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

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我国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包括近年来取得的发展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

0引言

知识产权,是指“通过智力活动对人生经验进行总结或创造得到的内容所产生的财产”,这种产权原则上由“创造者”享有。其基本特点是专有性、无形性和时效性。其中,最基本的属性就是专有性。知识产权早在16世纪的工业革命时被首次提出,英国政府出台了相关法律,保障创作者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不仅可以激发创作者的创作热情,保护其创作的专有性,更可以促进个人与企业的良性竞争、文化市场的有序运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科技水平逐步提高,我国的文化产业也发展迅速,已经进入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先导的全新发展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总量比重逐年增加,文化产业有望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文化产业对知识产权的依赖性很高,目前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1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成就

为适应文化产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近年来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就体现在法律完善、业界推动和政策跟进三个方面。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成就,见表1。法律方面,主要表现为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快速发展,保护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1990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此法,艺术家作品保护期达到作者去世后五十年之久,期间原创者的所有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复权和收益权、著作权不得侵犯;2012年增加追续权规定,著作权法得到进一步完善。1984年3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于2008年12月修订完善,“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业界推动方面,2011年中国产权实物论坛发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长沙宣言》,系统提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知识产权实务界要谋求与各企业、各机构、各管理者、专家以及一切进行自主创新人员的精诚合作;鼓励和帮助文化创意人才,将他们的无形财产转换成专利价值、品牌价值加以保护;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把对文化创意人才的保护,落实在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四个方面。”政策方面,2014年出台的《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201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力将我国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实施推向深入。在此期间,一方面,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指数大幅度改善,2013年到2017年,保护发展指数整体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环境发展水平进步明显。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员数量、知识产权意识等各方面都得到快速提高。截至2018年,通过文化产业实务上的努力,我国文化产业已经步入知识产权保护较好、保护能力较强的创新型国家之列。

2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整个文创行业的基础,尤其是在互联网发达的当下,如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会严重影响整个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动,没有了创造力的文化产业,将无法发挥其经济活力。然而,我国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并不尽人意,主要存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立法体系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猖獗等问题。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见图1。一是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立法体系不完善。第一,现有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范围具有局限性。譬如创意,一方面代表一种大脑的智力活动产物,属于原创性创新,另一方面又是不够成熟的半成品,因此是否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广泛的争议。第二,相关法律体系内部存在交叉分割,实际运作中难以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比如文化资源遗产的权利归属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等特征,因此存在较大的模糊性和扩散性,难以界定产权归属。又如动漫产业中的角色定位、符号设计和故事情节等内容往往是融为一体的,需要整体性的保护,而非将其保护工作割裂为著作权、专利法和商标法等很多部门。二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这主要体现在文化产业企业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和相关职能缺失缺位。我国目前绝大多数文化创意类企业成立时间较短、规模不大,虽然有创作成果出现,但是没有制度保障和相关约定,不太注重防范知识产权的侵犯行为。一旦出现侵权情况,难以得到法律保护,从而降低创作成果向知识产权效益的转化率。同时,一些企业品牌塑造和商标标识注册不及时,导致自身品牌和商标被别人抢先一步注册。三是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仍然猖獗。近年来,我国发生不少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并且出现了一些经典案例。在商业竞争方面,加多宝侵权王老吉包装设计,引发了轰动一时的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在文学艺术方面,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小说《圈里圈外》,引发了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甚至中国科学院名称权及著作权也遭受了侵犯。

3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应该进一步健全对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针对文化产业的不同领域,进一步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第一,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扩大著作权法等法律保护对象范围,将创意纳入保护对象,鼓励文化产业人才参与原创和创新的积极性。完善现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弥合法律体系内部存在的冲突和矛盾之处,加大对文化资源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我国传统文化在国际上的竞争力。第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文化产业企业综合运用法律和政策工具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条件、手续和业务流程,使企业家及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能主动的、有意识的寻求知识产权收益,在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时可以及时举证维权,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侵权防范机制。同时,企业自身还应当加强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定相关协议和保密条款,对创作成果的产权归属和商标品牌的注册时间等进行明确规定。第三,加大执法力度。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频仍,跟执法力度偏弱存在很大的关系。因此,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发生,净化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环境。同时,进行普法教育,动员群众,鼓励社会大众共同参与进来,对侵权和盗版举报行为实行奖励,塑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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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钰瑶 单位:西安北大科技园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