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标识工作分析

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标识工作分析

摘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决策部署,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方向,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有助于强化文化产业对经济的扩散溢出效应,所以扩大文化产业单位规模,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单位量,变得十分重要。现以大连市Z区为例,就做好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标识工作提出几点方法建议。

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对于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坚持可持续发展具有独特优势。随着城市功能的不断演化和发展,以文化和创新为核心增长要素的文化产业逐渐成为知识经济背景下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大连市Z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决策部署,持续保持稳定增长良好势头,虽然仍面临发展速度偏缓、投入总量不足、消费水平偏低等问题,但产业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文化需求。文化产业保持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且带动引领作用显著[1]。文化产业具有规模报酬递增、高渗透性、附加值高等特点,符合产业转型发展的主方向。现应通过推进文化领域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契合实际情况的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可依托文化产业的扩散溢出效应,通过“文化+”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强化文化产业对全区经济的外溢性和渗透性效应,这样不仅可以开拓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还可以引领消费结构优化、带动人口素质提高、加快产业品牌形成,对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统计改革、夯实文化产业基础数据、建设经济文化强区,深化全区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新机制,壮大文化新业态大有裨益[2]。目前,Z区拥有胜利广场文化街区、天津街文化街区(升级改造中)、15库文化艺术园区等各色文化创意区域。文化产业认定标识工作是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文化产业认定单位数和文化产业形成的增加值反映了各阶段文化及相关产业数据中的新特点、新趋势,能为整体评估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趋势提供数据支撑服务。鉴于此,需要进一步夯实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基础,以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当地的文化发展水平。2020年大连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数为243个。大连市在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中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数为13759个,相比于第三次经济普查同比上升94.8%,净增量为6696个;其中,Z区认定数为1947个,同比增长68.5%,净增量为792个。如下图所示,Z区规模以上文化单位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比重处于相对平稳的状态,Z区规模以上文化单位占大连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比重处于稳中有升的态势。

一、文化产业认定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单位库认定生成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核查单位库认定生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名录库核查认定工作,统计局严格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文化产业的认定标准,规范使用文化产业概念,及时更新完善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对企业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进行全面梳理,以做好企业单位的文化产业认定工作。在具体统计工作中,对文化产业单位基础库进行合并、整理、排重、比对、核查。按照文化产业新分类要求,对新旧行业代码进行重新核对;对于带“*”企业,逐一根据它们的主营业务活动和实际情况进行核对[3]。例如,某单位行业代码为8610,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的非星号行业,当它的主营业务活动同时填写为新闻业时,那么它确认为文化产业,平台机审也可审出;若某单位行业代码为6513,是分类标准中的星号行业,则需要基层人员再根据关键字词分类明细(6513软件开发行业的文化产业小类关键字词有“3D”“电视”“动画”“媒体”等),从主营业务活动内容上进一步核实规范,明确其是否为文化产业单位。各街道统计部门专干要对文化产业基础库内的单位逐户进行核实、确认,确保属文化产业的单位纳入名录库中,将新增单位基本信息补充进核查表中,对剔除、变更单位进行核实、更新,确保核查认定工作的质量,使上报的名录数据如实反映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确保摸清文化产业单位分布及数量,为文化产业增加值测算和评估奠定良好的基础[4]。各街道统计部门均指定了专人负责,既要通过统计数据考核工作实绩,又要通过数据监测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把脉导航。宣传部牵头推进此项工作,统计部门也相继接到该项工作的具体分工,与宣传部和文广局等开展了工作交流。加强文化产业认定工作的培训力度,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其一,文化企业单位大部分是小企业,统计难度大。纳入常规统计的单位很少,而大部分文化单位非常规统计,其规模小,消亡变化频率较快,主管部门名录库状态、更新程度等,直接影响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Z区作为老城区,新兴产业较少,活力不高,文化产业相对较少,增加值不高,虽能及时进库退库,但更新不及时,信息导入也不及时。其二,文化产业服务业统计渠道多、行业跨度大。一方面,主管部门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执行不同的报表制度,难以统一;而且统计对象相对规模较小,点多面广,形式各异,内容复杂,统计工作基础差,难度大,常规统计项目不能满足反映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需求。现有统计内容不衔接、可比性和综合性较差、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测算面临很多困难和矛盾等问题。Z区企业结构情况表现为工业少,贸易业、服务业较多,占比大。其三,文化统计中对于新兴行业和新业态如何纳入统计的问题。在全国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形势下,推动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行业全面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大背景下,如何将新增新文化业态、新经营业态反映在文化产业单位数量上尤为重要,但新业态、新行业尚处于认知阶段,很多新的经营业务还未分类界定,尚不明晰。另外,随着旅游行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加速,文化旅游新模式逆势而生,形式的改变增加了认定的难度。目前,上级部门要求采用新增关键字的方法,向上级部门填报《建议新增“关键字”词表》,但其存在明显的滞后性,认定标识不及时。其四,文化产业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概念普及性低。如前页走势图,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数在我区占比较小,且没有增加值贡献率较大的工业企业,因此,受关注程度较低。规模以下文化产业单位认定与经济普查时期的其他工作同步进行,对于街道的基层统计人员而言,由于同期的街道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具体普查工作财务状况表中的报表审核,对于文化产业工作的关注度不高,而对于文化产业认定标识工作的关注更少,特别是此项工作需要基层人员重点关注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行业代码和主要业务活动等属性指标信息,相比其他数据型指标,重视程度不高,审核力度不够,故而出现许多行业代码和主要业务活动不匹配的情况,对于星号行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内容没有及时完善,有可能遗漏了部分可以被认定的文化产业单位。同时,在对文化产业个体户的标识认定中,由于经营项目繁杂,基层人员主观上不愿意做进一步的划分,没有进一步询问其经营范围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度。

三、文化产业认定方法建议

首先,认识到位,早部署早动员。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每年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新增入库工作,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制订详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积极部署,确保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标识工作顺利进行。另外,顺利开展规模以下文化产业标识工作是经济普查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将成为今后五年认定文化产业统计名录库和测算增加值的基础数据,据此,可通过学习《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培训手册》,认真学习领会文化产业相关会议精神,提高各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各街、镇(办事处)经发科或统计站开展文化及文化创意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针对核实后的情况对文化产业名录库进行增补。在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前,举办文化产业分类标准培训班,提升街道文化产业统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在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后,专门召开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化产业相关精神,严格要求街道把握好时间节点,配合区里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地完成标识工作。其次,时间到位,把握时间节点。根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核实企业行业代码、主营业务范围等基本情况表内信息,对照行业分类标准所规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行业代码,逐一审核确认文化产业单位,重点对带星号行业进行排查核实、纠错修正。对于主营业务活动含义模糊或行业划分有疑惑的调查单位,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查询确认,以确保文化及相关产业标识准确无误。积极为街道答疑解惑,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摸清各专业涉及文化产业的单位增减情况。及时反馈《文化产业标识认定结果汇总表》和《建议新增“关键字词”表》到上级部门,坚决做到文化产业标识工作高质量推进,高质量落实。再次,专业到位,形成合力。相关专业人员要密切关注文化新业态的新形势,提高文化产业统计的科学性、规范性,随着文化覆盖面逐步扩大,产品和服务拓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文化产业单位涉及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等各行业科室,各专业合力推进,以国家反馈的初步认定结果为蓝本,与各专业对接配合,逐一核实文化产业年报单位企业情况,同时充分挖掘各行业文化产业单位资源。全面清晰理解分类标准是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牢牢把握文化产业分类中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行业分类代码、主营业务描述等内容,确保认定标准清晰地内化于心。加强与名录库的对接沟通,及时掌握规模以上字典库单位变化,特别是企业新入库时,要对可能涉及文化产业单位的主营业务描述和行业代码编写提早关注、重点核查,保证名录库信息准确,确保文化产业单位甄选全覆盖。提高专业审核和实地督查力度,摸清已认定文化产业单位的业务活动、经营状态等信息,对文化产业单位做好动态监测,确保认定质量,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的方式分别抽取若干文化产业规模单位进行走访了解,以初步掌握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确定文化产业统计名录打下坚实基础。梳理并核实是否有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但尚未纳入统计的单位,具体了解他们的主要业务活动和细化产品,明确单位的行业分类,确保文化产业认定不出现遗漏。核实确认以后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格式,具体填写增加或删除该单位文化产业标识的依据,将需要增加或删除标识的单位名单上报市统计局,顺利完成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标识工作。然后,人员到位,强化队伍。积极参加组织的文化产业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开展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标准的学习,召开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名录库维护暨新标准业务培训会议。会议要求街道业务人员认真钻研、学习并掌握新标准的内容和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文化产业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同时邀请兼具统计专业高手、分析能手和计算机强手的多面手相关人员进行授课,尝试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文化产业单位认定工作,以PPT课件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统而翔实的解读,通过现场手把手教学和视频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对街道专业人员进行深入指导,严格按照制度及操作流程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进行逐一审核,在标识规范化上下大力气,确保零错误。最后,联动到位,强化部门合作。推动文化产业工作部门联合机制的形成,积极联络宣传部文化产业项目工作负责人获取文化产业项目上报情况,推进文化产业单位的入库,就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交流意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通力合作,及时互通有无,共同挖掘文化产业新增单位,积极寻求文化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同时,与宣传部门和文产部门工作人员再次明确文化产业单位的界定和分类划分,使相关人员对文化产业单位的认定工作认识更加清晰,提升相关人员对文化产业单位认定的专业度,增强其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能力和信心。宣传部门可成立文化产业专项基金,加大对文化产业单位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同时要求文产部门配合统计部门对文化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利用好即将到来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摸清文化产业单位底数,为文化产业统计打好基础[5]。综上所述,为更好地完善文化产业工业,助推Z区文化产业行业发展,提高Z区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标识量,除了明确认定方法外,还要在人员培训、工作部署、部门联动、专业知识等方面有所加强,以提高Z区文化产业单位数,扩大文化产业整体规模。

作者:张思思 单位:大连市中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