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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条例范文1
截止1996年,档案馆保管着48个全宗的19212卷档案,档案起止年代为1984年至1994年(大部分为1988年以前)。档案载体为纸制的占94%,胶片占0.9%,磁带占1.7%。档案现状一览表。档案字迹40、50年代少量档案的字迹已出现褪变、扩散现象;部分档案为纯蓝墨水、圆珠笔油、铅笔等不耐久字迹。档案载体底片、胶片保存完好;40、50年代的部分档案已发黄、老化,纸强强度减弱;因地下库房湿度较高,纸张受潮;个别档案发现虫洞,有存损。采用的保护措施档案馆的保护工作主要是从外因入手,改善外界不利因素。
从1982年起,档案馆为地下库房(新馆即将投入使用)。档案馆工作人员立足现实,采取了较为可行的保护措施。1982年安装了防盗铁门,在每间库房门口均设置了10厘米高的防水隔段,并陆续购置了除湿设力求;1991年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温湿度记录,加强了对库房温湿度的控制;加强库房的日常管理,做好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等各项工作,开展档案的修复工作,修补、复制解放时期字迹褪变的档案450余卷。二、档案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库房与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档案库房与设备是保管档案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地下库房的弊端显而易见:湿度高,不利于通风,不利于维护档案的安全。从维护档案的设备上看,存在单一、老化的问题。新馆的建成解决了档案保护工作最基本、最首要的问题。
(二)档案保护意识缺乏。档案保护工作是为利用工作服务的。当前由于过分强调为经济建设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护意识的减弱,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就有所松懈。大的方面,如资金的投入,人员的安排;小的方面,如在接收、利用、整理、编研工作中忽视保护工作,修补档案未用专用浆糊,将档案放置地上,不注意防尘等。从中可以看出,档案保护意识在工作人员头脑中还相对淡漠。
(三)档案保护技术的培训研究不够,档案保护技术人才缺乏。
1培训不够。档案人员参加的档案培训,尤其是档案保护技术专题的培训相当有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办公自动化的普及,档案的载体已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以胶片、磁性材料为载体的档案所占比例将有所增加。它们的保管、使用同纸制档案发生了根本变化。档案人员如果不随时补充知识,保护工作将无从谈起。各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不仅次数有限,而且由于资金、时间等原因难以保证参加。
2档案保护技术的研究不够。档案人员不仅要做好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而且应加以总结、研究。在我局、馆人员撰写的论文、业务研究、调查报告中,很少有专门涉及档案保护技术课题的。
3档案保护技术专业人员缺乏。近几年,档案馆人员的学历、职称都有明显提高,但具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却相当匮乏。档案保护技术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技术,档案专业人员虽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却很有限。
出现以上问题,也有某些客观原因:档案馆人员多是身兼数据职,征集、接收、整理、提供利用都要参与,难以保证“专”;部分保护技术很少接触,如裱糊、去酸等。
(四)制度不够完善。档案保护在档案馆的各项制度中都有所体现,但从总体上讲还存在着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在制度执行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疏漏,由于人员少、时间紧,有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缺乏必要的分析。
(五)财力投入不够。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档案库房温湿度的控制、档案的修复、专门档案的特殊保护要求、专业培训等都需要相关的设备和资金为后盾。档案并无专项保护资金,使档案馆除维持日常的管理工作外,难以有足够的财力购置较为先进的设备及进行保护技术的开发、利用。如何进一步提高档案保护工作水平,我认为应当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档案保护意识。认识提高了才能付诸行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寿命,一旦遭到破坏,为经济建设服务也只会成为空谈。加强培训。开展、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讲座。因档案保护工作的技术性较强,培训的内容不但要注重理论的指导,还要增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档案管理条例范文2
目前,在房地产管理部门中,由于档案相关管理方式的落后,导致大量信息的积压,使房地产档案的管理面临着一定的困难。首先,档案入库的环节多且速度慢,导致有些档案容易归错位,存放位置的打乱,将对相关档案的查找产生重大的影响。其次,由于管理方式的落后,随着档案规模的越发庞大,导致档案出入库的时间明显增大。要想调出一份档案,需按顺序一步步进行查找,要是有的档案在外调或是调出归还时没有进行一定的记录,那更是需要库房人员从头开始寻找,这样盲目的寻找不仅浪费时间,而且盲目没有秩序。再次,档案装订成册后,按一定的顺序排放在一点,在盘点档案时需要库房人员将档案一卷卷的抽出,而有时因为档案本身的重量或是库房人员高位作业,从而导致了工作人员盘点的时候效率低,不能及时、准确的反映档案存储量地快速增长信息。这种种情况都会导致房地产档案不能有个科学、合理的管理。因此,为了适应当前的时代和工作的需要,档案管理的技术都要进行一个升级和改造。
二、房地产档案管理中条码技术的运用
条码技术主要是将光、电、机和计算机技术结合在一起的自动识别技术,它涵盖了一维条码技术和二维条码技术,主要研究的是如何将信息用条码来表示,并且将条码所表示出来的信息数据转换为计算机可识别的数据。目前,条码技术已经应用于实践当中,成为了一项成熟的实用技术,应用与房地产档案管理当中,为档案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带来和可能性,大幅度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是档案馆显得更加美观整齐,保证了房产档案的安全系数。首先,条码入库的形式可以缩短传统库房人员手动分类档案的时间,增加工作效率;其次,条码的定位和查阅。在档案馆的每个库房建立库标、架标、层标来实现对档案的定位,然后库房人员通过对入库档案的条码进行扫面获取档案的相关信息,在需要查找或调出某一档案时,是要对条码进行扫描,库房人员就可以完成对档案的精确定位。再次,在档案的安全性能方面,条码技术的应用对档案实行实时监控,详细记录档案的流动和存储状态,可及时查询到档案的实时状态,只需利用计算机进行操作,使得档案更加的安全、整洁、美观。如今,条码技术使房地产档案管理有了质的飞跃,但是如何远距离准确盘点房产档案,实现对房产信息的大量存储,还需要条码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比如增加存储信息的容量,提高纠错能力,实现房地产档案管理的动态性和专业性;确保房产信息的保密性,实现对房产档案的价值性和法律性的追求,从而从总整体上提高信息盘点统计的速度和准确度,实现对档案信息的远距离、无接触式采集功能;而这些方面功能的提高都需要条码技术在实践中不断实现、提高的保证。
三、结束语
档案管理条例范文3
[关键词]电子文件;档案管理;挑战
一、电子文件形成与利用特点——信息的可操作性
电子文件在制作形成过程和利用过程中,都表现出可操作性(方便更改与粘贴等)。
(一)文件制作过程中“随心所欲”的信息操作
计算机是一种内容丰富、聪明能干、积极活泼的办事工具和记忆工具,它可以随时适应人们变化的需要。在我们制作电子文件的过程中,可以得心应手地使用所需要的存在于不同地方的数据;修改也变得非常容易,随着思路的调整可以轻易把文章中的内容转移到其他章节中去,文件却完好无损;根据需要可以在文件的任何地方加上表格和图形,甚至把文件制作成活动图像和声音;我们可以要求系统在适当的时候自动删除或更新某些数据,使之总是保持在我们所希望的状态中。
随着信息通道的延伸,网络的发展,同步信息共享技术可以使身在异地的人员共同制作一份文件,合作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系统或局域网共同撰写或修改一项意向书或合同等,参加网络会议的人可以在个人电脑前互相讨论问题并形成“会议决议”,计算机的屏幕会即时把每个人的操作显示出来。
(二)文件利用过程中“随心所欲”的信息操作
电子文件使我们在文件利用的过程中逐渐告别了纸张。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仅仅几十年的时间里,我们就经历了手抄复印网络下载等信息利用的不同阶段。办公自动化的实质是信息利用的自动化。过去的手抄变成了现在的下载,过去的复印机复印变成了计算机里的无纸复制等等。并且,我们还可以利用获得的电子文件信息去十分方便地制作新的文件。
总之,我们已经掌握和尚未掌握的电子信息的种种可操作性能赋予电子文件以活的生命和更广泛的用途。
(三)不得不进行的批判——“电子文件的可更改性”
在许多书籍和文章中,人们曾经写道:“电子文件具有可更改性”,进而对电子文件的原始性产生怀疑,动摇了电子文件存在的逻辑基础。这是真的吗?如果这样,谁还敢使用电子文件呢?当然不会这样,否则电子文件就会失去其存在的前提。
这种结论是人们在电子文件产生初期,对其认识不深入的结果。事实上,在真正的电子文件系统中,文件一旦正式形成(进行了数字签名与盖章),即可采用逻辑的(软件)或物理的方式使之成为“不可逆的只读方式”。这种文件是不可更改的。我们在利用电子文件时,可以复制它的信息内容以作他用,但不可以更改它本身。即使是在家庭中,我们使用非正规的办公软件系统制作文件时,也可使用加密等方式使文件不被轻易更改。
二、电子文件对档案管理的调整
(一)电子文件的完整性难以保证
完整性难以保证是由电子文件对其生成环境的依赖性、非人工识读性和结构复杂性所造成的。
1.电子文件的生成、阅读、运行、处理均依赖于特定的数字环境,要保持电子文件的有效性,必须保存电子文件的生成环境。而事实上,对包括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和硬件环境在内的电子文件生成环境的完整保存具有相当难度,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都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升级换代,试图保存每一个过时的软件系统和硬件设施,以便能够打开当时环境中生成的电子文件,不仅不是一个经济的作法,而且不具有可行性。就应用软件来看,因为需要运行在特定的系统软件之上,一旦作为其平台的系统软件升级改版,在新的平台上应用软件能否正常运行是不得而知的。而以操作系统为主的系统软件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升级改版的步伐
2.电子文件的结构复杂性使得完整保存其生成方式变得十分困难。有效识读电子文件除了依赖其生成的软硬件环境外,还需要了解其生成方式。比如,其压缩算法、编码格式、技术参数、存储方式等。在难以保存电子文件生成环境的情况下,详细记录并保存电子文件的生成方式变得十分重要。然而,与纸质文件不同,电子文件个体存在着从“内容信息”到“数字代码序列”再到“存储方法”的纵向结构,各个层面之间的“映射”有着复杂的规则,其逻辑结构和物理结构并不一致,同时,其内容可以由分散于不同系统和来源的内容要素集合而成,这种“集合”常常带有从信息整体中动态“提取”的性质,这些特点都增加了完整记录电子文件生成方式的复杂性,使得针对所有电子文件的“元数据”标准制定的十分困难。
3.由于电子文件具有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信息的增删更改十分方便。因此,对电子文件的管理必须实行全过程的监控记录。换言之,保存电子文件时,必须同时记录并保存电子文件生成利用的过程信息及背景信息。应记录哪些过程信息和背景信息,通过何种方式和手段来记录这些信息,成为电子文件完整保管的又一棘手问题。
(二)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同样由于上述特点,尤其是电子文件的非人工识读性,使得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始终令人怀疑。
1.电子文件的易更改性和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使电子文件在形成或传输过程中存在着被改动的可能,并且这种改动在物理形态上可以做到“不留痕迹”。“完好无损”的电子文件也许内容上已经面目全非。
2.电子文件形成以后其信息始终处于“游离”状态,存储载体和存储方式不断变化,已经没有了传统意义上的“原件”概念,因而其载体对信息内容不再具有“固化”和“验证”作用,非原件的电子文件在真实性认定上缺乏依据。
3.在数字环境尤其是网络环境中,操作者身份的虚拟化和操作处理过程的超时空特点,使得信息系统及身处其中的电子文件面临着远大于传统环境的安全威胁。黑客攻击、病毒侵扰、操作失误、程序漏洞等成为电子文件真实性维护无法回避的“心腹之患”。
4.法律上对电子文件的证据价值尚未予以充分肯定。尽管《电子签名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经电子签名后的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给予了肯定,但普遍意义上的电子文件的证据价值仍未得到法律的认可。
(三)电子文件的长久保管困难重重
电子文件正面临着长久保管的巨大压力,“过去十年产生的信息远远超过了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信息时代产生的绝大部分信息比任何时代都难以提供利用”,重要的电子文件因保管不善而成为“数字垃(下转第65页)(上接第42页)圾”的事例不胜枚举。电子文件长久保管的巨大压力源自以下原因:
1.电子文件的物理寿命较短
电子文件的存储载体大多为磁电介质或广电介质,这类存储介质在提供高密度存储的同时却具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缺点:理化性能不稳定,极易受外部环境影响。因此,相对于传统文件而言,电子文件物理寿命较短。虽然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对各类电子文件的物理寿命进行过测试,但一条基本的规律是文件的存储密度越大,物理生命越短。
2.电子文件的信息生命十分有限
即便物理状况良好的电子文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其所采用的信息编码规则、记录方式、压缩算法、文件格式等都会被淘汰。用于识读这些过时的文件的软硬件环境会逐步消失,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技术与管理措施,这些“过时”的电子文件将无从识读,文件的信息生命就此结束。事实上,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自然状态下的电子文件的信息生命要短于其物理寿命。从长久保管的角度看,尽力延长电子文件的信息生命要比延长其物理寿命更重要,难度也更大。
3.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管理难度较大
一方面,电子文件载体十分脆弱,对磁、光、尘、震、潮、热等因素非常敏感,在载体操作、使用过程中的任何细微损伤,哪怕是表面极细小的划痕都可能导致数据无法读出,而这些损坏由于信息的非人工识读性而不易察觉。另一方面,与传统文件相比,置身数字环境中的电子文件面临更大的安全威胁,因而,其保存管理的难度大大增加,日常维护工作变得繁重、复杂,并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三、小结
电子文件是一个新鲜事物,电子档案管理是档案界的一次革命。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在信息时代必须结合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学习新技术,提高驾驭现代技术的能力,加强电子文件方面的研究,管理好、利用好电子文件,使我们“新的记忆”的花蕾永远绽放。
参考文献:
[1]李淑华.理念 技术 制度:电子文件管理的三大要素[J].云南档案,2011(6).
档案管理条例范文4
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20xx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八条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二十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 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
附表: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略)
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里的第五条规定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具有以下主要的特点:
(1)会计档案并非是人为故意制造的,而是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等会计主体在会计活动过程申自然形成的,是具有合法地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活动的产物。
(2)会计档案产生的直接目的,不是为了故意形成会计档案供人查阅,而是作为一种核算手段,为了处理会计事项的需要而产生的。
(3)会计档案是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史料,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文献资料,文献资料通常是由特定的机构组织制定的,而会计档案是由会计人员和经济业务的当事人为体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所形成的。同时,会计档案作为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是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客观记录和描述,没有经过人为的修饰,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当时的经济活动情况。
(4)会计档案是按照一定的规律集中保存起来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不是随意保留下来就自然形成会计档案,而是必须按照一定的要求集中保存起来,才能形成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具有以下主要的作用,(1)会计档案既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通过会计档案,可以反映出各单位开展经济业务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执行会计制度的情况
(2)会计档案可以比较详细地反映出一个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一些情况,如果一个单位存在会计帐目混乱、手续不清、资料散失等问题,可以清楚地从会计档案中体现出来;同时,如果一个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活动,也可以从会计档案中反映和体现出来。
档案管理条例范文5
关键词:新形势;档案管理;挑战;创新方法
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在运作中需要的信息量会更大。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过于狭隘,使之无法与新的经济形式相匹配。因此,新时期的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积极的对形势加以分析,在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成因加以分析,以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这些都需要从我国当前档案管理的实际状况着手。
一、档案管理的存在意义
传统的档案管理,实际上就是对某类信息的整合以及记录,从而使其在后期的使用中,能够准确地被查阅与利用,以提供一定的依据。档案是已经被单位所运用或者所知悉的内容。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当前的档案管理已经不再单纯的是这个含义。而档案管理,实际上是档案馆对档案实体与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且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也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基本组成部分。另外,在部分企业之中,也存在档案管理,其档案管理类似于信息管理,是对企业运行中的某些信息进行准确的收集与储存,并加以运用。从性质来说,其本身是一项管理性、服务性的工作。而档案管理系统更是国家文献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科学能力的主要支撑。
二、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挑战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较为薄弱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却又相当复杂的工作,但是,很多单位的档案工作人员没有正确认识到其重要性。对档案管理重视程度的缺乏,会导致领导层以及相关人员忽视这项工作。档案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其从事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操作中,其工作责任感就低。或者说,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会片面地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就是简单的资料整理与核对,从而忽视了对信息本身有效性的认识。这些现象的存在,会使得档案管理工作整体效率低下。
(二)档案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由于管理层对于档案管理的认知缺乏,从而导致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管理制度的制定存在较大的缺陷。就目前来说,多数档案管理工作都没有对应的制度作为支撑,这就导致在档案管理工作实践中,存在管理内容狭窄、管理质量较低、档案价值欠缺等现象。除此之外,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其现行制度没有对各个环节进行约束,从而使得在档案管理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没有一一有效对应。这就使得很多档案在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遗漏,从而导致档案无端缺失。
(三)管理工作流程不规范
当前,很多企业对于档案管理的认知都相对缺乏,这就使得在其招聘工作人员时,都是以人力成本最低为考量因素。因此,往往招聘来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对应的专业管理知识,且管理技能也相对较弱。所以,在工作过程中,无法准确掌握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求,从而使得整个管理工作欠缺规范,工作效率也异常低下。
三、新时期档案管理创新方案
(一)提升档案管理意识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档案管理意识的缺乏,直接使得档案管理工作得不到重视。面对此种状况,笔者认为,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让其了解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继而认识到档案管理的实际意义。档案管理意识的提升,会让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认识到档案管理对于单位长期发展的作用,其必然会对档案管理重新认识与规划,进而实现管理方案的创新,有效提高管理效率。
(二)加强档案信息的有效利用
档案信息的有效利用,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环节与最终目标。档案管理的基础意义就是对于信息的储存与使用,从而达到对应的使用效益。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管理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有效的运用或者合理的分类,使得有效信息充分显现出来,为对应的使用者提供一定的引导。另外,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要树立自身的服务意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本身应具备的服务性。这是档案信息实现有效利用的关键。
(三)新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
管理制度对于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因此,在整个管理环节中,必须要求单位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就管理制度的创建,笔者认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管理制度需要与单位性质一致。比如企业单位进行档案管理,其以营利性为主,在信息处理上会更加侧重于其经济效益的获取。而在事业单位中,信息则以全面、真实为主,侧重于服务能力的提高。第二,管理制度中需要对管理流程进行合理的规划。流程的规划不合理,会导致整个管理过程中人力物力的浪费。
(四)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聘用上,不应该盲目地追求低廉的人力资源成本,而应该从成本与效益两个方面出发。尤其是当前教育体系中已经有对应的档案管理专业教育,这就给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因此,在人员的聘用上,要多引进专业人才,从而保证其员工的整体素质。再者,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中,也要不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改变。传统的档案管理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进行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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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条例范文6
一个好的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靠的是信誉和质量,质量的优劣靠的是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好坏与领导决策、市场信息、职工的道德素质与文化修养有直接的关系,这个关系处理的好,将推动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决定着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水平的提高必然形成大量的文件资料,如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人事任免、法律法规等,这些资料在企业管理中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配备的档案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管理不善,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特别是当前面临着企业的改革、市场的竞争,档案管理更是企业发展的依据。因此,加强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是新形势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档案工作的需要。
(一)重理论学习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世界发达国家己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档案工作者要想跟上发展的潮流,就必须用现代知识武装自己,做“知识”的富有者,在学习中不断给自己充电,成为本专业行家能手。
(二)档案工作者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三人行,必有我师”,就是这个道理。档案工作是一门学问,要想学深学透,深入研究,做好档案工作的跟踪服务,就要学会用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骏马能历险,耕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在学习和工作中,各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如果认为自己总比别人强,整天不学无术,闭门造车,终究会落后于他人,也难以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所以,工作中同行之间也要相互学习,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更好地为企业的生产建设服务。
(三)知识面要广博,业务素质要高
面对信息时代的今天,必须以理智和清醒的态度审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不断调整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的综合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驾驭新技术的能力,以适应信息化时展的要求,勇敢地接受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
二、抓好科技档案的管理提高企业档案工作管理
在科技飞速发展,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的今天,科技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研究、论证、推广,在发展过程中都要形成大量的科技资料与图纸,这部分资料在生产应用中都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可以作为发展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参考资料,它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创出品牌,占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保护产权的作用。所以,科技档案在企业管理中占有重要位置.应重点保存好。为此,在整理科技档案时.认真细致地把重点工程的图纸及文字资料收集齐全、分类清楚、组卷合理,便于查找利用。工作中形成的大量图纸.在整理中我们都一式两份进行保管,每年利用率达到90%以上,这样防患于未然,为查找利用奠定了监视的基础。有了科技档案作保证,档案的管理水平也随之得到了提高,促进了档案工作的发展。所以,抓好科技档案管理,为企业生产搞好服务,才能进一步强化和提高企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一)加强学习,更新观念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必须加强档案信息基础理论的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树立市场经济观念。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项工作迫切要求决策科学化,这就需要决策者具备相应的科学知识和决策能力,依靠科学的决策技术,掌握完整准确的信息。由此可见,档案信息与科学决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它是处于基础地位。更新观念,首先应改进传统的检索手段,以现代化方法取代传统的检索模式,以微机检索为主干,进行区域档案信息网络管理,以实现档案信息利用途径的转移。其次是提高开发研究档案的能力和水平,向社会提供经过编研加工后可利用的总信息,以减少利用考查耗时,从而提高档案的整体形象,使鲜明的特点和独有的多重功能发挥得更趋完善。
(二)建立多层次企业档案信息网络
在企业内部实行部门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协调,通过信息知识传递,及时收集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数据、原始记录等资料。在企业外部实行档案信息网络化,一方面进行纵向联系,就是同行之间建立起互通、互补档案信息的新型联系,随时沟通同行业档案工作动态;另一方面进行横向联系,就是要与各类企业保持联系互传档案信息,从单一的信息向综合性的方面拓宽。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为企业档案信息网络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做好这项工作,一是采用计算机技术。从近几年计算机用于档案管理的实际数据库,利用网络发展和联合数据情况来看,有关部门应负责制定网络规划和标准,确定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规范约定,编制各类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数据库,利用网络发展和现代化通讯技术的成就,使企业界和社会公众能及时有效地获得所需档案信息,从而实现大范围的档案信息共享。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和解决档案信息“孤岛”问题。二是积极征订储存各方面的信息资料。企业要走向市场,占领市场,就必须抓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加强档案编研工作,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是深层次开发企业档案信息资料,主动为企业经济建设服务的一个重要过程。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档案编研工作应面向经济、贴近现实,有针对性地向单位推出一批选题新颖,实用性强的编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