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会主题范例6篇

企业年会主题

企业年会主题范文1

在第十四届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上,重要级演讲嘉宾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等都不约而同地被论坛现场4000多位企业家场面所震撼,深深地被这么多企业家以学习的方式过元旦的精神所感染,亦非常佩服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创始人刘景斓的感召力。

学习型中国促进会副主席、学习型中国杂志社社长、学习型中国书院执行院长王富荣(原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秘书长)介绍说,刘景斓老师自1999年首次提出建设百年学习型中国以来,逐步地把心定在学习型中国,打造一个利国利民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百年平台。刘景斓反复表示,将活到126岁,做百年学习型中国论坛。刘景斓26岁即1999年时创办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

各环节持续升级

回顾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前五届论坛以培训师演讲为主,偶尔出现一两位重量级企业家,当时论坛定位为“智慧盛宴开启幸福人生”,旨在通过讲师传播智慧,让企业家能更成功更幸福。

2005年10月王富荣加盟后,论坛实现第一次升级,在第六届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上,其定位由中国培训讲师的年会升级成一个中国企业家放大梦想的跨年学习盛会。王富荣凭借着中国企业家杂志社会议部主任的工作经验,循着这样的逻辑,“作为培训讲师的年会,在某种意义上是培训界的自娱自乐,难以吸引到深具影响力的企业家来分享智慧,中小企业家无法吸收到足够的实战智慧。”之所以被定义为“放大梦想”,是因为在中小企业家接收了数十位成功企业家的能量和智慧后,其企业格局和梦想就会放大。

2011年,第十一届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实现第二次升级,其定位更加明晰,由数十位有结果、有智慧、善分享的成功大企业家来影响带动想要成长的中小企业家。在王富荣看来,论坛平台所提供的价值是提高中国企业家的境界,即修心。他相信,“一切皆我心,任何问题都是心的问题,心修好了环境也会随之变好。”对于“智慧”,王富荣的理解是“智就是让企业家看到问题,且看清问题。什么叫慧,慧就是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企业家既要看得清问题又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的企业家才算有智慧。”

在论坛运营模式升级上,王富荣一直不遗余力。王富荣详解如下:在前11届论坛,主办方北京人间远景公司是产品研发者和论坛批发商,而三十多家培训机构则为零售商包销论坛门票。“这一联合发起模式导致门票价格不一,拉低会员层次,难以科学管理。”自第11届论坛始,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与思八达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承办论坛,思八达集团负责包销论坛门票,北京人间远景公司负责论坛流程、论坛主题研发和演讲嘉宾邀请。

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与《中国企业家》杂志所举办的中国企业领袖年会实现了差异化经营:第一,企业领袖年会以探讨热点问题为主,而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则以智慧开启、分享和传授为主,大企业家帮助小企业家,先富帮助后富;第二,企业领袖年会除了开幕演讲外,多数以圆桌论坛形式来进行PK式的对话交流,而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则全部围绕智慧分享进行主题演讲,许多著名企业都是用一年的时间来准备这场45分钟的演讲,极为聚焦;第三,企业领袖年会参会者仅达五六百人,而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近年来一直保持在三四千位企业家左右。

在嘉宾演讲主题研发环节,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越来越专业。王富荣深感自豪,近三年来论坛演讲主题模块化,除了一个论坛大主题外,还设置五六个演讲内容模块,每半天集中于一个设定主题。相关人员按照论坛统一的流程设计,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将演讲嘉宾安排进相应的演讲内容板块,而此前的演讲嘉宾愿意讲什么就讲什么,较为随意灵活。

从2014年始,论坛还将招生环节前置化,在每年7月份前确定四千位参会者,后半年集中精力于演讲主题研发,嘉宾邀请和赞助招商。在演讲主题研发上,论坛还将进行大数据调研,根据参会学员的需求来确定演讲主题和邀约演讲嘉宾。

与演讲主题休戚相关的演讲嘉宾把关上,以成功企业家当中的演说家为主,他们有结果、有智慧且擅长于分享智慧。伴随着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14年的积累,以及学习型中国杂志对嘉宾所领导企业的深度剖析等优势,成功企业家演讲嘉宾聚拢而来。王富荣表示,“对成功企业家来说这是一种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布施;另一方面,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亦是企业家传播其精神理念和企业品牌的一次好机会。”

同频,信赖,联合干大事

据王富荣介绍,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创始人刘景斓一直在提升自身境界,不断学习商业运作规律,积累商业运作智慧,优化公司体制。

在高管激励上,刘景斓将公司进行事业部制划分,现划分为三大事业部,包括论坛事业部、领袖演说事业部和未来领袖事业部,各事业部之间实施独立核算,每个事业部领导年底可得7%-10%的分红。学习型中国书院和学习型中国杂志则实施公司化运作,操盘者持有较为可观的公司股份。

稍加剖析可得,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并非一个单独的产品,而是一个系统的一个产品。王富荣一直秉持着这样的理念“同频,信赖,联合干大事。”他阐述,企业家整合发展必然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同频,企业家通过参加学习型中国论坛,学习刘景斓老师课程,阅读学习型中国杂志实现同频,拥有相同或相近的价值观;第二阶段为“信赖”,即大家处在一起,玩在一起,学习在一起,在召集人的影响下,从频繁的课程学习、弟子商会及各地办事处和学习型中国书院的多次线下交流沟通,解决人与人之间的诚信问题;第三个阶段则是联合干大事,聚在一起不只是为了换换名片,吃吃饭,打打高尔夫球,而是希望基于共同目标,在一个卓越领袖带领下联合干大事,达到由内而外的联盟共享,实现智慧显现和财富增值,而学习型中国书院远景财富基金正是联合干大事的产品。

王富荣于2011年创办学习型中国杂志,在两年半内杂志获得企业家培训界领导期刊地位,杂志聚焦服务于企业家学习,帮助企业家解决如何学,学什么,为何学的问题,成为中国企业家的学习指南。

2013年12月学习型中国书院正式成立,王富荣说明,“书院是学习型中国论坛的升级版,宗旨是培养既能创造财富又享有尊严的社会贤达。我们倡导和推广经营有道,富而有爱,以学会友,利众互生的核心价值观。”学习型中国书院会找20-100位创始发起人。

企业年会主题范文2

“企业周”活动是英国的一次全国性活动,其目的是提升企业文化,鼓励各个年龄层的人去实现他们的创业灵感。“企业周”期间,大英图书馆的商业和知识产权中心和其它部门一起,共同筹划了一系列活动和研讨会。“企业周”按照一定的主题定义了每个“企业日”的活动。

11月13日是“企业周”开幕的第一天,其主题为“接受市场挑战”。波音公司高级官员、英国工业大臣和大英图书馆首席执行官林恩・布林德雷(Lynne Brindley)等都将参加当天的讨论活动。此外,还有集合了各种肤色的女性企业家的名为“快乐互联网”的会议,和名为“超越商业信息:技术资源指南”的免费研讨会。

第二日以年轻人为服务的受众,确定的主题为“工作日的理想”,目的是启迪年轻的职场工作者的创业灵感,帮助年轻企业家规划更为美好的未来。同时,还有题为“认识市场”的免费研讨会。

第三日的活动以女性为服务对象,其主题为“女企业家日”,通过这样的全国性活动庆祝女企业家所取得的成就。英国女爵士安妮塔・罗迪克(Anita Roddick) 进行有关商业与道德的演讲,探讨商业发展对社会变化的作用。这一天还有关于“注册商标及其设计”的免费研讨会,和一系列关于如何在今日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的主题讨论,包括成功的商业计划、未来的商业品牌、增强成长潜能、办公室绿化等分主题。

第四日的主题为“社会企业日”,探讨商业活动与社会服务的关系,从社会获利的企业如何将利益回报于社区的问题。同时,还将探讨如何利用电视媒体技术进行企业宣传等问题。这个充满资讯的互动性单元将与用户一起分享电视陈述的秘密,用户将发现一条将商业陈述进行得更优秀、更自信、更有效率的捷径。这些活动使参与者体会到好的表达技巧在商业行为中的价值,使用户意识到好的表达技巧可以帮助事业成功。这一天的大英图书馆研讨会将进行与公司有关的研究。

第五天的主题为“国家高速网络”,这个主题聚焦于网络在实现企业理想过程中的重要性问题,探讨企业家、网站和法律三者的关系,使企业家理解现行的法律是如何影响网站的运行的,企业家如何才能运用自己的视野帮助自己的企业成长。

第六天的活动主题为“商业启动展示”。大英图书馆商业和知识产权中心将展示一个企业启动的全过程。

大英图书馆举办的“企业周”活动成为展示图书馆业务为社会商业活动服务的成功案例。2003年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大英图书馆收到的每一英镑的公共资金,最终能够在英国经济发展中产生超过4英镑的价值。而大英图书馆商业和知识产权中心举办的“企业周”等与英国企业直接有关的活动,正是这一数据的有力证明。

背景

企业年会主题范文3

本刊就此次主题活动的相关情况,专访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孙际林。

问:请问省中小企业局开展这次“强服务、解难题、帮企业、保增长”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孙际林:2012年河北省中小企业局决定在全局开展“强服务、解难题、帮企业、保增长”主题活动,是贯彻国家工信部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落实好省第八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会议精神,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存在问题,努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实现2012年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5%以上、上缴税金增长17%以上。

问:请问如何理解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意义?

孙际林:这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八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稳中求进的战略方针,省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重大战略,全国、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牢牢把握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生产总值、税收、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省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3%,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的55%,上缴税金占全省财政收入的64.5%。保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是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工业强省,实现工业提升计划的重要内容。作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工信厅党组的重要决策部署,核心任务就是全力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这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工作的基本要求。

这次活动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实现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增长的实际需要。从总体上看,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态势比较平稳,保持了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但是由于国内外经济发展种种因素的影响,是我省中小企业目前的发育水平、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等内在原因,我省中小企业存在着总量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场的变化,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的影响越来越深刻,不少企业反映2012年面临的发展形势要比08、09年更困难,突出表现在企业的产品成本整体上升,包括用工成本、材料成本、融资成本大幅度上升,传统工业中的小微企业,成本上升25%以上,这样就造成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下降,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面临的困难加大,加之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会越来越深刻,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也就比往年更严峻,这就是目前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情况。所以从总体上分析,今年与去年相比,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下行的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更需要政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可以说在这关键时期能不能帮助企业提振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事关经济发展的全局。开展好这个主题活动,带动企业度过难关,就有可能实现总量增加,质量提高,效益提升。也是心系企业,转变作风,发挥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作用的务实行动。

工信部提出在全国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这项活动共有六个方面,包括政策咨询服务、投融资服务、创业创新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这也是基于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对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形势的分析提出来的,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分析得很系统、很透彻,对于统一全国工信系统对中小企业发展形势的认识和做好中小企业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省委提出要“凝心聚力抓发展,掷地有声抓落实”,作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好。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发展进程趋势减缓,这种形势更需要我们提供更实际、更有利的支持和服务,国家最近将出台支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省委省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也十分重视,近年来也陆续出台了一些针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省政府领导要求我们今年在国务院出台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后,立即出台实施措施,应该说从政策层面来讲,从发展环境来讲,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条件将进一步改善,但是任何政策的传递都有相对的滞后性,而市场变化又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政策可以从财政、税收、信贷、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来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增强中小企业发展能力,但市场的变化特别是重要产品的价格,劳动力价格的变化是政策所达不到的,是不能硬性规定的,所以说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政策层面必将会越来越好,但市场方面,特别是生产要素的供应会逐步趋紧,而且这种趋紧的趋势短期内很难得到有效的缓解,所以面对这种形势,我们要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有利时机,加强我们的工作,发挥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来帮助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能不能借助有利时机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更实际更有效的服务,帮助企业增强信心,化解困难,实现发展,是对我们工作的实际考验,也是检验我们省局和全省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实际标准。所以开展这次主题活动是我们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发挥作用的一次务实行动。我们一定要树立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死与共,荣辱相连的意识,全心全意帮企业,竭心尽力促发展的意识,以千方百计解决困难,千方百计抓好落实的精神做好我们的工作。

问: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强服务、解难题、帮企业、保增长”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

孙际林:对于这次主题活动,省中小企业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强服务、解难题、帮企业、保增长”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搞好这次活动要按照省委和工信厅党组的要求,凝心聚力,统一思想,协调联动,切实把这次活动做出实效。活动方案涉及四个方面,十五项措施,在强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强化政策服务、强化调查研究、强化信息服务、强化创业服务、强化技术服务五个方面;解难题方面主要包括破解融资难题、破解用地难题、破解人才难题;帮企业方面主要包括帮助企业做大规模,帮助企业做优品牌,帮助企业做强产业;保增长方面包括落实专项资金、扶持技改项目、加大市场开拓、加强运行监测。这十五个方面涵盖了省中小企业局各处室各单位现有的工作,同时也考虑到今年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新要求。

问:省中小企业局对开展“强服务、解难题、帮企业、保增长”主题活动提出了什么样要求?

孙际林:此次主题活动我们提出了三个要求:

1、思想上要求真。在思想上树立真心实意为企业,真心实意搞服务,真心实意办实事的思想意识,把开展好“强服务、解难题、帮企业、保增长”主题活动作为全年省中小企业局工作的中心任务,并以此为统领,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2、作风上要求实。今年从省局领导带头做起,各处室各单位在抓好系统工作和各处室各单位的基础工作以外,要重点抓点上的突破,每个局领导要确定一个市或一个县做为工作的联系点,每个处室和单位都要确定3-5个县或企业做自己的联系点,结合本处室和本单位的职责,帮助联系点和单位切实解决一些问题,要结合自身职能为联系点和企业办一些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让当地政府和企业认可的实事。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局机关工作人员全年深入到市、县和企业的时间不少于1/4,这做为主题活动的基本要求,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结合创先争优、行风评议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企业年会主题范文4

山东恒联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文化研究会在二一三年工作中,从加强体制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和围绕中心开展主题活动三个方面入手,使群众性企业文化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充分发挥了凝心聚力、提升素质、促进发展的作用,工作成效明显。

一、提高认识,加强企业文化体制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工作的灵魂和精神支柱,是职工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的源泉,是促进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我们认为:一个优秀企业,就是要创造一种能够使职工广泛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和使命感,一个能够促进职工奋发向上的心理环境,一个能够确保企业经营业绩不断提高、积极推进组织变革和发展的企业文化。

第一,加强企业文化组织建设。恒联集团党委历来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并加强对企业文化研究会的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集团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实施方案》,进一步搞好企业文化建设,使主题活动常态化,促进恒联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向高层次、规范化方向发展,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与企业文化研究会职能合并、合署办公,在集团公司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会办公地点设在党群工作部,使该项工作有领导抓、有部门管、有专人负责,彻底改观了原来企业文化建设多头负责、各领一隅、内涵外延不重叠的状况,保证了工作一头负责、高效运转。

第二,完善企业文化工作体系。定期召开研究会会员大会,选举领导机构,制定组织《章程》,确定研究课题,推广工作方法,培训骨干队伍。日常工作中,在保持会员基本稳定的同时,着力提高研究队伍的整体素质,注重能力建设,会员常态化课题研究任务有两项:一是年度课题研究,确定攻关方向后用一年的时间完成;二是月度课题研究,全体会员每月提报企业文化建设问题,关注日常工作行为,纠偏养成好的习惯,研究会采取这样年度、月度课题研究的办法,既有利于缩短问题整改周期,加快企业文化建设推进速度,又有利于会员形成良好素养,锻炼提高研究队伍水平。同时强调研究会会员不搞终身制,每年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人员调整,将由于岗位、职务变动或不出成果等不符合会员条件的人员退出,将热心企业文化研究和活动的优秀人才吸收到研究会,补充新生力量,提高工作覆盖面;在思想和能力建设上,研究会坚持为会员赠阅《恒联报》“企业文化专刊”,购买专门培训教材,组织进行经验交流等,定期布置课题、组织研讨、推出成果,帮助会员提升理论功底、研究水平和写作能力。在“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上,研究会会长范美林同志作了《把握企业文化建设重点,夯实企业文化研究基础》专题讲座,要求会员了解企业文化基本知识,把握企业文化建设流程,掌握企业文化建设步骤。全体研究会会员按照要求,认真读书学习,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撰写企业文化研究论文,有33名会员按照要求,撰写了理论水平较高的研究论文,紧紧围绕企业科学发展和员工队伍建设提出了很好的论述、措施,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加强研究会的自身建设,较好地构建起一个结构合理、分布广泛、具有较高素质的企业文化研究网络和一个纵向领导、横向交流的工作体系,为企业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第三,搞好研究会制度建设。为使企业文化研究会工作健康进行,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制定了一系列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如《企业文化研究会章程》、《研究会办公会议制度》、《研究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制度》、《研究会会员条件》、《研究会会员登记制度》、《优秀理论文章表彰制度》、《企业文化研究会工作方法》等,使研究会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研究会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证。

二、明确职能,创新企业文化工作机制

基层企业文化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和战略目标,推动企业文化建设进程,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具体讲,就是要做好理念提炼、故事传播、活动筹划和课题研究四项工作。我们根据职能定位,从恒联集团的实际情况出发,搞好企业文化建设。

第一,集思广益,确立工作思路。企业文化研究会广泛发动职工提建议、出主意,从自身企业文化建设的特点出发,围绕企业高端化、绿色化、国际化、智能化、差异化的“五化”建设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经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充分调查研究,确立12项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每月一个题目,每月力争实现一项突破,每月争创一项新成绩,使主题活动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时使活动机制和活动计划在落地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优化。这种活动机制能够充分发掘员工需求,提高活动目标与员工需求的契合度,同时,这样的活动机制也给员工创造了一个自我锻炼提升的平台。

第二,积极探索,把握主旨要求。企业文化研究会把企业文化主题活动常态化作为工作探索和机制创新的主攻方向,在“常”字上提要求,在“态”字上下功夫,在“化”字上做文章。将主题活动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使主题活动人人在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时时都管理。常态化的主题活动从企业文化的特点出发,遵循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律,以企业战略目标为核心,从企业的管理层面,使组织架构适应常态化活动,员工的精神面貌符合时代要求。常态化的主题活动成为企业文化建设落地的可靠载体。

第三,培养典型,全面推进工作。典型犹如企业的“灯”与“火”,“灯”可照路,“火”可暖人。树立一个好的典型,可以使职工学有榜样,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因此,树典型是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工作方法之一。它不仅可以展示企业所倡导的价值理念,使员工明确方向、坚定信念、不懈追求,而且能够激发员工的创造活力,为企业发展壮大献计献策。我们在企业文化主题实践活动中,十分注意培养选树典型,用典型的启示,影响面上工作,做到以点带面,全面发展。例如在“动作规范技术比武”活动中,我们推广了永新纸业公司全面动员,全员岗位练兵,全员理论考试的做法;推广了恒联玻璃纸公司将物检、化验等岗位全部纳入练兵比武和现场纠正不正确操作法的做法;推广了冠骏科技公司全面完善操作规范,并且评选优秀操作规范的做法,收到了良好效果。各子公司纷纷向典型学习,紧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掀起了练兵比武的热潮。立足生产实践,突出学以致用,提高技艺,规范操作,降低成本,实现了技术比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加快了企业向学习型、技能型和创新型企业迈进的步伐。

三、围绕中心,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

企业文化研究会的生命在于活动,必须通过活动,实现研究会的四项职能。一年来,我们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紧贴实际的活动,使恒联企业文化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工作发展的作用更加显现。

第一,根据企业需要确定活动主题。恒联集团企业文化研究会强调必须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秉持活动以研讨为主、课题以当前为主、成果以应用为主的方针,把制度的执行、机制的运行都体现在这一原则之下。每个月的主题实践活动,都通过不同形式,组织职工大讨论提建议,集中群众的要求和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如“《员工手册》宣贯月”活动中,我们重新修订了《员工手册》,对其中的理念故事,发动全体职工,三上三下发掘一线职工身边的闪光点,从众多事迹中,选取最能诠释恒联理念的典型作为入选故事,做到引人入胜,发人深思。同时为故事配发了新颖的漫画,使其图文并茂,形式喜人。在全面学习《员工手册》基础上,集团3935名职工都写了“培训心得”,统一装订,规范存档。同时举办“《员工手册》知识竞赛”,促进学习提高。这些工作,在很多方面创造了恒联历史的“第一次”。通过宣贯月活动,充分发挥了企业文化铸魂、聚力、塑形的作用,强化“奉献恒联”观念,树立“我是恒联人”意识,增强搞好企业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努力争当践行《员工手册》的模范。

第二,根据群众意愿确定工作内容。当前,“战略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和干部职工思想、情绪、心理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迫切需要进行有效的疏导和化解。我们做到发挥研究会联系广泛、工作面宽的特点,发现问题,积极研究,提出解决建议,促进工作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企业文化的工作价值,才能既“有为”又“有位”。我们建立“企业文化建设月度问题提报表”制度,研究会会员每月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经过分析归纳,提出一条群众最为关心、当前影响较大、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并提出问题产生的现象、深层次的原因、改进的措施等,报企业文化研究会。研究会经过认真研究,按照先易后难、先重要后次要的原则,将问题和建议报企业党委,转企业执行层,督促解决和改进提升。运行半年以来,广大会员共提出310条建议和意见,经汇总后转执行层33条并已全部解决或落实,促进了和谐型企业建设,改进提升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受到广大职工热烈欢迎。充分发挥了企业文化研究会“倡导什么、反对什么”和宣传贯彻企业文化理念的作用。

第三,根据“五化”建设需要做好班组基础工作。研究会工作要取得实效、赢得实绩, 必须面向基层、搞好服务。研究会的工作既有“虚”的一面,也有“实”的一面。只有坚持虚实结合,虚功实做,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把为生产经营和基础管理服务当作研究会虚功实做的重要方式,根据企业“五化”建设急需加强和改进班组基础管理工作的要求,专门举办“班组长培训班”。

企业年会主题范文5

国有企业形势严峻,深化改革刻不容缓

谢春涛(以下简称谢):国有企业的改革,这些年来始终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这次党的十五大又把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您认为这主要是为什么?

杨启先(以下简称杨):我想,这个问题可能需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我们国家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长期以来,人们在观念上就是把社会主义同公有制联系在一起的。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往往又被等同于国有制。因此,我们国有企业的改革,很容易被许多同志与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兴衰存亡联系起来。今年上半年一些同志写的长篇意见书,就反映出这样一种情绪。

另一方面,在我国经济中,国有经济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即使经过了十几年的改革,到目前为止,全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仍有30%以上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控股企业创造的,国家财政收入有60%多是由国有企业提供的,社会资产的绝大部分也仍为国家所有。一些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更基本上是为国家所垄断。因此,国有企业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我们的人民生活,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但是,正因为国有企业的地位如此重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如今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就显得格外严重。国有企业能否走出困境,赢得挑战,已经成为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能否实现良性循环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甚至的的确确成了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一个大问题。

谢:关于国有企业面临困境的问题,现在一般人也都看出来了。这几年来各地好像有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陷于亏损和资不抵债的境地,大批职工下岗待业已经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有待妥善解决。

杨:这还只是问题的表象。从经济和经营的深层次看来,问题的严重性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入产出比例相差悬殊。投入产出的比例反映着一个国家经济效益的高低。我们国家目前投入产出的比例本身就比较低。一般发达国家每增产100元钱财富,只需要投入不到50元钱,另外那50多元钱是靠提高效益产生出来的;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需要投入60元到65元钱。而我国的国有企业又怎么样呢?去年我们搞了第二次工业企业普查,以1985年第一次普查为基数,调查了30万户企业,几乎所有独立核算的企业都调查了,结果证明,如果要增加100元钱,对国有企业至少要投入76元才行。这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效益平均只有24%。国有企业的效益低,还可以从工业企业的利润率看出来。工业企业利润率包括销售利润率和资金利润率。这两者在1985年还分别有19%和11%多,1995年就只剩下了6.4%和3%多,都降低了三分之二以上。而企业资金利用周转天数反映的效益差,就更明显了。1985年国有企业资金的利用已经是150多天才转一次,1995年更延长到240多天。这种情况造成了什么样的结果呢?国家为了扶持国有经济,每年70%的社会资金,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都给了国有企业,但国家每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值中,国有企业的贡献率只有20―30%。换句话说,如果把每年用于国有企业的这些钱花在那些非国有企业上,它所产生的效益对国家来讲,至少是前者的一倍到两倍。由于有限的社会资金大部分被用于效益不好的国有企业,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使整个国民经济长期不能实现良性循环。

二是国有企业的亏损越来越严重。由于效益差、负担重,我们的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可避免地要陷于大面积亏损的境地。在1988年治理整顿前,国有企业的亏损面一般不超过20%,还比较正常。但两三年后到90年代初,就出现了“三三制”,即三分之一亏损,三分之一虚盈实亏,只有三分之一还赚钱。到1995年亏损户已达到40%,今年上半年进一步发展到43%,个别地区和城市甚至超过了60%。这也就是说,这些年来国有企业的亏损面越来越大。如果再进一步比较国有企业的全部盈利额和全部亏损额,问题的严重性就更加明显了。1994年两相比较,国有企业总体上还有净盈利900多亿元,1995年就基本持平了,1996年上半年干脆出现了净亏损130多亿元的情况,下半年因两次降低利率才逐渐好转。但今年第一季度仍然净亏20多个亿。这种情况如果长期不能改变,势必使国有企业成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严重制约因素。

三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过去国有企业亏了,是靠国家财政来补贴。近些年来,因亏损的国有企业数量太大,国家财政早已无力注入资金补亏了,企业只好靠吃银行贷款过日子。结果是,国有企业的负债率越来越高。1993年,国有企业总体上的自有流动资金还有500多亿元,1994年只剩下了90多亿元,到1995年就成了负19亿元。国有企业的平均负债率,在治理整顿前不到50%,而1994年按12.4万户企业统计(不包括土地),账面数字已到75%,实际则达83%以上。其中资不抵债,即负债已经超过自身所有资产的企业,实际上已经超过49%。这也就是说,在大约两个国有企业当中,现在就有一个已经是资不抵债了。至今国有企业光欠国家税收就有几百亿元,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无法偿还的更达到几千亿元之多。如果再算上企业之间你欠我、我欠他、他欠你的数千亿“三角债”,这个欠账就更大了。近几年,我们一些宣传中大讲“国有资产流失”的危险性,但往往只盯着少数改制或准备与外商合资的企业,殊不知最严重的“流失”在此而不在彼。因为只要国有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抵付银行的债款,银行实际上就成为企业的债权人了。而银行贷给企业的钱,大部分又都是储户个人的存款。结果是这些企业即使存在,也只是名义上“国有”罢了,实际上的最终债权人已经成了广大的普通储户。

四是企业濒临破产境地和下岗职工越来越多,社会安定受到严重影响。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职工人数有几千万,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已经有10%以上企业停产职工下岗了。而实际上,许多还在维持之中的国有企业,情况也十分严重。辽宁省对1300多户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排队摸底,好的和比较好的还不到三分之一,至少有18%的企业必须淘汰破产。从全国范围看,情况比辽宁好不了多少。况且,从上面讲到的情况可以知道,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扩大。如果有朝一日国有企业平均都资不抵债(不包括国有土地),那就不仅是国有资产将流失殆尽,而且会造成两个方面的严重社会后果:第一是大量劳动

者的就业与生活缺乏保障,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这种趋势许多人都已经看出来了;第二是国有企业的呆账坏账数额越积越多,一旦超过了银行的承受能力,导致银行周转不灵,整个经济就会出现动荡的局面,这种危险不少同志还看得不那么清楚。

国有企业改革首先面临一个意识形态的问题

谢:听了您的介绍,确实感受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巨大压力所在。但许多读者搞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实践中这么困难?

杨:我一开始已经提到,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首先就涉及到一个意识形态的问题,即姓“公”还是姓“私”、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我们当初为什么要搞国有化?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相信,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标志就是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而对公有制的解释,长期以来我们几乎认定了,只有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才是它的最高形式。因此,虽然建国初期我们曾提出五种经济成份并存,但没过几年马上就主张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急于对私营工商业统统搞公私合营,实际就是国有化。我们头脑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点,就是认为:在所有制问题上,越大越公越好。因此,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农业“包产到户”到今天的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我们所走的每一步都难免引起理论争论,核心问题就是姓“公”姓“私”即姓“社”姓“资”的问题。农村“包产到户”的问题多少还好办一些,因为在人们的观念中,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主要不是取决于农村的集体所有制,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里的国有企业。于是,碰到国有企业的改革,事情就敏感多了。

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今天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好像有了不小的进步。很多同志现在都认为,如果我们当年不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在相当时期保持五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局面,后来会少走很多弯路。因为事实已经证明,即使我们的经济水平发展到今天的程度,距离搞那种单一化的公有制也还差得很远。

杨:可惜,我们认识到这一点晚了许多年。其实,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公有制也并不等于国有制。按照马克思的看法,无产阶级革命是一场世界性的革命,革命成功之日也就是国家开始走向消亡之时。既然国家开始走向消亡,那么作为一种公有形式的“国有制”,即使可能暂时存在于他所谈到的那个“政治过渡时期”,其形式也绝对与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不同,时间也不会很长。一旦政治上的过渡完成,进入社会主义,国家基本消亡,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国有的问题了。

一国革命的思想是列宁提出来的,一国实现社会主义的思想是斯大林提出来的。一国可以单独革命,可以单独建成社会主义,那么由国家来掌握生产资料,即国家所有的问题,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单纯从需要来说,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条件下,比如在战争时期、经济恢复时期以及经济特殊困难的时期,在经济规模还比较小的情况下,由国家来垄断生产资料,实行最大限度的国有,可能是有好处的。因为在这种形势下,国家还比较容易判断经济的供求变化,产权集中、资源集中,可以使有限的资源在最大限度内得到利用。二三十年代苏联工业的成功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同样,我们国家在建国初期和“一五”时期,以及60年代初的经济困难时期,用这种办法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不过,应当看到的是,由国家来掌握相当一部分生产资料,即实行国家所有,这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所独有的,不能在社会主义与国有制之间划上一个等号。因为,在不少非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国家,国有化的比例也不小。即使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相当一部分公用、公益事业以及能源、交通等属于基础设施的企业,不少也掌握在国家手里。因为它们也认识到,让这些事业和产业私有,或者会因为无利可图而没有人干,或者会因为私,人垄断而带来种种社会问题与经济问题。可见,国有化程度的高低,本不应成为我们判断一个国家社会性质的标准。但在这方面,我们长期以来显然是陷入了斯大林所设计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误区。

其实,单纯意义上的国有制,无论对于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上都不是一种最理想的选择。首先,对企业实行国有制,不可避免地会使政府行政的因素在企业的经济决策和经济行为中占据主导的地位。这种人为的因素,是由于企业与国家之间的直接从属关系而产生的。因为企业虽然说属于国家,而国家实际上是由某一级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代表的。企业的一切行为都不可免地要受到这一级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直接干预,包括企业经营者的任命、企业发展的方向乃至企业的生产计划和产品类型等等。这种人为因素的干预,必然造成很多问题。除了影响企业按照市场的需要来决定自己的生产和销售以外,一旦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企业陷于困境,还会出现找不到由谁来负责的怪现象。实际上,这反映出名为国有但企业究竟是谁的这个问题并不清楚。因为“国家”也好、“全民”也好,毕竟都只是些抽象的概念,它是由党、由政府来代表的。而党和政府又是由某一级党组织和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代表的,某一级党组织、政府及主管部门又都是由具体的人来代表的,具体到企业又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人任命的企业经营者来代表的。这里面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都会大打折扣或名不副实。中央电视台就曾多次报道过这类情况: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领导人,利用各种名目的所谓“国有”企业与国家争利,甚至不顾国家的法令法规,严重破坏国家资源的情况。你说这样的企业究竟是“国有”呢,还是地方或部门所有,甚或是少数个人所有呢?

国有企业效益差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谢:有关所有制的问题,这些年来经济学界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好像不少同志仍很留恋50年代国有企业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当时是不是没有现在这些问题呢?

杨:建国后我们实行国有化有一个过程。最初的国有企业,是通过没收旧中国的官僚资本而形成的。当时,政府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我们的干部自律性也很强,工作热情很高,再加上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旺盛,国有企业的确对推动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建设起了相当突出的作用。特别是这些企业大都是一些基础性产业,加上国家利用有限的财力和资源,通过苏联的援助又陆续建设了一批国家急需的工业企业,这对于增长经济、稳定社会、增强国力,确实意义重大。

但是,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国有化速度急剧加快之后,就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最明显的就是不管哪个层级的企业,都划给部门或地区去管理。大的企业由中央各个部门去管,稍小些的企业由省市各个厅局去管,再小些的由市县一级的部门来管。为了管这些企业,成立了很多专业部局,而且越成立越多。光是管机

械的部,最多时就成立过8个。这就使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全面形成了一种行政隶属关系,政府部门随时随地可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从计划、生产、销售到添置设备等,一切卡得死死的。企业不仅没有自,就连买办公设备的开支,一次也不能超过200块钱。这样,企业也就只好躺在政府部门的怀抱里“吃大锅饭”了,反正一切都是领导部门说了算。这种情况甚至一度导致了名义上作为企业主人的工人们的困惑与不满。原来在私人企业里,因为工会可以代表国家对企业行使监督,工人们觉得自己还真有点当家作宅的味道。公私合营之后,上级任命的厂长、经理成了国家的当然代表,工人和工会的作用反而变得可有可无了。1955―1956年公私合营后,有一些工会就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全面实现公私合营以后,国有企业(或公私合营企业)效益差的问题就开始陆续暴露出来了。这并不是今天才认识到的。当时中央就已经认识到国有企业的管理办法有问题,只不过当时认识上的局限性比现在要大得多,只认识到企业效益不高是集中过多、统得过死造成的。所以在时中央就明确提出来,要实行大计划、小自由,并开始探索新的管理体制。从1957年底开始,就大幅度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把中央管的多数企业都放给了地方。但放给地方管理的结果,不仅没有解决企业的活力问题,反而造成了许多副作用。加之赶上一个“”,使整个国民经济陷于一种混乱的局面。没办法,到1959年中央又开始把下放的企业往回收,收到60年代初实行“八字方针”的时候,实际上把下放的企业绝大部分又都收了回来,成了老样子。

由于国有企业的活力问题没有解决,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在60年代初就曾经考虑过借鉴资本主义国家托拉斯的管理体制。所谓托拉斯,其实就是股份公司。根据这一精神,国内开始搞托拉斯的试点,成立了一批公司。一些大的企业,比如像鞍钢、武钢、包钢等,都改成叫公司。但由于当时只是学了托拉斯的形式,改改名字而已,内容实际上没有改变,产权关系、行政隶属关系等等都没有变,对国有企业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政企不分和效益差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到了“”期间又批判这是“条条”。1969年“全国山河一片红”之后,1970年又搞了第二次下放企业,包括大庆油田、鞍钢、武钢等有一段时间都放下去了。结果不仅没解决问题,反而又一次造成了经济混乱。对这种现象,在逝世以前曾经说过,我们在经济管理方法上的尝试实际是在“团团转”,陷入了一个怪圈,叫做“一管就死,一死就叫,一叫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又管”。但当时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只是达到这样一个水平。记得1970年国内正在大规模宣传企业下放时,美国记者斯诺在天安门城楼上问这是怎么回事,毛当时讲得很轻松,说经济管理就这么回事,管多了我们就放一点,放多了我们就收一点。当时根本没有看到整个体制上的严重不顺。

正因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陷入了这样一种怪圈,打倒“”以后的1977―1979年间,国务院组织了一个小组,包括薛暮桥、柳随年、廖季立等,调查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总结的结果形成了一个报告,认识上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即认识到国有企业的问题不是中央和地方谁管得多谁管得少的问题,因为中央、地方再怎么分也只是行政权力的分工,解决不了企业活力不强、效益不高这些问题。报告认为,关键在于国家对企业管得太死,企业的自太少。

谢:在某些同志的印象当中,过去国有企业各方面都是很好的。即使有问题.也是瞎指挥、“”造成的。国有企业的困境,主要是改革开放以后,搞了市场经济,才逐渐出现并不断加大的。

杨:这种说法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前苏联搞国有企业搞了70多年,国有化程度最高,但除了前面一段时间,在特定的条件下,表现稍好些以外,以后是越搞越没有活力,搞到80年代几乎把整个经济都拖垮了。它那里并没有发生我们国家那种瞎指挥、“”。整个苏共的、苏联的解体,都与他们在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上的僵化与失败有密切关系。那时候他们也并没有搞市场经济。而且,国有企业的问题不仅社会主义国家有,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一样的。只要搞企业国有化,就难免政企不分、责权不清、行政干预多而自少。80年代初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上台伊始大力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欧洲各国政府多年来努力尝试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其根本原因都是因为国有企业效益太差,国家实在无力长期补贴。因此,国有企业的问题,严格说来是全球性的,不只是中国才有的,更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的。可以说,至今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解决了国有企业效益差的问题。

谢:既然我们早就认识到国有企业的问题所在,那么经济改革搞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国有企业的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呢?

杨:这仍旧同我们的认识水平有关。70年代末我们已经认识到,应当把搞活国有企业放在改革的重要地位。但是,究竟怎么才能搞活,却反复探索了十几年。各种文件已经了不下几十种,规定的条文不下几百条;有关搞活企业的具体办法,除了局部地区和少数企业实行过的不算,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遍推行的就有四种之多,大体上每四年一种,不灵就换,但总不想从制度上去触动它,因此结果都不理想。

比如,1979到1982年,我们主要实行的是“利润分成”制度;1983到1986年实行的是“以税代利”制度;1987到1991年实行的是“承包经营责任制”;从1992年起又改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所有这些改革措施,根本目的都是想搞活国有企业,但搞来搞去,除了极少数企业由于种种特定原因活力较强以外,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并没有搞活。

我们这十几年实行的搞活国有企业的办法,总结一句话,其核心就是给企业放权让利。1979年搞改革,先是在四川搞了8家试点.主要就是想给企业发展多留一点儿钱。因为企业一致反映:要给自,先给自主钱。但实际上,由于国家财政任务很重,企业分得的比例一般很低,积极性并没有被调动起来。以后针对这种情况,决定改变利润留成的办法,允许企业在保证原有上交基数的前提下,对利润增长部分可以多留些。当时大家都觉得这个办法好,宣传得也很热闹。记得报纸上曾有过一张漫画,画的是树上有好多桃子,树下的人纷纷跳着摘桃子,跳得高的摘的就多。看起来好像很合理,但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因为那些原来效益好、上交多、任务重的,基数就高,其利润进一步增长的幅度就很有限;而那些原来效益差、上交少、任务轻的,基数就低,它们就很容易因为利润增长得快而分得的钱多。这种办法被企业批评为“鞭打快牛”,到1982年就实行不下去了。

在这期间,有的同志从农业承包责任制的成功经验中得到启发,力主按照农村“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一原则,对国有企业也搞承包。因而有极少数企业像首钢等,开始搞起了承包。我们当时认为这种办法不行,问题很大,因此特别向国务院领导提出报告,说明农村和工厂因所有制不同,国家、集体、个人分配的比例大不相同。农村是个人得大头,工厂是国家得大头,国有企业实行承包不仅不可能取得农村那样的效果,而且会促使企业不断地向国家讨价还价和盲目地追求利润,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也会大大降低。通过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考察,我们发现无论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他们一般都不搞交利的办法,而是通过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一定的比例依法交税。所以经中央批准,从1983年开始推行“以税代利”,基本想法是与国际上通行的办法接轨,使企业利多多交、利少少交、无利不交,以体现平等竞争。但由于当时的财政主要靠国有企业,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竟高达55%,成为世界上最高的所得税,而且即使这样,税后利润仍不能全部留给企业,财政上还要通过协商谈判,让企业再上交一定比例的利润调节税。实行这种利润调节税的结果,原来上交多的仍然负担很重,原来上交少的仍然负担较轻。从而使这种改革不仅没有调动起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反而导致企业连续20多个月完不成上交财政的任务。到1986年底,又无法继续实行了。

鉴于以税代利的改革不成功,各地对1987年的财政任务又落实不下去,有些地方通过与企业协商谈判,用合同规定上交承包任务的办法落实了财政任务,于是这种经营承包责任制很快就在全国推广开来。当时我们也只好同意这种办法。本来设想,在包死基数、保证上交的前提下,超过多留、欠收自补,对企业多少有些激励和制约的作用。但同时我们对这种办法又很不放心。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从实行的结果看,超收的确实多留了,但欠收的却没有谁能自补,承包的结果变成了包盈不包亏,企业亏了照样可以吃国家的“大锅饭”。更严重的是,为了多创利多留利,许多企业都采取了拼设备、吃老本、作假账、不提或少提折旧等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短期行为。像过去一度宣传为承包典型的首钢,就存在这种情况。前年据冶金部同志的研究计算,在全国四个年产量700万吨以上的钢铁企业当中,首钢的效益最差,而承包后留的钱却最多。这除了是因为当时给了它别人得不到的特殊政策以外,一个重要的“窍门”就是有意少提折旧。它每年上百个亿的销售,少提一个百分点,就是上亿的利润。何况首钢每年少提的远不止一两个百分点。宝钢每年提折旧在20%以上,鞍钢和武钢也都在10%以上,而首钢连10%都不到。这样做的后果可想而知,一方面是以包代管,另一方面就是竭泽而渔。加之国有企业实行全面承包时正值治理整顿期间,经济增长速度下滑较多,企业产品销售不畅,利息负担加重,单位成本大幅上升,亏损大大增加。到1991年,国有企业就出现了1/3亏损、1/3潜亏、只有1/3还有钱可赚的“三三制”,也就是说,至少有2/3的企业已经根本无利润可包了。这种承包的办法,理所当然也就实行不下去了。

承包的办法不行,中央在1991年夏天专门开会总结经验,提出:国有企业的问题根本上不是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关键是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不合理。于是决定下一步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着手,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这个结论应该说是正确的,为此我们花了一年的时间,制订了一个向企业全面放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全面推行。但由于缺少各方面的配套改革,政府与企业之间行政隶属关系没有改变,政府机构没有精简,职能没有转换,多数企业的这个权根本放不下去。或者今天放了,明天就又收回去了。少数企业落实了,但又往往落实得过了头,把所有者应有的制约和监督的权力也都交给了企业经营者。于是企业经营者的权力大得不得了,甚至超过了资本主义国家的任何企业经营者,变成了内部人控制。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有的经营者素质较高,自律精神很强,也的确把企业搞得不错,但由于这到底不是一种规范的制度,很难保证每个经营者都如此,也不能保证好的经营者不发生变化,而一旦发生问题就难以控制。前年武汉长江动力集团老总于志安外逃事件,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克服双重阻力

谢:记得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时,经济界曾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当时大家都感觉到这可能是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的有效途径。然而,整整过去了4年时间,国有企业的改革好像并没有大的进展。这是为什么?

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一个很好的战略决策性文件。为什么说它好,就是因为它第一次提出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出路在于进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提出了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搞股份制、公司制的办法,从深层次上来解决国有企业政企不分、两权不分、效益不高的老大难问题。

其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公司制的问题,并不是1993年才提出来的。这个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60年代学托拉斯。改革开放以后,至少也是在80年代初期就有人提出来了。但是,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企业产权关系和组织制度的深刻变革,所以始终存在着严重争论,一直受到意识形态方面的压力。

谢:这方面的情况能不能介绍一下。

杨:可以。在第一轮改革即利润分成的办法不成功之后,当时中央和体改部门的同志都在思考国有企业究竟应该怎么搞。1983年,国务院决定组织一批政府部门和经济学界的同志,由胡启立和廖季立主持,在南海集中几个月时间进行深入探讨,我和柳随年、厉以宁、刘洪、王琢、徐景安等都参加了。记得那时我们已经看出,国有企业的症结是婆婆太多,企业与政府责权脱节。因此我们提出,国有企业问题的关键是政企不分;政企不分开,国有企业就不可能有活力。但在当时,由于传统经济模式还没有被否定,有的同志提出,把企业与政府分开还算什么国家所有制?后来“反精神污染”的时候,一些同志甚至把我们这个观点作为“精神污染”报告上去。好在当时中央领导同志表了态,说可以讨论,才没有算是问题。

虽然我们当时提出要政企分开,但究竟怎么分开,如何管理,我们也没有想到一个比较好的办法。最早提出可以实行股份制、公司制的,我记得还是世界银行驻中国办事处主任、菲籍华人林重庚1984年所写的一个报告。其中提出,中国可以考虑按照股份制、公司制的运作办法,来解决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问题。对此,国务院领导很重视,让体改委研究。我们当时找了许多材料,包括马克

思、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的各种论述,在内部印发了。个别企业如北京天桥百货、上海飞乐等并率先成立了股份公司。

在林重庚之后,1985年德国政府的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施奈德应我们的邀请来中国访问。国务院领导人在接见的时候问施奈德说:您来中国后了解了不少情况,有一个问题想听听您的意见。据您看,国有企业究竟怎么搞才好?施奈德当时很慎重,表示要回去研究一下,下次来的时候再提出看法。1986年施奈德再次来华访问时,因国务院领导人没有时间,就委托安志文同志会见他,我也参加了。施奈德提出,看来,如果既要保持公有制,又要解决国有企业政企不分、效益不高、活力不足的问题,可以走股份制、公司制的路子。由于这些情况,从中央到经济界对股份制、公司制的问题就比较重视了。

1987年春天,李铁映主持体改委工作,提出了一个发动社会搞规划的办法。经过研究,我们确定由六个经济学家分别牵头,再加上上海、广东两个地方,一共组织八个组,分别提出他们的规划。结果,八个组中的七个组,包括以厉以宁为首的北大组、以王珏为首的中央党校组、以刘国光为首的社科院组、以吴敬琏为首的经济中心组、以宫著铭为首的人民银行组以及上海、广东两个地方组,不约而同地一致主张搞股份制、公司制。只有以吴树青为首的人民大学那个组意见不同。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当时曾经对经济改革的要害总结了几句话,叫做“经济运行市场化,企业组织股份化,宏观调控间接化”。这个提法现在看来虽然有点绝对,前两“化”在1989―1991年间甚至受到一些人的批判,但趋势无疑是对的。

基于这种情况,经过中央同意,我们就开始有领导地搞股份制的试点,首先从上海、深圳开始。不过一地也就几家,像上海的豫园商城、深圳的发展银行等,很少。不久,又开始允许股票上市买卖。由于上市企业太少,企业又小,而炒股的人多,股票上市后供不应求,短短一两年时间就上涨了几倍甚至几十倍,很不正常。一直到1991年,才正式开放了上海和深圳两家股票市场。到现在,已有700多家企业上市,上市股票的市值在16000亿左右,真正流通的不到5000亿,发展势头是比较好的。但因为我们在思想上没有解决对所有制的认识问题,许多同志总是担心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效益好的国有企业上市,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股份制实际上还没有在大范围内发展起来,被批准上市的大型骨干企业只有极少数,而且上市企业中的国家股,法人股长期不允许流通,而个人股在整个上市股份中的比重还不到30%。结果造成很大的弊病:一个是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价,很不规范;一个是股票的流通规模很小,供求关系失衡,造成个人股有时价格暴涨,个人大赚其钱,而国家股、法人股却不能升值;一个是害怕造成“泡沫经济”,涨得多了政府就想办法去压,压下来了股民又不满。而目前全国股民至少有3000万人,按城市中的成人计算,几乎平均四五个人里就有一个是股民,这个压力也不小。

现代企业制度即股份制、公司制搞不起来,除了是因为国有企业长期体制机制不合理,所积累下来的各种沉重包袱很难解脱或减轻以外,最大的阻力是意识形态方面的争论。80年代的争论不用说了,就是在1993年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制订过程中和形成之后,甚至一直到十五大召开前,也是争论不断。首先是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提法就有争论。有人认为,这种提法反映不出社会主义的性质。如有的同志在给中央的长篇意见书中,就明确主张在十五大不要提什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当坚持提建立社会主义企业制度。有人则认为,现代企业制度这个词不科学,“现代”只是个时间概念,表现不出企业的内涵。这种争论甚至使得1993年的《决定》在这个问题上也提得不够坚决,只说“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既然只是“探索”,不是“典型形式”或“有效形式”,那么搞与不搞、好与不好,在有的同志看来,自然也都在未定之中了。

与此同时,十四届三中全会公报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概括了四句话,即“产权明晰,权责清楚,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四句话应当说概括得非常好。因为过去企业名义上虽是“国有”,实际上却是人人都可以不负责任。只有产权关系明晰了,然后才有可能做到权责清楚;产权明晰了,权责清楚了,政企才能真正分开;也只有在这种条件下,管理才有可能科学。这也可以说是各国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具有的共同特征。

在《决定》制订过程中,因为对究竟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搞得不是十分清楚,体改委专门派出了一个代表团,去美国考察他们的企业制度情况。贺光辉同志是团长,我是副团长。我们通过世界银行,。请了几个美国专家、教授,从理论上谈了两天,然后考察了十来个大型企业。回来后我们写了一个报告,对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了五条,前四条的内容与三中全会概括的那四点完全相同,第五条是强调一个现代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感,包括有义务创造财富、提供就业、依法纳税、保护环境等。但三中全会那四句话发表后还是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一提到产权关系要改革,好多人就想不通,说:现在国有企业的产权已经很明晰了,就是国家的;还说不明晰,是不是要明晰到私有化去?把问题又提到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意识形态高度,要搞产权改革当然就很困难了。

现代企业制度即股份制、公司制搞不起来,另一个比较大的阻力,是政府各部门间现有权力、利益格局的调整。1993年中央决定在100家企业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原定要制订一个统一的试点方案,规范化地进行,但我们制订经济政策和经济改革方案历来有一个弱点,就是大都要经过各个部门的同意。由于涉及到各自的权力和利益调整,往往相持不下,再好的方案也要打折扣。这次试点也遇到这种情况。到1994年,100家企业选出来了,但统一的试点方案却一直没有制订出来。中央本来说等一等,1995年再说。到1995年还是协调不下来,只好下决心不搞统一方案了,由各企业自提方案报批后执行。这里的原因,就是有关部门都不愿放弃或弱化本部门的权力和利益。

这里面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理顺政府及其各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劳动者或者说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以及企业内部的人事关系或者说党与企业的关系。由于我们政府的许多部门长期以来就是为了管理企业而设立的,职工长期以来都是“铁饭碗”、“大锅饭”,企业各级干部长期以来都是实行任命制而不是聘任制,各级党政部门长期掌握着任命权或批准权,要使我们这些政府部门和党的部门改变与企业之间的这种直接的上下级关系,是十分困难的。

由此不难看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即使仅仅从明晰产权、分清权责、分开政企出发,一上来也要触及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利益问题。在政府机构没有精简、职能没有转换的情况下,这种改革连搞试点都很困难,更不要说广泛展开了。

结束争论,转换职能,走实践检验真理的路

谢:事实上,我们的改革始终是在争论中进行的。一方面,大家都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另一方面,一些同志又热衷于把一些本来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解决的问题,提到意识形态的高度来争论,动辄上纲上线。这种做法,不可避免地要给我们的改革事业带来相当大的妨碍。

杨: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总书记发表的5.29谈话和十五大报告,才系统地阐述了中央对许多争论问题的看法,要求全党把注意力集中到改革事业当中来,避免意识形态上的无益争论。事实上,有共产党的领导,有人民民主,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丝毫不会动摇我国社会主义的基础。过分的担心纯属杞人忧天。何况我国绝大多数人主张的产权改革,本来也不是要根本改变这些企业的公有性质,只不过是主张通过明晰产权和使产权多元化的办法,使企业脱离政府的行政控制,建立起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运营和监督制约机制,促使企业真正走人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其效益和效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做过相当多的调查,不论是俄国、东欧,还是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叫私有化也好,叫别的什么也好,它们对于相当一部分基础性的产业和企业,也并不改变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它们只是把企业的产权通过股份的形式,分别让多个部门或单位作为出资者的代表,通过公司制改组、成立董事会,建立起法人财产制度和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改变政资不分、政企不分和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局面。即使有的股票上市了,像德国汉莎航空公司,至今相当一部分股权仍然属国家所有,牢牢地掌握在政府手里。

产权改革对企业的好处是很明显的。一些小企业的产权改革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1995年,由于当时争论的问题没解决,中央为加快改革的步伐,适时地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允许网开一面,让小企业先走一步。山东诸城和四川宜宾等地最先突破,把企业的净资产分成股份有偿卖给职工,让企业变成集体性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这样做的好处,一来可以减少失业,使职工相对稳定;二来不致根本破坏原有债务关系,可使银行少受损失。对于这种做法,一开始许多方面也有看法,甚至有人把山东诸城的书记陈光叫做“陈卖光”。中央各部门派人调查了多次,也莫衷一是。直到去年初朱铬基副总理去了诸城,才给予了基本肯定。但有人甚至还为此而批评朱副总理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直到现在,还有人说卖给职工就是卖给个人,就是搞私有制;有人则说它非驴非马。正因为争论大,过去许多地方对这样搞一直都有顾虑。然而第一,诸城这样做了之后,全县的亏损企业仅8个月就改变了亏损的面貌,县财政也一举摘掉了落后的帽子。实践已经证明,这是搞好国有小型企业改革的有效路子之一。第二,十五大报告已经肯定,公有制有多种形式,并非只有国有这一种形式才算得上公有;股份合作制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积极支持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第三,把小企业变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大趋势,即使存在着意识形态的压力,在全国范围内小企业放开后,用这种形式放开的平均也已占到一半左右,有的地区甚至达到了70%以上。所以会出现这种效应,除了这种形式所带来的职工失业和金融风险相对较小以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各地早就负担不起这些小企业了,背不动了。与其眼看它们长期亏损,让国有资产白白流失,甚至破产倒闭,职工失业,不如把它们交给职工,让职工们发挥主人翁的能动性,重新为国家为社会创造财富。

大中型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与小企业的改革当然应当有所区别。一部分中型企业可以照小企业的路子走,上海、天津、黑龙江等地已经在这么做了。但大企业还不能这样办。一方面是职工个人买不起,另一方面是相当多数大企业直接涉及到国家经济命脉,如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从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全局出发,还必须掌握在国家手里。因此,最好的办法还是搞公司制改组,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都逐步改为股份公司,尽可能少地保留国家独资的企业。但我们完全可以肯定,这样改革之后,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集体企业、集体控股企业和国家加集体控股企业的产权,将仍占全部产权的大多数或绝大多数,并不会带来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根本改变。我国的经济改革已进行了将近20年,至今国家加集体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仍占80%以上,非公有资产的比重仍然不大,未来的情况也不会有多大的变化。

谢:最后,请您展望一下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景。

杨:总的来说,有关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原则,在党中央的一系列文件中已经明确了,特别是总书记的5.29讲话和十五大报告,已经解决了这样一些争论问题:第一是公有制不等于国有制,我们今后应该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决不能为公有而公有;第二是就全国而言,国有经济主要是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而有的地方、有的产业还可以有所差别;第三是国有企业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企业年会主题范文6

关键词: 企业年金;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2)06-0021-04

当前形势下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巨大的支付压力。企业年金在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方面起到了重大的补充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企业年金在实际运营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就我国企业年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管理进行研究,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完善企业年金监管的必要性

(一)国情需要

我国目前的人口现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少子化严重。2011年地市城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0-14岁人口占16.60%;二是老龄化加速。2011年人口普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1]由此可见,未来我国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减少,领取养老金人数增加,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面临支付危机。国际经验表明,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责任的合理分担是发展趋势。我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支付危机时,除了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外,也要加大对企业年金的重视程度,加强对企业年金的监管力度。

(二)保障退休者晚年生活

退休职工已经不在工作岗位上,养老金是他们维持晚年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建立企业年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解决由于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而造成的职工退休前后的较大收入差距,弥补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的不足,满足退休人员享受较高生活质量的客观需求。

(三)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

截至2011年底,全国3.71万个企业共计1335万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分别仅占实体企业总数和城镇就业人数的0.31%和1.51%,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2 809亿元。[2]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企业年金在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还显得过于微弱。目前我国企业年金面临基金总体规模非常有限以及基金投资运营情况不佳的现状,这对我国企业年金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只有对现行的企业年金运营现状进行研究,探索其困境,并尽快采取可行的措施,以破解企业年金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才能不断完善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保持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二、委托理论

我国学者张维迎在《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中指出:在经济学上的委托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3]简单地说,知情者是人,不知情者是委托人。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委托理论可以概括为:企业是由一系列不完备契约的有机组合,产生不完备的原因是要素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外生的不确定性,所有者(称为委托人)和企业经营者(称为人)之间存在激励不相容问题,因此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应该受到监督和激励。

委托理论的理论基础是非对称的信息博弈,信息不对称引起了委托理论研究中的两个重要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区分这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如果信息不对称发生在交易之前(契约签订前),由于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不了解人的真实情况,最终选择的人可能是违背委托人意图,我们称其为“逆向选择问题”;如果信息不对称发生在交易之后(契约签订后),由于委托人无法直接观察到人的行为,只能观察到行为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既受人的行为影响,也受其他随机因素的影响,因此理性的人可能会少付出努力,而将产生的对委托人不利的结果归咎于外界因素的影响,这样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我们称其为“道德风险问题”。本文主要研究我国企业年金在运营中由于各主体之间存在多层次的委托关系,从而导致各主体之间发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三、我国企业年金运营中委托风险

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我国的企业年金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缴费确定型计划,个人账户归企业职工所有。从而使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产生了多层委托关系:一是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企业与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三是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4](见图)

图:企业年金委托关系链

根据委托理论,我国的企业年金在运作的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逆向选择

1.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逆向选择。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托关系成立前,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受托人对自身投资管理以及运营效率有比较清晰的认知,而此时委托人处于信息弱势,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委托人会要求受托人提供更多的信息,在这个过程中受托人提供的信息可能并不完全,受托人根据自己了解的信息进行抉择,会因为信息弱势地位而选择了较劣质的受托人。委托人不能选择较优质的受托人,无疑增加了企业年金的运营管理风险。

2.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的逆向选择。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契约签订前,受托人虽有自身的优势,但相对于专业的投资管理人,受托人仍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投资管理人为了得到受托人的认可,获得对企业年金进行投资的权利,他们也会有选择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给受托人,从而使得受托人不能选择较优质的投资管理人,增加了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风险。

(二)道德风险

1.受益人与委托人之间的道德风险。雇员是企业年金的最终受益者,因此企业年金的运营权应由雇员自己决定,但是雇员受自身知识水平和能力的限制,不得不将企业年金账户委托给企业进行管理,从而产生了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企业年金目标是提高雇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因此雇员希望年金基金的投资安全稳定,而企业的最终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两者之间目标的差异使得作为委托人的企业在管理企业年金的过程中可能会做出不利于收益人的决策,从而损害收益人的利益。

2.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道德风险。契约签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赋予了企业年金受托人充分的自由度和较大的财产控制权,受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信托契约和法律规定不能做的事情之外的活动。在受托人签订信托协定进行企业年金运营后,受托人处于年金委托链条的权力中心,将负责指定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对企业年金系统进行有效的操作,并指导、监督各部分职能的有效实现。受托人在享有财产控制权的同时并未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极可能引发道德风险。

3.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的道德风险。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也存在利益差别。《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6]这使得投资管理人为获得高收益率可能将企业年金投资于一些风险较大的地方,忽视投资的风险,从而破坏与受托人的协议,对受托人造成一定的危害。

4.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以及托管人与受益人之间的道德风险。账户管理人作为资格管理企业年金账户的机构,主要负责管理企业年金账户。投资管理人主要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托管人主要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一般是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不同的年金主体只负责年金管理的部分内容,虽然这种制度可以对各主体产生制约作用,但是这三个主体为了各自利益而达成同盟时,就会作出不利于受益人的行为,从而产生道德风险。

四、政策建议

(一)缓解逆向选择的政策建议

1.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的信息,我们可以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制定一些限制条款对申请进入年金市场的各类型的主体进行考察,在初始阶段就将一些劣质的年金管理主体排除在年金运营体系外,这样无疑降低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做出错误决策的风险,从而更好地保障雇员的利益。

2.建立完善的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的完善程度是影响决策优劣的重要因素之一,委托人要想在众多的受托人中选择较优质的受托人,受托人要想选择较优质的投资管理人,都需要对对方有充足的了解。尽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受托人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投资管理人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这些信息的报告制度只是发生在有直接联系的企业年金主体之间,并且发生在契约签订之后,对委托人和受托人作出决策没有帮助,是一种事后报告制度。为帮助委托人和受托人作出正确的决策,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要向社会公开其自身及运营管理的真实信息。为方便企业年金各主体了解相互之间的运行情况或是提供社会需要的信息,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年金主体将信息资源上传到信息平台上供大家分享,各主体在提供信息资源的同时也会分享他人的信息,这样不仅使各主体之间相互了解,也可以帮助各主体根据了解的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从而达到共赢的局面。

(二)缓解道德风险的对策建议

道德风险是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目标不同,使得一方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为。因此,为了缓解道德风险可从两个方面考虑。

1.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企业年金在运行中存在多个主体,而每个主体都有其各自不同的目标,只有针对各主体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才能降低他们做出损害其他主体利益的行为。[5]《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受托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照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另行缴纳;投资管理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托管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这种根据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提取管理费的做法无疑增加了年金各主体的投机行为。因此建议在对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支付报酬时,可以采用浮动的报酬率,根据影响年金运营的因素设定一定的考评指标,以此为依据对企业年金各主体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他们的报酬率。

2.制定合理的约束机制。

(1)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立法。完善的企业年金立法是实现企业年金有效监督的前提和条件。2010年出台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虽然对企业年金各主体应具备的条件、职责、信息披露、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等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管理办法中对惩罚制度没有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这样即使各主体做出了违反法律和契约规定的行为,也没有一条法律或制度对其进行制约。因此为了不断完善企业年金制度,要不断提高我国企业年金的立法层次。

(2)雇员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对企业年金的监督管理。企业年金积累的资金是为提高雇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而事先存储的,雇员是企业年金的最终受益人。一方面,雇员为了防止自身的利益受损,雇员要有主动监督企业年金运营管理的意识;另一方面,雇员要主动学习企业年金的知识,关注企业年金的最新动态,从而更有效地对年金运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

(3)加强企业年金各主体之间的相互监督。《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只是对托管人、对投资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作出了规定,以及相互有联系的主体之间互相检查年金运营情况和提供报告。但是这只是局部的监督,并不能避免道德风险问题,因为相互有业务关系的主体之间可以合谋做出一些损害第三方利益的行为。因此,在企业年金的运营过程中,各主体之间即使没有业务联系也要对其他主体的年金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4)建立高效、统一的监管机构,加强对企业年金运营管理的监督。《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确立了由劳动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国税总局等多家监管机构相互配合而形成的监管框架,其中,证监会主要管理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银监会主要管理托管银行的规范运营,而保监会则是管理保险公司参与年金业务的环节。这种分散监管方式将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割裂为几个部分,造成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由“多方监管”变成“各方都不监管”或“各方都无法监管”的监管盲区,不利于道德风险的防范。因此,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统一的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将各个监管部门统一起来,不仅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而且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制度,以避免信息收集和运用过程中出现的成本收益不对称以及“搭便车”问题;同时要注意在监管过程中明确划分各监管主体的职责层次,使整个监管主体在统一的大框架下相互配合监督。只有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EB/OL].http:/// gn/2011/04-28/3004638.shtml ,2011-04-28.

[2]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可持续性是中国养老金制度“第一命题”[N].中国证券报,2011-11-26.

[3]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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