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范例6篇

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

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范文1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管理,效益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工程变更”意是于工程项目实施时,依合同约定程序对“工艺”、“材料”、“构造”、“功能”、“技术指标”、“尺寸”、“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做出“部分”及“全部工程”的变动。因合同变更将给工程施工带来极大影响,造成“费用加大”、“工期拖延”,易诱发双方争执,因此对于工程变更合同双方皆需极其慎重。工程变更管理为极其复杂的“系统工作”,“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反映出业主单位的“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和业主单位“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1 影响工程变更的因素

1.1 设计变更因素

设计变更重点包含:加大及缩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更变工程施工时间及施工顺序;更改工程相关部分“标高”、“基线”、“尺寸”及“位置”;其他工程变更需求的附加工作。上述变更皆涉及到施工技术资料与合同的“规范”、“修改”及“补充”。“设计变更”务必有监理机构的“设计变更通知”,承包方方可执行;反之则不能擅自对原工程进行变更。

1.2 现场签证因素

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施工过程繁复以及质量、设计深度等影响,常发生“工程量”、“地质”、“进度”、工程承发包双方于执行合同时需进行修改部分,务必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且将其进行独立存档。月进度审核亦为签字证的一种,“预算”、“合同”中未包含的工程项目及费用,务必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此工程签证,为工程结算的直接凭证之一。施工现场签证包含的重点内容有:①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施工图预算中“分期工程不相符”需增减工程量的差。②工程施工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地下构筑物”及“文物”非人为因素生成的损失。③因相关工程“顺序”“性质”、“规模”、“质量”、与“施工时间”等变更。④“窝工”、“停工”、“机械停置”及“材料积压”造成的损失。⑤工期延误。因不归属承包方应负责事件的发生致使工期延误,为了规避至期无法完工而追究承包商的违约责任,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顺延要求。

2工程变更的程序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合同“变更程序”常规下由“合同规定”,一般需通过:事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审查批准(或不批准)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看右图”。(右图做相应变化)

3 工程变更遵循“变更合同处理原则”

3.1 变更合同量清单的“审查”及“处理”

常规下参考《招标文件》进行处理,若其内无具体规定可参照再行协商。比如,原来的合同清单内“有项目与单价”的,假若出现变更,致使经审查此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原来合同的15%以上,需依据业主规定来办理“变更合同量”的清单审查,再依此录入“工程月报表”以及“价额结算单”内。若工程量变化<15%以内,或原来的合同内“有项目及单价”,于实际建筑施工过程中,只因“规格与型号”出现变更,通过“业主与承包商”进行协商后可采取就近单价,同时依业主意向“提交工程量”进行清单调整。若工程量清单内“无列的项目”,务必提交“预算资料”让业主确认后作为“结算凭证”。我公司所承建的某项建筑工程,将工程量清单内“未列的项目”提交给业主之后,因为工期太急,业主还没有确认的状况下便先行施工,工程结算之时,因50多万元的款项而发生分歧。故此,当发生“造价变更”比较大的项目时,务必先交由业主由其审查后同意签证作为“结算凭证”。

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承包人于工程变更确定之后14 d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通过工程师确认之后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具体依下列方法展开:①合同内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位,依合同已有价位“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内仅有近似“变更工程”价位,可参考近似价位“变更合同价款额度”;③合同内无“适用”、“或近似变更工程”价位的,由承包人给出“适当变更价款额度”,通过“工程师、业主”进行确认之后着手执行。”④变更事件耗时耗力,需对变更处进行可行性、费用等评估,对中间索赔事项展开协商沟通,直到事件结束,双方达成最终索赔为止,整个过程繁杂。⑤事件时间长,应每月提出中间签认单",到事件结束,14天内提出最终索赔或签认单。

3.1.1 合同内“有相应计价项目”时的变更工程“定价手段”

其一、当工程合同内“有相应计价项目”之时,一般多采取合同内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价位,变更工程的“计价凭证”依照其相应的 “项目合同单价”[2]。这时可把“变更工程”分解为“若干项”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计价项目”。接下来依其所完成的“工程量”以及相应“单价”来办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单价”与“价格”的采用具体分为下列状况:即直接拿“工程量清单”来“直接套用”;依照工程量清单,经换算之后“间接套用”;,取“工程量清单”价位内的“某部分”进行“部分套用”。

其二、合同内“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时的“工程定价”:1、计工日为“定价凭证”。某些小型变更工作可通报“承包人”以计工日模式展开“变更工作”。这时对变更工程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材料”进行评估,然后依计工日模式且依工程量清单“内计工日相关单价”进行计价,其金额需依承包人于“投标书内提出”且通过“业主确认”之后列入合同文件内“计工日项目”及“单价”展开计算。对“大型变更”工作,此种计价模式不适用。其不益于施工效率的提升,且难以对发生的“计工日数量”进行准确核定。2、协商确定新单价。此为合同内“无相应计价依据”时常用手段。协商“确定单价措施”主要有:①以“合同单价”作基础,依与“合同单价”水平相同的原则确立“新单价”及“价位”。此措施特征“简单、且有合同依据”。可若“原单价偏低”,那么确定的“新单价亦会偏低”,故此,当“原单价合理”的状况下所确定的单价方能相对合理,若“原单价不合理”,此措施将加大“工程量部分”的定价“不合理”问题。②基于“概预算手段”,对“工程项目报价单”进行重新编制,选取现行的“概预算定额”,以“综合单价分析表”模式,编制原则参考“投标报价”,对“新增工程”进行定价时,适宜用此方法。

③实现公平合理。施工时,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变更诱发的工程变更,或设计改变及工程规模变化所诱发的工程量的升降皆可依上述原则进行定价:因为是承包人提供了合同“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与价位”,用于“变更工程”上,易得到“业主”、“监理工程师”的采纳。由合同意义而言亦较合理。如此即可确保履行合同的“严肃性”、 让招标而生成的“合同价位”的作用能充分有效的发挥,又可有效规避“双方协商单价”时引发的争议及对“正常履行合同”所带来的制约,同时假若合同单价“公平合理”,此原则即是“公平合理”的[3]。假若合同单价“不合理”,依上述原则计价之时也许给“业主”及“承包人”造成不利影响。可只要不违背“公平原则”及存有“不公平”现象,那么需遵循上述“计价原则”。

4工程变更“规范化管理”措施

①国际惯例中,“工程变更”是不能去除“承包商”的合同责任的,对已接到的、尤其重大“变更指令”以及于图纸上进行的“修改”,务必进行核实。若有工程变更超出工程师权限,其务必出具业主的“书面批准文件”。对设计双方“责”、“权”、“利”的重大变更,业主务必出示书面“指令”、“认可”及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②剖析“工程变更条款合同”时,需关注“工程变更”不能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程范围”,若超出此范围,承包商“有权不执行变更”或者坚持“先商定价位”再展开变更。务必限制“业主”与“工程师”的认可权。业主经工程师对“材料的认可权”、“设计认可权”、“施工工艺认可权”来提升“材料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及“施工质量标准”。若合同条文规定“含糊”及“涉及不详细”,那么极易诱发争执。若此认可权超出合同明确规定“范围及标准”,承包商需争取业主与程师“书面确认”,依此提出“工期及费用”的索赔。③变更指令下达后,承包商需“全面”、“系统”、“迅速”地落实。承包商需对相关文件进行全面修改,变更指令在有关“各工程小组”与“分包商”工作里落实,且提出相应手段、协调各方关系。于实际工程里,因“合同变更”与“合同签订”不同,变更时间过紧无法详细地展开“计划与剖析”,极易导致责任落实缺失,易产生“计划”、“安排”、“协调”上漏洞,诱发混乱造成损失。④合同变更为索赔的关键时机,需于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里完成“索赔处理”。于合同变更中即需“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业主及工程师的“变更指令”等各种文件,已作为深入剖析的依据及“索赔凭证”[4]。⑤于实际工作里,变更“程序太慢”、“决策时间太长”将,导致承包商为等待“变更指令”及“变更会谈决议”或停止施工或现场继续施工产生返工进而造成极大损失。故此,要求“变更程序”务必迅捷,“承包商”需尽量早发现那些也许将导致“工程变更”的迹象,以便促进工程师得以提前实施“工程变更”,从而降低不必要的损失与麻烦。

结论

建筑工程合同内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方法”等产生变更,一贯产生于施工中,有的无法事先预见、预定,需依工程现场状况确定,若不妥当处理,即便“正常工程变更”亦将影响工程进度,务必高度重视。合同分析和解释务必“全面”、“准确”、“客观”地体现合同的“内容”、“目的”及“当事人”主观真实意图。实际中的“工程问题”极其繁杂,在合同分析与解释上,往往能够体现出工程管理者对合同的“理解水平”、“签订及实施”理解程度、“处理合同”的经验等。故此,需实现成功的“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务必努力做好“合同分析”。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 分包合同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码]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221-1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标管理密切相关,招投标的过程其实也是合同谈判的一个过程,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它就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严肃性,承发包双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两个内容基本是被人为的独立开来,两者严重脱节。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内容不相符合,导致后期施工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严格地执行,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就会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变更情况,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议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选定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工程分包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

2.3 合同的变更管理

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势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诸多的问题,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为此,我们需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浅谈[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9):215.

[2]潘树平.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折[J].建筑设计管理,2009,(8):25―26.

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造价控制

0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1][2]。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管理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自的合同管理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2 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3]。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转贴于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4]。例如: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或规模提供施工用地、施工道路、施工供电等,地质资料中提供的土石类别、断层范围发生变化等。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例如:施工企业施工场地布置超出了合同中规定的征地范围、建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承包的场内施工道路、施工供电方案的改变等。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3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3.1 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施工企业由于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这种变更。

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业主的违约等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索赔,也可能是施工企业的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索赔。施工企业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所以,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

3.2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 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5]。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4 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所以,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4.1 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 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4.2 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 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施工企业报送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4.3 正确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 在处理三方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应遵循的依据是合同。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当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当事人一方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三方的利益关系。

5 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6 结语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的改变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陈文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体会[J].陕西建筑.2006(12).

[2]宋子东.施工合同经济问题的原因浅析与防范[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2007(4)

[3]李维红.谈施工合同的编制及风险控制[J].山西建筑.2008(8).

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0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1][2]。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管理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自的合同管理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2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3]。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4]。例如: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或规模提供施工用地、施工道路、施工供电等,地质资料中提供的土石类别、断层范围发生变化等。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例如:施工企业施工场地布置超出了合同中规定的征地范围、建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承包的场内施工道路、施工供电方案的改变等。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3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3.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施工企业由于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这种变更。

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业主的违约等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索赔,也可能是施工企业的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索赔。施工企业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所以,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

3.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5]。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4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所以,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4.1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4.2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施工企业报送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4.3正确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在处理三方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应遵循的依据是合同。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当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当事人一方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三方的利益关系。

5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6结语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的改变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陈文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体会[J].陕西建筑.2006(12).

[2]宋子东.施工合同经济问题的原因浅析与防范[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4)

[3]李维红.谈施工合同的编制及风险控制[J].山西建筑.2008(8).

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词】 施工合同;成本控制;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解决合同纠纷,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多年,对两者关系有着深深的体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WTO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1.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2.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新颁《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作了具体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3.公正地处理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作出承认、部分承认并预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

4.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目前存在签证缺少约束甚至一张签证单的结算造价就占合同价款的37%,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只签实际工作量、点工数、施工措施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应严把审核关,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

二、加强合同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各级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抓住时机,积极组织宣传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培训管理人员,以开展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掌握政策和业务水平,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包括用一些合同订立不规范,执行合同违约等案例,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使工程承发包双方认识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双方必须认真订立和严格履行。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以达到自觉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行为的目的。

2.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建立合同审查和监督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审查和监督制度,是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的迫切需要。通过合同的审查,强行要求承发包双方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和行业法规,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去认真订立施工合同,同时对合同的履行实行严格的检查制度,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法律、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确保合同的认真执行。

3.合同管理与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应紧密结合。合同管理、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件,为招投标的结果有效实施提供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应建立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4.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统。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发育,工程项目的规模日益庞大,合同条款日趋复杂,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也越来越多,迫切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如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利用计算机合同管理体系,实现合同的订立、履行、监督和检查的系统管理,从而达到保证工程建测顿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的目的。

三、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水利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单位、雇主、工程师、承包商。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承包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承包商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雇主的违约等给承包商造成损失的承包商索赔,也可能是承包商的违约给雇主造成损失的雇主索赔。承包商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

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

3.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总之,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是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地点、条件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对管理和控制产生影响。只有灵活的把握和运用经济规律,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范文6

关键词:施工项目 工程变更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变更定义

工程变更概念与内涵的准确把握是开展工程变更研究和实施工程变更控制的基础。由于工程变更内容的复杂性,工程变更的定义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工程变更是指导致对项目初始范围,实施时间或价款调整的任何事件。

・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初始范围的所有改变。

・工程变更是指增减原合同范围或是影响完成原合同范围的时间和成本的更改或项目工序的改变。

・工程变更是指以下事件中的任何一项:(a)合同中包括的工作内容数量超过合格规定允许变更的部分;(b)合同中清单中规定的质量或特性发生改变; (c)合同中工程量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d)合同内容之外对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e)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法和计划工期发生改变。

二、工程变更分类

1、依据工程变更内容划分

依据工程变更的内容,划分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施工范围变更和工作条件变更等。

1)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设计图纸中的任何部分的补充、修改及完善。设计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与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利益的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或由其他单位编制的并得到设计单位同意的,并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常见的设计变更有:以设计变更书形式发出的对原设计错误的修改;以补充设计通知单形式发出的对原设计深度或遗漏所作的补充;对参与工程的相关单位提出的建议所做出的调整等。

2)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阶段因建设单位的要求(如要求加速施工);或因现场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顺序的改变或调整;或因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环境的变化提出的施工方案变更,如地下基坑支护过程中,无法适应设计承载力的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更改钻孔灌注桩的施工方案。

3施工范围变更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完成超出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的一种变更,是工程变更中最常见的一种变更,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两种形式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不同,应明确这两种的具体范围。附加工程是指为实现工程目标,施工单位必须要完成的工作,该工作既有可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也有可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外。额外工程,也称为“新增工程”,不是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必须完成工作,往往是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有一定突然性;由于改变了施工计划,造成劳动力安排的变化,这些新增工作的完成有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运行。

4)工作条件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和)合同文件所描述的现场条件,该条件的不符合可能来自多方面的原因,如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未到、如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等,为使工程顺利进行,此种情况需要工程各参与方通过变更来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

2、依据工程变更性质划分

依据变更对工程目标的影响程度,划分为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

1)重大变更是指超过合同中约定的某一限额的有关建筑规模、标准以及设计、施工方案等内容的变更。如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标准及抗震等级,改变建筑规模(如增加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重大变更对项目目标能否实现的影响较大,一旦发生,需要工程各参与方全力配合。

2)重要变更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某一限额以内的较大变更,其对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仅此于重大变更。如某层标高的改变,施工作业某一工序的调整等。重要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仅次于重大变更,若处理不当,也会带来较为严重的后果。

3)一般变更是指合同约定的某一限额以下的工作遗漏和工作错误。如装饰的材料替换或施工现场的小规模的局部修改等.

3、依据工程变更紧急度划分

依据变更紧急程度不同,有紧急工程变更和非紧急工程变更两种。按照是否立即进行工程变更对项目的目标所带来的后果严重性是区分紧急变更和非紧急变更的依据。

1)紧急变更是指发生工程变更后,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及后续工作的展开。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若不及时进行调整,将给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设计图纸错误。

2)非紧急变更是指发生工程变更后,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影响不大。如在图纸会审阶段发现的设计图纸的错误引起的设计变更。

三、工程变更管理

1、一般变更的管理

一般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不大,但处理不妥当会造成重大变更的产生,其对施工现场资源的安排和项目目标的实现所带来的影响有时会比重大变更更严重。一般变更的处理程序如图1所示

图1 一般变更处理程序

2、紧急变更的管理

紧急情况下的变更管理要求从变更事件开始发生后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变更执行,使经历的时间尽可能缩短。具体有以下管理方式:

1)变更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特别要注意变更的法定时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变更申请的合理性,审查通过后,指示施工单位立即实施变更,此种情形下变更指示与工程变更令有同等的效力;施工单位应按照指示实施变更,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提交变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及时评估并确认变更报告的真实性;

2)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可直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实施工程变更,施工单位应按照指示实施。对于以口头形式做出的变更指示,施工单位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确认。在变更实施过程中,价款的变更情况、进度计划的变更情况双方应及时商定。

3、非紧急变更的管理

非紧急变更对于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对项目的整体影响不会带来严重后果。对于非紧急情况下的变更处理应分清是否属于重大变更、重要变更还是一般变更,并依照相对应的处理程序执行。

四、变更执行过程中的监督

1、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加强对变更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对于重大变更或有特殊要求的变更应制备影像资料存放。同时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签证申请,在签证申请单中应包括变更指令、往来文件、变更部位的图纸等必要文件,

对于隐蔽部位或难以验证的部位,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的影像资料;并附上变更项目的相应报价。对于复杂或隐蔽项目的变更,应会同相关专业工程师,如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项目隐蔽之前一起核定,对于持续时间较长的变更项目,应做好变更跟踪记录,避免事后扯皮现象的发生。如某管道铺设项目中,曾发生长距离输送管道需变更,总监理工程的变更指令为该段管道需加固处理,但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疏于监督管理以及多方沟通,没有及时记录和核对隐蔽工程工作量,在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较多管道地基作了加固处理,造成质疑,形成结算纠纷。

2、施工项目的责任人应及时测算和核对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实时监控工程造价调整的信息,为项目成本控制计划调整提供依据。当前在工程变更的管理过程中,很多施工企业对每次变更造价核算不及时,最终在项目结算时,汇总多次变更后的造价,往往超出建设单位原有投资计划,造成资金不足,特别是按照设计概算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极易出现施工单位“超概”而亏损的现象。

施工单位工程变更要实施科学化管理,不仅是在变更指令前,初步估算该变更引发的造价变化,更重要的是,当变更指令做出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监督、核对、确认,并提出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降低自身的成本风险。

3、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变更签证、价格确认和索赔事项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诉讼事件发生。当工程变更发生后,将会涉及到材料、设备价格的重新核定或综合单价重新确定等价格确认工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加强现场的变更监督工作,提供合理有效的依据,能在较大程度上减少双方存在的分歧。变更实施后,施工单位应对变更的效果和项目目标受变更的影响程度做后评估。变更后评估的目的是为施工单位积累工程变更管理资料

4、做好变更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为工程结算和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有力的依据。工程变更资料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竣工图及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工程变更资料包括变更指令,以及各种形式的往来函件、记录、报告、报表、会议纪要和经确认的影像资料等各种形式的资料。拥有充分的工程变更资料,是确定合理工程变更费用和结算造价的依据,也是解决变更引起纠纷的有力证据。因此,应加强信息资料的管理,做好资料的分类、编码及存档。

5、总结工程变更成功与成败的因素,积累变更管理经验。项目竣工后,根据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进行逐一分类分析,科学客观地分析变更产生的原因及影响。总结变更管理经验,分析不足,以便在今后的工程变更项目中的管理方法更加成熟有效,提高变更工作的效率。

结语:

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工程变更的管理研究应从整个建设项目系统的角度出发,根据全程管理的思想,对项目整体的变更进行管理。本文通过分析过程中常见的变更类型,提出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全过程管理策略。

参考文献:

[1]李卓新.论工程变更的管理控制.建筑工程,2010.8,P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