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意见建议范例6篇

考核意见建议

考核意见建议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不断解放思想、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要求,坚持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的群众评议和工作考核,不断激发机关各级干部奋发有为的昂扬锐气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软环境建设的不断改善,更好地服务发展、基层、企业和群众,培养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机关干部队伍,达到理念更加先进、精神更加振奋、思路更加开阔、业绩更加突出的目标,为加快“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溧水”进程,为推动溧水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上实现新跨越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实保障。

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坚持以人民的评判为导向,坚持广泛充分地调动积极性,坚持公开、公正、公信和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

(一)评议表

评议表由二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填答说明。

第二部分:评议表。

表一为溧水县县级机关作风建设总体评价表。分别按“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项,对县级机关作风建设作出总体评价。

表二为县级机关部门(单位)评议表。将被评议的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分为三组,分别按“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五项进行评议。

表三为具体评价意见表。征求对被评议部门(单位)作风建设的具体意见(包括表扬、批评和建议意见)。

(二)评议对象及分组

外根据工作性质、职能、同群众接触的方式和程度等,将县级机关被评议的81个部门(单位)分为三组。第一组:政府机构直接面向社会、面向人民群众服务和执法(有办事窗口和执法队伍)的部门及部分专营性企、事业单位。第二组:政府机构中除第一组以外的部门及直属单位。第三组: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机关等部门(单位)。

第一组(33个)。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劳保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安监局、建设局、房管所、交通局、公路站、商务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计生局、建工局、县行政服务中心(软办)、市容局、自来水公司、电信局、邮政局、供电公司、信用联社、烟草局、盐务局、药监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组(27个)。政府办(经研室)、局、法制办、发改局、科技局、民政局、残联、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统计局、水务局、农林局、文化局、商贸局、广电局、旅游局、档案局(档案馆、县志办、党史办)、粮食局、开发区、人防办(民防局)、体育局、资源开发局、供销总社、招商局、气象局。

第三组(21个)。县委办(政研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纪委机关(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新闻中心、文明办)、统战部(台侨办、民宗局)、人武部、机关工委、老干部局、文联、政法委(综治办)、农工办、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法院、检察院。

(三)评议人总数和构成

评议人总数为1300人左右。

评议人构成分为十个方面:

(1)县机关干部210名。县四套班子领导;92个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和县有关直属单位(领导干部1名、工作人员1名)。

(2)县人大代表(县领导、企业家除外)50名。

(3)县政协委员(县领导、企业家除外)50名。

(4)开发区、镇机关干部220名。开发区、各镇班子成员和部分机关干部。

(5)县机关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监督员26名。

(6)外来企业管理人员200名。

(7)本土企业管理人员250名.

(8)社区居民代表60名。

(9)农村村民代表184名。

(10)个体工商户代表50名。

各组评议表的发放数:均为1300份。

(四)评议时间

评议时间与南京市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在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1月10日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阶段;(2)评议表发放、回收阶段;(3)评议表汇总统计阶段。

(五)评议计分办法

评议表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向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被评议部门(单位)的评议计分办法,采用百分法计算。按10个方面评议人的票数分别汇总各评议表对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的得票数;根据得票数确定在计票数中比重(不含不了解票数),分别计算出分项得分,各分项相加,得出被评议部门(单位)的最后得分。

评议表中“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分别量化为100分、80分、50分、0分。未填写项视作“不了解”,不予计分。

计分公式:被评议部门(单位)在10个方面评议人的得分=(满意票数×100+比较满意票数×80+不太满意票数×50+不满意票数×0)÷计票总数,得出该评议单位的分值。

各被评议部门(单位)的计票总数,与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票数之比,分别计算出满意率、比较满意率、不太满意率、不满意率。

(六)网上评议

为保证参评对象的广泛性,评议表登载溧水政府网、溧水县行政服务中心网,面向社会评议机关,征求意见。网上评议结果,只供参考,不计入群众评议总分。网上评议机关所征求的意见,与书面《评议表》征求的意见一并汇总。

(七)确保群众评议公平、公正

群众评议期间,被评议部门(单位)不得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广告式的自我宣传;不得组织可能影响评议公正性的座谈、检查等活动;充分尊重参评人的意愿,不得规定参评人填写内容,防止强制规定参评人员填写内容;不得向镇、基层、企业等评议人明示或暗示评议打分的“特殊”要求。对直接影响评议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视情节给予扣除评议总分3-5分的处理。

三、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的被评议部门(单位)。实行双重管理的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级机关部门管理的下属单位(公路站、交警大队、房管所、卫生监督所、自来水公司等),不参加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2、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

3、机关作风建设基础性工作。

三个方面的考核项目、评分扣分办法附后。

(三)考核方法

1、实行百分制考核。

县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55分;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30分;机关作风建设基础性工作15分。

2、实行自我考查、平时考评与责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⑴考核实行评分与扣分相结合。评分是对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的程度衡量,扣分是按考核工作的规定扣除相应分值。

⑵自我考查。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的内容,严格经常性的自我考查,建立完整的考查记录。自我考查得分供责任考核时参考。

⑶平时考评。由考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平时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考评,及时登记备案。平时考评的情况,作为责任考核的依据。

⑷责任考核。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组织负责考核的各责任单位,对被考核部门(单位)进行评分和扣分,形成各项考核的得分。

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对各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形成各部门(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的最后得分。

四、综合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公布《综合评价方案》

《综合评价方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以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县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和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三)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操作办法

1、《评议表》采用无记名评议方式。

2、被评议部门(单位)可通过政府信息中心把工作职能和年度工作实绩登载在县政府网站上,便于评议人访问了解。

3、评议表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和回收,并统计汇总。

4、评议表发放和回收,按组织渠道进行。评议表发放、回收责任单位:县机关干部的评议表由县级机关工委负责;镇(区)机关干部、社区代表和行政村代表的评议表由开发区和各镇负责;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评议表分别有县人大办、县政协办会同县开发区和各镇负责;县软环境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的评议表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外来、本土企业管理人员的评议表由开发区和各镇负责;个体工商户代表的评议表由县工商局负责。

对于无法送达的评议表,在评议截止时间前,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按退回的同类对象及时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参加评议。

5、为保证评议公正,评议表的发放和回收,评议表的汇总统计过程,将聘请2-3名监督员和公证处公证员,共同对社会评议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的操作办法

1、县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实行分工负责制。

⑴对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爱卫办、县创建办、县法制办、县统计局、县稳定办、县安监局、县局组织实施。

⑵对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由县纪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级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⑶对机关作风建设基础性工作的考核,由县级机关工委牵头,会同县监察局、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事局、县农工办组织实施。

⑷根据本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特点,制定适应年度特点的各项考核细则和操作办法。

2、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自我考查,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

3、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于当年12月进行。负责考核的各责任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考核小结报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

(五)汇报综合评价结果

综合评价结果,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和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向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经审议后,向县委常委会或县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并向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报。

五、综合评价及其成果运用

(一)综合得分和排序

1、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得分,按照7﹕3的比例,换算成为各部门(单位)的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综合评价得分=群众评议得分×70%+工作考核得分×30%。

2、以综合评价得分为依据,按照被评议部门(单位)的三个组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县四套班子的办事机构、直接组织评议活动的部门,只参加评议,不参加排序。这些部门是:县委办公室(政研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公室(经研室)、县政协机关、县级机关工委、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综合评价成果的运用

1、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评比表彰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排序列被综合评议部门(单位)各组前20%的,评为当年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颁发奖牌或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发生重大问题的、领导班子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与上年度群众评议机关相比排序下降5位以上的部门(单位),不得评为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

参加评议和考核,不参加排序的部门(单位),其综合得分达到“人民满意单位”标准的,享受相同的奖励。

2、对末位的处理。由县委组织部对三个组排序列末一位的部门(单位)进行组织考核;尤其是对连续两年以上列三个组排序末一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重点考核,并向县委提出具体意见。根据县委确定的处理意见,由县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机关作风建设问题突出的,在领导小组帮助下进行机关作风整顿。

3、公布综合评价结果。当年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的全部排序结果,由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人民满意单位”和三个被评议组列末一位的部门(单位),在次年全县机关作风建设暨软环境建设大会上公布;所有被评议部门(单位)的具体意见,以书面的方式对口反馈。

(三)确定机关作风建设重点

1、凡当年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列三个被评议组末一位的部门(单位)、当年发生突出问题的部门(单位),以及与上年度评议排序相比下降5位以上的部门(单位),作为次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帮助单位。

考核意见建议范文2

一、统一认识,增强做好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的自觉性

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意见>的通知》,目的是从完善制度和机制入手,通过引进社会评价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等措施,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这是我省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新探索、新突破,也是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是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现实需要,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

二、强化措施,力求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奖惩结果的兑现关系到部门和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是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实现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有机统一。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建立和规范平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区考核办要尽快研究制定平时考核办法,从2005年一季度起,所有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岗位目标日常考核台帐,按月记实,每季度考核一次。通过加强平时考核,实现由重年度考核到重平时考核、重定性考核到重定量考核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年度考核走过场、形式化的问题。

二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评价机制的作用。要在开展面对面、互联网、电台转播三条渠道与市民对话活动的基础上,建立群众评议和举报投诉制度,使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首先是建立社会服务对象评议制度。要加大对重要社会服务窗口、热点岗位人员的社会监督力度,对具体承办项目、资金等审核审批工作和证、牌、照核发以及其他热点岗位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各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社会服务对象评议活动。要抓紧制定社会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研究确定参加评议的热点岗位人员和社会服务对象。各单位的社会服务对象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要于3月20日前报区考核办。

其次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成立市区行政行为投诉中心,开通投诉与举报电话,受理对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投诉与举报,具体工作由监察局、人事局负责。各单位都要设立投诉电话,由监察、人事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对接转和直接受理的举报、投诉,要认真组织查实,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监察、人事、考核部门,由监察,人事部门负责通知投诉人。监察、人事部门对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各单位社会服务对象评议活动组织情况、评议结果和对公务员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要建立档案,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是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区考核、人事部门要按照《意见》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的奖惩办法,确定考核范围和考核对象,加大对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调整使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四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考核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公务员队伍状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尽快完善群众评议、效能投诉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失职追究制、问责制等制度,逐步实现以制度促管理,使行政行为考核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激励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事关公务员队伍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项工作能够健康顺利地开展。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贯彻意见,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使考核工作尽快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考核办、人事局、监察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协调一致,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考核意见建议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树立“公正廉洁、勤政勤教、务实高效”为主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为题,优化教育改革与发展坏境,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和谐发展和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所提建议或意见,联校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整改活动,使全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进,教育教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评议方法与步骤

联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办法进行。联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岗位负责人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岗位负责人的评议由领导小组和基层学校共同商定后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年6月15日—6月30日)

1、建立健全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大会。

2、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联校将选聘一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督导作用。

3、要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并将办理结果进行反馈。

4、各学校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设立评文电子箱。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年7月1日—11月20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办公室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以走访服务对象、召开评议代表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多方收集群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写出问题调查报告,为集中评议做好准备。

2、组织召开集中评议大会。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主题、介绍参会人员、进行了对话交流”四个程序进行。

3、进行明察暗访。每季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并作为最终考核的扣分依据。

4、整改反馈。

5、问卷测评。统一规定问卷内容,并在同一时间内投放和回收。

6、建章立制。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年11月21日至2011年3月31日)

1、测评考核计分比例。一是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日常工作考核、年终工作考核得分按60%、20%、20%的比例计入总分;二是对科室、学校测评排序以局行评办考核总分为基数,加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得分,分别按80%、20%的比例计入考核总分;三是岗位分责任的测评考核以问卷测评和明察暗访得分为主。

2、工作考核方法。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占50%,创优发展环境占30%,日常工作占20%。平时要建立日常工作考核档案,做到考核有依据。

3、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

4、评议结果的运用。当年的评议结果要向区委、政府领导和市教育局行评办报告,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工作责任制、文明单位评选等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评议单位要根据联校和镇政府行评办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组,并于7月10日前报联校行评办。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考核意见建议范文4

市直及X省驻X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X市组通字〔2018〕X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方式

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和中省驻X单位党组织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对其评议考核。工委将择期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和中省驻X单位党组织将在大会上进行述职评议。

设(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的市直部门,由党组(党委)组织,全面开展下属党组织书记或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单位数量较多的,可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职工作要延伸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结束后,将述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直机关工委。

市直所有单位党组织都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单位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述职,接受评议。2018年春节前,要全面完成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二、述职内容

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主要内容是:

1.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基层党组织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重点是学习贯彻精神、强化政治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性教育和作风建设等情况。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思想奠基ˑ党性塑造”工程等情况。

3.开展“一争两服务”活动情况。深入开展“一争两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城市创建和追赶超越大局等情况。

4.上年度党建工作点评、个人述职查摆和各季度点评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5.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将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其他重要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方法步骤

2017年市直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从2018年1月上旬开始,2018年2月中旬前完成。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要坚持从严从实抓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步骤。

1、扎实做好述前准备。接到通知后各部门党组(党委)、各机关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时间和安排。同时,各党组织书记要深入了解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照要求,认真检查落实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查漏补缺,强力推进尚未完成的工作。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的党组织要对所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抓党建工作实绩和效果进行多层面考量、验证。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原则,对照述职内容,全面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精心撰写述职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反映经验成绩,深入查找问题短板,回应督查、点评和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杜绝“虚空飘”。各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要报送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对总结工作有水分、查找问题不到位、分析原因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实在的要责令修改或重写。

3、从严从实述职评议。各部门一般以党组(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要根据实际,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一般按照党组织书记依次述职、评议测评、党组(党委)书记点评的方法召开。党组(党委)书记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后,要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会前督查情况,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指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述职评议会后,可将述职报告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季度点评等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防止“干好干坏一个样”。各(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所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要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工委将把各单位党组织述职评议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并把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党组织书记,工委将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5、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会前督查、上级点评、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一述了之。上级党组织要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实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从严从实推动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2、机关工委组织的述职评议大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和中省驻X单位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请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送到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并将电子版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XXX@163.com。材料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工委将把述职材料将作为述职考核评议依据,汇编成册,并在述职评议大会印发,请各党组织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把关。

3、各系统部门党组(党委)、各机关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所属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严格进行述职考评。并于2018年2月5日前,将所属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情况和评议汇总表报工委组织科备案。

附件: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汇总表

考核意见建议范文5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市组通字[2017]71号)精神和市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本年度我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在局机关244会议室举行。

二、述职主体

市体育局党组。

三、述职对象

(一)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机关各处室支部书记,直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共12人。

四、述职内容

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一)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政治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性教育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委“三项机制”等情况。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支部建设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等基本制度,固定党日,“一支部一品牌”党建载体创建等。

(三)局党组、机关党委安排布置工作完成情况,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

(四)抓党建促脱贫,抓党管人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情况。

(五)抓支部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五、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由局组织人事处和机关党委负责。

(二)会前评估。由局机关党委根据全年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检查情况,做出全面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意见报局党组。

(三)撰写述职报告。由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撰写好述职报告,于12月22日(星期五)前分别报局组织人事处预审、机关党委备案。

(四)开展述职评议。召开局领导会议,听取各支部书记述职。局党组书记对述职的书记逐一进行点评。

(五)考核评价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防止“干好干坏一个样”。

(六)考核结果运用。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七)抓好整改落实。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会前督查、党组点评、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一述了之。局党组、机关党委要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要求

(一)精心组织。从市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中看,我局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此次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重要举措,认真谋划,精心安排,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实效。

考核意见建议范文6

一、把好考前准备环节关。一是制定科学的测评内容,突出体现客观、合理。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测评表,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充分让广大群众发言,听取和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尽可能地扩大测评范围。二是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组成员。制定考核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挑选考核组成员,注重选拔公道正派、政治素质高、考核经验丰富、文字功底好、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干部;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有关经济工作、党的建设的相关知识,并能够用辩证思维的方法观察和识别干部。三是做好培训工作。每年考核工作开始前,对考核组成员进行统一集中培训,重温和讲授考核方法及要领。四是下发考核通知,突出四权建设。每年在考核工作开始前,在市政府网站和党建网站考核通知,并公布考核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充分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二、把好考核内容分析关。为确保给每一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个准确的考核评价,实行实绩考核汇总分析定性。一是对不同类别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区别不同情况,辩证分析领导干部实绩。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分析年度内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成绩,对市直机关单位,重点考核分析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满意程度等。二是全面分析工作成绩,既要掌握了解其政绩,又要了解班子和领导为本地、本单位的长远发展所做的基础性工作,以防止实绩考核简单化和片面化。三是分析整体工作成绩和个人贡献,分析基础条件与在取得实绩过程中所做的主观努力,避免以偏盖全。同时,把党建经济双目标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基础;把全市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完成时间和质量作为实绩的重要标准;把社会公认度和群众满意度作为实绩考核的硬性指标。

三、把好考核结果会审关。对确定形成的考核材料实行三审把关。一是先由考核小组进行集体审核。考核组成员在完成所分配的考核材料外,每个考核组都要召集会议,对所撰写的考核材料实行集体逐一会审把关,对有问题的集体进行修订。二是将提交部务会议进行审核。由每一考核小组的组长对考核情况向组织部部务会议专题汇报,部务会议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以及征求市委、政府主管领导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考核初步综合评价。三是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审核。组织部门在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后,形成考核定等意见,由组织部门在市委常委会议上对考核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常委会对每个领导班子和每名领导干部的情况经过讨论后,形成最终考核定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