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范例6篇

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

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范文1

【基金项目】科研项目号SK2012B160《民办高职院校理论课教学典型案例开发与研究》,是安徽省人文社会科研项目。《运用案例教学提高思修课程教学质量》是此项目的支撑论文之一。

【关键词】案例教学 思修 课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11-0060-02

一、运用案例教学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质量的重要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属于国家教育部指定课程,是任何高职高专院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开设《思修》课,可以加强对广大青年大学生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婚姻观、职业观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制素质,加强法治修养,促进依法治国。课程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大学生道德、法制素质的形成,可以减少犯罪率,降低国家管理成本,形成良好社会、良好国家。

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很重要。案例教学是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 ,也是重要教学手段。可是,即使在《思修》的案例教学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思修》案例教学,有的教师随意安排教学内容,或偷工减料、或肆意拼凑教学内容。也有些老师,在案例教学中,内容与主题不符合,张冠李戴,如同答非所问、指鹿为马,其实是盲人摸象,或是老师需要进修,或是教师备课不足,或是教师缺乏一定的教学资料。改进教学教学,迫在眉睫。

案例教学资料比较缺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参考书》是配套课本。但是,除此之外,没有案例教学参考书。即使,在网上收索,也难以查找合适资料。可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确实资料紧缺,研究人员极少。案例教学,开拓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新途径,增加了趣味性。作为高校教师,应该自己专研案例教学多媒体PPT课件的制作,制作出高质量、高水平,符合教学规律及适合教学学科的多媒体课件,积极进行案例教学备课,认真搞好案例教学,促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运用教学案例,搞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

按照学习小组,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可以调动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师,进行案例讲解,剖析案例,使大学生对道德、法治都有正确的观点和认识。优选教学内容,选择最佳教学案例,在教学中正确运用,是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质量的需要。教学案例应该适当、适量。同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可以理论联系实际、教学联系生活,营造学生学习氛围、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案例讲解,可以放在某知识点讲解开头,引出要点。比如,讲解第七章、第一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前,可以结合维护法治,依法处决掉贪污受贿黑恶杀人的死刑犯的PPT资料,展示法治风采,强调反腐败、扫黑除恶、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案例讲解,可以放在某知识点讲解结尾,进行总结。例如,在讲述第八章、第三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后,可以举例,佘详林杀妻冤案来龙去脉,把PPT演示给学生,把网上下载的视频资料,展示给大学生。刑事诉讼法既是依法打击罪犯的工具,也是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案例资料,也可以作为课堂讨论思考题。例如,某案例讲述“学生甲借学生证给乙,用于在校园内开店,办理中国移动开户业务。一年后,甲收到法院传票,原告(即中国移动)说他拖欠电话费7073元。甲找到乙,乙说原来是帮丙的男友办的业务,现乙、丙两人处朋友已经分手了,乙找不到其男友丙了。甲是否应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违约责任呢?答案:此合同,以甲的学生证开办的,甲是合同当事人,而且甲同意将学生证借给乙、由乙开办业务,合同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应有效。甲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让乙自己签定合同后,将合同业务转让给乙。乙又另行转让给他人的,属于合同权力、义务同时转让,虽然甲并没有实际使用此业务,也仍然应受此合同约束,且承担合同违约赔偿法律责任。甲只需向乙追究责任即可。乙承担责任后,可根据与丙及其男友之间的转让协议,向丙或其相应男友或向两人追究责任,具体是向丙追究、还是向丙和其相应男友两人追究连带责任,要看当初乙和丙及其此男友之间的约定协议或合同内容。”

以实际事实为依据,以各种法律为准绳,维护法治,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合法权益,很重要。搞好案例教学,以案学法,是从实际出发的需要。

三、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运用前景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也是法治知识、法律素质普及课程。在教学中,应该摒弃满堂灌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剖析、案例讨论、案例演示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学的实用性。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案例演示教学,多媒体教学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信息量大、存储量大。多媒体形式的案例演示教学,是思修现代教学的必然组成部分。如果缺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学生的法治理念从何养成?依法治理国家,从何谈起?没有普法教育,党国不存!没有普法教育,党国日益腐败、日益黑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日益凸显其重要性。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也越来越重要,理论落到实处,才可以培养一大批有法治素养的大学生。

参考文献:

[1]王沪宁、罗国杰,课程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6月第5版

[2]劳凯声,《教育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版

[3]马卫华,《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中国文联出版社,2011年6月版

[4]陈传明、周三多,《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2月第三版

[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参考书》, 刘书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

[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式专题教学教师用书,马莹华,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范文2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

一、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融入案例教学的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集思想性、政治性及实践性与应用性于一体的课程教学中,为了让学生深入了解其精神内涵,从心灵深处感受到并自觉自愿地践行,需要融入一些鲜活的案例及实践体验,让教学内容通过案例的解析传递给学生,避免教师生硬的灌输造成学生的反感情绪。作为入门课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教学成效对其它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很强的示范性。而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仅有利于教师在进行案例分析时有针对性的正面引导,而且由于学生参与了案例的解读分析,更容易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唤醒他们的正义意识。

二、案例教学法运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可行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和心理需求的新的教学尝试。有学者说,把案例教学模式灵活运用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无疑将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新的契机,必将同多媒体教学一道成为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式改革的新的突破口。

1.案例教学法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方向。有专家提出,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务必要在提高课堂讲授效果、加强实践环节、引进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改进考试方式、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下工夫。而案例教学法的特色在于其采用的开放式、自由式、互动式授课方法,这一特色恰好改变了传统的课堂“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和以教材为中心”的“三中心”模式,实现了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系统性与专题性相结合、教师引导与学生思考讨论相结合、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平时表现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等六个方面的有机结合,这正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2.案例教学法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以法律基础案例教学为例,高校法律思想教育的教学目标要求学生通过一定的法律学习和法制教育,使学生能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制现状,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目前各高校的教学依据主要是以教材即《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为主,按现有的教材来看,其内容以宪法为首,囊括了行政法、经济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劳动法、诉讼法等各法律专业所有主干课课程,内容相当广泛。再加上法学理论的抽象性和法律基本知识的复杂性、学生的不重视等原因,如果再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那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3.案例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适应学生的特点。一是典型案例现实性、针对性较强的特点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从心理学角度看,越是靠近自己的事物,人们越关心;越是具有权威性的东西,人们就越崇拜,即所谓的“邻近效应和权威效应”。当代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普遍较强,对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大都有自己的看法或观点。案例教学法将来自生活、来自社会的活生生的案例摆到学生面前,一下子就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住。二是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大学生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从身心发展规律看,大学生正处于“第二断乳期”,正从幼稚走向成熟,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逐渐增强。随着生活、学习环境的改变,他们的内心世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世界观开始成熟,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他们根本不满足于教师单一的知识灌输,不喜欢教师在课堂上一个人从头讲到尾,不满足于被动接受结论,他们希望有自己发表看法的空间,渴望展示才华、锻炼自我、发展自我。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大学生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

三、结语

“基础”课教学存在的一个重要难题就是如何让大学生快乐地去学习掌握相对抽象枯燥的理论。笔者两年来实行案例对比教学法的教学实践证明,此方法能极大地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对案例的对比分析,能够深化他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理论的说服力。通过富有历史性和时代性、思想性和文艺性对比型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得课堂教学变得既能体现出历史性的终极关怀又充满时代气息,既有思想的深邃又不乏生动活泼,这样能够较好地增进“基础”课的厚重性和实效性,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晨光.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33-44.

[2]侯淑波.法律案例教学与教学系统观[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32-35.

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范文3

1.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性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大学生的政治意识,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素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门集思想性、政治性、实践性及应用性于一体的课程,灌输式的讲授势必与学生产生距离感,案例教学采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事例,将教学内容通过案例传递给学生,增强了理论的说服力,学生感同身受,就会认为所学的思想政治理论是有用的、管用的,进而会自觉自愿地践行。

2.符合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21世纪的大学生,普遍的思想特征是政治敏锐度不高(甚至有学者认为是政治淡漠)、个性张扬、思维活跃、自我意识强,反感说教,反感“大道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具有理论性和系统性的特点,看似简单易懂,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内容还是从中学时就开始学习的内容,但学起来理论性极强、并且十分抽象,很多学生会感到“没意思”、“很枯燥”“全是大道理”“脱离现实”。案例教学通过校园里、社会上鲜活的事例,通过大学生感兴趣的社会热点问题,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更充实,解答学生疑问更真实。给学生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认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示范,激发学生学习理论的兴趣。

3.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要求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被戏称为“两苦”课堂,教师讲台上讲得辛苦,学生讲台下睡得辛苦,很多学生为了拿学分不得不来上课,但“身在曹营心在汉”,看课外书、玩手机微信、打手机游戏、听音乐、做作业甚至趴桌上睡觉,以此消磨时间。学生如此厌学,究其原因,学生们的回答是专业课可以学到知识和技能,将来工作用得着;而思想政治理论课讲的都是大道理,太空洞。这种尴尬的课堂现状提醒我们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必须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根本目的。案例教学通过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分析,使学生切身体会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确是解决社会问题的理论武器,是解决思想问题的良方妙药。当学生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人生不可或缺的需要,而不是死记硬背教条时,学生就会主动、自觉地学习,真正成为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人,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才会不辜负党和国家的重托,成为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发展的加油站和充电房。

二、案例教学法运用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现实操作

1.课前准备——案例要善于选取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和关键在于“案例”,案例选取是否准确、恰当,直接关系到教学目的能否达到,教学效果能否实现。首先案例选取,要注重思想性和政治性,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性质所决定的。教师在案例选择中可从“焦点访谈”“新闻30分”“今日说法”“道德观察”“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等节目中选取,也可从网络上或者校园中发生的事件中选择,但一定要以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为选取标准。其次,案例选取要注重时间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基本上年年有改动,吸收和反映了相关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案例的选择也应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教师要不断更新与补充,选取最近的典型事例进行案例分析讨论。比如年度道德人物、年度法治事件,要随着年份改变不断替换。学生对案例中展示的事件有所闻,不陌生,教师能将精力集中在对案例的分析、理论的讲解上,而避免花费过多时间解释事件本身,淡化了教学重点。第三,案例要有普遍性。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避免偶发性的案例,以免误导学生。纷繁复杂的事物背后自有其规律。第四,案例选取要尽可能贴近学生。案例离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越近,学生越感兴趣。比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绪论部分,教学目的就是引导学生适应新生活,克服对新环境的不适应,树立新的学习理念。而这些,大学老生都经历过,拿本校老生的学习、生活为例来讲解,分析他们成功与失败的原因,学生对本校学长心理认同感强,自然也就能接受教师的讲解与分析。

2.课堂运用——案例要精于组织用案例教学法,教师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笔者以一次案例教学为例,来具体说明案例教学的组织实施过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刑法部分,要学习正当防卫制度,其中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是教学的重点也是难点,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此存在误区,司法实践上也是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笔者选取的是“长沙被劫的哥撞死劫匪案”来实施案例教学。在案例教学的前一堂课,教师讲解了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基本规定,印发了“长沙被劫的哥撞死劫匪案”的基本案情资料给学生,让学生能课下学习、熟悉案情,了解争议焦点,独立思考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上课后,教师根据学生所持观点,将学生分为两组,一组是持构成正当防卫观点的;一组是持反对观点的。两组可以选派代表进行发言,围绕争议焦点——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进行辩论,其余同学可以补充发言。辩论中可能出现偏离主题的情况,教师要及时提醒学生回归正题;同时,教师还要引导学生针对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去进行辩论,而不是从道德观念和常人的朴素认识出发去争论。教师要把握原则和方向,保证辩论有序进行。在辩论结束后,教师要对案例讨论情况加以总结和评价,巩固案例教学的效果。总结中,教师要重申案例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正当防卫的目的、时间、对象及必要限度等问题,重点阐述学生认识不到位的难点问题——“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以及“防卫过当”等,指出学生忽略的问题——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使学生能全面把握案例及与此有关的法律知识。带领缺乏法律常识的非法律专业学生完成这样一次案例分析,教师要付出的辛苦远远大过传统的讲授式教学。

3.课后梳理——案例要勤于归纳与总结采用案例教学,一定要注意课后对案例进行总结与梳理。一是要看案例选取是否恰当。看案例是否反映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是否具有典型性,是否贴近大学生的生活实际,是否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如果不是,则要对案例进行进一步的加工、修整与完善。二是要看课堂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是否成功,关键因素是学生是否参与、参与的积极性、参与的效果。学生主动学习的意愿被激发起来,课堂气氛热烈活跃,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得以彰显,教学目的得以实现,这才是一节合格的案例分析课。教师在教学中,除了要讲解案例中涉及的知识点以外,还要善于引导、鼓励学生,创建轻松、民主的课堂氛围,激发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促进学生语言表达、逻辑判断、自主学习等综合素质的提升。

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范文4

关 键 词 中小学法治教育;道德与法治;规则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7)02-00-02

随着新编《道德与法治》教材的使用,如何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已成为一线教师面临的现实挑战。小学生虽然难以对法治有深入的认识,但其在家庭、学校、社会生活中,都不难感知身边的规则与法治。基于此,我们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进行了诸多尝试。

一、链接家庭生活,感受规则与法治

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指出,儿童品德的形成源于他们对生活的体验、认识和感悟,只有源于儿童实际生活的教育活动才能引发他们内心的而非表面的道德情感、真实的而非虚假的道德体验和道德认知。对于小学低年级儿童来讲,家庭是其最熟悉也最生动的生活场域。我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架起家庭生活与法律常识之间、具体问题与抽象概念之间的桥梁,让学生不断感知规则与法治。

“我的全家福”是粤教版《道德与法治》第三单元第八课“幸福一家人”的学习内容。本课旨在让儿童懂得自己是家庭的一员,感受家庭带给自己的温暖和幸福,培养儿童爱父母长辈、爱家庭的情感;以具体行动创造家庭幸福,养成孝亲敬长的良好习惯;同时,初步形成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认知。

我们在教学设计中,首先基于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护幼,互相帮助”提供剧本,让孩子进行角色扮演。

剧情提要:奶奶不慎划伤了手,贴上胶布后忍痛给孩子洗菜做饭。由于手疼,奶奶一时手抖,盐放太多了。孩子在饭桌上抱怨:“奶奶做的饭菜太咸了,很难吃。”奶奶不说话,表现得非常难过。

学生A饰演奶奶,学生B饰演孩子,学生C念旁白。扮演完毕后,分别请小演员和观众说说自己的感受。由此,让学生懂得要善于观察家庭成员的情况,当他们遇到困难时,不仅要理解他们,也要帮助他们。随后,出示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护幼,互相帮助”,引导学生说一说,打算如何帮助家庭成员。借此让孩子们领悟到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关心,我们要敬老护幼,互相帮助。

之后,进行“我是家里的开心果”环节。课前,教师请学生准备家庭相册,在背景音乐中分享亲情故事。同时,通过课件呈现以下问题:“从我是什么时候出生的?那时全家人都来了吗?”“这张照片什么时候拍的?我多少岁?”“我的第一张照片是谁拍的?”“我们全家旅游拍的照片哪张最满意?”“以后我们家多久拍一次全家福?”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孩子们对往昔美好生活的回忆,孩子们通过回答问题和谈感受,明白了自己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陪伴,而自己也要学会陪伴父母变老。即使没有法律规定,在道德上,我们也应该敬老护幼。此时,冷冰冰的法律被赋予了暖心的温度,孩子们在亲情的包围中感受着规则和法治。

二、评析生活案例,体验法治社会生活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在必要时,可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粤教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教材提供了许多基于儿童视角的相关素材,它们来源于真实生活,经过了编写者的精心筛选和加工处理。我们要充分挖掘教材资源,引导学生展开对生活案例的评析,从而初步形成法治意识。

例如,“到户外去”是一年级第三单元第九课“我是小学生”的内容之一。教材提醒孩子们,旅游法规定:“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城市的孩子们多数都有家庭旅游经历,我们在课堂上,可以让孩子讲述旅游故事,列举自己知道的旅游方式;之后,让孩子们评价哪些是健康、文明的旅游方式。借此,引导学生立足旅游法的规定,展开辨析,从而认识和体验生活中的法律。

我们在教学实践中,还收获了许多意外的惊喜。在教学“不一样的冬天”(第三单元第十课“冬爷爷来了”)一课时,教师问道:“南方的冬天和北方的冬天有什么不一样呢?”经过小组讨论,让孩子总结调查结论。在讨论中,有孩子谈到北方冬天暖气供应的法律问题,并涉及一些地方政府的相关管理办法,引发了孩子们的热议。

这告诉我们,生活处处存在着规则与法治。小学低年级儿童对法治案例的理解能力还比较弱,我们在教学中应以儿童的视角,对生活中的规则与法治案例进行适当的加工处理,以丰富儿童对法治社会生活的体验。

三、模拟生活情境,践行规则与法治

践行重于言说,过程重于结果。规则与法治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不仅要求我们从儿童生活出发,使儿童在体验中感受规则和法治,而且要让儿童加以应用,知行统一,才能真正促进儿童法治意识和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低年级儿童难以开展深入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我们可采用模拟情境的方式,为儿童提供实践机会。

例如,在教学“放学路上”(第一单元第三课)一课时,课前,教师请学生收集身边的交通案例。可以拍照展示,也可以口述。课堂上,结合孩子们的观察汇报,教师相机展示典型案例,让大家展开讨论。比如,针对家长抱着幼儿坐在副驾驶位上的行为,引导学生从情与法两方面进行讨论;再如,如果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未成年,未造成严重后果),该如何处罚?如此,让学生懂得要严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

在此基础上,教师设置如下情境,鼓励孩子们在行动中践行规则与法治。教师在教室中贴上相关的交通标志,布置马路、红绿灯的场景,请两位学生分别饰演闯红灯的行人和其朋友。之后,提问:“如果你是这个朋友,遇到如下情形,你会怎么做?”并提供5个选择。选择一:毫不犹豫跟着他。选择二:提议等人多一点时再通过。选择三:很犹豫,因为你知道这样做不太好。选择四:拒绝他,并且把他拉住。选择五:建议等绿灯亮了再过马路,跟他讲违反交通规则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1]

接着,教师请孩子们以小组为单位,展开头脑风暴,设想可能导致的后果,并写在卡纸上。孩子们在卡纸上写道:选择一的后果有可能出现撞车意外。选择二的后果,不论是一个人还是多人闯红灯,只要违反交通规则,都很危险。选择三的后果是不想闯红灯,因为知道不安全,但又不好意思拒绝,还是试着说服同学一起等绿灯比较好。选择四则需要告诉他,违反交通规则可能有生命危险。选择五是最合适的选择。通过辨析具有一定价值冲突的情境,让学生产生明辨是非,躬行规则的意识。教师顺势鼓励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守法小公民。

此外,为激发学生的实践积极性,我们还可创建灵活的激励机制。如根据不同表现,学生可获得学法守法小公民、维权小卫士、小律师、小法官、法学小博士等表扬卡。以激励促践行,引领学生在生活中内化和践行规则与法治,促进道德与法治学习的知行统一

小学生法治教育是一个全新的命题。学生法治意识和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离不开生活这一沃土。我们唯有立足儿童生活,不断丰富儿童对规则、法治的感知和体验,才能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学生的心田。

参考文献:

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范文5

【摘 要】了解国内外高校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研究现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从而能提高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关键词 国内外;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综述

实践教学是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有效体现“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基本要求,是不断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了解国内外高校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研究现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从而能提高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和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

柳礼泉等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中,从合理定位、知行合一、基地教育、社会实践、阅读实践、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校园文化、虚拟环境、必备条件、保障机制、立体评价、师者先行等方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戴艳军、杨慧民主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解析》教学参考用书通过“教学案例”、“思考讨论”、“案例点评”、“教学建议”等模块的设计,紧密围绕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筛选和解析了近百个贴近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实际和心理需求,可读性强且极富教育启发意义的典型教学案例。为集中说明问题,该书对教学案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加工整理,其内容是对本课程示范教材的拓展、深化和丰富,既可以激发学生的理论兴趣,又能够拓宽学生的理论视野,为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提供了丰富鲜活的素材。

贾培荣在《“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研究》中对“基础”课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实践教学现状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开展实践教学的建议。徐锋华、赵海燕、张春梅在《“基础”课实践教学探讨》中分析了该课程实践教学与一般教学活动的不同,并论述了实践教学的一些原则。王滨有在《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和德育活动刍议》中提出高校“基础”课要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和德育活动有机结合,提高课程实效性。吴建国在《“基础”课实践教学探索》中重点阐述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意义。黄焕初在《“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目标与路径》中论述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内容选择,并就其实施途径进行了设想。

杨军在《“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研究》中论述了“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的理论基础、特点、范畴,分析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现状,提出了实践性教学的体系架构。屈莲花在《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研究》中论述了高校“基础”课的性质任务、主要内容及教学方法,分析了“基础”课运用实践教学法的依据与必要性以及实践教学法的类型、实施及效果。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外虽然没有开设专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但都非常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在公民权利和义务教育、国民精神教育、道德教育、宗教教育和历史教育的旗帜下悄无声息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美国很重视对公民的“美利坚民族意识”教育。老布什在《重视德育教育》一文中强调:“必须把道德价值观的培养和家庭参与重新纳入教育计划。”美国极力强调学校德育环境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影响,强调的是一种间接性、渗透性的教育注重实效性首先表现在正面灌输的同时,注重将课堂灌输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延伸教育宣传的时间和空间,避免生硬说教。

英国1988年颁布的《国家课程》把培养“有德行、智慧、礼仪和学问”的绅士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在政府规定普通学校八项基本目标中,有四项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法国在学校开设了“共和国公民的伦理与道德”课程,其目标“在于使每个人获得自由和负有责任,在于培养集体观念,使每个公民成为有教养的人。”德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通过政治养成教育和宗教教育开展,政治养成教育工作受到德国社会的大力支持并以法律的方式被明确规定。《联邦德国教育总法》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

俄罗斯政府尤其是教育部门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重建了思想道德教育的理念,重新恢复了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地位,如俄政府颁布的《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发展纲要》中,不仅强调要提高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而且对这支队伍的补充及激励机制都做出了明确的表述。

日本在其规划的《21世纪教育目标》中认为:“只有重视思想素质的培养,才能保证人才的健康成长。”将“二战”后教育实现目标“智、德、体”的顺序改为“德、智、体”,呼吁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应与其他学科有相同的地位,设置为必修课。

朝鲜十分重视对社会全体成员进行主题思想教育,并探索出了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途径与方法,例如:说服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影响学生的思想意识,使他们自觉地接受先进思想,形成坚定的信念,克服他们在思想意识中存在的不足;榜样教育,利用正面的榜样进行感化是朝鲜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之一;课堂教育,主要是通过政治课和其他各种教学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

[2]柳礼泉.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

[3]戴艳军,杨慧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解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贾培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09.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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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范文6

[关键词]两课教学;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法;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钟铭佑,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周世中,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广西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1―0194―04

2005年3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提出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内容,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原来在大学生中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为一门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大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加强道德修养,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树立公民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要达到这一目标,教师应当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引进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一、案例教学法的起源及其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

案,据《说文通训定声》和《正义通》释:“案,考也,通作按”,意即考查、考据、研求。案例,则是指经过调查研究或考据查证而获得的实例。按照一定的教学目的,将具有教育价值的实例运用到教学过程的一种方法,称为案例教学。

在中国,案例教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秦代。考古学研究发现,20世纪80年代末,在陕西秦墓出土的《云梦秦简》,大都是墓主喜编选的训吏教本。喜,是秦朝的文吏,做过小吏、御史、令史等官,按照当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文教政策,喜负有主管法律教育和培养吏员的职责。《云梦秦简》记载了父亲控告儿子的案例,以及教人掌握诉讼程式的大批“爰书”。这些案例都是喜为了施教所用。《云梦秦简》是我国秦代采用案例教学的例证。到了汉代,“汉承秦制”,汉代的文吏职官教育,同样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也多采用案例教学。据《汉书・艺文志》所载,董仲舒曾编撰过案例书,《公羊董仲舒治狱》就记录了他以《公羊春秋》为依据断决疑案的大量案例。另外,湖北江陵张家山出土的汉典《秦谳书》,由二百支竹简记载,是一部议罪案例的汇集。这些进一步说明,汉代文吏职官教育十分重视案例教学,汉律条款就是通过案例教学的方法,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文吏的断案能力。

国外普遍认为,案例教学起源于古希腊著名教育家、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启发式问答法”。这种教学法在他的弟子柏拉图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柏拉图把老师的问答编辑成书,寓教于许多有趣的故事中,这就是《理想国》一书的由来。后来,西德教育家瓦・根舍因主张从日常生活中选取蕴含科学本质的范例进行教学,正式提出了案例教学法。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教授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法学教育。法学案例教学通过一系列判断分析以及师生间的讨论问答,让学生理解法律的概念和原则,并且教授分析技能、口头辩护、语言表达技巧等内容。它被公认为当今美国法学院法律教育创新最主要的教学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法学案例教学在我国受到重视,一些高等院校的法律院系开始采用这一教学法,包括案例讲授、案例模拟、案例分析、案例讨论等具体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作用与意义

案例教学法是“以理统帅例,用例说明理”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采用案例教学法,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实现教学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现代教育学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教师要着眼于培养学生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能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案例教学,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与教师共同讨论和分析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实现教学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传统教学法是教师讲、学生听,课堂讲授是教学的重心和中心,教师的角色定位是知识的灌输者,把自己知道的知识灌输给学生,能够做到“传道、授业、解惑”就算是一个称职的教师;学生的角色定位是知识的接受者,完全处于教学的被动地位,能够做到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就算是一个好学生。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启迪者,对学生的学习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能够做到“讲道、研业、解惑”才算是一个称职的教师;学生是教学的参与者,在课堂上积极发言,提出自己对案例的看法。因此,课堂讲授和课堂讨论都是案例教学的重心和中心。

(二)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法律条文是法学理论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法学理论是枯燥的,法律条文是静态的,而案例则是活生生的、动态的。案例教学通过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条文去分析不同的案例,可以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了“混合过错”责任:“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为了便于同学们对这些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理解,笔者举了一个案例:甲乙各牵牛于一座长20米、宽5米的桥两端。甲见状,喊:“停下,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躲。”乙口称“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于桥上相抵,乙牛跌入桥下泥中窒息而死。问:甲应否负赔偿责任?乙对牛死这一后果有无责任?我国法律上有何规定?我们通过案例分析知道,甲采取的是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对损害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乙由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对损害结果也有一定责任。这种“混合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因此,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这样,同学们对故意、过失的心理态度和“混合过错”印象很深。

(三)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目的是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知法、守法和用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教学把学生置于一个实践者的境地,总是带着问题出现,或蓄而不发,或真真假假,或似是而非,以启发学生思考,调动和锻炼他们的直接观察能力、记忆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想象力、判断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使学生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和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等学科的有关知识,实现知识掌握与能力发展的协调统一,通过叙述、剪裁、提炼、演绎、归纳,使原有经验得以理性化。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选取案例的原则

选取案例的总体原则应当是“贴近大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案例选取的角度看,应当与大学生密切相关,时间上最好是选用近期发生的案例,空间上最好是选用本地发生或与本地有关的案例;从案例选取的难度看,必须有适当的难度,使问题的解决经历一个探索思考的过程,这样才能驱动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从案例选取的知识跨度看,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跨度,因为知识跨度是调动学生思维的最好方法。具体说来,案例选取应当掌握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案例,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学法用法的重要素材,因此,案例最好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真人真事,发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真实事例。案例的真实性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案例只有真实性才会具有生动性、形象性和说服力,才会具有教育性。所谓真实性,是指所选择的案例应当是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过的真实事例,而不是道听途说或随意杜撰的。为了保证案例的真实性,教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成功案例,《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等报刊刊登的案例,以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报道的案例。这些案例与形势的发展相适应,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

(二)典型性原则。教学案例没有典型性就没有感染力和吸引力,就不能引起学生广泛的兴趣和思想上的共鸣。案例选择应当是大学生所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所谓典型性,是指发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备受社会普遍关注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事件。典型案例能震撼人们的心灵,具有启发、导向、矫正、警示等育人功能。典型分为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在案例教学中,要坚持正面教育的方针,运用好正面典型,即现实生活中乐于助人、高风亮节、遵纪守法、维护权利履行义务的典型,如牛玉儒、侯祥麟乐于奉献的典型,宋鱼水秉公执法、依法断案的典型,等等。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宗旨是塑造大学生的高尚情操,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加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依法办事能力。从正面的典型案例中,大学生将以案例中的人物或事件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并进一步认识到,宽容、奉献是社会所必需的,公平、正义、民主、法制的实现,是社会的必然,从而自觉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中。同时,在案例教学中,要运用好反面典型,因为反面典型对大学生也具有强烈的教育作用,它告诫人们不要这样做,否则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厉制裁,如分析马加爵杀人案的深层次原因。

(三)针对性原则。案例教学的针对性是指所选择的案例要针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未来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大学生中不履行义务、违反法纪的现象来进行讨论、剖析,以达到“自己教育自己”的效果。实践证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通过密切联系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以及他们最熟悉的事或现象来进行讲解,可以增强这门课的感知性、情景性、行为规范性。比如,笔者在讲授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时,针对大学生中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不爱劳动的现象,指出,劳动是一种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使他们受到强烈的情绪感染和深刻的法制教育。

(四)新颖性原则。案例要不断更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法律、新法规不断颁布和实施,过去的法律法规也在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地修改完善;另一方面,改革开放给人们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兴趣爱好等方面带来了很大变化,社会上、校园里的新思想、新观念层出不穷。如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教学案例多年不变,不能根据新形势、新问题、新法律、新法规及时补充和调整,其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贻误教学。因此,在教学中不仅理论部分要即时删改、增添新内容,而且使用的案例也要根据新情况予以补充,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

四、案例教学的实施手段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教学的实施手段

1.课堂讲授。课堂讲授是案例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在讲授思想道德原理和法学基本理论的重点、难点时,要尽可能举例说明。比如,在讲授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情况等等,笔者都精选案例加以阐明。如果案例过多,费时过长,则不利于教学内容的完成;冗长繁杂的案例,学生也不愿意听。因此,教师对于哪些问题应当举例,哪些不必举例,要胸有成竹、通盘考虑。另外,案例要精讲,教师要紧扣授课内容,精讲所举的案例,讲深讲透,才能使学生对讲授内容理解快、印象深、记得牢,顺利实现知识的转移、提高和增长。

2.学生讨论。案例教学,要求教学互动。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小组讨论、集体辩论、角色扮演等。在其中,教师担负着组织、引导、调控的作用。

(1)创造讨论氛围。教师组织好案例材料以后,要让学生围绕案例的主要问题进行交流、讨论,鼓励学生针对案例多提问题。在讨论过程中,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有分歧是正常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但大家所争论的只是针对问题而发表的不同观点,是对事而不是对人,因此,不能对任何同学的人格和尊严有丝毫的侮辱或不尊重。学生是讨论的主体,教师只是引导者,引导学生去探讨、辨析案例中的思想道德问题和有关的法学概念、法学理论,协助学生以案例说明理论,用理论处理相似的新案例,提高同学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教学效果。

(2)建立激励机制。案例教学,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勤于思考,鼓励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而达到掌握所学知识的目的。在讨论中,即使同学们的分析过程或分析结果发生了错误,教师也应当尊重他们的发言权,并给予应有的鼓励,然后再帮助其纠正错误观点,以提高学生的思辩能力。教师可将同学们在案例讨论中的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纳入考核范围,使同学们重视课前的准备、课中的讨论和课后的复习。

3.教师总结。同学们交流观点之后,教师应当对整个案例进行梳理,对案例中蕴涵的道理作归纳

总结,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下功夫,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教师要结合教材内容和案例材料,有的放矢地对学生所学的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学理论知识进行总结,并对学生在案例分析过程中的表现进行总结,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倘若是针对考题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应该告诉学生答题技巧,抓住得分点或考点,用专业术语回答提问。

(二)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受到同学们的广泛赞誉,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实际运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案例应用与系统讲授相结合。课堂教学应以系统讲授为主,案例教学只能作为系统讲授的辅助方法,而决不能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变为纯案例教学,这是由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教学中,必须保证这门课程的系统性,不能抛开系统性而片面追求案例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因为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系统性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基础。缺乏系统性,知识内容就会显得杂乱无章,学生获得的知识只能是零碎的、不全面的,这样就很难理解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以及各部门法之间的相互联系,对思想境界的提高和知识的获取都是不利的。因此,要坚持案例教学与系统知识传授相结合,在学生全面掌握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培养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