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实训总结范例6篇

税法实训总结

税法实训总结范文1

【关键词】会计专业,实训,模块设计

会计工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具体可以划分为建账、日常处理和期末处理三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其特定的工作内容。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会计工作内容和提高实务操作能力,我们结合会计工作内容、会计岗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初步设计了会计实训必需的四大模块,即建账、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出纳岗位工作、纳税登记,并从这四大模块入手,分析、阐述高职会计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相关会计课程后,如何让学生有目的、直观的、仿真的进行会计工作的训练。

一、建账模块

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即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所有我们要求学生实训的第一模块,即必须掌握如何“建账”。一个企业至少应建四本账册:一册总分类账;一册现金日记账;一册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册活页明细账。

二、主要经济业务账务处理模块

经济业务账务处理主要包括日常经济业务处理、期末业务处理和会计报表三部分。这一模块的会计工作内容多,在选择实训内容时,既要选择有普遍性的经济业务,又要选择有特殊性的经济业务。下面阐述该模块的主要实训内容:

1、日常经济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填制和审核。(1)根据实训资料采用专用凭证进行会计凭证的填制、整理、传递;(2)根据实训企业的日常业务采用通用凭证编制相关记账凭证。

2、日常经济业务处理——登记账簿

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会计凭证进行日常账簿登记,通过实训操作,能够让学生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各类账簿登记的一般技能要求;(2)熟练规范地根据前期工作成果登记日记账、明细账,并按全月三次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3)掌握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以及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4)能够采用适用的错账更正方法,对实训中出现的各类错账进行更正。

3、期末业务处理——对账、结账。(1)根据实训企业的资料及在前期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期末账务处理,并登记相关帐簿;(2)编制总帐科目试算平衡表、核对银行存款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对帐无误后进行月末结帐;(4)整理并装订会计凭证、账簿。

4、期末业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1)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工作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2)根据实训企业资料及前期工作结果,编制利润表。

三、出纳岗位工作模块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出纳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它要求出纳员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下面阐述该模块的主要实训内容及具体要求:

1、明确工作目标。在进行该模块实训操作前,首先要学生掌握出纳岗位的工作目标。

2、工作态度和能力要求

在掌握以上出纳具体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实训企业的具体业务,通过实训操作,能够让学生达到以下要求:

(1)工作态度要求:要做好出纳工作首先要热爱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作风的培养在成就事业方面至关重要。出纳每天和金钱打交道,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出纳员必须养成与出纳职业相符合的工作作风,概括起来就是: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精力集中就是工作起来就要全身心地投入,不为外界所干扰;有条不紊就是计算器具摆放整齐,钱款票据存放有序,办公环境洁而不乱;严谨细致就是认真仔细,做到收支计算准确无误,手续完备,不发生工作差错。

(2)技能要求:打算盘、用电脑、填票据、点钞票等;

(3)能够填制与审核现金收支业务原始凭证如:工资表、报销单、借款收据、领款收据、差旅费借款、报销单等;并能模拟现金收付款业务的办理。

(4)能够填写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并模拟银行结算业务的办理。指导教师先示范,然后再由学生操作。

(5)能够辨别出纳凭证:包括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如 重要的凭证进账单,指导教师先示范,然后再由学生操作。

(6)能够进行期末对账及结账,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银行存款总账余额核对;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纳税处理模块

该模块是在各门会计课程中几乎不被重视,也是学生掌握较差的一部分,但在实际会计工作是不可缺少又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将纳税处理单独作为一模块来设计实训是必要的。

1、总体目标设计:由于税种较多,学生在进行实训操作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我们选择有代表性的两个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实训。通过这两个税种纳税处理实训,帮助学生掌握从事企业会计工作所需要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理论知识,能应用理论知识进行应纳税款的计算与核算,并据以填制纳税申报表、办理纳税申报工作等。

2、实训内容及其方法设计:

(1)增值税纳税处理内容及其实训方法设计

主要内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程序与方法。实训步骤及方法:①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确定企业当月销项税额;②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确定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③根据模拟企业某月经济业务资料,分组训练计算该企业当月实际应纳增值税税额;

方法:教师先借助多媒体教学方式,演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及纳税申报程序,让学生直观感受增值税申报缴纳的具体业务处理,为学生动手训练提供参考;然后再让学生进行实训。

(2)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内容及其实训方法设计

主要内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应缴所得税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预缴与年终汇算清缴)等。实训步骤及方法:①根据模拟企业经济业务资料,计算企业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据实预缴的所得税税额;②根据模拟企业经济业务资料,独立计算年终汇算清缴时模拟企业全年利润总额;③根据资料,独立确定应税所得额中纳税调整项目,并据以计算模拟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④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

该课题论文只是我们研究会计专业实训教学的一个开始,以后我们将在这一基础上结合实际应用不断总结和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邓泽民:《职业教育教学设计》,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3(职业教育设计丛书)。

[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基础实用基础》(精品课程)

税法实训总结范文2

关键词:中职校 企业办税实训 教学做合一 理论教学

中职校会计教育担负着培养应用型的高素质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重任。它要求对受教育者给予从事会计职业的专业知识教育,培养他们掌握会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训操作技能与技巧。模拟企业办税实训就是一门建立在《税收基础》和《税法》的理论基础上,本着“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着眼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注重职业素养的培养”的职业教育理念,通过对企业典型办税工作任务的分析,结合实际办税工作业务和流程,培养税务会计岗位基本技能的课程。该课程的特点是:教学内容简洁,载体选择适当,实训活动模块化。笔者认为,实训教学要求与教、学、做合一的思想比较符合,是实训操作、完成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任务所必须的手段。笔者针对中职校实际情况,结合多年从事会计实训教学的经验,对中职校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和思考。

一、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的基本现状

1.对税务实训重视不够

当今中职校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侧重于会计综合模拟实训、会计分岗位实训、会计基本技能实训、小键盘、点钞、沙盘等。在理实一体化转型改革过程中,技能越来越被重视,但是企业办税实训还是一门被疏忽的技能。例如,会计分岗位实训划分了很多岗位模块,具体包括:出纳岗位、材料岗位、成本核算岗位、工资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等等,唯独缺乏企业办税员岗位技能的教学模块。因此,很多承担会计实训课的教师对涉及办税实训的技能基本上都含糊带过。

2.教师税务实践经验不足

中职校的会计专业理论老师同时也身兼会计实训指导老师一职。教师需要指导学生对企业办税岗位进行实操,这就要求教师本人熟悉社会现行的企业办税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操作流程等。然而,目前我们的老师大部分是大学毕业后,直接应聘到学校,担任专业教师,没有真正到企业中去亲身体验税务会计工作的实际操作内容和业务环境,其自身税务实践经验非常匮乏。因此他们对学生的税务实训指导,也只能凭借着自己对教材的理解和想象进行,缺乏实训经验,甚至停留在纸上谈兵的状态,其指导与解释缺乏规范性和真实性,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3.税务实训教学形式单一

税务实训教学形式多以教师的教为主,学生被动地跟着教师指导的步骤一步一步模仿着学,最终导致学生只能领会表面的操作技能,一旦实训内容稍作调整,学生就不知所措。可税务实训往往是以虚拟一家公司(通常是制造业)作为实训案例,根据该企业一定期间的经济业务设计资料,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模拟税务会计处理。从内容上看,税务实训包括办税业务规程模拟、增值税计算和申报模拟、消费税计算和申报模拟、营业税的计算和申报、企业所得税计算和申报、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申报等常规办税业务类型;从手段上看,包括手工申报纳税模拟实训和网上申报纳税模拟实训。可见,企业办税实训教学形式靠单一的教,是培养不出应用型税务会计技能型人才的。

二、教学做合一在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中的应用

1.做中学,学生自主探究

教学中,笔者根据各税种及其办税业务流程确定教学单元,按教学单元要求给学生分配任务。对于教学班级进行分组,学生每四人组成一个探究组,角色分别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主角)和会计,每组抽签决定探究内容。比如领购发票的工作流程,学生课前可以上国税网站或办税大厅,实地参观收集与领购发票相关丰富的资料,把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纳做成PPT,然后学生按角色分工,自编、自导、自演领购发票工作流程的情景剧,在课堂上进行展示。由学生自己动手完成实训任务,寻求解决企业办税实训工作流程问题的办法和技巧。这样就可以让学生带着探究的精神去行动,虽然每组解决或完成任务的程度不同,但这个探究的过程会让学生发现许多乐趣,完成了解决问题的知识积累和操作积累,达到自主探究学习的真正目的,比不劳而获更加有价值。

2.做上教,教师答疑解惑

学生自主探究学习,不是取消教师责任。在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任务是做上教,而不是讲;学生的任务是做中学,而不是听。通过教师的巧妙引导,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做到以下三点。

(1)课前指导。实训教师课前不仅可以下企业锻炼,也可以通过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咨询、网上办税大厅、多种类型企业办税员等各种渠道收集企业办税实训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操作流程的真实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弥补实训经验不足。对学生课前自主探究时碰到的问题给予深入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自主探究的信心,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2)课中辅导。实训教师课中应做好辅导教学。课堂上,分组的学生结合课前准备的PPT,面对全班同学进行企业办税实训工作流程情景剧展示。教师辅导方式一种是对学生展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答疑解惑;另一种是等学生展示完把正确的工作操作流程用PPT和学生的作对比,让全班同学来找茬,教师再把对比的结果一一归纳,写在黑板上。对于学生错误的理解要做好分析,提出解决方案,这样既能方便学生抓重点,又可以强化规范技能操作;最后一种是生活教育,播放关于税务新闻案例或税务宣传片的视频,丰富我们书本上学不到的税务知识。

(3)课后总结。实训教师课必须做好课后总结。课后总结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学生总结,对于不足的地方教师加以补充;一种是教师自己总结,要有规范的企业办税工作流程图,简单易懂,直观。

3.教学做合一,师生互动合作

曾提出,职业教育就是把教学、求知和做事结合在一起,做中学,做中教。这一讲话为新形势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实施“做中学、做中教”,突出教学过程的互动性、趣味性、真实性与针对性,把“教”与“学”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教学做合一,可使学生在做中生成会计职业能力,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所以,中职校企业办税实训课中师生互动合作的教学做合一是会计专业教育的重中之重。

师生互动合作的教学做合一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的:首先是生生互动合作,以“做”为中心,经过小组策划讨论,在课堂上互帮互助互学。学生在学习中不再有心理负担,不会感到紧张和茫然。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愉悦的学习环境,人人参与,人人有机会,人人能品味成功的喜悦,人人做学习的主人。其次是师生互动合作,要求实训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善于挖掘教材中的激励因素,并把下企业取得的税务实训宝典传授给学生,教学做合一让学生视学习是一种精神需求和发展需要,深深感到课堂学的就是工作需要的。

三、教学做合一在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中的应用成效

“教学做合一”是陶行知先生生活教育理论体系最早形成的一个基本原理,对于推进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需要的一代新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模拟企业办税实训的教学过程中渗透教学做合一思想,学生通过做的方式主动学,愉快学,教师在做的过程中教,教得也快乐,那么,在这种师生和谐合作的氛围中教学做合一所产生的成效是最大的。

1.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自学能力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税务知识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年年更新变化,必然要求会计专业人才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教学做合一就是从生活教育入手,让学生认为学了企业办税对生活工作是有用的。学生面对色彩丰富、直观形象的课件、动画、视频,好奇心被激发,学习兴趣高涨,自然会提高学习效率。模拟企业办税实训的学习不仅不是负担,反而成了一种乐趣,从而我们的企业办税实训课会更加充满活力。

2.培养学生信息收集处理能力

教学做合一以“做”为核心,在学生做课件的过程中可利用多种信息工具和信息资源培养学生信息收集处理能力。比如说培养学生收集信息的一般方法有:书报查阅法、电脑网络等多媒体查阅法、询问法及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综合法。处理信息的一般方法有:相互交流法、分类整理法、探讨分析法。学生可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从实际出发,选择适当的收集处理方法,搜集企业办税实训的社会信息,将课外的信息补充到课堂中来用,开拓视野。

3.增强学生企业办税技能应用能力

模拟企业办税实训不仅让学生学会基本的技能,比如税额计算方法、填写纳税申报表,进行网上申报等,而且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根据涉税业务解决实际问题、举一反三的应用能力。比如外购的饮料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和自产的黄酒作为职工福利,两种都是职工福利发放,但是涉及的增值税处理是不一样的,其中,前者不报税,后者视同销售要报税。因此,教学做合一不仅能调动学生主动思考的积极性,还能增强学生企业办税技能的应用能力。

综上所述,教学做合一思想不仅在陶行知先生那个时代具有前瞻性、实践性、先进性的意义,而且与今天的职业教育改革一脉相通,在模拟企业办税实训教学中的应用是更值得深入渗透。

参考文献:

税法实训总结范文3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现将分局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总局、省局的工作要求及市局《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风险意识教育、依法行政能力和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税收改革发展、与干部成长需求相适应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为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内容

为了大规模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地税干部素质,2012年分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加大培训力度,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培训需求,抓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干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一)以提高财务会计知识水平为目的,创新开展“会计夜校”培训。面对当前严峻的税收形势,大力提高税务干部的会计知识水平已经迫在眉睫。市局今年启动实施“千人考会升级”工程,组织干部参加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为今后个人能级评定管理工作打下基础。分局积极联系会计培训机构,聘请有授课经验的专家、教授,利用业余时间每月开办两到三期“会计夜校”,详细讲解财务会计相关知识,鼓励干部积极报名听课,并组织参加会计资格证书的考取工作。通过一段时期的扎实培训,争取在2012年使全局干部的会计知识水平有较大提高,更好地适应日常工作。

(二)以强化税收业务为重点,集中时间举办脱产培训。结合以往骨干培训的经验,继续与西北税务学校、省行政学院联系,采取脱产学习等方式,激发干部学习热情,保障学习效果。分局拟在今年5月和7月,先后组织两期脱产培训,每期50人左右,利用两周时间重点培训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业务知识,本着少而精和学以致用的原则,使参训人员税收业务不断强化,工作能力切实提高。

(三)以政治教育为抓手,组织待岗培训。对于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干部,分局将实行调离税收工作岗位,组织待岗培训:工作纪律松散,经常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和大型会议,情节严重的;税收执法责任制执行不力,有明显执法过错的;执法态度不文明,不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与纳税人发生严重冲突的;被纳税人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待岗培训以批评教育为主,采取自学和适当集中的方法,以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为考核手段,促使其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思想觉悟,改变工作作风。

(四)继续狠抓领导干部培训。一是处局级领导干部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自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参加省、市局领导干部研修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六种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思路新、胸襟宽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大学堂”视频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并逐步建立领导干部日常调研和讲学制度。二是科所长培训;一方面在半年和全年总结会上以会代训,适时采取观摩学习的形式,走出家门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另一方面组织参加市局科所长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科所长的税收管理能力、基层建设能力和带好队伍的能力。

(五)狠抓计算机知识培训。针对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分局将由信息科牵头,下大力气进行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分为基础知识普及、操作应用提高、知识竞赛强化三个阶段,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等方式扎实培训,力争每名干部经过培训都能全面掌握计算机知识,熟练操作征管系统,在工作中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管税的能力。

(六)狠抓高层次人才培训。分局继续采取激励措施,动员支持干部报考“三师”,组织考前专项集中辅导,努力提高考试率和通过率;提高“百研工程”质量,鼓励干部参加国民教育系列税收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通过学习改善专业知识结构,提升学历学位层次。分局将按干部学历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同志按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学费,对于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计算机等资格证书的干部进行奖励。

(七)狠抓税收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培训。遵循“紧缺人才抓紧培训,骨干人才重点培训”的原则,根据市局培训安排,分局将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局培训,以纳税评估、纳税服务和所得税业务为重点,不断发掘和培养年轻业务骨干。

(八)狠抓师资力量培训。根据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需要,适当调整充实兼职教师队伍,选送分局“小教员”参加省市局兼职教师进修班及调研活动,帮助兼职教师提高授课质量,使每个兼职教师都有精品课程,加快培养出分局自己的学历高、技能强、精通税收理论与实践的中青年兼职教师队伍。

(九)组织素养教育,提升干部综合素质。除了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今年分局将适当组织培训或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文化素养教育,从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广大干部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培养科学思维,提高创新能力。积极塑造健康人格,倡导乐观精神,使干部能正确对待职级调整、工作变换、福利待遇等,始终保持和谐的心理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几点要求

(十)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以杜洪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长、主任为组员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培训组织工作。分局培训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定期召开培训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培训工作,及时解决各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十一)各单位领导亲自挂帅,带头学习。科所长要做好表率,层层落实,严格考核,把各项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督促干部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健全三个笔记本制度,切实使干部通过培训提高素质、提高能力。为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分局将适时对各科所进行督促检查。

税法实训总结范文4

一、干部综合素质与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全系统644名在岗干部中,参加过研究生班学习的仅5人、占总人数的0.77%;具有本科学历的仅143人,占总人数的22.1%,且第一学历为本科者比例不高,大多数为在职或函授学习所得;中专以下学历仍有140人,占总人数的21.64%。从今年州局组织的业务比武情况看,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推荐参加市局竞赛的人员大多是多年来业务考试的尖子,这说明在基层职工学习中已开始出现两极化现象,少数干部业务相对熟练和大部分职工亟待提高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竞赛结果看,部分参赛人员财会知识不熟,查帐技能不足,竞赛总体成绩偏低,干部综合业务素质依然不能完全满足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二、教育培训缺乏年度工作目标,培训绩效缺乏科学的评判标准。尽管总局制定有明确的阶段性培训目标。但从实践来看,基层税务机关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教育培训工作处于随机性状态,更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评判标准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绩效。虽然每年也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但多流于形式。常常是以举办培训班的类型、班次的多少,参加培训人数、考试是否合格等表面的几个指标来衡量教育培训绩效,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倾向比较严重。

三、教育培训工作带有一定的功利色彩。纵观多年来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受政治、经济等短期利益驱动,为进行某些学习竞赛。活动而组织干部培训的现象十分普遍。凡总局、省局、市局进行抽考、竞赛的年份相应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就抓的紧些。

四、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思路需拓宽。表现一,重视税收政策培训,对财务会计等应知应会培训少;表现二,重视征管法等税收法律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少;表现三,重视理论学习,一般干部岗位技能培训少,与税收具体工作实践结合的培训少;表现四,在更新知识培训上,仅限于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其他现代科学知识培训少;表现五,重视初任培训,对干部轮训少;表现六,重视任职培训,对一般干部培训少;表现七,注重科股长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对办税服务厅、稽查人员和一线管理员的培训少。

五、培训方式、培训手段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随着形势的发展,干部学习的危机感明显增加,而由于目前干部完全处于被动受训状态,难以激发其学习兴趣,不能满足其学习的需要。大多数干部不喜欢古板式的课堂授课,特别反感内容陈旧的重复讲授。普遍认为课堂教学多,实践考察少;理论灌输多,经验传授少;传统手段多,现代化手段少;内部交流多,与外地交流少。

六、学习型组织建设处于一般号召状态。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上没有形成制度体系和有效手段,系统内学习气氛不是很浓厚。许多干部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有些干部甚至对学习产生逆反心理。

七、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不足。一是没有固定的教育培训基地;二是没有经过严格受训的师资力量作保证;三是学习资料少、缺乏系统的培训教材;四是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渠道。针对以上问题,经过认真剖析,找到以下根源:

一、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想认识不统一。近年来,尽管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且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上看,在整个干部群体中(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仍不够统一、不够到位。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多数基层税务机关(城区以外)税源单一,核定征收是最普遍的征收方式,复杂的业务知识在基层征收工作中派不上用场,“实用、够用”思想成为阻碍干部继续提高的一大因素。

二、教育培训工作缺少科学的实施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干部素质的提高是长期学习和积累的过程。纵观近年来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无外乎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对出台的新政策新法规进行临时性的突击培训;二是应付阶段性的业务考核或技能比武进行的培训;三是对工作进程中执行标准不统一或不规范的作法而进行的“短、平、快”式的指导性培训;四是鼓励干部参加系统内名额有限的学历教育等等。这些临时性或指令性的培训方式,反映了我们在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上的缺陷:一是对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在组织领导方面时紧时松、时断时续,教育培训决策缺乏战略思维;二是教育培训目标缺乏科学的界定。目前,我们自己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过于笼统模糊,对不同层次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没有区别,对同一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标准要求也没有区别;三是教育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对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干部的文化知识和能力素质结构现状及技能需求缺乏系统的科学的区分,虽然干部在某一岗位和任期内有一定的培训要求,但是,这一培训要求仅仅是泛指的,:并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成了一项软任务。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学习培训上急功近利,实用主义严重;四是工作职责缺乏系统分工, 责任不明,有人事教育部门大包大揽的倾向。

三、教育培训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干部培训以传统授课辅导方式为主,干部参加培训只听辅导人员讲、摘抄笔记、适当讨论,被动地接受培训。在培训渠道、内容和形式上很单一,使培训效率难以提高,难以满足培训目标需求的多样性。

四、教育培训约束激励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干部教育培训动力机制尚不完善,一整套系统、严格、可操作的,针对于部教育培训的检查、督促、考核、奖惩制度尚未形成;二是干部教育培训与实践应用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忽视学用结合,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强;三是没有把培训与干部任用、绩效考核三者有效结合起来,没有真正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思想转变,学好与学差一个样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工学矛盾突出成为制约干部教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瓶颈靠问题。基层一线征收机关的税收任务繁重,每个干部都是“一岗双责”或“一岗多责”,可谓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抽出大量的时间去参加专门的教育培训,有时还真是“分身无术”。同时,组织教育培训的机关,也处于繁杂的日常事务之中,很难静下心来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安排,使干部教育培训成了“说来重要,忙来不要’’的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一、加强地税学习文化建设。突出“两个对照”,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学习认识再教育活动。一是每一个干部对照地税工作要求,看自身的素质如何,能否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有多大的差距;二是每一位干部对照自身岗位,看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那些工作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干部素质与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差距,增强广大干部不学习就要被淘汰的危机意识。教育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学习作为工作的第一需要,把学习变为自觉行动,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方式,使干部职工的学习常态化,在系统内形成浓烈的学习氛围,为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打牢思想基础。

二、正确认识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教育培训实施规划。在实施规划中:一是必须结合实际,明确干部培训的总体目标(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提高干部岗位技能、培养系统复合性人才和拔尖人才),要有明确的年度目标规划,明确不同级次干部、不同年龄干部、同一级次不同岗位干部的培训目标,在目标上要把重点放在适应岗位工作能力上;二是根据培训目标和不同岗位干部的需求,殴人施教,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在以往教育内容的基础上应增加对干,部进行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三是创新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制作可视教材,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开展教育培训。要突出学用结合,注重发挥实践锻炼、岗位练兵和参观考察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针对地税工学矛盾相对突出的实际,要狠抓干部自学,提高干部个体的自学能力。要把学习型机关建设从一般号召,通过有效机制的建立转化为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四要建立符合地税实际的教育培训分工制度(包括纵向和横向)和领导工作体制。

税法实训总结范文5

为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我市国税系统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收入措施,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加强税源分析管理。各地要针对计统部门刚设立的情况,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按照“更新理念、加强分析、推进改革”的思路,认真落实税收收入计划,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源分析。加强计会统基础工作,开展中海壳牌、LNG电厂、龙门水泥等重点税源、新增税源以及对经济税源影响较大事项的调研,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源的跟踪监管,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顺利进行。

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注重抓好新办商贸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针对税负率、行业特征指标等重要指标开展重点纳税评估,切实提高加油站纳税评估系统和车购税“一条龙”管理系统的使用效能,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纳税评估业务培训,结合日常检查,加强对纳税资料信息的比对、分析。逐步建立企业所得税评估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国际税务审核评税工作,增强反避税能力。

加强欠税管理。加强纳税申报审核,建立欠税档案,认真落实欠税催缴、欠税公告和欠税人报告制度,加强内外宣传,发挥欠税公告的重要作用。及时跟踪纳税人申报、缴库情况,对于没有及时入库的税款,要立即催缴、追查,积极清理陈欠,有效防止新欠,确保税款及时入库。

推进计统改革。以提升征收质量为着力点,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改革税收会计核算制度,将基层分局、县(区)局多层次核算,统一集中到县(区)局进行会计核算。全面应用TRAS软件(报表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月快报、旬报、重点税源调查和监管工作,切实抓好税收计划管理。

(二)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工作部署,在建立统一岗责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推广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工作,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办法,细化工作规程,做好人工考核评议工作,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力度。

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日常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稽查案例分析,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继续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查处利用做假账、两套帐和帐外帐经营等手段进行偷、骗税违法案件。全面推行首查责任制,及时组织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行业和地区进行专项检查。

强化执法监督。制定税收执法检查五年规划,切实解决执法检查存在的随意性、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问题。制定和落实规范性文件会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大额减免或缓税实行集体审批。全面推行案件复查制度,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和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对检查案件要确定一定比例定期进行复查。严格落实税收会计监督制度,组织开展主要税种征收管理、税收票证、税款入库等管理检查,加强岗位考核,严格过错追究。

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以第1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抓好集中和日常税法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以*国税网站、12366热线和*电视台、*日报为平台,加大税法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继续开展手机发送税法短信、送税法、政策资料上门活动。定期举办纳税辅导例会和办税员培训班,开展税收管理员上门宣传辅导等经常性税法宣传活动,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最新税收法律政策。

(三)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局下发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入贯彻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从思想认识、政策理解、人力配置、部门协调、岗位设置、户籍管理、考核体系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建立管理、监控、评估、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制定目标管理考核以及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办法,突出抓好户籍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工作环节。组织开展征管工作检查。

加大征管基础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推广总局综合征管软件2.0版培训和全面上线准备工作,针对总局综合征管软件2.0版的系统特点和征管业务内容,结合实际,重点抓好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法制与税收稽查三大部分内容的培训,实行全员培训、按岗培训、按岗辅导,确保上线后各岗能熟练应用具体岗位务实;强化对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加强纳税户动态管理;认真做好税务登记、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和定期年检换证工作,加强纳税户动态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规范普通发票验旧购新、限量供应等管理制度,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

加强各税种管理。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认定审批;进一步完善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严格执行辅导期间有关管理规定;继续抓好“四小票”的日常税务管理,突出审核环节工作;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建账的监督管理,将建账检查作为日常税务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车购税改革后续管理,强化车购税征收“一条龙”管理;按照“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字方针,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抓好*年汇算清缴以及汇算清缴前期各项减免税和税前扣除审批工作,完善所得税征收台账,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审计规程、反避税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涉外企业所得税基础管理检查工作,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强化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监控,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提高反避税能力。

(四)深化信息应用,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基础建设。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我市国税系统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实施方案及有关管理办法,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加快推广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推进应用系统的信息整合,做好交叉稽核、税控收款机、出口退税及车购税管理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抓紧建立培训测试环境,做好培训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总局征管软件的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努力解决行政管理系统和电子邮件系统的数据库备份问题。按照省局的部署,进一步完善和拓展行政管理系统的功能和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使用效果。以适应全省征管数据大集中的要求,加紧对系统网络进行改造升级,确保网络畅通。建立新的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努力做好反入侵、防病毒工作。

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涉税资料“一户式”储存、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建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技术应用平台,完善*国税网站,加强税收法律、政策咨询。认真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诚信纳税。继续做好宣传送达、咨询辅导、税务登记、表票供应等涉税服务工作;继续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和推行首问责任制,落实省局统一的办税服务厅文明用语和工作规范。

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出口退税新机制“新账不欠”精神,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我市出口退税“ISO”管理,在严格审核、防骗的前提下,加快出口退(免)税的审核进度;对新办企业进行认真全面的清理检查;进一步重点做好新办大型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登记、办退和监管工作。落实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涉农税收优惠等政策。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深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加强理想理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继续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着重开展正反典型的警示教育,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大力表彰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创造“崇尚廉政”局面。

深化源头防腐工作。建立和落实惩防体系“六个机制”,严格执行中纪委“五条禁令”,开展新一轮的巡视检查工作,拟对两个县区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巡视检查。

加强“两权”监督。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做好立项工作,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加强行政管理权监督,加强内部审计,由一年一审改为一年两审,抓好人事权、大宗物品采购、基建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防止发生腐败行为。

推进行风和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一书一卡”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万众评公务”活动,积极开展行风评议,认真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效率低下、不负责任、互相推委、刁难纳税人、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开展思想作风整顿,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意识,继续落实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为税收征管做好服务保障。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制定科学系统的会议、检查计划,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国税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订全市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范,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精神,培养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开展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活动;严格按照“六有”达标规定抓好机关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完善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务工作,加强工、青、妇工作,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促进全市国税系统“三个文明”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基层领导班子和非领导职位选拔配备和监督管理工作,充实基层领导干部力量,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结构,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贯彻公务员法,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法,抓紧推广应用人事管理软件,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工资管理。

税法实训总结范文6

(一)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所提取的与职工培训、继续教育有关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并且应该面向单位全体员工,使费用支出情况公开化、透明化,从而使所有职员都能享受公平的培训教育机会。职工教育经费的具体列支范围包括:为组织各类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如各种岗位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出国进修等,而发生的业务费、公务费、管理费、兼职课酬以及设备购置费等经费支出;为单位职工支出的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和职业资格认证费用;单位选送职工到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先进单位进修或代为培训而支付的进修培训费;为鼓励职工通过自学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岗位技能而支出的奖励经费;与职工教育有关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下列各项费用不应在职工教育经费内列支,应按有关规定核算。(1)按规定支付给专职教员以及脱产学习的学员的工资、薪金等,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应按相关单位的具体规定开支。(2)按规定应由学员个人负担的购买相关学习用品的费用,如购买文具、教科书以及其他参考资料的支出等,不应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核算。(3)单位根据职工培训或继续教育的需要购买相应的设备与设施而发生的费用开支,凡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而应按相关规定分别从规定项目中列支,如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更新改造资金或行政、事业费等。(4)单位组织职工教育活动所需的场地,包括教室、宿舍以及实习基地等,应尽量在单位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对于必须新建职工教育场所的的老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的建设经费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或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应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账户进行会计核算。企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时,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算,并按职工工资的用途进行分配,借记“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一般由企业代管,可在工资总额2.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发生各项支出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相关科目。若企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用于职工教育的开支超过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则超过部分,按不同的用途进行归集和会计处理,借记“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如果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中有一部分是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则应按职工业余教育经费的规定进行列支和会计核算。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支出能够全额在税前扣除,但本年度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只能在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样就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的递延。其中,工资、薪金总额是税法准予企业在税前扣除的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一)当期实际发生额与计提数相等 当企业本年度实际发生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支出等于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依据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处理结果一致,不会产生纳税调整差异,不涉及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二)当期实际发生额小于计提数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按规定比例2.5%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当年没使用完的部分,不得在本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于税前扣除,即企业本年度实际发生额小于计提数,从而产生纳税调整差异。但由于该差异不能在未来期间结转扣除,因此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一方面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税前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差异额;另一方面,应将其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从而不需要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这一规定有利于解决一些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长期不使用,甚至挪作他用的问题,鼓励企业保持对职工教育的足够投入,保证国家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落到实处。

(三)当期实际发生额大于计提数 当企业本年度实际发生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支出大于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产生纳税调整差异,此差异在发生时直接计入了当期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差异能够在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属于特殊项目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企业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不仅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税前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差异额,同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25%。在未来年度转回时,一方面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该年度税前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减少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转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A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为1000万元,该企业实际使用的与职工培训、继续教育有关的经费支出总额为30万元,按规定比例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5万元,即实际发生额大于计提数,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本年度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5万元,从而产生了5万元(30万-25万)的纳税调整差异,该差异能够在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A企业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一方面,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税前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差异额5万元;另一方面,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5万×25%),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00

贷:所得税费用 12500

在未来纳税年度转回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则做相反的分录,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直到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额转回为止。

三、职工教育经费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协调

经过上述分析发现,职工教育经费在会计与税务处理中存在一定差异,为了在实务中协调处理好这些差异,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企事业单位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为了保证经费专项用于企业人才培养最需要的地方,尤其是对生产一线员工技术技能的培训和企业高端人才的再教育,使职工教育经费的效用最大化,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同时,企业应掌握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相关限制性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二)合理加大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前扣除的力度 对于部分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核算的培训教育经费,应在会计核算时做好此类培训教育费用的清楚正确归集,从而合理加大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前扣除的力度。例如: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企业除按规定比例2.5%提取并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能够于税前扣除外,以下几种与职工培训教育有关的费用也可在计算所得税时于税前扣除:(1)企业新建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到部分岗位对职工技术技能的特殊要求以及新机器设备的操作难度等因素,在项目投资中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一定金额的培训教育费用,并进行科学归集;(2)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改造和新产品研发时,应按规定从相关项目投资中提取一部分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并做好相关费用的清晰正确归集;(3)基层工会按规定留成的工会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中,应按一定比例预留一部分经费(留成经费的25%范围内)用于职工教育与培训,并列入工会预算按规定开支使用。

(三)充分利用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 企业应该用好、用足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只有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与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5%计提的金额一致时,才可在本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于税前全部扣除。一方面,当企业实际使用的与职工教育有关的经费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2.5%时,超过部分不能在该年度于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递延于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抵扣,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因而会损失一定金额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当企业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少于计税工资总额的2.5%时,节约部分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因此,企业应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掌握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差异,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节约纳税支出,增加企业利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