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发展范例

海洋经济发展

海洋经济发展范文1

现阶段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世人的共识。“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之后的又一场“能源革命”。它既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同时也是我国政府的战略选择。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广东省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倡导“海洋低碳经济”是一个全新的思路。大力发展海洋低碳经济,这不仅为广东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奠定了基础,而且对实现广东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低碳经济是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1.1低碳经济的内涵

从内涵看,低碳经济兼顾了“低碳”和“经济”,低碳经济是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经济模式。所谓低碳经济是指依靠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要能源,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新型经济发展方式[1]。低碳经济代表了未来经济发展的形态,其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旨在建立新的能源结构,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即依靠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实施一场能源革命,建立一种较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发展模式[2]。

1.2发展海洋低碳经济的意义

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海洋低碳经济是在以海洋为活动场所和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的各种经济活动中,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一种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海洋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平衡式经济,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环境友好型的、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所以,对广东省来说发展海洋低碳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2.1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直接体现。在广东省的海洋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生态环境基础十分脆弱的一个基本省情条件下,发展海洋低碳经济实际上是从需求的角度提出的,在发展中注重系统整体的互利互动和协调一致,使人与自然、经济、社会有序循环,形成良性互动发展。

1.2.2是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的必然选择在低碳经济视角下,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落脚点是把广东省建设成海洋经济强省。发展海洋低碳经济是广东省海洋经济有效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广东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在发展中,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通过充分重视恢复和保护海洋自然生态环境,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生态基础,推动海洋经济强建设的顺利进行。海洋经济强省本身应该是海洋生态强省、海洋绿色强省,海洋经济的发展中尽可能采取“绿色”技术,实行清洁生产,形成海洋经济之间、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环境之间的互利交换和良性循环。

1.2.3是广东海洋经济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海洋经济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内容:一是陆上经济活动不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施加难以消解的压力;二是海洋经济系统的产出能较好满足人们对海洋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三是海洋经济的发展能明显促进全省经济的发展。目前主要影响两者协调发展的突出矛盾表现为陆上经济活动对近岸、近海的强大的污染威胁。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国领先,陆源污染负荷强度非常大,实施海洋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大力解决陆源污染问题,才可能为海洋经济建设提供相对宽松的海洋生态环境,才有可能全面实现广东海洋经济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

2.1广东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成效

2.1.1广东省海洋经济总量长期位居首位

广东省海洋经济自1995年以来,始终保持着快速发展的势头。2010年,广东省海洋生产总值达8000亿元,约占全省GDP的17%,比2009年增长17.6%,比2005年增长2.7倍,年均增速达22%,连续16年居全国首位,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等主导海洋产业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1.2三大蓝色产业密集带建设初见成效

广东省沿海地区凭借区位和资源优势,海洋经济区域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粤东、粤中(珠江口)、粤西三大蓝色产业密集带初步形成。珠江口地区已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之一。东西两翼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经济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在三大蓝色产业密集带中,汕头突出发展重化工业和水产品加工业,水产品出口连续4年居全省地级市首位;潮州建成全省最大的烤鳗加工、贝类集散地。汕尾是全省最大的鲍鱼养殖基地,全市养鲍场已达40多家,年产量超1000t;惠州着力建设临海石化工业区;湛江、茂名大力发展海洋石化业、港口物流业;珠海、阳江、惠州、茂名等地区着力打造滨海旅游品牌等等。

2.1.3海洋科技和教育成效显著

广东省积极部署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全面启动实施了《广东省科技兴海1999—2010年规划》,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开发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技术等海洋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重大科技兴海招标项目取得丰硕成果,14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建成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在海洋教育方面,广东省拥有全国第二所海洋大学———广东海洋大学,除此之外还有中山大学海洋学院、广东省水产学校等海洋教育机构,多年来培养了大批海洋与水产技术和管理人才。

2.1.4海洋环保取得进展

完成了第二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工作,编写《广东省海洋污染调查报告》。针对全省发生赤潮,成立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和赤潮研究中心[3]。省政府出台了全国第一部规范人工鱼礁建设的政府规章,决定省、市、县财政投入8亿元,用于人工渔礁建设。广东省编制实施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总体建设规划》,加强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力度,截至2010年底,已建成了徐闻珊瑚礁自然保护区、雷州白蝶贝自然保护区、东山—南澳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示范区等100个,其中部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保护区面积达69万hm2,初步形成了类型较齐全、布局较合理的保护区网络。#p#分页标题#e#

2.1.5海洋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监测治理效果显著

全省各地基本建立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对重点排污口、海水浴场、海水增养殖区监测实现常规化,连续7年省级、沿海市级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建立了重大海洋与渔业环境灾害监测预警机制,重新修订了广东省重大海洋环境突发灾害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了澄饶联围水污染、茂名水东湾死鱼事件、深汕高速公路甲苯泄露事件等近10宗海洋渔业污染事故,有效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环保执法力度加强。严格要求直排入海重点单位执行“三同时”制度。全省海岸工程环评执行率达100%。

2.2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2.2.1海洋资源衰退、环境污染状况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由于资源过度利用以及粗放式经营对海洋资源造成的影响没有根本缓解,海洋生物资源补充能力严重衰退。目前,南海北部大陆架底层渔业资源密度已下降到很低水平,不足原始资源密度的1/9,而北部湾海域的渔业资源密度已不足原始资源密度的1/8。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除局部区域有所改善外,总体表现为海域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染面积不断扩大,污染程度不断加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国家海洋环境质量公报表明,广东省近岸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由2005年的9860km2增至2010年的22042km2。另外,广东省沿海城镇生活污染源的源强持续快速增长,生活污水处理率目前仅为39%。

2.2.2绿色海洋科技整体水平不高

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绿色海洋科技发展的状况,其开发范围的深度和广度受到绿色科技的制约,同时,其开发利用中伴随的负面的影响也需要先进的绿色科学技术来解决。广东省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却不高,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在11个海洋兄弟省份中,海洋科技综合竞争力的排名只处于第4的位置,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为310人,不及山东727人的1/2。广东新兴海洋产业产值只占海洋产业总产值的1/4。一些新兴产业,如海洋药物、海洋能源等明显开发不足。最直接的原因是受技术水平的限制,使得海洋资源的开发仍停留在粗放利用阶段,以资源为优势的高附加值的产业还没有形成,海洋关键技术自给率低,发明专利数量少,主要的海洋仪器依赖进口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2.2.3海洋综合管理滞后

目前,广东省海洋和海洋资源法律制度现状己难以适应海洋开发、管理和维护海洋权益的需要,尤其是海洋和海洋资源综合性管理的法制建设滞后,加剧了广东海洋资源开发的无序和无度。沿海各市海洋综合管理的机构尚未健全,体制尚未理顺。海上执法部门,如海监、渔政、环保、港监、公安、边防、海关等力量大多各自为政,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无法对海洋实施统一、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2.4绿色发展意识不足目前绿色海洋意识

虽然有所提高,但就总体而言,其普及度还不够,尤其是对海洋生态的保护意识不强。一是缺乏“绿色”生产意识。涉海经营企业把海洋当作无偿的排污场所,无偿的使用海洋资源,不愿意治理污染;二是绿色消费意识不够,据调查,约有2/3的消费者对消费的产品是否是“绿色产品”并不在意;三是缺乏资源节约意识,认为海洋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

2.2.5海洋法制不健全

至今尚没有一部海洋的综合法律。在海洋权益管理方面,缺乏海上人工构造物管理方面的立法;在资源开发管理方面,行业管理法规较多,但缺乏海洋资源开发、综合协调管理方面的立法,尚没有颁布海洋资源开发管理基本法、海岸带管理法等。虽然“谁污染谁治理”早已形成法律,但实施效果并不好。排污收费面不全,收费的主要是超标排放的大中型企业和一部分事业单位,但环境污染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不超标排放的企业和规模小、布局分散的乡镇企业;收费标准偏低,仅为污染治理设施成本的50%左右,导致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不愿进行污染治理。资源法律的不完善弱化了对人们破坏资源的强制性约束,忽略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阻碍了人与海洋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

3构建基于低碳经济的广东海洋经济发展模式

海洋经济是以海洋为活动场所和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和。包括海洋渔业、种植业、工业、运输业、旅游业等,是一个多门类的经济领域;它包括海岸带、近海和远洋,包括水面、水中和海底,范围极为广泛。由于海洋水体具有流动性、可依托性、阻碍性、媒介性,海洋这个特殊的经济空间使得海洋经济具有整体性、公共性、跨地域性的特征。从管理体制看,有各级行政单位和经济组织,以及一部分协作活动机构;因此,海洋经济的特点决定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具有层次性、系统性及多部门交叉性的特征。绿色海洋经济是在低碳这一理念指导下发展海洋经济的有效经济模式。根据上述海洋经济的特征,我们认为,海洋经济绿色发展是指一个多层次、多侧面体现海洋经济绿色发展的立体框架,将绿色理念融入到海洋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部分,既可以实现低碳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目的,又可以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绿色海洋经济在发展中兼顾“社会安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由于广东自然资源不足,环境承载有限,必须将有限资源作有“效率”的使用,并加强对环境保护,确保海洋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创造经济、环保与社会“三赢”愿景。

4基于低碳经济推进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的措施与建议

4.1政府加大对发展海洋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

在发展海洋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政府的支持很有必要,要根据海洋经济结构演进的一般规律,从整体效益出发,进行与产业优化相适应的环境建设。要通过媒体宣传、信息、市场预测等,使社会明确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通过行政、法律、财政等手段引导企业将资金投放到低碳产业。鼓励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吸引社会各方面多元化投资。强化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提高投资效率。此外,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要与海洋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在海洋产业优化方面要加大科技投入和增量调整,进一步优化第一、三产业内部的行业结构,提高其档次。集中力量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制品工业、海洋电子、海洋旅游等新兴或低碳的产业。

4.2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p#分页标题#e#

应该围绕海洋科学与技术、海洋生物制品及加工、海洋工业与能源、海洋环境与发展等领域展开海洋技术创新基地的建设活动,加强高新技术的攻关力度,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以解决当前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精品养殖、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问题。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结合,构筑产业科技开发的平台,实现科技开发和产业需求接轨,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核心技术问题。同时,要鼓励应用型科研机构和涉海企业联合开发新技术。通过与海洋企业的技术研发中心共同进行技术和产品研发工作,可以促进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逐渐形成企业连基地、基地带区域的海洋产业开发格局。

4.3强化发展海洋经济的低碳意识

广东省海洋经济走绿色发展之路就必须强化人们的低碳意识。低碳意识是伴随着人类工业文明的发展,人与环境的冲突愈演愈烈的情况下逐渐衍生发展起来的。一方面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提升环保危机感和责任感,为改善海洋自然生态环境,促进人与海洋和谐,提供制度基础、设施建设和政治保障,鼓励技术创新和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为海洋产业的发展创造优越的社会条件。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实施环境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激发和强化各级领导、环保执法人员、环保产业单位的环保责任。再次,充分有效地利用媒体和信息网络技术等途径,大力宣传低碳观念,倡导低碳生活,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多种形式的环境道德实践活动,逐步强化公众的低碳意识。

4.4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建设

海洋生态环境的建设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监督管理”的原则。由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是不断变化的,所以要做好海洋环境监测,通过大力组建海洋环境监测网,逐渐形成行政监管、专业机构监测、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测体系,以利于准确地掌握海洋资源及环境的变化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还要发挥海洋行政执法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各种用海活动。对重点海域进行环境污染容量评价和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调查,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标准控制制度,对重点排污口加强监测、监视和管理,严格限制排放数量。对围海、填海项目必须进行科学规划、科学论证和严格管理,以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4.5转变海洋开发模式

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传统经济是“海洋资源?海洋产品•海洋污染物排放”型经济,最终会导致海洋资源的短缺和海洋环境污染。而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将经济活动组织成“资源•生产•消费•二次资源”的闭环过程,使资源和能源得到合理和持久利用,并使经济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二是采用科学的政绩评价指标,实行绿色GDP考核。省委、省政府要大力推行绿色GDP指标和产出率等效益指标。逐步在沿海各地建立海洋绿色GDP统计核算指标体系,以利于正确测度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的成本和收益,督促人们经济行动的改进。三是转变发展观念。摒弃“高投入、高消费、高排放、低效率”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

4.6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发展海洋低碳经济走绿色海洋发展道路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通过综合管理实现。由于对现有管理体制的路径依赖,需要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一是成立海洋机构协调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省的海洋研究、开发、保护的重大战略方针,进行全局性连续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关系。这是海洋经济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层次,也是综合统一管理能否展开的关键环节。在健全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划分省级和市级管辖海域的范围。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实现地方政府的效用,减少沿海地区的用海矛盾和纠纷。二是弱化行业管理,减少涉海管理部门,将海洋资源、环境行政管理权限以海洋委员会为主导纳入到海洋综合管理体系之中,鼓励公众参与。

海洋经济发展范文2

1966年,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发表了题为《一门科学———生态经济学》的论文,在反思传统经济学的基础上,明确阐述了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并首次提出了“生态经济协调理论”[1],标志着生态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正式诞生。生态经济协调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无时无刻不在与生态系统发生关系,且社会经济系统的运行始终建立在生态系统基础上,并与生态系统构成了耦合关系复杂的生态经济复合系统,在该系统中,不断增长的社会经济系统对生态系统资源环境需求的无止境性与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对资源环境供给的局限性构成了连续发展过程中贯穿始终的矛盾,该论断同样适用于海洋生态经济这一特殊复合系统。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随着人类对海洋认识的不断加深,人类社会开始了以捕鱼、海运、盐业等为重点的初级海洋产业发展时代,国内外关于海洋生态结构、功能、生物生产力、食物链等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不断增多,海洋经济学研究也逐渐萌芽。20世纪90年代,海水养殖的普及、海洋油气资源的大面积开发以及海洋旅游产业等新兴产业的迅速崛起,促使人类进入了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时代。然而,随着人类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产业的规模化推进,海洋生态系统运行状况却愈加恶劣,人为因素引起的海洋灾害不断增多,海洋资源枯竭、水域污染与生境破坏日益严重,海洋自然净化能力、平衡能力不断衰退。鉴于海洋经济增长与海洋生态保护矛盾的日趋尖锐,20世纪90年代后期尤其是进入21世纪,国内外对于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研究不断增多。

纵观已有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国内外学者研究对象涉及到沿海国家、沿海城市、海岸带、海岛、滨海、近海、海洋、渔场等众多地理空间区域,研究视角大多从海洋(包括沿海、海岸带、海岛等研究对象)的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出发,基于海洋经济需求与海洋生态供给这一根本矛盾,形成了多种海洋生态与经济发展关系模型和可持续发展评价模型,并在海洋生态经济综合协调管理措施上不断创新突破,研究成果日渐丰硕,为海洋实际开发管理工作提供了一定支持。总结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国内外关于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主体研究逻辑思路为:以海洋的生态经济价值贡献为起点,剖析当前海洋生态经济矛盾和危机,评估海洋生态安全及产生问题根源,构建海洋生态经济关系模型,进行海洋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提出海洋生态经济问题协调、治理或综合管理的办法与措施。所运用的研究方法涵盖:系统分析方法、生态经济学方法、地理学方法、数学模型方法、地理信息系统方法、管理学方法等。由于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研究起步较晚,各方面研究目前仍处于交叉进行阶段,不存在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因此,按现有研究逻辑和内容划分,本文将该领域的国内外论文研究成果分以下五个方面综述。

1海洋生态经济价值和贡献研究

海洋生态经济价值与贡献研究是海洋生态学、海洋经济学以及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研究乃至人类开发海洋的基础,国外学者关于海洋生态经济价值和贡献的研究已积淀了较为深厚的理论成果,并初步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评估体系和方法。如Costanza等[2]在构建海洋生态经济价值类别体系的基础上,详细剖析并评估了全球海洋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得出全球海洋生态经济价值为461220亿美元/a;Martinez等[3]研究了沿海区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重要性,提出应推进继续海洋生态经济评估工作,以确保沿海实现最有价值的可持续发展;Beau-mont等[4-5]识别并定义了海洋生物多样性所能提供的物质与服务,提出该物质和服务的有效利用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运转能够起到基础性作用;Kildow等[6]探讨了衡量海洋对国民经济贡献的重要性,指出由于各国相关定义和方法的差异,以现有资料测量、比较与海洋有关的经济活动价值仍较为困难。

在海洋生态经济价值和贡献研究方面,国内学者最初主要从理论探讨的角度进行定性分析,近几年许多国内学者开始借鉴国外学者研究成果,并将生态经济学有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方法(如市场价值法、影子工程法、机会成本法等)引入,形成了诸多定量实证性结论,尤其是随着2005年国家海洋局启动“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研究计划的实施,国内学者相继在海洋生态系统服务概念界定、经济属性概括、服务类别划分及经济价值实际评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突破。如张朝晖等[7]从海洋生态系统的组分、生态过程及生物多样性等3个方面分析了海洋生态系统能够产生和支持的生态系统服务,并将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归纳为15种类型;高晓路等[8]研究了天津市海岸带环境的空间价值差异,并对海岸带产业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效果进行了比较,发现天津海岸带工业开发通常以生态环境破坏为代价,而渔业开发则能带来正面综合效益;石洪华等[9]以桑沟湾为例对养殖型海洋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与价值进行了系统评估,结果表明2004年桑沟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为10.51×108元;卢霞等[10]根据TM遥感影像及海岸带资源综合调查结果,采用国外学者Cost-anza分类系统和服务单位价值,估算出连云港海岸带生态系统功能总价值为22.55亿美元/a;王丽等[11]应用条件价值法对罗源湾海洋生物多样性维持服务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指出家庭年收入、对生物的了解程度和环保意识是影响生态价值评估的主要因素。

2海洋生态经济问题与危机研究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海洋自然科学研究推进,人类对各类海洋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程度不断提高,新兴海洋产业陆续崛起,然而,面对海洋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自然资源不断枯竭、水域生境持续破坏的现实状况,国外学者普遍认为海洋生态稳定运行与人口急剧上升、消费超常增长的矛盾已接近不可调和的程度,人类必须重新审视人与海洋的关系,改变海洋经济原有粗放式发展模式,以扭转当前全球海洋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危机。

Costanza[12-13]认为人类活动已开始接近海洋的限制,有必要制定海洋可持续利用的共同愿景,同时提出沿海灾害对生态、经济和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目前受人类经济利益盲目驱动的经济体系可能正在破坏人类的可持续福祉;Clausen等[14]从跨国的角度分析了导致全球海洋和淡水鱼生物多样性下降的人口、经济和生态因素,提出海洋和淡水鱼生物多样性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由此也导致了全球渔业不可持续发展的危机;Kildow等[6]认为当前海洋生态与各产业正面临诸多困难与麻烦,亟需对海洋和沿海不同地区采取经济、生态恢复措施。国内学者关于海洋生态经济问题与危机的研究主要应用归纳演绎方法,从现有海洋经济效益和生态问题两个角度出发进行研究,涉及内容较多、层面较广,但学者们也普遍认为我国海洋经济需求无限与生态供给有限的矛盾愈加尖锐,局部沿海区域和海域生态经济危机已十分严重。如杨金森[15]从海洋荒漠化危险、海洋产业衰退、沿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的威胁、海洋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等多个方面系统剖析了我国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当前正面临的可持续发展危机;楼东等[16]在分析我国海洋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应用灰色系统法对海洋产业进行了关联分析和预测,认为我国海洋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发展不平衡、科技贡献率低、海洋灾害影响大,是制约我国海洋生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吴次方等[17]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我国沿海城市的生态危机在不断加重,主要表现为大气污染严重、固体废弃物堆积、热岛效应、地面沉降、湿地消失、水资源污染与短缺、近海污染、赤潮频发、海平面上升、生物多样性减少等方面。#p#分页标题#e#

3海洋生态安全评估及机理研究

为深入研究海洋生态恶化的程度与产生的根源,国外学者在主张推进海洋资源环境普及调查的同时,也将海洋生态安全评价与机理作为研究重点,研究成果呈现出细致、深入的特点。如Garry等[18]计算并分析了新西兰地区历年的生态足迹;Bolam等[19]全面评估了英格兰和威尔士海岸线周围疏浚物处理的海洋生态环境后果;Vassallo等[20]应用微观泥沙和底栖生物群落评价了亚得里亚海南部沿海地区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性;Borja等[21]综合回顾了全球河口和沿海生态完整性评价的工具与方法;Day等[22]应用GIS系统和空间分析法,对澳大利亚海域斯潘塞湾的生态分级进行了空间分布研究,为澳大利亚的海域治理提供了辅助支撑。由于海洋生态系统的持续衰退,国内学者关于海洋生态安全评估的研究也在不断增多,现有研究大多借鉴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模型,但研究成果通常偏重于某沿海地区或海域生态安全的现状评价,缺乏细节性、跟踪性、系统性的研究结论。如杨建强等[23]应用结构功能指标法对莱州湾西部海域海洋生态系统进行健康评价,得出其健康程度一般,部分海域已达较差状态;吴次方等[17]以长江三角洲为例评价了我国沿海城市的生态问题,认为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在于人类认识论、科学技术发展、资源产权不明晰和制度缺陷;刘伟玲等[24]利用生态足迹法计算出辽宁省及其沿海6市2003~2005年的生态足迹均超过了生态承载力,且生态赤字有逐年增加趋势;王晓红等[25]应用EwE5.1软件对南海北部大陆架海洋生态系统演变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近20a的过度捕捞已导致生态系统和渔业资源逐渐退化;陈斌林等[26]在对连云港近岸海域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运用因果链分析法,阐述了社会经济发展对自然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机理;吝涛等[27]通过探讨响应力与生态安全问题因素的作用机制,建立了用以分析海岸带生态安全响应力反馈效果、反馈效率和充分性的定量评估体系,并以厦门为例进行案例分析,发现厦门整体生态安全响应力尚处在较理想水平。

4海洋生态经济关系模型与可持续研究

近几年,国外学者越来越多地应用数学模型模拟并分析海洋生态与海洋经济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评价各类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并初步形成了若干规律性总结及共识,为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奠定了基础。如Grasso[28]分别运用动态优化模型与模拟模型建立了海岸红树林生态系统中森林和渔业生产的生态经济模型,研究了两种模型方法在解决红树林资源使用问题时的交叉及融合;Jin等[29]通过合并生态与经济分析模型,开发出了用以研究沿海地带生态经济系统的输入输出模型;Verdesca等[30]从经济系统和环境系统之间能量交流的视角出发,应用有效能与经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描述生态系统状态和其经济附加值之间关系的指标体系,并应用该指标体系对SaccadiGorolagoon海岸带生态经济系统进行了可持续性评价;Claire[31]深入研究了海洋保护区的生物经济模型,但认为当前学者对海洋保护区的生态经济关系分析结果较为悲观;Finnoff等[32]构建了连接生态与经济的一般均衡模型,并将其应用于濒危斯特勒海狮的替代品及配额制定,提出应改变所有人口和经济变量以恢复海洋生态系统;Ho-agland等[33]对全球64个大海洋生态系的社会经济、海洋产业活动、渔业和水产养殖、造船和石油开采、海洋旅游业五个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得出全球各个大海洋生态系的海洋活动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之间的关系曲线,并对64个大海洋生态系统的海洋产业活动与社会经济发展进行了分类;Ian等[34]认为海洋生物物理与人类社会之间存在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并由此提出了一个研究海洋系统的生态经济方法和模型。

随着海洋生态危机与海洋经济增长矛盾的日益尖锐,国内学者也开始意识到将海洋生态与经济视为统一整体进行研究的必要性,依据海洋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等学科,不断延伸海洋生态经济复合系统的内涵,并引入多种计量模型,深入剖析海洋生态与经济的相互作用机制,评价复合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使研究成果不断深入。代表性成果有:陈东景等[35]基于生态足迹指数和人文发展指数构建了可持续性评价框架,并对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了实证评价,结果显示1991年到2003年我国的渔业资源开发以粗放投入为特征,对生态经济系统运行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苏伟[36]通过对1996~2005年北部湾广西沿海区域经济系统和水环境系统13个指标的计算,得出泛北部湾经济区广西近岸海域环境与经济发展属于协调类型;李怀宇[37]运用非线性动力学理论法对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经济系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并运用DEA法对天津市海洋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评价,得出无机氮类污染物对天津地区影响海洋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污染物,而天津市海洋生态经济尚有潜力可挖;岳明等[38]在建立海岸带生态经济耦合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以非线性动力学理论为指导研究了海岸带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的反馈机制,探讨了海岸带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协同演变;狄乾斌等[39]运用复合生态系统场力分析框架对辽宁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演进特征及其系统耦合模式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由于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加强,1997~2005年辽宁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所增强。

5海洋生态经济协调治理与综合管理研究

进入21世纪,西方国家更加关注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并逐步将海洋生态经济的综合管理纳入国家日常工作范畴,实践经验的积累为学术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使得该领域研究成果不断增多。如Costanza等[40]探讨了海洋生态与海洋经济的重要性及其当前面临的问题,并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海洋生态、科学和政策之间的联系,提出了一套海洋可持续管理的核心准则;Bene等[41]关注了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在危险状态下的生存能力,建立了有关海洋可更新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管理的动态模型;Cicin-Sain[42]从海洋保护区的角度回顾了沿海和海洋综合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认为海洋保护区对海洋综合管理的有效实施意义重大;而Lloret等[43]通过对近50a来影响地中海沿岸CapeCreus区域各种生态要素的人类活动进行分析,认为在当地建立海洋保护区并不足以保证海洋资源和物种的可持续性,应将其与综合海岸带管理规划相结合;Chang等[44]将海岸带系统分为四个子系统:社会经济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环境子系统和管理子系统,在对各子系统内部要素进行协调的基础上,建立了海岸带综合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应用其对垦丁珊瑚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Garmendia等[45]认为传统自上而下的官僚管理方法并不足以解决海洋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冲突问题,提出应将不同专业知识和价值观进行整合,应用社会多准则评价方法作为海岸带综合管理的决策支持工具,以避免管理过程中的价值冲突和不确定性。#p#分页标题#e#

海洋生态经济协调治理与海洋综合管理模式创新是近年来国内学者在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领域的重点研究课题,尤其是许多国内学者将管理信息系统理念与技术引入海洋生态经济协调治理和综合管理研究中,对以往研究成果形成了一定突破。如陶建华[46]介绍了基于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海岸带管理模型,并将其应用于渤海湾天津海岸带管理中;叶属峰等[47]通过对长江三角洲区域海洋经济发展及其对海洋生态的依赖性进行深刻剖析,阐述了海洋生态修复建设对长江三角洲区域海洋生态经济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李纯厚等[48]在系统分析我国海水养殖环境质量的基础上,总结了已有的海洋生态修复技术,具体包括物理修复技术、化学修复技术和生物修复技术等;郭嘉良等[49]为实现对海洋生态经济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值系统化管理,尝试性地构建了海洋生态经济健康管理信息系统;陈豫等[50]在分析了数学模型的输入、输出和处理方法的基础上,利用ASP.NET技术和SQLServer设计开发了一个基于数据库的海洋生态模型管理系统;阳立军等[51]在分析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和经济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在海洋开发过程中需维持各要素之间的动态平衡,应当实施海洋开发的集成战略;倪一卓等[52]以东海海岸带综合管理为例,基于C#语言和ADO.NET技术等构建了东海海岸带管理协议支持工具。

此外,为解决海洋生态经济发展当前存在的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还从海洋资源产权管理(如贺义雄[53]等)、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如韩秋影[54],张继伟[55]等)以及海洋产业升级优化(如Smith[56],朱坚真[57]等)等角度进行了研究,研究成果日渐丰硕,为海洋生态经济矛盾的缓解提供了借鉴和支持。

6已有研究成果评价

纵观国内外对海洋生态与经济的关系研究不难看出,国内外学者都十分重视海洋生态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其协调发展,深刻认识到现有问题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阻碍,从不同角度、不同专业领域研究分析了生态、资源、经济在海洋系统中发展的若干重大课题,并采用各类技术支持手段、多种定量模型、各类评价指标体系等辅助工具使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的内容与方法不断更新与完善,研究领域不断延展,但总体而言,关于海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

(1)理论体系尚不健全。理论研究成果是客观实践的主观反映,由于现代海洋产业发展起步较晚,现有海洋经济与生态数据统计体系尚不健全,尽管已有海洋地质学、物理海洋学、海洋物理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生态学、海洋环境科学、海洋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等一系列学科理论支撑,但海洋经济增长与海洋资源消耗、海洋产业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沿海人口激增与生态容量有限等诸多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间的矛盾还未在整体上充分展开,海洋生态与经济相互作用关系的本质规律尚未全面暴露,使得该研究领域的诸多基本问题不能达成统一共识,研究成果分布零散,未能进行较为系统的理论概括、形成全面的海洋生态经济学理论研究框架体系。

海洋经济发展范文3

近年,浙江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然而,与发达海洋地区如台湾、广东、山东相比,无论是海洋产业总值的绝对数,还是其在GDP中所占比重,浙江仍存在很大差距。浙江海洋经济相对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资金短缺是其重要因素之一。思考浙江省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大量涉海企业巨大资金需求和浙江省投融资体系建设现状,浙江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尚存在以下“瓶颈”:一是海洋经济产业的资金需求存在异质特性;二是中小企业财务状况不透明;三是间接融资存在问题;四是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五是资本市场缺乏层次性,直接融资渠道狭窄;六是风险资本支持的力度不够;七是风险规避手段缺失,形成潜在无形损失。当务之急,应致力于破解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融资难题,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扫清障碍。

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加强对涉海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海洋经济重点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基金的来源靠政府财政投入、基金收益、社会捐赠等。政府要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对涉海产业发展基金的捐赠。政府每年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贷款贴息、项目奖励、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奖励等,以此鼓励涉海企业技术创新,研究开发海洋发新产品、新项目,促进各类涉海产业的较快发展。据调查,有13家金融机构认为,如果政府提供贷款贴息政策,会加大对新兴涉海企业的融资服务,持这类观点的金融机构占总调查家数的52%。统筹财税政策扶持涉海产业发展。具体来说,一是制定新兴涉海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认定为新兴涉海产业之日起3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纳税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全额返还;之后2年,给予减半返还。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项目,从认定之日起5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纳税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返还;之后3年,给予减半返还。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驻浙银行对涉海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单独核算,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纳税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先征后返。三是制定对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小额贷款公司对涉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单独核算,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纳税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扶持,先征后返。四是政府出资对涉海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与税收政策的培训,以便财务人员及时掌握新财务与税收政策,规范涉海企业的财务信息生成与披露。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贷款的政策性支持。中小型涉海企业要获得较快的发展,有必要加大对中小型涉海企业贷款的政策性支持。一是借鉴山东渤海银行做法,在浙江省地方银行成立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部门,专门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二是借鉴日本的社区银行经验,在沿海各乡镇银行营业机构成立涉海小企业贷款部门,开展对创业期渔业小企业提供不超过20万元的贷款;三是引导在浙其他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积极探索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商业贷款。

创新间接融资方式

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各类涉海产业质押贷款业务。针对海洋经济示范区中大量闲置的土地和海域使用权,创新抵押担保方式。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的操作流程。二是积极探索落实海域使用权的登记。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海域使用权的中介服务市场。同时积极支持企业利用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等质押进行融资,让拥有无形资产的优质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支持,让最需要资金扶持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获得支持。建立符合中小企业分行业、分类别贷款特点审批方式。中小企业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不同贷款金额、期限上要求显著不同,如大量从事渔业捕捞、养殖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多,且季节性要求强,在贷款管理上有必要建立符合涉海企业贷款特点的贷款分类、不良贷款问责考核等差别化的制度体系,为银行业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营造良好的政策激励与导向。积极推行“股权出质登记”新政策,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中小企业可以自有或第三人持有的浙江省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办理出质登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获得贷款。加快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

当前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方式、加强产业集群与资本市场的对接与合作。一是建立完善并购融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金融机构与市场中介机构合作,积极利用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产业优化整合。二是大力发展金融租赁业务,重点支持船舶工业、海洋工程、海洋装备制造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和港口码头建设的设备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船舶制造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从事船舶租赁融资业务。三是积极探索开发集合融资平台,有效整合各类金融资源,鼓励银行、信托、财务、担保、创投等机构加强合作,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支持海洋产业融资,积极发展各种债权、股权类融资平台,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大力支持海洋经济相关企业和项目利用债券市场拓展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探索适合海洋经济发展特点的直接融资产品。四是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通过适当的市场增信,实现规模化融资,重点探索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融资模式、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和集合债券融资模式,发展和推动置于价值链、供应链下的贸易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避险作用。浙江海洋重点规划区作为欧亚大陆桥头堡之一,具有吸收日、韩、欧美以及港澳台地区投资,大规模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区位优势。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外向型海洋经济发展的力度,设立出口区域性信用风险保障专项基金,合理补偿金融资源的政策性成本。该出口信用风险保障专项基金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依托,实现政策性保险和银行信贷的有效组合,维护外向型企业在生产流通环节资金链条的连续性,为其提供避险手段和融资保障,从而有助于推动外向型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完善经济区内的产业布局与分工。

建立涉海产业贷款担保机制

从国外信用担保体系成功的经验看,必须在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的同时,加强和完善担保体系的配套机制建设。———多渠道筹集信用担保资金。浙江应在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一是提高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或风险准备金;二是将担保机构经营所获得的经营收入补充担保基金;三是向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筹集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制度。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很重要的就是解决信用问题,完善中小企业的评价制度,银行、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联合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和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各部门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实现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监督,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制度。#p#分页标题#e#

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浙江各级政府应抓住多元化资本市场完善之机遇,借鉴深圳为辅导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提供“一站式服务”做法,制定相应政策,积极引导成长性好、具有一定规模中小企业做好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准备,对于离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甚远的中小海洋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应借鉴美国创业板经验,做好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准备。对于达不到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则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涉海企业的股权投资,建立场外股权交易市场。

海洋经济发展范文4

关键词:汕尾;海洋经济;规划评估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海洋事业发展,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部署。党的报告再次强调,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设置海洋专章,提出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合作共赢,以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为抓手,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为新时期海洋事业发展提供战略导向。“十三五”时期,面对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汕尾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海洋强省”战略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部署,积极参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以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为主要抓手,强化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功能,加快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全面总结《规划》实施情况,研判分析“十四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方向,对推动海洋经济成为汕尾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助力广东加快海洋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汕尾市全面协调发展海洋事业,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效,扎实推进《规划》确定的产业、生态、科技、综合管理等目标落到实处。

(一)产业目标。优势传统海洋产业实力得到增强,海洋新兴产业有所起步。海洋渔业稳定发展,2019年海水产品产值95.73亿元,较2016年增长37.3%,建成部级海洋牧场示范区3个,以垂钓、旅游、餐饮、观光为主的休闲渔业日益成为新的渔业经济增长点。临海工业持续推进,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明阳智能汕尾海上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陆续建成投产,后湖海上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顺利投运,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开工建设,中广核甲子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完成核准批复。海洋船舶工业不断发展,建成包括船舶制造、维修、服务的上下游产业链,渔船升级改造及减船转产项目持续推进。海洋旅游业蓬勃发展,创新文化体育旅游业态,实现多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冬养汕尾”品牌。2019年接待过夜人数971.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72.58亿元,较2016年分别增长23.0%和41.6%。海洋交通运输业稳步发展,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2020年汕尾港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273.7万吨,其中外贸吞吐量占24.2%。海洋生物产业创新发展,建成年生产加工量500吨的鱼胶原蛋白肽粉产业链基地。

(二)生态目标。海洋生态环境改善成效突出。加强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实施《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沿岸排污口截污初见成效。作为全国首批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城市之一,着力提升品清湖海岸带环境和景观价值,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项目获评省优秀示范工程。落实海岛开发与保护工作,完成龟龄岛、江牡岛、芒屿岛等重点海岛整治与生态修复,积极推进遮浪岩保护与开发项目以及小岛升级改造项目。开展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环岛栈道、海岛监视监测站、沙滩修复、航道疏浚等工程顺利通过省一级验收。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类、二类)率连续5年保持100%佳绩,海水质量居全省首位。

(三)科技目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有所增强。2019年8月,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建设正式启动,建设总投资10亿元,填补了汕尾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空白。聚焦海上风电和多能互补两大领域,围绕应用基础研究、“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创新性工程应用研究等方面,开展海上风电先进设计建造技术研究、海上风电运维技术研究、发电侧综合调控多能互补系统应用研究。

(四)综合管理目标。海洋综合管理能力逐步提升。严格执行用海项目审查审批规范,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确保中广核陆丰海洋工程基地水工工程(码头)、中广核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500MW)等重点项目落海。全面加强海洋资源监管,建立海域海岛使用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积极推进围填海和用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筑牢海洋防灾减灾安全屏障,多部门联合开展海洋灾害预报预警,连续组织海平面变化评估调查。印发实施《关于设立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激励补贴资金实施方案》,有效缓解了海洋产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二、“十三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海洋经济发展质量有待提升。2019年汕尾海洋经济总值392.26亿元,同比增长11.46%,但海洋生产总值仅占广东省海洋生产总值约2.1%。海洋产业第一产业优势明显,第二、第三产业偏弱的结构尚未改变,海洋产业以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工程建筑业等传统产业为主,产业链条短且附加值较低,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等海洋新兴产业仍处于培育阶段。与此同时,港口基础设施偏弱,公用码头泊位不足且分布较为分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尚未成型,支撑和引领临港产业发展的动力不足。

(二)海洋经济创新驱动力有待增强。海洋科技水平难以满足海洋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涉海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校院所数量较少,海洋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经费投入不足,科技创新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贡献不突出。涉海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少,主要处在低附加值产业链环节,企业创新扶持政策力度不够,“政企校”多元合作、“政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的人才培育与引入机制有待完善。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子信息等产业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亟须加强。

(三)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有待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体系缺乏技术支撑,尚未建立海洋经济统计数据库。海域、海岛资源开发审批制度不明晰,海洋环境监测能力薄弱,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缺乏技术支撑。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尚未完善,海洋环境保护及整治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三、“十四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条件及形势分析

(一)“十四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条件

1、地理区位条件

汕尾市位于广东省东南沿海,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深莞惠汕河经济圈、汕潮揭城市圈的辐射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战略部署的推进,汕尾市加快布局建设由铁路、公路、港口、航空等构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海洋经济发展区位优势日益突出。

2、陆海资源条件

(1)海洋空间资源。海洋资源禀赋高,开发潜力大。拥有红海湾、碣石湾两大海湾,全市海域总面积7,220平方千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大陆沿海岸线总长455.2千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占全省海岸线长度的11.1%,位居全省第二,列入《中国海域海岛标准名录》的海岛有430个(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居全省首位。(2)海洋生物资源。汕尾海湾滩涂和浅海面积广阔,水质肥沃,增养殖条件优越。辖内海域是南海优良渔场,水产资源富饶。2019年,汕尾市海水产品产量53.3万吨,约占全省海水产业产量11.7%。具有经济价值的鱼类200多种、虾蟹类30多种、贝类20多种,种类主要包括石斑鱼、蓝圆鯵、大眼鲷、海鲶、南美白对虾、近江牡蛎、鲍鱼等。(3)海洋旅游资源。汕尾素有“粤东旅游黄金海岸”的美誉,全市共有9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拥有以红海湾旅游区为代表的滨海旅游、以陆丰碣石玄武山景区为代表的山地生态、以海丰红宫红场为代表的革命史迹和以汕尾凤山祖庙旅游区为代表的宗教人文等四大特色旅游资源。2020年8月,汕尾市《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将实施红色文化和旅游提质升级等九大工程,加快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4)可再生能源。汕尾以太阳能、风能为重点,大力推动光伏电站和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其中,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50万千瓦,是国内在建单体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场,计划于2021年底完成并网发电计划,预计年上网电量达13.89亿度。现阶段,汕尾正积极谋划千万千瓦海上风电基地建设,计划至2025年底,布局3,000万千瓦装机容量,打造集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运营维护于一体的海洋能源全产业链,为汕尾打造海洋新能源产业集群、广东建设海上风电领跑工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助力。(5)港口资源。汕尾港是广东沿海的地区性重要港口。截至2017年底,汕尾港拥有各类生产泊位30个,全港综合通过能力约1,903万吨,建有甲湖湾电厂、汕尾(红海湾)电厂等配套码头,有力地支撑了临港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汕尾港口岸扩大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公告》,将支持汕尾港积极拓展港口功能,完善港口物流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打造粤东地区重要航运枢纽,为汕尾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3、社会经济条件

(1)陆域经济。“十三五”时期,汕尾市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已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2020年汕尾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123.8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位居全省首位,见图1。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汕尾市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6年的14.6∶40.5∶44.9调整为2020年的14.2∶36.3∶49.5,第一、第二产业比重分别下降0.4和4.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4.6个百分点,见图2。工业经济规模稳步增长,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增长至41.7%和31.1%。2020年,汕尾第三产业增加值555.9亿元,同比增长7.6%。以金融业、信息运输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图1、图2)(2)海洋经济。2019年汕尾海洋经济总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6.4%,增速较地区生产总值高4.76个百分点,对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5.78%,海洋经济已成为汕尾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21年汕尾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与湾区产业对接,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着力提升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功能,为新时期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十四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形势看,“一带一路”倡议加强海上联通,促进国际社会开展高质量海洋经济合作。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价值链进一步整合,多项高精尖技术逐步渗透到海洋产业领域,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数字经济和海洋产业加速融合,为汕尾加快发展高端海洋装备产业、海洋生物、海洋新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提供广阔空间。但,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海洋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对汕尾在全球范围内引进技术、资本、人才等核心要素带来不利影响。从国内形势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统筹展开。关于海洋强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期海洋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海洋经济发展明晰方向,推动建设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集群,有助于拓展汕尾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带动海洋产业发展。但另一方面,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对汕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海洋经济向结构优化、创新驱动转变带来新的时代挑战。从省内形势看,随着“一带一路”“双区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重大举措持续推进,将加速集聚国内外先进生产要素,持续增强海洋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系列政策规划强调了汕尾支点城市功能,为汕尾深化“海上丝绸之路”交流合作、接受“双区”经济辐射带动、加快促进海洋产业迈向中高端赋予机遇。但与此同时,广东经济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依然存在,海洋经济发展仍面临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存在薄弱环节、区域发展不平衡、海域资源空间配置不合理、近岸海洋生态环保压力大等问题。从市内形势看,汕尾毗邻“双区”,是广东省东翼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东承西接的区位优势日益凸显。市委市政府谋变破局,更加重视产业培育转型,加快构建“3+2”现代产业体系,加之革命老区扶持、深圳都市圈规划建设、深圳全面对口帮扶汕尾、汕潮揭都市圈建设等多重政策利好叠加,为汕尾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但同时,汕尾海洋经济总量偏小、海洋第二、第三产业基础薄弱,港口与临港工业发展不配套,协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振兴发展、将海洋资源优势转化成海洋经济优势的任务艰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十四五”时期是广东建设海洋强省的重要时期,也是汕尾奋力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关键五年。全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来看,汕尾海洋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四、“十四五”时期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建议站

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新形势,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把握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历史使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科学谋划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海洋经济振兴发展示范市。

(一)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立足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汕尾的战略定位,深度融入“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主动承接“双区”先进产业转移、城市功能分工和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强化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功能。坚持陆海统筹,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港产城融合发展,优化向海布局的城市形态,实现高水平扩容提质,推进全国重要海湾建设。依托海洋资源禀赋,构建功能清晰、特色鲜明的海洋保护与开发利用带。以资源要素集聚和空间优化为重点,推动海洋经济功能片区连片开发,引导功能片区间的合理分工与合作,打造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二)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坚持向海而兴,以“汕尾所能”对接“双区所需”,吸引“双区”海洋产业向汕尾延伸,着力打造为珠三角产业转移承接地、产业链延伸区和产业集群配套基地的部署。高标准建设汕尾(陆丰)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大南海石化工业园(汕尾基地)等产业发展平台,重点培育发展海洋高端装备、海洋清洁能源、海洋油气化工等产业集群,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创新成果应用水平,形成规模效益。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子信息、现代海洋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实现要素驱动向技术驱动发展的转变,打造海洋经济振兴发展的新增长点。着力推动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等产业提质增效,加速产业链向高附加值核心环节迈进,提高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三)增强海洋科技创新驱动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积极融入大湾区创新体系,共用共享大湾区重点实验室等科研资源。充分发挥涉海大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示范作用,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聚焦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上风电、海洋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共建海洋科技创新战略联盟。落实海洋科技人才发展机制,培育和引进海洋科技高端人才,切实强化创新驱动的智力支撑。加强海洋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陆海统筹,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系统修复,强化陆海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海洋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持续推进海洋资源科学配置,探索海洋生态产品经济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海洋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打造对接“双区”的宜居新家园、旅游休闲地、美丽大花园。

(五)拓展海洋经济开放合作格局。充分发挥海洋在对外开放中的门户作用,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合作,在海洋领域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激发海洋经济发展活力。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携手汕潮揭都市圈协同联动发展,深化粤闽浙经济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构筑互利共赢的海洋经济合作新局面。以“建设大通道、振兴大港航、发展大物流”为抓手,加快构建外联内畅、智慧立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交通枢纽。

(六)提升海洋综合治理能力。强化海洋公共服务保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海洋业务“一网通办”能力,实现海洋领域政府治理精准化、政务服务现代化。完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和核算制度,提升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能力。建立一体化智慧海洋综合管理平台,打造海洋环境智慧监测与评价系统、海洋环境智慧预报系统、智慧经济监测评估系统、海洋资源一张图管理系统、海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对海洋安全权益、综合管理、资源开发、生态文明等的有效支撑。

主要参考文献:

[1]钟鸣.新时代中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21.43(S2).

[2]王琼,刘强,杨伦庆.海洋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管理对策研究——以广东省为例[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1.34(06).

海洋经济发展范文5

关键词: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经验借鉴;海洋产业;投资

党的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以高于国民经济的速度快速增长。随着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持续向好、海洋科技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逐步提高,海洋经济发展迎来发展机遇,增长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离不开海洋产业支撑,以高科技为核心的海洋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及其区域布局的逐步优化,都离不开金融支持。由于海洋产业具有周期长、风险高、资金规模大等特点,传统金融信贷支持举措无法有力支持海洋产业的长足发展。世界海洋经济发达国家在金融体系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探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研究海洋经济发展强国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路径和方法,有利于推动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

1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国际经验

1.1美国

美国在发展海洋产业的过程中,通过总结和分析制定适合美国海洋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指导海洋产业持续发展。美国是开展海洋循环经济研究最早的国家之一,制定《海洋法》,成立海洋政策委员会,为海洋产业及海洋金融发展提供支撑。2009年,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制定美国海洋政策及实施战略备忘录中提出,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海洋空间规划框架。美国实施以财政拨款为主、风险投资及海洋信托基金等为辅的资金来源架构。美国较早时间即明确政府专项资金对促进海洋政策制定实施的稳定支持,《海洋法》提出实施新国家海洋政策的关键是经费保障,而财政拨款占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部分,每年政府在该方面的资金投入约500亿美元。为引导和促进资金流入风险资本市场,美国还设立了风险投资基金,在生物工程、海洋医药等高技术领域进行大量投资。《海洋法》建议成立海洋信托基金,以联邦政府收取的海洋使用费以及未来期间在联邦水域从事商业活动所缴纳的各项费用为资金来源。美国完善了国际经贸和海洋投资法律保障,维护了本国企业海洋投资及经营合法权益,形成了民间资本承担海洋经济的商业性运作,国有企业承担海洋经济的战略性运作的合作模式。

1.2日本

日本的海洋产业开发逐步向各经济领域渗透,呈现出分工精细、领域扩大、传统与新兴产业并驾齐驱的发展态势,构筑起新型海洋产业体系。日本海洋经济发展的成功首先得益于政府的调控作用,产业规划先行,海洋政策较为完善。为实现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日本政府相继出台《立足于长远发展的海洋开发基本构想及推进方案》《第九次港口建设七年计划》等政策性文件,积极引导银行、银团给予对应企业信贷支持。2000年通过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中提出,政府应加大海洋资源发展的经费投入,保证金融对海洋产业的支持;2007年4月《日本海洋基本法》明确了金融支持;2018年5月通过了作为2018—2022年海洋政策指导方针的《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日本制定完善的财税政策,以促进本国海洋经济发展、保护海洋环境,日本政策性投资银行向海洋环保事业、海洋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提供融资,可得到14%~20%的税收优惠。日本政府积极组织商业银行向对应各地区海洋经济发展需求进行银团贷款,强化银行合作,分散融资风险。此外,重视政策性银行对海洋产业的金融支持作用。例如,在造船业资金匮乏制约产业发展的情况下,由政策性银行向造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以支持该产业的顺利发展。同时,为发展传统海洋渔业产业,由政策性金融体系中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为海洋渔业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持。日本的野村证券世界首次设立以海洋渔业为投资对象的信托基金。

1.3欧洲国家:英国和挪威

英国政府重视海洋能源创新,先后资助了一系列项目,包括政府技术项目等。英国政府还对向海洋产业提供融资等服务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英国海洋能源产业发展中,风险资本在海洋能源技术的创新阶段发挥着重要作用。此类风险资本主要与政府资金结合,共同对海洋能源产业进行投资。健全的法律体系同样与英国发达的海洋产业密不可分,设有专门的管辖机构,海事仲裁协会负责处理全球各类新兴海洋产业金融纠纷事件。挪威海事经济金融以海洋经济产业完全集聚为发展方向,提高资本获得便利性,其中金融机构为海洋产业的出口信贷提供有力支持。例如,国有银行DNB、Nordea及出口信贷担保公司GIEK均为出口企业海外业务的拓展提供信贷支持。奥斯陆证券交易所是当前全球最大的航运类股票证券交易所,海外资金不断流入,推动了挪威海洋产业的迅速发展。此外,为紧密政府与海洋企业的金融联系,在政府的引导下,设立专门机构向海洋产业提供服务。例如,挪威建立的海洋协会商会,促进了海洋产业领域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有机融合。

1.4新加坡

新加坡海洋经济的政策金融支持模式较为明确。新加坡成立裕廊工业区管理局作为海洋产业发展的主管机构,先后颁布《新兴工业(裕廊豁免所得税)法案》《经济扩展奖励法令》以鼓励金融支持海洋产业的发展。此外,新加坡还专门设立了海洋集聚基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设立1亿美元的海事革新技术基金和8000万美元的海事基金,用于涉海中小企业融资和海洋创新研发。针对涉海金融体系的巨大风险,新加坡建立了严格的海洋金融监管体系,例如,在航运、化工领域,银行的出口信贷需调查客户长期的信贷记录,所有的信贷均需提供担保,并且要求银行严格内部与外部审计。2004年新加坡根据商业信托法设立了海运信托基金,其运作由主投资人发起并入股成立,通过信托公司在股票市场进行公开发售来招募公众基金单位持有人。该信托基金以所购买船舶及其长期运营产生的稳定现金流作为收益,政府给予大力扶持,其与其他船舶融资方式相比更具有成本优势。

1.5韩国

韩国政府同样重视海洋渔业的发展,其支持模式是以政策推动海洋经济区发展。韩国制定“西部开发计划”,计划投资223.13亿韩元建设西海岸沿海经济区,涵盖工业基地建设、通讯及发电站建设等126个开发项目。2013年韩国政府提出促进港湾建设的课题,该课题在《21世纪的海洋水产发展的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强调加大政府对船舶金融系统资金投入,以促进海洋航运快速发展。韩国通过制定优惠投资政策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吸引外部投资。如经济区内实行自由化的外汇制度,并最大限度消除外国投资的不便因素,为外国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的金融环境和便捷的投资服务。

2对我国的经验启示

近年来,中国海洋经济实现了长足发展。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的《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超过8.9万亿,同比增长6.2%,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1%,拉动国民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海洋经济已经发展成为拉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利引擎。“十三五”时期,我国海洋经济结构深度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区域海洋经济不断壮大,对改善民生的作用日益增强。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强国”的建设,都对中国海洋金融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综合分析发达国家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经验,能够为我国海洋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

2.1政府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并重视海洋金融政策保障

由于海洋经济具有高投入、长周期、公益性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特征,需要对其发展进行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达国家通过制定海洋产业发展规划,且普遍重视政策法规的制定。美国颁布《海洋法》,提出加大对海洋产业的资金投入,日本也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支持金融服务海洋产业。我国海洋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正处于完善发展阶段,政府应确定发展目标并进行长期规划,将海洋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海洋资源经费保障,并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规范资金投入,加大对海洋信贷监管的力度。同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完善税收优惠,对公共金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政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海洋产业。

2.2以财政投资作为金融支持主导

从美国、日本等海洋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因海洋经济具有明显的外部公益性,财政拨款应是海洋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调支持与激励,需要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各级财政支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整科研投入结构,以提高整体竞争力。在海洋产业升级和海洋工程科技方面,不仅需要企业的投入,还需要政府多项政策工具的运用来降低企业的研发投入,建议采用以政府采购、政府风险投资等方式来降低研发成本。还可借鉴美国间接刺激投资的措施,利用税额优惠(如减免高技术产业投资税、高技术公司的公司税等)来降低海洋产业创新成本。

2.3多元化且有力的金融机构信贷支持

截至目前,全球海洋产业的融资还是以银行贷款为主。海洋产业的营运资金规模庞大,建议成立专业性海洋金融银行,专门扶植海洋产业的健康发展,鼓励金融业务创新。在政策性金融的带动下,鼓励现有商业银行开展海洋资产抵押、租赁等海洋金融业务,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海洋领域发展,配合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吸引私人资本和海外资本进入海洋金融领域,加之政府在政策上的扶持,使商业银行海洋经济业务更规范,更具规模,从而进一步降低业务交易成本和风险,最终构建服务主体多样的银行信贷支持体系,增强金融辐射的广度,扩大海洋产业金融业务的覆盖面,提高效率。

2.4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开拓外源性融资

外资在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受到世界银行资助的科莫多国家公园是世界上著名的海洋保护区,韩国西海岸沿海经济区涉及海洋旅游产业,吸引了大量外资;挪威的奥斯陆海洋金融中心以其专业性著称,在航运和油气设备开发融资方面颇受关注。沿海发达国家普遍注重完善的经济法律制度,优化本国及其他国家的外部投资环境。我国应健全税收、信贷、保险等金融支持措施,创造良好的海洋经济外部金融环境。我国海洋城市与奥斯陆、新加坡和伦敦等全球海洋金融中心还存在较大差距,建议设立我国的海洋金融产业聚集区,以推动我国海洋金融快速发展。

2.5鼓励风险资本进入海洋产业投资领域

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是美国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的重要途径。旧金山湾区是全球高技术园区硅谷的中心,该园区中的中小海洋企业成为吸引风险资本流入的主体,此类企业以高新技术发展为主且处于成长期。风险资本在推动技术创新方面较传统的公司研发投资更为高效。海洋企业生产经营的风险比较大,尤其在发展初期,需要风险资本的支持。建议我国制定相关的措施和政策规范、引导、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由于海洋能源产业周期长、风险大,部分资本不敢轻易进行投资。建议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引入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者与政府资金合作,可减少一部分风险。

2.6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海洋信托基金

海洋经济发展范文6

一、RCEP助推中日韩港口集群形成

“海洋经济的体量和未来发展的空间十分巨大,RCEP的签署无论在区域合作还是在具体城市焕发新机中都有着新的发展。”吴志海称。日本贸易振兴机构青岛事务所所长吉川明伸表示,RCEP将对海洋经济尤其是海运部分带来很大的契机。以山东省为例,这里大概有1800家日本企业,这些日企将在RCEP的关税降低及港群优势中受益。“青岛港的吞吐量目前排在世界第七位,加之山东省1亿人的消费能力,可以借助RCEP将青岛打造成一个物流集散地。”吉川明伸称。吴志海介绍,山东省港口在集装箱物流业中有很强优势,连接西部的中亚和欧洲,东部的日本、韩国,南部的东盟、东南亚,以及北边的蒙古和俄罗斯,具有建立通往俄罗斯大陆主要国际物流路线的足够潜力。2020年,山东省口岸航线增加到18条,集装箱港口航向总数超过300条,航线数量和密度在中国北方港口中排名第一。目前,山东省港口集团是全球最大的港口集团之一。加上韩国的富山港,日本长崎港、东京港等,港口集群将在RCEP框架下发挥更重要作用。中日韩也是全球最大的造船中心,这方面的发展空间十分巨大。根据中国海关数据显示,韩国货物出口到中国,数量最大的海关就是青岛海关。韩国贸易协会北京代表处部长闵智允说:“RCEP为扩大东亚经济合作,以及参与国间稳定贸易和投资奠定了基础。通过RCEP进行的韩中合作、中日合作,将会促进中日韩自贸区的建成。”在全球海洋产业方面,船舶产业是首当其冲的,中日韩又是全球造船基地。吴志海认为,中日韩区域合作对全球经济合作发展具有示范意义,特别是全球海洋经济领域合作。中国船舶集团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包张静表示,疫情对全球供应链流通产生极大冲击,RCEP对成员国和区域发展起到强心剂的作用,能够确保供应链、产业链的稳定,有利于疫后经济的反弹、回暖和复苏,从而带动区域间海运贸易的活跃,并直接影响到造船业。“全球90%以上的贸易来自于航运,如果航运贸易恢复活跃,船舶运力的需求最终会落到订单上。RCEP的15个成员国中,绝大部分国家是靠海的,有广阔的海域及海岸线。而且中国是世界第一造船大国,加上日本、韩国、新加坡,这4个国家几乎集中了全球造船产能,对区域海运的带动是毋庸置疑的。”包张静说。

二、应在RCEP框架下统一数据和规则

海洋经济发展范文7

一、打造智慧港口绿色港口

日照港建成国内首个规模化、平行岸线布置的双悬臂自动化堆场,“远控自动化岸桥+无人集卡+自动化轨道吊”集装箱码头改造已通过实践验证。日照港创新木材智能识别和自动理货系统、无人机跑垛系统、港口矿石输送系统无人化巡检等,打造集装箱卡车无人驾驶、港机远程操控等多个5G应用场景,建成投用日照港物流区块链平台。今年1~5月份,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2.19亿吨、同比增长9.19%,集装箱运量200.59万标箱、同比增长10.22%。以“公转铁”“公转水”“公转管”为抓手调整港口货物运输结构,2020年日照港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同比增长12%,公转水运量同比增长14%,油气管输量同比增长23%。推动运输方式绿色化,2020年出口“散货改集装箱”占总出口量30%、同比增长50%。实施全国首例港口工业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岸线项目,将脏乱差的港口煤炭作业区打造成亲海旅游景区,实现“退港还海、还景于民”。

二、提升港口航运枢纽功能

一是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统筹推进疏港铁路、公路、油气管廊等配套建设,构建“一工程一枢纽四通道”集疏运布局,推出铁路敞顶箱“一箱到底”多式联运物流新模式,已开通山东阳谷、山西曲沃等15个站点,2020年完成敞顶箱运输4万标箱。二是增强港口辐射带动作用。新开通集装箱内外贸航线14条、班列19条,通航国家和地区达到100多个。2020年海铁联运量同比增长41.5%。三是集聚发展港口物流产业。推进海港、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四港联动”,建成西岸国际中心、中远海运物流等港口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本地物流骨干企业。

三、持续优化海洋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岸线生态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海洋生态保护制度,制定实施《日照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推动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100%,沉积物质量优质率100%,生物质量优质率100%。二是高质量推进实施海湾整治。实施三年整治行动,重点工程完成投资32.65亿元、完工26项。三是开展循环低碳示范。构建多条循环产业链,形成酿酒企业、海藻加工企业和造纸企业间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以及废渣制造生物肥料等循环模式,顺利通过国家园区循环化示范改造试点终期验收。

四、推动现代海洋产业发展

海洋经济发展范文8

一、海洋经济发展与陆海统筹的关系

在陆域与海洋能勘探开发上,坚持海洋油气资源“储近用远”,加强海上风电布局管理;在海水淡化和水资源供给上,应尽快将海水淡化纳入国家和地区的水资源供给体系。用地、用海、用岛政策,应统一纳入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在陆海基础设施建设上,做好多式联运,提高综合效益。推动陆域先进科学技术最大限度地应用到海洋经济,实现“引陆下海”。

二、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健全海洋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监管机制,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损害赔偿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行海洋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推广低碳、循环、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推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将海洋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海洋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经济优势。

三、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

严守资源开发上限,健全海洋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避免不可持续的开发利用行为。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时序和结构的科学合理安排;健全海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价格形成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提升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海洋经济管理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政府要正确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保护环境等职能。既要充分发挥宏观政策平衡总量、优化结构、防范风险和稳定预期的作用,但也不能频繁施策、削弱市场调节作用,不缺位,不越位。管理部门应减少海洋资源型产品价格的干预,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防止供求失衡。推动建立海洋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实现海洋各类资源与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为市场发展提供保障。

五、海洋经济发展中部门与地方的关系

要协调好涉海部门间的关系,统筹协调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金融、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国际合作等涉海主管部门,形成政策合力。理顺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责任,明确对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地方要结合自身海洋经济基础和资源禀赋,各有侧重、因地制宜地推动自身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中央宏观把握、地方各具特色的格局。

六、海洋经济发展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要全局谋划,整体推进。立足海洋经济整体发展,提升海洋的战略地位。制定全面覆盖海洋经济各个行业、部门、社会群体的发展规划。要局部示范,典型带动。发挥试点示范的作用,探索和吸取有益的示范经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创新示范城市的统筹管理和政策协调,通过局部先行引领整体的进步。

七、国内与国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