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例6篇

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1

新形势下加强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

应坚持的原则

十以来,中央相继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等纲领性文件,对加强电网企业党建和电改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

增强党的意识,保证电网企业改革发展实现预期目标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经全面展开,配套文件明确了国家对电网投资、成本、效率、公平的全面监管,行业发展环境、电力市场格局、电网运行管理和盈利模式将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为配售电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导。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需要电网企业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毫不动摇加强电网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党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对深化改革的领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抓好顶层设计和全程把关,实现党的建设与电网改革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为实现改革预期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健全体制机制,将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

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y一起来,明确电网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深化电网企业改革中的具体体现。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新的改革发展环境下,需要在法律法规、领导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中,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考核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党组织在不同条件下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从实抓好电网企业党建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电网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关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要求,需要电网企业党组织按照“严”和“实”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聚焦会神抓党建,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从制度上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加强过程管控,注重细节小事,严肃考核评价,把每个领域、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新形势下加强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

的主要措施

全面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增强管党治党意识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电网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理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一是突出抓好电网企业领导人员党的建设专题培训。依据电网企业的特点,以电网企业党组织为责任主体,以学习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重点,定期(每年至少1次)举办电网企业领导人员党的建设专题培训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提高抓好党建工作的履职能力。二是分类分层推行电网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建设“精准培训”。根据电网企业党建特点,建立分级分类的电网企业党建教育培训内容体系,组织编写一部分全国通用的电网企业党建培训教材。按照电网企业领导人员、电网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党务(政工)骨干4个类别,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电网企业自办党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根据培训对象的工作特点,把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结合起来,围绕增强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等重要方面,开展“精准培训”。三是加强实践性先进典型教育,更加突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在既有的正面典型教育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别电网企业的党建特点,择优选取党建工作基础扎实、实效突出的先进单位,由上级党组织安排,在同类别电网企业范围内但党建相对薄弱的单位中,选派一定数量、不同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务干部到先进单位挂(任)职锻炼提高。借鉴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做法,更加注重电网企业党建工作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电网企业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力的典型案例,常态化、全范围开展警示教育,促使电网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切实扛起党建责任。

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法规制度

针对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依据不明确、现有政策文件“有要求、缺细则、难执行、少监督”的问题,必须抓紧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从法治层面为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支撑。一是研究制订《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工作原则、设立条件、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对国有企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方式和途径作出明确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把有关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使之可操作。二是修改完善《公司法》,从法制层面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及运作方式。我国现行《公司法》只在总则中原则性地规定了“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支持”,但没有将党组织参与决策、党管干部、有效监督的基本要求和实现途径纳入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和法制层面。特别是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决策、执行、监督体系日益完善的情况下,电网企业党组织更加难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修改完善《公司法》,从法律层面上把电网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纳入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确保电网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有法可依,确保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全面有效运转。

加快建立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结构相统一的领导体制

深入总结电网企业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经验及教训,加快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实现电网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同轴共转、同频共振。一是抓好电网企业党建重大决策部署的闭环管理。按照试点先行、细化措施、全面推进、督办考核的方法,抓好中央关于电网企业党建纲领性文件的贯彻执行,落实《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重点抓好《中央关于在深化电网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试点。适时分层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体现操作性,采取督办考核手段,指导电网企业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避免落实不力。二是尽快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电网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加大工作力度,理顺基层党组织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从党和人民利益、股东利益、企业经营利益等相关方的利益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层的关系,党组织主要保证党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害,构建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结合、运转协调的新型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当前,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应从制度上明确党组织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权责及运转机制,重点是加强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的机制设计,确保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能够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健全落实严格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并严肃考评奖惩

自上而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一是从政策规定和管理制度上建立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结合电网企业党组织管理关系现状,研究制定电网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具体意见,明确电网企业党组织的直接责任、上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界定电网企业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管理部门的党建责任,明确管理、监督和考核方式。其中,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需要进一步细化,电网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党建责任、电网企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分管责任需要重点明确,让每一名电网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委(党组)成员把党建责任扛起来。二是建立完善电网企业抓党建责任落实的体制机制。针对电网企业党的工作机构撤并压缩、相关党建责任部门难以统筹协同的问题,总结地方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运行经验,在界定党建职责的基础上,在电网企业推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度,建立党建(党群)工作例会、党建工作问题诊断分析等配套机制,整合相关责任部门资源,形成合力,搭建统一谋划、统一运行、统一考核、统一问责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三是加大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力度。电网企业主管部门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比重,像考核经营业绩一样考核党建工作。严肃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必须要与领导人员的任免和奖惩直接挂钩,对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存在“软弱涣散”现象的党组织进行严肃问责。电网企业党委(党组)要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局性工作进行谋划、推动和考核,强化目标引领,改进过程管控体系和考核u价体系,重点是提高党建工作在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中的比重,使党建工作成为“硬指标”“硬任务”。

在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础上,更加注重创新型党组织建设

在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基础上,适应国际化、知识化、网络化、信息化的时代背景和深化电网企业改革的现实需要,更加注重基层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电网企业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中央文件精神的宣贯,根据电网企业自身行业特点、企业特点、服务对象特点,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对口服务活动。对电网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重要指标,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二是广泛开展电网企业党组织生活创新创效活动。针对部分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或陷于停滞,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问题,既要采取措施严肃组织生活纪律,也要注重党组织生活的创新设计,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按电网企业类别,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创新创效活动,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挖掘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分类进行推广应用。三是在电网企业着力推进“互联网+党建”思维和技术。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趋势,从中央层面组建课题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信息化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重点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基础工作进行网络化管理,简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负担。选取党建工作基础扎实、企业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开展“互联网+党建”示范点建设,加强学习交流和推广应用,带动电网企业党建信息化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全面从严抓好电网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2

一、总体目标

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已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环保验收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完成脱硫工程建设任务,对铁合金、电石、刚玉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继续对贾鲁河、卫河、惠济河3个流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全省200个行政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以此带动各省辖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整治,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保障,初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从而推动全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在*年基础上削减5.5%、二氧化硫削减6.2%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

(一)电力企业脱硫工程建设

1.工作任务

凡列入*年度限期治理名单的电力企业要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全省12.5万千瓦以下未列入关停计划的电厂也应完成二氧化硫治理任务。脱硫工程项目需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投运3个月内及时申请省环保局组织验收。电力企业脱硫设施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等部门联网,确保已建成脱硫设施正常运行。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列入*年度限期治理名单的电力企业在完成脱硫工程方案制定并通过省环保局审查后,按照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年11月底前脱硫设施必须建成并投入运营。

以上工作由省环保局、发展改革委、郑州电监办负责监督落实。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二)铁合金、电石、刚玉行业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对全省铁合金、电石、刚玉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企业确定整治措施、目标、完成时间。对建设单位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评价文件,建设单位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使用,并依法给予处罚。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责令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于国家禁止建设的项目,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省相关政策,环保手续完备但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企业治理技术要符合《河南省铁合金、电石、刚玉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要求》(豫环文〔*〕79号)。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年4月15日前对所有铁合金、电石、刚玉生产企业进行核定,确定限期治理和关闭企业名单并报省环保局备案。核定审查要完全彻底、不留死角,如有瞒报漏报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此项工作由各省辖市环保局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实施关闭的企业要在*年6月底前按四条标准关闭到位。此项工作由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对符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条件的企业,在立即停产、停建的同时按要求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取得环保行政许可之前不得生产或建设。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各企业要按照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要求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对在*年11月底前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生产供电。此项工作由省环保局和郑州电监办负责落实。

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但符合现行环境准入条件的新建项目,*年4月15日前停产(停建)到位,6月底前完成环评等有关环保手续,按环评批复要求完成验收治理任务后,经环保部门同意方可(试)生产。此项工作由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负责落实。

以上工作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卫河、贾鲁河、惠济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卫河、贾鲁河、惠济河流域各省辖市、县(市、区)应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年、2009年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要求和污染减排目标,结合本地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制定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工作责任。对已经达标排放但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排污企业实施限期深度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届时没有完成停产治理任务的重污染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或生产线依法实施关闭;加强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按省政府要求完善配套设施,切实发挥治污减排效益。贾鲁河郑州段、卫河新乡段、惠济河开封段为3个流域重点整治区域。郑州、新乡、开封3市要根据目前所属流域污染现状,制定专项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今年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年4月底前郑州、新乡、开封3市完成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省环保局备案。其他流域内的省辖市要在本市*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中确定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目标和措施。

此项工作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省辖市及其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各省辖市负责完成本辖区饮用水源地规划编制工作。依法关闭、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相关项目实施搬迁、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年6月底前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编制完成饮用水源地规划。各省辖市环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组织具体实施。

*年6月底前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完成依法关闭、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监督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相关项目在*年11月底前完成搬迁、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任务。

以上工作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五)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形成减排效能,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1.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干、支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加快中心城市第二轮污水处理厂和省辖市污水处理厂脱氮能力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脱氮能力;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体系。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年竣工的污水处理厂*年5月底前管网要达到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实现稳定规范运营;*年竣工的污水处理厂*年9月底前管网要达到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10月底前实现稳定规范运营;开工建设周口沙南、南阳污水处理二期、信阳明港和郑州陈三桥污水处理工程;已建成的省辖市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达不到一级A标准的要建成脱氮设施。此项工作由发展改革、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年底以前已竣工、尚未进行环保验收的污水处理项目*年5月底前要完成环保验收;*年竣工的污水处理项目*年9月底前要完成环保验收;*年4月底前所有污水处理厂要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此项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以上工作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六)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监督指导人均收入5000元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

1.工作任务

对全省40个畜牧业发展重点县(市)(名单附后)的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进行调查,对达到国家规定规模(常年存栏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禽和100头以上的奶牛、200头以上的肉牛)的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实施环境治理,使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重点督促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的行政村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使200个行政村达到省级生态文明村标准。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年4月15日前各省辖市将拟治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和拟建成生态文明村的行政村名单报省环保局备案,并确定养殖治理方案和村庄整治方案。*年11月底前各省辖市环保局组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验收,省环保局组织对生态文明村考核。

以上工作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七)各省辖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各省辖市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市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取得实效。各省辖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在4月15日前报省环保局备案。

(八)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

对2005年以来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内的关闭企业、限期治理企业逐一排查。查关闭企业是否死灰复燃,查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关闭企业出现反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责任。重点监督*年没有完成深度治理任务采取停产治理的化肥(化工)企业加快治理进度,治理工程完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恢复生产。对*年11月底前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应依法实施关闭。对没有完成治理任务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三、工作标准

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其生产线标准:必须依法吊销或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污水处理厂稳定规范运营标准:污水处理设施连续正常运行;处理水质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和流量计运行正常并联网;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操作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规章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

实施污染治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和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实施污染治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燉T81-2001)的要求;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的行政村达到省级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条件和指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重点流域、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省辖市政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二)依法行政

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逐厂依法下达通知书,明确告知企业关闭、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的时限、要求、权利和义务。

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含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三)强化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和脱硫电厂的监控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及违规新上重污染项目,坚决杜绝违规新上污染项目。

(四)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目标考核,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企业组织达标验收,颁发排污许可证。

发展改革部门: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督促落实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的关闭工作。对脱硫设施运行正常的电力企业进行倾斜,在核定发电量时优先考虑脱硫企业,及时核准上网脱硫优惠电价。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国债和财政专项资金。

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予以挂牌督办。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拒不纠正的,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的,对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建设部门:督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脱氮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达到规定运行负荷要求。以治理村内垃圾、秸秆乱堆、污水乱排乱流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

水利部门:对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农业部门:结合年度沼气工程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补助等措施,促进秸秆和粪污水资源化利用。

工商部门:对关闭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政府依法对企业作出的关闭决定应抄送工商部门。

畜牧部门:对达到国家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结合资金、技术支持,督促其建设相配套的粪污水处理设施。

电力监管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或拆除)的企业(或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及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供应生产用电。严格监督电力企业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并按规定执行电力企业上网脱硫优惠电价制度,足额支付优惠资金。

(五)责任追究

*年11月底前完不成本方案所列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视为该省辖市的环境保护目标没有完成,并追究当地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社会监督

各省辖市政府应于*年4月15日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本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被列入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的企业名单,在本年度12月10日前将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结果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告。省环保局每半年向社会各省辖市和有关部门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3

国企党建科学化面临的新挑战

党的十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有效把握了国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有力推动了党的建设与企业治理的有机融合,切实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增强了国有企业的创业动力、创新活力、创造实力。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的出台,对国企党建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应该指出的是,新形势下国企党建的新旧问题交织,对推进国企党建科学化提出了一定的挑战。主要的问题有:

一是党的领导虚化。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国企党建问题的总根源,其实质就在于如何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即如何正确处理好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市场主体与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关系。这“两个关系”处理不好,党组织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职责就模糊不清,就会在客观上削弱党组织的话语权,虚化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作用,使国企党的建设处于边缘化的境地。比如,一些国企没有把党的建设有机内嵌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重业务、轻党建,“一手硬、一手软”,把企业经营和党的建设搞成“两张皮”,使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虚化、作用弱化、功能虚化。一些国企领导甚至存在“求生存可越线、为公事可越界”、只要经营业绩好就能“一俊遮百丑”等错误认识。

二是“两个责任”缺失。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与此相对照的是,一些国企由于党的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国企经营者政治纪律观念和政治规矩意识薄弱,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和战斗力不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不严,部分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重缺失,查处腐败问题态度不坚决,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两个责任”的缺失,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方面,有的国企领导独断专行,导致一些重大投资项目未经集体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匆忙上马、亏损严重,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还比如,在国企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方面,部分人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有的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问题,搞家族式腐败、链条式腐败,谋取腐败“黑金”,形成利益输送“黑洞”,贵买贱卖、内外勾结、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此外,一些小、远、散单位“苍蝇”式腐败问题也不容忽视。再比如,在选人用人方面,有些国企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管理缺乏总体规划,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严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比较突出,在招聘环节存在“内部招聘”问题,有的甚至围绕着有人事任免权的领导形成了“小圈子”,大搞“近亲繁殖”、“亲亲疏疏”。

三是党的建设方式方法存在不足。明确规定了基层党组织要“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指的就是党建工作要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这个问题上,一些国企党建存在着“三个不相适应”的问题,即基层党组织建设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定位模糊与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不相适应、基层党组织建设方法载体与国企环境特点不相适应。这就导致了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层层衰减,一些党务工作者工作意愿弱化、工作能力软化,“不愿干、不会干、干不了”现象比较普遍,最终导致基层党组织功能虚化,无法调动普通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国企党建的着力点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以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围绕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虚化、“两个责任”缺失、党建方法方式不足等突出问题,因企施策、标本兼治,科学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一是要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虚化问题,根源在于国企党建如何有机融入企业的治理结构中。这就要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企业治理、发挥党建政治优势与发挥市场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第一,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国企党组织要树立起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意识,树立起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第二,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与董事会依法决策结合起来,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以及党管干部原则真正落实到位。第三,要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形成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清晰、考核方式严谨、考核结果管用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以考核传递责任,以责任传导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

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4

摘 要 企业法治文化也是社会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石油企业是否能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关系到企业的法治文化,也影响到社会整体法治建设。正确认识石油企业法治文化的重大作用,采取多种举措加强石油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关键词 石油企业 法治文化 依法治国 举措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民的法治思维,奠定法治国家的坚实根基。在我国的国家经济体系中,石油企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是市场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为市场的良性运行运送着丰富的养料。企业法治文化也是社会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石油企业是否能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关系到企业的法治文化,也影响到社会整体法治建设。因此,石油企业法治文化对于社会整体法治文化的优化有着不可小视的价值和意义。

一、石油企业法治文化的重大作用

(一)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法治建设发展的积极因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制经济,就是要求国家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并保证在实际生活中得到严格的执行和遵守,以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实践证明,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须要求具有比较完善的法制作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发展法治化的过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和细胞,它的一切活动必然会发生复杂的法律关系,这些都离不开法的制约与调整。而任何一项经济法律要发生作用,也必然需要以企业为载体来实现。因此,企业对法的认同和遵循,企业法治文化的发展无可争议的将影响和推动社会整体法治的发展。

(二)良好的企业法治文化有助于以法治的理念来平衡各方利益

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要素,牵连着诸多相关各方。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其所有者、经营者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各种关系,在市场经济中无不需要法律来调整。良好的企业法治文化,对于企业合理处理各类内外部关系,有着指导作用。它指引企业用法律的思维、依照法律的程序,按法律的规定来依法办事。法律作为一种明确的为国家所认可和保障的行为方式,可以规范企业行为,并给相关利益各方带来行为结果的合理预期,从而保障经济有序运行。

(三)良好的企业法治文化有助于以法治的手段解决纠纷

法治为控制无序与混乱不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协调、支配和控制人们的行为,还设定了独立的司法机关由其依法作出裁判,使冲突和纠纷得到缓和和解决。企业法治文化的发展有助于建立起一种社会共同认同的企业间纠纷解决机制。随着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的多样化,企业法律相关机构设置的健全,无论是内部专职法务,还是外部专业律师等,在企业发生纠纷时都会首先推荐选择仲裁或诉讼。这种方法对比计划时代的“请主管部门评理”,可以避免政府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裁定的不公正。对树立法院权威,建立一种良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积极作用。

(四)良好的企业法治文化有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如果把社会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那么企业是构成这个有机体最重要的细胞之一。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法治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对社会整体法治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意义。同时,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是社会整体法治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两者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良好的企业内、外部法治文化的建设,将为企业创造可预期的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企业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繁荣。

二、加强石油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举措

(一)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整治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和落实打击整治长效机制,配合专门机关重点对管线打孔盗油、井口盗窃、抢劫原油和盗窃水、电、气、电力设施等涉油违法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打击治理。同时,依法严厉打击“”等组织的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定期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区域、突出治安问题和案件线索,对影响职工群众正常生活的入室盗窃、抢夺、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事件要强化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控制社会治安面。

(二)强化内部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

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治安防控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专人、专库、专柜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不发生盗窃、中毒、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治安灾害事故,加大“三防”建设投入力度,重点要害部位“三防”覆盖率达到100%。

(三)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完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有效管理、落实出租人、承租人、管理单位等的责任。各单位出租房屋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的,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继续做好服刑、劳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落实率100%,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分别不超过5%和3%。

(四)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工作

各单位要把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方针、任务、措施、要求,宣传各单位综合治理、法治文化建设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理论研究工作,探讨法治文化和综治工作的对策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推动法治文化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要强化“110”联动服务, 严格落实、完善社会管理统一指挥和调度制度,各专业队伍、群防群治队伍等有联动职责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明确任务,提高维护稳定的防控水平和实战能力。

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5

一、企业党建和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

首先,两者有相同的思想理论。由于国企的发展是建立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础上的,无论是国企党建还是文化建设,两者的探索和发展都是立足于该体系。要充分利用该理论体系的指导作用,有机结合,不仅能将新型的理论成果应用到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中,还能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保驾护航。其次,两者的内容是交叉互补的,在国企党建中,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以及作风建设是最为重要的内容,而通过国企党建又能够保证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赢得优势。企业文化不仅包括管理文化、物质文化还包括精神文化,企业文化创新自身具有系统性。在对两者进行构建的过程中不可能将它们强行分割开来,否则只会造成企业生产和理念脱节。最后,组织实施上的系统重合性。所谓系统重合性,在国有企业党建和文化创新中具体表现为,其一,两者有相同的发展目标。企业文化创新的目的和党建工作“立党为民”的目标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二,两者有相同的工作思路。企业文化创新要求在工作中做到以人为本,党建工作要求形成以服务大局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两者在工作方式和思路上是充分一致的。

二、国企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深度融合探索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企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不重视

很多国有企业的二级单位对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企业文化建设都不重视,特别是企业一把手总是认为党建工作可有可无,这是国企管理中的通病。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四点:第一是企业的中心工作是生产,创建企业的初衷就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企业所有组织活动都要围绕利润的增长和提高工作效率为中心,这就使得企业在追求利润的时候,目标和党的大局观相冲突,目标不一致。加上企业经营任务繁重,领导考核指标压力大,党政领导在没有完成当季度的经营目标时,无暇顾及和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导致企业片面重视生产;第二是一些“一岗双责”的国企领导在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方面的专业培训和专业理论知识较少,对很多应该知晓的制度和常识都还没有掌握;第三是企业生产任务繁重,生产工人生产之余没有时间进行思想政治学习,很多领导虽然知道自己是党政一把手,但是并不了解自己的具体工作责任;第四是缺乏制度建设,没有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标准中,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所占分值比例不高,对管理人员构不成思想上的威胁,因此也难以引起重视。

(二)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设置和职能定位

国有企业不同于党政机关和非企事业单位,在企业当中,党委的地位往往必须屈从于掌握企业实际控制权的董事会或者企业主。传统经济时期思想政治之所以能够成功开展,是因为背后有强大的权力制度作支撑。但是在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以后,企业的经济增长压力压倒了原来政治优先的原则,党组织逐渐从企业的决策权和经营权等权力中心撤出来,减缓了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导致权力安排出现错位:政工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二级单位管理权限不一致;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和党委办公室的职能也有混乱。

(三)党务工作者工作方法落后

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很多党员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差,其工作内容依旧停留在传统的“收党费,学文件,发报纸”的简单工作方式里,没有认真分析过当前形势下应该如何更好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还有的党员干部在企业文化建?O中抓不到重点,缺乏企业文化建设的意识,导致文化建设流于形式,更不可能转变为先进生产力了。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落后,不能与时俱进,没有针对新方法和新载体的专业技术培训课程,使得老政工人员不能借助新设备进行工作,只能限于组织学习、开会的老套路,影响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二是党务干部思想观念落后,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是缺乏和年轻人交流的工作方法;三是企业文化建设理论和方法研究还要进一步深化,很多好的传统方法、载体不能及时提炼出来,导致企业文化和现代企业管理方法背道而行,影响了二者的融合和发展。

三、企业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融合的措施

(一)深化员工对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认知

我国经济建设使国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不仅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同时也为我国带来了世界范围内的各种价值观。随着这些价值观的引入,国民思想的变化较大。不仅仅在思想的开放性上,同时在价值取向上也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有好有坏,但无一例外都值得企业深入思考,同时也为思想教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企业在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时,必须要将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将二者各自的长处发挥出来。而二者的有效融合就要有清晰的思想认知。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都是企业的软实力,他们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建设企业、发展企业。同时也要对二者的不同之处有清晰的认知,对不同之处要认真思考、求同存异,充分利用二者的工作特点和工作内容中的先进性,将二者进行资源整合,思想融合。

(二)拓宽宣传渠道

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工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团结员工,整合员工思想,引导员工核心价值观。所以在工作中应对核心价值观进行全方位的解释,以明确、易懂的思想来引导员工,通过尽可能多的方法和渠道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要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作为工具,譬如建立企业自己的微信平台,将企业的发展动态和员工生活进行展示,通过对企业进行正能量的宣传,以最贴近人们日常生活的形式传递信息,将引导思想的方向放到首位,不再以宣传指导作为主题。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内部刊物的出版工作,对企业内部刊物加强重视,积极改进刊物形式,保障刊物能够按时、及时出版并传递到员工手中。刊物要将正能量作为主题,及时向员工公开企业的重大事件以及发展方向,使员工能够对企业加强认同感,同时员工也能对党的思想和决策有最直观、最详细的解读。

(三)将党建思想渗透进企业文化活动中

一是企业文化的发展与提高离不开相关的企业文化活动,这些活动要面对的是企业的广大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因此,这些企业活动的主题要符合时代特点,在活动中要渗透党建思想,让员工在选择活动项目的同时,也能对活动更加喜欢。二是企业活动在融入党建思想的同时也要注重人文关怀。通过在活动中融入党建的感情元素,引导员工将自身感情也融入其中,所以最好采用一些与员工生活中息息相关的元素。通过这种方式,使员工在丰富、快乐的企业文化活动中接受到党的思想,使员工能够增强其对党和企业的向心力。三是活动开展要有足够强的计划性,对活动计划的安排要合情合理,时间上也要方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同时在重视大活动的同时也要重视小活动,不应只注重年会和企业庆典之类的大型活动。每一次活动,都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缓解员工压力的机会,无论活动大小,都不应随意应付。对待每一次活动都应在人文关怀上有足够的重视,这也是党的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在渗透党的思想的过程中,要潜移默化,不应过分强调。以免将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彻底变成党政思想教育活动,这样将适得其反,造成不良影响。

(四)要将企业党建与企业文化建设“四层次”紧密结合,实现思想理论体系的层次化落实

企业党建与企业文化创新的有机结合,体现在思想理论体系建设方面,既要突出思想理论建设的先进性,又要坚持思想理论落实的实践性;先进性体现为原则性和方向性,实践性表现为灵活性和多样性。要将企业党建工作逐渐融入到企业文化的物质层、行为层、制度层以及核心价值层中去,才能真正的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四、国企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度融合的策略和有效途径

(一)在大党建模式下加??思想政治工作新探索

1.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观念必须在观念上主动寻求突破,在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观念过程中,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将树立企业责任观、职业发展观等理念纳入思想政治工作中来,使思想政治工作顺应时展。(2)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国有企业要以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的辩证关系为突破口构建大党建模式,结合时事热点,及时完善和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精简内容,形成独特的思想政治文化。另外,也要善于借鉴优秀民办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法,将优秀的政治工作经验应用到国有企业中来,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新活力。(3)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国有企业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制时,要建立责任机制,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工人员为主体,其他各部门广泛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对员工的思想动态要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倾听他们的反馈,同时,国有企业要通过各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为政治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理论知识培训和新型工作方法,建立一个满足不同主客体需求,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体系。

(二)要培养企业共同价值观

应该将培养共同价值观作为国企文化创新的重点,有机融合时代精神和国企特色,兼顾民族性、时代性和先进性。培养企业共同价值观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理论实践相结合,在构建企业文化时需要发挥三个代表理论成果的指导作用。其二,从中心出发,贯彻全局原则。企业的文化创新必须要立足实际,以充分符合国家及自身发展的要求。其三,与时俱进,改革开放。充分发展和继承企业文化构建和党建既有的优良传统,加强实践探索以健全企业文化创新理论体系。

(三)要落实组织建设

党组织要想在文化创新工作中起到政治核心作用,可以加强文化创新和党建的系统同构。其一,同步构建行政组织和党群组织,让党政工作同步规划,促进国企党建和企业文化创新工作的协调性。其二,要重视领导队伍的建设,这是企业党建和文化创新的关键,一个高素质的领导团队能够促进企业全面发展,掌控企业改革重难点,提出有效策略。其三,实行党管干部方式,拓宽人才选拔渠道,选聘方式要民主化和市场化。组织建设中要围绕党组织形成具有代表和先进性的管理队伍,保证党建工作在文化创新培育体系中充分融合。

(四)拓宽企业文化建设新思路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由“硬实力”和“软实力”共同组成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组成了企业的硬实力,软实力是企业在长期的运行过程当中逐渐形成的,并且在未来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习惯。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提升国有企业的“软实力”。企业文化体现着企业的服务理念和人本思想等,企业文化建设目标和党建工作目标相一致,二者工作方法和思路具有一致性。如果二者相矛盾,就会导致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相脱节。因此,要把文化建设纳入到党建工作内容下,扩宽企业文化建设新思路。(1)坚持“以人为本”,确立企业文化理论体系。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开展党建工作的前提,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的工作对象都是国企的工作人员,要想取得工作成效,就要尊重人、理解人,切实做到“以人为本”,重点关注和解决人的问题。因此,加强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的融合,就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努力解决企业员工的实际问题。(2)加强国有企业中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的作用;要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用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战斗力;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因此,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的深度融合,必须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硬起手腕、采取硬措施、打一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确保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一)杜庄河阳固出境断面水质COD浓度达到50mg/L,氨氮浓度达到10mg/L。

(二)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5天以上。

(三)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

(四)全县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95吨和1760吨以下,在2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3%和0.8%。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杜庄河东西支、兰商干渠、黄蔡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形成减排效能,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要达到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实现稳定规范运营、达标排放。20*年4月底前,县城污水处理厂要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20*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2.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深度治理和管理,对已经达标排放但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排污企业实施限期深度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届时没有完成停产治理任务的重污染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3.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开展建设项目执法大检查,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依法严惩并公开曝光。

4.取缔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源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

5.督促*肥源化工有限公司、*县马目再生纸厂、*县明忠再生纸厂6月底前完成深度治理工程的环保验收。

(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监督指导人均收入5000元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

1.工作任务

对全县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进行调查,对达到国家规定规模(常年存栏500头以上猪、3万羽以上的禽和100头以上的奶牛、200头以上的肉牛)的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实施环境治理,使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重点督促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的行政村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达到省、市级生态文明村标准。

2.完成时限和责任

20*年10月底前,组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验收,对生态文明村进行考核。

(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

对2006年以来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内的关闭企业、限期治理企业逐一排查。查关闭企业是否死灰复燃,查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关闭企业出现反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重点监督20*年没有完成深度治理任务采取停产治理的企业加快治理进度,治理工程完成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恢复生产。20*年11月底前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应依法实施关闭。对没有完成治理任务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四、工作标准

关闭、拆除违法企业或其生产线标准:必须依法变更或吊销其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污水处理厂稳定规范运营标准:污水处理设施连续正常运行,处理水质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和流量计运行正常并联网,经验收合格后委托给第三方运营。

实施污染治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和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实施污染治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含养殖小区)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要求;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的行政村达到省、市级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条件和指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重点流域、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要从贯彻落实*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乡镇、本部门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取得实效。要加强领导和督察,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二)依法行政

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逐厂依法下达决定书,明确告知企业关闭、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的时限、要求、权利和义务。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含污水处理厂)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

(三)强化监管

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控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坚决杜绝违规新上重污染项目。

(四)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控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目标考核,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企业组织达标验收,颁发排污许可证。

发展改革部门: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督促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督促落实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的关闭工作。

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国债和财政专项资金。

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予以挂牌督办。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拒不纠正的,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力的,对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建设部门:督促县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配套管网建设以及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确保污水处理厂达到规定运行负荷要求,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如期完成环保验收。

城管部门:负责县垃圾处理厂建设。

水利部门:对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农业部门:结合年度沼气工程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补助等措施,促进粪污水资源化利用。

工商部门:对关闭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仍未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