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探讨范例6篇

现代经济探讨

现代经济探讨范文1

关键词:经济管理;现代化;发展

最近几年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这种快速的发展和当前的经济管控方式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当前的现代化管控工作的开展是时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同时它还是带动生产力进步的关键保障。

1 经济管理现代化

定义简述。所谓的经济管理现代化,具体的讲就是说通过使用优秀的管理方法和设备,搭配先进的管理理念,比如控制论等,打造一个合乎当前社会发展的优秀的管控体系以及管控队伍,进而确保经济获取显著的发展。在这种模式里,经济管理工作必须要使用优秀的管控措施和方法。第一要确保其经济理念合理。市场发展本身是遵循特定模式的,所以该项管控工作要和当前的市场发展趋势保持一致,要时刻关注行业发展,不断的更新思想,树立现代管理的市场观念,以跟进时代要求的思想武装现代经济管理,为经济管理现代化做好科学指向。其次,要使管理方式民主化。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经济的主要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这就使民主化管理有了最前提的保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经济管理者作为人民的代表,要进行民主化管理,尽最大努力的激发出人的主观能动性,确保经济管理工作更加的合乎人的发展需要,进而更好的为经济的发展奠定强有力的根基。除此之外,管理者还应该非常专业。这主要是因为经济管理活动的开展主要是由管理者来操作的,因此管理者素养的高低会对管控活动的总体质量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管理者应该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同时还要对综合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带动经济进步。

开展现代化管控工作的缘由分析。第一,经济管理现代化是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及其在生产上的应用,都带来了管理科学和实践的变革。以蒸汽技术的发明和使用为标志的第一次科学技术革命,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使社会生产由工场手工业过渡到了机器大工业,管理科学则实现了由传统管理到科学管理的变革;以电力技术为标志的第二次科学技术革命,使社会生产完成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引起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电子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为标志的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正推动着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迈进。卫星电视等高度的现代信息传播和处理技术,导致了管理方式方法和手段的新的变革,使管理指挥的有效性、管理决策的科学性都在更高层次上丰富了现代管理的内涵。第二,经济管理现代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生产专业化和联合化将会更加细致和广泛。经济生活的复杂化,要求具有与之相适应的管理、组织水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两个方面对经济管理现代化提出了客观要求:一是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使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不断变革,引起生产力的诸要素在新的水平和规模上的重组和配置,同时也不断改变着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和操作方式,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合理组织生产力的管理水平。第三,经济管理现代化是提高经济管理效益的迫切要求。管理是社会劳动中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它与直接社会劳动形成一个整体而共同运动。但管理劳动又具有不同于直接社会劳动的功能。直接社会劳动的目的是向社会提品或劳务,以获取经济效益;管理劳动的目的是把直接社会劳动协调组织起来,以较高的管理效率来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所以从根本上来说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而较高的管理效率则离不开管理现代化。

2 当前时期我国经管现代化的特征分析

第一,也是非常显著的一点就是管理的理念十分人性化。当前社会是一个和谐社会,和谐二字重视的是人的发展,任何活动都是以人为前提的,对于经管工作来讲亦是如此。所谓的人性化管控工作具体的说即管控的措施要以人性为关键点,要结合人的状态来开展管控工作。在发展经济的时候要激发出人的热情和主观能动性,要经由人力效益的进步,起到带动经济发展的意义。所以,管控工作的开展必须要遵照人性化的发展思想。在过去的经济管控工作中,人们过分的关注硬件装置等配置,其在一定程度上也带动了经济的进步。不过在当前时代,人已经超过了其他的要素成为了最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人是带动经济进步最为关键的要素,所以在管控的时候要通过多种措施引入优秀的人才,在确保其需要得以维护的前提下尽量的激发出他们的活动热情和主观能动意识,为经济的进步打造优秀的前提。

第二,管控方式非常大众。这种大众化是比对于百分百的服从来讲的。管理人员在公平公开的理念之下,积极科学的进行管理理念的传递,确保管理的目的得以实现。民主管理符合或以人为本“管理思想,也是管理者所追求的是一种管理艺术。在这种民主的管理模式之下,管理人员的权利被分解,此时工作者的权利就相应的增多,此举能够保证工作者更为主动热情的参加到项目的管控工作中,发挥其活动的热情和能动意识,此时工作者也会以管理人的身份来严格的规定自身的活动。

第三,导向具有需求化的特征。当前的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非常残酷的经济,要想在市场上获取发展,就要切实的将市场当成是发展的导向,确保当前的管控工作朝着需求发展。在当前的经济体制中,经济的主导方由过去的卖家转变为了买家。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加的重视需求模式,人们的需要制约着供应的发展。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此时买方的需求再经济中的低位更加的显著,在这种背景下就需要卖家不断的变化经营方法,将发展的重点转变到生产大众喜爱的物品上面。

第四,当前的管理方法更加的体现出了知识化的特征。管理方法是管理工作开展的关键工具。由于科技高速发展,此时的管理方法获取了非常显著的进步,出现了很多优秀的管理方法。在当前的背景下,不单单要关注管理手段的“硬件”发展,更要注重管理手段的“软件”应用。在当前时期,知识变成了企业最为关键的资源,此时就带动了企业创新工作的开展,同时管理知识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优质的经济管理离不开丰富的知识经济理论与经验,所以在具体发展的时候不单单要关注管理经验还要做好创新工作。我们坚信积极的创新管理模式,使用优秀的创新方法,我国的经济发展必然会走向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3 结束语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必然会衍生出很多的存在体,比如经济管理现代化的出现就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它的存在是为了更好的和当前的经济发展保持一致,是为了获取更为显著的利润。对于我们国家来讲,在当前时期要以国家的具体情况为出发点,要不断的发展管理,使用有效的管理措施,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带动经济朝着更为先进的方向发展迈进。

参考文献

[1]杨晓冬.经济管理现代化和经济管理发展新趋势探析[J].青年文学家,2012(9).

[2]许志辉.经济管理现代化和经济管理发展新趋势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3(3)

现代经济探讨范文2

[关键词] 展示 交易会 经济性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日趋频繁,企业交流的方式呈现多样化,参加交易会展览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已不是唯一,早些年在交易会展览上一掷千金的现象如今已不多见,参展企业对参展成本也越来越敏感,特别是受金融风暴的冲击,企业为控制投资成本,都对设计公司提出限额设计的要求。为此,在展示设计阶段、尤其是方案设计阶段,提高对经济性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对于促成展览业的健康发展更显重要。

一、交易会展示设计经济性分析

近二十年来,交易会展示伴随着我国的经济的高速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以前的几块板和几张桌椅的简单交流,到如今气势恢弘的小建筑,展示手法新颖,技术高科技化,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特别是展示设计的经济性问题,我们多数设计人员在进行展示设计时,基本上对经济性不予以重视。对此现象我们试着归纳和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如下:

1.对展示设计方案经济性研究不够重视。在展示设计构思过程中,我们都习惯于仅对展览的形式、功能表现等进行思考。对设计方案的评价,也常常只关注其形式的表现力、空间舒适度、技术先进性等方面,缺少对展示设计经济性问题研究以及对经济条件的客观分析,使得实际工程中超出经济条件而违反概、预、结算梯级制约关系的实例屡见不鲜。

2.参展企业功利思想过重。概括而言,业主对设计的具体要求是:要好看的,有视觉冲击力,投资要低。在设计比稿中企业一般也是看效果来定方案,没有突出的视觉效果、新颖的造型,在众多方案中肯定是难以被选中,这往往又与经济性相矛盾,“好看的”,在多数时候与经济性是矛盾的,需要付出一定经济代价。

3.设计照搬硬套。由于交易会展示有着周期短、时间急的特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展示设计公司的设计人员在忙的时候有时需要一天出好几个方案,根本就没时间去好好思考,为了能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往往都是直接复制先前的案例,或者一个方案投几家公司,根本谈不上对业主负责以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设计。

二、交易会展示设计经济性理念的建立

1.倡导先进技术有效提高经济效益。社会的高速发展,现如今涌现大量高新技术,但我们也没必要盲目追求豪华,追随国际最新潮的做法,或遵循长官意志的“标新立异”。高新技术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兴起,这与其深厚的经济基础分不开。我们国家经济还处于发展中阶段,特别是内陆地区,我们既要通过高新技术达到展示企业形象目的,也要杜绝不顾经济条件片面追求高技术的做法,将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宜性技术发展的道路。

2.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对展示设计经济效益我们应当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指搭建资金投入的经济回报;其二,指在展场全寿命过程中对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展场搭建过程中,很多企业为了宣传产品,提升形象,往往不惜重金,大量使用高档材料,盲目追求豪华、气派。交易会展示由于时间短,每次展场的拆除都造成大量不可再生的材料的丢弃,成为一个巨大的垃圾场,这也就是我们往往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经济、环境效益所带来的结果。

三、交易会展示设计经济性的设计原则

1.结构的美观性和经济性兼容的原则。标准展架在展览上的应用已经是发展比较成熟了,他具有布展方便、拆装便捷、储运简便等优点,有很强的经济性,但是其形式单一,布展风格平淡无奇,不能充分满足每个企业的个性化品牌需求。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标准型材供展览设计师选用,在一些小型展览或者不需要做出太过复杂的空间造型类展览,比如办公家具展,多半都是采用围合造型,就可以应用标准构件,重复搭建并在立面上做出自己的风格特点,也能达到不错的视觉效果,即满足企业简洁、利索的风格,又有合理的经济性。

2.循环利用原则――最大限度的利用材料资源。从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来看,将展览的循环再利用与添建、新建相结合,形成展场发展的动态循环机制,这不仅有利于环境的维护,对于提高展场的经济性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展场的循环利用原则包括再生和再循环两方面内涵。再生主要是指展场在完成其使用功能之后,经过一定的加工处理,使之可以成为再次利用的资源。再循环主要是指展场设计搭建尽量利用低成本、易加工的材料组成来重复利用,以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如在广交会格兰仕集团的展场设计当中,就是利用低成本的废弃集装箱进行艺术加工,展览搭建时也简便,还可重复使用,充分达到经济性的目的。

3.可重复利用性和交叉利用性的原则。要做到展览的重复利用,首先就要就要解决好拆卸的问题,在传统的展览设计中,我们更多的是考虑企业的需求、平面布局、材料的选用等,对于展览结束后展架的处理考虑得非常之少,往往每届展览会也是造成一大堆工业垃圾。这种设计理念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能将每次展览的废弃品再合理利用,或者在设计起初就考虑到展架的拆卸和组合,这样就能很方便的在各地展览或者其他展会的使用,也极大的节省了社会资源和降低了展览的制作成本,有着极高的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现代交易会展示设计不仅是为了满足企业的形象展示,同时,顺应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也是我们长远发展的迫切需求,这也要求我们每个展示设计师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前提,坚持绿色设计理念,才能创造出适合社会生活需求的设计方案,使得展示设计得以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现代经济探讨范文3

一、经济法的性质

关于经济法的性质,有的学者主张,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就其性质而言,它是公法,也就是经济行政法”。①而日本有的学者认为:“在实体法的领域中,绝不能忽视施行着公法和私法的规制。在这一限度内,经济法为满足经济性———社会协调性的要求,不仅采取公法的规制,同时也采用了私法方面的规制。从这种意义上说,经济法正是跨于公法、私法两个领域,并也产生着这两者相互牵连以至相互交错的现象。”②法国的一本大百科全书中写道:“经济法不仅仅是国家在经济范畴里使用各种权力方式进行干预性措施的规则,因为这样过于狭隘的定义将使经济法成为公法的一部分了。事实上,经济法包括更广泛的范畴。它既涉及私法,例如属于民法部门的商法,又涉及一些与经济事务有关的刑法和劳动法;同样也涉及关于经济规章制度的行政法、税务法;最后还涉及有关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③中国有的学者评述西方现代经济法的状况时指出:“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法是公、私法界限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消失的法律。”④在外国,有些学者提出,相对公法、私法两大法律因素领域,经济法已形成为第三种类型的法律领域或中间法律领域。⑤在中国亦有学者主张:“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是独立于公法、私法之外的,并对二者进行平衡协调的一个新的法系。”⑥

者认为,现代社会经济法应该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现代经济法。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它的规范既体现国家意志、同时又尊重当事人意志,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去处理经济领域的法律问题。这就显示出了它的根本特征:社会公共性。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它的规范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主要立足于保护当事人个体的合法权益。民法和经济法的共同发展、综合应用是构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中心环节。立法中,有些公法、私法的界限是明确的,如合同自由原则为私法,国家干预原则为公法。但是实际经济生活极其复杂,公法、私法并非直观地、一对一地反映经济关系,许多情况下必须合为一体,综合调整某一项或某一类经济关系。其中,私法公法化,反映了商事行为的公法化。例如,合同、竞争、交易、贷款、广告,这些都是商业行为,但政府出于整体考>!合同实行监督、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决定存款和贷款利率的上下限、发放广告许可证等等。而公法私法化,则反映了政府行为的私法化。例如,国家成为公司的股东,或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还可以充当接受国际贷款的保证人,等等。在这里,作为财产所有者的国家与作为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分开来了。

由此可以看出,经济法的一部分属于公法,即经济行政法。这部分法律全部或基本上由公法因素组合而成。经济行政法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它实际上就是国民经济管理法。我们无须回避经济行政法这个概念,但也不宜将经济法局限于经济行政法的圈子之内。经济法的另一部分则是由公法、私法两种因素融合为一体的,包括企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业银行法、土地管理法等。公法、私法结合而成的这部分法律中,往往以私法因素为基础,以公法因素为主导。现代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特征,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协调,正是公法、私法两种法律因素有机结合的结果和表现。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界定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的范围,确立这两种行为各自的及共同的规则,规范、保障企业权利的实现和行政权力的实施,必须科学地应用公法、私法两种法律因素,不作划分不行,把它们截然分开也不符合当今社会法律体系发展的实际。社会法是公法与私法的结合。因此,在众多的经济

法学说中,我们认为“社会法说”最具有说服力。 真正的经济法不是国家经济管理法,而是社会经济管理法,①即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对社会经济秩序与私法结合的产物,它意味着私法与公法分离的时代已经结束,也是法律社会化这一重大变革趋势的一大标志———现代法律的重心从个人利益转移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兼顾上。尽管我们认为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的结合物,但是其中公法(即行政法)成份的比重更大。因为经济法主要是通过国家权力特别是政府权力来统制经济生活,具有权力干预权利的公法特征。所以经济法与行政法具有密切的联系。传统法律把商品交换关系纳入民商法调整的范围。比如价格问题,如果买卖双方对价格没有异议,则买卖成交。这是商品交换中古老的传统规则,属于公理。现代法却改变了这一格局———除民法调整之外,以政府干预为特征的经济法也介入了。并非所有的商品价格都完全由买卖双方自由决定的,而是由国家确定部分商品的价格,以“接近商品价值,反映供求状况,符合国家政策要求”,①因此出现了被称为“价格法”的经济法。其中规定部分商品价格是由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定价,部分商品是由政府物价部门实行指导价,部分商品是采取市场调节价。这其中的市场调节价,就是市场的等价有偿、公平互利等价值规律问题,它是社会自治性质的,属于民商法涉及的领域。而国家定价,则是反映国家强制性质的,属于行政法涉及的领域。这两部分结合在“价格法”中,构成了经济法。下面以个案来说明行政法与民商法、经济法的关系: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国家一般不介入,一旦介入,它就产生行政问题,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张三要求李四赔偿某损失发生争执,这是民事纠纷。

当镇政府派员出面调处后决定免除赔偿责任后,就从该民事案件演变出行政案件。②另外,我们再假设,如果某商店将针线价格降低到成本价以下出售,国家一般是不会干预的。因为这是民商法调整的范围,只要消费者愿意购买,降价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该商店出售的不是水果而是钢材,那么情况就不同了。某钢材公司擅自调整钢材价格,则违反我国有关价格法的规定,必将受到行政处罚。针线和钢材在这里的区别在于国家对它们的管理态度不同。国家对于前者基本保持自由放任的态度,国家对于后者基本保持严格管理的态度。钢材的销售过程,国家权力以强制性方式介入其中,是由经济法调整而不是由民法来调整,在我国实践中被称为“经济执法”。新疆某市石油公司于1995年1月向市物价局提出书面申请,请示准予降价销售石油制品,物价局领导同意后由工作人员电话答复石油公司,并在申请报告上注上“备案即可”字样。

此后石油公司及其下属工贸公司开始陆续降价。同年2月,市物价检查所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决定通知石油公司恢复原价格,同年3月,检查所对石油公司和下属工贸公司的价格进行检查,决定没收降价差额款三万余元。③到此,检查所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执行的则是一部被称为“价格管理条例”的经济法。石油公司和工贸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他们的降价是物价局准许的。事实上行政法也存在于“价格管理条例”等价格法之中,因为其中已设定了一些规则,包括降价由谁核定,对降价的处罚由谁执行,等等。行政法的作用就在于:事先规定石油降价应由自治区物价部门具 体核定,市物价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准许降价属于越权行为;事先规定对石油公司等进行处罚应由自治州一级物价检查所负责处理,市物价检查所的处罚也属于超越职权。法院经司法审查,确认这两条后,判决撤销检查所的处罚决定。如果行政机关内部在处理该案时就严格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那么行政法的作用是通过行政机关自己的自律得以表现的。而从本案结局来看,行政法的作用是通过司法审查得以体现的———它控制着行政权力———以法律来界定行政职权的归属,超越职权的可由法院予以撤销。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和行政法的静态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有些也具有行政关系性质,必要时也要采用行政手段。它们的区别有: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是物质利益实体的管理性质关系,不是行政管理关系;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主体虽然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但都是经济权利主体和经济义务主体,都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及承担经济义务,并非一方是权利主体、一方是义务主体的单纯命令与服从关系;硕士论文范文经济管理法律关系追求的是一定的经济目的与经济效益,遵循的是市场经济规律,不能单纯体现行政机关和行政首长的意志和意图等;经济法主要运用经济手段,但也以行政手段为辅。

(二)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动态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从调整对象上来看是无法加以区别的。比如被视为现代经济法典型或核心的“反垄断(不正当竞争)法”显然属于经济法,其中授予行政机关统制、惩治垄断行为的权力,规定行政处分行为的措施、程序等。甚至有人认为这个法律就属于行政法,称为经济行政法。难道我们说反垄断法与行政法无关吗?显然不对。经济法的性质告诉我们,它主要是政府统制经济秩序的一个独立部

门法,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的作用就存在于经济法之中。在当代中国,既然经济法是国家进行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而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机关对市场经济秩序从行政管理角度进行宏观调控,那么经济法的实施大部分属于行政权实施的过程。比如工商管理机关实施工商管理法规的活动就是行政权力实施的活动。在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法律又是如何控制政府行政行为的呢?这中间存在着双重控制关系,如图所示: 前者是经济法的任务,主要目的是控制市场竞争,保障经济秩序;后者是行政法的任务,主要目的是控制行政权力,保障经济自由。当然两种任务不是截然分离的,而是相互渗透、有机运行的。强调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化,就是要把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每一个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环节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在该目标取得后,经济行政行为将完成由恣意行政向法治行政的转变。因此我们认为行政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是:实体(经济法)与程序(行政法)的分工。在政府通过经济法控制经济活动的领域中,经济法主要是以实体法规范(授予行政权力)的方式实现政府控制经济生活的目标,行政法则主要是以程序法规范(设定行政行为的程序)的方式实现政府控制经济生活的目标。笔者认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并不能构成实体法与程序法关系,行政与行政诉讼二者形成法律决定的实体依据都是同一的,这就是经济法等社会法,社会法的实施既依赖行政也依赖行政诉讼,行政与行政诉讼构成了社会法的一种独特的实施方式。什么是典型的现代行政法?是行政程序法。

现代行政权力的扩大与强化,很少表现在行政法里面,而大量表现在经济法之中。如果说行政法被瓜分后只剩下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那么这个“瓜分者”就是经济法。而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是行政程序法,因此经济法与行政法两者在现代法律体系中的分工关系类似于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工关系。经济法是行政法的私法化的结果。公法私法化是现代社会法律发展的趋势之一。它与国家权力干预的强化有关。“企图回到纯粹的自由放任政策,使国家缩减到仅执行收税员、警察和披戴甲胄的护卫之类的老的最小限度的职能,实际上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传统行政法作用的简单地增强则导致国家权力的过分强化,容易导致对个人利益、市场自由的损害,于是需要对传统行政法进行一定的调整,使国家权力不完全采用强制的方式对待经济生活。当国家权力向过去权力不介入的经济生活领域延伸时,便出现了以行政统制与经济自治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的新型法律领域,这就是经济法。两者社会牵涉面的重叠。行政法应当对政府一切公权力行为进行无死角的控制。既然经济法是国家权力特别是政府权力干预经济生活的一种法律形式,那么行政法应当对政府权力控制经济生活的活动实行全面“再控制”。所以行政法所涉及的面几乎应该是涵盖了经济法所涉及的社会关系面。换言之,经济法控制经济活动的面有多大,那么,行政法的涉及面也应当有多大。两者调整方式的配合。

行政法是以强制性干预为特点的,它不仅表现为对治安对象、纳税对象等相对人的强制,现代行政法更多地表现为对行政主体的强制。经济法是以政策性平衡为特点的,它一方面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要保护经济主体的权利,因而不采取传统公法的强制性干预,也不采取传统私法的自治性调节,而是将两种调整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产生政策性平衡。经济法的政策性平衡不是以简单的主张为特点的,而是以折衷和妥协的平衡态度为特征的。西方法律社会化或“社会本位”就是法律的政策平衡原理在西方国家的具体表现。运用政策性平衡方式是对传统私法与公法功能的一种折衷、修正和变革,同时它又代表着现代法的一种倾向。因此现代法在功能上是一种混合型或曰平衡型的法。政策性平衡的调整方式表现在法律内容上,就是政策(国家意志)对于公理(社会习惯)的修正。两者以不同的价值取向达到最终目的一致。社会法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所带来的社会公害、风险因素相关,主要功效在于限制市场不公平竞争、限制市场引起的公害,使风险分散、转移,让公众来承担,以减少损失,体现社会互助合作精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法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权力起到依据的作用,一方面也防止权力滥用,另一方面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转。所以作为社会法的经济法,它保障政府对市场弊端的控制,实现经济生活的秩序价值;行政法控制行政权力的滥用,保障政府经济调控的适度,确保经济生活的自由价值。两者以不同的价值取向统一于同一目的,即保障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三、行政法治———行政法对经济法作用的控制

从前述分析可知,经济法的主要特征就是综合运用民事方法、行政方法(甚至是刑事方法)来对私法关系进行全面干预与监控,民事救济方法的补偿性、滞后性、被动性已经不能适应经济法的目的、宗旨,行政方法成为经济法基本的调整手段,如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当运用行政方法调整时,经济法与行政法构成依赖性的链接关系。即行政法对经济法的控制与救济。换言之,它的基本运作线路便是:通过行政对经济进行控制,通过法律对行政进行控制。三者形成良性互动。由于经济法等社会法处于公私法融合的第三法域,其私权救济部分通过民事诉讼实施,其刑事制裁部分除独立性的散在立法外已归入刑法典,均通过刑事诉讼实施,而其基本的实施方式则是行政与行政诉讼。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经济法与行政法构成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由于行政的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行政法不可能像诉讼法那样实行法典化,在具体经济法律法规中实体法与程序法往往是融合在一起的,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专利法、商标法等。

现代经济探讨范文4

关键词:经济法;商务管理;现代企业

中图分类号:D922.29;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1

在我国企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给企业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一定程度上缓解日益激烈的经济冲突,我国近年来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法,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1]。在国家的经济活动中,经济法可以保证其正常开展,对各类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最大程度上保障社会经济的公正、公平,进而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下文主要分析经济法在现代企业商务管理中的有效运用。

一、经济法用于现代企业商务管理中的可行性分析

在现代企业商务管理中,经济法之所有可以运用其中,是因为经济法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经济法的核心在经济

在市场经济的各类经济活动中,其涉及的经济活动主体构成较多,包括经济关系、经济主体、经济资源等[2]。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整体构成需要随之发生变动和调整,其中就需要法律进行规范和约束,经济法就是为了调整社会经济活动而产生,且作用的核心在于经济活动方面。

(二)经济法涉及面比较广

在社会的经济活动中,经济法涉及面比较广,既影响横向的经济活动,同时又影响纵向的经济活动,且其采用的手段非常多样,比如惩罚、限制、不畅、禁止等,故而可以综合调控、管理现代企业商务管理活动。

(三)经济法产生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纵观人类经济活动,在商品经济尚未发达的环境下,经济活动并不活跃,所以并不需要相关法律来进行管束。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商品交换发展起来后,经济活动日益活跃,此时就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管理,经济法在此背景下产生。

(四)经济法可以调控、干预国家经济活动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经济活动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经济环境也更加复杂[3]。在此形势下,需要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引导,调控和干预国家经济活动。运用经济法,可以达到上述目的,进而维护经济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经济法在现代企业商务管理中的运用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经济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日益受到现代企业的重视。在商务管理中,经济法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运用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企业为了打压同行业的对手,采用不正当的方法,比如窃取其他企业的核心技术等。为了规范市场竞争,就需要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与此同时,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对于企业的合法知识产权,国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经济法,比如《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上述经济法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对企业的技术进行专利保护;2.保护企业的商标;3.保护企业的著作权,从而保障数据安全;4.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4]。

(二)运用于企业公司制改造中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制改造,但其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的问题。将经济法运用于企业制改造中,可以有效调整、解决相关问题:1.调整股权结构不合理。一些企业在制改造的过程中,由于股权过于集中,进而影响企业的规范运行,《公司法》对公司制改造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形态、步骤、模式等,进而合理调整企业股权。2.调节股权不平等。在企业制改造的过程中,由于未能坚持同股同权原则,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部位股东的利益,《公司法》明确规定同股同权,进而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法利益。3.监管法人治理的结构。通常情况下,对于公司制企业来讲,其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处于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但是,由于一些企业未设置股东会,导致管理结构发生问题,应用经济法可以进行有效监管。

(三)运用于电子商务中

随着现代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比如互联网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起来,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模式,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交易方式存在安全隐患、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较难、不同国家对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定不同等。鉴于此,要想保障电子商务的正常、有序开展,需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用,明确规定电子商务交易上方的责任与义务,制定电子商务法律,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四)运用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管理中

对于任何企业来讲,均具有所有权与经营权,前者是针对企业所有人来讲,包括依法享有的沾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后者是针对董事会、公司经理人员代表法人而言,主要指的是对企业进行经营的权利。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存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混淆的情况。如果国有企业发生上述情况,则会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如果私有企业出现上述情况,则会导致资产受损、企业管理混乱等。

为了有效避免企业出现上述问题,国家出台相关经济法,对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进行明确规定,避免出现二者混淆不清的情况,进而确保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愈加完善,经济法的作用日益凸显。在现代企业商务管理中,经济法可以运用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公司制改造中、电子商务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管理中。因此,国家在制定经济法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当前企业的发展、市场特点等因素,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林颖.经济法在现代企业商务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商业,2013 (24):274.

[2]熊靓.经济法在现代企业商务管理中运用研究[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3(12):6.

现代经济探讨范文5

关键词:现代城市;地铁建设工程;经济管理;成本控制

现代城市地铁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一个城市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项目投资成本的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项目的经济效益,因而加强项目投资成本管理与控制是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的基本保障,是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建项目投资成本的控制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合理工期的前提下,减少资金投入,把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的额度内,以取得最佳的投资效益。

一、决策、设计阶段的控制

现代城市地铁是一个城市大型公益性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在决策阶段应考虑到城市交通功能需求,线网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拆迁。在这一阶段还需要考虑资金的投融资成本,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投资方式已不能够满足城市地铁的发展,需要企业自筹资金,贷款利息也是建设成本中较大的组成部分,因此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寻求多元化及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如信托股权融资方式筹集项目资本金、地铁建设与沿线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解决部分建设资金等,争取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最终实现地铁项目市场化运作,从而控制建设成本。

加强工程设计环节的控制,建筑的“龙头”是设计,把设计抓好,以最少投入实现最大产出、最高效益,至关重要。城市地铁中勘察设计费占总投资的2%-3%,据了解,项目决策、设计阶段影响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项目实施阶段影响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因此运用这2%-3%的资金控制好设计质量,从投资概算阶段开始控制,对整个项目的投资控制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城市地铁的功能需求是影响成本的首要因素,在确定需求时,如果该市选择修建轻轨,那就比修建地铁直接节省了近一半的投资。建设单位具体编制概算过程中就要开始控制成本了。概算包括建筑工程造价、机电设备工程造价、拆迁费用、设计费用、管理费用、其它费用等分项。在这一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积极介入设计的工作,通对设计工作的管理,做出符合实践的合理的概算。为保证概算符合实际需求,应该建立一种概算制订机制:由建设单位、设计院、政府审计部门联合工作,审计部门独立审核的机制,是防止概算虚高的一个途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工程量的实际数目要精准,降低工程变更带来的成本投入增加。整个设计质量管理控制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建设成本所做的预防工作,由建设单位对设计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过程管理:

(1)优选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设计院提供几种备选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本单位专家并聘请其他有声誉实力的专家对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包括经济性分析、技术方案分析、工程方案实施性的分析,经过一系列的评审后,确定实际方案。

(2)制订设计过程工作程序

由设计院或者联合建设单位共同制订严格的设计过程工作程序,设计的出图修改、变更、质量保证等等,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避免人为干扰,这对保设计质量是必要的。

(3)对设计里程碑方案进行经济分析

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是控制建设成本的重要执行过程,只有进行经济分析,才可能了解到每个建设阶段的造价情况,以及随工程进展带来的费用改变况。通过对里程碑设计方案的经济分析,可以知道工程的哪个阶段费用支出比节省,哪个阶段费用支出又超过概算,并且还可以对设计质量情况进行控制。

(4)设计方案跟踪

为有效控制设计质量,必须对设计进行质量跟踪。质量跟踪的目标是定期对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审核,发现问题能够及时纠正。这项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可以借助中介第三方监理的方式管理。

(5)对设计院的奖罚制度

虽然设计院有其自身的管理程序,但是由建设单位针对本轨道建设工程制合理的奖罚制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靠建设单位的奖罚来约束设计院的行为,这样才能充分发挥2%-3%占比投资的杠杆效应,推动设计的工作,来实现控制总成本的目标。

二、工程发包与施工阶段的控制

工程发包和施工阶段,是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工期合理、降低项目投资成本的关键阶段。工程费用约占总投资的65%-70%左右,以某市地铁1号线为例,土建工程成本占总投资的35%左右,包含前期准备工程、车站区间土建工程、轨道工程等,机电设备成本占总投资的30%左右,包含通信及信号等。这一阶段的控制主要有以下环节:

1、招投标环节

招投标是这一阶段的第一步,也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的一环。通过招投标活动,发包人可以选择实力强、信誉高的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要控制城市地铁投资成本首先要严格控制招标程序及合同的签订,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管理以概算为依据对工程成本进行控制。建设单位可以在这个环节通过选择施工工法,增大设备的国有化率,合理利用各项政策等从源头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设备的国产化率,例如在盾构法施工中使用的盾构机,国产比进口价格低1/3以上,大力推行和组织技术装备国产化工作将对降低工程造价、节省外汇和防止技术装备充斥地铁与轻轨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地铁在运营管理中,可避免维修保养设备长期依赖于国外的局面。为顺利进行城市地铁项目的建设事业,除了立足于国内基本条件外,还应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在引进外资的同时,采取“技贸结合”的方式,以扶持相应国产装备的先进技术水平。选择适合的施工工法也可以对土建工程的造价有效控制。

合理利用相关政策也可以节约投资。根据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在机电设备成本主要由设备价款和安装费用构成,设备价款占总工程费用约20%,为了便于管理建设单位一般分专业与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价款中包含设备费与安装服务费。如果建设单位能把设备与安装服务分别招标,分别签订合同,设备作为甲供设备,可以节约设备这部分的税金。

总之,招投标这一环节对于对投资控制的有决定性影响,建设单位应重视对这一环节的管理。

2、财务监控

财务部门是控制城市地铁投资成本的主要部门之一,财务人员应积极参与工程发包和施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按照标价合理、工期短、质量优、信誉好的原则综合比较,在参与管理和控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时,应及时阐述财务部门的意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应规范合同管理,完善付款审批制度,深入施工现场,熟悉并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减少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盲目性,有效控制资金使用,减少资金使用成本,对投资付款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相关责任管理部门反馈投资节超情况。财务投资部门要拓宽筹款渠道,寻求金融创新融资方式,系统考虑融资模式,充分发挥主动性,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利用好政府配置资源筹集资金,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建设资金保障,以全新的应对策略迎接挑战。财务部门要负责对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方案造价进行经济性对比,对建设成本进行核算,成为控制建设成本的主要部门,履行好对成本的控制职能。

3、强化工程监理

实行工程监理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建设管理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一套切实可行、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公平、公正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权益。为了实现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建设单位首先对项目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通过实施工程监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一项工程进度造价的控制或对每一个具体目标的控制来实现对整个投资项目的控制。工程及设备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运营以后的维护成本,按照工程规范提高施工质量要的,这也作为控制建设成本的重要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质量进行控制,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杜绝出现质量问题而影响整个工程,如果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当然会增加建设成本,因此在施工阶段,加强质量控制以促进建设成本控制也是必要的。

4、加强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

现代城市地铁的建设单位对整个过程的参与贯穿始终,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建设单位内部的管理也是影响建设成本的因素,因此加强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对控制投资成本有重要影响。城市地铁的建设需要协调全市的力量来完成,而且专业分工多,跨行业,跨部门,并且城市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一直在付出成本,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例如拆迁工作,就需要市级、各区级、各局级等共同推动来完成的;再比如管线的迁移工作也是要电力、电信、供水、供气等等多部门来配合完成的。城市管理部门由于掌握着城市重要的权力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因此对地铁建设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地铁由财政支付了很大一部分的投资,城市管理部门当然对地铁的建设拥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会想尽一切办法保证建设的顺利进行。鉴于城市管理部门的重要性,为了保证地铁的发展,完全有必要成立一级的综合管理部门来负责协调地铁方面的事务,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是一项非常有难度的工作,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建设期进度,工期进度和建设成本之间是有影响关系的。通过对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保证了工期进度就是对建设成本的控制。在建设期间对城市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以及城市为建设地铁支付的投资等,都涉及到了时间的素,如果时间的延长,城市自然会多付出相应的成本,多带来相应的各种问题,这也说明了保证工期进度的必要性。以某市地铁1号线为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工程费用和车辆购置费之和的2%计列。建设单位的管理力度和水平将贯穿整个地铁的建设过程,建设单位是将方案变成现实的具体执行者,如何理顺其内部管理以释放最充分的管理效应,也是影响到建设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对建设单位内部管理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督查,严格执行考核管理规定,以切实保障地铁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工程结构的永久安全,以百倍的努力,创一流的业绩,建一流的工程。提高内部管理职能也是影响建设成本的重要环节。

三、工程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竣工后的决算审核,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的重要环节,决定了工程最终的实际造价。竣工结算过程中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高套定额单价、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因此做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中各有关方面因素的归集整理工作,为顺利进行竣工结算准备完善的条件。施工期工程造价控制属于过程控制的范围,此期间各环节控制点的工程计量、签证、变更及索赔的核定在竣工结算时需重新归集汇总。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各类费用的归集和整理,对于工程竣工结算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工程竣工决算往往会大于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造价,如何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把好决算关是关键。可采用如下项措施:

(1)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立好台帐,做到对施工中的化心中有数,设计变更,工程追加、削减、修改以及隐蔽程的验收和材料代换等情况一一记录在案,有效防止虚、多报和重报等问题的发生;

(2)明确结算依据,结算工程必须要有相关的依据,没有依据的工程量增减不予认可;按图核实工程数量,认真核实单价,注意各项费用计取,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3)建设项目所经过的各个阶段,都应经过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提供的可研、初设、预算、结算等服务。

竣工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以某市为例,地铁1号线是该市的第一条城市地铁线路,是里程碑的建设,通过对地铁1号线的建设成本进行经济分析,可先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然后将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和其他工程费用逐一与竣工决算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并在对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节约和超支的内容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为以后的城市地铁建设投资控制提供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分析以下内容:

(1)主要实物工作量。对于实物工作量出入比较大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

(2)主要材料消耗量。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与概算比较,查明在工程的哪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3)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与概算所列数额进行比较,确定其节约超支的数额,并查明原因。

四、结束语

现代经济探讨范文6

内容摘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两型”社会是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广西要发展经济并实现新世纪广西环境战略目标,需在继续推行行政、立法、体制建设、科技教育等方面环保措施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经济策略。具体措施:健全和完善符合广西实际的环境经济政策;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结构调整并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完善和规范环保奖罚条例且严格环境经济执法等。

关键词:广西 环境保护 经济策略

新世纪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广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生态广西建设为主轴,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实施污染减排项目,取得了明显效果。广西近岸海域、地表以及地下水源污染现象得到控制,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全区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简称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逐年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积极进展,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提高。

根据广西环境现状,要保护和改善广西的生态环境,建立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系统,实现我国21世纪中期中等发达国家环境战略目标,广西必须在继续加强行政、立法、体制建设、科技教育等方面环保措施的同时,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经济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

健全和完善符合广西实际的环境经济政策

在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基础上,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重视与支持。实行环保公共预算制度,确保自治区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建立首长问责制度,将环保与领导政绩挂钩,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将利益机制引入环保管理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环境税收、排污收费及生态补偿制度。在资源税、消费税、进出口税改革中考虑可持续发展要求,发挥税收在环境保护中的杠杆作用。全面征收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费及放射性废物收储费。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实行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促进企业减少排污。

建立健全环保投入机制。促进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向市场转化,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投资和管理经营体制。制定和完善各方面优惠政策,鼓励有投资、经营管理能力的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参与环保投资、经营。积极推行建设-经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投融资经营方式,发行环保债券或建立环保基金用以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开放式、竞争性的投资经营格局。

建立绿色GDP新型国民经济核算体制。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实行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标准,将地方GDP增长与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挂钩,确保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自治区应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并以法规形式将万元GDP能耗指标作为自治区经济发展规划一项约束性指标,以规范企业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保护自然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的积极引导和调控作用。自治区应制定并实施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在区域规划方面,重点搞好北部湾经济区、桂林自然风景旅游区、柳州工业区等地区的规划,同时积极抓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区域规划的试点工作。在区域政策方面,逐步加大对桂西南、桂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破条块分割,消除区域性壁垒,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和商品合理有序流动,促进东部产业西移,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柳州、南宁、梧州等环境容量有限,而经济密度较大,布局和产业需要调整和优化的区域实行优化开发;在桂东南及环北部湾等还具备一定的环境承载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在桂西南、桂西北等生态脆弱区域和桂林市、北海市等重要生态区域实行限制开发;而在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湖泊湿地等依法设立的具有特殊保护价值区域一定要禁止开发。

加快结构调整并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强化环境准入。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重点行业的环保、安全、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严格市场准入管理,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重大项目和环境敏感项目的环境审批,要通过听证会形式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之后向公众公布。对于经济建设新项目,尤其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政府以后引进项目,不仅要考虑项目对GDP的贡献有多大,更要考虑引进项目是否属于低排放、低能耗、环保型的产业。

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全区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环保战略重要核心。主要抓好以下工作:强化政府的指导和引导作用,加快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制定循环经济政策体制、评价体制和相关技术标准;引入市场导向机制,结合广西实际,在资源利用、污染处理上制定合理的价格,通过价格导向,提升资源的投入和产出效益,减少污染排放;大力倡导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城乡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产业和工业园区的生态化设计与改造,促进产业生态化发展。

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补充完善符合区情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条例。努力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机制,综合使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建立节约型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加快转变工业领域生产方式,在重型化的产业结构中实现“轻型化”生产,有效降低工业能耗;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规划在南宁建设五条城市轻轨,在城镇开设公交运输等,以提高交通效率,节约能源。

大力开发环保能源。广西不可再生能源严重短缺,能源产量仅占全国的0.84%,但水能资源相对丰富。根据这种情况,应采取措施: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水火电并举,大力发展水电,以水电为主;推进适合城乡特点的清洁能源工程。大力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规划建设垃圾发电项目等;积极开发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桂中、桂西南为基地,大力发展以木薯为原料的生物乙醇;开展核能研究,适当发展核能。

完善和规范环保奖罚条例且严格执法

人类的全部社会活动都与利益和对利益的追逐有关。因此,加强环保经济执法,以经济手段为杠杆,才能有效鼓励保护生态环境并从根本上遏制对生态环境的各种破坏。

在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基础上,制定自治区有关水源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核污染、生态破坏等方面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并进一步完善技术规范和环境标准体系,科学确定标准限值,制订更加严格的广西环境保护奖罚标准。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环境经济执法。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执行有力、高效运转的要求,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经济执法情况的监察力度。建立环境执法信息网,鼓励社会参与执法监督,最大限度确保环境经济执法的公平公正。依法要求企业、单位和个人各类法人负责解决自身环境问题,承担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经济责任。

参考文献:

1.黄选高.广西循环经济发展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