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范例6篇

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范文1

一、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考核对象

承担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利用世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县、市、区农业开发办公室。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根据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体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包括八项,采取计分制,总分130分。

(一)项目完成情况。(60分)

(二)资金管理情况。(30分)

(三)示范样板区建设情况(10分)

(四)上级交办任务完成情况。(10分)

(五)上级奖惩情况。(5分)

(六)工作创新情况。(5分)

(七)宣传信息情况。(10分)

四、考核评分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成立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农开办的工作考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农开办主任任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市农开办副主任任考评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综合科主管副科长以及财政局主管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2、各科室按照考核评分办法,对分管的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评分。其中,项目完成情况、上级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受上级表彰奖励或批评情况、工作创新情况,由内资项目科、外资项目科和多种经营科,按照职责范围分别进行考评。宣传信息情况,由综合科考评。

3、各科室评分结果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综合科汇总后,提交考评领导小组。

4、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各科室考核评分结果,并征求农发资金管理、农发工程监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提出各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得分及排序方案,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各县市区农开办考评等次。

(二)考核的时间安排

每年11月底到12月初,分别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框架工程联查或观摩验收,同时对当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12月至下年1月,根据平时掌握的整体情况、上年度项目检查评比结果、本年度项目框架及主体工程标准质量及进度、受上级表彰奖励及批评情况、上报的年终工作总结、宣传信息工作评分结果等,对各县市区本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全面考评。按照考评结果,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排序。

五、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通报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当地政府对农开办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对综合评分前四名的县市区农开办(内资项目县前三名、外资项目县前一名、产业化经营项目县前一名),授予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年度先进单位称号,通报表扬,颁发奖牌、证书,增加下年度开发规模。对获得省产业化经营优胜项目的县,优先安排其下年度产业化经营项目。对土地治理项目综合评分后四位的县市区(内资项目县后三名、外资项目县后一名),削减其开发规模。对连续两年综合评分排名末位的县市区,暂停其开发规模。对没有项目库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县,暂停一年立项资格。

六、考核评分标准

(一)项目完成情况。(60分)

采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三期世行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分别考核的办法,对各县市区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

(二)资金管理情况。(30分)

由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农发资金管理工作优劣,确定各县市区具体得分。

(三)示范样板区建设情况(10分)

由内资项目科和外资项目科分别组织或集体组织对内、外资项目县示范样板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确定各县市区得分。

(四)上级交办任务完成情况。(10分)。

1、全面、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市以上农开办交办的各项任务的10分。

2、全面及时完成市以上农开办交办的各项任务,但标准质量一般的7分,标准质量较差的5分。

3、不能按时完成市以上农开办交办的各项任务的,按照未完成任务数与总任务数的百分比酌情扣分。

(五)工作创新情况。(5分)

积极创新农业综合开发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开发模式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酌情加分。

1、在省以上(含省)推广的5分。

2、在全市推广的3分。

3、经县级人民政府转发的1分。

(六)上级奖惩情况。(5分)

在项目验收评比、单项检查专题工作中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安表彰奖励的级别计分。

1、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包括授予重点县、红旗县、多种经营优胜项目)5分。

2、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3分。

在项目验收评比、单项检查专题工作中受到上级批评的按批评的级别计分。

1、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批评的扣5分。

2、受到市级批评的扣3分。

(七)宣传信息情况。(10分)

按照本年度宣传信息工作综合评分结果计分。

1、宣传信息工作前5名的10分。

2、宣传信息工作后三名的0分。

3、宣传信息工作居中游的5分。

考核办法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考核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环保分局以及9个街道办事处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为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区监察局和各考核单位分管领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对市大气办提醒单、督办单进行督查落实。区大气办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终工作考核和审定考核结果。区监察局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为将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环保分局和9个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依据《区201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中关于空气质量管理的相关任务,对9个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环保分局予以考核。

第五条考核以月为单位实行百分制,由区大气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对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第六条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目标综合考核环保分值中拿出相应分值进行空气质量管理单项考核,年终以全年月考核平均得分进行折算。

考核办法范文3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全分行规范化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准确、安全的服务,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和社会信誉度,树立××银行崭新的市场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依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试行)》、《中国××银行服务工作规则》、《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中国××银行二线为一线服务标准》制定,实行 “统一组织、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奖罚分明”的考核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支行(营业部)。

第二章考核指标与计分方式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 考核指标由现场考核、、非现场考核二大类11项指标组成。

(一)现场考核(70分)。包括服务用语和服务态度、服务仪容仪表、服务效率、服务纪律、服务环境、二线为一线服务、服务推荐标准、社会(客户)综合评价8项指标。

(二)非现场考核(30分)。包括组织推动、制度建设、投诉等3项指标。

二大类11项指标和计分标准详见《200*年服务工作专项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第五条 本考核办法中二大类的计分方式采取现场考核计分和非现场考核计分相结合。其中现场考核类的具体项目指标,由市分行组织的考评组通过对各行部所辖营业网点明查暗访、实地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回放、电话查访等方式所了解和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计分;其中社会(客户)综合评价类指标,由市分行服务办通过现场随机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其他方式所获得客户对我分行服务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计分。非现场考核类的具体项目指标,由市分行组织的考评组通过听取各行部对服务工作,包括二线为一线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本年度有关服务工作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原始记载的台帐等方式及结合现场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计分;投诉指标按××××园地投诉率、电话投诉率进行计分。

第六条 市分行检查考评组,每次现场考核和非现场考核结束后将进行综合评议,并将综合评议结果反馈被考核行部。被考核行部对考评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与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第三章 考评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本考核工作由市分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实施,市分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服务工作专项考核顺利实施。

第八条 市分行对各行部服务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专项考核。每季度进行服务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同时,围绕我分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不定期、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工作专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及客户投诉事件处理落实和整改情况一并计入服务工作专项考核最后总得分。

第九条 对服务工作专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行部给予表彰,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行部,加倍扣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各行部可结合本行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并报市分行备案。

考核办法范文4

员工队伍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水平,提高员工综合素养。二、指导原则以日常工作的重要日志及考核单位的检查记录为主要考核依据,违规违纪当事人、当事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业务主要负责人并行考核;按有关制度规定已经执行的奖惩行为,在经济责任制考核过程中不再重复考核。

三、考核单位与考核对象

员工队伍建设的考核单位为企业管理部,考核对象为违规违纪当事人、当事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业务主要负责人。

四、考核内容与办法

(一)治安、廉政与法制考核

本单位员工如有道德败坏、打架斗殴、吃拿卡要客户等事件发生,每发生1人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当事人200元罚款、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同级别处罚,并处罚单位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200元,办公室主任100元。

以上行为性质达到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导致执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每发生1人次,在给予违法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的同时,处罚所在单位元、单位主要领导500元,办公室主任200元。

(二)团队建设考核

因二次分配不公正、拉帮结派、排挤贤能等管理原因,造成10人以上员工集体上访、投诉或3人以上集体离职的,处罚单位10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办公室主任100元。

(三)交通安全考核

本单位员工因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酿成交通责任事故,不论是否给公司、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每1人次处罚单位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200元。

(四)员工培训考核

按《取证培训和外派培训管理规定》和《员工内部培训管理规定》两个文件规定执行。

(五)督查督办考核

对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性质比较严重的,除对承担任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外,还要对有督查督办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1000元/次的处罚,同时考核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200元。

(六)考勤管理考核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掌握员工考勤与收入挂钩的标准,但必须严格管理考勤,使员工考勤记录真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严禁错记、漏记、假记、不记考勤等行为。对于存在严重不符合考勤管理规范行为如严重弄虚作假的单位每项次处罚1000元,对办公室主任处罚100元。

(七)劳动纪律考核

对非本单位内部自查发现的旷工、睡岗、酒后上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每发现1人次,处罚单位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200元、办公室主任100元。对违反劳动纪律性质极为恶劣、违纪人员比较集中及连续性较强的单位,经公司研究可适当追加处罚。

(八)其他考核

除以上明确的事项外,在企业管理和员工队伍建设日常工作中,如有重大失误,每1人次处罚单位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200元;或按公司研究决定进行考核。

五、解释与说明

(一)本文中所说“单位”,是指具备年度工资总额承包资格的生产分厂和职能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是指在单位主持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是指各单位聘任的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为了给有效合理的考核提供客观依据,企业管理部务必加大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安全技能等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重大事务记录制度。企业管理部安排的劳动纪律检查和安全、技能培训检查每月至少分别开展2次,并有详细检查记录。

(三)依据监察部(保卫科)工作记录和企业管理部备案的员工处罚记录进行治安与法制考核。依据交通事故备案资料进行交通安全考核。依据培训组织人员工作记录和培训考试(考察)成绩进行员工培训考核。依据经理办公会意见进行其他考核。

考核办法范文5

一、考核评价的原则

(一)导向性。紧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

(二)统一性。突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体现考核评价方法的统一性。

(三)本质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目标、重点任务,突出反映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

(四)操作性。坚持简明扼要,客观准确,使评价指标具有通用性、可比性、可操作性。

二、考核评价的内容

按照考核评价的性质,将考核评价体系分为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和单项考核评价指标两个体系。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针对县(市、区)、市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考核;其中,对县(市、区)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包括发展成效、工业、投资、消费、出口、利用外资六个项目,对市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为旅游项目,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为工业项目。单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两个考核评价指标(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三、考核评价的方法

(一)计分方法

本考核评价方法中的指标全部为动态性指标,采用指数法和功效系数法计分。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幅按指数计分,以增长40%为标准值,增长40%计70,低于40%分值递减,高于40%分值递增,最高不超过100。计算公式为:[县(市、区)值/40%]×70。

除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幅以外的指标按功效系数法计分,将参评的县(市、区)的指标值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100分,最小的计60分;其他的县(市、区),用公式:[(本县(市、区)值-最小值)×40/(最大值-最小值)]+60计算各单项的分值。

(二)计分范围

1.县(市、区)计分范围:季度考核在本市范围内,按各县(市、区)排名高低进行计分;年度考核列入全省99个县(市、区),按排名高低进行计分。

2.市风景名胜区计分范围:在四大名山内进行对比,按排名高低计分。

3.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分范围:与全省98个工业园区进行对比排名计分。

4.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两个单项考核评价的计分范围:在各县(市、区)、市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范围内,按排名高低进行计分。

(三)资料来源

为规范考核评价工作,做实考核评价数据,考核评价所需数据统一由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审定和报送,具体考核指标(项目)的责任部门由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四、考核评价的程序

(一)每季后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照本实施办法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及相关数据资料上报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每季后15日前,市直各有关部门将考评指标数据报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考评数据对各县(市、区)政府、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自评结果及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四)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计分方法计算分值,根据计算结果,按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序。

(五)每季后22日前,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审查、汇总、计分结果上报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六)考核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即:实行季度通报,年终考核制度。

考核办法范文6

坚持引领转型、提升质态;坚持科学考量、注重实效;

坚持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坚持责任明确、奖优罚劣。

二、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分为两个体系:一是指标考核体系,包括工业、科技创新、服务业。二是项目招投标激励体系。

(一)指标考核体系内容

1.工业经济考核。主要考核工业投资、规模培育、管理创新、金融上市、绿色经济、民营经济6大项36个指标(详见附件1)。

2.科技创新考核。主要考核企业发展、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税收优惠、知识产权、技术市场等6大项16个指标(详见附件2)。

3.服务业经济考核。主要考核重点服务业单位、服务业企业营销收入、限上零售企业、市场成交额、楼宇税收、服务外包、利用外资等7个项目(详见附件3)。

(二)项目招投标激励体系内容

主要激励发展内涵、规模提档、品牌培育、载体建设、要素服务、创新载体、创新人才、科技服务、专利奖励、科技金融、服务业等10个项目(详见附件4)。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分办法

实行年度总评。工业、服务业、科技分别采取百分制考核;项目招投标激励体系采取评奖制。

(二)考核结果运用

1.百分制考评奖。

(1)工业部分。按照《2013年全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百分制考核基准分为85分,考核得分超过基准分的街道、开发区,按排名高低对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16万元,第二名12万元,第三名8万元;得分低于基准分的街道、开发区,该部分不予奖励并在《2013年区街道、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办法》最终得分中扣2分。

(2)科技创新部分。按照《2013年全区科技创新指标考核体系》考核,百分制考核基准分为85分,考核得分超过基准分的街道、开发区,按排名高低对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8万元,第二名6万元,第三名4万元;得分低于基准分的街道、开发区,该部分不予奖励并在《2013年区街道、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办法》最终得分中扣2分。

(3)服务业部分。按照《2013年全区服务业经济暨商务工作转型升级指标考核体系》考核,百分制考核基准分为85分,考核得分超过基准分的街道、开发区,按排名高低对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12万元,第二名8万元,第三名5万元;得分低于基准分的街道、开发区,该部分不予奖励并在《2013年区街道、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办法》最终得分中扣2分。

2.项目招投标奖。着重引导各街道、开发区提升经济发展档次,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载体建设,强化要素服务。在重点领域、特定区域设立具有较高难度系数的工作目标,且通过工作目标项目化,项目实施招投标制,由各街道、开发区申报,区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确认,并根据结果给予奖励。

上述考核奖励对象主要是各街道、开发区对工业、服务业经济及三外工作作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3.有如下情形取消奖励资格。如所辖企业当年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取消评奖资格。

五、结果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