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全媒体融合监管平台建设分析

广播电视全媒体融合监管平台建设分析

【内容摘要】针对移动互联网和网络视听节目的飞速发展,本文提出了一种较为全面的省级传统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的融合监管平台,通过前端设备对相关信息的采集,以系统自动比对和人工审查的方式,对广播电视台制作的节目和互联网上各类热点音视频节目进行监测,并提出了主要功能要求。

【关键词】广播电视;新媒体;监听监看;系统设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日前了《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中提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已高达71.6%,手机网民规模达10.07亿,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数9.44亿、网络新闻用户数7.60亿。网民数不断增长,且移动互联网成为更流行的上网方式。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即时通信成为最受网民欢迎的互联网应用之一。截至2021年6月,我国即时通信用户规模达9.83亿。除了对传统广播电视节目的监测监管外,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采用专网及定向传播网络传输节目的监管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视听内容的监测监管成为当前及今后工作的新重点。因此,建设一套集传统广播电视与新媒体于一体的全媒体融合监管平台势在必行。

一、系统整体架构

从系统构成上看,整体划分为三大类:平台业务系统、平台支撑系统、监测前端系统。其中,平台业务系统包括广播电视监测系统、IPTV监测系统、全媒体内容评议系统、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等;平台支撑系统主要包括融合用户管理平台、全媒体监管平台门户、综合网管系统等;监管前端系统主要包括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前端、IPTV节目监测前端、互联网视听节目监测前端等。监测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广播电视信号,包括有线字电视信号、地面数字电视信号、卫星信号、中波广播信号、调频广播信号等。第二类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互联网音视频、微博、微信等基于公共互联网的媒体形态,以及IPTV等采用专网及定向传播网络传播的音视频节目。

二、系统主要功能

(一)平台业务系统。

1.广播电视监测系统。支持实时测量、频道扫描等功能,可显示各类型信号监测状态和信噪比、调制度、载波电平等各项参数,接收回传的报警信息,实现实时异态报警提示功能。以画面组合的方式集中展示各个前端回传的相关音频及视频画面,进而实现对各个前端转播的重要节目情况进行实时比对和监测,并实现跨区域、跨时段、跨频道录音录像检索和数据导出。系统平台应用语音关键词识别、特定内容音频检索、分布式网络化设计等技术,实现音频分析处理功能、语音识别功能、音频文本转换功能、集成播放功能和视频输出功能等,改变传统的广播电视人工监听监看、人工检索的繁重工作模式,实现监听监看的自动化、智能化。建立视频样本库等各类特征库,改变传统人工制作大量模板的工作模式;可随时查看所监测的节目播出记录,自动统计节目播出情况,形成监测数据统计。

2.IPTV监测系统。针对IPTV的监测,采用的模式为一个中心。通过已搭建的基础网络架构,将用户终端的IP信号、集成播控分平台的IP信号路由到监测中心,由中心对信号统一监测,可以实现监管监测设备集约化、监管监测系统维护的本地化。要求对省级集成播控分平台监管前端和终端用户监管前端的EPG进行采集和管理,形成IPTVEPG信息库。系统既能够通过设置相应的条件,比如时间条件,查看特定时间、特定区域的EPG数据;又可以按照栏目分类,选择点播、直播、回放等条目,查看特定EPG内容,播放该EPG的节目,并对筛选出的疑似违法违规节目信息进行录制,提交值班员把关审核。IPTV系统能够比对省级集成播控分平台监管前端和终端用户监管前端EPG内容,核实EPG一致性。对节目信息接收子系统传递的节目信息与违规节目栏目形成的信息库进行黑名单或者关键字比对,查找识别出违法违规的栏目节目。

3.全媒体内容评议系统。全媒体内容评议系统对系统拾取的各类视音频节目进行存储,建立开放式平台。专家和社会力量通过各种终端远程登录对内容进行评议。要求支持频道分类管理、录像评论、录像批注、录像审核的业务流程,使评论结果可控可管、操作简便。

4.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通过对音视频的抓取引擎,对辖区范围内视听节目网站上的音视频网页进行主动发现和采集,并依据设定规则对疑似有害视听节目自动采集保存,对违规视听节目的相应网页进行屏幕截图,同时下载对应的视听节目。系统通过特殊关键字、图片以及音视频样板来设置预定义特征,通过预定义信息对互联网视听节目中的相关有害内容,比如暴力、低俗、色情等,进行自动识别和分类,这将为下一步监测信息的检索、汇总提供基础数据,根据本省要求,建立本地违规节目库、关键词库,以便进行页面搜索和分析。

(二)平台支撑系统。

1.融合用户管理平台。需要将用户的账号、认证、授权、安全审计等管理模块和指纹识别模块进行融合统一,进一步丰富完善形成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用户管理平台。在融合后的平台,各业务子系统的入口会统一由单点进行登录,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和系统使用的平顺性。

2.全媒体监管平台门户。与融合用户管理平台相匹配,形成单一的用户入口,作为整个集成平台的入口。通过把整个全媒体融合监管系统的后台数据、各项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可以实现依照管理权限快速直达传统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全媒体内容监测系统、IPTV监测系统等具体功能模块。

3.综合网管系统。本系统实现对各类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监测,发生信号故障、设备故障时,系统通过预设的智能调度规则自动完成设备切换,实现对各个业务系统的全面把控、集中运维;实现对机房温湿度、烟感、水浸、供配电数据的实时采集、实时显示、实时存储。

(三)监管前端系统。

1.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前端。主要针对传统广播电视信号的采集和监测,包括调频中波监测前端、DTMB监测前端、卫星监测前端、有线数字电视监测前端等。为保证各监测前端转码录像能够方便提供给后续的内容分析系统使用,采集前端电视编码或转码采用H.264/AAC格式,广播采用MP3编码;广播录像支持地址和时间的OSD实时叠加;录像封装格式为TS;流媒体协议优先采用统一的Http协议封装,可以灵活设置编码码率。监测前端提供标准SNMP服务,可以实时监测各前端系统设备的状态,包括主控、存储、供电、功能板卡等各相关设备的状态,方便对前端设备的管护。

2.IPTV节目监测前端。IPTV节目监测前端分为集成播控平台监测前端和用户终端监测前端,分别用于对集成播控平台和用户终端的EPG信息和直播、点播节目相关信息进行采集。设备首先通过模拟用户的终端设备,以合法身份完成认证,接入系统;再通过爬虫技术,获取IPTV涉及到的点播、回放、直播等各个业务的EPG信息,最后进行条目化后上报监测系统。

3.互联网视听节目监测前端。主要针对主流视听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通过网络爬虫技术,识别和发现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的视听节目,将节目标题与预先设置好的关键词库进行比对,以发现违规节目,并将其下载取证。主要由网络爬虫模块、自动比对模块、数据输出模块等组成。

三、结语

建设省级广播电视全媒体融合监管平台,可以有效地把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对于防范各类安全播出和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规范安全播出工作管理,提高舆论宣传效果,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鑫曲.广播电视监测技术与相关实用标准指导手册[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3:22~25

作者:龚钊 曲昌明 张卫 李栋梁 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