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范例6篇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范文1

巴曙松认为:“这说明中国的小微企业,主要靠自己的能力在生长。”而在小微企业主动寻求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其融资需求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报告指出,银行要建立与小微企业特点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模式,而“关系型贷款+快速审批”是这种模式的基本要求。

四成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超10%

虽然在2012年6月和7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然而调查显示,66.1%的企业并未感受到两次降息带来的成本降低效应。相比收入、盈利稳定,贷款规模大的大企业,小微企业由于其盈利水平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差、缺乏抵押物等原因,贷款议价能力较弱。基于此现状,央行降息的效应大部分被大企业所吸收。

在寻找资金来源的优先顺序方面,有66.7%的小微企业主将银行贷款排在第一位,显示银行在当前融资市场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不过,在融资成本方面,31.8%的小微企业主认为向银行贷款的成本最高,也占比最高。

巴曙松称,很多小微企业表示向银行贷款虽然名义利率较之其他方式并不高,但包含着很多隐性要求,一些放贷还附加了相应比例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硬性要求,致使其综合成本较高。调查还发现,认为银行贷款融资成本高的小微企业主集中在东部地区,其比例高出其他地区1.5倍左右。这主要是因为东部地区小微企业的外贸依赖度较大,金融危机对其冲击更加直接,从而使银行提高利率以进行风险补偿。

银担模式期求改进

报告同时显示,小微企业普遍认为,现行的担保机制加重了企业负担。调查显示,在目前有借款的企业当中,70.2%的小微企业主虽听说过但是从来没有使用过担保公司担保,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小微企业委托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成本较高。

首先,小微企业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 1%-3% 的担保费;其次,担保公司会要求小微企业进行一定形式的反担保,而且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增加信用担保的环节必定会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再次,小微企业更是常常遭受担保公司的“违规操作”,如 2012 年轰动担保行业的“中担事件”中担保公司便对小微企业贷款进行部分“截留”,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小微企业的隐性成本,而这些额外的成本必然会加重小微企业的负担。

在此背景之下,放弃担保公司,互相担保是当前很多小微企业采取的一种担保方式创新。

“我们的模式要脱离担保机构。” 光大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张旭阳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一方面是因为担保机构运作目前存在很多的不规范,他们有很多高杠杆的业务,存在很多外溢风险,现在也没有外部监管,他们资金的投向和资产配置都很不透明,前面中担出事就是一个很好的教训,本来银行和客户不存在什么问题,因为担保机构的介入,反而加剧了风险;另外一方面,我们确实也没有必要和担保公司合作,事实证明应对风险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很多,比如通过行业互助合作基金,以及保险公司的履约保险等。”

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亦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做小微企业的银行是民生银行的三大战略定位之一, 2010年到2012年,我们的新增贷款的一半以上投向了小微企业。截至2012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3169.5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将近23%,小微企业客户数99.23万户;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260.76亿元,资产客户达到12202户。但我们银行主要通过组建小微企业城市商业合作社,建立合作社内部的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以此来建立起小微企业的风险共担机制,打破小微企业贷款传统的担保难题。”

小微企业风险概率低

巴曙松指出,越来越多的银行都提出要服务小微企业,甚至给人留下“银行转型,必谈小微”的印象。调研中发现,银行要成功服务小微企业,仅仅明确这样的市场定位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与小微企业特点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模式。

“其实2012年以来,根据我们调研得到的数据来看,中型企业的风险反而高于小微企业。” 张旭阳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报告指出,从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和融资需求特点可以看出,除经营风险高、贷款规模小导致银行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时必然承担较高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这虽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解决,但在经营机制、风控技术、人才队伍等方面也都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总结称,小微企业缺乏硬信息,决定了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应更多采取关系型贷款模式,即通过客户经理掌握小微企业的软信息,并据此进行授信决策;此外,小微企业融资的“短、小、急、频”的特点还要求银行建立快速审批机制。

巴曙松指出,就中国而言,一方面,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主多方面的标准化的信息很难获得,使“关系型贷款+快速审批”服务模式在中国复制具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金融抑制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利率市场化程度仍然有限,资本市场发展仍相对滞后,在这样的环境下,大银行探索关系型贷款模式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和动力并不算很强烈。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充分发挥小银行长期以来就实行的关系型贷款服务模式以及决策链条短、决策速度快的比较优势,支持其服务小微企业,可能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选择。

“事实上从我们调研的结果来看,银行在小微贷款的审核中逐笔审核的风险反而比较高,批量审核的风险反而低。”巴曙松对时代周报记者解释,“首先批量审核对银行来讲,成本降低了,另一方面,逐笔审核的过程中,主要还是按照传统模式在进行,过分强调抵押物。有个案例,我们在去某家银行南京分行调研的时候发现,他们出现问题的贷款,都是500万、600万,都有房产作抵押。反而是一些无抵押贷款的小微企业,他们很珍惜自己的企业信用,出现风险的概率反而比较低。”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范文2

【关键词】担保业 中小企业 融资

一、边远地区经济政策支持

党的十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国务院办公厅批复《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国办函〔2013〕35号)提出,到2020年毕节试验区要建成川滇黔结合部区域性经济中心,城镇化率达45%以上。这给试验区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同时,为了促进边远地区能够成功走上改革发展的道路,一系列的经济政策也陆续实施。直接资金支持类有支农再贷款政策,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于1999年开始办理支农再贷款业务。后来人民银行相继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支持春耕备耕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2]58号)等文件来规范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和使用。贴息类有民贸贷款、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关于指导意见类,贵州省印发了多份文件分别从信贷支持力度、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与创新、贷款担保机制、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指导。同时,为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帮助广大农户和农业企业获取发展所需要的信贷资金,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印发文件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最终目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内源融资能力较低,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足

企业融资决策机构所需解决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取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以及如何合理安排不同来源渠道资金相互比例关系,使融资风险与融资成本相匹配。2005年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在中小企业目前筹资的首选方式中,48.41%的企业选择利用企业积累的自有资金。这表明,相比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外源性融资来说,内源融资仍然是我国中小企业的首选融资方式。目前,毕节地区关于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方面的官方数据很少,但从100户样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看,100户企业缺口资金117443万元,但2009年上半年利润额仅为13789万元,这说明我区中小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企业通过内部留存收益补充生产建设所需资金的能力有限。

(二)融资来源渠道窄,负债融资比例过大,财务风险大

目前,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渠道有财政支持、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社会筹资、银行贷款等几种形式。财政支持只有少量的国有企业才能享此待遇,股票及债券融资由于“门槛”太高,大多数企业都被挡在了门外(试验区目前没有一家上市企业,也没有一家中小企业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而社会筹资范围太小,远远不能满足企业需要。

(三)资金缺口大,贷款满足率低

2009年前三季度,毕节地区信贷投放实现了较高速度的增长。9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14亿元,比年初增加了44亿元,增幅26.01%。中小企业贷款余额79亿元,比年初增加23亿元,剔除统计口径因素,中小企业实际贷款增加5.2亿元,占全区新增贷款额的11.4%。

(四)融资门槛高,审批手续繁,融资成本高

由于毕节地区中小企业的信用环境恶劣,加上信息不对称,银行以及担保机构对待中小企业都十分慎重,首次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一般要3~6个月才可能资金到位,即使是银行的老客户也需要1个月的等待时间,这往往无法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融资成本看,以银行贷款为例,主要包括银行基准利率加浮动、贷款抵押登记收费、担保机构担保费、关系融通费等。因此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一般在10~20%,高于企业商业利润。

(五)应收账款、信用贷款等融资信用方式仍有待发掘

从融资信用上看,毕节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方式和信用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释放。能够以抵押担保形式取得的信贷资源十分有限(据调查,毕节地区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抵押担保而不能获得银行信贷的比例高达50%以上),而机器设备、存货、应收账款、土地和信用贷款等融资信用方式仍有待发掘。

三、毕节融资性担保业发展的现状

造成偏远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因素有很多,如金融机构与体制的不完善、资本配置的不合理、评级机构的缺失以及企业本身的问题,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其实来自于担保业的发展缓慢。中小企业发展需要融资由于他们大多都难以取得金融机构的信用担保,所以大多数都会采用提供担保的方式来获得融资,其中抵押担保和保证人担保占了绝大比重。(求数据)因此我们可以说担保业的发展程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毕节融资性担保业发展现状如下:

(一)担保总额和资本量增加明显

担保业务总量和资本金增加明显截止2012年3月末,全市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16家,资本金总额为59218万元。2010年,毕节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仅为16626万元,2011年末,担保余额增长至54271.55万元。截止2012年3月,全市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达59627.71万元,分别比2010年、2011年增加43001.71万元、5355.16万元,在保户数6854户,其中妇女小额创业贷款担保户数6463户,在保余额35308.15万元,占总担保余额的60%。从资本金放大倍数来看,2010年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平均放大倍数仅为0.41倍,2011年平均放大倍数增长至0.97倍。

(二)风险控制情况良好

通过调查发现,毕节市大多数融资性担保机构内控机制健全,风险控制意识较强。截止2011年末,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54271.55万元,代偿余额109万元,期末代偿率为0.2%,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担保赔偿准备金总额为496.75万元,能够覆盖风险。

(三)政策性担保机构经营状况优于民营担保机构

初步测算,以融资性担保为主的担保机构,只有当担保业务总额达到资本金的4倍才能实现盈亏平衡,达到5倍以上略有利润。如果提足“两金”,则盈亏平衡点还要略高一些。从2011年的情况来看,毕节市担保总额达到资本金3倍的只有4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达到49971.35万元,占总在保余额的92.07%。其中,为毕节市妇女小额创业。

贷款担保余额达35272.35万元,累计担保户数6407户。政策性担保机构业务开展虽然比较正常,但由于对妇女小额创业贷款不收担保费,业务开展过程中调查费、工本费等开支较大,只有在得到政府补贴的前提下才能基本维持正常运转。其余的所有民营担保机构或在盈亏平衡点以下,或基本没有业务可做,运转十分艰难。

(四)能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

截止2012年3月,毕节市4家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总额13000万元,担保户数6725户,担保余额49282.35万元,融资性担保业务占全市总量的83%。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为中小微企业、“三农”等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承担了必要的社会责任。尤其是为全市6463户妇女提供贷款担保余额达35308.15万元,有效推进了妇女自主创业和充分就业。

(五)经营管理制度健全

经过清理整顿后,目前毕节市各融资性担保机构制度比较健全,运作比较规范。一是组织架构比较规范,权、责、利关系比较明确。多数机构都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构,设有业务部、风控部、法务部、财务部、综合部等职能部门。二是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普遍建立了内部制度包括财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三是业务流程比较规范。制定了包括事前调查、评审上会、核保放款、保后监管、代偿追偿等操作规程。四是经营行为比较规范,在经营范围、收费标准、投资比例、准备金提取、审慎性指标的控制等方面,多数机构都能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四、从担保角度分析影响毕节地区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因素

(一)担保业市场环境混乱

2010年,有关部门对毕节市的担保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但是从工商行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登记在册含“担保”字样的机构有近100家,其中获得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16家,而实际开展了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仅10家。在没有获得许可证的担保机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借担保之名做投资、放贷业务,对真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生存和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二)担保机构与相应的金融机构缺乏合作制度

目前毕节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两家地方性金融机构以外,其余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尚未与本地设立的担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1.银行准入门槛高。目前,银行在与担保机构合作时,对注册资本金和担保机构的资本有硬性的要求。如农业银行要求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最低是3000万元,而其他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要求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同时还有其他一些诸如需正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1年以上,存入银行保证金额度不低于资本金额度等条件。

毕节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情况

单位:万元

2012年3月份的经营数据反映出,注册资本金达到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求的占比较少。如毕节市鑫顺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100万元,与毕节市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谈判下来,包括农村信用社都要求其缴足100%保证金才能开展担保业务。

2.保证金要求过高。在合作的过程中,有的银行要求担保机构按担保金额的30%至50%,甚至100%逐笔存入保证金;有的银行授信时要求专户存入保证金,发生业务时在专户中按30%至50%比例逐笔划出;有的银行在授信时要求专户存入保证金,授信后专户余额不得变动,在发生业务时再按担保金额的10%至20%逐笔另存保证金。这样降低了担保机构的资金流动性,提高了经营成本,客观上不利于担保机构的业务发展。

3.银行授信倍数较低而担保贷款利率浮动较高。对于民营担保机构来说,几乎所有银行都明确规定对其授信倍数不得超过5倍,一般在2至3倍,这就直接导致担保机构即使有业务做却没有利润空间。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承保的项目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利率进行适当的上浮或下调。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担保贷款的利率一般都上浮30%至50%,有的甚至高达70%。除利率上浮外,银行还要收取企业的中介费用。据担保公司测算,现在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成本一般在12%至18%,客观上影响了民营担保机构和银行间的业务合作。

4.风险不能共担。目前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仅有个别银行与个别公司在合作协议中有按0.05:0.95 的比例分担风险的条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没有一家银行真正的分担过风险,风险全部由担保机构承担。由于银行不承担风险,既不利于对受保企业进行平行监督,也不利于与担保机构之间进行深度的合作。

(三)利润水平低,可持续发展能力差

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承担了一定政策性担保业务,担保费率较低,尤其是对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不收取担保费情况下,自身盈利能力较差,2012年一季度仅实现业务收入36.52万元,扣除成本后几乎全部亏损。目前,毕节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平均利润率不到1%,大大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过去一些担保公司之所以能够维持,是因为除了担保之外还做一些其他利润比较高的业务。清理整顿以后,业务范围受到了严格限制,很多公司担保主营业务做不上去,其他业务又不能做,造成资金闲置。尤其是新成立的民营担保机构,开始谈合作、建制度、搞培训,基本上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之后又想方设法跨过银行设置的多重门槛才能进入经营的正轨。所以如何解决民营担保机构的盈利模式,解决发展动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已经是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

五、对解决毕节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以及建议

(一)建立完整健全的担保市场制度

担保业应以做担保为主业,对不做担保的所谓担保机构不得挂担保牌子,不得享受国家对担保业的优惠政策待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目前我国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应杜绝一些担保企业“挂羊头,卖狗肉”,扶持保护真正的担保机构。当前出现的存在在对中小企业的担保的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来自于缺乏一个针对中小企业专门的担保行业管理办法从而导致的行业环境混乱,因此可以出台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担保管理办法,从而保证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的快速稳健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担保业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效应,但是担保机构得到的收益(收取的担保费)不足弥补成本和风险,在此情况下,财政支持不可或缺。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着力提高财政支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一是当前融资性担保业的监管部门已经明确,财政税收支持的相关职责也应做出调整,以有利于行业监管和扶持政策的有机结合。二是建立完善各级财政相互补充的综合财政支持体系,注重行业支持的统一性与各级地方特色优势相结合。三是根据担保公司发展评级,重点支持运作规范、真正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公司。四是改进和完善支持方式,可以通过招标方式,切实提高用财政资金购买担保服务的有效性,同时建议财政出资成立再担保公司或者风险基金。

(三)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健康良好的合作关系

银监会在《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17号)文件中强调,建立适合融资性担保机构承保贷款的业务模式,致力于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长期稳定合作。银担之间是共荣共生、相互促进的伙伴关系,应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有利于双方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机制。特别是,应建立银行与担保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对于贷款的风险应在双方做一定比例的分担。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银行因为不存在贷款风险而放松对贷款的尽职审查;另一方面可以使担保公司加强与合作银行之间交流,建立贷款担保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避免由于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贷款风险。有关部门可以制定一个风险分担指导原则和浮动范围,具体比例由双方自由协商,督促双方良性关系的形成。建议银行降低准入门槛,适当放宽放大倍数建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全面落实资本金放大10倍以内的政策,不歧视民营担保公司。同时全面降低准入门槛,建议地方性金融机构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要求降至2000万元。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互利共赢合作,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应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和发展业务合作关系,不能让担保机构承担100%的风险,不转嫁信贷风险,坚持比例担保原则,根据双方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

(四)树立担保机构内部合理有效的经验管理理念

随着行业规范的逐步建立和监管体系的逐步搭建,担保公司的随意性、粗放式经营模式已经不合时宜。在以后经营的过程中,担保公司要逐渐树立合规理念,坚守风险底线,按照规则办事,不合时宜的做法要坚决摒弃,共同呵护担保行业来之不宜的发展环境和局面。特别提升行业整体社会信誉,进一步提高市场和监管层的认可度。同时增强内控,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加强人员培训,由完全的资本驱动逐步转向人才和资本双驱动,着力提高发展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程,并确保执行力度。要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求合理设置职能部门,保证业务健康发展。要加强担保机构队伍建设,选派责任心强,熟悉经济、金融政策,懂业务、会管理、善经营的人员充实到担保机构,保证有足够的工作力量。

(五)积极探索有效担保业务以及再担保业务

一是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增加贷款担保业务。支持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是市委、市政府推动担保业的主要目的,担保机构要与政府的目标一致,抓住动产抵押法律障碍逐步解冻的契机,积极探索开发债权、特许收费权、不动产收益权、不动产租赁权、经营权等担保物新品种,不断拓宽担保抵押物范围,努力拓展贷款担保业务。二是要加强合作共赢意识。一方面要加强行业内部经验交流,推广分享好的经验;另一方面要加强与银行方面的沟通,尽量取得银行的理解与支持。三是适度开展其他担保服务。面对当前贷款担保业务总量不大、盈利不佳的情况,有条件的担保机构可适度开展如信用证担保、承兑汇票担保、融资租赁担保、招投标保函担保、经济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担保等担保业务,增强盈利能力。

建议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引导政策性担保公司扶持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把一些经营相对稳定,担保风险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让民营担保公司来解决。比如规定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年费标准不得低于4%,民营担保公司年担保费不得高于2%,并且政府按照年担保发生额再奖励或补助1%,从价格上引导不同类型的担保公司从事不同风险的担保业务。探索组建覆盖全市的有较强融资担保能力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把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政策从临时性、分散性向长效性、系统性转变,拓展担保业务领域,创新担保产品品种。

(六)创造良好的担保业发展与生存环境

一是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经营负担,优化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提高中小企业盈利空间,为担保公司发展奠定良好的经济环境。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尊重担保公司在法律法规范围的内自主选择权,允许担保公司自主选择资金托管银行并自主商谈利率。三是降低抵押登记费、公证机构收费,解决担保机构反担保登记难落实,公证强制执行效力等问题。四是尽快以一种合适的方式向担保机构开通征信接口,探索建立再担保公司和基金,降低和分散担保公司经营风险。五是合理扩大业务范围,抓紧研究制定融资性担保机构自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坚持担保公司以担保业务为主这一原则前提下,明确允许担保公司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流动性较强的委托贷款或投资,并为其进入资金市场创造条件。六是拓展担保公司融资渠道,为其在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引入风投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支持民营资本、外资进入担保行业。

参考文献

[1]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调查,人民银行黔南州中心支行课题组.

[2]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创新的调查与思考—以铜仁市为例,人行铜仁中支副行长马新康.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范文3

在持续收紧的货币政策之下,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小微企业已经感受到了寒冬来临的气息。一些小微企业,因资金链紧张处于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稳定经济的重要力量,其生存发展关系到就业等民生大计,近期金融资源向大型企业集聚的现象虽有所改变,但广大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仍十分突出,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老问题,一是小微企业融资主要靠自筹。长期以来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不是银行,而是自筹。二是民间融资成本增加。由于银根收紧,信贷资源的稀缺迫使众多小微企业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资金。投资机构从社会融资的年利率一般不低于24%,个别短期借款月息达到0.1元,高利贷现象比较普遍,合理的融资难度加大。三是宏观调控效果不明显。目前的融资环境,普遍加大了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让本来就承受多重压力的小微企业,更加喘不过气来。

但是,从石家庄市金融办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全市全部企业贷款余额2259.8亿元。其中,大型企业贷款余额904.88亿元,占40.04%;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354.92亿元,占59.96%。1-4月新增企业贷款81.02亿元。其中,新增大型企业贷款15.02亿元,占比18.54;新增中小企业贷款66亿元,占比81.46%。这说明今年以来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余额中所占比例还是比较高的,金融机构扶持小微企业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截止到4月末,石家庄市人民币存量存贷比为54.12%,证明银行并不缺少资金,而是主要缺少好的项目,银行存在有钱贷不出去的困境,大量存款被总行拆借到沿海发达地区。

二、融资难的原因

一是商业银行都以企业抵、质押物为贷款条件,银行承认的抵押物只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而小微企业可用作担保的土地、房屋多数无使用证,无法进行抵押担保。

二是部分小微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人力资本等方面的竞争力不强,银行从评级标准、风险分类、抵押条件、收费标准等均较少考虑小微企业及其融资特点。

三是小微企业信用缺失,诚信系统不完善,容易产生拖欠和不还贷等问题。

四是小微企业单笔贷款额度小,银行经营成本高,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五是大量的社会资金在金融机构外部运行,银行收储能力降低,放贷能力减弱。

三、措施

1、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台帐”

将有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登记备案,并根据小微企业自身的融资条件划分为符合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需进一步完善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暂时不具备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三类。即有电子文档,又有纸制台帐。全面掌握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为企业融资奠定坚实基础。

2、做大做强担保行业

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七部委3号令《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工信企业【2010】199号)精神,加强担保机构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意识,逐步完善担保体系建设,截止目前,石家庄市获得行政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共有163家,注册资本金共计143.4亿元,形成了超过700亿元的担保能力,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3、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奖励力度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设有完善的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机构,且年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贷款金额、企业个数前五名的,市政府要列专项基金予以奖励。

4、建立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激励机制

根据国务院出台支持小微企业的九条措施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促进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石字(2010)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每年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单笔500万元以下,而且担保笔数、担保额度、担保企业个数排名列前的优质融资性担保机构可按当年实际担保金额给予0.5-2%的风险补偿。同时,对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优先获得国家、省、市风险补偿,并免征三年营业税,以此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

5、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积极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开展银、企、保对接会、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平台。根据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时间紧、时效强的特点,金融机构应根据其资金需求特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贷款投放效率和资金周转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6、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积极引导其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等多家金融部门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小微企业抵押担保融资环境,积极发展专利、有价证券、承兑票据、信用保证、企业之间互保、联保等多种抵押担保形式的融资环境。

7、采取多种形式的银、企、保对接活动

相关部门应在每年召开2-3次全市性的大型银、企、保对接会的基础上,还要不定期的联合部分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采取分期、分批、分片等形式,深入到产业聚集区、创业辅导基地、部分小微企业开展帮扶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8、规范管理,确保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具有高科技、高成长性的小微企业直接投资,简化小微企业融资手续,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四、小微企业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融资能力

1、教育小微企业通过自身的合法合规经营来营造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企业形象,增强社会信誉度,进而取得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2、引导小微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范文4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困境 多层次融资体系

目前小型微型企业已经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7.3%,在扩大就业、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激活民间投资、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认识到小微企业整体重要性的同时还应充分注意小微企业个体的劣势,重视解决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难题。长期以来,我国小微企业一直面临融资难题,不仅很难获得融资资金,而且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如何看待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金融制约 ?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在哪些方面需要做出调整?对此,本文拟从金融改革与创新的视角探讨小微企业长期面临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及应对策略。

小微企业面临融资困境的深层次原因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学术界普遍认为:一是小微企业自身规模和经营特点的制约;二是传统金融服务风险规避行为选择的结果;三是国家政策扶持不足。根据长期的实地调查和理论研究,本文认为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金融体系与企业体系的结构失衡。我国金融体系高度集中,与高度分散的企业体系之间不匹配,大银行主导的信贷市场和以主板为主的资本市场对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支持有限,“僧多粥少”的资金配置格局必然导致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持续恶化和融资成本的不断上升,资金的不足使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受到长久性的制约。具体而言:

第一,我国多层次的信贷体系已经初具雏形,但现行的银行体系在机构、机制、产品等方面难以匹配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辜胜阻、陈贺,2012)。我国银行体系以大中型银行为主,且出于营利等目的,其信贷服务对象以大中型企业为主,缺少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供求缺口较大;现有的中小型商业银行在业务上倾向于与大型银行竞争,偏好大企业、大城市、大项目,信贷设计上也未充分考虑到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偏弱。此外,我国民间借贷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由于长期处于地下运作的状态,影响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效果。

第二,我国多层次的担保体系发展还很不完善,整体规模上还不能满足我国小微企业庞大的融资担保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基于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特点,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担保要求一般较高,小微企业对于融资担保的需求巨大。然而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有担保机构4439家,年底在保企业仅为42万户(狄娜,2013),对数以千万计的小微企业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同时,由于市场监管体系缺失,担保公司违规经营现象非常普遍,有些甚至已经异化成为民间借贷平台或高利贷公司,这不仅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也扩大了银行为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赵海娟,2013)。

第三,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呈“倒金字塔”型,严重失衡的结构令小微企业难以从资本市场获取直接融资。截止到2012年年底,我国主板上市企业1400多家,中小板上市企业近700家,创业板上市企业350余家,新三板企业仅为160多家,呈典型的“倒金字塔”型结构。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与有限的融资渠道之间形成严峻的供需矛盾,即便是经营良好的中小型企业也很难在新三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获取直接融资,实力薄弱的小微企业自然被排除在资本市场之外。VC(风险投资)、PE(私募基金)及天使投资等股权投资能够帮助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但当前我国股权融资发展还很不完善,又同时存在着投机化、泡沫化的发展倾向,对小微企业支持十分有限。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的制度设计

缓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要重点解决我国金融体系与企业体系不匹配的问题,通过金融创新完善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使大中型金融机构和草根金融机构、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共生共存,形成一个既有“大树”、又有“小草”;既有大商业银行“大象”、又有微型金融这类“小微动物”的多元化金融生态系统。促进现有金融体系由“倒金字塔式”向“正金字塔式”转变,给予小微企业更加全面、更加立体的融资服务。

(一)构建“正金字塔型”的多层次信贷体系

要构建“正金字塔型”的多层次信贷体系,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大型商业银行、地方性城商行、农商行和社区银行等多渠道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1.要完善大型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考核机制,严格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口径,督促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要鼓励银行业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急、小、频、快”的特点,大力推动信贷模式创新,打造扁平化、批量化、流程化的小微企业专业服务模式(阎庆民,2013)。对于规模小、风险小的小微企业日常经营性贷款,要采取自动化的审批模式降低其融资成本;对于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所需的长期贷款,则采取传统的客户经理审批模式降低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陈游,2012)。要鼓励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充分利用自身的区域优势,不断深入创新,做专做精,避免盲目扩张,适时推进其中优质城商行、农商行上市,利用资本市场的丰富资源扩大小微企业服务的覆盖面。

2.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立城市社区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形成小银行支持小企业,民间资本支持民营企业,草根金融支持草根经济的“门当户对”的金融格局。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小银行的成立和发展与小微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有着诸多复杂联系,对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着更高的经济效率。因此,要大力发展城市民营金融机构,允许民间资本在城市地区发展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城市社区中小银行,将运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金融零售机构,或鼓励其向社区银行转变,扩大草根金融机构的数量。要鼓励草根金融机构专注于小额贷款项目,并利用灵活机制加大与客户间的联系,通过“无固定时间、无固定地点”的经常性接触,提高资金安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借贷步入阳光化、法制化轨道。在有效控制民间借贷风险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民间借贷在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方面的地缘、人缘优势,实现其独有的竞争优势。

3.加快建设和改进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集约化、共享式服务,降低融资成本。要打造“一站式”的小微企业服务模式,通过与政府各部门和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有效合作,将小微企业融资扶持政策以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融资产品共同汇聚到融资平台上,为小微企业提供包括政策信息咨询、融资业务受理、抵押担保申请等全方位的融资服务。要利用投融资平台公信力的优势,推行会员制,建立中介机构筛选、进场登记、对外公示、场内执业等制度,为各类机构进入市场执业和有序竞争建立高效顺畅的运营模式。要加强与国内各地有形资本市场的对接,为本地项目进入全国易平台提供支持。致力于与各种上市通道、机构的合作,成为中小企业开展企业托管、培育、上市工程的运作平台,为平台聚集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专业化服务。要充分利用融资平台与政府部门沟通上的便利,全面收集、整理分散在工商、银行、税务、环保、法院以及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各种小微企业信息,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库,并通过一定的流程向平台内金融机构开放查询、实现共享,以降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调查成本,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

要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规范担保机构行为,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

1.加快推进包括政策性信用担保、商业性信用担保和互助型担保“三位一体”的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强调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政策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以降低小微企业的担保成本,但要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影响其正常运作。要加强商业性担保公司与银行机构、股权投资机构以及政府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对小微企业实行融资能力培训和融资对接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同时,通过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营业税减免等手段,促进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机构的快速发展。

2.建立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分担和补偿代偿机制,增强小微企业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小微企业担保机构能够持续运营。一方面,要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贷款银行与担保机构构建科学风险分摊比例的机制,推动担保机构和银行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减少担保机构承受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完善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补偿代偿机制,通过财政代偿、再担保代偿等手段,减少担保机构实际的代偿额度,确保信用担保机构能够正常营运。

3.完善信用担保行业的法制环境,明确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担保行业行为。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担保行业运行的法律法规,对准入标准、经营范围、风险管理、违法责任进行统一规范,为小微企业信用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奠定完善的法律基础。同时要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和风险控制,规范各层次担保机构经营行为,防范担保机构功能异化,确保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融资担保服务。

(三)逐步完善“正金字塔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逐步完善“正金字塔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场外交易和股权投资,让资本市场惠及小微企业,提高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推动资本市场体系从“倒金字塔型”向“正金字塔型”转变,完善与企业结构相适应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进一步降低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两个板块的发行准入标准,为更多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小但有着良好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进入场内市场扫清障碍。要充分重视新三板对我国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扶植作用,以全国性新三板市场建设为契机,适度放宽准入标准,鼓励更多有潜力的高新技术小微企业通过新三板直接融资。要关注地方有潜力的小微企业,重视其区域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并调动各地发展区域柜台市场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区域柜台市场,利用区域柜台市场对小微企业的扶植作用,使其成为全国性新三板市场的补充。要积极引入做市商制度以提高“新三板”市场流动性,通过推出做市商等创新性的交易制度,可以增加“新三板”市场的活力,进而提升新三板市场的融资能力。此外,要构建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为主体的多层次股权投资体系,建立覆盖整个企业生命周期的完整的股权投资链。通过完善天使投资信息平台,加大天使投资专业培训力度,打造天使投资团队,促进天使投资与VC、PE协调发展。支持和引导风险投资更多关注早期中小企业的发展,回归支持创业创新的本位。要完善股权投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适度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辜胜阻等,2012)。

参考文献:

1.辜胜阻,陈贺.重构与企业生态相匹配的金融体系[J].中国金融,2012(3)

2.狄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现雏形[J].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3(2)

3.赵海娟.担保公司亟待国家立法规范[N].中国经济时报,2013-3-15

4.阎庆民.助力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J].中国金融,2013(1)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范文5

目前,中小微企业发展仍然面临较大融资缺口。据有关部门测算,2013年全省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在1500亿元左右,中小微企业可实现融资800亿元,其中通过担保平台可以解决600亿元。总体看,三分之二的中小微企业存在资金短缺情况,资金缺口在700亿元左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获得融资难。由于抵押物和信用不足等原因,中小微企业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扶持,普遍缺乏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同时,往往因为贷款手续繁琐、时间慢而贻误商机。二是融资成本高。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普遍上浮利率,一般上浮30%以上,中小微企业还要支付相关中介费用,年综合利率超过10%。三是办理抵押登记难。中小微企业融资时需要办理房产、土地、采矿权、股权、林权、知识产权登记,但相应政府登记机关如土地、房产、工商等部门的办理时间长、收费高、要求严,导致登记难落实。同时,中小微企业由于管理水平及融资观念等原因,直接融资的手段少、意识差,严重依赖银行信贷融资。

总之,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严重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腾飞。为此,就合力构建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各级政府部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办理抵质押登记创造条件。中小微企业在融资担保过程中办理抵质押登记时,需要土地、矿产、房产、工商等部门创造条件,及时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特别是给予办理土地、房产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2、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组织相关部门为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是解决融资难和成本高的主要途径,具有资金利用时间长、成本低、反抵押条件宽等优势。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增信,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普遍受到市场欢迎。省担保公司已获得大公国际评级公司授予的AA+级别信用等级,可为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的发行进行担保。

3、政府相关部门、银行、担保联手,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由政府协调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以及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政府机关,凡属通过担保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时,争取做到银行贷款利息不上浮,抵押质押登记时降低收费并减少收费项目,担保公司降低担保收费。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范文6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00

摘要:近年来,小微企业在带动就业、增加税收、创造财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国家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国务院、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然而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突出表现在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融资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努力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水平就成了摆在广大金融机构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从研究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出发,积极寻求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水平的对策。

关键词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服务水平

1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1.1 小微企业自身存在诸多缺陷。较之大企业,小微企业自身有着许多不利因素:比如小微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够完善,金融机构无法从中获知有效信息;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较少,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不足等。

1.2 金融机构存在“惜贷、慎贷”现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早已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识,但实际操作中,不少金融机构并未充分认识服务小微企业的重要性,对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由于害怕承担风险和责任,金融机构在主观上更是产生“惜贷、慎贷”现象。

1.3 各地政府出台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收效甚微。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地政府部门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然而这些优惠政策在金融机构很难得到落实。政策中规定的“减轻企业行政性收费、规范中介机构等经营性服务收费”等优惠政策因涉及有关部门利益,也难以很好执行。

1.4 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政府主导的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建设滞后;信用保险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建设滞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滞后,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部分中介机构对企业会计报表和资产现状视而不见,没有公正、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这些都不利于金融机构分散贷款风险。

2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现状袁金融机构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中应采取的对策

面对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广大金融机构应积极转变经营理念,不断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要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从经营策略、管理机制等方面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1 抓好风险防控,努力提升信贷管理水平。目前,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对小微企业贷款“惜贷、慎贷”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是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大,承担的责任大,因此制约了信贷人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金融机构应该适时督导检查,加强客户贷前调查管理,在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贷管理制度基础上,切实做实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只有做好信用评级工作才能为下一步的授信工作打好基础,合理控制风险。金融机构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掌握小微企业的信用情况,把好贷前调查关。贷后管理是贷款回收的重要环节,要在具体工作中落实贷后管理,加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贷款用途、货款归行、资金往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认真做好贷后间隔期检查和抵押物的检查,严格执行风险预警制度,保障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稳健发展。与此同时,要对小微企业做好全方位、全流程的资金运营监控。避免信贷资金的挪用、占用,让小微企业将资金用于业务经营,从而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防止形成信用风险。

2.2 创新贷款品种,畅通小微贷款服务渠道。金融机构要针对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区分小微企业所属不同行业类别,研究开发票据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林区抵押等个性化的信贷产品。不断完善小额贷款审批中心职能,进一步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实现贷款评审的标准化、流程化、批量化,提高审批效率。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针对小微企业可供抵押的财产较少,经营周期较长,地域特色较强等特点,金融机构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适用贷款品种,甚至创新贷款品种,从而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2.3 加强调控和引导,缓解小微企业资金紧张局面。面对小微企业资金紧张和融资困难,地方政府部门要以宏观调控为契机,银监部门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沟通,逐项落实有关政策,全力破解“政策瓶颈”。一方面要根据当前急需和优先支持的小微企业名录,优先保证列入名录的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合理引导小微企业正确投资,防止小微企业把资金投向那些受限制、被淘汰和一些污染且不环保的项目上,浪费有限的资金。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居民选择正确合理的投入,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打击那些高息集资和扰乱金融市场的行为。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推动小微企业上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合作等措施,促使小微企业资金紧张局面得到有效缓解。

2.4 创新担保方式,全力化解小微企业担保难。目前,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注册资本不足,担保实力不强,数量偏少,缺乏资金补偿和风险分散机制,抗风险能力弱。因此必须创新担保方式,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一是必须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机制,全面划分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鼓励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全力破解“担保瓶颈”。二是着力搭建银政合作平台。比如可与工信部门、经济部门沟通,建立信息渠道,对确实遇到融资难题的小微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共同扶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三是适当考虑以行业协会会员联保方式,解决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信誉良好的行业协会会员,通过资源组合的方式形成联保体,互助互保,建立信用体系,解决资质良好的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四是考虑与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同时,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企业联保等创新担保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张耀谋,李世新.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因素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