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见习改革的设想

音乐教育见习改革的设想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人才是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这就要求该专业要熟悉和明确《音乐课程标准》理念,密切关注基础音乐教育发展的新动向,视基础音乐教育的实际教学需要为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指导思路,切实在培养体系的课程设置及实施过程中体现基础教育的基本理念。自2001年推行新的“音乐课程标准”以来,我国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向:人文的音乐课,而非技术的音乐课;以人为本的音乐教育理念取代过去以传授音乐知识为主的教育目标;注重音乐教学过程的愉悦性,而非一味追求音乐教学结果;师生共同参与、平等合作代替以“讲授式”为主要手段的传统授课方式。①以上四个方向对当前的音乐教师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虽然培养基础音乐教师的高师音乐教育也相对应地做出了调整,譬如在课程综合方面,改变了过去分门别类的课程设置和课程间的界限;在实习方面,时间由过去的六周而改为整个第七学期等。但据笔者的调查和研究表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实习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实习的意义及发展现状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实习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培养合格师资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是检验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与实施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每一名高师毕业生走上音乐教育工作岗位之前的必经之路,是检验学生的成绩、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②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把学过的知识与技能集中地、系统地运用于教学实践活动,培养和锻炼学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的实际能力,巩固和加深专业思想,为将来走向教育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实习生到中小学实习是大学学习的继续和发展,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学习中锻炼,在锻炼中学习,通过音乐教育实习初步实现由学生到教师的身份过渡,起着其他教学手段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实习的状况并不乐观,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对教育实习的重要性认识和实施力度不够。教育实习是高师音乐教育的重中之重,是检验学生所学专业知识技能与实践教学是否相对应的重要体现,有的学校流于形式,对实习采取应付对策,且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很薄弱,教育实习的水分很大。教育实习时间安排不合理。现在的教育实习集中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由于临近毕业,相当一部分学生忙于找工作、准备招教考试或考研,再加上部分教师培养机构对学生实习的管理不严,许多学生就根本没把教育实习当一回事,随便找一个实习单位盖章便可顺利过关。教育实习基地的建设滞后。教育实习基地是实现教育实习目的的基础。目前师范院校与中小学的联系甚少,缺乏固定的教育实习基地。   教育实习的考核评估不太严格。教育实习的考核往往是实习学校老师和带队老师写出评语,实习生交几份实习教案和一份实结,考核评定成绩基本上都能通过。实习生教育理论欠缺,教学技能不高,教学方法上运用不合理,教学缺乏启发性,重教不重法。据笔者调查现在河南省内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实习时间基本为20周左右(第七学期),包括4周校内实习,校外16周。过程分为写教案、备课、听课、评课、试讲,正式讲课,课余时间排练节目,实习结束后写出总结。实际上校内实习对中小学的音乐教学意义不大,实习生在不熟悉中小学音乐教材也不了解中小学音乐课程内容的情况下,随意拼凑几篇教案完成任务,而他们的带队老师又都是艺术院校的专业教师出身,不熟悉中小学音乐课程的特点,因此能够很轻易地让学生过关。校外实习的情况也不容乐观。随着扩招的影响,每年的实习生越来越多,而实习的基地建设跟不上,因此有的学校就执行分散实习的原则,让学生回原籍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这就失去了实习的真正含义。   二、借鉴德国、俄罗斯音乐教育实习优秀的经验   德国音乐师范教育体系中非常重视教育实习,在两个阶段的培养过程中均对学生的实践能力有特别的要求。第一阶段有教育与教学实践的教学安排,且在通过一级国家考试后必须到相应的学校进行教学实习,这个期间是两年或两年半,在实习结束前必须参加实习考试,最后再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正式的音乐教师资格。德国音乐教育实习的特点是时间长、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形式,具有连续性和针对性,其评价标准不是以学校自己定位为准,而是由国家考试委员会来统一制定和执行。两年的实习,学生可以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于课堂教学、艺术实践,并积累一定的教学经验,因此其培养的师范生毕业后就能直接上岗代课。③俄罗斯师范院校的实习特点是:注重教育实习的长期性和连贯性,实习时间跨度长,跨度为两年;实习日程常规化,三年级每周四实习,四年级每周二实习;实习内容具有连续性,学生固定在中小学某一个班级实习,通常要持续一个学年,跟班上课的课时数不得少于16课时;教育实习的学科特点突出:教育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具有音乐学科特点;实习工作包括课堂教学、课外音乐活动、班级具体学生教育工作等内容,这三项不同的实习要求执行不同的教育任务。教育实习考核与评价标准具有音乐学科特点,实习评价包括考查课、总结会和自我分析等形式,评价内容有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等。④   三、音乐教育实习改革的设想   新课程改革对音乐教育实习提出了新的要求,音乐教师必须转变自己的教学态度:从单纯的教育传授者转变为教育实施的引导者;从呆板的讲授到课型的创新;从固定的教学模式转为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因此,随着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高师音乐教育如何为中小学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成为越来越关注的重要课题。合格的音乐教师应具备能熟练从事音乐课堂教学的能力、组织辅导课外音乐活动的能力和从事音乐教育研究的能力。笔者认为,要使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具备以上三种能力,除了准确定位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合理进行课程设置等途径以外,还应重视音乐实践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加强实习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借鉴德国、俄罗斯等世界先进国家音乐教育实习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尝试性提出了关于音乐教育实习改革的设想:#p#分页标题#e#   1.理论上的高度认识   我国应尽快制定《教师教育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体现专业特点,特别是针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实习的特殊性做出明确的时间、内容规定及其目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教育主管部门、高师音乐院系、学生三个不同的主体都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新审视音乐教育实习在整个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增加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确保教育实习有序、有效地展开。指导实习的高校音乐教师在理解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精神实质、掌握人才培养的理论及要求方面,仅有理论上的准备还不够,必须亲临基础教育的一线了解中小学音乐教学的真实情况,以便更好地指导实习生开展实习工作;中小学音乐教师也应该被请进高校的课堂,向实习生讲解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特点和传授指导中小学生顺利开展音乐实践的经验;实习生本人更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到中小学以“准教师”的身份真正地亲身体验如何上课、如何组织活动才能逐步进入教师角色,才能在毕业后顺利地实现由学生向教师的身份转变。   2.相关课程的设置   在职前课程设置中应加强和重视教育类课程的设置,特别是增加音乐教育类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比重,除了开设《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育学》以外,还要必修《音乐教育心理学》《中外音乐教育史》《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与教学法》《现代音乐教育技术》《音乐教材分析与教案写作》等课程;针对中小学音乐教学实际的需要,减少纯理论性课程的开设,取而代之是逐步增加一些实用性课程设置,如开设《即兴伴奏与弹唱》《小型乐队编配》《舞蹈创编》《合唱与指挥》等。   3.建立科学的实习机制   合理安排教育实习的时间,主要采用短期集中、长期分散、短期集中和长期分散相结合以及分割实习这四种模式,扩充实习的范围,延长实习时间,将实习的时间贯穿分割于整个大学学习过程中。大学一年级实行片段教学实习和教学见习;大学二年级可以安排每周半天到中小学见习和组织课外音乐活动;大学三年级进行微格教学的模拟训练和继续到中小学见习的活动;大学四年级采取短期集中教育实习,深入到中小学一线,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发展全面能力。   4.重视实习基地建设   建立一批稳固的音乐教育实习基地,为教育实习奠定物质基础。我们可以本着明确职责、尊重对方、积极主动、加强沟通、互惠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考察选择一批重视中小学音乐教育,重视教育实习工作,物质条件完备、具有示范作用、教学秩序良好、教学质量高、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的中小学作为固定的实习基地   5.加强高师与中小学的联系   高等师范院校与实习中小学进行全方位合作,在实习学校应另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身兼双重身份,高等院校应支付给实习学校和带教老师相应的报酬,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实习学校的积极性,才能激发带教老师的主观能动性。建立高师与中小学长期的合作机制,让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从进入大学起就在学校的帮助下,固定联系一所中小学,每周要抽出半天的时间去听课和见习,亲自感受和体验一线音乐教学的过程,锻炼自身的能力。   6.实习评价的多元化和制度化   学校应该制定客观的、可操作的评价标准,严格确立实习考核目标,加强实习考核管理,对实习生的实习成绩采取多种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形成“见习不合格不得申请实习,实习不合格不得申请毕业”的制度,层层把关,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教育实践的重要性,加强实习监管力度,教育主管部门和高师以及中小学三方合作,共同对实习进行监督。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就要接受严格系统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训练,掌握作为一名中小学音乐教师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作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教育实习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