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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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保险服务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文1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 保险

Abstract: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s for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faced by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is the lack of enterprise credit. The insurance mechanism builds a bridge between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s it faces fewer obstacles in development,it can be an important and effective way to solve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Through analyzing the status quo of the small businesses financing difficulties,this paper expounds on the significance,patterns and problems of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loan insurance,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developing this type of loan insurance.

Key Words: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financing,insurance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3-0042-05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细胞,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十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小微企业面临诸多困难,如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和其他要素成本居高不下,税收负担重,融资难,经营环境不规范,自身能力不足等等。其中,融资难问题被认为是影响其发展的最大障碍,具体表现在信贷支持少、直接融资渠道狭窄、资金匮乏等方面。调查显示,80%的小微企业认为,资金短缺和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地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分析

(一)融资门槛高

1. 信用评级参与度低。由于小微企业一般经营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差、抗风险能力弱、生命周期短,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被银行列为高风险业务。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调查显示,浙江省小微企业中,只有 21.8%的企业参与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AA 级企业比例为 7.7%,AA 级企业比例为 8.9%,A 级企业比例为5.2%。大多数企业未参加银行认可的信用评级,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2. 抵押担保难。小微企业要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往往要提供有效担保,但小微企业很少能提供银行需要的担保或抵押。最新数据显示,小微企业能获得的贷款依靠第三方担保的占 26.9%,以企业非现金资产进行抵押的占 22.8%,个人资产抵押的占 19.3%。无有效资产抵押是融资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比例为19.8%;其次是没有合适的担保人,比例为14.4%。

(二)融资成本高

1. 贷款利率高。小微企业必须付出更高的融资成本,贷款实际利率远远高于基准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国有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上浮20%—30%;股份制银行一般上浮30%—40%;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贷款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的 3—4 倍,民间融资成本则更高。据浙江省的调查,向民间融资的小微企业中,51.8%的企业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2 倍,19.1%的企业为 2—3 倍,9.6%的企业为3倍以上。只有 19.5%的企业融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 相关费用多。小微企业融资的收费项目繁多,包括政府部门、中介机构、银行收取的相关费用。有的商业银行还实行存贷款挂钩、提前扣除利息、搭购相关理财产品等。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二、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必要性

小微企业融资难,最根本的原因是企业信用不足,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为解决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政府投入了大量精力,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募集各类担保资金,解决了部分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但实践中,多数担保机构资金规模小,担保能力有限,担保期限短。此外,担保机构对反担保财产的规定也将许多中小企业拒之门外。由于许多担保机构保值增值能力较差,而且在与银行的协作中,担保机构往往处于劣势,承担了过多的贷款风险;加上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缺位,使得风险始终滞留在担保机构内部,限制了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也限制了担保机构作用的发挥。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需要建立健全直接融资渠道,完善间接融资体系及中小企业融资中间服务体系。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由于金融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上述融资体系很难在短期内建立和完善。引入保险机制则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保险机制介入小微企业融资具有以下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

目前,小微企业普遍信用等级低,银行对其“惜贷”现象严重。需要一种能提高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保障放贷资金安全的机制,以确保金融交易能够顺利进行。保险这一金融工具具有信用增级的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提供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可以提高小微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使其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盈利能力,从而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提高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授信的可能性。

(二)有利于增强银行资金的安全性

保险机制介入小微企业融资,能有效降低银行放贷资金的风险。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可弱化放贷银行与融资小微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与银行共同防范并化解由此引起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后,承担替代性还款的责任,将主动参与融资项目论证和资金使用监督,以保障资金的安全,避免为其代偿,使贷款银行多了一个风险承担者,相对降低了银行的管理成本,增大了资金安全系数。因此,保险公司的参与,可增强贷款银行的信心,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

(三)有利于拓展保险公司的业务领域

保险公司介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其融资能力,不仅可以拓展自身的业务空间,带来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也提高了小微企业的保险需求,为将来销售其他保险产品奠定良好基础,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四)有利于完善信用担保制度

保险公司介入小微企业融资,其功能同信用担保机构一样,其保障标的都是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都是为了弥补小微企业的融资信用不足,提升其融资能力。在目前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发展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介入,是对现有信贷担保的一种有益补充。由于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低,使信用担保业面临较高风险。在我国担保机构内部消化风险的能力较弱、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缺位的情况下,保险机制与信用担保相结合,共同承担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即在信用担保制度之上添加信用保险制度,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信用增级服务,是对信用担保制度的深化。

三、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主要模式

(一)银保模式

目前,银行信贷是小微企业贷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银保合作有较好的发展空间。这种合作的可行模式主要是贷款保证保险,由小微企业购买贷款履约保险,当不能按期偿还本息时由保险公司负责向银行赔偿。目前,部分省市已开展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试点。

(二)保担模式

在小微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贷款担保协议后,由担保机构向保险公司购买信用保险,双方共担风险。 若小微企业无力还款,担保机构先代其偿还,然后由担保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保险赔偿,并享有代位求偿权。该模式是在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基础上构建信用保险机制, 降低担保机构运营风险,扩大担保杠杆率,降低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担保的难度。

(三)保贸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主要是指出口型小微企业可向银行申请办理信保项下贸易融资,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权益为标的, 由保险公司为小微企业的贸易信用承保,当投保人的买家发生破产或账款拖欠时,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客户损失。一般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即可获得融资。同时,由于信用保险的保证基础,在卖方为应收账款投保后,卖方可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 银行在参考保单金额后向小微企业提供贸易贷款融资,从而产生类似于“担保”的作用。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建立起专业的第三方监督和管理风险的控制机制。利用信用保险机构专业的信息技术优势和风险管理平台,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信用分析与风险管理工作,正确选择贸易伙伴,动态控制贸易风险,降低企业因自身进行风险管理而需付出的运营成本。

(四)保租模式

融资租赁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新途径,但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不具备稳定的资金来源,难以独立承担融资租赁项目风险,需要一种风险分担机制。通过保险与租赁融合,可以促进租赁业发展,为小微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引进设备、加快技术更新创造有利条件。出租人与小微企业(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后,以承租人信用或租赁物财产为标的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保险公司在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或租赁设备发生损坏时, 向出租人赔偿损失。通过这一模式,可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同时,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租赁信用保险的引入,能够使租赁公司在向银行贷款时享有更优惠的贷款利率,进而可推动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

四、保险机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浙江实践

目前浙江省开展此类保险的主要是中国人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太保以及股份制的浙商保险、长安责任险、安邦保险。

2011年,长安责任险在浙江省推出的“保易贷”融资产品,成为浙江省首个由银行、保险、担保公司三方分担风险的小微企业融资产品。该产品先由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再由保险公司为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保险,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现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补偿。一旦有贷款发生风险,首先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代偿,其代偿损失再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进行理赔。该项目试点区域为嘉兴市,试点期限为两年。

2012年,安邦保险与浦发银行合作推出企业信贷履约保证保险,安邦保险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由企业投保,凭借安邦保险在银行获得的高信用度,浦发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其目标客户锁定在能源行业、汽车行业及房地产行业,投保条件较为苛刻。

2012年,浙商财险与杭州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成立准事业部模式的项目组,专门负责试点项目的推动实施和风险管理,并率先在杭州地区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

2012年6月,太保财险浙江分公司与工商银行联合推出“易保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费率为贷款额的2%。中小企业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农户最高为50万元,城乡创业者最高100万元。工商银行累计将提供50亿元以上的授信额度,全省至少有1600家小微企业受益。试运行的两个月时间里,共收到业务需求64件,批复同意42件。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共发放贷款12265万元,太保财险浙江分公司承担风险金额9092.48万元。该产品在杭州较受欢迎,已有多家中小企业因此获得了贷款。

在省政府的推动下,浙江省逐步铺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省11个地级市选择1至2个市、县开展试点。目前参与试点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及浙商银行。银行或相关小额贷款公司与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浙商保险等省内保险分支机构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合作贷款机构的类别,推出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及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合作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特点是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保险机构对贷款本息承担保证保险责任,小额借款人则须履行诚信守约义务,按期还本付息。一旦小额借款人连续欠息达3个月以上或贷款到期后1个月内未偿还本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催收未果的,可向保险机构提出索赔,同时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要及时向保险机构提供出险、追偿情况及相关抵押物追缴、处置情况,保险机构按照约定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赔偿。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按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

五、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费率厘定

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是一种市场化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思路,其顺利推广,除了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外,还有赖于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的影响。根据保险的大数法则,要求投保的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数量。承保数量不足,保险经营出现亏损,保险公司就失去积极性。费率厘定应符合市场规律和小微企业的承受能力。费率过高,会直接影响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投保意愿;费率过低,保险公司难以连续承保,对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带来损害。要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顺利分保,才能有效分散风险,避免系统性、周期性倒闭潮带来的集中赔付风险。

(二)利益相关方的认识

目前,为贷款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寿险公司以贷款人为标的、以贷款人的身故为保险责任的保险,这类产品适合消费信贷如房贷、车贷等;另一类是财险公司以贷款为保险标的的贷款信用保险。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要是后一类产品。从调查的情况看,银行对此类保险持欢迎态度,可以帮助其分散贷款风险。小微企业主由于对保险产品不了解,投保的意愿不强烈。而保险公司对开展此类业务动力也不足,主要是由于我国信用调查评估、商账追收等服务相对滞后,增加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和追偿成本。为了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保险业改革创新,2009年,浙江省保监局推出了《保险业创新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但截至目前,主动参与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仍较少。

(三)道德风险

若非贷款必要条件,小微企业不会主动选择购买融资保险;只有当资质存在瑕疵时,企业才有购买保险增加信用的意愿。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经营波动大,存在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才认为有必要通过保险转移信用风险, 而且企业信用资质越差,各方对融资保险的需求会越强烈,这就形成逆向选择。同时,有了融资保险作为贷款护身符,小微企业很可能放松对贷款资金运用的管理, 降低还本付息的紧迫感;对于银行、担保机构或交易对手而言,有融资保险后,可能会忽视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对本不具备资格的客户进行融资担保,形成道德风险。但从宁波试点的情况看,只要防范措施到位,小微企业贷款保险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在试点的两年半时间里,宁波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不良贷款率为3.6‰,这一比率并不算高。

(四)社会环境

受承保数量不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负面因素影响,现阶段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有一定的风险,作为非政策性险种,其商业经营思路需要进一步梳理。目前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规模远远小于银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管理水平相对不足,承接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规模有限。此外,我国缺乏与小微企业保险相关的风险分摊和最后风险承担人制度设计,政府在其中承担的责任有限,一旦出现类似金融危机的大规模风险,将引发不同金融领域间的风险传递,形成连锁反应。

六、政策建议

(一)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大、涉及面广,必须在能够有效识别、分担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整合金融监管、财税、公安、司法、宣传等部门资源形成支持合力,共同探索保险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模式。一是争取财税优惠政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划拨专项资金,对购买贷款保证保险或贷款责任保险的小微企业、担保机构给予保费补贴,尤其是要建立全国范围或区域范围的超赔风险补偿基金,对超过保费收入或银行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损失给予全额补助。二是构建工作协调机制。由于小微企业贷款保险涉及多个部门和主体,应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构,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在风险识别、监测和处置方面整合资源,建立完善贷款追偿机制与法人失信惩戒机制。三是完善信用体系。整合小微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信用信息和贷款使用信息,及时与试点金融机构沟通共享。人民银行应当为开办小微企业贷款保险的保险公司开放相关的征信系统查询权限,实现资源共享。

(二)创新产品服务,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应有效合作,加强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共同确定抵(质)押物或担保物的范围和额度,科学厘定保险产品费率、相关贷款利率,将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办理贷款业务和理赔服务时应提高效率、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减少有关各方的等待时间。小微企业分散于城乡之间,银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仅仅依赖少数分支机构是不够的,需要构建立体的客户服务体系,要有专职的小微企业客户经理队伍提供专职服务,发挥网点优势提供就近服务,充分借助电子渠道来发展电子银行业务,通过网络和电话银行提供远程服务。

(三)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除融资服务体系、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服务体系外,还包括技术支持体系、信息咨询体系、市场拓展体系、人才开发体系等。融资保险服务是小微企业政策的一个方面,它不是孤立的,必须有其他方面政策相配套。它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他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因此,政府要多管齐下,支持各项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事业,以此提升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帮助改进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协助增强其科技开发与创新能力;增强其产品的市场扩散能力等。只有小微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提升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才会增强,保险机制植入融资业务才会更安全。

(四)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用保证保险涉及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行业和专业,技术性较强,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对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流程也要有一定的了解。我国小微企业贷款保险开办时间很短,缺乏大量具有从业经验和相关知识的专业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保证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纪琼骁,易士佳. 小微企业融资保险机制初探[J]. 武汉金融,2012,(1).

[2]廖新年.保险机制介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J].金融与经济,2009,(9).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文2

【关键词】花溪农村合作银行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对策分析

贵州省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是贵州省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该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创新模式,在组织架构、运用方式、产品设计、营销模式和服务理念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同时该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新增额均居花溪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已成为花溪辖区内银行机构中小微企业客户数量最多、支持客户最广,支持力度最大的金融机构。但面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这一公认国际难题,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同样面临着不少阻碍。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对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并尝试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期进一步改善花溪区小微企业的融资条件、优化融资环境,促进花溪区内实体经济的繁荣发展。

首先,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服务小微企业产品类型仍较为单一。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以商户贷款和商户存款为主要内容,尚未开始对小微企业进行非贷款类产品的销售,同时小微企业融资主要以企业法人授信为主,极少采用小微企业票据融资方式。然而,贷款和存款仅仅是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部分内容,交叉销售才是花溪农村合作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前景所在。增加产品服务的深度与广度、提高银行在单一客户身上的产品覆盖力度,可以降低银行单一信贷产品的风险。从国外经验来看,富国银行、花旗银行等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中有超过60%来自非贷款类产品。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已开发出大量针对小微企业非贷款类的收费、支付和财务管理等服务,这些产品在盈利方面有很大的吸引力。另外,充分利用电子渠道,发展电子银行业务,更可通过网络和电话银行提供远程服务。最重要的是,通过对非贷款类产品的销售,可深入到小微企业内部,和小微企业携手共同成长,最终成为小微企业最可依赖的银行。

其次,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服务小微企业风险管理创新不足。小微企业自身“风险高、收益低”的特点决定了银行特别要注重控制风险,但一旦严格控制银行的风险,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就会提高,一旦银行放宽标准,银行自身风险就会增大,只有平衡好这一矛盾,才能实现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为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虽然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已将传统侧重贷后风险控制变为全流程的小微企业风险控制,从客户准入、业务审批、放款管理、贷后管理、资产催清收等方面入手对小微业务全过程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评价,推动全过程、全覆盖风险管理思想的实施。但该行仍主要以质押、抵押和担保等传统的针对大、中型企业的贷款方式为小微企业服务,保证、信用等非抵押方式的贷款在贷款结构中的比重仍然处于较低的位置。因而,探索针对小微企业的风险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应更新理念,变被动控制风险为主动经营风险。该行应根据小微金融业务的风险特征,在保证业务总体风险高度分散和对个体风险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风险定价,变被动控制风险为主动经营风险,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结构中的弱担保比例;其次,发展差异化的风险管理模式。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应根据资本约束和协调发展的原则,从区域、行业、集群、客户、担保方式、定价等方面入手,有效调整各类零售资产的风险组合和结构,在保持全行小微授信业务合理、协调增长的基础上,有效地防范小微授信业务信用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最后,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小微企业服务员工素质有待加强。随着花溪农合行发展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经营产品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以及金融同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自身人才问题已日益加剧。花溪农村合作银行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部门中高学历和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导致根本无法为小微企业提供诸如咨询、担保性业务等高层次、高科技含量的服务。同时,对银行自身而言,素质参差不齐的信贷员在为小微企业服务过程中,容易对小微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经营状况分析、判断失误,形成操作风险。制约未来花溪农合行发展的关键所在是金融高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人才的缺乏。因此,为了让花溪区内小微企业享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应高度重视人才问题,把对金融人才的吸纳和培养作为今后工作的关键。可通过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养,充分利用花溪区内高校集中的优势,举办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班,如会计、财经、审计、风险控制等;同时,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并将他们充实到高级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外聘资深行业分析师以及风险投资专家对花溪区内各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更为深入地了解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以弥补行业分析领域本银行内高端人才的缺陷。

参考文献

[1]王国才.先行先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J].金融管理与研究,2010(7).

[2]郭敏,刘畅.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对策研究[J].西南金融,2011(5).

[3]牛鹃鹃,万荃.研判经济走势 关注热点问题 2011年下半年经济金融形势展望[N].金融时报,2011-7-9.

[4]王小燕,党红斌.略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N].金融时报,2011-11-14.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文3

为了深入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促进市“一区两城一中心”战略实施,大力建设中国食品名城,着力解决市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营理念,优化资产结构,以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为目的,以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为手段,以加强诚信合规金融安全区为保障,紧紧围绕金融服务经济跨越发展这一中心不动摇,立足实际,努力破解“钱从哪里来”这一难题,为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和保障。

二、提高对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思想认识

加快和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认真做好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从全市经济状况出发,实现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合作共赢的必由之路。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从讲政治、谋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营销意识、效益意识和共赢意识,创新经营服务,纠正“扶大略小”的片面认识和错误做法,从单纯“垒大户”、盲目“贪大”的做法转变到大、中、小、微统筹兼顾。加大对全市中小微企业支持的力度,有效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投入,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也是全面履行金融服务经济的职责和要求。

三、加大扶持力度,增强经济增长活力

(一)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突出支持重点,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满足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具有商业可持续性以及市场前景广、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在当前趋紧的货币政策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需要,也是自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信贷结构、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内在需求,更是分散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坚决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紧紧围绕我市“一区两城一中心”发展战略,认真组织好“十二五”战略性项目的融资衔接工作,以“三化”协调发展为目标,不断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比重。

(三)建立科学发展共赢机制。政府部门、企业以及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合作共赢机制。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势互补联合支持、支持联合,进一步凝聚合力,共同防范风险,实现合作双赢、多方共赢的目的。大型银行要在总结“双百双千”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地方法人机构要坚持服务中小微的社区银行定位。

四、强化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一)健全“六项机制”,建立完善的中小微企业服务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满足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一是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层级,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管理授权授信体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引入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引入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根据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收益目标及当地市场占有率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不同中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利率,并根据风险变化灵活进行调整。三是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发放与管理的约束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制定专门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引入更多的正向激励,严格区分信息人员失误和失职,并建立不同的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中小微企业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构建独立的核算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设置专职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部门或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五是完善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中小微企业授信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和专门的培训,系统掌握中小微企业贷款理念,方法和特点,并经常性的开展学习和训练。六是建立健全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建立有效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监测分析系统,以便随时掌握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总体情况和风险状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提高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控制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信贷风险。

(二)制定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方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行业的金融需求设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以提升客户价值为目标,建立稳固的新型银企合作关系,长期合作、全程服务、梯次培育、共谋发展。应积极开发企业联保贷款、融资担保贷款等信贷品种,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加大扶持力度,培植一批重点企业客户群。

(三)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突出支持重点,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满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前景广、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各大型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应积极向上级行申请扩大授权,争取较为宽松的信贷政策,适当降低授信门槛,增加中小企业信贷规模,确保中小企业信贷增幅不低于本机构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长速度;市商业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应专门确定中小企业信贷规模,保证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投向中小企业。

(四)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特点,进行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设计,开发出适应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押方式,并在产业规划、产品研发、产能提升和供应链、产品链延伸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融资咨询和金融工具支持等综合服务。

(五)实现金融服务品种多样化。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正视中小微企业“贷款难”与“难贷款”问题,从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入手,从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抵押难和担保难破题,积极进行金融产品服务的开发与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信贷、结算、信息、咨询、理财等全方位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在严密的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推出符合中小微企业不同需求、不同层次中小微企业、不同行业的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套餐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五、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强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

(一)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要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多层构建、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大支持力度,吸收社会资本,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落实好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监管部门、工商局等部门要为中小微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和质押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信用担保机构承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适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贷效率,并按有关规定适当下浮贷款利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六、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

(一)建立金融运行协调机制。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银行与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不定期的召开“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与金融形势分析会”,加强项目推介、洽谈工作,研究解决项目融资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升“政银企”合作水平;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利用各方面金融资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应主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助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财政补偿机制。财政部门要整合资金,改善生产性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及其他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同时要按照财政出资额在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偿本级财政出资控股的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和补充风险准备金。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引导农业保险加快发展。

(三)实行优惠的税费政策。财政和税务部门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和减免银行业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有关抵押物评估、担保、过户等中介费用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减轻经营负担。

七、加强和改进监管,促进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银行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导向作用,引导和组织全市银行业和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一是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集中度考核,引导其改变传统思维和观念,树立科学的银行经营理念。二是有效实施信贷投向监管,合理引导信贷投向,促进信贷结构优化。三是根据中小企业贷款特点,实行差别监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四是搞好风险提示。监管部门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产业政策的研究,结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监测分析,及时做好窗口指导与风险提示,帮助其有效识别防范风险。

八、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一)建设金融安全区。积极发挥政府在金融安全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金融安全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和措施保障,通过扎实有效措施,为地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营造更好环境。一是公安和司法部门要和银行业机构结合,从严从重打击中小企业逃废债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二是法院和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发挥金融审判法庭作用,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文4

一、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发展概述

(一)商业银行经营的专业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我国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于银行的政策约束越来越少,不断将选择经营模式的权利归还给银行。在各个产业商业化浪潮的推动下,银行不断推出全新的服务模式以提高自身竞争力。各个商业银行不断重视自身的核心能力,将专长发挥到极致,提供某一方面最专业的服务,相对于多元化经营,这种专业化经营的模式更有利于集中资源、节省运转费用、把握最新时机以及人才的专业化培养。社会上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大量需求更是促使商业银行开始进行战略转型,进入专业化经营的模式[1]。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的潜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促使我国金融不断趋于自由化,但是这种自由化仍旧或多或少会受到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大多数仍旧局限于大型企业或者国有企业,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却少之又少。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小微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据统计,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80%左右的城乡就业都是由小微企业解决的。也就是说,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构成中最重要的部分,对提高人民就业率、缩小贫富差距、推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而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也就是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具有非常大的潜力。

二、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缺乏开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的动力

计划经济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曾一度占据主体地位,在这种背景下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商业银行来言,他们更愿意将金融服务提供给国有企业以及资产相对稳定的大型企业,以此寻求自身发展的稳定性。由于商业银行对自身的资产进行配置时,要考虑各项监管指标,例如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等。尤其是国有企业、大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市场仍旧具有非常大的开发潜力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往往权衡利弊以后,放弃风险较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市场,仍旧以对大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为主。总的来说,商业银行自身缺乏开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的动力[2]。

(二)小微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其无法享受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自身在发展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小微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与各个企业之间最常用的合作模式就是信用合同、授权等这些信用方式。在这些信用交易中,存在着大量违约行为。这些违约行为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又不得不客观的说,商业银行将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作为自身的金融服务对象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违约情况的产生具有多方面的因素:小微企业自身周转资金的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差、经营过程中透明度较低、自身的信誉存在一定问题等。这些都导致小微企业在寻求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出现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信誉度等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情况,商业银行在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讲求的就是低风险、低收益,因此门槛较高,不同于普通的民间借贷。

(三)金融风险的控制模式不成熟

小微企业所寻求的金融服务大多数都是小额信贷。降低小额信贷风险的模式有以下两种。一种是采取联保的模式,在实行信贷的过程中,将社会背景、财力状况大体一致的几个人分成一个小组,并对小组内部进行评估,贷款小组内部成员之间进行相互监督,防范道德风险。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用度不够或者担保不足的问题,但是假如小组成员当中的一个人发生了违约行为,就会造成整个小组成员的集体违约,因此不能化解这个行业的整体风险,对没有实际违约的小组成员的信誉度也造成了影响。第二种方式是采取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的模式。银行与担保公司、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合作开展金融服务。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但是需要重新权衡各个参与主体之前的利益诉求,这无疑会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2]。

三、如何提升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质量

(一)控制小微企业的违约风险

降低小微企业的违约风险,能够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誉度,从而提升商业银行开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的动力。

1.确定合理贷款额以及还款方式

要想降低小微企业的违约风险,首先就要对贷款额进行合理确定,也就是说,要真实掌握贷款人的还款能力,确保其没有过度负债。小微企业在违约时往往都是因为违约所带来的收益较大,因此银行在提供贷款服务时,必须有效控制贷款人的违约收益,一方面要降低贷款额,另一方面就是要提升违约成本。如果没有足够的违约利益,就大大提升了小微企业的还款意愿,降低了银行风险。其次,还要确定合理的还款方式。对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还款模式进行分析以后,我们不难看出分期还款已经逐渐成为还贷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的践行有利于银行对信贷员以及贷款小微企业的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有效降低贷款不良率[4]。

2.创新贷款风险控制模式

控制小微企业违约风险的另一个途径就是银行自身对贷款风险控制模式进行创新。在对贷款模式进行创新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银行自身、需要贷款的小微企业以及其他参与者的共同利益,银行可以将需要贷款的小微企业放在其所在的产业链进行评估,通过该产业的发展趋势、整体环境以及竞争形势等进行综合分析,开发出具有特色的服务方案,在满足小微企业需求的同时,满足自身以及其他参与者的利益诉求,并将违约风险控制在最低。

(二)提升对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文5

关键词: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197-02

一、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的背景与现状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同时,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等。创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是科技创新最为活跃和最具潜力的群体。因此,通过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市场链条相互融合,推进广大中小微科技型健康发展,成为当前推进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培育与壮大科技型企业,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力度,全面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目前,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还面临许多困难,随着经济增长的回落,生产成本增加,总体效益下降,国际国内市场萎缩,尤其是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许多企业贷不到款,贷到款的贷款费用很高,因此国家各个层面在经济转型时期,更加关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更加关注现在困难与可持续发展的结合,加强金融与科技结合的力度,强化对其政策的科学设计与制度化建设。

二、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制约要素

(一)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自身特殊性的制约

主要表现为:虽然智力资源丰富,专业化集中度高,但固定实物资产少,缺乏资金以及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和信用记录,贷款的额度相对较小,很多企业是科研人员,往往缺乏管理和市场经验,一旦技术有误或者方向有误,企业可能就会解体,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企业存活率较低。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这些特点导致其融资受到多方面的不利影响。首先,由于缺少抵押物和信用记录,导致金融机构对还款的不确定性增加,造成融资渠道不畅,只有小部分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可能性降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利息高。其次,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往往出现短贷长用的现象,银行逾期垫资比例高,对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储蓄和借出业务具有较强影响。因此,银行往往审慎对待此类贷款。三是由于科技市场的自然淘汰和技术更新频率很高。选择项目的恰当性、发展计划的合理性、市场的开拓能力有限性等技术、市场和新型行业的发展导致的技术与市场不确定性也增加了信贷风险。

(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外部发展环境的制约

首先,由于目前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国内市场增速等因素影响导致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市场规模不足,盈利水平下降,景气指数回落,因此,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意愿受到影响。其次,政府政策支持与配套服务不足,由于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成本高、效益不确定、工作量大等固化认识,导致对其相应的法律体系、税收、信息交流、财务审计、管理咨询、金融政策等社会服务体系落后于需求,而是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大企业,大多政策都是为其量身定制。第三是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不足,不能适应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多样化需求,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备,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尚不成熟。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很多担保机构在资金规模、担保时限、担保能力上存在欠缺,风险过于集中从而束缚了其代偿能力,相应的制度改革、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推进。

内外环境的制约,导致大量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资金主要靠内部积累以及代价很高的民间借贷,融资渠道受限,直接融资比例非常低,使得大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为受到资金问题困扰的融资难企业,因此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应该共同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支持体系,真正激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活力。

三、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对策

(一)政府积极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体系的构建提供政策支持

第一,制定扶植政策,升级服务体系。政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倾斜,制定单列计划,实行单独管理,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引导成立专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服务的金融租赁机构,由金融租赁机构帮助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解决设备和资金问题,通过建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拓宽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政府与交易市场之间在企业挂牌与股权融资、地方金融机头托管、债券融资等方面进行磋商。引导成立针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积极推动活跃的“民营银行”,将社会闲散资金和民营资本引入到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服务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体系中,探索小银行服务小企业的科技金融模式。为增加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引导保险体系建设,利用保险公司的进入降低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等,防范信用风险。利用政府行政资源,整合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等科技要素,引导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创新、吸收、承接和转化高新科技成果等。第二,带动金融机构向科技产业聚集区集中。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往往倾向于向特定区域集中,这种集中性的特点使得配套的科技金融也应该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密集的区域转移和集中,深入到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密集的区域,在聚集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网点,政府应该配套建设专门的服务机构和队伍。搭建金融与科技结合的推广和应用平台,使金融服务回归科技实体;第三,建立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兼顾经济与社会政策双维制支持。制定包括专项引导资金、科技奖励、风险补偿、财政补助、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合作成长基金等在内的科技优惠政策,变选择性、临时性政策支持为普惠制和长期化的政策支持,扩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产品采购力度。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赋予土地、税收、审批等有限权限,降低市场进入的门槛。推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孵化器、创业园等创业基地的建设,实行对其资金运行动态监测的反馈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服务于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研究计划与研究课题,利用其科技创新的资源和平台,增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支撑和发展后劲,鼓励创新人才自主创业,从而增强科技金融进入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信心等。第四,制定优惠政策搭建相关的协作平台。例如,对应用性较广的大型科学仪器,可以采取政府贴补、税收优惠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和相关的企业共同搭建相应的大型科学仪器协作服务平台,实现大型仪器的共享,减少企业的固定投入,在提高设备使用率的同时,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政府还可以投入建设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国内外科技文献。最后,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宣传推广,将相关的科技、财税、经济、工信、商务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整理汇集,开发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建立科技服务终端,利用其信息覆盖和发送即时的特点,第一时间将各类相关信息推送到相关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使其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提高科技信息服务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二)金融机构积极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与建设性的服务

第一,制定量身定做的信贷政策,搭建相应的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应认识到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持有与市场发展迅速中的优势,在审批程序、风险补偿、考核方法与资源配置上制定专属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审批程序上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良好成长性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绿色通道,减少反担保的程序,为其提供主动授信,设计整体融资解决方案。第二,打造量身定做的创新型科技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为解决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金融机构应着手建立专门针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信贷专营机构,比如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服务中心等,放大分布网点。成立专业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信贷业务培训师团队,培训专业服务人员,在信用贷款、质押贷款等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将银行信贷流程进行分解,对分解的包括营销推广、业务办理、审批、放款、后期管理等程序配备专门的营销推广经理、信贷经理、风险控制管理人等,从而提高运行效率。着力进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信贷产品创新,尤其要注意识别该类企业的核心资产。在质押担保方式上,尝试以股权、知识产权、版权、商标权、发明专利权质押,设计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产品。细分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供应链,针对不同环节的资金需求,设计供应链融资产品,为企业提供包括托收保付、信保票据买断融资、厂商银储等在内的融资组合,平衡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供应链。在还款方式上,考虑其担保物的缺失问题,设立放款专用账户,根据其现实需求放款。在融资的组合方式上,进行投资与保险结合、保险与贷款结合、投资与贷款结合、投保贷结合等不同组合方式,发挥各自所长,用投资收益弥补贷款和担保的风险性。在提高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信用等级上,发挥保险信用增肌的作用,借助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及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补偿机制,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可以通过进行风险管理咨询,投保商业保险,缓解企业信用不足的弊端,增强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增加银行向其授信的机会。

(三)广泛构建政府与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彼此之间的合作平台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文6

第一,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较高。在我国,大多小微企业是所有者和管理者合一的,运作灵活、效率较高等优势推动了企业的管理发展,促进企业的成长壮大。但是这种经营方式也很容易形成风险,企业管理不易规范,企业内部没有形成科学完备的经营管理体系,大多依赖企业主的个人能力。第二,小微企业信贷的市场风险较高。小微企业大多从事劳动密集型加工行业,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小,不存在规模优势。其中,相当数量的小微企业处于生产环节上游,依附于大型企业进行配套加工,或是处于流通领域,容易被市场淘汰,企业存活率低。这些因素都加大了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第三,小微企业贷款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严重。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十分迫切,一些小微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后随意改变贷款的用途,如投资高风险高盈利项目等现象加大了银行的风险程度。除此之外,一些商业银行基于谨慎提高了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上浮利率和费用甚至不予贷款,这样会因阻止了低风险、稳回报的企业寻求贷款而使自己承受的风险增加。第四,小微企业缺乏良好的担保抵押措施。小微企业常见的贷款抵押担保方式有自身财产抵押、互助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担保等。小微企业自身固定资产少,贷款抵押额度往往不能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完善小微企业贷款信用风险的建议

(一)建立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

信用模型研发所使用的数据必须具备程度很高的的正确性、充足性和真实性,从而保证最后模型可以明确体现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应逐步建立风险损失数据库,记录风险损失数据,形成对于风险暴露和资本分配进行度量的数据基础。第一,确定数据的来源,尤其是注重“软信息”的收集。建立数据质量管理的标准是确定哪些数据对银行来说最重要以及哪些是商业银行的关键数据,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获得小微企业信息,系统汇总财务信息,现场核查“软信息”,逐步把数据库的质量提高到内部评分模型可以依赖的地步。第二,客户征信数据库可以从目前已有的信息入手。先整合信息基础好的公司客户的非财务数据、账户数据和交易数据,进行客户信用分析、利润贡献度分析,为产品组合服务和产品营销提供支持。第三,对征信数据库进行分析。利用数据库,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和账户等信息,分析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中客户的信息,并对优质借款企业进行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测,挖掘借款企业信贷信息的潜在价值,最终确定目标客户群体。

(二)开发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计量技术

第一,构建“硬信息”和“软信息”结合的指标体系。商业银行应对现行的评价指标体系做出一定的调整,适当减少评价小微企业经营规模等方面的指标,增加评价企业现金流量方面的指标,运用暗中包含在小微企业银行结算流水账、产品订单、税单等数值资料中的信息识别其财务信息准确性,并将之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一起作为对其进行信用评级的根据。第二,建立独特的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计量技术。在数据质量得到根本改善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的小微企业信用评分模型,对客户进行评级打分,作为筛选客户准入的第一关。第三,持续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因为大中型商业银行与小型商业银行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在提高信息处理能力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

(三)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

第一,为了规避担保机构的不作为和潜在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要对合作的担保机构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考察,尽量调查并把握协作担保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尽力与担保机构保持长久、稳固安定的合作关系。第二,完善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与小微企业的风险分担机制。与合作担保机构确定稳妥的担保比例。第三,增加与担保机构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借款企业贷款信贷消息共享平台。

(四)创新小微信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