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加钞工作总结范例6篇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 张嘉H 中国银行 北洋政府 京钞

张嘉H(1889―1979),字公权,宝山人。1906年入日本庆应义塾大学专攻经济学,后于1909年毕业归国后在邮传部路政司工作。1913年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开始频繁接触金融界,当时正值中国时局动荡阶段,中行刚建起信用,后遇袁世凯称帝,发生停兑风波。张与经理宋汉章商量后与沪行业界协力抗兑,以维护银行信用。后被梁启超提拔,于1917年任中国银行副总裁。借“抗兑风波”扩充商股、减少官股,摆脱北洋政府的控制,促进南北金融交流,发展银行事业。1928年,任中国银行常务董事兼总经理,主持行务,主编《银行周报》。后于1935年金融风暴中辞职改任国民政府铁道部长,战时出任交通部部长。1943年,以行政院顾问名义赴美考察。抗战胜利后,任军事委员会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947年,任中央银行总裁。50年代后定居海外,著有《通货膨胀的曲线――1939至1950年中国的经验》、《中国铁道建设》等著作。

北洋政府一直属于赤字财政,中交两行为其垫款逐年增加,但政局一直颇为动荡,国家的关、盐两税落入外国人之手。在此情况下,张从沪上京赴任,担负起整理京钞的使命,同时对中行实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挽救北洋政府岌岌可危的货币信用。本文就张嘉H与整理京钞的过程做简单探讨。

一、整理京钞之历史背景

(一)民初政府统币制。

民初市面上流通着各种货币,袁世凯政府为改善币制混乱的弊端,最终于1914年初公布了《国币条例》及实施细则,决定采取梁启超提出的银本位制,后铸造新银币“袁大头”并通过中、交两行与钱币公会流通。鉴于新银币在重量、成色上严格划一、因此很快在市面上代替清末的旧龙洋。

除统一银币外,北洋政府还对纸币进行了整理,以清除当时市场上滥发的纸币。当时“各省滥发纸币,价格低落,市面恐慌,人民恣怨”,不仅影响市场交易,还波及财政安危,因此北洋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兑换券对纸币进行兑换回收。鉴于当时的准备金较充足且信用坚挺,加之中行垫银138万,使广州的纸币整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之后江西的8000万钱票亦由政府向中行借款200万定价收回。币制的统一、确立本位制及对滥币的整理为币制改革作出重要的贡献,也给政府发行公债奠定一定的基础。

(二)政治影响引风波。

未等纸币整理进一步推进,袁世凯的称帝事件引得原本政局不稳的社会更动荡,金融开始受到波动,市面开始紧张,银行各业开始商讨稳定金融的办法。由于登基大典的花费巨大,加上为镇压云南的护国起义而筹措的军费,北洋政府的财政更趋紧张。各省纷纷开始独立,地方财源也被截断。列强各国看到袁政府失势后断绝了一切援助,于是孤立无援的袁世凯开始伸向北京天津地的中、交两行。中交两行在此之前就多次为北洋政府垫款,交行总经理梁士诒作为袁的亲信给予其更多便利,交行大部分准备金被供给。而中行则对此态度冷淡而被撤换总裁李士伟,让党羽周自齐督办后,中行现金也被大量抽调。1916年4月,袁任命段祺瑞为总理,坊间开始广为流传袁计划镇压西南,为保持北洋势力,梁主张将中、交两行合并,集中现金,发行不兑现钞票,致使人心动摇。随着中交两行准备金日渐空虚,听闻风声的京城官宦商贾先行到京津两行提取存款,转存外国银行,随后引得商民们纷纷争相兑现,于是发生1916年各地的挤兑风潮。

是年5月,国务院决定采取钞票停兑、存款止付政策,并封存现金准备。停兑令后,市面上的现金迅速消失,市场交易者不愿收取纸币,而持币消费者无法购买货物,市场开始紊乱。之后由于交通部开始收付现银,随之海关、盐务,直隶省和商界也开始拒收纸币。受到停兑影响的京津地区,京钞面值严重下跌至六折。北洋政府开始慌乱,命令欲缓和人心、安定市面,称停兑只是一时权宜之计,并表示“一俟金融活动,即照纸币面额定数担保兑现”,然则已于事无补。6月底,政府又任命徐恩元为总裁,徐将张调任重庆分行经理等措施,引起诸多不满后不了了之。之后段祺瑞内阁任梁启超财政总长,梁在上任后期望整理财务,欲以缓付庚款与币制借款,以改革币制,整理金融,然事与愿违后梁引荐王克敏继任财政总长兼任中行总裁,张为副总裁。张遂于1917年8月初赴任。

(三)北洋政府的赤字财政。

北洋政府的垫款逐年增加使当时的财政饱为诟病,1915年底,政府垫款欠额占停兑r京钞发行及存款总额的45%,1916年11月底,占41%,1917年底占59%,达到京行停兑券数额的41%。到1917年9月止,中行为政府垫款达3563万元,票价跌至7折,中行信用遭受莫大损失。按照各项公债条例,若如期还本付息,年需3970万元。但鉴于北洋政府的赤字财政,往往不能如约还清,导致难以再借。如此恶性循环,政府信用大打折扣。当时正值国外新银团派员来中国考察财政,以查中国政府有无可供新借款的担保财源及整理财政的能力,被大抵认为中国财政已濒临破产,设有借款必须派员监督。当时盛传将制定地丁作为借款担保,并着重于统一铁道,整理币值。张在听闻此消息后,十分担忧政府急不暇择,将铁道及币值行政管理权再落入外人之手,因此主张从速整理公债。1921年初,张在北京银行月刊发文“国民对于财政改革应早觉悟”,强调整理财政的责任应由全体国民担负而起,先自整理内债开始。

二、整理京钞之过程

张就京钞整治问题及整顿中行办法时,深感银行独立问题之重要性,提出修改银行则例、限制中行对政府垫款,并邀请堀江归一来华演讲,以阐明各国银行货币的实情与基本原则。堀江归一认为银行业对国家经济金融存在较重要的责任,对于中国当时的京钞兑现问题,认为要停止增发钞票,就必须停止对政府的垫款,而这就必须修改银行则例,变更银行组织,增加商股,使其保持独立,不以政府为转移。张在随笔中提到当时政府股权占一半,“足以左右董事监选举,复操任命政府总裁之权。政府既有权控制银行人员,不患其独立自主”。停兑风波发生后,不兑现纸币发行数目逐日增加。张表示“照此趋势,不兑现纸币将永无整理之望。而中国银行之信用与基础,永不能建”。自此,张下决心开始整顿中行,整理京钞。

1916年6月,中行股东联合会在上海成立,决议电请政府拨还垫款以恢复京津两行营业,并扩充商股。之后,决定中行业务对象由政府转移于商业,着重于购买或贴现商业期票,而不应依赖纸币发行特权。并提出用公债偿还中交两行借款,并呈请政府限制发行新钞议案,并全国商会联合会呈送各商会整顿北京中交银行钞票意见书。

(一)恢复兑现,疏通汇兑。

1917年8月,众议院提出整顿中交两行,主张先恢复京钞兑现。张上京赴任前,徐曾恢复过短暂兑现,但因准备金不充分,不及数日就开始限兑,每日限兑四万元,每人一元为限。2个月后,完全停兑。此次兑现未起到任何作用。张在自述中描述看到“每日有四万人携带被褥,自深夜坐卧等候,翌晨兑完始散。其恶劣情形,不堪入目”。当时京钞受停兑风波影响,市值已低至6折,张赴任后就整理京钞问题,认为应从稳定市价入手,须先取消限兑办法,恢复铜圆券兑现。然后将接收大清银行的资产作担保以借款一百万用以收回不兑现的铜圆券,以稳定京钞市价,同时展示银行不忽视小民利益。

若停兑后停止向政府垫款,尚能维持票价不至跌落。但当时停兑风波加之政潮鼓荡,因此亦不能不再次垫款。停兑风波后至1918年3月时,又增垫现洋290万余元、钞票1041万余元,加上积欠利息514万余元,共欠5408万余元。此时京行流通钞票共2800余万元,钞票存款2250余万元,合计5000余万元。因此,此时的中行负债与政府所欠大致相抵。

且因受政治波动,人们普遍倾向于手持现金,加之官收亦转收现金,钞票用途日益狭隘,导致钞价仍有跌无涨。中行因此一直推广钞票用途,规定疏通汇兑办法。凡指定银号钱庄均得以京钞汇兑,汇价较市价为高,同时创设星期存款办法,优给利率,吸收存钞,扩宽用途。另由大部及交通部通饬各路及征收机关一律收用钞票,是以钞票不能停发,而票价可勉强维持,不图政府需现繁多,政策变更,各路货票一律收现,各征收机关相继改用现洋。加之政局不清,市面多放压低钞票,影所及,京钞依然停滞。直到发行长短期公债后好转。

(二)二发公债,停止垫款。

自发生停兑事件后,钞票价格一路下跌,必须发行公债收回不兑现钞票以维持票价。因此为了减少市场上流通的京钞,中交两行呈请政府以延期五年的庚子赔款作为准备金,发行公债收回京钞,同时可抵政府垫款。由此于1918年3、4月份先后发行长短期公债9300万元,其中五年期短期公债4800万元,长期公债4500万元,中交两行各占五成,中行共计发行4900万元长短期公债。自发行后至同年6月,中行售出2481万余元,另自筹现金八九百万专做汇兑,又收回1500万京钞,合计3981万余元。自1917年9月至1918年8月底,增垫现洋200余万元,钞票685万余元,除增垫现洋及积欠利息不计外,实际共垫京钞1728万元。与之相抵,实际收回700余万,减少流通京钞2253余万元。垫款较以往减少近1800万元,即京钞流通额与存款额减少,此为停兑后政府垫款减少的第一次。

在整理京钞过程中,幸得发行的债票能收回大部分钞票,但其中一部分是由公债所得及中行筹集现金所收回。长短期公债发售后,至1918年底,中行的政府垫款尚有2900余万元,是以京钞流通额及存款额尚在五六千万元。因此,若要维持票价,必须请求政府停止垫款,减少发行,否则将功亏一篑。此时,正值政府接受“西原借款”,财政压力得以缓解,因此张约同交行呈请财政部停止垫款,曹汝霖表示应允,致函“自七年十月十二日起,不再令两行垫付京钞”。1919年起,两行再无增加垫款,中交两京行的漏洞由此被塞,两行各分行开始将现金接济京行,以扩充营业,收缩京钞。市面对于两行的整理措施渐增信心,京钞市价开始逐渐回涨。直到1918年9月底,京钞市价稳定在六折以上。后至1919年10月,共售出长短期债票42307400元,收回等额京钞。

截至1919年底,财政部账面结欠3400余万元。北洋政府采纳中交两行再次发行公债的建议,于1920年发行整理金融公债6000万元,自民国1921年起,分六年还清。其中中行占2400万元,与财政部欠款相抵不敷1000余万元。自此,流通的不兑现京钞基本收回,整理京钞接近尾声。

三、结语

从抗兑风波到整理京钞,尽管多次遇到政治m扰,但在张嘉H的心中仍坚持其为国建立统一币制与新银行制度的理念,其在日记中多次自述道:“本人个性不宜于政治活动,而对于发展国民经济则素抱宏愿。”在此次的整理京钞过程中,张更加认识到银行独立性的重要性,因此在之后的行务中尤其注重银行的近代化改革及近代金融理念的传播。此次整理恢复了银行信用,奠定了张在金融界的地位。可以说,此为中国内国公债史上第一次的整理,也是财政当局与银行业界的切实合作。尽管此后全国支离破碎,内战仍频,但公债信用仍能保全,不得不可谓民国十年的整理之功。

参考文献:

[1]姚崧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10.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范文2

论文摘要:人民银行发行基金的投放和回笼直接影响到一个区域的现金供应,分析其内涵及影响因素,对保证辖内现金供应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发行基金投放回笼的内涵,并提出保证现金供应的对策。

一、发行基金投放回笼内涵及影响因素分析

从区域发行基金投放的构成部分来看,主要包括区域沉淀量投放、替换残损币投放、临时交易需要的投放和流出量投放。发行基金回笼的构成则主要由残损币回笼、交易中多余的回笼和流入产生的回笼构成。发行基金投放和回笼的关系如公式(1)和(2)。

发行基金投放=沉淀量投放+替换残损币回笼的投放+临时交易需要的投放+流出量的投放(1)

发行基金回笼=残损币回笼+交易中多余的回笼+流入产生的回笼(2)

(一)沉淀量投放

1.居民数量的增加。由于每个居民都持有一定的现金量,随着居民数量的增加,将会在社会上沉淀更多的现金,并且一些现金交易比较多的公司,如超市也必须留存足够的现金,这都构成了现金投放的一部分。

2.收入增长带来人均持有现金的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水平有了相应的提高,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将会有更多的消费需求,受传统现金交易方式影响,人均持有现金量将随之增加。

3.区域“地下钱庄”的活跃程度。现钞交易是“地下钱庄”进行非法业务操作的主要方式,同时“地下钱庄”非法交易中现金量一般较大,为了维持“地下钱庄”的正常运转,必然会留有大量的现钞。所以一个区域“地下钱庄”的活跃程度影响到该区域的现钞投放。

(二)替换残损币投放和残损币的回笼

为了维持市场货币流通整洁度达到“七成新”,流通中的残缺、污损货币必须退出流通领域,由人民银行回收和组织销毁,这就是残损币的回笼。由于从市场上回笼了残损币,为了维持市场上货币的正常流通,必须向社会上投放新的货币,替换退出流通领域的残损币,从而产生替换残损币的投放。替换残损币的投放等于残损币的回笼,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其影响因素有以下几点:

1.人为因素。这是造成流通中残损币的普通原因。在社会生活中不少人爱护、珍惜人民币的观念不强,对人民币任意损坏、刻画、折叠。

2.流通中人民币数量。我国流通中的货币达3万多亿元,随着周转次数及使用年限的增加,流通中的残损币绝对数量也会增加。每年为了替换残损币而投放的现钞占全部投放总额的70%左右,而替换残损币而投放的现钞及每年净投放的现钞在不久也将成为残损币。这样投放的现钞总量增大,残损币数量也增加,形成恶性循环。[1]

3.商业银行的回收力度。根据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的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对残损币的回收管理力度、临柜人员业务水平、对残损币标准的把握程度和人民银行的监督力度都将影响到残损币的回笼及替换残损币的投放。

(三)临时交易需要的投放和交易中多余的回笼

假如现在有一笔大的现钞交易,存在一个卖方和买方,为了交易完成,买方需要从商业银行提取现金,将会产生一笔临时交易需要的现钞投放,而卖方交易完成后会将获得的现钞存入银行,产生交易中多余现钞的回笼。根据买方和卖方的开户行及存入银行的时间差不同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

一是交易的双方在同一金融机构及时间差较短时。这个时候由于提取和存入的金额相等,且时间较短,产生的临时交易需要的投放和交易中多余现钞的回笼在商业银行进行了平衡,不会对人民银行发行基金的投放产生影响。

二是交易的双方在不同金融机构时。由于存取的金融机构不同,这时候买方的开户行产生临时交易需要的投放,从人民银行发行库调入现钞,产生发行基金的投放;而卖方的开户行将交易中多余现钞的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产生发行基金的回笼,现钞的投放和回笼将在人民银行得到平衡,对发行基金净投放不产生影响。

三是现钞的存取存在明显的时间差时。这在节假日期间特别明显,在节假日前,交易比较旺盛,买方将产生大量的临时交易现钞需求,同时卖方则为了获取更多的交易,将获得的现钞投入到进货交易中,这样同时作用形成大投放。在节假日后,卖方将多余的现钞存入商业银行,产生交易中多余现钞的回笼。由于临时交易需要的投放和交易中多余现钞的回笼存在一个时间差,在人民银行将产生节假日前发生大量的发行基金投放,而节假日后将会有大量的发行基金回笼。

从这三种情况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对临时交易需要的投放和交易中多余现钞的回笼的影响因素主要有:

1.金融机构开户单位和个人的特点。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大部分都是从专业银行改制而来,在商业银行的开户单位和个人上都有各自的特点。如建设银行的开户单位主要是建筑企业,将会在现钞的投放上有所偏重,而工商银行则是网点多和个人业务量大,主要偏向于现钞的回笼。这些特点随着金融改革的发展将会逐渐减弱,但暂时还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并将影响到人民银行发行基金的投放和回笼,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人民银行货币发行业务的工作量。

2.交易中现钞存取的时间差长短。这主要表现在节假日,保证期间的现金供应也是货币发行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现钞存取的时间差越长,现钞交易越活跃,则节前发行基金的投放量越大,节后的回笼量也越大。

3.现钞交易偏好。受传统现钞交易方式及偷税漏税等利益驱动的影响,而且由于非现金结算方式发展缓慢,使得我国的现钞交易比较活跃。推广和宣传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是减少现金使用的一种重要手段。

(四)流出量的投放和流入量的回笼

1.区域的产业特色。一个区域的产业特色决定一个区域的资金流通,现金作为资金流通领域的载体,也必然受到影响。一个区域是以工业为主,还是以农业或旅游也主,是处于发展中还是处于发达中,都影响到现金的净投放量。如海南作为一个旅游为主导产业的省份,游客携带大量的现金消费,形成流入量的回笼。随着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的发展,这个影响将会逐渐减弱。

2.流动人员的影响。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成了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特色。人口在不同区域中的流动将会造成现金在不同区域中的流通,影响到区域的现钞投放和回笼。如深圳,外来务工人员将携带大量的现钞离开,将造成流出量的投放。

3.周边区域现金管理力度差异。一个区域都有一定现金的需求量(包括“地下钱庄”等洗钱的现金需求),当周边区域现金管理力度相对弱于该区域的现金管理力度时,这种现金需求将会从周围区域中得到满足,现金管理较弱的区域将会形成现钞流出的投放。反之亦然。[2]

二、发行基金净投放分析

由公式(1)-(2)和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到公式(3)、(4)、(5):

发行基金净投放=沉淀量投放+(流出量的投放-流入量的回笼)(3)

替换残损币回笼的投放=残损币回笼(4)

交易需要的现金投放=交易中多余的现金回笼(假设足够长的期间)(5)

从公式(3)、(4)、(5)可以看出,在足够长的期间内,一个区域发行基金的净投放由该区域的现钞沉淀量和净流出(入)量决定。而为了提高流通中的人民币整洁度、维持现钞交易的需要、平衡金融机构投放和回笼差异及旺季期间现钞存取的时间差,人民银行每年必须投放和回笼不断增加但数量基本相等的发行基金。

三、保证现金供应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发行基金投放、回笼和销毁的协调

由于现金的投放、回笼和销毁之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依据“投放增加-回笼增加-销毁增加”和“销毁减少-回笼减少-投放减少”两条协调路径对库存现金进行控制,提高货币发行的科学性,在保证现金供应的同时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质量。

(二)加强非现金结算方式的宣传

随着每年现金的投放量大幅增加,保证春节现金供应成了一个严肃的金融问题,单纯依靠印钞公司逐年增加现钞印制数量,这只能造成现金的投放量逐年大幅增加,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最有效的方式应该是,在通过增加现钞的印制数量,保证现金供应的同时,积极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非现金结算方式的宣传,鼓励群众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进行交易,通过釜底抽薪来逐年减缓现钞的投放增长速度。[3]

(三)加强爱好人民币的宣传

通过爱护人民币宣传,增强群众爱护人民币的意识,可以延长现金的使用寿命,减少为了替换流通中的残损人民币而产生的现金投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现金的总生产和总投放,减少对印钞资源的浪费,也就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保证现金供应。

参考文献:

[1]陈宝山,现钞学:Mo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范文3

北海银行建立之初,仅发行壹角、贰角、伍角,壹元四种券别的北海币,其票版是在敌占区青岛通过地下关系制作的,由掖县城的同裕印刷所印刷了95000元,由此揭开了北海币印制与发行的篇章。1938年8月在胶东根据地重建北海银行后,北海币由《大众日报》社代印。之后上级拨给一部印机,自行印制。1940年8月,北海币印制由山东战时工作推动委员会财政处负责。1941年春,胶东东海大起义后,局势好转,北海银行接管了蓬莱、黄县、掖县印刷所,用缴获的印机,成立了一个不足十人的北海印钞厂。不久,又以接管的文登,荣成、牟平印刷所为基础,建立了东海印刷厂。1943年两厂合并,整合工人、设备,于1944年5月建成了制版厂,结束了票版需到敌占区制作的历史。同时,北海银行鲁中区分行用四部小石印机扩建成鲁中印钞厂,印制带“鲁中”和“山东”字头的北海币。北海银行滨海区分行,以《滨海时报》社分出的部分印机和人员组建印钞厂,印发带“滨海”字头的北海币。同时代鲁南分行印制带“鲁南”字头的北海币。1940年6月1日,北海银行清河分行成立时,即发行了带有“清河”字头的北海币。1942年1月该行铅印厂遭敌围歼人员全部被俘,机器遭破坏。1943年末,清河、冀鲁边区分行合并成立渤海分行,改印“渤海”北海币。该行印钞厂在1943年冬季日寇大扫荡中遭受重大损失,埋藏的机器设备被抢劫一空,人员伤亡惨重,被俘十余人。

1945年8月1日,山东政委会公告:自即日起,全省各地区发行的北海币,不分地区,等价使用,从而结束了山东各地使用各自地名钞的历史,北海币在山东根据地统一流通。

1946年内战全面爆发,是年底,华中银行及其印钞厂北撤入鲁。1947年3月华中银行总行并入北海银行总行,仍保留该行名义。华中印钞厂与北海银行第一印钞厂合并,又改称鲁中印钞厂,二厂改称胶东印钞厂,三厂称渤海印钞厂。1949年,北海银行印钞厂全部迁到济南,后几经合并至沪人民币印制局。

1948年10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华北人民政府商定自11月6日起,北海币与华北解放区的两种货币互相通用。1948年10月15日,华中银行停止发行纸币,华中解放区统一流通北海币,该币成为山东、华中各解放区法定本位币,直至中国人民银行成立。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范文4

一、近年来华坪支行现金投放情况及特点

近年总行为进一步优化流通中人民币的券别结构,在券别搭配上加大了小面额人民币在总量中的比例,根据华坪县支行出入库券别统计表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2年这五年间,华坪支行投放的现金中10元及以下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量以年均48.24%的增长率增长,小面额人民币在投放现金中的比重也由2008年的1.21%增加到2012年的2.56%,比重增加了一倍多。经过了2012年的峰值后,2013年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渐趋平稳,2013年前3个季度,华坪支行共投放10元及以下小面额人民币2,294万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9.44%,不过小面额人民币在投放现金总量中的比重仍然达到2.34%,与2012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此外,2012年云南省被总行列为1角硬币投放省,2013年开始华坪支行逐步向辖内各行社投放1角硬币,截至2013年第3季度末,华坪支行已投放1角硬币130箱共计65,000元。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总量和增长率双双走高,流通中小面额人民币的比重不断上升是近年来华坪支行人民币投放呈现的一个主要特点。

在小面额人民币投放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100元券的投放力度先增后减,2008年到2011年这4年间,100元券的投放量以每年超过10%的增长率增长,在投放总量中的比重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11年100元券的投放量首次突破10亿元,此后开始下降,2012年比2011年减少了16.41%,2013年前3个季度也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个百分点,100元券在投放总量中的比重也跌至88.04%。

二、当前华坪县人民币票面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业务库中小面额人民币积压较多

进入2013年,我们在进行货币投放时不断收到商业银行关于小面额人民币库存过多的反馈意见。为此,我们走访调查了辖内办理现金出入库业务的四家金融机构,综合对各行社调查情况看,目前10元券、5元券、5角券及1角硬币积压最多,以5角纸币为例,2013年前3个季度,人民银行向辖内4家金融机构投放了33.2万元,而2013年9月末4家行社业务库内库存合计高达44.63万元,沉淀量是当年人行投放量的1.34倍,说明5角纸币的积压至少从2012年就开始了。而1角硬币的积压现象则更为严重,2013年8月末,4家行社业务库库存量为4.01万元,到9月末增加至5.41万元,而1角硬币是华坪支行从2013年才开始投放的,到9月末共投放了6.5万元。由此可见,2013年前3个季度,华坪县商业银行对外支付的1角硬币仅为10,878元,业务库积压率高达83%。我们又对对外支付的1万多元1角硬币进行了调查,发现沉淀量非常大,在市场上流通极少。

由于保管携带方便和使用灵便,流通现金中大面额票币唱主角,市场上对大面额人民币一直保持较大需求。从商业银行对外支付途径看,100元券的绝大部分被ATM机吸收,以华坪信用联社为例,目前该社辖区内共有15台ATM机,且ATM机内所加人民币只能为100元券,平均每天需加钞300万元左右。由于回笼的100元完整券较少,ATM机又吸收了大部分的100元券,剩下的50元券及小面额人民币只能在柜台上对外支付。客户在柜台上办理现金支取业务时被加配大量零钞,在支取金额较多时成捆加配零钞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客户对联社的服务质量评价也有所降低。由于对外支付压力大,小面额人民币已成为烫手山芋,在各行社内部,出现了小面额人民币只在各营业网点之间来回移动的现象,在各行社之间则出现了唆使客户到其他行社办理整捆零钞存款业务的现象,业务人员对此也颇有微辞。小面额人民币在商业银行的沉淀使其库限压力日益加大,但在当前人民银行金库内尚存在大量小面额人民币的情况下,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商业银行投放的小面额人民币仍将保持相当数量,小面额人民币在商业银行的积压仍将继续。

(二)市场上小面额人民币需求未能得到完全满足

为了了解市场上小面额人民币需求的满足程度,我们走访调查了对零钞需求较多的客户30户,调查显示,超市、药店、蛋糕店等对1元纸币的需求量非常大,26个被调查对象反映曾发生过1元纸币短缺的现象,两大超市反映在煤厂放假或学生放假等消费需求较旺盛时最易发生1元纸币的短缺;17个被调查对象反映在前往商业银行进行1元零钞兑换时遇到过银行无零钞可供兑换的情况,有一家精品店反映曾有过因在华坪县商业银行未能兑换到1元零钞而从昆明兑换2万元1元零钞的经历;小商店、报刊亭等4个现金流量较小的客户还反映,在前往银行兑换1元零钞时曾因不满千元而不被予以兑换。此外,所有涉及1角券使用的被调查对象均反映顾客在消费找零时几乎都拒绝接受1角硬币,公交车甚至公开张贴“不收硬币”的标语,而市场上流通的1角纸币越来越少,(2013年开始华坪支行已停止投放1角纸币),在现金支付中1角零钞极度匮缺,部分超市和药店出现用糖果或创可贴找零,且这一现象有蔓延上升趋势,在找零不便的消费地点许多顾客与商户干脆相互协商,直接放弃零头。30个被调查对象对5角券、5元券和10元券均有一定需求,尤其是超市,对前述三个券别需求量较大,但对其偏好度远远低于1元券,且所有被调查对象均表示未发生过上述券别短缺的情况,反而有16家商户反映5角券较难以对外支付,但在1元券不是很充分时不得不用其代替1元券找零。

(三)票面需求信息的搜集和传递水平有待提高

现金的投放是基于这样一种票面供求信息反馈体系的,即市场将人民币票面种类和票面比例信息传到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将这种信息传到人民银行,然后通过逆反运动,人民银行适应市场需求把各种票面投放市场的。从这一过程来看,首先,正如我们调查中发现的那样,目前存在银行业务库中小面额人民币积压而市场上零钞短缺的情况,商业银行根据不同票面的对外支付量所判断出的市场票面需求不尽合理,这一方面是由于小面额人民币的对外流通不顺畅,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缺乏对市场调研所致。其次,商业银行在将信息传递给人民银行的过程中,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存在逆向选择的可能,这是因为,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小面额人民币的搬运和存储成本、对外支付和回笼的工作量要比大面额人民币大得多,商业银行在满足自身最低限度的支付需求的基础上对大面额人民币有一种天然的偏好,而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更多的是一种社会责任,作为市场主体,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未将市场对小票面的需求如实传递给人民银行的情形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正如我们在与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问询票面供求状况时他们几乎从未提及客户在银行遭遇零钞不足兑换的情形,办理出库业务时更鲜有主动申请加配零钞以提供合理支付的。再次,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传递的市场票面反馈信息后,其投放的现金票面结构还要依据库存发行基金的结构而定,在上下级人民银行之间缺乏对市场需求信息及时互通的情况下,我们不免遇到调入的发行基金与本地区市场需求不符的情况,这使人民银行优化本地区人民币票面结构的能力受到极大限制。

三、改善流通中人民币票面结构的建议

(一)优化票面供求信息反馈体系,提高现金投放的科学性

科学的现金投放应该基于有时效性的市场反馈信息,而非凭感觉或者基于滞后的反馈信息,为此,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接受市场票面需求信息反馈的能力,可以基于现有的出纳部门加配或指定现有人员认真统计和记录客户对不同票面的需求情况,定期整理归纳,形成系统性的票面需求信息,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人民银行,人民银行通过不定期检查商业银行票面需求信息的统计和记录资料确认和提高反馈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对票面需求信息的获取也不能仅仅依靠商业银行的反馈,建议经常性地开展市场上人民币需求信息的调研工作,贴近市场,及时获取市场需求信息,在不断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辖区内不同券别人民币的需求比例数据,并以半年度或年度为周期基于市场需求对其进行更新修正。各基层人民银行应及时将辖区内票面需求情况向上级人民银行反馈,以便上级行统筹规划,科学调配发行基金。在当前情况下,建议上级行在对华坪支行调配发行基金时适当减少除1元券以外的小面额人民币的投放。

(二)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好社会责任,提高现金服务质量

人民银行应指导商业银行处理好效益指标与社会责任两者之间的关系,面对市场上小票面需求未能完全满足的情况,我们应进一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社会服务意识的培养,可以积极倡导业务人员主动提供上门兑换零钞服务,扩大现金服务覆盖面;定期召开人民币收付业务满意度座谈会,增加现场检查频率,督促商业银行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对各券别人民币的需求;认真受理客户投诉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零钞兑换零拒绝”承诺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落实惩处措施。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公费银;杂办银;存留钱粮;财政功能;备用军饷;宝钞贬值

明代“公费银”是指地方政府运行所需的行政经费。其本由正项钱粮支办,但明中期以降却以各种名目转嫁给里甲人户负担,如福建之纲银、广东之三办银。浙江地区也有“三办”的称呼,较之于广东地区内容则有所不同,(万历)《杭州府志》卷31:“其计丁输银以给公费者谓之丁田,近亦谓之均平。十年之间,见递里甲各以次一编。凡解京料价、祭祀、乡饮、雇觅夫马船匠、公私诸宴会胥自此出,此三办之议所自来也。”1名称上看,“丁田”、“均平”和“三办”的含义是相同的,就是解京的上供物料和祭祀、乡饮一类地方公费的统称。浙江地区的三办(额办、坐办、杂办)包括了上供物料和地方公费两部分内容。其中,额办、坐办主要指供应给中央政府的上供物料以及修造战船、漕船之类的支出,杂办才是用于地方政府公费支出的主要部分,故而对浙江地区而言,“公费银”和“杂办银”的含义是相同的。

一、问题的提出

在明史研究领域中,地方公费银何时、何因转嫁给里甲人户负担一直是明史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山根幸夫和小山正明认为,现役里甲本就有负担地方政府行政费用的责任,所谓“勾摄公事”,就是负责应役年份的上供物料、地方公费、里甲夫马等项目的支出。2但岩井茂树和伍跃的研究指出“勾摄公事”在元明时代的语境中专指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内容,勾摄公事是指里甲职役人员配合地方政府处理刑事案件的行为,并不泛指与地方行政有关的一切事务。因而,没有制度上的规定可以表明,里甲正役原本就应该负责地方公费的支出。1岩见宏则认为,地方公费本由存留的正项钱粮支付,在明代中期以后都开始由应役里甲负担,成为了里甲役的一部分。岩见氏的文章没有给出转变的具体原因,但其指出正是因为其过程不明,所以弊害更大。2

岩井茂树将地方公费支出转化为里甲负担的原因总结为以下3点:其一,永乐年间因迁都造成的大规模工程频繁、五次北征和下西洋活动都使得上供物料负担增大。中央政府削减存留部分以供上用,受到挤压的地方官府财政自然把被剥夺的部分转嫁给里甲负担。其二,宝钞制度的失败造成实际税收大幅度减小,地方政府原来使用宝钞支付的部分自然全部流失。其三,存留税粮可用作行政经费开支的部分越来越少,在此岩井茂树列举了几个方面的例证作为地方政府开支减少的原因,分别是:存留粮用于地方王府的开支、补充军屯粮的不足、传奉官的开支等方面。3

问题是,既有的学术成果并不完全支持岩井氏的论证过程。对此详加辨析,或可使我们对地方存留钱粮的财政功能以及杂办银的产生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问题点大致存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地方存留粮与卫所军饷、宗室廪禄、传奉官俸禄之间的关系。本文以浙江地区为研究对象,只考察卫所军饷,与其他两项无涉。岩井氏的研究认为,卫所军饷本由屯田支付,但随着屯田制度的颓坏,屯田子粒渐不能供应军饷,因此占用了大量的地方存留粮。但肖立军认为,内地诸省自洪武时期就有存留粮支付卫所军饷的规定。4因此,地方存留粮是否用于卫所军俸开支,其对地方公费开支影响如何,是本文详细考察的第一个问题。

其次,地方公费转嫁给里甲负担的原因。岩井氏立论成立的重要前提是存留粮用作地方行政开支。何朝晖的研究也认为明代的存留粮主要用于宗室俸禄、地方军饷、官吏俸禄、生员廪粮和孤老月粮,及少量行政经费开支。5但唐文基和肖立军的研究都指出,明代存留粮主要用于地方官俸、儒学廪粮、社会救济和宗室廪禄几个方面,并没有用于行政开支。6如果存留粮并不用于地方公费,那么即便军饷等别项开支增大也不会侵夺公费用度,公费银两的转嫁原因也需重新审视。因此,何种原因导致了地方公费银转嫁给里甲负担是本文讨论的第二个问题。

以下本文从存留粮的财政功能、杂办银的财政功能、杂办银的成因三个方面考察地方存留钱、粮与公费银之间的关系,回答以上两个问题,从而重新审视公费银转嫁给里甲人户的原因。7

二、存留粮的收支结构与财政功能

1、地方存留粮的收支结构

首先,笔者选取浙江地区有较完整记录的(万历)《杭州府志》和(天启)《衢州府志》中的地方存留粮数据制作成以下两表,分析浙江布政司存留粮的收支结构。二志所载均是一条鞭法施行以后的存留粮收支数据,但由于明代正项田赋的收支结构始终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且各类地方志中一般不记载《赋役全书》编定之前的收支细则,所以此二种材料大致可以反映出明代浙江地方存留粮的收支结构。

由表1可知,杭州府的存留粮用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存留米麦。杭州府此项没有标明具体用途,也没有改折,本表为计算方便,按照存留粮的一般折率0.5 两/石统一将其换算成白银。此项用途后文详述。

B.军饷。该项中包含卫所军饷和支付给兑运漕军的行粮及各项什物。浙江漕军的行粮由本省支付,故有此项开支。浙江地区卫所军俸粮在嘉靖中期以后按照本折相兼的方式支放,但杭州府如仁和、钱塘等县军饷已经全部改折,本色部分也按照0.5两/石的标准支放给官军。另如海宁县负责的“海宁所官军月粮”尚维持本色,本文为计算方便,也按照0.5两/石的标准将其折算成白银。

在此,笔者对“官军孤铎口粮”的分配比例问题做出说明。《杭州府志》中没有给出该项中官军俸禄和孤铎口粮各自所占的明确数量,且两部分为不同类型的支出,所以必须对孤铎口粮

用量进行估算。(嘉靖)《仁和县志》卷7:

皇明洪武五年五月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以孤老残疾不能生理者,许入院,官为依例赡养……定例每口月支米三斗,柴三十斤,冬夏布花各一匹,小口给三分之二。后又定曰养济院。2

抚恤孤贫的月米由预备仓支给,柴薪布匹由里甲丁田银负责,包含在杂办项目内。从《仁和县志》的记载来看,该县在正德5年、嘉靖27年的孤老数分别为345名和387名,(万历)《秀水县志》记载该县万历7年的孤老数是350名。3因此本文暂把附郭县分的孤老数量定为350名。另据(嘉靖)《太平县志》和(嘉靖)《定海县志》的记载,该二县的孤老数量分别为57名和100名,笔

者在此取高值估算,一般县分按照100名计算。2

据此估算,杭州府九县的孤老数为1400名,每人每月0.3石口粮,按0.5两/石白银计算,共用银2520两。如此则“官军孤铎口粮”一项中,官军俸粮为7969.25205两,孤老口粮为2520两。

C.官俸。该部分包括了支付给司府县官员的俸禄银和儒学官员师生的廪给,折率较高,一般按照0.8两/石的标准征收白银。

D.行政开支。该项包含的内容比较复杂,包括抚恤孤贫的孤铎口粮,司道支销和白粮仓料三个项目。实际上,只有孤铎口粮一项是明初旧制规定的常项开支,而且在D项中占有比例也最大。“司道支销”和“白粮仓料”两个项目都是在改折时提高折率而产生的差额。“兑军行粮”一项按照0.6两/石的标准征收,按照0.5两/石的标准发放给运军,0.1两/石的部分留用“司道支销”。同理,军士俸粮也是按照0.55两/石的标准征收,再按照0.5两/石的标准发放,0.05两/石的部分留作“白粮仓料”。可见,该二项都不是地方政府本来就有的收支项目,是在税粮改折过程中才形成的。根据本文之前对存留粮改折时间的分析,此二项应该产生于嘉靖末年以后,并非明初即有的项目。从《杭州府志》的记载来看,地方政府动用存留粮支出的项目中只有“孤铎口粮”一项是有制度依据的。

E.转解。该项为杭州府转解海盐县仓收纳的税粮。这部分税粮虽然也用作军饷开支和修盖白粮仓的料银,但由于其并非杭州府的地方财政开支,所以本文不将其归入前四个类别,将其另立一类。

以上本文对杭州府地方存留粮的支出结构进行了梳理,衢州府存留粮的支出结构与之类似。因此,本文按照表1的分类方法将衢州府存留粮的收支结构制成表2,再就二府的情况对浙江地方存留粮的财政功能进行分析。

表2与表1的分类标准虽一致,但仍有几点需

要说明。其中衢州府没有地方仓库存留的A部分。B项军饷计算时加入了军卫屯田米折银。D项中的“贡具银”为贡物运输时的耗费,《明穆宗实录》卷23:“一增贡具,谓随船什物诸费皆责办贫军,坐亏正粮,宜将存留米麦折银给买,以示宽恤。”1这条史料记载的时间与该志的时间相同,据此可以断定“贡具银”一项隆庆年间产生。

以上笔者对杭州、衢州二府地方存留粮的收支结构进行了梳理,并按支出功能对各项进行了分类,总结为表3。

2、地方存留粮的财政功能

从表3可知,杭衢二府的地方存留粮的支出方向有军饷、官俸、师生廪给、孤铎口粮和一部分行政开支。何朝晖在《明代县政研究》中指出,明代的存留粮主要用于宗室俸禄、地方军饷、官吏俸禄、生员廪粮和孤老月粮,及少量行政经费开支。2相较之下,除宗室俸禄一项之外,浙江地区的存留粮开支似乎与何文的归纳相同。但从上文的分析可知,D项中只有孤铎口粮是明初即有的开支项目,其余各项则是在税粮银纳化过程中形成的,产生于嘉靖末年以后,而非明初即有的财政开支。况且,何朝晖在书中援引浙江新昌县和广东潮阳县的情况作为例证来说明地方存留粮的支出方向,可是二县存留粮只有官吏俸禄、儒学廪粮、孤老月粮和军饷四个方面的开支,并无地方政府的行政开支项目。由此推断,即便杭、衢二府的地方存留粮包含一部分行政开支的话,也只可能包含在A项中。问题是衢州府不存在A项,杭州府的A项也没有明确的标明支出方向,如此,则需要对A项的具体用途进行深入研究。

表3中另一个存在问题的部分是B项。该项主要用来支付给地方卫所军的军饷,其实这并非

明初即有的制度。(成化)《杭州府志》卷22:

(屯田)宣德、正统来益重其政,都司有委官都指挥,按察司有添设管屯田佥事,总领监督之。自是荒闲尽开,添拨官军倍多,子粮之入有加。余粮出纳始则官屯官自行主管,今皆定送所在府县仓收支。若地方肥饶,丰收仅足输官,若硗瘠之处,凶荒则亦艰矣。3

该条史料可知,明初各卫所基本用屯田来支放官军俸粮,与地方财政无涉。通过表2可知,衢州府卫所屯田子粒折银只有1387两多,而实际的卫所军俸粮则有4000余两,显然此时地方财政已经承担了大部分卫所军的开支。那么,地方政府何时开始使用地方存留粮弥补屯田子粒的不足,这种现象是否给地方财政造成了压力?

首先看存留粮与卫所军俸之间的关系,前引(万历)《杭州府志》卷36:

以上本折二色,除额征本色并积荒粮折银两征贮杭州府库外,其本色米先年俱坐派丰积二仓征贮,二项银米俱听本府放给,如有不足亦听该府自行拨派辏给。后于万历三年新议折银,俱纳于官屯指挥类解府库抵支官军月粮。4

对比两条史料可知,屯田子粒的经管方式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明初的屯田管理自成体系,与地方政府无干,大致在成化时期屯田余粮始经地方政府管理。从(万历)《明会典》的记载可知,至迟到弘治十六年,屯田子粒已经开始

由地方政府管理了。1正如万历志书所载,地方政府负责放支军俸,同时也意味着俸粮不足则“听该府自行拨派辏给”,前引衢州府即为一例。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杭州府,杭州府前卫、右卫屯田子粒折银共7937两,实际支出31935.695两,所缺23998.695两显然由地方存留粮补足。

经过以上分析可知,至明中期以后,地方存留粮中有大部分要支付卫所军俸,形成了表2中的B项。那么,是否可以将这种情况视为卫所对地方存留粮的侵夺,并因此增大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呢?笔者认为情况并非如此,存留粮用作军屯子粒的补充在明代是有法令依据的。(万历)《明会典》卷29称: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各处秋粮夏税已有定额,每岁征收,必先预为会计。除对拨官、军俸粮并存留学粮廪给、孤老口粮及常存军卫二年粮斛以备支用外,余粮通行定夺立案具奏。其奏本内该云为征收某年秋粮事,该照在京并在外卫所官军等项合用俸粮,拟合预为会计征收。议得各司府州今岁该征秋粮……其余秋粮存留学粮廪给、孤老口粮及拨辏各处军卫仓收贮,常存二年粮储以备支用,如有粮多足用去处,临期定夺收支。2

显然,明初对存留粮的财政功能做出了详细规定,即用于师生廪给、孤老口粮,官员俸粮。剩余的存留粮则明言用于地方卫所的备用粮,那么当屯田子粒粮额不足之时,取存留粮补足缺额当然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肖立军引用这条材料说明,明初存留粮用于地方卫所军俸的支出,但从前文的分析来看,浙江布政司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该部分存留粮在明初只是备用的军饷,并非直接用于军项开支。不过这种情况同时也说明,屯田子粒支用不敷即用存留粮补足在明代是有制度保障的,存留部分本就是备用军俸的。

再看表3中的A项。从(万历)《杭州府志》的书写方式来看,该志书对每一项存留粮,或用于兑军行粮,或用于师生廪粮,其支出方向和数量都有详细的描述。唯独A项只强调运至该仓上纳,没有给出支出方向,也即A项并没有被使用。结合上文的分析可知,该项并没有被支用,而是备用粮,地方政府并不能擅自动用。3据此

可知,地方政府除利用折率获取的白银用于行政开支外,存留粮中并没有专门用于公费开支的部分。

以上部分对明代存留粮支出结构和财政功能进行了分析。可以认为,明初地方存留粮主要用于官员俸禄、儒学师生廪给、孤铎口粮以及备用军饷。随着军屯制度的颓坏,备用粮大多数用于补足军屯子粒的缺额,成为地方存留粮的最大开支项,呈现出表3的支出结构。但存留粮原本就没有支付地方行政费用的财政功能,因此并不能认为军饷的开支侵夺了地方的公费开支,两者之间并没有如此的逻辑关联。无论存留粮用量多寡都不能作为公费银转嫁给里甲人户的直接原因。

三、杂办银的支办原则与

“官钱粮”的含义

如果本文之前的分析可以成立,即存留粮不用于公费开支,则我们必须对明史学者给出的公费银转嫁给里甲负担的原因作出一些修正。为方便本部分的分析,笔者首先对里甲负担的“杂办银”项目做出分类,再一一探明各项目最初的财源,从而把握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此笔者选取(嘉靖)《浦江志略》的杂办银数据进行说明,该志明确指出其收录的是“正德十五年”的册定数据,因而能够反映出杂办银制度成立初期的情况:

在此,本文参考山根幸夫和岩见宏两位学者关于公费的分类标准将杂办项目分为以下几类:

A. 祭祀费。共120两,占总量的30.14%。这部分费用用于地方官员主持祭祀,为占杂办银比例最大的一部分。据府县地方志记载,祭祀对象包括文庙、启圣公祠、社稷山川郡厉坛和乡

贤祠等方面。2(万历)《明会典》卷41:

其各司府州县遇有祭祀及庆贺等项俱于官钱粮内支用,务要明白花销,开申上司,以凭稽查。

从这条史料中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祭祀、庆典等项花销都在“官钱粮”内动支。

B. 科举费。共63.8479两,占总量的16.04%。这部分包括的项目比较多,其既包括赏赐给获取科举功名士子的礼币,也包括贡士、武举参加更高级别考试的路费,还有旌表进士、举人的牌坊银,可以看做广义上的与科举有关的费用。岩见氏的研究也表明地方乡试的费用自明初即由“官钱支给”。3海瑞在《兴革条例》中也有同样的记载:

是又当慎选其人,不当滥及。本职广东人,广东举人七十五名,闻正德末年科举生止取七百五十名。(场屋中每十人而取其一,科举数不为不宽。)是年省费,民甚便之……盖省一名则省一名路费,省一名场屋中诸般费用,民之利也。4

以上两条史料均表明,科举考试的费用和应试考生的路费均由地方政府的“官钱”支办。

C. 物料运输附加费,共94.4781两,占总量的23.73%。包括军器路费银和织造扛解银和茶芽路费银三项。(万历)《杭州府志》卷36:

国初各卫所成造军器,咸有定制,其料银征七于民(于九县丁田内派征),征三于军(于旗军月粮银内派扣)。各军卫有司征解布政司贮库,其官局官、布政司咨行都司,遴选前右二卫指挥各一员,呈请抚按衙门,委二司挂号发局团造。其奉文成造,候抚按衙门详示,将料银发管局指挥,会同杭州府清军同知给散。至督造完日,布政司咨都司,中半分解工部交纳,至今尊为定例。5

如材料所示,地方政府要负责十分之七的军器制造费用。由于工部需求的是实物军器,因此“军器料银”,虽然以白银的形式在坐办中征收,但是还要在地方上完成军器的打造并将其运输至工部。地方政府和卫所各负责一般的运量,军器路费银便因此产生。

织造扛解银是地方向工部运输岁织段匹的运输费用。(万历)《明会典》卷201:

凡岁造,宣德十年令各处解到段匹,原解人员连原封同该司官吏、辨验御史送至午门内会司礼监委官及库官拣验堪中收库,不许在部开封。6

在外织染局每岁织造的段匹都要运送至工部,再交递给内府验收。同理,这部分物资也是现有地方政府办纳完成,再以实物的方式运送至工部,织造扛解银则是实物的运输费用。

以上三项都是地方政府交纳上供物料时产生的运输费用,所以本文将其归为一类,统称为“物料运输附加费”。

D. 行政开支,共85.6两,占总量的21.5%,包含书手工食银和支应银两个项目。此项与其他项目的支办方式并不相同,《兴革条例》载:

书写,胥吏职也。彼或不能,自募书手代之,亦其本分。旧例清理军匠、丁田、均徭、派征钱粮等项,皆令直日里长出办工食。

另据张选《忠谏静思张公遗集》卷3:

查得本县先年支应,止照改议文册于丁田银内扣追银二百两,不追入官,令见年里甲分日自行支应……1

以上两条史料表明,书手由直日里长出办工食自行雇募。支应银也并不直接征收白银,而是由现役里长“买办供送”。该二项均是强加给里甲役的财政负担,是“役法”的衍生品,并非明初就有的项目。因此,D项的情况与A、B等项的情况并不相同,无需讨论其如何由“官钱粮”的开支转变为里甲负担的问题。

E. 救恤支出,共20两,占总量的3.01%。该项主要指地方政府支付给孤贫、残疾人士的救助费用,地方志中一般写作“孤老冬夏布花木柴银”。上文分析可知,地方政府抚恤孤老的“孤铎口粮”在存留粮内支出。除此之外,地方财政尚需支付孤老的其他用度。(万历)《明会典》卷210:

(洪武二十六年)一鳏寡孤独,仰本府将所属养济院合支衣粮,依期按月关给,存恤养赡,毋致失所。仍具孤贫名数,同依准状呈。2

F. 仪典费,共20两,占总量的5.02%。该项目中包括进贺表笺、迎春、乡饮酒礼等项目。(万历)《明会典》卷79:“各处府州县,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行乡饮酒礼。酒肴于官钱约量支办。”3结合前文所引(万历)《明会典》中关于庆贺费用支出规定的记载可知,凡地方乡饮酒礼、庆贺等事的费用均由地方政府“官钱粮”支办。

G.赔纳课钞。由于宝钞贬值,商税流失,所以地方政府将原有商税课钞的额度折算成白银摊入杂办银或均徭役的巡拦银内征收。这部分银两主要作为维持商税原额的象征意义存在,基本不影响地方财政的运行,故本文不再详述。

综上,C项虽占该县杂办银银总量的23.73%,但该项支出取决于地方政府负担上供物料的数量,与地方行政无关;D项也占有不小的份额,但其支办方式和产生原因与其他项目不同,并不在本文的考查范围之内;本文关注的重点在A、B、E、F四项。

从(万历)《明会典》中关于此四项支出规定的书写方式可见,科举和乡饮酒礼的费用可以确定是直接由“官钱”支办,而祭祀、庆贺的费用则由“官钱粮”支办。由于本文之前的分析认为,存留“官粮”除支办“孤铎口粮”一项以外,并不负担地方政府其他的公费开支。因此笔者认为,此类文献中的“官钱粮”是泛指存留地方用于行政开支的粮食与钱钞,而没有细致的区分。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官粮”与“官钱”各自的用途是比较明晰的,其中存留粮只用于地方官俸、儒学廪给和孤铎口粮的支放,真正用于地方行政公费的是“官钱”,即存留钱钞。

四、宝钞贬值与里甲“杂办银”的出现

以上本文考察了地方存留粮的财政功能与杂办银的支办原则两个问题,借以重新审视了岩井茂树提出的地方公费转嫁给里甲负担的三点原因。首先,笔者认为上供物料与地方公费之间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上供物料成为里甲正役的任务是指征解方式的变化,而非负担的转嫁;其次,地方存留粮被王府开支和军饷占用并不能造成地方政府开支的减少,因为存留粮并不用于地方政府一般行政事务的支出。第三,由于存留钱钞实际用于地方公费开支,因此宝钞制度的失败是导致明初地方财政结构失衡的直接原因。

可以认为,明初宝钞贬值以及由此引发的一连串连锁反应给明初地方财政造成强烈的冲击。从(成化)《杭州府志》记载的洪武初年的财政数据可知,洪武十年时,杭州府每年的田赋收入中夏税小麦6189石,秋粮米166675.9石,两者总和为172864.9石,洪武九年的商税收入则为439836.9贯。1按照粮钞比1:1的比率换算,杭州府的财政收入中粮钞比大概在2:5左右,货币收入占主要地位。即便我们认为明代宝钞在发行伊始即出现贬值的现象,如洪武二十三年,明太祖就曾说到两浙市民有用钞一贯折钱二百五十文的做法,说明此时宝钞贬值达到4倍左右。2以此计算的话,洪武十年的粮钞比为1.57:1,我们依然可以说商税收入在财政结构中占有不可获取的地位。但是宝钞在此之后持续贬值,从《杭州府志》所载正统十二年的夏税征收则例中即可看到当时的实际情况:

折钞麦二千四百石,每石折征钞五十贯,共折钞一十二万贯。仁和、钱塘、海宁、富阳、临安、新城陆县该麦二千三百八十石五斗八升三抄八撮,共折钞一十一万九千二十九贯一文九分,每钞一贯连加耗车脚共支米二升,通共支米二千三百八十石五斗八升三抄八撮。就仰解钞粮长领米买钞解纳。3

这条材料说明至正统年间,粮钞比达到1:50,贬值程度已经非常高了。情况尚不止如此,还应该注意到这条史料把“以米换钞”表述为“领米买钞”,而该则例在征收“折银麦”一项下把“以米换银”表述为“糴卖荒银”。一般而言,以商品换取货币被称之为“卖”,以货币换取商品被称之为“买”。由此可见,“领米买钞”绝不是将米在市场上出售以换取钞,而是出售以后还要买钞,而米可以直接出售换取白银。这表明,随着持续的恶性贬值,宝钞的支付功能已经丧失,变成了一种专门为缴纳赋税而被保留的“商品”。地方政府需要在市场上买钞,然后再上交给中央政府。因此,至正统年间,明代的宝钞已经不再履行货币的职能,相应的地方财政支出中使用宝钞的部分则完全没有了财政来源。(万历)《明会典》卷35:

(正统)七年奏准,各处州县额办商税、酒、纸等课于各州县收贮,以备岁造段匹、祭祀及官吏俸给等项支用。4

这条材料的字面意思是地方政府可以使用存留课钞办纳段匹,或用于祭祀与官俸支出。但结合我们前文的分析可知,宝钞在正统年间已经贬值严重,甚至丧失货币职能,成为一种用于缴纳税收的特殊商品。那么这条史料的实际含义就变成了中央政府不再需要地方上交商税课钞,但同时地方政府要在商税流失的情况下继续完成织造任务以及应付地方事务的开支,这无疑为地方政府另辟财源开通了制度通路。

从(万历)《嘉兴府志》的记载来看,因宝钞贬值造成流失的商税并没有在这之后被重新恢复起来,而是继续维持了原有的钞额,并将其按照银钞比0.002:1的比率折成白银。嘉兴府并所属七县税课司原有商税钞额556974贯,折成白银1113.948两,从牙行、商户、渔户征收,或用巡拦役银抵补。这部分白银用于支付海宁卫并澉泎后四所官军的俸钞银。5可见,商税的收入和支出始终按照原定钞额进行,一千余两的商税银对于嘉兴府的财政而言无足轻重,作为卫所官军的俸禄也是杯水车薪。显然,商税的收支已经成为无关正常财政收支,仅具象征意义的行为了。

宝钞制度的失败给明初地方财政结构造成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地方财政除存留宝钞用于行政开支以外,并不能另辟财源,也没有增加税赋弥补财政缺口的制度许可。那么,将商税流失的部分通过“杂办银”的方式转嫁给里甲民户负担恐怕是地方政府最现实、最合理的选择。

基于此种原因,当宝钞渐趋无效之后,地方政府逐渐将公费转嫁给里甲人户负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

故事,里甲应各办之次年,即佥均徭,民颇病其数。天顺中,改为上下五年,名曰两役。其役之在各办者,则里长敛钱从事,称甲首钱。提牌承应,计日而轮。1

可见,天顺之时“甲首钱”的名称就已经存在,当时地方财政尚无大量使用白银的情况,所以只是敛钱补足亏空经费。且浙江地区嘉靖以前的地方志中,均不见杂办银的记载,因此笔者认为,此时的“杂办”项目尚未形成制度。(嘉靖)《浦江志略》正德十五年“册定里甲之征”中出现的杂办项目,是笔者所见材料中最早关于“杂办银”的记载。另据唐文基的研究可知,福建地区的“纲银”出现的时间大致为成、弘之际,规范为“正杂二纲”则是在正德十五年。笔者所见(同治)《宁化县志》中也有同样的记载:

故御史沈灼议将通县费用分正杂二纲,以丁四粮六均派见年里甲……如文庙、社稷之祭及乡饮之类则曰正办,如迎春、桃符、新官到任、生儒考试一切供办之类则曰杂办。

该条史料中所列项目与《浦江志略》中的杂办项目基本相同。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地方公费在宝钞贬值以后虽然逐渐转嫁给里甲人户负担,但并未形成规范性的制度。至正德十五年大造黄册之时,各地逐渐将公费银项目以各种方式确定下来,即浙江之“杂办银”,福建之“纲银”。

五、结论

以上本文从浙江布政司存留粮的财政功能、杂办银的支办原则与杂办银的成因三个方面分析了公费银转嫁给里甲人户负担的原因。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浙江布政司地方存留粮除支付官俸、儒学师生廪粮和孤铎口粮之外,主要用于卫所的备用军饷,并不用于地方行政费用的开支。因此,即便大量的存留粮用于填补屯田子粒的不足,也不会侵夺地方政府的行政费用。地方政府用于祭祀、庆典、科举和乡饮酒礼等方面的公费开支实际由存留钱钞支办,宝钞贬值才是造成地方公费转嫁给里甲人户的直接原因。地方公费最初以“甲首钱”的方式由里甲人户负担,随着地方财政用银量的不断增大,最终在正德末年形成了规范的“杂办银”制度。

银行加钞工作总结范文6

中蒙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现状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情况

2002年2月,蒙古国贸易发展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二连浩特支行开立了第一个人民币账户,对蒙古人民币结算正式开通。2009年,人民币结算量为94.4亿元,占总结算量的78.53%;2010年,人民币结算量为172.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22个百分点。人民币结算量的增加便利了边境贸易,在促进边境贸易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国其他周边省区与临国开展人民币结算积累了较好的经验。人民币结算量的增加,对中蒙两国边境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中蒙银行双边本币结算账户行使用情况

由于中蒙两国间良好的地域优势,两国间经济贸易往来发展迅速,贸易结算渠道、结算手段的单一性,使人民币成为对蒙边贸计价和结算的主要币种之一。至2010年末,二连浩特市商业银行与蒙古国账户关系达到28个,共办理人民币汇入25702笔,同比增长12.14%,金额为116.05亿元,同比增长154.5%;办理人民币汇出5325笔,同比增长30.04%,金额为112.42亿元,同比增长130.37%;办理美元汇入2920笔,同比增长18.89%,金额5.84亿美元,同比增长201.03%;办理美元汇出984笔,同比增长7.54%,金额6.07亿美元,同比增长244.89%。

中蒙边境银行卡业务情况

2003年,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与蒙古国郭勒莫特(Golmot)银行达成协议,并在蒙发行金穗借记卡业务。至2010年底,二连浩特4家外汇指定银行与蒙方14家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此项银行卡业务,累计发卡2855张。二连浩特口岸共开立各类银行卡账户10.7万户,口岸边境发卡总量为11.7万张,布放ATM机29台, POS机173台,发展特约商户148家,客户持卡消费为5.47亿元,银行卡业务的发展对促进中蒙贸易起到了积极作用。

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出情况

2002年,中国农业银行二连浩特支行与蒙古国贸易发展银行办理了第一笔人民币现钞押运出境业务以来,目前已发展为中国农业银行二连浩特支行等4家商业银行与蒙古国贸易发展银行、蒙古农业银行、郭勒莫特银行、兆斯(Zoos)银行、阿诺德(Anod)银行5家商业银行办理人民币押运出境业务,并呈逐年快速增长之势。2008年,蒙古国商业银行从二连浩特口岸累计调运人民币83次,调出境口岸金额为19.31亿元。2009年,蒙古国商业银行从二连浩特口岸累计调运人民币64次,调出境口岸金额为14.05亿元。2010年蒙古银行从二连浩特外汇指定银行提钞99次,同比增长54.69%,总金额为26.71亿元,同比增长90.11%。

现行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出与流入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人民币跨境流通结算方式上存在风险

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进行贸易结算,在方式上存在明显缺陷。首先,私自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增加了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的难度。央行、外管局、海关等部门现行的政策规定人民币出入境限额2万元,而目前人民币出入境2万元限额标准无法满足双方客商的需求,因此,私自携带人民币和隐瞒报关成为现钞出入境的重要方式。其次,双方边贸企业及双方边民大量携带现金出入境进行贸易结算无疑也加大了安全隐患,这种大额的现钞交易方式,容易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人民币流出及回流监测统计存在误差

近年来,二连浩特边境地区人民币流通监测工作不断完善,但仍未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监测体系。目前人民币在蒙古国流通范围日益广泛,人民币流出与回流除了通过银行汇划,通过口岸携带人民币现钞进出境的边民也日益增多。人民币经过几年的境外流通,在境外形成了一定的沉淀量,由于没有科学的统计体系,对这部分人民币现钞无法统计,使跨境流通的人民币实际流量失真,造成人民币现钞的体外循环。而且携带现钞出入境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当地人民银行根本无法掌握人民币跨境流通的实际状况,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监测难度加大,大大降低了人民币流出及回流量统计的准确度。

境外人民币沉淀有潜在风险

因人民币大量出境,在境外形成大量沉淀,不仅是对国内人民币经济效率的损失,也可能对口岸地区甚至中国国内金融稳定造成负面影响。滞留境外的人民币存量必然产生对人民币业务的需求,如人民币的兑换、存贷款、汇款和投资等业务。而且境外沉淀的人民币可能会因为境内外的利差和汇率变动等原因而突然回流,可能会对边境城市经济、金融稳定构成冲击。

中方现金供应压力加大

2006年以来,由于蒙古进口的大量采矿设备需要人民币支付,加之我国向蒙古劳务输出的增加以及对蒙古畜产品收购绝大部分用人民币支付的原因,使得蒙古银行业对人民币现金结算量需求加大。

人民币现钞押运出入境存在问题

从二连浩特口岸人民币现钞押运出入进境情况看,首先由蒙古国商业银行向中方商业银行提出提钞需求,中方商业银行在准备人民币现钞的同时,向海关等联检单位提出货物出关要求。在提钞日,蒙古国商业银行来到中方商业银行区域内办理现钞交接业务,同时,海关部门派人员现场监督,完成交接手续,然后由中方商业银行护送到联检关口,完成全部提钞业务。这其中对人民币押运的安全,在办理程序中人民币的安全隐患不得不引以注意。

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允许蒙方账户行进行头寸调剂,通畅本外币结算业务

针对中蒙账户行结算业务中人民币或美元账户头寸不足,造成汇划资金解付困难的现状。为提高账户行结算效能,建议实行区域账户行头寸结售汇总量额度管理。在商业银行审核结售汇有关单证,确保账户汇划资金为经常项目资金收付的前提下,允许蒙方银行在其美元和人民币账户间进行头寸货币转换。

完善人民币跨境流通沟通体系

加强人民币在境外流动、兑换、流进流出和沉淀量的调查研究,适时监管,稳定边境地区金融安全。通过与境外银行的协作与关系,及时对人民币进出境和在境外流通进行监控、疏导和利用,有利于口岸地区金融监管部门与相关金融机构扭转被动局面。实现对境外银行人民币账户资金的全面统计监测,这样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账户资金变动情况,从而更好地为上级制定、调整政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持。

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开展中蒙银行间同业拆借

根据内蒙古地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特殊情况,制订境外人民币同业拆借的相关政策,允许蒙方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同业拆借,解决因资金头寸不足而使蒙古国商业银行人民币支付和结算业务发生支付困难的问题,积极推进人民币区域化。

进一步解决境外人民币回流问题

如果人民币没有畅通的渠道回流到我国,周边国家或地区难以将人民币作为区域储备货币。除了继续允许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以外,还可以进一步允许我国与周边国家或地区在一般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

在适当的时候促进境外人民币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