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总支委员会党建工作计划

水务局总支委员会党建工作计划

我们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和发展功能。以党建工作成效推进水利事业改革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美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要以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首要任务,局党总支和各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局将为系统内所有党员干部职工统一制作发放学习笔记本,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深入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兴起学习宣传热潮并不断将之引向深入。局理学习论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好“书记讲党课”,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各支部要采取坚持自学、集中辅导和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确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督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系统全年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4次,各支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不少于5次,局理论中心学习组成员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科级领导干部不少于1.5万字,一般党员干部职工不少于1万字。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理学习论中心组、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要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基础,坚持全面学和专题学,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坚持按照规矩办事,始终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争当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局理论中心学习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形式可以为专家授课、党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精神解读等),其中交流研讨不少于4次,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学习不少于40学时,并至少讲一次党课;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党员学习一般不少于24学时;局理论中心学习组和支部学习情况要有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理论中心学习组、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三)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全面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筑牢意识形态防线。紧盯讲坛、论坛、刊物、网站等重点领域,加强日常教育,严守意识形态工作防线,面对错误言论敢于“亮剑”发声,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确保不出杂音、噪音。同时,要加强维稳防范的工作力度,扎实做好防范维稳工作。局党组和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针对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党组书记和各支部书记执行半年述职报告制度,每年7月底和12月底向局党总支上报述职报告,局党组研究通过后上报县委、县纪委存档。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四)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创新活动载体,持续掀起主题教育热潮。在实际推进中做好5个结合。一是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这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结合起来;二是与学习视察河北和对河北重要指示精神及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三是与学习贯彻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四是与“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五是与水务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立,确保主题活动全覆盖。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落实,紧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98周年等时间节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交流研讨、主题实践等方式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每半年向局党办报送一次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附会议记录及影像资料。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二、突出责任抓重点,着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五)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4月底前,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本着标准、节俭、实用的原则,完善党员活动室基本建设,使之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党员活动场所、有象征标准(党旗、誓词、党员义务权利等标牌、党组织设置等),年内局党总支将培树党建示范点2个,并申报县直工委对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使用先进的党组织给与一定的资金奖励。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4月25日前。

(六)强化健全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健全和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作,各支部要按时换届,健全队伍,配齐党务干部。对因人事变动致使总支、支部班子不健全的要及时补选,保证党务干部不缺位,工作不脱节。要切实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员队伍建设中,着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支部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职责。坚持把从严管理和激励关爱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关怀激励机制。加强岗位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各支部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2020年度党费已经县直工委审核批准,各支部书记加强对党费缴纳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足额缴纳,同时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和调出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性锤炼。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党内监督和约束,特别是坚持“”制度和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县直工委将采取“一月一提示,一季一督导”及工作定期排名通报机制,各支部务必于3月28日前将2018年度支部工作手册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局党办,局党办统一上报县直工委;局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一次与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谈心、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一次与支部党员进行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意见,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隐患问题要随时进行谈话谈心。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党内生活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完成支部手册上报工作、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八)拓展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打造品牌志愿服务队。在去年建立的水务志愿者服务队的基础上,各支部要将本支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党员全部纳入水务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范畴,年内认真开展“帮扶助困”、“潮河源头生态环保”、“巡河”等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要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进基层,打造党建共联、共建新模式,争创县内品牌党员志愿服务队,助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各支部将本支部45周岁以下党员名单于3月26日前报局党办,汇总后上报县直工委。(表格后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完成统计上报工作、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三、聚焦扶贫抓落实,发挥党建助脱贫攻坚重要作用

(九)做好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按照“一帮五”工作要求,帮扶责任人每年至少6次赴黄旗镇四个帮扶村开展走访联系户工作,今年5月底和8月底前要着重进行走访,确保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认真开展“我为精准扶贫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真心结对帮扶,为贫困户宣讲扶贫政策、落实脱贫措施、解决实际困难,使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相互促进,同时要认真填写帮扶工作手册,不得一带而过。各驻村工作队要做好走访慰问的配合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各驻村工作队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十)开展脱贫攻坚“主题党日”活动。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和专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及相关部署,做到常抓不懈;各党支部要围绕“如何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村义务植树”等主题,做好帮扶慰问、扶贫工作法交流工作。4月中旬,以哈拉海湾、二道桥子村为试点,开展党员示范林植树和爱心超市捐赠活动,各驻村第一书记要及时与局党办沟通对接,协助完成好“主题党日”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各驻村工作组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十一)开展“脱贫攻坚典型培树”工作。各支部和各驻村工作队要深入挖掘在脱贫攻坚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人物,积极推广我局在脱贫攻坚攻坚工作中的要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的感人小故事、结对帮扶好做法,让党员的身影和奉献在脱贫攻坚中更加彰显营造比学赶超、决战脱贫的浓厚氛围。各支部、驻村工作队请于5月底前将脱贫攻坚先进人物(附事迹材料)报送局党办,局办公室负责撰写我局脱贫攻坚事迹材料,经局党组把关后参评全县“脱贫攻坚党员先锋”和“脱贫攻坚党员标兵”。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各驻村工作组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四、从严治党讲规矩,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十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两准则、四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抓实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等重要岗位人员,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红包、节礼、用公款购买礼券、购物卡等问题,加强集中专项督查,认真抓好抓实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教育引导每个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局办公室、监察室、综治办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落实通报制度,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查处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监察室、综治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十三)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廉政文化、廉政党课、勤廉典型示范、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组织赴土城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平顶山雷达站红色教育基地参观见学等多种教育形式,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推进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局党组要突出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规定,建立明责、确责、考责、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严格实行问责追责制,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3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办、各基层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书签订、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十四)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形成局党组全面监督、党总支职能监督、纪检组专职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局党总支、各支部要健全纪检队伍,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报告工作、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力度。局办公室、监察室、综治办每月至少对局属单位进行一次查访活动,对于违反纪律、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现象,敢于批评,敢于追责,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防止“四风”反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监察室、综治办

完成时限:2020年6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落实党建抓责任,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十五)狠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纪工作的意见》,细化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工作,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主动谋划和推进我局机关党建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局党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十六)加强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合理统筹述职评议、日常考核、实地考核分值,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局党办、督考办要加大对各支部党建重点任务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11月10日前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书记将述职报告交局党办存档。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办、督考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六、以点带面抓统筹,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十七)抓好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抓好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真正做到领导班子团结拼搏、务实进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际、扎实有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达到文明单位标准,续创市级文明单位。年内完成对上新闻宣传任务部级1篇、省级以上媒体3篇、市级12篇。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规定任务,长期坚持。

(十八)做好群团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全面提高群团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组织工作的意见》,积极发挥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支持群团组织依照章程规定开展工作,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同时要注重职工心理疏导,关心职工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