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研究论文范例6篇

哲学研究论文

哲学研究论文范文1

关键词:中国哲学;方法论;刍议

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哲学大致经历了三种方法论的转型。第一,胡适、冯友兰在上个世纪早期提出了“以西解中”的方法。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中,借鉴实证主义的方法,对先秦中国哲学史料加以考证、裁剪、分析,将中国哲学的主题结构规定为宇宙论、知识论、人生哲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冯友兰在30年代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中说:“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第二,50至80年代,阶级分析的方法成为大陆中国哲学研究的最为主要的方法。任继愈说:“阶级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在研究哲学史的时候要坚持阶级分析。”张岱年也说:“我们研究中国哲学史,必须运用阶级分析方法。”第三,港台的“融会中西”的方法。上世纪50年代以后,港台一批学者为开出中国文化的新面貌,主张在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基础上,融会西方思想。牟宗三用“消化康德”的办法讲中国哲学,试图用“智的直觉”与“逆觉体证”的方法,重塑中国哲学的主体意识,而劳思光则主张用逻辑和理论性的文字表达出中国哲学的独特的人文主义灵魂。

尽管前辈学者深入探讨了中国哲学的研究方法,并在这些方法的指导下,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只有秉承“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的理念,坚持多元化的研究方法,才能使中国哲学的研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促进中华民族精神生命的提升。笔者认为,当代中国哲学建立的方法论体系必须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历史文本研究方法。众所周知,注释“文本”一直是中国古代学术的主要研究方法。在借鉴西方哲学的理论架构和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国哲学,同样无法离开对古代文本的研究分析。无论是开创“中国哲学”的胡适和冯友兰等前辈学者,还是身居港台,素有近代新儒家代表之称牟宗三、唐君毅等人,无不具有深厚的国学功底,对中国古代文本有着广泛的研究和深厚的学术造诣。

笔者以为,历史文本研究方法的开展必须解决三个问题。首先,深入全面的了解文本。姑且不论汗牛充栋般的古代文献对学术研究造成的巨大困难,就是对中国哲学固有概念范畴的分疏,也是颇费精力的一件事。例如,源于《礼记·大学》的“格物”是理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虽然先秦至唐的经学家对它多有注解,但理学内部对这一范畴的解读尤多,以至于“格物”有七十二种解法。“格物”尚且如此,“道”、“神”、“心”、“性”等中国哲学的主要范畴的涵义就更丰富了。在分析具体范畴前,必须深入了解该范畴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原有内涵,而不应以主观的想象代替严肃的学术考证,否则极有可能劳而无功。时下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哲学中的“天人合一”可以成为对治“现代性”带来的负面效果的有效手段。这一观点的实质是将“天人合一”理解为人与自然和谐同一。殊不知,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的重点在于通过人的内省体证而实现人与“道德之天”的“合一”,这与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现解相去甚远。笔者以为,出现对中国传统范畴的“全新”解读的原因是离开了深入地、全面地、历史地考察中国古代文本,以主观的理解作为分析问题的前提。其次,问题意识是历史文本研究过程中的必须具备的素质。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说,中国哲学的研究不是“照着讲”,而是“接着讲”,因此以问题为主线收集相关资料既能“呈现”文本的“原貌”,又是符合现代学术趋势的有效方法。再次,协调好以上两个方面的关系。从对文本的深入了解出发,考据是最主要的方法;而就提出问题着眼,创造性的思维则至关重要。乍看起来,这二者存在着冲突,但事实并非如此。这是因为,提出问题的基础在于真实地理解文本,而这只有通过考据才能实现;通过对文本的考据,则有利于我们了解文本在历史上的流变,为提出问题提供思想背景和文本依据。

第二,内史与外史相结合的方法。我们虽然将哲学视为有别于历史、文学的独立学科,但这决不意味着中国哲学是脱离中国社会、远离中国历史而独立发展的。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必须坚持内史与外史,即思想史与社会史相结合的方法。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二:首先,从中国传统学术的发展历程看,文史哲原本就是一家,关系极为密切。中国传统文人大多是兼治文史哲,只是近代以后,中国学术界才出现学科的分化,文史哲三分而立。其次,只有借助于历史和文学的相关资料和研究观点才可能深入理解中国哲学发展的脉络。一个时代的思想具有一个时代的特点,钻研史料,诠释思想,必须了解史料的时代背景。无此,对古代思想的解读只能是以今解古、以主观想象代替思想原貌,而详实地把握历史背景,则可以为我们提供重要的理论背景。一般说来,学界将两汉以来的繁琐学风和魏晋的动荡政局视为玄学产生的背景,而鲁迅更将嵇康“绝名教而任自然”视为其发泄对政治斗争失败的悲愤之情。可见,在不否认哲学史自身发展线索的前提下,将哲学史置于整个社会历史中考察是研究中国哲学的重要方法。

第三,学科交叉研究方法。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古已有之,上文提到的中国古代文史哲一家就是中国学科交叉的典范。但笔者以为,从广义来说,当代中国哲学研究中的交叉学科是中国哲学与社会学、人类学、宗教学等社会科学之间的效;从狭义来说,是中国哲学内部不同主题之间的交叉。

哲学与社会科学交叉朐依据是:哲学问题不能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截然分开,只有从其他社会科学的视角出发,才能更深入、全面的理解哲学史的演进过程。事实上,前辈学者已卓有成效地运用了这一研究方法。杨向奎先生在《中国古代社会与古代思想研究》一书中,通过研究曲阜孔家的历史档案,系统的分析了中国宋以后地方宗族的经济、宗法结构,并以此作为理学产生和强化的社会背景。匡亚明先生在《孔子评传》中,以对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领主制社会的民俗学研究成果为基础,还原出孔子生活的时代背景,并以此作为研究孔子思想的前提。如果说,杨先生和匡先生将中国哲学与历史文献学、人类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为当代中国哲学的研究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指导,那么,这几年学术界讨论的重要话题——“儒学是不是宗教”就是交叉学科研究方法在中国哲学研究中的深化。可以说,关于“儒学是不是宗教”的争论既是中国哲学吸收宗教学研究成果所致,又是中国哲学与西方社会科学交叉、比附的结果。

除了学科之间的交叉以外,中国哲学内部不同主题之间的交叉也是中国哲学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从宏观方面说,中国哲学由儒释道三教构成,三者既相互独立发展,又相互交叉融合,共同构成中国哲学发展的丰富图景,因此,只有运用三教交叉的研究方法才可能真正地、深入地理解中国哲学。

第四,“非同质化”研究方法。葛兆光在《思想史的写法一中国思想史导论》中说:“思想史与《思想史》的不同之处之一,其实就在于《思想史》的连续性、整体性以及连贯性的脉络,当《思想史》的写作者在其编辑之初将历史‘脉络化’的时候,就已经改变了思想史的原生状态。也许,历史上真正存在的思想,在其出现的时候,并没有特意安排或事先的设计,就像拓荒者在丛林杂生的原始雨林中寻路而行,没有事先的安排,没有刻意的布局,更没有人行的小道,只有头顶的星空在指示大概的出路,一切没有秩序。”问葛先生在这里指出了中国哲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一“非同质化”研究方法,即哲学史的研究不可能以系统化、脉络化的理论作为研究的前提,哲学史或思想史的开展也许以我们想象不到的“断裂”式的图景呈现出来。如在考察宋明理学的社会后果时,一个普遍的共识是:宋明理学导致了宋以后,尤其是明清两代“存天理,灭人欲”的泛化、极端化。但社会的发展并不完全按照理学名家或经典的阐述而展开。“我们在自己生活的世界中也常常发现,可以依靠著述表达自己思想的精英、可以流传后世的经典,毕竟都很少,而且普通的日常的生活世界常常与他们分离很远,所以,当社会已经有条件使一批人以思想与著述为职业以来,他们的思想常常是与实存的世界的思想有一段距离。”这一视角看,我们也许更能够理解“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不仅仅是李贽义愤之下的痛斥,更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生活的描述。叶朗在论及《西厢记》中的“有情世界”时说,汤显祖的“有情世界”是对人生而有之的人性的认同,追求“有情世界”是贯穿他的作品的主旋律网,这些都说明,在理学极度兴盛的明朝,理学并没有支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那个时代人们行动的圭臬。这与《四书集注》、《性理大全》等理学经典的理论构想相去甚远。

尽管如此,我们必须看到,“非同质化”研究方法依旧是中国学术研究的传统。明末编著的《明儒学案》和《宋元学案》采用的是传记加文选的写法,这种著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贯彻了“非同质化”的研究方法,再现了人物思想的历史变化。在当代研究朱熹思想的过程中,这种方法的运用则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印象。陈来先生在考订朱熹书信的编年的基础上指出,朱熹心性论历经两次转变,第一次是所谓“一日谓然叹日”的见解,学者一般称为“中和旧说”;第二次是“已丑之春”的“冻然冰释”,一般称为已丑之悟。这一研究方法将朱熹作为存在着思想断裂或转化的“活”的对象的研究成果,而非一个终生不变的“同质化”个体。

第五,“返本开新”研究方法。尽管张岱年很早就说:“求中国哲学系统,又最忌以西洋哲学的模式来套,而应常细心考察中国哲学之固有脉络。”但中国哲学似乎总是无法摆脱一个阴影——中国哲学是西方哲学问题的翻版。笔者无意在此对这种现象作价值上的判断,只是认为,既然这种现象一直伴随着中国哲学发展的整个历程,那么完全隔离西方哲学的影响而追求纯而又纯的“中国哲学”是根本就行不通的。因此,“返本开新”就成为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法,即通过不同文化传统的哲学思想观念的比较会通,彰显中国哲学的独特智慧之思,拓展中国哲学的问题域,最终提供可以为当代中国人提供“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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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了解一位教授究竟偏爱哲学还是大陆哲学,最容易的是看看他书架上的图书杂志。如果他有相当多的黑格尔和海德格尔的著作以及关于他们的著作,而没有戴维森和罗尔斯的书,那他也许情愿被描绘成偏爱大陆哲学的,至少不愿意被说成是偏爱分析哲学的。如果他的书桌上堆满了写有大量标记的抽印本,都是选自《哲学杂志》、《哲学季刊》和《哲学评论》等期刊的文章,那么他便可以被当作分析哲学家的典型。

不过,有时候你会遇到这样一位哲学教授,他既参加由上述杂志举办的讨论会,也能够就诸如哈贝马斯对海德格尔"转向"的动机的解释是否恰切的谈得头头是道。还真有不少人,既包括以为母语的,也包括非英语母语的,能够在罗尔斯与卡尔·施密特、德里达与维特根斯坦、福柯与C.考斯佳德(ChristineKorsgaard)①之间游刃有余。不过,本书各位撰稿人的大作中体现出的这种左右开弓的本领(ambidexterity),在全世界的哲学家中仍属相对较少的一小部分。不妨做一个无法证实的猜想(虽然它以对许多国家的许多哲学系的访问为基础)我认为这部分哲学家的比例大约在百分之十左右。

左右开弓的本领之所以比较少见,其主要原因是:生为了找到哲学教职,先得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可靠的职业候选人,但他们的时间只允许他们涉足某一个领域,而他们能够取悦的潜在雇主也只有那么多。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竞争这样的教职的候选人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大量的思想史,因为他们不能让自己在被问及这样的问题时一脸茫然:霍布斯与马基雅维利的关系如何?尼采何以偏爱索福克勒斯而不是苏格拉底?而在英语国家,他们就不必操这个心。但他们却必须能够回答这样的问题:主流英语哲学杂志(至少也得是其别重要的)最近几期讨论的问题都有哪些?

克尔凯郭尔与克里普克,D.刘易斯与谢林,无论一个学生具有多大思想的好奇心,也不管他想对他们持有多少见解,时间总是不够。因此,如果他想这种左右开弓的本领,那通常都是以后的事情,即在他取得教职资格之后。然后他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研究而不是为了取悦于面试者或资深的同事。

只要在如何看好各个国家的职业市场这个问题上始终存在着学上的差异,哲学就将继续大体上"分裂"为分析哲学和大陆哲学两大阵营。不过这种分裂是否值得忧虑尚未可知。哲学领域的学术研究,类似于文学领域而不是领域,总是有地域之分的。就像文学领域内的研究生所受到的训练就是典型的对单个国家的文学的研究一样,哲学领域内的研究生所受的训练也是典型的对该国哲学系正在讨论的著作和问题的研究。

当法国的哲学专业学生不可能不读列维-布留尔,意大利的每一个哲学家都在阅读克罗齐研究黑格尔的著作时,在德国几乎没有人去关注他们。在1930年代的美国,哈佛大学大多数哲学专业的学生在读非常不同的著作,比海德堡、比萨、牛津甚至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学生更为广泛。学生们关于哲学前沿、也就是那些紧迫问题的想法,因国别而相去甚远,而且事实上,因其所在接受学术训练的大学的不同而差异极大。

在每一个国家,大部分哲学教授都不会过多地超出其导师为他设定的研究领域。因此,如果某位学生在密歇根大学的导师向他保证:德里达整个是一个江湖医生,或者图宾根大学的导师认为形式语义学神神叨叨,认知科学小打小闹,这个学生也许会就此一直相信下去。从理想上说,我们这些哲学家都认为应当不断地质疑我们的预设;但事实上,我们并不比别人好多少。大多数分析哲学家都对大陆哲学持一种暧昧的轻视态度,同时又没读过多少那方面的著作。许多大陆哲学家对分析哲学嗤之以鼻,却未曾尝试搞清楚分析哲学家认为自己正在进行的研究。

但是,如果分析哲学和大陆哲学的分裂只不过是我们所熟悉的、几乎不可避免地学术地域化的最为明显的例子,那么,为什么它就应当比别的"分裂"产生出那么多的不信任和轻蔑呢?--如天体物与物理化学之间、民法与刑法实践之间、意大利文学与德国文学之间的"分裂"?又为什么不将其仅仅视为单个学科内部受到不同专业吸引的不同学者之间的事情呢?

答案在于,我所描述的专业形成上的分歧,产生了对如下问题的不同解释:什么样的哲学教授是有价值的、有效力的,哲学在文化中的地位又是怎样的。以某种方式训练下的学者所获得的自我形象(self?image),与另一种方式训练出来的学者相去甚远。他们对经受不同学术训练的人怀有轻蔑之意,故有猜疑之心:那些人是吃白食的,是从学科的声望中取利的;但此学科的性质和功能如何,他们要么一无所知,要么无法理解--这使他们陷入了各种形式的思想恶习(intellectualvice)。

自我形象中最大的差异在于,自然科学的模式对绝大多数分析哲学家来说远比绝大多数大陆哲学家重要得多。法国和德国哲学家所做的大部分工作在分析哲学家看来,顶多是"纯粹的"思想史研究,而与哲学家应当解决问题(problem?solving)的分内工作相去甚远。在《理智》(Nous)、《心》和《哲学杂志》上发表的大部分论文,对在西班牙、日本、波兰和巴西教哲学的绝大多数学者来说,就像是真空中伪科学的嗡嗡作响。他们用贝克莱的名言讽刺那些被分析哲学家归于"形而上学和认识论"名下的纷然杂陈的问题:"扬起一阵尘土,然后抱怨他们什么也看不见。"那些被英语国家的哲学家形容为当代哲学研究的"核心领域"的问题,在他们看来,与最初把他们引入哲学之门的思想兴趣几乎毫不相干。

是否应当将自身当作一种来思考,这个有点像哲学与思想史的关系,或许不参照实质性的哲学即可加以讨论。但事实上,元哲学问题(即倘若哲学有价值,那么价值何在?最好的探求方式何在?)与知识、真理和意义的本性的问题无法分离。在下面,我将概述这其中的一个问题,以便表明它能够产生多少不同的回应,而且这些不同的回应又是如何被不同的元哲学观点产生的。

这个问题是:概念只是语词的使用,抑或概念能够被更好地理解--一旦获得了明晰性则"概念的混淆"就会被清除,而不是只能被粗疏地把握的东西?围绕这两个选择而展开的争论使我们反思了这样的问题:是否存在像"概念"这样的活动?哲学家能否只是描述用法,并或许只是对用法中的变化提出建议?维特根斯坦放弃了系统化的意义理论的企图,这是否正确?奎因认为"语言表达式的意义"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亚里士多德式的本质主义的残余,这又是否恰当?如果他们两位是正确的,那我们还能否保留"概念的明晰性"乃是哲学探究的一个目标这一思想?我们能否追随奎因对分析与综合、语言与事实的区分的批判,却又坚持哲学家探究的是"概念"问题而非"经验"问题这一思想?如果不能,那么我们能否找到别的什么方式,使哲学仍然步入科学的坦途?

元哲学问题是围绕如下争论而展开的:一个断言的是不是用以做出这个断言的句子的事儿,故既因使用者、亦因读者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不是的话,那就一定有什么不变的东西(即构成这个句子的语词所表达的概念),从而或许确实存在着具有内在性质的东西,使得哲学分析有望得以确定。但是,倘若断言的内容确实以那种方式不断变化,那么概念就会像人一样--从来也没有重复过同一个模样,永远在,不断在成熟。你能够通过改变用法而改变一个概念,但你无法一劳永逸地正确理解这个概念(getaconceptright)。

B.布兰顿(RobertBrandom)②论证道,依照人的模式来处理概念,乃是黑格尔的思想和实用主义的核心。③布兰顿自己的推论主义的(inferentialist)语言哲学是围绕如下论断建立起来的:句子的内容在不断流动,句子也毫不逊色。在他这种观点看来,由句子组成的从断定到断定的推论构成了句子所具有的惟一内容。推论的性质并未成为语言结构的组成部分,而是当个体和社群着手修正他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行为模式的时候很容易把握的东西。④采纳布兰顿的观点会迫使我们放弃这样一种观念:像"知识"或"德性"、"心灵"、"正义"这样的概念拥有永恒的、结构性的特征,哲学家能够洞若观火,而凡夫俗子却可能视而不见。

如果缺少了这种观念,就很难把哲学史看作绝大多数分析哲学家更喜爱的那副样子--即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曾经考察过的同样素材的不断考察,以希望最终正确理解知识、德性、心灵和正义。哲学家们能够希望像科学家那样一劳永逸地正确理解什么事,这个希望对于绝大多数分析哲学家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基于这一希望而建立起自我形象的哲学家则谴责那些认为不存在被称为"概念"和"意义"的稳定存在物的哲学家,指控他们把哲学还原为"纯粹的对话"了。

就我本人而言,这一指控至少是相当准确的(即使把"纯粹"二字去掉的话也是如此)。我认为,哲学从来没有打算依赖于科学的可靠道路,让哲学走上这样一条路也不是什么好主意,所以我满足于这样一种看法:哲学教授对文化的贡献是通过对语词的用法的变化提出建议,使新的语词进入流通和传播过程,而不是通过创造一些分析,为语词的适当用法提供标准。我非常愿意放弃正确理解事物的目标,而代之以扩大我们关于个体和文化的自我描述的交际语库(repertoire)这一目标。在这种观点看来,哲学的要旨并不是去发现人类"确实"是什么,而是帮助我们成长--使我们更幸福,更自由,更具有适应性。我们的概念的成熟,概念语库的增长,就构成了文化的进步。

作为语词用法变化的一个例子(这种变化或许可以产生更成熟的元哲学争论形式),我建议我们放弃"大陆哲学"这个术语,并将对话的哲学(conversationalphilosophy)与分析的哲学相对照。这个变化将会改变我们的关注点,即从世界各地强加于青年哲学工作者的求职要求上的差异,转换到我刚才刻画的问题之上:是否存在着哲学家能够正确理解的东西。

我认为,"正确理解"(gettingitright)这个词,只有当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每个人都从同样的断定得出大量相同的推断时,才是适当的。而"正确理解"这回事的出现,也只是当人们就这个领域内的探究目标达成共识的时候,当有关的每一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解决问题的方式,从而问题能够确定下来的时候。在我们讨论的许多话题上,常识提供了这样的共识,如同专家文化(expertcultures)在其他许多话题上一样。在这些文化当中存在着一致,例如,一个基因的定位取得一致,就是把基因的化合物分析为它的组成元素,或者一个定理得到了证明。专家文化的成员都以几乎相同的方式使用着相应的所指表达式(如"基因"、"元素"、"证明")。他们还对何物存在基本达成共识,因为对某种特定存在者的存在的共同信心,与对于某种所指表达式的效用的共识是分不开的。⑤

分析哲学作为一个整体,现在不是而且从来也不是一种专家文化,具有这种长期而近乎普遍的共识的特征。共识之所在一直是地域性的,暂时性的。在为分析哲学所统治的学系中,其教授撰写的论文所处理的问题,在资历较浅的新聘同事看来,通常完全是稀奇古怪的。饥肠辘辘的一代代分析哲学家,彼此都想把对方踩到脚下,这一景象在我看来,是支持对话哲学的最强有力的证据。分析哲学家未能发展出一个超越代际的问题域,这一失败提供了最好的理由,使我们认为"让我们正确理解它!"的口号有必要被另一种口号所取代,如"让我们另辟蹊径吧!";而这些一个接一个的失利,便是哲学职业化二百年来的显著特征。

回想一下这个充斥着失败的二百年有助于我们认识到:哲学总是应该成为我们把常识和所有形形的专家文化加括号之后留下的东西。⑥哲学永远不应成为一种专家文化,每当它试图把自己转变为这样一种文化的时候,它就蜕化为经院哲学了。无论是文学批评还是哲学都应当成为专家文化的观念,乃是一种不幸的尝试的结果,这种尝试就是把这两个探究领域塞入一种为满足律师、医生和自然科学家之用而设计的大学体制当中。⑦

一旦我们放弃了某些东西是"天然的待解释者"(naturalexplananda)(即那些在任何、任何都令热衷思考的头脑去关注的论题)的想法,我们就不会再把康德、黑格尔、维特根斯坦、奥斯丁和布兰顿视为"做"(doing)形而上学、认识论或语义学的,也不会视之为在正确理解(或没有了解)实在、知识或意义。相反,我们会认为他们是在表达对某种耳熟能详的思想倾向的难以容忍的态度,并试图确立一种新的语汇表,一种现在正在讨论的描述现象的新方式。

黑格尔所表达的就是对康德等哲学家所使用的语汇表的难以容忍的态度,因为他们坚持认为主客二分是无法化约的。为了说服人们不要再以笛卡尔和康德式的方式言说,黑格尔提供了一整套对知识,对道德与理智进步,以及其他一切事物的重新描述。对于用以讨论这些问题的许多旧术语,他都赋予了新的、特别是黑格尔式的涵义。后期维特根斯坦也表达了对自己的《逻辑哲学论》和摩尔、罗素的哲学倾向的无法容忍的态度。奥斯丁视艾耶尔的思想为草芥,因为他无法容忍其无休止的拖延,妨碍了去探寻能够拯救英国经验主义的东西。布兰顿并不是在说:每个人都错误地理解了概念,只有我才正确地理解了它们。他的意思更像是:表象论者对语义内容的解释已为世人熟知,他们提出的问题也越来越沉闷乏味,还是让我们尝试一种推论主义的解释吧,看看能不能做得更好。《精神现象学》与《使之清晰》,犹如《哲学》与《感觉与可感物》,都不是用来回答"它们究竟在正确理解什么"的问题,甚至也不是用以回答"它们在尝试理解什么"的问题。更有用的问题是:它是否有助于开始以那种方式言说?

分析哲学与大陆哲学的区分主要是个地和社会学的问题,而我更愿意取而代之的分析的哲学与对话的哲学之间的区分则区别了不同的自我形象,这些形象由于采用了不同的元哲学态度而产生,反过来又是一阶哲学问题(如关于概念本性的问题)之回答的原因和结果。

我更倾向于上述意义上的对话的哲学而不是分析的哲学,因为我更倾向于那些具有充分的主义态度的哲学家,他们认为自己在参与一场对话,而不是在从事一种准科学的训练。我之所以对分析哲学抱有疑虑,是因为这一传统中的哲学家们往往认为他们在研究生时代老师教他们讨论的那些问题就是重要的,因为这些问题就是他们在研究生时代老师教他们讨论的问题!因此,无论对于过去的还是现在的其他哲学家,他们都倾向于将其著作与那些问题联系起来加以品评。在我看来,这一专业化的扭曲过程,较之对话哲学家那里出现的类似现象,更有危害。

教授的地定位与其自我形象之间之所以存在着大致的联系,其中一个原因是:对话的哲学在有些国家更为流行,在那里,黑格尔的著作是接受哲学高级训练的学生的必读。而在那些对话的哲学不那么流行的的国度,申请哲学教职的候选人可以在提到黑格尔的名字时茫然不知,而对他引入到哲学当中的主义也颇有疑虑。在这些国度里,学生们仍然倾向于从康德直接跨到弗雷格。跳过黑格尔有助于他们保持康德式的思想,即存在着思想、意识、理性或语言等等的永久性结构,等待着哲学家去揭示,而平民百姓困惑不解也无所谓。坚信这些结构的哲学家往往认为哲学与从笛卡尔到康德的哲学一脉相承,通常也认为黑格尔-尼采-海德格尔这一系乃是不幸地误入歧途,置之不理也无伤大雅。

相反,致力于后面三位人物的哲学家通常对黑格尔的这一看法心有戚戚:"哲学乃是思想中对其的把握。"他们倾向于认为,哲学的进步不是由于对的解决,而是以新问题取代了旧问题--语词的某种用法所产生的问题被另一种用法所产生的问题所取代。这种历史主义的观点使他们对维特根斯坦的主张(哲学的目标是"完全的清晰")心存疑虑,因为这是一种对事物实际所是的毫无疑问的把握,它要让哲学(不只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笛卡尔哲学、弗雷格哲学,而是哲学本身)进入永久和平。他们猜测,只要存在着文化变迁,只要、和产生了以旧的方式使用的旧语词无法令人满意地描述的东西,哲学就不会终止。⑧这也令他们怀疑维特根斯坦对"无意义"(nonsense)这一术语不谨慎的使用,而对其另一个主张颇有同感--即如果你赋予万事万物以意义,则它们就有意义。因此,他们认为自己的任务不是用意义取代无意义,而是用某种更好的东西取代特定术语的可感的、一致的用法。

持黑格尔式的观点的哲学家往往赞成"建构论"的思想,特别是这样一种观点(此观点我已经顺便提到过):关于各种对象的存在问题可以归结为关于特定的所指表达式的问题。他们也倾向于将哲学的不断视为由天才的个体而不是共同协作的群体所施展的富有想像力的跳跃。

以分析哲学-对话哲学的区分代替分析哲学-大陆哲学的区分,用以描述当今哲学教授之间的某些裂隙,或许有助于我们抵御这样一种诱惑:即要么将这种裂隙视为对热爱真理和理性的人与热衷于戏剧性效果和修辞学胜利的人之间的划分,要么视为对缺乏想像力的笨伯与自由奔放的精神之间的划分。更好的方式是将其视为对人类境遇的两种相去甚远的思想方式之间的裂隙,与宗教观点与世俗观点之间的裂隙同样深。这种裂隙自黑格尔挑战柏拉图式的思想的康德版本起就一直在加深,在康德看来,哲学应当类似于数学,能够最终证明关于人类生活的结构性特征的真理,而不是单纯人类迄今为止的生活方式。

站在这一裂隙的新康德主义一边的哲学家认为这样的观点是理所当然的:柏拉图正确地设定了人类思想的永恒的非历史性的母体,即试图通过做出知识与意见、实在与表象、理性与激情以及逻辑与修辞的区分而将事物一刀两断。而那些站在另外一侧、追随黑格尔的人则认为这些区分(以及其他的许多区分,如心与物、主观的与客观的、先验的与经验的、实在论的与反实在论的、表象主义的与推论主义的、康德式的与黑格尔式的、分析的与对话的)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有可能如同其他工具一样,虽已无用,但仍然存在。

黑格尔主义者认为,淡化这些旧式的区分(这在《精神现象学》中进行过第一次系统化的演练),是让未来比过去进步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当新康德主义者喜欢引用布特勒主教(BishopButler)的格言"一物是其所是而非他物"的时候,新黑格尔主义者则认为,一物(特别是一门学科)是借助与所有他物的关系而是其所是的,正如一个语词是借助语言中其他所有语词的用法而具有其所是的用法的。一切诸如此类的关系都是,而且应当是,不断流变的。

持这样一种关于物与词的观点[或可称之为"关系论"(relationalism),但通常被称为"整体论"(holism)]的人,包括了许多自认为在"分析传统之内"的哲学家(布兰顿自己就是明显的例子)。但其中的大多数人对整体论都极不信任。他们之中不只包括大多数国家的哲学教师,也包括大多数属于德国分析哲学界的非英语母语的人。他们正确地认识到,彻底的整体论早晚会导致哲学的对话观,因此也会远离科学而沿着人文学的方向走下去。他们认为哲学适当的专业地位与某种形式的原子主义是不可分的,这种原子主义作为对哲学的和主题的某种解释,能够维系柏拉图将事物一刀两断的意向。

愿意保留此意向的不只是自己认同自己为"分析哲学"的那些人,也包括许多欧洲的和亚洲的哲学教师,后者认为英语国家哲学家称之为"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的东西几乎毫无作用。这些人中有些坚持这样的信念:先验现象学最终将让哲学走上科学的康庄大道。不过,许多业已放弃了对胡塞尔的信任的哲学家仍然坚信,存在着某种应当被正确理解的东西,例如,海德格尔试图正确理解他所谓的存在论的差异(dieontologischeDifferenz),又如,德里达也曾试图正确理解他所谓的延异(différance)。他们仍然相信某种拱顶一般的非历史性的框架,以把握哲学家们应当试图以越来越大的精确性来描述的人类生存。他们恰恰认为,以英语为母语的哲学家一直在错误的地方寻找这一框架。

新黑格尔主义式的整体论者,如我本人,认为前面所勾勒的社会学条件,即允许我们有效地谈论正确理解某物的那些条件,不能在延异的情形下实现,其他任何特定的哲学论题的情形也一样。因此,我们更乐意把海德格尔和德里达说成是这样的:为我们提供了富有想像力的新的表达方式,有助于我们在思想中把握我们的时代。我们看不出有什么必要非得在哲学家和非哲学家提供的富有想像力的创造之间划一条楚河汉界。因此,我们也不担心哪一家学术机构应当担负起研究黑格尔、海德格尔、尼采或德里达的责任来。

这种不再忧心忡忡的态度将引导我们寻找思想史家与研习文学的学生之间的友谊,因为他们时常地发现这些学生是兴致勃勃的。我们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们认为人文学提供了真理,而科学无法提供,而是因为对哲学史的研究使我们试图让哲学史适合于一个更大的历史语境。我们假定,代数拓扑学和分子生物学的历史并不需要这种语境化,但哲学史,如同小说史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而新康德主义者认为,我们无需任何特别的文学知识和政治史就能够成为一个训练有素的哲学家,对此我们不敢苟同。正如在我们看来,一位哲学家的著作的价值,并不是它与事情本身(dieSacheselbst)的关系问题,而是与其他哲学家的著作的关系问题,因此哲学本身的价值也就不是它与所探讨的主题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在于与人类的其他对话之间的关系。

我们这些新黑格尔主义者对历史所突出的不同重点,堪与我们对本书所提出的这种元哲学讨论所赋予的不同价值相比。新康德主义者一直试图远离元哲学,而像他们所说的那样"脚踏实地地做一些哲学"。但另一方面,对我们来说,探讨哲学现在是什么、可能是什么,这本身就是一种中规中矩的做哲学的方式,如同讨论如何将指称含糊的语境置于一种语句意义中合适的位置上一样。

这两种探讨是同一对话的组成部分,因为要理解指称的含糊性何以重要,就必须思考分析哲学的创立者们何以需要他们所需要的,何以采取了他们所持的立场,也就是外延论(extensionalism)的要旨应当是什么。新康德主义者认为,引导学生去探讨含糊的语境提出的形式语义学的问题,就足以让他有一个做好的哲学的良好起点;而新黑格尔主义者则认为,如果一个学生从未反思过一种语义学理论可能对什么有益,那又如何能有合宜的言谈呢?因此,这些学生在写作论文时就要面临这样的危险:他的论文的半衰期会很短,会被下一代学生所忽视,甚至受到嘲弄。我们认为,历史的和元哲学的自我意识,是避免空洞的经院主义的最好的预警。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目睹分析哲学对对话哲学,抑或对话哲学对分析哲学在世界范围内的永久的胜利。但是,想象任何一种可能性的实现,我认为都是异常困难的。这是因为在我看来,这两种哲学观点辩证地纠缠在一起,生死相依。在当前的时代,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要研究哲学,就不可避免地在划分新康德主义者和新黑格尔主义者的某些或所有元哲学的和实质性的问题上,或明确或含蓄,或本能或反思地选择自己拥护的阵营。只有像佩克斯列夫⑨那样无情无义的人,虽曾意识到这些问题,却无心选择一方,重整旗鼓。

另一方面,我所做的区分,只是尝试在思想中对我们这个时代的部分把握。也许世界会改变,但不是因为当前分裂的双方任何一方取得了胜利,而是因为会出现某种新的、能够称得上"哲学"的东西。也许这一改变会像17世纪的变革一样剧烈。到了1700年,已经没有人再对重新阐发14世纪多明我会(亚里士多德的拥趸)与对手方济各会(奥古斯丁的追随者)的争论有多大的兴趣了。有朝一日,或许康德与黑格尔之间、甚至柏拉图与尼采之间的争论,对知识分子来说,都将变得单调乏味,没有人再愿意修正更新。那时,本书确实会显得相当离奇古怪。不过,就今日而言,本书的作用很可能还是相当可观的。

注释

①克里斯汀·考斯佳德(ChristineKorsgaard),哈佛大学教授,曾任哈佛大学哲学系主任(1996-2002)。学术专长为道德哲学及其。著有《规范性的根源》(SourcesofNormativity,1996)、《创造目的王国》(CreatingtheKingdomofEnds,1996)等。--译者

②罗伯特·布兰顿(RobertBrandom),美国匹兹堡大学哲学教授,著名哲学家,著有《结合的理由:推理主义导论》(ArticulatingReasons:AnIntroductiontoInferentialism,2000)、《使之清晰》(MakingItExplicit,1994)、《不一致的逻辑》(TheLogicofInconsistency,1980)等。--译者

③参见布兰顿:"黑格尔唯心论中的某些实用主义主题:黑格尔对概念范型的结构和的解释中的商谈与管理"(SomepragmatistthemesinHegel''''sidealism:negotiationandadministrationinHegel''''saccountofthestructureandcontentofconceptualnorms),载《欧洲哲学杂志》(EuropeanJournalofPhilosophy),第7卷,第2期(1999年8月号),164-189页。布兰顿将唯心论视为这样一种观点:"概念的结构和统一性与自我的结构与统一性是一样的"。(164页)

④参见布兰顿:《使之清晰》(Cambridge,Mas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44),587页:"对不同语言实践者的道义系统进行清晰的推理性认可的相对性,反映了蕴含在由不同语言实践者的具体语词所表达的概念中的推理认可的潜在相对性。''''狗''''、''''愚蠢''''、''''共和党人''''这些词自我口中说出,与自你们口中说出,其意义是不同的,这是因为--而且就其可运用性所得出的的结果而言--附属于我的不同信念而不同于我。[同样,对应用的环境而言也是如此,试考虑''''谋杀''''、''''色情的''''、''''抒情的''''等词。]"

⑤对这一观点更为详细的发挥,参见拙文《文化学与上帝存在的》("CulturalPoliticsandtheQuestionoftheExistenceofGod"),见NancyFrankenberry编《对宗教的激进解释》(RadicalInterpretationinReligion,Cambridgeand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2),53-77页。

⑥关于哲学家与专家文化成员之间的区别,以赛亚·伯林提供了很好的解释,见《政治仍在否?》("Doespoliticaltheorystillexist?"),载H.哈迪(HenryHardy)编选的伯林论文集《对人类的正确》(TheProperStudyofMankind,NewYork:Farrar,Strauss,andGiroux,1998),59-90页。特别是得出伯林如下断言的论证:"哲学问题最可靠的特征之一......是,我们在开端处就困惑不解,而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也没有什么自动的技巧和普遍认可的专门知识。"(62页)

⑦这并不是否认为创造或鉴赏原创性的哲学或文学批评著作,专业课程的阅读的必要性。但是,有学识的(learned)和"的"(scientific)之间仍有区别,在某种意义上,后者比德语中的"科学的"(wissenschaftlich)更为狭窄,在这种意义上,物被视为科学的范型。

就文学批评与哲学的联系而言,比较一下美国大学的文学系和哲学系因高度专业化而成为所谓专家文化的堡垒所造成的结果,是有启发意义的。近来文学系"文学理论"的流行乃是如下事实的结果:你必须写一本著作以便取得教职。要做到这一点,最简便的办法是学一种理论,然后将其应用到一部文学作品上。这类著作中绝大部分都是没什么价值的苦力活。同样,为了在哲学系中取得教职而必须就一些的争论所发表的绝大部分论文也是如此。在这两个领域中,出色的人士都是先为了教职而做那些不得不做的事情,然后再去做一点与当初把他们引入这个领域的兴趣相关的工作。

哲学研究论文范文3

在黑格尔对形而上学与科学进行综合的企图失败之后,欧洲哲学开始为纯粹理性寻找其他的出路。这种寻找构成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过渡,或者也可以说,构成现代哲学的一个基本开端并且成为它所包含的一个贯穿要素,从而使十九世纪以后的哲学以新的面貌突出近代哲学。

自18世纪末至19世纪末,这种寻找的结果已在以下几个方面上罗为明显的表露出来:后期的谢林与叔本华试图为逻辑理性设定界限;而尼采哲学则甚而宣告论证理性的终结;基尔凯戈尔与马克思力图直接从生存和实践的层面出发来理解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孔德和米勒则希望用经验实证的方法来解决纯粹理性的难题;此外,绝对不应忽略的是,威廉·封·洪堡此时已处在理性向语言的过渡之中。而威廉·狄尔仄——这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课题所在——则努力在历史主义和解释学之间找到一种历史理性的立足点。

随着“历史理性”内涵的展开,狄尔仄或迟或早会面临一个理论上或方法上的两难处境。形成这个处境的最终根源在于传统意义上的哲学意识与历史意识之间的张力,或者说,在体系要求与历史发生之间的张力。本文试图追索这个线索并且试图追问,狄尔仄是如何对待这个张力的;他是否能够缓解乃至克服这个张力。

由于狄尔泰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欧洲哲学在从近代向现代过渡的过程中流露出来的基本思考趋向和态度,因而对此努力的考察或许不仅有助于对这个过渡阶段的理解,而且也有助于对这个过渡的两端的理解,即对近代和现代之基本性质的理解。

1.狄尔泰的哲学观念

狄尔泰燕不是一个严格、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家,而是一个他自己所说的“精神科学家”。他一方面认为,“如果不是缓慢的、不可阻止地发展出了历史意识,如果没有构成一种与自射意识处在完全另一种关系之中的精神科学,如果对改造的希望没收有带来对哲学本真功能的有力证实,那么哲学已经处在丧失其使命的危险之中了”。另一方面,哲学只被狄尔泰看做是诸多世界观形式和生活观形式中的一种。由于“每一种世界观都取决于历史条件,历而都是有限的、相对的”。“每一个世界观都是真实的。但每一个世界观都是片面的”(Ⅷ,2240。换言之,狄尔泰是把哲学当做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来研究,或者说,把哲学当做人类精神活动历史的产物来研究。无论狄尔泰本人是否意识到,这种做法的长处和短处都在于,哲学的历史发生性受到弘扬,而它的超时有效性则受到抑制。在这个意义上,为黑格尔以思辨的方式所化解的真理的有效性和真理的历史性之矛盾,到狄尔泰这里则必定要成为他一生所须面对的问题。

这个问题首先表现在狄尔泰对哲学本身的理解中。在其生前发表和未发表的著述中,狄尔仄都曾一再地谈到“哲学的本质”。他对哲学的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从形式和方法的角度来看,哲学的两个基本特征在于它的“普全性”和“对普遍有效知识的要求”。与“普全性”相呼应的是这样一种追求,即“联结个别事物、创造联系,并且不顾个别科学的局限而将这种联系加以扩展”(V,3460)。我们呆以在狄尔泰晚年写给胡塞尔的信中看到这个意向在他学术生涯中的位置:“我一生的大部分都奉献给一门普遍有效的科学,它应当为精神科学创造一个坚实的基础和内在在的整体联系。”而与“普遍有效性”相呼应的则是另一种追求,即“对最终论证的追求”:“对我们知识的论证的是自苏格拉底以来所有真正的哲学家们所建设的哲学基本科学的最大功能。”(Ⅷ,224)这种追求具体意味着:“回返到论证之中,直到哲学奠基的最后一个点被达到。”(V,346),正是由于狄尔泰将哲学的形式特征理解为论证方法,他也因此就划定了哲学相对于其他世界观(艺术和宗教)的界限:它是分析的、发现的、论证的、而非创造的、构建的、理解的(参阅:Ⅷ,87ff,172等)。

另一方面,在哲学的对象和内容方面狄尔泰又将哲学定义为“关于现实的知识”或“现实事物的科学”(Ⅷ,172)。在这个定义中包含着这样一个命题:现实事物作为现实的一部分是先于哲学而存在的。哲学只是通过分解、分析,通过个别地指明和归总,去发现意识事实中已经现存的东西,发现那些由直接意识所构造的关系点,即自身、世界、神性。因此,狄尔泰赞同席勒的观点:“哲学进行分析,但不进行创作……哲学不产生任何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是对先于论证而被给予的实在之把握,从而表明自身在逻辑上是第二性的东西。

对哲学的这个两方面的定义也在一定程度上指示着狄尔泰对“论证——哲学”和“诠释——诠释学”之间关系和基本理解;它同时也体现着西方自苏格拉底以来智识主义传统与施莱尔马赫浪漫主义遗产在他思想中形成的基本张力,或者说,体现着思维形式与生活内涵之间的基本张。

当然,我们至此为止所说都还只是狄尔泰所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哲学概念:而当他将自己的基本思想称作“生命哲学”时,上述说法似乎便不再有效,方法与内容之间的张力至少在一定程度了得到了解决:生命哲学不仅意味着一种关于生命的哲学,也就是说,生命在这里不仅仅是一个被探讨的对象;而且,生命哲学同时还意味着它是一种由生例子中产生的必然成就,它就是生命活动本身。或者用狄尔泰本人的话来说,“生命在这里把握到生命”(Ⅶ,136),主体同时也是客体。或者说,“知识的主体在这里就是知识的客体”(Ⅶ,191)。哲学的第一性和第二性的问题在这里不复成立。随之,历史经验、历史科学、历史意识对待有别于自然科学经验的地方也得以明确,它首先表现在:“研究历史的人与创造历史的人是同一个。”(Ⅶ,278)在这个意义上,狄尔泰的所谓“历史理性批判”实际上也就是对人的各种能力的历史发生的检验与批判,即“认识自身以及由自身所创造的社会与历史”(Ⅰ,116)。

2.生命哲学的基本方法:自身思义

据此我们可以说,狄尔泰的哲学观念并不是一种从历史意识出发对近代身意识为基础的哲学反叛,而是对后者的进一步展开。狄尔泰自己曾明确地强调,“充实了的自身意识是历史性的”(Ⅷ,187)。所以伽达默尔认为,狄尔泰的“历史意识”不仅“就是一种自身认识的方式”,而且它还“指明我们必须更深入地规定自身认识的本质”(WuM,239)。由此可见,狄尔泰的仍然是一位处在西方近代思想传统轨道上的哲学家。

然而这个解决方式并不是不言自明的。主体与客体的同一并不就意味着方法与内容的一致。我们只需再进一步便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即:如果哲学一般的特征在生命哲学中也成立,那么生命哲学所依据的方法也应当是论证。这时我们便会涉及狄尔泰所提出的一个为生命哲学所特有的哲学论证方法,它也是狄尔泰所理解的全部精神科学的奠基方法,却:“自身思义”(Selbstbesinnung)的方法。狄尔泰本人甚至将“生命哲学”等同于“自身思义的哲学”(Ⅷ,188)。在这里,“自身思义”的概念具有极为突出的意义。

“自身思义”首先是狄尔泰在对施莱尔马赫的阐释中(1870年)发展起来的一个术语。狄尔泰以后将这个概念纳入到自己的哲学体系之中。他曾明确地阐述过“自身思义”与哲学的关系:“如果对哲学进行历史的理解,那么它就是关于人在思维、创造、行动时所做的事情的发生意识。这些事情在其他地方是偶然地和局部地进行的,在哲学中则是有意地和普遍地进行的。哲学因而就是自身思义。”(Ⅷ,240),“只要自身思义出现,哲学便在此,无论它采取多少种形式与结构。”(Ⅷ,38)对“自身思义”的这个规定贯穿在狄尔泰的哲学体系的始终。还是在1886/1887年所做的“什么是哲学”的手稿中便可以看到,自身思义方法在狄尔泰本人的系统哲学构想中占据了中心的位置。狄尔泰在这里认为:“系统哲学的基础是自身思义,亦即对意识条件的认识,在这里认为系统哲学的基础是自身思义,亦即对意识条件的认识,在这些条件下,通过普遍有效的规定,因此也通过普遍有效的认识、普遍有效的价值规定和普遍有效的目的行为的规则,精神被提升到它的自主性上。”(Ⅷ,188——189)此外,从约克伯爵与狄尔泰的通信中可以读到,至迟在《关于一门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的观念》(1894年)中,狄尔泰已经将“自身思义”概念从一开始就已经具备了以后在胡塞尔那里才凸现出来的先验含义。“将客观联系回溯到自身思义之中”的趋向被狄尔泰看做是现代哲学的一个主要特征(Ⅷ,189)。

就其总体思想而方,狄尔泰甚至试图将整个精神科学,也廉洁是“以历史——社会现实为对象的科学”(Ⅰ,4),建立在一种“内经验”的基础上,或者说,建立在“自身思义”的基础上。我们或者可以将它视作用先验哲学来为历史——社会学奠基的尝试,或者视作一种从历史——人类学的角度来推动先验哲学的企图。这个两方面的意向被概括地包含在“历史理性批判”的表述中。历史意识与批判意识在狄尔泰思想中似乎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一致。

3.自身思义方法的特征

所以,狄尔泰向作为精神科学之基础的“自身思义”提出的要求首先可以概括为以下两条:

其一,“自身思义”必须考察在生命联系中被给予的所有“意识条件”或“知识条件”(Ⅷ,178~179)。据此,“自身思义”首先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反思性的意识活动:思义行为反向地朝向思义者的生命活动本身。约克伯爵在将狄尔泰“自身思义”确定为“第一性的认识手段”的同时,自己也在手稿中将它描述为一种“开启哲学纪元”的方法,“如在苏格拉底那里、如在笛卡尔那里”。因此,从根本上说,“自身思义”方法继承了西方哲学中的“自识”趋向,它仍然带有浓烈的先验意图。

这个意义上的“自身思义”在很大程度上与康德哲学所依据的批判方式或先验方式相一致。一般说来,康德将他的“批判哲学”理解为一种对所有人类理性能力进行检验和研究的企图。但他偏向于从认识的层面来进行“批判”:“对一个问题的批判解答并浊以客观的方式进行,而是去探问这个问题的所依据的认识基础”(KrV,512,重点号为笔者所加)。而狄尔尔泰的“自身思义”不仅仅是对认识条件的反思,而且是“对在其总体性中思维着、创造着和行动着的人的意识到”(Ⅷ,240,重点号为笔者所加)。在这里展示出狄尔泰“越过康德的进程”(“FortgangüuberKant”,1874年),它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一个“从自身思义向诠释学,从诠释学到自然认识的进程。但所有这一切都以生活与认识的关系、内经验与思维的关系为基础(Ⅷ,174)。

如申述我们继续向前回溯,那么“自身思义”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以笛卡尔方式进行的对“我思”的确定。但这里的“思”(Cogito)也应获得相应的扩展:它不只意味着在近代思想中得到偏重发展的知识论方向,甚至也不应仅仅是是指文德尔班所理解的“意识一般”,而是整个的人连同其全部思维和生活。

其二,“自身思义”必须历史地进行。它是一种“历史的领会”,“惟有它才使一种历史的看得以可能”(Ⅶ,201),因为“仅仅是从我们生物这总体性出发的发展史就可以回答我们向哲学提出的问题”(Ⅷ,179)。

据此,我们可以将“自身思义”视作一种历史性的意识活动。这种意识活动本身是对主体历史行为及其各种成就的历史发生的把握和理解,简言之,对历史经验的把握和理解,这是历史性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是我们在这里所更为关注的一面,它有其历史的过程,它是历史地进行的。

在这点上,狄尔泰又离开康德和笛卡尔,从维柯那里寻找“自身思义”作为历史性意识的合法性依据。维何曾在《新科学》中针对笛卡提出一个著名的公理,即“认识”(verum)与“创造”(factum)(或者说,真理与行为、知与行)的可互换原理上。这个公理在狄尔泰那里一再以不同的方式得到重复,例如“在我们成为历史的观察者之前,我们首先是历史生物,并且正因为我们是后者,们才能成为前者”(Ⅶ。279):“精神只能理解它所创造的东西”(Ⅶ,148)。狄尔泰认为,这种特殊的主客体关系恰恰论证了在精神科学中历史经验的特殊认识形态。

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在狄尔泰对哲学的两种理解中所包含的两个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因素,即系统的有效性与历史的发生性,也以变化的方式继续出现在他对“自身思义”方法的这两个要求中,并且明确地指示着他的基本哲学建基于其上的一个两难处境:一方面,他想用“自身思义”来为精神科学研究提供一种在逻辑学——方法论上精密的、但在伦理上价值中立的内在反思性的奠基,这表明锹尔泰在总体上没有使“自身思义”方法脱离开哲学的逻辑学——认识论论证传统;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自笛卡尔以来的传统认识由于其智识主义的狭隘性以及非历史的观察方式而无法满足这些要求,我们不可能用纯粹理性的方法把把握那些非理性的东西,因而“自身思义”的新意在于,它不再是仅仅以“认识主体”,而是以“整个的”人,即“意愿着、感受着、表象着的生物”(Ⅰ,ⅩⅦ)为出发点;在这个意义上,他也将“自身思义”与“认识论”对立起来(参见:ⅩⅨ,79).

当然,除了上面两个要求以外,我们还可以注意到狄尔泰对“自身思义”方法所提出的第三个要求:“自身思义”方法既应当为思维和认识,也应当为行动奠定基础(ⅩⅨ,89)。因此,以后的一些解释者将“自身思义”理解为一种植根在生命联系之中的实践反思,一个更多地偏向或接近于亚里士多德的“道德洞察(phrónesis)的东西。“自身思义”之所以带有的这种道德一实践含义,可能与狄尔泰本人早期对伦理的奠基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关。他从一开始便面临着近代以来由科学概念和相关认识论所引发的理论的知识与实践的生命确然性相互分离的问题。因此,在狄尔泰对“自身思义”的要求中至少还透露出他综合这两个趋向的努力。

但是,对“自身思义”的这个理解或要求能够消解或克服在体系有救性和历史发生性之间的张力吗?

回答只能是否定的。因为细究起来,这个在道德实践方面的要求仍然从属于第二个历史性要求。我们用一个标题便可以概括“自身思义”在这两个方面的特征:“历史一实践的原则”;而它们相对的是在第一个要求中所体现的特征:“反思论证的原则”。

因此,我之所以在前面谈及狄尔泰思想中的“两难处境”,理由就在于,他一方面已经意识到近代哲学意识的危机,因而想摧毁性地对待“逻辑—本体论”的一统天下(即主宰近代思维的逻辑理性中心主义),另一方面他又并没有完全放弃与传统的联系,所以还一再想建设性地把握住“精神科学的逻辑关系”(这是狄尔泰为他后期主要的著作《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所设想的标题)。这里的分寸尺度恐怕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对狄尔泰哲学的褒贬评价原则上也系于对这个问题的表态。

“自身思义”不是一个依据近代以因果性、规律性为目的科学方法概念,这应当是毫无疑问的。但它也能够有别于那个自笛卡尔以来贯穿在近代哲学之始终的反思方法吗?倘若“自身思义”既不完全是一种外向的、科学的方法,也不完全是内向的、哲学的方法,那么它应当是什么呢?

4.自身思义与理解

狄尔泰对“自身思义”的后两个要求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它使“自身思义”获得了“历史——实践原则”的称号。我们还要将目光进一步集中在这一点上。

我们在前面曾引用狄尔泰的话:“在我们成为历史的观察者之前,我们首先是历史生物,并且因为我们是后者,我们才能成为前者。”(Ⅶ,278)很明显,这里的历史性既是做为观察主体的“我们”的特征,也是指作为被观察客体的“我们”的特征。但这个“我们”是一个含糊的概念:它究竟是指某个认识者的个体,还是指作为总体认识者的人类本身?而且这是一个涉及到主客体的“我们”的双问题。

虽然在狄尔泰本人那里可以找到有关这个问题的各种说法,但我认为,他早期的基本趋向在于:将“自身思义”看做是一个属于个体心理学的范畴。即使从字面上看,它也常常使我们联想到内心省心理学,反思心理学等等。

如果“自身思义”指的是每一个认识者个体与其自身的一种认知关系,那么它在原则上无法有别于作为近代哲学之方法代表的“反思”或“内感知”:它们从笛卡尔正式提出以来便主要被用来指称个体主体的对自身特征的结构的观察与把握。而个体所获得的历史经验是否可以等同于作为总体认识者的人类身的社会—历史经验,这仍然是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换言之,为了论证历史经验的特殊形态,狄尔泰秘须确定在认识个体中的状况和过程与构成社会与历史的体系和结构是同一的。否则,“自身思义”所获得的只是自身思义者本人的认识与创造,这种认识与创造不会具有普遍性,不能被看做是关于人类社会和历史的知识与活动。

这可能是狄尔泰在后期偏重于诠释学和“理解”方法的主要原因。换言之,在狄尔泰那里已经展示出欧洲思想史从“近代”向“现代”过渡的一个主要特征,这个特征也可以被看作是从个体主体的本我哲学向交互主体的社会理论的过渡。

在狄尔泰后期的著作中的确可以找到证据,说明狄尔泰对他早期的观点作出了一定的修改或展开。例如在《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中,狄尔泰曾指出“内省”方法以及整个心理学认识方法的局限性:“它〔心理物理的生命统一体〕在追求对自身状况的坚持与把握的同时,在它将注意力集中于自身的同时,这样一种自身认识的内省法的狭隘局限性便表露出来。”(Ⅶ,87)他认为,“人只能在历史中认识自身,而永远不能通过内省”(Ⅶ,279)。因此,“以为可以用心理的生活过程、用心理学来获取我们对这个内在方面的知识,这是一个通常的错误”(Ⅶ,84)。

我们当然不能将狄尔泰批评的“内省法”完全等同于“自身思义”方法,因为狄尔泰在同一部著作中仍然还在推崇“自身思义”(参阅:Ⅶ,87);他仍然坚持,可以通过对“自己生活历程的回忆”(Ⅶ,132)而直接进入历史生活;不仅自我的同一性可以在时间维度上构成杂多相续的体验综合,而且生命历史的统一也可以通过“回顾性解释的提高”而构造自身。但是,同样显而易见的是,狄尔泰通过对“内省”方法的批评而削弱或放弃了对“自身思义”方法的第一个要求:以批判性反思论证的方式考察所有的“意识条件”或“知识条件”。换而之,狄尔泰对“内省”方法的批评或多或少地意味着对“自身思义”方法的认识反思批判特征的否定。他自己也显然已经明白这一点:“自身思义以思维的规律和形式的有效性为前设,因为它运用这些规律和形式。因此,如果它希望能够证明这种有效性,那便会出现循环。”(Ⅷ,179)这个转变也在他的另一个说法中得到表达,即:“现实本身在其最终的层面上是无法得到逻辑澄清的,而只能得到理解。”(Ⅷ,174)

因此,在指出“内省”方法局限性的同时,狄尔泰弘扬了“理解”方法:“惟有他的活动、他的确定了的生命表达、他对其他人的影响才教导人了解他自身;因此他只能通过理解这条弯路才能认识他自己。”(Ⅶ,87)狄尔泰其所以将“理解”称之为“弯路”,乃是就“理解”方法相对于“自身思义”所具有的间接性质而言。后者可以看做是对生命活动本身的直接把握,即在论证理性标题下的反思心理学、理象学的把握;而“理解”则只要意味着对生命活动结果、对生命表达的把握,也包括对与此相关联的他人生命表达乃至社会生活总体的把握——在理解理性标题下的诠释学把握。

我们可以说,在狄尔泰的思想中,“自身思义”与“理解”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心理学与解释学的关系,或者也可以说,反映着关于个体主体的理论与关于交互主体的理论的关系。——狄尔泰和其他生命哲学的“Leben"(生命、生活)一词的双重语义在这里表现得尤为突出,对“Leben”的关注和研究既包容着对个体生命的自身思义,也包容着对它置身于其中社会生活的理解。

因此,如果对历史经验的把握主要是指个体认识者对总体的人类社会及其总体历史的认识,那么“自身思义”的名称和方法便有不足之处。而以个体间的相互理解为讨论课题的诠释学恰恰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手段。

从心理学向解释学的“转折”在我看来因而实际上只是狄尔泰精神科学奠基方法的侧重点的变化,而且这两个方法是互补的。这个观点在另一些狄尔泰研究者那里也可以找到支持:他们认为,从总体上看,狄尔泰主张,为精神科学提供基础的既是心理学,也是解释学。因此后期的狄尔泰并同有完全放弃心理学立场,只是这个立场已经退避到解释学立场的后面而已。

5.理解作为世界观

在上述意义上,我们可以同意里德尔的说法而将狄尔泰的“历史理性批判”构想称作“哲学中的解释学转向”,它意味着“从论证理性向理解理性的过渡”。这个过渡在狄尔泰那里具体地表现为一种从自身思义方法向理解方法的转向,但实际上也可以被看做是广义的自身思义方法本身的一个侧重点变化。

不管我们怎样来定义这个转变,它对于狄尔泰思想本身以及对本世纪欧洲哲学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伽达默尔甚至认为,“狄尔泰为精神科学的认识论奠基所做的关键步骤就是,他找到了从个人生命经验中的构造联系向根本不再能够为个人所体验和经验的历史联系的过渡”;伽达默尔也将这个过渡称作“从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奠基向诠释学奠基的过渡”(WuM,228)。

当然这里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

在《精神科学引论》的遗稿中,狄尔泰曾对“自身思义”和“理解”的关系做过一段值得注意的阐述。他认为,“中心是由自身思义和理解所构成的。当然,自身思义是第一性的,但对他人的理解也从另一方面决定着自身思义,就像自身意识与世界在一个联系中相互联结一样”(XⅨ,276)。

这段话不仅指明了在“自身思义”与“理解”、“自身意识”与“世界”这两对概念之间的对应关系,而且它还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虽然狄尔泰确定,在自身思义和理解之间存在着联系,但他仍将这两者理解为不同的通向人类生活的通道。这个在通道类型方面的区别实际上也就是对世界的各种不同把握方式上的区别,或者说,不同的世界理解或世界观。

如果我们在这里将自身思义的方法大致地看做是“心理学一现象学的方法”或这个意义上的哲学方法,那么它的特点必须是直观—论证的,它要求切近生活体验本身,并且批判地检验它们的结构、论证它们之间的联系;而理解的方法则意义较宽,它意味着除哲学以外所有其他的把握世界的方式,或者说,意味着另外的两种世界观:宗教与艺术。实际上,根据上面对狄尔泰“自身思义”方法特征的分析,甚至在哲学本身之中(例如在生命哲学之中)也仍含有理解方法的成分。换言之,论证也是一种理解的方式,哲学也是一种世界观。

现在可以看出,哲学对普遍有效性的要求虽然是合理的,但却仍然植根于生命现实之中,因为它与宗教、艺术一样,都是对待世界的基本态度之一。因此,论证—批判与诠释—理解都只是一些从不同的、直接或间接的层面来接近作为总体的世界的方式而已。

无论是自身思义还是理解,它们所具有的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在于它们与自然科学的因果解释方式的笔者区别。如果说“自身思义”方法不是狄尔泰的首创,而是在古希腊的智慧中得到孕育并且在近代思想中得以诞生,那么“理解”概念则是首次发源于后期狄尔泰所做的精神科学奠基的努力之中,它标识出所有历史认识的特性。因此我们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哲学意识与历史意识根本上不同于〔自然〕科学意识。

由于狄尔泰的早期便抱有“反对智识主义”的趋向,因此他后期对自省趋向的背离和对理解方法的偏重便是必然的结果。历史理解在他体系中明显优先于自身论证。当然,对生命表达和生命客体的关注在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狄尔泰所受到的黑格尔精神客体化思想的影响,这个影响在狄尔泰早期《关于一门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的观念》的文字中已经得到一定的显示。

6.在传统与当代之间的理解

我们在这里将目光进一步集中在狄尔泰的作为哲学世界观的理解上。

“自身思义”的对象在于思义进行者个体的生命活动(体验)和生命表达(意义),而“理解”则朝向人类总体的生命活动与生命表达:它的同时性表现为人类社会,它的历时性表现为人类历史。就此而论,历史哲学与社会哲学是在纵横两方面延伸开来的哲学;而历史哲学和社会哲学所依托的理解方法是对自身思义方法的两方面扩展。

这样我们便可以理解,为什么伽达默尔要说:在狄尔泰那里,“历史意识就是一种自身认识的方式”。它作为人类的自身认识,“与其说是自身消解,不如说是对自身的不断增强的占有”;它“知道自己与它自身是与它产生于其中的传统处在一种反思的关系之中。它从它的历史出发理解它自身”(WuM,239)。这个阐释相当明确地指出了在狄尔泰的“理解”方法与“自身思义”方法之间的密切关系。因为所谓“历史意识”,无非就是人类总体对其总体传统的自身认识或理解,就像“自身思义”可以被看做是对个体的自身认识与理解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前面所提到的在狄尔泰的“历史哲学”以及“自身思义”中的内在张力——发生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是否就可以得到消解呢?这还要通过对“理解”这个概念的进一步分析才能回答。

我们可以注意到,狄尔泰在《精神科学引论》的第一卷中就已经开始提出一种社会心理学的一历史的观察方式。他在那里认为,个体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个体本身是在社会中的体验”(Ⅰ,31)。借助于社会的“相互作用”概念,狄尔泰阐释了自己的行为与其他人行为的相互依赖的思想。他由此而确定,在〔个体的〕体验与〔个体间的〕理解之间存在着一种密切的联系:由于我们作为行为的主体来体验社会,所以我们可以借助于我们对社会的相互作用的参与而理解社会中的各种进程。

这样,只要我们将狄尔泰在《精神科学引论》第一卷中所提出的心理学放在一个社会的和历史的范围中,那么就可以避免人们所批评的在狄尔泰哲学中的两难:“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观点的两难。人们不必作出要么是心理学(个体主体的理论),要么是诠释学(交互主体的理论)的选择。因为在狄尔泰看来,如果不去考虑规定着心灵生活联系的文化和历史影响,那么心灵生活的联系作为心理学的对象就是不可理解的;同样,如果不注意作为在社会与历史中各个行为体系和超个体的意义构成之基础的心理结构,那么对这些行为体系和意义构成的完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这似乎是一种个体生命与社会生活的辩证法。

但是,无论理解的对象是个体生命还是社会生活,它们都已经是业已形成的对明性的东西。在这一点上,理解并不在本质上有别于自身思义。也正是在一点上,海德格尔赞同约克对狄尔泰的批评:“过少强调在存在状态上的东西(Ontischem)与历史学上的东西(Historischem)之间的区别“(SuZ,399),这种区别在海德格尔那里实际上就是存在与存在者的区别,因此他看到了约克所看到的事实:“一种从历史中离异出来的体系在方法论上是不充分的。”(SuZ,402)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伽达默尔批评狄尔泰用“逻辑主体”来取代“现实主体”(WuM,228),因而“理解”在他那里已经成为一种“在生命前行而成为观念性之后才追补后续的反身操作”(WuM,264)。

事实上狄尔泰本人也已经或多或少地看到这一点:“体验并不是作为一个客体而与立义者相对立,相反,它的此在对我来说是与在它之中对我来说此在着的东西不可分的。我们无法从空间中的各个位置出发来看到在它之中的东西。而那些对这些东西进行立义的不同视点是通过反思而反补地产生的,并且不会触及到在其体验特征中的它本身。”

但一种对现实主体的理解,或者说,一种非对象一非逻辑的理解究竟是如何可能的呢?的确,当主体脱离出身现实而使自己成为客体时,这两个对立的东西已经不再是同一的了。狄尔泰的所谓“知识的主体在这里就是知识的客体”(Ⅶ,191)只是一种抽象而非现实的同一性。那么一种真正同一的、主客不分浑然一体的理解、一种不从主体本身之中离异出来的对主体的理解是可能的吗?约克和海德格尔的回答显然是肯定的,“因为哲学活动就是生活”(SuZ,402),这里没有离异可言。如果把这个意义上的哲学理解或历史意识也看作是一种“知识”,那么海德格尔认为,“这种‘知识’并不是从一种内在的自身感知之中才产生出来,而是属于此之在的,而这个此之在本质上就是理解”(SuZ,144)。他指明,“理解于它本身就具有我们称之为筹划的生存论结构”(SuZ,145)。伽达默尔则更明确地说,“理解就是人类生命本身的原初存在特征”,“是此在原初进行形式,是在世界之中的存在”(WuM,264)。可以看出,后狄尔泰的“理解”范畴已经有了方法论上的根本变化。——但这已经是另一个论题的范围了。

在狄尔泰这里,我们尚未发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所赋予的“理解”的这些基本特征。在狄尔泰的“理解”概念上还残留着较多的知识论传统性质,它们并不能帮助他消解内在张力,或许还强化了这个张力。

看到并且试图消除这个张力的一方面是与狄尔泰同时代的约克以及后来的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约克的消解方案是:“哲学,尤其是批判哲学,不能从历史性中抽象出来。”“因为哲学活动就是生活,所以我认为有一门历史哲学。”(SuZ,402)这门历史哲学在海德格尔那里是以存在与时间的形而上学的形态出现的,历史活动本身(不是它的结果)被理解为形而上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虽然强调一种对传统哲学的“克服”(überwindung),但坚决拒绝由狄尔泰思想所导致的对哲学的“取消”(Abschaffung):“狄尔泰否定形而上学,根本已不再理解形而上学的问题,面对形而上学的逻辑一筹莫展;这乃是狄尔泰的人类学的基本立场的内在结果。他的‘哲学的哲学’乃是一种对哲学所做的人类学上取消工作的突出形式,而不是一种对哲学的克服。”

另一种消解这个张力的企图则通过胡塞尔而得到明确的表达。如所周知,狄尔泰的历史哲学观以后也遭到胡塞尔的批评。他认为,根据狄尔泰的历史哲学观可以得出,哲学的任务仅仅在于写下自己的历史而已。这种观点忽略了真理的超时间、超历史的有效性,因此是一些不负责任的哲学家们的放任自流。胡塞尔要求,“无论在流动的起效用(Gelten)和客观的有效性(Gültigkeit)之间的关系、在作为文化现象的科学和作为有效理论体系的科学之间的关系会为澄清性的理解造成多大的困难,它们的区别和对立必须予以承认”(HuaXXV,44)。

在胡塞尔与狄尔泰之间发生的这场令人深思的争论中,胡塞尔的批评无疑是有力的,也是合理的。当然它的合理性现在看来并不在于他对哲学真理的普遍有效性的主张,而是毋宁在于:一旦哲学提出普遍有效性和最终论证的要求,它就只能将各个哲学体系的历史事实发生的混乱状态弃之不顾。胡塞尔在1910年“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中对狄尔泰的批评,就像他十年前在《逻辑研究》第一卷中对心理主义的批评一样,再一次迫使他的对手严格而彻底地进行思考,并且严格而彻底地面对他们思考的结论。

也正是出于这个理由,勒维特曾批评说,“对历史性问题的回答不是真正哲学的回答,狄尔泰为用历史意识来构建一门哲学所付出的毕生努力正是由于他的知识的诚实性而失败”。

结束语

波尔诺夫在许多年前便认为,“在哲学分裂为许多各不相同、各自不再相互理解的学派的时代之后,今天的发展对于一个超越出迄今为止之对立的新建构来说已经成熟,而狄尔泰的哲学著作为这样一个统一的新建构提供了根本的基础”。今天人们不会再对“新建构的基础”这种说法持有保留或异议,只要看一眼狄尔泰思想对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和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一方面以及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另一方面的影响便可知一二。现在已经可以承认:只有在充分认只了狄尔泰哲学的基础上。对现代哲学的深入理解以及因此也包括对后现代思想的深入理解才将会是可能的。

倘若我们可以在后现代的氛围中继续谈论“新建构的基础”,那么我们就不仅要看到,狄尔泰既通过他的诠释学“理解”方面的开拓性,也通过他的心理学“自身思义”方面的开拓性而在精神科学奠基方面做出贡献;实际上我们首先应当看到的是:这两种方法一方面继承了近代自识理论的传统,另一方面又开启了现代交往行为的先河。

哲学研究论文范文4

【正文】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哲学研究论文范文5

大凡成功的企业都有一套管理哲学,因为哲学基本上就像一只罗盘,能指引企业经营的正确方向,帮助企业迎接挑战,可以获得职工、消费者、社会的大力支持,从而帮助企业追求成功。“爱的循环”的提倡者吉田忠雄是YKK拉链公司的总裁,YKK拉链公司制造的拉链占世界总产量的35%,他将利润分成三份:三分之一是以质量较好的产品以及低廉的价格交给消费者;三分之一交给销售我们产品的经销商和商;三分之一用在自己的工厂。“不为别人得益着想就不会有自己的繁荣。”如果我们撒播善的种子,那么,善还会循环归还给我们的,善在我们之间不停的循环运转,使大家都得到善的实惠。

企业管理哲学不仅仅关系到企业一般的经营理念,而且涉及到企业对内和对外的一种生存的哲学思考,它关心的不仅仅是管理层面的因素,还有企业伦理等方面的内容,它是企业的辨证思维方式,是企业处理企业与社会、员工、顾客和相关利益群体各种矛盾的方法。不仅在国内可以适用,而且在国外也能大行其道。这也正是我们在跨国经营时代所应强调建设具有很强适应性的企业管理哲学的根本所在。

二、中国企业管理哲学建设的必要性

1.中国企业跨国经营迅猛发展的需求

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发展,中国不少企业已经初具规模,已经具备了开展海外投资的条件。中国已被联合国评为新兴的海外投资国,其中一批优秀企业,如海尔集团、上海广电、万向集团、杉杉集团、东方集团等,都已不同程度地走向跨国经营。在讨论企业跨国经营的有关问题时,笔者以为,中国跨国企业的企业文化与理念体系构建是比较重要的一方面,它对企业在迈向跨国公司的重大转型过程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我们更应该强调构筑自己的企业管理哲学和管理文化,以免被别的国家文化所同化而失去自己的独立性。

2.西方企业在中国本土经营的成功启示

据统计,世界上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已有400多家在中国登陆,中国企业面临着全球跨国公司的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经验和哲学的严峻挑战。加入WTO后,形势更加复杂。中国企业的竞争对手都是具有超强实力的巨型企业,它们有着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大的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世界跨国公司咄咄逼人的进攻势头,使中国处于起步和初级发展阶段的跨国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还有一个更为突出的挑战是中国的企业在西方多国公司面前是亦步亦趋还是自我崛起,这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制度问题,也是一个企业发展高度问题,任何一个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好,都会影响中国企业的长久生存。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借鉴西方公司的做法。西方公司不仅愿意采取国际统一的标准化管理,而且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入乡随俗创立相应的管理模式。比如:把人员流动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一个不变因素;扩大招聘范围,不只局限于招收名牌大学毕业生,着眼于立足本地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改变过去的一贯做法,减少外国经理的数量,多给中国员工晋升的机会,避免中外冲突;与中国的大学合作,建立自己的培训机构等。这些做法对于中国的企业怎样在本土各地经营以及走出国门开展异地经营都是很好的借鉴。西方公司在中国经营的本土化成功,直接打压着中国企业的生存空间。如果我们仍一味模仿西方公司的经营方式,不去做挖掘深层的本土和异域的生存土壤的努力,形成一种更能符合中国本土和国外文化的企业文化和哲学,中国公司的生存、发展道路将会变得比入世前更为艰难。

3.体现赋予本民族文化传统特征的内在要求

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首先应该是能够充分挖掘与利用本民族的文化特色,能够建立起符合全体国人的企业哲学。中国传统的企业文化,讲求以伦理为本位,强调社会需求和集体利益,讲求道德诚信,崇尚美德,而诞生于西方文明下的西式商业精神,在被中国企业照搬进来时,却忽略掉了一些重要而基本的前提,这使得理念变形的情况比比皆是。况且,即使这种学习不走形,以西式商业精神为视角的亦步亦趋,也很难造就出强大的可与跨国公司相抗衡的中国企业。盲目照搬导致的直接后果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事实上我们有太多的企业并没有很好的利用我们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来构筑企业哲学和文化,因此,在市场竞争中找不到自己的特色、地位和方向,其成效显得非常有限。一个连自己本民族的文化特征都缺失的企业,它是不可能在国内立足的,更谈不上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三、企业管理哲学的阶段性构建分析

在讨论怎样构筑企业管理哲学时,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企业的发展有其阶段性,因此,在不同阶段企业应该具有不同的文化和哲学价值追求,给它们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赋予不同的意义,否则,我们在构筑企业管理哲学时发挥不了管理哲学的正确引导作用。

在公司创业初期,重要的是生存与扩张,是产品和市场,所以出现了索尼的开拓、独创精神和松下的饥饿精神,也出现了华为的压强精神。但当一个公司的规模扩展到相当程度,即它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已成为或即将成为一种“社会力量”的时候,企业文化和哲学的探讨就被赋予更高更新的含义。对内而言,随着企业的扩大和员工的增加,企业领导者迫切需要一个发挥增强企业内聚力、形成企业思维以统一员工思想、确认工作评价标准、确认接班人标准等作用的企业自身价值体系——即企业的文化体系,对外而言,此时,随着企业在业务过程中触及的社会利益日益广泛,人们已从文化的角度评价其合理性和利益的得失,企业文化中的使命与宗旨、服务精神、社会意义等因素凸现出来,文化又成为对外营销问题,部分企业甚至以自身的企业哲学作为营销主要述求点之一,使之成为企业形象的重要标志。爱的循环精神就为企业的成功获得了国内外的强大哲学支持。

到了企业跨国经营的时期,对企业的管理哲学就变得更为迫切和重要。此时的企业经营管理哲学不仅只是关注国内的可接受问题而且也应关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国外认同问题。构建一种更具普遍性的体现本土化全球化的实质性的企业管理哲学可以说是事关企业跨国发展时期生死成败的核心问题。世界许多成功的企业发展到跨国公司阶段时都已形成自己能被尽可能多的民族认可的独具特色的“管理哲学”,并发展出一整套“企业理念体系”。如IBM公司“尊重个人、服务、追求卓越”企业哲学;美国麦当劳的“质量、服务、清洁、价值”的理念。那么,中国众多企业面临跨国经营时,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经营哲学呢?以什么样的形象展现在国际大舞台呢?笔者以为结合中国正处于向外发展初期,中国企业的经营哲学应该体现出一种饥饿精神、自主独立的精神和敢于搏强的

精神。这主要从下面三个方面考虑一个企业经营哲学的构建:产品研究与创新性上,追求自主,我们不仅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与专利,而且更要主张自我开发与创新;生产上,要自创品牌,延长自己的生产链,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不能过于满足贴牌生产;营销上,可以借助国外的营销渠道和手段,但不能完全依附,否则,企业的独立性永远难以实现,在国际上仍无法展示自己的身影。总之,反映这种经营态势的企业管理哲学,应该是一种力求自主、拼搏图强的哲学观,而不是一种盲目屈从国外大公司的经营范式。随着经济的一体化,我们的企业在经营时应该审时度势,及时转变自己的经营指导思路,不惧怕诸强,拼搏挤压,构筑起能反映目前自身经营特点的企业哲学理念,指导本企业打造为世界真正强大的成功大企业。

参考文献:

[1]罗长海.企业文化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黄伟文.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文化准备[J].决策借鉴,2001.

[3]仇勇,张浩.中国新时代:中国企业跨国梦.

哲学研究论文范文6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3]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