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健康码(卡)普及应用实施方案

电子健康码(卡)普及应用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电子健康码(卡)是“互联网+”新形势下居民健康卡的线上应用延伸与服务形态创新,采用国家标准二维码技术和加密算法,为每位居民生成个人唯一、全国通用的“电子健康二维码”,构建卫生健康领域覆盖全体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身份统一标识和认证服务体系,是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认共享的重要基础平台,是保障城乡居民实施自我健康管理的重要基础工具,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多卡并存、互不通用”堵点问题。

居民健康卡的线上应用新形态,实现了由“单一线下实体”向“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发展,共同构成居民健康卡“虚实结合”服务网络,为不同适用人群与适用业务提供形式多样的便捷就医服务。电子健康码(卡)的普及应用,对于推进健康吉安建设、深化医改政策落地落实,助力健康精准扶贫,促进“三医联动”和综合监管,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目标

按照“标准统一、全面推进、便捷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以统一就诊卡,优化医疗服务,推动医疗信息互认共享,促进健康信息惠民为目标,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接入省级电子健康码(卡)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诊疗服务“一码(卡)通”。推进电子健康码(卡)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金融支付、第三方支付等领域的便民惠民服务应用。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电子健康码(卡)应用环境改造

各地各单位根据省电子健康码(卡)标准规范,完成各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健康码(卡)接口改造、患者主索引统一注册等受理环境改造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采购配备通过国家卫健委检测的电子健康码(卡)识读设备,实现挂号、排队、就诊、收费、检验、检查、取药、住院、体检等环节全流程识别电子健康码(卡),支撑跨机构、跨地域“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健康服务一码(卡)通用。

(二)积极拓展电子健康码(卡)便民惠民服务

推进使用电子健康码(卡)提供预约挂号、先诊疗后付费、在线医保结算、移动支付等便捷就医服务。推动医联体、医共体使用电子健康码(卡)实现基层首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一码(卡)通”,有效促进区域诊疗信息共享,为居民提供连续医疗服务。推动电子健康码(卡)作为居民获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调阅个人健康档案的统一授权凭证。探索推动电子健康码(卡)与电子社保卡、电子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的“多码(卡)合一”集成应用,支撑基本医保、商业健康险及金融支付等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积极开展电子健康码(卡)在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第三方平台支付的应用,为居民提供便捷安全的支付服务。

(三)大力普及电子健康码(卡)发放及应用

各地各单位要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平台、自建APP、“健康12320”、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宣传电子健康码(卡)的用途。选择重点人群、重点范围,有计划批量预制、发放电子健康码(卡),逐步用电子健康码(卡)替代原有各类卡证。积极推进示范建设,及时收集相关部门、基层机构和群众意见,注重推广电子健康码(卡)便民惠民服务的成效和经验。

四、工作推进计划

(一)2019年10月中旬,县卫健委和县直公立医院制定电子健康码(卡)普及应用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分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报市卫健委审核备案。

(二)2019年12月底,完成全县首批(县人民医院)电子健康码(卡)发放,优先为贫困人口发放电子健康码(卡),支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优先服务与健康监测。

(三)2019年12月底,县直公立医院完成电子健康码(卡)受理环境改造,购置并电子健康码(卡)识读设备,实现挂号、排队、就诊、收费、检验、检查、取药、住院、体检等环节全流程识别电子健康码(卡)。

(四)2020年6月底,加强对电子健康码(卡)普及应用及宣传推广,确保全县电子健康码(卡)发行覆盖不低于辖区人口的50%。(2020年6月底)

(五)2020年6月底,全县二级医院电子健康码(卡)实现实现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费用查询、多码合一支付等线上线下院内全流程应用。

(六)2020年6月底,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完成电子健康码(卡)受理环境改造,统一与省级电子健康码(卡)注册管理系统对接。

(七)2020年12月底、进一步丰富电子健康码(卡)应用场景,推动公共卫生、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等公共服务领域融合应用电子健康码(卡),逐步实现“一卡(码)多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健委成立以主任肖德福为组长,班子成员、县直公立医院院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乡镇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电子健康卡建设领导组,负责电子健康卡建设和推进工作。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电子健康卡建设工作,统筹做好宣传和配合工作,县直公立医院要成立推进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环境改造以及相关设备配备工作。委将把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纳入镇卫计目标责任制,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0号)文件要求,统筹整合信息化资金,开展电子健康码(卡)建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将电子健康码(卡)项目纳入年度预算。积极对接金融机构牵头的“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探索电子健康码(卡)与其他卡战略合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会力量多元化参与,建立多部门协作及运营服务机制,实现共建共赢。

(三)加强安全保障

各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及时制定电子健康码(卡)应用服务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标准统一、安全可靠、互认共享、全国通行”。电子健康码(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识读终端设备、应用密码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应用软件等基础设施,依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实行质量及安全检测、联网测试等标准符合性检测管理,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守住安全底线。

(四)加强宣传,营造用卡范围。

各单位要结合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规划,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宣传电子健康卡便民应用的政策、措施、成效和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知卡用卡环境和社会氛围,让群众真正认识到电子健康卡就医的便捷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