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范例6篇

税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

税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范文1

一、搞好全市系统经费调研工作。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国税系统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今年7月-9月,由市局财务科设计调查表格,组织了全市系统8个独立核算单位的经费水平的全面调查。对人员、公用经费从xx年实际支出、xx年实际需求与预算批复数进行测算、比较分析,有理有据地分析和掌握了xx年的缺口,对加强经费计划管理,编制xx年预算工作做好了准备,同时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省局,使省局全面了解了我市的经费需求情况。

二、规范岗责体系,健全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要求,建议调整充实了市局机关和部分县局的财务人员,并按职责共划分了7个岗位,对每个岗位职责重新进行了细化,进行明确分工,量化了工作目标,把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做到职责到岗,工作到人,职责明确。

按照省局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重新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建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工作权限职责、工作流程,规范了系统经费拨付、机关财务收支的报销、审批程序,使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按照省局下发的《财务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办法(暂行)》,按照其规定的公开内容、范围、时限、方法等公开财务的有关事项,增强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使财务工作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按章办事,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上线运行。财务人员在去年省局统一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全面系统学习、熟悉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整体提高水平”的要求,根据岗位分工,今年3-4月我们对全市国税系统的出纳、会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主管等相关人员两次集中市局培训、演练,对各自的分工业务认真学习演练,并联系实际将习惯做法与政策规定相对照,寻找政策规定与实际工作的切入点,突出了财务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特点,7月1日顺利实现了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上线运行。

税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范文2

关键词: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税务管理;风险防范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的发展趋势更加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国家的税收种类及税收政策体系也越来越复杂多样化,在这样一个严谨的体系当中,但凡涉税业务发生些许纰漏,企业就会面临着严重的税务风险。我国财税体系对于税务稽查越来越严格的背景下,要求企业必须有一定程度的税务风险防范能力,以稳定企业运营,规范化企业发展。税务风险作为企业风险的重要类型,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经营方式都直接影响税务风险发生的几率。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切实落实企业的内部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才能将企业税务风险降到最低,避免企业被税务风险拖垮。那么,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不当会导致什么税务风险?如何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企业如何才能做到高效地处理所遇到的税务风险?

一、企业内部控制不当导致的税务风险

(一)企业内部税务管理组织结构不合理,各部门税务管理分工混乱

企业往往人员部门较多,内部架构流程错综复杂,税务管理有一定难度。同时,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缺失,基本制度流于形式。企业管理者没有把税务管理看重,在具体操作执行层面不规范,出现岗位错乱现象,导致相关内控制度仅仅流于纸面,形同虚设。长久发展下去,导致企业的发展“积劳成疾”,财务管理千疮百孔,很多财务漏洞甚至无从弥补,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财产损失和经济损失。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合理化,是企业避免税务风险的有力举措,也是企业控制税务风险的关键一环,将政策落实到实处,将组织结构规划到每一处细节,才能高效化税务管理,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二)不科学的税务筹划

虽然税务筹划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机遇往往与风险并存。当前,一部分企业的税务人员并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税务法律教育培训,因此他们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并不透彻,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出现了不科学的筹划行为;另外,不同的税务机关对于相关的财税政策有着不同程度的理解和执行,因此一些企业在执行税务筹划时经常会发生在不同税务机关政策执行上相背离的情况发生,从而造成了税务筹划的失败。不统筹的沟通协调,错误的谋划对于企业的财务发展而言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理应引起重视。

(三)在重要的额税务交易中发生处理不当的行为

企业的税务人员应该积极灵活地去面对重大交易或者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充分对现行的相关法律及财税政策加以了解,从容不迫地去应对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这样才能在税务处理上做到合理、有理有据。切忌触犯法律条款的规定和约束,作出有损于企业发展的事情,或者因对法律知之甚少误入歧途,让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重要的额税务交易过程一定要引起充分的重视,随意处置,对法律法规不了解或了解的不详细,就会导致后期财税政策落实不到实处,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和问题,甚至产生难以遏制的问题,让企业陷入极大的困境之中。

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税务风险

(一)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

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当中,必须要建立起专职专能的税务管理及风险防范部门,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加专业地去处理税务中潜在的风险并加以决策防范,同时如果发生一定程度的税务风险也可以凭借相应的专业能力及时地去加以处理解决。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的设置一定要因地制宜,例如组织机构庞大的企业,可以单独设立税务管理部门及增加相应的专业岗位;如果有分公司,则需要在总公司设立税务管理部门,在分公司派驻税务管理人员。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是企业财务发展的必然需求,是企业加强安全防范的关键步骤,要给予充分重视。

(二)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优化及制定

企业的税务核算体系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企业税务核算体系的建设可以为企业管理和企业发展提供非常重要的金融信息,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所提供的经济信息来识别企业发展中所处的环境及所面临的经济风险,特别是可以评估企业的税务风险,从而制定出相应的防范策略。因此企业要尤其重视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将企业的经济行为规范在合理范围之内,将企业的涉税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企业的内控制度不仅对企业管理层人员有一定的约束效力,同时可以对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行为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在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下,重新优化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实现最基本的税务风险方法。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不仅仅只是财税管理部门的责任,同时设计到企业当中的各个部门,因此企业要充分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加强财税制度的优化,制定合理的、个性化的管理框架,在这种框架下,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能够形成一定程度上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并且企业不同部门与员工在内控制度的规范下,明确各部门及个人所应承担的税务安全责任,并形成内在约束力。

(三)对企业的纳税筹划及管理更加科学化

通过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能力,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重视企业的纳税筹划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时,要充分遵循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即要求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必须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去执行,并且应该充分考虑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合法条件下为企业争取最大效益;同时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该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更为全面的去看待某种税款的升降,从企业的整体效益来看待税款的变化;同时应该遵循风险防范原则,新的企业所得税中有严格的对于企业预约定价安排、转让定价、资本弱化等一些纳税调整的规定,企业税务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新的规定来执行相应的税务工作,这样就可以在可控的范围内规避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使企业税收筹划更加合理化。对企业税务筹划,要注意科学化和规范化,这是避免税务风险最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企业内部一定要提高警惕,切不可以为无关紧要,以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危害。

(四)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税务管理的理念、制度、方法、流程加以明确化。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将企业内部所有的税务信息都集中在信息系统中,并且将系统的安全权限设置成不同的等级,供给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使用,每个级别的权限只能看到本级及以下的税务管理人员的税务管理信息;企业的信息系统中的税费情况划分应该充分考虑到税费种类以及税款属期;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对企业的实际税负率进行准确评估。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企业税务管理的坚强壁垒和后盾,能够完善化企业税务流程,健全企业税务规范,为创业企业的税收价值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企业只要从事经营活动,就会面临着税务活动,有税务活动就有税务风险,这是无法逃脱的事实,在其运作环节中,税务风险类型各异,方式多样。企业应该科学合理的态度去解决税务风险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控,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定并加以优化,并且通过引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来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切不可掉以轻心,要防患于未来,以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强化企业税务风险,为企业创造必要的税收价值,是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一步,也是全面解决企业风险的关键一步,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1]金翔.浅议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价值工程,2015(09):223-224.

税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范文3

2018年6月30日,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和政府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甘肃省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的征程上实现了新的跨越。本次系统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以及财政部非税电子化改革全国一盘棋的思路高起点、高标准全新打造,全省统建统管、集中部署,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自动化分成、规范化管理和智能化分析,构建了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打破条块分割和信息壁垒,切实解决企业和老百姓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让企业和老百姓办事缴费“一网通办,一次不跑”。

一、  规范业务、统一标准,构建收缴业务一体化管理

我省严格按照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的顶层设计要求,针对目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执收项目不规范、缴款便捷性差、异地缴款难等问题对现有业务管理模式进行了全面分析和优化规范。采用全国统一的缴款识别码和项目识别码打通项目库管理、收入管控、电子收缴、收入清分、缴库管理、资金核算、收入监控等非税业务流程各个环节,构建了以全程业务电子化、缴费体验便捷化、数据服务标准化为理念的非税收缴业务一体化管理平台,通过全省大集中部署模式,覆盖全省各级财政、执收单位、银行及人民银行。

(一)统一制定业务管理流程。省财政厅按照自动化、规范化的原则统一制定非税收缴电子化总体业务流程,取消单位汇缴账户,建立电子缴款、自动清分、自动对账、及时入库完整的管理链条。小额低频、大额资金实时直接缴入相应级次国库,小额高频资金先缴入到财政非税专户,再定期缴入到国库。

(二)采用全国统一缴款识别码,建立订单式管理机制。收缴电子化管理改变了以前凭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办理业务的方式,缴款人凭电子的缴款识别码即可去银行或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完成缴款。缴款识别码按全国统一标准生成,唯一标识每一笔非税缴款业务,贯穿收缴全过程,实行先有码才能缴费的订单式管理理念,杜绝“先款后票”未明资金的产生。

(三)采用全国统一缴款渠道接口规范,接入非税缴费“国道”。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非税收入收缴全国统一渠道具有交易成本低、安全保障高、没有区域限制等特点,能够有效地解决困扰地方多年的全国跨地域、跨行缴款问题,信息和资金不能自动匹配问题。我省财政与非税收单机构的衔接严格遵循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接口报文规范》,通过财政电子缴款通用接口(适配器)接入全国统一缴款渠道,有力地保障了标准化落实到位,同时也免去各家银行与财政衔接重复开发之苦。

二、  统一项目、集中管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甘肃省统一的非税收入项目库,并与财政部全国统一非税执收项目库进行对照匹配,统一管控全省非税收入项目,应用全国统一的项目识别码。全省非税收入项目库涵盖项目名称、政策依据、资金性质、标准、分成等基础信息,由省财政厅统一对项目信息进行更新、 维护,实现非税收入政策在全省各级财政、执收单位、代收银行自上而下的及时、准确应用。

全国统一的项目识别码是对全国所有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赋予的全国统一电子标签,缴款人可以通过公共支付平台查询项目识别码对应的非税政策依据,做到执法公开、执收有据。全省执收项目统一管控有助于从源头上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和执收单位收缴行为,防止私设项目、违规征收等问题发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  拓展渠道、丰富手段,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缴款需求

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涉及众多缴款人,充分利用财政部全国统一缴款渠道与各金融机构完成对接的现有资源,拓展微信、支付宝等缴款方式,为缴款人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线上线下多种缴款渠道服务。缴款人凭缴款识别码既可以选择银行缴款,包括到甘肃省内已联通的所有商业银行的任意网点柜台现金缴款、银行自助设备缴款、POS 刷卡缴款、个人网银缴款、企业网银缴款、手机银行缴款等;也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等主流在线缴款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缴款人,让缴款体验如网购一般轻松。

四、  公共支付、无缝对接,实现网上办事缴费零跑腿

政府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作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办理各类非税收入缴款的统一在线支付平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和财政非税收缴电子化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在线办事缴款一站式办理。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统一对外提供支付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主要包括四大功能:一是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或单位网站等网上业务平台的快速对接,可供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多种应用形态嵌入或调用,帮助业务办理平台快速实现非税资金的在线收缴。二是提供丰富的缴款渠道,实现与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在线、银行网关支付等主流互联网支付渠道的对接,支撑在线缴款,让缴款人的缴款选择更丰富、更灵活,缴款更方便。三是全流程对接非税电子化系统,提供一般非税缴款以及教育、公安专题缴款,实时从非税电子化系统查询应缴信息,同时将在线缴款结果实时通知非税电子化系统,并生成电子收据,供缴款人在线查看、下载、打印。四是提供信息查询,包括缴款信息的查询,电子收据信息的查询、打印,收费项目政策依据的查询、下载等。

基于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上线,有利于实现政府规范化的在线收缴,优化政府服务链条,为缴款人提供全业务一站式、在线化的便捷选择,有助于促进“放管服”实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不打烊”的政府服务。

五、  智能分析、全程监控,辅助财政管理和政府决策

税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范文4

一、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

(一)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各项税制改革政策,配合做好地方税税制改革工作。加强地方税税制改革和民族自治地方税收自治权问题的研究,积极提出完善地方税税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研究制定各项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配合国家出台的税费改革政策,争取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纳入地方税管理。(法规处牵头,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税科所配合)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大力宣传贯彻中央已出台的各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税收政策,确保税收调控政策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调控经济的作用。(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

(三)积极完善地方税收调控政策。抓好已经出台的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改进房地产税收管理、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落实。制定实施支持“三农”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扩大消费需求的地方税收政策。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研究提出我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有关地方税收的各项后续措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

(四)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参与国家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制定工作。深入开展北部湾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继续联合财政、国税等部门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税收扶持政策的具体建议,并切实做好政策建议的跟踪落实。(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牵头,税科所配合)

二、强化组织收入工作

(五)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加强减免税和缓缴税款审批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缴税款。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实现收入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计划统计处牵头,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配合)

(六)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坚持月、季、年收入分析预测制度,提高分析预测的质量和效率,充分运用分析预测结果为实际工作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七)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建立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与激励机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计划统计处牵头,各部门配合)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八)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会签和备查备案工作。对本机关制定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税收执法制度体系。(法规处负责)

(九)广泛宣传税法。加大税法宣传咨询力度,抓好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以需求为导向,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税法公告制度,及时将税收法规和政策告知纳税人。充分发挥地税网站、纳税服务热线、税务书刊的宣传、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税法宣传格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十)严格税收执法。严格执行税收行政执法操作规程,以规范的执法程序来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税务行政审批和处罚标准。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切实提高税务文书的制作质量。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法规处负责,各业务部门配合)

(十一)强化执法监督。继续抓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试点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大力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加大新形势下法制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法规处牵头,监察室、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稽查局配合)

(十二)整顿税收秩序。强化税务稽查,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地区和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加强重大案件督办工作。继续推行分级分类稽查,加强征、管、查之间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监察、国税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税务稽查规程,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稽查局负责)

四、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十三)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完善征、管、查的业务流程和征管岗责体系(征收管理处负责)。大力推广和优化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完善财税库行联网系统功能,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征收管理处牵头,计划统计处、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配合)。试点并推广应用建筑房地产税收项目管理系统(流转税处负责)。充实基层一线税收管理员力量,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机制,推行基层领导干部直接管户制度。改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确保户籍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征收管理处负责)。修订完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完善税收票证领、用、存、核销和税款征收、缴库各环节的规程(计划统计处负责)。改革发票管理模式,改进发票防伪措施,堵塞发票管理漏洞,研究开展发票真伪查询工作,有计划地推行有奖发票(征收管理处负责)。积极做好税控器具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和指导试点单位做好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的宣传、辅导培训,做好数据的接收、审核、利用、维护等工作。(征收管理处负责,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配合)

(十四)加强各税种管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营业税条例,制定和完善若干行业(税目)的征管办法。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工作,制定*制糖业、旅游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重新制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加强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政策与纳税申报实务专题培训。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逐步扩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的推广应用范围,开展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专题培训,开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加强与保险、航管、车管部门的联系,强化车船税征管工作。以土地报批环节为抓手,理顺关系,规范耕地占用税管理。完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的管理办法,强化地方小税种管理。进一步强化减免税管理,加强对减免税使用情况及其效果的跟踪了解。深化反避税调查,积极做好反避税工作。(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

(十五)强化税源管理。完善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制度,将自治区地税局直接监控的重点税源由年缴纳地税收入3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扩大到1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健全自治区、市、县(市、城区)三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体系,把扁平化和层级化结合起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员的管理责任。抓好税收报表集中编报工作,建立自治区级重点税源数据库,强化数据的分析应用(计划统计处负责)。积极利用重点税源监控信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户的征管(计划统计处牵头,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建立典型评估案例资料库,建立我区部分重点税源行业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预警指标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征收管理处牵头,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配合)。积极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实行行业税收专业化、一体化管理模式(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负责)。

(十六)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税。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地方税源控管的若干意见》为契机,积极推动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征管处牵头,办公室、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法规处、稽查局配合)

(十七)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加强预算、资产和基建项目审批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征税成本核算指标考核体系。贯彻经费分配向基层、征管和艰苦地区倾斜的原则。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规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安全(财务管理处负责)。努力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办公室负责)。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工作(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积极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十八)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基础工作。抓紧制定全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分析调研和基础准备工作。严格按照金税工程(三期)的软、硬件标准,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金税工程(三期)的试点和实施工作。(计算机信息管理管理中心负责)

(十九)抓好自治区地税局数据处理中心建设。加快机房工程、后备发电和局域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抓好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应用、存储和维护等数据管理工作。对《*地税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模块进行整合,强化税收会统核算,提高数据质量。抓紧制定数据管理办法,在权限分配上满足基层查询、分析、评估和稽查工作的需要。(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牵头,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配合)

(二十)做好相关系统软件的开发、拓展、深化和应用工作。完善《*地税信息系统》、《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等现有应用系统,做好这些系统应用维护工作。以市地税局数据集中为基础,开展《*地税信息系统》数据自治区地税局集中工作。完善和推广应用《*地税远程纳税申报及缴税系统》,开发新版《*地税网上纳税申报及缴税系统》。完善税控机前、后台管理系统及开发与《*地税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加快研发*地税纳税人资料采集及报送平台,实现全区地税系统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推进重点税源扁平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对《*地税行政审批大集中系统》进行完善及完成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行政审批大集中系统。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综合行政办公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加快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完成以征管业务系统为基础的统计查询功能的开发和应用工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一)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施全区地税系统内外网物理隔离工程,完善运行维护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运行维护职责,确保全区地税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配合金税工程(三期)第一阶段工作的实施,完成我区地税网络的扩容改造,建成通畅、高效、安全的信息网络。健全各类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增强干部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事件应对和防范能力。(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

(二十二)创新信息化建设机制。搭建起层次清晰、责任明确的信息化建设组织架构,明确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实现业务需求和技术保障的统一。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借用社会资源等办法解决信息化人才缺乏问题。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

六、优化纳税服务

(二十三)建立以“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涉税办税程序,简并纳税资料报表。适应纳税人个性化需求,不断丰富纳税服务内涵。大力推进申报纳税方式多元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探索完善*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纳税服务“全区集中”与“基层单位协同配合”的机制。(征收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加强*首府纳税服务中心工作,继续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网站的咨询服务功能。完善各级办税服务厅咨询服务窗口建设,鼓励各级办税服务厅因地制宜设立纳税咨询自助服务区,建立疑难问题登记备案制度。(征收管理处、办公室负责)

(二十五)改善各级办税服务厅软硬环境。加大办税服务厅特别是中心城区办税服务厅建设力度,营造便捷、舒适的办税环境。研究开展“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创建工作,规范办税服务厅岗位和窗口设置,简并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效能。(征收管理处负责)

(二十六)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积极组织实施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建立税收信用评价、激励、监管和惩戒机制。(征收管理处负责)

(二十七)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新模式。通过网络传输,搭建国、地税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交换税务登记信息及纳税人缴税信息。推行税负预警指标同步分析,确定国、地税共同的税负警戒线指标。加强国地税共同税务事项管理,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征收管理处负责)

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二十八)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继续抓好自治区地税局机关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积极组织好今年全系统的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

(二十九)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培养机制,完善干部任免、交流、回避、任期制等办法。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加大干部培养锻炼、任职期满交流和跨单位、跨地区交流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拔使用优秀年青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机关干部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锻炼。(人事处负责)

(三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干部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全区地税系统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晋级和经济待遇挂钩。(绩效办牵头,人事处、监察室配合)

(三十一)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训。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基层教育处负责,各部门配合)

(三十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组织建设。以税务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倡导税务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重视老干部工作,促进机关和谐。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和国际税收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基层教育处牵头,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团工委、妇委会、老干办、注税中心、国际税收研究会负责)

(三十三)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在全系统范围内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机构,制定周密的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绩效办牵头,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配合)

八、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十四)加强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突出构建惩防体系主线,加强六个配套机制的工作,形成全区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机制,筑牢全体地税人员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具有*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监督。强化处理,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和效能监察,重点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监察室负责)

税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范文5

关键词:非税收入;财政管理;征收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1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其具体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资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非税收入的征收主体主要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监管主体是财政部门,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制度是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一、我区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过程及现状介绍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为实行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我区于1998年成立“预算外资金结算中心”, 隶属于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区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2007年正式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非税收入”科目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建立了“执收单位开票、商业银行代收、财政部门监管”的非税征管方式。

在非税征管体系基本形成的前提下,我区按照《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高效和便民原则,通过完善征管信息系统、加强票据管理、建立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努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

在使用了全省统一的新系统后,虽然加快了执收单位缴入财政专户的流程,但是由于新系统只能进行正向缴库操作,不能进行反向操作。即如果执收单位开具的一般缴款书中金额有误或者执收码有误时,系统无法直接进行返回操作,必须等该笔资金入账进入财政专户,单位申请退付后,才能再次重新缴入,这必然导致部分非税收入缴库时间的拉长。而部分执收单位采用集中汇缴形式,定期开具《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才能报解入库,也导致该部分非税收入在单位过渡户中滞留一段时间,使得非税收入不能及时入库。

目前的票据电子化信息系统虽已上线,但仍然有部分单位或者是一级单位的派驻点由于条件限制,未能实现联网管理,存在离线开票和手工开票的情况。离线开票与手工开票的票据,需要由银行将收到的票据联信息录入系统后,财政票据专管员才能在系统中查看到相关的票据信息。对于采用集中汇缴的单位,往往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缴库,票据开据滞后,导致一些票据信息无法及时录入系统。这些都为实现票据的实时监管带来困难。

二、加强我区非税收入征管的建议及对策

(一)完善非税征缴系统,取消过渡户,加强账务核对,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为缩短非税收入的入库时间,第一,建议增加非税征收系统的反向操作功能,对于执收码或者金额填写错误的非税票据,允许单位自行进行修改、重缴操作。第二,减少使用集中汇缴形式的单位,取消执收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尽量实行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票,由缴费人持票到商业银行代收网点缴费的模式。第三,取消财政业务科室的非税汇缴专户,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和金库,或者每月资金从财政业务科室非税汇缴专户划转至财政专户后,财政专户账务系统与非税汇缴专户账务系统进行核对,确保入账科目一致,防止错漏。

(二)建立银行考核制度,实现票据全监控

出台对银行的相关考核制度,明确在非税征管过程中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对于非税票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银行回单、对账单送达的及时性等作出明确的考核规定,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银行合作进行挂钩,以确保非税票据能实时进行管理系统。

对于尚未实行电子化管理的票据,要逐步创造条件,尽快将其纳入系统管理。对于票据信息系统管理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反复沟通,确保尽快得到解决。

(三)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票据使用

二级单位的财务人员,尤其是街道下属单位的财务人员财务知识相对欠缺,业务能力不够,对于票据使用范围不清晰。而财政票据专管员很多是非财务专业的,对于票据使用范围也不精通,在这方面的指导作用不强。建议可以开展专门的票据使用方面的培训,加强财务人员对票据使用规范性的认识,增加票据使用知识。

同时参照财务会计制度,建立相关的票据违规使用的处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从源头上防止票据的违规使用。

(四)非税收入退付需收支一致,确保账实相符

对于跨月或者跨年度已经缴入财政专户或金库的非税收入发生退付时,按该笔资金的原收入路径返回,以确保非税收入当月发生数据的准确性。

(五)完善非税收入考核系统,全面落实考核制度

1.完善基础数据统计。建立非税收入数据统计信息化平台,既可以减少人工统计的错误率,也可以实现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的实时监控,是真正落实非税征管考核办法的基础。可以参照单位预算指标系统,建立非税收入收入预算执行系统,由单位每年年初上报收入预算,同时对接非税收入结算汇总系统,对执收单位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自动匹配考核。还可以实现该征收单位近几年非税收入征收情况的对比,对于异常数据可以及时发现处理,做出说明。

2.加强票据使用管理考核。票据的正确规范使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源头。建议联合审计单位定期轮流抽查执收单位的票据使用情况,对于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借用等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征缴管理与政策执行这两项考核内容的落实。

3.结合票据管理体系,将银行纳入考核对象,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银行合作进行挂钩,完善考核体系。

税务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范文6

(漳州市机关幼儿园,福建 漳州 363000)

摘 要:非税收入由于收入管理与支出管理,财务管理与资金管理相互脱节,致使一些部门,一方面利用市场机制,凭借政府职能向社会大量组织收入;另一方面依仗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好处,继续吃财政饭,挤占国家预算资金,增加财政负担。因此,改革收入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本文就改革非税收入管理,谈谈个人的一些浅见。

关键词 :非税收入;管理;预算内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标号:1000-8772(2014)25-0130-02

一、非税收入的性质

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受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凭借国有资产(资源)、国家投入而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二、现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弊端

现行的非税收入实行财政专户存储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非税收入在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的弊病,使财政的监督调控职能难以发挥作用。由于收支两条线管理造成资金缴拨手续繁多,相互划转增加了财务核算手续,浪费人力、财力。现行的“双轨制”管理办法,造成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脱节,不利于资金的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己经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三、改革设想

(一)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

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形成资金合力,这不仅有利于国家加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也有利于单位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事业活动的需要。避免财务由行财部门管理,非税收入则由综合部门管理而形成的财务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和相互扯皮,便于资金统筹使用和合理调度。实行收支统一管理,使单位取得的包括财政拨款在内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而形成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和资金活动的新型的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实行资金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统一的管理方式,使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协调、同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统一平衡,全面、完整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二)税费合并,清费改税

“费改税”可以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缓解地方税费比例倒挂,为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提供了条件。清费改税,能够有效地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同时清费改税减少管理部门,减少收费项目,有利于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从规范政府分配行为看,非税收入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辅之以少量的规费、基金的财政分配体系。因此,非税收入管理的改革目标是:缩小规模,逐步将各项收费改为征税,分期分批纳入预算管理。具体思路:

(1)将现有的各种基金并入或改征相应税种。如将育林基金并入农业特产税;将分散在劳动、从事、民政等部门的社会保障统筹基金改征社会保障税。

(2)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改征税,如将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绿化费等统一改征环境保护税。

(3)对一些具有税收性质的各种收费,撤费并税。如将养路费、过桥费、购车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合并,统一并入现行车船使用税或汽油税。国务院已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改征汽油消费税,并入成品油价格,从量计征。体现了车辆多运行多用油多缴税,公平合理原则。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效显著,并不因费改税而减少财政收入,相反却增加了财政收入。可见 “费改税”是可行的。

当然在费改税中也不能一刀切,不能把所有的收费都改税,而是对那些涉及面小,廷续时间短,以实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为目的或者具有较强受益性的收费可以保留,如证照费,手续费、管理费,特别是一些事业性收费仍有存在的必要。将一些具有经营性或服务性收费推向市场,核定收支,比例上缴,予以调节。

(三)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付包括非税收入集中缴存和非税收入集中支付两个方面,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非税收入进行集中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1)强化非税收入的集中管理

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票款分离”系统直接缴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并逐步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非税收入用款计划,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零余额帐户、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对于人员工资、基本建设、购买性支出、专项项目支出,由财政直接支付,其他零星支出,由财政授权支付。

对非税收入一律直缴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统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将征收管理权限相对集中于财政机关。对一些征收力度偏落、制约手段单一的非税收入项目,如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逐步纳入财政直收范围。

(2)规范资金拨付方式。

现阶段,对非税收入应建立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分散支付为辅的支出管理体系,并逐步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过渡。 “以拨代支”的拨付方式,将逐步被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为拨付方式的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所代替。建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职能,并与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新型支付体系,确立融核算、支付、监督管理于一体的新型财务管理体制。

由国库支付中心在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和按资金性质为预算单位设立一个支出零余额帐户,建立单一账户和分类账户相结合的账户体系,实现集中资金、集中核算、集中支付。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收支、往来,全部纳入集中支付中心核算管理。

按照非税收入的性质和用途,将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中的工资性支出由财政工资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发生的水电费、电话费、社会保障缴费等,由于委托银行收款,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代管账户支付,并过渡到“公务卡”支付;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由于这些支出金额小,发生频繁,适宜维持目前分散支付的办法,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授权支付;项目支出原则由财政直接支付,符合政府采购项目的要实行政府采购,大宗商品或劳务的购买支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对政府采购项目所需资金,直接转入供货商或劳务提供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

总之,对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改革的设想是:“收入税收化、专户金库化、支出预算化”。

参考文献:

[1] 莫静.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3).

[2] 葛辉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16).

[3] 钟伟.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应用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