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技能立体化考评方式革新

音乐技能立体化考评方式革新

 

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高校音乐专业技能教学是以音乐理论为基础,不断提高艺术实践能力,最终达到实践技能与理论完美结合的过程。因音乐专业技能具有个性特点突出、差异性强、内容丰富、表现形式不确定等特点,为高校音乐专业技能的考评工作增加了难度。基于以上原因,在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考评模式的改革和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多种认定标准。因此,改革传统的考评办法和用发展的眼光去构建科学的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考评模式,是当前高校音乐专业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重要课题。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课程如声乐、器乐、舞蹈等,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上,实践展示是其共同的表现形式。因此,音乐专业技能考评模式的改革与实践更具有专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   一、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考评工作的作用   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考评工作,包括“考核”与“评价”两个方面,考核是针对学生学习效果以一种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测试和验收,而评价则不仅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同时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一个评测过程。考评工作就是针对教与学双边活动所建立的测评体系,并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所体现出不同的考评方式、考评内容、考评标准。科学的考评模式是对教育教学效果进行的价值判断,是教学理念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落实和检测,是检验教学目标落实情况的一个重要手段,其本质是对教学质量所做的测量、分析和评定。   1.对“教”与“学”的检验作用   教师的教是以学生的学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因此,学生学的效果如何,是对教的效果的有效反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模式是对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最好的检验。为了避免考评结果的片面化,对“教”与“学”的检验要更加合理有效,要建立立体化、多元化、人性化的科学考评模式,注意考评体系的实用性与操作性,使其真正起到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2.对“教”与“学”的导向作用   对于学生在专业技能测试中的表现给予何种态度与评价,是对全体教师和学生在今后教学和学习工作中的一种导向。对于测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应成为学生学习的典范。同时,对于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优秀也是一种认可和肯定,使其成为教师教学的典范。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不能仅凭对学生测试来决定,但这可以作为其中的一个方面。   3.对“教”与“学”的促进作用   通过考评模式对“教”与“学”的检验,根据测评的结果进行理性分析,发掘教学效果显著提高的原因,同时找出影响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的原因,对教学工作和学生专业学习给予指导,使考评模式具有指导作用和发展性。如在每次测评之后,分别组织在教师间和学生间进行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交流。通过测试结果分析,总结经验与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做到以考促学、以评促教,使专业技能考评对教学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考评模式的现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型,更多的高校面对着招生、就业等工作的压力。提高教学质量、突出专业特色、培养素质高专业强的学生,不仅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点,更是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如何发挥考评模式改革对教学的推动作用,体现高校不同专业的优势与特点,以此来促进教学工作与学生发展。音乐技能考评模式是在音乐教学评价理念的指导下,为检验“教”与“学”效果而采用的一系列科学有效的评价方式与方法。传统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考评体系的现状不容乐观,与当今高校音乐教学评价先进理念相比,考评内容、考评形式与方法已不能适应教育改革的发展,不能体现以学生发展为出发点的教学目标的实现。传统的高校音乐教学考评体系存在考评标准单一、考评方式简单、考评效果弱化等现象,尤其对于音乐技能考评,以上现象更为突出。   现象一:重结果、轻过程。在传统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考评中教师往往只重视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与考试直接挂钩。例如,学生在声乐、键盘、舞蹈等专业技能考试中,只要能够较好地完成表演曲目,从技术和音乐表现等方面达到考试标准,就可以顺利通过考试,但忽略了学生在平时课堂教学中学习知识、技能、思维、方法等方面的基本过程,使学生逐渐养成只注重考试环节,轻视平时课堂表现的意识。   现象二:考教一体、标准单一。传统高校音乐技能考评工作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对教学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测试,并以此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效果。在音乐专业技能测试过程中,平时成绩的考核通常由任课教师一人掌握。随着各高校对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认识的不断深入,对学习过程的不断重视,加大了平时成绩考核的分值比例,尤其是音乐专业技能考核,平时成绩通常会占到总成绩的40%—60%,这样就使学生的平时成绩考核在综合考核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这决定性作用集中于任课教师,平时成绩的测评过于单一。阶段性考试如期中、期末或是结业考试时通常由学生进行演唱、演奏、表演一个或几个作品,若干教师根据同一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现场考核同时进行评分,取平均值作为考试的成绩。甚至有的学校仍然只由原任课教师一人进行测试,形成了学生专业技能考评工作的单一性和不确定性。   现象三:重横向比较、轻纵向对比。传统的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考评中,对于学生专业技能测试更多的是关注在统一的考试标准中,学生专业技能的表现,而对于学生入校时存在的音乐基础差距较大的问题,没有充分进行考虑。只重视考试标准中横向的比较,忽视了学生个体学习进步程度的对比。对于那些入学时基础较弱,而在学习过程中学习态度认真,刻苦钻研的学生缺少准确的评价和及时的鼓励。甚至有的学生入学时基础较好,而在几年的学习中,几乎原地踏步甚至有所下滑,但由于原有基础较好,依然能够在测评成绩中得到认可,使测评工作有失公平性和科学性。#p#分页标题#e#   现象四:角色定位固化,缺少互动性。尽管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在传统的考评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被考评的地位,完全没有主动性和选择性,而教师却始终站在裁判和审判员的角度,审视学生对专业技能的理解和掌握。在整个测评过程中,缺少学生对自我学习效果的评价和对教师教学方法及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评价,角色定位固化,缺少主客体之间的互动性。   三、高校音乐专业技能“立体化”考评模式的改革与实践   为了音乐专业技能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在考评模式改革和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音乐专业特点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学生专业、基础和今后就业岗位的需要。根据高校音乐专业的特点进行立体化考评模式的改革,要充分考虑到音乐专业技能的实践性,在考评方式上要多角度多方位进行测评。如进行“三评一演”立体式的考评体系。三评:自评、互评、师评相结合。过程评价、终结评价、实践评价相结合。平时成绩的测评采用三段式评价,即出席、学习态度、完成作业1:3:6的比例进行考核。由于每个学生音乐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复杂,差异性和不稳定性较强,为了更好地把握学生的学习动态,建议每名学生建立音乐技巧课教学实录手册,对于每节课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存在问题(优缺点)、学习态度等进行及时记录,并进行及时评价,体现评价的时效性。   在阶段性专业技能考评中,学生在专业技能展示的同时,要对自己完成的作品给予评价,即自评。对于被测试的学生而言,能够认真面对和审视自己所完成的作品,培养其科学评价和判断能力,同时也给学生一次发现问题和交流的机会,这样对于学生自我学习意识的建立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对于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更是为今后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奠定基础。在阶段性专业技能测试中,如果条件允许,在有足够的专业教师进行集体测试的情况下,被测试学生的专任教师可回避打分,以确保考教分离,体现测评的客观性。同时,在阶段性专业技能测试评分小组的组成上,可随机抽取部分学生参与评分,全体测评组要采用现场打分并公开的办法。正是这种互评、师评与学生自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使测试工作更加公正公开。在阶段性测评时,可组织全体音乐专业学生进行观摩,学生通过观摩可以避免音乐专业技能授课的弊端,由于高校音乐专业技能授课形式通常是一对一单一授课或小组课居多,对于本专业其他学生的学习状况缺少了解,有的学生甚至会因此失去或减弱学习和竞争的动力。通过集体观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可以在树立优秀学习典范的同时,更好地为学生营造赶超学习专业技能的浓厚氛围。   为了鼓励某项音乐专业技能突出的学生,特别还设立了“一演”测评分值,对于在重大音乐技能比赛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或是成功举办个人专场演出等艺术实践活动中极为突出的学生,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在总分值中单独设立5—10分加分项目。鼓励更多的学生参加各种艺术实践活动,为学生参与专业技能提高实践活动给予肯定和支持。建议设立音乐专业学生技能考评档案,对学生入校以来每次技能测试进行存档,并在每一次阶段性测试中出示学生上一次测试成绩与考试曲目,为参与测评打分的教师和学生评委,提供学生学习进步程度的参考,对于学习努力进步明显的学生,给予情感态度的认可和肯定。避免传统测评中只注重横向比较而忽视学生个体差异的弊端,使专业技能考评工作更加注重人文性与科学性的结合。为体现教学测评的互动原则,在每学期(或学年度)结束后,全体学生要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进行网络评教。教学管理部门结合学生网上评教所体现出的教学问题以及教师教学问题,并结合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等多种途径,将所了解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与教师晋职、评优、评聘挂钩,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使考评体系建设呈现动态化、互动化。   总之,高校音乐专业技能考评体系的建设工作应在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完善,对于一些学校的先进做法不断推广和学习。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培养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