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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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文1

关键词:监理责任 工程目标 考核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 A

工程建设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从而在我国建设领域进入全面推行阶段。随着《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一系列的相关法规文件的相继出台,对我国监理制度的推进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出了监理的重要作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缩小了与发达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差距,也逐步为社会各界所接受。

然而正是由于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强制推行的特点,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推行的,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需求与供给方面的不平衡,特别是现阶段随着工程建设程序越来越完善,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越来越规范,社会对工程安全和质量的意识越来越成熟,势必对监理的服务能力和承担的责任也提出更高地要求。应这种需求在现阶段的监理合同中往往出现有针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对监理单位进行责任考核并进行处罚的条款。乍一看监理作为工程参建单位以整体的工程建设目标进行考核似乎很合情理,但如果从法规和合同角度考虑一下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角度考虑的话似乎又不是很妥当。以下是从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服务定位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的对监理承担责任的描述谈一下笔者对关于用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考核监理责任这一做法的理解和认识。

建设监理的概念: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监理具有公正性的性质,这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在开展建设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排除各种干扰,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特别是当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建筑法》: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法》:我国的合同法在承担违约责任时是以严格责任为条件(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条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还包括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以补偿性为原则的。监理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中的委托合同的范畴,而委托合同中的规定是“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过错责任原则。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文2

关键词:项目管理策划 目标 合同分解 组织 责任分工 计划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项目管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批准的费用内,交付符合功能需求、技术性能规范要求的成果。由于项目的一次性特点,项目管理的任何策划失误都有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项目管理策划作为项目管理的依据,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1 项目管理策划的类型

项目管理策划根据项目管理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为业主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为设计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以及施工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其中,为业主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最为普遍,所涉及的问题最多,也最复杂,需要系统运用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

本文所述内容主要是针对为业主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

2 项目管理策划的内容

项目管理策划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分解、项目合同分解、组织架构的建立、项目管理目标的策划、项目管理责任分工策划、总控计划分级管理、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解决项目管理“做什么” 、“谁来做”、“何时做”、 “怎么做”的问题。

2.1 项目管理目标策划

项目管理的目标,是项目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托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的方向,解决。项目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五大目标,项目管理工作将围绕这五大目标而开展,并随着项目工作的逐步推进,而相应调整。各目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质量目标:1、质量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2、项目技术性能、功能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功能需求。

进度目标: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完成时间,如完成正负零以下工程的时间,完成结构封顶的时间。

投资目标:工程结算合同价不超工程概算总额。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死亡事故、特大、重大伤亡事故,创建文明工地。

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不发生环境事故、事件。

2.2 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分解

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分解是根据项目的总体目标、功能需求、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特点等,分工程实体与管理工作两个维度进行分解,以便帮助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确定和有效地管理项目的工作,清晰地表示各项目工作之间的相互联系,展现项目最主要工作内容,说明为完成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管理工作。如竖向维度为工程内容,包括:施工类、设备采购类,施工类又具体分为:建筑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室内二次装修工程、智能建筑工程、人防设施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白蚁防治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高压变配电及外电工程、燃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备采购类具体分为电梯采购、发电机采购、空调主机采购、厨房设备采购、会议灯光音响、其它甲供设备材料。

横向维度为管理内容,分为报建工作、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等。

2.3 项目合同分解

目前综合性的建筑工程,往往规模大、技术复杂、涉及的专业面广、参建单位众多;一个项目往往由若干个不同的合同组合构成,在项目管理策划时,要在前期做好合同分解工作,如首先将合同分为设计勘察类、咨询服务类、施工合同类、设施采购,设计勘察类又分为:建筑安装设计合同、幕墙设计合同、室内二次装修设计合同、智能建筑设计合同、地质普勘委托合同、地质详勘委托合同、基坑支护设计合同、园林绿化设计合同、高压变配电设计合同、通信工艺设计合同、燃气工程设计合同等。合理分解合同有利于招标、施工管理等工作的开展。

2.4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在项目管理中,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是在组织上保证项目实现总体目标的关键因素。

项目组织通常包括职能式、项目式、矩阵式和复合式等形式,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唯一性、一次性、产品固定性、系统性、风险性等特征,项目式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是目前通用的较为合适的组织模式。

2.5 项目管理责任分工策划

项目管理的精髓之处在于其对所有的项目(无论大小)都进行了清晰的执行。责任分工界面的界定,责任分工不仅仅包含了:人力资源的职责、岗位,还要包括对项目的范围、成本、时间、费用、风险的制定,好的职责分工其实就是一个好的总控执行规划。

为了解决参建单位之间职责不清晰的问题,首先应该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责任矩阵,左侧是项目基本工作包WBS,通过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沟通管理,这样子作出来的分工才更加的合理和清晰。

2.6 项目管理总控计划

项目管理总控计划是其它各子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基础,是对项目总体计划的规划,它从整体上指导项目计划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协调所有项目计划的文件,帮助指导项目的执行和控制,并作为二级计划、三级计划的编制依据,其他各级所创建的计划可以认为是整个项目管理总控计划的补充部分。

在项目计划管理中,项目经理必须运用项目整合管理技巧,用来自建设项目方方面面的信息,与项目团队以及其他的干系人一起工作来创建项目管理计划体系,项目经理负责指导项目的执行并理解整个项目。一个综合性的建设项目,可以按下图进行计划总控管理,分别编制各级计划,并定期评估、调整。

图-1 计划总控策划图

2.7 项目管理制度策划

项目管理制度是项目成功管理的主要支撑之一,是为了达到管理目标,需要项目团队成员遵循的一些程序规则、规程和行为的规范。常用的项目管理制度应包括:沟通制度、考核制度、工作流程等。

总结:

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策划能力不仅是进入项目管理市场的敲门砖,也将是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目标的保障,同时也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做好项目管理策划,将为后继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管理基础。

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文3

关键词:项目代建制招标价 成本、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China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operation

Che Jun Liu Xiaoqin

Zhejiang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of Hu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Abstract: 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e pattern of different regions in China in project agent-construction system, expounds the pay, government gives the construction unit rights, material price, management, operat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problem of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e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in operation, with a few splash, cause in Zhejiang province X city construction project examples the system that caused the problem and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to enhance the investment benefit, specification of agent construction system mode of operation has certain reference function.

Keywords: project construction bidding price cost

引言:从2004年7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已有8年多时间了。代建制一词也逐渐的被大家了解、接受。代建制最早出现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针对财政性投资、融资社会事业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缺位,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缺陷,并导致建设管理水平低下、腐败问题严重等问题,通过招标和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具有实力和工程管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实施建设,而业主则不从事具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业主与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通过管理服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一、我国项目代建制的模式

(1)“委托合同”模式 。是上海、广州、海南的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再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作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

(2)“指定合同”模式 ,是重庆、宁波、厦门和贵州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人”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被人”的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3)“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是北京、武汉、浙江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

二、目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笔者所在的省执行的是“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是由“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投资人)选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该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发挥三方当事人的积极性,实现三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可以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实现对公共工程建设施工和项目投资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计划的执行,实现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目的。但从笔者多年从事代建制管理工作经验来看,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是代建制运行能否达到目标的关键。

(一)概算与招标价差

从目前我省代建制运作比较好的项目情况来分析,代建单位一般会考虑将建安直接费的10%左右,作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签证费用;用于设计及施工中的一些零星调整,这个幅度是在招标中通过政策和法规来实现的。但是在实际执行时一些地区没有认真贯彻相关条列,导致招标控制价、概算与中标价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差距,以致代建单位无法调控投资;代建单位的经营风险极大(比如x市对代建单位超概索赔是超概部分的30%—70%),代建单位仅仅只能靠3-5%的预备费来运作整个项目,而每一次动用预备费都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增加了代建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难度和效率。使高额利润转向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利用这部分利润来围标和串标。

因为所有代建项目都是由政府投资的,是纳税人的钱。施工单位应有合理的利润,但合理利润的获取要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不能损害到国家利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调控施工单位的利润,确保国有资金有较高的使用效率。在施工招标中主张合理低价中标,但不能低于成本价中标。笔者认为x市本级项目在招标中执行省相关文件,是x市政府项目实现代建制能稳妥推进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可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

(附:xx市三个实行代建制项目概算与中标价的对比表)

(二)材料价格调差

根据x市建发相关文件的规定,当材料涨价幅度到8%时建设单位应给予补偿;但在x市财政概算审核时,规定三年内完工的工程都不计取涨价预备费。如涨价幅度过大,再加上第一种原因,概算超出10%以上,代建单位承担的风险不言而喻,无形中政府把风险转嫁到了代建单位。建议由市政府发文明确,当材料涨价到一定幅度时,由代建单位以此为依据,向委托人申请调整概算。

(三)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

目前的代建项目中,工程前期的征地、拆迁和建设条件落实由代建单位完成难度较大,往往会因征地、拆迁不成功拖延整个工程的工期;目前x市的一个代建项目就因为拆迁问题没有解决好,代建单位虽已进驻半年有余,但工作仍然无法展开。在目前我国的运行机制下,代建单位也没有办法独立完成此项工作。此项工作按照目前的体制应由使用单位及政府层面完成更为妥当。

本文列举的x市代建项目由代建单位接手时,使用单位已经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但使用单位在设计阶段没有经验和充分考虑投资控制的问题,设计时总偏爱高(高标准)、大(规模扩大)、全(辅助设施全),造成代建单位一接手就因降低工程造价问题容易与使用单位之间产生矛盾。又因为设计委托方是使用单位,也增加了代建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沟通难度。建议此项工作由代建单位从设计招标及委托设计阶段就开始介入,更有利于代建工作的开展。

(四)拨款方式

浙江省x市代建制项目都由代建单位开设项目基建专户,项目资金由财政拨付给使用单位,再由使用单位拨付给代建单位,这样会造成资金拨付时间周期较长,也会因使用单位占用或不及时拨款,代建单位不能按时付款,施工单位拿不到钱,影响工期和效率,还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建议项目投资资金由国库直接拨付,或者由代建单位在财政指定的银行开户,财政直接拨付。

四、结论

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实施方式改革的一种变革,在最初的运行和管理中总是存在一定的优点和缺点,政府层面、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等均应提高管理水平和互相协作的能力,期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代建制能完全步入正轨,进入良性循环之中,真正起到依靠专业的管理队伍来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工程中的腐败。

参考文献:

[1]徐艳,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比较,建筑经济,2004(6)

[2]陈应春,代建制源起及其特殊文件框架设计的法律思考,建筑经济2004(11)

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文4

关键词:园林绿化;施工;质量

1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环境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环境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以丰富的园林植物、完整的绿地系统、优美的景观和完备的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休息、游览,开展科学文化活动的园地,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同时还承担着保护、繁殖、研究珍稀、濒危物种的任务。

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管理现状

2.1 园林绿化建设投资主体不明确

由于绿化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主管部门难以掌握,致使沈阳市园林绿化工程,如沈阳市某住宅小区内绿化,开发商一方面为了达到规划部门30%的绿地率的要求,一方面又为了迎合人们现今“择绿而居”的时尚要求,提高其房价,必须要绿化,同时从节约资金,降低成本角度,请一些个体户,胡乱种上几棵树,铺点草,算是绿起来了。

2.2 绿化施工队伍良莠不齐,难以充分体现工程的设计思想

绿化工程不同于建筑工程,其严谨性、技术性不是很强,这让许多人误认为绿化施工不过是种种树,铺铺草而已,谁还不会,又加上其可观的利润,至使许多素质不高的个体队伍纷纷涌入绿化施工行业,机械地照搬图纸,殊不知“三分设计,七分管理”,一个良好的景观工程需要设计者与施工管理者共同完成,一个有创意的设计,更需要精良的施工管理。

3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我国建设工程是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的质量管理体系来确保每一项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的。政府监督,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社会监理,又称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企业自控,又称企业内控,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旨在实现施工图和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质量技术要求,而开展的一系列企业内部的针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的总称。

4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4.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程序

4.1.1接受施工任务阶段。接受任务阶段是其他各个阶段的前提条件。通过不断规范和完善园林工程招投标政策;设计单位、招标单位、监理单位网上招投标选取;园林工程各部门单位统一入库备案,统一管理。因此,把现场施工看成是企业形象的“窗口”是很恰当的。

4.1.2 开工前准备阶段。开工前的准备阶段是在接受任务阶段之后,为工程顺利开工,创造必要条件的阶段。担任绿化施工的单位,在工程开始正式施工之前,必须做好绿化工程的一切准备工作。

4.1.3 全面施工阶段。这一阶段是绿化工程建设过程历时最长、资源消耗最多、工作难度最大的阶段。此阶段主要是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面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以最好的工程质量、最快的施工速度和最低的工程投资,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

4.1.4 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是施工阶段的最后环节,通过竣工验收,全面考察工程质量,保证竣工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4.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管理的措施

通过不断规范和完善园林工程招投标政策;设计单位、招标单位、监理单位网上招投标选取;园林工程各部门单位统一入库备案,统一管理。施工单位组织技术监督部门,以定期检查与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机构进行监督与指导。

4.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

4.3.1 严格控制绿化材料的质量。在材料的质量监理中,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中要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明确监理方在材料监理方面的责任、权限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

4.3.2 坚决推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制。推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制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保障。随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制已全面进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行业。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遵循科学准则,以科学态度,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

4.3.3 重点控制工程质量。全面控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的施工工艺及控制重点工序质量是构成合格工程质量的基础。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都是由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建筑小品、水电安装、园路铺设、水景工程等若干个分项、分部工程组成,要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整体优良。

参考文献

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文5

从九十年代以来,工程建设参建全方面地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依此设立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这分工合作、互相约束的管理制度,参建多方的职责和任务也越来越明确。

关键词:

合同的管理;双方职责;时间限制

建筑市场危害仍在进一步增大,工程参建各方也越来越看中合同管理的项目。有用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完成目标实现的主要方式。

1合同管理各方的职责

1.1建设单位的职责

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是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实施者,担负建设中征地、移民、补偿、协调多方联系,恰当组织各种建设条件,完成建设目标等职责,就项目建设向国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按项目建设的规模、标准及工期要求,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地宏观控制与管理。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有关手续,组织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投标、开展施工过程的节点控制、组织工程交工验收等,协调参建各方关系,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为工程施工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均为委托合同关系。

1.2监理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托付监理单位,根据我国相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合格的项目的建设文献、施工协议以及监理协议,对工程建设进行现场的治理。其重要责任是工程制定合同管理,依照合同实行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调解参建各方的深层工作联系。这样的状况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一种相互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建设单位的决策和意见应通过监理单位的贯彻执行。在建设单位托付监理单位从事设计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中间的联系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干系;当没有托付设计监理的时候,是各司其责的联系。在监理阶段中,监理单位需要适时根据合同及相关规定处理设计的改变,设计单位的相关通告、图纸、文案等必须要经过监理单位发送到施工机关。施工机关须要更改设计的同一时间,更要经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给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更动或修正。

1.3设计单位的职责

设计单位的重要责任是依据建设单位的嘱托,承担工程最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给建设单位供给设计文件、图纸和别的的资料,派遣驻地的设计代表参与工程的施工建设,通过交底和图纸的会同审查,应快速签发工程的变更通知单,并且要做好设计服务,及时参与工程的验收等。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同一种工作关系。

1.4施工单位的职责

施工单位是工程的具体组织的实施者。它主要的职责是通过投标来获得施工任务,依据国家以及行业的规范、规定、设计文件和施工的合同,编制施工方案,组织相应的治理与技术、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开始施工,按合同约定时间、质量需求来实现施工内容。在施工的过程中,主要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的自控工作,工程竣工后的检验合格,同时要向建设单位转交工程和施工的材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状态。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它俩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他们二者之间的关联是依据施工合同来约定的,合同中准确的表明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与义务。监理单位按照国家、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实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施行施工合同的阶段中,需要自主遵守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同时为监理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有效条件,按照有关的规定供给了完备的技术资料。施工单位需要按着它施工合同和工程师的规定来工作。监理单位依着建设单位的委托职权范围,并在此权限范围内检测施工单位是否奉行了合同职责,是否按着合同要求的技术、进度及其投资的需求展开施工建设。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时时关注保全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正确解决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更变等问题。

1.5质量监督单位的职责

质量监督与监理单位均是属于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它俩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监督。质量监督则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则是社会行为。两者的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是完全不同的,并提出了在发包人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发出指示、检查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行使通用条款规定的,以及具体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的权力;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应遵循;在合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不能独立处理或决定有关事项,如单价的合理调整、变更的估价、索赔等。

2合同管理时间限制

2.1工程建设总体时间要求

一个新建、改建、以及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建设工程)的项目,从刚开始的立项阶段,到最后的试生产再到正式的投入运行,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大小来判断,时间跨度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几年不等,但在建设的过程中的流程以及要求基本相似,即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所有的办事流程基本是一样的,各地方细节性问题要求有时会不同,具体操作还要和当地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2.2合同管理时间点要求

建设部门收到的备案材料当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招标人可公布招标公示或者下发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之内,需要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返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通常应该在15日内明确中标人,招标人应该自觉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供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说明。从招标文件之日开始到投标人上交投标文件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和定标。评标委员会出示书面评标说明后,招标人通常应该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认。承包商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接收中标函后的42天内(合同没有约定)开始施工,工程师应该最少提前7天告知承包商开工时间。承包商做完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里需要报送的材料后,应提早21天将一个确定的时间告知工程师,说明在这一日后已经对需要进行竣工检验做好准备。

3结束语

我们可以意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是尤为重要的,因为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展是有深远的意义的,所以只有加强对合同管理我们才能够进行好项目管理工作。

作者:刘晓玲

参考文献:

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文6

关键词:施工企业、控制、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 completes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o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has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is also is the modern project management of the ultimate goal.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the main is to ensure that the project has approval within the budget in quality and quantity, on tim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projects established goals, the cos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gram for effective control.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所谓工程造价管理,一是指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指建设工程价格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是依据设施图纸,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器具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通常一个工程项目投资的成功与否主要由项目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所决定,施工阶段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影响相对小,因此施工阶段的投资费用控制往往不被重视。其实不然,施工阶段系最多的阶段,也是矛盾、问题频发的阶段,在这一阶段,虽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如果不加以严格要求的控制和管理,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则很大。

1、当前建设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目前,有的项目因多种原因急于开工,违反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匆忙建立工程项目指挥部、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施工中大幅变更设计,而且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致使工程造价难心得到有效地控制。

1.2设计漏项和变更

工程设计质量的好坏,不仅决定着建设项目的艺术美,更决定着工程造价的高低。实践证明,在保证安全检查可靠、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在合适的设计标准和使用条件下,降低造价的潜力较大,一般可达5%~10%,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

1.2.1工程基础资料不健全,或设计方案缺乏对比评审,导致结构

形式、外观、平面布置及装修标准等方面的设计变更,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

1.2.2设计工程的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漏项。有的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敷衍了事;或者设计水平不高,审查制度不严等到,结果在神州过程中发现漏项,不得不补列设计内容,因此增加投资。

1.3建设项目实施过和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关系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关系是受合同制约的经济委托关系是平等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经确定,项目法人不得随意变更,监理单位负责对建立目标实行控制。监理单位与工程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虽然是代表委托单位(业主)的利益,但必须保持其“第一者”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要承担相应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监理单位必须承担组织各方协作配合以及调解各方利益的职责。

社会监理单位是受项目法人委托从事监理管理,仅属于服务性机构,是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某一阶段的监理,其监理的内容不仅是质量,还有进度,投资、合同的监理,不仅有工程质量的认可和否定权,而且有付款的认可和否定权。虽然我国在法律上三者是平等的关系,但是目前,社会上对监理服务的认识不足,加上有的监理人员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和专业技术素质)参错不齐,业主不敢完全放权监理。因此,目前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实施阶段凡设计到工程造价变更的问题,均由业主代表说了算,监理往往成为了虚设,根本没有发言权(更严重的是有的甲方代表是外行)这是造成造价失控的因素之一。

1.4现场签证管理混乱

有些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差,对合同、预算和有关规定不熟悉,不应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不能提供合同外支付的充足依据;有的现场工程量问题不经核实随意签证,还有的签证单由承包商填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既不调查也不审核,不负责任地确认;有的承包商为获取高利润,设法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合同的界限含义,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高估冒算;一些施工单位有意将签证化整为零,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

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采取的措施

2.1加强现场管理人员意识加强本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员的“经济”观念、素质教育,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在积极协助,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监督的同时,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直接与工程造价、资金的支付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的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突出事前控制是指要避免设计院出变更,施工单位实施,神州完再报决算的习惯模式。除非有特殊发问,一般的工程变更都必须建立先由施工单位打立项后才可以实施的程序。另外,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变更方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变更立项报告在说明变更处理方案的同时,必须同时说明书相应的变更价款,从而使业主决策时对造价心中有数,避免造价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