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建设中的生态问题探讨

乡镇建设中的生态问题探讨

作者:鲁丽波 高天明 张瑞强 单位:内蒙古土地勘测规划院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战略,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但在发展小城镇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生态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地方几乎完全出于经济发展的考虑,结果导致生态的恶化,然而在治理环境过程中,又由于缺乏生态学知识,往往又会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现象,劳民伤财,这不利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因此,生态学理论对于建设小城镇的前期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解决生态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值得今后生态学家和社会经济学家共同研究。

1环境的地域性和缓冲性

以人类为主体,环境由生物因子和非生物因子2个部分组成。生物因子即植物、动物和微生物,非生物因子包括水、土壤、空气、热量和阳光等。不同地域不同时间这些因子在量上的不同组合形成了环境的时空异质性。与此同时,各因子之间也存在着复杂的联系,但归纳起来主要包括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两大动态过程。不同地域生物因子与非生物因子的不同组合及联系所构成的生态系统使得环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

生态系统具有缓冲性的特点。生物对环境因子的耐受范围被称为生态幅,环境因子在生物的生态幅范围内变动不会威胁到生物的生存。生态系统的缓冲性介于整个生物群落生态幅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不同生物对不同环境因子的生态幅会有所差别,相比之下,如果没有了工具,人类的生态幅远远小于其他生物。稳定的生态系统需要持续的规律性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一旦此过程受阻,既在某个或某些环节能量或物质积聚,而另外某个或某些环节能量或物质就会亏缺,能量或物质就会自主的由积聚地向亏缺地流动,当流量超过了人类的生态幅时,人们称之为灾难,当超过生态系统的缓冲性时,生态学家们称之为生态灾难,它意味着彻底的毁灭,其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人们常说的灾难。

2建设特色小城镇要符合当地的自然规律

世间万物皆存在规律,按规律办事可事半功倍,否则将事倍功半。遵循自然规律是建设特色小城镇的首要因素,由于环境的地域性特点,造成各地的自然规律也会有所区别,因此建设特色小城镇要遵循当地的自然规律。生物与环境的协同进化过程中,必然会打上环境的烙印。不同地区的人们世代传承的生活习惯,本质上是当地人对当地环境的适应方式,是人类在改造环境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的精神财富。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改造环境的能力的增强,人类的生活习惯也发生了变化。工业革命以来,机器是人们最为引以自豪的改造环境的方式,当时的人们骄傲地认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进入21世纪,环境恶化的苦果让人们意识到改造环境必须要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在这方面,生产力水平较低时代的生活习惯给了人类有益的启示: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以利用自然规律为原则,经济适度发展,环境保持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因此,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城镇归根到底就是要遵循当地的自然规律,借鉴当地人的传统生活习惯。

3建设特色小城镇要规模适度

特色小城镇的建设规模直接影响到环境能量和物质的输入和输出量,进而影响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目前,植被破坏和污染是人类直接影响生态系统的主要形式。绿色植物将太阳能、水以及生命物质在适宜的环境下固定为光合产物,是生态系统能量和物质的输入者,它直接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由于目前科技水平所限,植被破坏的规模与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关系尚无量化指标。但气候与环境具有密切的正向关系,而气候变化为类可以量化研究,因此,植被破坏规模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暂时以对气候的影响代替。有学者研究指出,景观斑块直径大于行量边界层深度时会对中尺度的大气循环以及云层与降水的格局造成影响。因此,建设特色小城镇的面积最好控制在直径10km以内。污染物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方式主要有毒害生物、干扰种间竞争、诱发基因突变、改变环境因子等。污染物对生态系统的直接影响作用是生态学的研究热点之一,目前许多国家都制定的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但污染物对生态系统的衍生影响作用尚无深入研究,为避免末知灾难的发生,污染物的排放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尽可能降低。

4结语

20世纪是人类破坏的时代,战争、污染、掠夺式开采资源使许多地方的环境遭受灭顶之灾;21世纪是人类觉醒的时代,环境是人类生存之本、发展之道,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发展小城镇,是我国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突破口,是我国城市化的基础,是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现实选择。用生态学理论指导小城镇建设对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深远而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