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公益活动方案范例6篇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范文1

“四统一”推进公益管理规范化发展

为统一公益管理标识与对外沟通形象,国网北京电力结合公益活动对象特点,从形象标示、教材、教案培训内容与方式四个方面进行了统一管理。

统一形象。依托电力展厅卡通人物,设计制作体现电力特色,易于宣传推广的“电力爱心教室”形象标识。继续宣传共产党员服务队红马甲形象,通过公益活动塑造公司党建品牌。

材。汇总公司及各单位开展电力宣传和科普的各类材料,整合形成统一的公益教材、科普影片、互动教具。在教材试用之后,通过出版社出版发行,为互动教具申请专利,保护公司知识产权。

案。邀请重点小学教师参与,根据教材、互动教具编制统一的教案,实现所有课堂讲授内容的规范统一。使用活动时长变化,设计教学内容,包括1节课、2节课、半天课等标准课件。

统一培训。邀请小学教师,定期对参与公益活动的共产党员服务队员、青年志愿者进行规范化培训,重点培训教学实践、儿童心理学内容。

创新载体促进公益管理专业化发展

组织“电力爱心课堂”。公司党员服务队队员寓教于乐,通过影片观看、小游戏以及亲身参与的方式向学生讲解了电力安全知识。2014年5月,公司在海淀区人大附中实验小学上了一次“电力爱心课堂”,参与了电力强手棋游戏,乘坐了新能源电动汽车,了解清洁能源为现代生活带来的变化,在游戏与体验中学习电力知识。

布置电力爱心之角。国网北京电力与挂牌的学校或社区联合,共同布置电力爱心之角,集中展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用电科普知识宣传板报、展板,建立固定的电力常识宣传栏,同时宣传公司品牌形象。

编制《电力爱心科教书应用读本》。国网北京电力统一编印了“电力爱心教室”的教材与教案,涵盖了安全用电常识、安全用电预防、安全用电技能、安全用电环保等内容。为方便小学生阅读和理解,教案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卡通动物的形象展示。帮助中小学生掌握基本安全用电常识,积极主动发现日常生活中的用电危害,提高应对电力安全隐患的能力。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范文2

关键词:初中思想品德;案例教学法;动机;理解

所谓“案例教学法”,即指教师将特定的案例巧妙融入具体知识点的教学活动之中,促使学生透过该案例所体现的细节性内容实现对所学知识点深刻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以下仅以“消费者的权益”这一节内容为例,就“案例教学法”在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教学中的优点展开初步的分析与探讨。

一、初中思想品德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有利于诱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心理学研究发现,动机对个体行为有着重要的指引、导向功能,动机越强烈的个体越能展开积极的个体行为。因此,要想使学生持有踊跃、主动的学习行为,确保其具备明显而强烈的学习动机格外必要。而“案例教学法”由于贴合学生的现实生活实际,对于有效刺激学生学习动机的产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如在教“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一内容时,笔者在一上课就向学生列举了如下社会案例:李奶奶去菜市场购买蔬菜,在拿起一把芹菜之后,发现并不是特别新鲜,便把芹菜放回到了原摊位上,打算去另一个摊位看看,却被该摊位的摊主叫住了:“你拿了我的菜就得买,不买不行。”

随后,在呈现该案例的基础上,笔者向学生提出了一个问题:“上述案例中摊主的行为合不合理?”学生根据自身的现实生活经验很快就给出了“不合理”的回答。紧接着,笔者又询问:“为什么不合理呢?摊主的不合理行为侵害了李奶奶的什么权益呢?”面对笔者这一高层次的提问,学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趁势,笔者讲道:“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一知识点,相信通过学习,大家能轻松回答出老师刚才提出的两个问题……”在案例的铺垫以及笔者有意识的引导下,学生纷纷自觉、主动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之中,这一点从他们聚精会神、专心致志的学习状态中就可以看出来。很明显,学生具备了“通过学习找到问题答案”这一学习动机,充分证明了在初中思想品德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诱发学生产生积极学习动机的可实施性。

二、初中思想品德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理解

初中思想品德内容虽然较为浅显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不具备较难掌握的理论知识点。以“消费者的权益”这节内容为例,其中涉及众多消费者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学生稍有不慎,便会混淆、错误记忆,这成为制约该节内容教学效率得到显著提升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情况,笔者在自身的教学实践中就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借助具体案例的讲解帮助学生实现了对其背后所蕴含消费者基本权利的深刻领会与认识。如,在教学“消费者的知情权”时,笔者就特意为学生列举了如下案例:

张华看到路边上有出售菠萝的小贩,询问其价格,小贩指了指其菠萝旁边立着的广告牌“一块二毛”。张华选购了五块菠萝之后,支付给小贩一元钱,小贩却坚称“菠萝是1.2元/斤”,张华认为小贩故意欺骗,小贩却表示自己明明已经在广告牌上标示了菠萝的具体价格,双方因此引发了冲突。随后,我结合该案例对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享有知悉其相关情况的权利,应当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告诉消费者,而不能做一些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在该案例中,小贩利用模棱两可的广告宣传菠萝,使得张华在不知道菠萝具体价格的情况下进行了消费活动,并由此承担了一定的损失,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

再如,在教“公平交易权”时,笔者为学生列举了如下案例:李亮的父亲是一个水果摊贩,却经常在称重的称上做手脚。有时消费者购买的一千克水果实际上仅仅有900克、800克,甚至是700克。以此案例为基础对“消费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权”进行了阐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利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这是消费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权。在上述案例中,李亮父亲的行为使得顾客所购买的水果重量并不符合其实质所支付的费用,这是对购买水果的顾客公平交易权的一种侵害。

……

如此,通过不同案例的列举,学生就得以对其背后所蕴含的具体消费者基本权益形成了更为直观的深刻感知与认识。在轻松突破该节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的基础上,很好地确保学生切实获取了高质量的课堂学习效果。

当然,初中思想品德课堂并不仅仅只有案例教学法,还有许多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对此,我们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对案例教学法及其他先进教学方法进行综合、灵活地运用。如此,才能切实推动初中思想品德课堂实际教学效率及质量的优化与提高。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范文3

学校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和中央网信办《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配合办好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根据平度市委宣传部要求,结合正在组织开展的青岛市中小学“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安全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9月19日至25日

主题: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宣传周活动重点内容是,深入学习贯彻xx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网站、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会议、展览等多种渠道和形式,通过全体网民的广泛参与,大力宣传倡导依法文明上网,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主题日活动

根据中央网信办统一部署,宣传周活动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主题日活动:9月20日教育日、9月21日电信日、9月22日法制日、9月23日金融日、9月24日青少年日、9月25日公益宣传日。

(二)具体活动要求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青岛市“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家长会、教师会等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学校教师和班级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利用学校的班班通设施结合微机课等方面,在广大学生、家长、教师中开展网络安全知识专题教育。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

1.各学校和教体局机关要在9月16日之前完成网络安全宣传周主形象海报的制作,并在学校宣传栏、微机教室等特殊场地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各学校要认真组织部署工作要求,通过组织主题班会等形式,教体局通过办公室组织机关工作会议,利用学校班班通设备、多媒体、网站等,广泛宣传网络安全口号标语、卡通漫画,播放收看附件中的安全教育视频和平度市“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安全教育活动推进会报告。

3.各学校要与已经开展的青岛市“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活动融合在一起,通过已经组建完成的各类宣传渠道以及通过公安微博、微信群等形式积极转发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推送公益广告、发送宣传教育材料等,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充分发挥团委、少先队的作用,广泛组织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4.结合2019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教师观看科普视频、研讨交流、争当网络安全宣传员监督员以及开展新媒体主题宣传等活动,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5.各校要了解省级部门活动安排的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学习并参与。9月19日至25日,在山东共青团官方微博开设话题#青少年与网络安全#,加强与青少年网民互动。积极组织全省高中学生参加网络安全知识竞赛,选拔优秀人才赴湖北武汉参加全国中学生网络安全夏令营暨知识竞赛全国复赛。联合大众网、齐鲁网开展网络安全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9月24日,组织全省青少年在线观看湖北武汉市“青少年日”主场活动直播、与演讲嘉宾远程互动等。9月19日至25日宣传周期间,省重点新闻网站在PC端首页显著位置和移动端首屏统一开设“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题,对我省各有关部门活动情况和现场宣传进行采访报道,转发中央新闻网站关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武汉开幕式相关报道和现场视频,集纳展示网络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图片、动漫等各类相关作品,在论坛、微博等平台主动设置“网络安全”相关议题、话题,利用手机报推送有关稿件、视频和H5作品。大众网联合山东艺术学院制作动漫作品;9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网络公益广告征集活动;9月12日至9月25日开展网络安全在线答题活动;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开展视频访谈。齐鲁网推出“一图教你如何安全上网”漫画;制作“文明上网”系列公益广告;组织小记者探营网络安全公益活动。舜网组织《新闻调查——网络暴力离我有多远》系列视频街访等采访报道;携手17市网媒联动倡议建立“反对网络暴力”网媒接力联盟。中华泰山网开设网络安全课堂,邀请教育、公安、团委、通讯等部门单位的专家授课。水母网开设网络金融安全知识在线答题栏目。

三、组织协调

教体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我市中小学校和教体局机关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办协助做好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范文4

【关键词】概率统计;数学期望;风险决策

面对随机现象,优化决策的正确通常是指随机变量的均值,面对决策方案即将数学期望最大的方案作为最佳方案加以决策。如果知道任意方案Aj(j=1,2…,m)在每个自然状况(影响因素)Si(i=1,2…n)发生的情况下,实施方案Aj所产生的盈利值P(Si,Aj),及各自然状况发生的概率P(Si),则可以比较各个方案的期望盈利:EP(Aj)=选择其中期望盈利最高的为最佳方案。

一、风险决策问题

例1、某商场要根据天气预报来决定节日是在商场内还是场外开展促销活动。统计资料表明,每年国庆节商场内促销可获经济效益2万元,场外促销活动中遇到有雨天气则带来经济损失4万元,无雨可获得经济效益10万元,9月30日气象台预报国庆节当地有雨的概率是40%,商场应该选择哪种促销方式?

设商场外促销活动获得的经济效益为ξ万元,

则P(ξ=10)=0.6,P(ξ=-4)=0.4

所以Eξ=10×0.6+(-4)×0.4=4.4(万元)

由Eξ>2知,场外促销方式可获经济效益的数学期望4.4万元高于场内促销可获经济效益2万元,故应选择场外促销方式。

说明:因为天气有雨或无雨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因此作出决策时有存在一定的风险,我们不能保证所作的决策一定会取得最好效益,但必须使效益的期望值是最高的。

如果选择场外促销方式恰逢天气有雨,则带来经济损失4万元,比商场内促销可获经济效益2万元更不合算,这就是风险。这样的决策称为风险决策。

二、投资决策问题

例2:某人有10万元,有两种投资方案:一是购买股票,二是存入银行获取利息。买股票的收益取决于经济形势,假设可分三种状态:形势好、形势中等、形势不好(即经济衰退)。若形势好可获利4万元,若形势中等可获利1万元,若形势不好要损失2万元。如果是存入银行,假设年利率为8%,即可得利息8000元,又设经济形势好、中、差的概率分别为30%、50%和20%,试问选择哪一种方案可使投资的效益较大?

设a1为购买股票,a2为存银行,θ1为经济形势好,θ2为经济形势中等,θ3为经济衰退,P(θj)(j=1,2,3)为三种形势的概率,aij为第i种方案和第j种状态结合的结果,把它们列成一张表(称之为报偿表),即: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果在经济形势好(θ1)和经济形势中等(θ2)的情况下,那么购买股票是合算的;但如果经济形势衰退(θ3)时,那么采取存银行的方案比较好。然而人们事先是不知道哪种情况会出现,因此采取期望值标准是比较合理的。方案a1、a2的期望值分别为:

E1=40000×0.3+10000×0.5+(-20000)×0.2=13000(元),E2=8000(元)

因为E1>E2,所以方案a1期望的收益比a2大,按最大收益原则,应采用期望收益高的方案,淘汰期望收益低的方案,所以应采用购买股票的方案。

说明:投资方案有两种,但经济形势是一个不确定因素。根据最大收益原则,做出选择的根据必须是数学期望高的方案。

三、方案决策问题

例3、某冷饮店需要制定某种冷饮在七、八月份的日进货计划。该品种冷饮的进货成本为每箱30元,销售价格为每箱50元,当天销售后每箱可获利20元,但如果当天剩余一箱,就要因冷藏费及其他原因而亏损10元。现有前两年同期共120天的日销售量资料,其中日销售量为130箱有12天,日销售量为120箱有36天,日销售量为110箱有48天,其余24天的日销售量也达100箱。请对于进货量分别为100箱、110箱、120箱、130箱四个方案给予决策。

根据前两年同期日销售量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可确定不同日销售量的概率。

按日进货量100箱的方案,不论市场销售状况如何,当天只能销售100箱,可获利20×100=2000元。

若按日进货量110箱的方案,在市场销售状况为日销售100箱时,则当天可盈利20×100-10×10=1900元;而在市场销售大于110箱时,当天也只能销售110箱,则当天可获盈利20元×110=2200元。

据此类推,可计算出各个方案在不同市场销售状况下的盈利值,参见如下盈利表。

四、求职决策问题

中国社会市场化进程越来越快,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除了明确所招人员的学历条件和能力之外,一般还会重点申明所招不同岗位人员的年薪值.而当今社会的价值取向主流是,劳动者尽其所能付出劳动后,希望获得尽可能大的薪酬回报,我们认为这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因素.现在大学毕业生以年薪期望值作为择业决策的主要依据正是这种价值取向主流的具体体现. 大学生在求职面试多个机会过程中,其年薪期望值是一个动态数据,只有在其择业决策做出后才能相对确定下来,因此,做出好的择业决策就显得相当的重要.以下为了说明问题,通过一个已简单化了的实例,通俗说明如何把握这个动态的年薪期望值来准确做出择业决策的方法.。

例4:有三家公司都为硕士毕业生李宏提供了就职面试的机会,按面试的时间顺序,这三家公司分别记为A、B、C,每家公司都可提供极好、好和一般三种职位,每家公司将根据面试情况决定给予求职者何种职位或拒绝提供职位,若规定求职双方在面试以后要立即决定提供、接受或拒绝某种职位,且不容许毁约。咨询专家为李宏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后认为,他获得极好、好、一般职位的可能性分别为0.2、0.3、0.4。三家公司的工资数据如下:

李宏如果把工资数尽量大作为首要条件的话,那么他在各公司面试时,对该公司提供的各种职位应如何对策?

由于面试有时间先后,使得李宏在A、B公司面试,作选择时,还要考虑到后面C公司的情况,所以应先从C公司开始讨论。

C公司的工资期望值为:4000×0.2+3000×0.3+2500×0.4+0×0.1=2700(元);

现在考虑B公司。因为B公司的一般职位工资只有2500元,低于C公司的期望值,所以只接受B公司极好或好的职位,否则就到C公司应聘,如此决策时,他的工资期望值为:3900×0.2+2950×0.3+2700×0.5=3015(元);

最后考虑A公司,由于A公司只有极好职位的工资超过3015元,所以他只接受A公司的极好职位,否则就到B公司应聘。

他的总决策是这样的:先去A公司应聘,若A公司提供极好的职位就接受,否则去B公司应聘;若B公司提供极好或好的职位就接受,否则去C公司应聘,接受C公司提供的任何职位。

在这一策略下,他的工资期望值为:3500×0.2+3015×0.8=3112元。

通过数学期望在平均工资中的应用,使我们有了准确具体的决策依据可依,清楚明白其中的决策风险如何,我们果断的决策会带给招聘单位一个良好的印象。面对这个复杂的求职面试多个机会的择业决策问题,数学期望丰富了我们大学生在择业决策依据整合和择业决策风险分析方面相应的知识和技巧。

五、试验决策问题

例5:某新工艺流程如投产成功可收益300万元,但投产之前,必须经过小型试验和中型试验,试验经费分别需2万元和36万元,小型试验的成功率为0.7,如果连做两次小型试验,则成功率可提高到0.8,在小型试验基础上的中型试验的成功率为0.7,如果直接搞中型试验的成功率为0.5,应该如何决策,才能获利最多?

共有三种决策:

⑴一次小型试验和一次中型试验,此时工程的所有可能情况及其概率如下:

工程投资获益的期望值:E1=0.49×262+0.21×(-38)+ 0.3×(-2)=119.8(万元)

⑵两次小型试验和一次中型试验,此时工程的所有可能情况及其概率如下:

工程投资获益的期望值:E2=0.56×260+0.24×(-40)+ 0.2×(-4)=135.2(万元)

⑶如果急于求成,想省去小试,直接搞中试,此时工程的所有可能情况及其概率如下:

工程投资获益的期望值:E3=0.5×264+0.5×(-36)=114(万元)。

E2>E1>E3显然,这时采取第二方案最有利。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数学期望在决策中的应用举例,我们看到了数学知识给我们带来的价值与意义。在现代社会中决策问题受到人们极大的重视,就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科学决策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将取代经验决策,要科学决策就离不开数学。

参考文献

[1]谈祥柏.乐在其中的数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2]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组.相识数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吴建国.数学建模案例精编[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4]孙荣恒.趣味随机问题[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5]梁之舜.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上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范文5

关键词: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

社会和谐发展

行政指导

背景案例(一):“打哈欠”QQ群于去年8月由宁波网民“长明灯”发起成立,是浙江最大的民间志愿反扒队。至解散前,该反扒队共行动50多次,抓获小偷近120名。其最为宁波网友称道的是在网上了“小偷地图”。“长明灯”向记者描述了解散的经过:1月6日,他们抓获了包括抢女孩手机在内的3名小偷。当日晚上,一名志愿者被当地派出所要求“协助调查”,原因是小偷向警方投诉系被反扒队员“殴打”。他也被叫去问话。为不让家里人担心,“长明灯”决定解散反扒QQ群。早报记者昨日从国内多支民间反扒队获悉,他们正借助网络开始“联盟”———“同城联盟”甚至是“全国联盟”。而仍在建设中的全国民间反扒大联盟上,已有厦门、宁波、武汉、成都、广州等11个城市的反扒组织加入。①

背景案例(二):中缅边境的女子缉毒护村队。卡南村,位于中缅边境的云南省瑞丽市勐卯镇,是一个典型的景颇族村寨。过去的20年中,60%的男性村民参与吸毒贩毒,罪恶的毒品毁灭了将近一半的家庭。这个村子它是属于常住人口较少,吸毒人员较多的村寨,吸毒人员多数为男性公民,寨子的寨容寨貌十分恶化,邻里关系较差,偷盗现象也时有发生。2002年的1月,深受毒品危害的卡南村妇女们终于站了出来,在当地政府和公安边防部队的支持下,她们成立了卡南村缉毒女子护村队。她们分别是:队长排相南,队员赵来友,金会花,杨翠英,排麻途,麻宝,石勒边,孔麻孟,因为她们的介入,在近五年的时间里,寨子里没有增加一例吸毒人员,村里更是没有人贩卖毒品。②

非政府组织,英文全称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NGO),或Non-Profitable Organization(简称NPO),也叫Third sector(第三部门) 。就是我们日常所称的“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 ③。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特征,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M·萨拉蒙教授的观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性,二是私有性,三是非营利性,四是自治性,五是志愿性。④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总体概念和特征,笔者对上述观点基本表示认同。本文时下关注的是中国的非政府组织按照什么标准如何分类以及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当前非政府组织体系中的定位问题。目前对非政府组织的分类可谓标准不一,类别多样。出于本文论述的考虑,笔者试作如下划分:根据是否经过官方主管部门审查、登记为标准,非政府组织可分为正式非政府组织(已审查、登记)与民间非政府组织(未经审查、登记);根据是否合乎现行国家立法为标准,民间非政府组织可分为合法性的民间非政府组织(如案例二中的护村队)与非法性的民间非政府组织(如黑社会组织);根据组织行为的利益趋向的不同为标准,合法性的民间非政府组织可分为私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如同乡会)与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如反扒队)。至此,笔者可以将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公民志愿且自发组成的以实现社会公益为目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登记就开展活动的自治性、非营利的一种合法民间结社形式。(本文仅从治安类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角度进行论述,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还存在环保、扶贫、救济、教育、赈灾、福利等诸多种类,在此不作阐述。)

一、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生成基础简析

从社会人类学的角度看,人的行为源于一定的动机,动机又源于一定的需要。就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形成而言,这种需要除了源自组织成员内部的需要之外更多的是源自组织外的社会大众的需要。以目前国内许多城市的“反扒队”大量涌现为例就足以说明这种需要的迫切程度(见案例一)。村里吸毒的多,治安乱,所以我们就团结起来,保护我们的村寨(见案例二)。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许多社会问题必将不断凸显亦或滋生出来,只要有社会问题出现,社会必然要以一定方式来应对。如果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甚至关系到国计民生,一般来说国家都会出台一些法律、政策、办法,组织相应的人员、机构着手去解决。但问题在于不论国家力量如何强大、应对措施如何到位,也总有一些政府鞭长莫及甚至不宜由政府出面解决的社会问题出现。由此,在社会问题治理方面自然会出现政府管理方面的真空地带,而这一真空地带产生的问题又亟待解决。如此,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便不难理解了。以上可以概括为社会需要是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生成的社会基础。

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国家出现以来,在社会治理方面除了国家这一重要管理主体之外,社会本身作为一个自我管理主体在社会问题处理方面可以说从未缺席过。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参与社会问题治理上的广度与深度有所不同罢了。如出现在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小政府大社会”与“大政府小社会”的反复博弈就足以说明社会本身的自我管理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可或缺。国家与社会在处理社会问题上除了有分工同时还存在合作的情形,即有些领域国家与社会分工明确,有的领域则属于国家与社会共同管理。由于管理主体的不同,在各自的管理形式、方法等方面相应的会存在一些区别。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而是在出现矛盾的时候能够以和平的方式化解矛盾。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矛盾理论,在国家与社会二元结构的对立统一关系中,社会不仅仅是被管理者,还是社会问题的参与者、解决者和管理者,是矛盾的一方主体。因此社会问题离不开社会本身的参与。而民间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载体就是民间组织。群体的力量永远是大于个体的,荀子的“人能群”⑤早已给出了民间成立组织的理由。社会不能缺席与自身相关的社会问题的处理可以说是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生成的又一缘由。这是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生成的政治学及哲学基础。

关于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问题目前尚有争论。以案例(一)中的民间反扒队为例,山西省社科院研究员秦永雄说,民间反扒符合人们嫉恶向善、扶危助困的普遍道德准则,具有道德示范意义。他说,民间反扒有法可依,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等四类人员,任何公民都可以将其扭送司法机关处理……”。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金维表示,从大体上来说,对太原市的民间反扒行为,公安机关予以肯定和提倡,但前提是只能抓不能罚,不能越权。山西社科院政法所研究员温万名说,目前对反扒行为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民间反扒的度很难掌握,也难以监管,群众出于义愤,难免失去控制,进而侵犯小偷的人格权和人身权。民间反扒人员若动机不端正,则可能适得其反,甚至与小偷一样危害社会。有关专家也表示,靠民间自定制度规范反扒行为并非权宜之计,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反扒作详细界定和规范。⑥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理论教研组专家陈晓济认为,民间反扒“值得在精神上赞扬,但却不值得在现实中鼓励”。这种“私力救济名不正则言不顺,是以公权力的依法行使来限制私力救济和同态复仇,宁波‘打哈欠’反扒队的‘私力救济’并不符合法治精神”。

⑦山西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副所长丁润萍:“民间反扒队”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它针对的是一些公共场所出现的经常性的抢包、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这恰恰又是警方控制不了的薄弱区域。对于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民间反扒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感染更多的人与犯罪分子做斗争。就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而言,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但是,民间反扒组织的存在毕竟缺乏法律依据,依法应该解散。⑧结合案例(二)中官方的支持态度,不难看出。对待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问题主要存在两种对立观点,一种是支持、提倡,主要来自官方与部分学者及广大民众,一种是认为不合法或合理但不合法,主要来自学界。对于这两种观点,笔者支持前者。理由如下:

首先,公民组建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有法律依据。如: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2条第3款:“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上述两条款为公民结社和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提供了宪法依据。《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这几个条款又为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及司法事务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其次,关于成立民间组织一定要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的成立要件并履行审查、登记程序的说法,笔者认为是不妥当的。符合该条例的规定,当然可以成立相应的社团组织;不符合该条例的规定要件不能成立符合该条例规定的组织但并不意味着不允许成立其他类型组织。总之,民间组织存在的形式很多,即包括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的组织,也包括不符合条例但符合其他法律的组织,一句话,民间组织生成与发展的法律依据并非只能是行政法。之所以在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问题上出现反对声音,主要源于对上述相关法律的曲解。另外,否认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的深层原因笔者认为可能是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的偏见。以上可以说是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生成的合法性基础。

二、当前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生存状态及环境解析

通过对上述两个案例的分析,笔者认为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在当前的生存状态及环境可以作如下几个方面的概括:

(一)组织结构较松散,成员一般限于熟人亦或志趣相投的人群之间,规模一般不大,活动以地域为限。组织者与成员间私人关系紧密,互信度高,上下级关系不明显,民主色彩浓厚,组织的领导者主要是基于个人威信与工作能力而被组织成员所公认。成员之间没有明确的具体分工,职责一般相同,分工往往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临时做出安排。组织易成也易散。

(二)活动经费基本是成员自己承担。组织成员的兼职性、行动的公益性决定了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不同于经过官方正式审批的正式的非政府组织需要办公场所、员工工资、注册资金等庞大费用支出,虽然需要一定的活动经费,但一般仅限于少量的交通、通讯等费用,组织成员一般能够自行负担。

(三)从组织行动上看,一般由组织者负责成员联络,安排任务,协调各方面关系,进行必要的内部经验交流与培训。活动方式灵活,有定期不定期之分。活动内容一般仅限于组织成立目的之范围。在组织活动时能有意识地自觉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行为,表现出很强的守法性与自保性。

(四)社会接受程度较高。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因其活动性质的公益性决定了他们能够得到社会民众的普遍支持与认可。但不可否认存在反对的声音,如案例中的小偷、贩毒、吸毒者与一部分学者。

(五)官方与学界的态度。官方基本持肯定与支持态度。从现有的资料看,目前还没有发现来自官方的明确的反对声音,最多是不表态。相反,学理界除了部分学者支持外却也有部分学者明确提出了反对意见。官学两方之所以在此出现对立,笔者认为官方可能更多的是考虑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在实践中表现出的公益性有利于自己的社会管理工作并且行为本身不违法,官方注重的除了行为合法性之外更多的是关注行为的社会实效性。对于官方的这种明确支持至少是不反对、默许甚至是冷眼旁观、不表态的明智做法笔者是极为欣赏的,如若社会问题政府处理不好又反对民众自己去解决进而激起民愤那才是十足的傻瓜政府,反之,放手让群众去解决政府解决不好群众又喜欢自己解决且不违法的社会问题,政府名(宽容、民主之名)利(群众替政府分忧、政府又不用买单)双收,何乐而不为呢?而学界部分反对声音可能表明学术理论界更偏重于从完善、加强、巩固各自即成理论体系的角度看待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至于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生发的一些新生事物与现象对业已定型的原有理论的冲击缺少必要的反思与足够的关注。

从背景案例可知,来自官方的态度对于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很大,有时甚至决定其生死存亡。案例(一)中的反扒队在队员被诉后从现有资料看没有得到官方的明确支持,仅仅因被叫去“协助调查”怕家人担心就导致解散。而案例(二)中的护村队在得到官方明确支持后,不仅组织规模日益壮大,且历时5年而不衰。成员有着强烈的自豪感、成就感和归属感。笔者认为出现此种反差更主要的原因不只是护村队知道自己行为合法,而是得到了官方的明确支持甚至是赞赏,对于中国的普通民众而言,官方行动上的支持可能要比国家立法的支持更合法。例如郭春辉案,在得到官方明确支持的情况下,即使郭因此牺牲,不但没有导致网络反扒队解散,反而激励该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⑨

(六)法制环境尚待完善。关于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问题前文已做分析,这里不再赘述。笔者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完善的法制需要在立法上能及时地予以明确的表达而不是让人们通过对国家相关立法的综合分析再去做出正确的逻辑判断。诚然,法制的完善在社会变革急剧发展的今天不可能指望在朝夕之间,它需要一定的时间。然而从哲学的角度看,法制的不完善是绝对的,绝对完善的法制永远是法治社会的目标而不可能是阶段性成果,立法者的任务是使现行不完善的法律去不断接近目标而不是达到。因此,对待处于社会流变进程中的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这一新生事物,社会能否给予一个宽容的环境对于它的发展而言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处于社会智识之颠的学术理论界,在完善现行法制,推动社会进步,扶持新生事物方面更应当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而不是相反。

三、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社会作用试析

从前文所述两背景案例内容可知,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上所起的积极作用应当说是非常明显的和主要的。结合本案,其积极作用可概括如下:第一,对盗窃贩毒分子给予了有力的打击,有效地改善了当地治安环境,保护了当地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反扒队四、五个月抓获窃贼近120名,护村队连续5年保证村里不增吸毒人员不进贩毒人员);第二,节约国家司法资源,降低治安社会成本(活动经费自筹自支,人员不占国家编制);第三,缓解警力不足,提升政府形象(中国警力严重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政府对该类组织的支持从社会实效上必将得到人民对政府的支持);第四,密切干群关系,利于社会和谐(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第五,激发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及主人翁意识,养成社会正义理念,增强民主法治观念;第六,为公民直接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活动平台,利于锻炼和培养民间人才与社会精英。

在看到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积极社会作用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其潜在的和可能的消极影响。由于此类组织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登记,缺少官方的必要监控,从学理上分析存在异化的可能,即转化为违法的民间组织(尽管这种可能性并不很大)。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官方积极的行政指导与其加强沟通,并给予必要的监督从而做到事先防范(案例二就很典型)。鉴于该类组织结构松散又无必要的组织财产作支撑,一旦在行动中组织成员遭遇到伤亡等不测事件亦或给组织外人员、财产造成损害,就很容易使组织在承担法律责任问题方面陷入被动并进一步影响组织的存在发展(见案例一)。当然,这一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技术手段加以解决,如为组织成员购买相关保险,通过立法表彰抚恤相关人员,也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会为公益性民间组织的行动提供资金支持。

总之,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社会作用是利远远大于弊,而所谓的“弊”通过有关方面的努力也是能够克服的。即使暂时不能克服避免,也是瑕不掩瑜。因此,可以说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是起着巨大促进作用的,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予以重视。

四、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趋势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再结合西方国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状况,从经验主义和多元主义的视角看,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作为一支重要的民间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其发展势头是日益强劲的,也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但就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在一个特定国家的特定历史阶段的发展状况来说则可能存在许多变数。目前我国的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在发展问题上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影响其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组织内部的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又有来自组织外的综合环境的影响。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的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在发展趋势方面基本呈现出三种态势。第一种是没有得到当地官方的明确支持,官方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其存在发展持旁观态度,组织行为对社会、国家有利,其不表态最多暗自高兴,如果出了问题则一切要你组织自己扛。对于这类组织而言如果其本身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法律知识和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又得不到社会有关方面(如知识分子阶层的智力)支持的话,极易在遇到“问题”时走向解体(如案例一)。反之则能够继续发展下去。第二种是在得到官方明确的支持、肯定的情况下,通过接受来自官方的行政指导,⑩组织合法性得到有效保证,组织成员普遍具有自豪感、成就感、荣誉感、归属感,只要组织任务长期存在,该组织一般就能坚持发展下去(如案例二)。第三种情形是如果前两类情况下的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能够长期存在发展,在内外有关条件改变,时机成熟后,有可能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转化为受行政法规范的正式的非政府组织。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对待目前社会上日益增多的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政府不宜用高标准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限制其发展,也不应放任自流,任其自生自灭。应有所作为,通过必要的行政指导的方式来支持、引导其发展。对于学术理论界而言,应充分发挥自己的智识优势和社会影响力,对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多加关注、宽容与支持。对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自身而言,应当一定程度的加强组织内部的管理与成员自律,在处理涉法问题时一定要学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妥善处理好公益与私利的关系。以此推动我国的公益性民间非政府组织健康发展,发挥其应有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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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自:中山国际网∕资讯∕浙江最大民间反扒队无奈解散。摘自:东方早报,2007-01-19。

【2】 引自:CCTV.COM—[新闻会客厅]中缅边界的女子护村队。

【3】 何云峰、马凯:《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社团)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一期,第26页。

【4】【美】莱斯特·M·萨拉蒙等著,贾西津等译:《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4页。

【5】《荀子·富国》

【6】 引自:长城在线∕新闻中心∕中国出现民间反扒队,专家呼吁立法加以规范。2006-05-10。

【7】 引自:中山国际网∕资讯∕浙江最大民间反扒队无奈解散。摘自:东方早报,2007-01-19。

【8】 引自:人民网∕山西视窗∕社会生活∕路见盗贼就出手――对话山西首个“民间反扒队”。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范文6

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福建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公安交警、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组织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文明、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主题活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发带有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附件1)的主题宣传品。

(三)组织开展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要加强媒体资源共享,与各级各类媒体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撼人心的典型案例,实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12月2日前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省电视台集中宣传报道厦门城市义务交警队、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并组织在省级电视台集中宣传、展示全省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感人故事20集,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各地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并于11月18日前积极向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行20xx》特别节目投稿(联系人:张xxx,联系电话:xxxxxxxxx)。各地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积极协调组织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开展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安交警、文明办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路口),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组织本地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 交通安全体验课(附件2)活动。要组织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安全问题多发状况,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五)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公众号,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地区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