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对低保工作总结范例6篇

乡镇政府对低保工作总结

乡镇政府对低保工作总结范文1

根据全省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和市县惠农政策落实集中整治活动的相关要求,自“规范宣传年“活动开展以来,市惠农政策落实督查组、市民政局和县民政局多次对我镇的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低保资金使用及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督查,对我镇存在的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对象分类施保不准确,拆户、拼户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反馈。我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县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镇农村低保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扎实抓好全镇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城乡低保实地管理的要求,将城乡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范围,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之中,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城乡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城乡低保工作负总责;包村领导为城乡低保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所包村的低保政策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各村城乡低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在村的城乡低保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边查边改,完善机制

针对我镇存在的低保对象不准,村干部享受低保、拆户、拼户施保的违规现象,全镇各村、组全面进行了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村民个人申请、村民民主评议、评议小组评议,村委会初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各村组先后召开群众会议96场次,充分发扬民主,把农村低保评审工作“阳光操作”,向广大农户印发了《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指南》读本3000多份,向各村、组印发了《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关于贯彻落实城乡低保“调、减、免”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125份,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明白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有效化解了农村低保申请、评议、审批工作中诸多矛盾、纠纷,杜绝了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对象分类施保不准确、拆户、拼户施保现象。经这些动态调查,全镇农村低保户由原来的1518户4198人减少到1211户4198人(其中整户停保1891人,户内减人105人,整户新增1465人,户内增人531人)。初步确定一类对象271户714人,二类对象514户1805人,三类对象426户1679人。

规范程序、健全资料

我镇在这次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工作中,注重抓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健全建立档案资料,做到了镇上有档案柜,村上有档案盒,低保对象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低保一户一档,镇、村、组有低保评议会议记录、公示记录、低保花名册、一村一公示板,有公示影视资料。镇、村都成立了低保评审小组和评议小组,对评议、审核、审批情况进行了“三榜公示”。

乡镇政府对低保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财政能力 薄弱 乡镇

引言

我国7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县域,县域GDP 占中国GDP50%以上。 若以支出总量衡量,地方公共服务的40%以上是由县乡两级政府财政提供的。财政税收是国家和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剖面,县域财政,尤其是乡镇财政能力,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乃至建设现代化大局。

一、乡镇财政能力的基本概况

所谓财政能力,是指政府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自身存在和发展社会经济而必须从社会资源中获取财力,这种获取能力我们称为财政能力,它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高低,财政体制的规范程度。但是,对于乡镇财政能力,目前还少有学者对此做出完整、严格的界定,本文在参考了众多关于乡镇财政的描述后,认为乡镇财政是基层政府借助于公共权力进行的资金筹集和运用,为了实现它本身的职能,维持其存在。所以,乡镇财政能力就是指基层政府为实现其管辖区域的公共利益,维护乡镇政府自身的生存,促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从社会资源中获取财力的能力。

乡镇财政是基层政府执政的财力保障和重要基础,也是国家财政体系的智能更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加强乡镇财政能力建设,能够促使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事业的协调快速发展,还可以不断健全政府的职能,使基层政府拥有更多的可使用财力,用于农业结构的调整、用于公共支出、用于农业产业化、用于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乡镇财政能力建设的加强,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在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道路中,乡镇的财政能力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和发展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乡镇财政能力薄弱问题的具体体现

第一,乡镇财政能力薄弱的突出表现为经济发展水平过低造成的基层政府财政获取能力过低。

基层政府财政薄弱的根本原因是县域经济发展过于缓慢,同时造成了乡镇财政实力较弱,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表现较为突出,表现为农业基础不牢固、工业支撑不强和三产结构不优。我国县乡农业基本设施建设较落后,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底,并且我国县乡低层次的传统产业占据基础地位,缺少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和工业,尤其是信息、保险、教育、房地产、中介咨询等新兴的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对县乡财政的贡献作用很弱。

此外,从收入结构看,乡镇以农业税收和乡镇企业提供的税收为主,有的乡镇农业税收占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由于现在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停征,使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收入来源不稳定,收入增幅明显下降。从支出结构看,乡镇一级,财政支出几乎全部为行政事业费,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则明显不够。

第二,财政供养行政人口多造成的乡镇财政负担加重是乡镇财政能力薄弱的重要表现。

机构膨胀,财政供养人员过多,是乡镇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直接原因,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财政负担加重,有很大一部分县乡面积偏小或人口偏少,但无论人口多少,面积多大,财政承受能力怎样,乡镇机构都基本要求上下管理模式相同,从而导致财政供养人口过多、乡镇机构繁多,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是发展本乡的政治、经济、文化、计划生育、司法等工作,是农村基层政权,村民委员会也是农民自己管理治理的组织。但是在我国许多省的乡镇,村干部除了对全村集体组织的工作负责外,还承担了乡镇政府中许多其他的工作,这就促使村干部人数倍增,农民承担的干部费用也就相对增多。

第三,缺乏监督管理机制造成的乡镇财政管理的混乱是乡镇财政能力薄弱的内在表现。

很多基层政府或财政管理机关没有合格专业的会计,财务管理体制不完善,支出没有合理预算,有较强随意性,还可以多处审批,并且乡镇财政收支缺乏监督体制,各项不合理费用账目不明,还有一部分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腐败挥霍,人为使乡镇债务负担增多。由于缺乏完善的财政监督体制,部分“负资产”基层政府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项目混淆,排在首要的职工工资、教育经费被一拖再拖,而将公款招待、盖办公楼、买公车这些不必要的项目安排在前。

三、解决乡镇财政能力薄弱的对策建议

目前,乡镇财政能力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财政支出过度;二是财政收入严重不足。所以,处理乡镇财政能力薄弱问题的解决对策在于掌握财政的收支平衡,同时建立规范的政府管理机制。

(一)扩大财源建设,着手发展乡镇经济

发展乡镇经济、扩展财源建设是提升乡镇财政能力的根本途径,经济决定财政,在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中,使得经济生活里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越来越明显,所以,第一,重点发展乡镇企业,要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特别是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加大对乡镇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第二,看重乡镇农业的发展,提高粮食产量、质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从而增加农民收入;第三,利用“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战略,做好招商引资,加快推进经济外向型发展;第四,着手发展第三产业,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方向转移到城镇,一方面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购买力。另一方面,扩展了就业方向。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支出方式

我国县乡财政能力不足,一方面与收入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县乡(镇)政府机构庞大,财政供养人数众多,导致县乡财政运营成本偏高。提高县乡财政能力有两个途径,一是增收,二是节支。对于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地区来说,扩大县乡财政收入规模的基础和总量,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短时期内实现不具有可行性。

一是精简机构,降低人员经费所占比重。加大对县级机构的改革力度,减少冗员。对一些职能弱化、重叠设置的县乡部门和机构要进行撤并,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和载体对乡镇在职机关干部职工分流,对超编人员,乡镇政府可按比例逐年进行安排,尽量减少财政供养人口,并且要杜绝反弹现象出现。在乡镇机构改革的过程中,除了严格控制人员录用、允许提前退休、鼓励转向企业的方法外,还可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实施考试与绩效考评相结合的任用方式,确定工资和人员的任用问题,严防冗员负担向县级机构转移。

二是增加社会发展支出,提高发展性经费所占比重。要提高县乡政府在财政支出中的决策参与程度。鼓励各地采取更多、更为灵活的方式探索购买服务的方式。 积极实行“以奖代补”,提高农民自己的参与水平。在完善产权制度的基础上,采取项目补贴、贴息、提供设备、培训人才等方式,降低社会投资者的成本,提高其总体盈利水平,激发社会投资者进入农村的积极性。

三是加大财政向乡村转移支付力度。农村改革税费后,公共财政是受冲击最大的部分,特别是以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县乡尤为突出。完善转移支付的机制,尽力缩减转移支付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改革现行专项补助办法,将一些具有普遍性转移支付性质的补助项目合并,将具有均等化作用的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实事求是地确定和降低财政薄弱县乡的配套资金比例,甚至免除地方配套。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管理监督体制

要建立规范的政府监管体制,就要完善乡镇财政能力基础建设,在加快发展步伐,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还要坚持开源节流一起抓,健全监管机制,掌握好关口,严格管理程序,杜绝腐败挥霍,确保支出部分用在利国利民的地方,使得各项资源都能保值增值。要把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作为促进乡镇财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其健康运作。

1. 运用乡镇财政乡镇用,上级县管理的办法,加强对乡镇资金的管理

针对乡镇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改变现有的自管方式,实行乡镇财政乡镇用,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办法,可以加强对乡镇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这是种创新模式,对于原本属于乡镇村财和事的权利范围内的财政支出,保持原有方式仍由乡镇按规定进行审批,对于乡镇财政资金,就要实行与上级预算共编,上级财政部门需结合乡镇实际财政情况,明确给予乡镇项目预算明细,并有针对性的合理安排重点项目在先,提出正确的指导意见,获取同级政府批准。

2. 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追究责任、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机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法,加强工作指导,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保证乡村财源建设工作有效健康的开展。建立完善的考核体制,尤其加强对乡镇各级党组织干部及负责人的任务落实情况、职责、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效果,把乡镇大企业的发展工作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绩效优略的一项重要方法,与考核后的奖惩挂钩,该奖励奖励,该惩罚的要严惩,从而促使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保证工作高的质量高效率的完成。

四、结语

“郡县治,天下安”,乡镇政府肩负繁重的责任,乡镇财政能力建设关系到经济是否可以快速发展,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和国家财政的振兴,关系到是否可以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乡镇政府能力的体现是需要成本的,这就使得政府能力体现要以财政为支撑的。财政是政府运行的基石。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实践,让人们看到现有的财政对政府能力实现的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乡镇政府能力的有效实现。我们都应该要十分重视和加强乡镇财政建设,这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所做出的必然选择。唯有如此方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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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春丽.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及对策[J].山西财税,2011,(1)

乡镇政府对低保工作总结范文3

一、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现场会情况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年4月24日在景洪召开的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一模式、深化改革,我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相关相关单位学习传达景洪会议精神,并就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进这项改革需要把握的重点,以及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安排,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序推进,确保全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情况

按照省州要求,为保证我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财政局、宣传部、人大、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财政局下设办公室,积极开展对改革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具体措施

一抓宣传动员。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开展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改革的总体思路、原则、主要内容等进行广泛宣传,为全面推进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抓方案制定。按照改革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的要求,及时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入研究,制定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抓基础数据的清理。切实抓好乡镇财政收支、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乡镇债权债务的清理,做实基础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四抓干部培训。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务、计算机、网络等有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让基层财政所的同志吸收新的知识,拓宽视野,增长才干,更好地服务基层和农村;五抓工作纪律。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乡镇和村组财务监管,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纪律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违规操作行为,杜绝借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之机私分资产、滥发钱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二、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一)财政所人员配备管理及工作职能情况

县下辖七乡三镇,10个财政所。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在我县推开后,乡镇财政所划归财政局管理,通过县财政局与人事局摸底调研,我县财政所编制核定定为每所5名。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总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票据管理员岗位。各岗位按照规定交叉任职,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总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据管理员。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治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总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治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票据管理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三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情况。

1.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情况

我县根据《预算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要求,取消了乡镇一级财政,将全县10个乡镇作为县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彻底打破长期以来由乡镇自主核算的分散管理模式所形成的财权分配格局。取消乡镇一级财政后,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的派出机构上划县财政局管理,代行县财政局的相关职能。

2.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定额标准制定情况。

我县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定额标准的制定紧紧围绕全县财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保工资、保运转”为首要目标。自以来,全县财政收入分配体制作了较大的调整,乡镇一级全部纳入了经费包干,定额定编标准化管理,收入任务不再纳入考核范围,其中人员经费按全额预算;社会保障缴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公务费按照人均元的标准执行;车修费每个乡镇一个车编按10000元的标准执行,其他业务及办公费按区类划分8-12万元不等。近年来我县财政收入虽然得到大幅增长,但由于我县财政基础薄弱,本级财政收入只占财政支出的1%左右,“吃饭财政”的状况依旧得不到大的改善,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现有财力难以维持和满足不断发展的工作需要,基本的下乡及其他县级部门执行的补助标准乡镇一级依然难以实现。

3.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及资金整合情况。

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整合资金领导小组,并与相关整合部门签订了资金整合责任状,层层抓落实,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照整合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各自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来进行组织实施以带动各部门实施的积极性。项目建设完成以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对项目实施比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制定相关续后管理的村规民约。

4.基础信息库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基础工作,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规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管理,根据州财政局统一部署,我县于起全面启动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我县纳入数据库统计范围的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中财政全额拨款(补助)或差额补助经费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民政部门优抚对象、村干部、下岗职工、城镇低保对象不在统计之列。统计信息包括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两大类。其中,单位信息主要包括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人员编制、实有人数、财政经费供给方式、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等内容;人员信息主要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年龄、性别、职务、技术职称、身份、工资标准等内容,全县供养人数5906人,其中:在职4198人,离休66人,退休1642人。

5.软件应用情况

我县各预算单位(包括乡镇)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范围,按照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规范化管理,县级各单位及十个乡镇均使用了财政厅开发的dbcs部门预算管理软件,使用率达100%,通过使用dbcs部门预算管理软件,全县基本上消除了“隐性”测算的隐患,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但在软件的使用过程中对该软件只能做年初预算而无调整功能表示遗憾,希望在今后的改进中能够增加这一功能。

三、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加快了公共财政均等化进程,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务收支,强化了乡镇债务管理和乡镇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全县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通过改革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快了公共财政均等化进程。改革后,乡镇运转支出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多种因素分配,兼顾乡镇多方利益,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均等化要求。

二是通过改革规范了乡镇财务收支行为。由于乡镇管理层次和财务人员素质不一,乡镇财务难以规范,通过制定统一的支出范围、统一的定额标准、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使用统一的管理软件,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支出行为。乡镇支出有据可依,财务核算规范透明,审批制度约束有力,从根本上防范了乡镇财务管理上的混乱现象。

三是通过改革遏制乡镇债务,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通过改革一方面锁定了乡镇债务,取消了乡镇政府的举债权,有效扎住了乡镇“举债”的口子;另一方面,对债务化解实行奖补,达到了控制增量和消化存量的目的,为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困难创造了条件。

四是通过改革规范了非税收入征管。通过加强账户、票据的管理,将“票款同行”、“以票管税(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到实处,有效防止了乡镇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和滥收滥支现象。

五是改革后乡镇支出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支出进度趋于均衡、合理,有效避免了年初支出紧张,年末突击花钱的情况。

四、目前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存在的问题

从我县推进“乡财县管”改革情况来看,“乡财县管”改革中出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落后的乡镇易于产生依赖上级财政的思想。我县乡镇多属财政赤字乡镇,几乎不存在县级财政挤占乡镇财政收入的问题。实行“乡财县管”后,将出现县级财政弥补乡镇资金支出缺口的情况,这样,一些困难乡镇就有了保障,收支缺口由县里兜底,自然产生依赖上级财政的思想,其财政增收的积极性降低

2.乡镇政府化解债务的积极性降低。实行“乡财县管”后,债务对乡镇领导来说有所解脱,但从另一方面看,将会导致乡镇债务高悬。乡镇债务是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乡镇负债问题迟早应通过各种途径、办法得到解决,否则,这个矛盾总有一天会激化,最终转移到上级财政。

3.实施“乡财县管”工作需要网络平台支撑。但是,要实现乡财县管网络化管理建设,需要相关软件和硬件的支持,投入网络信息技术软件开发及硬件设备购置也需要大量的资金。

4.乡镇财政所的业务量越来越大,人员紧缺、经费紧张、设备落后已成为突出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三农”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绝大多数都要落实到户到人,农户一般要得到多项补贴,这些最终都要靠财政所来落实,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量成倍甚至几倍、十几倍地增加,但近年来乡镇财政所基本没有安排新工作人员,很多还是原财政所人员,很难满足财政改革的要求。另一方面,随着财政所工作量的大幅度增长,需要的办公经费开支也相应增长。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1、建立乡镇财政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在规范和完善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的基础上,加强对乡镇财政收入的综合考评,实行乡镇财政收入主要领导负责制。

乡镇政府对低保工作总结范文4

一、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定位

乡镇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组织,具有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侧重执行的特性。从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出发,乡镇党委政府职能主要是:

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快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中心所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上。

提供公共服务。要树立“为政就是服务”的民本理念,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逐步发挥公共服务的职能。要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法律等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要提供农村社会保障服务,重点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医疗保险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体系;要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中介组织,使之承担相应的社会职能,为农民群众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

加强“宏观”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要适应农村经济结构和运行方式的变化,由以微观管理为主向以宏观管理为主转变。在工作中要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监督等多种手段,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产业发展政策和相关市场行情,提出本地区产业结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的总体目标,明确具体的发展要求,对乡域经济发展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切实维护农村经济的健康运行。

提升乡村干部、群众整体素质。要把提高乡村干部群众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是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是提高统揽全局、驾驭市场、组织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从经济发展战略和市场客观需求的实际着眼,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开发利用人才资源。三是加强劳动者队伍培训。采用普遍教育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举办讲座与现场辅导相结合、典型示范与挂钩帮扶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文化知识、劳动技能和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整体素质。

二、当前乡镇党委政府职能现状及问题根源

近年来,石家庄市委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工程为总抓手,积极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能错位。乡镇在经济活动中扮演多重角色,有的随意为企业担保,造成了沉重债务负担;有的代替中介组织和农民签订合同,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二是职能越位。乡镇管了大量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部分乡镇在抓种植结构调整中搞硬性决策,无视市场规律,结果造成产品卖不出去,农民叫苦,政府尴尬。三是职能缺位。乡镇对农村科技文化、交通、卫生等基础建设和农村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不够,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治安较差。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影响,也有体制的约束,具体来讲主要有:

乡镇管理体制与农村发展现实需要不适应。一是乡镇机构设置阻碍农村经济发展。乡镇站所等事业单位仍以准行政组织的身份出现,习惯于“一元化”的集中管理方式,在新形势下仍大包大揽行政事务。二是乡镇“责、权、利”分离现象突出。主要是管人与管事脱节、事权与财权脱节,“牌子响、责任大、权力小、协调难”。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乡镇所承办的上级任务越来越多,而乡镇的权力却越来越小。公安、工商、税务、交通、电力、土地等部门管理权的上收,导致条块分割问题的出现,直接影响了乡镇整体功能的发挥。

乡镇施政用权与建设法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标准不适应。一是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目前,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对乡镇干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乡镇干部仍习惯用行政手段处理问题。二是为农服务水平不高。长期以来,乡镇主要以管理为主,为群众提供服务的意识不强、手段不多,不能适应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力度不够。一些乡镇干部在解决农村矛盾过程中方法不得当,采取强制性措施,甚至盲目动用公、检、法部门的力量,结果造成矛盾激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乡镇的威信。

乡镇干部队伍状况与农村工作现状不适应。一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农业型的干部多,经济型的干部少;行政管理型的干部多,技术服务型的干部少,制约乡镇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在全市11075名乡镇干部中,行政管理型的干部有6967名,占总数的63%,技术服务型的干部2760名,仅占25%;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中,行政管理型干部占到76%,技术服务型的仅为12%。二是干部队伍管理不合理。乡镇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往往成为上级机关的“减压器”。乡镇主要领导多从上级机关下派,大多基层工作经验不足,而且往往是到下面“镀金”,真正安心基层工作的较少;而在乡镇基层工作多年的同志,虽然经验丰富,业务熟悉,却感到政治上没有出路,工作积极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在乡镇机构改革问题上,压缩机构、精减人员工作虽反复进行了多次,但大多流于形式,配套改革不到位,农民供养乡镇干部基数大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三是乡镇干部的素质急需提升。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素质工程建设,但是,乡镇干部“三低一高”(文化素质低、科技水平低、致富能力低、年龄偏高)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观。

三、加快乡镇党委政府职能转变的建议

乡镇职能转变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等人手,加强行政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1.增强乡镇职能转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夯实执政基础。一是强化乡镇社会职能。变全能政府、管理政府为有限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主要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包括市场环境、投资环境、人居环境、治安环境、生态环境等;制定科学发展规划,确保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搞好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对农村的困难群众给予及时救助;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缓解乡镇工作压力。针对乡镇工作“责任状”、“一票否决”满天飞的问题,上级党委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清查工作,对与乡镇工作联系不紧密的要限期废除;对确需乡镇完成的,要科学核定标准,使乡镇干部能够集中精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三是推进乡镇经济职能转变。要改革乡镇经济发展指标的考评标准,逐步淡化GDP总量、增长速度排名等对乡镇干部在职务升迁、经济

待遇等方面所造成的影响,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引导乡镇干部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从现实需要出发,改革乡镇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乡镇职能。一是对乡镇站所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职权划分。根据乡镇站所的工作性质,可将其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服务性和专业性站所。比如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畜牧站、文化站、计生站等,在人权、财权和事权上全部划归乡镇管理,对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第二类为执法性或垂直管理的站所。如派出所、法庭、工商所、税务所、供电所等,要坚持在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提出调整人员的意见。二是理顺“条、块”关系,强化责任意识。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要转变职能,改变管理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加强行业宏观管理,在业务发展规划和制定管理标准等方面,加强对乡镇站所的协调和监督。要结合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将宜下放给乡镇审批的事项坚决下放给乡镇;可委托乡镇行使的行政行为尽量委托乡镇行使。三是实施目标管理,确定工作职责。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根据设定各乡镇财政包干基数,实行乡镇独立财政。另一方面,要建立乡镇税收体制,县(市)区税务主管部门要与乡镇划清税种和征收范围,各乡镇要积极培植税源,强化乡镇一级理财、聚财的功能。

3.用市场经济的规则和要求来规范执政行为,不断改进执政方式。一是拓宽服务领域。把服务的范围延伸到二三产业,重点提供政策、法律、信息和技术方面的服务。二是创新服务手段。充分运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市场服务、综合协调手段,坚持依法行政,防止在行政过程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纠正行政过程中错位、越位和缺位的现象。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营造“千斤重担众人挑”的良好局面。三是提升服务层次。在探索利用市场经济规则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上,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行“一站式”阳光服务,即把乡镇的民政、劳动人事、司法、城管、土地、、计生、环卫等多个职能部门统一组织起来,集中设置服务窗口,对群众所需解决的问题,实行“一站式”办结。

4.建设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一是要完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要及时调整。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改干部包村、领导包片为按产业组建服务队,形成突出一项产业、建立一支队伍、成立一个支部、确定一名领导、制定一套管理办法的新格局,促使各服务队逐渐形成履行政府服务职能的经济实体,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三是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坚持乡镇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乡镇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增强乡镇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5.锻造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执政素质。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要坚持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形式,把素质高、业务精、本领强的优秀干部按程序选进乡镇党政班子。在工作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激活乡镇人力资源。二是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通过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乡镇活动,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乡镇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和挂职锻炼,进一步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三是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要在工作上留住人、政治上激励人、生活上关心人,通过设立乡镇干部津贴等方式,适当提高乡镇干部的待遇。

乡镇政府对低保工作总结范文5

调研基本结论:(1)乡镇财政干部成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买单者。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机构合并、人员分流,其后实行乡财县管,财政所、经管站合并,并按50%的比例分流人员。合并后的财政所确定为乡镇事业单位,承担了乡镇党委、政府不直接办理之外的所有公共事务;财政所干部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参公人员,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企业一样,自己掏一半、单位买一半;既不能从行政上提拔,也不能在财政内部调动;工作量对比改革前增长一倍,在惠农政策一项接一项中再增加一倍。分流下岗人员,如同普通工人一样,四出找工作再就业或自己创业,其中素质高的约60%有了着落,40%的人员成为不稳定对象。

(2)“六个关键词”概括乡镇财政干部现状。无论是在岗职工还是分流人员,目前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对未来的期待,可以用“失落、颓丧、困惑、感恩、呼吁、呐喊”六个关键词来概括。

(3)*市动用一切资源维护了基层财政队伍的基本稳定。自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各项改革一直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并以其特有的财政文化先后获得全国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荣誉、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财政系统新风颂基层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殊荣,财政队伍整体素质较高、集体荣誉感强、团队管理理念先进。因此,*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对财政从政策制度、舆论支持、预算安排、人文关怀等各方面倾斜了乡镇财政改革,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维护了基层财政队伍的基本稳定。

(4)财政所职能定位不清、干部身份不明、事权大于财权的现状导致乡镇财政暗流涌动、危机四伏。事权无限大与经费无保障、责任无限与地位最底层、持续的无偿付出与长久的无望期盼可能导致基层财政运行系统的崩溃。

(5)重新定位乡镇财政所——财政所职能是管理乡镇公共财政支出,财政所机构属于行政单位性质,财政所人员的身份是公务员。

一、改革前后*市乡镇财政所职能、机构、人员演变情况

1、改革前后乡镇财政所职能演变。税费改革前,乡镇财政是基本完整的一级财政,特别是*年《预算法》的颁布实施,乡镇的财权和支出范围扩大,保障能力增强,乡镇财政相对独立的编制财政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主要履行七项职能:

(1)负责乡镇财政的预决算和预算执行管理等工作;

(2)负责农村税收政策的执行和农业四税的征收管理;

(3)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4)负责乡镇预算外资金和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维持乡镇政府的运转;

(6)负责对乡镇“七站八所”实行“零户统管”;

(7)负责乡镇政府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税费改革后,为确保乡镇正常运转,*市实行了乡财县管,把乡镇视同市直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调整了县、乡财政体制与分配关系。改革后乡镇财政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由收支管理型向支出管理型转变。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所不再承担组织财政收入这一任务,但乡镇财政支出资金量呈持续增加趋势,支出管理型的特征十分突出。二是由预算管理型向核算管理型转变。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取消了“七站八所”、财政所和经管站进行了合并,乡镇实行预算管理的单位仅剩乡镇政府和财政所两家,预算管理职能在削弱。通过实行“村帐镇管”以后,在保持资金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集中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的财务核算管理职能得到了增强。三是由维持保障型向服务发展型转变。随着国家支持“三农”力度的加大和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各项直接针对农民的补贴逐年增多,乡镇财政所不可替代地承担了这些资金的兑付落实工作,而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当前乡镇财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税改后的乡镇财政所主要履行17项职能:

(1)乡镇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2)“乡财县管”改革后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与监督;

(3)农村公益中心“以钱养事”资金、财务管理;

(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5)惠农补贴资金、社保资金的发放及政策的落实;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

(7)乡镇非税收入、票据管理;

(8)乡镇国有资产及村级资产、资源管理;

(9)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0)农村财务、资金“双”;

(1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纠纷调解;

(12)乡村两级债权、债务监管;

(13)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14)农村经济经营统计;

(15)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16)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17)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及其他工作等。

2、机构设置变化。农村税费改革前,*全市21个乡镇、2个开发区,共有21个乡镇财政所、2个财政分局,23个经管站。农村税费改革后,*行政区划合并为16个乡镇,财政所与经管站合并,46家机构合并为16个乡镇财政所,各所加挂经管站牌子。合并机构从属于乡镇开发区行政合并,最少二合一,最多六合一。

3、人员配置变化。税费改革前,*市乡镇财政所、开发区分局、经管站共有624人(其中:男441人,女183人)。改革后,在岗270人,分流241人,离退休84人,临时工29人。按学历划分:研究所学历2人,大学学历48人,大专学历332人,中专学历46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96人。其中,党员414人。

现有在岗人员270人(不含临时工29人),其中:男187人,女83人;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34人,大专学历203人,中专及高中学历32人;党员246人。

从年龄结构上划分:30岁以下25人,占总人数的9.3%,31岁—35岁39人,占总人数的14.4%,36岁—40岁68人,占总人数的25.2%,41岁—45岁68人,占总人数的25.2%,46岁—50岁30人,占总人数的11.1%,50岁以上40人,占总人数的14.8%。

二、当前乡镇财政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乡镇财政所机构性质错位。从中央有关文件来看,乡镇财政所理应为行政编制。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编办发[*]3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央核定的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包括地方税务部门……及乡镇财政所的人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30号)再次明确财政所编制为行政编制(原文:行政编制精减范围是: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的编制,包括基层工商所、税务所、物价所、财政所、人民武装部、部级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机关的编制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机关编制。今后,行政机关不得再使用事业编制)。20*年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发文,将基层财政所定位为事业单位,改变了乡镇财政所机构性质。究其原因,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是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由于时间紧迫,需要快刀斩乱麻,“七站八所”撤销或转制,财政所机构性质降格有利于缩小与其他站所命运的差距。而时至今日,财政所虽然免除了农业税征收的职能,但新征了更多的财政支出管理的职责,不断扩大的事权与其机构性质极不相称;按照“对等性原理”应该及时归位到行政单位序列。

2、乡镇财政所“三管齐下”,职能无法不越位。*镇党委书记、镇长张小军在座谈中说,目前财政所的职能依然是管帐管钱管稳定,凡是党委政府要管的财政所必须管,只是管的内容有很大的变化。一是管帐更规范。村账镇管后,20个村居单位、原来“七站八所”“以钱养事”的收支账务都由财政所负责,全镇范围内的财务状况一清二楚。二是管钱以惠农资金为主。改革后我市对乡镇实行部门预算、“乡财县管”,只有乡镇机关和财政两家,管钱压力不大,压力主要在筹措经费缺口。惠农资金的管理要占据财政所60%以上的精力,而且支付成本大。三是管稳定。无财政不稳定,“人民内部矛盾80%可用人民币解决”。全镇2900多万元的镇级债务、村级三角债、土地纠纷,日常应付靠财政为政府挡,财政所承担了巨大压力。财政所工作人员目前的状态可以说,工作苦、待遇差、困惑大。针对现状,我有三个建议:一是完善财政监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监管。如农村公路建设,农民自筹部分不到位怎么办?虽然有“农村公益事业促进会”,但只管计划、管工程完工、不管自筹资金缺口。财政所不加强管理,将会形成新的历史包袱。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可以参加政府。三是争取明确身份。

*镇镇委副书记、人大主任易法金为财政所呼吁,一定要提高基层财政所地位,明确干部身份,理解财政所在改革后“贴钱贴米搞服务”的实情,对分流人员出台下岗再就业、创业培训等优惠政策。

财政所干部也好、职工也好,他们究竟承担多大的工作量?看一看*镇财政所的内部分工:

*镇是一个农业大镇,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35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19340户,农业人口65334人,劳力4*56人,农户认可的承包面积111386.96亩。财政所现有干部47人,其中在职20人,离退休5人,退养3人,临时工2人,改革中自愿分流6人,下岗分流11人;在职干部中30岁以下1人,30到40岁4人,40到50岁13人,50岁以上2人,平均年龄为41岁。其中女性5人,男性15人。

在岗人员分工如下:内勤8人,均身兼数职:其中一名预算会计兼社保专管员、世贷专管员、财政监督员、6家“以钱养事”单位代管会计、政务公开查询员、妇女及共青团工作;一名资金会计兼非税收入及票据专管员,政府、财政、民政记账会计和工会会计;一名出纳会计兼档案管理员、信息调研员、企业专管员;一名惠农专管员兼基金会及统筹会计、福利院代管会计;三名村级记账会计除负责20个村财务管理同时还分别兼任政府财政审核会计、基金会及统筹出纳、事务长、农村合作医疗专管员、房产专管员、会管国资专管员等多项工作。外勤12人:除3人包一个村外其余均包两个村,具体到对所包村各项基础数据的摸底、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填写发放、各种惠农面积的摸底及发放、五保金、优待金、计划生育奖励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结账发放工作、各种电子表格的填写电脑录入工作、村级票据领用缴销、所包村的凭证账簿整理装订、村级的四次月头办公、各种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土地纠纷的调处、农村专合组织的申报管理、能源沼气、“三农”保险、“150”工程、救灾农户贴息贷款的核实、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等各种包罗万象的工作,且对以上各项工作均有严格的结账考核制度。

3、乡镇财政所办公条件差、工作经费无保障。16个乡镇中卸甲坪土家族乡财政所与乡政府合署办公外,虽然15个乡镇财政所都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但大都建造年代已久,*年以后建成的仅1个,占6.7%,*年至*年建成的6个,占40%,*年以前建成的8个,占53.3%,由于经费紧张,大多数财政所10年内没有维修过。

*市于20*年实行“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乡镇所有收入全额缴入市级金库或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在保证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明确了乡镇财政支出范围,统一了支付程序,对基层财政所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局委托银行按月按人打卡发放,对财政所公用经费实行定项定额核定到所、按月拨付。此外,为充分调动乡镇发展工业企业积极性,对新增工业企业税收实行比例返还。乡镇财政所经费来源主要是市级年初预算安排的经费,对财政所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实行市级打卡发放,另按人平0.5万元安排公用经费、按每财政所3万元安排招待经费和6万元小车经费,全市2009年乡镇财政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共安排1248万元,人平2.44万元。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资金来源。即使部分乡镇年终有少量的税收返还收入,也都是乡镇政府拿去弥补了自身经费不足。

【*镇财政所案例】*镇财政所的经费状况,以*年为例,市当年对财政所部门预算72.22万元,其中打卡工资50.38万元,公费医疗人均400元计1.84万元,公用经费含小车和招待费20万元。无预算指标来源的366222元,具体到项为:

1.司机和炊事员工资、补贴及保险:工资2600元/月×12月+保险7000元+补贴4000元=42200元

2.在职干部下乡补助:1200元/人×20人=24000元

3.职工医保单位负担部分37584元-市局预算部分18400元=19184元

4.职工第13个月及文明创建工资:36757元/月×2项=73514元

5.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68564元

6.日常电脑的维护及必要的固定资产的添置:30000元

7.各项惠农资金所需基本成本:50000元

8.村级财务管理及票据所需基本成本:30000元

9.解决分流人员及退休干部的遗留问题:10000元

10.小车及招待费超支:30000元

11.职工当年调整工资部分:在职10020+元分流5140元+临时工600元=18760元

【*财政所案例】现有干职52人,其中:在岗25人(女同志8人),分流及退养18人,退休9人,另外司机、炊事员各1人。改革后财政所实行的是部门预算,20*年全年市局对所拨款12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09万元(含退休),公用经费23.5万元,医疗保险2.32万元。全年财政所实际支出179.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23万元(含住房公积金9.37万元,拨出经费医疗保险6.38万元),公用经费29.44万元(含维修费5.63万元),缺口50.7万元。

4、乡镇财政干部为历史买单,个人待遇严重受损。为了顺利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将财政所明确为乡镇事业单位,严重损伤了财政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一是人员身份由行政干部变为事业单位职工,既不能进市局机关,也不能进乡镇政府机关,个人成长空间受到制约。干部轮岗、提拔、正常工作调动仅能在乡镇财政之间进行,与市直机关的交流渠道被完全“卡死”,能力再强也当不了行政干部。二是经济待遇偏低。在去年规范津补贴发放过程中,*市乡镇财政所人员靠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人文关怀,享受了与市直财政干部同等的待遇,但没有制度作为保障;市直财政干部无需缴纳保险费,而且退休后的工资不会降低标准,但乡镇财政人员每年都得同企业职工一样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其待遇比市直财政干部低,更不用说与国税、地税、工商等曾经同等身份同等待遇的单位相比。

5、透支付出超负荷,回应失灵隐患多。无论是在岗职工还是分流人员,目前的工作状况、思想状况、对未来的期待,可以用“失落、颓丧、困惑、感恩、呼吁、呐喊”六个关键词来概括:

失落——不知“我是谁”;颓丧——“我心伤悲”;困惑——明天是否有太阳;感恩——我以我心献财政;呼吁——乡镇党政领导诉真情,为财政所干部撑起一把保护伞;呐喊——千万不要把我抛弃!

一直以为自己是干部身份的乡镇财政人员在自己极力推进的农村税费改革后,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一夜之间成为没有职称的事业单位职工。“我是谁”,一部分当初由局机关“下放”到基层所锻炼的所长、副所长开始后悔——多年的努力,结果是永远失落在乡镇事业单位。一部分当初是乡镇党政领导的干部,因为财政情结回到财政所,最后以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身份归入社会保障对象。普通在岗人员因为亲历竞岗分流时的激烈拚杀,一段时间内,异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岗位。思想境界高的,出于责任感对工作競競业业;自我意识强的,总要考虑“我这样付出划不划得来”,期待也许有一天政策环境会变好。

分流人员中60%的暗自庆幸当初自愿分流或竞岗落聘,经过3年的苦撑苦熬,头顶已是一片蓝天。有学历、有专业职称的作为大、中型企业中层干部,公司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已做规划,前景明朗。适应市场能力强的人,无论是打工还是自己创业,至少拥有每月不低于*元的收入和对未来的自信。个人综合素质无法适应市场人才、劳动力需求的40%的分流人员,或无法转换自身角色,对改革过程中相关人员心生怨恨;或因命运不济处境艰难,汇成一句内心的呐喊——千万不要把我抛弃!

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是人才还是资金或其他资源,始终遵循着价值实现最大化、效益最大化原则,遵循水往低处流的自然法则。

从财政所工作的角度看,在岗人员是中流砥柱,但他们持续长久的透支着自己,热情在一天天下降,整体年龄一年增长一岁(09年平均42岁),负荷一年一年增加,待遇差距一年年拉大,业务能力在失去培训机会的状况下越来越不能适应工作的需求。如果现行财政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没有调整,财政所机构性质、人员身份不归位,待遇不提高,新老交替途径不明朗,5年后,人员平均年龄47岁,财政所这块政府系统的基石必定不堪承重而坍塌。

三、乡镇财政所重新定位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从各个层次调查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看,核心问题是乡镇财政所的定位不准,由此引发出乡镇财政所职能范围无法界定,财政干部身份不明、待遇偏低、情绪不稳等次生问题。因此必须对乡镇财政所重新定位。

1、现行法律政策与行政、财政体制改革发展方向的不一致引起定位混乱。《宪法》规定,我国政府设立为中央、省、地市、县市、乡镇五个层次;《预算法》明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我省财政改革试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市各项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为缓解乡镇困难,实施了“乡财县管”,从*财政的角度看,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三级财政”。*市乡镇财政所隶属市财政局管理,同时接受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日常业务和人事权归口市财政局统一管理,所担负的行政工作职能则由乡镇党委、政府协调,乡镇财政所既是市财政局的下属单位又是乡镇政府的组成部门。*市现行财政管理办法代表了财政改革未来发展方向,而湖北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相关政策将乡镇财政所定位于乡镇事业单位,改变了乡镇财政所“行政执法”的地位。

2、政出多门的行政现实与身处行政最底层的地位使乡镇财政所职能难以定位。财政最高行政机关财政部对改革后的乡镇财政所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如果以财政部财预【20*】4*号文件赋予乡镇财政所的四项基本职能(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来定位的话,财政部其他司室相关要求要不要执行?经管站与财政所已经合并,省农业部门的有关精神还算不算上级指示?而且双重管理体制决定了乡镇财政所既要服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也要按财政部门要求不打折扣。而乡镇政府由于是我国最基层的政府,是各项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属于乡镇政府事业单位的财政所必须承担起乡镇党委、政府不直接办理之外的所有公共事务。

3、以科学发展观的思路与公共财政理论为坐标,能够找准乡镇财政所的准确定位。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主要任务在农村,让全民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主要群体是农民,统筹城乡发展最艰巨的任务在乡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落实执行财政法律法规,乡镇财政所作为公共财政组织体系的一部分,不可或缺;是公共财政作用于广大农村、农民的“手”。从财政目前的运行机制、改革最终形成的体制看,乡镇财政所的定位是——管理乡镇公共财政支出。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公共财政收入凭借公共权力取得,公共财政支出用于公共领域,公共财政政策服从于公共决策。农村税费改革后,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收入主要靠国税、地税部门征收,非税收入管理权也在县市一级;乡镇政府是最基层政府,公共财政政策的决策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依次递减。公共财政支出主要用于购买公共服务,公共财政管理主要追求公共产品(公共安全、公共医疗、公共教育等)的物美价廉。因此衍生出惠农资金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新农合资金征收、农民负担监管、专项资金监管等等,部分在乡镇支出的资金没有由乡镇财政所管理而是由县市有关部门或财政直接管理,其目的也是为了提高管理绩效。

四、对*市乡镇财政队伍建设及其现状的评析

*市624人的乡镇财政队伍,凭借其人员实行县市直管的体制、出色的工作业绩成为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工作的品牌、长期坚持财政文化建设所形成的软实力及与时俱进的创新理念等,以改革的办法化解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的一部分深层次矛盾,维护了基层财政队伍的基本稳定。其做法和经验可以用以下三句话概括:

1、以无私奉献和无限服务打造了财政工作品牌。*财政系统是一个优秀的团队,无论是税费改革前还是改革后,一大批无私奉献的干部成为乡镇财政“两个不打折扣”的重要保障。一是*市局安排的所有工作不打折扣,二是地方党政领导安排的工作不打折扣。

【张李林案例】“*市20*年度十大杰出青年”张李林,扎根山区做奉献,心怀感恩苦亦乐。从充满理想的大学校门走出,走进他做梦也想不到的偏远闭塞的少数民族山乡,他没有后悔,有的只是因山区农民生活艰辛的心痛。因为他品质和能力的稀缺,他先后承担了所内经费出纳、预算资金会计、合作医疗监管员、政务公开工作员、包村征收员、社保专管员、事务长等工作,可他没有抱怨,有的只是对组织、对领导、对同事的感恩。家住城关,远离工作地六七十公里,靠着一辆摩托车,他走过了六个春夏秋冬,走过了他人生的恋爱、结婚、做父亲的黄金季节。无论是炎夏酷暑还是冷雪寒冬,无论是正常工作时间还是法定节假日,面对丈夫、父亲与党员、财政干部的角色冲突,他的第一选择是承担起后者的责任。他在与朋友们谈心时说:“尽管那里艰苦,尽管...尽管...但我只要想到,没有我真情的付出,就没有那么多山里农民开心的笑脸,没有我工作的努力,就没有乡党委、政府领导和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充分肯定,没有我无私无怨的奉献,就没有领导如此的信任和同事对我的尊重,只要想到这些,我心里就充满了感激,对工作就充满了激情。”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乡镇财政所成为乡镇政府“三办一所”的组成部分,原有的“七站八所”撤销或转制,乡镇领导能够直接安排的单位仅有财政所(乡镇“三办”属乡镇内设机构,均为行政编制),凡是乡镇党委、政府不能直接办理的事项,不管财政所职能如何定位,最终全部由财政所完成,乡镇财政所成为实际意义上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无限责任公司。*全市270名乡镇财政在岗人员为16个乡镇、251个村(含城镇社区),2275个村民小组,79.24万亩二轮承包面积,67.4万人农业人口提供17项服务。财政干部无私的奉献和财政所无限的服务虽然损伤了个人利益、增加了财政所经费开支压力,但赢得了口牌、赢得了环境。

以培植典型引路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减轻了人员分流压力。乡镇财政所、经管站人员分流、机构合并时,*市财政局持冷静审慎态度,并经过了精心的策划。改革前,先后三次组织专班到外地考察,吸取失败教训。内部召开研讨会,上下共同制定改革方案。部分财政所选择有才能的人或有创业实力的人作为分流典型,积极鼓励财政所干部主动到沿海发达地区图发展,或投资兴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改革方案公开,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财政局党组成员、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分组现场主持投票表决。改革后,把分流人员的稳定当作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在职在岗人员提供精神、资金、人脉资源等一切可以提供的支持。在年度总结表彰时专门设立“创业奖”,并安排创业、就业成功人员作典型发言。

3、以财政文化建设和情感人文关怀稳定了队伍。*市财政系统一直注重文化建设,以财政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干部潜力。该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党组织建设、文明创建为载体,通过奖惩激励、制度约束、培训选拔等方式,加速干部的成长;通过领导以身示范、先进典型引路、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在全系统播撒一种理念——创新立岗、质量兴业,展示一种品质——高雅文明,践行一种承诺——诚信守诺,执着一个目标——共享财政,聚集一种精神——天天向上,实现一种追求——和谐发展,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创新力、执行力,让务实进取、干事创业成为每个财政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自我追求。财政文化建设的结果是,财政干部接受了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也接受了身份失落、待遇偏低、付出大于回报的事实。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财政干部一次分流241名,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在职干部珍惜岗位,恪尽职守,不图回报。

20*年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的津补贴落实及离退人员的工资发放,使*的乡镇财政干部得到了一定的安慰。经过*财政局党组的极力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再三讨论,为表示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充分肯定,为稳定基层财政队伍的稳定,把乡镇财政所干部的津补贴纳入了参公管理的发放范围,每月按时打卡发放到人。为减轻乡镇财政人员经济压力,通过财政局与劳动社会保障局协调,按最低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离退人员在社保领取养老保险金,比离退前工资发放标准降低,*财政局实行了差额补助办法。

但稳定中隐忧重重。财政所干部身份不明、待遇偏低、个人成长空间极其有限、“老有所养”的问题缺乏制度保障,财政所职能定位不清导致的工作压力超负荷、经费开支无着落,人员结构老化、后备人才无音信,分流人员中的40%再就业困难、少数分流人员家庭生活陷入特困境地等问题亟待解决。

五、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的思路与建议

(一)明确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思路。乡镇财政队伍是提供“三农”公共服务的终端,是乡镇政府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最基层的组织保障。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的思路处理改革中的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上级与下级、政府与财政、工作与待遇、眼前与未来、可能与可行等各方情况,合理确定近期与远景目标,在理论论证与实际可操作之间探索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明确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目标。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基层财政人员合理需求,以现代团队管理理念、公共财政管理理念重新构架基层财政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打造一支能力素质高、协助意识强、大局观念重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基层财政队伍。

(三)明确分层次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与途径。

乡镇政府对低保工作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五查”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低保规范制定科学、对象认定准确、操作顺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法制低保”为构建和谐德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重点检查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顺序是否公开,否存在合户保”分户保”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概括为“五查”

一查保证规范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检查保证规范是否达到省政府规定的要求。能够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检查保证规范制定顺序是否合法,否经过认真调研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由政府正式发文,并向社会公布;检查保证规范是否及时调整,否存在两个保障标准。

二查保证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检查各乡镇是否组织家庭收合调查核算小组。并依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检查有无“合户保”分户保”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现象,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顺序。否邀请局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

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检查低保制度是否健全。符合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并体现自主创新性;检查各乡镇社会救助信息网络是否畅通,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按时实行社会化发放。检查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检查低保资金是否依照乡村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农村低保金每月或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次的要求。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特别要防止出现个别乡、村低保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虚报冒领其低保金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年4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日前)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业务会议。把低保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中,一并进行安排安排,并下发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省、市的布置和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指定责任人。各乡镇要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小组,由乡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居)委会,逐户排查。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7日至5月15日)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准存在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自查自纠期间,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认真疏理问题。每一个基层干部自己如实填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各乡镇填写《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统计表》将本辖区内清查对象汇总后,1.清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各乡镇、村(居)委会干部要开展自查自纠。4月15日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清退,发现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对自查中主动清退登记的人情保、关系保”不追究责任,对隐瞒不报的村(居)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一经发现一律清退。对工作中屡次出现不依照顺序和要求办事、搞“人情保、关系保”或拒绝受理困难群众合理诉求,群众反映大的干部,经查实要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

评议团由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各级人大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当地老党员、村(居)民代表等组成,2.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村(居)委会都要成立低保工作评议团。评议团不少于20人,村(居)民代表必须在评议团人数中占三分之二以上。专项治理期间,各村(居)委会在4月30日前召开低保工作评议会,由评议团对本村(居)委会所属村(居)民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进行评议,投票反映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并对评议投票情况及时进行记录、登记。召开低保评议会后,村(居)委会应填写《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村(居)民代表、村(居)委会主任、乡镇挂点领导签名。乡镇负责收集《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连同《德兴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一起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特别注意的对于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但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伤残军人、参战人员、失地农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家庭要坚决予以清退。

依照省民政厅统一格式制作城乡低保对象公示栏、退保公示栏,3.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0日开始。行政村、自然村、社区把本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和退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栏保留一年,上级民政部门将不定期检查公示情况。公示栏要公布市民政局(监察局(局(电话,做到对群众来电反映有异议的情况逐一登记,市民政局重新核查确定对象,再次公榜。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实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临时公示制度。

各乡镇的自查自纠小结及《德兴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于5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7月15日)

市专项治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将组织各乡镇交叉检查。同时,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市将组织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进行交叉检查,督查面至少要覆盖20%的乡镇,交叉检查面要达到30%的乡镇。交叉检查和督查前,市民政局班子成员要对所属乡镇、实施分片负责,并成立3个专项治理核查小组,深入各村(居)委会召开低保听证会,会议由低保对象、低保工作评议团成员、村民代表参与。交叉检查和督查中,要对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核实,并对各地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置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并及时整改的问题,不再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于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责成当事人、责任人自我检查,依纪依法从重处置。

(四)检查评估阶段(7月16日至8月10日)各乡镇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督促各地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树立惩办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作为年终社会救助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重大典型情况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既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基层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肯定要求。因此,各乡镇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全市民政干部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布置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求高,一定要向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引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部门综合协调,民政具体负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市里在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要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乡镇在工作开展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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