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礼仪文化论文范例6篇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论文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论文范文1

关键词: 礼仪思想;礼仪行为;文化交流

中图分类号:g131/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3)01-0057-07

井然有序的日本社会和彬彬有礼的日本人一直是对日本有过接触的人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世界各国的学者、文人所著的日本文化论著中皆不乏对其礼仪的赞赏。我国早在成书于公元3世纪后半期的《魏志·倭人传》中已经有记载:日人主“敬”,描写其“下户与大人相逢道路,逡巡入草;传辞说事,或蹲或跪,两手据地,为之恭敬。对应声曰噫,比如然诺。”日本作为一个长期吸收中国先进文化养分的国家,对中国文化根基礼文化也展开了广泛的吸收。著名法国东洋学者 m·kinsky感叹这一现象为“日本礼仪思想在没有中国礼仪文化存在的基础上是不能成立的。[1]97” 日本对华夏礼仪文化吸收情况的代表性研究著作包括:西本昌宏所作关于日本国家宫廷礼仪中中国礼仪文化吸收情况的探讨;王海燕研究日本古代都城空间礼仪中的中国因素影响;近藤启吾考察日本武家政权时代中国冠婚葬祭仪式的吸收情况;西村昌吉论述日本律令体制下畿内制创建过程中的中国典籍影响作用等[2]8。

先行研究中,考察日本国家层面或贵族阶层仪式性礼仪中中国礼仪吸收情况的研究居多。国家层面的研究偏重礼仪与政治、外交等的关系;仪式礼仪的考证多偏重特定场合程式化的礼仪规范。对民众日常生活中的礼仪状况探讨的视角尚不多见。笔者通过选取各阶层礼仪书①,在考察内容上侧重民众一般社会生活中的礼仪场面,形式图在这方面做一突破。中国文化对日本的影响作用多发生在源头上,故本文重在探讨日本传统礼仪。日本礼仪发展变迁过程按照主要礼仪行为主体的标准可大致划分为:天皇政权下的宫廷贵族礼仪、武士集团政权下的礼仪、资本主义体制下的一般社会大众礼仪。其中开花于室町时代,于江户时代向社会民众普及的武士集团政权下的礼仪具有承上启下的重大作用。此时诞生了武家传统礼仪的三大流派:伊势流、小笠原流、今川流。伊势流主攻室内礼仪、小笠原流主攻军阵礼仪、今川流主攻朝堂礼仪。到江户时代伊势流与今川流逐渐衰落,小笠原流吸收了其他两流的可取之处,其宗家服务于德川幕府,其门人致力于向庶民阶层的普及。到了明治时代,武士集团政权下的礼仪被作为传统继承下来,通过学校教育、一般社会教育成功实现了向社会各阶层的普及,对日本进入现代社会后的礼仪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学者将这种全民普及武士礼仪规范的现象称为日本社会的“武士化”,并将其视为日本近代化的一个指标[3]7。因此,本文设定武士政权下的礼仪为日本传统礼仪,在明确日本吸收中国礼仪文化的历史轨迹的基础上,着眼于日本经典礼仪书中中国礼仪的吸收情况,就礼仪思想、礼仪行为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日本吸收中国礼仪文化的历史轨迹

日本吸收中国礼学经典的历史源远流长,其过程经历了由中央到地方、由宫廷贵族、官僚、以禅僧为主的知识阶层到武士集团,进而到农工商社会各阶层的历程。早在日本《记》、《纪》传说时代就有中国儒家经典经由朝鲜传入日本的记载,传说当时来自朝鲜的阿直歧教授太子中国经典,王仁将《论语》10卷和《千字文》1卷带到日本。此后在日本与百济的交通中,公元513年6月百济五经博士段杨尔抵日,此后516年9月百济又派出五经博士汉高安茂以替代段杨尔。五经是讲述周礼、尚书、毛诗、礼记、春秋的总称。百济派出的五经博士模仿当时的梁制,需要分掌五礼(吉、凶、军、宾、嘉)的仪注。据此可以断定日本从此时开始系统学习我国礼学经典。此时中原礼学经典与平安时代开始设置的官僚选拔教育机构大学寮相结合,在大学四学科之一的 “明经道”课程中专门设置了中国古典礼书,即“三礼”《

周礼》·《仪礼》·《礼记》的课程。在广泛吸收礼学精髓后的实践操作过程中,以《周礼》的畿内制与宫城建设为理论基础,大化改新政权下以王宫为核心的畿内建设逐步完善;体现儒家礼制思想的官位十二阶与宪法十七条;奠定了律令体制下日本国家统治的基础;在推古朝的外交活动中,礼仪标准主要参照了隋朝的《江都集礼》[4]345。

到了武家政权时代 (公元12-19世纪),我国的宋学、禅宗、岁时思想开始广泛影响日本传统礼仪。经历了室町时代后期的“应仁、文明之乱”后,礼学经典在日本开始逐步由中央向地方传播。萨南学派与海南学派分别致力于在九州与四国弘扬儒学。设立于今日本枥木县足立市昌平町的足立学校承担了向地方各阶层传授《礼记集说》等宋学典籍的重要作用。武家的婚姻礼仪中吸收了朱熹所著《家礼》的诸多元素。朱熹监修的《小学》也被收录到金泽文库中①。另外从中国传到日本的禅宗被武士阶层所青睐,从多个层面对日本传统礼仪产生了重大影响。禅寺带有书院形式的房屋构造首先被上级武家住宅所采用,后扩展到民间,影响了其室内礼仪的形成和发展。以客厅为中心的日本式房屋内的礼仪与饮食礼仪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禅的茶礼及清规的影响[5]57。禅宗思想对日本的剑术礼仪也产生了重大影响[6]84。8世纪中叶,成书于中国6世纪的《荆楚岁时记》传入日本, 此后这本书一直拥有众多读者, 甚至直到江户时代还被重新翻刻,对日本的岁时年节礼仪产生了重大影响。进入武家政权鼎盛期的江户时代后,德川幕府推崇儒学为官方学问意识形态,在幕府开设的学问所、诸藩开设的藩校以及民间大量私塾、寺子屋等机构中广泛讲授以四书五经中的《礼记》为代表的儒学经典礼学著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行了大量的庶民教化政策。山下武论述道“儒家伦理道德教化是德川幕府的一条政治主线。[7]89”中国对日本传统礼仪的影响具有时间跨度大、影响层次深、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对日本传统礼仪文化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二 、日本传统礼仪思想中的中国因素

日本传统礼仪注重细节,不注重抽象思辨,礼仪书的内容基本都可以概括为“细微礼仪行为举止描写的罗列。[8]155”关于礼仪思想核心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礼仪本质与内涵的思考可以回答何为礼仪、礼仪的功能与作用的问题,是一国礼仪之所以成立的关键所在;礼仪的内在精神与外在行为关系以及礼仪原则是决定一国礼仪的特色所在。故本小节从上述三个方面分别考察日本传统礼仪对中国礼仪的吸收情况。

(一)关于礼仪的本质与内涵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将礼仪分为礼之文与礼之义。礼之义为礼仪的根本内涵,礼之文为礼仪的外在表现形式。《礼记·曲礼上》开篇开宗明义讲到践行礼仪必须做到“勿不敬”。后篇中有 “所以治礼,敬为大”(《礼记·哀公问》)的论述,日本传统经典礼仪书《三议一统》②中直接引用“礼记曰礼之所治,敬为大。[9]6”认为尊敬之心为礼的本质,奠定了日本传统礼仪以敬意为礼之根本的基调。

礼仪的本质为敬意,敬意向谁表达,在什么范围内适用呢?需要对礼仪的内涵及其所要调整的关系做一论述。《三议一统》中回答这一疑问如下:

(礼仪即为)合神道、王法之理,制上下、同辈、三纲五常之矩,和平盛世为束带之法、举止进退之规,战乱之世为军旅之谋,以图天时地利人和之境。[10]9

这里所说的礼仪的内涵包括宗教、政治之理、军事之谋、衣冠制度(束带)之法、举止进退之规。这种包罗广泛,甚至包括军事、政治的礼仪内涵明显有别于西方及伊斯兰文化圈,应该说受中国传统吉凶军宾嘉的礼仪分类思想影响颇深。另外武家的礼仪在和平时代表现为仪表服饰之态、日常动作之仪,战乱时代表现为战事谋略。这与《礼记·聘义》中的“故勇敢强有力者,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有直接的对应关系。

日本传统礼仪在论述礼仪需要调节的关系时频繁出现 “上下的差别”、“同辈之礼”、“三纲五常”的概念。同辈之礼,不拘泥于只向身份地位高于自身的对象表达敬意的礼仪规范,在中国礼仪思想中体现在礼仪被封建道德化之前,“君使臣以礼”(《论语·八佾)》)甚至要求君王以臣下作为尊敬对象;《礼记·哀公问》中“君子无不敬也,敬身为大。身也者,亲之枝也,敢不敬与?”以自己的身体为尊敬对象。在处理上

下等级关系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关系是“三纲五常”,《宗吾大草纸》①中对“三纲五常”做如下解释:“所谓三纲,礼记有云,君臣、父子、夫妇是也。敬其所敬、亲其所亲、耻其应耻”[10]17,这与《礼记·曲礼上》的“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别同异,明是非也。”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且明确在文章中使用《礼记》作为引用出处来源,可见在当时的礼仪规范中,《礼记》作为判断礼仪行为是否妥当的标准发挥着巨大作用。关于三纲五常《宗吾大草纸》进一步解释为:“礼仪为,臣敬君,子孝亲,弟从兄,敬老者,上不侮,下不乱。[10]51”强调礼仪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朋友等人伦关系,使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的行为准则。

综上所述,日本传统礼仪继承了中国经典礼学理论框架,认为尊敬之心为礼仪的本质,礼仪的内涵包罗军事政治等广泛内容,在处理礼仪需要调整的关系时,通过吸收中国传统人伦思想使礼仪与封建等级秩序紧密结合。

(二) 关于礼仪与道德、修身的关系

中国传统礼学思想认为“礼节为治事之本”(《礼记·仲尼燕居》)。同时论述“不知礼无以立”(《礼记·尧曰》)。那么礼仪因何而立呢? 对于礼仪这样一种需要逐步掌握的社会规范,我国礼仪文化强调首先加强个人修养,即习礼应从修身开始,强调修身养性是持家立业的基础。并强调内外兼修,内修道德,外修举止。这一思想对日本传统礼仪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日本传统礼仪流派小笠原流礼仪教育书分为《修身论》、《体用论》两本,《修身论》用于修心,《体用论》用于修体,两者紧密结合才能发挥礼仪的神髓。

武家经典礼仪书《三议一统》强调“(礼仪的修为)首先修身最为紧要”[10]31,认为修身为关键第一步。这与《礼记·大学》“从天子以至于庶人,皆以修身为本。” 强调要达到“平天下”的境界,“修身”是最初的阶段,有明显的对照关系。在《宗吾大草纸》中进一步阐述修身与礼仪的关系:“修身即为修心。应努力提升自身修为,培养德行。克制自我,不可放纵身体(行为)。随心所欲、随心之所想而动的话,无法区分德行的高低。[10]22”

其中的“修身即为修心” 可以在《礼记·大学》中找到“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的本源语句,意旨“心为身之主”。身(行为)是心的表现,按照礼仪规范来约束自我,不过分放纵身体行为即为外修举止的过程。外在行为举止的修为在《礼记·冠义》中称:“礼仪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强调礼始于端正容貌、体态,一个有良好修养的人一定要体态端正、服饰整洁、表情庄敬、言辞得体。这既是内在修养的流露,也是尊敬他人的表现。《三议一统》中规定“礼仪之始在于正颜色、培养起居进退之度、言辞选择之慎。[10]38”同样要求礼仪起始于表情、动作、言辞等规范。

在外在行为举止的修为之外,中国传统礼仪文化思想认为礼仪需与道德紧密结合。强调人的主体道德意识,要着力培养内在道德根基,要求人们做到“徳挥动于内”然后才是“礼发诸外”,对日本传统礼仪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日本传统礼仪同样注重内在道德的培养。关于人的内在道德培养要求基于武士社会的需要,首先要求忠诚、武勇。在这些徳目之外日本传统礼仪对中国五常思想也有一定的吸收。《三议一统》论述道:“礼仪最初要培养,仁义礼智信的五常”[10]33。中国《礼记·儒行》强调“礼节者,仁之貌也”,《宗吾大草纸》中将其直接翻译为“礼节是仁之貌。”,并进一步解释“仁即内心慈悲”[10]26,仁在中国礼学思想中内容包涵甚广,孟子强调“仁者爱人”,仁的核心是“爱人”,也即可以理解为慈悲之心;《三议一统》对义的定义为“扬善惩恶,明赏罚”[10]27。《礼记·中庸》谈论“义者宜也”,也即是关于义务性的“应当”的判断;礼的定义为“礼用来区分上中下各种情形,以此为依据,做出适当的举动。[10]27”这与礼记中的“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别同异也”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智为“忠为中”[10]28,在中国礼学经典中,不能直接找到类似的语句,但结合《礼记·礼器》中“忠信,礼之本也”与《礼记·仲尼燕居》“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礼是用来使人的言行适中的)的论述、忠(信)=礼、礼=中、可以推导出忠为中的结论。这里的“中”是指适中之意。信的定义为“真,真诚。[10]28”与中国传统道德观“讲诚信,诚实”有一定的传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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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礼仪思想认为,内在道德与外在礼仪行为规范相结合才是表达礼仪的最理想境界,同时内在与外在礼仪修养的具体内容,对日本传统礼学理论的建构产生了深刻影响。

(三) 关于礼仪的适度性原则

中国礼学理论强调礼仪是仁慈、敬意的外在表现,两者紧密结合才能发挥礼仪的神髓。在具体礼仪的实践过程中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是适度性原则,避免过度的形式主义与精神主义。如《礼记·仲尼燕居》:“前略…徳不备,礼为虚”,无德的礼仪便是徒有其表,《礼记·乐记》更有“铺筵席,陈尊俎,列萹豆,以升降为礼者,礼之末节也”的论述,强调“筵席·尊俎”等物品如何安置是繁琐的礼之末节,而非礼仪的本质。没有形式的“三无”即“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礼记·孔子间居》)甚至也都认为是符合礼仪规范的。《三议一统》中有段《论语》中对礼仪本质与末节关系的引用“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10]41,即使形式上有所欠缺,只要内心充满相应情感,就是符合礼仪规范的,不提倡超出应有情感的过分的礼仪形式。

但中国礼仪文化没有完全否定礼仪形式的重要性,过分强调精神作用而忽略形式同样不可取,日本传统礼仪同样看重礼仪的形式,《三议一统》将习得礼仪需要掌握的内容概括为礼的心、礼的型、礼的运用[10]19。其中,礼的运用强调从型到心,通过不断反复礼仪的形式,体会礼仪的神髓。《宗吾大草纸》更是有一段引自《礼记·仲尼燕居》中的句子“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10]15,来批驳轻视礼仪形式的心理主义倾向。

正确的礼仪应该是既反对置内心敬意于不顾的形式主义、又反对完全忽略形式的心理主义。在施行礼仪的过程中做到“礼不妄说人,不辞费。礼,不愈节,不侵侮,不好狎”(《礼记·曲礼》)。在内在精神与外在道德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做到恰到好处的度。这种平衡如何把握呢?中国礼仪理论强调礼仪行为与自身身份、礼仪环境相适应,认为恰当的礼仪行为需要自我抑制、自我调整。《礼记·檀弓下》有云“礼有微情者,有以故兴物者。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中略)品节斯,斯之谓礼。”《礼记·曲礼上》曰:“傲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强调在礼仪的践行过程中,既需抑制主体自我情感,也需依照礼仪事项本身而选择装束、物品、采取适当行为,由此来达到礼仪效果。没有不加修饰的完全展现自我的礼仪规范或者需要适当调整、适应环境氛围的要求。

在继承中国礼学思想的基础上,江户时代著名伊势流礼学家伊势贞丈奠定了日本传统礼仪对这一礼学命题的基调:所谓礼节,是对贵人表示谦卑与敬意,不轻视身份卑微的人,对同等地位的人亦表示谦让。若过分对人表示尊敬即为谄媚;过分轻视身份卑微的人即为傲慢。既不谄媚、也不傲慢,举止与身份·环境相符合,无过之也无不及,是为礼节之要义[11]38。

上述内容强调,礼不谄媚、不傲慢的关键在于适度,提倡与身份符合的、与环境相适应的礼仪活动而且不可一味讲求外在礼仪规范,而失掉内心礼仪情感的伴随。(只注重形式的敬意容易被认为是谄媚)要时时考虑在适度性的原则下施行礼仪,在每个不同场合下选取最适合自身身份的礼仪形式。日本传统礼仪流派小笠原流强调礼仪要符合时宜,要遵循“时、位、处”的原则,即礼仪行为需与相应的时间、地点、个人身份相符合,认为礼仪环境与礼仪主体身份的重要性,小笠原流的礼仪儿童早教歌谣“失礼的行为,如(因与环境一致)未引起注意,不算作失礼。若引人注目(与环境不尽一致)了,即为失礼。[12]8” 《三议一统》指出“失礼,即是指不符合自身身份的不加抑制(感情与行为)的,随心所欲的行为”[10]19,根据身份、环境,选择合适的能够表达相应情感的礼仪形式,这与中国经典礼学思想有很明显的传承关系。

三、 日本传统礼仪行为中的中国因素

中国自古就有 “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中庸》)之说,本小节重点考察了日本民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礼仪行为,而频繁鞠躬几乎成为了世界各国对日本人交际礼仪的印象,以此探讨日本传统礼仪中交际礼仪核心要素敬礼方式与日常行为礼仪基本要素:对本节分基本姿态与基本禁忌两个方面加以考察。

一)敬礼

交际礼仪是人们在社会中用于人际交往的重要礼仪,在社会生活不断变化的今天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敬礼是交际礼仪中历史最长的核心礼节,用于表达问候、敬意、致歉等多个含义。纵观世界各国的这项礼节,一般都伴随身体接触,如西方礼仪中的握手礼节、亲吻礼节。而唯独中国传统礼节中的作揖、跪拜以及日本的鞠躬、跪拜礼节,行礼双方不需发生身体接触即可完成。敬礼在日本传统礼仪中分为站立敬礼方式(立礼)与跪坐敬礼方式(坐礼)两种,都是通过屈体的深度表示敬意的程度。

“立礼”相当于中国礼仪行为中的“揖”,“坐礼”相当于“拝”。《仪礼·观礼》中描述古代贵族相互行礼叫做揖,分为:土揖(对百姓)、时揖(对异姓)、天揖(对同姓)三种、以直立姿态,双手合掌置于身前上下震动表达敬意。以手部提升的不同位置来表示不同程度的敬意,手部提升高度与敬意呈正相关,即提升越高,敬意越高。日本传统站立敬礼方式需首先保持身体直立,双臂下垂放置身前,随上体前倾双臂沿腿部下垂。敬意表示程度分为三个层次,一般划分为“真、行、草”三种,躯体深度即身体距离地面高度与敬意程度呈反相关关系,即身体距离地面越近,敬意越高。这与中国古代礼仪中的三种“揖”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中国传统礼仪中对应不同的场合和对象,跪拜礼节一般按照《周礼·春官·太祝》的分类为:稽首、顿首、空首、振动、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肃拜。其中除吉拜、凶拜、奇拜之外的各种礼拜方式在日本传统礼仪中都有所体现。稽首是跪下后,两手着地,拜头至地,停留一段时间,是拜礼中最重者。顿首是引头至地,稍顿即起,是拜礼中次重者。空首是两手拱地,引头至手而不着地,是拜礼中较轻者。这三拜是正拜。因中国汉代前没有凳椅, 人们的坐姿相当于现在的跪,所以基本姿态都是先跪坐地面。日本传统礼仪中“坐礼”的基本姿态也都是先跪坐于地面①,

双手触地,上半身屈伸程度越大敬意越高,常见三种“坐礼”分别叫真、行、草,依次为使头部触到手背、头部距离手臂四五寸、身体带动头部略前倾。与中国跪拜中的上述三种跪拜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中国的“振动”是两手相击,振动其身而拜。这种拜法主要在日本神道拜式中有所体现,神道一般拜式为两拍手再拜,即双手在身前排击两下敬礼礼拜。褒拜是回报他人行礼的回拜,也称“报拜”,日本传统礼仪中一般要求受礼一方要根据与行礼一方的身份地位差异给予回应。肃拜,是拱手礼,并不下跪,相当于上述站立敬礼方式,对应中国的“揖”。另一种说法为女性拜礼,跪坐于地面,双手触地,身体前倾而拜,但头部保持抬起,不触地。在日本平安时代的宫廷女官中曾经一度施行过此种拜礼方式。

行礼时的基本禁忌在中国传统礼仪中规定“立容辨卑、毋谄;头颈必中”(《礼记·玉藻》),这种不过分谄媚,否定仅仅依靠头部表达敬意的做法在日本传统礼仪中得到广泛吸收。日本传统“坐礼”、“立礼”都要求头部不下移,“头颈必中”,与背部保持水平。

上述日本传统礼仪中的立礼、坐礼从基本姿态、基本禁忌的角度都受到中华礼仪的深刻影响。

(二)步行

仪表礼仪中的步行方式在各种仪式场合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日本礼仪注重从一个人的一举手一投足中去窥探礼仪修养,对礼仪行为细节有十分苛刻的要求。日本传统礼仪观点认为表敬程度越高,越要迈大步并放缓速度(女礼、庶民礼仪书、武家礼仪书皆有要求)。中国《礼记·曲礼下》中描述“天子穆穆、诸侯皇皇、大夫济济、士跄跄、庶人僬僬”,从天子到庶民步速依次变得急促,可以推断中华传统礼仪认为步速的庄重程度、表敬程度是缓慢大于急促,应该对日本传统礼仪规定产生了一定影响。此外,日本传统礼仪规定在铺设有榻榻米的和室中,举行茶会等较隆重的活动时要求足底不离开地面的步行方式,这种步行方法在《礼记·曲礼下》已经有所描述“行不举足,车轮曳踵”。要求步行时不抬起脚,像车轮滚地一样拖地而行。作为一种表达敬意的步行方式在我国《礼记》的成书年代已经存在。在建筑物内的快速行进,《礼记·玉藻》强调“执龟玉,举前曳踵,蹜蹜如也”,要求持有龟甲、玉器时抬脚尖用脚后跟拖地而行。而武家礼法的室内徐驰规定是“提高后脚跟,点脚尖进行,避免身体上下起伏以及发出声音。[13]18”传统武家礼法

的跑步方式与中国礼记中规定的要求不尽一致,但在抑制身体上下起伏,不发出跑步声音这点来说是共同的。

此外在步行的禁忌中存在明显的传承关系,《礼记·曲礼上》记载了“大夫士、大夫士出入君门,……不践阈。”的语句,要求不踩踏门槛。日本传统家庭礼仪教育书《诸童躾法》要求“进入铺设有榻榻米的房间时,切勿踩踏门槛等。[14]23”在现代日本礼仪中依然通用。另外“先生书策琴瑟在前,坐而迁之,戒勿越。”《礼记·曲礼上》要求不踩踏地上放置的物品。这与日本传统礼仪普遍强调的“切勿跨物而过,将物品移至一边后再通过”[15]3具有明显的一脉相承关系。

(三)对面

日本礼仪不论传统与现代都有一个共同的重要特点,即在与身份高于自己的人交谈时将直视对方的眼睛视为禁忌。但是同时又将面部完全不朝向对方视作及其失礼的表现。这点在传统到现代的众多礼仪书中都有所提及。因此将视线投向哪里是一个非常微妙的礼仪规范。《三议一统》奠定了日本礼仪关于这个问题的基本规范,“跪坐对面时,目光投向六尺左右的距离,既不过度仰面也不过度俯首。站立对面时,目光投向十五尺左右的距离,过度仰面或俯视视为丑陋。[10]21”

中国《礼记·曲礼下》中规定“天子视不上于袷,……凡视:上于面则敖,下于带则忧,倾则奸。”与天子对面时,看天子的目光上不过衣领的交叠处,下不过衣带,凡视人,视线高于面部就显得傲慢,低于衣带就显得忧愁,歪着头就显得用心不正。中日两国对面视人时的目光投向规定有一定对应关系,只是日本传统礼仪规定更加细致。双方处于水平高度时,关于目光的规定如何呢?日本传统礼仪规定“在主君面前,要谨记将自身的左面呈现在其视线所及之处,切不可呈现右侧。[16]6”认为将自己的左半部呈现在对方目光可及范围视作敬意的表示,《礼记·玉藻》提到“凡侍于君,……视下而听上,视带以及袷,听乡任左”,意为凡陪侍国君的,……目光下视,耳神上听,眼光下不过国君的腰带,上不过国君的衣领,倾听时头稍偏右,用左耳。与上述内容有一定的对照关系,应该同是遵从中国阴阳思想认为左为上的论断。综上可以认为日本传统礼仪中在与人对面时的核心礼仪规范——视线投向的基本要求与禁忌与中国传统礼仪有很深的渊源。

(四) 物品呈递

向对方呈递物品过程中,为了表达对对方的敬意及尊重,《三议一统》规定基本姿态原则:“轻物若重,重物若轻。[10]26”在《礼记·曲礼下》篇章中,“凡执主器,执轻如不克”,意为“凡为天子拿器物,即使很轻也要像拿不能胜任的重物一样”几乎有同样规定。手持物品时的高度也有规定,在日本传统礼仪书中根据自身与对方的身份差异物品呈递时的举托高度按照敬意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同目高、同肩高、同胸高、同腰带高四种。同目高的要求一般用于极其贵重之物品,包括祭神器具等。为来客呈上饭菜茶水一般要求托举至与胸同高。这种手持物品高度的差异可以在《礼记·曲礼下》中找到根据“执天子之器则上衡,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意为“执天子之器物需要举至高于心的位置,国君则与心持平,大夫则低于心,士则提着就可。”

物品呈递禁忌主要为,若是异性间相互传递物品时,有严格的禁止触碰手部的规定。日本传统礼仪认为:“(男性)向女性传递“銚子”(传统斟酒器具)时,应抓长柄后端,切勿抓前端,双方传递完毕后迅速收手”[17]51。江户时代小笠原庶流(民间版)“女性给男性递送(香炉)时,不论对方身份高低,一律先放置于地面再传递。[18]9”中国《礼记·曲礼上》中已经有“男女受授不亲”的礼仪规范、具体来说“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礼记·内则》要求男女不直接传授物品,在祭祀等隆重场合需要传递物品时,女性用托盘接物,若没有托盘的话则放置于地上,男性再取之。

日本传统礼仪中,为对方呈递物品时自身持物品的不同高度规定以及在公共空间男女传递物品时的接触禁忌,体现了对中国经典礼仪行为规定的吸收。

结 语

本文从历史源流、礼仪思想、礼仪实践三个方面,探讨了日本传统礼仪对中国礼仪文化的吸收情况。以儒家礼仪著作为主要内容的书籍早在《记》、《纪》时代就传入日本,一直到江户时代到达鼎盛期,并成为政府的官方意识形态,在长达200多年

的历史长河中实现了从统治阶级向社会大众的渗透普及,对日本传统礼仪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礼仪思想中礼仪的广泛内涵及其与封建等级秩序的结合、重视内在德行与外在修为内外兼修的特点、礼仪的适度性原则均在日本传统礼学原理的建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礼仪具体行为实践中选取了交际礼仪中最常见的敬礼方式与礼仪元素层次的步行、对面、物品呈递四个方面加以考察,发现在行为姿态基本要求与禁忌方面均受中国礼仪行为规定的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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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礼仪文化论文范文2

关键词:高职院校;礼仪;理论课教学;成效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20-0096-02

当前,礼仪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人们的礼仪是否周全,不仅显示其修养、素质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其事业、业务的成功。高职院校大学生更应加强传统文化熏陶,加强礼仪知识的学习,全方位提高个人文化素养。

一、高职院校礼仪理论课教学认识存在误区

1.高职院校礼仪教学理论课教学内容趋利性明显。在物质文明繁荣的同时,一些大学生的礼仪修养却相对落后、缺失。一些西方“新思潮”对当代大学生的传统思想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加上在现行教育体制下,传统文化教育的减少,导致有知识、没文化,受教育、没教养,不尊敬师长、缺乏诚信的现象比比皆是。当前,高职院校的礼仪课程,如公关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等,多与专业结合,在学习过程中,一些高职院校大学生动机趋利倾向明显,他们认为,礼仪是为专业课服务的,礼仪课学不学无所谓;甚至有人一想到“礼仪”,就把它等同于穿旗袍的迎宾小姐,这些对“礼仪”的区解,使礼仪课在专业课与必修课面前成为点缀。

2.部分教师认为,加大礼仪实践课的比例就可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当前,高职院校礼仪理论课的课时远远多于实践课时,以一个28课时的礼仪课为例,学生演练的课时不到一半,因此,一部分教师认为,实践课课时的不足是导致当前大学生礼仪素养低下的根本原因,许多教师只注重在礼仪课中学生的一举手一投足,未能充实学生的精神世界,这样做除了能引起部分学生学习的兴趣外,很难从本质上做到以情动人、内化于心。一些学生为获得高分或读本的名额,而与辅导员老师、课任老师“套近乎”,反而成了老师眼中的“会做人、会做事”,一些学生做事走极端,这些是礼仪实践课里所不能发现与纠正的。

二、高职院校礼仪理论课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传统教育与现行教育脱节,导致礼仪缺失。现在的高职院校大学生,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对礼仪教育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即使有一些传统教育的影响,也仅限于背诵一些词句,而未将这些精华内化于心,成为指导自身行为的标尺。当前,高校评价一个学生是否优秀,社会对大学生的评价,都是以拿了多少本证书、奖状以及成绩单来衡量的,而学校在评价学生的时候,往往也是把成绩、证书排在第一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虑往往排在成绩、证书之后,这就使学生的行为以“分数”、奖状和证书为目标,缺少对内在道德品质、内涵修养的修炼。“软素质高于硬技能”,“三分做事,七分做人”,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对高职毕业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礼仪作为一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在体现,不仅影响着用人单位对高职大学生的评价,更影响着大学生工作能力的发挥。

2.礼仪理论课教学僵化死板,不能做到形神兼备。一些教师自身素养不足,理论课教学只讲外在表现,忽视内心体验,按教科书塑造出来的学生礼仪姿态,显得矫揉造作:手的动作不到位,不大方;动作到位,但面部表情又冷淡,有时虽面带微笑,却让人感受不到真诚。简言之,就是不能做到形(包括眼、面部表情、手、姿态、语言)与神(发自内心,真诚、亲切自然)一致。一些教师本人的礼仪形象不过关,言语缺乏震撼人心的穿透力,只能照本宣科,不能对各种礼仪知识信手拈来,使礼仪的教育仅停留在肤浅的层面,无法使学生发出“我要改变”的实际行动。“内得于己,外施于人”。只有内心有着“明敏的心灵、无畏的勇气、坚强的毅力和热忱的信念”,才能表现为一个人外在的谈吐优雅、举止得体。

三、创新高职礼仪理论课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成效

1.努力学习传统文化,培养大学生礼仪美德。大学生作为先进思想和文化的传承者和创新者,应当以优秀的传统文化来提升自身的素养,提高就业的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传统文化中的“重义轻利、内省慎独、宽厚谦虚”和“诚于中而行于外,慧于心而秀于言”等主张是对礼仪素养的高度概括。孔子认为,礼仪是一个人修身起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提升大学生的礼仪素养可以从传统文化中寻找到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还应在传统文化中注入时代内涵,使礼仪更符合时代的需要。“礼”的核心是“敬”,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礼仪的最高境界是对自己人格的完善、道德修养的提升,只有理解了才不会误以为礼仪就是研究如何着装、化妆、站坐、迎来送往等,从而真正实现开设礼仪课程的教学目标。

2.重视礼仪性情的培养。知礼、守礼、行礼、尚礼,是大学生在文明礼仪方面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实践证明,礼仪学习有助于大学生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健康的人格。

3.根据不同的专业,设计各种礼仪知识的讲授。不同的专业,对礼仪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在设计文秘专业礼仪训练内容时,应结合本专业的教学目标,设计情境,主要让学生在办公环境中学习电话礼仪、接待礼仪、宴请礼仪、座次礼仪等专业礼仪的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提高自身礼仪修养。而在旅游专业礼仪训练时,则应侧重学生处理旅游事务的具体环节中,学生的语言、仪态和礼仪知识的实际运用。

4.提高礼仪教师素质,使其能言传身教。礼仪教师应该是礼仪的“代言人”,教师本身应具有礼仪的专业知识,具备优秀的品德与高尚的人格,还要具有良好的修养与得体的举止以及优雅的仪表。当课程涉及到个人修养、接人待物、为他人服务时,教师自身的经历、对待学生的态度以及处理人际问题的方法,就是最好的示范;此外,教师得体的穿着、优雅的行为,使得举止礼仪和服饰礼仪的教学直观可视,日常的熏陶会使课程的学习达到更好的效果。教师具备的有关礼仪的综合素质越高,越有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仪”文化是传统文化的精髓,对传统的“礼”文化,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教育学生,将其塑造成为尊师重教、团结同学、爱护生命、珍惜资源、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的新一代大学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把“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作为对大学生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可见,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是礼仪教育的现代价值目标。

成功的礼仪实践教学能帮助大学生提高个人修养,保持身心健康,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实现自我完善,获得他人和组织的认可和尊重,增强自信,实现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1]顾希佳.礼仪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楼世洲,周国权,潘正文.培养时代需要的高素质人才[J].教育发展研究,2001,(1).

[3]金正昆.国际礼仪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论文范文3

关键词:酒店管理专业;礼仪;教育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097-02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出“不学礼,无以立”,进而形成了完整的以“礼”学为核心的儒家思想,这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我们的文明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成长和繁荣,上到帝王将相,下到贩夫走卒无不受到礼学的熏陶。讲究礼仪成为了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美德。而现代酒店业是一个国家对外交往的窗口,代表着国家形象,酒店从业人员的礼仪服务水平不仅是衡量酒店产品好坏的标准,更是展示国家精神面貌的方式之一。因此,对于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重视和加强礼仪的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酒店管理专业礼仪教育的现状

1.中国传统礼仪被忽视

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发展到文明阶段都会出现其独有的礼仪,因而,礼仪是民族文明的标志,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征。中国传统礼仪是我们几千年的古老文明的产物,有其深厚的文化内涵,更以其独有的魅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例如,2008年奥运会上我国礼仪小姐使用的中国传统礼仪就备受关注和好评,充分展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魅力。但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礼仪传统遭到了严重破坏,西方文化乘虚而入。现在的国人穿洋服,行洋礼,吃洋餐,自己的传统反而知之甚少。现有的酒店管理专业礼仪教材中充斥了大量的西方礼仪,对中国的传统礼仪却鲜有提及,即使有所介绍,也语焉不详,更遑论中国传统礼仪的文化内涵了。而且中国的教育体系中,传统文化的教育可以说是缺失的。这样一来,我们的学生在不了解本民族文化背景下礼仪存在的意义和内涵的情况下,冒然去学习异域文化的礼仪,其结果可想而知了。学生的思想西方化,一味要求平等,独立,不尊敬父母长辈,不懂得宽容。学生的行为方式越来越西方化,很多大学生不知道“揖礼”,只知道“握手礼”。长此以往,中国的“礼仪之邦”也只落得徒具虚名而已。

2.礼仪教育的功利性问题突出

酒店业是服务性行业,对于从业人员的礼仪规范有很高的要求,礼仪的核心是“敬”,诚于内而形于外,我们首先应教育学生要有“自卑而敬人”之心。但是这种内心的修养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的,也是无法量化考核的。酒店业在招聘员工时,往往需要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礼仪服务技能,而这些技能是有详细的考核指标的。具备这些技能的学生就业时就相对多了一些优势,所以我们的酒店管理专业的礼仪教育就干脆跳过了“礼”,直奔“仪”而去。把教育的重点放在具体的行为训练上,如训练学生如何站立、如何行走、如何在微笑时能够恰好露出八颗牙齿。而学生就成了一个个只知笑、只会动,而不知为什么笑,为什么而动的毫无思想的“工具人”。从学生的长远发展来看,往往显得后劲不足。现在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后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缺乏,职业忠诚度极低,人才的流失量很大,而这些问题也成了制约酒店业发展的行业难题。

3.酒店管理专业的礼仪教育教学模式单一

酒店礼仪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学科,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实践性和实用性,所以该学科的教学不应只停留在理论上。但我国很多酒店礼仪课程的教学模式仍然是传统的课堂教学,礼仪教师在传统的教室里讲授大量的理论知识,学生在下面被动的听讲。在这种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模式下,学生积极性不高,教学效果极差,效率极低。有些学校增加了形体方面的训练,但是训练内容也仅仅是基本的体形塑造、职业礼仪技能,如站姿、坐姿、走姿、蹲姿和微笑等等。这样的训练方式无疑是闭门造车,和我们的礼仪要求相距甚远。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对于酒店缺乏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对未来的工作环境很陌生,对服务对象和工作性质没有任何了解,怎么可能顺利走上工作岗位,进入工作角色呢?当然更谈不上爱岗敬业!所以我们的礼仪教育一定要同自身修养,行为习惯,道德观念有效地结合起来,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服务意识,这就需要我们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做到礼仪精神的化于内而施于外。

二、改善酒店礼仪教育的途径

酒店礼仪教育的改善对于提高酒店专业学生素质至关重要,针对目前的礼仪教育状况,可以采用的途径有:

1.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

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首先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非常注重礼仪教育,而且是高效的礼仪教育,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说过:“儒家很成功地使整个中国保持了优美的风度与完善的礼节。这种礼节并非仅限于上流社会,贫苦的人民也颇讲求。”其次,古代的礼仪教育从一个人如何吃饭、如何穿衣、如何说话这些细节入手,使中国传统礼仪“自卑而敬人”的思想深入人心,每个人都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这种教育有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为基石,渗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就教育效果而言一定是事半而功倍的。因此现代礼仪教育应该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吸收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借鉴古代礼仪教育的经验,通过我们的教育把酒店礼仪转化为每个学生内在自觉行为,使学生一方面继承了中国的礼仪传统,一方面树立了注重自身修养的人文精神。

2.确立正确的礼仪教育价值目标

对于酒店礼仪教育来说,首先应明确礼仪教育的价值目标。礼仪教育有显著的教化功能,它涵盖了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礼仪教育对于个人、社会和民族而言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现在很多学生没有远大的理想,学习的目的只为了就业和谋生;没有责任心,行为自由放任,对自己和家庭毫无责任感;缺乏道德观念,功利主义盛行,考试作弊,追逐名利。那么当他们在酒店工作时,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毫无抵抗力,很快就会迷失自我,步入歧途。而酒店礼仪教育就是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帮助学生塑造高尚的人格,使他们成为真正的礼仪之民,这才是我们酒店礼仪教育的价值目标。

3.以教师为镜,发挥楷模作用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所以作为礼仪老师,不仅要教好书,更应该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应该自觉的充当学生的礼仪楷模。首先礼仪的学习贯穿整个生活,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不自觉的寻找模仿的目标,在家庭中,父母是孩子模仿的对象;而在学校里,教师要当仁不让的承担起这份责任。身教重于言传,正人先正己,教师应时刻留心自己的一言一行,待人处事更应表现出较高的礼仪修养,这样有利于提高礼仪教育的效率。其次,教师的礼仪行为,无论是正确的着装,还是规范的举止都能给学生带来感观上美的享受。而对美的追求是人类的天性,这种礼仪之美会为我们的教学营造出一份和谐完美的氛围,带动学生学习礼仪,运用礼仪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

4.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

目前酒店礼仪教学模式落后,使得学生面对教师的单向宣讲兴致索然,教与学成为了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因此,创新教学模式势在必行,新的教学模式应把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改单向宣讲为双向互动,改课堂教学为和情景体验。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心理感受,通过情景的体验,让学生在行为选择中体现礼仪的价值内涵和文化本质。新的教学模式要摆脱单纯的课堂讲授,强化情景教学,突出酒店礼仪的操作性、实践性和实用性。因此,礼仪教学应以各种教学活动为基础,要针对每一授课内容进行精心的设计。首先,可以进行情景的模拟,由教师先做讲解和示范,然后请学生演练,发现问题现场纠正。比如可以模拟待客,从宾、主的仪容、仪表、仪态、言谈举止及常用礼节进行模拟训练。其次,可以建立实训室,用于专项训练,如对酒店专业学生进行站姿、走姿、蹲姿及服务性手势进行规范;进行中餐和西餐的礼仪培训;可以分性别,分组进行,然后进行自评和互评,促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第三,可以校企合作,带领学生进入酒店进行现场的观察和短期的实践,把学到的礼仪知识通过实践来检验,体会礼仪形式的作用和礼仪服务的技巧,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对酒店礼仪的认知。

5.改变教学考核方式

由于酒店礼仪教育的特殊性,我们不仅要考察学生对理论的掌握情况,还要考察学生由“礼”及“仪”的实践情况。所以,礼仪课程的考核应包括三项内容,首先是对礼仪理论的认知,可以通过试卷或论文进行考察。其次是日常礼仪规范的实施情况。设立这一考察内容,主要是因为礼仪应是自觉的习惯,涉及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平时的表现,同学和教师的评价可以反映礼仪精神的贯彻程度;第三,职业礼仪水平的考核,作为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理应具备专业的礼仪服务技能,比如:握手、鞠躬等日常礼仪,迎送礼仪,岗位服务礼仪等。这些可以通过技能测试来评定。最终的成绩由这三项成绩共同构成,所占比例为3∶3∶4,这样能够强化学生学礼仪,用礼仪的意识,督促学生养成礼仪习惯,达到以礼育人的目的。

总之,酒店礼仪教育任重而道远,我们的礼仪教师应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对民族负责的态度,努力完善符合现代酒店业要求的有中国特色的酒店礼仪教育,提高我们的教育质量。在培养专业人才的同时,更应努力提高学生的内在素养,提高学生的礼仪交往能力,使之奋发向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1]李元授.交际礼仪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论文范文4

1.传统婚礼礼仪研究的重要性

目前,在世界各种民俗活动中,各民族都是穿着本民族的服装举行本民族的传统婚礼礼仪活动,现代的汉民族却遗失了自己的民族服饰以及礼仪文化。在21世纪初,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人们开始审视自己的传统文化。认识到民族服饰是民族身份的标志,是对本民族和民族文化的认同。于是大量有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网站论坛建立,许多有相同志趣的人以网络为平台进行华夏传统礼仪和汉服的研究和开发,形成了颇具规模的汉服运动。同时美国、荷兰、俄罗斯等国华裔建立北美汉服联合会等多种汉服民间组织。全世界孔子学院的建立,世界关注中国传统文化的回归,中式婚礼是传统礼仪文化的载体同时被广泛关注。基于传统华夏文化的现代中式婚礼礼仪,在社会上开始形成一股新的复兴传统礼仪的文化潮流。

在婚礼典礼时,作为汉族人身着汉服、按照传统礼仪举行仪式,这对恢复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积极的意义。目前已有《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中国古代服饰史》等大量汉服与礼仪的研究史论资料,但是大都停留在历史的角度加以分析,并没有提出传统汉服和礼仪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应用和实际制作开发。本文通过对传统经典记载的历代婚礼礼仪程序、传统汉服婚礼服饰系列进行探索、收集和梳理,总结出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结论。本文将对中式婚礼礼仪汉服的实际礼仪程序建立展开研究。汉服婚礼服饰体系和礼仪程序体系的确立有利于现代中式婚礼礼仪市场的开发和推广,有利于华夏传统文化的复兴。

2.重建符合儒家礼仪文化的周制婚礼的现代礼仪程序

第一部分:婚前准备。

准备新郎、新娘、赞者、司仪、从者等人的服饰。

准备婚礼所用礼器、果品等。

准备合卺一个(用一个葫芦,分为两半,用红绳连在一起)。

(1)新郎:

日落前两个时辰内,新郎身穿婚礼服,手捧木雁,乘车到女家,使两人各手持一个红蜡烛(不必点燃),坐于车后。到女家,在大门外等候。新郎就头戴爵弁,身穿c裳,亲自迎接新娘。跟随新郎的管事人员全部身穿玄端。c裳,是指上衣用黑色面料而用红色为边缘;下衣用浅红色面料而用黑色为边缘,大带也用黑色,象征阳气下行。

(2)新娘:

更妆,开面:清早,新娘于闺房中试穿嫁衣、定妆,进行最后修订并聆听父母训示。日落前两个时辰内,新娘整装在家等候新郎。新娘梳理好发式,士的新娘梳成,即将头发做成长短参差的样子,然后,戴好首饰。身穿黑色面料的丝衣,以c色(即浅红色)为衣缘。女子的上衣和下裳用同样颜色的面料,表示德行专一;以c色为衣缘,c色属阴,意味着阴气上行,上交于阳,象征女子出嫁成家而担当起新的责任。妇人不常穿浅红色衣缘的衣服,婚礼不按平时服装穿用,而穿盛装。站立在房屋之中,面向南方。

(3)亲迎:新郎到新娘家迎娶新娘。

新郎亲自前往,在家中接受母亲教导,从母亲手里接过聘礼。婿以雁做贽礼叩门登堂。此时新娘在闺房等候,新郎到客厅,向新娘的父母请求将女儿下嫁,新娘父母谦称后同意。新郎入新娘闺房,新娘已穿上结婚礼服,向南站在房中。如果有条件,可以请新娘的一位嫂子、婶子、姑姑或者姨妈等已婚的较年轻的女性长辈担任新娘的“姆”。 姆为其梳发、插上发笄、结缨(用红绳系在头发上),谆谆教导。姆站在新娘右边,负责向新娘提示礼仪。新娘的伴娘则站在后面。新郎新娘携手出房。接着,新娘的姆给她在腰间系上一条带子,并接上佩巾,然后告戒她道:“勤勉、恭敬,孝顺公婆。”随后,新郎新娘再拜别新娘的父母,登车离去。

第二部分:正婚礼的婚礼仪程(是传统婚俗的重点部分)。

(1)迎礼就位:

古琴演奏:背景音乐《花好月圆》。

司仪:

各位来宾,在这个吉日良辰,大家将要见证一位君子和一位淑女喜结良缘,共成连理。大家将要见到的,是依据华夏传统而制订的周制婚礼。周制婚礼重视庄重典雅,因为婚姻是神圣的、庄严的,它是人生一件大事。所以,君子重视婚礼。我们的婚礼为什么选择黄昏时候举行呢?因为这是“阳往而阴来”的时候。所谓“阳往阴来”,意味着阳气要把生机藏在阴气之中,以便使生机不断。简单介绍完毕,下面有请新人的双方父母、领导和媒人就位。

司仪:有请新郎、新娘。

赞者: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毛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1]

(新郎在前,新娘随后,行礼然后跪坐。)

(2)夫妻沃盥:

古琴演奏:背景音乐《高山》。

司仪:华夏礼仪,重视洁净,所以,新郎和新娘在行礼时,都要洗净双手。

赞者: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1]

(同时男女执事负责帮新人行沃盥礼)

(3)证婚祝告:

赞者:宣读结婚证书,为新婚夫妇证婚,并宣读祝辞。

吉日良辰,喜成婚姻。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窈窕淑女,得其佳偶。恺悌君子,诚敬迎新。

衣冠黼黻,光耀门庭。华服夏礼,琴瑟和鸣。

合卺同牢,相敬如宾。白头偕老,福寿康宁。

尊祖敬宗,诗礼传家。五世其昌,和乐无涯。

天作之合,两姓亲睦。乾健坤顺,既融且洽。

高朋满座,觥筹交错。弦歌绕粱,齐欢共贺。

礼仪既备,肴馔既陈。鸾凤和谐,普天同乐。

(赞者从新郎身后退回原位。)

(4)夫妻拜堂:

司仪:

天地无私,养育人类。尊祖敬宗,光耀门楣。

一拜天地祖先:拜―兴;拜―兴;拜―兴。

父母之恩,没齿不忘。孝顺父母,礼所应当。

再拜父母高堂:拜―兴;拜―兴;拜―兴。

夫唱妇随,百年好合。相敬如宾,白头偕老。

夫妻相互交拜:拜―兴;拜―兴;拜―兴。

(5)同牢合卺:

古琴演奏背景音乐《关雎》。

(男女执事把几案搬过来,放在新郎新娘中间。几案上有事先准备好的东西:猪肺、猪脊骨、猪肝、猪肋骨,整鸡,(有一部分分割好),分别放在四个小盘中;筷子两双;合卺一对;米饭两碗。)

司仪:

有请赞者,为新郎新娘主持同牢合卺。即夫妇要共食同一牲之肉,共饮一杯之酒。

新郎对新娘行揖礼,请她入席,二人对面一起坐下。同牢:开始食用一块肉食,只象征性地吃三次。此时司仪可以说一些比较吉祥、夫妻共勉的话语。

合卺:侍者托盘上放两对酒杯,伴郎伴娘斟酒分别奉给新人,饮半杯,由伴郎伴娘交换给新人互饮剩余半杯。第三次奉以红丝线牵连的卺杯一对(用象征夫妻同甘共苦的匏瓜(葫芦),新人执卺杯各自饮半杯后交换,饮干。礼成,撤馔。

新人起身,互拜,答谢赞者。

(6)解缨结发:

司仪:

请新婿亲自为新娘解去头发上的作为婚礼信物的缨。

(新郎亲自为新娘解下缨。)

请赞者为新郎新娘结发。

新郎和新娘把对方的头发各剪下一点,分别装在一个小锦囊里,然后把装新人头发的两个小锦囊装到一个大锦囊中扎紧,把新人的头发梳结在一起,意味着夫妇两人永远连在了一起,由此而成为结发夫妻,永不分离。

(7)拜谢父母:

正婚礼成后新人拜见双方父母,新人奉茶拜谢,同时新人改口。

(8)拜谢众人:拜谢媒人、双方领导、双方新朋好友。

第三部分:饮宴娱乐

播放传统音乐曲目。

可以安排新郎新娘换装敬酒,设投壶、猜谜的娱乐活动增加欢乐气氛(可以设奖,奖品为糖果),最后发放喜糖。

3.传统婚礼礼仪程序的研究意义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论文范文5

对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影响

学界认知20世纪20年代川人叶伯和撰写的《中国音乐史》是在西方音乐史学理念影响下开中国音乐史学之先河。西方音乐史学秉持了探究西方专业音乐发展脉络的治史理念,恒定音乐艺术,重在研究音乐本体以及作曲家、演奏家、歌唱家,重音乐技巧、技能,强调音乐风格流派等。虽然也把握不同区域和国度在相同理念下的风格差异,但更多注重创作者的个人体验以及技术理论的发展。虽也看到专业音乐创作对于宗教和世俗社会的双重意义,但更多还是以审美、欣赏认知。应该说,西方之欧洲专业音乐创作在文艺复兴之后的数百年间发展演化相对成熟,如此成就学者们强调音乐艺术的基本治史理念。当中国学者以此为参照,便形成以音乐艺术认知治中国音乐史的意义。

中国音乐史学的初期阶段,无论是叶伯和、萧友梅、许之衡或郑觐文,虽在材料选择上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基本沿用“音乐艺术”并以西方专业音乐发展以为参照治史。王光祈留学德国,却能够把握中国礼乐文化真谛,有论证礼乐文化的重要章节,这或许是其以“比较音乐学”理念治史的缘故。音乐史所涉及的主要是律、调、谱、器、曲、乐语、乐名、乐人、机构和著述十大类,就音乐本体而言,如此把握是为必须,但这样类分为音乐形态之客观存在,是否还应考量中国音乐文化的特殊性、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和拓展性意义?从而在撰史之时显现出中国音乐文化之特色。

中国文化精神是否能够将礼制摈除在外,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是否礼乐文化不占重要位置?乐与礼制是怎样的关系,是否有专为礼制而设置的乐制,礼乐文明是否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不可或阙?中国音乐文化是否应该摆脱礼制而独立?有观点认为只有摆脱了封建礼教的束缚中国方能够有真正“艺术”的样态,这恰恰说明中国传统文化中礼乐观念是何等根深蒂固。既然礼教“束缚”了三千载,依此是否中国没有产生过真正的艺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礼乐如同俗乐一样占据着重要空间,甚至在国家意义上更为重要,如此方显官书正史中多对其记述与论辩的意义。礼乐是在特定时间、地点、场合,面对特定对象仪式性的固化为用,并有等级化和体系化、多类型性的特征,恰恰是这样的状况成为中华礼乐文明的标志性意义。

以侧重西方专业音乐发展进程的音乐史学观念为参照系,从学术理念上更多强调作为艺术的一面,我们可从传统音乐形态中将这些择出,专写一部中国音乐艺术史,然而,若真正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内涵则不能不将礼乐观念、礼乐制度、礼乐形态整体纳入,毕竟这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整体构成中不可或阙的组成部分。

以西方侧重于音乐艺术的理念治中国音乐史,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中国与西方音乐的不同,把握了礼乐存在,却更多侧重于两周,似乎中国礼乐只在周代,其后“礼崩乐坏”,礼乐文化产生断裂,汉魏以降则是以人为本的俗乐文化,这样认知显与中国三千载没有断裂的礼乐文明样态不尽相符;再者是辨析礼乐制度更多着眼于宫廷,如此形成宫廷与民间的二元论,似乎礼乐制度就是为宫廷所设置,看不到地方官府作为礼乐文化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其三是看不到制度对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整体意义,官属乐人从宫廷到各级官府普遍存在,以保障制度下用乐,这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能够显现国家意义非常重要的链环;其四是对俗乐的双重定位认知不足,看不到作为礼乐类下的俗乐为用(用于嘉、宾诸礼),把握不住礼乐的丰富性内涵,即礼制仪式类型与乐制类型的对应关系,把握不住礼乐是在礼制/礼俗规定性下与仪式相须且固化为用。换言之,与礼制/礼俗仪式相须固化为用的乐即为礼乐,雅乐是为礼乐的核心构成却非礼乐全部。礼乐既有雅乐类型亦有非雅乐类型,在非雅乐类型中涵盖了作为礼乐存在的俗乐,在不同礼制仪式中对应不同的仪式用乐,这是礼乐丰富性的意义。周公制礼作乐、礼乐观念彰显的同时俗乐观念相应产生,与礼乐对应的俗乐方为世俗日常多层面为用,那些不与礼制仪式相须为用的乐则不在礼乐范畴。应对世俗为用、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乐,恰恰是人们关注最多、使用最广,如此发展空间广阔,无论从形态还是内容都有大的拓展,派生出诸如说唱、戏曲等多种音声技艺形式。只有把握住这些,方能够真正理解和认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整体意义。既有那些忽略或称淡化礼制仪式用乐丰富性的认知或称侧重把握日常用乐类型的撰述难以整体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

既有音乐史学研究在侧重审美、欣赏功能而对乐之社会功能与实用功能关注不足,把握不住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两种功能类型的重要意义。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礼乐文化有着重要份额,姑且不论中国礼制的正面和负面意义,既然历史客观存在就应该认知。具有严格等级观念的中国礼制确实是中国传统文化有机构成。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整体把握之后再比较中西方音乐文化理念的异同可能会更有意义,而不是先以西方专业音乐史的写作理念去梳理中国音乐文化,这样会“削足适履”。现代意义上的中国音乐史学建立毕竟不足百年,而学界也明确认知其产生与发展受到西方音乐史学观念之影响,因此说,依西方专业音乐发展的治史理念建构中国音乐史,将中国音乐文化中的这一部分梳理清楚也是好事,毕竟这会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脉,然而这的确不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内涵的全部。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近一个世纪获得重大成就的情状下,更好地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内涵是学术界应该面对的问题,最为要者是从中国传统的实际出发,从侧重音乐艺术的理念中拓展开来。这是因为中国数千年来的乐文化既为艺术也具多功能性意义,这种情状延续数千载且具体系化。无论经史子集、官书正史、野史稗编、笔记小说、地方志书都可见这样的认知,这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理念的整体性意义。从为用视角把握音乐艺术与文化整体,比仅将音乐作为艺术的考量要宽深得多。

以侧重艺术的理念治音乐史已近百年,其论域、思维均已“成型”,要拓展绝非易事,但我们所研究的是中国音乐文化,就应该以中国传统社会中形成的理念来认知,而不应向西方参照系靠拢,笔者想这是一个世纪之后对中国传统文化回视之时应该具备的学术理念,也是中国音乐学术界在一个时期内所要面对的基本问题。

二、音乐艺术史与音乐文化史之关系

音乐是艺术,更是文化的有机构成。在不同文化中间,音乐扮演的角色有所差异。人类对音乐的认知有共识,《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载:“音乐是凭借声波振动而存在、在时间中展现、通过人类的听觉器官而引起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撰稿者更多关注声音的物理特性以及人类情感体验的丰富性,没有其他附加。但这样的定义还是难以全面把握什么是音乐,毕竟自然界的音响涵盖乐音、噪音,人类通过发声所传达的情感也难说都是音乐的意义。任何一种定义之成立要看其是否将主要特质加以涵盖,但这样定义音乐显然不尽如人意。

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被如此重视显然非仅是因审美欣赏之功能,还应考量“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二十四史中所以重“乐志”、“礼乐志”,还是因为乐与礼的密切关联,这是认知音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礼制仪式用乐与非礼制仪式用乐两条主导脉络的道理。中国乐文化何以与礼如此密切,中国文化又何以有礼乐文化、礼乐文明之谓,中国历史上礼维系人们的精神世界,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构成要素之一。探讨历史应该回到历史语境中以行把握。在中国,不仅历史上论述礼制的著作浩如烟海,即便当下学界也是专学,陈戍国先生《中国礼制史》等多种著述显示出中国礼制的深厚内涵。礼与乐成为中国文化中相须为用、相辅相成的一对概念,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从国家层面不断强化,如此方显文化基因的意义。

或许是两周时期诸子百家论述礼乐的文字过于集中,因此学界对这一时段的把握也相对透彻,杨向奎先生的《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重点辨析中国礼乐文明的源头,这是逻辑起点的意义。然而学界谈礼制可以贯穿三千年,但谈礼乐却多以两周论,其后则是“礼崩乐坏”,礼乐文明是断裂还是延续,是最应厘清的问题。在下以为应关注礼乐观念与礼乐制度究竟是怎样的关系,这关乎中国礼乐文化的整体意义;中国礼乐文明是否在两周之后断裂,如讲断裂其标志何在,若无断裂又是怎样的意义。如果不将中国文化整体认知则有失偏颇。笔者将中国礼乐文明以三千年四阶段考辨,认定中国礼乐文明内涵丰富,有演化的意义却显现一以贯之的样态。

对礼乐认知须把握礼乐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应用。礼乐是在多种礼制或礼俗的框架下与仪式相须固化为用。礼制仪式首先是国家意义,继而是群体性意义,所以礼乐也就具有这样的社会功能与实用功能。中国礼乐文化数千年间未有断裂,形成了礼乐观念之后处于不断强化的过程。礼乐整体观念上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成就了国家意义上宫廷、王府、地方官府、军旅礼制仪式用乐的体系化存在。在文化认同的意义上,民间从规范的国家,制度中不断接衍并依不同类型扩展其内涵,逐渐形成与国家礼制相通的民间礼俗用乐类型,从内涵上显现国家礼制仪式用乐与民间礼俗仪式用乐的对接,礼乐文明贯穿周公制礼作乐之后的整个中国传统社会,在这种意义上方显中国礼乐文明的特色。从宗周社会去把握中国礼乐文明的逻辑起点,却不能仅将礼乐文明定位在两周;可以把握历代宫廷礼乐制度下的用乐,却不能仅关注宫廷而忽略王府、各级地方官府乃至军旅的礼乐需求,还不应忽略民间对国家礼制仪式及其用乐的接衍意义;可以探讨礼乐观念,却不能忽略礼乐形态自身;可以把握雅乐在中国礼乐制度中核心为用,却不能讲他种礼制仪式用乐不为礼乐。鉴于乐的时空特性,尤其不能仅将礼乐认知停留在“猜想”层面,对本体形态和相关礼乐之“仪注”,一定要整体把握。

音乐本体形态本无所谓礼与俗,有别于基本的语言类型,人类创造了音乐以此表达并引发人的多种情感,成为人类社会不可或阙的音声类型。恰恰由于先民们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有意识在诸如祭祀、庆典中将乐与多种仪式相须固化为用,如此产生了礼俗仪式中的用乐观念,这就是诸如黄帝、尧、舜、禹、汤以及葛天氏、阴康氏、朱襄氏等部落氏族和方国中乐舞的仪式意义。时光荏苒,周公将当时社会上礼俗仪式中用乐观念加以整合,并择定其中一些乐舞形态以为国家最高祭祀仪式中的用乐,形成所谓礼乐制度之时,在国家规定礼制仪式中的用乐即为礼乐,礼乐制度随着社会发展逐渐丰富与完善,并形成多种礼乐类型。那些不在国家礼制仪式中固化为用的乐便具有对应性意义,虽未明确俗乐概念,但至少可认知为非礼制仪式用乐,这就是礼乐、俗乐类分的样态④,如此拉开中国音乐文化制度下创造、使用与发展的大幕,其后则沿这两条脉络前行。中国音乐文化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社会形态,就在于有这样的两条脉络。这种礼制/礼俗仪式用乐的理念一直伴随中国文明而前行,这就是中国礼乐文明的意义之所在。

既然中国历史上有着明确的礼乐与俗乐两条主导脉络,且随着社会发展一以贯之地前行,那么,学界是否应该反思既有的言礼乐更多在两周,而且只讲六代乐舞这样国家最高祭祀仪式中的礼乐形态,却对多种类型的礼制仪式用乐淡化的治史理念?把握礼乐的丰富性内涵,将礼制仪式类型与乐制类型相对应,如此方能真正认知中国礼乐文化的整体意义。应该以周代为礼乐、俗乐类分的逻辑起点下探,既看到每一条主导脉络的连续性意义,又看到两条主导脉络在各自发展过程中不断创造、不断丰富、不断完善和顺应时代的新变化。还应看到礼乐与俗乐两条脉络虽然分工有自地前行,却是在本体形态上有互补意义,这也就是所谓“张力”。

在音乐艺术的理念之下,对属于礼乐本体形态者基本不入法眼,如此难以把握对礼乐创作技巧技能层面的认知。如果没有对礼乐脉络的认同,没有音乐多种功能性的辨析,也就难以整体把握音乐文化。说音乐既是艺术,亦为文化的有机构成,就是从乐之功能性的意义上加以考量,这种多功能性决定了中国音乐文化的独特内涵。强调中华礼乐文明并非否定供世人娱乐、审美和消遣为用的音乐艺术形态,这里只是强调整体意义。

三、中国音乐史学论域拓展对多学科的影响

中国音乐文化两条主导脉络是一种历史存在,应以这样的学术理念去认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诸多相关问题,这就是中国音乐史学论域拓展并对多相关学科实施影响的意义。笔者对“山西乐户研究”、“中国乐籍制度研究”乃至“以乐观礼”的研讨历二十余载,学术认知不断深入和调整。首先把握的是制度与中国音乐文化之关系,继而思考中国音乐文化史研究的定位以及与中国音乐艺术史研究之异同,对乐籍制度与礼乐制度的深入辨析是进一步思考的基础。只有将中国音乐史学的论域加以拓展,方显与既有研究之差异;形成“礼乐与俗乐两条主导脉络”无断续的学术理念,方认识到拓展之后的意义。

(一)与音乐教育研究领域的关系

中国专业音乐教育之始恰恰是礼乐教育,是礼乐需求开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先河。周代礼乐制度规定无论天子还是诸侯、卿大夫、士等层级都需国家规定性的礼制仪式用乐,这些仪式用乐既有“国之大事”亦有“国之小事”,既有吉礼亦有嘉军宾凶诸礼,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群体性仪式用乐都需规范性,首先要求王公贵胄明确,因此,无论周天子设置春官管理下的大司乐,还是各诸侯国之“有司”都具有专业礼乐教育的规范性意义。正是周王室大司乐到诸侯国“有司”之存在,方能把握《周礼》与《仪礼》中诸种礼制仪式乐之为用的意义。这样的音乐机构既是各级礼制仪式用乐的承载者也是教育的实施者,如此保障从周王室到诸侯国在礼制仪式中用乐的一致性,这是《周礼》与《仪礼》反映的历史样态。

单就音乐教育层面看,在大司乐和诸侯国有司中存在两个群体,这就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教育者也是礼乐形态的承载者,他们既肩负诸多礼制仪式中用乐的职能,又肩负教育“胄子”习学礼乐形态、把握礼乐内涵的职能。受教育者是有“身份”之人的后代,具有学习礼乐的权力。但问题在于,既然国家有礼乐制度,规定了丰富的礼乐内容;既然礼乐要在礼制仪式中为用,就要有整体性意义。“周官”中每一种职务所对应的教授职能不同,只有将这些整合起来方能应对仪式的群体需求。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大司乐与有司除了官员之外尚有相当数量为承载多种礼制仪式所需的乐工,他们当然也需被教育,然后方能承载这些乐舞形态,所以这种专业音乐教育也应涵盖对他们的教育;二是《周礼》规定了各级别贵族拥有乐队的规制、乐舞人员的数量,在国家规定的、依等级为用诸种礼制仪式用乐中应有这个群体在场,他们的乐舞技艺是谁在教授?是否也与大司乐和有司有关,这个群体是怎样的身份?国家何以要在王室和诸侯国建立这样的机构,其职能和功能究竟有怎样的意义?一系列问题有待考辨。

秦汉以降,礼乐教育因礼乐制度延续而成为必须。我们在看到宫廷与各级官府礼制仪式用乐差异性同时也应看到在多层面上所具有的上下相通性。历朝历代的“郊祀志”、“礼书”、“乐书”、“乐志”、“礼乐志”记载了众多礼制仪式及其用乐,宋元以降礼制仪式的仪注中还有乐谱对应。作为国家实施礼乐的机构,诸如太常以及教坊所承载的礼乐都应是考察对象,还应认知地方官府礼制仪式用乐的教授及机构的存在。当明确了这两条主导脉络的类分形态,应把握两周与汉魏以降礼乐承载机构和教育机构,还应把握两周之礼乐承载既有专业乐人又有贵胄子弟的状况,而汉魏以降则更多为专业乐人承载。这些专业乐人在不同历史时期显现齐民与贱民的差异;通过“以乐观礼”,礼乐研究尚有相当大的空间,对于礼乐和雅乐的关系尚需深入辨析,对嘉军宾凶诸礼之仪式所对应的乐制类型有待深层把握,对唐代太常属下太乐署所教非雅乐类型究竟是否为礼乐要重新认知。宋代以降教坊乐在多大程度上属于礼乐也应探讨,如此方可把握音乐教育的类分意义。回到历史语境中,打破礼乐制度及其礼乐形态只在宫廷实施的片面认知,方能真正理解中国礼乐文明和礼乐教育的体系化意义,如果缺失了礼乐贯穿性和整体性认知,真是难以说全面把握。学界应对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早期权威版本《周礼》进行深层解读,继而对不同历史时期的相关著述全面认知,真是应该写一部“中国礼乐教育史”,当然也可在整体理念把握下写出“中国俗乐教育史”,在下以为这是两个值得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两个课题相得益彰,如此方为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史的整体样貌,可以展现中国音乐文化在主导传承方面究竟有怎样的特色。

(二)对传统音乐研究领域的影响

当下许多学校所开设的相关课程中,既有使用“传统音乐”,亦有使用“民族民间音乐”概念者。在下以为,还是以“传统音乐”的称谓更好些。这两个概念指向当下传统音乐的民间活态。所谓传统是在历史上生成并经历了长期发展而积淀在当下,应该看到这些音乐形态(涵盖民歌、歌舞、说唱、戏曲、器乐乃至多种宗教所用音声形态)在当下民间的情状,但仅如此不足以说明传统的意义。民间音乐的概念容易造成错觉,即只从当下活态存在、限于共时性意义,这就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历时性发展演化。如果以传统音乐加以把握,就能够分层次地辨析哪些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民间,哪些属于当下在民间而在历史上却非民间的样态,进而辨析何以进入“民间”、“官乐民存”的过程。也就是说,用传统的概念可具整体、多层次性,把握共时和历时的双重定位。

的确,有些音乐形态就是民间的意义,诸如各种山歌、号子等等。然而,民歌范畴中的小调在历史上很难说就是纯民间态,学界认知承载小调者有相当数量是职业和半职业艺人。那么,这个群体是怎样的身份?他们所创承的小调何以在多地存有一致性内涵?这些显然是应该考辨的问题。再如戏曲和说唱中的一些形态和剧目、曲目也有同样的意义。至于器乐形态更是要仔细辨析者,这要牵涉到乐队组合以及使用场合等等。其实,当下民间的多种音乐形态都可通过使用场合以及是否具有仪式性固化为用来把握是礼乐还是俗乐者。中国传统音乐当下多以民间态展现,但对其内涵的把握的确需要有一定的学术理念方可认定。

近年来,笔者与所指导的研究生通过乐籍制度体系化的把握,辨析历史上遍布各级官府官属乐人群体承载的意义,这个群体承载着大部分的国家礼乐形态和全部的专业音声技艺形式。至于礼乐形态,我们已有较多辨析,对于世俗日常为用的专业音声技艺更是这个群体的创承。《青楼集》中记述数十种音声技艺便是很好的例证。这些年来我们对包括戏曲在内的音声形态进行辨析,以把握官属乐人承载的意义。当乐籍制度解体,曾经的官属专业乐人有一个向民间下移的过程,这就是清代雍正年间禁除乐籍后近三百年来传统音乐主导脉络的发展样态。怎样从当下民间存在的活态之中把握传统内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要把握这些民间活态的历史演化,则要用到“历史的民族音乐学”这种新的学术理念,这是将历史人类学引入音乐学的意义,音乐学界从这种学术理念中受益还是因为音乐稍纵即逝的时空特性。今人不可能听到由古人演奏和演唱的音乐,因此对理解和认知音乐文化传统造成障碍。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研究对象中无可弥补地缺失活态音响,只能借助于历史文献以及图像和出土文物等相关资料来把握历史上的音乐形态。在既往的民间音乐认知中,更多是对共时性的传统音乐活态加以把握,却很少从历时性意义上加以解读,还是由于学界认定音乐的活态意义中难以再现历史。

音乐学界引入了“民族音乐学”学术理念在于解释活态存在的音乐文化,这从既往侧重音乐本体形态研究中拓展开来,但还不能够把握其与历史的关联。当民族音乐学借鉴历史人类学的学术理念,增加了历时与共时这对概念,便将史学与文化人类学在音乐学的意义上有了很好的接通。首先在民族音乐学意义上认定是研究音乐文化,继而又与音乐史学相联系,是这种新学术理念的意义。

借助这种学术理念,可以从文化学视角把握音乐在社会中多种功能性的存在,认知在某些特定场合仪式规范性意义。某些民间礼俗中所用的乐具有传承意义上的严格规范性,特别是“为神奏乐”的理念导致不可轻易乱动进而使久远的音乐形态可以活态严格传承于当下。与历史接通,把握多种音乐形态的历史演化脉络,可以看到当下民间态的音乐其发生、发展,这是笔者看重“历史的民族音乐学”的理由。研究当下传统音乐活态确实离不开音乐史学观念的新拓展。

(三)关于历史上音乐传播方式的认知

把握住中国历史上延续一千又数百年的乐籍制度,这是音乐史学意义上的新认知,这种认知对于音乐传播学有怎样的意义呢?

与一位朋友聊天,在谈到如何认知小调民歌之时,笔者讲多种著作中界定小调是有着职业和半职业艺人承载的样态,虽然当下这些小调存在于民间,在历史上却属于很不“民间”的样态。朋友脱口而出:不是民间的那就是宫廷的了——这的确是一种很“传统”的认知。近期看到某领域重量级人物“权威论述”,对于一种历史生成、当下在全国各地有广泛存在的音乐形态讲其传播之时更多只是因江河湖海的畅通,由个人传人云云,这是一种自然和偶然状态的传播理念。说这是历史上音乐传播的一种方式无可厚非,如果将历史上的音乐传播方式整体立论则显苍白,由此带来的思考就是学术理念的重要性。

小调在历史上若非民间态还会有怎样的形态?应该考量乐籍制度下官属乐人承载的意义,特别是女乐承载,作为乐籍中的女乐是为国家制度下体系化生存的官属乐人群体,她们更多是在体系内创承面向社会传播,多种时调同样如此。关键在于要有制度下官属乐人体系化传播的认知,特别是高级别官府更是有这样的群体在体系内传承然后面向社会传播的意义,这样的传播当然是制度下的组织态。还有一个组织态传播之后社会再传播的过程,这是自然传播的方式之一种。至于既有的传播认知可为一种,若只讲这一种显然不足,笔者曾在中国传媒大学召开的相关研讨会上探讨《历史上的音乐传播方式》(2005),要回到历史语境中把握音乐传播,历史上的音乐传播应该是制度下的组织态传播与自然传播相结合。笔者近期有研究民歌的专文进一步涉及历史上的音乐传播。

(四)对音乐美学研究领域的拓展

说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有这样两条主导脉络以为特色,在中国进行音乐美学研究是仅对其中的一部分为论域,还是从整体意义上加以考量和把握,是应该辨析的问题。仅从音乐艺术的视角加以认知是一种考察思路,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功能性的整体意义考量又是一种思路。笔者无意对中国音乐美学既有研究说三道四,毕竟中国音乐史学界也是这样的撰史方式。在中国,音乐美学研究首先关注西方美学理论以及西方音乐美学理论,把西方相关的学术理念搞清楚,然后用来观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研究对象。无论是对西方元理论领域进行辨析,还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把握,都是基于西方理论影响的观照。

功能主义美学应该把握这么几层意义:一是功能,二是功能主义,三是功能主义美学。人类的行为方式都有功能性,人们常常将社会中的功能类分为社会功能、实用功能、教育功能、审美娱乐功能,审美是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功能应该是肯定而明确。至于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学界都明白马林诺夫斯基与布朗在此领域的学术贡献;作为功能主义美学,学界通常认为是从建筑学范畴以及社会学领域发展而来。功能主义美学应该是一种引申和发展的意义。既然有“功能主义美学”的概念,在涉及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认知的层面上则势必要把握有怎样的功能性。传统音乐文化并非仅是审美、欣赏的意义。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自周公制礼作乐始,即类分出礼乐与俗乐两大系统,这两大系统自确立之后并行不悖、互为张力地前行。中国礼乐文化至少三千年的发展过程,音乐学界既往更多认同前一千载,而对其后两千载音乐文化中的礼乐传统缺乏认同。所谓前一千年为“神本”,后两千年为“人本”的话语占据了主导。笔者认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是由礼乐与俗乐共同架构应该是明晰的。

中国音乐美学在西方音乐美学理论指导下更多以西方专业音乐为参照系,如此形成偏重音乐流派、艺术作品和艺术家风格的审美研究样态。专门研究中国古代音乐美学者在这种理念的把握下研究对象同样如此定位。应该面对研究对象去回视这种理论对于中国音乐文化是否可以涵盖,若不如此则要考量拓展的意义。中国音乐美学的确应该面对已经拓展的音乐史学研究来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整体意义,或称调整既有的学术理念,不如此则只有跟着西方理念亦步亦趋,难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美学研究范式。要形成突破性的进展,关键在于对中国音乐文化要有新认知,如此检验既有对中国古代乐论的编选是否有所缺失与遗漏,或称在研究理念上是否对不同时期的礼乐观念也涵盖其中。在某种意义上讲,中国音乐美学要形成突破性进展有赖于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音乐史学研究理念的变化应该为中国音乐美学的拓展提供参照。

我们真是应该把握同样来自西方的功能主义美学,由此可感知既往音乐美学对这种理念关注的不足或称缺失,也许是因为中国音乐史学尚未提供这样的视角和以这种视角的研究对象,缺失在所难免。既然中国音乐文化是由两条主导脉络贯穿构成,只是关注俗乐一脉来把握所谓中国音乐文化精神显然不具整体性,以这种带有明显缺失的学术理念有选择地编乐论,然后再进行“忽略式”地解读当然不具全面性意义。

在中国音乐史的学习中,我们首先把握乐的审美娱乐功能,还有教育功能与实用功能(这一点在近现代音乐史中受到强调,诸如抗战时期音乐成为激励鼓舞人民与打击敌人的有力武器)。但从整体意义上讲,一是没有将音乐的功能意义进行全面认知,二是对已经认知的功能性意义未能整体把握,如此还是因为研究理念缺失所致。学术理念的全面性意义直接影响到对研究对象的把握。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究竟怎样理解和认知乐的功能?依笔者看来,首先考虑到这是唯一一种音声为重的技艺形态,由此在社会生活的广泛意义上具有功能性使用,这就是所谓社会功能、实用功能以及学界辨析较多的审美娱乐功能和教育功能等诸多层面。就社会功能讲来,中国传统社会最重政治功能,如此彰显这种音声为重的技艺形态与国家的关联。国家有这种功能性需要,这种以音声为重的技艺形态有其无可替代性,所以会受到国家意义上的重视。相比较乐在社会日常生活中为用,这种国家意义上的行为不可能天天进行,但由于其不可或阙,必须要有从宫廷到各级官府的体系化设置(由于科技发展与进步,当下许多仪式场合代以录音形式,但本质意义相同)并以制度加以规范。所谓五礼用乐理念非朝夕完成,从国家制度彰显的逻辑起点加以梳理,这就是政治之所在。当有了这样的政治需求,交给社会乐人与文人的就是所谓创造和解释学的意义了。

乐与政通,是中国传统音乐思想的重要命题,这是站在政治功能视角、从礼乐存在意义上来把握乐文化,如此有所谓“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以及“郑卫之音,乱世之音”的表述。郑卫之音是一种延续了两千余载的文化符号,代表的是与礼乐对应或称对立的乐文化,虽然郑卫之音也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却将其置于礼乐对立面而存在,这也是出于政治因素。这些都在周代概念固化,所谓两条脉络,是在国家意义上形成用乐基本理念之后“逻辑起点”的意义。历朝历代,既然礼乐不可或阙,何以人们更愿梳理与其对应之俗乐,并以俗乐发展为人文精神的动力呢?是否人文精神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相对立?人文精神是否总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挣脱出来方具其本质意义?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是否涵盖人文精神呢?是否礼乐文化缺乏人文精神?所谓人文精神的觉醒是否应该从礼乐观念中解脱出来,如果说应对世俗日常为用为具有整体人文精神,人文精神与中国传统文化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关系?

在下以为,人文精神并非只注重个体体验而忽略国家以及群体意义的存在。人文精神显然不能与国家意义对立起来,并非脱离了国家与群体意义之后方为人文精神之存在。强调自我、强调审美体验,不等于没有国家意义。在音乐文化中,礼乐文化与俗乐文化共同架构了人文精神,即便对礼乐诟病,也不代表礼乐就不属于人文精神的观照,毕竟将国家意义涵盖其中为整体认知。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儒家对待传统乐文化是将其与伦理、政治相联系,只有挣脱了思想上的束缚,方可产生真正艺术的形态,这将儒家思想与人文精神对立了起来,是说在儒家思想熏陶下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样态。然而,文人难道就不习传统经典、不食人间烟火?是否经过了儒学洗礼挣脱出来的才是文人?文人是否沉溺于自我境界之中方有艺术之表达?如若这样,真是要将人文精神置于社会的对立面了。作为文人群体,他们既要依循国家意义上的诸多礼制规范(这些礼制规范也是文人们依循国家意志而定),他们也有自己的日常生活,这又显现世俗的一面,这两者之间显然不应对立。应该明确的是,国家礼制仪式用乐和民间礼俗仪式用乐在某种意义上具有相通性的内涵,当然是具有群体仪式性的固化为用,在这些群体仪式中由于礼制仪式类型不同,会有崇高、庄严、肃穆、虔敬、悲恸、愉悦等多种情感通过仪式用乐得以显现,这是礼乐的丰富性意义,这样的形态不会天天搞,却是必须有;人们进入到世俗日常生活之中,以上所提到的诸种情感也会通过俗乐形态得以体现。这诸种情感既可通过民歌,也可是说唱、戏曲,更有器乐、歌舞等加以显现,俗乐中的器乐化样态与礼乐乐队组合不尽一致,更具丰富性的意义,这两大门类共同架构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相互补充、相辅形成、缺一不可。可以就其中的一种形态进行研讨辨析,做出归纳总结,但这不意味着仅就一种形态的把握便具有全面性。我们是在研究音乐文化史,而作为音乐文化史所面对的是历史上的形成与发展,并从中把握某些理念和音乐本体形态何以传承到当下。研究历史应该回到历史语境中去把握与认知,哪怕某些样态当下已失,但毕竟它在历史上存在过。如果不能够对其从整体意义上进行把握,而是有选择性的认知,显然不具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整体意义,这就是我们认知两种形态都要考量的意义所在。

何谓音乐的美,何谓美的音乐,美是否具有多层次的丰富性内涵?就音乐本体形态讲来,礼乐形态是否亦有审美价值呢?墨子在《非乐》中承认钟磬之乐的美,应该把握在其时这钟磬之乐以怎样的形象示人。两周时期的钟磬乐首先对应的是礼乐,如此说来,难道同样的乐器用于俗乐就美,用于礼乐就美感全无?显然不能够如此判断。有一点应该明确,作为礼乐特别是其中的雅乐更多对应的是神祗、人鬼,这样的仪式用乐是将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向神灵奉献,何以会不美?笔者曾将两周之礼器分为无声礼器和有声礼器两大类。所谓礼器是社会上最彰显威仪、尊贵的器物,不论器型还是制作都显现时代的审美和技艺水平,这其中自然具有审美体验。作为有声礼器的一类更是如此,以让人们在仪式中间感受到其尊贵与不可或阙,这是有声礼器存在的意义。说两周时期礼乐重器具有审美意义,而其后礼乐重器就不具有审美意义显然讲不通。还应明确,礼乐并非仅为吉礼用乐,而是在多种礼制仪式类型中均有使用。在嘉礼、军礼、宾礼以及凶礼中礼乐为用显然不可能都是一种风格,更何况作为不同等级的贵族,这金石乐悬代表其身份与地位,在拥有之后可将其用于庙堂与朝堂,也会置于厅堂用于俗乐演奏,这就是从乐器自身视角所显现的意义。

由于乐的特殊性,无论礼乐还是俗乐,要想对历史上的形态进行把握要么借助于古人的感知论说,要么借助于有乐谱之后的乐曲记录。从音乐本体形态的意义上说,乐得以整体记录须有乐谱发明之时方能存世。笔者曾对明代记录了数十套宫廷雅乐曲词的《太常续考》中的两套进行辨析,如此感受礼乐之雅乐类型究竟为怎样的形态。雅乐创制是随时展有选择地将作曲技术的精华用于其中,这符合太常机构的要旨,即把世间美妙的东西以为“奉献”的意义。

国家大祀所用雅乐(中祀雅乐有专创,如《文庙祭礼乐》)因应不同的承祀对象,其歌词部分显现出词格的多样性,这也是因时而变。长短句的词格形态多在五代定型,宋以降有较大的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讲,明代雅乐采用长短句以为歌章,怎能说不是与时俱进的意义?从结构上加以考量,每一场祭祀仪式中间,诸如“乐九奏”者,每一奏结构长短都不尽一致,而且在某些歌章中间有借字(转调)意义,这显然是有意安排结构变化以及调式变化、句式长短变化,使得雅乐变化丰富。也有不变者,从两周时期形成的雅乐乐队组合一以贯之,“金石以动之,丝竹以行之”,基本是为中原自产的乐队组合,所谓“国乐以雅为称”、“华夏正声”的意义。即便从雅乐本体讲,这其中的丰富性变化怎能仅以呆板、凝滞的字眼将其一带而过?对其下结论要在辨析之后,而不是尚未对其有基本把握与认知就先人为主。

在历史长河中的中国礼乐文化不仅只有雅乐类型,还有鼓吹乐类型(明清时代以教坊乐类型称之)。虽然鼓吹乐作为礼乐类型自汉代以降即有存在,但赋予其制度化完整意义还是《大唐开元礼》。在这部礼书中,鼓吹乐作为国家礼乐被赋予与雅乐有同等重要的位置,是太常寺属下两个乐署之一,鼓吹乐这种类型作为礼乐存在其用途更加广泛。首先它是在国家五礼制度的四种礼制仪式中使用;其次它还用于道路、仪仗等,所谓卤簿乐的意义(《大唐开元礼》辟专章规制);这种礼乐之乐队组合是从宫廷到各级官府普遍使用的礼制仪式用乐类型;明清时代数百年间,这种礼制仪式为用的乐队组合一改过去被视为“夷狄之音”而不能进入吉礼为用的状况,在部分中祀和全部小祀仪式中为用,而这些仪式又被规制为“通祀”,从宫廷到各级地方官府都能够见到吉礼用乐中鼓吹乐存在。

鼓吹乐之于礼乐是一个巨大的国家系统。既然各级官府都要使用,因此官衙必须要有这个承载群体的存在,这就是我们探研乐籍制度中更多以男性乐人承载的意义。自从鼓吹乐被纳入国家礼制仪式用乐,历朝历代都要创作一批相关的鼓吹乐曲,既为军用,更要多种礼制仪式为用。在缺少乐谱的时代,我们能够从多种文献中把握其鼓吹歌词,特别是宋元以降,当工尺谱被普遍应用,鼓吹乐曲的形态得以存世。

从相关文献以及当下活态存在许多与历史上官属乐人有渊源关系的音乐班社看到,作为国家礼制仪式所用的鼓吹乐曲,大致有以下几种创作方式。一是为了礼制仪式的需要而专创,一是将社会上世俗为用的乐曲拿来,在被纳入礼制仪式用乐之时即将其改为用鼓吹乐组合演奏。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对于那些原本社会上用于世俗的乐曲,相关礼乐机构采用“拿来主义”的编选规范,如此赋予这些乐曲新的内涵。怎样认知这种现象?这是不是音乐美学所要辨析的问题?这世俗日常与礼制仪式为用之间究竟有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至少这样的辨析当下少有看到。

就礼乐与俗乐之关系,历史上的学者有深度探讨,且更多为音乐本体意义,涉及诸多层面。既然从本体形态上有如此多的一致性和相通性,其差异性主要在于使用场合与某种形态下特定乐队组合以及乐曲风格变化等诸多层面。应该看到,礼制/礼俗仪式用乐更多是群体性、仪式性固化为用,而俗乐意义则注重个体体验,抒发个人情感或与周边人群产生互动以引发共鸣,两者之间虽有如此多的差异,但这属于同一群体下的乐文化行为,因此,梳理中国音乐文化传统真是应该有这种整体意识。

以上辨析应归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层面。与音乐史学密切相关的多学科是否应调整学术理念对这些涉及礼乐形态的音乐本体也有效关注呢?如果没有基本关注又怎能说是对中国音乐文化有整体『生把握呢?既然是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审美,这些难道不是传统音乐的有机构成?若将同样的问题送给音乐教育学研究者,中国专业音乐教育何尝不是从礼乐文化教育(涵盖礼乐形态、礼乐思想等诸多层面)开始呢?在周代以来三千载礼乐制度下,哪一朝代不实施礼乐教育呢?这种礼乐教育从宫廷到各级地方官府具有体系化的意义。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应是一个整体,因应不同功能的需求各自为用,崇高、庄严、肃穆亦具美的意义。这里只是讲礼乐的一种类型,礼乐文化内涵具丰富性,既然礼制仪式类型有多种,与其相辅相成的乐制类型亦有多种。作为美学的意义,创作者具有美的意义,表演者亦有美的意义,美学又不仅是“审”的层面,没有立美何以审美?也许我们在参加某个仪式对乐在其中之感受与去听一场音乐会不同,但这种仪式用乐也应该作为立美与审美对象而存在。

在对中国音乐文化进行美学探讨之时,学界注重“人文精神”,中国文化传统有“六艺”之论,“六经”之一的乐是否涵盖其中?如果涵盖,那么,仅把握俗乐而将礼乐忽略就代表音乐的人文精神?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是否脱离了礼乐文化而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文人群体在论乐之时是否仅论形态与本体而忽略整体意义呢?长期以来,由于中国音乐史学界以西方专业音乐文化为皓首,虽然也涉及诸如教堂中的唱诗班,但更多关注作品自身,在哪里使用只是一带而过。正是在这种理念下,作曲家、作品、流派成为重点,而对于乐在文化中的整体意义认知不足。既然探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则应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整体。不对礼乐文化整体认知,不把握礼制仪式用乐以及礼乐观念之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音乐美学研究是否有缺失呢?

半个多世纪以来,有关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著述说到礼乐将其用途限于宫廷,这显然不符合中国传统礼乐文化的实际;讲礼乐作品更多用呆板、凝滞、无生气等以为把握,对于礼乐为用的仪式场合或称仪式对象更多是封建王朝,代表腐朽、愚昧、落后。试想,在这样的认知之下,还有谁愿意对其有更多认知与辨析呢?

中国传统社会多有对礼乐研讨,思想史不回避,但作为音乐美学却将这些置之不顾,讨论限于两周鲜有贯穿,难道礼乐形态、礼乐思想、礼乐观念不属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范畴与领域?探讨古代音乐美学是否不涵盖礼乐或称没有贯穿的意义?中国传统社会中礼乐何以会一直存在?既然礼乐存在于中国传统社会乃至当下社会形态中具有相当合理性,我们的音乐美学研究是否选择回避?在功能主义美学理念下,将中国礼乐文化纳入研究视域则见一片“沃土”,只有将其开垦,我们的音乐美学方有真正的体系化意义,但愿这片沃土不要让其继续沉睡与荒芜。

礼乐文化的本体内涵体现与时俱进。传统社会礼乐文化不仅限于宫廷,而是各级地方官府均有存在的样态。礼乐文化中无论礼乐观念还是礼乐本体(特别是地方官府能够承继的部分)多为民间礼俗所接衍,真是有必要对这种民间礼俗丰富的用乐形态进行美学分析。当然,这要建立在认知与认同的层面上,否则很难对其有真正意义上的研究与把握。既然民间当下有这些现象的广泛性存在,我们则有必要对其探研。如果不能把握民众对于这些认同的文化心理,则很难把握这些动态存在。

以中国音乐文化为研究对象的音乐美学发展应以中国音乐史学进步为前提,如果音乐史学界没有对中国礼乐文化传统进行深入的把握与梳理,很难为学界提供认知的基础。对于功能意义上的礼乐文化哪怕是对其持批判态度,也应在对其有整体把握之后。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为对象的音乐美学研究,应与中国音乐史学界产生互动,这也符合当下学界所谓“跨界”的意义。学科之间“看不见的墙”如果树立了,就要适时将其拆掉,音乐美学之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亦有相当意义上的拓展空间。

中国传统礼仪文化论文范文6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礼仪课程;有机结合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1-0048-02

中国的礼仪教育是由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创的。正所谓“不学礼,无以立”,至此,“礼治”成为了思想教育中的核心内容被确立了下来,对于后世教育体系的延伸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礼仪教育具有社会历史性,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在内容上有所变化,但是,礼仪的内涵并没有发生变化。礼学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按照自身的规律演化着,并形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目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的礼仪文化被世界瞩目,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中国要树立大国形象,就首先要在礼仪上成为世界的典范。那么,将礼仪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互渗透,深入探讨礼仪课堂教学中德育教育的功能,对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是非常必要的。

一、礼仪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

(一)礼仪的界定

从目前的教育实践来看,关于“礼”和“礼仪”的概念界定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却被通用,从而导致了学生对于“礼”和“礼仪”的理解总是会相互混淆。人类具有社会性,那么为了维护社会关系,在行为上就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来约束自己。约束本身就是对他们的尊重。因此,在人类的道德行为上,礼是最高的准则。纵观中国历史,礼在中国对于中国社会政治的发展,伦理道德规范的制定,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礼仪则是“礼”这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文化表达模式,主要是指人际交往中,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而制定的各种礼节和仪式,甚至于言谈举止以及民族风俗等也被划归到礼仪的当中。在社交活动中,礼仪是人际交往中所施行的礼节。如果从民族风俗的角度来研究,一种理解在一个民族延续下来,已经成为了约定俗成的仪式。可见,从礼仪中可以体现人的修养,也是人的道德行为准则。礼仪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礼仪是道德思想的外化,将内在的道德通过外在的行为表达出来。

(二)开设礼仪课程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1.礼仪教育可以提高德育效果。思想政治教学是德育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礼仪教育则可以加强校风建设,将德育教育落实到实践中。实施礼仪教育,可以建立起校园和谐关系,德育教育则会净化校园空气,以杜绝校园中的不文明、不守礼的现象。

2.礼仪教育可以通过德育教育来实现。学校教育不仅仅是课程教育,而是要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具有优良的教育环境,特别是德育教育方面,如果在校园中形成一个素质教育氛围,将利益教育融入其中,就能够实现明显的教育效果。礼仪教育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中的一部分,不但可以促进学生内在的道德素养的形成,而且还能够确保学生养成礼仪行为习惯,成为了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价值观的载体。礼仪可以让学生学会尊重,从而提高了人际交往能力;礼仪可以促进学生高标准审美趣味的形成,从而塑造了良好的个人形象。无论是在校园中,还是在其他的社会环境中,礼仪习惯的形成,都会使学生的自信心提升。

(三)礼仪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1.礼仪课程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导向功能。礼仪是一种行为规范,也是建立在道德规范的基础之上的。通过引导和启发,能够将行为引导到符合社会规范的方向上来。实施礼仪课程教育,就是要将其导向作用发挥出来,引导学生待人接物要谦逊有礼,言谈举止要落落大方,懂得尊重他人。也就是说,礼仪课程注重的是行为上要符合道德规范,为思想道德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正所谓“以礼引德”,通过礼仪的引导,以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同时,也能够提高社会上的各种现象的判断力。

2.礼仪教育是德育养成的途径。礼仪教育可以保证学生在为人处事上具备一定的修养。礼仪是道德教育的先导,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要使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获得良好的效果,就需要以礼仪教育为先,从这个角度展开德育教育,以使受教育的学生成为高尚的人、纯洁的人。

3.礼仪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思想道德是一个人的内在素养,而礼仪具有载体的功能,使内在的思想道德通过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出来。在我们看来,道德属于人的精神素养,如果仅仅采取说教的方式,不但缺乏说服力,而且抽象、晦涩、难懂,思想政治教育也很难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将礼仪教育作为载体,做到育德于礼,潜移默化中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二、思想政治教育和礼仪课程的有机结合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学生的生活中

按照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思想政治教育更为注重思想观念的灌输,或者是注重原理性解剖,将抽象的理论进行讲解,从知识层面加以解释,导致了学生宛如在听知识理论课,能够将思想政治理论熟记于心,却无法应用到实践当中去。在思想政治教育教育中将礼仪引入其中,可以使原本抽象的课程更为形象生动。尤其是在理论讲解上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潜移默化中接受思想政治的教化。礼仪是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为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就需要将思想道德教育以礼仪教育得以实现。礼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部分,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就要遵守各项礼仪,以建立起人与人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为了加深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认知,就可以将这些理论知识通过礼仪的实行表达出来,让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以理性认识的方式来理解,通过感性的认识来不断地丰富。为了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进行深入理解,还要引导学生收集自己生活中的相关材料,让抽象的理论知识落到实处。

(二)将礼仪课程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中,丰富学生的内涵

礼仪教育涵盖面很广,从音容笑貌到言谈举止,从穿衣打扮到为人处事,关乎社会交往的方方面面都涉及到礼仪的各项元素。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培养学生道德修养与思想内涵的一门课程,与利益教育相得益彰。将思想政治理论通过礼仪的方式表达出来,可以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生活中,使抽象的理论以礼仪的方式表达出来,更为贴近学生的生活,更为容易被接受和理解。礼仪教育更贴近实际,是因为礼仪是按照行为规范来做,与抽象的理论相比较,礼仪是在日常生活中表达出来的,可以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来实施教育。将礼仪规范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不但能够提高学生的外在气质,也可以培养内在的思想政治修养,以实现自身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自身素质是内在的实力,外在的气质则可以形成强大的“磁场”,当一名学生的精神素养由内而外地散发出来,就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气质。

(三)将礼仪教育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加强传统文化教育

在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中,礼仪文化是其中的一部分,也是德育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学生实施传统的利益教育,在于提高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通过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能够提高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从而引导学生产生自我约束能力,能够自觉地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受到世界经济的影响,中华民俗的传统文化受到了冲击,通过在思想政治教育上融入利益教育,让学生从民族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以提高对不良社会思潮的抵抗力。

三、总结

综上所述,礼仪教育是素质教育课程,也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课是否有成效,与礼仪教育引入其中的探索存在着直接的关系。礼仪文化,作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具有社会的历史继承性,将其融入到思想政治文化教育中,深化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也推进了礼仪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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