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论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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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化论文

中学美术教育课程探究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该文研究如何挖掘地域特色文化,提炼民间文化精髓,并探讨在民间文化视角下如何构建中学美术教学体系。该文旨在借助荣昌丰富的民间美育资源,构建一套较为成熟的传统文化与美术课程紧密结合的教育教学体系,形成基于乡土美术资源的民间文化传承与教育的精品课程,有利于开展学生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关键词:民间文化;民间美育资源;核心素养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在信息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一些优秀民间文化需要进一步发展和传承。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优秀民间文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学校高度重视“非遗”教育,促进“非遗”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探索新形势下“非遗”教育新的方法、途径和规律,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非遗”校园传承教育活动,提高“非遗”校园传承的水平和质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荣昌历史悠久,素有“海棠香国”和“渝西明珠”之美誉。在荣昌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中,勤劳智慧的荣昌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历史,也形成了璀璨的文化。荣昌有着丰富的民间美育资源。如:荣昌夏布享誉内外,扬雄曾在《蜀都赋》中赞叹“筒中黄润(夏布),一端数金”,如今远销东南亚各国;荣昌陶瓷历史悠久,其中安陶素有“泥精”之美称,在陶瓷行业中独具特色,其产品以“薄如纸、亮如镜、声如磬”而享誉中外;荣昌折扇经历代艺人刻苦钻研、精工创制,逐步发展成为风格独特的民间工艺品,“其精雅宜士人,其华灿宜艳女”,深受人民喜爱;荣昌桥、荣昌猪、荣昌海棠花等都是荣昌地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组成元素。此外,还有路孔古镇、河包白塔、清升罗汉寺牌坊等有浓厚地域特色的建筑,为民间文化视角下的中学美术教育提供了丰富的人文资源。荣昌具有丰富的民间美育资源,为我们探索中学美术课程新路线提供了文化基础。因此,在现行美术教材的基础上将教学内容与地方特色紧密结合,探究基于传统文化的中学美术教育,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的弘扬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二、基于传统文化视角的中学美术教育实践研究

1.了解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传统文化教育氛围

当今时代快速发展,一方面,学生的学习途径发生巨大变化,书籍、报刊、电视等途径已逐渐被网络所取代,各类网络信息冲击着学生的视野。另一方面,国家呼吁学生的审美方向回归传统,强调立足于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和继承传统的文化符号元素。回归生活,不拘泥于传统课堂形式的乡土美术实践,不失为一种改变学生学习途径的有效探索。首先,师生要“走出去”。教师要走出课堂,到民间学习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以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理解、消化,逐渐完善美术课程教学模式。学生走出课堂,深入自己熟悉的家乡,进行实地体验和田野调查。如: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去荣昌安富陶艺小镇考察、调研,参观荣昌陶艺博物馆,了解地方陶器发展史;参观夏兴古窑遗址;还可以走进镇上的陶艺手工作坊,感受能工巧匠的精思妙想,亲身体验民间文化的博大精深。将实践活动与课堂相结合,不仅丰富了学习内容,创新了教学方式,而且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都有了很大改善,对事物的认知更加深刻。其次,学校要虚心地“请进来”。荣昌有一批优秀的民间艺术家,如荣昌折扇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陈子福、荣昌陶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梁先才、荣昌区陶艺实践基地的陶瓷艺术家赵宁宁老师等。邀请这些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人和民间工艺美术大师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开设不同类型的传统文化讲座,同时邀请他们举办展览、现场演示等各种活动,与学生面对面交流,能够营造传统文化教育氛围,让师生在享受乡土文化盛宴的同时增进对家乡的认识和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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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文学艺术的保护

 

新疆在历史上曾经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头堡,也是文化贸易的集散地。作为东西方文明的孔道,古代新疆提供了东西方交流和互补的大舞台。从某种意义上说,东西方文明的交流无疑始于人类的好奇心,因而不顾远隔千山万水,想尽一切方式去“相会”,开通了玉石之路、丝绸之路、瓷器之路、香料之路,相互交流情感,交换商品,凿空、打通了地理和情感的空间,因而得以共享“成果”。   新疆也因此得以成为人种蓄水池、文字博览馆和四大文明的交流地。   新疆是一个多个民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并存的地区,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着以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满、达斡尔、塔塔尔、俄罗斯13个民族为主的47个民族。它们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自创造了本民族灿烂辉煌的民族文化,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目前,新疆仍然保留着以九种语言、六种文字为载体,分别来自绿洲、草原、山林文化背景,根据不同岁时、节令和场合的需要,由各族群众自然维系的品类繁多的原生态民间文艺活动,以此构成了中国西部多族别、多语汇、多重文化背景异彩纷呈的民间文艺画卷。   一、民间文学艺术定义   民间文学艺术也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时使用“traditionalculturalexpressions”和“ex-pressionsoffolklore”两种表达方式。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议并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表达形式免被滥用国内立法示范条款》,在该示范条款中,受保护客体被表述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expressionsoffolklore)”,而不是笼统地称“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也没有使用“作品”一词。我国《著作权法》中采用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词。我国民间文学通论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来源于民间,是千百年来无数劳动人民聪明智慧的体现,因此,内容和种类非常丰富,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定义也变得比较困难。这一概念可能包括世界范围在众多群体中产生的习俗、传统、艺术表达形式、知识、信仰、产品、生产方法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大多数国家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都倾向于较宽的范围,一般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款》的范围相同,“具有由某某国家的一个群体所发展和持有的某种传统文化遗产特征的,或者由反映这一群体的传统文化期望的一些个人所发展和持有的某种传统文化遗产特征的作品”,即包括:口头表达形式,诸如民间故事、民间诗歌及民间谜语;音乐表达形式,诸如民歌及乐器;活动表达形式,诸如民间舞蹈、民间游戏、民间艺术形式或者礼仪形式;有形表达形式,诸如乐器、建筑艺术形式。而且这样的定义和列举也不是封闭的,相关的国家可以自由地提供他们认为应该保护的传统文学艺术作品的名单和种类。   总体来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以下一些特征:第一,通过口头传授或者模仿的方式代代相传下来;第二,反应了一个群体的文化和社会特征;第三,包含有这个群体的文化遗产元素;第四,由不知名的作者或者由群体创作的,以及经过该群体的认同由有权利、责任和被许可的个人创作的;第五,通常不是为了商业目的,而是目的在于宗教信仰和文化的表达;第六,在这个群体中一直持续地进化、发展和继续丰富。   这是目前我们所知道的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全部概念,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基本上是在民间文学艺术的基础上又有所提升。本文不拟在概念上进行阐述和对比。   二、以三大史诗为代表的新疆民间文学保护状况   (一)三大史诗和口头传统   1986年,由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国家民委、、财政部联合组织发起,实施“中国民间文艺十套集成”编纂工程。新疆在此时也启动了该项工程。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经费、人力,也由于翻译等原因,史诗未能纳入当时的工作视野之中。其实,史诗属于叙事诗之中,不必单列。但它有特殊的地位与价值,而且蕴藏量极丰富。单独将它结集在一起会更为醒目,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凸显它的价值与地位,“中国无史诗”之论也就不攻自破。   在中国,口头传承至今仍然是一个十分活跃、有生命力的传统。人们采用众多叙事形式与类型重新讲述古老的故事,转述个人的亲历事件,传播客观知识,评判人间是非。口头传统为人们的经验和日常知识、地方性的历史事件、传闻、幽默的智慧、道德评判和艺术趣味提供了有效的表达方式。在职业故事讲述者之外,口头传承是日常生活中与讲述活动的社会情境紧密相关的艺术。一个简单的母题可以出现在不同的文本类型当中,包括口头俗语、谚语、惯用语、笑话、轶事、故事、传说、回忆、寓言、俗谣、民歌、曲艺、手指游戏或儿歌。民间叙事的研究者、民俗学者、文学作品研究者或历史学家在研究口头传承时,依赖的是固定的口述文本。尽管仅就技术而言,当今时代具有重现声像的可能性,但是,最重要的固定文本形式仍然是书面文字。对口传内容的每一次书面转录,都意味着将口头形式转变成书面形式,由此引起的对口传内容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民歌、俗谣和其他的短小韵文等易于记忆的形式,尚可以比较容易以韵文的形式被重新转写出来,可是,对民间叙事文字的转录就相对困难了。   在西方怀疑和认为中国没有史诗的时候,中国三大英雄史诗《玛纳斯》、《江格尔》、《格萨尔》从民间横空出世,显示了中国游牧文化口传心授的璀璨,与中国农耕文化形成的文献典籍共同组成了中国悠久的文明史。同时也有力地驳斥了西方对于中国无史诗的妄言。   中国三大英雄史诗是古代柯尔克孜族、蒙古族人民将反抗外辱、统一部族、历经变迁的民族命运,创编成英雄豪杰征战四方、降妖伏魔、除暴安良、建立美好家园的壮丽诗篇,经历几代艺人不断增益和荡气回肠的演唱,而逐渐形成的气势恢宏的英雄史诗,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中国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中的两部,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和蒙古族的《江格尔》都以新疆为主要流传地,另一部藏族的《格萨尔》在新疆蒙古族群众中也有变体《格斯尔》流传。新中国成立以后,《玛纳斯》、《江格尔》、《格斯尔》(在藏族地区称《格萨尔》)等著名少数民族英雄史诗的搜集、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取得重要成果。#p#分页标题#e#   (二)《玛纳斯》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情况   《玛纳斯》在民间流传了近千年,在我国主要流传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族自治州。同时,《玛纳斯》也是跨国界的英雄史诗。除我国新疆地区之外,地处中亚的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以及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北部有柯尔克孜族居住的地方也有流传。这都显示了《玛纳斯》的独特价值。目前,《玛纳斯》已被列为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名录。它是我国民间口头文学的代表作之一,是柯尔克孜族语言和哲学的典范,也是迄今为止柯尔克孜文学艺术的巅峰。   我国记录整理的、由被誉为“当代荷马”的著名“玛纳斯齐”居素甫•玛玛依演唱的史诗共八部23.6万余行。“玛纳斯”是这部史诗的总名,各部都以该部主人公的名字命名,如《玛纳斯》、《赛麦台依》、《赛依台克》、《凯乃木》、《赛依特》、《阿色勒巴恰与别克巴恰》、《索木碧莱克》、《奇格泰》。每一部都独立成章,叙述一代英雄的故事;各部又相互衔接,使全诗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玛纳斯》为传记体长篇史诗,人物情节、叙事结构紧密相连,谱系完整,气势恢弘。悲剧美和崇高美是贯穿始终的主要特征,这在东方史诗中是惟一的。《玛纳斯》描述了玛纳斯家族八代英雄的生活和业绩,反映了柯尔克孜人民联合兄弟民族反抗卡勒玛克、克塔依奴役的斗争,体现了柯尔克孜民族勇敢善战、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与民族性格。这是一部具有深刻人民性和思想性的典型英雄史诗。   生活在天山南北和帕米尔高原的柯尔克孜人至今仍传唱着本民族的英雄史诗《玛纳斯》。人们在咏唱和聆听中,寻找着祖先的身影和声音。《玛纳斯》就像一轮明月,辉映在他们头顶的夜空里,清晰地浮现出柯尔克孜人的前世今生。   现已过九旬高龄、仍健康幸福地生活在阿合奇县的居素甫•玛玛依老人是当今世界惟一可以完整演唱八部史诗的人。在柯尔克孜族民众中间,他和已经去世的另一位演唱大师艾合买提•玛木特居素甫老人深受柯尔克族族人的尊敬和爱戴。   我国对《玛纳斯》有计划的收集、记录工作始于新中国成立,对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的收集记录工作经历了三步。   第一步:20世纪50年代进行的柯尔克孜语方言调查,记录了史诗的某些片断,使得《玛纳斯》从一起步就注定了不寻常。起步早、动手快、高起点,这一切为今天的申报工作在历史的那一刻都做好了铺垫。而这一切,还只是开始,以后的工作接踵而至,及时收集、整理和翻译,也使得这部史诗从一开始就幸运地得以记录和存在。   第二步:1960年,中央民族学院实习组在帕米尔高原   记录了史诗的第二部,并与新疆文联的工作人员合作译成汉文、维吾尔文发表。在北京,成立了国家级的史诗《玛纳斯》研究会。作为新疆的文化资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给予了高度重视。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新疆负责的《玛纳斯》工作组,对史诗进行了全面调查,初步查清了新疆境内的《玛纳斯》流布区域和玛纳斯齐的分布情况,进一步对一些有代表性的史诗异文进行了记录、录音、整理、翻译。中央有关部门和新疆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多次组织过对史诗的收集?记录和翻译工作,先后用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发表过史诗的某些片断。   第三步:1978年以后,对史诗的调查、记录工作又重新开始。在北京和新疆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努力下,史诗八部的记录、整理工作全部完成。1984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史诗第一部第一册和第二部的第一册(均为柯尔克孜文)。1995年,整理出版了居素甫•玛玛依演唱的《玛纳斯》(柯文)八部23万余行,吉尔吉斯文版八部,翻译出版了汉文版第一部及精选片段。有关专业机构陆续启动了《玛纳斯》八部18卷和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系列丛书汉译工程。2010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成功申报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①   (三)《江格尔》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情况   蒙古民族有着悠久的英雄史诗演唱传统。根据德国著名蒙古学家海希西的统计,迄今已经以各种方式搜集记录的蒙古史诗大约350种,其中1/3的文本被翻译为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西方文字(搜集地域包括俄苏、蒙古国和中国)。这些流传至今的史诗文本,数量可观,从中可以见到许多相当古老的成分。因而有学者推断说,蒙古史诗的演唱传统至少已达数世纪之久,其源起甚至可以上溯到氏族社会时期。显然,史诗的发生、演进过程,以及史诗中所蕴涵的社会历史内容(尤其是史诗与历史人物和特定事件的关系)及其艺术技巧等问题,一直是中外学者长期关注的问题。特别应当注意的是,蒙古史诗的学术研究史,若是从西方人最初的搜集工作算起,已经延续了大约200年左右。相关的学术研究著述亦可谓汗牛充栋。俄苏、蒙古国、德国等国家,都有大量的蒙古史诗研究著述相继出版。“就整个研究水准而言,中国学者的研究,无论在资料的积累与搜集资料的规范化方面,还是在探讨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上,都还不能同国外学者已经取得的成就并驾齐驱。应该承认,蒙古史诗理论建设的主要成就是由国外的学者完成的。这即是我们颇感缺憾的地方。”②20世纪80年代初,《江格尔》研究室工作人员深入蒙古族聚居的24个县、市,对《江格尔》进行了大规模普查,拜访加•朱乃、皮•冉皮勒、普尔布加甫、才•哈尔次合、李•普日拜等105名江格尔齐,共采录民间口头流传的《江格尔》187盒录音磁带,其中包含157种变体。还收集到了非常珍贵的《江格尔》手抄本,初步完成了对《江格尔》史诗大规模普查的历史任务。   1981年开始,一方面继续搜集《江格尔》史诗的新变体,另一方面抓紧进行对《江格尔》的整理和翻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1982~1996年,先后分几批出版了14册《江格尔》资料本,20多万行诗。1986~1990年,整理出版了70部《江格尔》文学读本三大卷,约10万行诗。为了让广大蒙古族人民欣赏《江格尔》,又将《江格尔》由托特蒙文转写成胡都木蒙文,先后于1988年、1989年和1996年分三册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随后,组织翻译人员将《江格尔》文学读本译成汉文,分六册,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还有1996年由内蒙古科技出版社以经卷式版本影印了《江格尔》手抄本。#p#分页标题#e#   1982~1996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北京先后召开了四次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之后,在历次研讨会上宣读交流和报刊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汇编成《江格尔》论文集,共计汉文版一册和蒙文版六册,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随着以上所述的有关史诗《江格尔》图书的陆续出版和各种活动的举办,使《江格尔》史诗在国内外文化界中已成为人人皆知的著名文化遗产之一。从而使国内外出现了《江格尔》研究热潮。自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在我国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已达500多篇,研究专著近10部。   (四)《格斯尔》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情况   新疆卫拉特蒙古《格斯尔》内容丰富,语言精练,几百年来这部史诗自青海流传至新疆,为适应卫拉特蒙古方言、习俗、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等,由艺人不断地进行了再创作,现已具有卫拉特化的特点,有别于其他蒙古《格斯尔》。《格斯尔》是蒙古族和藏族人民共同创作的同源异流的优秀文化遗产,也是世界级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   《格斯尔》传入新疆蒙古族民间之后,很快得到广泛流传,并与卫拉特蒙古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相融合,经过卫拉特人民的不断加工再创作,形成了具有卫拉特蒙古风格的《格斯尔》。《格斯尔》在新疆蒙古族中广为流传。党和国家一直很重视《格斯尔》的抢救和研究工作,先后把它列入国家社会科学“六五”、“七五”、“八五”重点规划项目。新疆蒙古族聚居区采录到了吕日普、卓•道尔吉、吴特卡等32名格斯尔齐讲述的60多种变体,收集到托忒蒙文手抄本10册。在此基础上,以地区分册整理了4本资料本。经认真筛选和编辑、整理了12章文学读本卫拉特《格斯尔》,用托忒蒙文版和胡都木蒙文版出版。先后出版了《新疆蒙古族长诗精选》、《江格尔故事梗概》、新疆蒙古族长诗汇编《哈尔查莫尔尔根》、《江格尔论文集》(上、下册)等。还编选出版了中国社科院重点科研课题《格斯尔全书•新疆蒙古族格斯尔卷》、国家“九五”重点图书规划项目《格萨尔文库》第二卷《卫拉特格萨尔本》。   三、以十套集成为代表的民间文学保护状况   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首先实施“三套集成”以后,文化部配合搞了“七套集成”,最后构成了“十套集成”。新疆同样如此,新疆自治区文化厅承担了七部集成,新疆自治区文联承担了三部集成。在边疆实施这一工程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在文化上具有跨境分布的特点。目前,周边的一些国家正在大力关注民族民间文化的整理,并把一些文化形式进行了注册式抢占。我国开展此项工作,不仅要抢救,还要抢先,抢先比抢救还急。否则,我们的文化主权就会受到侵害。“这种文化主权包括三个内涵:第一是创造发明权。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创造发明的;第二是所有权。我们创造的东西归我们拥有。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帝国主义侵略我们,我们的创造权和所有权分离了,我们的文物被大量巧取豪夺。第三是阐释权。对中国文化,中华民族最具阐释权,而且这种阐释最具权威性。我们的文化主权曾丧失了不少。巴基斯坦在80年代就出了30卷《格萨尔》,似乎它是国际《格萨尔》研究中心。维吾尔族的纳瓦依是我们新疆维吾尔族的诗人,在中亚建有纪念馆和资料库,而我们就没有。越是开放的年代,边疆越会处在前沿。过去很多落后的边疆现在正在成为热闹的地方。这种热闹的地方,我们如果放弃了文化关注,将会遗患无穷。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主权的流失很可能导致国土主权改向,所以,对文化主权要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去认识”。③   这些民族大都是跨国民族,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在同一民族中都是有流传的。过去这些相邻国家对民族民间文学作品的搜集、整理、刊发仅限于本国,而近些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国际化,各国纷纷把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工作纳入到政府有组织的计划之中,呈现出同一民族的民间文学作品谁先申报出版,谁就占有主权的势态。   新疆60年的发展,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是从少到多,文化的档次、质地从低到高,文化的规模形态从小到大,这样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壮大、不断发展的过程。历经20余载有上万名专家、学者和文艺工作者参与的《中国民族民间十部文艺集成志书•新疆卷》陆续完成编纂,顺利出版,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约1600万字,被称为中国“万里长城”文化工程,包括完成的《中国戏曲志•新疆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曲艺志•新疆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华舞蹈志•新疆卷》、《中国歌剧史•新疆卷》,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艺术史上最全面的一部巨著。   国家重点艺术科研项目的《中国戏曲志•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以及《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新疆卷》等已经出版面世,因编纂成绩显著,先后两次得到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的表彰奖励。   新疆民歌、民间故事、民间谚语三大民间文学集成编撰工作均已完成,以上成果不仅及时抢救保存了新疆丰厚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而且也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提供了借鉴。   《中华民俗大典•新疆卷》包括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回族、蒙古族、柯尔克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满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13个新疆世居民族的13大类民俗事象,以汉文版出版。目前,已完成了《中华民俗大典•维吾尔族卷》、《中华民俗大典•汉族卷》、《中华民俗大典•哈萨克族卷》等13个民族的卷本,总计202.42万字,并做好了出版准备。   四、其他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状况#p#分页标题#e#   新疆民族民间文学资源丰富。多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政府有组织、有计划地抢救、保护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先后搜集、整理、翻译、出版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和乌孜别克等民族大量的民歌歌词、神话传说、民间笑话、民间故事、寓言、谚语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遗产。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根据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特点,在县卷资料本的编纂工作中,编了四套,即故事、歌谣、谚语、长诗,共编纂出版了县卷资料本432册,其中长诗22卷,选收了长诗186部。   由于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国家卷的编纂任务重,不仅作品量大,涉猎文种多,翻译的难度相应也大,直至2006年底,三卷才最终完稿。   新疆是我国少数民族民间长诗的故乡,据不完全统计,就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族就有近800部长诗。就其数量,新疆民间长诗不仅在国内,就是与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相比都是独占鳌头的。长诗在维吾尔等民族中被称为达斯坦,是新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民间文化长廊中最璀璨的一颗明珠,是民间文学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同时又是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如果说故事、歌谣、谚语是漂泊在民间文学海洋中的一叶小舟,那民间长诗就是一艘巨轮。民间长诗可以说是民间文学的综合,它内容丰富,场面宏大,包容性强,涵盖了民间文学作品的方方面面。   民间长诗的种类较多,有创世长诗、神话长诗、历史长诗、生活长诗、爱情长诗、习俗长诗等。民间长诗所涉及的题材重大,时间跨度长,影响力强,通常以某个民族历史生活的侧面为主题,真实而又艺术地反映出某一民族的文化心理、社会背景、审美取向等。   “达斯坦”是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乌孜别克族人民对叙事长诗的通称,在山林、草原、绿洲不同民族聚居区,常有年长的艺人伴着苍凉的古琴声,用委婉有致的曲调,情真意切地讲唱英雄传奇、爱情凄美的故事,观众里里外外簇拥、全神贯注倾听的场景,让人无法怀疑“新疆蕴藏着数百部叙事长诗”的推断。   第一,维吾尔叙事长诗。在民族民间叙事文学方面,维吾尔族有叙事长诗《福乐智慧》、《艾里甫与赛乃姆》、民间故事《纳赛尔西•阿凡提》。维吾尔族叙事长诗不仅数量多,题材广泛,反映了不同时代劳动人民丰富多彩的生活,刻画了众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而且在艺术上呈现出各自不同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达斯坦”是新疆维吾尔族历史悠久的一种曲艺形式。“达斯坦”为维语,意为“叙事长诗”。作为曲种的达斯坦,是以说唱长篇韵文故事为基本特征的。叙事长诗之所以成为说唱表演的曲艺形式,是由于维吾尔族借用本民族的大型音乐套曲、古老的“木卡姆”中的曲调选段来歌唱表演的,如《艾里甫与赛乃姆》、《玉素甫•艾卖提》和《阿不都热合曼汗•霍加》、《好汉斯依提》等。民间传唱的达斯坦曲目虽然成百上千,但以曲本形式被记录下来的并不多。哈喇汗王朝时期,麻赫默德•喀什噶尔里记录了《阿里普阿尔图阿》、《比凯希阿尔斯兰王子》,拉布胡孜记录了《玉素甫与孜来哈》等。叶尔羌人玉素甫阿吉于明弘治、正德年间(15世纪末)完成的《艾里甫与赛乃姆》是只唱不说的曲本。清乾隆二年(1737),维吾尔人肉孜•买买提抄录的《艾里甫与赛乃姆》是一种说唱形式的维吾尔达斯坦,叙说部分442行,叙唱部分1262行。清光绪六年(1880),由无名氏抄录的《艾里甫与赛乃姆》,是完全演唱的维吾尔达斯坦,至今仍在莎车地区广为流传,被视为维吾尔达斯坦的代表性曲目。此外,还有维吾尔族古典文学《热比亚与赛丁》、《帕尔哈特与西琳》。   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系列维吾尔族达斯坦选集。据初步统计,已发表的达斯坦达110部,《福乐智慧》是喀喇汗朝的著名长诗,由玉素甫•哈斯•哈吉甫于伊斯兰历462年(1069)撰成,曾献给喀什噶尔的统治者桃花石•布格拉汗。全书共85正章、3附篇、13290行,采用阿理孜格律写成。内容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哲学、文学等各个领域。《福乐智慧》用清新、形象、生动的语言表述难懂、抽象、枯燥的哲学概念和伦理思想,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该书散文体序言作者说:“秦国和马秦国的学者和智者都同意这一点:在东方,在整个突厥斯坦未曾有人用布格拉汗的语言,用突厥人的语言创作出比此书更好的作品。此书在各国因其十分有用而有不同名称。秦人称其为《王君之宝鉴》,马秦人称其为《国家之眼睛》,东方人称其为《统治者的装饰》,伊朗人称其为《突厥王书》,一些人称其为《劝王书》,土兰人称其为《福乐智慧》。”这充分说明了《福乐智慧》的影响力。   《福乐智慧》原本已佚,现存三个抄本:回鹘文抄本,一作赫拉特本或维也纳本;苏鲁斯体阿拉伯抄本,又作开罗本;纳斯赫体阿拉伯字母抄本,又作纳曼干本或费尔干那本。   第二,哈萨克叙事长诗和达斯坦。哈萨克民间文学中,民间达斯坦和阿肯阿依特斯是最优美的形式。哈萨克民间达斯坦数量之浩繁、内容之丰富、语言之生动流畅、思想性与艺术性之高深,是哈萨克族的真实写照,表现了哈萨克族人民的风格、气质、社会结构、生活特点、民俗风情。哈萨克民间达斯是在哈萨克族古代神话、传说、诗歌、谚语和故事等民间文学丰厚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哈萨克人民丰富的民间文化财富,据统计,哈萨克族有200多部长诗,它包容了哈萨克族古代历史、生活各个方面,成为哈萨克族政治、经济、历史、文化、语言、哲学、宗教、军事、美学、习俗的百科全书。哈萨克民间达斯坦可分为英雄史诗、爱情长诗、历史长诗、长诗新编(黑萨)等。而哈萨克族阿肯阿依特斯是勤劳的哈萨克人,以奇特的智慧和饱满的感情创造了光辉的草原文化。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哈萨克族用阿肯阿依特斯(对唱)艺术歌唱真理、忠诚、美好、友谊、智慧和才能,用尖锐的语言批判和揭露残忍、愚昧、懒惰、不平、剥削等社会的阴暗面,表达了人民的共同心愿,表达了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未来的无限期望。哈萨克民间达斯坦和哈萨克阿肯阿依特斯带着哈萨克歌的魅力和草原文化内涵广泛流传和保存于民间,以口述的方式一代又一代传播到今天,成了哈萨克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群众性精神文化。#p#分页标题#e#   在哈萨克族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演唱叙事长诗既是一种娱乐方式,为家庭聚会、群众聚会增添喜庆、欢乐的气氛,也是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形式。他们从各种题材的叙事长诗中了解了本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礼仪等。所以,“汉族把历史写在了书中,哈萨克族把历史写在了阿肯的嘴上”。逐水草而居的哈萨克族人构成了具有浓郁草原特色的民俗和民间文化,其中,哈萨克族达斯坦就折射出了哈萨克族人的智慧,是该民族文学作品中最优美的形式,也是哈萨克族人生活的真实写照。它是在哈萨克族古代神话、传说、诗歌、谚语和故事等丰厚的民间文学基础上形成的,反映了哈萨克族宗法社会制度、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的特点,还有一些草原上不成文的习惯等。   哈萨克民间达斯坦和阿肯阿依特斯在国外主要分布和流传在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地,在我国主要分布和流传于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等哈萨克族聚住区。在国外,对民间达斯坦和阿肯阿依特斯保护工作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就相当广泛地开展,随着沙俄进入中亚地区,俄罗斯学者和哈萨克学者开始搜集、整理和研究并刊印出版。   到了20世纪初,民间达斯坦和阿肯阿依特斯内容更是得到大规模地搜集记录和归档。仅在哈萨克斯坦阿乌佐夫文学艺术研究所的手稿档案资料中就保存着成千上万行的记录资料。在我国,对民间达斯坦和阿肯阿依特斯搜集、整理、出版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初,少量地进行了民间调查、记录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与整个民间文学工作一样,对民间达斯坦和阿肯阿依特斯内容的搜集、整理、出版、研究工作得到迅速发展,大量的民间达斯坦和阿肯阿依特斯得到搜集。并在搜集和发表民间文学作品的基础上,开始了分类单行出版工作。按国家计划和兄弟民族的“四套集成”(民间长诗、传说故事、民歌、谚语集成)一起被纳入了科学轨道。随着“四套集成”工作的顺利进行,哈萨克民间达斯坦和阿肯阿依特斯的搜集、整理、出版的水平更进一步发展。出版了第一、第二卷《哈萨克阿肯阿依特斯选集》。现在正准备出版第三届阿肯阿依特斯选集英、汉、哈文本。2009年出版了《哈萨克阿肯阿依特斯选集》汉译本第一集。2010年,新疆文化厅艺术研究所主编,交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哈萨克族阿依特斯论文集》。   新疆今后还将翻译出版《哈萨克民间达斯坦》2~10卷、《哈萨克阿肯阿依特斯选集》2~10卷,并力争把《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工程系列丛书》打造成弘扬少数民族精品文化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精品工程。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化工程叙事长诗系列《哈萨克民间达斯坦》(第1卷)、《哈萨克阿肯阿依特斯选集》(第1卷)举行发行仪式,这标志着新疆首批哈萨克族文学艺术作品汉译版正式面世。   在哈萨克族漫长的历史上,叙事长诗记录着民族历史和自身的符号,是哈萨克族重要的历史记忆。   尽管叙事长诗起源于何时尚无定论,但人们相信,哈萨克族民间达斯坦是与哈萨克民族的生活、历史同时产生和发展的,是在哈萨克族古代神话、传说、诗歌、谚语和故事等民间文学丰厚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哈萨克人民宝贵的民间文化财富。根据目前的调查,哈萨克族达斯坦有300多部,可以分为英雄长诗、历史长诗、爱情长诗和长诗新编。如10世纪前后流传于锡尔河流域的《霍尔赫特祖爷书》、产生于10纪弘吉剌惕部落的《阿勒帕米斯》、产生于12世纪克普恰克部落的《库布兰德》、产生于14世纪金帐汗国时期的《英雄塔尔根》、产生于13世纪的《克里木的四十个英雄》、产生于15世纪前后的《勇士康巴尔》等。爱情长诗的产生,最早可追溯到英雄长诗产生的年代,最晚延续到了历史长诗形成的时期,如《阔孜情郎与巴艳美人》大约形成于10世纪,《吉别克姑娘》形成于18世纪后期。有一部分爱情长诗是突厥语族的几个民族共有的,如《居素甫与孜来哈》、《阿衣木与哈丽玛》、《莱丽与麦吉侬》;而《阿依曼与巧丽潘》、《玛克帕勒姑娘》、《萨丽哈与萨曼》等是哈萨克族特有的。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82~2000年出版了7辑《哈萨克民间爱情长诗》。   20年前,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在新疆哈萨克族居住的28个县内搜集了大量的达斯坦,并出版了36本县卷本,都是靠录音磁带听写编辑的,由于当时没有对于田野作业的认知和技术支持,没有录制演唱现场和背景的录像、录音等,这是一个遗憾。   第三,柯尔克孜族的史诗。柯尔克孜族史诗经过半个多世纪以来民间文艺家们辛勤努力,目前已经收集到了百余部。与本民族的英雄史诗《玛纳斯》比较,这些长诗篇幅显得短小,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的人物也出现在《玛纳斯》当中,所以人们又把这些长诗称为“肯杰叶普斯”,即“小型史诗”。柯尔克孜民间长诗可以分为英雄长诗、爱情长诗和神话长诗三种类型。这些民间长诗的演唱者,柯尔克孜称为“交莫克秋”,柯尔克孜族演唱民间叙事长诗的形式分为三种:其一,以散文讲说形式表演民间长诗内容的,柯尔克孜族称之为“觉交莫克”。它是由一人表演,没有乐器伴奏,全凭即兴发挥和语言感染力征服听众。如昭苏县阿克苏乡的尕吾特巴衣,他是北疆地区觉交莫克的代表艺人。他讲说的《布达依克》(鸟王凤凰)等20余部曲目,篇幅宏大,结构严谨。阿合奇县的苏里坦•阿里讲说的《江娥勒•木尔扎》等数10部觉交莫克,在南疆最负盛名。其二,以讲说为主夹杂少量韵文说唱的表演形式,柯尔克孜族称之为“交莫克”。这种说唱交莫克由一人表演,不要乐器伴奏。用散文叙述故事情节,以散板节奏的韵文演唱表达人物的对话与独白。乌恰县的拉利坎是继承了说唱形式交莫克的代表性女艺人,她的代表曲目是《库尔曼别克》等。其三,以完全韵文演唱形式表演民间长诗的,柯尔克孜族称之为“琼交莫克”。18世纪柯尔克孜族皈依伊斯兰教后,借用波斯语,把“琼交莫克”也称为“柯尔克孜族达斯坦”,把其演唱者也称为“柯尔克孜达斯坦奇”。代表性艺人有阿合奇县的居素甫•玛玛依,除了《玛纳斯》,他还演唱《艾勒托什吐克》、《库尔曼别克》、《江娥勒•木尔扎》等10多部作品。另有阿图什市哈拉峻乡的托略克•托勒汗,他演唱的代表作有《阿拉西汗》、《英雄比什凯克》、《叶山凯勒德》等30多部。另外,乌恰县黑孜苇乡的艾什玛特•玛买特,他的代表作有《库尔曼别克》、《库交加什》、《加尼什•巴衣什》、《布达依克》等。“琼交莫克”的唱词多为七八音节为一行的韵文体,不定行成韵(或换韵),重首韵,有尾韵。一唱到底,无散白。每部长诗都有自己专用的曲调,而专用曲调在演唱时又可即兴发挥。#p#分页标题#e#   天山区域是个开放性的区域,交通比较方便,柯尔克孜族各部落之间的联系也比较密切,民族文化尤其是达斯坦革新与变化的速度很快。而帕米尔相对较为封闭,这一区域的民众就较为完整地保存了自己原有的风俗习惯、语言特征和民间文学。群山环抱、空气稀薄也成了保存柯尔克孜族达斯坦最古老的宝库。与维吾尔族混居在南疆叶城一带的柯尔克孜族人日常都说维吾尔语,他们已忘记了母语,但在表演达斯坦时,他们却用柯尔克孜语。塔什库尔干的柯尔克孜族歌手在演唱时,故事部分使用的是柯尔克孜语,但诗歌部分,却掺杂使用了维吾尔语和乌孜别克语。   第四,锡伯族的史诗。锡伯族的史诗《西迁之歌》是一段真实的历史,记述了锡伯族先民自东北跋涉、千里迢迢至伊犁河畔屯垦戍边的故事,悲壮的曲调拉开的一幕幕艰辛的迁徙场景,激励着一代代后世子孙。阿凡提•纳斯尔丁是维吾尔族等民族经年累月塑造的机智人物形象,用这一名称编创的一则则嘲讽邪恶、愚弄权贵、伸张正义、倡导公德的幽默故事,令人忍俊不禁,风靡天山南北。   第五,维吾尔族的《维十二木卡姆》。在灿若星辰的新疆民间文艺画卷中,《十二木卡姆》是维吾尔人民在古老的韵律和俗乐基础上,伴随着音乐、舞蹈和文学的发展,不断汲取时代生活内容和民间娱乐形式,历经千百年磨砺而形成的大型歌舞套曲,享有“百科全书”、“音乐之母”的美誉。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是中国新疆各维吾尔居住区的各种木卡姆的总称,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现代维吾尔语中,木卡姆一词主要是指“大型套曲”。此外还有法则、规范、曲调、乐曲、散板序唱(奏)等多种含义。就特定的文化语境而言,木卡姆已经成为包容文学、音乐、舞蹈、说唱、戏剧乃至民族认同、宗教信仰等各种艺术成分和文化意义的词语。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在历史长期演化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魅力。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主要有十二木卡姆、刀郎木卡姆、哈密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目前在新疆各绿洲流行的多种木卡姆,都与《十二木卡姆》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流传北部的《伊犁木卡姆》是《十二木卡姆》的直接传承。其他绿洲由于地域相对独立,其歌舞在接受《十二木卡姆》的同时,显现出文化的主动选择,这就是乐队组合、主奏乐曲的使用、歌词内容的取舍和发展上又显示出自己的特色。   新中国成立之初,来自北京的文艺工作者与新疆文化部门,共同着手对维吾尔族木卡姆等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整理。通过对木卡姆大师吐尔地•阿洪等民间艺人传唱的记录,抢救性地保留下一批民间艺术资料。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近50多年以来,维吾尔族民间音乐始终以“半口授半定谱”的传承方式平行传播着,随后才是完全定谱阶段,而对已留下的《十二木卡姆》的录音从结构上进行推断,存有明显缺漏。目前,已出版的几种维吾尔木卡姆,都未做到“音谱同步”。学唱和研究各种维吾尔木卡姆的可靠版本尚待编撰。   新疆艺术学院、新疆木卡姆艺术团等高校和文艺团体相继成立。这期间,新疆创作演出了大型维吾尔族木卡姆歌舞《且比亚特木卡姆》、民族交响音乐《木卡姆变奏曲》等一批优秀剧目和节目,整理录制了木卡姆音乐共12部盒带。同时出版了《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丝绸之路音乐文化》、《哈密木卡姆》、《刀郎木卡姆》等书籍和光盘。来自新疆专业艺术团体和民间的艺人多次在国内外演出,扩大了新疆文化艺术在世界上的影响。   1992年11月,国家民委、文化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北京联合主办了木卡姆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维吾尔木卡姆展览、《且比亚特木卡姆》歌舞晚会和木卡姆交响音乐会等系列活动。1997年7月,自治区文化厅在乌鲁木齐举办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成果展。2003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文化部、财政部列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全国首批10个试点之一。   目前,全疆已经组建四个木卡姆传承中心、传承点,制作维吾尔《十二木卡姆》多种音像制品,开展木卡姆艺术进学校、进课堂,编撰出版《丝绸之路新疆传统文化丛书》之《木卡姆》、《解读维吾尔音乐珍宝木卡姆》、《刀郎木卡姆的生态与形态研究》、《中华瑰宝———维吾尔木卡姆》、《高空勇士阿迪力》和《中华舞蹈•新疆卷》等多种介绍维吾尔木卡姆的书籍。2003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被列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试点项目;2005年,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第六,汉族、回族、锡伯族共同创造的新疆小曲子“新疆曲子”是汉族聚居的乡镇普遍流行的说唱艺术,自清朝中期以降,经久不衰,至今已成为新疆特有剧种。新疆曲子剧俗称“新疆小曲子”,是由陕西曲子、青海平弦、兰州鼓子、西北民歌等流入新疆后,融合了新疆各民族的音乐艺术,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地方戏曲剧种。主要流行于东疆的哈密、巴里坤,北疆的乌鲁木齐、昌吉州、伊犁地区、塔城地区和南疆的库尔勒、焉耆等地,是由新疆汉、回、锡伯等民族共创共享的地方戏剧剧种。传统剧目有《张琏卖布》、《拾玉镯》、《三岔口》、《虎口缘》、《十字坡》、《牧童与小姐》、《老少换》、《虎口缘》、《李彦贵卖水》、《杀楼》、《坐楼》等。   新疆曲子剧产生于民间生活,具有很强的民间性和地方性。解放后,在有关部门扶持下,这一剧种又有新的发展。同时在音乐唱腔等方面均有所创新。   五、新疆民族民间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逐步走向全社会   2005年底,新疆启动了历史上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经过普查,3772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已获确认,其中少数民族项目占95%以上。如今,新疆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2项,自治区级185项,地(州、市)级535项,县(市)级2480项。#p#分页标题#e#   现在,新疆已经初步建立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由原来的局部、单一保护转向整体、全面保护。国家和新疆两级财政每年拨付1000万元用于新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同时,新疆已经建立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传承单位和传承人四级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网络,全疆拥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构72个,拥有各类专业传承中心22个、传习所28个。   在新疆自治区文化厅、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的努力下,2006年、2008年,63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别列入第一、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努力使得新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得到了有效保护,民间文化艺术得到了薪火相传。此外,中国新疆维吾尔麦西热甫申报成功为联合国“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出台;2011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保护条例》出台。这几项法规的出台成为新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法律依据。   尽管如此,新疆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许多民间文化艺术项目都面临着“人亡艺绝”的局面。“从目前看,日益发展的交通、通讯、电视和市场经济以其庞大的力量和渗透性,成为打破封闭和实现现代化的马前卒,扩大了时空的交流程度,新疆各个绿洲相对孤立和封闭的状况日益解除。现代文明的气息动摇了几千年形成的传承机制。民间聚会规模也随之越来越小,都使许许多多的民间文化艺术生存的空间越来越狭小,同时还面临发生着变异的危险。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急功近利成为普遍心态。这一社会氛围,不利于整个社会关注传统文化以及保持传统文化的相对稳定和逐年积累。经济发展的‘向前看’导致了社会容易引发‘失忆’状态。如何改变这些困境,保证文化原生态都是一个艰难的考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怀和集体温暖。”④新疆民间文化博大精深。它们大多存续和生活在新疆诸多少数民族的农舍与毡房中。无论男女老少,“只要你用的是一颗善良的心走进新疆,新疆就会毫不吝啬地把它的无与伦比的博大注入你的骨血,使弱者变得强大,使强者变得悲悯。如果有一天你经过艰难攀登登上了新疆的某一座大山大岭,那是你的幸运,但要小心,千万不要以为你征服了什么。新疆的大山大岭是不可征服的。新疆的大山大岭和西藏的大山大岭一样,是人类梦寐以求却永远也达不到的高度: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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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中文化渗透

【摘要】近些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国学、国画、国乐、民族民间舞蹈都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展现出它们独特的魅力。而这些艺术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感染力,与其背后的文化有解不开的关系。民族民间舞者作为行业领域内的一员,应当承担起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重任。在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重视对文化的渗透,培养出更符合国家需求的人才。

【关键词】民族民间舞蹈;舞蹈教学;文化渗透

民族民间舞蹈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舞蹈动作、音乐表现、表演服饰等方面都体现着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的元素。我国教育部近些年不断强调要传承、弘扬民族文化,要求各阶段的学校教育深度结合民族文化、民俗文化,拉近学生与民族民间文化的距离,使青少年成为继承民族文化的主力军。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想要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优质的、综合性的人才,需要注重民族文化和民俗文化的渗透,帮助学生在理解文化的基础上展示舞蹈和音乐的内涵,使学生成长为优秀舞者。

一、民族文化与民族民间舞蹈的关系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且历史悠久,因此,在我国的舞蹈领域中存在着数量众多的民族舞蹈、民间舞蹈。这些舞蹈与民族文化形态有着紧密的关系,具有独特的气质和特征。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中应注意舞蹈动作、技巧教学与民族文化的结合,培养出具备民族文化气质特征的舞蹈人才,使其赋予民族舞蹈更深的感染力,充分表现民族音乐的内涵。以蒙古舞、藏族舞、傣族舞等较常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民族舞蹈为例,舞者的一举一动都与民族文化有关,或许脱胎于当地人的农耕、狩猎、游牧、采摘、祭祀等行为,或许与当地风土人情有关[1]。比如,蒙古族舞蹈女性动作中常有的翻腕、抖肩等。因此,掌握民族文化对开展民族民间舞蹈教学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民族文化是民族民间舞蹈的灵魂所在,若舞者在不了解民族民间文化的情况下进行动作和技巧的学习,很难使舞蹈表演拥有感染力,难以引起观众的共鸣。或许普通观众不会太过关注民族舞蹈背后的文化,只是单纯地看动作、看舞台呈现,但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缺少文化底蕴、文化理解的舞者很难打动懂行的业内人士。民族文化是民族民间舞蹈的根,在不了解民族民间文化的情况下进行动作技巧的学习,学生所学习到的仅仅是舞蹈的皮毛,不仅难以表现民族舞蹈的内涵,还失去了舞蹈创新、编排的沃土。在强调创新的今天,失去根源的创新很容易让整个舞蹈走形,失去民族民间舞蹈应有的味道,成为“挂羊头卖狗肉”的样子货,反倒不利于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也不利于舞者在舞蹈领域的成长和发展。

二、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本身的民族、民俗文化储备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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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鉴赏课程设立的探索

作者:覃守达 单位:广西教育学院中文系

当前高校有不少人文课程拘泥于专业知识的抽象传授,缺乏形象生动的教学素材,尤其缺乏本土特色民族文化艺术素材,教材的内容和方法抽象、空洞、僵化、死板,很难激发民族地区大学生的创造灵感,因此,建设本土化的特色人文课程教材势在必行。与此同时,受全球化及市场经济的影响,许多少数民族民间艺术正在淡化、失传,民间艺术人才发生严重断层,因此及时挖掘和抢救民间艺术资源并建设成本土化的特色课程教材加以传承发展之,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研究任务。

1.研究现状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尚未存在当代广西少数民族民间艺术鉴赏课程及其教材,更未存在有关这方面建设的研究,然而,在挖掘、保护并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已成为全球热点和国家策略的大好形势下,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为基础的教学改革蔚然成风———如广西艺术学院《美术教学论》课程负责教师长期深入研究并利用广西民族美术方面的文化资源,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美术教学课程及其教材;广西民族大学《民族传统体育》课程负责教师也长期深入研究并利用广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教学课程及其教材。杭州师范学院美术学院董春雷在《文艺研究》(2005年第5期)上发表题为《民间美术与学校教育》的论文认为:民间美术根植于民间,是实用与审美、物质与精神的完美统一。它既蕴藏着民族精神,同时又历经了时间的洗礼,显示出强大的生命活力。然而,随着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变革,特别是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民间美术的原生态面临严峻的挑战。河南大学艺术学院设计系胡俊涛在《教育与职业》(2009年第2期)发表的论文《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民间美术课程教学研究》也持相同的观点———民间美术根植于民间,是实用与审美、物质与精神的完美统一。但该文更进一步地指出,民间美术的艺术形态的内涵与本质越来越受到世人的关爱与重视,许多教育研究者也在不断地探索研究这个领域。为了能更广泛、更深远地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该文就民间美术的艺术特点,着重分析了课程设置意义、教学方法等问题,力求探索出一套较为合理的、适合艺术专业学生的民间美术课程的思路。

事实上,许多高校艺术类或人文类的教师都已经开始投入这一教学实践中,就如何运用民间艺术资源(尤其是尚保持完整的边远地区少数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来整合艺术类课程或人文类课程,掀起一股强劲的课程教学与教材改革创新之风。最为典型的成功范例是原任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的王杰先生从1997年起,牵头申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教学改革项目“文艺学与少数民族文学的跨学科交融”,接着又组织文艺学、民俗学、民族学、少数民族文学等学科硕士点,联合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审美人类学系列研究”,获得立项后,他们便深入地对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以及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边远地区)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进行审美人类学田野调查,基于广西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来搞科研与教学,以审美人类学理论与实践为一条红线,把中文系相关的人文学科的研究贯穿成为相互关联的学术整体。在他的带动下,广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审美人类学课题组积极探讨审美人类学学科建设的方案以及审美人类学的研究对象、方法、意义及其学理依据等等,自觉形成一门具有影响力的特色人文课程———审美人类学,该课程教学成果荣获2005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很快,由王杰先生主编的《审美人类学概论》作为“十一五”国家级教材开始了立项建设。

2.研究内容及其方法

基于广西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来开展高校民间艺术鉴赏课程教材建设研究,是一项具有时代性迫切要求的教学改革任务。然而,面对广西11个少数民族许多不同族群或支系,分门别类地去挖掘、收集、整理其中的民间艺术资源,并形成一部当代广西少数民族民间艺术鉴赏课程教材,实际上是一个十分庞大而繁难的教学改革“工程”。因此,在立项建设研究方面,必须选择这样的思路:从壮族开始,逐个对这11个少数民族民间艺术资源进行研究,并逐个形成相关的当代广西少数民族民间艺术鉴赏课程教材。以壮族为例,具体研究内容为:整合并利用当代广西壮族民间艺术资源———侧重于壮族神话、山歌、舞蹈、戏曲(壮剧)、乐器、服饰、工艺美术等以及相关的研究成果,运用网络及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当代广西壮族民间艺术鉴赏课程教材建设的研究。在具体的建设研究过程中,我们将采取以下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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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了中华民族最宝贵的文化基因和精神信仰,将其作为旅游资源和乡村旅游一体化融合将是未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途径。本论文对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地乡村旅游一体化融合所面对的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发展策略意见,以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未来的乡村旅游场景构建与规划中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乡村旅游;一体化融合;新宾满族自治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资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创造和传承的杰出文明成果。它记录了人类进步和发展的轨迹,具有重要的文化和现实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宝贵财富。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发展,新型的文化娱乐方式不断涌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的民间文化受到严峻挑战。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是满族的发祥地,“非遗”项目众多。新宾非遗网收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8大类21个项目。国家级项目包括:新宾满族剪纸、新宾满族秧歌。省级项目包括:新宾满族放路灯习俗、新宾满族婚俗、新宾满族祭祀、满族清明节插佛托习俗、人参炮制技艺、巴图鲁乌勒本、新宾满族故事。市级项目包括:新宾满族唱家戏、新宾满族祭祀舞——跳虎神、新宾满族祭祖——跳家神、新宾满族八碟八碗、兴京根艺。县级项目包括:新宾民间歌谣、新宾卡戏表演、新宾满族年俗、新宾民间小曲小调、新宾满族游戏、新宾满族火锅。抚顺新宾满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分类具体如下表1。从表1可以看出,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表现形式丰富、非遗资源历史文化价值较高。抚顺新宾是满族的故乡,是满族文化的摇篮,世代相传的各类民间文化资源极其丰富,在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的非遗资源分布较多,同时以民俗、传统技艺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具有较高的艺术观赏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乡村旅游资源

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藏的历史、文化、独特与参与性一方面是极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可以满足游客体验文化、寻求差异的需求,以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对乡村特色文化的挖掘、打造、传播,也为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了新的生存空间,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随着时展,人们对文化需求的日趋渴望,在当今旅游业中文化旅游已经成为举足轻重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的一体化融合不仅能够繁荣当地的旅游市场,形成一条乡村产业价值链,同时也会为非遗项目的保护提供资金支持,两者相辅相成,实现“帕累托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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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鼓灯元素在旅游产品设计中应用

摘要:花鼓灯艺术探究其起源,也是淮河文化的历史,体现了淮河流域人民多年的生活形态,承载着城市的精神和文化高度。非物质文化遗产花鼓灯艺术融合文化创意产品,使花鼓灯文化符号得以振兴,为区域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作出贡献。探究花鼓灯艺术文创设计,文化的认可与归属感从传统意义上被花鼓灯文创产品唤起,促进了传统文化与人们生活相容,也一种传统文化的凝结与表达,大大提升了产品文化中所具有的人文特性凸现出来,既提升其影响力,又增强了本土文化的软实力,促进其更好地传承。从一定意义上,对花鼓灯传承与保护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关键词:花鼓灯元素;文创产品;创新;应用

1花鼓灯艺术的基本概况

1.1历史渊源。延绵于淮河流域中原的花鼓灯艺术,被誉为“东方芭蕾”,花鼓灯艺术起源于何时,历史上没有确切的记载。它来自一个美丽传说:大禹率领先民采取“决口疏河”控制洪水,他根除了洪水,受到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当地人为了纪念,在山上盖禹王庙会,并编乐舞《大夏》在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赶往庙会,跳舞、打锣,从此有了花鼓灯。花鼓灯得以多种文化艺术形式的孕育[1]。其中,歌、舞、乐是一体的,承载着淮畔地域人民的生活形态。伴随现代商业社会的发展,花鼓灯的艺术价值也正逐渐消亡。因此,将原始生态文化的花鼓灯艺术元素进行符号化,进而进行符号的设计和开发,是学者、设计师的一项重要文化创意事业。花鼓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创新应也应随之诞生。花鼓灯体现出淮河流域成千上万人民生计生活状态,符号元素的特色应当从当代文化创意产品中应用和提炼,是对淮河流域文化的极大尊重。

1.2花鼓灯造型元素。花鼓灯的人物形象鲜明、乐器种类的丰富和服饰道具的花样繁多。折扇、手绢、锣、鼓和岔伞道具和独特的舞蹈服饰元素作为花鼓灯元素主要标志。就产品语义学说,层次是非常清晰并在其外观仪式中符号是如何呈现。有这样一张仪式化环境设计表现,例如:“蚌埠市花鼓灯会”。正所谓“艺术要跟着时代走”,折扇、手绢、锣、鼓和岔伞等道具回归的实质是一种原始的文化环境,时代早已不再是舞蹈、祭祀、宗教仪式的承载的农业生态环境。作为蚌埠地区文化的专属名片,花鼓灯艺术文化产品的设计很少,由于现代的人越来越注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享受。相对于旅游产品开发相对欠缺,具有地区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需要进一步开发。对于花鼓灯文创,除了利用和开发当地的风土人情和文化符号外,还应分别从产品形状的现实和虚拟场景来完成,通过对几何符号化和人工打散重组,开发出有淮畔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通过使用道具中的丝带元素转化为棒棒糖,现在正在研发此类产品项目的蚌埠后青春工业设计公司。

2艺术文创产品的设计原则

(1)注重花鼓灯艺术元素的提炼。折扇和岔伞曲线元素被吸引,关注人们听觉、视觉、嗅觉、皮肤和品味的感官体验等等,进行建模的创造力和形状、颜色和材料,形成区域特色文化和创意产品。(2)注重花鼓灯符号元素和产品功能的整合。提取动态特性和性能的花鼓灯艺术元素阶段,集成产品的功能设计与手帕的流动和锣鼓的舞蹈融合,为了开发一个系列的产品动态性和有趣的锣鼓。(3)注重花鼓灯艺术文化历史特征,以用户思维的共鸣和文化记忆为例子[2]。关注共性和个性的用户认知理解,追求差异化、多样化的造型,完成共同文化目标,相应完成产品叙事层的反射,让系列产品在被使用或观看时,形成“一千个哈姆雷特有一千种不相同的解读”。实现情感认同和顶层目标实现情感设计,开发设计出的情感产品具有文化记忆层面。总而言之,在满足产品物质功能的同时,更要考虑到人们心理感受,情感反应了人与周边事物、环境,同时也体现一定地域、时间、文化,也体现人的社会属性。最终,快乐来源于设计,并成为真正打动客户的一股力量,也是客户和产品的连接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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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美术元素在平面广告设计的应用

摘要:我国民间美术是世界文化的瑰宝,积淀和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以来的文化传统,是一种延续民族历史传统文化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科学技术水平等。现代艺术的发展离不开数千年来民间美术的成就。该文先阐述了民间美术的概念,分析了平面广告设计的不足,论述了民间美术元素在平面广告设计中的应用,探究了民间美术之于平面广告设计的重要性,以期使中华民间文化在世界文化舞台上大放异彩。

关键词:民间美术元素;平面广告设计;应用

一、民间美术

民间美术是由我国劳动人民创造的一种美术形式。民间美术体现了一个地区独特的民风民俗,迎合了民众的审美,因此常常在日常生活中被用来美化环境、丰富民间风俗活动。民间美术分布极广,世界各地都有它的影子,人们通常所说的民间美术主要指民众为了满足日常生活和生产的精神需求而创造的美术成果。民间美术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民间刺绣、民间陶瓷、民间印染、民间服饰等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求创造的民间美术;一类是单纯地为了满足民众的精神生活而出现的民间美术,如年画、雕塑以及剪纸等。

二、现代平面广告设计存在的问题

1.缺乏传统文化特色

当今社会自媒体越来越多,打开新闻软件,各种各样的信息就会铺天盖地而来,让人们产生了一定的审美疲劳。一些设计师在日常的平面广告设计中盲目追求创新,却忽视了具有价值的元素——传统文化特色。2.依赖软件设计当今社会科技发达,设计软件琳琅满目,借助各种软件功能,人人仿佛都可以是平面广告设计师。各类软件的兴起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对设计软件的过度依赖也导致部分设计师独立思考能力下降,其设计的作品往往是缺乏生命力的简单设计。创意是平面广告设计的灵魂,设计师不应过度依赖软件设计。3.过度运用抽象和夸张目前,一些平面广告设计师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使用一些过分夸大的标题,或为了凸显设计作品的个性、内涵,表达符号的美感,未能考虑语言使用的实际,盲目对语言符号进行创新。实际上,语言符号是用来传达信息的,如果消费者不理解,这种传递就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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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工艺美术平面广告设计论文

一、平面广告设计对传统民间工艺美术传承的逻辑必然

民间工艺美术源远流长,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蕴含着最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其民族地域特征最鲜明,其民族文化表征最显著。民间工艺美术来源于群众,具有广泛的识别性和鲜明的个性。平面广告设计作为现代艺术的一种形式,无时无刻不在受着民间工艺美术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往往是被动、自发的,而不是主动、自觉的。这种被动与自发性主要体现在:或仅是平面广告设计个案中采取或选取了民间工艺美术的某一种形式,或在平面广告设计个案中受民族文化、民族美术的影响而潜意识地体现一些民族文化、民族美术的特征。事实上,作为现代艺术的特殊表现形式,平面广告设计的一条最基本原则——易读性,即能准确传达信息,让受众清晰理解广告所表达的意思。把民间工艺美术的思维、理念、特殊表现手法、表现形式、造型特征运用在平面广告设计中,更有利于为群众与广告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从而更有效地形成广告效应。尤其是品牌推广本身必须具有入乡随俗的特点,民间工艺美术为品牌推广的平面广告设计地域化、特色化提供了依据。平面广告设计要走出一条“民族个性”的道路,就必须根植于民族文化土壤中,并进行具有创造性的转化。

二、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及对平面广告设计的启示

(一)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郴州当地文化与中原文化、客家文化与岭南文化的相互融合的独特产物,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艺术思维、艺术理念、艺术特征、艺术形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但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传承和运用。在分析整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积极因素,并创造性地应用于平面广告设计和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湘南民间工艺美术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专家学者们研究以郴州市民间工艺美术为主要,然后辐射整个永州市和衡阳市,即湘南地区。其研究主要从湘南古民居、湘南民间工艺美术、湘南民间石雕、湘南民间木雕等几个方面,对民间工艺美术进行了归类、分析和整理。依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对有关湘南民间工艺美术研究著作的代表作进行简要概括:(1)具有地方特色的湘南古民居著作,如唐凤鸣著《湘南民居研究》、范迎春著《湘南宗祠——建筑及装饰艺术研究》、王铁著《2012中国高等教育设计专业名校实验教学课题:湘南民居印象》等。(2)有关湘南民间工艺美术的课题与论文,如陆岚的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湘南民间工艺美术资源的挖掘利用与理论研究》、论文《浅析蓝印花布的色彩观》等。(3)湘南民间石雕的研究课题和论文,如何次贤的课题《湘南民间石雕的人文内涵、艺术价值及其保护与利用研究》、论文《湘南民间石雕艺术的文化寻绎》《从湘南民间石雕艺术看中国民间文化的崇德立德意蕴》等。(4)湘南民间木雕的研究论文,李曦《湘南民间家具的装饰特征研究》《湘南古民居的木材选用与木雕装饰》《湘南古民居木雕艺术》等。以上这些课题、论文、著作主要从研究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自身的特征入手,广泛收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作品,阐述民间工艺美术的概念并将其分类,系统的分析其造型、色彩及美学特征,部分著作还进一步研究了民间工艺美术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

(二)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对平面广告设计启示(艺术造型的直接借鉴)

1.为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的设计灵感。

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是现代设计的土壤并影响其的发展,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来源于群众,并为群众所熟知,平面广告首先得被广大群众认识、认同并接受,因此将民间工艺美术引入平面广告设计,既对民间工艺美术加以提炼与创新,又能让平面广告为人民群众所理解,从而引起情感上的共鸣,以达到广告宣传的目的。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先进的平面广告是国内学习和引进的主体,西方文化也在其中自然而然的传入,从而使中国传统文化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民间工艺美术正面临消亡的边际,将其引入到平面广告设计中,既为中国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的设计灵感,又为民间工艺美术的继承和延续寻找到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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