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范例6篇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范文1

一、明确职能职责,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各村(社区)职责。各村(社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落实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配备好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相关程序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协助上级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监管部门职责

1.镇食药监所:负责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等相关产品及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许可的受理、初审上报、现场复核、现场监督检查、采样等工作;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相关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辖区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2.镇农工办:负责农药残留整治,规范种植行为;食用种植业产品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3.镇兽医站:负责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整治,规范养殖行为;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以及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4.镇水利站:负责水产品药物残留整治,规范养殖行为;水产品养殖及水产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

5.镇林业站:负责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食用林产品和有关林业投入品的监管。

6.镇卫生院:负责办理健康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助镇食药监所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

镇农工办、镇兽医站、镇水利站、镇林业站、镇卫生院要与镇食药监所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工商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2.镇经发办:负责做好食品(含酒类)药品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做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3.镇治理办:负责对占用街道、校园周边、广场、公路等公共场所的经营食品(含农副产品类食品)摊点进行监督管理。

4.派出所: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机制。

二、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健全食品药品基层管理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以镇长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镇食药监所与镇食药安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镇食药监所接受镇党委、政府和区食药监局的双重领导,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三是在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

(二)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市县(区)整合资源,乡镇配备人员,分级确定重点,检测全面覆盖”的要求,科学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职能定位和设备配置,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设步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坚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形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廉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

(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和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建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成品销售的信息化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建设,储好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公开选聘一批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群众威信高的社会人士充当社会监督员,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大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监督。

三、突出重点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生猪行为。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等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药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药品企业经营行为。全面落实经营主体食品药品安全索证索票等制度,完善食品药品抽检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食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药店、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环节和医疗器件、食用油、肉类、酒类、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全力推行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

(四)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大对餐饮服务、特色小吃、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推进餐饮业、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落实监管网格化管理,城区范围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监管。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实行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的监管方式。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实行“镇、村、社、户”四级网格化管理,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信息员。村(社区)要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辖区内流动厨师的备案管理;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各类工作信息、资料。对已申报的农村群体性聚餐按规模实行分类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或信息员负责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镇食药监所负责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督促和指导,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提前报区食药监局备案,由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联合开展督促、指导,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六)加强重点薄弱区域监管。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乡村药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品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七)严厉打击食品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对于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罚代刑,以起震慑作用。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一)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建设“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并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范文2

不合格率逐年下降”的“一升一降”良好趋势。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食品品安全工作需要紧随人们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健康需要。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食药监人不断推进改革创新的真正动力。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牢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要求。2013年以来,坚持以改革为抓手、以改革求突破、以改革促落实,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呈现“在全国考核排位逐年上升、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率逐年下降”的“一升一降”良好趋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

端正“姿态”

调动改革积极性主动性

党的十以来,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一系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的精神中,及时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大安全”的全新定位,全面理解建立“大机构、大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全新要求,认真分解“大治理”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全新任务,有效夯实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思想基础。

同时,积极承担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专题组的日常事务和统筹协调工作,与各部门之间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定期例会机制、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分片包干机制、工作督察机制和工作进度通报机制。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积极性,共同探索、共同谋划,努力为改革出新招、出实招,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和各项监管工作。

在一系列机制的助推下,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监管机构改革有新成效、监管制度建设有新突破、基层监管能力有新提高、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新进展、示范创有新模式、监管方式有新举措、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有新要求的“七新”突破。

突出“核心”

推进监管机构框架改革

机构框架性改革调整,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2013年7月以来,贵州省政府先后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等改革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卫计、质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责,从机构结构上解决了监管模糊、空白地带,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4年底,省、市、县三级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全部组建完成。为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职能定位,2014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率先在全国构建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标准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应急处置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信息支撑体系、推动产业发展服务体系“体系”,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政府之间、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责任关系、协作关系和监管关系,初步建立起统一权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同时,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发挥统领、统帅作用。

显现“过程”

推进监管机制制度建设

改革的过程,就是探索机制和制度的过程。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既是巩固改革成果的过程,也是转化改革成果的过程。2014以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制订出台和修订完善了《贵州省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厅际协调联系会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执法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针对县级监管机构“三局合一”后存在的执法文书、执法程序不统一等问题,将原分属食药监管、质监、工商三部门的有关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了49种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模板,解决了行政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两大问题,提高执法效能,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创新“食品安全云”运行模式机制,完善“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的体系建设,推进全国联盟平台构建。在食品安全检测应用“食安测”上新增扫描防伪食安二维码功能,再一次完成“食安测”APP安卓版、苹果版的功能更新。截至2016年11月,“食品安全云”已积累了近3.8万件食品信息,近6356万条数据。2015年,视察贵阳大数据展示中心,“食品安全云”作为首选案例向作现场汇报。

深化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整合制度改革,实现餐饮业态、销售业态与经营项目的有机整合。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药品生产监管机制的意见》,支持药品生产企业之间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整合存量资产。创新开展“万家药店进乡村、安全用药到农户”活动,切实解决边远乡村老百姓“购药难、购药贵、购药不安全”和贫困农户增收难等问题。

撬动“支点”

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两大抓手”,其核心是人才技术。2015年10月,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县政府要在乡(镇、街道、社区)或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在村(居委会)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截至目前,全省1374个乡镇共设立943个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或中心区域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编制3813个;共有农村行政村和城镇居委会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21200余名。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管网底进一步筑牢,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6年4月,省政府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按照省级突出“高精尖”、市级满足“全覆盖”、县级达到“最基本”、乡级实现“最快速”的统一、权威、高效的要求,构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落实了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三定”事项。目前全省已有41个县(区)组建或设立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了207个编制及经费划转和装备配备。

激发“动力”

全面加强试点示范建设

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是成功推动改革的有效做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贵州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在全省3个市(州)、10个县(市、区、特区)、100个乡镇(街道、社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范文3

一、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支持

(一)主动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一是经常主动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阶段性工作实施情况、具体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而使市政府最大限度的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比如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倾斜,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准确把握监督与发展的关系,把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融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从而使市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一是主动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承担的职责向市人大、政协报告清楚,使市人大、政协对食品安全“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和模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经常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总体工作安排、阶段性工作实施计划、以及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等向市人大、政协汇报,争取得到支持;二是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食品生产加工、集贸市场、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以促进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三是主动邀请人大、政协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争取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密切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

食品产业链较长,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工作,是由农林(渔业)、质监、工商(贸粮)、卫生等环节部门分段把关,共同完成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他们是同级局,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况且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都是他们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行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因此,我们既要始终站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一重要高度,积极主动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各环节部门提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他们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又要虚心向他们学习,尊重、理解他们的工作,通过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交流情况、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多沟通、多交流,从而形成团结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努力形成一个在服务中协调,在协调中综合,在综合中提高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处理好与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关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体制,所以,作为下级要加强请示汇报,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争取上级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一是主动向上级汇报本地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同时要将上级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和要求等及时传达贯彻到本地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并结合实际指导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主动向上级报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具有共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为上级当好信息员和参谋员。

四、营造良好的與论宣传环境

药品监管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时间短、任务新,其工作职责和监管模式在一定时期内很难被社会各界所理解和支持,甚至连一些其他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都不了解。因此,要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一是加强与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稿件,经常邀请新闻记者参与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发挥门户网站和食品安全网站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工作动态;三是通过“民情恳谈”、“六进五个一”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食品监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范文4

《意见》从9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措施。《通知》明确从5月到年底。通过整治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农村学校食堂纳入校舍安全工程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隐患。

《意见》提出,要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把农村学校食堂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抽样检验时不得向学校收取费用。

严格许可管理未经许可不得从业

《意见》明确,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凡不符合许可条件,如布局流程不合理,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条件无保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一律不发许可证。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意见》规定,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规范承包经营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内容

不少学校食堂是对外承包经营的,对此,《意见》要求,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规范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的,必须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防控食物中毒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范文5

一、认真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赔偿金的发放工作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认真依法妥善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赔偿工作的通知》(新工商密电[2008]10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起草了《实施方案》,全地区抽调专人,成立了18个工作小组,采取分类指导、“内联外调”等措施,为132名患儿发放了赔偿金共计26.4万元,提前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赔偿金发放任务。

二、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哈密地区工商系统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系统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市场整治,并参加了行署领导带队,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质监局、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节日市场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散装食品、烟酒、调味品、牛羊肉等食品进行检查,及时上报了哈密地区工商系统节日市场及农村市场监管情况总结和统计报表。

2、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起草下发了《哈密地区工商系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向县(市)局、分局下发了《哈密地区工商系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一期快速检测计划》。系统上下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扎实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上报了工作信息、报表。

3、认真开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活动。根据区局通知精神,系统上下采取不同方式,认真组织全体干部、食品经营户开展座谈学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月27日参加地区经贸委牵头组织的乳品企业检查验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号)和《哈密地区“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增强消费者信心,扩品消费,促进奶业发展,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加强流通环节“学生饮用奶”的监督管理,防止过期、变质的学生奶进入学校,切实维护消费安全。我局及时特制定了《哈密地区流通环节“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具体要求等方面,对“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认真开展“对不合格取暖器电热毯进行市场清查”、“家电下乡”监管、“酒类傍名牌”、“对不合格电饭锅和溶剂型木器涂料进行市场清查”、“不合格饮水机市场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各基层局切实按照区局要求,加大巡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核对经营品种,宣传商品质量要求,通过检查,在我地区范围内没有文件所列不合格商品,确保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

5、根据我地区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酱腌菜、卤制品等的进货渠道、防尘设施、配料说明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通过检查,规范了此类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了食品安全。

通过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地区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了食品消费安全。全地区出动人员159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65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7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133.2公斤,价值0.202万元。

三、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硬性指标要求,结合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工作实际,及时起草了《关于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年检验照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食品经营主体年检验照工作提出了要求,确保了食品经营户年检验照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根据综合业务软件中食品经营户标注不准确、不规范,不便于日常监管和查询的实际情况,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食品经

营户特别标注工作的通知》,切实要求基层局结合日常巡查和落实监管责任区工作,认真核对食品经营户实际经营状况。个体食品经营主体特别标注以工商所为单位,由监管服务责任区的责任人员,认真摸清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摸清经营情况,将每一户食品经营主体实际经营方式(批发、零售还是批零兼营)汇总上报本所登记部门,由登记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标注。企业食品经营主体特别标注以各单位注册部门为单位,各单位消保部门及时将企业食品经营情况(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经营方式)汇总后提交各局注册登记部门,注册部门根据消保部门提供的调查摸底情况及时完成在册数据的修改工作。根据开展特别标注工作要求,地区局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实地核查、网上核查等形式,检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并起草下发了《关于对地区工商系统食品经营主体实行特别标注情况的通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特别标注工作的的效开展,使全体干部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半年,我们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加大对零售商使用“一单通”情况的督促检查,挤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商,确保100%建立运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平台”。截止目前,全地区流通环节食品零售经营户3788户,纳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食品经营户139户,其中,纳入食品电子监管系统的食品生产企业16户、食品批发户117户、大型超市5户、连锁超市1户。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实现了全地区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商、大型超市、连锁超市100%纳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全过程的实时监管。

根据食品零售商必需100%使用“一单通”的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加强了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力度,各基层局按照监管责任区逐户对辖区食品零售商使用“一单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针对食品零售商保管“一单通”不统一、较凌乱的现象,地区局积极想办法,联系相关企业,在全地区统一设计、制作了“哈密地区食品安全一单通资料册”,并及时发放给食品零售商,以便于食品零售商规范整齐保管和查找、核对“一单通”,从而确保了全地区食品零售商100%的使用“一单通”。

四、以食品快速检测网络为依托,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哈密地区工商系统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网络的作用,今年年初,根据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实际,及时制定了《哈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流通环节快速检测工作规范》,每月制定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我们结合基层人员调整的实际,及时举办了食品快速检测培训班。此次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共19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食品安全检测基本常识、食品安全检测操作方法及常见问题等。通过培训和现场操作考试,参训人员基本掌握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现场检测技术,提高了业务水平,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成效。同时,加强重点食品专项检测,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肉、菜、粮等质量问题,根据不同专项整治项目确定检测批次和品种,认真开展食品检测工作。重点加强了对消费者申诉举报涉及的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干果干菜等进行检测,及时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今年1-5月共对14类53种食品进行快速检测,抽样154组,合格率99.3%。共消费警示10期。:

五、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我局以《食品安全法》颁布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各基层局也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工商干部、食品经营户学习《食品安全法》,使《食品安全法》深入人心。同时,我们及时从网上下载国家工商总局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了认真的学习讨论,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根据区局下发的《关于征求〈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时征求基层局意见建议,向区局上报了《意见建议》,为《食品安全法》的全面实施做好了思想和理论的准备,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监管目标任务

今年上半年,我局切实加大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局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食品监管工作。在做好日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为迎接《食品安全法》的即将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完成区局下达的今年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上半年完成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两个100%的目标任务,我局及时起草了《关于开展对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对全系统各基层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督查。在督促检查中,我们采取实地抽查与网上查询、提问片区监管人员等方式,全面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商建立运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情况和零售商使用“一单通”情况,全面检查食品经营户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全面核实片区监管人员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督导检查,全地区食品经营者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商、连锁超市全面建立并运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零售商全面使用“一单通”,片区监管人员能准确回答出片区食品经营户数据和基本情况,与经济户口软件中数据一致,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通过督促检查,促使全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规范,确保了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七、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按照规定要求做好《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二、对目前企业、个体登记内容含有食品经营项目未经营食品的,通知各基层局按照监管责任区逐户清理,进行登记,在6月30日前清理完毕,以保证许可证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三、按照区局要求,从6月1日开始,对原卫生许可证期满的食品经营者必需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换发新的许可证;对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限期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逾期不办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在工商行政管理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及时予以公告。

四、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做好卫生许可证档案移交工作,建立食品流通许可档案库。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范文6

为认真传达学习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当前的食品安全工作,今天,我们召开今年的第一次食安委全体会议。刚才,建珍同志传达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对我市去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了全面总结汇报,市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等部门领导结合各自的监管职责作了很好的发言,既总结了工作,又对如何推进今年食品安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我都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合力攻坚,年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不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监管、狠抓整治,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及时调整充实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制定出台了《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一系列会议,研究机构改革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保障体系已经形成。二是研究解决了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制及工资待遇问题。继续在乡镇、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站,保留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协管员工资在公益性岗位工资的基础上,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进行补助。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同时肩负质量协管职责,市质监局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补助。三是创建更加有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等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强化法律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四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去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乳及含乳制品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酒类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和“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中秋”、“国庆”等15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了食品安全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在坐各部门通力协作的结果,也是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干部在体制转变、职能转换过程中,无私奉献、真抓实干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和市食安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食品安全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市已进入实现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实践证明,越是经济社会发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就越高,加强监管的需求就越迫切,食品安全问题就越敏感。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充分认识食品监管工作面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抓好食品监管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正确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监管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突出表现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与食品生产方式落后之间的矛盾、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监管能力相对薄弱之间的矛盾、食品安全事故多发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之间的矛盾。就我市实际情况来看,从种养(殖)到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多、小、散、乱、差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食品行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生产力水平偏低;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和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在一定范围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级各部门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食品行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及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食品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础还比较薄弱,能力和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制约了对食品安全的有效防控和保障;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较弱,技术手段对行政监管的支撑力不强;区域发展不够平衡,食品监管经费不足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制约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积极谋思路、想办法,下力气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二)正确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的新机遇、新挑战。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监管工作的有利条件。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二是国际社会和新闻舆论高度聚焦食品安全,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十分关注食品安全。三是去年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政办发〔〕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政办发〔〕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政发〔〕31号)。市委洪波书记、锁飞市长在不同场合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专门作了批示。因此,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执政为民和构建“和谐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这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把它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三、落实责任,全面开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体制机制为抓手,以加强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为支撑,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县级以上政府负有对辖区食品安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为此,各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部门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该开的会议一个不能少开,并及时开;该发的文件一个不能少发,并立即发;该讲的话一定要讲,并到位;该抓好的重点监管环节一定要全力抓,并抓落实;该安排的经费一分不能少,并及时安排;该上报的信息要按时上报,不能耽误;发生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妥善处置。市编制部门要尽快参照省上的模式,研究我市食安委办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在体制没有理顺之前,市卫生局要继续履行食安委办的各项工作职责。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粮食、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履职,注重协调配合,互相支持,真正做到无缝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不出大的问题。这次省两会上分组讨论,省卫生厅原厅长陈觉民举了一个豆芽菜的例子:“农业部门说豆是农业产品,变成牙后就不是了,所以不归农业部门管,应由质监部门管;可质监部门说豆芽加工是小作坊里进行的,应由工商部门管;工商部门又说到餐桌了应由卫生部门管,卫生部门认为人如果吃出了问题应由卫生部门来救治,但还要看是加工问题还是其它问题。此事说明,监管体系不健全、各部门责任不清、协调配合不够。要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让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宣传、广电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食品安全大于天,监管不能“打酱油”。一是要在日常监管上下功夫。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一日三餐,贯穿种养、加工、营销等行业,从生产、经营、销售(进出口)到家庭餐桌各环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必须把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抓、抓经常,强化监管措施,做到安全监管“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覆盖。要切实加强与城乡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盐,肉、奶、菜、蛋、果等食品的监管。要加强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等重点单位,熟食卤味、烟熏腊味、食用菌等高风险食品及餐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监管。要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安全监管,严防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节日的食品安全保障,确保群众节日祥和、安宁。

二是加大预防和整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强化防范处置措施。要在去年各项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品种和薄弱环节的排查和抽检力度,在继续巩固“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成果的同时,组织开展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中高考”等期间的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以及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狠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震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分子,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保障食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的坚强决心。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坚持“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即:有问题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产停业整顿,整改不达标的必须关闭取缔,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必须严格依法惩处;查处案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产品健康威胁不消除不放过,不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不惩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三是强化宣传和督促检查。舆论宣传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合理的饮食、消费习惯。要全面、深入、客观地宣传报道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取得的成效,及时食品监督检查、检验监测信息,回应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知情需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规范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食品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今年,市人民政府还将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继续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相关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通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督促整改,始终形成综合监管的高压态势,高位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