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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差异论文范文1

关键词:福利费;工资;扣除 ;论文投稿

    职工福利费是中国职工薪酬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表明了职工福利费在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有鉴于此,研究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财税差异,具备相当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职工福利费计算基数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08年新税法实施后,按年度实际发生的福利费为准与税法规定限额比较,进行税前扣除。低于14%按实际扣除,高于14%的部分,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注意下列问题:工资薪金总额的确定,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确定以及以前年度福利费有结余的情况如何处理。但由于影响福利费的规定有《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税收法规等,需要结合实际情形来判定。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强调“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的延伸理解

    1.接近于收付实现制的扣除口径。准确的计算工资薪金总额是确定纳税期内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的关键。工资薪金若能于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为当年度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这是有别于实施条例强调的权责发生制普遍原则的,这是征管中税务机关的一种管理上的变通操作,相当于收付实现制,由此会造成纳税人资金时间价值的损失(税款的时间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对于税前可列支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实际发放的金额。但对于当年度发放的2008年(不含)之前的计税工资余额,不予认可为当期工资薪金,而对于之前计提的工效挂钩工资,所属年纳税调增,则2008年及之后发放的,则允许税前扣除。国有企业,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额发放数额,不得税前扣除。据了解,关于工资薪金,应会区分国有控股与非国有控股,进而区分高管与普通员工来评价合理性支出的标准。如以当地平均职工工资的倍数来确定。

    2.职工身份的界定。只有为职工发放的工资薪金才允许作为工资薪金扣除统计范围,如为派遣员工发放的工资薪金,则不能税前扣除。虽然在实质扣除的标准上比较明确,但是对于工资薪金对应的员工身份,各地却有着不尽相同的认定方式。如有的地方特别强调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的缴纳,诚然对于员工合法利益的保护如此规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对于目前中国企业的用工状况来看,社会保险的缴纳并未尽完善,教条的适用此条款,我们认为这不是税务机关就可以改变的现状。不过对于纳税人来讲,关注当地工资薪金中对于员工身份的界定,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内资企业大多原来适用计税工资办法,执行新税法之后,作为职工福利费基数的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将更加有利于纳税人。

    三、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解析

    1.福利费原则性扣除理解。对于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之前依据财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对此有过相关的约定的使用范围,实务当中也存在着模糊的现象存在。而且还存在补充医疗、养老等从应付福利费过渡使用而实际又能税前扣除的情形。职工福利费按当年度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的14%,且实际发生的准予税前列支。但在税法上,2008年(不含)之前计提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应先使用余额,之后实际发生的才允许列为当年度的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过职工福利费最难以确认的是福利费的统计范围如何把握,目前各地税务机关理解的标准差异较多,这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的政策解释。

    2.福利费扣除核算分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当是“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的“职工福利”和“非货币性福利”以及符合上述福利费范围未列入福利费科目的其他支出的合计数。实务中应分析企业实行的政策,如果作为工资薪金并发放,税前扣除没有问题,但员工必须承担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形下可增加职工福利费的基数。相反如果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并不要求以缴纳个税作为税前扣除的条件。从财企[2009]242号文件中,可以看出是倾向于工资薪金口径来判断的,但税务机关尚未对此明确。

    3.以前年度福利费结余处理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就我们的理解,职工福利费余额有报表上的余额与税务上的余额两种情形,就企业所得税来讲,应采用税务上的余额来冲减。税法仅对按14%计提减去全部使用后的金额,来计算是否存在余额。但应注意2007年纳税人仍可以按税法规定仍计提的14%部分同样包含在内。税收余额与会计余额的差异表现在,会计余额可能有所属年度纳税形成的余额,而税收余额仅指旧法下按14%计提形成的余额,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结余额非常大,当年实际发生数小于税收结余数。则用余额来支付当年的发生额,如果会计账面已经列入2008年费用科目要进行纳税调增。第二,实际发生数大于结余数,但冲抵后未超过按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的数额。不用做纳税调整。第三,实际发生数大于结余数,且冲抵后余额仍大于按当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计算的数额,仅就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即可。即若企业2007年年末应付福利费有税收余额,那么2008年汇算清缴时,应将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先冲减尚未使用完的福利费余额,如果尚有余额,则留到下年继续冲减;如果不足冲抵,则不足部分与工资薪金总额的14%比较,进行调整。

    四、不同财务制度下福利费结余的处理方式思考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企业将不再执行《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如下规定,“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按照[2008]34号新规定:《企业财务通则》施行以前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符合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实施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且不属于福利费范畴,因此,如果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用补充养老保险冲抵以前结余的应付福利费,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调整此部分用掉的福利费余额,这对于本年度福利费实际支出较大超过税法规定的企业,会有一定的税前扣除效果。对于上市公司以前年度的应付福利费余额在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即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而言,“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如果要求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将冲减管理费用的应付福利费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不作纳税调减,对于这些企业也是不公平的。

    总之,目前关于职工福利费的统计口径由于存在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不同理解与规范,由此给纳税人带来管理上的混乱,也带来税收调整的成本,这些都将影响纳税调整与汇算清缴的管理成本,也不利执法部门的统一。建议财税部门对此进行统一,而并不是一定要为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才是纳税人最迫切要求的。

参考文献:

[1]刘志耕.职工福利费四大涉税问题剖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2):111-113.

税法差异论文范文2

【关键词】税务筹划;企业会计核算;影响

1引言

不同的会计核算元素中存在不同的核算方法,而不同的核算方法产生的企业利润点、纳税税额不同。作为企业而言,如何减少纳税金额,对减少企业成本、实现企业减负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要全面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变动信息,以及企业经营发展的现实状况,在此基础上展开企业税收筹划工作,通过对企业内部核算方法的调整,来达到税收缴纳延迟、税收减少的目的。

2税务筹划与企业会计核算的概述

2.1税务筹划的概述

企业税务筹划并不是漫无目的的筹划,不是没有参考标准、限制范围的筹划,而是具有导向意义的筹划,需要遵循国家税收标准,在国家税收范围内来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调整优化,进而实现税务减免的一种筹划。因此,遵循国家税收政策,依法进行纳税是企业税务筹划展开的前提条件。而从国家的税务角度而言,制定相应的税务政策的目的就是优化市场企业发展结构,构建良性发展的市场经营体系,所以鼓励企业利用国家推行的现有政策实现企业税务减免,减少企业成长发展的压力。由此可见,企业税务筹划是一种积极意义的筹划,是优化企业管理、构建良性成产循环的有力保证。

2.2企业会计核算的概述

会计核算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综合信息的资金展示,在会计核算信息中,企业经营管理者会查看到企业经营发展的动态资金信息,这些信息是企业管理者了解企业发展情况的窗口,对企业作出正确的决策、明确发展的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税务筹划是对企业整体经营状况、企业发展结构的管理过程,会计核算信息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是税务筹划的信息保障。会计核算需要满足政策需求,我国对不同企业制定了相关的会计核算要求,而且这种要求随着市场经济变化而调整,是国家调控市场经济的有效手段。例如,国家支持环保企业、创新企业的发展,那么会计核算中就会选择有利于企业经营发展的会计核算体系,所以不同的会计核算体系,所形成利益结构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需要获得税收来实现国家的整体发展,对此规定了严格的税收制度,这种情况下,增加了企业成本,使得企业经营利益受损。因此,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企业避税,是会计核算的动力,也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对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3税务筹划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3.1税务筹划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在税务角度下和企业会计核算角度下的核算方式具有很大差异,在税务方面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中,在购买固定资产中产生的折扣额度是不进行税务计提的,在进行纳税之前可以进行折扣资金的扣除。在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下,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较多,可以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的存在状态来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计提方式,如工作量法、直线法等,而由于固定资产成本的核算方法不同,企业核算中产生的成本、利润的结果也不同,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企业税收也产生了较大的差异。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优化会计核算方式,找到和国家税收政策优惠的契合点来进行会计核算,达到减少企业税收的目的。鉴于此,企业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应利用国家税收政策的优惠,固定资产的核算应采用加速折旧核算方法,以此减少纳税前企业纳税的资金额度,达到减少企业纳税、推迟纳税的目的。由此可见,这是一种资金高效运用的策略,是建立在国家优惠税收政策之上对企业内部资金使用的优化和调整,通过采用有利于企业减少税收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来实现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模式。

3.2税务筹划对存货计价的影响

存货核算是企业经营活动核算中重要的核算内容,由于存货具有特殊的属性,受外界因素变动影响较大,所以会计核算会产生较大的波动性,这种不稳定性会影响企业利润核算结果,进而产生不同的纳税结果。鉴于此,会计存货核算方法应立足于存货的动态变化属性,制定相应的存货计价核算方式。目前,企业存货的核算方式较多,主要有移动加权平均核算方法、个别计价方法等,这些核算方法的选择有一定的限制性,一旦作出选择,很难在短时间内进行更改,因此,选择不同的存货核算方法关系着企业成本、企业利润的核算结果。同时,我国存货的核算方法还要满足税收规定标准要求,需要按照存货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但是由于存货受市场经济变化、国家政策调控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所以如果存货核算方法选择不当,不但会导致企业经营利润受损,而且还会造成税收增加,无法享受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发挥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和价值。鉴于此,为减少影响存货计价的动态因素,企业应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2种核算方式,以此保证存货成本核算的稳定性,减少产生不必要的税收。此外,如果物价变动呈持续下行的态势,为保证存货成本的稳定,应对先进的存货先核算,后来进入的存货后核算,以此避免成本核算引发的企业经营利益受损,达到推迟纳税的税收筹划目的。

3.3税务筹划对企业销售、企业资产减值的影响

企业销售中存在着各种业务、资金往来,会产生赊账、分期付款、其他机构代销等销售行为,因此,核算方法也不同。此外,不同的销售模式,回款的时间不同,所以低销售收入的计提方式也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产生的税收也不同。鉴于此,销售的计提方式应在优惠税收政策模式下来合理地选择销售资金核算方式,从而有效地进行税收控制,达到税收减免或者延迟的纳税目的。此外,企业的固定资产的资金价值并非一成不变的,在使用年限的影响下,会产生一定的资金变动情况,这些资金变动情况会影响企业税收,鉴于此,企业应做好企业资产减值的核算工作,在税法的规定范围内实现企业资产减值的增加,如采用坏账备抵法来进行企业资产减值核算,以此减少纳税资金,达到减少税收的目的。

3.4税务筹划对企业广告费、招待费的影响

企业的招待费、广告费的会计核算需要遵循企业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对广告费扣除下限、招待费的扣除下限进行的规定,招待费、广告费的扣除下限分别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15%,但是这仅是一个理想的税务规定状态,在现实中会有超出的部分,对这部分的计提则应放到下一个年度进行扣除,针对税法的规定,在企业的实际核算中,可以利用这一规定中存在的时间差值来进行会计核算,以此发挥税务筹划的管理价值。鉴于此,企业应调整销售结构,转变销售模式,采用销售合作的方式来完成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实现了销售利润的增加,而且还会产生较大的费用扣除额度,但是这种扣除额度主要由销售公司负责,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较小,因此,能够达到减少税收、实现企业销售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4结语

税务筹划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税务法规,在履行基本的纳税义务之后,利用国家税收政策的优惠条件来实现企业会计核算的调整,发挥税务筹划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对此,需要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企业资产减值、企业销售、招待费、广告费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工作,使其满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通过核算方式的调整来达到税收延迟、减少税收的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受政策、国家调控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企业的真正减负仍需要依靠企业的发展、企业利润的增加才能实现,所以避免投入过多精力,产生资金、人力浪费,引发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刘金凤.税务筹划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探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1(2):11-12.

【2】闻彦博.试论税务筹划对于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财经界,2020(29):220-221.

税法差异论文范文3

1.1教学的目的

了解以公司法为核心市场主体法、以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为核心的财产法、以合同法为核心的市场交易行为法、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市场交易秩序法、税法为核心的市场调控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为核心的市场监督法、以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为核心的经济纠纷解决法。

1.2教学的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立法活动,2015年3月15日修改并实施的《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六)到(十)项都是关于经济法的,足见经济法教学的意义重大。

2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师的问题

首先,教师没有实践经验。很多教师直接从这个大学到那个大学,没有实际进行过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的法律操作,举的案例都是从书本到课堂,很不生动;其次,教师教学没有针对性。很多教师不管下面坐的是那个专业的学生,教学往往采用相同的案例轮流适用,忽视了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最后,教师教学不能与时俱进。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经济立法也在不断完善,司法领域出现很多新型案件,但很多教师还是使用老案例旧思路教学,不进行前沿理论的研究。

2.2学生的问题

首先,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不足,经济法是平台课或专业基础课,不是经管类专业主干课程,很多学生没有考虑为什么学经济法?学到了什么经济法知识?更不知道如何具体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经济法律问题?其次,经管类专业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对经济法的没有兴趣,没有兴趣怎么学好经济法?最后,经管类专业学生草率应付经济法考试,学生为了通过考试,使用要求老师考前划重点或者作弊等方式来应付考试。

2.3教材的问题

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教材是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教师向学生传递知识和价值观念、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具有静态性。但是经济法顺应于国家立法、司法、执法等法治发展进程的,经济生活也是日新月异,不断会产生新问题、新案例,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因此经济法教材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本落后的教材,怎么给学生使用和老师教学?

2.4课时的问题

由于经济法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不是专业主干课,很多学校往往只开设32学时到40学时,导致很多内容没有时间讲解。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经管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么短的教学时间,理解法律条文都存在很大难度,更不谈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问题。没有足够的学时,怎么学好经济法课程?

3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3.1针对教师的问题

首先,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比如每5年去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至少6个月或者每到寒假暑假去上述单位挂职学习。在那里可以得到大律师、大法官和检察官的指导,可以认识很多优秀的法律界同事,可以接触真实而鲜活的法律案件,可以让自己的法学专业得到发挥的空间和境界的提升。其次,要求教师制作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比如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不同计划,不同教案。比如工商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市场营销和物流专业就要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合同法;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税法、会计法和票据法;金融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金融法等。最后,要求教师教学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和内容,不断发表法学论文。在课堂授课的教学方法中,把自己论文中或别人论文中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展示给学生。在案例教学法中,以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真实的活动情境或事件为题材,或选择网上有目的性、时效性的热点事件为题材,老师总结争议焦点,提出思考问题,让学生通过“头脑风暴式”的对案例提出自己的看法。

3.2针对学生的问题

首先,提高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从法律案例讲解中强调经济法对每个人的意义。比如于润龙案前后经历13年,当事人两次入狱,四次受审,几经反复,终获无罪。于润龙案说明人治的时代,个人生命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剥夺,个人财产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以各种名义侵占。中国只有走法治,个人生命和财产才能得到保障。说明经济法很重要。其次,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教师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比如可以进行法律顾问式教学法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学生在法律顾问教学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纠纷中的法人、非法人企业和自然人提供法律咨询、解决他们经营中的法律困惑,为他们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思路。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角色小组,分别代表原告、原告的法律顾问,被告、被告的法律顾问,法官、仲裁员等对案情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最后,改革成绩评定标准。教师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热点问题讨论题,法律顾问教学角色扮演教学,以学生在案例的处理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参考依据。期末考试一律闭卷考试,考前不准划重点,严查作弊,倒逼学生学习经济法,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

3.3针对教材的问题

可以用电子教材和纸质教材结合方式解决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的问题。电子教材是指数字化、交互功能的智能化将教材内容以科学直观的视、音、图、文展现出来的通过电子介质阅读的课本。电子教材形式多样,比如PPT,WORD文档。教师定期发放PPT,WORD给学生,让学生了解电子教材上的案例和最新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电子教材可以弥补纸质教材滞后性的缺陷,可以加入书签、笔记和标注等功能,更好的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为传统教材模式向现代网络化教材转变提供了好的模式。

3.4针对课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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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的界定及税收筹划风险的内涵

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根据工信部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可划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来划分。一般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人、财、物等资源相对有限;企业经营管理较集中,抗风险能力差,未形成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范围涉及面广,但无法兼顾成本效益。税收筹划是指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生产经营、理财、投资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充分利用税收政策,以达到尽量少交税的目的的行为。而税收筹划风险是指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因筹划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或者税收政策变化等,导致筹划业务不合法不合理,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主要有缺乏意识风险,税收筹划方案不全面风险、制度不完善风险、政策风险等。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识别及产生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识别。1.缺乏涉税风险防范意识而导致的风险。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风险缺乏防范意识,尤其是管理层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对于税务管理工作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对税收筹划以及风险防范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经营模式仍处于粗放型管理方式。因此,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筹划人员,也没有专业的筹划方案,往往财务人员既核算账务又兼职此项工作。由于这些财务人员本身对税收筹划缺乏经验,且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于频繁变化的国家税务新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并不了解。因而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往往只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相关涉税风险。长此以往,随着税务稽核比对系统的不断更新,很容易出现相关税务风险,对中小企业今后的良性发展留下了隐患。2.税收筹划方案不全面引发的稽查风险。科学合理地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对于筹划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至关重要。而中小企业因缺乏专业人员,税收筹划方案考虑不周全,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风险事项。一方面,有可能在制定并实施税收筹划方案期间,存在主观差异,造成后续税收筹划工作方案可能存在一定瑕疵或者出现一定主观判断错误。比如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对被投资企业未进行利润分配,直接按照净资产转让,忽略了应缴纳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形成的所得税。另一方面,筹划人员个人综合能力素质的限制,比如对税务政策的解读不够透彻,对税收筹划方案落实效果产生影响,导致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引起税务稽查风险。中小企业往往因为经营规模、资金等因素影响,很难引进高素质人才。因此,中小企业就难以切实提升税收筹划水平,进而导致实际工作中会因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引发较大风险。3.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引发的涉税风险。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使税务工作开展过程中有可能存在风险,阻碍了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而且,很多中小企业为节省成本,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通常形式大于内容,从根本上无法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不仅如此,在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财务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其他部门,造成信息传递受阻,导致筹划业务无法顺利开展。这也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缺乏成熟的财务信息沟通体系,财务信息往往只局限于在财务部内部流通,缺少与其他部门的有效交流与沟通,使涉税信息很难在中小企业内部进行准确传递,影响了整个业务的有效开展。4.税收政策经常变化。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税收政策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而适时作出相应的修订。因此,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时必须掌握最新的国家税收政策。但很多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很难紧跟政策变化的脚步,从而及时调整税务管理工作;或者对新政策的解读出现错误和偏差,导致税收筹划开展受限;还有可能出现税收筹划方案中依据的税务政策已经不适用或失效,因此,往往造成税收筹划方案不合法或不合理,从而引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甚至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的合法性。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1.管理层未能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目前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采取高度集中的管控模式,且高层拥有直接决定权和较高的支配权。但往往这些管理层缺乏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对税收筹划不但不重视,而且忽略了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合理效益。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层只看重税负降低的幅度,忽视了税收筹划。比如为了少缴纳税,设立内外两套账,对部分利润不计入外账,采用违法手段达到降低企业税负成本的目的,为企业今后发展留下了极大的隐患。2.税收筹划不够专业化,风险意识薄弱。对于税收筹划而言,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不仅需要财务知识,也同时需要知法懂法。现阶段,中小企业中大多数没有专业的筹划人员,一般由财务人员兼任,所以缺乏专业基础,而且风险意识薄弱,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考虑不全面,容易出现较多风险事项。而税收筹划必须是合法合理的,如果贸易流中业务虚假、商品采购和销售价格不符合市场行情、货物流资金流以及发票流是不匹配等等现象,则将会被税务认定为虚假贸易,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树立并强化企业涉税风险防范意识。中小企业管理层应提高对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的认识,不能仅仅将降低企业税负作为税收筹划的目标,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项税收筹划的风险,在风险与经济利益之间进行权衡。作为中小企业获得最大化利益的一种辅助方式,税收筹划对企业长远规划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企业管理层要转变粗广的经营管理模式,时刻关注市场动向,增强大局观,把握国民经济发展大方向,提高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并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大风控体系,全员参与,特别是企业财务人员,保证财务账以及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树立正确的涉税理念,以会计准则和税法等相关规定为基础,合理筹划,一旦发现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规避风险,从而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二)合理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提高筹划人员综合能力。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应当注重合理权衡企业利益与税务风险。一方面要充分体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还要注重成本效益原则,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来制定合理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使企业风险降到最低,又可以获得最大的利润。当然,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专业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税收筹划的质量。因此,中小企业应提高筹划人员的综合能力。考虑到税收筹划工作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企业应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素养人员,成立专门税收筹划小组从事相关工作。定期组织相关政策和案例培训,进行互相沟通和学习,不断增强其专业知识,丰富工作经验,使其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法律动态和科学税收筹划的方法,使税收筹划方案更具有可行性,在提高经济收益的同时规避税务风险。另外,为了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可以借助外部专业人员的力量,聘请税收筹划专家来进行制定和实施税收筹划方案,,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使中小企业得以长期稳定的发展,并可以有效防范企业的税收风险,形成良好的规范手册从而提升企业的地位。首先,企业内部要实行制度化和流程化,在制定税收筹划工作时,每项工作和每个流程都应该有对应的人员进行审核以及对接,使税收筹划方案更加合理、规范。其次,管理层应积极准确的掌握企业的各项流程、财务信息以及纳税情况等,适时为筹划方案提出合理的建议,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最后,企业应加强风险管控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全面审查税收筹划业务,是否存在风险事项,增强中小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税收筹划不仅仅是中小企业财务部一个部门的职责,是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沟通,积极落实,按照制度和流程执行,以确保税收筹划方案高效有序地开展。

(四)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我国税收政策修订比较频繁,需及时准确掌握国家各项与企业切身利益相关的税收政策,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同时,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保证税收筹划事项的顺利开展。同时中小企业应当时刻关注国家和地方税收网站,新政策出台后,进行正确解读,并主动与税务机关进行交流沟通,减少因对新政策在理解上存在偏差而导致税收风险,充分利用政策优惠,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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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反相关的政策、法规的情况下,通过采用一切合法和非违法手段进行的纳税方面的策划或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筹划以最大程度的节税为目标,主要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涉税活动做出科学合理安排,以达到不缴税、少缴税或者延迟缴税的一系列事先谋划。税务筹划有利于国家通过纳税调节和配置资源,使资金流向国家鼓励发展的方向。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税务筹划工作,并将其做为企业管理中的重点工作,为做好企业的税务筹划,不惜花重金引进高端财税人才或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出谋划策,主要通过节税、合理避税、税负转嫁等手段来降低企业税务支出,以此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企业和国家创造更大价值。

二、国际施工项目税收筹划的范围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就企业所得税境外税收抵免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国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允许抵扣境外企业所得,扣除时准许按照“分国不分项”的操作模式,对国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抵扣,但扣除总额不能超过企业在国外缴纳总额。为此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时,要积极主动同当地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有些国家为吸引外资会在某些城市设立经济特区、或为举办世博园而对外资企业提供相当优厚的减税免税政策优惠,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项目前期调研阶段就应该充分了解到,并尽量加以运用,避免因不熟悉当地税收优惠而多缴税。

(二)流转税的税务筹划。流转税的主要税种为海关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做好流转税的税务筹划工作,事关国际工程施工项目成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环节众多、税种多样,尤其我国在全面实行“营改增”以后,对国际工程项目提出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EPC项目中的设计部分免交增值税,对EPC项目中的货物采购可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为此需要企业事前积极筹划、提前准备并提供符合国内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关资料,比如采购合同、发票、完税凭证等,做到应退尽退。同时大多国际施工项目对进口的物资设备大多以海关报关单为主要依据进行账务列示,为此许多国际施工项目为弥补外账成本之不足,也根据事先的税务策划适当提高报关单价,以达到充实外账成本,降低账面利润虚增,从而实现降低项目整体税负的目的。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为提高企业国际工程项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提高海外员工获得感,更好的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我们在对海外项目进行税务筹划时,还需积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工作。个人所得税同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不同的国家对个人薪酬所得征税方式不尽相同,税率也千差万别,比如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七档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税负也越大,但有的国家就实行单一税率,比如哈萨克斯坦对个人所得税就实行10%的单一税率,为此要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工作,充分考虑到项目所在国的个税政策,事先要对税负水平进行测算,此外还要考虑在当地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取得国内认可的抵扣凭证;其次,如果项目所在国个人所得税税负较国内水平较高,为避免多交税可采取国内发放一部分,项目所在国发放一部分,如在哈萨克斯坦的中资企业,普遍采取以当地的名义工资入外账,国内发放一部分,差额部分所造成的人工成本不足部分以加大其余成本(如差旅补贴、材料采购、设备购买)的方式来进行弥补。

三、国际施工项目各阶段税务筹划要点

税收筹划工作贯穿于国际施工项目的前期筹划、中期实施、后期收尾等全过程,税务筹划方案就是企业国际项目经济运营、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大纲,项目实施要紧紧抓住税收筹划方案中提出的节税目标,具体推进大致要经历三个阶段:

(一)项目前期筹备阶段。在此阶段,企业的重点工作是了解项目所在国相关税收政策,考虑合同如何进行预算报价,如何充分利用当地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还要充分利用国家对于“一带一路”和“走出去”企业的优惠政策,进而解决好合同涉税条款如何签订的问题。1.合理拆分合同通过对项目所在国所得税率的分析,对合同预算清单进行合理拆分,避免混合计税从高征纳;如现场间接税负较低可适当增加现场服务合同金额,增大EPC项目合同中的“E”部分(设计)和适当加大实施承包工程所需要出口的机械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物资的份额。2.熟悉当地税收环境了解我国与项目所在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比如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避免歧视待遇以及跨国涉税纠纷如何沟通解决等方面的税收协议。积极研究并掌握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财经政策、在工程开始前密切关注施工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及时申请免税待遇。3.认真分析合同文件涉税条款国际施工项目大多采用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方式,俗称“交钥匙”工程,对合同中涉税条款表述不清晰或容易造成歧义的部分要进行认真研究,并积极同业主进行沟通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尤其是合同约定业主代扣代缴税款的部分一定高度重视,避免出现多预扣,即使出现这种情况也要事先澄清返还的方式和期限。

(二)项目实施阶段。税收筹划方案编制好后,就要在后续的项目施工阶段认真实施,并不断的根据最新财税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其时刻具备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一般而言要做好如下几点:首先,就税收筹划方案要及时对项目各参建单位、各个部门进行方案交底,积极进行内部宣贯和培训,使得参与国际施工项目的各层级管理人员都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才能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配合和支持财务部门的相关工作,这样才能把税收筹划执行好。其次,积极主动聘请项目所在国专业中介机构来对有关人员实施全面的税务培训,并定期进行税务指导,对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上报的各项税收报表等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必要时还要对项目的外账核算情况进行系统的内部审计,查找问题并督促指导外账核算人员进行整改,这样才能有效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因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降低税负,还要经得起当地的各种税务审计和稽查。最后,建立外账核算制度,因地制宜出台符合当地财税政策的财务核算制度和税务政策,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当中严格遵守外账的相关规定,对因所在国的会计政策差异造成的不能进入外账的相关费用要提前做好应对策略。比如,在哈萨克斯坦用于业务招待的餐饮费用要进入外账,必须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和9.5%的社会税,对这部分费用在平时发生时可采取同宾馆签协议的方式将餐饮费开进住宿类发票,或者加大出差补贴(免个税)的形式予以规避。总之,在经济业务发生前,一定要优先考虑能否进入外账的问题,应避免不规范的发票流入,取得发票后要及时核对发票金额与实际发生额是否相符、票据开的有无问题、是否含税、能否抵扣,否则日积月累就会形成难以处理的外账同内账的成本差异问题。

(三)项目收尾总结阶段。项目完工进入收尾阶段以后,项目要按要求做好各种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移交,收回尾工款和质保金,对为执行项目而成立的当地分公司或项目公司要及时关闭,并及时注销在项目所在地开设的银行账户和企业税号。注销税号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以后项目所在国税务当局进行税务稽查时将已完工项目作为稽查对象,从而造成额外的税务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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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知识的时候,依据的就是教材。因此从这个角度说,一本编写的比较出色的教材对于一堂成功的课程来说已经成功一半了。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已经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就已经为相对成功的教学实践取得了一半的胜利。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到,高职院校的教材和传统意义上经济法的教材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主要体现在经济法的教材在内容的编写上主要包括理论上和实践两大部分。除此之外,又由于每个专业对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有不同的要求,所以这些专业的教材在选择的内容以及课时安排上也有一定的出入。教师在教学中根据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对以上内容有增有减,在体系上有所突破。举例子来说,作为会计专业的人来说,在学习专业技能的时候需要帮助他们充分的了解到会计这个专业所需要的权利以及义务。帮助学生在循序渐进的学习过程中对于自己所学的内容掌握的更加牢靠。而相对于此,作为学习营销管理的学生来说,在学习基本的合同法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学会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对于掌握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需求更是急迫。因此,很有必要做好专业类别的分类,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学内容的丰富性,逐渐增强学校的教学实用性。

二、突出重点,努力在课改中做到精读精讲

我们知道作为经济法类的专业来说,他们的专业课在课程的设置上,内容都是比较多的,而且课时衔贯来说也是很紧张的。所以教师在传授任务的时候,需要做到纵览全局,尽量合理的安排好教学的相关内容。总的要求是精心谋篇,提纲挈领。除了上述的相关要求之外,还需要教师在具体的课堂上,安排好教学的内容,依据教学的大纲进行讲解,做好重点和难点的集中讲解。在这个环节上,具体需要做到以下的要求,即应把握大纲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和疑点,并联系实际针对性地就某些问题进行精读精讲,而不宜就整个教材不分重点,逐章逐节系统讲述。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公司法、会计法要讲深讲透,精读精讲。对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公司法要讲深讲透。

三、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方式教学

伴随着对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各行各业中多媒体技术应用的越来越广发。在这样的影响下,把多媒体技术引入到课堂中来,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帮助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促进课堂的生动有趣、高效互助极为有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把多种信息集中在一节课堂上,可以帮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内容。这样可以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完善考试考核制度

传统考试考核方式重理论、轻技能的考核方式。在传统的考核方式之下,多数的考试形式都是先采用闭卷的方式对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相应的考核。这种比较压抑的考核方式常常会打击学生的学习兴趣、抑制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久而久之极容易导致学生不专心听老师进行讲解,最后会影响自己的学习成绩。为了有效的避免这个问题的继续出现,对于以往的考试模式进行相应的改革是很有必要的。改革的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推行教、考分离的考核制度

这样的改革具体内容是指部分教师只需要负责自己上课讲授的内容即可,不涉及到相关的考试。在考试的时候,学生的考试试卷需要由教研室的教师进修同样的命题以及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试题库。这样在考试的时候可以进行随机的抽取试题。在最后的环节,教研室的教师对学生的考试试卷进行统一的安排处理,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分析,最后进一步再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结论。

(2)开卷闭卷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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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知识的时候,依据的就是教材。因此从这个角度说,一本编写的比较出色的教材对于一堂成功的课程来说已经成功一半了。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已经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就已经为相对成功的教学实践取得了一半的胜利。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到,高职院校的教材和传统意义上经济法的教材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主要体现在经济法的教材在内容的编写上主要包括理论上和实践两大部分。除此之外,又由于每个专业对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有不同的要求,所以这些专业的教材在选择的内容以及课时安排上也有一定的出入。教师在教学中根据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对以上内容有增有减,在体系上有所突破。举例子来说,作为会计专业的人来说,在学习专业技能的时候需要帮助他们充分的了解到会计这个专业所需要的权利以及义务。帮助学生在循序渐进的学习过程中对于自己所学的内容掌握的更加牢靠。而相对于此,作为学习营销管理的学生来说,在学习基本的合同法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学会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对于掌握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需求更是急迫。因此,很有必要做好专业类别的分类,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学内容的丰富性,逐渐增强学校的教学实用性。

二、突出重点,努力在课改中做到精读精讲

我们知道作为经济法类的专业来说,他们的专业课在课程的设置上,内容都是比较多的,而且课时衔贯来说也是很紧张的。所以教师在传授任务的时候,需要做到纵览全局,尽量合理的安排好教学的相关内容。总的要求是精心谋篇,提纲挈领。除了上述的相关要求之外,还需要教师在具体的课堂上,安排好教学的内容,依据教学的大纲进行讲解,做好重点和难点的集中讲解。在这个环节上,具体需要做到以下的要求,即应把握大纲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和疑点,并联系实际针对性地就某些问题进行精读精讲,而不宜就整个教材不分重点,逐章逐节系统讲述。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公司法、会计法要讲深讲透,精读精讲。对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公司法要讲深讲透。

三、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方式教学

伴随着对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各行各业中多媒体技术应用的越来越广发。在这样的影响下,把多媒体技术引入到课堂中来,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帮助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促进课堂的生动有趣、高效互助极为有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把多种信息集中在一节课堂上,可以帮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内容。这样可以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完善考试考核制度

传统考试考核方式重理论、轻技能的考核方式。在传统的考核方式之下,多数的考试形式都是先采用闭卷的方式对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相应的考核。这种比较压抑的考核方式常常会打击学生的学习兴趣、抑制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久而久之极容易导致学生不专心听老师进行讲解,最后会影响自己的学习成绩。为了有效的避免这个问题的继续出现,对于以往的考试模式进行相应的改革是很有必要的。改革的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推行教、考分离的考核制度这样的改革具体内容是指部分教师只需要负责自己上课讲授的内容即可,不涉及到相关的考试。在考试的时候,学生的考试试卷需要由教研室的教师进修同样的命题以及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试题库。这样在考试的时候可以进行随机的抽取试题。在最后的环节,教研室的教师对学生的考试试卷进行统一的安排处理,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分析,最后进一步再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结论。

(2)开卷闭卷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这样的改革其实是相对于经济法的教学课程的基本概念、教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知识等教学内容来说的。按照经济法相关教学大纲的要求,这些内容在进行改革时候很有必要,对于内容进行更为精确的掌握。那么最为好用的方法就是闭卷考试的考核方式。用闭卷考试形式较为规范对于经济法课程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核,由于闭卷受考试时间、卷面容量等限制,很难一概囊括,因而可通过选题、查阅资料、撰写相关经济法论文加以考核。

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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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茶文化的发源地,有着悠久的茶文化历史。茶语作为茶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茶语在汉语和英语中的文化意义完全不同,对中西方文化交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中西方茶文化中的茶语内涵进行分析探索,以期能够对理解运用英语,提高中西文化交际能力提供帮助。

关键词:

中西文化;茶文化;茶语;翻译

我国有着悠久的茶文化历史,不同时期的茶文化都展现出了独特的艺术魅力,在古代,茶事活动十分活跃,从皇室贵族到平民百姓,饮茶成为人们最喜爱的活动之一。在茶文化发展繁荣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各种丰富的茶文化内涵和形式。随着中西方文化交流日渐频繁,茶文化也逐渐在世界其它国家得以流行和普及,人们被中国茶文化所吸引,希望以此了解东方文化,了解茶文化的独特魅力。茶语是茶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茶语内涵的研究是茶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茶语与茶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茶语是茶文化中最具代表性,也是承载了最丰富的茶文化内涵的成分。因此,只有正确地理解英语中的茶语内涵,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英语,使茶文化得到更好的发展和传承。

1中西方茶文化内涵概述

1.1文化内涵

文化的定义十分广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文化是指人类精神和实践活动的总和,其中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狭义的文化是指通过某种特定的语言表达思想的某个社会群体的生活表达方式,其中包括了传统习俗、风土人情、行为艺术、价值观念等,都属于这一范畴。词语与文化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词语是文化的体现,也是文化的主要组成内容,词语的文化内涵是指其蕴含的某种特定的思想特征。不同文化之间有着各自独特的民族性。作为人们之间信息交流的词语,被赋予了丰富的文化色彩,具有极强的时代特性。

1.2茶文化内涵

中国是最早种植茶树的国家,关于茶的药用功能,早在几千年前就有所记载。唐代陆羽的《茶经》是世界上第一部茶叶专著,其中详细地描述了关于种茶、制茶、饮茶等一系列的茶事活动,饮茶是当时人们最喜爱的活动,这一著作对了解中国传统茶文化,对后人研究茶文化提供了宝贵的史料。在古代的春秋时期,人们以茶叶作饭菜,即吃茶,到西汉时期,饮茶开始流行,烹茶方法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在品茶中,讲究色香味以及饮茶环境,古人将茶比作人,以茶抒怀,赋予了茶丰富的思想情感。直至清代,饮茶进入了鼎盛时期,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茶文化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随着茶文化的发展进步,茶的概念主要可以分为四种,即,具有长椭圆形叶子、白色花、有硬壳种子的常绿灌木;以茶做成的饮料;指油茶树;某些饮料名称。

1.3英语“茶”的文化内涵

1.3.1茶的由来

英语中的茶被译为“tea”并一直沿用至今。其实,tea是一个汉语借词,这一发音最早是从中国的福建一带流传过去的。在十六世纪时,葡萄牙人将茶叶带入欧洲,随着茶这一词语的几经变迁,最终茶叶和其发音一同被带到了欧洲。虽然汉语的茶被译为tea,但是二者并没有实质关系,二者的读写差异主要是由于中西方语言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在十八世纪以前,由于中国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较为繁荣,因此,茶叶成为主要出口产品进入欧洲,随着中西方贸易的不断增加,茶叶的出口量也不断提升,在欧洲许多国家普及起来。

1.3.2茶的概念

汉语的茶在翻译成英语传入英国等国家后,词义发生了一些变化,tea不仅仅单指茶叶,还指茶会、茶点等内容,茶义得到不断延伸,在不同的词组中,茶的本义也发生了变化,例如被译为吃茶点、大麻香烟等含义。据了解,在英语中,与茶相关的词组有近两百个,最常见的有茶点、茶会、茶壶、茶室等译法,此外,还有与茶完全无关的词语,例如大麻聚会、喝醉、同性恋场所等。

1.3.3茶的文化表达方式

茶叶在进入英国后,从皇室贵族到平民百姓都对茶十分喜爱,饮茶也成为英国人的主要习俗。下午茶就是最具代表性的英国饮茶习俗。在茶叶引入英国之前,英国人一天只有两餐,即早餐和晚餐,由于两餐时间间隔时间较长,因此英国人便在下午五点钟的时候邀请朋友一起喝茶聚会,在喝茶过程中,还佐以面包、三明治等茶点,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这一做法很快在人群中流行开来,主人用茶叶招待客人,使人们在交谈中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因此,下午茶也逐渐成为一种习俗流行起来。著名的波士顿茶党是美国历史上反茶叶税、引发独立战争的重要行为之一。在1773年,英国为了倾销东印度公司积存的茶叶,通过了茶叶税法,这一做法引起了殖民地人民的强烈反对,为了抵制东印度公司在殖民地销售茶叶这一行为,在美国纽约和费城等地,人民拒绝卸货,而且在波士顿组成了波士顿茶党,他们悄悄登上了东印度公司的茶船,将船上价值昂贵的茶叶全部投入了大海,随后,美国一些城市也相继发生了倾茶事件。由此,英国与北美殖民地之间的冲突日益扩大,一年后,独立战争爆发。1776年,美国诞生,1783年,英国正式承认了美国独立。由此,茶叶引起的政治风波给世界带来了巨大变化。茶叶在进入美国之后受到当地人的喜爱,美国人根据自己的饮食习惯将茶叶进行了改良,发明了冰茶和袋装茶。在1904年,美国举办世界上第一个商品展览会时,一名商人打算向前来参观的客人提供免费热茶样品,但是由于茶叶放入热水中需要一定时间的冲泡才能饮用,人们不想为此等候,因此没有人对饮热茶感兴趣,为了节省时间,商人将冰块倒入茶中,使茶很快能够饮用,这就是第一份冰茶。冰茶由于味道爽口,时间短,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和喜爱,于是很快在展览会上风靡起来。如今在美国的大部分地区,人们更喜欢饮用冰茶,并且在茶中加入柠檬等食物,使茶的口感更加香甜。随着饮茶的不断普及,袋装茶也应运而生,茶商们将茶叶装入过滤纸或布袋中,直接放入杯中进行冲泡,这种方法不仅使茶渣有了更好的去处,而且使用十分方便,因此一直沿用至今,在我国也逐渐开始流行这一饮茶方法,受到了上班族等相关人士的喜爱。

2茶语的英译

2.1茶名

中国的茶叶品种多,茶叶名称也各具特色,主要以茶叶的制作工艺和产地命名,具有极强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是中国传统茶文化的主要组成内容。茶名的英译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茶名采用音译法。中国许多著名的茶品种大多采用的是音译法,例如龙井茶、乌龙茶、黄山毛峰等茶种,有的采用的是普通话的拼音译法,有的是来自我国南方的少数民族地区,采用的方言译法,虽然译法略有不同,但都可以归纳为音译法。其次,采用意译法。例如红茶,被译为blacktea,这是由于中西方对饮茶的关注角度有所不同,中国人更倾向于茶汤的颜色,而西方人则更关注茶叶的颜色,因此在英译中不只是从字面进行翻译,而是强调了其茶性特点,除了红茶,圆珠茶、熙春茶末等都采用了意译法。最后,采用音译加意译法。例如祁门红茶采用的正是这一译法。

2.2茶短语

茶在英语中除了单独使用外,还常常与其它词语构成短语使用,这些茶短语在翻译中也体现出几个特点:首先,在短语中保留了茶的本义,例如茶会、茶点、茶壶、茶室、茶器等,在译语中都保留了茶的原义。其次,茶在短语中的意思得以延伸,不能直接译为茶。例如一种甜饼、午餐食品、吸大麻聚会、同性恋场所等,这些词语中尽管有茶这一词语,但词义却与茶毫无关联。最后,茶有派生义和曲折变化。例如喝醉一词,使茶短语的含义发生了根本变化。除了茶组成的短语外,由茶构成的成语数量却并不多,由于汉语中的成语往往具有较深的思想文化内涵,是概念意义的精华体现,因此在茶成语的翻译中,不能直接采用直译法,而需采用意译法。例如指不喜欢的人或事,或者在某人心烦时给予安慰等句子的翻译时,都会用到茶一词语,强调了情感的执着与绝决。

3结束语

中西方的茶文化有着较大差异,通过对茶文化内涵的分析研究,我们不仅能够对汉语茶和英语tea之间的异同有所区分,而且对中西方茶文化带来的历史文化影响有所了解。对于茶语的构成及翻译的研究,不仅能够使人们对英语的理解和应用更有利,而且也让我们充分了解了语言与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只有充分了解不同的文化背景知识,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内涵,才能有效地提升英语学习兴趣和语言交际能力。可以说,只有正确地理解英语中的茶语内涵,认真地研究英语茶语的文化内涵,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英语,使茶文化得到良好的发展和传承。

作者:刘丽 单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2]葛传.陆谷孙等.新英汉词典(增补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3]朱亚夫.意义的七种类型和英语词汇教学[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5(9):28-30,35

[4]马晓俐.茶的多维魅力————英国茶文化研究[D].浙江大学博士论文,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