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教案范例6篇

特殊教育教案

特殊教育教案范文1

【关键词】案例;案例教学;特殊教育

【中图分类号】G26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128(2010)11-0125-02

引言

案例教学有着悠久的历史,1870年最早应用于法学领域的教学,1920年引入到商学院的教学,在法学和商学的教学中得到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因为学生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自己解决问题比被动接受教师的结论好,有利于学生产生独立自主与创造思想。[1]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教育者认识到案例教学的优势而将案例教学应用于学科教学中。案例教学应用于特殊教育领域的才刚刚起步,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学在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应用型、实践型人才的目标指引下,传统的讲授教学显示出不足,案例教学是一种有效的补充该不足的方法。大多数专业课教师按照自己对案例教学的理解,不同程度地尝试应用于教学中。案例教学是指“根据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案例为基本素材。把学生带入特定的教学情境中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并形成技能、技巧的方法”。[2]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所谓的案例是指“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3]

1应用的现状

培养能够从事特殊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对特殊儿童进行个别化教育的应用型、实践型人才是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人才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单纯的讲授法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寻找创新性的能够替代和补充讲授法不足的方法成为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任务,特殊教育的特殊性、针对性、个别性、经验性、情境性使教师的目光转向了案例教学,这也是案例教学应用的目的。

在教学中,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把收集的资料和经验过的特殊儿童的事例作为案例展示给学生,使学生更容易理解和记忆某些相关的定义或原则。在具体应用中,教师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讲述一些理论知识,包括一些定义、原理、原则,为了更好地诠释这些理论知识,则把一些所谓的案例展示给学生,让学生体会“理论指导实践,并应用于实践”的过程。

目前,在特殊教育专业教学中,案例教学应用于某些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中,这些课程包括教育学、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学校课程与教学、特殊儿童教育诊断与评估、行为改变技术等。例如:在特殊学校课程与教学这门课的教学中,教师会先讲授“什么是培智学校语文教案或数学教案、培智学校语文或数学教案的内容与要素、书写的步骤和方法、书写教案的注意事项等”,接着向学生展示培智学校某教师的优秀教案,进一步证明他讲授的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诠释了培智学校语文或数学教案的概念、内容等,强调了这些知识的重要性。

2案例教学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2.1把事例等同于案例

在特殊教育领域,由于缺乏现成的案例库供教师使用,教师在尝试应用案例教学时,所使用的“案例”实际上都是事例,且都是正面的事例。案例来自于事例,但不同于事例,“所有的案例都是对某一事例的描述,但是并不是所有事例的描述都可以成为案例。一个好的案例应该包括:一是事例的描述中要包含一定的冲突;二是事例的描述要具体、明确,不应是对事情大体如何的笼统描述,也不应是对事情所具有的总体特征所作的抽象化、概括化的说明;三是描述中要把事例置于一个空架子中,也就是要说明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四是事例的描述要能反映出教育教学的反复性、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如态度、动机、需要等;五是事例的描述要能反映出故事发生的特定的背景。”[4]根据不同的教学需要,案例也有正面和反面之分。

2.2案例教学的本质是归纳推理而不是演绎推理

在尝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把案例教学的本质定为演绎推理,即先讲授理论知识,然后呈现案例,把案例作为理论之知识的一种诠释和运用,是从一般到具体的过程。实际上,从案例教学诞生那时起,案例教学的本质是归纳推理而不是演绎推理,即案例教学中,教师应该按照教学目标的要求,将案例展示给学生,让学生了解案例中所描述的事例,并发现问题,并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周密思考、小组讨论等途径解决问题,最后对这个过程进行总结、归纳、推理,得出结论。

2.3案例教学的地位不明确

案例教学本身具有生动、形象、具体的特点,与讲授教学是交相辉映的。但在应用中,教师不能摆正案例教学的地位,过大渲染了案例,仅仅会满足于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气氛较好的优点,没有根据学科的特点和学生学习的需要滥用案例教学。

另外,成绩考核的时候,通过案例教学的方法,学生只是记忆了案例本身,而不能将案例与相关的理论知识紧密结合,考核的结果不够理想。主要原因是夸大案例教学的作用,并将案例教学进行了孤立,逐渐远离了专业理论的学习。

2.4案例教学中仍然以教师为中心

在尝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由于教师没有认识到案例教学的真正本质,因此课堂中仍然以教师为中心,教师讲授原理和理论,教师讲授案例,很难转变角色。实际上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依然是重要的信息源,但主要是启发和促进意义的建构”,[5]无论是在教学,还是在介绍案例方面,教师具有丰富的经验,并能够从宏观上对教学过程和学科知识进行把握,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起到引导者和组织者的作用,必要的情况下,教师会引导和提示学生主体如何发现问题和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把问题和问题的答案直接告诉学生。

3对案例教学在特殊教育专业教学应用的思考

3.1本土化的特殊教育案例教学如何界定

案例教学引入中国的时间并不长,生搬硬套的应用中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没有考虑到中国的的具体情况,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有着自己的特点,界定本土化的、易于学生和教师操作的特殊教育的案例教学将成为特殊教育改革中的一个重要任务,有了界定和目标,特殊教育工作者才能大胆把案例教学的方法广泛应用于教学中。

3.2特殊教育的教学案例采编难度较大

和其他领域的教学案例相同,特殊教育的教学案例也必须具有典型性、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教育性,但是特殊教育的教学案例与法学和商学的案例相比较,采编上难度比较大因为特殊儿童更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特殊教育的教学案例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和访谈。另外,在中国,家长还不能完全从心理上接受成为特殊儿童家长的事实,自我封闭、自我压抑、胆怯自卑的心理状态使他们不愿意将自己的孩子作为教学的案例进行研究。在特殊教育教学案例的采集上如果得不到家长的同意和支持,就不能获得典型真实的第一手资料,教学案例库就很难顺利建构,因此特殊教育工作者要帮助家长转变观念,互相支持,是教学案例顺利采集的前提。

3.3特殊教育案例教学适用的范围或领域

特殊教育的案例教学正处于摸索阶段,是否任何特殊教育的课程都适合使用案例教学仍然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将案例教学广泛地应用于特殊教育的所有课程中,对于教学计划、教学目标、教师的教、学生的学都可能带来不利的影响,要让案例教学在特殊教育的教学中发挥最大的功效,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进行大量的调查和验证其适用性。

3.4案例教学过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案例教学的过程应该是前后呼应,具有严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首先,案例教学应该与以学生的培养目标为指导进行制定。学生应该成为案例教学最大的受益者,不仅要注重学生对案例和知识本身的掌握,还要启发学生对专业知识学习的浓厚兴趣,并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案例教学的内容应该与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相匹配,体现重点和难点知识,包括教学中重要的定义、理论观点、方法等。再次,案例教学实施过程中,每个步骤缺一不可,必须是全面的,而且步骤之间必须紧凑,体现案例和案例教学的关系,做好案例教学评价体系的建立。最后,在案例教学中,处理好与其他教学方法的关系,案例教学不是唯一的和万能的,可以根据教学需要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

3.5特殊教育中案例教学实施条件

3.5.1教师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仍然掌握着是信息的重要来源,“学习者所接受的知识技能信息以及思想观念和非智力因素培养主要是由教育者控制,即由教育者选择、组织、编码和传递教育信息。”[6]教师是案例教学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并依靠自己的知识经验及对所教授知识内容的把握,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的指引,课前对案例进行筛选,做好案例教学的计划,安排案例教学实施的具体步骤,向学生提供案例的背景信息,组织学生讨论,启发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必要的时候指导学生思考的策略,并评价学生的观点。

3.5.2学生

学生是案例教学的主体,“是主动的信息寻求者、探索者。在教育者的指引下自主选择、确定议题、获取信息、主动思考、积极假设、认真验证、交流反馈。”[7]即学生要在教师的组织下,分析案例、讨论案例、发现案例中显示出的问题、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归纳并总结自己的观点。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思考,同时发现的问题并不是在课堂中通过讨论都能解决的,需要学生课后查阅大量的相关资料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遇到问题时,不会得到教师直接的答案,而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寻找问题的答案。

3.5.3图书馆

图书馆是案例教学实施的后备力量。学生在案例教学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查阅大量的书籍和文献,图书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大力搞好图书馆的建设,图书馆要整洁、安静,为学生和教师提供舒适的学习环境,专业书籍和与专业相关的书籍应该齐备、电子阅览室网络应该畅通,便于学生和教师迅速找到所需要的资料。

总之,案例教学已经开始在特殊教育专业教学中进行着大胆的尝试,虽然暴露出一些问题,但是只要我们关注到案例教学中每个环节和要素,严格按照案例教学计划和目标恰当运用案例,将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案例教学将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特殊教育专业教学中被广泛使用的方法。

作者:李晓庆

     参考文献 

[1] 刘金祥.案例教学法的产生与发展及优劣辨析[J].化工高等教育,2004.4:86-89 

[2][5][6][7] 唐世纲、李枭鹰.论案例教学的内涵及基本特征[J].教学与管理,2004.6:47-49 

特殊教育教案范文2

关键词: 高校档案 大学生素质教育 特殊价值

高校档案记载着一所大学教学、教研、生产和各项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大量信息,真实地反映着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过程及学校的管理者、教师、学生的精神风貌。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已经在各大高校中全面实施,很多高校制定了一系列强化素质教育的措施,然而关于学校档案对于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特殊价值似乎很少被关注。高校档案中蕴藏着丰富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历史积淀,既具有凭证、借鉴、参考和史料研究的作用,又对学生继承优良传统,塑造自我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而,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为学校素质教育服务,这既是学校历史发展的必然,又是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

一、高校档案的基本特性

档案是高校宝贵的知识财富和资源,同时也是知识传播的重要媒介,它的真实性、知识性、信息性、直观性等特点决定了它在高校素质教育中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一)真实表征。

高校档案资料的内容记载真实,它所提供的教育素材大都是本校所发生的人和事,利用它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更容易使学生产生亲切感、认同感,更容易形成共鸣,较之空洞的理论说教也更容易让学生接受。

(二)知识表征。

高校档案是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实践活动的忠实记录,它包括了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各个方面内容,是一个十分巨大的知识宝库。

(三)信息表征。

高校档案中蕴藏着十分丰富的信息资源,这种原生性信息是真实的、确切的、经过利用者的加工,可以成为再生性信息。

(四)直观表征。

随着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高校档案的记录和编研图文并茂、有形有声、生动丰富,荣誉、实物、名人、声像等档案资料内容直观形象,使学生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临其境,可以增强育人效果。

二、高校档案在素质教育中的可行性

自我国1987年《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各高校纷纷建立了相应的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以及与学校整体发展相适应的综合档案室。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档案工作模式和集中统一的档案管理,使得档案室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学校档案,这为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

(一)优良的革命传统资源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许多高校具有优良的革命传统,其发展历程都是一部浓缩了的我国近、现代史和高校发展史。这些革命资源凝聚着中华民族坚强不屈的性格,是对学生进行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优秀素材,可以教育引导大学生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弘扬本校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更加激发爱国热情,为振兴中华作出更大的贡献。高校档案保存了大量的历史知名人士的珍贵资料,名人效应对学生有很强的震撼力,对他们的成长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是培养大学生形成正确理想和人生观的良好教材[2]。

(二)丰富的文化资源可以提升大学生的文化素养。

学校文化资源又分为学校的历史文化、校友文化和校园文化。历经了漫长岁月的积淀,形成了极其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这些丰厚翔实的史料,记载着学校昨天的辉煌,反映出其深厚的文化根基、显现出其广泛的国际国内交流成果,是学校极其珍贵的无形资产,是激励和鼓舞学生不断创新的持续动力。因而,可以充分利用学校档案,挖掘出这些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使这些有价值的档案信息由静态变成动态、由零散变成系统,为素质教育提供丰富的素材。富有特色和创造性的校园文化作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主渠道,一直发挥着潜移默化的育人作用,利用室藏档案中的学校发展、创业和优秀学生、知名校友的资料有组织地进行展览宣传,并组织学生以各种形式参观、学习,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增长见识,更可对学生的发展起到一种陶冶情操的潜在作用[3]。

(三)科学严谨的教学科研资源可以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素养。

高校教学科研档案是教学科研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是教学科研活动的成果和产物,是高校在教学、科研实践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材料。高校的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育信息反馈等都离不开教学科研档案,因而,教学科研档案对于高校素质教育起着指导作用、辅助作用、监督作用和评估作用[4]。譬如,教学档案能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素质教育中的执行情况,并为以后的修订和完善提供指导;教学档案中的学生信息为今后培养目标的制定和素质教育的改革可提供有益的参考;科研档案收集了本校专家、学者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准备、研究实验、总结鉴定、推广就用各个阶段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如创作手稿、科研原始数据等。利用学校教学科研档案对学生进行教育,不但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而且可以培养学生严谨、求实、创新的科学素养。

三、利用高校档案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策略

(一)加强档案建设,丰富档案馆藏资源。

档案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财富,加强高校档案建设,可以充分发挥档案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开辟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新途径。

1.拓宽收集范围、丰富档案馆藏。高校档案作为档案的收集部门,要开阔视野,以“宁宽勿紧”为基本原则确定建档对象,以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历史原貌为基本要求确定归档范围,尽可能多而全地收集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的历史资料。平时要与学校其他各个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统一认识,注意教育的发展动态,努力扩大归档范围,从教学到科研、从思想教育到社会实践、从学科专业建设到师资队伍建设、从校内到校外,凡是具有保管和利用价值的档案都应尽量收集进馆。而且要积累特色材料,挖掘特色素材,反映特色精髓,充分提炼与强化富有独特与个性的档案材料。档案馆可采用移交、捐赠和寄存或代保管等多种方式,征集档案材料,丰富馆藏。

2.拓展档案资源、编研档案信息。档案资源丰富多样,为了提供翔实而准确的素质教育材料,档案馆应组织专业人员拓展档案资源、编研档案信息:第一,对学校招生、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管理、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学位、论文、毕业分配,以及思政工作、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所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深层次开发,建立专题资料;第二,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先进事迹,这些事迹材料分散为各个方面,档案工作者应将这些素材中生动的有说服力的部分进行开发、修订、完善、更新,汇编成系统的专题史,以满足素质教育的需要。

3.加强档案建设、规范档案管理。随着现代技术的进步和档案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办公自动化以后,各种各样不同的信息载体和表现形式涌入档案领域。高校档案馆应加强档案队伍建设,配置专职档案工作人员,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素质,注重其业务能力的培训和发展。同时在收集的过程中应给予特别的重视,运用各种手段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实现档案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从而为档案的利用创造良好条件。此外,为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档案馆还应实现计算机和手工双套管理和检索制度,进一步提升其为素质教育服务的功能。

(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实现档案教化功能。

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开放和共享的形式接近学生,服务教育,将是学校档案室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档案室的教育功能充分开发,将为学校的素质教育产生不可多得的积极推动作用[5]。

1.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和拓展档案传播知识、信息和社会文化教育的功能,高校档案要开辟和扩大阅档室,将其所藏目录公之于众,并向学生开放,把档案馆(室)建成一个文化研究和学习的基地,这样,学生就不但能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学到知识,而且能在档案馆(室)受到文化和知识的熏陶,使之成为固定的开展素质教育的基地。

2.校史展览。利用新生报到日、家长日、校庆、校园文化活动等,组织开放展览活动,展出学校的发展史、创业史、荣誉史、名人史等各种多类型、多题材、主题鲜明的展览。利用照片、图片、实物、声像等展品,生动、形象、真实地再现学校艰苦创业的历程及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示学校的形象,反映学校的精神风貌。认真组织学生参观学习、座谈讨论,以加强学生对校史的了解,增进学生爱国、爱校的思想,激励学生增强集体主义感,促进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的形成。

3.利用网络。网络是大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渠道,以及表达思想、交流情感的重要场所,学校档案部门可借助校园网宣传和服务功能,使部分档案资源网络化,供大学生点击查阅。或者在网上开辟档案专栏,举办档案育人专题讲座,综合活跃在社会各行业中事业有成的校友信息和馆藏的大学生档案信息,以丰富而生动的实例,开展有声有色的大学生素质教育活动。

参考文献:

[1][3][5]陈小英.发挥档案的育人功能,服务学校素质教育[J].科技资讯,2009,(20).

特殊教育教案范文3

 

教学目标:认识天竺葵、桅子花、月季等校园内常见的植物。 

教学重点:增强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的情感。

教学难点: 引起兴趣。

教学安排: 一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内容:认识常见植物

教学时间:

教学过程:

一、认识过程 :区分生物与非生物

1、观察有山、水、虫、鸟、树、石头的多媒体画面,欣赏与画面协调的音乐,请廖悦描绘所看到的大自然,并回答所看到的画面中哪些物体是生物,哪些物体是非生物。

2、 观察绚丽多彩的大自然挂图,说出其中的生物与非生物。

3、实地观察校园内和家里的常见的绿色植物,拿出自带的植物。

观察盆栽花卉、西红柿、黄瓜等。

 

二、思考过程

1. 我们留意了这么多生命现象,相信你们一定会利用这些生物的特征去判断一个物体是否是生物了吧。我们来练习一下。教师打出图片,让学生指出图中钟乳石、珊瑚和珊瑚虫,哪个是生物,为什么?

鼓励该生多表达自己的思想。

2.今天我们接触到这么多的小生命,看到它们的生命现象,你还认为路旁的一棵树,道边的一朵花,都是那么微不足道吗?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去对待那些具有生命的物体呢?

 

教学反思:

特殊教育教案范文4

[关键词]特殊教育立法;美国IDEA法案;启示和对策

[中图分类号]D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3-0108-03

1 美国IDEA法案简介

1.1 IDEA的起因和前奏

在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有资料显示,全国有600万残疾儿童,这些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并没有得到完全满足;一半以上的残疾儿童没有受到保证他们获得均等机会的、合适的教育服务;100万残疾儿童完全被排除在公立学校体系之外;许多残疾儿童由于其缺陷没有被发现而无法获得成功的教育经验;公立学校体系内缺乏为残疾儿童提供的足够的服务;财政投入不能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要;联邦和州有关残疾儿童教育的法律实施困难。

根据这些事实,1975年,美国国会制定了联邦特殊教育法案,以此来规范美国今日学校特殊儿童的教育。该法案的全名是《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Education of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也被称为94-142法案(PL.94-142)。这个法律后来进行了若干次修订,如1986年的99-457公法,1990年的101-476公法,1997年的105-17公法。其中1990年该法案修订时,更名为《障碍者教育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IDEA),现在,美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殊教育法律系统,它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州和联邦法律;二是各种法规和指导性文件;三是诉讼判决。这三个层次上都有保护残疾人权利和发展特殊教育的法律依据。

1.2 IDEA的发展和演变

(1)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PL.94-142,1975)。197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Education of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即94-142公法),以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益,规范学校中的特殊教育。该法案堪称美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里程碑,为残疾儿童接受平等而适当的教育提供了法律支持。94-142公法确立了保障残疾儿童及其家长权益的六条基本原则:零拒绝(Zero reject)、无歧视性评估(Nondiscriminatory evaluation)、个别化教育(Individualized education)、最少限制的环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合法的程序(Procedural due process)、家长的参与(Parental participation)。94-142公法自1975年颁布以来,历经了多次修订,其基本的六条原则也不断在新的法律中得到了重新授权,并在内容和细节上有了发展。

(2)障碍者教育法(IDEA,1990)。1990年,美国通过了《障碍者教育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简称IDEA)。该法案将1975年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更名为《障碍者教育法》,这次修订在障碍类别上增加了孤独症和外伤性脑伤两类新的残疾类别;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对象在年龄上也发生了变化,开始向两端延伸,涵盖了0~21岁的特殊儿童;特殊儿童的教育计划不仅包括0~2岁特殊婴幼儿的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IFSP),3~21岁学龄儿童的个别化教育计划(IEP),以及16~21岁残障青年的个别化转衔计划(ITP),在相关教育服务中还增加了康复咨询和社会工作等多项服务和康复领域。

(3)障碍者教育法修正案(IDEA,1997)。1997年,《障碍者教育法》进行了修订,重新颁布的《障碍者教育法修正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Amendments),针对特殊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对特殊儿童期望值偏低、实践中难以确保运用经研究证实的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等不足,更加强调了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受益和成效问题。在个别化教育计划中,重视与普通教育的连接,重视对障碍学生的标准化教育结果负责,更加注重学生学业成就的提高;尽量减少教师不必要的书面工作,而强调实际的教学过程。在教育成效上更加突出国会所提出的特殊教育在机会平等、独立生活、融合共享、经济自立等方面应达到的实效目标。

此外,《修正案》还对行为障碍者的违纪、违法行为在管理和处置措施上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在是否变更和转移其安置环境问题上,应首先确定障碍者的行为问题是否与其障碍之间构成因果关系。

(4)障碍者教育促进法。2004年末,美国总统布什签署颁布了《障碍者教育促进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Improvement Act of 2004),对IDEA再次进行了修订。《障碍者教育促进法》其中的一项重要改进就是进一步完善了对美国特殊教育中的语言和文化差异学生的无歧视性评估原则,明确指出,全美国所有学区需实施旨在减少语言和文化差异学生接受特殊教育服务人数的转介前教育方案(pre-referral program),并对转介前干预的经费投入、师资培训等做了详细规定,更加完善了IDEA的各项条款。

1.3 IDEA的特教理念

美国IDEA法案颁布至今,历经了多次修订,见证和推动了美国特殊教育的发展,从它的演进历程中可以透视出特殊教育理念在实践中的一些变化和发展。

(1)从残疾范式到以人为本。美国《障碍者教育法》在名称上的改变,体现了当今特殊教育领域在术语使用上逐渐摒弃了残疾范式,而越来越多地采用以人为本的语言模式,将障碍更多地理解为人的一种特征,而不是等同于此人。

(2)教育平等观念逐步扩充。IDEA法案从零拒绝开始,保障所有残障碍儿童有权进入公立学校接受教育,实现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进而发展到在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前提下,如何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来实施个别化的教育;再到如何能及早地在学前阶段实施有效的补救教学。事实上,障碍者的特殊需要教育就是旨在帮助他们达到对于他们能力而言具有挑战的生活模式,使他们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教育平等的观念落实得越好,特殊教育也就越发达。

(3)关注个体的生涯发展和特殊教育成效。IDEA为0~21岁的特殊儿童提供了全面的教育服务保障,从婴儿的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到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再到成年后的个别化转衔计划,涉及个体在家庭、学校、社区、工作、成人服务机构等不同生活环境的发展。对特殊教育成效目标的关注不再只是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数量,而是转向了特殊儿童接受教育后成年生活的质量,即障碍者在独立性、融合性、生产性、满意性的发展成效,对障碍者应抱有较高的期望。

(4)重视多元评估和实际干预策略的研究。IDEA法案重视对特殊儿童的评估,除了在评估中对多元文化和不同语言的尊重以外,在评估内容上,注重多专业人员的团队合作,从认知、行为、生理和发展等多领域整体地考察障碍儿童的需要与长处,并决定他们所需要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在实施特殊教育的实践中,注重转介前教育方案的介入和以研究证据为基础的有效教育教学方案的引入。

2 我国残疾人特殊教育立法的发展和现状

2.1 萌芽阶段

我国特殊教育产生于19世纪中叶,1859年,太平天国后期的领导人之一洪仁到天京担任军师初时上奏天王洪秀全,陈述他向西方学习草拟的建国方案――《资政新篇》。在《资政新篇》中,洪仁提出“兴跛盲聋哑院,有财者自携资斧,无财者善人乐助,请长教以鼓乐书数杂技,不致为残人也”。由于太平天国运动失败,此主张未能实施。在《资政新篇》的二十八条改革措施,其中就有六条涉及特殊教育的机构与对象。他首次把兴办特殊教育纳入到国家的法律纲领中,以保障特殊教育的创办与实施,同时也作为特殊教育如何开展的依据。他提到禁止溺婴和蓄奴,兴办医院、跛盲聋哑院、鳏寡孤独院、育婴堂等社会福利事业。

我国残疾人教育的正式成立。第一个盲校的建立,是1874年英国牧师穆威廉在北平(今北京市)设立的“启明瞽目院”。第一所聋哑学校,是美国传教士查理・米尔斯1887年在山东省登州(今蓬莱县)设立的“启明学校”(现为烟台聋哑学校)。1916年,实业家张謇在江苏省南通市创办了第一所由中国人自己筹建的私立聋哑学校。由于旧中国的历届政府不重视残疾人教育,加之战祸连年,残疾儿童无法上学,那时的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非常缓慢。

2.2 缓慢发展阶段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特别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这一时期特殊教育被列入公共社会事业当中。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学校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瞽目等各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从而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使它成为人民教育事业的一部分。由于国家采取这样的措施,全国盲人、聋哑人生产、生活有了依靠,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告别了饥寒交迫和流浪乞讨的生活。

1957年4月,教育部《办好盲童、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对盲校、聋校的基本任务、教学编制和工作方针等作了指示。这一阶段法规条文的制定和颁发,使特殊教育事业真正进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道路。但是法律条文的表述相对笼统,只是大体规定了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可操作性相对较弱。

2.3 迅速发展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教育事业进入全新的发展时期,法制建设也进入一个划时代的阶段。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和班级。”

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对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环境、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定。第三章规定了残疾人教育方面的有关内容,包括办学渠道、办学方式、师资等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且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提出残疾人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对《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再确认。同时,在第三章第十九条中规定:“要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技术教育;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特殊教育方式;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2.4 独立发展阶段

1994年8月国务院颁发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的专项行政法规。《条例》中指出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普通教育机构在实施残疾人教育中的作用。《条例》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等都做了规定。另外,还对残疾人教育的师资、物质条件保障以及奖励与处罚都做出了相关规定。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第七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扶持残疾人教育的发展。第十五条规定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

2006年6月通过的新《义务教育法》中提出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这一阶段的法律与其他阶段相比,有强烈的时代性。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大背景下,这阶段的法律体现出更加鲜明的时代特色,用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体现均衡发展、素质教育等思想。

3 美国IDEA法案对我国的启示

3.1 IDEA法案特教理念及原则的启示

第一,国家应逐步扩大特教经费投入。

第二,利用法律法规强制性地帮助那些不能进入各种学校接受教育的特殊人群进入学校,保护他们的受教育权。加强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合与合作,通过家校之间合作来提高社会融合质量。

第三,把鉴定与评估纳入我国特殊教育立法,并且给予评估工作一定的法律地位。评估必须公正,尽可能减少歧视现象。评估是特殊教育实践的第一步,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多方专业人员的配合才能保证评估的公正性、科学性、客观性、全面性和系统性,这需要国家以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确,制定评估的实施细则,规范各部门的责任,建立“多学科专业人员评估团队”等类似的机构,保证特殊教育立法的真正贯彻和实施。

第四,重视残疾人家长的参与。对于他们,政府要给予及时必要和充分的支持,要对他们所承受的物质和精神压力做出补偿。各个机构和学校要为残疾人父母提供充分的交流机会。

3.2 IDEA法案立法成就的启示

第一,深入开展立法研究,加快我国特殊教育立法步伐,尽早建立独立的特殊教育法,在坚持和贯彻依法治国的同时,必然要求我们要依法治教,依法规范和保障特殊教育的发展,我们要快速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我国特殊教育立法步伐,尽早建立完备独立的特殊教育法,来促进和保障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特殊教育教案范文5

邛崃是地处成都平原西南部的县级市,域内特殊教育起步于1990年。通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构建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以资源教室(特教班)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2015年1月,邛崃市成为教育部遴选的37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之一。当时面对的突出问题主要有:投入经费不能满足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特殊儿童分布广,就学难,送教难;专业师资队伍缺乏;特殊教育需要的专业教育资源缺乏,整合难度很大;部分业内外人士的特殊教育观念落后。针对上述问题,邛崃市通过科学的顶层设计、强有力的政府保障和专家团队引领的科学实验系统,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切实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特殊教育的持续发展。通过实验,目前,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31个资源教室(特教班),以及20个随班就读校点,基本能满足不同类型和程度的特殊儿童的入学需求。全市有436个特殊儿童在校接受义务教育,另对40个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

二、实验区的工作探索

(一)顶层设计

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支持系统的建设完善与自下而上的一线特殊教育活动实践,建立区域性的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教康整合服务支持网络,解决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本地区特殊教育质量,并总结在此过程中的经验和模式,以供其他相似条件地区发展特殊教育借鉴。

(二)建设和完善行政支持体系

1.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推动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如《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邛崃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邛崃市残疾儿童少年到宅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确保所有在校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执行6000元/生/年标准,落实送教上门人员交通和误餐补贴100元/天/人,按需要配置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教室专用设备,特殊教育专项经费逐年提高;全市89名资源教师全部同特校教师一样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新招聘8名特教专业本科毕业在编教师;通过购买服务,引进专家团队,指导特殊教育的专业发展。2.建立四级评估机制,实现特殊教育分级管理建立政府对部门工作的评估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由项目督办进行考核;完善教育局对学校的评估,将特殊教育发展指标体系尤其是残疾儿童发展作为普通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对普通学校的绩效考核;将残疾儿童的发展纳入学校对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和随班就读老师的工作考核指标;落实对特殊学生的发展评估,这是前三级评估的基础内容。3.充分发挥资源中心的作用2016年4月,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成立,确立了“全人教育,全力支持,全心服务”的宗旨,明确了培训和咨询、教育科研和教学指导、督导和评估、转介和安置、转衔服务、教学资源服务的职能。其中为区域内的教师提供培训、开展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科研和教学指导、协助教育局进行督导和评估工作是目前主要的职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运行由一个动力体系、一个管理体系和一个合作载体组成,动力体系是我市的特殊教育四级评估体系,管理体系是资源中心的运行机制,合作载体是跨部门的微平台。政府对部门的特殊教育目标督查由资源中心提供基础数据,教育局对普通学校的特殊教育工作评估由资源中心制定指标体系并实施,普通学校对教师的特殊教育工作评估以及对残疾学生的发展评估由资源中心指导进行。通过建立“邛崃特教中心”企业微信平台,将家长、学校、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乡残疾人专干和卫生院医生、康复机构、专家团队全部纳入,实现了及时政策和信息、沟通和合作、在线培训、对全市学校开展特殊教育工作评估、记录其他部门特殊教育相关工作情况等功能。

(三)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的改革实验

1.跨专业团队整合模式下的随班就读两年来,通过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设,学校特殊教育管理机制的研究,区域内特殊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对随班就读重难点问题的突破,有效提高了随班就读的质量。一是建设资源网络,完善管理机制。全市增设16个资源教室,使资源教室覆盖全市24个镇乡及偏远地区。对资源教室采取分级发展,重点建设发展有困难的二级资源教室,促进三级资源教室的建设和发展。二是通过健全学校特殊教育管理机制,资源教室的课程调整,特教班的职能扩展,支持随班就读。三是培训专业师资,提高队伍素质。采取分层式菜单培训:针对教师实施内涵式的长期培训,以“进入一个学校,研究一个个案,成熟一个团队”的培训宗旨和“理论+实践+反思+分享+再行动”和“种子班”的培训模式,快速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针对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了普适性的培训,针对家长开展了和其子女相关的个别化培训。四是与一所高校和多个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专家指导团队。五是根据区域内随班就读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申报了省级课题《跨专业团队合作模式下融合教育支持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现场研究———以邛崃市为例》,确定了6个子课题,通过针对性的行动研究,解决问题,带动整体发展。2.跨专业团队整合模式下的送教上门我市送教上门工作面临幅员面积大,地形相对复杂,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分散,医疗和康复专业人员不足的难题。通过实践研究,提出了以下几种做法。一是落实送教上门方案。在充分调研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了工作原则,设计了工作模式,制定了工作方案,培训相关人员,在整体展开的基础上开展送教上门个案研究。教育局负责整体规划,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就近原则,以距离送教上门对象最近的学校为主体,会同其他专业人员,针对服务对象组成个性化的服务团队,通过合作制定IEP并实施开展工作。二是按照《邛崃市残疾儿童少年到宅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部门责任,指定每个部门、镇乡具体负责人。由服务对象所在地学校资源教师牵头,针对服务对象情况,联系各部门、所在镇乡负责人,开展工作。三是针对送教上门人员开展专门培训,申报了省级课题《跨专业团队模式下的送教上门现场研究———以邛崃市为例》,确定了6个点位,分别以《跨专业团队模式下的送教上门的个案研究》为子课题,研究送教上门工作中需要解决和突破的问题:怎样构建送教上门的支持保障体系,怎样整合部门资源开展跨专业的送教上门服务,怎样培养教康整合的教师队伍,怎样对大龄送教上门对象开展职业重建,怎样将送教上门对象安置到隔离程度更低的环境,怎样整合自然资源为送教上门对象服务。

三、实验区的工作经验

(一)建立与完善行政支持系统,推动特殊教育常态发展

邛崃市建立政府牵头、目标导向、督导保障、教育局协调、部门合作、资源中心为载体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支持体系,保障了区域内特殊教育工作系统开展和常态推进。如建立了稳定的投入机制,保障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和公用经费按发展需要逐年增长;招聘专业教师,引进专家团队,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了资源中心,31个资源教室,24个残联服务点,24个镇乡卫生院联动的特殊教育服务网络;通过特殊教育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将各项工作以目标任务的形式下达到各部门,作为刚性要求强制执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将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反馈到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实现对各部门的督导和评估等。

(二)以“复合式资源教室”发展支持随班就读

为满足重度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邛崃市设置了“特教班”,在发展的过程中又将这部分“特教班”建设成为了“复合式资源教室”,支持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复合式资源教室”综合了特教班和资源教室的功能,能根据需要开展中重度残疾儿童的班级教学,同时发挥资源教室的功能,是一个随时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灵活工作的综合体。学校建立校内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教务、德育、后勤等方面全盘规划,发展其满足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灵活安置的功能。“复合式资源教室”的建设丰富了区域内特殊教育安置层次,实现了“隔离程度最低”的“动态安置”,使特教班的职能得到了扩展,资源教室支持随班就读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以“跨专业团队合作的送教上门模式”满足学生需求

1.“能进全进”的送教上门原则送教上门的起点应该考虑怎样避免让孩子成为送教上门的对象。邛崃市确定了“能不送尽量不送,能进校全部进校”的原则,通过三个途径让孩子进入隔离程度更低的环境:一是“纠错型”———通过有关专家评估确保送教上门对象是确实不能到校就读、不得不送的适龄儿童少年;二是“创造条件型”———通过创造条件、协调资源,尽可能让更多重度残疾儿童到校就读;三是“发展型”———通过送教上门工作,转变家长思想观念,提高送教上门对象的能力,使其能到学校就读。2.跨专业团队合作为主的送教模式(1)跨部门合作教育、卫计、残联、民政、财政在政府督导下,根据联席会议规定的任务,由各部门服务对象所在区域内的责任人组成团队,由学籍所在地学校教师为个案负责人,跨部门团队合作提供送教上门服务。(2)“外促内生”的专家指导模式通过聘请高校、康复机构、医疗机构专家,保障送教上门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专家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合作:一是直接加入送教团队服务难点个案;二是培训指导送教人员。制定送教上门指导培训方案,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发展自身专业,构建能够提供跨专业服务的教师队伍。(3)教康整合的送教上门课程建设教师在和康复治疗师合作送教过程中,将不同的康复训练内容和其他领域的学习结合起来,开发教康整合的课程,让孩子在康复训练的同时进行其他领域的学习,提高学习的效率。

(四)“任务单式科研”突破课题研究难点

通过三级任务单开展课题研究。第一级任务单明确区域内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课题,以子课题的形式进行课题研究。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以“任务单”的形式指导学校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保证课题研究的方向,解决教师科研能力不足的问题。制定二级任务单,明确某一阶段内子课题研究的内容和成果形式、实践的途径和方法。子课题学校根据二级任务单制定三级任务单,规定学校课题组教师的具体任务。

四、需思考解决的问题

特殊教育教案范文6

特殊教育在中国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有特殊教育的思想,但是课程没有分类,谈不上有体育课程,更谈不上有体育课程标准,而这种思想正是体育课程和体育课程标准的萌芽。在我国古代尧舜禹时期,《尚书•禹典》就记载了残疾人开始参与部落文化教育活动的现象。在周代,残疾人的教育已不是一种盲目的实践,而是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特殊教育思想萌芽,进而影响到儒家“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思想。近代以来,外国传教士威廉•穆恩(WilliamMoon)于1874年在北京创立的瞽叟通文馆在中国特殊教育史上堪称是划时代的事件,自此,具有近代范式的中国特殊教育学校得以出现。由于种种原因旧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极其缓慢,远远落后于同时期经济发达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残疾人的教育与劳动得到人民政府的关怀,人民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和规范了我国特殊教育的兴办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都有专门的关于特殊教育的立法条款,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1994年,国务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行政法规,它标志着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90年,原国家教委出版了包括体育课程在内全日制智力落后学校七门课程的课程大纲(征求意见稿);2007-02-02我国颁布实施了《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该方案具体分为《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启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3类学校都设计有《体育与健康》课程;此外,也有康复类课程,低年级(1~2年级)开设综合康复,中年级(3~4年级)开设《定向行走》,高年级(5~6年级)开设社会适应。时至今日,随着体育课程标准的出台实施,原有体育课程大纲已经退出,但这些方案依然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的发展历程中,课程标准的变迁反映了我们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的认知程度。

2建构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的意义

2.1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是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的指导依据和标杆

课程标准是课程实施的依据和标准,需要在课程性质、基本理念、目标、内容标准和评价等方面为课程的实施给出清晰界定和明确指示;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是特殊儿童,体育课程更多承担的是康复、治疗功效,该课程性质到底该如何界定?课程标准的制订该遵循什么样的指导思想、贯彻什么样的基本理念?同时,特殊儿童又分为残疾儿童、问题儿童和超常儿童,每一类特殊儿童在体育课程中该如何指导?需要学生达到什么样的发展程度?体育课程该如何实施?这些问题的答案不能用普通学校的课程标准来代替和指导。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可以为该类学校体育课程进行清晰而准确的定位,可以针对特殊儿童身心特点制定学习目标和考核标准,从而为特殊学校体育课程的开展实施提供纲领性指导。

2.2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是我国教育公平、民主化的标志

教育公平、民主是当前我国乃至世界教育改革发展的大趋势。教育公平、民主一方面是指所有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是指教育过程要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儿童有接受适宜体育教育的权利,目前用普通的体育课程标准来指导他们的体育教育,虽然他们享受到了体育教育,但却是与他们发展的实际状况不相适应的,因此也是不民主的体现。唯有构建出与他们身心特点、技能以及体能相适应的体育课程标准,他们的体育教育过程才能是公平的、民主的。

2.3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是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管理、评估的标尺

学校体育课程的开展实施是有目标、有要求的,课程实施效果如何?我们需要有合适的标尺来衡量。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本质是满足特殊需要学生身体的矫治、康复和发展的体育。特殊学校体育课程标准是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体育课程学习完以后所要达到的发展状态,这些状态是用量化指标来展开的,是设计课程、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估的重要标准。有了这些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工作者就有了目标,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考核、管理、评估时,就有了可操作的标尺,能够有据可依。

3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的构建设想

3.1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应具备的特点

3.1.1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应具有针对性

特殊儿童在身体、心智等方面与普通学生有一定的区别,他们的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均衡性和个体差异性等特点。在设计特殊教育体育课程标准时:首先要紧扣特殊儿童的普遍特征和规律,针对他们肌体的发育情况和体质的强弱情况来制定课标有关内容;其次,特殊教育群体涉及残疾儿童、问题儿童和超常儿童3大类,每一类特殊儿童在身体形态、身心特征、运动基础方面又有别于其他类别的特殊儿童,对应类别的体育课程在发展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手段、评估方法方面必须完全贴合该类学生特点和需求。所以,针对性强应该是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非常显著的特征之一。

3.1.2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应具有整体性

和普通学校相比较而言,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的服务教育对象分类繁多、特征各异。首先,特殊儿童包括了残疾儿童、问题儿童和超常儿童3大类,其次,每一类特殊儿童又分为更细致的类别。例如:残疾学生包括了肢体障碍、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类型学生;问题学生则包括了情绪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和自闭症学生;超常学生又有资赋优异学生和专长学生等。在公平、民主的教育理念下,每一个特殊儿童都应有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因此,体育课程标准在设计时就要尽可能考虑、包容、关注到每一类特殊儿童,照顾到所有特殊儿童,使所有特殊儿童都得到发展和提高。

3.1.3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应具有时限性

与健全学生身心发展相比较,特殊教育学校抓紧特殊儿童发展的敏感期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为特殊儿童之所以特殊就是因为他们发展过程中的某些能力的潜在可能已经受到了限制,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及时发现并抓住特殊儿童发展的敏感期,促进特殊儿童获得可期待的发展,无疑会对特殊儿童未来的生活和社会适应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应基于体育课程实施的基础之上以促进特殊儿童处于敏感期中潜在的能力获得尽可能的发展,把握特殊儿童发展的敏感期,紧抓特殊学校体育课程实施的时效性,提升特殊儿童发展的最佳效果。例如:脑部神经系统损伤康复治疗的最佳时期在2.5~4岁之间,随着年龄的增长,通过体育课程康复智力发展的效果越来越差,超过17岁则智力康复的可能性会随之大大下降。在设计制定体育课程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每一类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发展需求以及每一个学习领域(维度)的最佳发展时期,根据最佳发展时期来制定适宜的水平发展目标和具体教育内容。

3.1.4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应具有系统性

特殊教育体育课程标准的系统性有两重解读。第一,从课程理论角度来讲,课程包含了课程目标、内容、实施、评价等要素,规范、完整的课程标准应涉及课程的每一个要素,应包含课程对象、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基本维度。特殊教育体育课程标准首先要清晰、全面、准确的界定出课程性质和对象;然后要针对各类特殊学生制定出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这是制定课程标准的前提;其次,课程内容是符合课程目标要求的经验体系,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课程实施是课程的具体执行过程,即具体的教学行为;课程评价是特殊学校体育课程实施后与课程标准的契合度。特殊教育体育课程标准本身是课程对象、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因素组合起来的有机整体,具有系统性的特点,任何一个维度的缺失都会导致课程标准不完整,无法发挥预期的作用和功效。第二,从课程的运作过程来看,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应该是一个由体育课程方案设计标准、学科课程标准、活动课程标准、教材设计与编写标准、课程实施标准、课程质量管理标准、课程标准的评价标准构成的课程标准体系。

3.2对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建构的建议

3.2.1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要以特殊儿童教育发展的程度为前提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尚不均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的学生以残疾儿童为主,包括视力障碍儿童、听力障碍儿童、语言障碍儿童、智力障碍儿童、病弱和发育迟缓儿童、自闭症儿童等,针对残疾学生的教育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和理论,师资、内容和方法较为完善;而针对于问题学生和超常学生的教育经验和理论还比较少,教育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我们要充分考虑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这种不均衡性,要根据特殊教育发展的程度、切合实际的制定、设计特殊教育体育课程标准,针对不同发展类型不同程度的儿童,要有不同的体育课程标准来引导,为制定个别化体育课程方案提供依据。

3.2.2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应设立适应、矫正和发展3个维度的标准

适应性体育标准是在对传统体育活动修改的基础上,能够使残疾人有机会成功、自信地参与体育程度的指标描述。对于特殊儿童而言,首先是非限制性,多样性的,高度个性化的体育活动,内容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包括了各类游戏、运动和律动,其目的在于使特殊儿童通过运动参与,改善其与环境、与人的融合度,达到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实施的途径不仅仅局限于体育课堂,而是要通过学校、社区和家庭共同完成。矫正体育标准也称之为治疗性体育教育标准,主要涉及身体姿态功能性缺陷和身体机能缺陷的康复的指标描述。在身体残疾的学生中,为了弥补身体的功能性缺陷,诸如扁平足、X型腿、O形腿需要采取的专门方式和基于矫正需要的锻炼标准,对于情绪异常和行为异常的问题学生,则需制定出疏导情绪和引导行为的体育标准。发展性体育标准是通过动力性体育训练计划提高特殊儿童能力的体育,使之达到一定的水平或是接近正常学生的水平标准。要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进行安排,因材施教。它在整体教育价值观取向下,关注特殊儿童的生理、心理和精神文化的平衡,遵循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实际和需要,结合了医学、康复、运动、健康和体育的理念、目的在于培养特殊儿童健康的生活方式。

3.2.3建议分阶段、阶梯式的制定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

从普通学校体育课程标准的制定、修订来看,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的制定必将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发展过程,需要经历调研、论证、制定、实施、修订等多个阶段,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资源和发展现状来看,每一个阶段都会很艰辛。建议教育主管部门采用分阶段、阶梯式的思路来制定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先从一类残疾学生体育领域入手,逐渐向问题学生和超常学生延伸;先制定发展性体育课程标准,然后逐渐扩展到矫正性体育标准和适应性体育标准。每一类体育课程标准的制定,都要经过规范、严格的程序和阶段,从而保证课程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

4结语

特殊学校体育课程标准是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体育课程学习完成以后所要达到的发展状态和表达指标,是评价课程设计的依据,它影响着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的内容组织、实施和评价,也决定着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的教学行为。坚持不懈地探讨我国特殊学校体育课程标准,在实践中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是未来学校体育学发展的重要内容。

作者:王轶喆 单位:西安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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