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三重工作实施办法

乡村三重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渔村”建设,根据县、乡两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推进2019年重点工作、重大课题、重要项目(以下简称“三重”工作),乡党委、政府决定,特制定《2019年度“三重”工作实施办法》。

“三重”工作设总协调机构,由同志负总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负责的领导、工作班子、工作方案,责任领导切实抓好牵头协调工作。同时,下设乡“三重”工作协调办公室,任协调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目工作班子之间的协调与保障工作。“三重”工作采取挂图作战的形式,各工作班子自行排定月度规则计划,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全力抓好落实。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打分评定。乡党委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定期听取进度,重点课题定期听取开展进度并在年底提交成果报告,由总协调机构进行评先评优,并予以奖励。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项目推进工作由项目工作班子全权负责,责任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除部分特别重大的事项提交书记、乡长或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外,项目建设的具体事项都由责任领导协调指挥。各社区村、各机关科室和各企事业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角度出发,打破原有的条块分割、职能权限分配,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的认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坚决服从并落实项目工作班子的协调,全力配合重大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2.精准发力,全力攻坚。各责任科室要深入项目、企业一线进行走访调研,并研究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做到随时知情、随时解难,及时上报问题反映。每个项目工作班子要认真开展项目建设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道地会等形式,着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困难和问题。

3.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将“三重”工作列入相关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科室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对承担专项研究任务实行季报制度,分别报送乡“三重”工作协调机构领导及办公室。乡党政办将牵头责任科室围绕前期工作、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等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督查后仍未改进或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为充分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将干部在“三重”工作中的表现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推荐提拔的重要依据。“三重”工作中出现履职不认真、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或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