在某种程度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思维逻辑,就是提供实践主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思想内容所包涵的内在原则和灵魂,就是这种方法论所把握和理解的世界观理论内在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要完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向实践主体理解和把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转化,就只有通过实践主体对其世界观理论及其体系进行系统深刻的反思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原则指导下的实践主体,依其理论观念及其实践目的去指导具体实践活动的。然而,理论观念虽然达到了对外部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但所得的知识只是一种外在的、客观的必然性。这就造成了这种理论观念的有限性把主客体两个方面割裂开来了。从而使实践活动自觉的把这两个割裂开来的方面联系了起来。实践观念是建立在使客观事物发生合主体目的性和合客体规律性统一的理想蓝图。是客体的外部现实与主体的主观需要的结合。因此,在实现理论观念向实践观念的正确转化过程中,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是二者统一起来的理论基础。也就是实现了目的性与规律性、应然与本然的观念形态的统一。虽然,实践观念解决了主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合目的性与规律性、应然与本然的观念形态的统一。但是,由于它从本质上还是主体认识范围的一种观念形态,是不能从事具体的实践活动的。因此,就必须把实践观念转化为主体的对象化活动,去指导人们的具体实践活动。而主体的实践活动是对其的生存发展和为满足主体自身的需要进行的行为化表现。同样,人类世界的改造过程,也就是主体自身把其实践的本质和力量对象化的过程,是一个主客体双向对象化的过程。总之,人们能够依靠自己的实践力量,通过实践的对象化活动,改造人类世界。所以,实践活动所不可缺少的另一方面,也就是环境对人的本质力量的改造和完善。以此就完成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自身的实践对象化活动,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世界观和方法论向实践的转化。

三、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理论诉求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规定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意蕴、诉求和价值取向的根本变化,由之开辟了人类哲学思维实践转向的新时代”。[5]马克思之前的旧哲学,是把本然看作是与主体、实践无关的东西,把应然看作是与主体活动规律、实践目的无关的东西。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主体的实践为思维的切入点、出发点和归宿点,研究引入人的实践、受实践规定和制约的自为本然即实践的本然。研究的应然是受实践规定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应然。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本然和应然、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是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并通过主体的实践这种对象化的活动而统一的。这正是实践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内容和结果,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媒介,人们就是通过这种运动形式不断解决着现实矛盾。这种运动形式是客体对主体的制约性和主体对客体的超越性的生动表现,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内容。当然,实践的这种自我变革也是主体改造特殊对象的实践活动,是旨在改变过去的实践,发现新的实践,使实践本身得到自觉的改造。人的实践活动内在地包含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它是现实世界的缩影。从而也就表征着实践的观念形态和实践的物质形态的统一。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范文4

关键词:马克思;哲学范式;合法性;文化哲学

有幸在《哲学研究》2005年第8期上读到衣俊卿先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演化的内在机制研究》[1]一文(以下简称《机制研究》),仔细研读,多有对话之冲动,故不揣冒昧,提出与衣俊卿先生共同探究。该文表征了我国哲学界的一种主流哲学话语,提出在哲学研究上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范式蕴含的内在演化机制的逻辑转换是我们更加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条重要路径。文章从实践哲学范式与意识哲学范式的划分,追寻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架设哲学范式演进史这一坐标来奠基“西马化”方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合法性,并指出文化哲学是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式的选择。

一、“实践哲学范式”与“意识哲学方式”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演进范式

《机制研究》一文第一部分,对西方哲学史上的两类哲学范式作了一种目的性的梳理,引文德尔班语指出:“一种是追求普遍性知识的、思辨的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范式,另一种是关注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实践哲学或文化哲学范式”。让我们暂时搁置这一划分,先来重新考察实践哲学与意识哲学的源流及其意义。“实践”一词在古希腊文献中早已有之,经过亚里士多德得以系统归纳,他认为,存在着两种实践形式,即为了外在目标的实践和本身即是目的之实践[2](p-227)。并接着说前一种形式属于“做”、“生产”。后一种为哲学意义上的实践。这里是说实践的行为是与一般的“做”有严格的区分的。真正的实践是趋向目的的过程和以本身为目的的行为活动。当然这里只是对行为过程中的伦理致意“善”的确证,并无对实践的形而上学探讨。在中世纪时把“实践”理解为“poiesis”(生产)、思辨、意志选择等,“实践”的理解愈加狭隘,实践被局限在宗教生活的视野中。近代由启蒙运动肇始的科学主义,信奉‘实践=生产’这样一个公式化的思维,更是致使亚里士多德的伦理之知日益被边缘于知识之外。正是在这样一个实践哲学失落与遗忘的时代,经由康德的先验哲学的全面清查,在此实践哲学的得以公开明确的恢复,在无法克服的二元对立的困境下,高扬主体意识。它的蕴意触及了人的行为道德价值问题,人的国家、法律、社会的本质问题,并且确信了三个理念的假设(上帝、灵魂、意志的存在)。但他是从先验的形而上学的角度提出实践的终极至善的目标,没有能够把此种实践置于社会现实,因而是“空洞式实践。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则在前人基础上,认为“理念,只要概念现在是自为地确定为自在的概念,就是实践的理念、行为”。[3](p-411)

而意识哲学实际上就是指由笛卡尔“我思”哲学所开创的,由洛克经验主义认识论特别是康德的先验哲学理论确立起来,而在黑格尔哲学中达到鼎盛状态的近代认识论哲学。意识哲学的核心即认识论或知性的思维方式。它具有同一性的特点,在主客体二元对峙的视角下,造成主体对对象世界形成了虚假意识,试图通过理论的体系化来反观世界。强调唯我论,即在缺乏认识的能力的前提性批判与身处的外在世界的尚未达到充分自觉地情况下,断言“我思故我在”后经康德、黑格尔拓展。而且意识哲学也强烈渴求知识的客观化,希冀人对知识在解释客观世界中的完备化。知识学上的客观性反证了唯我论的先验性,而观念上的唯我论又必然要求建构起客观的知识学——因为经验主义始终是西方人试图摆脱、而又难以摆脱的思维痼疾。康德把观念的唯我论看成是先验的东西,把知识学的客观付于是现象界,进而不再把先前在经验论及唯理论那里贯注于知识体系中的哲学“基础”作为客体看待,而是直接看成需要进一步考察其合法性的“命题”。

古代与近代的西方哲学在主客二元对立的实体性思维中,无法跳出实践理解的“黑洞”,因而也就谈不上从实践视角理解人与世界以及唤醒鲜活生命的“自我”。文德尔班两种哲学范式的划分本身是从他虚构的二重世界出发理解价值论的一种反映,两者分立本身就陷入了虚无与机械。在现代西方哲学中最为典型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海德格尔的“此在”,无不是在寻求回返自我之境域,是在理性和科学知识压抑和****中阐扬生命的“真我”是对哲学研究的一种转向的推进。但我们应该看到在表达之中我们不能知道西方哲学界那个既不主体也不客体的我是实体还是虚无。如果按照衣文的理解整个西方哲学史中无疑是没有人走出意识哲学领地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哲学不同,它从一诞生就是反对纯粹思辨性质的哲学。他是无产阶级阶级解放的理论武器,也是现代中国建设的伟大旗帜,它从方法论或认识论角度来看实践而不是以此作为本体论。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实践与以往的实践理解根本不同。它是在诉诸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的革命中寻求到的新的实践——革命的实践。以往的实践是抽象的实践,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践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 [4](p-75)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获得了双重含义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并以此获得了哲学上的革命的变革,“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 [5](p-57)同时,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是具有社会和个人的二重性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异化劳动的原因、形式和结果的分析得出了实践是以人自身为目的的对象性活动的结论。实践自身应具有现实性、发展性、唯我性以及不断与外界进行综合交换的特性。晚年的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深入研究和丰富了实践的内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论等著作中,不断发展马克思的实践理论。基于无产阶级的革命现实的需要,列宁着重从认识论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 [6](p-1837并且强调“如果把实践标准作为认识的基础,那么,我们就必然得出唯物主义” [7](p-1397正是在发展的实践的路径下,不断取得革命与建设的伟大成就。这里从纵向看实践的发展,可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直是指导无产阶级解放革命变革的实践理论而从不是什么意识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中,特别如在1859年马克思回顾他的思想发展过程时,阐明他在布鲁塞尔继续研究政治经济学所得到“总的结论”时,甚至根本不提“实践”二字,只从生产出发,经典地概括了他的唯物史观,并在这种观点指导下,进而发现了剩余价值学说,使共产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把实践概念化,而是深入他的理论体系中,深入他们要奋斗的事业中去。因此,想用“实践唯物主义”重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确实是“突破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但是,这和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进程正好背道而驰,所以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发展”,而是要倒退到他已经抛弃掉的哲学上去。

考察西方实践哲学与意识哲学历史发展,是为了认清这两种划分的局限。现在就让我们在回头看文德尔班的这两种划分以及文中“前一种是围绕着理论问题展开的哲学,即围绕着“那些一部分属于对现实世界的认识问题,一部分属于对认知过程本身的研究问题”,主要表现为形而上学和认识论;后一种是围绕着实践问题展开的哲学,即围绕着“在研究被目的所决定的人类活动时所产生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社会哲学、美学、宗教哲学等”。文中引借新康德主义文德尔班对实践的认识只不过是康德实践哲学的进一步“变种”,仍然还是在近代传统思维下对西方实践哲学的一种抽象性积淀的理解中加以阐述。他所阐明的实践与马克思对于实践的本质相距甚远。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视野下的实践是具体而且是现实的,置于了社会生活中。但文德尔班的实践是一种抽象、空洞的,没有站在社会现实中,还没有回归现实大地。作者当然明白,那为何还要以此来作坐标呢?目的当然是要辩护实践本体论并划破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其实关于这种划分并不是什么新的可以刺透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利剑。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屡见不鲜,从19世纪90年代后半期,伯恩施坦修正主义正是利用新康德主义作为自己直接理论来源,主观臆造马克思和晚年恩格斯的对立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面篡改。在这个划分中以及西方的理性主义对主体性人的淹没的反思中,高度重视人的价值性生成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把这个作为划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演进过程中范式变化的坐标系,是异质相比,是不合法的的。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与新康的主义文德尔班的实践理解的有着本质性区别那么它的范式划分显然是不能套用和解读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的,而且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也不存在这一内在逻辑性,只不过是衣文“一厢情愿”罢了。

衣文第二部分叙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演进过程的范式变换,主要理论逻辑如文中所说:“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通过彻底的批判精神明确无误地展示出实践哲学或社会哲学的范式;尔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体系化和科学化过程中明显转向了理论哲学或意识哲学的范式。”(《机制研究》)我们在这里不必套用实践哲学范式与意识哲学范式来一一澄清,下文(第二部分)将结合马克思早期哲学评价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西马化”具体说明,马克思晚年以及以后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意识哲学范式下的哲学。这里想强调二个问题: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决不是空洞的实践哲学即当前学界的“实践本体论”;二是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具有历史合法性,马克思以及以后的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文中刻意叙述马克思内在存有两种范式逻辑转换,都是对马克思学说的片面解读,不仅导致了对马克思学说整体构成的遮蔽,而且也因为看不到动机而导致对马克思学说建构过程的遮蔽。因此,这种解读的方法的解读就不是解读马克思[8](p-337)。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学说,他的整个理论的学说也是站在这样一种制高点来扬弃以往旧哲学的,他已经超越了近代的哲学思维方式。文中的两种范式是近代思维范式与马克思主义思维范式本质相距甚远。依据这样的划分不是发现、发展马克思,而是随意依据“不合法的依据”(像借文德尔班、)随意解读马克思,结果是令人难以置信,往往背离了马克思。

二、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西马化”的问题

文中作者用了较长的篇幅叙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式转变,套用文中的话语格式就是,其宗旨不只是为了探讨演化的内在机制,而是要为“回到早期马克思”以及论证衣先生一贯主张的“实践本体论”提供一个重要的坐标。其实,国内学界对于像“走进马克思“ 、“走近马克思“、“回到马克思“等口号,学界已经耳熟能详。关于马克思早期思想的正确评价问题,学术争鸣强烈。我国主流诸多学者,以西方马克思主义为理论的蓄水池,采用几十年以前、特别国外在“非斯大林化”时代下,修正马克思主时所采用的手法来试图为世人展现出一个中国式“本真的马克思”。当然蕴涵合理性成分是毋庸置疑的,但这恰好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要不断发展与创新的。

文中从19世纪50年后开启意识哲学范式的厘定。首先,“50年代后,马克思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于现存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和政治运动的危机本性,专注于《资本论》的写作。马克思在具体探讨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同时,还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总的结果”进行概括,提炼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思想,作出了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概括”。这里把50年后划分出来意图在于明示早期哲学才是我们要真正回到的“本真马克思”。接着文章说,“半是由于批判杜林哲学体系的需要,半是由于自然科学研究的兴趣,恩格斯在进行马克思哲学体系化的过程中,逐步推动哲学范式从实践哲学向意识哲学或理论哲学转变,他的兴奋点逐步从马克思视野中与现存社会历史条件密切关联的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运动的内在机制,转向不受具体历史条件局限的普遍规律”。这里以实践哲学范式把恩格斯基本上限定于一种应当极力剔除的“马克思主义”的渊薮。文章又说:“然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身后,经过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化过程的纯粹意识哲学或思辨理论哲学的范式逐步取代了马克思的实践哲学范式”,以及“体系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基本上回到了纯粹意识哲学或思辨理论哲学的范式”。到这里,读者一定清楚了作者的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划分的梳理、早年马克思是本真所在等基本要道说的命题。那么有两个问题《机制研究》中显性指出并且是我们必须回答的,一是早期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是“本真马克思主义”?二是马克思晚年以及马克思主义是否是所谓的“意识哲学范式”下的哲学?

首先看第一个问题,马克思在早期阶段大致从对康德、费希特哲学转向对“应有”和“现有”作辩证理解的黑格尔主义开始(1835年底),一直到马克思恩格斯发表的《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新世界观的问世(1848年初)。其间主要可以细分为三个阶段:世界观转变阶段、对科学世界观探索阶段、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问世阶段。1、在世界观转变期间,1839—1840年的黑格尔派的马克思致力于研究古希腊晚期哲学,于1841年3月完成了博士论文,大学毕业后参加《莱茵报》的筹办与编辑,此时基本倾向仍然属于辩证唯心主义。1843年马克思前往“新世界观的新首府”的巴黎,创办德法革命者的刊物——《德法年鉴》。这一时期实现了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转变。期间作品《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2、在对科学世界观探索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在实现乡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转变之后,开始了建立新世界观科学体系的探索过程,继续深化他们的理论”。[9](p-28) 主要从1844年4月写作《手稿》到1852年与恩格斯合著《神圣家族》。3、1845年春天,马克思写作《提纲》,1845—1846年又与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并且1847年马恩发表《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标志了马克思主义的问世。

赘述了早期大致发展进程之后,现在首观马克思与恩格斯本人在后期著作中对早期的评介。任何回到早期马克思合法根据的诠释在与马恩自己对早期的著作的评价比较上总是相形见绌的。马克思对于早年哲学认为它是一种前成熟性与过渡时期的哲学。1、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影响。青年马克思在20岁上下,已经在黑格尔分子之中赢得了很高的威望,并成为了核心人物之一。在马克思博士论文期间,马克思和青年黑格尔一样,把自我意识看作世界发展的决定力量,强调哲学对于世界改造的作用。此时仍按精神比物质优先来思考宗教与社会历史等问题。在《莱茵报》工作期间,曾写《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制度令》等文章,从理性原则出发,强调“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本质” [10](p-67),仍然具有很多唯心主义的观点蕴含其中。把出版自由看成为是为了实现理性的自由。在1842年《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文中把林木占有者的“利益占有了法的上风”驳斥为“下流的唯物主义”均可见黑格尔的影子。2、费尔巴哈德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影响。马克思在1843年费尔巴哈出版了《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和《未来哲学原理》两书以后,深受其影响,也就是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多次指出新哲学以人为核心,实现“真正人道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斯大化时代背景下,努力划破苏联理论意识形态笼罩的网衣,突显人的价值、主体性,摈弃原有理论的“人本学空场”。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对于发展马克思主义是毋庸置疑的,但他们共同的思想历程是把青年马克思的批判的人本主义哲学构想作为自己理论的活水源头[11](p-53),并奉《手稿》为圣经,把马克思早期与晚期以及马克思主义断然区分。实质上,早期的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理解仍然还是带有孤立性与抽象性的。在1845年春天《提纲》中第六条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此时人的本质问题才得以真正意义上解决。3、早期的异化问题,在西方马克思主义那里,异化范畴成了马克思学说的精髓。但他们的异化理论的落脚点仍在人本主义的框架之内。提倡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列菲伏尔曾经写道,异化问题是哲学的核心问题,特别是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异化理论是“马克思思想中的酵母“,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谛正是以异化为深层逻辑框架的。他埋怨马克思一度受了“实证主义的东西很多而哲学的东西很少的恩格斯的影响”,在后期著作中很少使用异化概念,以至于后来“列宁把异化丢在一边,或忽视了”,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之所以贫乏、简单为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根本症结在于失落了异化这个根本[12](p-152)青年马克思以异化分析与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但是应当看到此时的马克思并不是着眼于现实的社会关系,只是从异化劳动进而到劳动、劳动产品与劳动者之间关系加以阐述,仍然留有费尔巴哈的抽象表达的方式。青年马克思在共产主义的论证中,以异化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历史暂时性。他指出:“与其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外化劳动的结果,……后来,这种关系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13](p-100) “劳动和资本的这种对立一旦达到极限,就必然成为全部私有财产关系的顶点、最高级和灭亡。” [14](p-106)此时的马克思仍然受着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影响,不时使用他的术语,期间马克思的历史的基本理论还是没有摆脱人本主义的模式。4、早期哲学是过度性质的,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说道:“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形式来实现的。” [15](p-34)这里马克思是说,1845年以前的哲学思想还深受德国古典哲学的影响,印刻着古典哲学的痕迹,其间的马克思恩格斯哲学势必也受到德国古典哲学局限性的制约。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时的马克思俨然肯定了青年时期哲学的前成熟性和过渡性。在马克思思想历程中,青年马克思既不满意黑格尔的思辨性唯心主义辩证法,也不赞成费尔巴哈历史观的抽象性。正是这样的批判情结,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得以形成。

再看第二个问题,恩格斯、列宁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是否就只是一种唯我论、形而上学和试图把自身的理论客观化的意识哲学呢?当然不是。这里实质性在于如何看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问题。恩格斯的哲学思维方式与马克思哲学的思维是内在一致的,包括《反杜林论》中一些被认为是“恩格斯在进行马克思哲学体系化的过程中,逐步推动哲学范式从实践哲学向意识哲学或理论哲学转变”的著作,其实恩格斯曾经早已给予了回应 “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有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只有极小的部分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部著作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完成,这在我们相互间是不言而喻的”。[16](p-341) 以及我们知道当初杜林哲学正是一种体系庞大的哲学,恩格斯也是从反对意识体系化的角度加以批驳的。恩格斯和其后的马克思主义注意者无意进行意识哲学的创作,他们秉承无产阶级使命,不断在实践的探寻中求得理论的创新。衣文在于用隐性显露实践本体论来抛弃辩证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用一种抽象的实践作为最终的存在而否定物质本体论,但是忘却了“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保持着”。[17](p-50)虽然辩证唯物主义体系不够严密,有些理论是要随时代而得以修正、丰富、发展,但它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马克思肯定物质本体论、客观辩证法这是有确凿的文本依据。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思想,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有机整体。况且实践本体论也不具有代替辩证唯物主义的功能。实践不是世界观的范畴,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基本观点,而是认识论和历史观的首要基本观点。实践本体论哲学中的实践是一种空洞的实践,我们暂且可以叫做“口号式实践”。仍然,如衣教授率先提倡西方“日常生活世界”理论一样,口号响亮诱人,但是这种实践却是脱离现实的漂浮物,本质上仍然是旧哲学的实践观。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是“现实式实践”;是立足于现实社会和现实的每个人,更重要的一点还是一种发展实践观。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承到当今,实践的理论一直是以与时俱进的姿态张扬着魅力。

上述两个问题,抵制了马克思早期为“本真”,恩格斯及后期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意识哲学的划分的不合法性。这些试图断裂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的声音正是在哲学研究“西马化”语境中产生的,占据了哲学主流话语,在马克思哲学界广泛借鉴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成果时,对其中偏颇之处需要认真反思,当然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大有必要的,具有当代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我们领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精神”;更有助于我们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真实关系[18]。但是这决不等于说它可以占据我们哲学形态的主流话语,也决不等于说西方马克思主义才是本真的马克思主义。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主义的借鉴,我认为必须考虑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阈与我们目前现实是否相同;西方马克思主义本身解决它们现实的程度如何;我们借鉴的理论土壤与之适应性如何等等问题。《机制研究》一文在区分两种范式下以求造就马克思早期和以后的马克思主义的对立,只不过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迫切寻求理论指导的盲目的选择,并严重影响了构建当代中国新哲学的历程。这种理论是一种中国现实的空场。正如有的学者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本质揭露的那样“虽然自称把探索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道路作为自己的目标,但是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看,虽然他们提出了一些有益的观点,但是从来没有真正的探索到一条西方无产阶级革命和解放的道路。” [19]令人痛心的是,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理论指导下,高度享用改革成果的一批主流学者,却打着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套变种理论在不顾中国实际情况的同时,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即使他们还肯定马克思,但是留下一个孤立的马克思而不要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反辩证法的。再深层次来讲,孤立的马克思必然会遭到悬置,那么试问悬置的早年马克思还能给我们指导些什么?我们走什么道路呢?所以应当在中国哲学新形态的创建上,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转型上,在中国固有的理论形态上多元视角地审视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汲取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而不是高举或甘心做西方马克思主义继承人。

三、“文化哲学是当今实践哲学范式的基本形态”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展望

《机制研究》一文中最后提出了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式选择——文化哲学的问题,作者认为“实践哲学的复兴和回归生活世界的导向,无疑是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正确路向。……究其原因,我们目前的实践哲学和生活世界理论还没有彻底实现从纯粹意识哲学范式向马克思实践哲学范式的回归”。“因此,我认为,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不仅要从主题上和命题上回归生活世界,而且必须完成自觉地哲学范式的重新选择,即回归真正的实践哲学和文化哲学”。作者本意弘扬一种人文关怀,关注生命的我,这是令人共鸣的。但是这种关怀本身就是一种学理上的关怀,若刻意按照衣文赞赏的范式分类法,作者是难逃意识哲学这一定论的。文化哲学在当今的哲学领域越来越受到关注,衣文中把文化哲学作为一种重要的哲学范式、一种最能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方式的哲学形态。其实马克思与恩格斯曾对当时兴起的人类学保持着坚定的批评态度(人类学——一种重要的文化哲学)。他们说他们只承认一门学科——历史学科,主要指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与文中的空泛而论的文化哲学有着本质性的差别。作者试图以文化哲学来解释历史进程的斯芬克斯之谜。但我们知道,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是一种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的客观的自然过程,文化只是渗透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的整合剂,并不具有决定性作用。作者极力主张文化哲学,要求首先“建立一种文化哲学为基本形态的实践哲学范式”以及“这必须是我们进行哲学方式选择的基点”。这里作者是把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支学科的文化哲学加以功能性主观放大,明显透露出泛文化主义的特点,文化决定论色彩以隐性方式运作。文化只是人类生活的一种精神现象,文化哲学必须以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为基础。不是文化决定的生活,相反是生活决定了文化。文中的文化哲学是忘却了中国现实的哲学形态,仍然是一种不入现实的意识哲学范式。这也是文中矛与盾的无法调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热衷于对文化进行批判,目的是从批判文化达到对现实的改造,这与他们大多是知识分子,远离现实不无关系。文化哲学的历史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要深度关切中国现实,不能在研究上犯“洋教条主义”。

八十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出现了多种界定的倾向: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人道的唯物主义。[20](p382)其实,无论如何地追求出新,无论怎样使西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以变种的方式出现,都不能够真正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因为西马只是一种“问题式”而缺乏“改造性”。我们所认为原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实质上是更加贴切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准确表达式。是清醒认识当代大实践、大世界的背景下,深刻反省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不断深思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上再次确定的。但这不是说,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最完善的,它需要不断的发展。在这一框架内进行多元路径的深入研究才是有意义的。当代中国哲学研究者应本着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以一种批判意识、超越意识既回顾过去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我们的成就之路,又放眼未来发展与完善马克思主义。更加注重对当今现实的哲学反思,概括出满足时代与实践需要的新的理论和思想资源,在马克思主义指导原则下努力构建中西马融会贯通的当代中国哲学。

参考文献:

[1] 衣俊卿:《马克思主义哲学演化的内在机制》,[j]载《哲学研究》2005年第8期。

[2] 苗力田译,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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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 《列宁全集》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7] 《列宁选集》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8] 郝敬之:《回到整体马克思》[m] 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

[9] 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10][13][14]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2卷;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1] 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12][法]列菲伏尔,转引自张一兵:《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逻辑[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5][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8]陈学明,《论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意义》[j].南京大学学报,2005,(2).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范文5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按其本性说,实践既是造成人的本质双重化的根源,又是造成世界双重化矛盾性质的根源,但是,实践同时又是解决人和世界双重化矛盾,并且实现它们统一的基础。在实践活动中,既体现着自然物质的本原性作用,又体现着人及其精神的能动创造作用。所以,人的物质本质与精神本质统一为实践,而自在的自然世界与自为的精神世界则统一为以人类实践为基础的“生活世界”。当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实践,让哲学回归生活世界时,就可以大声宣称:“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lJ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再也不能被容纳于传统的唯物论与唯心论派别抽象对立的模式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的秘密、变革的实质,恰恰就在于对抽象的两极对立模式的超越”LI引。

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范文6

为了更好地辨明“何为教育哲学”的问题,可以把它一分为二:“什么是教育哲学”与“教育哲学是什么”。前者考察教育哲学的历史形态;后者考察教育哲学超历史性的本质。

(一)什么是教育哲学

教育哲学主要有三种传统:形而上学教育哲学、规范教育哲学、分析教育哲学。②形而上学教育哲学也可以称为思辨教育哲学,其典型代表人物为柏拉图。在他所著的对话录中,苏格拉底不断以“什么是”和“是什么”的方式追问诸如“正义”、“德性”、“美”等事物的定义,以便在“人事”上获得一种超越习俗、流变事物的确定性知识。在这种教育哲学中,主要表达的是教育即“灵魂的转向”③,即让灵魂从观看习俗幻象转向洞外真理之光。规范的教育哲学的“规范性”来源于其对哲学方式的辩护,而非一种或政治权威。因此它往往与思辨的教育哲学相生相伴。规范的教育哲学主要关涉三个问题:何为人类的卓越与优秀的德性,这些德性为何是卓越的,如何培养卓越的德性。④分析教育哲学以分析作为工具,探索语言使用过程中概念间的联系,以便发现和澄清理解过程和知识话语中的混乱。⑤分析教育哲学反对从哲学原理简单地演绎到教育问题上来的做法,认为这是一种由哲学强加给教育的做法。吊诡的是,对分析教育哲学的有力批判主要来自分析教育哲学的内部。①上述三种教育哲学是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教育哲学样态,是对“什么是教育哲学”问题的回答。然而这并不能排除在一种新哲学方法兴起之后,还会出现多种新型教育哲学形态的可能性。任何一种教育哲学历史形态都只是一种“偶在论”存在样态。对教育哲学确定性、本质性特征的考察则应该通过回答“教育哲学是什么”来进行。

(二)教育哲学是什么

教育哲学并不只是用哲学的方法来解释教育。它是以哲学的思维方式来探寻教育的真理。教育哲学相较于实践教育学与教育科学而言,具有更长远的“目的论”的关怀。它关怀的是三个整全:整全的社会、整全的教育、整全的个人。具体而言,教育哲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性。1.追问教育“自然”教育哲学追问“教育是什么”,更为准确地说追问“正确的教育是什么”。它不同于教育科学旨在揭示“教育事实是什么”。教育哲学是一种探寻教育“本性”或“自然”②的尝试。具体说,教育哲学是这样一种尝试:旨在了解教育的本性并为之辩护。之所以需要辩护,就在于其本身是一种对教育的“本体”追问,从而显得“不合时宜”、“不接地气”。它本身并不考虑教育的具体情境与特殊性,而是对纯粹的教育“自然正确”③追求。教育哲学并不关心其能否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现实化与技术化操作。如何操作是个实践教育学的问题,实践问题是技术性问题。教育哲学是关于“是什么”的绝对知识,而非关于“如何做”的相对知识。2.探寻教育“理性真理”教育哲学是对教育“理性真理”的承诺。所谓教育理性真理是以人的纯粹理性探寻教育的“理性事实”。理性事实只存在于人的言辞中,教育哲学需通过言说的方式去探寻。与此不同,教育科学追求的是“事实真理”,即教育在现实中事实上是怎样的。它以价值中立的态度把教育现状中的事实从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剥离出来,并加以鲜活地呈现,就已经达到目的。它的主要目的在于揭示“科学事实”。教育哲学探寻理性真理是为作出健全的判断提供评判标准。因为教育科学恰恰只是“价值中立”地不断展示事实,而无法让我们作出“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的判断。而教育哲学的首要问题就是何谓教育真理的问题,是评判现实教育对与错、好与坏的依据问题。它寻求回答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是正确的教育?只有符合自然或本性的教育才是绝对正确或正当的。教育自然正确是人类教育的终极价值标准。教育哲学就是在言辞中构建以美好生活为中心的符合“自然正确”的教育。3.关涉“善好生活”在理论上可以把生活分为两类:现实的“纯然生活”与理想的“善好生活”。现代社会对人的管理已经不可能细化到个体内在德性的考察,只要个体不违反大规则,就被认定为合格公民。在这种粗放式的国家治理模式下,人们日益关心自己纯然生活的生存处境,变得更为“现实”。教育科学与实践教育学正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境况。它直接扎根于教育的现实,以求获得人的生存条件的改善,以便满足生存之需,而实践教育学正是通过指导教育行动直接促成纯然生活的现实化。然而二者倾向于使人精神忙碌于现实而“两眼看地”,往往忽略了“头上的星空”。教育哲学正是要使人仰望星空———超越现实,追求那个高于现实的善好生活。教育哲学是以“人应该如何生活”、“什么是善好生活”为根本主题。纯然生活与善好生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后者是自洽的:不以其他目的为目的。教育哲学关涉的善好生活是“自然好”、“自然正确”的生活。①形而上学教育哲学、规范教育哲学、分析教育哲学都试图追问教育的本性,把教育引向“至善”。②这个至善就是教育的原型。“哲学决不会超出商讨或争论的阶段,决不会达到决策的阶段。”③教育哲学只对“正确的生活方式”和“正确的教育”进行辩护。实践教育学可能对现实的教育政策感兴趣,或基于某种世俗立场而为之辩护,但教育哲学只对教育真理感兴趣,并不依附于当下的某种秩序,更不为其合理性辩护。教育科学以揭露事实为天职,而教育哲学试图超越事实探寻“美好生活是什么”。

二、“教育实践”辨

教育理论可以三分为教育哲学、教育科学与实践教育学,因此不能笼统地谈论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二者的关系。在论及教育哲学与教育实践的关系时,人们往往把“教育的实践性”、“教育哲学(学)的实践性”与“教育实践”三者混为一谈。

(一)“教育的实践性”、“教育哲学的实践性”辨

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活动,不管是个人的、家庭的还是社会的行为,显然都具有实践性。实践是指教育主体把教育理念付诸实际行动。“教育的实践性”这种提法在语法上犯了近似同义反复的错误,因为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活动、行动或行为。教育的实践性这种提法如果尚存在一点意义的话,就在于它强调了教育的现实操作性与技术性。若把教育的实践性理解为教育内容与方式的实践性,则此问题就完全成了一个技术性问题。对“教育哲学的实践性”的理解涉及对教育哲学的理解。教育哲学作一门探寻教育本性的学问,本身具有实践的“意向性”。亦即教育哲学所探寻的理性真理,对教育实践本身构成了一种规范和引导。“自然正确”与“善好生活”本身就是对教育实践在方向上的要求。从根本上说,教育哲学想脱离教育实践都是不可能的。“教育的实践性”与“教育哲学的实践性”是指二者具有指向实践的属性。前者是指教育活动内在地具有实践性,后者指教育哲学本身在理论的最高层次上始终关怀教育的行动和现实。何为教育实践也可以区分为两个问题:什么是教育实践与教育实践是什么。

(二)什么是教育实践

在教育实践的理论陈述中,存在两条基本话语路径:亚里士多德式的教育实践话语与马克思式的教育实践话语。1.亚里士多德式的教育实践观实践哲学并非与哲学同时诞生,而是开端于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将人的活动分为理论、实践与创制。①这种三分法凸显实践的特殊性。首先,亚里士多德区分了理论活动与实践活动。在他看来,理论作为人性中最高的部分———理性的沉思活动,代表着人最为自足、完满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人可以像神般沉思世界的原因,实现人最高的幸福,即沉思生活。但是人除了自足的沉思生活,还追求完美的贤人生活,成为一个有道德德性的绅士。因此,亚里士多德并不同意苏格拉底将人的德性等同于知识的看法,因为人具有了道德知识不一定会自动成为好人。想要成为一个好人就得“做”好人。因此,与人的理论活动相比,实践主要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学概念,包括伦理与政治活动。实践与理论一样,是一种自成目的性的活动。它是因其自身而值得欲求的东西。所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理论与实践之间并非一种原理与应用的关系。理论与实践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领域,并非内在演绎关系,而是一种具有等级性的外在并列关系。这种等级性是指理论高于实践。②其次,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创制与实践概念。与创制相比,实践自身就是目的。亦即一个高贵的道德行动本身就是人的目的,而人的创制活动指向的是创制之外的产品、成品。这种创制活动仅仅相关于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领域,而实践活动相关于美好生活的全局。亚里士多德强调伦理学作为研究人的实践的学问,并不能要求其确切性,只能是大致地、粗略地说明“真”。③他试图用实践智慧来应对生活中遭遇到的特殊性问题。他认为,理论指向普遍必然性,而不能解决行为的个别性问题,因为个别之间存在异质性差别。亚里士多德通过二分的形式解决这个问题,即理论解决普遍性问题,而实践和创制解决特殊性问题。总而言之,在亚里士多德实践意义上使用教育实践概念关键点有三:第一、把创制活动排除于教育实践活动之外。教育实践是一种自足的目的性活动。第二、教育哲学与教育实践之间是一种并列的关系,但这种并列并非内在并列关系,并不存在相互推演的关系,而是一种外在并列关系。第三、教育哲学与教育实践之间存在等级次序,教育哲学高于教育实践。2.马克思式的教育实践话语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既包括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又包括其创制概念,并且倾向于后者。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是一种以自身为目的活动,因此是以非生产性为特征的。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在马克思那里通过对劳动的重新理解而得到改造与贯彻。马克思把劳动看成人的本质,④理解为一种人的自足的活动,即人的劳动本身不是达到其他活动的手段,特别是不能成为资本增值的手段。如此,马克思成功地把劳动实践化了。而亚里士多德的创制却是以生产产品为直接目的,这种产品包括物质性产品,也包括诸如诗的创作等精神性产品。马克思通过把这个创制概念糅合进他的实践概念,从而使实践概念生产化。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是以生产性为特征的。它最大特点在于实践已经完全超出了认识论的范围,成为生存论的本体论概念。⑤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对实践自为性和目的性的解释,即把实践看成因其自身而存在,但它又包括创制活动,因此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已经突破了伦理与政治活动的范围,达到了康德所说的价值原则的普遍性。而亚里士多德在强调实践的自足性和目的性的同时,多次强调实践的不确定性与模糊性。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提出了他的实践纲领:“哲学家们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①实践在马克思那里成为一个终极价值的概念———将人的自由生产性活动,即实践,作为人的终极价值。

(三)教育实践是什么

亚里士多德式的教育实践把指向目的之外的产品为目的的创制活动排除在外。教育创制活动是一种明确以实效为目的的教育生产活动。教育的核心问题被理解为使人“活得好”与“做得好”。②马克思式的教育实践观恰恰把教育创制活动包括在内。不仅如此,它还包括教育理论生产活动在内。因为马克思通过把劳动抽象化之后,从事教育理论活动依然是“劳动一般”。③劳动生产化,生产实践化,如此马克思完成了实践观的改造。亚里士多德式的教育实践概念,使得教育哲学与教育实践出现了分离,从而在二者之间留下了鸿沟。马克思把哲学与实践理解为原理与应用的关系,通过“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弥合了这条鸿沟。亚里士多德式的教育实践代表一种古典式的实践理解方式,其形而上学基础是宇宙目的论。而马克思式的教育实践代表着一种现代性的实践理解方式。它是以科学主义和技术主义为哲学基础的。两种实践观存在巨大差异,但是在自足性的认识上是相通的。教育实践最终要指向人的生活本身。然而,由于人不可能完全把握对象的整体,人在实践中人所面对的是特殊性与个别性的情境,所以教育实践并不能操作对象的整体。这正是教育实践与教育哲学的区别所在。教育哲学可以通过理论理性从整体上把握教育的本性。哲学是一种跳跃式、攀爬式的思维方式,它抽离教育具体情境,在概念上对教育进行考察,从而达到对教育和人的整体性把握。而教育实践必须直面教育行动中所遭遇到的所有细节,但由于人的有限性,诸如人的现实欲望和世俗立场,人所运用的只能是以一变应万变的实践知识。概而言之,教育实践是对教育哲学所探寻的教育本性的“模仿”。这种模仿并非在最佳的状态中进行,而只能是在次等(好)的状态下完成,它不可能达到教育真理的完全复制,因为它要面对双重诱惑:政制的挤压与人性的感求。在被迫权衡诸多条件的际遇中,教育实践像一只背负众多包袱的雄鹰一样,已然失去了“搏击长空”的梦想,平稳而安全地飞行成为其现实的目标。教育实践就是在种种遗憾中,步步妥协地应对“杂多”的现实,在诸多权衡中通过运用技术化手段把教育理想降格地展开的过程。

三、“教育哲学”与“教育实践”关系辨正

教育哲学与教育实践之间并非理论与应用的内在推演关系,而是外在并列的关系。教育哲学的逻辑理路决定着它应该超越教育实践。教育实践理应联系教育哲学。

(一)“教育实践应联系教育哲学”的三重理由

1.教育哲学的逻辑在先性教育哲学追问的“自然正确”并非与人的教育行动无关,只是离具体指导稍远一些而已。再抽象的教育哲学也意向于“实践”,虽然它可能不具备实践可操作性。这正是“教育哲学的实践性”。教育哲学的实践性并不能否定其逻辑在先性。这个问题的理解涉及对“本质”的理解。在柏拉图那里,“相”(理念)在逻辑上先于现实中分有“相”的事物。教育哲学作为探寻教育的“相”的一种尝试,它所探寻的“理”当然可以先于或超越具体的教育而存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一直到近代,“本质”被理解为是从具体事物当中抽象出来的。基于这种理解本质不再像柏拉图的“相”那样具有本体论的意义,而只是被当作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理性思维产物。然而,教育哲学作为一种研究教育的纯粹状态的自然本性的学问,不仅仅是从教育实践中抽象出来的理论,它更是逻辑在先地先于教育实践,并为教育实践的展开提供本体论依据。在这种意义上,不是教育哲学要走向实践教育学,而是教育实践要联系教育哲学。不是要责怪教育哲学脱离教育实践,而更应该反思教育实践脱离教育哲学。2.哲学逻辑与现实逻辑之别教育哲学与教育实践二者分属于两个不同层次的逻辑。教育哲学是属于哲学逻辑,而教育实践是属于现实逻辑。哲学逻辑是规范性的,现实逻辑是操作性的。处于现实逻辑中的教育,必须要经过理性的跳跃才能达到哲学逻辑中绝对正确的“教育的相”。正如哪怕是看尽天下所有的(有缺陷的)圆,都未必能把握几何学意义上“绝对的圆”,因为从现实之物到思想之物需要理性的“最后一跃”。这种跳跃仅仅站在实践的层面是做不到的,必须站在更高的理性层面即“灵魂的看”才能实现。教育哲学与教育实践二者逻辑虽异,但二者在相互“流动”中可以相通:教育实践通过理性的跳跃“自下而上”地通达教育哲学,而教育哲学从纯粹理论理性出发进行教育真理的探寻,“自上而下”地对实践进行规范与指导。然而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再相信教育原型的存在,更不相信“目的论”的价值秩序。在这种际遇中,教育哲学与教育实践二者在否定自身逻辑的同时,相互僭越。教育哲学丧失哲学的纯粹性与普遍性,而教育实践失去行动操作性与个别性、具体性。3.教育哲学的超越性在教育理论研究中学者易于承认“事实真理”,却不关怀甚至否定“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是一种指示性真理,它为现实路径的选择提供了一种参考和指导。按照古典教育哲学的理解,现实中的事物都是不完满的。日常生活中存在某种缺陷的圆,必然要趋向于完满的圆。同理,现实中的教育也是不完满的。它只是对教育的“相”或自然(本性)的摹仿。因为教育受制于现实多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出离自身的“本真”和“真实”。教育的“相”是教育的逻辑开端。它的正确性的根据来自于其自身的完满性,并为现实中的教育提供了评判的标准。教育真理并不能自己显现出来,而要靠人去探寻和用语言去表达才会显露出来。①教育真理是一种“存在”,只存在于言辞之中。通过“对现实的真正原型的深刻把握,从而越来越接近真正的真理。”②简言之,教育真理是需要通过人的理性去言说、辨明或指明。由此,追求教育真理的教育哲学,会表现出超越或“脱离”教育实践之感。这种脱离感来自于教育实践的“向上看”,即站在现实立场上观看教育哲学,使人产生一种仰望的“高处不胜寒”之感。然而如果站在教育哲学的立场上“往下看”,即站在哲学的立场上观照教育实践,则并无脱离感。反而由于自身的高度而对实践有更整体更长远的指引作用。因此,教育哲学在最抽象最纯粹的意义上最高地指导着教育实践。③

(二)重申教育哲学的普遍性、纯粹性与高贵性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确立了一个基本的原则:只有普遍才能认识。④这也是教育哲学的方法论总纲。教育哲学所能把握的是教育的普遍性。而教育实践是针对情境性与个别性的教育问题。所以,那些教育中的特殊性与个别性的问题,应该放在教育实践中解决。教育哲学是从教育的整全性来研究问题,它根源于教育哲学的目的,即通过整全的社会和整全的教育绽出整全的人。这种整全性标识着教育哲学的纯粹性与高贵性。被“祛魅”了的现代人,一谈及哲学的高贵性就嗤之以鼻并大加讨伐。人们往往把哲学的普遍性、纯粹性与高贵性等同于哲学的专制。似乎哲学的普遍性是导致二战惨绝人寰的犹太人集中营的罪魁祸首,仿佛哲学的高贵性要为二战后的全球核威胁负责。这种对哲学高贵性的拒绝心态,正是教育在全球失效、人类心智不健全的现实表现,也是现代教育为了实现大规模的大众教育而把教育水准拉平从而使教育降格的结果。在现代所谓民主的渲染中,人们已经把自己的头脑交给了舆论主导者或民主选举出来的平庸首领。人们不再通过自己的理性来区分“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人们以为民主表决出来的,或多数人所持的观点,就是对的。人们在这种所谓的民主气氛中变得划一、平庸,不再追求高贵。哲学源于惊异,没有不断追问的理性攀爬精神根本不会有教育哲学。真理就是真理,而不是意见,真理就是高贵的。教育哲学作为一种探寻教育真理的学问,它不会因为教育实践者觉得它难以在实际中操作化,而变得妥协与脆弱。教育哲学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真理,是对人的整全人生、整全幸福的探寻,它不会纠缠于现实可操作性的细枝末节。在这个功利的消费时代,虽然教育哲学在追问教育真理的同时,还负有为其存在合理性辩护的任务,但这无损于反而更加彰显其高贵性。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