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人述职范例

年度个人述职

年度个人述职范文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和规范村干部管理,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村干部,是指在核定职数范围内、纳入财政补贴的现任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成员。

第三条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村干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乡镇党委为村干部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村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自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

3.热爱农村、热心公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4.原则上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5.新任村干部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

6.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其他村干部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经乡镇党委审核,书面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简称“十三不能”):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的;

2.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强迫交易、组织或强迫等涉黑涉恶受处理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6.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7.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8.涉嫌涉黑涉恶问题未查清、疑点未排除的;

9.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0.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情形的;

11.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3.有其他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情形。

第六条实行村干部常态化联审制度。严把村干部选任标准条件,实行村干部任职资格乡镇初审和县级复审制度化、常态化。各乡镇选拔任用村干部前,要组织乡镇纪检、政法、司法、公安、计生、国土等单位(部门)对照“十三不能”要求对村干部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候选人资格。乡镇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织,县纪检、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卫健、信访、国土、环保、城建等单位(部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经县级批复后,方可按程序规定任用。同时,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县在任村干部任职资格“回头看”联审工作,对联审不合格的村干部,予以清理。对因联审不合格而取消候选人资格或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乡镇、村不得进行聘用。确因工作需要,需其继续协助工作的,协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第七条建立村干部涉嫌违法违纪信息即时通报和及时处理机制。全县在任村干部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侦查的,或结案处理、处置的,县纪检、政法、公安、法院、检察、卫健、信访、国土、城建等单位(部门)要即时将信息反馈至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反馈时间原则上在立案日或结案日后的一周内。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根据违法违纪情况,督促指导乡镇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村干部进行及时处置。

第八条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进行。

第九条村干部原则上从现任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本地致富能手、产业合作社(协会)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和经商务工人员等人员中择优选拔。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民营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回村任职。对工作长期滞后、矛盾比较突出、没有合适人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村,可从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兼任,但兼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坚持“注重实效、交叉兼职、精干高效、合理定编”的原则,按照人口数量,确定村干部职数。原则上,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3至7名。其中,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为3-5名,人口1000至3000人的、以及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为5-7名。并村改革中三个及以上合并村且人口达5000人以上的建制村可配7至9人。聘用人员不纳入村干部管理序列。

第十一条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条件成熟的村均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每个村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干部交叉任职,至少有1名女性村干部。

第十二条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村内同时担任村干部。确因工作需要,经乡镇党委研究,书面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第十三条每个村要储备3-5名有培养前途的村级后备干部,其中至少有1名女性后备干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后备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其他后备干部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后备干部都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按照“一县一库、一乡一册、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信息库,乡镇党委要严格管理村级后备干部,定期培训,跟踪培养。

第三章管理监督

第十四条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以乡镇为主。乡镇要建立健全村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县委组织部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五条实行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每年年初,村“两委”班子及村党组织书记根据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年度工作目标,报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其他村“两委”成员按照村“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结合个人工作职责,提出年度工作目标,经村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第十六条实行坐班值班制度。村干部要轮流坐班值班,每天至少有1名村干部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坐班值班,每名村干部每个月坐班值班在10天以上。村干部坐班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主要负责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办理事项受理、处置突发事件、登记值班记录等事宜。坐班值班人员安排和联系方式要公示公开。

第十七条实行月例会和季例会制。村“两委”班子每月至少召开2次工作例会,乡镇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工作例会。

第十八条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按照党务工作、村务工作、便民服务等分类梳理出村党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清单,并按照“一事一流程”的形式制定流程图,规范村干部行使权力。

第十九条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之间随时开展谈心活动,同时每年至少与“两委”成员谈话两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党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第二十条建立村干部培训制度。对新任村干部,要在其任职后半年内进行一次任职培训,重点学习党的农村方针政策、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村干部任期内,每年对其进行一次岗位培训,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基层治理知识和农业实用技术,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其他村干部的培训由乡镇党委负责。培训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健全村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村干部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由乡镇党委管理。

第二十二条落实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村干部任届期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情况、集体“三资”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村组债权债务情况、财务审批执行情况、财务公开情况等内容。审计结果要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考核考评

第二十三条制定方案。乡镇党委年初制定本年度村“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及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村“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群众、乡风文明等方面,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为导向,突出“绩”的考核,绩占比不低于50%。要量化考核项目,形成评分细则。

第二十四条组织考核。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工作于每年年底由乡镇党委组织,采取述职测评和目标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1.述职测评。乡镇述职测评:主要由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乡镇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两委”班子进行述职,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及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评价打分。村级述职测评:主要由乡镇挂点领导、驻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干部逐个述职,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评价打分。村“两委”班子及村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由乡镇述职测评、村级述职测评组成,各占50%。

2.目标考核。对照村“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对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考核评分。

第二十五条综合评定。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年度综合评分细则由各乡镇自行制定。乡镇党委根据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年度综合评分,集体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等次按以下原则确定:

1.村“两委”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村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两委”班子“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乡镇建制村总数的20%;村正职干部优秀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村正职干部总数的20%,其他村干部优秀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其他村干部总数的15%。

2.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被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其他村干部一般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村干部有严重违法违纪情形,已经调查核实的,乡镇党委可直接确定其为“不称职”等次。村干部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调查,未有结论的,可暂缓确定其等次,待结果出来后视情形再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六条备案通报。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乡镇党委每年应采取适当方式,向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及党员群众通报年度考核结果。

第二十七条结果运用。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基本报酬直接挂钩,具体报酬执行标准由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且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以优先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优先推荐参加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录。

惩戒退出

第二十八条建立村干部警示约谈制度。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进行警示约谈:

1.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乡镇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下达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承诺的;

2.无故不参加村“两委”会议或不参与村级工作,不支持、不执行村“两委”决议,干涉或操纵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而久拖不决,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

4.在村级班子或村民中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5.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6.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不检点,有损村干部形象的;

7.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8.无正当理由,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

9.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警示约谈对象由乡镇党委根据调查结果,集体研究决定。警示约谈对象确定后,乡镇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并向警示约谈对象和所在村党组织送达警示谈话通知书。村党组织接到警示约谈通知书后,应当在村“两委”会议上予以通报,警示约谈对象应当在谈话后日内写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报乡镇党委审核。警示期为一个月。警示期满后,乡镇党委对警示约谈对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解除警示。考察不合格的,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予以免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责令辞职或按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村干部有错无为退出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应予以免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应劝其辞职、责令辞职或按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跑偏走样,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2.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立案审查或立案侦查,有必要免去职务的;

4.重大事项不按程序决策,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损失的;

5.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

7.不履行管党责任,严重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

8.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能挺身而出,给集体或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9.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10.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11.有第五条所列第2、6、7、8、9、13情形之一的,或在每年任职资格“回头看”联审中不合格的;

年度个人述职范文2

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为业务部门陈述以主要业绩业务为主,少有职能和管理部门陈述。主要是下级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群众陈述任职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成绩、缺点问题、设想,从而进行自我回顾、评估、鉴定的书面报告。

述职报告是任职者陈述自己任职情况,评议自己任职能力,接受上级领导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应用文,具有汇报性、总结性和理论性的特点。

二、工作述职报告写作要点

写作要领

法定社会组织的机关和部门的负责人一般要对权力机关如上级机关部门或者代表大会、董事会等作述职报告,这是推动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因素,对于促进和监督社会组织各项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写作技巧

述职报告是大型企业、规范企业进行个人年度总结的一种形式。

一般是针对个人一年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性答复。

述职报告的写作方式一般为2种:

一是四大段式,即做法+成绩+不足+改进。

二是逐条答复式。每条职责需逐个回答:做法+效果+问题+改进。

采取哪种方式,可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的要求进行。

写好述职报告要把握五个要点:

一、写出信心

不管你的工作情况如何,写述职报告时一定要写出你的信心。

干好了,总结经验;

干得不好,找出问题,分析原因,

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树立来年能做好此项工作的信心。

一般领导都是向前看的。

你干得不好,交了学费,知道了不足,来年会改进。

若换了新人,没准还要交更多的学费。

这里关键是看你的态度和信心。

今年没干好,你对自己都没信心,灰头丧气,别人怎能会对你有信心?

不怕有缺点,就怕没自信。

二、写出成绩

可不是“成绩不说没不了,问题不找不得了”,

成绩不说也不得了,现在都实行层次管理,况且人力资源部门对你不会有太多了解,

成绩一定要写足,这也是培养自信心的好办法。

写成绩时切忌两大“戒”:

一戒“吹”。让人感觉你有一点在吹,不实事求是,对你的好印象立即减少50%,搞不好会归入“另类”。

二戒“傲”。只谈个人的努力,大谈自己的本领,

不讲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不讲客观上遇到好的机遇,自信心过强,叫自大了。

这样也会进入“骄傲”、“不合群”、“不成熟”的另类。

三、写出特点

一定要发现你的优势与特点,即你与众不同的地方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不论是写文章,还是在做事时就要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发现时间的特殊规律,采取与众不同的做法作出成绩来。

述职报告90%都是千篇一律,像“催眠曲”,让听的人昏昏欲睡。

你讲得与众不同,让评委们精神一振,就会记住你的。

四、写出不足

不足之处一要找准,二要分析透彻,三要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不足即是给别人听的,让他们看到你的实事求是的客观分析,监督你不断改进;

更是给自己说的,不断改进、完善自己,在市场竞争中才会立于不败之地。

五、写出方向

要通过述职报告,给自己定一个来年的前进方向,建立“一年前进一大步”的信心;

给别人一个振奋,看到一个自信的、充满活力的你在前进!

年度个人述职范文3

一、成立全县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委党工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委员,县爱卫办主任,县计生协会办主任为副主组长,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

委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委党工委委员及相关责任委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履行分管领导责任,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支部书记、各乡镇卫生院联合支部书记要扛起直接责任,严格按照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三、全面细化意识形态工作安排

(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委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内容的会议。

2.每半年向县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抄送县委宣传部。

3.每次班子会议,由委党工委书记或委员以及相关委领导及时组织对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4.加强对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5.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点,认真检视问题;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委党工委委员,要对照分管的工作,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剖析检查,引导党员干部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6.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委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时,必须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个人述职报告之中。

7.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年终考评范畴。

(二)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1.充分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的作用,创新运用新媒体手段,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充分发挥好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组织开展贴合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文明实践活动。

3.结合“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义诊和健康教育宣传。

4.继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注销“峡江卫计委”微博,做好“峡江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明确专人管理,及时更新信息。

5.督促各种微信工作群做好自身管理,做到“建、管、用”相结合。

6.积极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把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与学习、培训、评优评先有机结合,作为对机关干部和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夯实意识形态基层基础工作

年度个人述职范文4

[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一、前言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和社会教育环境下,职业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2019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对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被提高到了“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的地位”。A学院是山西省民办职业院校,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中的一个小小的缩影。近些年,职业院校如何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如何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是职业教育发展研究的重要方向。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是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在高职院校的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承担重要角色,行政管理人员对高职院校的高效运转和快速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和创造性就变得尤为重要,研究表明绩效考核是实现这一目的最有效的途经。本文以A学院为例,介绍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现状,分析目前的考核体系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的建议,提高A学院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工作能力,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以此来促进行政管理人员和A学院共同发展。

二、A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

自学院成立以来,学院设行政职能部门共有学院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财务处、科技产业处、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心、后勤处、保卫处、图书馆等14个职能机构。截止到发稿前各个部门具体人员情况统计如下表。由上表可见,A学院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特点:(1)大部分是中青年(2)学历普遍不高(3)职称比较偏低,基本上都是初级职称。针对这些情况,A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应注重能力的培养,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自身综合管理素质的提升等方面进行激励、引导。

三、A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现状

(一)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为提升学院教学、科技产业服务、辅导与服务品质,A学院为教职员工薪酬分配、升职、聘用、奖励、培训等提供参考依据,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A学院教职员工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A学院没有专门的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对行政管理人员也采用此办法。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教学业绩、科技产业服务成效、辅导与服务品质、日常工作服务质量、个人能力提升、部门综合业绩。考核形式主要是信息平台累积计分制。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对岗位的要求,采用积分门槛制考评,采用月考评和学年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见下表。

(二)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施。A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采用二级考评的考核制度,院务会为学院考评领导机构,负责全院考核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和考评结果审定。人事处负责学院全面考评工作的实施,为一级考评。各部门分别成立考评小组,负责本部门考评工作的部署与实施,为二级考评。A学院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分成两个部分:一是中层行政管理人员考核,首先是领导小组根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各个部门正职考核的步骤包括:1.述职报告,被考核者填写学年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价登记表,全面总结全年各项工作。在进行述职之前给在座的所有考核者发一份个人指标考核评价表和部门综合评价表。2.领导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述职报告对两份评价表中的考核指标进行逐项打分。3.民主测评,由学院办公室组织,从各个教学系部和教辅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打分。4.考核结果,根据学年考评得分、部门考评得分、民意测评结果及各项的权重,得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人员考核,由各个部门组成的考评小组对部门成员进行考评。具体程序:1.根据日常工作服务质量月考核由部门领导进行打分,同时作为月奖金发放的依据。2.学年进行个人述职,领导小组进行打分考核作为剩余绩效和学年部门奖金发放的依据。3.根据月考评和学年考评相结合得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A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在整个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年终考核,而在年终考核过程中发现,只是行政管理人员做述职报告,领导层和民主代表根据事先准备好的评价表进行考核打分,考评主体只是根据平时工作关联程度和印象进行考评。因此存在测评内容模糊,测评程序不规范,测评的主体相对来说比较单一等问题。由于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内容和职务都不同,因此考核的内容、考核的指标也应该不同。在考核评价门槛表中发现,对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四项分项门槛的要求只有一项,而且总门槛分要求一样。从而使得整个考核体系不合理。

(二)考评目的界限不明确。A学院绩效考核的目的不明确,绩效考评只是为了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只要完成不出现重大的问题,基本考核结果都合格[3]。这样的考核结果没有起到绩效考评的目的和意义,也达不到激励的作用。从而导致行政管理人员只要做好平时的考勤,填好月考评的评价表,期末材料的总结就可以了。绩效考评的结果由办公室进行整理,评出等级。结果只用于奖金和绩效的分配,没有用于其他方面的管理。因而导致绩效考核不能反应行政管理的平时实际情况,无法促成行政管理人员与学院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目的。

(三)考核方法单一。人力资源的考核方法有很多种,常见的有360绩效考评法、目标管理法、关键绩效指标法、平衡计分卡等多种考评方法。A学院采用的是述职报告和经验判断法为主,此种方法容易导致片面性和“晕轮效应”。在中层的管理人员考核中,只是填写一份年度考核评价表和一份述职总结报告。年度述职大会时候,领导和民主代表根据述职总结,对手中的考核评价表进行打分。而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基本上都是由个人的上级领导主观的直接进行评定。述职报告可以说更多是一种表面的工作,对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用经验主观的判断法根本不公平。从而就无法达到考核的目的和作用。

(四)考评的指标设置不合理。无论是一般的行政管理人员还是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的指标都相同,难以进行量化考核。绩效考核中又大部分采用主观描述的方法,缺少定量的标准。由于没有量化的标准,没有明确的说明,绩效考评中根据考核者主观感觉来判断决定,这样的考评难以实现各个工作岗位的亮点和真实的绩效,严重影响考评的结果。导致考核片面化,不科学,容易引起争议,难以达到绩效考核的实效。另外考核指标千篇一律,缺乏正对性。行政管理人员主要分布在教学、人事、财务、后勤、学生处等部门,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工作的内容、工作的性质、以及工作要求都不相同,因此考核的侧重点也应该不相同。A学院采用相同的标准去考核不同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缺乏针对性,使得绩效考评的结果不公平和不科学。

(五)考核评价主体单一。职业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的主要对象是教师和学生[1]。教师和学生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最熟悉和了解。能够为教师和学生解决困难、提供周到的服务,是衡量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A学院绩效考评主体是上级领导和教师代表,没有把学生纳入考评主体,显得考核不够科学合理。

五、改进A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是个系统的工程,需要由人事处和各个只能部门共同合作来完成。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人事处负责考核制度的制定,各种考核表格的设计制作,对被考核者进行培训、宣传,考核结束后组织对考核人员进行谈话交流,通过本次考核结果,让被考评人员提出问题和对本次考评提出相应的看法,同时让他们重视自己在这次考评中出现的问题,下次能够及时改进和避免并能够取得进步。各个职能部门负责考核管理人员的安排,考核指标的与内容的确定,绩效改进与提升等工作,主要是绩效考核的具体执行者。人力资源部门与各个职能部门相互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完成绩效考核这项工作[4]。

(二)对A学院行政管理岗位进行全面岗位分析。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职位分析,结合学院发展的目标和行政管理人事的实际情况,分析其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应具备的能力要求等进行认真、全面、详实的说明,让被考核者知道如何进行考核,从哪些方面进行考核、用什么标准进行考核,让被考核者提前做到心中有数。

(三)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设计是绩效考核成败的关键,因此要谨慎的、全面的、科学合理的进行指标设计。绩效考核是建立在岗位工作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才能保证绩效考核和工作密切相关,才不会脱离实际。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时:1.要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来进行指标设计。2.在指标制定过程中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交流,防止指标设计的过高和过低,指标的设计要遵循着员工通过自身的努力能够达到这一原则[5]。3.对于中层行政管理人员,由于他们的工作需要创新性和自主性,在指标设计时应该注重结果为主,考核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最终的业绩。4.对于一般的行政管理人员,由于他们平时的工作有一套流程和标准,从事日常事务性工作,对创新性要求很低,绩效要偏向过程行为性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者完成工作的态度、质量、效率、集体感等方面。

(四)建立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主体。所谓评价主体,是指主导评价活动的人与团体.一些高校在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时,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全面”性.在考核主体的确认时,实现了“多元化”方案,即:教师自评、领导考核、学生评教、同行互评等。采用多元化的评价主体能够保证考核结果的更客观、更准备、更全面。选择评价主体时要把握两个原则:1.考核评价的指标、内容是他们所了解掌握的。2.评价主体对所评价的岗位性质、工作内容等方面是了解熟悉的。这样才能保障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五)选择多种考核方法,提高考核质量。在日常管理方面,高职院校和企业有许多相似的地方,绩效考核方法也可以借鉴企业成熟的考核方法进行考核。例如360度绩效考核方法,从多方位、多角度对被考核者进行评价,考核人主要是被考核人的上级、同级、下级、服务对象,是一种应用比较多的、比较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法。这样考核的结果就更准备全面,能够保证考核的真实有效。

(六)强化考核结果落实。由于许多高职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缺乏科学性、全面性的认识,考核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等问题,自然考核结果也必然落地无声。只有科学的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的结果切实的与职工的工资、绩效、奖金、晋升、培训、岗位聘任等结合起立,才能真正的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才能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六、结语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核心内容之一,而高效的绩效管理能够给高职院校带来高水平的发展,因此高职院校的领导要重视绩效考核,要注重绩效考核文化的建设,从而来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这样才能够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在实现管理人员个人发展的同时,最终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鑫.绩效考核在高职院校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探析[J].才智,2018(17):208-209.

[2]张瑞云.基于绩效管理理念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探析[J].今日中国论坛,2013(19):109-110.

[3]张立云.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探究[J].科技资讯,2018(18):136-138.

[4]王旭.普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探析[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9(21):96-97.

[5]吴莹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知识文库,2012(6):99-101.

年度个人述职范文5

一、考核程序

1.单位要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原则,精心组织,按时报送材料。

2.单位先要组织考核对象进行个人述职,然后开展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再由考核小组进行测评打分,得出年度考核结果。测评打分表要保留备查,考核结果要在单位公示。

3.单位印制好教师年度考核所用的相关表格,统一用A4纸张印制,根据身份须认真填写对应的考核表,不符规格的表格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核对象:全县在职教师

1.借用人员到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作出考核鉴定,提出等次建议,交原单位申报考核、备案。

2.支教教师到受援学校参加年度考核,由受援学校作出考核鉴定,提出等次建议,交原单位申报考核、备案(被评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占受援学校名额)。

3.特岗教师在上岗学校参加年度考核(不实行试用期),考核备案表单列。

4.对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单位要如实上报,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重点

年度考核重点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被评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必须是师德师风过硬、工作认真负责、教学业绩突出、具有全新教学理念、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廉洁从教,在师生和家长中有上佳反映的优秀教师。

四、考核等级

1.“优秀”等级的比例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进行核算,本年度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比例可提高到15%。优秀比例的计算原则上取整不取零,即小数点后的数均不作计算。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考核结果严格按有关文件执行。

2.优秀名额一律在本单位内分配使用,不得转向外单位,否则取消该优秀指标。

五、考核材料

1.《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一份);

2.《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一式三份、需盖单位公章);

3.《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表》(一式二份);

4.2019年新招录教师工资薄。

六、考核时间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资料先到县教体局审批,再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七、其他要求

1.农村科级学校干部考核按《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执行,年度考核表一式二份。

年度个人述职范文6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要以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首要任务,局党总支和各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局将为系统内所有党员干部职工统一制作发放学习笔记本,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深入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兴起学习宣传热潮并不断将之引向深入。局理学习论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好“书记讲党课”,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各支部要采取坚持自学、集中辅导和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确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督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系统全年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4次,各支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不少于5次,局理论中心学习组成员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科级领导干部不少于1.5万字,一般党员干部职工不少于1万字。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理学习论中心组、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要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基础,坚持全面学和专题学,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坚持按照规矩办事,始终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争当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局理论中心学习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形式可以为专家授课、党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精神解读等),其中交流研讨不少于4次,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学习不少于40学时,并至少讲一次党课;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党员学习一般不少于24学时;局理论中心学习组和支部学习情况要有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理论中心学习组、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三)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全面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筑牢意识形态防线。紧盯讲坛、论坛、刊物、网站等重点领域,加强日常教育,严守意识形态工作防线,面对错误言论敢于“亮剑”发声,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确保不出杂音、噪音。同时,要加强维稳防范的工作力度,扎实做好防范维稳工作。局党组和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针对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党组书记和各支部书记执行半年述职报告制度,每年7月底和12月底向局党总支上报述职报告,局党组研究通过后上报县委、县纪委存档。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四)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创新活动载体,持续掀起主题教育热潮。在实际推进中做好5个结合。一是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这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结合起来;二是与学习视察河北和对河北重要指示精神及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三是与学习贯彻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四是与“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五是与水务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立,确保主题活动全覆盖。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落实,紧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98周年等时间节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交流研讨、主题实践等方式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每半年向局党办报送一次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附会议记录及影像资料。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二、突出责任抓重点,着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五)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4月底前,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本着标准、节俭、实用的原则,完善党员活动室基本建设,使之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党员活动场所、有象征标准(党旗、誓词、党员义务权利等标牌、党组织设置等),年内局党总支将培树党建示范点2个,并申报县直工委对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使用先进的党组织给与一定的资金奖励。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4月25日前。

(六)强化健全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健全和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作,各支部要按时换届,健全队伍,配齐党务干部。对因人事变动致使总支、支部班子不健全的要及时补选,保证党务干部不缺位,工作不脱节。要切实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员队伍建设中,着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支部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职责。坚持把从严管理和激励关爱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关怀激励机制。加强岗位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各支部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2020年度党费已经县直工委审核批准,各支部书记加强对党费缴纳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足额缴纳,同时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和调出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性锤炼。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党内监督和约束,特别是坚持“”制度和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县直工委将采取“一月一提示,一季一督导”及工作定期排名通报机制,各支部务必于3月28日前将2018年度支部工作手册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局党办,局党办统一上报县直工委;局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一次与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谈心、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一次与支部党员进行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意见,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隐患问题要随时进行谈话谈心。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党内生活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完成支部手册上报工作、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八)拓展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打造品牌志愿服务队。在去年建立的水务志愿者服务队的基础上,各支部要将本支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党员全部纳入水务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范畴,年内认真开展“帮扶助困”、“潮河源头生态环保”、“巡河”等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要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进基层,打造党建共联、共建新模式,争创县内品牌党员志愿服务队,助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各支部将本支部45周岁以下党员名单于3月26日前报局党办,汇总后上报县直工委。(表格后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完成统计上报工作、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三、聚焦扶贫抓落实,发挥党建助脱贫攻坚重要作用

(九)做好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按照“一帮五”工作要求,帮扶责任人每年至少6次赴黄旗镇四个帮扶村开展走访联系户工作,今年5月底和8月底前要着重进行走访,确保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认真开展“我为精准扶贫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真心结对帮扶,为贫困户宣讲扶贫政策、落实脱贫措施、解决实际困难,使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相互促进,同时要认真填写帮扶工作手册,不得一带而过。各驻村工作队要做好走访慰问的配合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各驻村工作队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十)开展脱贫攻坚“主题党日”活动。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和专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及相关部署,做到常抓不懈;各党支部要围绕“如何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村义务植树”等主题,做好帮扶慰问、扶贫工作法交流工作。4月中旬,以哈拉海湾、二道桥子村为试点,开展党员示范林植树和爱心超市捐赠活动,各驻村第一书记要及时与局党办沟通对接,协助完成好“主题党日”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各驻村工作组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十一)开展“脱贫攻坚典型培树”工作。各支部和各驻村工作队要深入挖掘在脱贫攻坚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人物,积极推广我局在脱贫攻坚攻坚工作中的要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的感人小故事、结对帮扶好做法,让党员的身影和奉献在脱贫攻坚中更加彰显营造比学赶超、决战脱贫的浓厚氛围。各支部、驻村工作队请于5月底前将脱贫攻坚先进人物(附事迹材料)报送局党办,局办公室负责撰写我局脱贫攻坚事迹材料,经局党组把关后参评全县“脱贫攻坚党员先锋”和“脱贫攻坚党员标兵”。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各驻村工作组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四、从严治党讲规矩,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十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两准则、四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抓实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等重要岗位人员,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红包、节礼、用公款购买礼券、购物卡等问题,加强集中专项督查,认真抓好抓实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教育引导每个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局办公室、监察室、综治办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落实通报制度,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查处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监察室、综治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十三)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廉政文化、廉政党课、勤廉典型示范、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组织赴土城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平顶山雷达站红色教育基地参观见学等多种教育形式,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推进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局党组要突出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规定,建立明责、确责、考责、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严格实行问责追责制,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3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书签订、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十四)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形成局党组全面监督、党总支职能监督、纪检组专职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局党总支、各支部要健全纪检队伍,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报告工作、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力度。局办公室、监察室、综治办每月至少对局属单位进行一次查访活动,对于违反纪律、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现象,敢于批评,敢于追责,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防止“四风”反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监察室、综治办

完成时限:2020年6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落实党建抓责任,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十五)狠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纪工作的意见》,细化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工作,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主动谋划和推进我局机关党建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党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十六)加强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合理统筹述职评议、日常考核、实地考核分值,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局党办、督考办要加大对各支部党建重点任务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11月10日前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书记将述职报告交局党办存档。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办、督考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六、以点带面抓统筹,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十七)抓好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抓好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真正做到领导班子团结拼搏、务实进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际、扎实有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达到文明单位标准,续创市级文明单位。年内完成对上新闻宣传任务部级1篇、省级以上媒体3篇、市级12篇。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年度个人述职范文7

参加年度考核的范围、对象是全县各级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工作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的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个人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创新考核办法,探索考核新路子,使考核工作与时俱进。

四、考核的等次

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的优秀等次比例

1、非职称人员的优秀指标,在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一类单位的优秀指标率为20%,二类单位15%,三类单位10%。

2、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优秀指标,在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一类单位的优秀指标率为20%,二类单位为15%,三类单位为10%。中小学校和县乡医院的考核分类以县考核办和主管部门确定的类别为准。

3、临时性机构实行指标单列,原则上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未有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2%计算。

六、考核的有关要求

1、从严掌握连续三年评优的条件。已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者,今年若再次评优,必须从严掌握,不得搞照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连续三年评优者,要求他们的业绩应当非常突出,且获得当年度市级(含市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或获得当年度市级(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到各种荣誉称号。对连续三年评优人员要上报优秀事迹材料和专题报告,连同本人的《考核记实手册》、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结果(优秀率达到本单位参加测评总人数的60%以上),分别报市、县考核办审核验印。

2、本年度呈报考核优秀的人员,各单位在上报汇总时,要将本人的《考核记实手册》一并上交县考核办审核。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新政办发[2004]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4、各单位的评优指标事先要向县考核办进行申报,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年度个人述职范文8

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我局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安监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监察大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统计时间截止当年的12月底。

三、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和40%。我局奖励性绩效主要用于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完成工作时间、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情况等,考核实绩好的给予一定奖励。

四、绩效考核的程序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

(一)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职工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测评。根据岗位特点,由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3.单位考核。在个人自评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单位党组对照考核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并确定其考核等次。

4.结果告知。绩效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可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考核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示或告知工作人员。

5.存档备案。考核结果须记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同时报人社局备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和岗位进行兑现。①考核不合格的奖励绩效工资不超过基数的50%。②考核合格的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基数的100%发放。③年度考核优秀的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基数的110%发放。

五、相关规定

(一)经上级批准人才派遣到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局事业编制人员参照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政纪处理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

(3)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损害部门形象的;

(5)连续旷工或病、事假超过有关规定的;

(6)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7)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