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单位信用管理思考

科研单位信用管理思考

摘要:科技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管理工作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是科技管理工作的创新和重要环节。本文通过梳理国家科技信用管理建设现状,阐述科研单位实施科技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分析科研单位信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科研单位信用管理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科技信用,信用管理,信用评价

近年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作出重大调整,全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加强科研单位科技信用管理,既是规范科技创新活动,增强科研单位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的基本条件,也是引导和完善我国科研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1国家科技信用管理建设现状

加强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及机制建设是开展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十五”以来,针对我国科技界存在的科学研究自律规范不足、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学术评价体系和导向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以优化学术环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从制度和机制建设两方面加强科技信用管理。

1.1不断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

围绕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涉及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各环节,对优化学术诚信环境发挥了一定作用。2004年11月,科技部出台《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将科技信用定义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作为整个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文件,提出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引入“信用管理”,开启了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及监督机制的创新。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信用管理及监督显得更加重要。2014-2016年,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相继了多项相关政策制度(见表1),明确提出了“着力构建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科研管理、宏观政策、学术民主、学术诚信和人才成长环境,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从顶层的规划纲要到具体的实施规定,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为科技信用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1.2着力搭建科技信用管理机制

围绕科技信用管理机制建设,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6部门在2007年2月首次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国科技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科研诚信建设的重大政策,督促和协调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目前,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已达到16家,在协调统筹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我国科研诚信与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此期间,各主管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科研诚信相关机构,如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等,专门从事科技信用建设工作,共同构成了我国科技信用管理运行系统。

2科研单位实施科技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2014年底,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全面启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目的在于解决制约我国科技计划引领带动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重大问题,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科研单位作为科学研究的主力军,肩负着以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主要任务,在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任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对加强科研单位科技信用管理与监督,营造良好科研氛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1有利于提高科研单位研究及管理水平

科研诚信是一线科研人员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主管部门和科研管理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建立覆盖指南编制、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执行、验收全过程的信用记录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科技信用评级和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从而构建国家科学研究各个环节的诚信信用体系,为我国科学技术大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一方面,科研人员作为科学研究的核心要素,如果没有最基本的科研诚信,将会严重影响科学研究的重大发展,是提升科研水平的关键。另一方面,科研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作为专门从事科技管理的工作者,其开展科技信用管理的重点包括管理过程的公正、公平与透明、管理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科研人员的满意度等。在项目管理全程引入信用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逐步建立科研人员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将不断提高科研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科研单位科技管理水平。

2.2有利于提高政府有限科研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自《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改进,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日新月异。但同时,也存在项目分散、管理不科学、资金使用效率低、科研失信行为增多等问题,一方面造成科技资源低效配置、成果质量无法保证,另一方面加大了科技投入风险。科研单位的科技投入主要来源于承担国家科技研发和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其中,国家科技研发聚焦于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是科研单位开展研究的重要任务。据统计,2016年政府所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2260.2亿元,占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的14.4%[2]。政府资金一直是研究机构R&D经费的主要来源,政府资金占研究机构R&D经费的比重始终保持在80%以上[3]。因此,科研单位的科技信用问题直接关系到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科技信用评价制度,将提高政府有限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为简化项目管理流程和降低管理成本提供基础。

2.3有利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立

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则是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基础。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际影响力逐年提升,信用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的软环境,从多方面影响并决定着环境的发展和演变,一旦信用缺失就意味着失去了走向市场化与国际化的通行证。科研单位担负着国家科技创新与突破的主要任务,由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科研工作者组成,职责主要为向社会提供专门化的知识产品和服务,其开展的科研活动和科研工作者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当今呼唤诚信社会的时期,科技信用不仅显示了社会信用建设的主题,也成为影响社会信用建设成效的关键因素。科研单位科研失信行为的发生对社会信用的整体水平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将对整个社会的信用走向起到导向性的作用。

3目前科研单位信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3.1缺乏科学的科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科研单位的发展动力来自于科技支持和创新驱动,而在近年科研单位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科技投入产出效率低、弄虚造假套取政府资金、科研体制和制度设计不完善等问题,不能适应实际发展需要。从科技部到部分省市尽管出台了多项科技信用相关制度,但并没有确定统一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缺失,造成纵向部门、横向单位之间缺少有效衔接、资源共享和有效性,实际操作缺乏科学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保证。在这种背景下,科研单位急需形成科学统一的科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从绩效成果、过程管理及诚信信誉等方面对评价主体的基本信息和行为信息确定评价标准,全面反映评价主体的科技信用状况,以此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

3.2缺乏有力的科研诚信奖惩机制

在科技管理工作中,相关主管部门及科研单位出台了多项科研诚信相关监督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或是针对失信行为的专门规定,或是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对特定行为的奖惩。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失信成本较低,加之科研竞争压力的增大,使许多科研人员心浮气躁,缺乏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诚实公正的科学态度,自律意识薄弱,科研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抄袭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科研不端行为时有发生。许多科研不端行为并没有应有的惩处,增加了科研人员的侥幸心理,暴露出了监督机制上缺乏强有力的奖惩措施的问题。

3.3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信用信息是对科研活动行为开展评价的基础。从国家层面来说,由于科技信用信息资源分散于不同主管部门,造成信息重复建设和标准不统一问题突出,影响了信用信息采集、分析、管理的效率,制约了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从科研单位层面来说,由于科研不端行为的信息传输渠道不通畅,导致很多科研不端行为的信息仅仅在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和责任部门内部流通,外部很难获取这些信息,缺少相互监督,从而诱导了更多严重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虽然国家主管部门及大多数科研单位均建立了针对项目全流程管理的信息平台系统,但还没有建立包括评价主体基本信息、参与科研活动信息、行为信息等方面的信用信息管理共享平台,既不利于信用信息的记录、查询与公开,也会造成科研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放大。实现信用评价方法、指标、程序、相关信息和评价结果的电子化,将有利于信息公开与衔接,为推动科技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技术支撑。4.加强科研单位信用管理的措施建议现代化管理的显著特点是标准化和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根本保证。科研单位开展信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上级管理部门及单位内部共同推动,推进科技信用评价信息、评价指标、评价程序及监督奖惩的标准化,逐步建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

4加强科研单位信用管理的措施建议

现代化管理的显著特点是标准化和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根本保证。科研单位开展信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上级管理部门及单位内部共同推动,推进科技信用评价信息、评价指标、评价程序及监督奖惩的标准化,逐步建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

4.1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体系是规范科研单位科技活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科研水平的基本条件。首先,建立完备的科研制度管理体系,对项目申请立项、同行评议、研究实施、结题验收、成果评价、学术交流、论文论著发表等各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从各个环节杜绝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在人才流动、科技成果处置与收益、科技创新奖励制度等方面建章立制,完善与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科研创新活力。其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将承担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项目结果、科技报告等信息在单位内部予以公开,接受内部互相监督;改进专家遴选和使用制度,加强专家数据库建设维护,对专家参与科研项目数量、专家来源、专家轮换、调整和回避做出约束和规范,强化专家自律行为。最后,构建有效的科研管理协同机制,对于发生的科研失信事件,与单位内部的纪检监察、人事、财务等管理部门联合协同,开展科研诚信教育,调查处理科研过程中各种不端行为。

4.2制定规范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

加快制定科研单位科技信用制度建设,是提高科研单位科技创新能力的基本保证。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在国家科技信用制度体系框架下,制定专门的信用监督管理制度,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维护正常的科技活动秩序,预防警示和监督科研不端行为。二是建立科技信用标准化评价体系,包括明确科技信用的内涵及主要内容,制定科研不端行为界定和惩罚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针对不同信用主体的行为特点进行分类分级,建立标准化的科技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发挥标准化的约束和规范作用,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作出整体性的评价,全面反映不同类型被评主体的科技信用状况,开展分类管理。三是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和承诺制度,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或奖励时,对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保证,并将其履行承诺的情况,记入科研信用档案,适时纳入到评价考核中,对于重大科研不端行为实行科研诚信一票否决制。

4.3健全有效的科技信用奖惩机制

加强对科研单位科研人员信用行为的管理,健全有效的科技信用奖惩机制,实行奖惩结合。一方面对科研守信行为加强激励,让守信的科研人员得到鼓励,对于具有良好科学道德的优秀科学家,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培育优良的学风;另一方面对科研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对重大科研诚信事件和科研行为不端责任人实施公开通报和惩处。同时,将科研信用评价与实际科研活动相关联,把科研信用等级作为申报项目、经费资助、职称评定、经费管理、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尤其对于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依据信用等级差别,对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差别化的评审程序,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鞭策失信的科研人员树立良好科研行为。

4.4引导形成良好的科学道德氛围

科研单位应加强对科研人员科研诚信、科研道德的教育培训,加强科研人员职业道德观和科研单位科学道德建设,提高科研人员自律水平,引导科研诚信成为科研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基本的道德规范,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氛围。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允许科研项目的失败,让探索创新获得更大的包容空间,营造公正、创新的科学文化。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非行政职能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称评定、科研考核、重大失信行为等问题,特别对青年科研人员进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学术自律诚信的学术风范。

4.5逐步建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科技信用信息标准化是建立信用共享平台的基础,是科技信用信息有效共享的前提,,包括相关主体的基本信息、参与科技活动的情况、行为记录信息等多方面。完善科研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仅可以通过信用记录和信息共享减少信息不对称,使同行全面准确的了解研究者信用状况,加强相互监督,促进公平竞争,还可以实现资源共享,获取领域内最新研究进展,有利于信息的公开与管理。从国家层面来说,应制定科技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等方面的统一标准,避免在共享过程中出现信息不对称、不统一等问题,为不同主管部门间的共享信用信息提供技术保障,分阶段实现信息共享,为信用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持;从科研单位层面来说,应将信用信息数据库与现有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数据进行对接,实现项目管理共享机制,避免重复申报和交叉申报,加强项目全程跟踪管理,逐步建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参考文献

[1]《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国科发计字[2004]225号).

[2]《2016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2017.10).

[3]《政府研究机构R&D活动统计分析》(科学技术部,2017.8).

作者:王洋 余田 杨雪峰 李聪 吴康 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