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生活垃圾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池管理探讨
摘要:垃圾池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燃料堆场,是接收、发酵、储存生活垃圾的场所,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垃圾发酵效果,进而影响焚烧炉燃烧工况、厂区臭味控制和渗滤液导排系统运行。在分析垃圾池运行管理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提高垃圾池管理效果的方法,对提高垃圾池管理水平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池
生活垃圾由垃圾运输车辆经汽车衡自动秤重后,运往垃圾卸料平台卸入垃圾池内。生活垃圾在垃圾池内发酵后,产生的渗滤液经垃圾池侧壁隔栅门导流孔流至渗滤液收集池,经污水提升泵送至渗滤液处理站,进入渗滤液处理工序。垃圾池上方侧墙设有焚烧炉一次风机吸风口,抽取垃圾池内的臭气作为焚烧炉的助燃空气,使垃圾池内呈负压状态,可防止臭气扩散和甲烷气体积聚。垃圾池的顶部设抽风系统,焚烧炉停炉期间,从垃圾池顶部抽取臭气经除臭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避免垃圾池内的臭气外溢。垃圾池设垃圾抓斗吊车,供混合、倒堆、搬运、搅拌垃圾及焚烧炉投料使用,可使入炉燃料松散并混合均匀,利于垃圾燃烧。
1垃圾池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垃圾池负压控制不当,臭气外溢
垃圾池是厂区内臭味的主要来源,臭味控制不当不仅带来环境污染,还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垃圾池密封不严、卸料门同时打开超过2个(一般设计3个及以上卸料门)、卸料平台卷闸门关闭不及时、一次风量调整不当等因素会造成垃圾池负压失控。当垃圾池内不能维持负压时臭味就会外溢,同时垃圾堆层所需氧浓度难于维持,不利于发酵;然而,当垃圾池负压控制超过-100Pa时,又会造成过多新鲜空气被吸入池内,冬季大量冷空气的进入会降低垃圾池环境温度。
1.2垃圾库存量控制不当,堆料作业困难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管理模式探究
摘要:近年来,国内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快速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特性及危险因素,结合现有安全管理模式,包括安全标准化、EHS体系建设等,探讨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管理模式,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风险分析;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活垃圾产生量急速增长,全国各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建设并投入运行。截止2019年12月,全国规模以上投入生产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达400余座。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按照所属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开展,暂无行业规范或统一标准。
1典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简介
典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由生活垃圾卸料平台、垃圾储坑、焚烧炉、汽轮机、发电机、烟气净化、渗滤液处理、飞灰及炉渣贮存处理等系统组成。其焚烧工艺可见图1。生活垃圾由运输车辆从卸料平台卸入垃圾储坑,经密闭发酵3~7d后入炉焚烧,焚烧热能通过汽轮发电系统最终转换为电能,供全社会用电。生活垃圾在垃圾储坑中存储时渗滤液由底部污水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排至渗滤液处理系统,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后按环评约定方式排放。焚烧炉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1]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后排放。飞灰经预处理后填埋处置。炉渣可填埋或经处理后再利用。
2生产特性及风险分析
2.1生活垃圾运输
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石分办〔2019〕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选择本县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市政办生活垃圾处理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现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各地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 年底前,市区要完成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初步形成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年前,县、县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县、县要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 二、完善设施建设 (一)强化规划引导。各县、市、区要根据发展需要,科学谋划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依据“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卫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规划中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拓宽投入渠道。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类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对垃圾处理工作的支持,逐步形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多渠道投入模式。 (三)加快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有关设施建设进度。要简化程序,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效率。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抓紧施工,保证进度,争取早日发挥效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强化工作措施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督促运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设施安全、高质量运行。强化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督察巡视制度,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物定期监测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加快对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带积存垃圾的清理。 (五)完善收运网络。各地要探索建立收集、转运及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逐步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健全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逐步形成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网络。要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问题。 (六)推广使用新技术。推广清洁能源和原料,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逐步提高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各县、市、区要采取焚烧发电、生物处理、废旧商品回收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方式,切实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州区政府要加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推进实施力度。 (七)建立健全收费制度。暂未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地区要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适时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探索改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 (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事、政企、事企分开和管干分离的环卫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在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收费的前提下,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等作业服务。要加强和规范环卫行业的用工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 四、健全保障机制 (九)落实各项责任。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协调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由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城管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委传部、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市物价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职责,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实行挂牌督办、黄牌警告、问责,必要时采取规划、环保等限批措施。 (十)明确部门分工。市城管局承担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管理,负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建立监管考核指标体系,牵头组织考核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市规划局负责指导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的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局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审批和验收,做好工程排污达标监管工作;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环节审批的指导,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协调综合性政策。市监察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区和部门进行效能督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市财政局负责研究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核、报批,优先安排省级立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督促地方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市委传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p#分页标题#e# (十一)加强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和社区传栏作用,全面客观地报道有关信息,加强正面传引导,形成有利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社会氛围。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促进垃圾减量和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体系探究
摘要:城市要提高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分类势在必行,如何对垃圾分类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受到广泛关注。文章分析了太仓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体系的建议,从而发挥审计力量在太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国家战略、打造生态园林城市中的作用。
关键词: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0引言
江苏省太仓市近年来在“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的发展定位下,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进行园林城市内涵建设,但是也应意识到,太仓正和其他城市一样面临着垃圾围城的突出城市治理问题。在“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下,如何更好地推进太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了太仓市政府亟须解决的问题[1]。为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国家战略得以贯彻和落实,中央和地方财政为各城市专门设置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伴随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以及国家治理领域中的不断融入和运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正面临着资金项目的冗杂性以及新技术冲击带来的双重影响。对于如何有效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进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太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太仓市政府必须研究的前沿课题。本文深入分析太仓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现状,对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体系的构建提出建议,旨在对太仓提高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效率,利用审计结果,合理规范审计行为,降低审计风险提供决策支持。
1太仓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现状
1.1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法规体系不健全。审计工作的根本原则是依法审计。尽管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但在审计实践中缺乏绩效审计的标准,因此无法为绩效审计内容、程序以及报告等的制定提供明确的指导。与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相比,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具有资金来源复杂、金额庞大、覆盖范围广等特点,因此对于这类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的难度非常大。太仓从2013年起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在2018年将垃圾分类管理作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并逐步出台了《江苏太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太仓市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太仓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以及《太仓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管理办法》。但是,这些方案、标准、指南以及办法都不直接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的审计。由于缺少绩效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在初步业务活动、审计程序、审计报告以及后续评价等过程中就会缺少标准,导致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难以在太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预期的作用。
1.2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模糊。清晰的审计评价标准是构建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体系的保障,财政专项资金是有效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国家战略落实的物质保障。而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不仅需要关注战略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还要综合评估其产生的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其同其他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市场主体。因此,如果由于社会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的缺失或者模糊,导致太仓企业在太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进而使得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难以就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对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的作用效果进行评价,这将对太仓市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市政办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1、明确任务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镇驻地及周边村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到年底,镇所有社区驻地、中心村和外圈镇驻地、社区驻地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到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初步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和服务体系。
2、加快设施建设。各村居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和垃圾产生数量,每15户居民设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居根据实际需要建设1-2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用于储存本村的生活垃圾。每个镇(街区)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压缩中转箱,用于存放、转运生活垃圾;每处中转站合理配备村级生活垃圾收集车,负责及时收集村级生活垃圾。
3、配备保洁队伍。各村居(社区)按照每百户居民(不足百户的按百户计算)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各镇(街区)驻地根据面积和人口数合理配备专业保洁队伍,每处驻地不少于10人。各镇(街区)每处中转站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城市社区的环卫保洁队伍,参照省城市道路三级保洁标准(6000㎡/人)配备。
4、搞好垃圾收集。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收集。各村居(社区)居民户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洁员每天将本村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起来运送至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负责本村居(社区)的道路保洁。各镇(街区)每天将各村居(社区)集中存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至中转站。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每天将各镇(街区)中转站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按标准要求统一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市区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由保洁公司统一运送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
5、确保经费支出。各镇(街区)、村居(社区)要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目标,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处理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各镇(街区)、社区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和镇级垃圾中转站点以下清运费用,由各镇(街区)、社区自行筹集解决;各行政村环卫设施的配置、维护、运行费用以及环卫保洁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等形式筹集资金,由市物价局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城市建成区范围外从各镇(街区)垃圾中转站点到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6、严格责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街主路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各镇(街区)二级垃圾中转站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各镇(街区)负责驻地垃圾中转站配套设备和收集运输车辆的订购管理,环卫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驻地及所属村居(社区)日常环卫保洁的监督管理;村居(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专业保洁员队伍的建立,居民户、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方案》(信公节办字〔2020〕2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20〕31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4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加快“生态钦州·宜居城市”建设。
(二)实施范围。全局各股(室)、中心、大队。
(三)工作目标。
在全局推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创建一批垃圾分类先进个人,引导局机关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带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到2020年底,实现全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不低于80%。
二、分类要求
市政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进程,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大城市为目标,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抓手,按照城乡环境管理责任区域划分,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运输和处理机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优化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各级财政大力支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