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履职报告范例

项目履职报告

项目履职报告范文1

关键词: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发展困境;职能定位;实现路径

在依法治国、建设法制政府的新常态下,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依法履职的要求不断提高。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紧紧围绕基层人民银行中心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管理体制,转变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提升审计质量,为完善内控管理、推动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基层人民银行履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离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审计能力全面化、审计手段现代化、成果运用整体化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一、新常态下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的发展困境

1、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履职环境有待优化

受机构编制限制,基层人民银行普遍扩充了对外履职部门,精简整合了内部审计、宣传等综合管理部门,人员和力量向对外履职部门倾斜,大多数中心支行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合并成立纪委监察室,内部审计独立性难以得到体现,如无独立的公文号、无部门公章,内部审计影响力有所削弱。部分基层行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查漏补缺、应对外部监管层面,将内部审计工作简单定位于满足监管需求,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未得到管理层充分认可。被审计对象及业务部门对内部审计职能缺乏充分认识,对内部审计监督存在抵触情绪,问题整改不积极。

2、内部审计监督需求旺盛与内部审计资源不足矛盾突出

在推进法制机关建设和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加大的新常态下,基层人民银行管理层迫切需要内部审计更多地参与业务监督,发挥内部审计预防、揭示、抵御功能,减少外部和上级行监督问责的压力。内部审计的业务领域扩大到基层人民银行履职的各个方面,监督触角延伸到对外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人员除完成上级和本级审计项目外,还要参与单位的各类委员会、工作小组管理监督及临时性业务检查,业务繁忙,加之基层人民银行专职内部审计人员配置较少,难以满足实际业务需要。人民银行系统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分散,不能较好地发挥整体监督合力,在审计全覆盖要求下,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

3、能力全面化要求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挑战

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技能和审计判断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内部审计实施效果。基层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数来自于财务、国库等核算部门,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够熟悉本单位的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缺乏足够的管理经验,缺少与他人沟通的技巧等。部分内部审计人员揭示系统性风险和体制、机制性障碍的能力欠缺,对复杂管理活动的审计能力不足,学识及业务能力跟不上审计业务发展要求。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队伍的现有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与审计全覆盖、能力全面化要求有较大的差距,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4、审计报告结果未能较好实现预期目标,内部审计成果未得到充分运用

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反映的问题不够深入、透彻,不能揭露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的建议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审计结果与领导的预期有偏差,不能准确把握单位内部管理风险,造成风险评估结论指导弱化,难以实现增值作用。审计成果落实机制不够完善,多年来,基层人民银行内部仍以各业务部门工作项目完成多少和各级奖励排名作为部门考核标准,绩效审计在有效利用资源和充分实现业务目标方面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分析和评价,被审计对象采纳并不积极,审计成果主要是督促问题整改,转化途径比较单一。

5、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滞后于组织管理方式,难以适应管理要求

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落后于业务发展,系统内缺少功能完善、操作便捷、安全实用的审计工具软件,无法对分散的信息资源实现统一管理和运用,技术上没有手段与业务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仍大量采用查阅资料、复核式分析等现场检查方式,工作效率不高。网络信息化技术已带动人民银行管理模式和核算方式变革,部分业务实现授权审批网络化、核算电子化、档案储存无纸化,显见的业务信息和资料逐步减少,传统查账方式下内部审计疑点筛查和统计分析变得困难,审计范围受到制约,审计风险加大。

二、新常态下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能调整与定位

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只有坚持围绕“服务党委、支持决策”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准确把握内部审计职能定位,实现“五大转变”,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

1、审计理念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

组织的内在需求是内部审计发展的关键动力,在现有机制、体制条件下,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应从单纯强调再监督向积极追求“价值增值”转变,主动将内部审计目标纳入组织目标,为组织排忧解难。内部审计制定年度计划时,应充分听取本单位党委意见,更好地回应管理层的关切和需求,有效梳理单位管理的各个环节,共同研究管理中的问题,在监督过程中有效堵塞内部控制的漏洞,发现减少舞弊行为,对重要缺陷及时反映,提出规避、消除或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范围的建议,为组织提供更相关且符合管理层需要的确证信息,赢得各方共识。

2、审计重点从防御型向管理型转变

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要在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绩效审计中,更加关注单位重大决策、业务流程与授权责任、主要风险点及其控制、大额资金的安全性、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内控体系有效性等重点环节,做好关口前移,既要指出问题、关注风险,也要注重绩效和目标实现,促进效益配置和风险控制,为组织健康高效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要站在组织管理的战略层面,从设计和执行两个方面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以促进业务部门更好地实现控制目标,使内部审计工作从风险防御型向促进治理完善和实现组织目标的管理型转变。

3、审计功能从揭示问题报告结果向持续改进整体运用转变

以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为目的,发现问题要查深查透,客观地看待问题,从机制、体制上深入研究、系统分析,提出建议,使报告结论更好地对接使用者需求,从问题发生的典型性、普遍性和规律性中不断充实审计经验,为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制度创新发挥参谋作用。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联动,督促业务部门持续优化流程、健全制度、依法依规操作,使内部审计成果更好地应用于干部监督管理、内控专项治理和管理绩效提升,为促进基层人民银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规范化,推进依法履职保驾护航。

4、审计组织体系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

人民银行总行要加强制度顶层设计,探索内部审计工作垂直化管理,强化基层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逐步整合内部审计资源,搭建“大监督”格局,实现人员、经费、资产集中管理,在经费和物资上给予倾斜,为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可由分行或中心支行一级统一调配内部审计资源,一方面可以统筹系统内部审计力量,集中开展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最大化利用内部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部审计实施效果;另一方面便于加强管理,统一内部审计业务流程和标准,提高基层内部审计整体工作水平。

5、审计方式从传统现场检查向信息化远程审计转变

“大数据”、联网审计是现代化审计发展趋势,人民银行应构建数据信息中心,方便各类信息集成分析与运用,探索推广“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精确定位,精准发力,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从而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内部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和在线远程审计方法,推动在线报告的应用,建立计算机审计的标准和准则,规范审计信息化工作,为保证信息安全提供制度支撑,以内部审计自身现代化推动组织治理现代化。

三、新常态下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实现路径

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更加科学、清晰地认识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控制和保障功能,为促进组织治理完善,提升履职绩效,服务人民银行事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1、加强沟通,扩大宣传,突出重要性

良好的审计环境是内部审计施展才干的舞台,基层内部审计人员要加强与管理层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尤其是争取“一把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方面要注重交流互动,主动征求管理层对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对接管理层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反映问题的同时要与被审计对象深入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政策和整改要求的宣传、解释、说服、教育和正面引导工作,促进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提高被审计对象对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监督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大内部审计成果信息的宣传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违规操作和典型案例及时通报,逐步推行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提高内部审计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彰显时代性

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要紧密围绕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发挥作用:一是做法律法规的督查员。通过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制度、预算管理、财经纪律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促进本单位规范管理。通过内部审计促进管理层决策部署、重大措施落实到位,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注重揭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基层人民银行治理中的基石和保障作用。二是做完善金融服务的“助推器”。关注金融服务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纪念币发行、征信管理、支付结算等关系社会民生,影响人民银行声誉和社会公信力的重要领域开展审计,审查金融政策落实的有效性,推动金融政策贯彻落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加强领导干部审计监督,在监督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的基础上,更加关注领导干部的履职绩效和依法行政情况,更加关注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情况,促进基层各级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尽职,依法管理。

3、服务大局,完善治理,发挥建设性

内部审计工作接地气是提升工作价值的源泉,内部审计必须立足于提高基层人民银行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发挥建设性。一是做完善内部管理的“催化剂”。通过监督评价内控制度效果,检查内控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保证各业务部门建立适当的内控体系和管理办法,针对内部管理缺陷,提出意见和措施,协助业务部门管理和控制业务活动,提高治理效能。二是做风险防范应对的“安全员”。坚持底线思维,对业务活动的潜在风险进行确认、识别和归类,评估、衡量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客观合理地划分等级,为各部门采取措施应对风险提供依据,促进业务部门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示预警,防止潜在风险发展成现实危害,帮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做绩效提升的促进管理员。将绩效理念贯穿始终,加大对财务预算、资产配置合理性和内部控制有效的审计监督,将资源投入与管理绩效、单位发展目标实现统筹考虑,重点揭示资金损失、资产流失、毁损及效率低下问题,促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4、健全标准,完善考核,强化权威性

人民银行应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标准,从机构设置层次、人员配备数量、资格职务系列、守则标准等方面作出规定,从制度上保证工作质量的基本条件。健全完善业务操作标准,规范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行为,从计划管理、方案编制、审计实施、取证确认、报告反馈、评估考核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对基层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业务考核,制定基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和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办法,指导基层内部审计人员根据本单位工作目标,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内部审计项目,不断提高支持决策、服务治理的水平。通过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比,强化精品意识、质量观念,促进相互交流学习,提高基层内部审计工作质效。三是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转化与运用,完善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等为核心的制度机制,以审计报告、风险提示书、审计整改意见书等为载体,将内部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免、业绩考核、绩效奖惩依据,督促问题整改销号。

5、以人为本、创新思维,体现先进性

主动才能把握先机,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要深刻把握新常态下基层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规律,主动适应审计理念新变化,积极探索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措施和途径,大力推进技术方法创新,加快信息化建设,开发现代化的审计辅助工具,并以应用为重点,加强培训与辅导,提高基层内部审计信息化技术普及率,有效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内部审计工作的现代化归跟结底都要通过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实践来实现,要加强对基层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与管理,一方面要强化内部审计人员法纪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恪守客观、公正、廉洁,依法依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内部审计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质量监督,促进基层内部审计人员主动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熟知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通过学习培训、岗位交流、调研实践等方式不断吸收先进的分析与预警方法,提高工作洞察力、判断力和分析力,逐步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知识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内部审计队伍,为实现内部审计先进性提供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孙秀兰、徐国栋、曲江虹:如何完善审前调查[J].中国内部审计,2016(1).

[2]孙宇、田雨:新常态下企业内部审计应发挥更大作用[J].华北电业,2016(8).

[3]葛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J].金融经济,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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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丽君、李雨松: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J].经济论坛,2004(9).

[6]刘仕民、王谦:建立与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的对策[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6(7).

项目履职报告范文2

一、人民银行绩效审计发展现状

(一)在审计的方式方法方面,注重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多渠道获得审计证据

由于绩效审计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评价标准繁杂,所以它不仅仅局限于检查文件等传统技术方法。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探索运用了诸多领域的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如比较、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在绩效审计实践中得到普及运用。

(二)在评价标准方面,逐步呈现出开放性的特点

评价标准的确定是每个绩效审计项目的核心问题和难点,由于绩效审计具有很强的个案性,相应的,其评价标准的确定就会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在绩效审计中不可能有一个公认的适用于各种情况的审计标准,而是需要根据每个组织、计划或项目具体情况予以制定。通过实践探索,审计人员扩展了审计标准的来源,从使用合规性标准到更加注重标准的合理性,从单方面确定标准到与被审计单位人员共同协商确定审计标准,在审计标准的确定和使用方面渐趋灵活和开放。

二、绩效审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缺乏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和制度

绩效审计使审计人员接触到了许多新的审计领域,发现的一些绩效问题对工作的改进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制度规范等可操作性的指导文件,对审计质量进行约束和控制,难免会出现审计随意性的问题,难以保障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的业绩和效能进行客观、公正和权威的评价。

(二)存在绩效审计项目短期化现象

人民银行绩效审计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各分支行内审部门为了追求业绩,展现工作转型成果,经常开展一些创新性绩效审计项目,受这种思想影响,部分审计项目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短期化现象,下一步,如何长期、持续深入开展绩效审计工作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部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实现价值增值目标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存在绩效审计与传统审计两张皮的问题

在绩效审计的研究开展过程中,由于对绩效审计仍处于探索过程中,审计方法的使用、评价标准的选择和审计报告的撰写均对人员整体素质要求较高,而基层央行审计人员数量及精力有限,往往仅就某一项目开展绩效审计,其他审计项目仍按照传统方式开展,并且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都像两条平行线一样同时开展,主动融合情况较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绩效审计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四)绩效审计分析评价指标化较严重,存在为量化而量化评价现象

目前各分支行开展绩效审计项目时,均在审计方案中针对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分别设置了不同绩效评价指标对各项审计内容进行评价,而指标体系中较多地采取了定量评价的方法。有些行直接采用层次分析法、平衡积分卡等方法对审计对象的整体情况进行打分。但是由于人民银行管理特点、基期数据不完整或缺失等因素影响,量化审计评价在内容合理性、方法科学性、标准公允性等方面尚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完全采取定量评价的方式,并且据此做出审计结论,容易受到审计对象的抵触和质疑,难以实现审计目标,审计的公信力也可能会被削弱。

(五)审计目标的选择存在固化现象

一般来说,绩效审计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个方面,但不是所有审计项目都包括这三个方面,且“三性”也并不能完全涵盖绩效审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尤其是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由于不进行成本核算,对经济性进行评价时,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审计对象的可接收性都受到很大程度的挑战,有的业务只适合对效率性或效果性进行评价,部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未考虑项目本身的特点,对所有绩效审计项目均试图从“三性”的角度进行评价,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三、进一步深化人民银行绩效审计的思考

(一)重视绩效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制定

绩效审计发展成效较好的国家均较早地制定了绩效审计准则或指南,如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为使绩效审计正规化,就制定政府审计准则,对绩效审计的内容、实施和报告作出具体规定,使绩效审计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我国审计人员在2000年之后开始加快在绩效审计领域的探索和实际,目前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审计实践经验,下一步,亟需通过加强法律制度基础建设规范绩效审计行为。

(二)深化绩效审计理念,促进绩效审计项目开展长期化

目前,美国绩效审计工作量占整个政府审计工作量的比重已经超过90%。而基层央行内审部门每年开展的绩效审计数量占比偏少,地市中支一般将绩效审计作为年度创新项目开展1-2项。为了继续深入推进绩效审计发展,基层央行内审部门在安排审计项目时,要在扩展绩效审计范围的基础上,加大与传统审计项目融合的力度,将绩效审计的理念和方法融入日常审计项目中,通过这个过程解决绩效审计长期发展的问题。

(三)在审计评价方面,注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反映业务实际情况为原则

绩效审计探索初期,较多审计人员尝试运用平衡记分卡原理,使用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等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在绩效审计中着重加强定量分析,增强了绩效评价的客观性。但随着研究探索的持续深入,审计人员应更多地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比较分析等方法来反映和评价审计对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审计对象实际灵活掌握审计标准的,主要关注“好和不好”,探索进一步改进的余地。

(四)灵活确定绩效审计目标

“3E”不是绩效审计的全部标准,绩效审计标准因审计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必须围绕审计对象的目标展开。每个绩效审计项目的目标是不固定的,要根据审计具体项目要达到的目的确定,可以是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中的一个,也可以是两个或三个的组合,这一点在国外绩效审计项目中体现较为明显。

作者:侯春梅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第二篇

一、绩效审计评价关注重点

1.反假货币工作技术培训、年审、管理与宣传成效

通过调查金融机构一线临柜人员数、反假资格证持证率,了解金融机构一线临柜人员反假资格证分布均衡性。分析具有反假识假能力的人员分布是否合理并满足需求;通过对金融机构一线临柜人员抽查测试,分析培训效果。通过调查金融机构对一线临柜员工培训量及对其开户单位财会人员开展反假技术培训人员比例分析人民银行在反假货币培训工作中督导的力度和效果。通过反假宣传组织及实施次数频率,辖区各金融机构参加反假币宣传的参与情况,社会公众对反假币工作的认知度和反假宣传覆盖面、反假宣传的影响力,分析判断反假宣传成效。

2.反假货币工作业务运行与实施成效

通过审计查看对假币实物保管制度的健全性、假币实物保管、假币样张处置、假币资料或样张借用(归还)假币实物销毁管理操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进行评价。通过查看反假货币系统操作维护情况,系统运行情况,统计数据上报差错率以及数据上报及时性,分析其使用工作中的效率性。通过查看《人民币管理工作群众举报、投诉记录登记簿》等各类记录、登记簿及通报,收集相关数据,分析假币误付治理效果;通过统计对比回笼券中发现假币年度增减变化情况、处置情况,反假货币执法检查频率、反假货币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查处以及整改情况,分析执法检查工作的效率及效果性。

通过反假经费投入与产出比较,结合人力资源投入及培训、宣传品、反假机具、案件办理与反假宣传费、奖励费及专项支出情况以及培训及宣传效果评估反假货币工作经济性。通过查看反假货币奖励费用办法及时性,分析工作的效率。通过查看统计反假工作信息上报量、采稿率;假人民币收缴情况分析报告上报量、采稿率;反假人民币专题调研上报量、采稿率分析工作开展的效果性。通过各项荣誉的获得,工作创新的推广等工作成果,直观评价其工作绩效;通过调查问卷分析在辖区金融机构、反假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社会公众对反假币整体工作的满意情况。

3.延伸调查的设计

(1)对金融机构的延伸调查。通过实地查看和发调查函方式,了解金融机构假币实物上缴情况;防伪机具备案情况,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对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防伪点钞机、验钞器等反假币机具的配备情况;核对各金融机构每年已发证临柜人员参加年审情况。通过调查问卷和反假币知识测试,调查了解辖区金融机构反假币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效果;对人民银行组织的反假币工作协调、宣传、培训的认知程度;对人民银行反假币工作的满意程度。

(2)对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延伸调查。通过调查问卷对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教广电部门、商务管理部门等反假币联席会议成员开展延伸调查。了解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运行情况,对人民银行在反假货币工作中的满意程度。

(3)对社会公众的延伸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商户、超市收银、普通群众等社会公众,调查了解对人民银行在反假币工作中的认知度,对遇到假币时的处理,对假币的辨别识别,对反假币工作开展的满意度,对反假币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审计评价的模式和方法

1.评价计算模式

审计评价以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定量分析为主,辅之以定性分析,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价反映被审计对象的工作绩效为目标。评价指标内容由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2个,审计评价采取百分制方式,并设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

2.评价等级确定标准

根据得出的审计评价计分,对审计对象给予审计评价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次。

三、审计实施成效

(一)审计成果客观公正有实效

为确保审计评估客观公正,审计采用现场审计和外延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使相关材料相互印证。通过大量反假货币相关数据情况的提取、掌握,为客观评估反假货币工作成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按照规范的评价标准来衡量、评价审计对象的履职绩效水平,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对反假货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审计实践拓展了工作视野

在审计的实施上,采用了“合规+绩效”的模式,把合规性审计作为绩效审计的基础,在合规的基础上关注其履职成效。在审计调查上采用了延伸调查的方式,通过查看、测试等方法,多方收集反假货币履职成效的有关数据,对其履职成效进行评价。项目的开展不仅仅是只关注审计对象本身,更拓展到了其履职对象,开阔了审计人员思路,为如何做好人民银行金融服务的绩效审计做了一次有益的尝试。

(三)巩固了内审转型成果

项目履职报告范文3

一、依法召开人大代表会议

根据《组织法》和《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法律和法规的有关程序,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在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方面,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深入基层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组织召开主席团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主席团报告进行初审定稿,做好会议各种材料的印制工作,确保人代会的质量和人代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了政府副镇长的的选举工作,共收到代表建议23件,全部转交各职能部门办理,截至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为100%。

二、增强人大代表履职活力

镇人大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鼓励代表在乡村振兴、扶贫攻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朱小容建立的飞龙鞋业有限公司西坪分店,较好地带动了当地的贫困户和周边村民勤劳致富,仅今年一年,实现收益 104万元,惠及9户贫困户,成为镇脱贫攻坚的有力支撑。

三、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

2020年,镇人大认真做好代表联络站工作,进一步规范联络站的运作,完善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接访、走访活动,使联络站成为人大代表与群众密切接触的平台。每月组织1次人大代表接坊、走访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围绕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议部署,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学习和培训活动1次,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据统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 63名人大代表进站开展各类活动,接待群众52人次,收集群众反映问题 23件,已解决21件,参与矛盾调解12人次,答复率为100%,办结率为90%,群众满意率达到95%。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12次,组织镇人大代表学习活动1次。形成了村民与代表、代表与政府、政府与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

四、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的热点难点工作,找准政府工作与民生需求的结合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实际问题。以推进环境整治和古镇建设、脱贫攻坚等为监督重点,关注生态环境特别是垃圾分类管理以及河道长效管理和古镇“4A”创建成果的巩固、关注村规民约美丽约定落实等,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运用双向沟通、代表视察、座谈约见、专题调研等手段,推动法律法规和政府重点难点工作、民生项目的有效实施。拓展公众参与监督工作的渠道,通过强化监督和加强后续跟踪,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真正得到妥善解决。

一年来,镇人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对照广大代表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人大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不能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代表履职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较少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镇人大主席团将带领全镇人大代表积极探索,努力改进,使人大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报告精神,结合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基层代表的主体作用,凝聚力量,奋发进取,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委中心工作

一、紧扣根本,找准工作定位

要在人大代表、人大队伍、人大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镇党委领导,自觉将人大工作放在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坚持一如既往地向镇党委请示汇报工作,确保在思想上紧贴镇党委意图,工作上紧扣镇党委主题,行动上紧跟镇党委步伐,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担负起人民的信任、历史的重托。坚持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镇人大和全体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好功夫。

二、践行职责,发挥应有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深刻领会新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助力发展和维护和谐的积极作用。坚持以民为本,始终牢牢把握民生这一人大工作基本要求,在增进人民福祉上出实招,在保障改善民生上用实劲,更好地集聚民智、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1、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号召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洁行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群众?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村内沟渠塘坝和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主动拆除“四房”,当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排头兵”。

2、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搞好平安创建活动,各级代表开展大走访、参与召开户主会,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持续关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和特殊信访对象舆情事件,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3、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盯紧脱贫攻坚、村庄规划、农业生产、社会保障、集镇建设、教育布局等重点民生实事,坚持以民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探索创新,激活工作动力。

三、完善代表联络站建设

以创建五星级代表联络站为目标,认真做好代表联络站工作,进一步规范联络站的运作,完善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接访、走访活动,使联络站成为人大代表与群众密切接触的平台。每月组织1次人大代表接坊、走访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围绕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议部署,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学习和培训活动1次,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四、严格代表建议办理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都认真进行核实、汇总,并在交办时间、办结时效等方面予以重点改进,确保答复率和代表满意率都是100%。

五、着力监督方法改进

项目履职报告范文4

(一)以增加价值为目标定位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

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审计内容从财务审计向绩效审计、系统审计、管理审计逐步拓展;审计手段从手工操作向计算机辅助审计方向逐步转变;审计品种从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到经济责任审计、履职审计、内控审计、信息技术审计逐步丰富。这种发展和变化是人民银行内审工作顺应内外部环境变化而进行的适应性调整,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央行内审工作中的体现。总结起来变化的原因有三个,一是服务人民银行中心工作的现实需要。2003年银监分设以后,人民银行的职能定位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央行传统职能不断深化的同时,又增加了一些新职能。在此情况下,内审工作必须顺应这种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二是内部审计自我发展完善的必然结果。内审工作从无到有、从易到难、由浅入深,这是内审工作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世界各国央行内审部门都在不断寻求自我完善和发展,人民银行的内审工作也应遵循这一规律。三是顺应国际内部审计发展趋势的需要。内审工作转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长期过程,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不断贴近国际标准的过程。以增加价值为目标定位正是顺应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转型发展的需要,既是对过去的继承,又是一种延伸和提高。

(二)增加价值目标定位是进一步拓展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能的需要

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成立初期,其职能定位主要体现在监督职能上,基本上是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为目的。事实表明,以账项检查的方法来审计人民银行的业务是很有必要的。但长远看,人民银行的内审满足于查错纠弊,审计活动发挥作用的层次、外延、深度等明显不足,既达不到监督目的,也无法体现内部审计本质特征,这种监督导向型内部审计所固有的局限影响了内部审计的发展。一是单纯将审计目标定位于查错纠弊,满足于合规性审计,审计发挥作用的空间极为有限。许多问题还是老调重弹,或屡查屡犯,内部审计的评价、咨询职能被忽视。二是随着管理加强,操作行为的规范,业务部门的差错和漏洞越来越少,内审工作就不能只停留在查错纠弊、堵塞漏洞上,而应该向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系统,增强其控制有效性的方向和思路上发展,以帮助管理层有效履行其受托管理责任,减少成本,改善管理绩效、增加组织价值。目前人民银行内部在如何看待内部审计潜能与内部审计发挥何种功能还存在着预期差距,为有效地处理此种差距,需要重新定位内审职能,也就是说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要立足长远发展,找准定位,不断寻求新的服务领域,才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

(三)增加价值目标定位是人民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的需要

内审工作转型的目的,概括起来就是要更好地发挥内审作用,把央行风险降到最低,使央行职能实现得更好。在实现中央银行职能时,我们会面临很多风险,如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开展审计后要基于风险分析,提出管理建议。审计部门基于对风险要素的综合考量,通过对被审计对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与缺陷的分析,对内部控制适当性、遵循性、有效性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并结合被审计对象的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使审计在强化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升履职水平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审计部门充分发挥确认与咨询职能,将有助于全面推动央行风险管理,促进人民银行职能的有效发挥,持续改进内部控制与治理过程,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价值增值。

二、以增加价值为目标,促进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转型与发展的路径

(一)内审转型,首先是观念转型

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观念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工作理念上,不少内审人员仍然比较容易满足于一般性的查错纠弊。二是在审计内容上,仍然比较容易满足于微观操作层面。三是在审计评价上,仍以合规性为主,对审计对象履行职责的效果性、内控的有效性、资源配置的效率性监督评价不够。四是在审计建议上,仍以就事论事为主,未能充分体现审计建议的建设性与整体性。为此,要全面推动内审转型与发展,首先要打破常规,勇于接受新的审计理念,重新进行审计理念定位。其次要深刻认识转型的含义。即审计理念要检查与评价并重、纠错与治理并重;审计职能上要强调审计为组织服务以帮助其实现目标;审计类型要以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为主;审计内容要重点关注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审计方式要向全过程审计转变;审计手段要多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

(二)内审转型,价值增值是路径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增值作用,必然要求人民银行各级审计部门正确地把握审计价值导向,以组织的发展战略、工作目标作为一切判断标准,从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控管理的角度,将充分体现价值目标和最优监督效能的项目作为审计切入点,确保审计增值作用最大化。

1.控制成本

根据成本管理理论,成本与其产生的价值在一定的条件下,成正比关系,即审计成本投入越多,审计增加值就越大,但超出一定限度时,审计成本增量与审计增加值之间的关系就成反比。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成本控制,需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控制审计项目成本要重点控制审计变动成本。为此,安排审计项目时要高度关注风险高的领域,比如发行保卫、财务资金、基建工程、大额采购等领域,要重点围绕高风险领域进行系统化的风险排序,逐步实现以点带面。另一方面,具体到审计项目要控制审计过程中人、财、物等各类资源的耗费以降低审计现实成本。为此,从设计审计方案开始,就必须抓住审计重点,科学运用审计抽样方法,关注高风险点和重大管理决策事项,合理分配审计资源,提升审计增值能力。

2.重塑流程

人民银行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各类业务的操作均需要完善的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作为支撑。发挥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就要求内审工作立足于管理层的需要,重点评价人民银行各类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审计人员的关注重点要从账本本身上升至管理层次,结合组织业务流程的特点,利用分析性符合的方法,及时帮助管理部门调整、优化或再造业务流程,使各类流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合理、有效,以充分发挥增值作用。

3.评估风险

评估风险是发挥内审增值作用的另一重要领域。内审部门通过对被审计对象总体风险的评估、计量和报告,综合分析被审计对象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提出防范风险隐患、强化风险管理的建议,以此推动各级行实施风险管理,确保人民银行活力和依法履行职责。

4.扩大外延产品

根据差异化理论,应扩展外延产品,增加服务产品的附加价值。为此,内部审计可凭其“专业胜任能力”,为人民银行在经营管理运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出谋划策,提供解决方案。审计过程中,内审部门除关注被审计对象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要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从微观和宏观方面提出改进管理、堵塞漏洞的审计建议,含金量较高的审计建议作为内审成果的重要产品,能较好地体现审计工作价值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咨询职能。

5.审计成果二次开发

一是加强内审综合分析。通过对审计年度内审计项目的提炼加工,形成高附加值的综合分析报告,并将其作为内审成果,采取专门下发文件或在本行工作会议上通报形式,运用好内审综合分析。二是加强与业务部门的定期沟通、磋商。内审部门可结合实际,构建与业务部门交流磋商的机制,通过与有关业务部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交流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共同探索改进措施。三是建立内审成果信息平台,再现审计成果。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内部局域网,搭建内审成果信息平台,内审动态监控信息,上传审计报告、审计案例分析等材料,为决策层及管理层提供决策服务,实现审计成果的价值增值。

6.探索参与式审计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努力与被审计人员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共同分析错误和问题的实际及潜在影响,一起探讨改进的可行性和应采取的措施,从而加强内部控制、改善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在现实生活中,当人们感到彼此利益与共、目标一致时,他们就会相互支持。当被审计人员能够参与对自己进行的审计工作时,他们对审计工作的抵制也就较少;当他们能够参与制定关于今后他们工作的改进措施时,对落实这些措施的工作热情也会更高。参与式审计就是让被审计人员在方案制定和现场检查时参与到审计项目之中,与审计人员共同讨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问题整改,再由审计组核实整改情况,以取得最好的审计效果。

(三)内审转型,关键是手段转型

项目履职报告范文5

关键词:绿色金融;中介机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

金融被视为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面对气候变化、环境污染,从金融入手进行市场主体行为的牵引无疑是极具效率的方式,由此逐渐演化出了绿色金融市场。绿色金融的“绿色”前缀正是其特殊性所在,意味着其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对发行人项目“绿色”身份及后续资金投向的判定和监督是两大难题。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两难题的解决也将更多地依赖市场的力量,作为市场“看门人”的中介机构便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值得思考的是,中介机构在绿色金融市场中的法律责任是否因市场的变化而具有特殊性。

一、绿色金融市场对中介机构的特别需求

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了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6年也被称为我国绿色金融元年。可以发现,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也并非基于成熟的市场实践和可持续投资理念自发形成,而是通过政府顶层设计,各类政策文件,相关实践才推广、发展起来,是一种“硬法”规则模式。此时监管者有意识地创设优惠政策作为外部激励,以期吸引更多市场参与者。不可否认,这样的举措虽不能完全解释但确实有力地推动了市场起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例如国家发改委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将绿色债券列入“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证监会的《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为绿色债券发行开设“绿色通道”,上交所和深交所还分别进行了绿色债券试点,为绿色债券发行大开绿灯。在政策大力支持下,2014年我国才发行了第一支绿色债券,而2017年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绿债发行国[1]。然而各项优惠政策、额外利益能够成为市场的刺激,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也同样能成为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的“激励”。面对如此“优惠”,发行人有着足够动力为了更快获得资金、“绿色溢价”,而选择采取“漂绿”的欺诈手段。相较普通债券,绿色债券不仅享受诸多政策利好,甚至在利率上都更有优势。据统计,近3年来AAA级绿色公司债的利率普遍低于普通公司债[2],且在绿色债券中,据笔者统计在2019年发行的69支绿色公司债中具备绿色第三方认证的债券平均利率低于不具备第三方认证的债券。看起来,只要贴上“绿色标签”,企业能够获得的实际利益十分可观。而另一边,监管者为绿色金融产品创设便利、优渥的制度环境是希望以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的方式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投资者愿意让渡收益支持绿色金融产品可能出于投资安全或者保护环境的考虑,但无论如何二者都是希望服务或投资于真正的环境友好项目。在难以区分真假时,便只能选择对各类产品一视同仁,这无异于增加了真实绿色项目获得绿色便利和绿色溢价的难度。长此以往,绿色金融市场终将变得名不副实。正如绿金委主任马骏所说,“如果不能保证在市场上的绿债是真正的绿债,未来这个市场信誉会丧失,真正的绿色企业不会来此发债券,绿债市场的融资功能就不能得到保证”[3]。因而,各方均将“目光”投向中介机构。一方面,发行人需要借助中介机构的声誉资本增加自身可信度,顺利融资;另一方面,监管者和投资者基于对中介机构的信赖对各类绿色金融产品作出判断和选择。通过中介机构的把控,使绿色金融生态链有效运转,既帮助真正的绿色企业项目融资发展,投资者获益,同时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中介机构在绿色金融市场的特别表现

1.中介机构范围及履职变化

绿色金融市场中投融资双方、监管者及其背后的社会对绿色信息的特别需求,相应地转化为对中介机构的新要求———需要中介机构对绿色信息予以特别关注。进而中介机构的范围和履职行为产生了相应的变化。首先,中介机构范围扩大。传统金融市场中的“看门人”指为各类金融活动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绿色金融市场中新出现了绿色认证、评级机构,目前在绿色债券市场有着突出表现。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交易所在绿色金融市场也有特别作为,除设置优惠规则外还出现了绿色交易所,如2016年成立的卢森堡绿色交易所,是全球首个专注可持续金融发展的证券交易平台。其次,实际履职内容增加。中介机构实际履职内容增加了对绿色属性、信息的确认和审核。基于绿色金融市场的特征,中介机构须在审查融资者的过程中,依据相关绿色标准和专业知识对融资者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筛选和确认,并在金融产品存续期间,持续对融资者的绿色属性进行跟踪复查和再确认。通过源头把控及持续跟踪,最大程度保证发行人符合环保要求,实现市场目标。再以绿色债券为例,债券发行人为表明自身环境友好身份或提升身份可信度,可能聘请绿色认证机构出具绿色认证报告,作为自己的“绿色标签”。此时绿色认证机构依据相关绿色认证标准对发行人进行全面审查,审核后如符合标准,为其出具认证报告。并且在债券存续期间,按照标准要求定期审查出具跟踪报告。

2.中介机构特别保护对象

传统金融市场中,立法更多从保护投资者的立场,对信息披露违法的中介机构进行追责,通过法律的规定使中介机构突破合同关系承担责任,为投资者创设救济渠道。为实现市场的“绿色”目标,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看门人不再仅为保护投资者而守门,还需为维护社会环境效益而勤勉履职。因为本质上,投资者进入金融市场参与交易的根本追求是获利,中介机构的存在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保护投资者免因欺诈受损。那么一种金融产品是否切实符合环保标准,并不直接影响投资者切身利益。退一步说,即便将投资者希望投资环保项目列为目的,当项目虽不符合绿色标准,于社会环境无功但尚且无害时,依然要求中介机构严格恪守绿色准则,便也说明中介机构于此需考虑更多的社会环境因素。可以发现,与保护投资者相同,在履职中实现保护社会环境效益,属于要求中介机构维护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中介机构本身也是市场主体,但与普通企业相比具有更强的社会性,因而行业特性也要求中介机构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且随着中介机构地位升高和功能扩展逐步加强[4]。

三、绿色金融市场中介机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认定法律责任的必备条件共同组成法律责任构成,中介机构的特别表现、特别保护对象引起了相应构成要件的变化,进而体现了法律责任的特殊性。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责任主体、主观状态、违法或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五个要件[5],下文逐一讨论。

1.责任主体

如前所述,相较传统金融市场中介机构来说具体职业机构有所增加。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介机构职业、角色的复杂性,具体法律责任应在不同主体间有所区分,包括不同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区分和中介机构本身及其具体执业人士之间的责任区分。尤其是前者,由于不同职业发展历史、市场环境、法律规范及自律规则等影响,不同中介机构面对客户时的议价能力、职责侧重、监督能力都有所不同。例如,绿色认证机构应当配备在环境领域更专业的人士,对绿色信息的认定和审核承担更高标准的注意义务。而律师事务所在绿色与否方面可能就更偏向于“形式审查”。

2.主观状态

主观状态在不同法律责任类型中有不同影响。刑法中故意或过失往往关乎罪与非罪、此罪彼罪,民法中通常不区分故意、过失,而认定过错。行政责任上,故意或过失通常不是行政违法讨论的要件。对于中介机构失职,主观状态的不同也会影响行为性质及违规严重程度,但该要件在绿色金融市场中的特殊性并不明显。简单来说,绿色金融市场中介机构在违法、违规时可能存在如下两种状态。一是故意造假,即明知公司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在此基础上由于故意或过失———表现为与之合谋或放任不管,对绿色信息作出错误评判。二是非故意造假,在不明知造假的情况下,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对绿色信息的错误认定。

3.违法或违约行为

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核心要素。绿色金融市场中介机构的特别表现从性质上并未脱离传统,不当行为的本质依然是信息披露违法或违约,可能构成虚假陈述行为———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如以行为实施阶段划分,中介机构不当行为具体可能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在绿色金融产品发行之初便与发行人“同流合污”或“无意间”不实报告。发行人决定进入金融市场融资时,需聘请各类中介机构对其本身及相应项目进行核查、验证、发表专业意见,起到增信作用。以发行绿债为例,债券发行前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再获得债券信用评级,另外根据需要进行第三方绿色认证、评级作为辅助。从发行到后续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都负有勤勉尽责、作真实陈述的义务。此时若认证机构将“不绿”认证为“绿”,便违反了义务,是为一种违法行为。第二,当各中介机构为发行人绿色金融产品“背书”,但后者并未如实将所募资金投向特定绿色产业项目,而中介机构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初次“背书”后具有持续监督义务的中介机构相较发行审查时范围应有所缩小,此时应以第三方认证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受托管理人等为主。在具备监督条件情况下,如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仍然放任“不绿”项目虚顶头衔,那么也构成违法行为。这两种模式对应到传统金融市场中可归结为中介机构虚假陈述行为的发行时虚假陈述及存续期间的虚假陈述,但与传统金融市场中的表现及责任承担有联系又有不同。

4.损害后果

传统中介机构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是纯粹经济损失,具体指向投资差额损失、佣金、税费、利息等等。而绿色金融市场中的特别损害后果则是环境效益的损失、投资者让渡的额外绿色溢价的损失。一方面,就环境效益而言,较直接的可能损失是发行人项目的执行对环境造成不符合市场目标的侵害,从而导致损失,具体指向需要承担的部分主要是环境的直接经济损失、治理或恢复费用等。另一方面,可能在尚未对环境造成直观侵害,而因与市场绿色标准不符,导致的社会、投资者“绿色期待”的落空。此时的损害后果具体指向较为复杂。因此,绿色金融市场中的损害结果可能无法像传统市场中直观地从证券价格浮动中划定,而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个案情况进行判断。

5.因果关系

传统虚假陈述侵权的因果关系要认定产品市场价格受虚假陈述影响,且投资者基于合理信赖进行了证券交易,适用建立于市场欺诈理论前提上的推定因果关系。而对于社会环境效益受损、投资者支付的额外绿色溢价损失与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在于,如非中介机构的失职,非绿色项目便无法在绿色金融市场进行融资,进而公司不正当地享受了利益,投资者和社会赋予其的额外利益和期待落空。一定程度上,也是基于对中介机构的信赖,付出额外对价,而中介机构的失职,导致了损失。因此,本质上,两种因果关系存在共性,也存在区别。

四、结语

综上所述,“绿色”既是这个特别市场的身份证,也是其存在之根本目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后果在绿色金融市场更为致命。绿色金融市场的特征和特殊市场目标对中介机构提出了特别需求,要求中介机构特别关注融资者环境相关信息,审核、确认其“绿色身份”。中介机构对绿色金融市场大门的把控,保护投资者惯常投资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社会环境效益,或者说是对实现社会环境效益的期待和付出。现有法律框架下,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履职,社会、投资者所遭受的、让渡给融资者享有的“绿色溢价”损失,难以获得补偿。即使退一步到涉及环境受损的情况,也同样无法向中介机构追责。而环境的恢复,往往需要耗费巨大的成本,仅向发行人追偿可能难以获得足够弥补,这也是设置贷款人环境责任的考虑之一。但在考虑加重中介机构法律责任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对该等特别责任的设置同样不能过度。否则作为市场参与方的中介机构在过重责任威胁面前可能争相退出新兴市场,因为此时,在金融市场本身特征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数额巨大的基础上,还要承担附加环境效益损失带来的赔偿、处罚责任。而在“不堪重负”的中介机构们退出后,缺乏足够竞争的市场还会反过来促使声誉资本的失灵、加剧恶性循环———在占据垄断或者较高市场份额的情况下,声誉机制对中介机构的影响将是十分有限的[6]。因此,应让中介机构承担多少、具体如何承担,才能实现法律震慑与中介机构、市场发展的平衡,有待实践与理论的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绿化中国金融体系"课题组,张承惠,谢孟哲,等.发展中国绿色金融的逻辑与框架[J].金融论坛,2016,242(02):19-30.

[2]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9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半年度分析简报[R].

[3]马骏.发展绿债要避免劣币驱逐良币[N].经济参考报,2016-04-05.

[4]郑成良主编.法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66-74.

[5]朱慈蕴.论金融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从应对和防范危机的长效机制出发[J].清华法学,2010(01):7-22.

项目履职报告范文6

关键词:管理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现状;策略

一、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的必要性

(1)促进构建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体系。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较为粗放,大多为“基数+增长”模式,尚未真正实现“零基预算”,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也不规范。传统的预算管理链条无法满足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探索构建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效率迫在眉睫。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应用,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履职和长期发展进行预测、规划、评价,实施全面预算、合理分配资源,促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评价的科学化、合理化,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水平。(2)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环境和制度建设是管理会计有效应用的基础和载体,同时管理会计运用相应的工具方法,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内控环境和数据进行分析,对项目等各种决策的实施过程和产生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价,为内控管理人员提供有用的财务及管理方面的信息,促进内控制度的实施和完善。(3)促进传统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型升级。在信息建设迅猛发展的时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不再仅仅懂得会计知识就能满足行政事业管理的需求,会计电算化、大数据联网等不断应用于财务核算、财会数据的搜集、分析和使用,促使会计人员除了必备的会计知识,也要学习经济学、管理学、政策法规,更新理念不断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懂得搜集财务数据和相关的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并进一步运用管理会计的工具方法,实现从传统的注重基础会计核算、监督的财务会计向参与预测、评价、决策的管理会计转型升级。

2.管理会计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的可行性

(1)政策的出台使管理会计应用有依有据。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服务的多样化和资金量的扩大化,传统会计无法适应时展的需求。财政部于2016年6月印发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明确管理会计的目标、应遵循的原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包括应用的内外部环境、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服务单位管理层面的活动、使用和形成的信息与报告等四要素,使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技术为管理会计的应用奠定坚实的基础。会计电算化、大数据、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效率,财会人员的精力也从基础报销、核算等业务转向管理层面的相关实践。信息和数据来源的多样化、应用环境的优化、管理会计工具的先进性,使得财务人员的知识面得到拓宽,能够对掌握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预测,为单位决策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二、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用现状

1.管理会计理念意识不到位和应用不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在新形势下必须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管理会计是时展的产物,也是行政事业单位改变财务管理方式、提升财务工作价值、助推财务转型升级的有利契机,因行政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和管理会计应用的时间短,单位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大多对管理会计理解和认可程度不高,一是单位一般注重财务支出的合法、合规性,项目分配和决策的集体研究,对项目的效益和监管及单位的运行成本等管理方面的关注程度不高;二是财务人员工作重点仍以基础会计核算和填报数据为主,对管理会计理解不透彻,管理会计工具和方法运用程度低,管理会计的职能发挥极为有限,使管理会计应用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受到制约,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2.内控制度建设与管理会计应用的环境不匹配

(1)内控制度建设具有盲目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后才开展内控评价,随后进一步深入开展内控系列制度建设,形成内控报告,部分单位试点内控信息化建设。内控是个非常宏观的概念,多数基层行政事业单位风险防范意识低,内控目标不明确,多数生搬硬套其他单位的内控制度或交由第三方实施,由于第三方对每个单位的经济活动和具体业务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内控制度建设并未实事求是地建设符合各单位情况的可操作性强的系统化制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虽建立内控制度,但内容固化,未能根据新形势及时进行修改,使内控制度未能符合时代要求发挥应有的作用。(2)内控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内控制度涉及许多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缺乏忧患意识,内控制度的执行存在阻力,执行效果不理想,缺乏独立的内设机构对内控的执行进行细化监督,导致财务管理混乱,预算编制、执行的随意性大,绩效评价的不严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得不到保障,内部业务和管理层面的风险性使得管理会计工具的应用受阻碍,目标无法实现。

3.管理会计人才稀缺

首先,管理会计引入运用的时间不长,企业方面的需求和应用相对较多,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相对比较单一,内部管理较为松散,管理会计应用少。管理会计方面的人才必须兼备会计方面的知识、财经政策、法律、管理、信息化技术等多方面综合知识的融会贯通,还需懂得管理会计工具与方法的应用以及对单位业务、管理层面的预测、绩效评价,能综合业务和管理方面的需求,为单位的决策提供科学的建议,管理会计方面的人才极为稀缺。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难以量化考核,财会人员职称、职务晋升空间以及职业培训和学习机会有限,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财务人员学习的自主能动性低,创新能力不强,职业能力难以提高,不利于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有效应用。

4.大数据对管理会计应用的挑战

(1)信息化数据共享平台创建的滞后性。会计电算化、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资金监管系统、业务数据录入和审核等系统的使用形成了多元化区域信息数据库,云计算共享平台的构建才能将分散化的信息数据库有效整合,提高信息的利用率,使之服务于管理会计的应用。管理会计对单位管理和项目的规划、全面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资金评价和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有赖于搜集、转换的海量数据,当前我国会计信息化云计算共享平台的构建缓慢,无法满足的管理会计应用的需求。(2)大数据时代的安全风险。互联网时代,在大数据平台带来信息多样化和使用便利化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安全隐患。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建设相对薄弱,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执行不到位。

三、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用策略

1.加强管理会计意识和优化预算管理

现阶段,经济社会正处于改革转型时期,形成对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多元化需求。行政事业单位以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实施民生工程、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依托,开展履职活动,履职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如何合理预算、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显得十分重要。管理会计能够分析、转换多维的信息数据库,能够为单位的项目决策、资金监督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增强管理会计意识,选择合适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优化预算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零基预算”,在开展年度预算之前深入分析、总结上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情况,结合当年度单位的规划、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强化单位内部人员的绩效理念和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强化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应从管理和业务层面逐一梳理、分析存在的风险,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机构,在内控报告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内控手册、可视化信息系统,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充分运用内部审计机构来监督内控制度的情况,为管理会计的运用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3.培养和引进管理会计复合型人才

一是通过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对单位现有财会人员加强相关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和分析决策等方面能力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决策能力,引导他们向管理会计过渡;二是招考或招聘具备一定会计、管理经验的人才,并辅之以计算机等其他管理会计应用方面所需知识的职业培训,建立管理会计方面的人才储备库。

4.构建大数据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加大行政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构建的资金投入,配备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有效融合信息系统形成的财务数据、业务等方面数据,强化数据的清洗、转换,提高信息使用的科学性。选购符合时代要求的信息技术软件,加强数据安全的维护和备份,搜集和存储数据主要内容,严格执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吴莉华.浅议管理会计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用.纳税,2020(03).

项目履职报告范文7

本轮金融危机以后,人民银行在加强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改进金融服务方面的职责十分艰巨,如何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同级监督中的作用,为各级人民银行有效履职做好助手,是内部审计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职能定位入手,探讨有效发挥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的方式和难点,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央行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发挥

一、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职能定位

(一)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内涵

同级审计监督的概念来源于政府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同级其他政府部门进行的审计监督,区别于“上审下”的概念。在内部审计领域,由于不同组织对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定位不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均没有对“同级监督”进行明确定义。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同级监督”是指:人民银行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对同级职能部门在执规守纪、防范风险、有效履职方面开展的审计监督和评价活动。

(二)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职能定位

一个普遍的观点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在独立性方面弱于其他审计形式,直接影响了审计成效。但同级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组织中的一员,直接向组织最高决策层负责,在工作目标上与组织发展目标高度一致,更能从全局的角度协助决策层控制风险、改善治理,可以说是组织提高自身“免疫力”、增强履职能力的“白细胞”。根据IIA关于内部审计“旨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的目标要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同级监督不仅定位于查摆问题、揭示漏洞,而且要发挥“卫士”作用,善于预防问题;发挥“医士”作用,善于诊断问题;发挥“谋士”作用,善于建言献策,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撑。一是“卫士”职能。内部审计部门能持续对同级各部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这使得审计的预防功能得以有效发挥。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等方式,厘清组织运行过程中各项业务的风险分布,对各种潜在危机开展持续监测并做好风险提示,使组织的业务履职与财务活动处于安全、有效的运行状态。二是“医士”职能。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向所在行领导班子负责,根据授权对各部门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行领导班子报告审计发现和改进建议。与其他审计不同,根据IIA的实务公告,内部审计提出的改进建议并非最终整改要求,单位管理层在权衡利弊后,有权决定不采纳建议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这就要求同级内部审计部门更加善于诊断问题,准确评估问题的性质和风险后果,避免向管理层传递错误的信息。三是“谋士”职能。国务院2014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审计要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策不断完善。可见从国家层面来看,审计工作已经实现从“审数据”向“审政策”的转变。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也应在这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审计角度提出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尤其是不同部门政策之间的摩擦,为决策层修改和完善政策做好“参谋”工作。

(三)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优势

与“上审下”形式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比较,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在领导层认同、信息获取、持续监督、成果转化、发挥咨询功能等方面具有优势,能更有效地强化组织治理、防范业务风险、促进有效履职。一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直接服务于领导层需求,能更有效地加强组织治理。与被动接受外部检查不同,同级监督项目由各级行领导班子发起或批准,审计项目与加强组织治理的实际需求更为贴近,能更有效地推动组织治理。二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双方易于达成共识,信息获取更为全面。在良好的审计沟通前提下,同级监督部门和被审计对象有共同的审计目标,被审计对象更愿意将其面临的困境、风险暴露给同级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内部审计寻求行领导的重视。三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对问题根源更为了解,审计成果更易于转化。身处组织内部,同级内部审计人员熟悉被审计对象、了解风险分布、深知问题根源,提出的审计建议切实可行,整改效果更为明显。四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根植于组织内部,能持续推动组织内部控制建设。同级监督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身处组织内部能及时揭示组织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持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使组织机构运行高效有序。五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立足于服务,能有效发挥咨询功能。在同级监督过程中,为减少审计摩擦,内部审计部门更愿意将审计关口前移,通过提供咨询服务提升内部审计效能,咨询服务已逐渐成为同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发挥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的要素

(一)良好的审计环境是发挥同级监督职能的基础

维护内部审计同级监督部门在组织中一定程度的超脱地位,是营造良好审计环境、发挥内部审计职能的关键。IIA认为,理想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应是首席审计执行官在职能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在行政上向首席执行官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也明确,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实行行长负责制,内部审计部门对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参照IIA相关实务公告的要求,营造人民银行良好的同级监督环境,应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在职能上和行政上分别向行长和分管副行长报告,由行长对每年内部审计工作重点进行审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汇报,分管副行长负责内部审计行政管理。

(二)专业胜任能力是发挥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的保障

《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公告1210——专业能力》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包括相应的专业能力、良好的判断力、多学科基础知识、交流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专业胜任能力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在组织立足的根本,是影响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特别是随着内部审计转型工作的深化,内部审计职能已从以往的单纯查错纠弊转向服务于组织价值增值,这对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抓住监督重点是发挥同级监督职能的核心

根据IIA对内部审计的诠释,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是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估并协助改善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工作重点:首先,应关注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这是内部审计的天然职能;其次,应关注组织中心工作的开展情况,为组织实现目标提供增值服务;最后,同级监督部门服务于组织领导层,要充分发挥“助手”作用,将领导层的关注纳入审计重点。

(四)良好的信息沟通是发挥同级监督职能的桥梁

良好的沟通能力是IIA对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这对于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尤其重要,主要包括与领导层的沟通、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以及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领导层沟通,主要是就审计计划、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审计结论等方面取得支持;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主要是就审计任务和审计发现交换看法,取得被审计对象的理解和认可;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主要是为了提高审计效率、规范审计方法、完善工作流程。

(五)立足咨询服务是发挥同级监督职能的有效抓手

内部审计的两大职能中,确认职能属于硬性监督,主要指各类审计检查;咨询职能属于软性监督,是内部审计人员向其他部门提供的、有助于改进组织治理和风险控制的服务,主要包括顾问、建议、培训等形式。对于同级内部审计来说,一些难以通过审计监督来完善和规范的领域,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成效。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制度建设、风险案例提示、内部审计授课等形式。

三、当前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一)审计环境尚需培育,有效监督动力不足

一是个别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存在认识偏差。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内部管理”的思想,认为同级监督是在“挑毛病”,工作做得再好,内部审计也会“鸡蛋里挑骨头”。基于这种认识,少数部门在主观上思想懈怠、客观上配合不力,影响了同级监督项目的有效开展。二是内部审计人员存在畏难心理。一方面,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对象都是同事,甚至是自己的领导,工作上易受人情因素影响;另一方面,现行考核体系中,评定职称、职务晋升和评先选优都需要民主评议环节,内部审计人员担心因审计得罪人而失去群众基础,在审计过程中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这导致一些内部审计人员责任意识缺失,常会抓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应付了事,不仅会降低内部审计部门存在的价值,也会增加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

(二)监督方式有待丰富,审计资源效率不高

一是内部审计同级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动态、持续性监督较为薄弱。内部审计同级监督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对各部门开展持续性监督,但目前同级监督仍基本采用现场检查方式进行,非现场监督手段不足,动态、连续的日常监督薄弱,难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各部门“活情况”。同时,由于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与内部审计部门共享的机制尚未建立,内部审计部门亦缺乏实施动态监督的条件,监督工作始终处于滞后的被动局面。二是同级监督重复性较高,不利于资源有效利用。人民银行同级监督部门主要有内部审计、纪检、法律、外汇综合等部门,各部门分别根据各自要求开展审计或专项检查。比如,内部审计部门的同级审计、纪检部门的执法监察、法律部门的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外汇综合部门的外管内部控制检查。虽然侧重点不同,但具体检查内容和方式基本相同,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检查的情况,造成资源浪费。三是内部审计人员疲于应付日常性事务,对审计工作影响较大。与到外单位审计不同,同级内部审计在本行内部进行,在开展审计的同时,往往有大量事务性工作需要参与,占用了内部审计人员较多时间,导致审计效率不高,部分同级审计项目持续周期达2~3个月。一方面,对被审计部门的正常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另一方面,也给人以内部审计工作拖沓的负面印象。根据人民银行总行2014年开展的调查,目前系统内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共承担了40多项审计以外的工作,以参会、随行检查居多,有些工作并未发挥实质性作用,且有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的后期监督。

(三)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审计整改成效不彰

一是对审计查出问题没有深入分析,缺乏系统性解决的措施和机制。实际操作中,同级监督一定程度上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的情况,既缺乏对审计查出问题影响程度的界定,又没有对各类问题存在根源进行系统性的分析,难以从根本上堵住漏洞、化解风险、改进治理。二是缺少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有效监督,屡查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定对于屡查屡犯的情况,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该项约束措施依赖于对“情节严重”的界定,远远超出了同级内部审计人员的权力范围,缺乏可操作性。从实际处理来看,现场审计结束后,往往仅要求同级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对被审计对象的触动不大,怠于整改的成本很低,加之内部审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的动力不足,屡查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审计理念更新不够

一是人员队伍构成不合理,缺少专业性人才。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人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人员结构两个极端,或者年纪轻、高学历、经验少,或者年纪大、低学历、疏业务;专业背景偏重于财务、会计,缺乏审计、技术、管理方面人才。人员配备还停留在对财务查账的层面,真正懂审计、有经验、精业务、善沟通的内部审计人员不多。二是内部审计理念更新不够,工作跟不上央行履职步伐。部分内部审计人员对同级监督的理解还局限于查错纠弊,对于如何发挥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理解不深,缺乏对央行履职重点和业务发展方向的清晰认识,与央行组织治理的需求严重脱节,不能给出提高履职效能的合理化建议,达不到领导对内部审计的需求和期望。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内部控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同级监督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内部审计同级监督职能能否有效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领导班子要将内部审计监督纳入单位整体规划和部署中,对同级监督工作予以必要的支持,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责任人落实整改,带动和影响各部门关注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二是加强对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工作的宣传。重点加强内部审计同级监督工作定位、发展趋势、职能作用、监督方法等方面的宣传,使大家认识到同级监督既是约束、也是爱护,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完善针对内部监督人员的考核体系。在各类评选的民主评议环节,不能简单实行“以票取人”,要在投票范围选择、选票内容设计、投票结果甄别等环节充分考虑内部监督的特殊性,建立以党委评定为主、民主评议为参考的考核机制,打消同级监督人员的思想顾虑。

(二)提高同级监督效率,探索动态非现场监督方式

一是探索同级非现场监督手段。依托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开发针对央行主要业务系统的内部审计非现场监督软件,建立风险测评指标体系,通过非现场手段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监督和核查。同时,建立业务数据共享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调取业务系统数据的机制、权责、方式等。二是整合同级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的同级监督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对于涉及同一个业务部门的各类同级监督事项,以“联合检查小组”的形式开展综合检查;建立监督成果共享机制,减少重复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清理内部审计部门承担的其他职能。修订《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同级监督和咨询职能的原则和范围,对于未发挥实质性作用或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事务性工作,应予以杜绝。

(三)注重审计整改落实,推进同级监督成果转化

一是善于从问题根源堵住风险漏洞。通过召开审计结论分析会等方式,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建设性意见,从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体制机制等方面促进整改,起到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项流程、完善一项制度的作用。同时,对于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提高各部门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意识。二是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一方面,加大后续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台账,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反馈;另一方面,制定整改问责相关办法,着重加强屡查屡犯情况的问责,明确问责的启动主体、启动条件、启动程序、问责方式等。

(四)提升审计队伍素质,探索内部审计职业化建设路径

项目履职报告范文8

“三重”工作设总协调机构,由同志负总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负责的领导、工作班子、工作方案,责任领导切实抓好牵头协调工作。同时,下设乡“三重”工作协调办公室,任协调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目工作班子之间的协调与保障工作。“三重”工作采取挂图作战的形式,各工作班子自行排定月度规则计划,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全力抓好落实。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打分评定。乡党委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定期听取进度,重点课题定期听取开展进度并在年底提交成果报告,由总协调机构进行评先评优,并予以奖励。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项目推进工作由项目工作班子全权负责,责任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除部分特别重大的事项提交书记、乡长或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外,项目建设的具体事项都由责任领导协调指挥。各社区村、各机关科室和各企事业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角度出发,打破原有的条块分割、职能权限分配,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的认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坚决服从并落实项目工作班子的协调,全力配合重大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