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的主要特征范例6篇

自然灾害的主要特征

自然灾害的主要特征范文1

[关键词]贵州;冰雹;明清时期;时空分布

中国是世界上冰雹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贵州地处中纬度高原山区,喀斯特地貌明显,各种气象灾害十分频繁,冰雹灾害尤为严重,对冰雹的分析研究也显得尤为重要。(1)

一、研究区域概况:

贵州地处我国西南部,位于103°31′E~109°30′E,24°30′N~29°13′N之间,全省皆位于亚热带的范围。它地理纬度较低,南部距海较近,北部是辽阔的亚洲大陆。因此,东南面的太平洋季风、西南面的印度洋季风以及源于西伯利亚的极地大陆气团均能影响全省。并且贵州地处云贵高原腹地,平均海拔较高,在省境有苗岭、大娄山、乌蒙山的等高大山脉,山谷间小盆地较多,昼夜温差大,易形成冰雹。

二、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冰雹灾害的时空分布:

冰雹灾害是由强对流天气系统引起的一种剧烈的气象灾害,它出现的范围虽然较小,时间也比较短促,但来势猛、强度大,并常常伴随着狂风、强降水、急剧降温等阵发性灾害性天气过程,极具威胁性,往往造成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2)

1.明清时期贵州冰雹灾害的时间分布

明清时期贵州地区曾多次降冰雹,文献记载贵州地区天降冰雹164次,(3)讨论冰雹灾害的年次分布,不仅从宏观上把握,还需从微观上研究冰雹灾害在不同时段的不同特征。根据表1,以冰雹灾害间隔20年为微时段,探讨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冰雹灾害的年际变化与发生频率。

从冰雹的年际分布来看,从明正统元年(1436年)到清宣统二年(1910年)的474年中,共发生不同程度的冰雹灾害157次,平均约3年发生一次。从大时段来看,1436―1530年发生冰雹灾害7次,1531―1630年发生冰雹灾害30次,1631―1730年发生冰雹灾害14次,1731―1830年发生冰雹灾害27次,1831―1910年发生冰雹灾害79次。由此可见1831―1910年是贵州地区冰雹的多发时段,其次为1531―1630年和1731―1830年。从朝代来说,明代共降冰雹41次,清代共降冰雹116次,可见贵州地区的冰雹灾害主要发生在清代,尤其以清代后期为主。

从表1可以看出,从明正统元年(1436年)到清宣统二年(1910年)的474年中,共发生冰雹157次,平均每年约发生0.34次即明清时期冰雹灾害发生的年次频率为0.34。其中1436―1643年的明代207年间发生冰雹灾害41次,平均每年约0.2次;1644―1910的清代266年中,共发生灾害116次,平均每年约0.44次,约为明代年次频率的2.2倍。以20年间隔为微时段来看,共有8个微时段的频率是高于明清时期冰雹灾害发生年频率0.34的,从高到低依次为:1891―1910年(约1.3次)、1871―1890年(约1.15次)、1851―1870年(约0.85次)、1831―1850年(约0.65次)、1551―1570年(约0.5次)、1571―1590年、1591―1610年与1731―1750年均为0.35次。可以说明清贵州冰雹灾害发生频率呈波浪式发展,并且在1831年以后频率连续上升达到最高值。从冰雹灾害频率在各时段的分布来看,明代冰雹主要集中在中后期(1551―1610年),清代主要集中在后期(1831―1910年)。

为明确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冰雹灾害的季节分布情况,对现收集资料中有明确记载发生季节的冰雹灾害进行统计分类,见下表:

从冰雹灾害的年内分布看,春季冰雹灾害发生74次,夏季34次,秋季19次,冬季9次,春季冰雹灾害发生次数是冬季的8倍之多。由此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冰雹灾害主要发生在春季,以春季冰雹为主,冬季冰雹最少。从月份分布来看,4月份冰雹灾害次数(34次)最多,其次是3、6、7、10月份的冰雹灾害次数较为相近,介于12~18次之间。而11、12、1、2月份最少仅2次。由此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冰雹灾害主要集中在4月。

2.明清时期贵州冰雹灾害的空间分布

根据对冰雹灾害发生地的梳理,统计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各地冰雹灾害发生次数,见下表:

由于贵州各地地理条件的差异,的地域分布呈现明显的空间特征。从上表可发现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冰雹灾害多发生在今遵义地区(32次)、安顺(25次)、黔南州(21次)。其次为黔东南州。究其原因,可能与地形相关,因为冰雹分布的规律是高原、山地多而平原少,迎风坡较多而背风坡较少。

三、结论

通过对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冰雹灾害史料的统计分析,对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冰雹灾害的规律和特征有以下几点认识:(1)明清时期贵州地区冰雹灾害主要集中在清代后期;(2)冰雹出现季节和月份以及时间上不均,从季节变化来看春季冰雹最多,而冬季冰雹最少;从月份变化来看4月冰雹最多而9月、11月、12月、1月、2月冰雹最少;(3)冰雹灾害主要多发生于中部以西地区即今遵义、安顺、黔南州等地。

参考文献:

[1]蒋庆丰.贵州历史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及综合区划.地域研究与开发,2001,(1).

[2]闵宗殿.关于清代农业自然灾害的一些统计.古今农业,2001,(1).

[3]吴滔.明清雹灾概述.古今农业,1999,(4)

[4]倪玉平.清代冰雹灾害统计的初步分析.江苏社会科学.2012,(1)

[5]吴滔.建国以来明清农业自然灾害研究综述.中国农史.1992,(4)[6]贺永田.近代贵州灾害论述.长江论坛,2011,(6)

[6]陈慧琳.贵州省的灾害地理区划初探.贵州师大学报,1992,(2)

[7]周永水,汪超.贵州省冰雹的时空分布特征.贵州气象,2009,(6)

[8]杨利群,许炳南.贵州历年气象灾害综述.贵州气象,1999,(4)

[9]杨淑群,邱予声,四川省冰雹的时空变化特征.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11)

[10]陶云,段旭,杨明珠.云南冰雹的时空分布特征及其气候成因初探.南京气象学院学报,2002,(6)

[11]吴哲红,詹沛刚.贵州省冰雹灾害气候特征及其防御区划.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1)

[12]何太蓉,嵇清,杨华.重庆市110年来冰雹灾害的空间分布特征.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13,(3)

注释:

(1)吴哲红,詹沛刚.贵州省冰雹灾害气候特征及其防御区划.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1)

(2)朱圣钟.《历史时期凉山彝族地区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重庆出版社2007.9.349页。

(3)贵州省气象资料室编《贵州省近五百年气候历史资料》.1980,3.

贵州省图书馆编.《贵州历代自然灾害年表》.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

《中国气象灾害大典》编纂委员会编《中国气象灾害大典・贵州卷》.气象出版社,2006年.

(4)本文所使用时间数据皆为通过换算得出的公历。并且在季节划分上,按照气象划分法,将公历3、4、5月作为春季;公历6、7、8月作为夏季;公历9、10、11月作为秋季;公历12、1、2月作为冬季。

自然灾害的主要特征范文2

关键词:G108;陕南;自然灾害;调查;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6.14文献标识码:A

Investigation and protecting strategies for natural hazards in southern Shaanxi segment of G108

Abstract: In order to mitigate the influence on highway traffic of natural hazard, the Zhouzhi, Foping and Ningqiang segments of G108 are studied by investigation and theoretical analysis. The main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such as geological structure, rock properties, river characteristics and groundwater, are identified. Also, 27 disaster points, including collapse, landslide, mudslide and heavy rain flood, are investigated, among which, the seven larger disaster points with complex causes were studied in detail. In the end, protecting strategies are put forward from aspects of line selection, process controlling and engineering controlling. This research can be used for prevention of highway natural hazards in Qinling-daba Mountain of southern Shaanxi.

Keywords: G108; southern Shaanxi; natural hazards; investigation; protecting strategies.

中图分类号:U415

概述

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条件,G108陕南段高填深挖较多、路线展布困难,加之降雨充沛和人类活动强烈,沿线自然灾害发育,给公路的正常运营带来了很大困难。2012年7月22日,暴雨导致G108线宁强段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2万m3的山石将路面掩埋,造成交通中断,经公路管理部门连续作业,道路在中断27h后才被抢通,受阻车辆得以单向通行。因此,加强G108陕南段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势在必行[1]。

G108陕南段总的特点是道路等级低、路面和线形比较差、转弯半径比较小、长大纵坡比较多、沿线灾害发育,造成山区公路行车隐患比较多,经常发生交通事故[2]。对上述路段灾害类型及特点进行实地调查,结合陕南秦巴山区主要环境特征,提出公路灾害防治措施,对减轻灾害破坏和损失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陕南秦巴山区主要环境特征

1.1 地质构造

调查区域为秦岭~昆仑巨型纬向构造的一部分,主体是东西走向的强烈挤压带,由一系列压性断裂和紧密褶皱构成。山系和新生代构造凹陷相间出现,圈层构造地貌清晰,新构造活动明显。中新生代断凹有十余个,沿长期活动的断裂带分布,在一定地区有等距性,这种分布受南北向挤压产生的剪切活动控制。新构造运动强烈,侵蚀、剥蚀作用显著,河流深切,谷坡陡峻,斜坡稳定性较差[3]。

1.2 岩体性质

区内变质岩片理、裂隙发育,风化剧烈,岩性较弱,变质岩中片岩、千枚岩、板岩广泛分布,由它们组成的斜坡极不稳定,对滑坡发育敏感性高;侵入岩包括花岗岩类、闪长岩及辉长岩等,风化剧烈,节理裂隙发育,在陕南山地广为出露。

松散土主要有膨胀土,以棕红、棕黄色粘土、亚粘土为主,夹透镜体黄绿色、灰白色粘土以及钙质结核,厚度从数米到20m,胀缩强度不一,以弱膨胀土为主。风化裂隙带一般为2~6m,遇水后极易产生塑性变形。其他松散土包括亚砂土、亚粘土、砂砾石及陕南山地的坡、残积含碎石亚砂土、亚粘土等,厚度从数米至数十米[4]。

1.3 河流特征

秦岭为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的分水岭,水系甚为发育,且以主脊为界分属长江流域的汉江、嘉陵江和黄河流域的渭河、南洛河等4个水系。其中,汉江水系集水面积占61.2%,渭河水系占23.9 %,嘉陵江占8.9%,南洛河占5.8%。秦岭南坡的丹江、旬河、乾佑河和金钱河为汉江支流。

旬河是汉江在秦岭南坡的一条主要支流,河长218.1km,包括东、西两条干流,东干流称为乾佑河,其支流较多,由于受地质构造条件影响,两岸多为花岗岩,河床为砾石,河道弯曲,水流湍急。丹江又名州河,是汉江在秦岭南坡最大的一条支流,其在陕西境内的河段长度为249.6km,河床比降为4.75%,流域面积为7510.8km2,约占全流域面积的40%,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8.6亿m3。子午河也是汉江在秦岭南坡一条主要的支流,全长160.8km,流域面积为3012.2km2,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4.15亿m3。

1.4 地下水

陕南板岩、片岩、千枚岩等岩层分布地区,坡、残积层较厚,常在其接触面上有泉水溢出,地下水丰富[5]。

2 G108陕南段自然灾害概况,

2.1 自然灾害概况

调查区主要有崩塌、滑坡、暴雨洪水和泥石流灾害4类,其中,崩塌灾害17处,滑坡灾害4处,暴雨洪水灾害4处,泥石流灾害2处,其中目前稳定的有16处,不稳定的有11处,如表1。

表1 调查路段主要地质灾害点

2.2 公路崩塌地质灾害

公路崩塌灾害是指公路边坡上的岩体因重力作用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路面、路基、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灾害现象。调查路段共有崩塌灾害17处,其中,K1784+300~K1784+600处灾害点规模较大,危害较严重。

K1784+300~K1784+600处路基形式为路堑式,边坡为土石混合的凸形坡,近水平层状结构,坡高40m,坡度85°,片理产状260°∠12°,片理长度30m,间距0.3m,节理不发育,植被覆盖度<5%。该边坡目前正在发生碎落,在降雨、地震和风化等影响下,可能出现更大规模崩塌灾害,如图1。

图1 K1784+300~K1784+600崩塌灾害点

2.3 公路滑坡地质灾害

公路滑坡灾害是指公路边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并对公路设施带来危害的现象。调查路段共有滑坡灾害4处,其中,K1398+450~K1398+500灾害点危害较大。

K1398+450~K1398+500处路基为台口式,岩性以土质为主,类均质坡体结构,风化严重,地下水发育不明显,植被覆盖稀少。目前该边坡基本稳定,但在外部诱发因素作用下,仍有可能发生大滑坡,影响范围长达50m,如图2。

图2 K1398+450~K1398+500滑坡灾害点

2.4 暴雨洪水灾害

暴雨洪水灾害是指在暴雨洪水作用下,河流凹岸因水流的顶冲和斜冲,导致沿河公路路基和路面发生水毁的现象。调查路段有4处暴雨洪水灾害点,其中,K1489+450~K1489+750处灾害较严重。

K1489+450~K1489+750处为半填半挖沿河路基,路线走向195°,河流为山区开阔段,河床质为巨石、漂石,河宽约20m,河床比降2%,压缩河道宽度8m,凹岸长度300m,弯道进口角度180°,出口角度210°,顶冲桩号K1489+650。路基采用路肩墙防护,坡高约3m,坡度85°,部分路肩墙基底被冲刷,如图3。

图3 K1489+450~K1489+750暴雨洪水灾害点

2.5 公路泥石流地质灾害

公路泥石流灾害是指在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山区,对公路带来严重影响的,由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调查路段有2处泥石流灾害点,其中,K1429+500~K1429+580处灾害较严重。

K1429+500~K1429+580处为半填半挖路基,泥石流沟与路线走向基本垂直,沟道出口宽度约30m,堆积物组成特征为土石混合,厚度约2m,泥石流沟主沟平均比降65°,堆积物平均粒径5cm,最大平均粒径15cm,植被覆盖稀少,边坡坡面长40m,宽20m,岩体破碎程度严重。该泥石流沟已发生过灾害,目前该边坡基本稳定,影响范围长15m,宽约4m,如图4。

图4 K1429+500~K1429+580泥石流灾害点

3 G108陕南段自然灾害防治对策

公路灾害的防治方法较多,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灾害所处的阶段和危害程度,由一种或几种措施组合,对公路灾害进行防治。在工程措施的选择方面,要考虑防治工程的特点、组合防治的效果和经济因素,在防治效果和经济上选择平衡点[6]。

3.1基于灾害防治的线位选择原则

在线位选择时,当通过灾害体或灾害易发路段时,避让是最有效的防灾方式。但由于经济的原因,工程中不得不辩证地处理防灾与工程投资间的关系[7]。本文针对水毁和地质灾害防治两个方面提出以下10个基于灾害防治的线位选择原则:遵守标准;避凹就凸;临河设防;避窄就宽;综合规划,考虑变迁;绕避“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体;隧道口、桥头应远离不良地质体,即结构物应在灾害影响范围之外;路基可从古滑坡体坡脚以填方通过,在其上部则以挖方卸载方式通过;路线应避免从顺倾岩层斜坡地段通过,不得已时应预加固边坡;缓坡轻扰,陡坡防护。

3.2公路自然灾害的过程防治对策

各灾种防治对策要针对危害的发生机理、规模、危害程度等方面进行考虑[8]。根据这些方面再结合要达到的效果,从防治对策系统的角度确定治理措施。同时要从灾前、灾中、灾后几个方面进行防治,使灾害的防治效果达到最好。

1)灾害的监测:通过灾害的监测能掌握灾害体的活动性及稳定性,当监测到灾害体以一定的速度在逐渐变形时,监测结果不仅表明了其活动性,同时也表明了灾害体的不稳定性。

2)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当灾害处在加速阶段时,需尽快采用一些手段,把灾害的活动速度控制下来,把其对公路的损害降到最低。

3)灾害稳定后的修复工作:灾害发生后应尽快对灾害体进行勘察,进行修复和防护。即对损坏的路基路面、公路附属设施进行修复,使公路恢复到原来的面貌,正常发挥其通行能力。

3.3公路自然灾害的工程防治对策

公路自然灾害工程防治对策的选取应遵循“安全、经济、耐久、和谐”的理念。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基础上,防治工程尽量做到与环境协调、经济。表2为常用的公路自然灾害工程防治对策,选取防治措施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自然地质条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采用一种或几种工程结合治理。

表2 公路自然灾害的工程防治对策

4结论

1)通过实地调查查明了陕南秦巴山区地质构造、岩体性质、河流特征和地下水等主要环境条件,表明该区自然状况极易诱发公路自然灾害。

2)查明了G108线周至、佛坪和宁强段主要自然灾害点,主要包括崩塌17处、滑坡4处、暴雨洪水4处和泥石流2处。对于灾害规模较大、成因较复杂的灾害点,对其边坡形态和对公路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3)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和暴雨洪水灾害,从线位选择原则、过程防治对策和工程防治对策等3个方面提出了防治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webnew/news_view.asp?newsid=1155.

[2]张红梅.秦岭北坡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2.

[3]王福恒.基于GIS的区域公路边坡灾害评价与预测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1.

[4]于德海,彭建兵.陕南公路软弱变质岩边坡变形破坏特征的研究[J].工程地质学报,2007,15(4):559-563.

[5]于德海,彭建兵.陕西秦巴山区公路斜坡灾害发育规律的研究[J].公路,2007,25(8):136-140.

[6]尹超,田伟平,李家春,等.关中环线阳郭段滑坡灾害调查与防治对策[J].广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37(5):863-869.

自然灾害的主要特征范文3

关键词:水旱灾害 格局分布 时空布局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7(c)-0212-01

近些年来,全球的自然灾害平法频频发生,特别以水旱灾害为主,给世界各国带来了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故许多国家与地位都纷纷开展看有关水旱灾害影响评估研究。如国外最早展开水旱灾害研究的相关报道就是美国在1933年对其田纳西河流域的洪涝灾害所作出的风险评估报道,直至1980年代,日本、英国与澳大利亚等国家也纷纷开始了有关洪水、台风与海啸等灾害的风险评估,而我国关于农业水旱灾害风险评估研究主要是从1990年代开始了,由史培军、刘立新与赵世鹏等人所展开的关于水灾风险的评估报道。到了21世纪,伴随水旱灾害危险性的逐渐升高,关于我国农业水旱灾害的风险评估已经成为了人们重点关注的一个研究热点,如张顺谦与陈家全等研究者就在应用信息扩散理论与模糊数学方法的基础上对四川盆地与东南沿海三省地位的农业气象灾害进行了风险评估分析。然而,一直以来,研究者们多关注于水灾或是旱灾的单个风险评估,而对于水旱灾害的风险评估分析较少,而且对于我国水旱灾害时空格局研究,也大多数选取的信息源为气象站点的相关信息,或是历史事件的记录,亦或是以省为统计单位所进行的灾情数据等,而以县域为研究单位的灾害信息还比较少,且大多数是关于水灾或旱灾的单个时空格局研究,关于水旱灾害的整个时空格局研究较少[1]。故下面笔者就从水旱灾害的危险系数总体格局与时空分布特征两方面展开具体的分析。

1 中国水旱灾害的危险性总体格局分析

近60年来,我国水旱灾害的危险性整体布局主要呈现出东西两方向的分异,其东部地区要远远地高于西部地区,而这也正是气候、地貌与人类活动等多个因素综合作用下的结果。同时,水旱灾害危险性的高值地区也表现出了较显著的南北分异,且高值县区达到了956个,几乎占了我国总县数的40.5%。下面对其进行具体的分析。

第一,在东部地区存在着3个水灾的高危险区,主要是东北平原区与江淮流域以及东南沿海地区。而导致这些地区频繁发生水灾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受到地貌格局的影响,这些地区多位于我国东部的汇水区,且地势以平原与丘陵为主,整体地势较低,极易形成洪涝灾害;而另一方面则是受到夏季风与台风暴雨天气的影响而导致的,我国夏季风从5月初移到华南沿海地区,然后逐渐向北推进,逐渐影响到长江中下游地区、淮河以北地区与华北、东北地区,从而直接导致这些地区雨量迅速增加,最终形成洪涝灾害;此外,人类经济与社会活动在这三个地区的逐渐发展与壮大也是造成该区域山洪与洪涝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

第二,北部地区存在着3个旱灾高危险区,主要为内蒙古中东部与陕北地区以及云贵地区。而造成这些地区频繁出现旱灾的原因主要为全球气候变暖、气候出现异常以及北方的干旱化,加之北方农牧交错带旱作农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逐步退化也是造成这些地区出现旱灾的重要原因。

第三,水旱灾害的双高危险区的高值县大约有154个,大约占了我国总县数的6.5%,且主要分布在我国东北平原西部地区与北纬35°~北纬25°之间,加之受承灾体本身的脆弱性与抗灾能力的地区差异性影响,使得水旱灾害组合与危险程度高低出现主要以县域间镶嵌结构分布[2]。因此,通过上述对我国水旱灾害区域分布特点的分析,可知东北平原地区、东南沿海地区、陕北地区与华北平原地区、云贵高原、内蒙古中东部以及长江中下游地区、新疆北部等地区是我国防治水旱灾害最为关键的区域。

2 我国水旱灾害的危险性格局的时空特征

第一,季节变化特征。总体来说,我国水旱灾害的危险性格局季节变化比较显著,且整体呈现出夏季水旱灾害的危险系数较高,且高值范围较广;其次则为春季、秋季与冬季,其中春季的季节变化特征为“北旱南涝”,秋季的旱灾危险系数较低,且呈现出东南沿海地区的水灾危险系数较高的特点,而冬季则整个水旱灾害的危险系数都比较低。

第二,月变化特征。一般来说,我国水旱灾害的危险性格局月变化同降水带的逐渐推移与承灾体的月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以每年10月~次年3月为我国水旱灾害的低危险性阶段,而其它6个月我国水旱灾害的高危险性呈现出较大面积分布,而且其高值区随着季节的变化而逐渐推移[3]。其中,4月份,我国水旱灾害的危险性呈现出南北分异特征是,并逐渐形成了“北旱南涝”的格局分布;而5月份,我国水旱灾害的危险性的“北旱南涝”特征更为明显,且水灾高危险区主要集中在我国的华南地区与新疆北部地区,而旱灾的高危险区则集中分布在我国的陕北地区;6月份,我国的水旱灾害危险性的格局分布同5月份相似,但其高危险区范围正逐渐增大,形成了明显以秦淮线界线的”北旱南涝“格局;7月份,水旱灾害的高危险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东部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且水灾的高危险区逐渐向西北地区扩大;而进入8月后,水旱灾害的危险系数明显降低,且因受台风暴雨与极锋达到影响其高值区也逐渐向北部与南部沿海地区推移,直至9月,水旱灾害的整体危险系数正在逐渐减小,且水灾高值区逐渐向南部推移,并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

3 结语

综上所示,我国水旱灾害的危险系数整体呈现出东西分异的特征,且东部地区由于受到气候、地貌与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范围要比西部地区大得多,同时,通过分析发现,东北平原地区、内蒙古中东地区与江淮流域、陕北地区以及东南沿海地区、云贵地区是我国水旱灾害的高发区域,同时也是我国防治水旱灾害的几个重点区域,今后必须采取相关措施对其加以防治。

参考文献

[1] 刘兰芳,刘晓燕.衡阳市农业水旱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30(3):99-102.

自然灾害的主要特征范文4

关键词:自然灾害;资金投入;财税优惠

我国是世界上发生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就2008年而言,我国经历两次严重的自然灾害。1月25日,我国南方遭遇数十年不遇的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公路、铁路、电力大规模受损,10个省区3000多万人受灾,直接损失1516.5亿元;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地震,造成房屋大面积倒塌,数十万人伤亡。在自然灾害发生之际,政府加紧建造防灾设施,消除灾害发生的隐患,采取各种手段,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经济和社会发展。其中,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的财税政策是今后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

一、我国应对自然灾害的财税政策现状

就财政政策而言,国家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的形式给予灾区支持。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看,中央政府也一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救灾工作。如,1950年到1966年,中央用于救灾投入共计55.08亿元,而在此期间,中央财政收入每年只有300亿元左右。从近年看,中央对地方救灾工作的补助范围得到扩展,包括灾民生活救济经费、卫生救灾经费、防汛抗旱经费、汛前应急度汛经费、水毁道路补助经费、文教行政救灾补助经费、农业救灾经费和恢复重建补助经费等。随着补助范围的扩大,中央救灾资金的投入也相应增加。

从我国现行税收的法律法规看,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政策分散于各税种的税收优惠中。如,《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免税。《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定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已完税的车船因地震灾害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报废、灭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规定,个体户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减征幅度和期限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受灾地区个人取得的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将其所得向灾区的捐赠,按照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外国政府、民间团体、企业、个人等向我国境内受灾地区捐赠的物资,包括食品、生活必需品、药品、抢救工具等,免征进口环节税。

从这些税收优惠可看出,税收优惠主要是以减免税和捐赠扣除为主,其他方式较少。而税收优惠的方式很多,包括税率、退税、亏损弥补、投资抵免等。可见,现行应对自然灾害的税收处理方式还不够完善。此外,当前税收政策对防灾救灾先进技术和物资设备的支持力度不大,没有专门的用于防灾救灾的技术、产品和工艺的优惠政策。从我国现行的税收程序法看,税收征管的相关措施也不尽完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延期办理。但一般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目前在要求企业提供的延期申报资料中,没有关于自然灾害种类及相关信号级别的认定材料。对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的自然灾害也没有统一的税收服务操作规定,只能按个别企业特殊情况来处理。此外,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企业的发票、账簿、税控机等纳税资料和物品也可能同时遭受损失或丢失。对此类问题,相关部门也应有应对措施。

二、日本应对自然灾害的财税政策

日本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强地震、强台风、暴雪、海啸等灾害时有发生。面对频发的自然灾害,日本抗灾政策较为完善。日本应对自然灾害的政府资金投入体系是一种分项投入、分部门管理、专款专用的体系,这就使投入的资金有具体的管理部门及明确的使用方向,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减轻灾民重建时的负担,政府还根据《灾害减免法》,不同程度地减免灾民的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税等其他赋税。此外,日本金融机构也出台一些救济措施,如临时缓缴按揭贷款、减少贷款利息等来减轻灾民负担。除政府投入外,作为国家财政支持的地震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地震灾后重建、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日本自1966年起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震保险制度,人们只要参加地震保险,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金,这大大减轻了灾民在重建过程中的经济负担。现阶段日本的地震保险为非强制性购买,民众可根据自己对灾害保险的认识和对本地区的地震危险性等进行综合判断后,考虑是否购买地震保险。总之,日本民众的地震保险意识较高,全国地震保险平均参保率约达20%。

三、建立和完善应对自然灾害财税政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救灾财政资金的投入和管理。救灾工作从根本上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项任务,各种抗灾救灾的资金投入均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应加大灾前主动性投资的比例,包括对各种已建工程的维护和改善。在救灾投入政策方面,应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政策,采取小灾由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大灾巨灾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中央政府负担大头)的方式,并将减灾投资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此外,要建立封闭运行、实体下拨、反应快速的救灾资金拨付制度,避免拖欠、挤占、挪用和截留救灾资金现象发生,确保救灾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及时性。目前,辽宁省在救灾资金管理和拨付方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开设专门的救灾资金账号,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拨付的管理办法。救灾资金在专户里完全封闭运行,拨付速度大大加快,彻底解决了到位不及时、基层变现困难等问题。同时,还要强化专项救灾资金的审计工作,防止和避免救灾资金使用中的腐败行为,追究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救灾活动中的渎职和失职行为,提高政府“事权行使”和“财权运作”的责任性,保障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质量。此外,还可通过加大灾区的财政补贴、转移支付和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支持银行向灾区重建项目提供低息贷款等。

自然灾害的主要特征范文5

1黑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的基本特征

1.1以干旱与洪涝为主

在黑龙江省多种农业自然灾害类型中,干旱和洪涝造成的受灾面积最大、损失最严重。1993—2010年,黑龙江省农业气象灾害年均受灾面积369.128万hm2,其中,干旱和洪涝导致的年平均受灾面积分别是239.647万hm2、76.47万hm2,占气象灾害受灾面积的比例分别是62%、22%,远远高于风雹和低温冷害受灾面积。需要注意的是,黑龙江省自20世纪90年代后干旱化日趋严重。1999—2001年连续3年出现春夏连旱,其中,2000年因旱受灾比例达97.42%;2003年发生的春夏连旱为历史极端情况,2004年初夏旱为历史极值,2006年后春干旱达到极值,2007年出现历史罕见的夏旱连伏旱。2007年6月到2008年1月降水总量全省平均为276.9mm,比常年偏少37%,受灾面积比例达97.70%。随之2008年春季、后夏旱情十分严峻,因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8亿元。

1.2季节性

黑龙江省地处东亚季风区的北部,加上大气环流异常,自然灾害发生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旱涝灾害的发生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农作物的生长季节和需水量的多少;二是降水量的多少。黑龙江省农作物的生长期为4~10月,关键需水期为6~7月;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7~8月降水量约占全年的50%~60%,而4~5月约占10%。当土壤储水量、降水量以及有效灌溉补水量不能满足农作物关键需水期对水的需求时,便会发生季节性干旱灾害。黑龙江省春季升温快、大风多、蒸发大、降水少,干旱主要发生在春季;夏季是出现涝灾最多的季节。黑龙江省风雹主要发生在4~6月,春末夏初季节交替时为降雹盛期。冻害发生时间主要是从秋末至夏初的阶段,黑龙江省极易发生水稻夏季低温冷害,其纬度位置是形成低温冷害的地域条件。生物灾害主要在作物生长期,其中,春季易发生大田苗期病虫害与地下害虫、水稻中小育秧棚苗床病害及农田鼠害危害。夏季由于高温多雨,易发生水稻稻瘟病、马铃薯晚疫病和小麦赤霉病等。

1.3区域性

黑龙江省地域辽阔,地形条件复杂,地区间气象状况差别较大,自然灾害呈现明显区域性特征。本文从各地区灾情和灾种两方面来分析。

1.3.1灾情空间分布从黑龙江省灾情分布来看,农作物受灾面积最大的是齐齐哈尔市,其次是绥化市和哈尔滨市,最少的是大兴安岭和七台河。这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分布基本一致,说明粮食主产区自然灾害风险更大。

1.3.2灾种空间分布黑龙江省由于处于较高纬度,降水分配不平衡,热量不足,地形多样化,再加上各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异大等,因此,各地区灾种发生的频度和强度各异。干旱:全省多年平均年降水量变化在400~800mm,总的趋势是山区大,平原区小;中部和南部大,东部次之;西部和北部小。因此,干旱主要集中在黑龙江省的西部地区,大庆、齐齐哈尔、绥化和黑河等地是旱灾多发区,十年九旱。该地区年降水量在400~550mm之间,地下水资源少并过度开采,形成地下水下降漏斗区。干旱、风沙、盐碱和水土流失是该地区的主要生态问题。洪涝:黑龙江省的重涝区位于北部、中部和东部,约占全省县份的1/4。包括大、小兴安岭的漠河、塔河、加格达奇、黑河、孙吴、五营、伊春、嘉荫、铁力、萝北、张广才岭的通河、延寿、方正、尚志以及乌苏里江沿岸的抚远、虎林、饶河和密山等市县[1]。低温冷害:黑龙江北部比南部易发生低温冷害,其中,北部大兴安岭地区、中部伊春地区以及西南部七台河地区和牡丹江地区是低温冷害高风险区。

风雹:山地地区和迎风坡降雹机会较多,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南侧和张广才岭地区是雹灾多发区。生物灾害:玉米螟、玉米顶腐病主要发生区为双城、桦南、拜泉、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大庆等玉米连作区;水稻稻瘟病在松花江流域及三江平原水稻主产区;大豆食心虫发生区域以齐齐哈尔、黑河、哈尔滨、绥化北部等地为主,黑龙江省东部以大豆根腐病、西部以孢囊线虫为主。

1.4周期性与交替性

自然灾害的发生过程有一定的规律性。如:有研究认为旱涝灾害的周期性同太阳黑子变化、日月食变化、近日点、远日点、月相发生时间的周期性密切相关。黑龙江省低温冷害受灾面积变化呈“W”型,表明基本上间隔2~3年会发生1次较强低温冷害。由于农作物生物灾害和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因此,生物灾害的周期性与气候的周期性大体一致。黑龙江的旱涝灾害呈交替出现。建国初以干旱为主,“一五”时期以洪涝灾对农业生产影响为主,“二五”时期以干旱为主,“四五”时期和“五五”时期的整个70年代以旱灾为主;“六五”时期和“七五”时期整个80年代又以洪涝灾为主;“八五”以来,干旱成为首要的风险因素[2]。

2黑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的影响分析

2.1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影响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要受耕地保护能力、生产技术水平、科技服务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等方面的影响[3]。在气候变暖背景下,自然灾害越来越成为影响粮食产量的重要因素,粮食安全受到挑战。黑龙江省的粮食总产量仅次于河南省,居全国第2位,黑龙江省的粮食安全关系着全国的粮食安全。1992—2010年,黑龙江省平均受灾面积为481万hm2,占平均粮食播种面积的55%,且成灾率在50%左右,然灾害的影响没有得到很好控制,而且灾害的发生还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这必然会危及该省的粮食安全。本研究用农作物受灾面积的环比增长率来表征自然灾害变化,用粮食总产量的环比增长率来表征粮食生产能力变化。对两者进行对比发现,农业自然灾害与粮食产量呈现出基本一致的对应关系,两者呈负相关。粮食减产显著的年份也是受灾面积比较大的年份,如2000、2003年。进一步对因灾粮食损失进行估算,估算结果如表1所示,1993—2010年,平均因灾造成粮食损失339万t,尤其是2000年以来伴随自然灾害的加剧,除个别年份,黑龙江省因灾造成的粮食损失占粮食总产平均15%以上。

2.2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在黑龙江省农户收入构成中,农林牧渔产业的收入占总纯收入的60%以上,其中,仅农业(种植业)收入就占总纯收入的55%以上,也就说,黑龙江省农户收入50%以上是来自于农业(种植业),而农业本身的特性又决定了其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大的产业。因此,随着自然灾害频度和强度越来越大,对农业产出造成的损失也会越来越严重,进而也会极大地影响农户收入。为了考察自然灾害对黑龙江省农户收入的影响,本文对自然灾害对黑龙江省农户人均损失进行估算,估算结果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自然灾害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是极其显著的,两者的变化规律高度一致。1993—2010年,黑龙江省农户因灾人均损失平均值高达329.7元,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其2.5倍[4],尤其是2000年后,随着自然灾害波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农户纯收入的比重也越来越高,呈不断上升趋势,由20世纪90年代的11.5%上升到21世纪初的12%,尤其是几个重灾年份,如1994、1998、2003、2007、2009年,农户因灾人均损失占人均纯收入达15%以上。总之,自然灾害对农业产值比重大的黑龙江省的农户收入的影响显著且呈上升趋势。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农户人数每年都在增加,也体现出农户面对自然灾害时的脆弱性。

2.3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自然灾害的发生不仅仅对农业生产、农民收入有直接影响,还会带来其他间接的社会经济效应,如影响与农业生产相关或不相关产业或部门的发展,破坏资源与生态环境,甚至还会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稳定。自然灾害影响到农业关联部门,如食品、服装、饲料加工、养殖等行业。一方面,使这些行业原料不足,无法生产;另一方面,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导致价格上升,如:粮食价格上涨、食用油价格上涨、猪肉价格上涨等。粮食作物的丰欠往往构成粮食价格上下波动的风向标。除影响农业关联部门,还会影响到交通、政府财政等领域。自然灾害对政府财政的影响是通过灾后重建来影响的。由于灾害的突发性,使得国家有限的财政资源从其他领域拨付并转移到抗灾、救灾、扶持生产等方面。自然灾害会对资源和环境进行破坏,尤其是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长时间的干旱使得降水量和地表径流减少,江河水位创历史最低,水库蓄水严重不足,如2007年黑龙江省发生了历史罕见的夏伏连旱,全省江河水位普遍下降。三江平原90%以上的中小河流出现断流,全省有50多座水库干涸,地下水位平均下降1~3m。河流调蓄能力不足,再加上由于过分重视地下水的开采而在哈尔滨、大庆、重要农业灌区出现地下水漏斗,导致黑龙江省农业用水紧张。洪涝灾害除了破坏农作物生理机能从而造成减产之外,还会破坏土地资源。一方面由于冲刷造成农田表土流失,耕层厚度变浅,降低土壤肥力;另一方面涝渍使土壤理化性状发生变化,出现土壤板结、土壤盐渍化,还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自然灾害还会使人类的生存与社会稳定受到威胁[5]。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的灾害经济学分析获得了如下结论:饥荒的发生确实会因某种突发的灾害性因素起作用。1983—2008年,中国因灾死亡人数总计达21万人,平均每年超过8000人。其中,1990—1995年累计死亡4.1万人,平均每年死亡近7000人,仅次于孟加拉国等,居世界第5位,灾害死亡率居世界前30位[6]。2005年6月10日,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受到因暴雨导致的山洪袭击,造成117人死亡,成为当年十大自然灾害事件之一。需要说明的是,灾害对社会经济是一把“双刃剑”,严重的自然灾害损失会迫使政府投入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灾害的预报预警制度,研制更多农作物的抗灾品种等,以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3提升黑龙江省抗灾减灾能力的对策建议

3.1建立稳定增长的政府投入机制

农业自然灾害具有一定公共产品属性,国外经验表明,政府投入对于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尤其是在灾害工程性措施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目前国家对自然灾害管理是以灾害救济为主,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特征,在具体操作中还缺乏效率。因此,建议建立农业自然灾害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保证灾害管理的计划性和可预见性,从而提高抗灾效率。

自然灾害的主要特征范文6

[关键词]地形地貌 地质灾害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码]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200-1

按成因及形态特征将惠州市地貌分为五类十四个单元。惠州市的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惠州市的地质灾害现状来看,地质灾害分布在低丘陵地区较多,其规模以小型为主,大型的多为地面塌陷。在构造剥蚀中低山,高丘陵地形地貌中,虽然地形切割陡峭,但其地层岩性主要由坚硬砂岩、喷出岩及花岗岩组成,风化残积层薄,且人类工程活动相对较弱,所以表现出地质灾害较不发育。如果一但诱发,尤其是在受一级构造控制的地方,该类地貌将可能发生大型的滑坡,崩塌。在惠州市,以上两类地形地貌与地质灾害联系较密切,而其它类型则不明显。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中,地形地貌条件是最直接的客观影响因素。为了能更好地保护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以下就该区的地形地貌与地质灾害形成的关联情况作个探讨,并预测惠州市地质灾害发育趋势,以供参考。

1 地形地貌

惠州市处于莲花山脉西南麓,东江从惠州市中部穿过。惠州市大部份地区属中低山丘陵地貌,群山环抱,连绵起伏,山脉多为北东走向,地势特征为北西和北东部较高,向中部东江倾斜,中部为山间平原地貌,呈狭长状。惠州地貌特点具有山势陡峻、沟谷幽深的地貌特征。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3座,主要山峰有罗浮山、天堂山、象头山、担竿山、白马山等,最高峰是罗浮山,海拔1281m。惠州北、东、西部及东南沿海一带为中低山,西南部为低山丘陵,中部、南部大部分为平原。滨海海岸曲折,岬角与平原共存。山地约占75%,平原占25%。按成因及形态特征将惠州市地貌分为五类十四个单元,见表1惠州市地貌类型划分表。

2 地质灾害现状

惠州市的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各县区分布叉各有特点,其分布特点是:惠城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主要分布在大岚、矮陂、芦洲、横沥、潼湖、龙丰、河南岸等地;惠阳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新圩、永湖、沙田等地;惠东县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宝口、松坑、新庵、白盆珠、马山等地;博罗县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主要分布在横河、湖镇、罗阳、观音阁、柏塘、鸡笼山等地;龙门县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塌陷、崩塌,其次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以平陵、龙江、永汉、龙华最为严重,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地派、永汉、麻榨、龙田、龙城、龙潭等镇;大亚湾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主要分布在澳头。

3 地形地貌与地质灾害关联分析

一般情况下,地形切割陡峭的中低山,较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但从惠州市地质灾害现状来看,地质灾害分布在低丘陵地区较多,规模以小型为主,大型的多为地面塌陷。这是因为地形地貌条件只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其中一个因素,还与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地质构造条件以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有密切联系。

在构造剥蚀中低山,高丘陵地形地貌中,虽然地形切割陡峭,但其地层岩性主要由坚硬砂岩、喷出岩及花岗岩组成,风化残积层薄,且人类工程活动相对较弱,表现出地质灾害较不发育。若一但诱发,尤其是在受一级构造控制的地方,将可能发生大型的滑坡,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