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市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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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市场

药品流通市场范文1

关键词:新医改;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市场秩序;推拉理论模型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2-0078-06

2012年11月党的十报告中提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应该保障药品供应,推进药品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自2009年4月以来,深化医疗卫生医疗体制改革(新医改)作为一项重大的国计民生的工程“破冰启航”。近三年来,新医改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实施医疗服务均等化、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水“医药分开”、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等方面推出了一些列政策改革,在改革深度和广度上都是史无前例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还没有从本质上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2011年我国医院门诊病人均医药费用179.8元,住院病人均医药费用6 632.2元,一次住院费接近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几乎相当于农民一年的人均收入。笔者认为药品流通秩序混乱是导致药价虚高的直接原因,药品各个流通环节层层加价导致药品的中间环节利润普遍在500%~1 000%,有的甚至在2 000%以上,这些流通环节已经形成了灰色利益链共同体,直接推高了药品的价格。所以说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流通主体经营行为、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是当前新医改工作的关键,而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和规范企业行为的关键是提高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2011年商务部出台《2010―2015年全国医药流通企业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医药流通行业将首要任务是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调整行业结构,十二五规划是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的政策保障。2012年7月1日,国务院总理同志在《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目前产业集中度偏低,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程度不高,流通效率低、成本高问题突出,应该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国务院医改办在2012年9月17日《经济参考报》指出近期或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力图从政策等各方面给予药品流通企业间并购予以支持,清楚并购的政策障碍,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

从药品流通产业市场发展看:中国的药品流通行业已经进入行业的微利时代;“医药分离”改革从深度和广度上没有实质性进展,药品流通渠道扭曲,导致零售终端(医院)的强势垄断地位依然没有瓦解;药品流通主体经营行为不规范,药品营销仍然是以“隐性主体―底价制”为主流营销模式,是一种销售模式的异化,扰乱了药品流通秩序;同时外资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步伐加快;药品流通生产力相对过剩等五个方面原因导致行业的大整合趋势势不可挡。如图1所示:

笔者从知网查阅了近百篇关于药品流通和产业集中度的文章,涉及到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文章比较少且大都泛泛而谈,文章的共性是都指出应该加快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具体到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路径选择方面几乎没有,所以说研究集中度的提升路径对推动行业整合、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应有一定借鉴价值。

一、中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现状与成因分析

(一)中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现状及国际比较

中国目前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普遍偏低,而且还存在地域性的差异。中国目前有药品流通批发企业13 000余家。虽然自2003年开始我国药品流通批发业前三和前十的市场份额逐年提升,前三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从2003年的12.7%上升到2009年的20.9%,但是依然处于严重偏低状态,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据商务部《2011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1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市场总规模的73%;前三位(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集团、华润医药集团)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百强的42.%。截至2011年底只有中国医药集团年销售额过千亿,为12 456 339万元,突破百亿大关的只有8家,前100强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下的有19家。由此可见,我国的药品流通企业处于一种“小、散、乱、差的恶性竞争局面,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极度偏低,造成配送效率低、成本高,市场流通秩序混乱,政府也不能实施有效监管,致使行业的获利能力明显逊于美欧日流通业平均水平。同时也证明我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美欧日发达国家药品流通市场伴随着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经济已经比较成熟,批发环节的产业集中度很高,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特征比较明显。美国的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总额的40%以上,但药品批发商只有75家,排在前三位的集中度(CR3)高达96%;日本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的12%,仅有147家药品批发企业,排在前三位的占总额的74%;欧盟排在前三位药品分销业销售额占总额的65%,法国8家药品批发企业,排在前三位的市场份额高达95%;德国只有10家大型药品批发商,排在前三位的市场份额占60%~70%。而中国药品销售额占世界的2%,中国的药品批发企业有13 000余家,前三位的市场占有率才到20%左右(见图2)。美国从1995―2005年10年间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从31%上升到95%;日本从1999―2010年11年间药品流通产业集中从30%上升到75%。从发达国家的成长历史看,我国的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新医改等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将有一个加速形成时期。

(二)中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偏低成因分析

首先是在宏观政策方面:在我国医药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渡时期,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再有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对零售批发业的对外全部开放,中国经济持续快速蓬勃发展、需求旺盛,许多行业都表现出较高的利润率,从而诱使大量企业纷纷涌入,大量医药商业企业产生并生存下来。截至2010年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多达13 000余家。第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垄断使得只要产生的企业很难被市场机制淘汰,地方政府处于对一些政绩考核指标和地方利益的诉求,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战略上缺乏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协调思想、和谐均衡发展理念,直接进行行政干预和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地方企业和本土市场,组织外来企业的兼并收购,造成了地方医药流通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秩序乱的被动局面。第三是从微观环境层面:企业的并购不仅需要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还得必须清除一些并购政策的障碍。目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并购企业的融资政策和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另外在一些医保定点资格制度、基本药物配送资格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并购,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医药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第四是中国的药品工业集中度很低。因为中国的制药工业发展起步比较晚,产业组织高度分散的状况是与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转型期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等特征紧密联系在一起,再加上地方市场的条块分割和地区行政垄断现象普遍,迫使一些企业产供销职能分离,严重阻碍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作为与药品工业配套发展的药品流通产业,较低的制造业集中度严重影响了流通业的集中度。正如马克思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所言:“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例如,城乡之间的交换、城市之中的交换等,总之交换就一切要素来说,或者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

二、提升药品流通产集中功能性分析

新医改中确定了药品加成的取消,推动药房成本的控制,推动现代物流在医院的发展,医药流通企业将其核心能力进行输出提高医院药房的运转效率。新医改要求通过提升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来促进行业整合,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提高药品流通效率,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和交易费用,进而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鉴于我国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偏低,与欧美日发达国家差距较大,适当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有以下几方面功能性作用。

(一)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提升流通产业利润率

关于产业集中度与市场绩效的关系理论,贝恩的“勾结”理论,1951年贝恩发表关于市场集中度与利润率关系的著名论文中明确提出市场集中度影响利润率。20世纪70年代初产业集中度和企业规模与利润率的正相关关系得到广泛认可。其次是姆塞茨的“效率”理论,他提出了集中度与利润率的外在性问题,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同时,可以从高效率中获得高额利润。综上二者均支持产业集中度与部门的平均利润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马龙龙,2006)。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与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与一般产业的关系一样成正相关关系。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充分发挥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整合流通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内部的组织运转效率。流通企业通过规模化采购、规模化配送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和配送成本,提高了行业和企业的利润率。较低的产业集中度使药品周转速度慢,不能满足药品流通的特殊性,即不能满足药品配送的安全性、时效性、可获得性。同时也增加了流通成本,降低了流通效率;低集中度也无法构筑产业进入壁垒,较低的进入壁垒使其他行业可以自由进入药品流通行业,导致“小、散、乱“的竞争态势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我国药品批发流通企业多达13000余家,一部分小企业只依靠“开票”“倒票”等机会主义行为生存,严重扰乱了药品流通的市场秩序,使行业的利润率进入微利时代(陈文玲,2010)。因此,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推动行业大规模整合,是提升行业利润的关键之举。

(二)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首先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促进有效竞争。有效竞争是市场结构合理化的核心,其实质是有效解决“马歇尔冲突“,在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的同时保持市场竞争的活力,也是解决市场运行中X-非效率的关键。根据纪宝成(2003)观点:“市场秩序的本质是一种利益和谐、竞争适度、收益共享的资源配置状态和利益关系体系”。因此合理的市场结构必须建立在能充分协调各种利益冲突,重构和引导各种利益关系和谐。有效竞争导致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的形成,进一步缓和零供之间的矛盾,促进流通渠道主体的利益和谐、关系和谐。也可以促进流通产业寡占型市场结构的形成,大中小企业数量比例协调,使大企业引领行业发展并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市场竞争格局。其次是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提高流通批发行业的市场势力。提高其与制造商和零售商的议价能力,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药品流通渠道的主导权由零售商(医疗机构)向批发商转移,避免了”药品回扣、大处方“等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由于批发商渠道主导权的提升也可以扭转医疗机构长期拖欠药品批发企业货款的被动局面,同时也加快了药品流通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因此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再次是可以对药品流通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目前我国有13 000余家药品流通企业,实施有效监管需要巨大的监管成本,而且监管效率也没有保证,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行业横向兼并整合,既减少了企业的数量也提高了龙头企业的组织运营效率。实施有效监管可以规范流通主体经营行为,减少市场不正当竞争,促进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形成利益和谐的市场机制,减少非法经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三)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以满足药品流通的一般和特殊

首先是提高药品产业集中度可以有效满足药品流通的一般性。由于药品也是一种商品,具有商品的社会属性。所以药品流通规律也要按照商品流通的一般性和药品流通的共性来组织药品流通,运用一般商品流通理论内涵去指导药品流通,利用一般流通的时间节约规律、流通投资增值规律、流通规模化规律、商品自愿让渡规律等。提高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提高医药物流配送效率,满足降低药品流通费用和交易成本,提高药品流通的效率等一般性。其次是满足药品流通的特殊。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不同于一般品的特殊属性,因此药品现代流通对药品流通提出了特殊要求,要求在设计药品流通路径、流通方式、流通目标时,必须把药品的安全性、时效性、专属性、可追溯性和全程监管性放在首位,因为药品使用和管理不当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药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其安全性极为重要,通过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可以有效实施流通过程的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保证药品流通的安全性;较高的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可以提高现代物流配送效率,节约配送时间和配送成本,可以满足药品流通较高的时效性要求,同时也可满足药品流通全过程的可追溯性。另外较高的流通产业集中度也可以满足药品流通过程冷链和封闭式的供应链管理需求,提高我国冷藏药品冷链物流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标准、规范、集约、高效”的冷藏药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较低的流通产业集中度,小、散、乱的竞争态势很难满足药品流通过程的冷链技术需求(陈文玲,2010)。

三、中国当前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的路径选择

当前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路径选择问题,它涉及到宏观层面的政府政策调控支持、中观层面的一些产业政策助推和微观层面大中小企业的协调整合。理论依据是“推-拉理论”模型:根据20世纪50年代西方发展经济学家唐纳得・博格的“推力―拉力”理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研究,认为迁出地必有种种消极因素形成的“推力”把当地农民推出居住地;而迁入地必有种种积极因素形成的“拉力”把外地居民吸引进来(康文杰,2005)。这一理论模型可借鉴到提升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上:政府应该推出一系列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借鉴日本政府干预的做法:从1999年CR3的占有率30%提高到2010年的75%)形成一种“推力”,促进大中小企业的整合、兼并收购或形成战略联盟;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通过自身的规模、资金、技术、市场势力等优势形成一种“拉力”,主要是通过横向一体化的兼并收购来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进而有效提高药品流通产业的集中度,提升流通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内部的组织效率。理论模型见图3所示:

(一)宏观政策层面

1. 政府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助推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企业在兼并收购进程中的利润率曲线往往呈现“U”型的发展态势,也就是整合中的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组织运转效率是先下降后上升,所以必须辅之于一定的宏观政策支持,协助兼并后的企业度过资源整合的难关。在财政税收方面可以给予一定时期的减税或免税支持,减轻企业资源整合期的生存负担。在货币政策方面主要是大企业兼并收购时所需要的融资政策。收购兼并对正常运转经营的企业来说有很大的风险性,且需要充足的资金,正如南京医药集团的高管所说:“企业做大做强靠的是资本和实力,除了三大集团有融资优势外,小国企、民营药品批发企业想去并购非常难,并购的交易成本太高”。其次必须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分流人员的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来减轻并购中企业的负担。

2. 坚决清除阻碍企业兼并收购的制度性弊端和政策。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是破除制度性弊端和政策的有效途径。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关键是“医药分离”,目前“医药分离”改革工作应该由改革试点阶段向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全面推进,随着医药的分离药品的营销模式由“个人制”向企业的“团队制”逐步转型,规范了药品流通主体的经营行为,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药品和医生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同时减少依靠“过票、倒票”的非法经营生存的药品批发企业的数量。推出一系列政策剑指虚高的流通加价率,压缩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积极推进分税制改革,均衡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力也可以助推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流通企业的跨区并购问题不仅涉及到行政垄断、地域分割、产权划分还涉及到分税制的弊端,分税制弱化了地方政府的财源,就只能依靠“预算外收入“弥补地方财力的不足,所以现在地方政府的行政性收费太多太杂,这也导致了中国的物流成本很高,推高了物价,也阻碍了企业跨区域并购。

3. 利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助推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不但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工作,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而且还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助推了行业整合和产业集中度的提升。2009年7号文件的出台更多是为了配合新医改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强化集中,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药品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大,推动行业向省级市场集中,达到资源和规模优势,省级区域性龙头企业明显受益,为下一步的兼并扩张带来新的契机。其次在“两票制”、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两个方面大大缩短了中间流通环节,把一些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再次是在政府的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配送资格权、医保定点资格等政策方面,实施严格准入制度,逐步向规模上大企业倾斜,提高行业进入壁垒,把真正具有较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组织运转效率的大企业引进来,而把从事“过票、倒票”(倒卖增值税发票)等非法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拒之门外。

(二)中观层面

1. 产业组织政策方面。根据有效竞争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促进药品流通产业结构的向合理化高级化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优化流通产业组织结构,应该根据市场有效竞争、规模经济、专业分工、产业配套的原则促进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从产业组织政策方面合理引导企业兼并收购,从产业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提升的历程上看,我国的药品流通市场结构应该是一种寡占型市场结构,行业中大中小企业比例协调、协同发展,全国龙头企业与省级区域性龙头企业的各个分销机构应该是优势互补的竞争协作格局。以美国和欧洲药品分销企业规模结构为借鉴。

2. 在产业管制政策方面。完善药品流通体系,健全准入退出机制。依据药品流通产业市场的需求相对药品制造业严重供需失衡,即相对流通生产力过剩理论,应该严格控制批发企业的数量。根据产业管制的利益俘获理论:应该取缔“药品底价制”和为其服务的“倒票、过票”等非法经营的中小企业。根据渠道管理中的制销售理论,底价是一种销售模式的异化。由于厂家放弃了渠道管理,由于“人”的有限理性,这种模式在操作上更容易出现不规范和机会主义行为,如货款票分离现象、商业过票偷税行为和对医疗机构的利益俘获行为。根据流通产业市场需求的层次性和地域性原则压缩中小企业数量,同时提高该产业的进入壁垒,阻碍行业外其他企业凭借与医疗机构的特殊关系进入该行业。

3. 产业布局的政策方面。应以药品制造业的集聚,引领药品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产业布局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区发展的重点选择和产业集中发展的的制定。根据产业的集聚理论,产业集聚是指在一个适当大的区域范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若干个不同类企业,以及为这些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相关服务业,高度密集地聚集在一起。首先产业集聚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吸纳效应”,比如制药产业的高度集聚,必然要求大型的药品批发企业满足大量药品流通的需要,二者协整配套发展。其次来自制造业高度集聚的规模经济的外部性,例如交通、通信、人员、信息和交易成本等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与之配套发展的流通产业集中度的提升。

4. 产业技术政策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集中度的提升,技术进步和先进的技术普及使得流通产业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现代流通业主要应用的技术包括:主要包括现代信息、通信、情报处理技术,物流系统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品包装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路径依赖上,应该根据我国药品流通产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阶段看,不应该以自主创新为主,因为现阶段我国药品流通企业不具备自主创新需要的先发的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本优势。应该采用模仿创新和合作创新的模式,模仿创新具有低投入、低风险、市场适应性强的特点,其在流通成本和流通效率上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产生的交易费用低、成功率高、耗时更短。合作创新模式有利于优化创新资源的组合、缩短创新周期、共同分担创新成本和创新风险。

(三)微观层面

从微观层面看:现在规模以上药品批发企业应该依据“推―拉理论”,利用企业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资金优势形成一种“拉力”,吸引甚至是主动并购中小企业,或者实现大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斯蒂格勒(1989)指出:“一个企业通过兼并其竞争对手的途径发展成巨型企业,是现代经济史上一个突出的现象……关于厂商的拟人化理论,已不再适用于现代企业。没有一家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主要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

1. 在大型药品流通企业的整合路径。大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其规模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和市场实力优势,吸引中小企业被兼并收购。对于具备条件的可以直接兼并收购;不具备条件的应该是先合作联盟、再收购,尽可能降低中小企业被兼并收购的负面经济效应。在路径上应以横向兼并为主,相同产业间进行横向兼并实质上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可以起到降低竞争程度的经济效应,也是提高其市场势力和市场绩效的最有效途径,可以促进产业集中度的提升。目前我国药品流通前三大医药流通企业,即国药控股、上海医药和九州通作为行业领先者,应该发挥自身的规模和市场势力优势加快外延式扩张步伐。大企业集团在兼并收购进程中要从战略上正确看待其风险性和收益性,充分认识到兼并前后企业的利润率曲线往往呈现“U”型的发展态势。另外大企业也可以通过垂直一体化、地区扩张化和全国扩张化(路径是兼并收购和连锁加盟)方式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具体研究整合路径见图4所示:

2. 中小企业的整合路径。首先是中小企业基于规模、技术、资金和市场的劣势可以建立战略联盟,或者是凭着自身的专业化和特色化优势进行连锁经营,重点领域放在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配送,或者是基于“长尾理论”对边缘市场的开发。其次是根据流通生产力过剩理论,在药品流通行业处于某种形式的有效公开的或默认的共谋中(流通批发业与医疗机构的共谋),并且药品价格和利润上升,利润的增加鼓励新的企业进入和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扩张。通常,这种进入和生产能力扩张导致严重的生产能力过剩问题。中小企业应该进行产业转型发展,产业转型的方向为医院和零售药房提供医药信息、药学服务、第三方物流、药房托管等个性化增值服务。例如美国的第三大医药流通企业CAH公司(卡迪亚公司)多元化程度最高,有55%的利润来源于非药品分销业务。所以说处于亏损和微利状态的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发展是解决流通产能过剩、减少流通企业数量的重要途径。再次是中小企业主动被兼并收购。药品批发中小企业应该运用“SWOT”的战略分析方法,客观认识到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威胁、内部的优势和劣势,主动与大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或者被收购兼并,依附大企业的品牌、规模和市场势力优势,来规避经营风险并获得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纪宝成.从利益关系的协调看我国市场秩序的治理[J].财贸经济,2003,(7).

[2]纪宝成.商品流通渠道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1991,(6).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刘志彪.现代产业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5]马龙龙.流通产业组织[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药品流通市场范文2

【关键词】两票制;医药流通企业;医药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6)06-0086-02

药品是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药品的管理是医药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长期以来,医药流通中环节繁复,药品加成现象混乱导致了药品价格虚高和医药流通监管难等多个问题。“两票制”的推广模式是对混乱医药流通秩序的规范,是对虚高药品价格的压缩,也是对医疗卫生改革的保障。对药品流通环节和药品流通秩序的管理,一方面淘汰部分落后企业,减少繁复环节,使行业重新洗牌;另一方面市场集中度提高也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竞争压力。因此,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实现自我转型升级,提升竞争能力以迎接“两票制”的机遇与挑战。

一、“两票制”政策的概述

2016年4月国务院明确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使药品流通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加强医疗和药品质量监管。

“两票制”规定药品生产流通的环节只能开具两次发票。“两票制”是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的重点,不仅有利于优化药品购销秩序,提升药品流通效率,减少流通,保证药品安全,更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药品加价混乱,药品价格长期“虚高”,药品流通秩序不畅,监管难度大的问题。

二、“两票制”政策下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面临的机遇

市场份额扩大。“两票制”的实施有利于市场流通环节的精简,完善的医药流通管理秩序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行业的集中度。“两票制”实施后,医药流通行业将发生重大变化,医药商业领域的并购重组将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小型的、落后的药品流通企业遭到淘汰,市场主体回归到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医药商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市场份额也随之扩大。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将有机会发展成为超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一大批全国性、区域性的龙头医药流通企业将产生。

流通秩序规范。“两票制”的推广有利于净化医药流通市场,避免了医药流通过程中不法企业利用“多票”现象刻意抬高药品价格,避免医药流通贿赂现象导致的回扣现象,使合法守信企业能够在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实现公平竞争。

三、“两票制”政策下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面临的挑战

资金压力增大。在过去“多票”现象中,药品流通企业能够以多次开具发票的方式减少资金占用,延后付款的时间,降低企业自身的资金运转压力。在实施“两票制”后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在药品购买时就垫付大量的资金,承担资金垫付的风险。即使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在面对短账期,高成本的情况,其资金周转也面临巨大压力。同时,“两票制”的实施促使市场主体回归到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随着市场份额的扩大,资金压力也会随之加大。

利润空间压缩。“两票制”和新医改的实施,对于医药流通企业来说面临重大的利润冲击,原本的流通模式发生改变,中间流通环节加价受到限制,在药品供应中的加价问题进行了规范,其加价过程更加透明,企业利润空间将大大压缩。流通环节的精简也使得流通企业利润环节减少,医药流通企业步入微利时代。

四、“两票制”政策下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发展建议

1.企业并购

“两票制”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行业的集中度,企业并购和重组是顺应“两票制”,实现行业集中的有效方式。对于大型的医药流通企业来说采取并购和重组能够快速扩大自身的规模,提升市场的份额,增强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本身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强大的资源、资金和管理队伍,通过并购实现公司架构的完善,仓储物流的补充,运营管理团队的优化和客户资源的增加,最终实现自身竞争力的强化。

2.差异化经营

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通常既经营中成药、中药材也经营化学药剂、生物药剂、医疗器械等。在“两票制”实施之后,大型流通企业需要积极调整自身的经营模式,采取差异化的经营战略。例如对于成本大、管理复杂、专业要求高的业务可进行适当调整,优化业务范围。对于主要业务精细化管理,将资金、人才和管理力量集中于主要的业务,对于分支业务或者管理难度大利润微薄的业务慎重涉足。

3.加强信息化建设

面对“两票制”的机遇与挑战,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要扩大市场影响力,不仅要从企业的并购和重组着手,更要从自身的服务营销建设和流通能力方向发展。在信息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医药流通企业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在企业管理中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效率化。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供应链的管理增值,实现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数据可查,管理可视和监管可控。利用信息技术分析行业数据,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此外对于医药流通企业来说,物流配送能力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第三方物流”管理模式。医药流通企业用契约的形式规范自身的物流管理和物流活动全过程。提供绩效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物流运输的权责。结合“第三方物流”的优势,优化自身配送服务,在企业形象、流通程序、产品特征方面提供更具有个性化的物流服务,以增加流通的服务价值,以信息化的管理系统为基础,提供更加专业的物流配送。产品从配送设计、配送操作过程、配送技术管理、物流配送工具等方面体现专业化和系统化。

4.落实行业合作机制

“善敝啤钡氖凳┪医药流通企业带来了的配送和流通的管理要求,区域内的医药流通企业应当积极落实行业合作机制,通过建立行业协会等形式,加强行业内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实现区域内的采购集中化,调配控制化和付款低风险。行业合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行业之间的互助和资源创新分配,也有利于对于行业发展意见的反馈。

5.增强品牌战略

品牌是企业的信誉和品质的保证,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两票制”的实施,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更应当增强自身的品牌战略,利用品牌的影响力来扩大市场范围。虽然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自身在行业内部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影响力,然而对于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加,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也应当积极开拓市场,提升流通范围水平,用高效率和高品质来提升行业内部的信誉与品牌。

参考文献

药品流通市场范文3

关键词:医药 电子商务 药品流通

推行医药电子商务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我国药品流通的环节太多,渠道太混乱,信息不太透明,回扣盛行,以至价格虚重,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伤害了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解决我国药品流通的弊端,政府做出了种种努力,但都不尽如人意,有什么办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笔者认为,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是可行的办法。

药品是天生适合于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的一类商品,因为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高度的规范化。每一种药品都必须经过国家专门机关的注册认证,并有专门的批准文号和规范的品名,规格型号也是规范的,同时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也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特别是目前已经实行了GMP认证,合格企业的产品质量都是有保障的。对于药品,行业内的购买者只需知道它的名称和规格,不需查验实物,就可决定是否购买。可以说药品是最适宜于双方在看不见实物的情况下交易的一类规范化商品——有点类似于证券市场上的股票——而证券市场是目前电子交易搞得最好的领域。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已经有了一些小规模的探索性工作,例如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中国金药电子商务网等商业性电子商务网站的建立,以及海南省实行的医疗机构网上购药的“阳光作业”等。但这些个别和局部的探索尚不成气候,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有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尚无法成为药品流通的主流。为此,本文对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以改进我国的药品流通构想如下:

推行医药电子商务的具体设想

建设全国性的医药电子交易网络

该网络应具备如下特点:

它是一个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及医院之间进行电子化公开交易的系统(不面对普通消费者),即B2B,实现它们之间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高效衔接与沟通。

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专业网络,实行严格的会员制,有一套详细的交易规则,就如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电子交易系统一样。

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切交易都要象证券交易市场上那样公开报价、竞价,让交易参与者能够得到所有有关的信息,平等的参与竞争。如果这个系统只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方便的、但私下的沟通方式,如同双方私下通过打电话(这里换成了网上)决定交易一样,则这种网络失去了在促进公平竞争和提高效率方面的意义。交易过程必须公开,交易结果也必须公开。有关交易规则的建立,可以借鉴证券交易所的成熟经验,也可参考期货市场的某些做法,结合药品交易的实际特点,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完善。但一个总的目标就是:通过建立一套保证药品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则,使这个药品电子交易市场成为一个能使药品生产企业之间、药品流通企业之间进行正当竞争、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成为一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流通成本,既有利于生产企业,有利于我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又有利于消费者的合理的市场。

一切药品在交易中必须使用其化学名(正名),以利同种药品的公平竞争,防止某些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仅仅因对其商品名(或商标)进行了强大的广告宣传而取得优势的地位。

交易要受到监管。网络管理者要积极配合国家药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例如某企业的某批次药品被查出不合格,交易系统要将此信息到所有有关的会员,并自动停止该企业该批次药品的交易。

该系统要成为药品技术资料中心,公布经有关部门批准认可的药品的成份、原理、功效、药理报告、临床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这部分应向社会开放,而不仅限于会员,要让广大药品采购者、医生甚至消费者能方便地得到这些信息,从而创造出一个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组建大型现代药品流通企业

这样一个电子交易系统,对促进药品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前景是十分诱人的。然而与药品交易有关的各类型企业是否愿意参与电子交易,这个系统是否会如设想的那样发挥作用,则还需具体分析:

大部分有竞争实力的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流通企业及推销人员控制流通渠道,进行不正当竞争并从中获取过高利润或收入感到不满,因而他们很愿意通过上网销售,以绕开过多的中间环节,降低推销费用,使得即使在最终药价降低的情况下,仍能增加利润——而让较多的利润留在生产企业比留在中间商和推销员那里更有意义,这样可以使生产企业有较多的资金进行技术开发,而这正是中国制药企业目前最急需的。

有一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由于其生产的药品并无多大技术含量,全靠广告宣传,回扣开路,强行推销,并无实力进行公平竞争,这类企业不愿意在网上销售。

一些药品流通企业可能愿意从该系统购进,但在向零售药店、医院的推销过程中,一如既往,回扣开路,虚高定价,牟取暴利,使得最终价格仍然居高不下。

许多零售药店和部分医院可能比较愿意从网上购药,避开中间环节,但由于该系统的会员制管理,大部分规模较小的药店、医院会被拒之门外。即使允许它们入会,由于它们购药一般批次多、批量小,因此也并不完全适于从可能距它们很遥远的厂家直接进货。

相当数量的医院特别是有实力的大医院,由于在自身范围内的药品销售中拥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同时由于目前实行进销差价率的限制,更高的进价,反而能带来更高的差价额,加之有关人员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更倾向于有回扣的进货渠道。

从上可见,单纯的这一系统的建立,可能会受到相当多的生产企业和一批流通企业的欢迎,但如不辅之以配套措施,则其发展必然受到限制,难以完全达到预期目的。这也正是我国目前医药电子商务的现状。有鉴于此,应当采取如下措施:政府有必要利用其影响,甚至动用一定的行政力量,广为宣传、发动,特别是动员一批大型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参加。有必要组建若干家背靠该系统、利用该系统从厂家直接进货并直接面向零售业者甚至消费者,内部实行现代化管理,有能力控制最终药价的大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

这若干家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应具备如下特点:规模应足够大,在全国或一定范围内的主要城市都设立至少一家批发店或中心仓库。内部管理高度现代化和信息化。面向客户的销售,也充分利用电子交易方式。除了传统的销售方式之外,它建有自己的面向零售药店及医院的电子交易网络,与它们签订供货协议,为它们提供送货到家的服务,使之成为企业内部物流配送的延伸对象。强化对医院的销售。要解决对医院销售的公平竞争问题,关键还是在于改变以药养医的体制,实现医药分家。但从眼下来讲,应当取消对医院的进销差价率控制(可改以最高售价控制),使其进价越低越有利,而不是进价越高越有利。最好直接在各主要城市设立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药品超市,让广大消费者了解什么是合理的零售价,迫使各零售药店不得不从这里进货,而不能为了吃回扣而从其他中间商那里高价进货。

由于具有以上特点,这几家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将成为医药市场上效率最高、流通成本最低的企业,并且在一定程度能控制最终价格,使之保持合理水平。这种竞争压力,将迫使现行的传统药品流通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参与到前述的医药电子交易系统中来,并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摒弃一些落后和不正当的做法,使得电子商务在药品流通领域广泛地开展起来,从而彻底改变药品流通混乱状况,使虚高的价格降下来,使消费者受益,使生产厂家受益,最终有利于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竞争力。

推进医药流通现代化方面的政府因素

前述医药电子交易网络的建立,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否则难成气候。可考虑:政府直接组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则该网络不以盈利为目的;政府委托某一家网络公司组建,政府监督,并给予帮助,则该网络需取得盈利;由参与电子交易的企业(即会员)以交纳入会费或参股的方式共同投资组建,政府起组织、协调、监督作用,也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论以何种方式组建,该网络都向交易双方收取极少量的手续费,以维持开支(或取得一定盈利);必须有管理机构,负责维持正常交易秩序,惩罚违规、失约、失信行为。该管理机构可由会员授权,或由政府授权,或二者结合,甚至由政府派驻。如前文已提及,该网络的组建以及管理都可充分借鉴证券交易所的可取之处。

在组建大型现代化医药流通企业方面,既可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投资,政府控制,也可吸收民间资本和社会投资。由于拟建中的药品流通企业规模巨大,似主要以政府投资为宜。在具体组建上,可新设立,也可由一批原有的国有药品流通企业合并改造而来。对原有的国有药品流通企业进行合并改组,可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相结合,符合国企的改革方向,但这种做法人为阻力大,因为这些企业原有的经理、购销员之类,都是混乱的医药市场的受益者,合并改组之后,企业实行现代化管理,并且通过电子系统交易,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仅将大量减少,而且原有的很多权力将丧失,灰色收入、承包所得将不复存在,这些人可能成为合并改组的抵制者。同时合并改组还牵扯到一个地方利益的问题,操作难度大。而重新设立,投资巨大,但人为阻力小。新建还是改组,需权衡利弊,慎重决策。

以上推进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强调了政府的重要作用,其原因有二:

第一,由于药品消费的特殊性,正常的竞争机制在这领域并不十分起作用。对于药品,消费者要么无选择权(选择权主要在医生),要么缺乏足够的理性判断力(药品专业性太强,消费者有关知识有限,或者获得真实信息的渠道缺乏),因而,要等待由正常的市场竞争来改变我国药品流通的落后和混乱状况,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第二,入世后,我国面临外国先进企业的强烈竞争压力,提高国内药品流通企业的规模和管理水平的要求十分迫切。例如在普通商业领域,沃尔玛、家乐福等跨国巨头的急剧扩张,已引起了商业界的警惕和忧虑,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我国商业的落后。而对于更加落后的医药流通,隐患更大。我国医药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管理水平及效率低下。据统计,现在批发企业有1.6万多家,零售企业有12万家左右,而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不足400家,纯利润率只有0.63%。相比之下,美国只有近百家药品批发企业,大公司的年销售额均在20亿美元以上,目前排名前3位的公司销售收入占全国的96%。从2004年12月11日起,中国的药品分销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面对竞争压力,国内医药企业必将进行调整、重组。最近几年,我国虽然出现了一批较大的药品连锁企业,但规模仍太小。政府在这方面完全可以强力推动一把。

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讨论、小心规划的基础上,以应有的远见和魄力,大力推行医药电子交易网络及大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组建,两相结合,才能真正推广和普及医药电子商务,建立一个合理、正规、高效的医药流通市场,造福于消费者,并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

药品流通市场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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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市场范文5

【关键词】药品价格监管;医药价格;药品管理政策

1当前医药价格的形成及存在的主要弊端

当前体制下的部分药品价格偏高,尤其是临床使用高价药品现象更是普遍,廉价药品企业不愿生产,医疗机构也不愿使用,直接导致了患者的药费负担较重。造成药品价格偏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1药品管理政策影响药品价格我国药品价格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期的严格控制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基本放开,再到九十年代后期逐步加强管理的过程。1997年政府只管理约200种药品价格,2000年扩大到1500种,2004年扩大到2400种,但也只占有市场流通数量的 20%左右。许多药品在放开过程中价格快速上涨,积累的矛盾较多。重新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后,降低药品价格,疏导价格矛盾有一个逐步到位的过程。

1.2现行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格中包含了“补医”的费用我国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长期偏低,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方面总体上是收不抵支的,为维持医疗机构运行,促进医疗机构发展,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国家允许医疗机构通过销售药品获得利润补偿医疗服务亏损。随着医疗机构规模扩大和硬件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成本上升较快,对药品收入依赖也比较严重。改革“以药补医”的现状,取消药品中“补医”的费用尚需要时间。

1.3流通环节过多过滥,药品不合理加价行为比较普遍药品从药厂到医院的中间流通环节过多,导致了药品层层加价,这也是药品价格虚高,患者药费不断高涨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药品从生产到销售终端一般要经过6-9个环节,而且进入药品流通交易的主体过多,例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机构、药品招标中介机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药代表、医院药房、医院负责人、有处方权的医生等。在药品流通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试图赢取最大的利益,最后当药品到消费者手中时,其价格和价值已远远脱离,给消费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1.4药品市场监督不到位政府不断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的同时,对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还缺乏监管手段,药品的价格既不反映生产成本,也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而且一些企业变换名称、剂型变相涨价行为时有发生,监督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更加剧了药品市场的作假作乱行为。

2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建议

建立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的要点,就是在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充分考虑患者和社会的支付能力的同时,使医院得到合理补偿以达到卫生事业持续发展的目的。科学合理医药价格机制的形成需要相关部门协作完成,不是某一个机构能够单独完成的。

2.1健全政策管理,完善政府职能药费持续涨高直接加剧了“看病贵”,给人民群众就医带来了压力与负担。在20多次药品降价并没有有效缓解这一问题的经验教训下,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单纯的降价行为是无法解决药费涨高这一问题的。由于我国医药市场的复杂性和相关性的各方面原因,有效管制的难度很大,因此应当长远规划,逐步解决问题。政策是科学合理药品价格机制形成的基础和保障,所以政府在制定药品价格相关政策时要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分析,不仅要权衡各方面的利益问题,参考各方意见,保证政策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使药品价格机制的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2.2规范流通环节,建立现代药品物流网根据新医改的精神,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这样有利于取消药品流通中的繁琐环节。建立药品科学、严密的流通制度,规范药品流通程序,增强流通环节的透明性,改变药品流通环境,鼓励药品直销,使药品由生产企业直接到医疗机构,建立低成本、明标价的现代医药物流配送网络,加强消费者对流通体制的监督。

2.3规范医院用药行为,改变“以药补医”现状我国药品零售市场中80%的药品都是由医院卖给病人的,医院是事实上最大的药品零售商。因此规范医院用药行为,对于缓解患者药费增长有重要意义。另外,药品费用的增长不仅受药品价格变动的影响,药品的使用量以及药品的品种组合也是影响药费增长的因素。虽然药品的价格下降了,但医院或药店等医疗部门为了自身利益给患者开“大处方”,这一现象不仅加剧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更造成了国家医疗资源和医疗费用的浪费。

2.4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增强消费者购药自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具有生命关联性、高质量性、公共福利性、高度专业性、品种多产量有限等基本特征,由于这些基本特征造成了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药品流通领域的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是药品使用领域,信息不对称现象主要存在于医师和患者(消费者)之间,在用药者的药品使用行为模式中,患者在选择药品时,面临着医疗诊断信息和药品使用信息双重信息不对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药品消费者对药品的基本信息了解甚少,使得其根本无法参与到药品价格的制定甚至监督中,所以药品的消费决策一般由医疗机构单方决定,致使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

3小结

药品价格偏高,药品消费者经济负担沉重是我们国家面临的一个难题,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也是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只有加快医疗体制改革,综合治理,形成科学合理的医院价格机制,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当前药品价格虚高,患者药品费用负担沉重这一现状。这需要政府、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医药市场监督部门、药品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药品流通市场范文6

关键词:药品物流 作业管理 供应链管理

医院药品的成本主要由药品生产成本和药品物流成本两部分组成。药品物流成本是指药品自生产出来后,从药厂到达消费者(患者)手中这一过程的耗费,包括运输成本、检验成本、包装成本、仓储成本等。

有专家认为,现在药品价格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物流成本高。2003年我国物流成本占GDP的21.5%,发达国家是10%左右。如果按1200亿元药品销售总额计算,我国的药品物流成本就占了120亿元,若降低到美国的水平,至少可节约80多亿元流通费用,要解决病人“看病贵”问题,首先应从降低药品的物流成本开始。本文将作业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的思想引进药品物流过程中,探讨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的方法。

我国医药传统的物流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实行从“仓库”到“仓库”的物流模式。医院设有自己的药品仓库,药房日常用药由药品仓库供应。医院根据仓库药品的库存情况,决定是否从医药公司购进药品,当医院从医药公司购进药品时,药品从医药公司仓库发送至医院的药品仓库。同样,医药公司根据自己仓库的药品库存情况,决定是否从制药企业购进药品,当医药公司从制药企业购进药品时,药品从制药企业仓库发送至医药公司仓库。也就是说,制药企业、药品流通企业以及医院都在投资建设自己的仓库,各仓库分别由各方管理,即他们在负责药品生产、流通或销售的同时,也全权负责商品流动或管理的事务。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传统的药品物流模式存在着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严重缺陷。本文用作业管理的思想对其进行分析。所谓作业管理,是一种全系统范围的、一体化的管理方法,将管理重心放在作业上,并以提高顾客价值和利润为目标。作业管理分析主要有三个步骤:动因分析、作业分析、作业业绩考核。

动因分析的目的是揭示作业的根本动因,药品物流过程可以细化为采购、运输、检验、仓储等作业中心,每一作业中心包括与之相关的若干个作业。通过作业动因分析可以找出形成每个作业成本的根本原因,比如,运输作业的成本动因是运输的次数,仓储作业的成本动因是仓库面积,一旦知道了引起成本的根本原因,就可以采取措施改善作业。

作业分析的核心是把作业划分为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通过提高增值作业的效率,减少或消除非增值作业,可以有效消除浪费,达到降低成本的目标。传统模式中间流通环节太多,从制药企业生产出的药品往往要经过6~7 个环节才能最终到医院药房,而且中间环节的各个药品流通企业包括医院都有自己的库存。中间流通环节越多,药品的运输作业成本就越高,因为流通环节的数量正是影响运输作业成本的根本动因;同样道理,由于中间环节的各个药品流通企业包括医院都有自己的库存,使仓储作业的成本也偏高。根据作业管理的思想,运输作业、仓储作业等都不能为消费者增加任何价值,因此它们属于非增值作业,我们有必要采取措施,改变传统的物流模式来减少甚至消除这些非增值作业。其次,传统模式中医院、药品流通企业和制药企业并没有开放的信息交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医院相继使用了医院信息系统,药品流通企业和制药企业也是用 ERP 等信息化系统,但是他们之间并没有很好的数据交互。正是由于医院与其供应商的信息流不畅通,从而导致增值作业的低效率。因此,为了提高增值作业的效率,我们也有必要采取措施改变传统的物流模式。

药品物流的JIT模式

作业管理思想给我们提供了药品物流成本控制的思路――提高增值作业的效率,减少或消除非增值作业。那么,如何实现这一成本控制的目标呢?本文引入JIT模式。JIT 模式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模式的全新模式。它是伴随着供应链管理思想,JIT生产制的产生,现代物流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JIT的基本思想是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以恰当的数量、恰当的质量提供恰当的物品。

药品物流的JIT 模式在国外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在美国,药品供应商和医院保持非常紧密的关系,并承担着判别药品需求和供应的职能。此种方式下,药品供应链上各节点单位通过整合资源和信息交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从而实现药品物流成本降低的目标。

下文针对我国药品传统物流模式的缺陷,结合国外实施JIT的成功经验,探讨如何实现药品物流的JIT模式。

(一)在医药物流领域中建立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是实现JIT模式的基础。供应链管理中的核心内容是战略性供应商和用户合作伙伴关系管理。供应商和用户的合作关系,不是等同于一般买卖关系,而是两者在新产品开发、数据和信息共享、利益的分配等各个方面的一种长期合作,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里斯多夫认为:“真正的竞争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因此,现代医药物流应实现供应链管理,把医药供应链上的各节点单位看成一个整体,建立一种面向市场的供应系统,提高医药的分销效率,并形成相对稳定的产销联盟网络。在这个联盟内,制药企业、医药流通企业以及医院等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进行合理分工,面对最终市场的需求状况,在生产品种、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供货方式等方面相互协作,从而形成一种新型的流通体制。

目前在医药领域中实施供应链管理主要有两大难题。其一,供应商规模小,没有能力实施JIT供应;其二,医院应如何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

据统计,目前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有63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有1.65万家,但近80%的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我国名列前10位的流通批发企业的销售额占市场总额的20%左右;而对比美国,医药分销的前3位即占到整个医药市场的95%以上,其中排名第一的麦卡森公司和第二的卡迪诺健康有限公司分别占据全美市场30%以上。与发达国家同类企业相比,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专业性不强。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的内在缺陷不但造成“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给实施JIT供应带来难度,因为没有适当的规模和专业性,医药流通企业将难以对医院以及消费者的需求作出及时的反应。要建立医药物流的JIT模式,各医药流通企业应通过合并、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从而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更快速地满足市场的需求。

第二大难题是,如何加强医院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以实现供应链管理呢?本文认为,首先,在供应商的选择上一定要谨慎,供应商的选择是供应链合作关系运行的基础,JIT采购模式与传统模式有很大的区别,一旦供应商不能及时提供所需的药品,造成的影响将会比传统药品供应模式大,因此,在JIT模式下,恰当地选择供应商显得比以前更重要了。设立一套科学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将影响着 JIT 模式的实施成功与否。医院在选择时,应该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进行总体的评价,除了考虑价格因素以外,质量、交货时间、企业经营状况和信息化水平等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因为这些因素将会对JIT模式的实现创造基础。其次,医院要和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离不开完善的信任机制。在供应链中典型的信任行动是向对方公开自己的信息,实行信息共享。相互信任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起来,只能在较长的时期内才能培养起来。因此一旦医院在进行谨慎考虑选择出某个或者某几个供应商之后,应该长期维持合作关系,不要轻易转换供应商。

(二)医药物流的JIT模式

在医药物流领域建立起供应链管理后,也就是医药供应链上、下游各节点单位建立起亲密的战略合作关系之后,就有可能实现JIT模式。如图1所示。

医院与医药供应商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及时传达。药品供应商可以在信息共享平台上了解医院各药品的存量以及需求情况,从而作出供应决策;医院也可以在信息共享平台上了解供应商的药品配送情况。通过这一平台,供应商便能在恰当的时间、地点,以恰当的数量、质量提供恰当的药品给医院。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供应商根据医院的需求及时调整生产或者库存;另一方面,由于药品是通过供应商的药品配送系统直接送到医院药房的,医院便可以大大降低其仓库的存货甚至可以取消仓库。

JIT模式与药品招标采购

药品物流的JIT模式是基于供应链管理和作业管理思想而提出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有关部门在2000年提出并实施的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以造福人民群众,只是实现的手段各有不同:JIT模式通过在供应商与医院之间建立起亲密的伙伴合作关系从而实现JIT供应和管理;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来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

两者在实施的过程中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首先,药品招标采购使供应商在公平的环境下展开竞争,这一竞争必定带来流通企业的优胜劣汰――具有规模效应且质量过硬的企业将会留下,而那些小规模的企业将会被市场淘汰。这种优胜劣汰的过程将会导致供应商自身或者通过合并来不断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最终为实现JIT模式服务。其次,药品招标管理部门可用供应链管理思想优化药品招标采购的评价标准。如果在整个药品物流领域实施供应链管理,必定会要求医院在选择供应商时,除了价格因素以外,还要考虑质量、交货时间、企业经营状况和信息化水平等因素,这样才能使患者的利益最大化。最后,供应链管理思想要求供应商和医院都要实现信息化,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这些都有利于药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而把电子商务引入医药行业后,将形成一个虚拟的医药市场平台,这个平台将成为医药行业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各种市场信息将变得透明和公开,信息流也会变得非常清晰,从而保证医药流通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这些都有利于进一步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综上所述,通过建立药品物流的JIT模式,医院的上游企业得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或供应,从而更好的利用资源、提高效率,最终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同时医院也由于库存的大量减少,从而实现成本的降低。JIT模式的建立,可有效地降低整条医药供应链的物流成本,物流成本的降低将会带来药品价格的降低,最终受益的将是广大的消费者(患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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