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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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总结范文1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基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属于工资总额组成、用于职工(含临时工,下同)工资性支出的专用资金。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机关及事业单位。

第四条 县(含县级市、区)以上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管理。财政、审计部门和银行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工资基金实施监督。

第五条 工资基金管理应与职工人数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的管理范围相一致。各级人事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人事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编制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逐级分解下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并载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第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必须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按下列时限到本级人事部门办理工资基金使用审批手续:

(一)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含无补贴的政策性收费事业单位)三个月申报一次;

(二)财政定项补贴的事业单位六个月申报一次;

(三)定补为零的事业单位十二个月申报一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或者隶属关系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申报。

第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支付职工工资,不得超过人事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机关、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追加工资总额计划时,应当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追加工资总额计划申请表》,并按工资总额计划管理程序逐级上报省人事部门。省人事部门应当自收到《机关、事业单位追加工资总额计划申请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批复。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工资总额计划结余,可结转使用。

第八条 各机关、事业单位只能在银行设立一个工资基金专户。

第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支取工资基金。对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银行有权拒付。

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应将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作为年度统计报表的依据。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将超规定支出部分在下一季度工资基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可建议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营私舞弊或者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罚款从其自有资金中列支。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总结范文2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基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属于工资总额组成、用于职工(含临时工,下同)工资性支出的专用资金。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机关及事业单位。

    第四条  县(含县级市、区)以上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管理。财政、审计部门和银行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工资基金实施监督。

    第五条  工资基金管理应与职工人数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的管理范围相一致。各级人事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人事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编制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逐级分解下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并载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第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必须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按下列时限到本级人事部门办理工资基金使用审批手续:

    (一)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含无补贴的政策性收费事业单位)三个月申报一次;

    (二)财政定项补贴的事业单位六个月申报一次;

    (三)定补为零的事业单位十二个月申报一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或者隶属关系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申报。

    第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支付职工工资,不得超过人事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机关、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追加工资总额计划时,应当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追加工资总额计划申请表》,并按工资总额计划管理程序逐级上报省人事部门。省人事部门应当自收到《机关、事业单位追加工资总额计划申请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批复。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工资总额计划结余,可结转使用。

    第八条  各机关、事业单位只能在银行设立一个工资基金专户。

    第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支取工资基金。对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银行有权拒付。

    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应将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作为年度统计报表的依据。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将超规定支出部分在下一季度工资基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可建议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者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罚款从其自有资金中列支。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统放结合 人力资源 企业管理

一、矿区服务事业部的基本情况

矿区服务事业部成立于2007年8月,其前身是原公共事业部。事业部机关设8部1室,23个部属单位,遍布河北、河南、天津、新疆、宁夏等五个省市自治区。截至2012年3月底,矿区服务事业部用工总量6278人,其中合同化员工3594人、市场化用工611人、临时性用工625人,安置再就业人员1448人。

二、矿区人力资源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1.修订组织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人员用工方案。矿区服务事业部成立后,按照集团公司、公司对矿区服务事业部新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要求,我们深入事业部机关各部室和所属21个单位,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对机关8部1室和21个部属单位的职责权限、管理幅度、服务范围、业务流程和在岗人员现状及用工需求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系统梳理。

2.加强劳动力计划管理,严格控制用工总量。我们结合矿区服务系统各单位建制规模、服务业务类别和服务工作量等情况,强化劳动力计划管理,根据公司下达的用工计划,按季度将用工指标分解到各部属单位。

3.加强工资总额控制,规范员工薪酬管理。制定了《矿区服务事业部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对21个部属单位的员工工资实行总额控制管理。将员工年度工资总额分为“工资总额基数”、“工资总额基数调整额”、“效益工资”和“单列工资”四个组成部分。

4.合理分配晋升指标,保证职称评审公平公正。每年根据对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摸底情况,结合人力资源配置需求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情况,将公司分配的初中高级职称晋升名额全额按比例分配给部属单位,保证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三、取得的经验

1.干部管职数,用谁基层确定。事业部层面负责制定各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依据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管理幅度合理确定其管理人员职数。只要在控制职数范围内,用人单位通过民主推荐、资格初审、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拟聘用干部人选,报事业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进行公示和聘任。由于事业部统一掌握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保证了整个事业部干部不超编,且符合任职条件,部属单位了解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人员情况,给用人单位以充分的聘用干部自。

2.工资管总额,具体分配基层确定。事业部只对各单位的工资进行工资总额管理,并规范其工资发放流程;各单位则按照事业部年初下达的工资总额,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奖金分配办法,将奖金分配与员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结合起来。

3.用工管总量,用谁基层确定。在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下,事业部依据各单位的现有规模、服务类别和服务工作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其用工总量,事业部参与大单位的临时性用工招聘,掌管用工合同的审批和签订;部属单位在不突破用工总量的前提下,对员工配置有着充分的自。

4.职称管指标,拟聘谁基层确定。晋升职称的指标由事业部按比例统一分配至部属各单位,待各单位考核、评审、推荐工作完成后统一报事业部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上报。在整个职称评聘过程中,事业部坚决“不截留指标,不乱打招呼”,部属两级纪检监察人员对职称评聘全过程进行监督。这样,既保证了职称晋升指标分配的公正公平公开,又避免了事业部统一评审可能带来的领导打招呼、单位要指标、参评人员跑关系、评审委员会不熟悉情况就打票的情况发生。

四、几点体会

1.主管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只要我们领导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能把人力资源工作当作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对待,当作影响稳定工作的重要因素去处理,以降低人工成本、规范管理为目标,本着对企业负责、对领导负责、对员工个人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去处理每一件事情,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一定能够做好。

2.必须坚持“有权则有责,有责必有权”的人力资源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就承担负责不当的责任,避免出现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两张皮现象,更要避免“上病下吃药”的现象,切实把责和权统一起来。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总结范文4

关键词:事业单位 工资分配 制度改革 思考

工作分配制度的改革涉及的面非常广,因其不仅与经济社会的建设有关,同时还与政治制度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相关,所以如果处理不佳,很有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目前,我国正在对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进行积极的改革,此种改革实施之后,很多方面必然会受到影响,尤其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影响更加突出。

1、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是事业单位发展的客观要求

现阶段,我国的事业单位各个方面都在尽心改革,在人事方面采取聘用制度,以此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以及质量。人事制度改革所要达到的预期就是传统的管理模式,传统编制人事制度,员工采取的是身份管理模式,而聘用制度对员工则采用的是岗位管理模式。为了适应人事制度的改革,工资分配制度也进入到了改革阶段,现如今,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改革措施。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利于我国的事业单位突出自己的优势,比如新闻、卫生技术等事业单位依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更符合要求的工资制度。传统事业单位应用工资分配制度是统一标准,无论是哪一种类的事业单位,其员工的工资几乎相同,这对根本无法区分与不同的事业单位所具有的优势特点。

另外,我国传统的事业单位应用的是统一的艺术结构,统一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换言之,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表演人员,无论是哪个事业单位员工,只要职务相同,工资标准也相同,完全忽视了责任轻重、难度大小,因此引起了很多事业单位人员的不满。这种工资分配制度难以激起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缺陷越来越凸显,如不再进行改革,我国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与质量将一直都无法得到提高。

从上述的阐释中,我们能够了解到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确是事业单位发展必然要求,其对我国事业单位未来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此次我国针对事业单位所进行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如下:首先,能够突出事业单位的特点,按照岗位级别以及管理难度进行工资分配;其次,促进我国工资调整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便未来事业单位能够依据机制进行自主调整;最后,优化宏观调控机制。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之后具体以下优势:首先,改革之后的工资分配制度,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同时工资分配管理权适当的下放,相关的地方部门有权利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得工资分配调整更加的灵活;其次,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增强工资的激励功能,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再次,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第四,在制度形成上和运行机制上,与公务员工资制度脱钩,实行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第五是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政府通过调控手段正确引导事业单位服务方向,不断提高其公益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2、实施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事制度改革配套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决定着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反之,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又推动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工资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刚刚颁布,在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确定,一律暂按所对应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又吃上了"大锅饭";绩效工资是改革后事业单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按照事业单位类型对绩效工资进行总量调控,这是实行工资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但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尚未出台,只能"穿新鞋走老路",按原来的分类核定这样势必会影响新工资制度效能和工作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因此,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聘用制改革和岗位设置步伐,为新工资制度实施和发挥应有效能作用提供前提和基础。

其次,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经费来源和收支情况,实行工资总量调控,使单位工资总量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紧密挂钩.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控制的管理形式,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有相对稳定其他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形式,单位收支结余额经过批准可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工资总额使用;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浮动工资总额的管理形式,完全与效益挂钩,可实行企业化管理.引入企业分配机制,推行企业工资制度。

第三,改变工资管理方式,赋予事业单位分配自.政府行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工资的管理,要从人头管理转变为总量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过程管理转变为目标管理.事业单位制定内部分配方案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谐发展的原则,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通过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工资与效益挂钩,兼职兼薪,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等等多种适合单位特点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促进事业不断发展。

第四,加强工资支付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按照事业单位核定的工资总量.将所有用于收入分配的资金全部纳入工资专户管理,人事,财政,税务,审计等综合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并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督,合理确定单位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和内部收入差距,既要有利于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实现社会公益目标,又要防止分配领域盲目攀比,出现分配秩序混乱的现象.

3、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市场经济时代,我国事业单位一直使用的工资分配制度已经不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需要对其进行改革,这样不仅利于突出事业单位各自的特点,同时也可以培养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现阶段,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其具体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是总体方向良好。这种分配制度经过不断的调整,对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旭. 关于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理论与政策研究[J]. 现代经济信息. 2015(03)

[2] 赵春玲. 试析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要点[J]. 时代金融. 2014(08)

[3] 刘燕. 企业工作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分析[J]. 经营管理者. 2013(15)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总结范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46号)文件精神,*县编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州编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立足实际、注重长效,把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由于措施得力,截止目前,*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出现了基本无超编现象的良好势头。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求得领导重视。领导的重视和决策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消化超编人员文件下发后,*县编办迅速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了中央、省、州编办相关精神和全县党政机关超编人员的具体情况,取得了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编委主任为组长的消化超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编办也立即召开班子会议,进一步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使编办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并明确专人有的放矢地抓好机关与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消化工作。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做到统筹兼顾。深入调查研究,是把准问题关键的必要条件。面对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县编办迅速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县直党政机关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主动与部门进行交流探讨和沟通协调,引导超编单位面对现实,不回避问题。同时,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推动工作的阻力尽量控制在萌芽状态。在深入调研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县编办认真分析全县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冷静思考、反复论证、把准关键、结合实际,制定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消化分解落实步骤稳实的2011年前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总体规划。

由于*年前统招统分、军人安置等历史原因,*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局部超编和局部空编、总体微超的现象。对此,*县编办研究制定了以下渠道消化超编人员:一是通过退休等自然减员方式减少一部分;二是以县为单位在编制总额内调剂消化一部分;三是交流一部分;四是通过鼓励离岗待退、提前退休等办法精简一部分;五是通过把好“入口”关,设法杜绝超编进人控住一部分。

三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机制。严控机构编制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依靠经常性监督检查、构建管理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超编进人问题,并巩固消化成果。在此次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中,县编办要求全县党政机关部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消化工作的具体规划和方案,并要求每年12月报送当年消化超编人员情况总结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建立严格核查制度,并协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等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消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构建管理长效机制方面,重在两方面下功夫。一是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联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编办、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作用,把定编、定岗、定人、定经费有机结合起来,以编制为基础,形成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工资核定、人员调配整体联动的相互制横的刚性约束机制,并以实名制登记管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二是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编制管理和使用机制,以解决事业发展用编与超编相互矛盾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严格办事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异动,必须坚持实行“计划服从编制,进人服从计划,配员服从结构”的原则;公务员队伍进人,必须在编内进行,并实行公开招考;重申行政、事业单位停止招工,各类技校毕业生也不再安置就业等等。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合理地处理好编制控制与使用、总体超编与个别缺编、现实需要与长远控制的关系,盘活编制存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完善实名制管理,增强联动控编。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从决策、执行、监督到反馈的一个完整循环中,涉及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纪检监察等诸多部门,各部门之间都有明确的职能界定和权限划分。决策环节主要是由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机构编制的审批;执行环节主要由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环节主要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执行环节进行监督,对机构编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反馈环节则是由机构编制等部门评估机构编制运行绩效,并及时反馈给决策环节。因此,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就显得十分重要,关键是要从各部门职能出发,而不是强调部门权力和利益,准确界定职责责任,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依托规范的工作流程,在整个管理循环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起既在职能上相互协调,又在工作机制上相互约束的刚性控制机制,真正把控编、控人、控经费形成三位一体。我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已完成。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严格的进人控编管理为核心,以《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和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为管理平台,以办理人员出入编手续为抓手,以工资核定和财政预算、经费拨付为约束,相关职能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构筑起以机构编制工作为基础,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运作、共同约束财政供养人员的刚性控制机制,有效控制了全县机构和人员编制及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资产清查;工作要点;流程要点;注意事项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释义

它是指在相关的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或相应的行政单位,根据各级地方政府或者相关的财政部门的工作需要和工作任务等,按照国家现有的法律及政策规定,在按照规定流程和程序的基础上,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查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类或账务类,通过数据的搜集和整理分析后,对被审查单位的基础状况继续全面审核,反应其资产占用的基本信息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内容要点分解

(一)对基本问题和状况有所准备。根据历年来我们清查工作要求点,首先对隶属于清查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基本信息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财务进行梳理。对相应的会计科目、各类现金支票、已经在内外部发生的资金往来等进行全面校对;(三)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财产和资产状况进行盘对,对于出现的盘亏现象、坏账等问题,要进行分门别类的处理和统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在财政部统一工作安排和部署下,行政事业单位要对财务状况、财产清查等工作的配合基础上,按国家和法律的统一规定,对于资产损失等问题要进行认真比对;(五)要在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在损溢认定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对单位清查成果进行反馈并要通过审批批复;(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同时要对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记录并结合实际具体的工作情形做出方案和对策,特别注意工作中的整改工作不能影响到后续的工作流程;(七)对行政事业单位清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要及时继续整理并存档,按相关法律规定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查验和监督;

三、资产清查工作步骤要点分解

本文中对行政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三个阶段,表述如下:

(一)准备阶段

通过对清查工作设置相应的专业领导小组,配合地方各个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各级部门都要开始注意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结构和框架体系,负责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制度上、流程上、人员上等多方面保障准备工作顺利开展。1、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进行户数清理。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3、进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

1、单位自查

(1)帐务清理;(2)财产清查;(3)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4)填制资产卡片、形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结合省级部门(单位)情况,省级各主管部门将所属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分别汇总后,将有关报表及资料(含软件数据)于2007年4月底前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

(1)这是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社会上的中介机构,可以对被审查单位的审计结果做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然后在继续比对分析;

(2)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审计过程中,如果有单位取得了相应外部佐证,但清查中的损失部门仍无法确定;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3、材料上报

被清查单位上报相关材料后,通过表格上报、工作报告上报的形式,将准备各类材料和文件连同经认证的权威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类似机构出具审计或清查报告,由相关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手续,然后报送相关部门。

(三)总结阶段

资产清查办公室撰写资产清查专项报告,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进行汇总,撰写报告,将有关资料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审核汇总形成的报表、报告报送财政部。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流程要点分解

(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按《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管理系统》中所列的11类资产填报。产权已移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产、地产等仍由使用单位填报。(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自查,需要社会中介机构审查的,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列入审核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列入中介机构审计的部门(单位)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应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三)要自上而下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照国家的最新规定,在硬件和软件上下足功夫,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五、资产清查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要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在单位体系系统内,各相关部门都要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不仅各相关部门内部要落实到人头,同时也要积极整合外部力量和资源,履行工作相应职责,保证工作有效落实和平稳推进;(二)注意工作的分工和搭配问题。在推动资产清查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的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和调整工作,通过对业务条线的梳理和学习,端正工作态度,确保工作顺畅度;(三)从组织上严格要求纪律问题。各级相关部门要从严、从实的开展各项工作,在管理和稽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对于隐瞒和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切实管好抓好,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不动摇;(四)注意工作内部监督的落实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对本系统内部行政事业单位的督促检查,通过各类途径和方式对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上报和公开,以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作者单位: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地质勘察研究所)

参考文献

[1]孙淑瑾.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齐鲁珠坛,2006.6.

[2]向树枝,石柳叶.浅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J].咸宁学院学报,2006.10.

[3]毕雪梅.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沈阳干部学刊,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