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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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人生的感悟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1

一、哲理与文本间的内在“默契”

小学语文教材及课外读物中存在着大量哲理性文本如《刻舟求剑》等,也存在大量非哲理性文本如《我们的民族小学》等。无论是哲理性文本还是非哲理性文本,都能引发“哲理与文本的对话”,成为启发学生思维,培养人生价值观的优质资源。

1.哲理性文本的非理性解读

哲理性文本富含理性思想,以一人、一事或一物来揭示深刻的道理,探讨人与生活、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发人深思、耐人寻味,启发智慧、启迪人生。但是,哲理性文本立意的起点较高,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小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弱,给理解哲理性知识的理解带来一些困难,也影响学生对课文的兴趣。

所以,在哲理性文本解读中,要善于用非理性的方式解读理性的文本。非理性的解读就是从生活实际的角度演绎哲理,让抽象的理性知识变得更加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情感化,以适合学生对心理与思维特点。把立意较高的哲理通俗化、生活化,帮助学生理解。

如:在教学《刻舟求剑》时,如果“往上提”,可以演绎出“运动与静止、辩证法与形而上的区别”等更高的哲理;如果“向下沉”,可以演绎到很多生活中的现象与故事如“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等。针对哲理文本,要从学生实际出发,重点是向下看,把哲理样本还原为生活样本,才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思维与情感。

2.非哲理性文本的理性透视

对于小学教材中更多的非哲理性文本,它们或感性、或质朴、或深情、或优美,立足实际、联系生活。这些文本的教学,是从生活的角度直观地描述世界,符合学生的情感与思维特点。但语文教学的任务不仅是描述生活,更要启发思维,启迪人生。所以,这样的非理性文本要求我们的教学要基于文本而高于文本,从文本中的人、事、物透视出人生的哲理,引导学生用更加理性的、智慧的目光审视这些非理性的文章,实现知识、情感的理性升华。

例如:《山谷中的谜底》一课,抓住“谜”提出以下几个问题:山谷中的“谜”是什么?“谜底”又是什么?是谁发现了这个“谜”?他们是怎样发现的呢?给了我们什么启示?这些问题表述通俗,难易适度,立足学生实际,激发学生思维,从而引导学生一步步深入体味文章的哲理。最终,逐步体味到“现象与本质是什么关系”这样一个哲理性的问题。

总之,对于哲理性的文本需要在教师引导下进行“下沉”,让哲理回归生活;对于非哲理性的文本需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提升”,从生活中感悟哲理,指导人生。哲理与文本的互补与互动,互相默契,形成崭新的小学语文教学思维模式,充分发掘语文的人文教育功能,促进学生素质的综合发展。

二、哲理与文本的“对话”路径

无论从文本走向哲理,还是从哲理回归文本,都需要教师进行方向上的引导,打通哲理文本之间的通道,实现二者的对话与共鸣,形成和谐而又智慧的教学生态。

1.从文本中引出哲理

“引出哲理”的过程就是从“现象走向本质”的过程,是从感性上升到理性的过程。这句话说明两点:一是指过程,哲理的形成要从现象入手,从文本与插图中的意象、形象、情感、生活入手,通过对感性认识的提炼与升华而形成理性认识;二是指手段,哲理的形成过程需要在教师引导下发挥学生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学生感悟哲理,构建起自己的理性认识。

所以,教师要在文本基础上,引导学生对现象进行分析概括。让学生把文本中描述的现象与自己的生活高度结合,把文本语言转化为生活语言,与生活对照、与心灵共振,才能够促使学生从中感悟出哲理性知识。在这个过程中,情感是重要媒介,只有让文本走进学生心灵、让学生体验、让感情“触电”,才能为哲理感悟做好铺垫。同时,在教学中要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引导学生实现对文本的深度思考,对情感的高度体验,不能以教师的讲解取代学生的思维与情感,让学生在个性的张扬中感悟并表达属于自己的哲理。

例如:在《青海高原一株柳》中,把切入点放在“为什么说这株柳是‘神奇’的”这个问题上,引导学生从“柳树”这个意象出发,从“柳树的样子神奇”和“柳树的生长经历神奇”等方面着手,不断地品味、感悟、内化,透过文字想象画面,体会青海高原这株柳的伟大生命力,感悟不抱怨命运,以顽强毅力和韧劲与艰难环境作抗争的人生哲理,从而实现师生与文本、与作者之间的心灵对话。

2.在哲理中演绎哲理

一方面,在哲理性文本的教学中,我们不仅需要把哲理“下沉”,也要适度把哲理延伸,进一步启发思考、启迪人生;另一方面,学生自己总结的哲理大部分是零散的、不成体系的,需要对这些哲理进行总结归纳,并上升到系统化的高度,进而指导学生。所以,在语文教学中要善于“以理启理”,把文本中的哲理与学生零散的灵感通过启发引导、归纳总结、推理演绎,形成系统化或者更科学的道理。

如何能够实现这样的转化呢?一个手段是通过生活材料激发,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相关材料,让学生在材料的比较中进行触类旁通,在知识的迁移中拓展自己的哲学灵感,纠正自己理解上的片面性与偏差;另一个手段是通过问题引导,教师根据学生的思维,不断设计新的问题,激发学生的发散思维、聚合思维,在分析与综合中产生新的哲理,在哲理的推理过程中发现产生新的感悟;另外,还可以进一步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在教学中,让学生自由发表看法,通过争论、辨析,形成冲突与共识,把这些零散的智慧火花汇聚成火炬。

例如:《我不是最弱小的》中,“每个人都要保护比自己弱小的人”这是文本所要传达的核心价值。课堂上,教师和学生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深层次的讨论。

师:什么样的人是“强者”呢?

生:我认为能保护比自己弱小的人的人就是“强者”。

师:一定要是保护“弱小的人”吗?

生:应该是能保护比自己弱小的生命的人就是“强者”。

师:大家总结得很好!但是,能保护比自己弱小的生命的人,就一定是强者吗?

生:不一定。有的时候去保护别人时,还应该看当时的情况而定,不能鲁莽。

生:对!在自身都难保的情况下去保护别人的话,那不是“强者”,而是“傻瓜”了。

教学中,从“怎样才不是最弱小的”,引发对“什么样的人是强者”这个更深层次探究,在自由的讨论和观点的碰撞中,使学生在思维的深刻性方面得到了锻炼。通过一个巧妙的反诘:“保护弱者的人就一定是强者吗”,引导学生的思考从通常的思维方法转向反思性思维,使学生对哲理的思考更为周密。

3.用哲理去解读文本

我们带领学生从文本中提升出哲理,并进一步演绎哲理,这不是不教学的终点呢?不是的。我们总结出来的哲理是师生共同学习的成果,这个成果是教学成功的标志之一。但是哲理的最大意义在于指导人生,在课堂上就表现为对文本的进一步解读,一种在更高思想与价值层次上的解读。这样不仅能够引发学生对哲理的更深入的思考,而且能够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提高文本的解读能力。

在教学中,我们要善于利用学生已经总结出来的哲理,用来重新解读文本内容,延伸文本内涵,提升文本境界。如:在教完《最大的麦穗》后,出示达尔文和巴尔扎克关于“机会”的名言,然后再让学生根据课堂上的学习收获写几句话,创作出属于自己的名言,最后让学生在集体交流中相互启发、相互碰撞,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对文本中蕴含的哲理的理解和感悟,受到情感的熏陶。

再如:《螳螂捕蝉》是一则极富理趣的历史寓言故事,其中蕴含着社会责任感等各种人生道理。在课文学习以后,我们用学生已经感悟到的哲理,重新去审视课文文字背后的东西,发现文本中没有直接表达出来的空白,可以实现课文的延伸,让文本进一步走进学生的生活与思维。

4.让文本与哲理共鸣

文本、哲理、学生的共鸣是课堂的一种境界。在文本与哲理的互动中,思维、情感、生活等相继出场,构成文本与哲理对话的媒介。从文本中启发哲理,在哲理中推演哲理,在哲理中解读文本。文本与哲理相互交融,相互共鸣,形成了课堂教学的“磁场”。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2

关键词:孙悟空形象;人文精神;普遍性;民族性

中图分类号:J52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03-0160-03

作为一种艺术题材,孙悟空深受艺术家的青睐。作为艺术形象.他是无数影视作品的形象代表。从小孩到老人,从国人到世界各国的读者,无不被孙悟空降妖伏魔的神话故事所吸引。孙悟空形象如此受欢迎,归根到底是有自己的思想和文化精神。那什么才是能够被动漫人继承的文化精神呢,人文精神是反映人的文化价值理念之社会主体意识,这种意识通过长期文化实践,逐渐积淀、升华,同时随社会发展而发展,也因习俗、看法和思维方式之差异而有不同表述,并具一定民族文化特性。人文精神始终贯穿于人们思维与言行中的信仰、理想、价值取向、人文模式、审美情趣,它包括对人的个性和主体精神的高扬,对自由、平等和做人尊严的渴望,对理想、信仰和自我实现的执著,对生命、死亡和生存意义的探索等。因此在全球化的现在,如果把人文精神置身于世界洪流当中,那它便具有普适性和民族性。

目前中国由《西游记》改编的动画有《铁扇公主》、《大闹天宫》、央视动画系列片《西游记》、《红孩儿大话火焰山》、《西游记2010年版》等。下面我将以1961年《大闹天宫》中的孙悟空形象为例进行详细的阐述人文精神的普遍性。

童真和娱乐精神,《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形象运用富有生命力与张力的弧线造型贯穿全身,一张京剧式脸谱,一双火眼金睛,瞬息万变的表情,机灵调皮的动作,好出风头、爱捉弄人的个性无不体现了童真和娱乐。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各种形态配合丰富的表情和手势动作:或愉悦、或惊讶、或专注、或沉醉、或挣扎、或藐视、或不满、或狂笑,充分展示了令人惊叹的想象力和动画娱乐魅力,从而满足观众追求好奇的审美心理和惊极奇极的。《大闹天宫》的导演万籁呜曾经说过:“《大闹天宫》的成功上映使我深切认识到:美术电影越有儿童情趣,大人孩子就越爱看,如果一切都大人化了,大人孩子反而不爱看了。”因此孙悟空形象中童真和娱乐精神是必不可少的,不可抛弃。

英雄崇拜情结,《大闹天宫》的孙悟空不是一般的猴子,而是有着神奇本领的神猴,一个神通广大的英雄形象。他只身泛海,访师求道,学得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大闹龙宫取得“如意金箍捧”,搅乱蟠桃会,窃取金丹,各种元素无时无刻刻画着自由不羁、不屈不挠、无拘无束、无视权威和愤怒不平的反抗者和叛逆者的英雄形象,洋溢着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诗意的战斗风格。其大功无私、正直好义,勇于反抗的个性犹如一面镜子,映射出孩子们心中的某种潜在欲望。香港城市大学青年研究室的黄成荣博士曾经这样评价自己年少时的英雄崇拜行为:“由于我自小喜欢功夫,又常常看电视,当看到这些节目时,幻想自己化身为英雄人物,心里有一种超然的能力感。”因此英雄崇拜是观众自我确认,自我成长的养分,是必不可少的。

对真善美的追求,《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原是花果山上一仙石,产卵见风而化成的石猴,因此具有鲜明的猴子形态特征:尖嘴猴腮,圈盘腿,爬树攀枝,嘴馋好吃,顽劣任性,乖觉机灵等等,这都体现了一个猴子的动物本能和生理习性。这些外部形态,与广大读者长期形成的有关猴子的知觉表象相符合,自然而然地就会在观众心理唤起一种逼真可爱的自然美。他虽然有争强好胜、急躁自负等缺点,但是其英勇善战、积极乐观、不畏权威、无不充分体现其真善美的一面。如果说英雄崇拜来源于人类自身力量不够,羡慕那些有能力的人。那么真善美的追求则是人类同情弱小,为自由解放而坚持正义,这与孙悟空形象的善良和勇气是密不可分的。

综上所述,孙悟空形象之所能风靡全球,主要是因为其蕴含了童真与娱乐、英雄情结、真善美等对普遍人群、普遍情感的关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对普遍人群、普遍情感的关注远不止这些,如对生命价值的探寻,对追求梦想的的鼓励、对家庭和友谊的关爱等等,这都是时代赋予孙悟空形象的新特征。如皮克斯的《超人特工队》,其整合了间谍、超能力等流行元素,但最引人反思的却是对于家庭观念的关注。日本峰仓和也的《最游记》在时空交错、情感的细腻描绘背后,无不触动了观众心灵深处对友谊与个人价值问题的思索,这与当代社会年轻人所共同具有的焦虑、自闭等等心理问题不谋而合。

上述的对普遍人群、普遍情感的关注是人文精神普适性的体现,他能让全世界范围内的观众都得到共鸣。但是人们更喜欢能代表中国的形象,而不是没有特点的形象,因此人文精神的民族性又如何体现?下面将以美日影视动画中,以中国孙悟空形象或者以中国元素为灵感进行开发的影视动画作品进行分析,希望从中能找到阐述新中国孙悟空形象的表达方式。

一、日本是如何将本土民族特喻在孙悟空动漫形象上的?

有关孙悟空改编的日本动漫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便开始。其中手冢治虫《我的孙悟空》、鸟山明的《龙珠》、峰仓和也的《最游记》都是其中的佼佼者。首先综观这三部动漫作品,可以得出这些活生生的日本孙悟空动漫形象除了尾巴等一两个元素相似外,本质上都是一个脱离了猴子形态的小孩形象,并且他们的行为和习惯都是由日本传统物哀思想和武士道精神所决定的,没有半点中国道家哲学的影子。

(一)“物哀”思想的影响。日本是个资源贫瘠的岛国,常年又受到自然灾害的袭击,这种不安定感造就了一种弥漫在日本文化传统中的危机意识,更加速了日本人物哀意识的完成。因此日本的英雄主义更注重的是“在警世中陶治”。另一方面“物哀”是一种感觉式的美,它不是凭理智、理性来判断,而是靠直觉、靠心来感受,外在表现为遇事容易走极端,情绪化,在思维方式上重感觉、轻抽象;重经验、轻思辩,体现为细腻的情感。在孙悟空形象的诠释中,日本的孙悟空形象体现为天真率直,喜怒哀乐在表情上一览无余,甚至还带着一丝傻气,但有时的言行又会让人不由地怔住,觉得道理所在。

(二)武士道精神。在日本古代社会等级森严,武士阶级是等级制度中的最高层。这与中国古代的武将不同,武士不但习武,也读书。在思想层面上,武士也代表了日本的精神。所以与中国人崇尚四两拨千斤的巧劲不同,日本的孙悟空形象是崇尚武学而学武的,中国的孙悟空是因为长生不老而学武的。因此日本的孙悟空形象自然而然地负载着武士道精神所具有的特点:尚武、意志力强大表现为着重爆发力和速度的空手格斗,打不死的“小强”精神。

综上所述,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其不同的文化和精神,这就决定了其不同的孙悟空形象特点。同时人类的审美需求是不分种族,不分肤色,不分性别,不分宗教,美丽的东西在时间上是永恒的,空间上是普遍的。即使日本人塑造的孙悟空不管是外形态和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和我们中国孙悟空不相符合,但是在进行艺术再创造的表现上,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那为什么现在年轻的国人会这么喜欢一个和自己哲学思想不符合的日本的孙悟空形象?那是因为日本动漫很好的把传统哲学和现代社会思想或年轻一代的心理问题相结合在一起,他们很好地用日本的“物哀”、“武士道”的方式阐述现代社会问题。下面将以被誉为比中国动画还中国的美国大片《功夫熊猫》为例,阐述这部动画是如何结合现代社会哲学来演绎中国文化的呢?

二、《功夫熊猫》是如何来演绎中国文化的?

《功夫熊猫》用功夫和熊猫这两个最能代表东方文化的元素,以最贴切的方式融入到剧情之中。乌龟仙人“羽化成仙”的诀别,鸭子爸爸的面条秘方,无字的神龙秘籍,充分地表现了道家哲学中最富诗意的人生至高境界一天人合一,蕴含着深刻的“大象无形”、“有即无,无即有”的道家思想。

在阿宝性格设定方面,导演大胆的进行了符合西方人接受的心理和习惯的改编,塑造了言谈举止率直,勇于突破传统意识框架束缚,追求个性释放的熊猫形象。具体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用中国元素和生活方式来构建娱乐”。编剧兼制片乔纳森・艾贝尔和格伦・伯杰指出:我们最常讨论的一般都是:是否能让它更有意思一点?更具戏剧性一些?或者动作场面更精彩一点?对于一部动画电影来说,是否有趣味性就成了一个非常实际的意义。如阿宝推着传统手推车去参观神龙选拔大会、阿宝和师傅用筷子夹包子、传统手推车与鞭炮的结合等等无处不在的中国元素和生活方式,都是以构建“娱乐”而有机的有目的的组织起来的。可见“在娱乐中宣泄中国元素和生活方式这点不仅符合现代电影审美,而且又可以体现我们的传统文化,值得我们去借鉴学习和研究。

(二)“用中国哲学去重新审视现代社会”。任何的中国元素和生活方式都离不开中国哲学,一切元素和生活方式的根源都是中国哲学,因此儒家和道家为代表的哲学才是中国设计最应该继承和发扬的。约翰一史蒂芬森说:“我们发现‘战胜你自己才能战胜别人’是一个很好的主题,这是中国古代哲学里面提到过的。我们觉得这部电影的内涵文化既是很中国的,又能被所有人理解,当然制作时是用好莱坞的方式和眼光。”如鸭子爸爸的一番话:“什么也没有,想让一件东西特别,你只要相信那是特别的就足够了”,这使整个影片洋溢着“无”的道家哲学思想。“相信自己”本是当代社会年轻人所共有心理问题,但是用“无”的道家哲学思想去阐析,这足以证明传统与现代是密不可分的。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3

首先,观物取象是意象思维的前提。在中国古代先民们看来,宇宙事物的存在无不有着“见乃谓之象”([1],p.240)的特征,因而物呈现于外的是它的现象、形象,如天、地、人以及万物之象,表征了万物显现于外必有“象”的涵义。《易经》有天象、地象、人象、事象、物象等,《内经》有气象、藏象、脉象,这些统统被称为“物之象”。它是以观物取象为前提的,是对万物存在样态的揭示,却有着“属人”的意义(如由象及理的推论)。因而,它的内容富于客观性的成分,同时充满着主观性的色彩,是有着立于客观物之上的主观认识性的活动结果——象思维。象思维是一种人类认知性的活动,最早有着广泛的“符号学”意蕴。在人类早期社会的认知活动中,象与数息息相关,基本上蕴含着有象便有数的道理。《周易》记载着“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1],p.237)的大宇宙象数之理。在《内经》理论体系中,“气”、“阴阳”、“五行”、“六经”和“五运六气”等基础性概念,都内涵着象思维的符号系统。这些符号系统按照一定的组合原则构成中医理论体系框架,有着“法于阴阳,和于术数”([2],p.8)、“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2],p.291)及“天有四时五行”、“人有五脏化五气”([2],p.19)等的符号理论系统。这些揭示了观物取象活动,是意象思维的基础。其次,“以言有物”是由象达意的中介。伽达默尔说:“世界本身是在语言中得到表现的。”([3],p.593)从一般交往意义上而言,象思维是以语言为载体的。因为有了“言”“,象”便有了解释学的意义;换言之,“言”是解释“象”而达“意”的工具。中医诊断讲究“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荣卫之不形于外”([2],p.62),就是指通过充分表达的言辞来传递人体“象”的内容和意义,从能揭示出人体内在运行之态。这是用言语诠释“象”的形式,表明了言是连接象与意的中介,言的外化则为象,言的内化为意。也就是说,言以活生生的象为造型,又有活泼泼的意为底蕴,因而有着象为言之形式,以及意为言之内容的现象。因此,中医哲学蕴涵着由象形符号向意义符号的转变,为一种嫁接于言语上的由物象的本身性向思维的运用性的转向过程,而有着诠释化的表征意义。换言之,它是由象构成的象征符号系统往由言构成的语言符号系统的转向。这种符号转向机制在中国哲学中是独具一格的。然而,虽然象征符号系统与语言符号系统都是围绕着同一个主题,但二者已分殊为两种系统,最重要的是语言只能起到帮助象表达其意义,却不能直接地、准确地表达象的“真意”,而且“仅关注‘言’而忽略‘象’只会得到残缺不全的圣人意图”([4],p.11),因而这有着虽尽言,但非尽意的缺陷之现象。中医也是提倡不要拘泥于言语,更多在体悟象的无穷所示。但需要强调的是,语言虽不能充分地表达人体本然,但离开语言的表达形式,思想的交流与传承就会存在极大的问题。况且,通过人的想象空间来达意,语言能够起到辅助、释义和弥补的作用。因而在达意方面,人们并不主张单纯以“象”尽意,或以“言”尽意,而是主张言象结合、言象相佐而尽意。因为由象达意需要主观性的感悟,感悟者的差异直接决定着对于象的理解,故而中医有“圣医”与“愚医”的理解上的差之千里之别。第三,“立象以尽意”和“得意而忘象”构成一对有张力的象思维和意思维矛盾概念。“立象以尽意”最初涵义是《系辞》对《易经》的哲学阐释,旨在于尽可能立有限之象,用简易之理来表达无限之意。但立象又不可以完全尽意,有着立有限之象不可能毫无遗漏地尽无限之意。如此,便出现了“立象”能否“尽意”的质问。王振复认为在“尽”与“不尽”之间([5],p.20)。然而,无论是“尽”还是“不尽”,但其旨意在于“得意”。这是一种目的,是由万物之“象”来显现,主体能够通过观象来认识万物,以象来表达事实、真实,获取真意,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此时,“象”的存在意义被转移到“意”上,就可以舍弃“象”而只取“意”了,即所谓的“得意而忘象”。对于这点,中医哲学由内及外的超形态的整体性藏象思维,是不局限于现象的,而做到了“得意而忘象”之境;不过,其前提是以“立象以尽意”为基础的。因此,“立象以尽意”和“得意而忘象”构成一对有张力的矛盾概念,然而它不是绝对对立的,前者是基础、前提,后者是进程、境界;前者是必要的,没有前者就不会有后者,也就是说后者是前者的结果,但有前者未必定会达到后者。像“庖丁解牛”就是通过肢解大量的牛而得其意,能够达到“神遇”的娴熟地步,也就实现“得意而忘象”了;若没有大量牛的“象”作铺垫,是无法达到此地步的。中医除了通过“立象以尽意”的大量的临床经验而达到“得意而忘象”的地步,还要有行医者的聪慧悟性而达此境。在中医哲学的藏象思维过程中,观察与抽象并不分离、独立,而是融为一体。其表现为感性认知与悟性感通的合一,是象寓于着义、义却依附于象,二者不可分离而合则为一。因此,“立象以尽意”和“得意而忘象”既是必然的联系,但又不是必然的推论;也就是说,二者可以仅得其一(但很多情况下是二者兼之),只是前者为基础性,后者为境界性;前者更多讲究渐进性,后者更多讲究突变性而已。

二意象思维是中国古代人们在经验知识基础上运思出的原创思维。

它表征了人们通过直观感悟存在物(如世界、人体)的认知、推理过程,即通过提取人体与万物的共相特征,使其富有一定的属性和功能,而形成为具有一定意义内容的属性、概念。中医在知识获取方法上即如此,其中的意象思维就是主张取类比象获取知识的,表现于在经验基础上的“全部智慧就在于增加这相互联系作用的宝库中被直觉到的类比对应物的数目”([6],p.314)。具体言之,取类比象的方法就是择取自然存在物象、人体生理显相、精神变化动象进行类比和比附,它是辨证思维的一种重要方法。取类比象的方式多种,有人体官能比附宇宙,有宇宙物性比附人体,还有人体内外相类比这些类比有着对“真实关系”的直觉感悟、把握功能。第一,意象思维是以“真实关系”为理据的。在中国早期社会,人们对宇宙自然和人体生命的认识是以“象”思维来达意的。象的本质是人体以天地自然的认知为基础和载体的,能够自觉地借助象思维获取知识。在整体观指导下,中医哲学是主张人体内脏腑存在着一定互为协调的和谐关系。那是因为世界的各种物事及其现象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因而人体的活动也具有这种“实在的关系”;同时,人具有“可察知的关系”的能力,通过揭示人体与世界存在的规律,来反映人体本身的及其与世界关系的统一与协调。中医基于对人体生命现象的观察和析理基础之上,揭示人体与外界环境的交互关系、人体内部的关系以及人体内的脏腑之间的关系为“真实关系”来模拟存在性,借助阴阳、五行、气、象、数、正邪、虚实等符号和语言,来反映人体生命的运行和诊病理论。中医哲学所描述的万物生化的自然之道在于五运六气的变迁,以及人体内部与脏腑之间的存在关系,都是源于一种“真实关系”,而表现为“列别脏腑,端络经脉,会通六合,各从其经”([2],p.19)之法则。由此看出,中医哲学的意象思维是丰富的,而由其所孕育的知识更是充实的。中医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经验直观、整体联系的“真实关系”的理论系统,能够按照和谐、有序、平衡、循环或对称的组合原则构成了一定的理论框架,这体现了中医哲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涵。也就是说,这种理论体系所形成的“真实关系”,内含着相似或相类事物的比类在思维中获得整体联系性的状态。不过,此种联系是凭靠理性逻辑推理和直觉感悟的整体形象来完成的,既拥有一定的数据和指标又有灵感共同来维系。其中,意象思维是与辩证思维、形象思维以及直觉、想象、灵感、顿悟等共同参与构成了中医思维体系的要素。第二,意象思维是融通理智活动与心智活动合一的载体。在获取知识方面,爱因斯坦便曾认为,科学知识的获取“一方面是尽可能完备的理解全部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通过最少个数的原始概念和原始关系的使用来达到这个目的”([7],p.344)。中医哲学就是讲究立于人体系统论之上,通过经验考察把人体的存在与发展都看成是相互联系的、整体的知识。中医的阴阳五行符号则灵活地运用着原始化的概念和关系,通过阴阳五行的符号化组合和变换,而将自然与人体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以简洁和明晰的符号系统来认识、解释和模拟宇宙自然万物。而且,中医通过由象达意的思维方式确立了以表知里与司外揣内的相对待的分析方法,从而把握人体有机体作为整体在自然状态下表现出来的生理病理信息,建立了与宇宙模型同构的“形上”人体模型,使中医藏象理论体系具备了整体性和过程性的知识。而且,中医哲学讲究“观物取象”、“立象尽意”同科学观察、心智感悟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把感觉和观察结合在一起,我们可能观察到我们所感觉到的东西,并且能感觉到我们所观察到的东西,然后这就成了不仅反映我们感觉到的而且反映我们观察到的东西的一种方法。它还是自我反映的源泉,自我反映使我们认识我们的本质、心智或自身。”([8],p.9)譬如,中医讲究“微妙在脉,不可不察,察之有纪,从阴阳始,始之有经,从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时为宜”,而达到“补写勿失,与天地如一,得一之情”([2],pp.40-41)之境;而且,这种特殊的功用还能“德化者气之祥”([2],p.151)和“德流气薄而生者也”([2],p.222),有着一定意义的作用和功能。因而,意象思维是对观物取象的超越,而富于德性之情。所以,中医哲学的意象思维不仅在感,而且在情。这是将理智与德性相统一,表现为由内及外的心知(心智)活动与理智活动的不二,这是中医哲学获取知识独特的方法,也是中国哲学的知识论的基本方法。因而第三是,意象思维有着知识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中医讲究象的动变之理,注重物的功能,而不是结构形式。在意象思维方法的指导下,中医哲学滋生出“恍惚之数”的模糊性概念。必须承认,这种模糊性是建立在人体直觉感悟之上的整体把握,以一种体认的方式来获得人体存在内在联系的。它强调相似事物的类比推理,注重整体上的易于辨识,不必讲究细节上清晰。中医的藏象理论就是基于临床观察和经验积累基础之上,经过大胆想象、体悟和创新,形成了有别于西方近现代医学之独特理论。这一理论反映的是人体内脏腑功能系统之间多要素、多维度的非线性复杂联系,蕴藏着一种动态而复杂的功能系统构成的脏腑关系网络。正是在直观整体思维指导下,中医“藏象的‘取类比象’不是靠精确的数据、指标来进行使人信服的推导,而是靠具有模糊性的整体形象,使思维得到启示触发,在思维跳跃中取得逻辑联系”([9],p.33)。但是,模糊性并不意味着绝对不精确。金哲认为,中医藏象理论的思维逻辑主要是模糊逻辑,“模糊逻辑是模糊和精确的有机统一”([10],p.1166)。它体现于在经验基础上的体道悟神,在忽略某些细节的情况下反而会使得整体的把握更加整全,有时却更有的放矢。而且,模糊之象还能激发想象力,有着思性的特征,能够拓宽医者的思考空间。这一思性的特征主要有三:其一,由形下“象”而形上“道”“神”是只可明道悟神,而不可言说的;因而,其二是重视“道”“神”的亲证体悟;其三,追求“道”“神”目标的途径是整体身心的修养,而不仅仅是掌握某种知识。这种体现的“至道在微”“神用无方”的特征与西方纯粹的形上思辩是不同的。不过,这种“由象得出的功能是经过艰苦摸索归纳得来,它只认事实来说话,尽管模糊,却是真知;虽不精确,却能指导实践。人们通过观象得到的这种知识,可以使思维的空间更加宽广,它不受结构的束缚,而只接受实践的检验”([9],p.134)。因而说,中医理论假说更是提倡通过医疗实践的反复验证的,从而实现理论上的去妄存真。这正印证了中医哲学的意象思维源于实物而超越于实物的象征性意象或形象化意象。

三意象思维是人们在经验直观和悟性判断相结合基础上,以人的生理活动为根基,赋予人体以一定的“意义”,而成为一种“意义实现”的过程。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4

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强烈地意识到,“哲学与科学之关系”已是一个不可回避、亟待回答的前沿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大致不外两种对立的立场:

一种可谓“取代论”,这是科学主义者的观点,认为科学产生之前,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水平太有限,太“不科学”,只能聊以传统哲学的方式、即以“玄想”的方式去把握世界;而科学既经产生,哲学的认识方式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在科玄论战中,邓中夏的观点颇有代表性:“自从各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达之后,哲学的地位,已经被这些科学取而代之了。哲学的所谓本体论部分——形而上学,玄学鬼群众藏身之所——已被科学直接的或间接的打得烟消灰灭了。现今所残留而颇能立足的方法论部分,都是披上了科学的花衣,或是受过了科学的洗礼,如胡先生所信的实验主义,名义上虽则寄籍哲学,实际上科学乃是他的老家;由他们口口声声拿‘科学方法’做夸耀骄衿的无价之宝,便可以证明了。所以我的意思,哲学已是‘寿终正寝’,索性把哲学这一个名辞根本废除,免得玄学鬼象社鼠城狐一样,有所依据。”[21]

与此相对立的一种立场则可谓“分治论”,这是许多人文主义者的看法,或者说,是一种无奈的苦衷,一种“退守”的、略带几分伤感与苦涩的抗辩,认为哲学与科学各有其疆域,应该“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井水不犯河水;至于这种疆域具体如何划定,则又各说不一。

在我看来,“取代论”自有它的几分道理。传统的哲学“日不落帝国”对许多领域的统治,确实应该由科学的自治取代──事实上,这种事情早就开始发生并且仍在进行。但这个过程无论进行到哪一天,哲学都不可能最终被逐出精神生活的王国。只要人类存在一天,哲学就会存在一天,因为科学固然可以而且应该“拒斥形而上学”,但人却做不到,人不能不与“形而上学”打交道,因为(下文我将说明)“形而上学”乃是人之行为的思想前提、人之生存的精神条件。所以,“分治论”也有它相当的理由。康德说,他为理智划定界限,是为了给信仰留下地盘。这个说法颇有充分的理据,因为存在着这样一种论域,它是人之行为的必要前提,但科学或理智永远不可能“证明”它,而它正是哲学的论域。

但这种“分治”观如果仅仅停留于此,那还是不充分的。其实,更进一步考察起来,哲学的论域不仅超越了科学,而且从根本上制约着科学;“形而上学”问题不仅为人类日常行为、而且为科学提供前提──具体来讲,它所提供的,乃是人之任何行为所必须以之为前提、而又永远不可能被任何科学证明的“信念”。这种信念,就是关于“生活”、“生存”、“存在”或者“实在”的一种“认定”。没有这种关于实在的信念,人,包括科学家,就无法采取任何行动,而势必陷于比哈姆雷特的犹豫不决还要严重万分的状态,只能坐以待毙。所以,吴稚晖当年曾指出:“即通明的哲人,早已不信上帝,尚坚称宗教可以与宇宙同尽。其实彼所指之同尽物,乃为宗教家久假不归的‘信仰心’而已。信仰心自然与宇宙同尽。”[22]此“信仰心”即指信念,它是与宇宙同始终的。难怪屠孝实评论吴稚晖:“惟吴君之主张,仅谓玄学之提倡,无益于今日之中国,初非谓玄学绝对不可谈,此种议论,其所争既不过先后缓急之间,对于玄学之本身,未尝有否认之意。”[23]

玄学与科学的对立性

在科玄论战中,对于科学家丁文江攻击玄学家张君劢,张东荪曾经评论道:“我认为丁先生不是真正拿科学来攻击玄学,而只是采取与自己性质相近的一种哲学学说而攻击与自己性质相远的那种哲学学说。”[24]“经我分析的结果,丁在君先生并没有反对玄学,只是反对张君劢先生的人生观罢了。张君劢先生的人生观是一种哲学……丁在君先生为要反对他,所以不能不急急忙忙采取哲学中的另一种:如詹姆士杜威罗素当然是一种哲学,不是科学。”[25]确实如此。事实上,要拿科学来攻击哲学是不可能的事情。丁文江的科学观,是建立在某种哲学观念基础之上的,这种哲学观念,就是近代范畴的经验主义哲学。这里的对立不是科学与哲学的对立,而是哲学的两种预设或关于实在的两种信念的对立。所以,当年屠孝实也指出:“然细读丁君前后诸文,对于本体论之研究,亦未尝否认之,且自称为存疑的唯心论者。”[26]

关于实在的信念,确实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前提。举个简单的例子,你感觉肚子饿了,你拿起碗,往食堂去。你此时的行为是基于一个不假思索、所谓“不证自明”的信念的:确有这样一个食堂存在,它可以解决你的饥饿问题。然而这个食堂的存在乃是不可证明的,正如任何存在都是不可证明的(不仅经验、逻辑,就是实践也不能“证明”这一点,我们下文将要讨论)。但你认定有这么一个食堂存在,这就是信念。不客气地讲,所谓“客观实在”、“理念”、“上帝”等等──都是一种精神的“食堂”而已。我个人承认是一个“唯物论者”或者实在论者;但我同时承认,这并不是因为我手头已经握有了关于物质世界客观存在的证据,而是因为我拥有这样一种关于客观实在的信念。这种信念之所以叫做“信念”,就在于它的“不可证性”。现代实验物理学已经或多或少悟出了这一点,这是大家熟知的,无须我在这里唠叨。

不仅科学无法证明实在,哲学本身也不提供这种证明。近代以来的哲学历史已经表明,“实在”实在是“不可知”的。近代以来,哲学企图以两种途径去通向实在:一是以培根为代表的经验主义,一是以笛卡儿为代表的理性主义。我们知道,经验主义哲学本欲通过“感知”把握实在,到头来却发现,原来感知经验这个东西压根儿就靠不住,结果走向“不可知论”。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太蠢太笨,而是因为经验或感知本来就无法证明实在。理性主义又如何呢?笛卡儿的理性分析确实令人叹服;但我们都知道,这一切都建立在“我思故我在”这个公设之上。在笛卡儿看来,“我在思考”乃是不证自明的实在。然而问题就出在这里:你凭什么说“我在思考”?焉知你不是在“庄生梦蝶”或者“蝶梦庄生”?你能拿出证据来吗?如果能拿出来,那个证据肯定就是经验,而经验已经被证明是靠不住的。那么,你能推出这个结论来吗?纵能推出,既是“推出”的,那就需要逻辑前提,也就是说,“我思”仍然不是原初的前提。其实答案很简单:“我思”正是笛卡儿的一个信念。所谓“不证自明的”,其实就是信念而已。

接下来是康德开创的德国古典哲学。康德对于哲学史的意义就在于:其一,他试图弥合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其二,然而他意识到这两者都不能把握实在,如果不自量力,势必陷入“二律背反”。既然如此,德国古典哲学就向另外一个方向迈进:“自我意识”的“思辩”──通过思辩的途径来打通主体与对象的限隔,以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我们应该心知其意:不论“自我意识”,还是“绝对精神”,都既不是经验归纳出来的,也不是理智分析出来的;“思辩”不是“证明”,它只是一种对信念的阐释。说到底,哲学不应该是一种“证明”,而只能是对存在或实在的一种阐释。哲学不可能、也不想证明什么;它只是对关于实在的某种信念加以阐释,或曰给出一种“说法”。至于你信不信这种说法,那仍然是一个信念问题。

所以,给某种哲学冠之以“科学的”名目,那是荒谬的:不是这种“哲学”本身荒谬,就是这种叫法荒谬。至于所谓“科学哲学”(应该不是ScientificPhilosophy,而是ThePhilosophyofScience),我想,如果它是哲学,就绝不是“科学的”;如果它是“科学的”,那就一定不是哲学。

关于“实在”的证实问题,用马克思的话语来讲,叫做“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马克思早在《费尔巴哈论纲》中已然指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因为是不可证的),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但人们对马克思的意思往往有一种极大的误解,以为实在问题不是理论可以证明的,却是实践可以证明的。其实,实践同样也不提供关于实在的任何所谓“证明”。一旦以为实践可以提供这种证明,势必陷入理论困境。这道理很简单,实践本是主体性、目的性的活动;实践的成功,正是主观目的的实现,因而你虽然可以说是证明了主观符合了客观,然而同样也可以说是证明了客观符合了主观──这就是说,它所证明的正是“意志”、以及由意志所支配的主体理性的力量。你凭什么敢于肯定,实践的成功不是如费希特所说的“自我设定非我”?这仍然是一个不可证明的“信念”。

这正是德国哲学最突出的一个特征:意志主义的倾向。不要说费希特、谢林、叔本华,便是黑格尔亦如此。例如黑格尔哲学,通常谓之为“理性主义”的;但实质上他的“绝对理性”是一种“绝对意志”即绝对主体性,理性不过是它的自我展现的形式;换句话说,思辩理性只不过是那个绝对主体意志的自我展现。因此,这个过程就表现为知、情、意之同一。所以,思辩是绝对意志通过自我否定而达到自我肯定的过程;也就是说,所谓“思辩”只是绝对意志确立关于自我的绝对信念的方式,这种方式,本质上是一种“阐释”。

这就涉及了“如何得到关于实在的信念”这个问题。信念是怎么得来的呢?这种信念既不是经验归纳的结果,也不是逻辑演绎的结论。对一个有头脑的人来说,经验是不能为他提供信念的,因为他很清楚,经验是靠不住的,从个别经验中归纳出一条一般规律,往往是所谓“危险的一跃”(dangerousleap);理论更不能为他提供信念,“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是常青的”,理论的逻辑前提可以“无穷倒溯”,其终点也就是不可证实的信念。

信念的来源,我称之为“领悟”。领悟既非逻辑演绎法的推论,也非所谓“科学归纳法”的结果。当然,领悟是有经验作为基础的。没有相当的生活实践经验的积累,是谈不到有所领悟的。所以,与其说“实践出真知”,不如说“实践出信念”。但是,从经验到领悟,绝非归纳的过程。无论你有多少经验,你也无法得出“实在”。一个疯子的感官往往特别敏感,但他的“丰富经验”都是虚幻不实的。领悟也与理智有关,没有相当的理性能力也谈不到领悟。例如被人视为“非理性主义”的柏格森哲学,实际上也大量使用逻辑理智的推导;但是,他对“生命冲动”的领悟则绝不是逻辑地推出的。反之,作为西方理性主义鼻祖的柏拉图,其“理念世界”也不是理性逻辑所能推定的。在中国,如冯友兰的“新理学”,人皆注意到了他的新实在论的逻辑分析方法,殊不知他的“天地境界”,作为最“形而上”的人生境界,却并不是可以“推出”的,而只能是“悟出”的。

所以,领悟的关键就在一个“悟”字。此即海德格尔之所谓“思”,所谓“颖悟”。“悟”是一种非常复杂、玄妙的过程:它长期积累,而瞬间完成;它有演绎而非演绎,有归纳而非归纳;它是经过“经验”的,但最终是“超验的”;也是经过“理智”的,但最终是“超智”的。所谓“超”,就是并不否认感性与理性,而是超越它们。百“感”交集,百“思”莫解,可是“蓦然回首”,“一旦豁然贯通”,于是,我们获得了关于实在的一种信念。

可见这种不可证实的关于“实在”的信念当然不是科学──不论经验科学还是理论科学──所能提供的;而它倒是一切科学的前提,或者说,是一切科学由以出发的观念基础。任何一门具体的科学,总是一个逻辑的系统(包括演绎逻辑、“归纳逻辑”),也就是说,它总是以某种一般的“原理”来作为它的逻辑前提,这种前提对于该门科学来说便是所谓“不证自明”的东西,其实也就是它的一种“信念”。一门具体的科学依赖于这种信念,所有科学的总体同样依赖于这种信念;只不过前者是关于某种具体实在的信念,而后者是关于实在总体的信念。举例来说,爱因斯坦之发现相对论,便是基于他对“时空”范畴所进行的新的思考的。而他对时空范畴的新思考,既非经验、亦非逻辑理智所能处理的,实际上,那是极为典型的哲学思考,或者说,那是一种“领悟”。爱因斯坦谈到自己发现相对论时承认,“对于发现这个中心点所需要的批判思想,就我的情况来说,特别是由于阅读了戴维·休谟和恩斯特·马赫的哲学著作而得到决定性的进展。”[27]又如现今物理学所提出的“超弦”概念,虽然可作所谓10维、12维空间的数学处理,但“超弦”观念本身的产生和提出,则是哲学领悟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也同样不可“证实”,却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物理学家的信念。我们记得,胡适曾经嘲笑张君劢,说孙行者(玄学)怎么也不可能跳出如来佛(科学)的手掌。后来张东荪又如法炮制:“我现在亦学胡适之先生,把孙行者与如来佛的比喻,用在我所敬爱的丁(文江)先生身上:哲学就好比如来佛的掌心,丁先生一个跟斗翻了十万八千里,以为出了哲学的范围,其实还在如来佛掌心里。”[28]

所以,科学的基础就是关于实在的信念。对科学基础的追问,已经是现代哲学的一个经常讨论的重大问题;但最早对科学的基础提出质疑的,则是休谟。休谟关于作为科学基本信念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的诘难,是人类思维史的一次革命。他说:“第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每一个有开始的存在的东西也都有一个原因这件事是必然的呢?第二,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一些特定的原因必然要有那样一些特定结果呢?我们的因果互推的那种推论的本性如何,我们对这种推论所怀的信念的本性又如何?”确实,科学以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为前提,却从不问、更不可能“证明”这种前提本身的性质如何;其实,这实在是一种信念而已。休谟指出:“我们如果不能指出,没有某种产生原则,任何东西决不能开始存在,那么我们同时也永远不能证明,每一个新的存在或存在的每一个新的变异都必然有一个原因;前一个命题如果不能证明,那么我们就没有希望能够证明后一个命题。但是前一个命题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29]到此为止,休谟都是正确的;问题在于,他接下来把这种信念解释为经验的联想,也就是说,把科学的基础从逻辑理性转移到感知经验上。其实,作为科学基础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乃是一种哲学的领悟。

话说到此,我仿佛已听见有人嚷道:“喔,你那是非理性主义、神秘主义!”确实,哲学的“领悟”作为一种特定的把握存在的方式,是“非理性”的。所谓“非理性”,是说它不是一种理性思维或者逻辑思维;但它并不是“反理性”的,也就是说,与其说它是排斥理性的,不如说它是包容理性的。它含有理性,却不等于理性,正如它含有感性,却不等于感性。领悟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或意识形式,其独特性主要在于其对象或内容的独特性:科学所要把握的是存在的有限性,而哲学所要把握的则是存在的无限性──不仅是在时间、空间上的无限性,而且是在其“可能性”上的无限性。存在是无限可能的,生活是无限可能的。对此,你可以觉得它“神秘”,但神秘感总是出于无知。实际上,应该说哲学的“实在”并不比科学的“超弦”更神秘。

这里,让我们还是回到马克思的实践论上去吧。我们所谓“领悟”,也可以叫“实践的领悟”或者“在实践中的领悟”。前面说到,休谟把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归结为经验的联想,说到底,其实就是个归纳的问题。然而我们已经知道,事实上任何经验归纳都是不可能得出关于实在的一般命题的。不过,休谟又还提到,这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却又接近了事实;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就说过,这类问题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哲学的领悟,既不是归纳得来的,也不是演绎得来的,而是从生活实践中“悟出”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实践出信念”。

总之,科学的进行同时需要三样东西作为前提条件:感知的经验,理智的逻辑,还有关于实在的信念。而后者是哲学提供的。哲学就是:领悟—信念—阐释。

这里我预感到有人将会提出这样的诘难:“如果关于实在的信念不可证明,如何保证此信念的客观普遍性?”这里实际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而又完全不同的问题:一是所谓信念的“普遍性”,即如何解释人们在信念上具有共通性、“同感”或者“共识”、从而能够“交流”的问题;一是所谓信念的“客观性”,即如何保证这种信念具有实在性或者可靠性的问题。

关于人们在信念上的共性或者“共鸣”,这确实是存在的。例如许多人一致认定“物质”就是绝对的客观实在;另有许多人一致认定“上帝”才是绝对的客观实在。这种“共同信念”的产生,其实是基于主体方面亦即“人”的共性的(包括生理结构、心灵构造),此即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仅在不同的人群之内各有其共同信念,而且在他们之间,也就是说,整个人类也有共同信念。例如不论是笃信“物质”还是笃信“上帝”,两者有一个共同信念:在“我”之外,存在着一个绝对的客观的实在。即便是佛教徒,也未能“超脱”这一点,例如典型的唯识宗的“唯识无境”说,最终总得承认“识”、尤其“阿赖耶识”是实在的。

至于对信念的客观实在性的诘难,不知道读者注意到没有,这种提问方式本身是成问题的,因为它问的正是所谓“主观符合客观”的问题,这个问题事先预设了一个假定,就是“客观实在”;然而“客观实在”这个预设正是我说的那种不可证明的东西──信念。王平陵曾指出:“科学的研究事物,不问其对象之真伪,但依据日常的经验,假定此现象为真有,乃立于假定之上,从而探究其原理罢了。如物理学假定物质为常在,从而究其现象的法则;心理学假定精神为真有,从而叙其作用之变化。至于物质精神为实为妄之讨论,则侵入于哲学之范围,而非科学所能担任的了。”[30]

科学对其研究对象的“真有”“常在”的“假定”,便是我们所说的“信念”。张东荪在谈到智力测验的时候曾说:“讲到智力实验,过达德告诉我们说有一个不因学习而改的先天智力,所测的即是这个抽象的智力而不是具体的学习。我想这个话丁先生听了一定不大高兴,因为不料货真价实的科学方法却背后先有一个玄学的假定。但是削去这个假定,科学的智力实验法亦立不住了。”[31]事实上,某种“玄学的假定”是科学的前提。对此,当年屠孝实曾说过:“科学虽以现实之经验界为对象,然其所用之根本概念,如物力时空因果之类皆不加批评而承认之,是固非知觉之对象,而实玄学思维之产物也。”[32]

关于这个问题,美国哲学家蒯因的“本体论承诺”思想值得我们特别注意。他认为,我们接受一种科学理论,实际上就接受了一种关于存在的约定或者预设,这就是一种“本体论承诺”。“我们之接受一个本体论在原则上同接受一个科学理论……是相似的。一旦我们择定了要容纳最广义的科学的全面的概念结构,我们的本体论就决定了。”当然,“这里所考虑的不是本体论的事实,而是对论说的本体论许诺。一般地说,何物存在不依赖人们对语言的使用,但是人们说何物存在,则依赖其对语言的使用。”[33]但科学在说某物怎样之前,总得说某物存在,即先得有个本体论许诺。

所以,关于“哲学”的界定,我们不得不回到亚里士多德。他把哲学贞定为“形而上学”,即“物理学之后”(Metaphysics)[34]。(这里所谓“物理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科学”的代名词。)因此,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哲学是在科学“之后”(也就是“之外”)的学术。有一些问题,是科学不讨论也无法讨论的,它们正是哲学的课题。用中国话来讲,科学研究的是“形而下”的问题(“形而下者谓之器”),而哲学研究的则是“形而上”的问题(“形而上者谓之道”)。在这个问题上,康德之区分“现象界”与“物自身”是很英明的。

然而现代分析哲学居然提出了“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在我看来,科学确实应该拒斥形而上学,否则便是越俎代庖,不自量力。但那是科学而非哲学的事情;而且所谓“拒斥”,这里只能理解为“不予研究”(科学不能“拒斥”关于实在或者存在的信念,已如上述)。科学不应研究形而上学问题;那是哲学的领地。可是,哲学怎能拒斥形而上学?恰恰相反,哲学应该“拒斥形而下学”。当然,这里所谓“拒斥”,也是“不予研究”的意思。哲学不应研究形而下的现象界,虽然它可以并应当利用科学或者“形而下学”的成果。

可是,在科学主义的实证主义“时代潮流”影响下,一些“哲学家”也跟着起哄,以为哲学也应该“拒斥形而上学”。结果他们忘却了自家的责任,跑去鼓捣“逻辑分析”、“语言分析”之类本该属于科学的玩艺儿。说实话,我经常怀疑所谓“分析哲学”究竟还是不是“哲学”。分析哲学只是在一种意义上还是一种哲学,那就是它自在地隐含着一种本体论或形而上学:这里,世界或存在的本体、本原或本质,就是语言或者思维的逻辑结构。在这个问题上,只有蒯因算是老老实实承认的。可是这样一来,分析哲学本身不也是一种“形而上学”了吗?他们的“拒斥形而上学”,不是拿自己的形而上学去排斥其它的形而上学吗?

总起来说,一方面,哲学由于其“超验”“超智”的特性,它要借助于“形而下”的科学而超越之,从而达到对存在的“形而上”的把握;另一方面,也由于其“超验”“超智”的特性,哲学又为科学提供信念的基础、逻辑的前提。

本此,梁启超对科学派和玄学派的两员主将的一句评语是很公允的:“在君过信科学万能,正和君劢之轻蔑科学同一错误。”[35]仿此,我们也可以说:玄学派的过信玄学(何况只是一种意志主义的玄学),正和科学派的过于轻视玄学同样错误。关于这点,蔡元培先生有一个比较平允的说法:“人类自有一种超乎实证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要求,不能对实证哲学而感为满足。又人类自有对于不可知而试为可知的要求,不能对不可知论而感为满足。于是更进一步为形而上学,即玄学。古代的玄学,是包含科学的对象,一切用演绎法来武断的。现代的玄学,是把可以归纳而得的学理都让给科学了。又根据这些归纳而得的学理,更进一步,到不能用归纳法的境界,用思索求出理论来;而所求出的理论,若演绎到实证界的对象,还是要与科学家所得的公理,不相冲突。……所以专治一科学的人,说玄学为无用,不过自表他没有特别求智的欲望,可以听其自由。若是研究玄学的人,说玄学与科学可以不生关系,就不是现代玄学家的态度。”[36]

玄学与科学的统一性

当然,我们以上的讨论是从哲学或玄学与科学的差异性或对立性上着眼的;其实,玄学或哲学与科学也具有统一性。这有两层意思:一是两者的互动性,一是两者的同一性或一致性。

所谓互动性,是说哲学与科学总是互相依存的。王平陵曾指出:“在希腊时代的科学,全是包括于哲学之内;及科学离哲学而独立以后,哲学依然存在,并没有缩小他的范围,或消灭掉他的痕迹。不但如此,而且有许多科学者,正因为哲学而存在,他的科学的创见,才能发挥光大的;就是由科学万能的见地上,所成立的‘实证论’,要亦不过是科学的哲学罢了。更就事实而观,近代的大科学家,由科学的见地而发展,其结局税驾于哲学的境地的,正复不少。例如达尔文是一位生物学者,然而他的进化论,则超脱科学的领域,而入于哲学的范围了。赫胥黎黑格尔[37]辈,都是进化论者,也渐次接触于哲学问题了。此外由科学方面而接近于哲学问题的,尚是很多。”“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是科学的综合。”“哲学由科学而得材料,以充实其内容,可免踏于空虚的流弊;科学则由哲学而巩固其目的与基础,以获得论理的确实性。是以二者的进步,是相互关联的,科学进步,则哲学亦必进步;哲学发达,则科学亦必有同样的发达,两者各尽其职能,于是人生便得完全的进步了。”可惜他仍然站在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立场上,虽然“承认科学与哲学,有并立的可能性”,但是声称“确知其在作用上,为对立的而非一元的”。[38]

所谓同一性,是说哲学与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原是同质的东西。对此,张东荪曾指出:“我本来亦晓得哲学与科学的界限是难分的:如牛顿的绝对运动论在当时何尝不是科学,然而马赫便说是哲学而不是科学。而马赫的经验论却被发明量子的濮朗克(普朗克)所讥笑,以为仍是哲学而不是科学。马赫攻牛顿,濮朗克再攻马赫,难保不再有人攻濮朗克么?”[39]确实,在很多情况下,对于一种理论,我们往往很难简单判定它是科学的还是哲学的。究其原因,在于:哲学体系中往往包含有许多经验实证的、逻辑推定的内容;科学理论中往往包含有一些直觉的、领悟的内容。这是因为,如王平陵所说:“哲学与科学的关系,非全然同一,亦非全然无别,盖‘同中有异’,‘异中亦有同’。哲学必俟科学而完全,科学亦必俟哲学而始得正确;所以说科学哲学为补合的二元论,就是这个缘故了。”[40]关于科学与哲学间界线的模糊性,波普尔曾指出:“现代物理学,特别是爱因斯坦理论(1919年曾受到广泛讨论),是高度思辩、高度抽象的,远远离开了可称其为‘观察基础’的东西。一切想表明这种理论也多少是‘以观察为基础’的企图,都是没有说服力的。”[41]

纵观“科玄论战”及此后数十年间关于科学与“玄学”论争的历史,我们有哪些经验教训可以汲取呢?我们这里回到本书的开头所说的:虽然科玄论战的提问方式本身无可避免地存在着问题,它提出的问题是无法得到解决的,但是毕竟科玄论战的意义在于它提出了问题——而且是从哲学的高度上提出了问题——,而不在于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它促使我们意识到: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不是提出与之不同的新的问题,而是必须改变原问题的提问方式。

至于科玄论战的问题究竟何在、究竟应当如何解决问题,我们已经展开了讨论,这里只想再次着重指出:从思维方式上来看,认知与意向的对立、知识与价值的紧张,其在理论上的根本原因是近代以来的那种二元对立的分析模式。这种思维模式,虽然从历史的角度看有其必然性、合理性乃至于必要性,但它毕竟总是将原本同一的东西分解为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却不能在更高层次上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在哲学层面上解决科玄之争问题的形而上学基础,必是马克思的实践论——当然是在当代哲学思维水平上被正确地阐释、发展了的马克思的实践论——,因为认知与意向在实践之初原本是同一的,知识与价值在实践之末必定是统一的。

这当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远不是本书所能胜任的。在此,作者只想向哲学界表达一个本书无暇无力承当的祈愿:重新深入研究马克思的“实践”范畴,尤其是“实践的结构”、它与“存在”以及心灵的“意识的结构”的实质关系。

注释:

[1]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同上。

[4]亚里士多德语,或译“存在者之为存在者”。

[5]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下同。

[6]张君劢:《人生观之论战·序》,收入《中西印哲学文集》。

[7]同上。

[8]张君劢:《科学之评价》,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9]蒙培元:《中国心性论》,第185页。

[10]蒙培元:《心灵超越与境界》,第258页。

[11]丁文江:《玄学与科学——评张君劢的〈人生观〉》,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2]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13]颂皋:《玄学上之问题》,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4]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5]同上。

[16]孙伏园:《玄学科学论战杂话》,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7]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此处引文为张氏所译。

[18]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9]张东荪为孙伏园《玄学科学论战杂话》写的按语。

[20]商务印书馆1999年本;以下凡引此书,只注页码。

[21]邓中夏:《思想界的联合战线问题》,今收入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二卷。

[22]吴稚晖:《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及人生观》,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3]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24]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5]张东荪:《科学与哲学》,商务1999年本,第56页。

[26]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27]《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第24页。

[28]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29]休谟:《人性论》,第96、99页。

[30]王平陵:《“科哲之战”的尾声》,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1]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2]屠孝实:《玄学果为痴人说梦耶?》,收入《人生观之论战》。

[33]蒯因:《从逻辑的观点看》第16、95页。

[34]“物理学之后”虽然不是亚里士多德本人确定的说法,但确是他实际的处理方式。

[35]梁启超:《人生观与科学》,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6]蔡元培:《简易哲学纲要》,见蔡著《中国伦理学史》第169-170页。

[37]E.H.Hackel,此非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引者注。

[38]王平陵:《“科哲之战”的尾声》,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39]张东荪:《劳而无功》,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5

自我——现象|物自体

康德认为,现象不能达到物自体,它们不能沟通,中间好像有一堵墙隔绝开了,我用一竖线来表示这一隔绝,这意味着物自体不仅是在现象背后的,而且还是在“墙”那边的看不见、摸不着、达不到的基础。而自我与现象却是沟通的,我用一横线来表示这种沟通。这里就有一个疑问:康德不是亦主张自我是不能被认识的本体吗?这怎么能说自我与现象是沟通的呢?诚然,自我与物自体一样都是现象背后不可认识的主体,但是我这里所说的与现象沟通的“自我”,是作为认识主体的“自我”,而在现象背后不能被认识的“自我”,实际上已经是作为认识对象的“物自体”了。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纯粹理性之误谬推理”中讲到,关于灵魂的先验幻象,起自于将认识主体的“自我”误认作认识客体的“自我”。他用一个形式逻辑的推理表示出来。[2]他认为在这一逻辑推理中,发生了中同歧义,将认识主体的“自我” 当成了认识客体的“自我”即“物自体”。而作为认识主体的“自我”。它与现象是沟通的,即“自我”可以认识现象,我们的道德行为可以在现象界表现出来。

康德哲学就是要对上面图示中的“自我”作批判地考查,批判认识主体中不包含经验成分的先验认识原理即“纯粹理性”。他认为“理性”有两个任务,即思辨的运用和实践的运用,他说“理性的思辨运用的重任是:认识对象,直至推进到最高的先天原则。它的实践运用的重任是:要照最终的,圆满的目标去决定意志。”[3]理性的思辨的运用,就是“自我”认识对象。这种认识,他认为不能达到“物自体”,而只能达到“现象”,而且他的“哥白尼式的革命”表明认识对象不是认识去适合对象,而是对象来适合合理性的认识形式,是“自我”向对象立法,理性只能认识由自身颁布给自然的普遍必然性,日本学者安倍能成认为这表明了理性的自由和自律。[4]关于理性向对象立法即认识对象这一部分的基本理论,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和《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作了阐述,我亦作过专门讨论。[5]理性实践的运用就是“自我”向“自我”本身立法,自我是遵从自我的立法,这便是理性的自由和自律。[6]在此,我有必要在原拙文讨论的基础上再补充谈一谈“自我”向对象立法的一些问题。

康德的“理性”这个词有三种涵义:有时它泛指一切不来自经验的东西,这种理性包括最狭义的理性、悟性和先验感性直观;有时它指最狭义的理性和悟性;有时仅指最狭义的理性。他认为先验感性直观即空间和时间仅属于现象,而自我向对象立法就是悟性向已经由空间和时间作了统一的感性现象立法,因此认识不能离开经验现象,因为我们不能认识物自体,而认识的对象仅是现象,我们对对象的认识不能先于对象而成立,必须要在对象提供给我们后我们才能对它进行认识,才能对它先验立法,所以认识不能脱离经验对象,而科学认识即自我向对象立法就是悟性向感性直观现象立法。

在这种现象的立法中就有这样几层对立:即有先验原理与经验知觉的对立;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感性与悟性的对立;相对与绝对的对立。康德认为经验现象中的纯直观与纯范畴是先验地来自于主体的形式,因此是主观的,但它们是具有普遍性,是不因各主体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客观性质,是对象的,因此是客观的。经验知觉则是物自体作用于自我而产生的,它不是主观自生的,因此它们是客观的,但它们又是物自体作用于认识主体的感官上所产生的主观感觉,没有普遍性,因此是主观的。这样看来,现象中无论是先验形式还是经验内容,都既有主观的一面,又有客观的一面。所以现象也就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不过在现象的主观性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主体即自我,在现象的客观性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客体即物自体。现象本身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现象之外的主体和客体,是分属于两个根本不同的领域.没有沟通,并且现象本身只有相对性,没有绝对性,绝对性存在于现象两边的抽象的自我和物自体之中,而且在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现象之中,还有感性直观和悟性范畴的对立。它们二者虽如上述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但仍然没有本源的统一,它们的统一需要靠中介即图形才可能达到,黑格尔讥之为“就像一根绳子把一块木头缠在腿上那样。”[7]。

自我不仅向对象立法,认识世界,自我还向自我本身立法,产生道德,这种立法是最狭 义的理性的立法。因为康德坚持认为,感性直观只属于现象,而悟性范畴只有在与感性直观相结合时才具有客观的实在意义。因此这二者都只能适用于现象进行科学认识,而对上面图示中的自我本体的立法,则只能是自我中的理性的立法。康德认为理性本身就具有实践能力,它无待于对象提供给我们。因此理性道德立法时是不以提供给我们的对象为条件的。这就是说,道德的、决定意志的原因的实践原理,是不以欲望能力的对象(内容),即不以自爱或个人幸福为原则的。在没有对象,没有经验内容的情况下,纯粹理性就只能在自身中作纯粹形式的立法,因为这种立法不以欲望能力的对象为条件,不受理性之外的因素的决定,所以这种立法就是纯粹理性自己决定的,这就是所谓意志自律。康德一再强调,理性的道德立法是自律而不是他律,因此不能是现象中的自然因果律,而只能是本体的自由因果律。在研究道德时,一定要划清现象与本体的界限,不能让道德的自由立法变成经验中的自然因果律的一项,成为他律。如上面的图示所表明的,康德哲学中有两个本体,即作为主体的自我和作为客体的物自体。而道德中的本体是指的作为主体的自我而不是作为客体的物自体,物自体向物自体立法而有道德,这是不可理解的,这一点必须注意。自我也不能向物自体立法,自我只能向物自体的表象即现象立法,这是思辨理性的任务。

在康德哲学中,思辨理性是自我向对象立法,其结果就形成自然知识,实践理性是自我向自我立法,其结果就是道德。而支配自然界的原理和支配道德界的原理是完全不同的。在自然界完全没有目的,从而也无所谓价值概念,这一概念只存在于道德界中,但是康德认为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是统一的,如果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完全对立,人就成了二重性的了。要统一它们就必须把其中一个放在优先地位,由其支配另一个,康德认为实践理性优先于思辨理性,[8]即理性立法优先于悟性立法。

实践理性对思辨理性的优先地位,使前者对后者扩张,其结果就是判断力将目的原理运用于自然。“即是把原理的统一性移入自然里去,因此,判断力必须把目的安置于自然里”[9]。康德说:“自由概念应该把它的规律所赋予的目的在感性世界里实现出来,因此自然界必须能够这样地被思考着:它的形式的合规律性至少对于那些按照自由规律在自然中实现目的的可能性是互相协应的。”[10]康德认为科学认识的自我向对象立法,是悟性立法,道德行为是理性的形式立法,而悟性和理性的中介体,就是判断力。从前面的图示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自我和现象(分别为理性和悟性的立法领域)之间,没有一个中间领域供判断力占据.因此判断力“不具有自己的立法”,但康德认为人们仍“有理由按照类比来猜测它”,它“仍然有一个自己独特的原理”,“虽然它只是主观的”。[11]所以“它的诸原理在一个纯粹哲学的体系内将不构成一个特殊部门介于理论的与实践的部分之间,而是在必要的场合能够临时靠拢两方的任何一方”。[12]这种“靠拢”就表现在判断力的对象与悟性的对象一样,都是经验直观,而判断力的原理却与理性的原理一样.都是目的。所以判断力所涉及的就是自然形式的合目的性。这就是感性世界的形式象征着意志的道德理念的本体内容,但这只是主观地象征着,而不是道德理念的客观表现——那就是道德行为了,亦不是图式。[13]因此,本质地隶属于判断力的原理的美学表象就是感性直观形式象征着道德。康德在道德哲学中将技术命令、实用命令和道德命令区别开来,认为前二者实属于理论理性,其如何可能是分析的,只有第三者才属实践理性,其如何可能才是综合的。与此相应,则应该是判断力运用于自然时相应于前二者的是自然的合目的性的逻辑表象.它“完全不能提供先验根据”。这种“判断力不是特殊的机能,而仅是一般反省着的判断力。如它常常按照着概念在理论认识中所做的那样”[14]。而相应于第三者即道德的是美学表象,这是“本质地隶属于”判断力的。“因为只有它包含着判断力完全先验地作为它对自然反省的基础的一个原理”。[15]所以,虽然自然的合目的性的逻辑表象和美的表象一样都是有限的经验现象象征着绝对本体,但只有美才是道德的象征,而自然目的论则与道德目的论相差异,虽然康德认为判断力的原理都只是主观的,但他却又作出区别,认为美是形式的、主观的,而自然目的却是质料的、客观的。所以前者相应于与对象(幸福)无关的主体的普遍的形式立法的道德,而后者相应于与客观对象有关的理论理性,这表现了康德哲学中主观性和客观性不能统一的对立,对之深人思考,也会发现康德哲学的不一贯。所以创作文艺作品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必须创造感性形象,而不能玄谈道理;二是这种感性形象必须象征着绝对的道德本体,使人们在文艺欣赏中陶冶性情,净化心灵。

康德哲学中的自我和物自体都是极端抽象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这种哲学中丰富的内容却包含在那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现象中。后来费希特取消了抽象的物自体,谢林和黑格尔继而又取消了抽象的自我,黑格尔哲学就是从康德哲学中那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现象开始的,他要使康德的现象中的对立达到统一,这个工作他是在《精神现象学》中完成的。他从现象中最初直接给予的感性确定性里的纯有矛盾发展最后达到概念,这就不同于他所讥讽的康德那样用“一根绳子把一块木头缠在腿上”,而且也不同于我们所说的概念是从感性事物抽象得到的,而是从感性事物矛盾发展才最后得到的。因为黑格尔认为不是抽象法而是正好与之相对的辩证法才是科学的方法。苏格拉底也是用这种方法得到概念的,苏格拉底在与别人谈话时,当别人用一个感性个别事物来作一般真理性的回答时,苏格拉底就指出其中的矛盾,以此说明感性个别事物不是固定不变的,不是真理,而是片面的。这样通过辩证达到对事物的普遍概念的认识。黑格尔指出苏格拉底的方法:“主要地有两方面:(一)从具体的事例发展到普遍的原则,并使潜在于人们意识中的概念明确呈现出来;(二)使一般的东西,通常被认定的,已固定的,在意识中直接接受了的观念或思想的规定瓦解.并通过其自身与具体的事例使之发生混乱。”[16]黑格尔继承这一方法,他的概念是从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感性现象矛盾发展而来的,这样的概念就是具体的,它扬弃了感性直观,因此就无需第三者来将它与感性直观外在地联结起来,它也扬弃了主客观的对立,它既是主观的思维规律.又是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如果我们在这里对康德的现象中的对立略作分析就可以看出一些问题。首先,如上面分析的,现象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在主观性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主体,在客观性的背后,还有一个抽象的客体,这种现象是主客观性的统一和主、客体的不能统一,并因主客体的不能统一而产生了主观性与客观性之间的不能过渡,先验与经验的分裂,感性与悟性的分裂,这就构成了康德哲学中的一系列的矛盾。

其次,由于在现象之外还有独立存在的自我和物自体,因此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便不能达到统一。思辨理性的责任是认识对象,由于物自体不能达到,我们只能达到现象,这就是自我向现象立法。因此,经验现象规律是自我先天地颁布给自然的。实践理性的责任是向自我本身立法,但这种立法并不仅只是内藏于本体界而不外显于现象界,我们要按照道德法则所要求我们的去行动,也就是道德的法则要表现在经验现象中,因此在经验现象中,既有来自思辨理性的自然因果律,又有来自实践理性的自由因果律,而且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三组二律背反的正题中,提到在认识对象中“若无一先天的充分决定之原因.则无一事物能发生”。[17]。康德将这一自由因放在物自体上,但放在物自体上的自由与道德立法即自我中的自由,同样来源于自我立法。认识对象,必须要在现象背后的物自体上设定一自由因.同样,作为感性现象中的一部分,人的道德行为亦必须在自我中设定自由因,而这两种自由(实则潜在地是统一的,即对作为认识对象的感性自然现象和作为主体道德行为的感性现象理性在立法时在它们的本体上所设定的自由因),又必然表现于自然现象中,如果取消抽象的自我和抽象的物自体,则现象界就客观地既具有自然因果律,又具有自由因果律.这样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便可达到统一。

第三,在康德哲学中,自我和物自体是本体,是绝对的、无限的。而现象则是相对的,有限的。由于认识是自我向现象立法,所以我们的自然知识总是相对的知识,而道德是自我向自我的理性立法,与经验现象无关,所以道德律令是绝对命令.前者是悟性立法,后者是理性立法,康德认为这二者应该统一,他认为这种统一应是自然界从属道德界,即悟性从属理性。其结果就是判断力将理性立法的目的性原理扩张到了现象界,这就是现象界的美和合目的性。所以美的二律背反的解决就是美不植根于悟性概念,而植根于理性概念,美就是有限的感性经验现象象征着理性的绝对本体(道德法则),但是理性对感性经验界只具有主观的统一性,因此判断力的先验原理即自然的目的性便只具有主观的意义。

由于判断力在感性经验现象中使用理性立法中的目的性原理,这样相对的直观现象就象征着绝对的本体,所以文艺作品作为用感性形象象征着道德总体,是不能用认识有限对象的概念去完全说明的。这就是“诗无达诂”的原因。判断力在相对的、有限的直观现象中主观地将绝对的无限的因素实现出来,这样我们在对现象的直观中,就可以主观地直观到绝对整体。而对绝对整体的直观,康德在其第一、第二《批判》中都是指的为人所没有的对本体的直观即悟性直观,而现在判断力以现象象征着本体,在这种情况下,对现象的直观就可以说是对象征着绝对总体的东西的直观,这就得设想一种悟性直观,如果不设想这种直观,“那就不能说,若是我们得要设想到某些自然产物的产生的可能性,我们由于我们悟性的特殊性质就不能不把它们认为是有意产生出来而且是作为目的产生出来的.然而这样地说,又并不含有任何要求说,事实上应该有一种特殊的原因在其里面一个目的的表象是作为起决定作用的根据而起作用的,或者说,因而并不含有任何断定是关于一个不同于人类悟性的悟性之能力的”[18](指直观的悟性——引者)。这就是说如果不设想悟性的直观,我们就不能设想自然产物象征着绝对本性的目的性,但这种悟性直观只适合于我们的反思判断力的关于自然的产生的有其可能的那种评价,而不适用于确定性判断力去适合于事物本身,也就是说它只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我们认识事物的悟性是推论的悟性,它是从概念到特殊,把特殊包摄到普遍之下具有不必然性,因此我们不能认识绝对真理,而对象征着绝对本体直观的悟性,却是从整体作为整体的直观到特殊。“为了使这个整体的明确形式成为可能,并不在这样的一种悟性里或者在其整体的表象里含蕴着各部分的综合之一种不必然性”[19]。这就是对绝对整体的直观。可见相对的现象也可以主观地直观为绝对的。

康德认为判断力将理性原理扩张于现象,便只具有主观性,但现象本来就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后来谢林、黑格尔取消现象两侧那游离于现象之外与现象割裂的抽象的自我和物自体,这样就没有什么单纯只是主观的或单纯只是客观的东西,而且在现象的总和之外.也没有什么与这个总和相对立的绝对,这样美,自然目的性,悟性直观,便都属于现象,因而都同样是客观的,现象中的因素凡主观的都潜在地是客观的,相对的现象也就潜在地是绝对的,感性的也就潜在地是悟性的和理性的,思辨的也就潜在地是实践的,总之.康德哲学中的一切对立都潜在地是统一的。

从以上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康德哲学是以自我和物自体的对立为前提的,自我和物自体是康德哲学由以出发的两个基点,他没有问自我和物自体从何而来,或谁产生谁,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等问题。自然.康德是不能归人唯物主义阵营或唯心主义阵营的,而康德哲学中的一切对立不能达到统一,都来自于自我和物自体的本原性的对立。继康德而起,费希特取消了抽象的物自体;谢林、黑格尔又取消抽象的自我。黑格尔不像康德那样以自我和物自体作为哲学的出发基点,他在前面的图示中取消现象两侧与现象割裂的抽象的自我和物自体,以中间的现象作为出发点。在《精神现象学》中,他从现象中最初直接给予的感性确定性里的纯有为基点,再从这个纯有产生出自我和对象。[20]即将自我和对象降为纯有的两个环节,由于自我和对象是从同一纯有中产生出来的,所以它们就具有本源的同一性,主观性与客观性可以互相过渡,这样就消除了康德哲学中主观性和客观性僵死的对立.从而使之达到了统一。

康德以前的旧形而上学大都采取非此即彼的抽象理智的思维方法对待存在.在世界的本原问题上或持唯物主义的立场,或持唯心主义的立场,康德综合调合这些对立的哲学派别,以相互独立互不产生的自我和物自体为两个最高本原,它们相互作用产生了现象,但如上所述却形成了他的哲学中的一系列的无法统一的对立。黑格尔的哲学把自我和对象降为有的两个环节,使主观和客观的互相过渡成为可能,并最终统一了康德哲学中的那些对立,那么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个对立的学派之中,他会认为哪一派是真理呢?黑格尔说:“真理就是所有的参加者都为之酪酊大醉的一席豪饮.而因为每一个参加豪饮者离开酒席就立即陷于瓦解,所以整个的这场豪饮也就同样是一种透明的和单纯的静止。”[21]因此,在真理的那一席豪饮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作为绝对知识的两个对立的环节(它们当中任何一派在黑格尔看来都不是人类认识史上错误陈迹的展览),应该说都醉倒了,瓦解了,所以《精神现象学》最后终止于具体概念,而不终止于其中间历程上的任何一种唯心主义形态,那么我们怎么好认为黑格尔会偏执于唯心主义一方呢?

注释

[1] 郑昕:《康德学述》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64-67页;张世英:《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20-21页。

[2]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275页。

[3] 《康德文集》刘克苏等译、改革出版社1997年版269页。

[4] [6]《安倍能成:《康德实践哲学》于凤梧、王宏文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13、25、66页

[5] 见拙文《康德论认识和科学形而上学所以可能的条件》,该文部分发表于《四川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5年五期。

[7]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卷四,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271页。

[8] 《康德文集》(同上)271页。

[9] 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25页。

[10] 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13页。

[11] 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14-15页。

[12] 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4页

[13] 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象征与图式的区别见199页

[14] 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32、33页

[15] 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32页

[16]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卷二,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53页

[17]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341页。

[18] 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韦卓民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63页。

[19] 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韦卓民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65页。

哲学与人生的感悟范文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5)09-0046-04

哲学作为人的一种“爱智”活动,离不开现实的人的生活。理性地反思生活,引导人们从现实生活中寻求真、善、美,是哲学的本真要义。因此,哲学必须敞开它的生活维度,始终把自身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中,并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融,否则,哲学就无法把握时代脉搏,凝练时代精神,进而成为一种毫无实践价值与现实意义的“玄思”和“空想”。而中国传统哲学之所以能够历久弥新,对当今社会仍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关键之处就在于其自身所具有的浓重的生活特质。在科学主义凸现危机、人的生存压力加剧的现时代,顺应学界“哲学复归生活”的诉求,我们审视和品味中国传统哲学,不难发现,无论是儒、道两家的学说,还是其他诸家的言论,其间都充溢着浓郁的生活意蕴。

一、中国传统哲学的致思路径

就所关注的问题领域而言,中国传统哲学完全不同于西方哲学。一般认为,西方哲学注重对“真”的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即“求真”,而中国传统哲学则是关注“善”的学问,即“求善”。研究内容指向的不同决定了二者在思维方式和致思路径上的不同与差别。西方哲学重“思辨”,讲究逻辑思维的严密,而中国传统哲学则重“感悟”,讲求的是对现实生活的体验和感受。很多西方学者在研究和品评中国传统学说时,之所以会认为中国古代无哲学,其中最为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秉承西方的哲学传统,把“思辨性”和“抽象性”作为哲学的本质特征,认为哲学是一个由概念、范畴连接而成的系统性的学科,并以此作为评判哲学有无的根本原则和唯一标准。但是,作为一种“爱智”活动,哲学体现的是人对知识的向往和追求,它的表述方式与致思路经可以有所不同,也应该有所不同。唯此,哲学才能实现真正的繁荣与发展。况且,把某一种表述方式或致思路径作为评判有无哲学的根本或唯一标准的做法本身就是不科学的,所做出的武断结论对中国传统学说来说也是不公正的。而作为两种不同的文化范式,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在探究问题的方式和角度上本身就不相同。高清海先生曾对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在致思路经方面的差异进行过比较和论述,他指出:“西方关注的主要是成就人的生命活动价值, 完成人性的生存使命, 这使它从一开始就把‘智慧’引向了认知的方向, 从‘对象意识’走上概念化的逻辑思辨之路;中国关注的是完善人的生命本性,开发生命的内在价值, 由此中国发挥了注重义理性的悟觉思维。”[1]

从高清海先生的这段论述中,我们可知中国哲学比起西方哲学来说更加关注人的现实生活,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更为直接和紧密。它遵循的是一条从人的生活实践中感悟人生真谛、实现人生价值的致思路经。秉承这一思路,我们来审视中国传统学说,不难看出,无论是儒家、道家的学说还是其他诸家的思想和言论,其主旨都是对“现实”“现世”的道德感悟,体现的是一种群体性的道德志趣和道德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妨将中国的传统学说称为“道德哲学”或“道德实践哲学”。缘于此,中国的大多数哲学家都不以著书立说(逻辑思辨之路)为己任,而注重在生活中践行自己的道德准则(注重义理性的悟觉思维),以期实现自己的道德理想(学说价值)。冯友兰曾对此现象有过评论,认为中国的哲学家“不但不为知识而求知识……只愿实行之以增进人之幸福,而不愿空言讨论之。”[2]这一特征在儒、道两家的学说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封建时代的主导思想,在中国社会的地位和影响可谓是根深蒂固。很多学者都把儒家思想称为儒学或儒道,其对后世的影响力可见一斑。但是,不管学者如何称呼和定义它,在研究儒家学说时,人们更加注重的是从它的言论和思想中找寻待人处事的道理或者说是生活的智慧。因此,对于儒家学说,与其说它是一种理论形态,倒不如称其为一种生活之道、生存活动更为确切,“他们在生活中实践着儒学。我们在此作为某种理论假说的东西,恰恰就是他们的生存形式。”[3]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自始至终遵循着这一治学路径,他把“述而不作”作为治学原则,推崇礼仪,不仅要求弟子、号召民众“克己复礼”,而且更是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成为“礼”的践履者。孔子终其一生,多是在“传礼”“习礼”中奔波。而就《论语》等记录孔子言行的儒家经典著作的内容来看,孔子“传礼”的方式也多是依据具体的生活实例,并结合自身的感悟来教导和规范弟子们的言行举止。由此可见,儒学在开创之始,就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较强的实践特性。就其产生过程而言,它是对儒生生存生活的道德感悟和提炼。如果说先秦儒学强调礼治生活,注重生活的外在规范性,那么宋明理学则倡导一种理性生活,强调生活之“理”的内在规定性。就这一点来说,宋明理学比先秦儒学更侧重对生活伦理的逻辑层次、理论结构等方面的哲学表达,在思辨性上有所增强。但就其具体的理论架构、实践指向和价值目标来看,宋明理学依然遵循从生活中悟理、明理、循理的致思路经,其所谓的“穷理明德”“存理去欲”都是对当时生活环境下人们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理论概括与经验总结,都离不开具体的人的生活实践。

而作为中国传统学说的另一主要流派的道家,其思想更是遵循着从现实生活找寻处事养生之道的致思路经。道家写意般的生活方式是其思想与生活高度融合在一起。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道”存乎于天地间,无所不在又无所不包。它是世界的本源、万物的根本,也是世间万物运行的动力和法则。但在“道”的实行方式上,道家并非要把“道”强行置入人的头脑,而是从现实生活中理解和领悟“道”的内涵,找寻“道”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老子就认为“为道”是为了“用道”,只有在现实生活中行“道”、用“道”,为“道”才有价值和意义。如《道德经》中所讲的“道,冲而用之或不盈”(第4章),“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 第45章)等等,皆是“为道”之旨、“悟道”“用道”之法。而庄子则主张以理化情,其“为道”“用道”是一种更具理性的生活实践。《庄子?至乐》中记载,庄子妻死,其友惠施前往吊丧,见庄子“方箕踞鼓盆而歌”。惠施愣而不解,继而责问。面对友人的责问,庄子不慌不忙,从容而对。他说,对于妻子的离世,心情也很悲痛,这是人之常情。但经过一番理性思考,“察其始种种”之后,庄子明白了人的生命只不过是一个过程,就像自然界的四季更替一样平常,是故“鼓盆而歌”。这一番理性剖白表明了庄子理性的生活哲学。这是一种超越生死的哲学感悟,而更为难得的是庄子却能把这种感悟嵌入自己的生活、生命之中。由是观之,道家学说是一种理性和情感交互感应的生命活动,其“道”乃是生活之情、生活之理。一言贯之,道家之“道”即是为道、遵道之人的生活感悟。

二、中国传统哲学的存在形式

从实践形态上来看,哲学作为人的“爱智”活动,它存在于人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体现和表征着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而作为古代先贤哲人们的人生感悟和道德体验,中国传统哲学所体现的也正是他们这类人的生活方式。

“儒家”中的“儒”,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一类人的称谓。中国最早的“儒”是专门从事丧葬巫祝活动的人,是为“术士”,或曰“儒士”。而据《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大宰》记载,“儒”是以道艺取得民众的人。《说文解字》对“儒”的解释是:“儒,柔也,术士之称。”孔子则专门对“儒”进行了区分,指出“儒”分为“君子儒”和“小人儒”两类。在孔子看来,“小人儒”指的是那种专门为祭祀庆祝活动服务以及靠着“相礼”等技能道艺谋生的人,而“君子儒”则指的是以创制和讲习礼仪为己任的人。由此可见,“儒家”“儒学”之“儒”,最先指的并不是一种知识、学问,而是某类人即“儒生”(或孔子所说的“君子儒”)及其生活方式的统称。

孔子开创了“君子儒”的生活方式,即做官与讲学。而这种优雅的生活方式也成了中国历代读书人的理想与追求。儒家的两位先贤――孔子和孟子都曾率领徒众周游列国,讲学习礼,“入世”谋官。为官不成,便归隐田园,企望在宁静祥和的乡村生活中继续“讲学”以求心灵上的慰藉。孔子就曾对颜回安贫乐道、淡然处之的无忧生活发出由衷的赞叹。《论语?先进》中所录《侍坐篇》更能体现孔子的这一生活旨趣。一天,讲学间隙,“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孔子便让他们各自谈谈自己的理想。子路不假思索地说,如果让他去治理一个“千乘之国”,三年之后,可以使这个国家的民众个个都具备勇敢的精神,而且人人都懂礼义。如此远大而又有气魄的理想抱负,孔子却“哂之”,予以否定。冉有称能把握治理小国,认为如花上三年的时间,可以使这个国家的百姓过上富足的生活,但至于礼仪教化之事,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等待贤人君子来做。公西华更是谦虚地认为自己只能打理宗庙之事。对此二者的理想,孔子都未加评论。问及曾皙时,曾皙说他的志趣就是在晚春时节,穿上春服,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到郊外洗洗澡,吹吹风,畅玩之后能一起唱着歌回家。听完曾子的描绘,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子路、冉有、公西华的理想,符合儒家“入世”“做官”的生活志趣,可为何得不到孔子的认可,而曾皙闲情逸致的生活情调却能引起孔子的共鸣?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因为曾皙答问时“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的礼仪之举符合孔子“礼性生活”“礼乐治国”的思想主张;二是因为曾皙所勾勒的逍遥自在的暮春游乐图契合孔子当时的心境,是故“喟叹”赞同。而孟子早年也曾仿效孔子,以“士”的身份四处奔走,企图说服各诸侯来施行自己的治国理念,但同孔子的遭遇相似,孟子也是屡屡受挫,不被重用。及至晚年,孟子便归隐故里 ,聚徒讲学,以彰其志。由此可见,“儒学”即是“儒”阶级的生活之学,而儒家思想也就是儒士生活的真实写照。

如前所述,道家之“道”就是道学之士的生活感悟,其中蕴含着生活之情、生活之理。所以,道家学说就是信道、为道之人生活方式最为直接的呈现。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学之士恪守“道”理,他们诠释了与儒家有别的另一种生活方式。老子所云“清静无为”“清心寡欲”是一种生活境界。他向往那种小国寡民、和谐太平的理想生活,教诲人们同时也是要求自己在生活中要做到克制欲望,与世无争。庄子超越生死的哲学观更是决定了他的生活方式是一种顺应自然、超越功利的理性生活。他的两种幸福观就是其理性生活方式最为直接的表达:“一种是有待的幸福,即自然而然,随顺人性,就可以获得幸福。……另一种是无待的幸福或绝对的逍遥,那是通过齐物我达到的,是一种‘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者’的,与宇宙合一的境界,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境界。”[4]

老庄的这种顺乎自然的生活方式在魏晋玄学家们身上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不过与老子“清心寡欲”、庄子“以理化情”的生活方式相比起来,魏晋玄学家们更加注重“性情”的自然流露。为了躲避当时频繁的战乱以及昏暗政治的迫害,魏晋时期的风雅名士推崇老庄哲学,他们以“三玄”(即《周易》《老子》《庄子》)为研究对象,用道家思想来注疏儒学,企图找寻一种新的“安身立命”之所。他们“立言玄妙、行事雅远”,在聚集“玄谈”中寻求一种率真自由的生活方式,以使精神得以慰藉。而在魏晋玄学家中,竹林七贤的生活方式最为率性自然。他们为了排遣抑郁和苦闷,随心任性,或饮酒佯狂,或寄情山水,不惧世俗、不循常规。如刘伶的放情肆志,纵酒轻狂;阮籍的随性任情,放浪不羁。可见,对于魏晋玄学家们来说,他们的哲学就是他们不拘礼法、本真率性的生活方式。

而就生活这一客体本身而言,它指的是现实的人在生存过程中各种活动和关系的总和,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范畴。但具体到各家的思想学说中,又会因其出身背景、人生经历的不同而显得各具特色。如儒、道两家所言的生活在具体内涵上就不尽相同。儒家所期望的生活世界是一个以“仁”为核心的友爱世界。孔子“以行践道”“讲学习礼”,就是为了营造一个充满“仁爱”的生活世界。同时,儒家的理想生活世界充满着智性、富有情趣。孔子的“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是智,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则更充分体现了儒家生活世界的丰富性、趣味性。道家主张“出世”,但“出世”并不是要与现实的生活世界隔绝,不关心现实生活。他们“超功利”“超仁义”其实只是一种对现实生活的态度,并没有脱离实际行动和实际生活。从实质上看,道家的生活世界注重“情理交融”,它强调随乎性情、顺应自然,追求的是人与自然(宇宙)的和谐统一。

三、中国传统哲学的价值旨归

从功能上看,作为现实的人的生命活动和生活方式,哲学是为人的生存和生活服务的,否则,哲学便毫无生命力可言。而就中国传统哲学来说,无论它的具体内涵还是它的存在形式,都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一生活特质决定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功能不是为了获取系统性的知识和理论,而“在于提高心灵的境界――达到超乎现世的境界, 获得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5]因此,为了能够达到净化人们的心灵、提升人的生活和精神境界的目的,中国传统哲学非常关注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修养以及修养方法等方面的问题。

儒家倡导修身要内外兼修、表里如一。孔子认为考察一个人的品德要看他能否持之以恒地言行一致,强调要“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并鄙视言行不一的人,认为这类人“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孟子则把修身提升到最为根本的地位,认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并提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个人修养要求。(《孟子?尽心上》)儒家经典《大学》在第一章中就论说了修身的重要性:“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而宋明理学重义理,主张“明理”“格物”“格心”,其实质依然是在强调个人修身的重要性。在个人修养的途径和方法上,儒家强调依靠个人的自觉,主动有序地进行,主张“学而时习之”(《论语?学而》)并要求人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要经常不断地反省自身,这样“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荀子?劝学》)此外,孔子还把人生分为三个阶段,即少年、壮年和老年,并针对人生不同阶段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提出了各阶段修身应注意的问题,“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孟子则是主张“动心忍性”,通过“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等一系列的历练,来“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上》)在人生修养的目标上,儒家强调通过“习礼”“去私”“穷理明德”,成为“君子儒”,从而做到“内圣外王”。

道家所言的修养则更为关注个人的自由与解放。道家认为人性在本质上是素朴的和自然的,所以人在日常生活中行事要固守本性,顺应自然,不受外物外力的抑制和束缚,从而获取人格上的自由和独立。在修养方法上,道家讲求遵循规律、尊重本性,返璞归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25章)而要做到循法自然,获取自由,则需“养心寡欲”。老子认为人的欲望愈多就愈想方设法去满足,有时甚至会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结果欲望反而无法满足,与其绞尽脑汁地设法满足,不如清心寡欲,寡欲就容易满足。所以,老子提出了要少贪欲、常知足的生活之道。庄子认为名利只不过是身外之物,要求人们随顺人性、淡泊名利。他相信人只要遵从自然之道、顺应自然,就能获得至高无上的道德。在修养的目标上,老子讲“无为”,并通过 “无为”达到“无不为”“有所为”的境界。庄子则主张通过“心斋”“坐忘”而进入一个去除人世间一切杂念、超越是非功利的“无待的逍遥境界”,也即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除了注重个人修养及修养之道外,中国传统哲学还富含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以及如何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思想和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凸显出了它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儒学之所以被称为“仁学”,其主要原因就是儒家的核心思想为“仁”,“仁”意为“爱”,是待人处事的态度和方法。孔子认为作为“仁者”要有宽厚仁德之心,其爱要能做到无论远近、不分亲疏,要能泛爱众人,即“仁者爱人”。孔子还提出了“仁”的重要原则,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不仅如此,孔子还规定了所爱之人的标准,也即爱那些遵礼守教之人,而鄙视和摒弃那些破坏礼制不守礼法的人。而且,孔子认为真正的“仁者”要能做到明辨是非、爱憎分明。孟子也认为社会要仁爱、和谐,需要推己及人的博爱之风,要满足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诸如男婚女嫁、养老抚幼等。在社会治理上,儒家主张以“三纲五常”来教化人民各安其分、

各守其责,从而使整个社会在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良好秩序中实现稳定与和谐。与儒家的“仁爱”思想不同,道家更多的是从人本主义的角度来阐释为人处世与社会治理之法,它们关注的是对个人利益的尊重和维护,主张统治者不干预或少干预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要轻徭役薄赋税。道家强调社会和谐与繁荣的根本和基础在于个人利益的保全,认为如果每个人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就意味着没有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发生,人们就会相安无事、生活无忧,而整个社会也会因此无“干戈”无“刀兵”,就会稳定而大治。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