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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范文1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对策建议
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多层次信贷资金需求持续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供给的实际需求之间矛盾日益突出。改善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农业农村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覆盖率低。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营业网点收缩较多,加之服务该地区的部分农村信用社从自身利益出发也从该地区退出,金融网点出现了空白,导致这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严重缺位,农民办贷难,存款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极大的影响了金融“三农”支持力度。
(二)农业保险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农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容易受自然灾害和市场双重风险影响,而且目前农村保险服务体系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机构对农业农村中心企业的风险的评估,成为阻碍农村金融机构借贷的主要原因。同时,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规模小,农业获得贷款的门槛较高。
(三)信贷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以来,在强化内部管理和严格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基层行贷款审批权限大部分上收,在信贷投放上重工轻农,重城市轻农村的情况较普遍。小额信贷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村镇等由于受后续资金来源制约等多种因素影响,信贷业务拓展缓慢。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基础薄弱,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对农民和贷款需求难以有效解决。
(四)农村信用环境欠佳。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以及诚信宣传,法律维权等措施的实施,农村信用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但是部分农村等、靠、要思想严重,失信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金融部门的积极性。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涉农金融机构改革。在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上,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专业化农业政策银行方向加快推进改革,全面承担起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长期、微利甚至无收益“三农”项目的政策性信贷支持,不断扩大政策性信贷投放规模;争取建立国家政策性保险制度的省级机构体系,完善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之间的连接机制。在商业性涉农金融机构改革上,重点是推进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完善法人治理和运行机制,抓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规范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积极引导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在合作性涉农金融机构改革上,要鼓励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允许金融机构入资金,面向社员提供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在三农信贷市场方面,应鼓励和支持地方性中小银行发展,培育和发展具有多样性、竞争性和高效率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适当放宽对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的限制,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扶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类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形成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以及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的适度竞争机制。
(三)充分发挥保险对农业和金融信贷的补偿保险作用。一是由国家、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和农民共同承担农业风险。二是采取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行农业保险,提高保险覆盖面,政府对农户实行保费补贴,引导农民提高参保意识。三是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农业信贷风险基金,适当承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涉农贷款损失。
(四)进一步丰富三农金融服务内容。在货币政策上,核心是“差别”,重点是完善差别准备金制度。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按年度设定并动态执行相应的准备金率,以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和普适性。特别是要注重贫困地区发展的金融服务问题,采取导向性更强、力度更大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支持农村金融加快改革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在利率定价方面,核心要“让利”,重点是培育和扶持三农发展。制定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各金融机构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筹资成本以及借款人的类型、资信状况和风险程度等因素,形成囊括成本、收益、风险、市场等各个因素的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国家政策和上级业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让利于农民。在财政政策上,核心要“多予”,重点是建立健全涉农贷款贴息政策。应及时落实有关涉农贷款贴息资金,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增加担保基金数量,通过财政杠杆作用,发挥“小补贴撬动大资金”的政策效应。在税收政策上,核心要“少取”,重点是加大税收减免优惠。建立以县域机构和涉农贷款投放双层纬度的税收减免制度。
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范文2
一、农村金融服务的特点
金融资金缺乏、服务周期性强、季节性强以及服务对象多样化等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特点,这些特点的存在也是致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较为落后的重要原因。由于农村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其资产相对较少,且其价值较低,每笔存款以及汇款额都较少,加上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从而致使农村金融资金缺乏。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致使金融资金有较大的周期性以及季节性,当其农作物收成增加时,其金融资金也会相对增加,反之减少。金融服务对象多样化主要是指其面对的主要对象是农村、农民以及产业,其款项有可能是个人的资金管理、各中小农村企业提供贷款业务以及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其服务的对象多样化。
二、当下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困境
(1)农村资金供需缺口问题。由于我国对农村一直进行严格的金融机构管制,与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适应。尤其是在金融服务体制深化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化以及商业化的当下,其经营战略和贷款的方式得到逐渐的调整,并从农村地区撤离特别是从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撤离,这也是为追求利润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一旦农村这一金融缺口的形成,就难以难弥补这一缺口,从而迫使经济体内产生一种内在自平衡机制对此加以解决,以此满足农村各类经济实体资金的需要。
(2)农村金融风险问题。成本高、收益少、风险大、资金周转慢是农业投资的主要特点,其主要是由农业的高风险性和弱势性造成的,再加上农村市场信息的不充分和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从而使得在农村地区营利性投资非常少。
(3)信贷管理机制存在的缺陷。在当下由于信贷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农民贷款难问题日益突出,在农村合作信贷是借贷的首要方式,其次是商业信贷,再次是民间信贷,最后是政策性贷款。为了将农村信贷的风险降到最低,对其规定了较为苛刻的信贷条件。在信贷中如果农户不能提供相应的质押、不动产以及抵押作为担保,就不能办理农贷业务。在当下由于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改革,其农业开始走向产业化以及现代化,同时对资金的需求量增大,周期长。但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且期限多半为1至3年,其实浮动贷款利率也是致使农民承贷能力严重受挫主要原因。
(4)农村金融保障体系的缺失,致使资金的大量流失。由于对农业发展的不重视,导向不足,致使国家对农村金融政策性支持农民的作用明显弱化,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当下。规模小、服务单一、信用制度建设落后等因素,都对农村金融发展有抑制作用,从而使其金融发展支持力度不够,农村不断增长的信贷资金需求也无法得到满足。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了降低损失,多半将农民的存款资金投入城市的金融上,这导致弱势性的农业经济的服务进一步弱化。在当下央行的资金多半投入地区或者是其他产业的建设,对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建设投入不足,从而使农村资金的严重外流。
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能力都较弱,其监管的内容、手段以及方式,都不能适应当下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因此建立健全的金融监管机构非常的重要。
(1)完善金融服务方式,并加强创新。加强创新主要是指对农村金融机构工具进行创新,主要包括金融工具改造、现金结算方式、信用卡以及互联网贷款的推广应用。首先将原有的金融工具进行改造,改变传统、落后的现金结算方式,根据金融服务业务的需要引入先进多样化的结算工具,以此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的金融服务。例如,可以向农民推广信用卡或者是多鼓励农民通过互联网进行贷款等。这样不但可以扩大金融服务的服务、贷款的品种以及满足农民日益增加贷款的需要。在此基础上政府要做好相应的政策引导,以此完善担保机制和抵押方式,并对担保业务流程进行优化,从而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
(2)健全信贷管理机制。首先,创新贷款的流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和贷款的流程。上级银行还应将信贷审批权限下放给下级的银行,这样可以有效改善审批权过于集中的现象,还可以放宽农民贷款的门槛,审批的速度和效率,从而使审批的手续高校、简便。其次,还要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专业的技能培训,采用定价机制对不同的贷款对象、用途以及期限的贷款进行定价,并对贷款主体风险情况进行正确的评估,加大支民力度,以此保证农民对资金需求的需要。[1]最后,就是国家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金融机构监督力度,并颁布与农村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以此完善农村金融信贷管理机制,从而使农村金融服务得到进一步的突破。
(3)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功能。设备比较落后是影响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网点缺乏以及支付结算体系不健全两个方面。因此,必须要加强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农村支付清算的基础设备建设,并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支付业务自动化水平,以此提高业务办理效率。[2]最后还要创新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的防范。
(4)建立资金回流的配套机制。建立资金回流的配套机制主要是针对资金流失严重而提出的,这一机制可以确保农民存入的资金切实投入农业生产中,从而减少资金流失的现象。但这一资金回流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应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制定相应的资金回流机制。[3]政府部门和各金融机构主管上级还应制定相应的信贷导向,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而引起的金额损失,为农村信贷资金做最大的保障。
四、结束语
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范文3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一)农户信用档案建设与评价情况
博州辖下两县一市一口岸,总人口48.73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2.21万余人,农户数8.15万余户。辖内已开展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和建立农户信用评价的有,博乐市农村信用联社、精河县农村信用联社、温泉县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博州分行、农业银行博州分行和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共33个金融机构网点;正在建立农户信用评价的有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共5个金融机构网点。截至2012年4月末,全州涉农金融机构已为7.29万户农户建立经济档案,占全州农户数的89.45%,评定信用户5.8万户,占建档农户的79.56%。
(二)惠农卡的发放及授信情况
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信用服务,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推广发行“惠农准贷记卡”。截至2012年4月末,农行博尔塔拉兵团支行发行“惠农卡”0.02万张,授信0.02万户,发放小额农户贷款1990万元。
(三)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情况
截至2012年4月末,全州已评定信用农户5.8万户,占建档农户的79.56%,评定信用村、信用乡(镇)分别达129、4个。
(四)农村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情况
博州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农村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每年的评定工作,截至2012年4月末,全州涉农金融机构已对166户农村中小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级,全州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37286万元,分别占全州各项贷款余额和涉农的49.51%和55.05%。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情况
据调查,截至2012年4月末,博州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户,有3户在人行征信系统中拥有信用档案。
二、采取措施
(一)政府推动、人行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参与,积极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
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实践中,博州中支结合人总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制定《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博州地区农村信用社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即以“信用工程”创建为载体,以农村征信体系和农村信用宣传为抓手,以建立、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同时与自治州政府沟通协调,以博州政办发〔2009〕90号建立起了由19家成员单位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要求,在全州建立起了以地方及农五师党政为服务的组织主体、以人民银行为服务的指导主体、以村队及连队为服务的传导主体、以涉农金融机构为服务的营销主体的“四位一体”合力互动的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
(二)积极开展农村征信宣传工作
博州中支通过三个方面全面推动农村征信宣传工作。一是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征信宣传网络体系。为全面推动博州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博州政府批转了由博州中支起草了《博州农村征信宣传工作站创建实施方案》,成立了博州农村征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了“县(市)-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农村征信宣传网络体系,为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构建了坚强宣传阵地。二是开展了“金融知识进牧区,征信宣传入草原”系列活动。博州中支组织金融机构成立了“征信知识宣传队”,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方面的知识带入牧区。三是举办农五师“三信工程”创建宣讲暨“征信和金融知识进团场”宣传周活动。为全面推动农五师信用环境建设,加快农五师“三信工程”创建步伐,博州中支在兵团农五师9个团场开展了“三信工程”创建宣讲活动暨“征信和金融知识进团场”宣传周活动。在活动期间,举办了30多场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实现3000余名团场职工与信用知识的“零距离接触”,为农五师开展农牧团场信用环境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民的信用工程,必须有严密的制度来推动它的发展并防患于未然。因此博州中支制定了《全面推进博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和《兵团农五师开展信用工程建设暂行办法》,在博州地方以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在兵团农五师以创建“信用户、信用连队、信用团场”为主要载体,以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健全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和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涉农金融机构实施利率优惠措施,积极服务“信用户”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以来,博州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设计农户信用评价体系,科学评出农户信用状况,不断增强农户信用意识,为农村金融机构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合理放贷提供参考依据,并对“信用户”实施利率优惠政策。据调查,博乐市农村信用联社一年期基准利率为6.56%,对 “信用户”实行上浮10%的利率优惠政策,利率上浮空间大大低于信用评级较低的农户。利率优惠政策的实施,使博州农户信用意识逐步提高,为博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取得成效
(一)农民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
截至2012年5月末,博州有3万户农户获得贷款,农户贷款面达37.43%;农户贷款余额185359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883269万元的20.98%,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42589万元,农户联保贷款65161万元。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信用社增效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作为支农主力军,博州农村信用社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经营专业户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集中体现在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932元增加到2011年的8008元,高于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2566元。同时,全州三家农村信用联社近几年以来,已连续实现盈利大幅攀升,实现了社农联动发展。
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范文4
在成都市“十二五”规划中,依靠科技创新来把成都市建成“中西部地区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已提上议事日程。加快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已是未来成都的发展方向。加快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是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是全市今后科技经济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这一建设必将要求推动科技与金融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当前,成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既需要系统总结多年来在实践中已经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也要加强跨部门的协作,在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积极探索。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国外的科技创新得到金融的大力支持。国外金融业发达,有完整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它们的风险投资经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做法对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有一些参考价值。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对此也有了初步研究。从国内理论界来看,江世银(2005)也进行了存在风险条件下的资本市场投资预期收益模型研究,获得了一些初步认识;王磊、王淼(2009)进行了高新区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张云(2011)进行了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研究;郭庆平(2011)提出了金融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研究对策建议。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很值得参考借鉴这些研究成果,但必须要在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上深入研究、实现突破。从实践来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是一个新问题,国内外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比如,符合科技企业创新特点的信贷模式相继涌现,服务于科技企业创新的各种金融机构方兴未艾。特别是诸如一大批适合科技企业创新特点的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金融产品创新相继出现。可以说,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正在形成,这些对于支持科技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北京、广东、江西和四川都进行了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北京市科委通过深化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借助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于科技创新,以满足企业多层次的融资需求,使资金要素在北京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广东在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科技信贷结合、科技金融与科技资本市场结合等方面作了很多尝试和创新,省科技厅分别与珠海、中山、东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科技金融综合试点市项目合同书,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道路。江西通过的《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就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四川也在不断地进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成都市进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可以参考这些做法,如广东大力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探索科技金融合作新机制,北京市从多方面促进科技与金融的联姻等,但成都市不可照搬。这需要各界共同研究并提出很有针对性的、可供操作性的对策。
三、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历程
近年来,根据科技和金融发展基础,成都市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作为推动科技发展的主要抓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成都高新区在科技金融的理论与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四川仍至西部地区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国内,成都市从理论上率先提出了具有创新探索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形融资模式,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从实践方面来看,成都市不仅初步搭建了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而且不断健全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和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一)初步构建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成都市积极探索各区域的金融资源共享模式,旨在提升各区域企业在担保贷款、风险投资、上市融资等方面利用金融服务于科技创新的能力。可以说,成都市初步构建了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例如2010年3月,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与县区签署了合作共建的框架协议,如《关于彭州工业开发区合作共建的框架协议》、《成都高新区—郫县合作发展框架协议》等。事实上,这些协议就是在为科技创新而构建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成都高新区与彭州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成都现代工业港管委会签署的《推进区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将彭州市和郫县作为金融服务的拓展试点区域,以推进双方金融服务体系合作的方式来促进科技创新。成都市还通过资金支持和技术转移服务公司构建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2011年,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增设了成都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首期投入2亿元,今后逐年增加。成都市还成立了成都技术转移服务(集团)公司,构建涵盖技术成果转化全过程的“发现、筛选、撮合、投入”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并提供项目中介和投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创新企业创业投资体系
成都市设立了创业投资服务中心,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成都市还率先在国内设立了创业投资风险补助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的股权资金支持力度,改变了政府单一的投入格局,推动形成了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体的多元化创业投融资新格局。作为成都高新区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成都高新科技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还与四川鑫和实业有限公司等签署了《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这一框架协议,成都市充分发挥了高新科技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融资担保和市场化运作优势,通过对园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担保融资,大大促进了中小创新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使中小创新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逐步得到完善。中小创新企业创业投资体系的完善带动了成都市各市县区的经济快速发展。
(三)不断完善中小创新企业的梯形融资体系
自2005年以来,成都市政府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推动科技金融体系建设。针对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所对应的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融资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纽带功能,初步构建了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组成的梯形融资体系。成都市不仅整合了以成都银行科技支行为代表的科技银行资源,而且也实现了它与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的对接。2009年,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成功首发。到2011年底,成都高新区不仅协助1600多家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上百亿元,而且还帮助上百家企业获得风险投资贷款30多亿元。获得了融资和风险投资贷款的中小创新企业因此加快了创新步伐。此外,成都市还为科技创新型企业设立了15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帮助96家企业完成股改。其中,已有23家科技型创新企业成功发行上市,约占成都市上市企业的一半。与此同时,成都市还依托高新区全资公司——高投集团,对30个初创期项目进行创业投资3亿元,对15个重大产业化项目进行产业投资54.5亿元。梯形融资体系较好地解决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问题。
(四)着力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成都市非常重视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全力打造的西部一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集政策、产品、中介和信息服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于一体,为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针对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和条件,成都市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发挥科技综合服务优势,努力整合银行、担保、保险和创投等资源。通过搭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了多层次的科技银行体系、科技担保体系、科技保险体系、科技创投体系。通过集合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和集成创新金融产品,为成都市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提供了一站式、个性化的融资服务。作为成都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盈创动力”在金融服务企业、金融服务产业、金融服务发展方式的各个环节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成都高新区打造的“盈创动力”一站式投融资服务平台,与200余家投融资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吸引60余家专业机构入驻,注册资本超过150亿元,管理资金规模超过330亿元,完成了上百个投融资项目的成功对接,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金融应用示范基地。成都市科技金融的服务机制、服务体系特别是服务平台方面的积极创新是一种较好的探索。(五)建立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了建立市场机制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成都市加大了财政投入,有效引导了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成都市设立了创新创业种子基金,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而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为了打造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等产业载体而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成都高新区通过制定出台金融产业优惠政策以此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强化金融服务平台职能和金融服务体系功能,建立了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它为扶持全市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发展、推动成都市自主创新和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保障。总之,成都市的科技金融创新实践和科技金融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环境,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的发展,对其他地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具有较大的示范效应。
四、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成都市加大了科技、金融改革力度,在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如组建了成都科技银行,建立了成都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了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创业投资等。可以说,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科技金融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二者结合的体制机制亟待创新,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尚需完善等。目前,成都市所引进的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总规模还不大,专利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金融产品创新发展步伐缓慢,适应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直接融资渠道还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来。
(一)缺乏多元化的资本参与体系
由于科技创新的投入大,仅靠单一的投资主体和渠道是难以解决的。特别是由于科技创新的投入风险较大,政府由于支出有限不能加大投入,各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投入积极性不高。国有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的比例较低,特别是上市融资的企业较少,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也不高。
(二)缺乏有效的收益风险机制
科技创新既有机遇也有风险,特别是企业的科技创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迄今为止,成都市还没有找到解决这种创新不确定性与金融安全性之间矛盾的有效办法。如何让金融资本分散企业创新的风险和分享创新成果还需要建立相配套的收益风险机制。成都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仅缺乏考核评价和政策支持体系,而且也缺乏风险补偿机制和良好的服务环境。正是如此,目前由于各种金融资本还难以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所以大量科技创新企业没有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撑而缺少创新的积极性。如果有了这方面的激励约束机制特别是收益风险机制,成都市的科技创新必将获得更大发展。
(三)缺乏高效的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由于科技创新和为科技创新服务的融资都是较为高深的经济管理活动,所以就需要具备这些知识和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复合人才。对于地处内陆的成都市来说,许多科技领域的经营管理者不懂金融语言,而金融领域的经营管理者又不懂科技创新,他们没有很好地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各自在自我的系统中运行。目前成都市十分缺乏科技金融服务人才,更没有形成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四)缺乏全面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投资者创办科技创新企业的流程不熟悉,对相关政策掌握不够,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不知申办各类金融服务的条件、类型、内容和承办的机构,缺乏科技金融企业的跟踪服务,也没有相应的信用体系和中介服务机构,这些都制约了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正是缺乏多元化的资本参与体系,缺乏有效的收益风险机制,缺乏高效的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缺乏全面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尚处于建立和完善中。如果从现在起就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那么成都市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必将获得飞跃发展。
五、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下一步,成都市如何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和更好地利用科技产业园区等重要平台,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如何有效整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发展的产业、财政、税收、金融政策资源,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融资难等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一)建立吸引各类资本广泛参与科技创新的融资体系
第一,积极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开拓科技金融服务公司化发展新路。成都市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优势和发展潜力,有计划地推动成长性好的企业获得国有资本的支持是促进成都市科技创新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第二,进一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成长期科技企业实现向成熟期顺利过渡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拓展以股权投资为基础的债权融资渠道,有计划地推进成都市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到国内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推动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及高增长的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政府尽量为它们多融资搞好服务。第三,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投入,努力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政府既要引导各类股权投资、科技小额贷款、银行、保险、信托和科技担保等机构的广泛合作,又要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创司、科技金融服务公司等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保投联动”等创新服务。第四,积极扶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型企业投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引导私募股权基金规范发展,制定和实施鼓励风险资本直接投资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政策。通过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提高而努力把成都市建设成为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和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集聚区。有了各类资本广泛参与科技创新的融资体系,成都市的自主创新就会获得较快发展。总之,通过完善各项融资服务体系,包括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和搭建企业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获得多样化的资金提供金融支持。
(二)加快完善科技金融配套政策体系
第一,建立政府考核评价和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协商决策机制统筹协调科技金融资源,优选优育科技企业资源,政府重点围绕金融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目标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府考核评价和政策支持引导,奖励科技金融创新企业,补偿科技金融创新企业的信贷风险。建议加大这方面的投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对高新科技企业提供直接性资金投入、财政性资金补贴、政策性风险担保、优惠税收政策等科技金融辅助工作。第二,发挥财税对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财税部门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的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办法,设立成都市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对处于探索阶段的科技信贷银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直接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的财税政策扶持。建议制订《鼓励科技金融发展的奖励政策》,重点对新设立的科技贷款机构给予重奖;对新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给予一定奖励;对创投企业投资于中小科技企业项目给予适当奖励。第三,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新增科技贷款风险补贴比例。建议制订《开展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的有关政策》,对成都市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放小额科技贷款的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按照其经认定的信贷投放损失额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大力支持和积极指导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机构依法及时核销科技创新类贷款损失。第四,成立专门为科技创新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建议市政府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局,提供担保贷款,直接贷款,协调贷款,解决科技企业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难的困难。适当放宽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条件并不断提高其补贴比例,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科技创新企业参保投保。第五,创造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的良好环境。强化创投项目的专业评审,控制投资额度。信贷投放要更多依托投资机构的风险评估体系,在股权投资的基础上跟进;要强化信用体系的应用,培育良好的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三)建立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离不开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既要培养又要引进。第一,加快培养成都市急需的科技金融服务人才。增加财政投入,加大与人才培训机构合作,对经认可的股权投资人才培训机构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努力造就一批科技金融服务人才。成都市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尽快培养相关的科技金融服务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切实加强各商业银行专业化科技信贷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熟悉科技创新又懂信贷管理和服务的人才。中小科技企业成立高端的金融专家顾问组,培养这方面的经营管理者,开拓投资者眼界。第二,大大引进成都市急需的科技金融服务人才。在积极落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科技金融服务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股权投资领域的管理人才,着力壮大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和投资管理队伍。
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范文5
为优化配置农村金融资源,全面提高城乡金融支付服务一体化程度,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符合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精神,是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农村地区配置,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性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创新金融支付手段、促进农村公共服务的实现,拓展农村金融市场、促进金融业繁荣发展,服务方便群众、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等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推动科学发展出发,将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广“寿光模式”,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身不出村存取款、足不出户可缴费”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支付服务整体水平,让现代化金融服务惠及更多农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适度竞争。根据支付结算业务量和支付需求情况,科学规划金融支付网络布局,积极推进体系建设。在总体规划布局的基础上,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服务好、使用便捷的金融支付工具,以适度竞争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二)分层实施,稳步推进。根据农村行政村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等差异性,分层次配置不同的金融支付工具。年选择3个市实施重点推进,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
(三)强化监督,风险可控。强化监督检查,保障金融支付体系安全运行,确保风险可控。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金融支付服务体系一体化发展,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农民取款难问题,确保在年底前,金融支付服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
(二)具体目标。
1.到年底,涉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开通助农取款服务,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布放1台金融基础设施(ATM、POS、电话支付终端、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等),提供助农取款服务。对于人口数量多、经济相对发达的行政村,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全部进驻提供助农取款服务;对于人口数量少、经济相对落后的行政村,选取至少1家金融机构提供助农取款服务。
2.实现全市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量比年增长20%,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基本建成完善的内部清算网络,能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不少于1.4张,较年底增长20%;ATM、POS机具布放数量较年底分别增长10%和20%,分别达到1318台和10868台;国家各项补贴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
四、金融机构工作任务
县域以下所有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主动承担建设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在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布放力度,增加ATM、POS、电话支付终端和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等金融基础设施在镇街和行政村的布放量,普及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等,有效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银行卡的普及应用。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扩大助农取款服务点规模,其中助农取款服务受理终端可使用普通POS机、带硬件加密功能的电话支付终端(即农业银行“转账电话”、邮政储蓄银行“商易通”、农村信用社“电话POS”)或农村信用社“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
(二)明确量化指标。各金融机构要制定针对农村市场的金融支付服务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量化建设工作指标,提供有效的农村金融支付服务。到年底,农业银行惠农卡发行达到82万张,农户覆盖面达到60%以上;“三农”服务站达到3000个;ATM投放量达到500台,自助服务终端达到190台;POS机投放量达到2500台;转账电话投放量达到4.2万部;个人网上银行达到65万户,电话银行达到75万户,手机银行达到45万户。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布放农民自助设备终端1600台,助农取款POS机2000台,万村千乡工程信息机按照市商务局确定的商户全面布放,农村信用社布放电话POS机6500台、ATM取款机700台,在农村地区布放电子机具总量达到10800台。
邮政储蓄银行以“商易通”为主要支付结算工具,以全市268处网点为依托,在年底前完成全市9600个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实现服务网点行政村全覆盖。
(三)做好风险防范。要制定严格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方案,并实施严密跟踪、监督,有效防范和杜绝假币风险、操作风险和资金流动风险,促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安全、顺利进行。
五、扶持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自年起,财政部门在3年内对涉农金融机构新发放的5—10万元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地方留成部门给予等额补贴,并按该利息收入的10%计算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累计补贴额不超过3年内涉农金融机构电子设备投入、运行维护费用的50%。未完成量化指标的涉农金融机构不享受补贴。补贴资金从涉农金融机构因业务拓展新增加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中解决,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县(市)和市、区财政共同负担。
(二)强化资源配置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引导各类涉农政策性财政补贴和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由布设网点的银行机构,并通过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直接发放。银行机构的选取要重点向服务质量高、设施布放量大和行政村覆盖范围广的银行机构倾斜。
六、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海渔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以及各金融机构市级管辖行、银联商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范文6
一、地方法人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存在劣势
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支持辖内企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受经营管理、主客观条件等制约,在为中小企业服务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劣势;主要有一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受经营理念、管理水平和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因素制约,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尤其是针对小微企业提供专营服务的部门和结构不健全。二是符合县域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品种少、范围窄,创新型金融产品不丰富,银行信贷投放过于注重抵质押品和担保,贷款保证保险等信贷支持型保险产品等还有待大力推广,创新经营激励机制还需加强完善。三是受信贷规模、涉农贷款比例与存贷比严格考核限制,加上基层信用社等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在逐年增多,而政府的部分扶持政策又未能落实到位,由于资金来源相对较高,已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贷款利率普遍上浮,制约影响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四是由于受县域经济发展特殊性制约,企业规模小,产品与技术缺乏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薄弱,加上有些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制约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执行。五是现有担保公司门槛高,成本大,中小企业难合作,加上有些县域没有相应的担保公司,担保抵押难以落实。
二、改进和加强的几项措施
(一)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
要大力支持金融部门的发展和建设,积极搭建常规性的银企沟通平台,着力解决影响融资效率的重点问题,特别是着力解决农村专业组织厂房、机器设备、不动产、宅基地、承包地、林权等抵押难等问题。
(二)地方政府要切实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信用增进机制
政府要加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出资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倍数效应,加快金融服务配套产业发展。
(三)切实化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中小微企业要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切实提高诚信意识,依靠自己的信誉争取银行的支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协调,紧紧围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四大平台,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和目标,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要不断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与经营财务透明度,尽快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