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律知识范例

专业法律知识

专业法律知识范文1

【关键词】中职院校;旅游专业;实训课;方法

引言

对于中职院校旅游专业的实训课教学来说,在教学的目标以及教学的方式上还存在一定问题:实训教学方式过于单一、课程设置不够合理、教学缺乏创新,这些问题不仅降低了教学的效率,也不利于学生的就业发展,教师应找出问题的原因,有针对的去进行解决,这样才能从根本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一、现代实训教学当中出现的问题

实训教学对于中职院校师资力量、设施、设备、基地等硬件设施的建设要求非常高。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设备严重老化,实训基地的建设较为落后等问题,会致使中职院校实训教学难以依据现实需要来进行开展,现代化的教学内容比较超前,可是在这种实训条件中也难以得到实现。有些中职院校只是将实训教学当成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必修课程,并未意识到实训教学在提升学生综合技能应用能力方面的关键作用。在中职学校当中,经验丰富的双师型资深教师比较少,其对比资深理论教师来讲是更为宝贵的资源。一个好的实训教师在教学当中对学生专业技能的有效培养是极为关键的,会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与技能的提升程度产生直接影响。中职院校学生综合的职业素养包含:思想行为、职业道德、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素养等,不同的工作岗位对职工职业素养方面的要求并不相同。当前很多中职院校当中,并未意识到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性,欠缺对学生职业针对性综合素养的有效培养。

二、简述中职学校旅游专业实训课教学创新策略

1.应树立起打造全新旅游专业实训课教学模式的理念。一直以来我国各学段教育教学都受“应试教育”的制约,严重忽视了情感教育、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自主思考、探究、学习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等多方面能力的培养,导致培养出了很多高分低能的学生,这与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社会发展对人才标准和需求相背离。所以,对中职学校旅游专业实训课程教学来讲,首先就应优化和革新落后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要求专业教师自身应及时转变教学理念,不断打造全新的职业学校旅游专业实训课堂教学模式。在全新的中职旅游专业实训课教学中应切实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采取有效策略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和探究理论知识,教师则应扮演好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协作者及引导者。在实训课教学中应努力为学生打造一个轻松、自由表达、合作讨论以及竞争上进的实训课学习氛围,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硬件及软件支持,调动学生实训课学习积极性切实提升学生自主管理、学习、思考以及探究能力,打下坚实的旅游专业理论知识基础,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不断优化和革新实训课教学手段确保教学有效性。对中职学校学生来讲由于其基础文化知识相对较为薄弱,严重缺乏对文化理论课程的学习能力和兴趣,并且自我管理能力、学习能力以及思维能力等方面相对不足,在文化课程学习过程中较易出现厌学情绪,严重缺乏耐心和恒心。因此,要求中职旅游专业实训课教学也应及时转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手段,充分依据中职学生心理、性格以及学习能力等情况和特点,综合性的考量和实际适合中职旅游专业学生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充分依据中职旅游专业实训课教学需求和具体情况灵活的选择和应用多元化教学手段,比如,多媒体教学、情景教学、分组合作教学以及案例教学法等,通过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和模式丰富中职旅游专业实训课教学内容,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中职旅游专业实训课中培养学习积极性,继而提升中职旅游专业实训课教学效果。也可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等,让学生在竞赛中锻炼多方面能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切实培养学生创新及竞争意识。

3.灵活的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强化实践技能。运用分组合作学习的形式有效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将学生合理分组后能够有效激发优等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其在组内充分发挥和表现自己起到带头和榜样的作用,继而带动组内其他学生通常能够获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比如,在讲解餐巾花型相关技能的过程中,就可让每个小组的组长先进行操作学习,其余学生通过自己仔细的观察后练习,每个小组组长学会后展开小组合作练习,在指导组内其他成员展开操作和练习,实现学生之间的有效互动和交流,在平等、自由轻松的氛围中高效的完成学习目标。该种教学模式不仅能够培养全体学生实训课学习兴趣,同时有效培养学生协作意识、自主学习、思考和探究等多方面能力。可也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竞赛的形式实现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强化。在中职学校旅游专业实训课堂教学中可依据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比赛的形式来强化专业技能。学校也应与社会信誉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定期组织学生深入到企业当中真正体验真实的旅游专业岗位,在实践工作岗位中切实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专业技能,切实提升旅游专业实训教学效果。

4.现代化的课堂教学模式。基于人本教学理念相关内容,把学生当成是教学中心,注重学生在知识、情感、治理等诸多因素上的需求。在课堂实际教学当中,教师最为关键的工作任务就是要组织与带领学生学习旅游相关知识,可基于提问、论述、探讨、归纳等方式来自己发学生个体的学习兴趣与热情,培养学生个体自主参与的意识。授之以渔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对学生出现的错误进行包容,引导和激励学生进行有效参与和实践练习。此外,强化学生实践操作的相关措施,基于对现代旅游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研,对人才市场进行细分,综合自身办学优势对旅游专业教学的目标市场进行明确,对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明确,比如:学生在各个部门都能够快速适应的万能型人才还是属于专门型的人才。针对旅游人才市场的调研结果,对教学目标的实际需求,有组织开展实际教学。确保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其综合素养、文化素养等都能够符合预期教学目标的具体要求。

5.建设现代的教学指导思想。一直以来,因为传统应试教育产生的影响,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一味地向学生灌输知识,忽视了对学生情感、能力方面的培养,导致很多学生不具备创造力,只能够生硬地套用书本知识,是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实际发展的。所以,最为紧要的工作就是要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创新。基于导向-中心-实践-实习的教学模式,实际上就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围绕学生这个中心,学生对于旅游从业相关的知识内容进行学习时,通常都是学生自主积极参与其中的。学生属于知识的主动构建者,教师是学生实际学习中的指导者、引导者与帮助者。基于学生构建轻松、生趣、悬念疑问、竞争的教学情境,同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软件资源与支持,引导学生进行自主积极的学习,让学生产生参与学习的动机。对学生的思维能力进行有效激发,全面强化学生个体的学习能力,让学生掌握更多旅游从业相关的知识与技能。

结束语

中职旅游专业实训课程的设置目的是为了培养实践能力强的技能型人才,教师不仅要及时更新教育的理念,还要创新教学的方式,在满足学生学习需求的基础上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的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以此来促进实训课的教学功能,促进学生的就业发展。

【参考文献】

[1]甘露.探讨中职旅游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J].现代企业教育,2010(12):53-54

[2]徐春燕.浅谈中职旅游专业有效性教学的两个“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8):17-20.

[3]李莉.中职旅游专业实训课教学方法的创新[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8(01):103.

专业法律知识范文2

关键词: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训课程

旅游行业本身实践性比较强,因此高职院校的旅游管理专业目前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能够加强实训课程教学,如何能够提升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高职院校需要在进行旅游管理专业理论性知识教学的同时,重视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出大批量的旅游管理专业技术人才。

一、旅游管理专业开展实训教学类型

1.校内模拟实训

校内模拟实训指的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在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之后,利用学校内部的训练设施开展岗位模拟演习,教师要引导学生在模拟的岗位工作环境中,按照自己掌握的岗位操作规范程序和操作标准进行工作,通过校内模拟实训能够提升学生的岗位技术能力。例如说可以进行餐厅服务训练和导游服务训练,让学生们在走上岗位之前首先掌握基本的技术操作要领。

2.岗位专项训练

岗位专项实训是根据不同的岗位进行工作模拟训练,让学生们利用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未来的旅游工作环境,在工作实训过程中掌握不同的岗位的操作环节和操作程序,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3.综合实习

综合实习是在学生掌握了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之后,按照学生们的喜好和就业意向来选择性的到企业中进行实训工作,通过综合实习能够提升学生们的实际岗位工作能力、职业岗位素养,以就业为目的展开实训教学,提升学生们的职业技能掌握。

二、现阶段旅游管理专业实训教学现存问题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旅游行业的不断发展,很多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旅游管理专业,但是由于学校内部的实训基地建设比较落后,教师理论素质和科研水平也得不到有效提升,因此高职院校的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质量一直无法得到提升。学校内部的模拟训练教学是有限的,学生们还是需要走到真正的工作环境中了解旅游行业的发展情况,但目前我国旅游管理专业开展时间较短,校企合作经验比较少,并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找到长期稳定进行合作的校外企业,影响了专业实践效果。

三、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实训课程教学方法

1.丰富实践教学

旅游管理知识离不开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提升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质量的关键手段,因此需要丰富现有的实践教学内容,例如说在学习《导游实务》这一专业知识之后,教师可以安排进行相对应的校内模拟实训内容或者是校外企业观察活动学生们能够通过教学实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讨问题。

2.完善校内实训设备

当学生学习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之后,需要在理论知识的指导下开展实践学习,让学生们通过模拟仿实训训练来提升岗位工作操作能力。高职院校需要在学校内部建立完善的实训室,能够满足学生们的实训需求,让学生们通过实训了解到未来职业岗位操作要求。实训室要拥有逼真的工作环境,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建设,要及时的更新专业教学软件,利用计算机进行模拟仿真。

3.建立实践性较强的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需要加强旅游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可以在学校中选择能力比较突出的教师外出进修,或者是进入到校企合作单位从事酒店的管理工作,从而能够在工作岗位实践中提升教师的业务知识掌握和实践能力。学校可以定期的开展旅游管理专业讲座,聘请成功企业的工作人员到学校中进行知识点讲解,让学生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社会企业中对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的具体要求。

4.完善校企合作机制

由于岗位专项实训时间比较短,通常是按月进行实训,因此大量的学生进入企业和离开企业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伤害,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因此高职院校要注意跟社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实训合作关系,可以选择在企业的经营旺季安排学生进行实训,企业这个阶段也正需要大量的员工进行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更加复杂,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帮助学生形成职业能力。我国旅游行业发展迅速,职业教育发展也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大部分的高职院校都已经设置了旅游管理专业,想要提升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质量,需要建立明确的教学目标,丰富旅游管理专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通过校企合作方式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完善校内的实训教学设备,提升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学生未来的自我价值实现。

参考文献

[1]李雪.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D].渤海大学,2016

[2]秦炳贞.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之我见[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152-154

专业法律知识范文3

关键词: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培养模式;调查研究

法制教育是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培育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大学生社会竞争力、自我管理能力培养与提升的重要途径[1]。医学生作为国家未来医疗卫生事业的后备军,其卫生法律素质水平直接影响中国卫生事业与法制事业的发展。随着医学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出现了医患矛盾不断凸显、医疗风险持续扩增等社会现象,这对在校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卫生法律知识水平的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本研究对某医学院校600名医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旨在了解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水平,探讨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培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就此展开分析,从而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资料与方法

(一)研究方法

依据所要了解的内容和目的,参考以往学者研究内容[2-3],自行编制《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培养现状调查表》,内容包括医学生的基本信息情况、卫生法律知识知晓情况、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途径。对本问卷涉及内容进行信度分析,得到Cron-bachα系数为0.925,可知问卷信度较高。调查问卷内容由参与者独立完成作答,期间不能查阅资料,问卷当场发放并及时回收。调查问卷回收后统一编号并删除无效数据。

(二)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某医科大学在校医学生,通过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发放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600份,回收率为100%,剔除无效问卷后,共得有效问卷583份,有效率为97.2%。

(三)调查指标

1.医学生基本信息情况:性别、年级、专业和是否有实习经历等。2.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知晓情况:脑死亡法律、处方管理办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14道单项选择题,题目选项均为“不了解”“部分了解”“了解”“非常了解”4个等级的自述认知程度。为方便统计分析,采用等距四分制,分别赋值为:不了解(1分)、部分了解(2分)、了解(3分)、非常了解(4分)。3.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途径:学习卫生法律的必要性、课程开设形式和对讲授卫生法律知识的教师期望等问题。

(四)统计方法

首先进行问卷筛选,未答全或单选题出现2个及以上选项者为无效问卷,并排除两人问卷作答情况相似度超过95%以上者;之后利用Epidata3.1对有效问卷进行数据录入工作,并运用SPSS21.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方法采用描述性统计、两个独立样本Wilcoxon秩和检验和多个独立样本比较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检验水准为双侧α=0.05。

二、调查结果

(一)基本信息

在被调查的医学生中,男生310人(53.2%),女生273人(46.8%);有过实习经历者228人(39.1%),未有实习经历者355人(60.9%);专业分布:临床医学专业142人(24.4%),预防医学专业117人(20.1%),护理专业77人(13.2%),麻醉专业与药学专业均73人(12.5%),其他专业101人(17.3%);年级分布:大一179人(30.7%),大二171人(29.3%),大三99人(17.0%),大四82人(14.1%),其他年级52人(8.9%)。具体信息见表2。

(二)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知晓度分析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医学生对于卫生法律知识均有一定程度了解,但认知水平有待大幅度提高。各项知识的认知程度均值分布情况:14项知识的认知程度均值均在1.69~2.35之间,表明各项知识认知程度都高于“不了解”,低于“了解”;其中5项知识的认知均值高于2分(部分了解),包含:脑死亡法律、无偿献血相关法律、处方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剩余9项知识认知程度处于“不了解”与“部分了解”之间,其中认知均值最低的知识为“护士条例”,为1.69分。将14项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按相应法则赋值并求和之后,对数据进行正态性检验,由于其中部分组别数据不服从正态分布,所以采用秩和检验进行假设检验。结果表明,不同医学生的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有显著性差异,其中是否有实习经历、专业、年级是主要影响因素。由表2可知,按照α=0.05的检验水准并结合得分中位数,有过实习经历的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高于未有过实习经历的医学生,临床专业与预防医学专业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高于其他专业学生,且随着年级的升高,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越高。

(三)医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途径情况

在调查的583名医学生中接近一半(45.3%)学生认为学习卫生法律知识比较重要,214名(36.7%)学生认为非常重要,然而也有25名学生(4.3%)认为不重要;在问及卫生法律知识的知晓程度及来源时,266名(45.6%)调查者表示其知识来源为课堂讲授,129名(22.1%)表示来源于网络渠道,同时有84名(14.4%)同学表示对于卫生法律知识基本不知晓;“建议开设卫生法律课程的年级”题项中,219名(37.6%)建议一年级开设,建议五年级以上开设的同学有27名(4.6%),建议开设卫生法律课程的年级呈现出向低年级靠拢的趋势;“建议卫生法律课程开设形式”题项中,半数以上(50.8%)的同学建议以课堂必修课的形式开展,96名(16.5%)学生建议以网络必修课的形式开展,同时有7名(1.2%)学生建议以其他形式开展;“对卫生法律课程教师的期望”题项中,431名(73.9%)学生表示期望老师具有医学与法学的背景,70名(12.0%)学生期望老师为医学背景,19名(3.3%)学生期望老师具有伦理学背景。

三、讨论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总体认知水平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有广泛认知,但深入度较低,且对不同条目卫生法律知识认知水平存在差异。在调查的14项卫生法律知识中仅有5项的认知程度高于2分,总的格局是与医学生生活与学习密切相关、知识获取渠道较多、易于理解与掌握的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较高,如无偿献血相关法律、处方管理办法等;而一些融入在职业环境、贴近实际工作的卫生法律知识,医学生知之不多、不深,如医生受贿的刑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等知识条目。现代医学教育的新理念是“早临床”,其含义不仅仅是医学知识与技能“早临床”,卫生法制教育同样应提前临床化[4]。因此,提示医学院校有关教育部门及教育工作者,在全面提升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水平的同时,应注意有针对性地改进教授策略和内容,尤其针对医学生即将成为医疗卫生服务专业人才这一背景,考虑到其未来工作性质等因素,需从其自身职业与就业环境出发,大幅度提高并深化其卫生法制素质及法律知识总体认知水平[1]。

(二)发掘教育环节薄弱点,提升整体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

通过对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因素的挖掘,发现具有实习经历的医学生的认知程度明显高于未有过实习经历的医学生,高年级医学生卫生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明显高于低年级医学生,而在“建议卫生法律课程开设年级”的反馈中,结果却与之相反。这提示卫生法律相关课程应置于医学生基础课程中,将有关课程的设置趋于低年级化、基础化,使医学生实现早期接触卫生法制教育,完成“关口前移”的工作;同时,结果显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学生法律知识认知程度相对其他专业较高,卫生法律知识水平在不同专业间存在较大差异,而在卫生法制教育中,应加强整个医学生群体的卫生法制教育,不可忽略任一专业。与此同时,教师针对不同专业学生应做到因材施教,依据其专业性质,做到有针对性、有侧重点进行授课,并鼓励不同专业、院系学生之间互相交流、学习本专业特色卫生法律知识。

(三)关注医学生自身需求,建立以需方为主导的卫生法律培养体系

根据调查结果,医学生整体卫生法律意识较强,但仍有提升空间。学生法律知识的来源主要为从课堂中获得,而传统的课堂教育影响力和受众群众均有限[5]。因此,教育模式与授课形式需进行创新,将现代化教育手段应用到卫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中,借助新媒体、互联网等新兴媒介为医学生提供高效的卫生法制教育,形成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课程链条与方案,探索建立医法案例教学模式。教授课程要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半数以上医学生表示对教师的期望是拥有医学与法学背景,教师在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背景同时,还应优化自身医学知识结构,可通过定期举办医学专业教师与法学专业教师的交流论坛、临床医生进课堂、法学专业教师旁听医学专业课程等一系列举措以提升自身医学知识水平。此外,结合医学生的诉求,我们可以结合讲座、素质拓展活动等多种具有吸引力的形式建构全方位的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培养方案,切实提升医学生卫生法律素质。

参考文献

[1]杨洋,李波,马玲.当前医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卫生职业教育,2017,35(2):20-21.

[2]阿斯木古丽•克力木,阿地力•伊沙木丁,邵红,等.医学生卫生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分析[J].疾病预防控制通报,2014,29(3):90-92.

[3]杨艳新,郭辉.医学类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7(3):239,241.

[4]吕宜灵,李堂.医学生临床法律意识和能力的调查及分析[J].中国卫生法制,2014,22(6):49-51,54.

专业法律知识范文4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知识体系教育的意义在于,不仅让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制度,还使之内化为一种素质、意识,从而指导他们的实践行为。因此,完善法律知识体系是做好医学专业学生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其有关方面的研究备受关注。本文在对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构建现状作出简要分析和论述的基础上,重点就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完善策略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

医学专业;法律知识体系;构建现状;完善策略

引言: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全面推进法制中国建设成为了重头戏。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医疗卫生作为人类社会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相关法制建设也推上了新的日程。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其核心任务不仅仅是培养专业型人才,更重要的是培养一批批遵纪守法的公民。新时期,完善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知识体系教育成为了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其战略地位不言而喻。

1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的构建现状

知识教育在整个法律教育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行为。法律知识教育体系应法治社会建设需求,传导了一系列引导性思想信息,具有十分强烈的时代特性。但是,在现实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构建当中存在不少问题,与预期效果相差甚远。具体而言,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缺乏更新。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体系的日趋完善,法制建设逐步涉及到各个领域。然而,当前医学院校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设了基础课,却未开设与专业紧密相关的“卫生法学”、“医事法学”等课程,难以满足学生对医疗卫生领域法律知识的需求。此外,观念引导、能力培养等教育目标未能很好地体现到法律教育知识体系当中。法律知识体系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了解我国法制,同时还注重学生公民素质培养,以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因此,重新规划布局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至关重要。

2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的完善策略

作者结合上文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下几种完善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的策略,以供参考和借鉴。

2.1宪法知识教育体系

宪法作为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与基础,是我国治国的根本大法。因此,宪法应作为基础性法律知识进行教育,从而培养医学专业学生基本的公民素质。在此过程中,医学院校应该普及宪法知识,让学生充分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教导他们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医学院校还应该注重意识教育,积极传播宪法精神,包括改革开发、国家统一、人人平等以及民族团结等,弘扬时代主旋律,保证学生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同时,医学院校还需着重强调宪法意识培养,通过真实案例分析、讲解,形成学生对宪法正确的态度和认识,从而促进他们内化为一种行为本能,使之自发遵守,并成为社会监督的有力“武器”。对于一名医学专业学生而言,他们首先作为自然人生活在现代社会主义制度下,其一言一行都将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监督,只有成为一名合格公民,未来才可能在医学领域有所建树。

2.2医学知识教育体系

常规上讲,医疗卫生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卫生法理论基础及卫生法律制度两个部分。其中,卫生法理论基础又包括卫生法概念、特征、对象以及原则等。医学专业教育过程中,相关教师应该在基本法律知识讲解与渗透的基础上,让学生理解相关法律制度对医务工作者义务与责任设定的原因,以培养其良好的卫生法制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生命健康是每一位公民最为宝贵的权利,同时也是医学服务的初衷和归宿。因此,医学专业学生应该深刻意识到未来从事职业的崇高性,并从法律的角度审视本职工作,进而督促自己严格遵守医疗管理制度,成为人们生命健康权利的有力维护者。此外,医学专业法律知识教育课堂,还应注重学生权利意识培养,既要教会他们正确行使权利,又要引导其自主维护患者权利。在权利与义务的转换中,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制意识将得到有效提升,最终成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构建者。

2.3管理知识教育体系

除了上述宪法知识、医学知识体系教育之外,医学专业学生还需掌握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能力,这也是其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重要基础。简单来讲,卫生行政管理法律知识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在内的法律制度。此类法律教育的目的,一方面要求学生学习基本法律规范,另一方面要求学生了解立法目的、原则等,潜移默化中形成他们正确的价值观、法治观,督导其发扬法制精神、捍卫公民权利。素质教育背景下,高校教育的主体是大学生,其根本目标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在有限的时间内,医学专业学生可能无法从课堂上完善汲取全面知识。这就需要高校充分发挥医学专业学生的主观能动力,为其提供自主学习的条件和环境,如建设图书馆、发展互联网等。这样既能保证学生学习实效,又能教育先进性。

结语:

总而言之,完善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十分重要和必要。由于个人能力有限,本文对此作出的研究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因此,作者希望业界更多学者和专家持续关注此项事业,从不同角度、层面剖析当前医学专业学生法律教育知识体系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多完善建议或意见,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同时,提高医学专业学生法制意识,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作者:李晨紫 单位: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参考文献

[1]邢瑶,医学生法律知识教育探究[J].河南教育(中旬),2012(02):58-59.

[2]黄冠华,闫旭龙,王丛,王增帅,杨晓敏.临床医学生法律课程的教学研究[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16(03):362-365.

专业法律知识范文5

关键词:医学生;法制教育;缺失;危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等文件都明确指出,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此举旨在说明高校法制教育是医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培养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主渠道,也为依法制国的最终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可见,高校对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任重道远,意义重大!然而,就目前看,作为大学生中特殊群体的医学生法制教育状况却不容乐观,甚至可能出现缺失的风险。

一、相关教材体系安排失当,导致医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缺失的风险

从2006年9月开始,一门崭新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全国高校诞生了,它全面取代了以前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这就是有名的“06整合方案”。这种整合方案优点很明显,那就是把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合二为一。从一定程度上讲,此举是国家认识到德治与法制殊途同归的作用后作出的重大调整,当然对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意义非凡。凡事利弊同在。整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的做法,给大学生系统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医学生作为此群体中的特殊人群其影响尤为突出。原因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章节内容空泛,无助于医学生学习其他部门法律知识

以2015年修订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内容结构看,最后三章是专门讲法律知识的。其中,第六章分四节内容来讲述法律的基本概念及发展、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律、我国的宪法与部门法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等问题(142-167,共25页)。第七章分三节来讲述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培养社会主义法制思维及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等问题(171-187,共16页)。第八章分四节来讲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依法行使权力与履行义务等问题(190-219,共29页)。纵观这些章节所讲的知识点,笔者不难发现,原本重要的法律知识点甚至是一本法律专业书籍才能讲清楚的事情,现在三言两语搞定,而仅有的这些法律基知识并未对医学生后续学习部门法打下基础。比如对医学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等没有起到铺垫作用。面对法律知识章节缩水的这种情况,老师真心不知如何教,学生也不知如何学。作为法律人也有一种深深专业失落感。

(二)实体、程序法蜻蜓点水,没有发挥应有的基础作用

从这次修订的教材版本来看所涉及到的部门法少得可怜,从159-163页,仅有5页内容谈到了《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三大诉讼法”,有限的版面几乎涵盖了所有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如蜻蜓点水,篇幅轻描淡写一带而过,人们不禁想问编写组但此举何意?我们似乎忘记了高校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初衷啊!笔者认为,教材安排上应重点讲述“三大实体”和“三大程序”法,此举不但有助于实现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也可为以后医学生学习相关专业卫生法律知识打下基础。

(三)法律知识过于简化,医学生无法形成法律意识

当然,面对现行的思政课修订版教材法律内容安排的现实情况,有些人认为这样的安排是有依据的,其初衷是帮助医学生增强法制观念,甚至有人说就算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如果医学生缺失法制观念和法律信仰依然有可能违法乱纪甚至犯罪。但是笔者不禁想问,法制观念的形成何止是一朝一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知一种观念的形成,首先要充分地了解它,学习它?连它是什么尚且一无所知,又何谈法制观念呢?更何况在有限的课时内思政教师把大部分时间都安排到了对学生的“三观”教育(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上,留给“法制观”教育的时间少之又少,要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甚至使其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岂不是天方夜谭?由此可见,现行修订版教材将法律部分内容如此安排未能起到预期结果,从实际教学效果来看,已经出现了医学生法制教育缺失的危险。

二、相关代课老师缺乏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导致存在“误人子弟”的风险

由于现行修订版教材法律知识内容安排上的失当,再加上多数思政课的负责人不懂法(原因是其非法学专业出身,法律知识不系统,法制信仰不坚定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很难讲解透相关的法律知识点,更难领会到对不同专业的医学生法制教育的精神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这样一来,在教学实践中医学生的法制教育的确在思政教育中被弱化了。例如,大多数高校都是安排行政人员或者让各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和辅导员来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诚然,这些人员中尤其是辅导员有天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的优势,但就如何进行医学生法制教育、培养医学生法制观念等方面,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出现误人子弟,甚至出现延误依法治国进程的危险情况也在所难免。毕竟,法制教育不等于思政教育,道理何其简单。笔者感触最深的就是在每次思政教学研讨会上总有些老师反映思政课的法律部分内容不会教,难教,也怕教(最尴尬的就是无法解决学生咨询到的社会热点案例)。因此,思政课的法律部分内容这些教师实际教学过程中常被弱化,结果要么照本宣科,要么只是在最后几节课敷衍了事。也难怪,不是法律专业的教师,不具备专业而系统的法律知识,最基本的案例无法分析解答也实属正常。可是我们能这样去耽误学生吗?长此以往,医学生的法制观何时能够形成?法律信仰何时建立?这显然与教材改革修订的目的相差甚远。高校法制教育是医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如果主战场都存在误人子弟的现象的话,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三、学生对法律精神理解偏差,导致存在法律知识“工具化”倾向的风险

(一)学习法律唯实用论倾向严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民众的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切好像都变得如此现实,做一切事情都很自然的联系到实际利益的问题。同样,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也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他们在学习某一门课时也很会自然的考虑实用性,经常有学生问笔者:“老师我们学这门课,有什么用啊?”不要说没用的,学生认为用处不大的课程他们都会进行选择性学习,甚至直接放弃学习,即使是被迫来上课也是“人在曹营,心在汉”。虽然像《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样的公共课国家已经把它提升到很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是对于学生来说根本就不重视(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样的)有些理科出身的医学生甚至出现抵触情绪。笔者调研的医学生中不乏此类现象,有的医学生甚至振振有词的说,当年自己选择理科就是讨厌“政治课”(思修与法律基础)。只有本课程的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对他们还有些许吸引力,至少他们认为法律知识作为一种工具在生活中还能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于法制意识、法制精神、法制信仰等法律素养在这种“工具论”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二)学习法律唯考试论倾向严重

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人才之间的竞争也充满了火药味。作为在校大学生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学习好本专业的相关知识,毕竟专业是大多数人以后安身立命的保障。因此,对于其他非专业课程,大多数学生在学习之前都要算一笔账,其中以医学生为例,他们在学习非专业课程之前首先看此课程是否与国家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若有关,则“前赴后继,死而后已”,反之则“冷若冰霜,视若无物”。面对此情此景,思修及法律基础这类课程的处境可想而知。好在卫生法学此类法律基础课程还与国家相关资格考试有些许关系,医学生还不是很抵触。但是否是考试考点之类的问题又浮出了水面,国考高频考点重视有佳,非考点,则睨之!学习法律知识变成了辅助考试的“工具”。

(三)法律老师授课的“工具化”倾向

由于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存在“唯实用论”、“唯考试论”的法律工具主义价值取向,授课老师在有限的课时内授课时只能轻法学理论的讲授,而重对医学生考试和生活有帮助的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讲述,加之在学校相关考核体系的重压下,授课老师实乃不得已而为之。长此以往,医学生学到的也只是一些不系统的法律知识,看似“知法懂法”的医学生其实并没有领会到法律的精髓,对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初衷就不能实现,法制意识、法制精神、法制信仰更无从谈起。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危险在酝酿。

四、结语

“一切活动都要在法制的轨道内进行”是当今社会的最高游戏规则。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们担负着实现民族复兴和伟大中国梦实现的重任,不懂法、不知法、不崇尚法律、没有法律信仰后果是多么的可怕。笔者认为,应该请《法律基础》课程重新回归高效课堂,以解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法律部分所占篇幅不多、内容简单、蜻蜓点水等不合理安排,使得医学生法制教育走重回正轨,不然医学生法制教育会出现实际缺失的危险。在崇尚法制的今天,这是一件值得努力实现的事情。

参考文献:

[1]黄进.全面推进依法制国与高校办学治校.中国高等教育.2014(22).

[2]吴秀云.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途径之探讨.法制与经济.2014(4).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专业法律知识范文6

关键词:辅导员;大学生;法制教育

新时期,我国积极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会影响自身的学习态度,影响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而高校作为宣传法制教育工作的主阵地,应承担起提高大学生法制素养、培养法制思维的重担。作为与大学生朝夕相处的高校辅导员,要利用自身的专业条件将法制教育潜移默化的渗透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通过多元化的法制教育内容吸引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大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养成正确的法制理念,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重要性概述

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重要性主要从与学生朝夕相处,便于沟通交流和专业化水平较高,具有说服力两个层面展开分析。

(一)与学生朝夕相处,便于沟通交流

相较于初高中而言,大学生迈入了新的人生阶段,时刻伴随在学生身边的班主任角色由高校辅导员扮演。高校辅导员的工作相对繁杂,从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的大事小情到职业规划和就业选择等方面都能找到辅导员的身影。高校辅导员既要组织学生开展班级工作、学习工作,又要为学生的解答人生追问,做好思想工作,往往与大学生朝夕相处。同时,高校辅导员年龄一般较为年轻,在与大学生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并没有代沟,熟知学生的所思所想,有利于师生间的情感交流,拉近彼此的距离,甚至成为学生的朋友,可谓是“亦师亦友”。基于高校辅导员与学生的朝夕相处关系,辅导员在开展法制教育具有其他教师所不能比拟的优势,有利于辅导员利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和知识素养,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水平,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水平较高,具有说服力

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化教师,法制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辅导员具有专业化的法制教育能力,是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者。高校辅导员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这样才能确保法制教育工作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行。同时,高校辅导员具备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并接受了专业化的岗位培训,具有丰富的法制教育知识,是我国法律法规的坚实拥护者和遵守者。而且,在辅导员老师与学生朝夕相处的过程中,增强了学生对教师的信任感,拉近了彼此距离,彰显了辅导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此,和谐的师生关系,有利于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弱化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抵触情绪,能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现状分析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现状主要从对法制教育缺乏重视程度、教育内容和方法较为乏味和缺乏基本的教育实践活动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对法制教育缺乏重视程度

当下,社会各界都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但高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并没有明显提高,法制教育缺失、缺位的现象较为明显,不利于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制约着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一方面,与大学生法制教育相关的课程安排较少。高校过度重视专业课程的学习,相对忽视了对法制教育的作用,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和教学计划设计的过程中压缩了法制教育相关课程的课时,没有为学生提供接触法律知识的课堂,甚至会使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偏差性认知,弱化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另一方面,专业化法制教育教师队伍不足。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学工作大都是由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兼任的,无形间加大了教师的工作压力,使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虽然他们具备较为深厚的法律知识素养,但与专业法律教师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缺乏系统的法律体系和科学的法律思维,降低了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二)教育内容和方法较为乏味

高校课程中,只有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能够接触到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而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来说,他们平时接受的有关法制教育的课程只来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两个章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全校的公共课,一方面课时安排相对较少,加上教学任务的繁重性,意味着教师只能“走马观花”式的向学生灌输基本的法律知识,学生作为信息的“接收器”,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彰显,不利于教学效果的提高,另一方面,教师的应付式、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增加了法律知识的枯燥、乏味性,容易诱发学生的抵触情绪,不重视法律知识内容的学习。接近期末考试时,大部分学生便临时抱佛脚,在不理解具体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死记硬背,不利于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缺乏将所学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能力,难以实现教育目标。

(三)缺乏基本的教育实践活动

当下,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大都停留在理论讲授的层面,缺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实践活动,不利于学生加深对法制教育的理解与感悟。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初衷应该是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并能利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纠纷,进而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目前,高校过多关注对冷冰冰的、枯燥的法制知识、法律条文的解释工作,将法制教育活动局限在学校课堂环境中,忽视了与学生实际的联系,学生难以真正了解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效用,容易激发学生对法律产生“遥不可及”的错误性偏差,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高校的法制教育活动浮于流于形式。新时期,高校要积极结合学生实际,开展必要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引导学生做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三、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策略探讨

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策略主要从着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在学生工作中体现法制精神、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和恰当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四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着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新时期,高校应致力于打造专业化辅导员法制教育队伍,不断提升辅导员老师的法律素养,提高法律综合运用能力。一方面,高校要组织系统、专业的法律培训活动。高校可以定期邀请法律专业相关的专家学者或本校法学专业教师为辅导员教师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帮助辅导员全面、细致的掌握法制教育知识,以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同时,在假期组织辅导员进修相关的法律课程,设定必须课程,提高辅导员的专业化水平。法学专业教师可以根据高校法制教育活动的需要,为高校辅导员推荐相关的书籍、资料,组织辅导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并提交学习感悟或者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考核活动,使辅导员老师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高校可以与相关法律部门机构开展交流活动,让辅导员亲身参与执法、司法等过程,拉近与法律的距离,感受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丰富情感体验,提高辅导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丰富法律教育素材,提高法制教育活动的接地气性。

(二)在学生工作中体现法制精神

在日常的学生工作中,辅导员要时刻坚持法制精神,寓法制教育于生活,彰显学生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性原则。一方面,在学生工作中要体现法制教育理念。例如在学生干部的选拔中,学生干部源于学生,为学生服务,其信服力的强弱会直接影响班级工作的开展效果。因此,辅导员要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为每位学生提供参与竞选的机会,让学生参与到学生干部选举的全过程中,并投票选出大家信赖的学生干部,极大提高了经由民意而获选的学生干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彰显民主精神和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学生的全过程参与有利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感受来自法律程序的庄严,践行法治正义,提高法制意识。另一方面,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要体现法制教育理念。奖助学金是与学生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工作过程中稍有偏差便会有失公允,容易诱发学生的不满情绪。辅导员作为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组织者,要全面、细致为学生讲解评选办法和程序,将公信力较高的学生组成评选小组,公正、客观评价候选人的条件和入选资格,最后筛选出最合适的、合理的人选,并进行公式。通过严格、公开的评选活动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感受法制,树立法制理念。

(三)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高校辅导员要与学生的法制课程教师保持密切的联系,全方位、多层次的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明细学生们的疑难困惑,搜集学生们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做好相关法律素材的搜集,以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通过为学生解答所关心、感兴趣的法律话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打牢知识基础。同时,辅导员要根据学生实际组织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使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感悟,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比如,辅导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们针对某一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展开审判、讨论。通过组织法制教育情景剧,丰富枯燥、乏味的法制教育内容的呈现形式,提高法制教育的接地气性,引导学生在和谐、愉悦的环境中感受法律知识的魅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育实效性。

(四)恰当发挥网络媒体作用

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要搭乘网络信息技术的快车道,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网络语言讲好法律故事,宣传法律知识,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水平。一方面,辅导员要多依托网络媒体作用,丰富法制教育的呈现形式。在法制教育课程中,辅导员要充分依托网络空间中的法律视频和声音等,丰富学生的多感官参与,为学生营造身临其境的真实感,使学生设身处地感受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辅导员要为学生推荐质量好、权威性高的法制教育频道和网站,组织学生定期浏览、阅读相关的法制书籍,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同时,辅导员要定期通过QQ、微信和微博等载体为学生推送相关法律案例、法律故事,全方位宣传法律知识,并实时与学生展开沟通交流,提高学生的法律敏锐力,提升法律素养。

四、结语

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高校辅导员要提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教育方法,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拉进学生与法律的距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守法和用法的能力,助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田荣.试论高校辅导员的核心责任[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5(2).

[2]卢来霖.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创新研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7(4).

[3]杨翊,包丽丽,李瑶,孟庆铂,朱莹.高校辅导员“素质与能力”提升策略研究[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8(9).

专业法律知识范文7

关键词:师范生;职业素养;教育法律素养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发展决定师范教育发展的导向。目前我国正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此背景下,教育法治工作的狠抓落实也日益提上日程。依法治国具体落实到教育领域中则是要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论如何依法,最终是需要落实在人的行动上,而教师则是落实教育法治工作的直接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是贯彻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关键之所在。师范生提升自身教育法律素养是加强教育法治建设、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高素质卓越教师的关键;是贯彻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应有之义。教师作为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应为学生成长成才、社会尊法守法做出良好的行为表率。师范生兼具学生和未来人民教师的双重身份,从一定意义上说,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高低反映着我国师范院校法治教育成果,亦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未来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质量。然而,在当代民主法治社会的教育环境下,学生权益被侵犯、教师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此,重视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现状研究,加强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培养,对于提升师范生整体教育素质、促进师范生全面和谐发展无疑是紧迫的。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法律素养。“所谓法律素养,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法律素养不等于法律知识储备的多与少,法律素养高低主要通过个体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行为的整体综合能力表现出来。

(二)教育法律素养。教育法律素养是指教育工作者掌握和运用基本教育法律知识的能力。教育法律知识的储备量、有无教育法律意识、是否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行事是衡量教育法律素养高低的三个主要指标。教师的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律行为构成了教师教育法律素养最主要的三个方面。

三、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现状

1.师范生教育法律知识现状。教育法律知识是构成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最为坚实的基础之一。当前国内学者对教育法律知识这一概念的界定较为一致,主要是指对教育法律理论知识以及对教育法律条文的掌握。对教育法律条文的清晰掌握是师范生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教育法律法规、明确教育法律关系的题中之义。因此,对教育法律知识的系统掌握是发展师范生教育素养的必要准备。

2.师范生教育法律意识现状。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心理、观点、思想体系和法律知识的总称,属于观念化的法律现象。教育法律意识是构成教育法律素养的主观要素,主要包括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情感。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绝离不开教师法律意识的提升。在新时代的中国,依旧出现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例如,福建厦门思明区莲岳小学女教师用戒尺体罚学生,导致其背部大面积红肿;滨州惠民县一小学教师用揪耳朵、扇巴掌等行为体罚学生;云南宣威老师殴打学生等。当前我国推进依法治教的最大障碍就是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

3.师范生的教育法律能力现状。教育法律能力包括遵守、运用、维护教育法律的能力,教育法律应用能力是教育法律素养的最高要求。师范生是未来的教师,是新一代的教育工作者,为了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自然应当积极学习、努力懂得、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同时,师范生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也应当珍惜自己的教育权利,自觉履行教育义务,自觉运用教育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以及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二)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存在的问题

1.师范生意识到教育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但不系统。教育法律知识是构成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重要基础,系统、扎实的教育法律知识是衡量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尺。师范生只有在拥有一定的教育法律知识做保障的前提下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其教育法律素养。多数师范生认为就教育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而言是毋庸置疑的,但师范生认知结构中的教育法律知识是不完整且不系统的。没有扎实的教育法律知识的师范生怎会拥有较高的教育法律素养,对教育法律没有进行系统、全面了解的师范生怎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一名依法执教、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民教师。

2.师范生具有基本教育法律意识但行动乏力。是否具有基本的教育法律意识是目前提升师范生综合教育素质的重要基石,拥有扎实的教育法律知识和较高教育法律意识并不等于拥有实际行动力。“法律运用能力是显示大学生法律素养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师范生想要在未来社会中立足就必须主动学习教育法律知识、掌握并在实际中运用教育法律、提高基本且必要的教育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大力推进,目前师范生有较强的基本教育法律意识,主要表现在绝大多数师范生都意识到教育法律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关系密切;对于涉及教师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等违法行为表示强烈反对;当在学校中自身权益收到侵害时,能够想到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但师范生在践行教育法律于生活、运用教育法律维权等方面明显乏力。

3.师范生尊重教育法律权威但缺乏坚定信仰。“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毫无怀疑的绝对的信服与崇拜,并以此作为行为的最高准则。”师范生理应具有坚定的教育法律信仰,即对教育法律从遵从到信奉,最后内化为自身最高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不绝对,是有条件的。教育法律如若不被信仰,即使制定得再好,也难以被真正内化为最高行为准则,势必会导致教育法律权威的丧失。我国正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作为正接受高等教育的本科师范生,理应对法律维权充满信心,对法律更加信任。

四、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存在问题的原因

每一个问题的出现绝不是由某单一因素造成的。笔者将主要从师范院校、社会环境、自我教育三个方面对问题进行探究与原因分析。从师范院校方面来看,对教育法律素养培养未充分重视。师范院校注重对师范生教学技能、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的培养,相对忽视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提升。从社会环境方面来看,受到“以和为贵”的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多数师范生认为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不愿意动用法律武器维权,他们更青睐于一种温和的方式来解决实际问题。从自我教育方面来看,师范生自我教育意识与行动力较弱。自我教育是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师范生大多认同自我教育对于个人教育法律素养的提升具有关键性作用,但缺乏切实的自我教育行动能力。

五、提升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策略

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教育立法构建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也需要师范院校重视并加强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同时必须提升师范生自身的自我教育能力。

(一)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为师范生素养奠基。近年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提出“依法治国”这一战略决策,基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这一时代背景,重视并加强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成为时代要求。“依法执教、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表现,拥有一定的教育法律素养应该成为合格人民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然而在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中,对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各方面的最低要求并没有明确指出。只有当教育立法中明确规定了教育法律素养是合格人民教师的一项基本条件,师范院校才会真正重视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师范生才会真正主动学习教育法律知识、树立起教育法律意识,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民教师。在信息时代,人们可以足不出户便知晓天下事,发达便捷的网络媒体、各类杂志报刊等也应该发挥其新载体功能,向师范生传播教育法律文化,为培养和提升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搭建平台。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重视并利用好一系列新型教育法律文化载体,向广大师范生传播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其教育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其对教育法律行为的评价,使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打造良好师资与课程,为师范生成长护航。要加强教育系统和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必须从教师成长的第一阶段培养环节抓起。切实提高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之一则是着力发挥好大学教育法律课堂主渠道、高校主阵地作用。师范院校在培养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这个问题上理应责无旁贷。笔者认为学校教育中最应解决的一是师资问题,二是课程问题。梅贻琦先生曾说“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优良的师资队伍是造就良好教育成效的基石,师范院校中的教师更应该“有大师”。因此,教授教育法律相关课程的教师可以更加主动地通过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等在职成长途径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课程是学校教育的主要途径,教育法律课程不应只停留在传递书本知识的阶段,师范院校不仅需要改变教师只顾一昧地教知识,学生只顾低头记笔记的传统教学模式,更需要改变只重视师范生教育法律理论知识的积累,而忽视了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的现状,务必将实践教学纳入其教学计划之中。因此,师范院校打造一支教育法律专业知识过硬且教学经验丰富的拥有雄厚师资力量的教师队伍、合理优化教育法律相关课程是有效提升师范生教育素养的必经之路。

(三)增强师范生自我教育能力,做知法守法的模范。教育活动具有很强的示范性,教师若具有良好的素养则学生,特别是小学高年级和中学低年级的学生,也将会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而师范生作为人民教师的后备力量,更应不断增强自我教育意识,努力提升自我教育能力,做拥有良好教育法律素养,各方面素质全面提升的优秀人才。“没有自我教育的教育不是真正的教育。”高校每个学期都开设教育法律相关课程不太现实,对于师范生的成长来说,师资、课程、教育法律氛围等都是外在条件,如若离开师范生的主观能动性来谈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那也只能是坐而论道。目前我们提倡终身教育,笔者看来,对合格教师而言,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应该是贯穿教师职前、入职、职后的,应该是具有一贯性、连续性、整体性的,决不能随着教育法律课程的结束而终结。因此,要依靠多样的途径来发挥师范生自我教育的作用。师范生在积累一定教育法律理论知识后,要善于结合实际生活,与实习或见习时观察到的、网络媒体上所搜集到的有关教育法律的事件、现象相结合起来思考,只有将理论用于实际,用理论指导实际才能切实提高师范生自身的教育法律素养。师范生不仅要善于自我理性思考,不断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教育法律规范,还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将教育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只有如此,才能符合国家和社会对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参考文献

[1]巫建忠.构建和谐高校: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养[J].法制与社会,2007(01):57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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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祥,林安琪.面向法治精神培育的教育政策与法规课改探析[J].教学研究,2018,41(01):85-89.

[9]李晓燕.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在法治教育中的师表作用及其实现[J].中国教育学刊,2018(03):7-10+21.

专业法律知识范文8

现今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才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体现在人才的综合素质上。因此,对于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民办高职院校来说,在专注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同时,应在管理过程中注重法律教育,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育,以更全面提升学生社会竞争力。

关键词: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律教育

近年来,作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社会单位之一的民办职业院校随着国家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和要求,而不断发展壮大。同时社会对人才也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民办高职院校除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社会不断更新进步的技术水平,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更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主要体现在学生管理、教育中,而法律教育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那么,法律教育对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到底有何重要性呢?有哪些途径呢?

一、法律教育在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法律教育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养

民办高职院校在学生的培养上,除让学生学到一门扎实的技术外,更应加强综合素养培育,才能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原因在于,企业在用人一开始虽然重视技能水平,也将此作为门槛之一,但是随着职业发展深入,往往会看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同时,国家对法制化建设的日益重视,各行各业也重视法治方面的改革,法律知识和素质也是其中一个关键。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过程中应加强法律教育,引导学生学习相关常识甚至知识,既充分响应国家要求,又有助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反过来,学生法律常识的提升,也有助于校风的有序化形成,更有助于学生管理。

(二)法律教育有助于学生加强自我保护

在现实很多案例事件中,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大多数学生遇到侵害事件时,不能很好地保护自身权益。有时明知权益受到侵害,也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因此,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加强法律教育,引导学生储备足够的法律常识,才懂得并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加强自我保护。同时,又可以引导学生以国家法律法规作为日常行为规范,成为法律制度的忠实拥护者,这样助于法制化校园的建设与发展,利于学生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逐渐法制化。

(三)法律教育有助学生长远发展

在社会中,很多案例的主人公往往是缺乏相关法律学习的吃了苦头。由于不懂法律,虽然付出了很多努力,劳动成果却被懂法的人窃取,还有一些不顾法律规定,干违法事情谋取利益,最后自毁前途。如果学生在学习期间就能接受到相关法律知识的教学,在工作生活中就能有一定的预判和处理能力,可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因此,在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中,坚持高职教育的目标,发展社会所需人才,社会需要什么,就应该相应的培养什么。尽管现今互联网+社会对技能需求日益精进,但仍需注重学生的长远发展所需的基本素质培育。特别是目前社会人才需要具备法律知识,学校就应加强日常学生管理中的法律教育,才有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

二、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教育对策

1、日常渗透,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进行法律教育,需通过日常不断反复的管理教育,渗透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班级思想政治辅导员可以通过班会课、班级活动以及日常教育等形式,引导学生认识法律,学习法律,学会如何运用法律,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另外,学校可以聘请一些相关领域的专家进校园作讲座,利用权威知识不断强化法律知识学习,令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性。

2、结合专业,优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式

一般情况下,高职院校只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效果也不如预期。教学方式未优化是其中一个原因,法律基础知识在课程教学中所占比例较小是另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该课程应结合学生的专业。比如,对动漫专业的学生直接讲刑法很难达到效果,学生容易产生厌倦心理。但如果讲与动漫设计有关的权利保护而引发的刑罚案例,跟专业对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习兴趣,吸引学生,日后对学生的发展也有益处。所以老师应该因材施教,在教学方式上引用实际的案例,把抽象的法条具体化,让学生在实际案例当中体会法律的严密和威严。另外,在教学分班上,一般学校考虑师资情况,在教学班安排下,往往只考虑班级人数,没有考虑到专业分班上。为了更好的学习效果,应更注重专业班级集中学习,更有利于教师课程准备,也更有侧重。同时,教师在课程设置上,应加强法律基础知识的讲授,不要刻意分开道德和法律,而应将两者相结合,不断增加法律知识在课堂上的比例,与此同时又可以增添课堂趣味,可谓一举两得。

3、增加法律教育第二课堂,强化学生法律意识

单纯的日常渗透教育以及单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并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发展对学生法律知识储备的要求,特别是在高职院校中,往往在课程设置上,缺乏相关专业法律课程的设置,学生的能力培育上出现法律意识的缺失。因此,可以通过增加法律教育的第二课堂,比如通过选修的方式,要求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前提下,需要修得相应模块的法律知识学分,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并通过课堂形成体系化的法律知识,增加法律知识储备,强化法律意识。

三、总结

总而言之,加强法律教育,对于民办高职院校,既可以形成良好的校风,使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更能符合办学目标,培养社会所需人才。因此,在日常学生管理中加强法律教育,能有效提升高职院学生的法律素养,为国家的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

作者:陈雪敏 肖巧玲 单位: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朱长根,陈一健.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科协论坛,2007

[2]张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与培养[D].南京师范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