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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范文1
(一)铁路建设工程建筑防火设计存在的问题
1.防火墙两侧2m内开设门、窗洞口新建的旅客车站外墙大部分采用玻璃幕墙,但玻璃幕墙的耐火极限达不到建筑外墙的要求,与建筑的窗户性质接近,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3条“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的规定,集散厅、候车区(室)和办公区、设备区不同防火分区间的防火墙两侧的玻璃幕墙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广深港客专深圳北车站、南广铁路南江口车站等都存在此类问题。
2.厂房与边跨防火间距不足铁路新建的动车检修库和机车、车辆建造厂房旁边设置有边跨,为厂房的生产服务。由于建设场地受限,这些配套用房与厂房之间往往仅设有满足人员行走和设备安装的宽度的间距,甚至贴邻建造,如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管内大功率机车新造区个别厂房与边跨的间距仅为2m。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注2中“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的规定,厂房与边跨的防火间距应按此条款执行,但设计单位常常不严格依据这条规范进行设计。
3.气体防护区围护结构不符合要求按照《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5条、第3.2.6条的规定,气体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但新建的站房大部分采用玻璃幕墙作为外墙,气体防护区的围护结构靠外墙一侧直接采用玻璃幕墙作为围护结构,还有部分气体防护区设置了窗户,为普通铝合金窗,耐火耐压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玻璃破裂,防护区内灭火浓度达不到要求。
4.气体防护区未设置泄压口按照《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7条“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的规定,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均应设泄压口,此规定与原来广东省地方标准《七氟丙烷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0.6条允许采用向外开启的门作为泄压口的规定不一致,设计人员往往会疏忽此问题。
(二)铁路建设工程建筑防火设计的审核整改意见
建筑防火设计涉及建筑的整体平面布局和结构专业的问题,也是其他设备专业设计的基础,这类问题如果设计单位不注意或消防设计审核人员在审核中没有及时发现,将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并难以整改。现将这类问题的整改对策建议如下。
1.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铁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及早介入管内建设工程,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审查。
2.关于旅客车站部分安全出口通往相邻防火分区的问题。按照各旅客车站的实际情况,增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设置与相邻防火分区共用的扩大前室。
3.关于车站办公、设备用房疏散楼梯设置数量不足的问题。如果建筑层数超过三层(含夹层)或每层最大建筑面积大于500㎡,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增设疏散楼梯。如果建筑层数为三层及以下、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仅第一层面积超过500㎡,且没有办法增设疏散楼梯,应重新划分建筑防火分区,用防护墙将本建筑与相邻建筑分隔,并使建筑层数、面积和人数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2中关于设置1个疏散楼梯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4.关于防火墙两侧2m内开设门、窗洞口的问题。建议结合站房的立面设计,采取增大防火墙处柱子的宽度、更换玻璃幕墙的玻璃为防火玻璃和调整防火分区的方式,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以满足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的要求。
5.关于厂房与边跨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设计部门尽量调整厂房与边跨的防火间距,满足规范的规定。如果由于场地的原因或已施工完成,则应按规范要求增设防火墙分隔。6.关于气体防护区围护结构和泄压口的问题。应督促设计部门及时调整设计,以满足气体防火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低于0.5h、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低于1200Pa的要求,并经计算确定泄压口及其面积。
二、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审核整改意见
(一)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计存在的问题
1.水喷淋系统水流指示器控制的水喷头跨防火分区新建站房普遍采用大空间的候车室,与售票厅、办公区、设备区不在同一个防火分区,且防火分区防火墙的设置不规则,设计人员专业之间沟通不足,导致部分售票厅、办公区、设备区等不同防火分区水流指示器控制的水喷头跨越至相邻防火分区。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6.3.1条“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的规定明确了不同防火分区、不同层的水喷头不应共用水流指示器。如广州南车站地下停车场、海南东环铁路部分车站存在这类问题。该问题如果设计部门在消防设计中不注意或消防设计审核中没有及时发现,将会造成水喷淋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反馈动作位置不准确、消防自动设施联动不当的后果。
2.灭火剂设计不足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用量由计算所得,主要取决于灭火浓度、海拔、环境温度等,目前,铁路设置的气体防护区多为沿线的设备用房,室内外和不同季节的环境温度相差较大,设计部门没有考虑这方面的因素,普遍将计算灭火剂用量的温度定为26℃,导致气体灭火剂设计用量不足。
3.气体防护区感温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足在消防设计审核过程中发现气体防护区普遍存在感温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足的问题,经常出现感烟、感温探测器设置数量一致的情形,且设置的保护面积和半径均按照感烟探测器进行设计,感温探测器设置数量少了近50%。气体防护区感温、感烟探测器的设置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8.1.2条的规定执行,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均比感烟探测器的小,在消防设计审核中应注意。
(二)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计的审核整改意见1.关于水喷淋系统水流指示器控制的水喷头跨防火分区的问题。设计部门的设计人员要加强各专业之间的沟通,特别是给排水和建筑专业的沟通,建筑专业平面布局及防火分区调整后,相关专业要及时修改设计。在对消防设计审核时,要特别注意划分防火分区区域的水喷头设置情况。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这类问题要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2.关于气体防护区灭火剂和感温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足的问题。设计单位应结合气体防护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气体防护区的灭火浓度、海拔、环境温度等影响气体用量计算的因素,并严格按照规范计算气体用量和设置感温探测器。
三、铁路建设工程灭火器材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审核整改意见
(一)铁路建设工程灭火器材设计存在的问题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超过500㎡的车站候车室属于严重危险级场所,灭火器配置最低配置基准和最大保护半径都应按严重危险级设计,且此设计内容属于国家强制性规范,如消防设计中不符合要求无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当前其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车站候车室设置灭火器灭火级别不符合规范要求。车站候车室按严重危险级场所设置灭火器材,每具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不应小于3A,但消防设计中经常出现没有明确最低配置基准或设计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2.车站候车室设置灭火器保护半径不符合规范要求。车站候车室按严重危险级场所设置灭火器材,每个灭火器设置单元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m,由于现在大跨度的候车区域,没有柱子等可放置灭火器的部位,设计人员会容易遗漏。
(二)铁路建设工程灭火器材设计的审核整改意见灭火器材的配置虽然对建筑平面布局、结构和消防设施的使用不会造成影响,但却是车站处置初期火灾、防止火灾扩大的必备消防器材。因此,发现此类问题,应督促设计部门严格按规范补充、完善消防设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范文2
1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分析
1)火灾扑救难度大。超高层建筑火灾对车辆性能要求很高,登高困难,不易接近火点。灭火用水量大,供水困难。对超高层建筑火灾,普通消防车辆是无能为力的。受经济技术条件所限,大部分城市缺乏针对超高层建筑的特种登高、排烟消防车辆和抢险救生装备。目前对较高楼层的火灾只能利用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超大体量建筑发生火灾后很难确定具体的起火部位,消防人员火场侦察需要较长时间;部分建筑采用钢结构、玻璃或膜材料等材料,发生火灾后高温容易变形扭曲,坍塌、掉落。地下建筑发烟量大,烟气难以排出,火场温度高,泄爆能力差,采光差,逃生线路少,人员易缺氧,都给灭火救援行动带来困难。2)监督管理难度大。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往往属于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国家或省级重大投资项目,给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带来巨大的压力和困难。此外,安全管控相对薄弱。一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超高层建筑大都为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往往产权分散、责任不清、管理混乱。产权方、物业方、使用方相互推诿,无相应管理制度,责任主体不明确;二是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人员消防业务不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不熟练,应急处置程序不掌握,部分消防中控室监管员未持证上岗或持证上岗人数不足,更有甚者值班期间脱岗或漏岗;三是部分建筑工程在建筑装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假冒伪劣,极易导致火灾,火灾隐患源头管控不严;四是部分建筑周围消防通道占用严重,私家车乱停乱放,私搭乱建,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及时到达;五是用火用电用气不当。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过载运行、违规操作等都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2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对策
1)把好审验源头关。一是要把握总体规划布局系统,合理的设计避难层和安全疏散楼梯。城市规划要求高层建筑不仅要做到自身便于扑救疏散,还应从城市防灾系统考虑,使其成为人工的防火屏障。同时,既能及时取水灭火,又要能够及时疏散人群。二是要严格标准,跟踪服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必须结合建筑的实际功能要求,综合考虑防火安全,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火设计。消防监督员可根据工程的进度,适时的开展建筑工程的分阶段或分项验收,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消防跟踪服务指导。2)立足自救强化防控。一要加强主动预防,立足于不发生、不扩大。包括严格限定建筑结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减少可燃物,严格控制电气、火源和燃油、燃气等引火物,从而减小火灾发生的几率。同时从建筑间距、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上控制火势蔓延速度。二要完善被动防御,立足于能自灭、能控制。包括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城市远程监控联网系统等,力求能快速发现和自行消灭或控制初起火灾。三要创造外部救援条件,立足于可靠近、能实施。包括设置消防车通道、室外消火栓等,给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水泵接合器,设置消防电梯、消防楼梯供城市消防力量使用;设置登高消防车作业面(消防登高面),设置屋顶消防直升机停机坪等等。3)加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一是加强自我管理,不断自查自纠,严格责任落实。建筑的使用单位应健全消防组织,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应共同委托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严格操作规定,对用火、用电、用气,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对涉及的操作人员,须经过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及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业主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消防组织机构和制度保障,组织实地演练,确保消防安全。二是加强部门监管,明确标准规范,严格行政执法。要根据社会发展,积极制定出台相应的标准规范,指导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科学合理布局建设,把握好建筑的防火审验关。加强部门联合检查,严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联合监管。同时要从消防审核、验收、监督管理、灭火演练等各个环节强化建筑管理。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人员要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小区内应建设消防宣传室,设置消防橱窗,有条件的社区还可以建立消防体验室、消防主题公园等,在每栋建筑楼梯间电梯口处应安装楼宇电视,建立“消防公益宣传平台”,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消防提示和火灾案例警示。楼道口应张贴集疏散示意图、居民防火公约、96119举报投诉热线等为一体的消防标示,潜移默化的宣传消防知识普及消防常识。4)大力推广科技装备设备。要积极响应科技强警号召,广泛普及推广先进设备,如配置消防直升飞机、登高消防车、消防水炮等。同时,要加强先进技术在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中的运用,如高压细水雾系统、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和远程监控系统等。此外,要开拓思路、科学创新,积极研发适应新形势的装备设备。5)制订完善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强化特种器材设施装备配备,开展针对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灭火救援行动的实战化训练,培养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灭火救援的骨干力量。研究完善处置火灾状态下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灭火救援人员在高温、浓烟、有毒等艰难条件下的作战能力,规范细化相应处置程序。提请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实战演习,有效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作者:刘媛媛 单位: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天桥区大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范文3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上的先天隐患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由于设计市场竞争,低价揽业务,缺乏对设计条件的充分调查;无原则迎合业主心理,降低标准设计;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对消防技术标准理解、掌握程度不够以及责任心不强,设计粗糙等因素,工程设计常出现如下问题:
总平面布局设计方面存在不标注与本项目相邻的周边建筑的性质、层数或高度、防火间距,总平面布局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在设计图纸中隐藏了部分影响消防车道畅通和防火间距不足的建构筑物,总平面图与建筑图关于建筑的性质、规模不一致等问题,如果现场勘察不到位很容易造成隐患和产生相邻纠纷。
在建筑图设计方面存在设计内容不全面、建筑材料耐火等级和燃烧性能选择不符合规范要求,帮助业主回避平面布置不合理等问题。
消防设施方面主要消防给水设计不切实际,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装使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不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验收把关,造成一些问题。有些单位为压缩基建开支,或者降低成本,选择质差价廉的消防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有些单位安装调试后,仍然存在问题,始终不能开通运行,甚至几年不能投入使用;有的在使用很短一段时间后,就整个系统瘫痪,需要重新设计、换型,造成很大的浪费。
设计、施工单位鱼目混珠,造成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先天性”问题。虽然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实行了设计、施工单位的认证管理,但是一些没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临时组建人马,出些管理费,挂靠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而承接消防工程,造成设计和施工单位太杂,不认真负责的现象大量存在。有些设计不当,产品设计选型不合理,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选择不当;有的控制系统分散设计在多处,造成该联动的不联动,多处值班不能统一管理的问题。
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消防产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调控措施不尽完善,产业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也由于消防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经常备而不用,一般用户难以实施消费监督,致使一些地方假冒伪劣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直接影响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
3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安装不规范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规范都对室内外消火栓安装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队伍技术力量薄弱、施工单位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不畅、建设单位对消防给水安装施工队伍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常出现室外消火栓安装位置距城市道路距离太远、距建筑物外墙太近而不利于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的取水和灭火救援工作的正常展开。此类问题在中小城市表现特别突出。
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法
3.1采取措施大力提高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
加大面向工程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实行消防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制度。首先,提高工程设计人员和单位的消防设计责任意识是提高消防设计责任的前提,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消防设计的法律责任,要求设计人员端正设计思想,正确向业主出具咨询意见,正确引导业主规范建设,立足长远考虑,对业主违规要求应予拒绝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其次,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消防设计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技术标准的培训,增强设计人员对消防安全整体认识和消防技术标准全面理解。再次,应建立消防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制度,对不具备消防资格证书的设计人员不得从事工程消防设计,对降低标准进行工程消防设计的应给予相应处罚。
应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和研讨,增进理解,统一认识。消防部门在执行消防技术标准过程中,经常开展一些研讨,统一对标准的理解,统一对一些标准规定不够明确事项的做法,消防部门也应将内部研讨的结果及时向设计单位通报沟通或邀请一些设计单位共同参加研讨。
加大对业主单位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设计单位消防设计中出现的部分问题是由于为揽设计业务过分迁就于业主单位造成的,因此加大对业主单位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也是减轻设计单位的压力,提高消防质量的途径之一。
建议从立法上完善对设计单位违法设计、降低标准设计的处罚措施。当前消防部门对设计单位无直接的约束措施,以至于设计单位为揽设计业务规避消防标准甚至放弃原则搞设计,把纠正不符标准的设计压力全压到消防部门,应在消防立法中明确对设计单位违规或降低标准设计的查处措施。
3.2把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关、施工监督关、竣工验收关。
首先是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计图纸,是建筑物中自动消防设施一次全面系统的集中展示,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甚至影响到建筑物在火灾中的安全性能。因此必须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关。设计审核时,消防监督部门要根据有关规范的要求,结合具体实际提出针对性的审核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在设计阶段的正确规范。审核的重点:一是审核是否按规范全面合理设置相应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有无漏设、少设、不设;二是审核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产品选型是否得当,性能是否可靠、技术是否先进;三是审核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相应的一些辅助要求是否达到,条件是否满足。
其次是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施工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功能的错误之处,同时,也是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的一次再监督。消防监督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要求严格按图施工,主要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和消防产品的质量,二是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施工质量,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环节和消防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对隐蔽工程及某些施工安装标准和调试情况,实施重点监督,保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满足设计的要求。
第三是抓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在建筑物模拟火灾状态下对自动消防设施功能的一次全面检阅。消防监督部门应要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在验收前必须首先经检测合格。在竣工验收时,消防监督部门要按照有关建筑自动消防设施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仔细的检验和评定,对任何存在问题,必须责令找出原因并彻底改正。如果一次验收通不过,一定要坚持原则,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直到全部通过为止。
第四是加强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管理。一是要结合当前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开展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稳定消防产品市场秩序,确保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要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清除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不法厂商,帮助督促一批具有合法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消防产品质量意识,使假冒伪劣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消防产品泛滥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净化和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市场,推动和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性能化防火设计
0 引言
在我们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方法主要是处方式防火设计方法,即按照国家的各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处方式规范对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的防火要求,从技术指标到具体作法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建筑设计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于增强建筑物的防火安全,避免和减轻火灾危害,对于保卫社会财产和人们的生命安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 建筑技术也取得了长足发展。许多新型、大型、复杂的现代化建筑迅速涌现。在处理此类建筑的防火设计问题时, 传统的处方式设计已显得力不从心。采用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来解决此类建筑的防火问题已成为必然要求。
1 消防安全目标及判定依据
1.1基本的消防安全目标
1.1.1 保证生命安全。应当根据烟气的流动特点和人员的行为特点,做好疏散通道、避难区的设计,选用合适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疏散诱导系统,保证所有人员能在有限的安全时间内撤离起火建筑,并保证灭火救援人员的安全。
1.1.2 保护财产、防止火灾蔓延扩大。主要目的是减少火灾高温对建筑物其它部分的影响,防止起火建筑对相邻建筑或设施造成危害,避免形成区域性大火和建筑的结构不会因火灾作用而受到严重破坏,需要考虑使用具有足够耐火强度的构件材料、采取合理的防火分隔和有效的灭火措施。
1.1.3 保证设施的连续运行。重点是保护某些一旦失去功能,将对其它地方造成连锁反应的重要场所,即限制可燃物的种类及数量,使其产生的热辐射小于能对目标设备产生不可接受的损失的值。
1.1.4 减少起火的可能性。重点考虑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室内设备和物品的燃烧性能,加强有关材料的阻燃处理,对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等。
1.1.5 限制火灾和灭火方式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限制在施工中使用能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材料。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目标视其使用功能、性质及建筑高度而有所区别,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几个目标中确定一个或者两个目标作为主要目标,并列出其他目标的先后次序。对于人员密集的大空间展览建筑,其首要目标应是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1.2性能判据
性能判据是一系列在设计前把各个清楚明确的设计目标转化成用确定性工程数值或概率表示的参数,它是后期评价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的性能基准。根据大空间展览建筑确定的消防安全目标,其性能判据主要有人员安全疏散、灭火救援人员安全、防火隔离带安全和钢结构安全等。
1.2.1 人员安全疏散判据
人员安全疏散设计的原则就是要设置规范中规定的疏散设施,并使之满足规范的标准。其判定方法可以通过与我国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比分析确定,或者通过计算火灾发展到致使环境条件达到人体耐受极限的时间ASET(Available Safety EgressTime,即可用的安全疏散时间)和从火灾发生到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所用的时间RSET(Require SafetyEgressTime,即人员疏散所需的时间),从而判定人员在建筑物内的疏散过程是否安全。而且人员能否安全疏散与防火分区的划分、火灾烟气的控制、火灾探测和灭火系统的选择密切相关。烟气层高度、辐射热、对流热、毒性和能见度都会影响到人员的安全疏散。
有关大空间展览建筑人员安全疏散的判断标准,最重要的判据是可用的安全疏散时间(ASET)必须大于人员疏散所需的时间(RSET)。可用的安全疏散时间指的是从火灾发展到致使环境条件达到人员无法忍受状态(耐受极限)的时间,这个安全疏散时间的标准涉及到“热烟层”的概念,即火灾时在房间顶棚下形成的烟气层。
人员无法忍受状态(耐受极限)的判据由下列标准组成:
(1)如果热烟层距地板高度在2m及2m以上,则烟气层的平均温度不超过180℃;
(2)如果热烟层距地板高度小于2m,则烟气层的温度不超过50℃,且能见度不小于10m;
(3)如果热烟层距地板高度小于2m,CO2浓度不得超过1%(体积百分比),CO浓度不得超过2500ppm。
1.2.2 灭火救援人员安全
消防安全目标之一是为灭火救援的全体人员提供便利并保证安全,这在一定程度上主要靠设置下列设施来实现: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火灾探测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保证在消防队灭火救援时,建筑物结构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尽管如此,建筑物的内部环境在设计时还必须考虑到要利于搜寻营救并减少灭火的难度。结构的稳定性设计要考虑到火灾烈度,承受火烧而不倒塌。一般说来,建筑物内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排烟系统时,烟气的温度就可以得到控制,消防队员在火区营救和灭火的耐受性就有了保证。
1.2.3 防火隔离带安全判据
为了验证以一定宽度的通道作为防火隔离带是否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有必要计算一个防火分隔区着火后,是否会对相邻的防火分隔区安全构成危险,即在安全通道一侧展区着火后,通过火焰辐射引燃安全通道另一侧展区。对于特定的可燃物,它被引燃的辐射热通量可以通过实验手段测定,也可以通过查相关的实验数据获得。
1.2.4 钢结构安全判据
在结构喷淋失效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不能初期灭火的情况下,主要通过被动防火措施来达到钢结构防火保护的目的。在火灾发展过程中,钢结构将暴露于火灾产生的热烟气之下,然而钢结构的暴露情况将有所不同,如对没有受保护的钢梁来说,很可能其四个边都暴露于火灾之下。暴露于火灾烟气下的钢结构将受热而致使温度上升,随之其强度、塑性等受到影响,最后导致结构失效。
钢结构失效时的温度常作为临界温度,即失效标准所取温度,一般取为542℃。这是一个广为接受的钢结构耐火设计准则。这个标准也会因钢结构元件类型和尺寸不同而有所不同,如ASTM将钢筋的临界温度取为593℃,而预变形钢的临界温度取为426℃。
也有文献在进行钢结构性能化防火设计过程中,保守地将钢结构的蠕变温度325℃作为安全设计标准。钢结构的临界温度随其材质、结构的几何形状、截面系数、受载等多种因素的不同而存在差别,而与是否实际火灾、模拟火灾对象无明显的关联。也就是说钢结构的材质、结构的几何形状、截面系数、受载等因素确定后,其临界温度是一定值。
目前对大空间建筑钢结构在火灾中的结构稳定性分析,采取的方法是设定具体火灾场景,用区域模拟或场模拟预测空气的温度。如果考虑一个受载的钢结构,在钢材温度到达325℃之前构件都应保持它的承载能力。从消防工程的观点来看,如果在火灾中钢结构在要求的耐火时间没有达到325℃,就不需要额外的防火保护。如果达到325℃,就需要计算等效时间来确定钢结构的保护时间或验证设计
的结构保护能否满足功能目标和性能要求。
2 目前新型大空间展厅在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型的大空间展厅在消防安全上有较高的要求。由于其复杂特殊的功能需求,在对建筑设计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对消防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这类建筑设计尽最大可能遵循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但其高大的空间设计与普通建筑有较大的区别,致使与之相关的一些消防设计偏离现行的设计规范。与“处方式”防火设计规范相比较,新型大空间展厅的消防设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规定,对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民用建筑,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即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5000m2。
该建筑展览厅受空间形式制约无法设置防火墙、防火卷帘等划分防火分区,很多大空间展厅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都大于规范规定的上限。而且,根据规范该条的规定,展览建筑的展览厅防火分区间最大允许长度和和每层最大允许面积可以根据需要确定,而怎样划分更科学合理和采取哪些相应的消防技术措施,规范没有明确规定。
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展览厅的安全疏散距离,依据规范第5.3.8条规定,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的最大距离,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其最大安全疏散距离为22m,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即最大安全疏散距离为27.5 m。即使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7条的规定,展览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这使得展厅在设计上局限性很大。
2.3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6.1.1条规定,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民用建筑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8m。新型大空间展厅净高多数都超过了8m。比如成都新会展中心,其展厅净高超过了12米。
2.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明确规定防排烟设置方式,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条的规定,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现在展览厅侧墙上部设置自动开启排烟窗,采用自然排烟方式以避免设置机械排烟设备影响整个结构形式的完整性。
目前新型大空间展厅消防设计存在的问题涉及到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排烟、消防设施选择,有的还涉及是否需要对钢结构保护、是否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等,这里初步提出可供选择的解决办法并着手运用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分析研究。
2.4.1 针对防火分区超规的问题,目前设计和施工的大空间展览建筑一般由多座展览大厅组合而成,是否可以考虑将每座展览厅划分为单独的防火分区,各分区之间在设计上采用传统的分区方法分隔,而对于超面积的每座展览厅,则在展览厅内采用以一定宽度的通道作为防火隔离带的方法划分动态的防火分区,在具体布置展位时避开这个通道,保证通道上没有可燃物,通过建筑材料的不燃化及可燃界面的非连续化等措施,将展览厅在空间上形成一个无形的防火分隔区域。方案是否可行,在性能化设计中需要计算人员安全疏散时间、进行烟气蔓延模拟和计算辐射热通量来验证。
2.4.2 针对疏散距离超规范的问题,对于大空间展览建筑难以实现在建筑的中部设置疏散楼梯和设置专用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可以在不影响立面效果的情况下在建筑周围尽可能多地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和增加疏散宽度。方案是否可行,在性能化设计中需要选取较不利火灾场景模拟火灾发展、烟气蔓延和人员疏散的情况,通过安全判据确定人员在其内部是否能安全疏散。
2.4.3 针对自然排烟的问题,虽然机械排烟是控制烟气蔓延的最有效的方法,也能够在技术上实现,但对于大空间展览建筑而言,由于其空间高、体积大,具有较强的蓄烟功能,若采用自然排烟,结构简单、容易操作,也比较经济,尽管自然排烟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容易受到环境条件和建筑物本身的密闭性的影响。是否可以根据烟气的蔓延模拟,分析烟气自然填充情况,验证烟气通过设置的自然排烟口在常温和夏季高温时的排出效果,且最重要的是不会对人员的疏散造成影响。
2.4.4. 针对火灾探测和灭火设施选择的问题,大空间展览建筑采用普通的火灾探测技术无法及时发现火灾,常用的闭式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可分析大空间展览建筑火灾早期烟气运动特性并进行系统比较选择。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火焰探测器、红外对射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光截面图像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早期可视烟雾探测(VSD)火灾报警系统中进行比较;对灭火系统,在雨淋系统、固定消防炮系统、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和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和FM公司试验数据设计的快速响应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进行比较。
2.4.5. 针对钢结构是否需要防火保护的问题,从安全性和重要性考虑,钢结构的大空间展览建筑应当按照规范确定的耐火极限进行保护,采用喷涂、包敷、屏蔽水喷淋等方法为构件添加保护层,对钢结构喷涂防火涂料是当前广泛采用的一项耐火保护技术。但从经济性和合理性考虑,对于单层的大空间展览建筑和设在顶层的展览大厅,常常对钢网架是否需要保护进行计算,方案是否可行,在性能化设计中需要计算火羽流温度和等效时间来决定钢结构的耐火需要。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运用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解决大空间展览建筑存在的问题应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出发点,即确定消防安全目标和性能判据;二是基础,即设计火灾场景;三是手段,即利用工程工具模拟计算和分析,计算人员安全疏散所需时间,预测烟气流动特性,计算辐射热通量等并进行安全性分析;四是目的,即得出较为满意的防火设计方案,保证人员安全和建筑物安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范文5
1.抓牢工程项目事中控制审计
扎实搞好工程事中审计是做好工程造价及质量控制的关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审计主要是审计相关职能部门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隐蔽工程现场核查,设计变更,合同履行,设备、材料价格情况的审计。一是审计相关职能部门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财务等单位的制度、人员组成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做到紧密配合、互通信息、沟通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施工过程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施工过程的全方位监督。首先对施工单位实施经济措施的审计。审计建设单位财务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条款规定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和付款方式;施工单位是否每月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向建设单位上报由监理审签和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各个子项进度报表;审核工程进度月报表是否真实合规、付款比例是否同合同相关条款及工程进度相符。其次对施工单位实施技术措施的审计。审查开工前建设单位是否组织了图纸会审,图纸会审是开工前关键的程序和内容,关系到今后施工图纸是否有效可行,施工质量是否保证,工程造价是否合理。二是审计隐蔽工程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主要核查隐蔽工程的真实性、准确性,审计隐蔽工程的所有文字、图纸资料是否相对应、准确、完整。审计人员参与基础工程的验槽收方、抽查钢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配置、砂浆的强度等,特别是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的方格网图的测量工作或对已完成的方格网图进行的抽查复核,基础工程验槽收方,核实工程量、土石方开挖工程土石方成分比例和外运距离的确认的准确性、真实性。三是审计设计变更情况。审计甲方代表和监理的工作责任心是否到位,对施工阶段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是否亲临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设计变更是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设计变更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比较,工程造价是否降到最低。设计变更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擅自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的,变更手续是否完备、变更的内容与实际变更作业内容数量是否相符,设计变更价格是否合理。四是审计合同履行情况。主要审查合同是否按规定的条款执行,有无更改合同的行为,有无违背合同肢解工程非法转包的情况,因安全施工、不可抗力、工程分包转包、技术工艺、文物或不可预见因素等事件对合同履行所产生的影响,由此带来的合同变更情况,合同价款变更的合理、合规、合法性。五是审计设备、材料价格。设备、材料是否经过验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相关用材的单项采购是否按规定办理,未计价材料、设备的价格是否经过建设方认质认价、签证认可,认可的价格是否合理,材料差价和按实结算费用是否真实合理,有无依据,建材变更是否按规定审批并办理签证。
2.抓好工程项目事后审计
工程项目事后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保证。工程项目事后审计主要体现在竣工决算审计方面,搞好竣工结算审计,着重抓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审计“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审查工程项目的工期、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或合同的约定、是否按施工图施工、有无未完工程或偷工减料及现象、施工过程中是否有效控制施工费用、是否通过验收后交付使用。二是对工程量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审计,把好工程量计算关。根据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情况,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严格核实,确保工程量的真实准确。三是对工程决算书的编制合规性进行审计。竣工决算套用定额各专业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界限划分是否适用或清楚,套取定额编号计价有无低工程高套定额子目,或已综合的价格却又分成几个子目重复计算,计取费用。四是对取费标准进行审计,严把定额取费关。重点审计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套用的各项费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与建筑结构、施工方法、施工条件、机械选用的型号和台数相符,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假冒领。五是对建筑材料用量及差价进行审计。工程项目施工中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与工程结算中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相符,是否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有无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六是对隐蔽工程记录和变更签证单的审计。签证单内容与施工内容是否相符,隐蔽工程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是否与原始图像资料相符。总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对工程项目质量及造价控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既要讲原则,按法律、法规办事,又要实事求是,做到既合法又合理。加强工程项目审计,除做到以上几点外,还要主动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为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作者:刘志强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范文6
关键词:民用建筑;消防; 给排水设计
中图分类号: S276文献标识码: A
一、 消防给排水设计要点
在进行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时,既要考虑到设计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到施工的造价。下面结合一些设计施工经验对消防给排水设计中所接触到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1. 在消防电梯前室内布置消火栓的问题
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时,消防电梯前应该设置相应的消火栓,但对于消火栓的数量是否应该计入布置数量范围内,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规定消防电梯前室内所布置的消火栓数量可计入布置数量范围内,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则规定消防电梯前室内所布置的消火栓数量不应计入消火栓总数范围内。根据经验,消防电梯前面的消火栓数量是否应该计入布置数量范围内,应根据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的使用情况以及防烟措施来确定。例如,对于消火栓采用除用于前室外还用于其他部位的火灾扑救方式时,前室消火栓应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内;对于消火栓只用于消防电梯前室以及前室采取了自然排烟方式时,前室的消火栓就应该不计算在同层消火栓总数内。
2. 消防排水的问题
消防积水的有效排除是民用建筑消防排水设计的关键要点。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利用屋面雨水管道系统或者是湿式系统报警阀的排水设施来处理的,但设计时值得注意的是,应该在设计时考虑加入防返溢工艺,因为消防排水持续时间较长,而且消防排水的存水量较大。除此之外,在设计中还应避免上层的消防用水流到下一层,发生倒流现象;同时在设计时还应严格防止本区内的排水流入其他分区,分区之间的排水不得互相流通;另外还应考虑到排水用泵的安全用电,保证排泵电源在任何时间内都可以安全的运行。
二、消防给水系统的选择
1. 按消防给水压力的不同划分
按照消防给水压力的不同基本上可以分为临时高压和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所谓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主要是指在管网内保持灭火所需要的水压和水量,不需要直接启动升压设备,而是使用灭火设备进行灭火,这个系统较为简单,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先考虑使用。而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一般存在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当管网内最不利点周围的水量和水压不能够满足灭火的要求,当火灾产生的时候需要启动消防水泵,从而使得流量和压力达到灭火的要求。另外一种情况是管网内保存了足够的压力,而压力由稳压泵或气压给水设备等增压设备来给予有效的保证,在泵房内设置消防水泵,当发生火灾的时候可以立即启动消防泵来使管网压力满足消防水压的要求。
2. 按消防给水系统供水范围大小划分
按照消防给水系统供水范围大小可以分为区域集中高压给水系统和独立的高压给水系统,区域集中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有利于管理,并且节约成本,可以使用集中建设的高层建筑。此外,虽然独立高压给水系统存在管理上较为分散的特点,并且投资较高,但是应用到地震区或者区域内分散建设的高层建筑,较为适用。
3. 按消防给水系统灭火方式的不同划分
按照消防给水系统灭火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给水系统,由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自动报警、控火、灭火和喷水,并且成功率较高,是现今人们采用最多的固定灭火系统,但是这种灭火方式的造价太高。虽然消防栓给水系统的灭火和控火能力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效果好,但是其造价较低,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相应的规范来选择灭火的方式。
三、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
1. 正确设置消防水池及保证高层建筑两路供水
在民用建筑中,如果市政管网不能够满足消防的用水量,或者出现单路进水的情况时,就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水池。因此,在计算消防水池容积的时候,应该把火灾延续的时间和室内各种消防的用水量之和减去进水管的补水量,并且补水的时间应该按照火灾最长的延续时间来计算。所以如果想要设置室外的消防用水量,就必须及时补充相应的用水量,当进行消防或者生活用水的水池的设置时候不能够利用建筑本身的结构来做水池的池壁,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治水质出现污染,当然当民用建筑的屋顶设置了消防和生活的共用水箱,也应该同样满足这样的条件。除此之外,作为消防水池的引入管至少要多于两根,这样才可以保证消防水池的水能够引入到水泵间,如果只是在接入泵房前就将引入管汇合为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消防水池来说只是单路的供水,因此,存在了供水的安全隐患。
2. 消防水池与消防泵房的设计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就要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容量大于500m3 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当其中一条关闭时,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2)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应按本规范第7.2.5 条的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出水管上应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DN65 的放水阀门。当存在超压可能时,出水管上应设置防超压设施。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并应在吸水管上设置检修阀门。当消防水泵直接从环状市政给水管网吸水时,消防水泵的扬程应按市政给水管网的最低压力计算,并以市政给水管网的最高水压校核。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当工厂、仓库、堆场和储罐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 或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 时,可不设置备用泵。
3. 消防水泵出口处的放水阀和稳压回流措施作为消防水泵的供水管,应该设置相应的放水阀(泄水阀),这样才可以有利于水泵的检查和试验,进行有效的排水。当发现排水量小的时候,应该直接排至泵房集水池,而当排水的量较大的时候,应该排回到消防的水池内。此外,作为消防水泵的出水口还应该充分考虑采取一定的稳压回流措施,因为在实际的运用中,常常会出现水量较小,甚至小于水泵所规定的流量值的时候,如果没有做好任何的回流措施,就必然会导致消防管网的压力过大,从而出现事故。想要有效的解决这样的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在供水管上面设置安全的稳压阀(泄压阀),当管网出现超压的情况,就可以通过回流管来泄压,将回流水排回到消防水池里
4. 正确设置自喷末端试水装置,解决末端试水装置排水问题在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中,人们通常不会忘记末端试水装置中试水阀、压力表的设置,但是往往忽视试水接头的设置,特别是试水接头出水口的口径没有交代。其实目前市场许多消防设备生产厂家,可以生产成套的末端试水装置,只需要根据设计要求,按照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选择定型产品即可。
四、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民用建筑的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此,必须得到设计单位的重视,设计时着重考虑消火栓布置、消防排水、消防水池设置、消防水泵房设计等问题。在实际工程设计时,应依据工程实际,结合经验,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来达到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的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韦以恩.民用建筑中消防给排水设计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