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开发的必要性范例6篇

旅游资源开发的必要性

旅游资源开发的必要性范文1

一、相关概念

(一)资源型景区

资源型景区的提法并不常见,学术界在2001年提出这个词,但对于什么是资源型景区并没有回答。首次给出类似概念的是彭德成,在其著作《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中对公共资源类景区进行了界定:以自然景观和文物景观等公共资源为依托的自然景观类旅游景区和文物景观类旅游景区。这个定义与“资源型景区”一词的概念在大体上是基本吻合的,只是稍有差别。

在此之后,寇敏、马波把国家拥有所有权的旅游景区,包括各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资源等称为公共资源类景区。邹统钎按景区的功能、目标与管理方式的不同,将旅游景区分为经济开发型和资源保护型,经济开发型包括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资源保护型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田世政(2006)根据所有制和管理目标不同把旅游景区分为公益性景区和商业性景区。公益性景区又称公共资源型景区,是指那些依托自然景观、文物古迹等社会公共资源,由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的景区,其具有公共福利、科学研究、生态教育、文物保护和经营活动等多项功能。吴必虎将其界定为:以自然风景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等原赋的公共旅游资源为核心吸引物,经过人类适当的开发并具备基本旅游设施的旅游景区。它具有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经营的资源垄断性、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并重等特点。

参考以上的定义和划分,笔者认为资源型景区是指以自然景观资源为依托的自然景区和以历史文化、宗教文化为主要资源特色的文物类景区,景区并非是为旅游专门而建的,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博物馆和寺院等。而把专门为旅游而建的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等人造景点称之为非资源型景区。

(二)旅游危机管理

顾名思义,旅游危机管理就是对旅游危机进行的控制和管理,指的是旅游企业和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危机事件进行的管理行为。旅游危机管理是一个非程序性决策的过程,是以通过研究危机、进行危机预警和危机救治达到恢复旅游者信心和旅游经营环境为目的的非程序性决策过程,最终目的是在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在危机中发现有利的因素,把握危机发生的规律,尽量减少危机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推动旅游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资源型景区的特点

资源型景区具有以下特点:景区经营资源的垄断性;景区资源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高价值性;资源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双重性。

(一)景区经营资源的垄断性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旅游资源绝大多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旅游资源分布在一定的地理环境或地域中,地理环境空间分布的差异性必然导致旅游资源空间分布的差异,即旅游资源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这种地域性特征表现在资源的独特性、差异性和不可移动性上,因此,旅游者想要领略它的风采,就必须前往旅游资源的所在地。这种特性就决定了景区经营的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自然垄断性。

(二)景区资源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

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着因利用不当而使旅游资源质量下降,甚至完全被破坏的问题。资源本身具有独特性,如珍稀的动植物,历史遗存、文物古迹等,他们一旦遭到损失或破坏,就将永远的受损或消失。即使在受损后进行“恢复”也很难保持其完整性,甚至会导致原真性的丧失,因此,景区旅游资源具有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因而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事后弥补措施是于事无补的,事前的防护措施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三)高价值性

景区资源具有高价值性,这种价值是不能用数字来衡量的,很难说旅游景点值多少钱。资源价值随人们的认识水平、审美需要、开发能力、宣传促销条件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景区资源集生态、美学、科研、历史、文艺、游赏以及经济等多种价值于一体,这些价值经过复合与叠加就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具有极强的旅游观赏性。因此,景区资源具有的多重复合价值和强吸引力特征决定了景区资源潜在价值的不可估量性,使景区具有高价值性。

(四)资源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双重性

旅游业有着“无烟产业”的美誉,旅游产业对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各地争相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但是旅游开发是一个人为的过程,是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将旅游资源转化为产品或项目的过程。旅游开发中一些不当的开发活动会对资源造成破坏,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或旅游者自身素质的原因也会对资源造成破坏。因此,必须处理好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关系,旅游开发是为了促进对旅游资源的利用,使其发挥出潜在的价值,但是开发和保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利用,而利用也有助于保护。因此,景区具有资源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双重性。

三、资源型景区旅游危机管理的必要性

(一)旅游供给的综合性和旅游消费的弹性决定了旅游业是个高风险行业,从客观上要求景区重视危机管理

首先,从旅游供给来看,景区向旅游者提供的产品是一种总体性产品,是为满足旅游者需要而提供的各种接待条件和服务的总和,涉及旅游目的地的食、住、行、游、购、娱等诸多方面的经营者,还涉及工艺品生产加工、交通和建筑业等行业,旅游业的这一极强关联性决定了任何一个部门的波动,都会对旅游业造成影响。此外,在景区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也蕴藏着危机,旅游业的敏感性主要表现在对外界环境的反应上,如战争、政策变化、供求关系的改变、文化背景和传统观念的变化都会使旅游景区产品的生产出现波动。从旅游消费来看,旅游消费属于非基本需求消费,是旅游者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萌发的高层次需求,其消费的数量和质量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因此消费的弹性系数较大。另外,旅游产品之间的替代性和旅游消费的季节波动性也决定了旅游消费具有较大的弹性。因此,旅游供给的综合性和旅游消费的弹性决定了旅游景区对外界环境因素的敏感性,从客观上要求其重视危机管理。

(二)旅游业对旅游目的地巨大的经济拉动性促进旅游市场快速成长,弱化了旅游风险的认知,潜伏着各种危机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旅游业以不断增长的势头迅速发展,全国很多省份都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或者主导产业。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兴起了一股旅游投资热,出现了很多雷同的景观。在人们的期盼中只有旅游业的积极乐观和无风险的正面效应,忽视了繁荣背后隐藏的深层危机和矛盾:旅游产品的相似和雷同亟待产品结构的升级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旅游企业普遍存在的散、小、弱、差等问题导致的抗风险能力弱小。在经济活动中,旅游业对市场有着高度的依赖性,这些急功近利、盲目决策和淡薄风险意识的行为势必会造成危机的潜伏,如果不及时的发现和扼制,等到危机诱导因素累积到一定的程度时,必然会导致危机的爆发。

(三)资源型景区对旅游资源的高度依赖以及旅游资源的特性要求景区实施危机管理

旅游资源是旅游景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尤其是资源型景区,旅游资源的数量、丰度、分布和地域组合直接影响着旅游业的发展。在对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不当的开发会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在经营管理中由于人为的原因、资源自身生命周期以及自然作用过程(如风化)等也会对资源造成破坏,资源的损害甚至是消亡对景区的发展是不利因素,因此资源本身的脆弱性、高价值性以及不可再生性特点决定了景区必须重视对资源安全的管理,即实施危机管理。

四、资源型景区旅游危机管理的重要性

旅游景区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产品的核心所在,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目前在旅游景区中普遍存在着“重开发,轻管理”的问题,管理中又存在“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危机管理意识严重缺乏。2003年SARS危机中曝露出的旅游企业缺乏应变能力的问题,造成的损失之大,让旅游行业有了“切肤之痛”,然而危机管理并没有引起景区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景区实施危机管理,不但可以防范和减少危机事件的发生,而且可以提升景区的管理水平,对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旅游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这是因为加入WTO以后,外国旅游企业不断进入中国市场,使我国旅游景区市场竞争力受到极大的冲击,竞争环境日益严酷。国外危机管理研究早于我国,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危机管理体制,对危机的防控和应对能力也比较强,因此,国内景区出于加强自身竞争能力的需要必须加强危机管理。

旅游资源开发的必要性范文2

[关键词]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内涵要素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旅游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以人员流动为特征,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的综合性大众社会活动。”现代旅游活动的日渐普遍,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旅游地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与繁荣,但是,“一枚硬币有两面”,旅游绝非天生的绿色产业,如果开发与管理不当,旅游业在产生有利效应之时,也会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旅游资源是“在自然和人类社会中能够激发旅游者旅游动机并进行旅游活动,为旅游业所利用并能产生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客体”,具有脆弱性、易损性特点,如果开发利用不当,极易遭到破坏,且旅游资源不可再生,一旦破坏,覆水难收。因此,现代旅游活动的风起云涌、旅游需求的飞速扩张与旅游资源的脆弱性、环境承载能力的有限性形成了强烈反差,滚滚旅游潮流所产生的旅游垃圾、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植被破坏、传统文化加速变异等一系列问题越来越突出。随着我国旅游业向纵深层次发展,全球面临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及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许多省份纷纷建设旅游大省和旅游经济强省等时代背景之下,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成为热门话题,引起了许多学科领域的学者及政府部门、企业人士、社会公众的关注,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这一提法随之而生。学者们从各自学科体系出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看法和观点,但目前的研究还是比较集中于旅游资源的脆弱性及保护意义的讨论、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观念的强调、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辩证关系的论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对策措施的探讨、旅游环境的保护等方面,而关于何为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这一基本问题的理论论述则很少涉及。在此,论文欲对这个问题谈谈本人的一些理解。

二、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内涵

旅游资源作为旅游活动的客体和对象,是旅游业发展的首要基础。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和战略措施,这一理念直接源于生态旅游的保护性开发观点。生态旅游保护性开发理论认为:生态旅游作为一种以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为特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造成负面影响为直接目的的旅游方式,最终目标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核心是对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强调环境的美化与优化,协调人地关系与人际关系;在保护和开发关系处理上,坚持保护是开发的根本前提,保护与开发融为一体。事实上,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是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对传统旅游开发思想的革新,对其它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借助生态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理论的启示,将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概念界定为: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是以保护为根本前提,以可持续发展为最大目标,强调利用性保护,通过一系列科学方法对旅游资源所进行的开发与利用。因此,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理念具有以下内涵:第一,以保护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首要原则和根本前提。在传统的旅游资源开发中,也提保护的问题,并把保护和特色、效益、市场等一起列为导向原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以市场和经济效益为先,保护则被忽视成一句空口号,很难落到实处,因此才出现了旅游发展中的诸多弊端和问题。而在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中,保护为首要原则和根本前提,诸如特色、效益、市场等其它原则必须居于保护原则之下,这彻底改变了传统旅游开发中“保护”只能作为附属原则的地位。第二,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最大目标。可持续发展是人们在全球性能源危机与环境危机不断加剧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下环境意识的觉醒,这一理论形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1987年布兰特夫人向第42届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提交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为标志,在这份报告中,可持续发展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构成危及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的发展”。根据UNEP《可持续旅游发展》,可持续旅游(SustainableTourism)的实质是“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成为一个整体”,其目标体现为:让人们更加明白和理解旅游能给环境和经济带来的好处;在发展中维护公平;提高旅游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感受;保持上述几个目标所依赖的环境质量。在传统旅游开发、旅游经营管理的实际操作中,经济效益总是最重要的衡量指标和评价依据,而社会效应、生态效应常常是经济效益的陪衬。但保护性开发以经济、社会、生态三者的最大综合效应为衡量指标,以实现旅游业和旅游资源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最大目标。所以,保护性开发必然成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选择。第三,强调开发利用性保护。在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上,强调合理的开发、利用是积极有效的保护手段,强调通过合理利用来实现保护。即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是积极的、开放式的保护,是把合理开发利用作为保护与持续发展手段的理念,这与封闭、保守的绝对性保护不同。第四,拥有一个以保护性开发为核心构建起来的运作体系。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由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旅游经营管理、旅游监测四个环节组成,使保护与开发得以紧密结合,且各环节都以“保护性开发、利用性保护”为指导思想,在管理上,借助法律政策、经济金融、科学技术、教育引导、社区参与等一系列手段或方式,以保证在实际操作中使保护得到真正落实。相比之下,在传统旅游开发中,缺少旅游监测环节和保护设施,并且,传统旅游开发以经济效益为首要原则和最大追求目标,再加之投资主体多元化,而政府宏观调控乏力,规划执行随意性大,所以,在传统旅游开发中,从早期的旅游规划,到中期的项目建设实施,再到后期的经营管理,都以经济效益为驱使动力,缺乏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和运作体系,科学利用与资源保护在政府、企业和旅游者三个层面上脱节。第五,开发过程前后联系、有机循环。传统的旅游资源开发一般由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旅游经营管理三个环节组成,规划设计与建设开发、经营管理过程往往是分离的,这样,前期旅游规划中提到的保护问题很难在后期的具体实施建设、经营管理中得到落实,而后期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无法反馈回规划之中,致使规划因难以重新优化而成为纸上谈兵。与传统旅游开发过程的直线僵硬程式化不同,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过程是一个前后紧密联系的有机循环体系,包括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旅游经营管理、旅游监测四个环节。如图所示。

三、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组成要素

从旅游角度而言,导致旅游资源受损的旅游因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旅游者的认识和行为。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者长期不断的大量涌入,其表现出来的行为、意识及观念,天长日久之后,必然影响到旅游地文化生态。而旅游者在旅行游览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或游人过量造成的旅游环境超负荷运做,将直接导致对旅游资源的破坏,特别是影视摄制组等团体旅游者的商业行为,其破坏性更为可怕,电影《无极》剧组对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的破坏,电视剧《神雕侠侣》摄制组对九寨沟景观的污染,乃典型案例。第二,旅游业及旅游经营者的认识和行为。旅游业的经济性必然使追求经济效益成为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经营管理的一大基本目标。所以,短期旅游经济行为与旅游资源的保护之间有一定冲突,但从长远看,旅游业的经济性与旅游资源的保护性是一致的。但是,在实践运作中,由于旅游经营者的素质不高、环境意识淡薄、法制意识淡漠、缺乏可持续发展远见等原因,旅游企业及旅游经营者一方面无法正确、深入地评估、诠释和表现旅游资源的价值与特色,导致粗制滥造的旅游产品及商业化旅游景观泛滥,另一方面,旅游景区点管理混乱,还有,因受丰厚经济利益的驱动,旅游企业不断过度利用旅游资源,甚至出现“杀鸡取卵”式违背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掠夺性开发。第三,旅游地政府及旅游决策部门的认识和行为。我国旅游业是政府主导型产业,政府的认识和行为对旅游发展具有关键性影响。在我国,特别是在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正确的理论指导和先进有效的旅游管理及监控,旅游教育、旅游认识与旅游发展速度脱节,故在旅游发展过程中难免一些问题与事故的发生,造成对旅游资源的破坏。此外,某些政府官员认识错误,未经科学论证与规划,就任意进行旅游开发,致使旅游资源惨遭建设性破坏或破坏性建设。如云南的某一部级历史文化名城,当地政府以所谓振兴旅游业、扩大旅游收入的名誉,拆除了该城最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耗巨资建造所谓“清式风貌”民俗文化一条街,使珍贵的人文旅游资源惨遭毁灭性破坏。第四,旅游地社会公众的认识和行为。社会公众是旅游目的地旅游资源的主人与最终保护力量,其关于旅游业及旅游资源的认识和态度对资源与环境具有决定性影响。如以民族文化而言,其产生、传承、发展或衰退、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居民对其之认识、态度及实际行动。

因此,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可归结为旅游者、旅游业、旅游地政府和旅游地社会公众四要素的组合。首先,对于旅游者来说,应注意环境意识的培养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尊重和珍视自然赋予的物质财富及人类创造的精神价值,让保护成为自觉行为,做到文明旅游。其次,对于旅游业及旅游经营者来说,应充分认识旅游资源的特点及经济价值,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谋求持续的投资效益;在旅游经营中,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与章程,不能只讲经济效益,而不管环境效应、社会效应和文化效应。再次,对于旅游地政府而言,应在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上,谋求可持续的三大效益协调发展;政府不能只注重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及脱贫效果,必须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通过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手段为保护提供有力保障,重视并协调好政府、企业、旅游者、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会的旅游产业认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最后,对于旅游地社会公众来说,保护性体现在对家乡的热爱,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正确看待旅游业发展的影响,正确认识资源及环境的价值与重要性,明确自己所负有的责任与合理利用的权利;并善待与尊重旅游者,营造良好的旅游社会环境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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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开发的必要性范文3

关键词 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立法原则;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 D9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5-0158-06 doi:10.3969/j .issn.1002-2104.2010.05.026

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的人文、自然旅游资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旅游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始终保持着世界第四大旅游接待国的地位。2008年,旅游业总收入占服务业增加值的9.6%,旅游创汇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3%。2009年上半年,除入境游有所下降外,实现国内旅游10亿人次,增长10%,出境游也持续增长。旅游消费对相关产业产生了直接的拉动作用,对住宿业的贡献率超过90%,对民航和铁路客运业的贡献率超过80%,对文化娱乐业的贡献率超过50%,对餐饮业和商品零售业的贡献率超过40%[1]。但是,旅游业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旅 游法律法规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滞后;旅游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日益凸显;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市场化、集约化和国际化水平不高;旅游市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旅游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出境旅游安全等不可控因素增多;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等等”[2]。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旅游资源保护与立法问题。因为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直接决定了旅游业的兴衰,所以关于旅游资源保护的内容自然应成为旅游基本法的重中之重。实际上,旅游立法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旅游资源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1 问题的提出

针对我国旅游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滞后影响到旅游资源及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学者比较早地开始关注旅游法的起草与制定工作。我国曾经在1981年3月和1990年3月两次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起草工作。1991 年,国务院以国发[1991]8 号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国家旅游局起草的《关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若干问题的请示》,为实现旅游全行业管理上轨道提供了政策依据。同年,国家旅游局还初步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细则》送审稿的起草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最终未能出台。近年来,随着旅游基本法缺失对旅游业和旅游资源的不利影响逐渐显现,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新关注这一工作。2001年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占代表总数1/10的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旅游法的议案, 之后各界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提案也越来越多,这为旅游法的出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学者对旅游立法的必要性认识比较统一,但由于立法理念、立法侧重点不同,对究竟采取何种立法形式、何种原则、规定哪些内容等仍然存在比较大的分歧,导致了立法进程缓慢。纵观各派观点,笔者认为当前学者论争的焦点主要在于如何平衡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保护这一根本性问题上,这一点在下文的分析中有比较突出的体现。实际上,旅游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如何解决好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问题将是旅游立法的关键所在。基于此,本文主要将笔墨集中在旅游资源立法这一基本和核心问题上。笔者认为,应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贯彻旅游资源保护优先原则,来确定旅游立法模式、立法原则以及具体制度设计。下文对当前立法模式的介评、立法原则的确定和具体制度的设计都是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

2 现有立法模式介评

纵观当前主要学者观点,笔者总结归纳了以下六种立法模式,并对其分别进行分析:

2.1 旅游基本法模式

学者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制定的必要性的认识比较统一,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具体内容设计则有着不同的看法。如有的学者认为:“旅游基本法应包括国家旅游事业发展的根本宗旨和原则、政府主管机构在旅游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和权限、各类旅游企业的行业准则、旅游者的权利义务、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有关原则、对外旅游关系、奖惩措施等”[3]。另有学者对整个旅游法律体系的建设有着详细的阐述[4],其设计模式见图 1。

笔者认为,这种模式体系有一问题值得商榷:在该法律体系中对旅游资源的规定不是放入旅游基本法中,而是将其放入旅游相关法中。这种划分对旅游资源的重视程度不够,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不在旅游基本法 中规定似乎有些不妥,不利于旅游资源的保护,同时也不

梁文婷: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旅游资源立法问题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年 第5期图1 旅游法律体系模式

Fig.1 Mode of tourism legal system利于自然与人文资源的整体性保护。我们认为,制定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模式符合旅游业所具有的较强的综合性特点,也是解决各地旅游立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有效办法,但对其具体内容的设计还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2.2 旅游法典模式

该模式认为,在如何处理现有关于旅游资源和环境的法律、法规在体系中的地位这一问题上,应采用编纂法典的思路。这样可以理顺现有的涉及旅游资源和环境的法律规范,避免新订法律与现有法律的冲突,可以立足于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这一重心,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法典编纂是一种重要的立法活动。它是指在某一部门的法律、法规发展到一定完善程度时,由立法机关从一个统一的立法思想出发,根据某些共同的原则,将现有的法律、法规统编起来。需注意的是,法典编纂并不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简单地按时间顺序或按专业范围进行汇编,而是要填补这一领域现行法律的空白,消除法律、法规中的矛盾和不完善之处,从而达到该部门法律规范的高度统一与协调[5]。因此,一方面,我国当前有关旅游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尚未达到相对完善程度,制定法典的时机尚未成熟。另一方面,采取此模式将会使立法工作相当繁重。现有很多关于旅游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环境要素单行法的规范,很多法律法规本身就需要修改。同时,如何弥补诸多立法空白及如何处理把资源保护单行要素法放入旅游法典中的体系等诸多问题,还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2.3 保护地法模式

按照立法规划的要求,全国人大环资委于2004年初成立了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随后召开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立法启动会议。2005年10月和2006年1月分别就立法中一些重大问题和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总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经全国人大环资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最终形成了目前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6]。《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了:保护地的调整范围和名称、管理体制、资金投入保障、自然保护地规划、分类管理制度、公众参与和社区共管、自然保护地的评审制度、自然保护地的土地权属、自然保护地补偿机制等诸多内容。

该立法模式虽然是针对特别区域的自然保护立法,却是一项综合性的自然保护立法,可以说开辟了中国自然保护领域立法的先河。全国人大环资委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阶段性成果[7]。虽然该意见稿中很多规定不乏先进之处,但仍有几点值得商榷:一是调整范围仍不全面。该草案将原有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纳入调整范围。而保护地的概念是源于国际保护自然资源联盟(IUCN)在1994年召开的世界自然保护地大会上的自然保护地的定义,该定义是指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和相关的文化资源而特别划出的,并通过法律上的和其他的有效的手段进行管理的土地和海洋区域。草案虽然借用了“保护地”这一概念,但是并没有按照国际保护自然资源联盟(IUCN)关于这一定义外延将人文资源纳入调整范围,同时也排除了森林公园。这是有待补充完善的。二是对我国现行立法及管理体制缺乏深入的考察。在现行的土地类型上划分出“自然保护地”这一“土地特区”必将打破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加剧保护区域交叉管理的问题。三是立法名称忽视了我国立法传统。“自然保护地”与原有的“自然保护区”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实质上却大相径庭。这一概念颠覆了社会公众长期形成的对“自然保护区”的认知度。多年来,由于大量“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存在以及法制宣传,“自然保护区”在我国可谓家喻户晓。而“自然保护地”的称谓不仅与现有立法“自然保护区”冲突,而且忽视了法律传统和法律体系的整体性、继承性和连续性。四是“自然保护地”分类有待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将自然保护地分为“自然生态系统类、野生生物类、自然遗迹类和风景名胜类等”。而这几类保护对象是存在交叉关系的,对它们进行绝对分类,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而且,这种划分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也是不统一的,前两类是以自然保护地所要保护的客体划分的,而后两类是以承载这保护客体的物质形态所做的划分。而且,其第三十八条又规定了三种管理级别、在第四十一条又进行了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分区[8],如此复杂的分类系统,可能会带来具体操作上的困难。

2.4 国家公园法模式

有学者针对在我国许多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在管理地域范围上相互重叠的问题,在借鉴美国《国家公园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为避免多头领导、各自为政的混乱管理局面,克服经济中心论的倾向,强调旅游资源国家所有、公益性、多功能特性,可考虑将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方面的法律法规相互协调,建立统一的《国家公园法》。将《文物保护法》扩展为包含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人文旅游资源组成部分的《文化财产保护法》。以上述两个法律作为旅游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与《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矿产资源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构成完整的旅游资源保护法律体系”[9]。

美国《国家公园法》十分注重对自然与人文资源的整体保护,其国家公园的分类体系中是包括人文旅游资源和历史遗迹的保护的,此模式将人文资源单独放入《文化财产保护法》中,比较符合现行的立法体系,但不利于旅游资源的整体保护。另外,国家公园制度的确是采取了对特别区域特别保护的制度,但是,其制度是将这些特别区域放入整个国家公园系统中保护,国家公园系统并不是仅仅包括这些特别区域,而是在对整个自然与人文资源保护的基础上给予这些特别区域予以特别的更高的保护。

2.5 特别区域法单独修改模式

因旅游资源主要是集中在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特别区域中,所以还有一些学者从各特别区域法单独修改的角度来阐述旅游资源立法问题。关于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有学者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法》,将其作为国家遗产保护的总法。并以总法为依据,建立、完善、协调、充实有关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保护管理条例、标准和规范,将国家遗产的保护纳入法制轨道是有效保护国家遗产的长远之计[10]。

关于自然保护区。有学者认为:“自然保护区是一种‘自然’,涉及到林地、草原、养殖水面、滩涂等的分类管理,各自的用途非常广泛、复杂,很难进行统一管理。林地、草原、养殖水面、滩涂和海域等土地利用类型已经历史地形成了各自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交叉执法的情况正在逐步规范和改善,法律界、政府部门和公众已经习惯了《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划分以及管理制度,对此应继续起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法》,对现行《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加以解决和完善。”

关于风景名胜区。有的学者提出:应制定《风景名胜区法》,以理顺国家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制,成立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并赋予独立的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能力,解决风景名胜区的“软规划”问题,明确违反规划进行资源开发的法律责任[11]。

笔者认为,以修改各特别区域单行法的模式来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问题进行规制,考虑到了各特别区域的特性,但此分散模式仍无法解决各交叉区域多头管理的问题,对区域内的整体规划问题也难以解决。

3 立法模式选择及应注意的问题

笔者认为,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我国立法上应充分贯彻旅游资源保护优先原则,在此基础上充分平衡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具体而言,总体思路上应采取第一种模式,但具体内容设计上则需再探讨(具体请见下文)。即以制定一部统一的旅游基本法,将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作为其中主要一章的方式来规范各类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活动。日本、墨西哥、俄罗斯等国家即采取这种模式,而且在实践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前已述及,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直接决定了旅游业的兴衰,所以关于旅游资源保护的内容自然应成为旅游基本法的重中之重。必须强调的是,旅游资源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关于旅游资源保护的内容必须在旅游基本法中占据主要地位,仅在形式上单独成一章是不够的,必须在该法总则中将保护旅游资源,保障其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原则确定下来,并贯彻到整个旅游基本法的全部制度设计之中。立法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 注重与国际接轨

关于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许多国际公约、条约都作出了很多科学、完善的规定,形成了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国际法律制度框架。日本、墨西哥、俄罗斯等世界许多国家也结合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制定了各自的旅游基本法,建立了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这些国际公约、条约和上述各国的旅游基本法一同构成了关于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国际游戏规则”。要保护利用好我国的旅游资源,促进我国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相关法律原则、制度设计上就必须与国际“游戏规则”接轨,而根据“国际游戏规则”,考虑我国国情,制定统一的旅游基本法无疑是应然选择。

3.2 注重诸多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

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其内容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其管理体制也包括诸多部门和具体制度。仅在管理部门方面,我国关于旅游所涉及的部门就包括建设、林业、环保、文化、文物、宗教、国土资源、海洋、交通、水利等十多个行政部门。而要协调诸多部门的利益分配,保证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将旅游资源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制定一部统一的旅游基本法应是合理选择。

3.3 注重统合地方立法

截至2008年9月,我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个省会城市,15个地市州,2个自治县制定并颁布了综合性地方旅游立法。这些地方立法水平参差不齐,内容差异很大,十分不利于对旅游资源的统一保护,也不利于促进和规范跨区域旅游的发展。只有制定一部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旅游基本法,才能解决地方立法中旅游规划缺少公众参与、条文设计不合理、逻辑不严密、实施力度不够等问题。旅游基本法必须注重统合地方立法,为其提供统一的立法理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与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全国各地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各种活动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和促进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4 注重对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的整体保护

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之间不可分割的关联性决定了对两者必须予以整体保护。人为割裂两者联系分别予以规范的作法不利于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价值的保存与传承。对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进行整体保护也是各国际公约、条约及许多旅游资源保护先进国所采取的重要原则。整体保护理念反映了世界旅游资源立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必须统合现有关于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保护的单行法律法规,并反映在《旅游法》关于旅游资源保护的内容中。

4 旅游资源立法原则的确立与制度设计

为实现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旅游基本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设计必须围绕如何保护旅游资源来进行。其基本原则与制度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下面,笔者以此理念为指导,提出关于该法的基本原则与旅游资源保护制度的一些个人管见。

4.1 基本原则设想

可持续发展思想是各国公约、条约及各国旅游资源立法所共同遵守的理念,这一理念体现了现代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保护的趋势,我国旅游基本法必须充分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并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设计其基本原则,笔者认为我国旅游基本法至少应该确立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4.1.1 预防原则预防原则对于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将各类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的价值保存与传承,使子孙后代也能享有这些价值,从而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我国旅游基本法必须确立预防原则,这是规范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实现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一环。

4.1.2 旅游规划原则这一原则在实质上是预防原则的体现与延续,但因其对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作用重大,各国关于旅游资源的立法均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规定。我国旅游基本法也应确立旅游规划原则,以指导和要求各类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活动,从而实现对旅游资源的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发与利用。确立旅游规划原则,并将其落实到相关制度中,是实现旅游业和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

4.1.3 整体保护原则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具有不可割裂的联系,两者往往同处于一个保护 范围之内,呈现出相互依存的关系。这就要求对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必须予以整体保护。整体保护原则也是各国旅游资源立法普遍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旅游资源丰富,许多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都处于相同的保护范围之内,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共生、共存、共荣的关系。因此,我国尤其有必要在旅游基本法中确立整体保护原则,对自然与人文旅游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的保护,实现两者的共生、共荣,可持续发展。

4.1.4 公众参与原则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关系到政府、社会公众、旅游从业人员、旅游地居民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在发展旅游业,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活动时,必须考虑多方利益关系,吸收相关利益主体参与到有关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决策活动中来,并充分尊重各利益主体的意见和建议。这既有利于形成科学决策,保证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另外,公众参与原则不仅是旅游法,而且是各国环境法普遍确立的一项实施环境与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基本原则。我国旅游基本法必须确立公众参与原则,以实现我国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

4.1.5 特别区域特别保护原则对于一些生态系统脆弱、易受破坏的区域,各国际公约、条约及许多外国先进 旅游资源立法都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规定了更为严格的保护制度和措施,即特别区域特别保护。这一原则对于恢复和保护易受破坏区域的生态、人文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旅游法》也应确立和贯彻这一原则。

4.1.6 承载力原则每个旅游区域都有一定的承载力,超过其承载力盲目发展旅游业,过度开发旅游 资源,会对各类旅游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日本旅游基本法规定了避免游人向某一旅游地过度集中而造成破坏的措施,目的就在于将旅游活动对旅游资源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旅游地承载范围之内。我国旅游基本法也有必要确定承载力原则,并规定相应措施,以确保将发展旅游业对旅游资源的影响降至最低。

上述六项基本原则既反映了旅游资源的性质和特征,又体现了现代社会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发展趋势,对于规范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实现旅游资源永续利用意义重大。

4.2 基本制度设计

为将上述六项基本原则贯穿到整部旅游基本法中,笔者认为在制度设计方面,该法中至少应规定以下几项基本的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制度。

4.2.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对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形成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和决策,以及合理安排开发利用进程是非常重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是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我国旅游基本法应该根据旅游资源本身的特点,确立旅游资源方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制度设计上,要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的特性,使制度更具有针对性。

4.2.2 监测制度以科学的指标为标准,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及旅游资源状况进行监测,是确保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科学合理的监测制度与监测手段的运用,有利于及时掌握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便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影响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因为各种监测手段具有相当的科技关联性,因此在设计和规定监测制度时,一方面应考虑旅游资源本身的特性,另一方面在确定各种监测指标上,必须注重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

4.2.3 旅游资源分类制度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利于从法律上根据不同类别旅游资源的性质给予不同的保护。因此在我国旅游基本法中设计科学的分类制度,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规定不同的保护手段是十分必要的。关于旅游资源的分类,本文第一章已经述及,笔者认为应将旅游资源划分为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和综合自然人文旅游资源。这种分类既有利于对由比较单一的要素构成的旅游资源有针对性的保护,又有利于对由多个要素构成的综合旅游资源进行整体保护。

4.2.4 旅游资源规划制度前已述及,科学合理的规划对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有序利用及充分保护作用重大。我国旅游基本法有必要将基本原则制度化,设计科学的规划制度。在设计我国旅游资源规划制度时应考虑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要考虑自然、文化、环境的完整性,使用综合规划方法进行整体规划;二是规划应因时因地制宜,注重地方特色和不同旅游资源的特性;三是制定旅游规划要考虑相关主体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所设计的规划制度才能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我国国情,根据其制定的规划才能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2.5 特别保护制度对特殊区域予以特别保护,不仅是一项基本原则,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到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在对易受破坏区域保护方面,制度设计上,必须体现特别保护的要求,并贯彻到具体规定之中。我国旅游基本法关于特别保护制度设计上,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特别区域的确定及其确定标准问题及确立之后的等级定期评定制度。在确定特别区域方面至少要考虑该区域的生态、人文状况,物种生存状态,旅游开展情况,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价值保存情况及传承可能性等因素。

总之,我国旅游资源立法必须立足国情,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贯彻旅游资源保护优先原则,在此基础上平衡旅游资源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关系,从而推动我国旅游资源和旅游业尽快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编辑:田 红)参考文献(References) [1]邵琪伟.发展旅游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一翼[EB/OL]. [2009-08-19].省略/html/2009-8/2009-8-14-14-44-36592.html.[Shao Qiwe i. Tourism Industry Developmen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Methods to Cope with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EB/OL]. [2009-08-19].省略/html/2009-8/2009-8-14-14-44-36592.html.]

[2]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在2008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 [2009-08-10].省略ta.省略/news_detail/newsshow.asp?id=A20081221020263722654 [Shao Qiwei. Speech at the National Conference on Tourism.[EB/OL]. [2009-08-10].省略ta.省略/news_detail/newsshow.asp?id=A20081221020263722654.]

[3]袁翔珠.关于加强我国旅游立法的思考 [J].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学报,2001,11(10):31-33.[Yuan Xiangzhu. Reflections on China Tourism legislation[J].Jou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 Wuzhou Branch,2001,11(1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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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健.中国旅游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108-109.[Wang Jian. Law Issue[M].Guangzhou: Guangdong Travel and Tourism Press,1999:108-109.]

[6]2006年第一季度立法综述――环境资源法篇[EB/OL]. [2009-08-10]. .[The First Quarter of 2006 Legislative Summary.[EB/OL]. [2009-08-10]..][7]杜群教授参加自然保护地立法国际研讨会[EB/OL].[2009-08-10].riel.whu.省略. [Professor Du Qun Attended International Seminar on “Protected Area Legislation”. [EB/OL].[2009-08-10]. riel.whu.省略.]

[8]参见《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Consultative Paper of Protected Area Draft Bill. Article 22,38,41.]

[9]李明阳.旅游资源管理立法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A].//2002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武汉:武汉大学,2002.[Li Mingyang. Tourism Resources Management and Tourism Industr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A].//Proceedings of Conference in 2002 of China Law Society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Law[C].Wuhan: Wuhan University,2002.]

[10]杨健.旅游资源保护亟待立法[N].团结报,2000-06-15.[Yang Jian. Tour ism Resources Protection Urgently Need to be Legislated [N]. Tuan Jie Bao 2000-06-15. ]

[11]吴承涛.时代呼唤旅游大法[N].中国旅游报,2001-03-01.[Wu Chengtao. The Times is Calling for Tourism Law[N].China Tourism News,2001-03-01.]

Study on Tourism Resources Legislation in the Background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LIANG Wenting

(School of Law, Renmin University,Beijing 100872,China)

旅游资源开发的必要性范文4

【关键词】百色;红色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

前言

红色旅游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领导人民在战争时期形成的标志物和纪念物,以此作为旅游景点吸引游客,景点以其精神内涵和革命精神为主要承载,接待国内外的游客,引导国内外游客参观游览旅游景点、缅怀革命先烈,以此作为旅游主题的红色文化旅游活动。在我国,百色市是继井冈山和延安之后的第三大红色文化旅游胜地。自从2000年3月份以来,我国开展了以“追寻邓小平足迹之旅”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旅游活动,基于当年左、右江武装起义遗留下来的革命纪念馆和革命文物,开发了当地的“红色文化之旅”的旅游文化产品。近几年来,随着全国各地的游客追寻“邓小平足迹之旅”来到百色市革命老区,在旅游景点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游客们开展了形式多种多样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既培养游客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又促进了百色市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百色市地区的发展添砖加瓦,提升百色市居民生活质量。基于2016年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百色市全年接待国内游客2716.69万人次,同比增长17%;实现国内旅游总收入259.59亿元,同比增长29.8%,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当前,红色文化旅游越来越热,百色市如何利用好自身的红色文化旅游资源,走好红色文化旅游发展之路,以旅游带动经济的发展,为百色市的社会发展提供机会,促使百色市在国内外的旅游胜地中迅速脱颖而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带领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踏上新的发展境界[1]。

1百色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分析

百色市地理位置优越,历史文化悠久,百色起义为我国留下了很多重要的革命遗存,主要包括各种各样的非物质性遗产和物质性遗产。百色市拥有的这些红色资源,除了反映我国深厚的历史革命厚重性之外,还体现了我国旅游的集聚性。百色市遗留下来的重要红色文化文物资源是邓小平领导右江地区地方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活动的重要历史见证,这些历史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是我国非常重要的红色旅游资源,必须重视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加强对百色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的宣传和推广。百色市现存的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百色市当地流传的红色革命歌谣,现存的物质性文化遗产主要有广西农民讲习所、长蛇岭攻坚战遗址、政治部和前敌委员会旧址清风楼、右江工农苏维埃民主政权旧址、田东县红军码头、百色起义烈士陵园、百色起义纪念馆和粤东会馆(红七军军部旧址)。在百色市右江地区,中国共产党领导了第一次民族革命,领导人民翻身做主,开启了反帝反封建的新篇章。该地区区域内分布的瑶族、壮族和苗族等少数民族都是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编制的红色歌谣,唱出了当地老根据地的革命精神,是当时时代风暴背景下的产物,真实的记录了当地革命人的感情和情怀。在百色地区革命的过程中,革命烈士们谱写了大量的红色革命歌谣,流传至今,传唱度依旧很高,例如《工农兵联合起来》、《红军红又红》等革命歌曲。在革命战争时期,红色歌谣起到了打击敌人、消灭敌人和团结人民的重大作用,激励人们不畏困难,敢于牺牲。同样的道理,在当前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红色旅游文化是革命传统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非常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推动爱国主要教育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2]。当前百色市很多地区的男女老少都会唱老一辈流传下来的几十首红色革命歌曲,这些革命歌曲坚定了人们的革命信念,教会他们以顽强的战斗作风和敌人作斗争,保持无私奉献的精神,形成了百色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吸引着广大游客的注意,也为我国的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最好的素材。

2百色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评价

旅游业发展和进步的关键和基础是有良好的旅游资源,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的前提是正确的评价地区旅游资源,基于当地的地域特色,制定合适的开发策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红色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可以推动当地的地方经济的增长。百色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旅游开发的中心和重点地区,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对百色市红色旅游资源的发展方向有一个清楚的定位,所以,正确的评价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2.1红色旅游资源整体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

百色市的红色旅游资源主要是在“百色起义”和解放后的几次反抗战争遗留下来,在当地政府和人们的努力之下,逐渐发展成为著名的红色旅游文化胜地。因为“百色起义”是在我党单独领导之下非常成功的一次工农武装革命起义,随着革命逐步取得胜利果实,随后逐步建立了“左右江革命根据地”,促进当时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和进步,“左右江革命根据地”是当时国内除了“中央革命根据地”之外最大的一个革命根据地,在当时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对战争的胜利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除此之外,百色市成为国内外著名红色旅游景点还与我国领导人邓小平息息相关,邓小平的革命生涯和丰功伟绩与百色市红色革命旅游取得成功息息相关。在邓小平的光辉生涯中,“百色起义”是一次非常辉煌的成果,邓小平之所以能够取得伟大的业绩,和他在百色市几年的革命生涯精密相关。所以,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胜地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都非常大。

2.2红色旅游资源内涵丰富,可塑性强

援越抗美战争和“百色起义”战争是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重要革命战争,虽然他们本身包含着不同的精神文化内涵,既体现了顽强伟大的民族精神,同时也展现了百色人民“争先创新、奉献拼搏、团结务实和弘扬传统”的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和百色革命传统精神,激烈广大百色儿女自强不息,为国争光。除此之外,邓小平理论体系形成的重要来源就是“百色起义”,正是百色起义的促进作用,才能激烈邓小平在革命生涯中取得成功。因此,游客朋友们走入邓小平同志曾经奋斗过的百色地区,不仅可以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还可以重新温习那一段峥嵘的革命时光,促进我国游客朋友们精神境界的提高。

2.3红色旅游资源与其它旅游资源组合度高

百色市地区的很多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本身既是一道风景靓丽的风景线,同时本身又是一处红色革命的遗址,“绿色旅游”资源和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浑然天成,自成一体。除此之外,百色市的很多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广泛的分布于周围的旅游风景区内,紧紧的挨着其它的高级风景旅游资源,例如田阳的敢壮山布洛陀文化遗址、乐业的大石围天坑群和靖西的古龙山大峡谷等,交相辉映,自成一体。高等级的绿色旅游资源和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结合在一起,交相辉映,优势互补,极大程度的提高了百色地区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价值。

2.4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独特,分布相对集中

1929年12月11日,以邓小平为首的老一辈革命家在百色地区展开了闻名国内外的百色起义,带领百色地区的人民进行不屈不饶的斗争,自此百色地区也成为了国内外名声在外的革命老区。百色市全市范围内共有8个县(市、区),每一个单位都广泛的分布着红色文化资源,主要的红色文化资源有纪念建筑物、歌谣、革命故事、遗物和遗址等,百色市是我国开展红色文化旅游的重要基地,与此同时也是百色市重要的精神财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各民族之间相处融洽,所以,百色市的红色文化旅游资源也蕴藏着以壮族人民为首的革命精神,激烈全国各地的人民展开百折不饶的斗争。尤为重要的是,邓小平的革命生涯、百色市的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精密相关,所以,为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增添了独特的魅力。

3百色红色文化旅游开发构想

3.1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

为了提升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的知名度和魅力,必须不断的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①可以完善各个地区间各城市之间的可通达性,逐步改进百色市的交通条件,提升百色市各个景点的可入性。②必须完善红色文化旅游地区的相关服务设施的建设,逐步的加强游客接待设施的建设,为逐步提升红色文化旅游的服务质量提高必备的基础条件。百色市的基础旅游服务设施得到了提升,则百色市的红色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将得到提升,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进入百色市。

3.2努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为了提升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的知名度和魅力,必须努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定期的举办相关的培训班,对百色市红色文化风景区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他们的从业技巧和职能。①必须提升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风景区的管理效率,逐步建立各种各样的科学管理规章制度,促进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区管理效率的提升;②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特别是讲解员的思想政治觉悟,百色市红色旅游从业人员不仅是成功的红色历史知识的讲解员,更必须成为一名专业素质过硬的爱国主义精神的宣讲员和思想道德教育的辅导员,只有达到这些要求,安全知识宣讲员才能更好的配合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一个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不仅可以极大的提升景区的知名度,还可以向广大的游客朋友宣传爱国主义精神,提升游客朋友们的爱国情怀[3]。

3.3整合多种旅游资源,加强资源深度开发

百色市得益于其悠久的文化历史,红色文化旅游资源非常丰厚,本地区的红色文化旅游资源自身聚集、厚重,尤其是百色市地区伴随着山地资源、生态资源和森林资源和众多的民俗民风资源、众多的革命红色文化资源,百色市是一处自然资源和红色文化旅游资源逢场丰富的旅游胜地。在百色地区,对各种各样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就是在开发当地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时,必须充分的利用区域内各种各样的旅游资源,将“绿色资源”和“红色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将各种资源进行深度的开发,探究各种资源之间最佳的结合方式。这些不仅仅是“绿色旅游资源”开发的需求,同时也是我国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需求。这主要是受困于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游客群体的局限性,游客的市场范围非常狭小,在同等条件下,大多数的游客通常不会将红色文化旅游作为他们首先目的地,因为红色文化旅游一般都带着显著的政治色彩,红色文化旅游的客源也都有一定的周期性,他们往往会在党的重要节日来红色文化旅游胜地进行学习。百色市将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和其它的旅游资源进行有效的结合,展开综合性的开发,既可以增加我国红色文化旅游景区的吸引力和景区魅力,同时也可以避免旅游资源的过度浪费,以此来达到旅游的规模效益。当地部门在整合地区旅游资源时,必须结合当地的地域特色,联系本地的实际情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将互动与体验、生态与人文、民俗与乡风、教育与休闲、红色与绿色相结合的形式多样的旅游形式,逐步实现以红带绿,以绿促红的综合旅游开发模式,以文化助推旅游市场,以体验型休闲度假引领市场,以“绿”拓展市场,以“红”感召市场,带动红色文化旅游资源的进步和发展。只有采取这些综合开发模式,百色地区的红色文化旅游才能保持长盛不衰,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4]。

3.4红色旅游与度假酒店服务业相结合发展模式

百色市红色旅游与度假酒店服务业应结合发展,按照“一轴两翼”发展模式,一轴即是以“深入挖掘红色旅游文化内涵”为主轴,百色市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在红色旅游景区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提升百色市红色旅游文化资源的知名度,主打红色文化旅游,将百色市打造成世界闻名的红色文化旅游景点;两翼即是以“红色文化结合百色市地方各县区旅游资源特点”与“度假酒店服务业”相互发展。旅游业的发展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着酒店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文化娱乐业等一大批行业,对现代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旅游业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包括游客的“食”、“住”、“行”、“游”、“购”、“娱”六个方面的活动。红色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互动发展可以形成资源共享、市场共享、优惠政策共享,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百色市作为革命老区,拥有众多红色文化资源,百色市红色文化产业与旅游业互动发展模式的构建对老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思路的确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4结语

总体而言,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景区怎样进行精准的形象定位,打造百色地区红色文化旅游的整体形象,逐步成为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主导性营销策略。广西自治区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的形象主要是建立在对百色市市场环境、资源条件和文脉特征等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必须努力的突破百色市固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景区革命纪念形象的局限,最大限度的丰富和开发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风景区的文化内涵,特别是必须揭示百色市地域文化、百色本土文化与红色旅游产品、资源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着重的突出百色市特有的红色文化主题,提升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景区的内涵,提高景区的质量。除此之外,百色市红色文化旅游景区应该按照“一轴两翼”发展模式,在做好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也要相应的提升当地的服务业水平和质量,促进百色地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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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飞,苏少敏.百色市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构想[J].安徽农业科学,2009,37(23):11307~11309.

旅游资源开发的必要性范文5

    关键词:红色旅游 科学发展观

    发展红色旅游,是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先进文化和振奋民族精神,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和加快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旅游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壮大旅游业支柱产业地位的一项政治、文化、经济和战略性工程。目前,经过地方政府的多年探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集中强势的宣传下,红色旅游已经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总结多年来我国红色旅游发展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教训,深入研究和探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作指导,科学有效地利用红色旅游资源,最大化地满足旅游者的消费需求,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促进红色旅游的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

    红色旅游应遵循的发展规律

    红色旅游承载着多元平衡的发展使命,它既是教育阵地,也是具有鲜明文化特征的综合性经济产业;既体现一种政治行为,又体现一种经济行为。有效地发挥红色旅游的各种功能,就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来发展。

    坚持政治教育的发展规律。发展红色旅游,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突出红色景点革命传统教育的属性。“红色”是红色旅游的内涵、资源、特色、品牌,是红色旅游的突出特质。红色旅游必须考虑资源特色和社会影响,保持红色资源的真实性、思想性、教育性和严肃性,这是由红色旅游发挥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等政治思想教育功能的需要所决定的。因此,发展红色旅游,一要力避轻视历史,红色旅游本身就是历史旅游,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二要力避在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中,不要红色精神和红色文化真谛的媚俗文化。三要力避红色旅游景点重复建设和红色产品雷同开发。四要力避不切实际地盲目贪大求全。

    坚持旅游经济的发展规律。红色旅游不仅仅是一种宣传教育性的政治活动,从本质上讲,它更是一项旅游活动、一个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因此,和开发其他旅游产品一样,必须牢牢把握旅游经济脉搏,按照旅游经济的规律,始终以市场需求和公众兴趣为导向来开发红色旅游产品。红色旅游消费需求如何满足,直接影响着资源向效益的转化,这是检验和评价红色旅游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标志。为此,应当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提升产品化水平。红色旅游作为一种旅游产品,只有把红色旅游的主题回归到历史文脉的人文精神和地域文化中,才能保证其旅游产品的独特性和生命周期的可持续性。同时,红色旅游产品的生命力在于其吸引性。建好红色景点、红色基地、红色旅游线路的过程,也就是红色旅游产品的开发过程。要培育红色旅游的持久吸引力,就应当在保证思想性的前提下,从创新性、丰富性和整合性加以构建,努力提高其观赏性、趣味性和可参与性,达到寓教于游、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教育目的。二是提高产业化水平。现在,世界各地都在加大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文化内涵,延长客人居留时间,将旅游产品中的文化内涵挖掘出来,变成可看、可欣赏的产品,并与娱乐休闲、购物、居住等多个要素搭配起来,使客人在愉快的消费中获得享受。因此,应当深度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形成行、游、住、食、购、娱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实现红色旅游产品从经营资源向经营文化升级,从追求数量规模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红色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观

    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在不仅在国际上受到普遍关注,在我国也同样得到高度重视。勿庸置疑,旅游业的存在依托于对环境、资源、生态、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因此旅游业的存在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有着天然的一致性。而以红色历史遗存为代表的红色旅游资源既是稀缺的、又是不可再生的和不可替代的,对其开发、保护和利用成为旅游业面临的可持续发展课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发展红色旅游必须抓住三个重点,处理好两个关系,实现五个效益。

    抓住三个重点。一是科学开发。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红色旅游不可能长久发展。红色旅游有其特殊性,如何将当年的场景展现在世人面前,而又不破坏生态旅游资源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发展红色旅游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形成精品意识;必须注意适度硬开发,避免对红色旅游资源和周围环境造成无法恢复的破坏。二是永续利用。红色旅游资源是一笔宝贵的社会财富,又是一个可持续开发的产品,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加以更多地、持久地利用。三是有效保护。发展红色旅游应当牢固树立保护红色旅游资源的意识,为此,要切实加强对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积极开展革命文物的收集整理研究,例如革命纪念馆和遗址维护修缮、革命纪念地环境的整治工作。同时,应当出台相关的规范与制度,使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制度化、规范化。

    处理好两个关系。首先是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这是形成循环经济的原则,也是红色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一条原则。应当尽快启动红色历史文化遗产工程,努力克服并消除开发、经营和使用的不当行为,在努力促进保护的同时,获得红色旅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如何开发利用好红色旅游资源,是红色旅游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其核心问题是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红色旅游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要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必须以有效保护、科学开发和实现永续利用、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革命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为保护和利用的对象,不应一味强调“保护第一”,而限制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应贪大求洋、将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旧建筑推倒重建;不应重开发利用而轻保护修缮。实践证明,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是有利于保护传承的。要通过开展红色旅游活动,积累更多的资金用于文物保护,使革命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实现双向互动,和谐统一,走上自我完善、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实现五个效益。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审视红色旅游资源的早期开发建设,会发现如下不足:普遍缺乏科学规划,对资源和环境的科学保护重视不够,同质性、低水平重复建设较多。这些问题反映出在今后,发展红色旅游不仅要关注数量的扩张,更要注重质量的提高;不仅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更要努力寻求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最佳结合点,实现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资源效益的五统一。发展红色旅游的实践证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旅游产业发展规律,政府主导,措施得力,红色旅游就能够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红色旅游的统筹协调发展

    恶性竞争是红色旅游面临的一大难题。经过近几年的市场整合,目前,红色旅游的协调发展渐成气候。推动红色旅游协调发展,不仅是促进相对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平衡地区差距、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而且是寻求新的增长点,实现我国红色旅游新突破的重要途径。

    加强区域内红色旅游的协调发展。在区域内发展红色旅游,一方面,为满足旅游者自主化需要,要加强不同旅游形式之间的协调互动,增加丰富性,为旅游者提供完善的菜单式选择模式。另一方面,要借助其它旅游资源,有机整合相关资源,使其成为人文与自然结合的旅游产品形式,实现集聚效应。所以,在红色旅游的开发过程中,既要突出红色主题,又要跳出红色局限,把红色旅游、绿色(自然生态)旅游和古色(历史文化)旅游、蓝色(海洋)旅游、风俗(民俗风情)旅游有机结合统一起来,形成优势互补,打造色彩斑斓的旅游产品组合, 满足日益个性化、专业化的旅游市场需求。加强区域间红色旅游的协调发展。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红色旅游应当着眼于形成红色旅游大开放战略格局,统筹兼顾区域旅游合作,按照主题明确、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差异开发、优势互补的原则,统一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扩大红色旅游影响力,共同促进红色旅游的发展,使旅游各种生产要素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上自由、合理流动。加强营销和宣传上的联合、部门企业间以及旅游营销人员的培训、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红色旅游的发展。

    通过红色旅游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践证明,发展红色旅游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红色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保护和开发红色旅游资源,培育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帮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脱贫致富,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首先,精神力量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发展红色旅游能激发老区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艰苦奋斗、改变落后面貌的勇气和决心。其次,政治优势、资源优势可以转化为经济优势。多数红色旅游资源位于欠发达的革命老区,应当说,红色旅游的亮点就是生态保护的重点、扶贫开发的难点。红色旅游的开展可以使红色旅游真正成为无污染、可持续发展的扶贫工程、富民工程。再次,可有效地扩大就业。开发红色旅游可以带动老区第三产业发展,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而通过发展红色旅游就业的百姓越多,百姓的生态保护和革命文物保护的意识越强。这也是红色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第四,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红色旅游的兴盛可以改善当地交通、通讯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可进入性。

    总结各地发展红色旅游的实践经验,应当重视三个层面的工作:一要善用优势谋发展。优势就是特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当地红色旅游资源特色,在特色中注入新的活力元素,以特色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路子。二要精益求精谋发展。发展就要有精品意识,要把自身的特色做到最好。这需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以及各级干部群众的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发展好品牌。三要科学规划谋发展。发展红色旅游不能简单地把红色景点堆积起来,应当进行科学规划。国家对红色旅游的发展已有总体规划,在空间上照顾均衡,突出重点和主题。在时间上囊括了党的代表性历史,有利于在各地发展特色的基础上形成整体发展。当前,特别需要各区域发掘自身潜力,突出自身特点,展示区域独特性,确定符合旅游规律的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方向,以形成具有吸引力、竞争力的产品。

    建立发展红色旅游的协调机制。发展红色旅游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建立起一套高效灵活、富有成效的协调机制。这些机制包括:政府主导机制,将红色旅游准确定位,全面调控红色旅游的发展速度和方向。行业主管机制,实行旅游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形成发展合力。市场运作机制,整合资源,组建旅游集团,鼓励和支持各种经济成分进入旅游业,形成多渠道投入红色旅游的发展格局。发展保障机制,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政府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谷玉芬.红色旅游成功因素分析.商业经济,2006.2

    2.范思立.市场增势强劲“红色旅游”预热2005年旅游市场.中国经济时报,2005-2-21

旅游资源开发的必要性范文6

[关键词] 生态旅游;现状;原则;开发

一、生态旅游概念的衍变与真正内涵

生态旅游是针对旅游业对环境的影响而生产和倡导的一种全新的旅游业。1988年,生态旅游的定义是:生态旅游作为常规旅游的一种特殊形式,游客在观赏和游览古今文化遗产的同时,置身于相对古朴、原始的自然区域,尽情考察和享乐旖旎风光和野生动植物。这时期生态旅游的概念是指一种旅游业中的“复归自然”、“返朴归真”的观念。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应与自然和谐,并且必须使当代人享受旅游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机会与后代人相平等,即不能以当代人享受和牺牲旅游资源为代价,剥夺后代人本应合理地享有同等旅游资源的机会。真正的生态旅游是一种学习自然、保护自然的高层次的旅游活动和教育活动,单纯的盈利活动是与生态旅游背道而弛的。同时,生态旅游也是一项科技含量很高的绿色产业,需要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多学科论证,方能投产。

二、生态旅游资源的分类

按照生态旅游资源的属性,可以把生态旅游资源分为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和保护生态旅游资源三大类。(如表1)

三、我国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

母庸置疑,我国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截至2005年底,我国已建立起各类自然保护区2194个(列为部级的243个),被正式批准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的有26个。各类森林公园1900多处,其中国家森林公园627处。这些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集中了我国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中最精华的区域,是生态旅游的理想处所。一些自然保护区已经成为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的“龙头”。但人们那种“旅游业是无烟工业”的观念还较流行,生态旅游的发展大多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强调到大自然中旅游,强调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而忽视了旅游本身对环境的影响和资源的破坏。实际上,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已经给环境带来较严重的污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许多地区的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发旅游资源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便匆忙开发。特别是新旅游区的开发,开发者急功近利,在缺少必要论证与总体规划的条件下,便盲目地进行探索式、粗放式的开发,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

2.风景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近10多年来,景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使我国风景名胜区,包括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一些自然风景区,已越来越受到建设性的破坏,由于在景区内开山炸石,更有一些建筑毁景障景,导致自然和人文景观极不协调,破坏了景观的整体性、统一性。以索道为例,世界各国在作为国家公园的名山上修建索道都是严格控制的,其中美国、日本是明令禁止的。日本富士山海拔3776米,公路只修到2000多米,游人再多,也是自己一步步登上去的。

3.风景名胜区环境污染严重。据旅游风景区提供的监测资料显示,这里的水土、大气都有程度不同的污染。噪音、烟尘都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大气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及酸雨等情况比较普遍。

上述可见,在发展旅游与保护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的关系。那种把生态消费摆在首位,不惜以生态资源的消耗为代价来获取利润的作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走出生态旅游的认识误区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开展生态旅游首先应解决的问题。

四、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原则

旅游资源开发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只有按照旅游经济活动的规律进行,才有可能获得成功。为此,生态旅游的开发遵循一定的科学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1.永续利用原则。“永续利用”是时代的产物,它是一种使人类在开发旅游资源时不但顾及到当代人的经济需要,而且还顾及到不对后代人进一步需要构成威胁和危害的发展策略。尽管它不意味着为后代和将来提供一切,造就一切,但它却通过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的协调,使当代人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旅游资源利用,造福子孙后代。

2.保护性开发原则。针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而言,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应体现的总的原则是:开发应服从保护,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开发。资源得到妥善保护,开发才能得到收益;开发取得收益,反过来可促进保护工作。但是,一旦开发与保护出现矛盾,保护对开发拥有绝对否决权。

3.特色性原则。旅游资源贵在稀有,其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与众不同的独特程度,即特色。有特色,才有吸引力;有特色,才有竞争力。特色是旅游资源的灵魂。

4.协调性原则。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必须与整个生态区的环境相协调,既有利于突出各旅游资源的特色,又可以构成集聚旅游资源的整体美,使游客观后感到舒适、自然。

5.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市场经济就是追求效益最大化,生态旅游作为旅游的一种形式,也追求效益最大化,但这个效益不仅是指经济效益,还包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必须高度地协调统一。而当三者出现矛盾时,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高于一切为指导原则,即经济效益必须从属于上述两种效益。

五、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措施

生态旅游资源要开发、要持续发展,应是一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旅游,必须把握适度的开发速度,控制接待人数,增强环境意识,否则,游客太多会对目的地的环境造成过大的压力。破坏了生态旅游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态旅游也就不可能持续发展。其主要开发措施如下:

1.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保护森林资源。森林公园是在社会文明的发展中形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态经济系统,是以人类、生物和环境的协同发展为原则,以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宗旨,它们所追求的目标是:既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且自身得到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不对后人的发展构成危害。这就为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生态旅游活动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区域环境。1982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她以神奇的地貌和优美的环境向世人一展森林公园的风姿,为中国的生态旅游开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森林公园1900多处,年吸引游客达2亿多人次。随着森林公园旅游人数的增加,旅游活动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必然产生矛盾,引起诸如土壤、植被、水质和野生动植物的环境问题。另外我国森林公园大都是在国有林场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经营方式的转变,这就带来了一个更新观念和提高对森林价值和生态环境的再认识问题。因此,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森林公园建设是保证生态旅游资源得以正确开发的一项重要措施。

2.统一规化、有序开发。做好旅游开发规划,贯彻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思想,这不仅是使开发取得成功的保障,也是预防资源和环境遭到破坏的重要措施。因此,在编制旅游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对旅游区的地质资源、生物资源和涉及到环境质量的各类资源进行认真的调查,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少污染源,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从生态角度严格控制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色彩、用料、造型和风格,提倡以自然景观为主,就地取材,依景就势,体现自然之美,对那些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费等刺激经济增长的项目坚决制止。经济开发可以在风景区以外的广大土地上进行。在现有的生态技术、资金条件以及人们的环保意识还达不到维护生态平衡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将宝贵的生态资源留给子孙后代,而不是开发殆尽。另外,在旅游区的环境容量未确定之前,必须控制旅游业的发展速度。对一些重点保护的景区,必须防止太多的游人进入,即使是一般旅游区,也应严格控制超容量吸引游人。因为,环境容量是有限的,破坏容易修复难,一旦旅游超过了环境容量,造成了巨大的环境破坏,再来治理就十分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

3.增强环保意识,强化法制观念。鉴于旅游作为一种产业对环境的特殊影响和累计性的破坏,生态旅游一定要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如:对生态保护区的开发,要根据环境法律,规定哪些部分严禁开发,哪些部分可以开发,哪些地区禁止带火种,禁止狩猎和毁坏林木等。

六、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应注意的问题

1.保护生态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在开发中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保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不能掉以轻心。如果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不仅生态环境质量会严重下降,使生态旅游无法开展,而且将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当务之急是保护好现有的生态资源,坚决制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加大植树、种花、种草力度,尽快提高森林和绿地的覆盖率,力争城市的整体绿化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2.编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规划。应对应有的生态旅游资源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建立从可行性论证——开发规划——监督管理的科学可行的开发程序,坚决反对“一哄而上”的无规划的开发。应建立各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协调小组,编制具有指导意义的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各市生态旅游发展规划,以指导和协调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制止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不良行为。

3.制定法规,加强科学管理。生态旅游会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是弊大还是利大,这并不取决于是否开发旅游,而是取决于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科学管理,而科学管理的基础在于完善的法制。因此开发生态旅游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法规作保障,并加强对生态旅游区的科学管理,做到“以法兴游”、“以法治游”,杜绝一切破坏环境资源的现象。

4.突出生态旅游产品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我们应多吸收国内外发展生态旅游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立足本地资源和历史文化优势,大力开发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产品。一是要突出特色,二是丰富生态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以此建立新型的生态旅游市场体系,推动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

5.提高参与性,改变单一的观光结构。在21世纪中,休闲度假将取代观光旅游成为旅游的主体。而让游客能亲自参与和亲身体验是休闲度假产品风靡世界的最直接原因。在考虑旅游与生态的关系时,仅仅关注如何将生态资源利用于旅游事业是不够的,还应该掌握生态旅游者的消费心理和兴趣倾向,在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的同时,建立起使生态旅游者能够参与的新型观光结构,延长其逗留时间。

6.完善逗留设施,提高服务水平。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旅游产品,旅游接待设施和服务都是不可忽视的开发内容。必须创造出可供游客逗留的环境,这既包括硬件设施,也包括软件方面的服务和管理,两者缺一不可。必须全方位地开发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互相配合的项目,进行综合性的开发。

7.加强生态旅游研究和人才的培养。生态旅游是一种新兴的特殊旅游方式,需要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应利用旅游院校、培训班、专题讲座、学术会议等各种形式及请进人才、派出学习等办法培养一大批生态旅游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对生态旅游理论和规划方面的研究,为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程道品,阳柏苏.生态旅游——资源分类及其评价[j].怀化学院学报,2004,23(2).

[2]吴章文,孟明浩.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的探索[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3(1).

[3]彭希喜.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j].国际市场,1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