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税服务行业前景范例6篇

企业财税服务行业前景

企业财税服务行业前景范文1

关键词:“营改增” 服务行业 税负影响

“营改增”的推行,会对服务行业会计核算、纳税管理以及财务报表等造成较大影响,企业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促进企业的发展。因此,对服务行业“营改增”的税务影响进行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营改增相关研究

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的两个主要税种,“营改增”,顾名思义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是说某些原来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现在改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税收征收上虽然存在较大区别,但也存在交叉和重复征税的情况,因为营业税主要是对生产单位的毛收入进行征税,对于产品生产的每一道生产环节都需要缴纳营业税,比较容易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但是增值税只需要对服务或产品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能够较好地避免重复征税的情况,所以这也是我国“营改增”政策推行的主要原因,有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推动经济发展。

二、营改增对服务行业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后,对于服务行业来说,税负能否得到减轻主要取决于进行税额的抵扣。“营改增”实施前,服务行业应缴纳的营业税率为5%,而“营改增”实施后改为缴纳增值税,一般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值为应缴纳税额。所以,在“营改增”背景下,进项税额能否完全抵扣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能够将进项税额完全抵扣,就会减轻企业的税负,如果只能部分抵扣进项税额,则会加重企业的税负。因此,企业必须提前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的利润。

服务行业在“营改增”实施前,缴纳的是营业税,因此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和原材料,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的都是含税价格,而增值税与营业税不同,是一种价外税,所以固定资产和原材料的账面价值都是不含税价格,账面价值会因此而减小,扣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后,固定资产的净值会明显下降,而在负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资产的结构会因此而发生变化,资产负债率提高影响企业的贷款。在供货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会增加企业的负债,从而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对企业的声誉和运行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固定资产是服务行业非常重要的资产,但是在实施“营改增”后,由于其账面价值都是不含税值,会使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减少,固定资产折旧也会因此减少,“累计折旧”、“应交税费”等科目都会发生改变。

三、营改增背景下服务行业的应对措施

综上,笔者对营改增为服务行业带来的诸多挑战进行了分析,为促进服务行业更好地发展,企业应加大管理力度,笔者将针对这一问题提出有关对策。

(一)提高财务风险防范力度

企业既应该明确营改增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好处,又需要关注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想要避免违规制度核算导致财务风险现象出现,就必须对财会人员予以业务操作相关培训,这样他们就可以依据新税收制度里面的要求开展财务业务核算工作,构建明确并且操作性非常强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操作流程所具有的规范性,高效开展财务审计工作,从而确保新财务业务操作均符合规定。此外,企业全部纳税筹划均应该与现行税法里面的规定一致,防止出现违规避税行为。

(二)对税收筹划管理进行完善

改革具体税务体制后,我国企业需要面对不同营改增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纳税性质以及主体情况实施相应的对策,部分企业在从新的政策里面尝到利益甜头后,还需要做好准备工作有效应对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和发展压力,这是由于营改曾严格要求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所以,我国企业必须正确应对同时适应营改增相关政策,对纳税筹划管理予以足够的重视,尽量在具体实践环节不断优化并且完善该项管理工作,应该让纳税主体通过流通环节合理转移自己的税负,特别是在确定合作供应商的过程中,必须保障财务管理程序相对完善,可以开出整套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等,这样企业就可以在对营改增优惠政策进行充分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客源。

(三)加强票据管理

票据管理是服务行业税务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实行“营改增”以前,服务行业的票据主要是根据营业收入的到账情况开具营业税发票,而“营改增”后,改为了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于发票种类的变化,服务行业对发票的管理方式也应发生相应的改变。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的两种主要形式,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而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因此服务行业应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采购人员在进行机器设备或原材料采购时,由于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所以采购人员应注意考虑供应商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会使得企业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从而使得企业税负增加,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所以采购时应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降低税负。

(四)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财会人员是企业税务管理的主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养会直接影响服务行业税务管理的质量。尤其是在“营改增”背景下,财会人员素质的提高显得更加重要。在推行“营改增”的过程中,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需要专业的税务人员进行处理,所以企业应注重财会队伍建设,增加优秀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和专业素养,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支出。“营改增”的推行,也使企业面临进项税额不能充分抵扣以及增值税发票相关的法律风险,这都需要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来避免这些问题,从而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

(五)推进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营改增”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而且是经过科学调查研究后所推出的税收政策,“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对我国服务行业的税务管理都有着较大影响。为使财税管理部门能够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实行情况,收到税负改变的反馈信息,就必须加强服务行业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使各种信息能够通过软件或网络及时准确地传递,从而推动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四、结束语

“营改增”的推行,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制度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在营改增背景下,服务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所以服务行业应抓住机遇,充分利用“营改增”的优势,未雨绸缪,做好“营改增”的各项准备,分析营改增实施后对我国服务行业管理带来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相关财务管理人员必须依据市场经济发展情况与产业升级背景,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自身财务管理效果,对营改增政策给所在企业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充分研究。依据政策优化企业纳税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准确判断社会发展形势,紧随社会潮流,合理调整自身经营理念与发展策略,促进我国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侯忠超.浅析“营改增”对不同行业的税负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3

[2]田志伟,胡怡建.“营改增”对各行业税负影响的动态分析――基于CGE模型的分析[J].财经论丛,2013

[3]任智英.试析营改增对不同行业的税负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5

企业财税服务行业前景范文2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结合各地在贯彻执行财税〔2009〕63号文件过程中提出的建议,2010年下半年起,国家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进行了修订和调整。2010年7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示范城市离岸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对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业务营业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单独规定。2010年11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单独规定,并将财税〔2009〕63号文自2010年7月1日起废止。同财税〔2009〕63号文同时规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财税〔2010〕64号和财税〔2010〕65号文分别单独规定了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20个扩大到21个,增加了厦门市。财税〔2010〕64号文的主要变化是:(1)仅单独规定了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2)取消了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必须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为前置条件,对于职工学历结构、企业总收入结构等不再作要求。财税〔2010〕65号文的主要变化是:(1)仅单独规定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将认定条件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放宽为50%以上。(3)在认定条件中,取消了“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总体上看,上述两个文件放宽了享受政策的条件,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门槛,使相关税收政策惠及更多的企业。

二、政策的第二次变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营改税”试点率先在上海市开展。根据财税〔2011〕111号,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上海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2013年7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覆盖了财税〔2011〕111号文,明确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并将注册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平潭的试点纳税人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予以延续。2013年12月12日,《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废止了财税〔2013〕37号文,将政策试点期限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范围扩大到全部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建议

企业财税服务行业前景范文3

关键词:新增值税 企业 纳税 筹划

新增值税即是将原本征收营业税的税收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减少了旧有税收政策中重复征税的现象,给企业减轻了纳税负担。新增值税在各个行业中的企业带来了不同的影响,企业是新增值税下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主要交易方,税务政策与之息息相关,因此,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特点,根据新政策下的纳税方法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纳税筹划,达到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目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新增值税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潜在影响

新增值税简单来说,就是将企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避免了企业营业税的重复征税。新增值税后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改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税收征收的主体,旧有营业税的征税者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而新增值税征收者则统一为国家税务机关,两者统一性不同。根据企业纳税主体在认定标准上的差别,企业纳税人可分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对一般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计算需要按照公式进行。例如娱乐业之前是5%-20%,交通运输业,税率为3%,新增值税背景下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要3%的增值税,所以对服务业来说税负降低幅度明显。

以服务业为例,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6%,而新增值税之前只有5%。月销售额100万的企业在改革前只需交纳5万元,而新增值税背景下5.66万元(100/(1+6%)×6%),增加了0.66万元税负,导致企业税负有所增加

(二)对于纳税管理的影响

企业新增值税对于纳税管理的影响很大,可以说这种影响是对企业颠覆性的也一点都不夸张,旧有营业税对比增值税在具体操作难度方面较为简单,与新增值税来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增值税涉及到进项税抵扣,这就使得企业对进项税的管理要求是不断提高,相应的发票的管理也提出新的要求,企业也需要对内部申报体系进行调整。

(三)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

新增值税同时改变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工作开展的方式。实施新增值税,促进企业进行更多的服务外包,可以加速设备的更新换代,合理科学的实现企业经营的转型,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将服务外包过程中,企业可以集中更多的力量发挥自身的长处,产生更高价值的工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最新的设备也可以促进企业的生产效率。

二、新增值税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

(一)采用正确的纳税临界点

在企业的纳税筹划中,要做好纳税临界点的精准计算,计算好税负,来确定使用那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的基础要求就是精细计算,对比不同的纳税方案结果,明确最优的方案。当企业进项款占比超过临界点越高,则新增值税越是有利,反之则不利。

(二)做好进项税管理工作

企业新增值税背景之下纳税筹划的重点就在于进项税的管理,进项税抵扣的数目关系着企业的最终税负的结果,这就对企业的进项税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政策允许下,将可以抵扣的税负全部加以抵扣,实现税负的降低。

同时对于员工的业务开展工作或者是出差类工作,要求员工做好专项发票的留底工作,对于企业实现税负的有效下降给出合理的方案。

(三)注重纳税筹划的调整

新增值税条件下的企业纳税筹划,需要实时根据相关政策的更新以及企业发展不断进行微调,财务人员要有灵敏的观察度,密切关注税务的变化情况。要保持纳税筹划本身具有适当的微调可控性,做到与政策相结合,保证其纳税筹划和企业的经营环境的一致,降低企业税负方面的负担。

当企业财务管理为提高有效竞争力的时候,税务筹划方面就要考虑这精细化的要求,确保纳税筹划的适用性。新增值税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有利有弊,在政策的允许下,利弊的取舍完全取决于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而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说,要充分的理解新增值税条件下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经营管理各细节处的影响作用,结合自身的特征,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科学的进行纳税筹划,从而确保企业税负能够在法律框架下达到有效的控制,实现经营收益的提高。

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链、融资难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2号公告规定,在符合条件的“统借统还”业务中,将企业集团极易其内部核心企业和财务公司收取的符合规定的利息,均可以不征收营业税。新增值税背景下该项优惠政策普遍推广。

以建筑公司为例,某集团公司2016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金共达10亿,融资加权成本为7个点,同时集团向其子公司借款9亿元,以10%的利息发放。此次融资中集团收取的利息为10%,此项利息比融资加权成本高出3个点,所以集团向子公司发放借款9亿,以及其收取的利息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集团资金的流动由于金额与期限的时间差不对等,无法实时调节,这类情况下,集团可以在与税务机关沟通的前提下,以加权平均向税务机关缴税,让税务机关认可8%的借款利率;再向子公司签订利率为8%的借款,其余的再通过管理费合同来交纳,达到合理减税,进一步提高A集团的最终获利空间。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增值税全面实施后,企业应当加强票务管理工作,在产业链条中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以降低企业税负的负担,轻装上阵。企业的财务工作要在多方面进行业务流程重构,以在新增值税模式下降低其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企业可以将部分工作外包给,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取得进项税额。

参考文献:

[1]陈安.新增值税新阶段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J].商业会计,2013,17:78-80

企业财税服务行业前景范文4

摘要:“营改增”的实施是我国税制改革随着经济改革的需要而出台的政策,对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适当减低企业税负、优化经济结构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在改革的同时,也势必会对试点企业会计核算带来一定的影响。文章结合“营改增”的背景与现实意义,具体分析了“营改增”对试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以及有针对性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 :营改增;企业会计核算;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背景分析与现实意义

“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之前,我国实行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征税,经营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生产经营项目向政府缴纳相应税费,“营改增”税制改革后,经营企业的课税对象变为只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由商品销售本身或是对外提供服务项目等方式获得的增值额,即将营业税转嫁到产品或者服务增值部分的增额上去,摒除重复征税。

随着国际经济形式的发展变化以及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公民纳税意识的提高,“营改增”政策是当前税制改革完善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其作为出台的重要手段具有相当的合理必然性。其一,我国的旧税制规定允许政府向经营企业同时征收营业税与增值税,导致产生两个税种之间出现互相限制性的副作用,由税制本身而引起的企业钻法律空子脱逃税款的问题会俞发严重,税制合理性欠缺;此外,两税并轨制的存在,也会进一步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其二,我国行业划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三大产业,其中第三产业———服务业属于旧税制中营业税的主要征收对象。而当前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三产业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产业的增值部分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如果这部分收入不进行增值税的征收,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结构的良性发展。最后,“营改增”的出台能够有效合并与简化应税项目,减轻政府税收管理压力,帮助企业转移部分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经营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直接强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力。所以“营改增”的现实意义是重大的,但同时,它的实施和执行对我国企业会计核算也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二、“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原始凭证是表示经济业务发生的一种证明文件,取得真实可靠的会计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增值税发票就是众多原始凭证中特殊而又重要的一类。“营改增”之前交纳营业税的企业并没有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使用,“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牵涉交易双方企业的经济利益,主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会被购买方用于抵扣税额,在此种新税制实施的情况下,实行“营改增”试点的企业的有关部门就必须严格加强专用发票的使用培训及管理,严格审核检查企业交易环节所涉及的增值税发票的开票种类、开票时间、开票规范性、相关印章等,以避免由于不熟悉新政业务而发生的不合规不合法的涉税风险的发生。而作为企业会计人员,在“营改增”试点前后的企业会计核算上会产生一定技术上的处理问题,企业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来调整以及适应新税制所带来的变化,以适应“营改增”的各方需求。

(二)“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收入核算的影响

我国的税制规定营业税属于价内税,是含税价格,获得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全额计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算时应价税分离,由当期销项税额扣除掉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而来。“营改增”后,成本的入账价值与进项抵扣额挂钩,导致企业的经营利润收入会受到一定影响。例1:红竹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为了做一新产品推广,一次性将106 万元广告费支付给胜利广告公司。红竹公司与胜利广告公司在“营改增”之前均为缴纳5%的营业税的公司,“营改增”之后,适用税率为6%。假设当期胜利广告公司购进了5 万元的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上注明进项税额为0.85 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开支)。下表为两家公司在新税制施行前后对经营收入的影响对比。

表1“营改增”实施前后经营收入的影响对比

通过表1 两家公司的相关项目核算,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作为买家红竹公司购进服务缴纳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制度,使其购进成本减少6 万元,从而获得减赋效应。作为卖家胜利广告公司,虽然营业收入减少了,但也要看到最终的应交税费也在降低。

(三)“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1.对应纳增值税的影响

“营改增”工作在全国范围实施后,统一的税制改革政策,为试点企业提供了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起到积极作用。而从新税制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方面来看,总体上来说是降低了企业税负水平的,但也有部分行业的税负不减反升,其间纳税人身份选择与适用税率的确定是影响企业税负的关键因素。按照新税制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且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其余为小规模纳税人。

以物流行业为例,选择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应税服务销售额计征增值税,无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从事货物运输及装卸服务的物流企业由原来缴纳3%的营业税改为缴纳3%的增值税,从税率角度看虽未发生任何变化,但从税种角度思考此项改变已完全消除重复纳税的影响;从事仓储、货代等物流辅助服务的企业由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3%的增值税,税负明显降低。选择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按照由原征收营业税3%、5%改为按应税服务销售额的11%、6%征收增值税,虽然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但由于企业开支较大的成本项目,如燃油费、路桥费、人工费等又无法获取较多的实际进项抵扣,使得税负明显上升。

例2:天宇物流集团是“营改增”试点企业,公司下设有两家独立核算分公司,一家从事货物运输服务,一家从事货物、仓储等服务,均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9 月该集团运输服务收入111 万元,货代仓储实现收入424 万元,共计535 万元,(以上均为含税价)。“营改增”前货物运输、货代仓储分别适用的营业税率为3%和5%,“营改增”后货物运输、货代仓储分别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和6%。下面以当期分别获得11 万元和22 万元不同数额的进项税额来分析其对税率变化的影响。

表2 可抵扣进项税额对应纳增值税的影响

注:(1)销售税额=销售收入-不含税销售收入=111-111÷1.11+(424-424÷1.06)

=111-100+(424-400)=35万元

(2)增值税实际税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

A实际税负=24÷(100+400)=4.8%

B实际税负=13÷(100+400)=2.6%

上表分析可见,影响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的因素不仅是应税服务销售额,还包括经营中获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关。

2.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的变化状况取决于经营利润变化情况,企业所得税会随着经营利润的增加而增加,反之亦然。承前例1 所示,胜利广告公司实行“营改增”后,经营收入较原缴纳营业税时减少6 万元,这样会相应使得经营利润减少6 万元,在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变动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将减少6×25%=1.5 万元。

(四)“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

从前述“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收入核算的影响来看,缴纳营业税时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含税收入,“营改增”后,增值税部分作为价外税从原销售价格中分离出来,主营业务收入变为不含税收入,这一变化会给企业的某些财务指标带来一定的影响。承前例2 数据,假设当期发生营业成本380 万元,在不考虑其他费用支出等的情况下,分析“营改增”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征收营业税时的企业净利润率=(535-380-24.53)÷535=24.39%

“营改增”之后征收增值税时的企业净利润率=(100+400-380)÷(100+400)=24%

上述所见,“营改增”会给企业净利润率带来一定的影响,当然这只是在假设某一特定情况下其他因素不发生任何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的,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所有情况的企业净利润都会降低,如果当期发生的营业成本降低,或者企业抬高销售价格,都会使得企业的净利润率上升。因此,本例仅对“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指标带来一定影响作说明。

三、新税制背景下进行会计核算的几点建议

“营改增”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但同时也对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面对各种利弊,企业应该积极应对环境政策的改变,可以从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入手,加强财会人员及相关涉税部门人员的管理培训,采取适当可行的税务筹划策略,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税制的实行,找到“营改增”对企业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的良方。

(一)调节核算方案与办法,健全会计核算制度,适应新税制

“营改增”的试点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展开,企业应该以此为契机多方收集积累经验,以会计准则为基础,以会计核算部门为核心成立专门的团队,重新梳理制定与国家最新税制改革制度相稳合的更为贴切及完善的企业会计核算方案及办法,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抵扣认证的管理及发票保管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增加“营改增”实务操作应变能力。同时,企业还应与上下游产业链上的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应对有可能产生的“营改增”负面影响。

(二)加强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税务意识

“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重头戏,也关呼于企业的经营利益,因此涉税的相关职责应该由企业的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维护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承担。在新税制改革背景下,要加强涉税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业务知识和涉税管理能力,提高全员税务意识。

(三)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进行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管理层应从强化企业内部涉税管理工作入手,不断扩展税务管理覆盖范围,以便尽快提高企业整体税法意识与规避税务风险的能力。税务筹划人员更应该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素养,不断加强税务知识的学习与实践,才能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参考文献:

[1]林敏莉.浅谈“营改增”对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财经界(学术版),2014(4).

[2]汪华林“. 营改增”会计处理及其对企业财务影响分析[J]财会通讯,2013(8).

企业财税服务行业前景范文5

“营改增”实施以来,电信企业在业务开展、财务处理等方面面临巨大挑战。下面对电信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变化,逐一展开分析。

(一)会计处理发生改变,直接影响企业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在我国拟定和实施的《营改增试点方案》中,明确规定了电信企业的会计处理内容及相关要求。首先,原有的营业税与现有的增值税两者的计税基础有显著不同,营业税的计税基础就是企业的营业额,而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企业的销售额即营业额减去销项税之后的金额。其次,“营改增”后,电信企业从原有缴纳3%或5%的营业税转变为缴纳6%或11%的增值税,从这两个层面上看,电信企业的财务指标都将直接受到影响。

(二)影响电信企业涉税业务管理成本,降低其盈利水平。“营改增”推行之后,电信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必然面临税负增加的状况。原因在于电信运营商存在大量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开支项目。其中,一个是基础建设部分,我国建筑行业仍未纳入“营改增”范畴,该项业务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第二是为电信企业发展用户的庞大服务商队伍,大部分没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无法开具增值税专有发票;第三是各个网络基站的电费开支,大部分电费通过物业或个人业主进行缴纳,很难获得增值税专有发票。这三项,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其进项税额也就不能抵扣,税负会相应增加。

(三)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电信企业税务稽查风险。假如电信企业未充分理解和贯彻“营改增”的具体要求,那么企业将面临着相应的财务管理及税务稽查风险。第一,“营改增”试点后,电信企业在计算税额、披露报表及核算抵扣税金等方面,会面临着更多困难。第二,“营改增”实施后,电信企业实现了对税率的自由选择,在增加其自身的纳税筹划空间的同时,也会带来相应的涉税风险。第三,财务人员自身缺乏足够的职业素养,或是学习能力不足,较难把握“营改增”的定义,其在现实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不能很好地落实新的税收制度,无法为“营改增”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营改增”背景下电信企业财务管理的应对策略

“营改增”的推行,使电信企业处于机遇与风险共存的市场环境中。只有顺应发展潮流,主动应对税制改革,电信企业才能获得更好地发展。

(一)优化企业收入结构,做好税务筹划工作。首先,应提高收入质量,配合“营改增”试点工作,逐步优化企业的收入结构,帮助企业减轻税负,夯实收入基础,落实减税目标。其次,电信企业应切实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明确界定各个业务板块相对应的增值税率,并根据具体业务来选择正确的销项税率进行业务处理。电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积极融入业务环节,为财务结算、产品定价等工作提供参考建议;应合理调度资金,妥善开展税务筹划工作,逐步消除税务风险。

(二)重视采购管理环节,转变企业经营模式。电信企业应在原有的采购管理体系上,对采购管理职能、具体采购流程进行优化与创新,确保企业能为社会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电信企业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主要包含下列几方面内容:

(1)选择优质的合作伙伴。“营改增”实施后,电信企业对固定资产所做的投资能用于抵扣进项税,因而在制定投资决策时,企业应充分考虑其所在区域、时间等,使税收管理得以优化。

(2)尽量挑选可独立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开展财务核算的服务商,确保进项税额能得以抵扣。(3)新建电信基站应充分考虑采用供电局直联方式,并逐步对原有基站进行供电改造,争取最大限度取得电力系统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应抵尽抵。另外,电信企业所涉及的业务配送、代办、客户管理等内容,均应列入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以便更好的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三)加强基础财务工作,防控企业涉税风险。我们既要看到“营改增”对电信企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必须重视防控其涉税风险。首先应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增值税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基础工作,确保所有财务业务都能按规定进行。其次,电信企业在经营工作中,应认真评估企业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影响程度等,并通过各种措施来予以监控,要适时调整纳税模式,正确选择业务税率,并拟定相应的纳税计划。第三,为减少企业财务人员因违规核算行为而引起财务风险,企业必须对财会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其能将新税收制度作为日常财务核算工作的行为指导。最后,电信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应在现行税法范围及要求内进行。

三、结束语

企业财税服务行业前景范文6

【关键词】“营改增” 地方政府 财政收入

一、“营改增”的政治背景与含义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属于流转税,2012年在全部税收收入中占比为26.3%和15.7%,分别为第一和第三大税种。营业税由地税局征收,增值税则属于国税,由国税局征收。所谓的“营改增”指的就是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新的经济形态不断涌现,货物和劳务的界限日趋模糊,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负面效应日益突出。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服务业税负较高。服务业除了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以外,其余服务业的税率为5%,部分娱乐业税率高达20%。相比制造业,服务业税负明显偏高,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

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专业化分工。服务业按照营业额缴税,但是提供劳务也需要消耗其它货物和劳务,这部分消耗实际上伊宁缴纳了增值税或营业税,因此存在重复计税问题。

因此,“营改增”是发展服务业,激活市场的必然之路。作为地方财政主要收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对地方财政收入会后哪些影响,下面就此作具体分析。

二、“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一)短期不利影响

试点企业纳税收入下降。“营改增”目前采取的是原营业税收入改为增值税后仍划归地方的过渡办法,看似不会对地方财政收入构成影响。但“营改增”鼓励更多企业专业化经营,细化产业分工,理性的纳税人会出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改变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形成更多抵扣项目,减少缴纳增值税,从而减少地方政府收入。

下游企业增值税收入下降。下游工业企业在“营改增”后,购进试点服务可获得较以前更多的进项税抵扣,因而会减少缴纳的增值税,相应减少地方财政收入。根据统计,试点地区95% 左右的企业实现减税或税负不变,2012年全部试点地区全年减税426.3 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189.1 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减税237.2 亿元。

城建税等其他税费收入下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流转税的附税,其收入也会相应降低。测算显示,2013 年8 月1 日起试点行业全国推开后,预计全年减收规模为1200 多亿元,全部完成后全年预计减税约两三千亿元,那么相应城建税等附加税就要减少100―300 亿元。城建税等附加税费作为地方税,完全纳入地方预算,收入的减少将对地方财政产生较大的影响。

“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失去主体税种,将造成地税随主体税种附征的税收难以控管的局面。“营改增”扩围后,地税收入中营业税将全部或大部分丧失,企业所得税因新增企业随着“营改增”变为国税征管而失去新的增长空间。同时,随着主体税种的征收权转移,而随主体税种附征的个人所得税和附加、基金都将面临流失的风险,组织收入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财政补贴支出压力加大。试点过程中,对税负增加的企业,大部分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财政补贴的做法,这有利于缓解和消化改革增加的税负,顺利推进改革试点。但财政补贴加重了财政负担,会进一步增加财政支出,从而形成减税和增支两方面压力。

加大地区间发展差距。“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程度,与改革范围、不同地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和结构,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担能力密切相关。例如,发达地区通常服务业较为发达,从近期来看地方财政减收规模较大,但发达地区财政承担能力较强,补贴能力较强,服务业发展潜力大,未来将成为服务提供者和产生增值税销项额的一方。因此,从远期看, “营改增”将给发达地区注入更强劲动力。而欠发达地区对财政减收的承担能力相对较弱,改革后通过服务业发展来增加税收收入的潜力也较弱,“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压力更大,这也是在“营改增”初期部分欠发达地区对试点意愿不强的原因之一。

(二)长期有利影响

实施结构性减税,进行宏观税负的结构性转换,是未来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可以为其他税种的增税提供空间,即在降低一般性税种的税收负担的同时,在环境税、资源税等绿色税种上进行增税,地方财政也将能够从这些税种上增加收入来弥补“营改增”的减收。

“营改增”在完善税制、减轻企业税负、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和三次产业融合等方面发挥积极效应,又是涵养税源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可为未来的财政收入增长奠定基础。这不仅能够弥补“营改增”短期结构性减税的财政损失,长期则是对我国税收产生正增长效应。

“营改增”后还可以通过服务业的大力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财政收入随工业经济的波动性,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由于“营改增”试点行业术语生产范畴,在整个产业链条中处于中游位置,抵扣链条打通后,使上下游行业均可受益,将推动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试点行业及上下游企业互相作用、共同发展,促进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聚集,对服务业发展将产生政策引导和结构优化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樊其国.“营改增”五个误区[J].新理财(政府理财),2012,(10).

[2]赵光军.“营改增”对县域税收的影响及对策建议[J].山东社会科学,2013,(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