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数字化范例

贸易数字化

贸易数字化范文1

一、构建新发展格局

按联合国贸发会议口径测算,2020年中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2947.6亿美元,在肺炎疫情期间逆势增长8.3%,占服务贸易总额数字贸易:经济发展新动能的44.5%,比“十三五”初期提升13.9个百分点。商务部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预计,到2025年,中国可数字化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这两组数据充分表明,中国数字贸易发展迅速,规模和增速位居世界前列。数字贸易与传统贸易,有何不同?传统贸易中,贸易的开展多是贸易各方之间单独进行的。数字贸易时代,互联网平台开始成为贸易过程中的关键角色,这种交互形式的改变对整个贸易过程的效率带来很大提升,贸易的流程和传统情形相比出现了很大变化,并表现出诸多新特征。简单来说,数字贸易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数字交换技术为手段,为供求双方提供交互所需的数字化电子信息,实现以数字化信息为贸易标的的新型商业模式。数字贸易不仅包括基于信息通信技术开展的线上宣传、交易、结算等促成的实物商品贸易,还包括通过信息通信网络(语音和数据网络等)传输的数字服务贸易,如数据、数字产品、数字化服务等贸易。除了形式上的改变外,数字贸易还具有促进不同经济体系融合,激活整合新的创造力,打开新的市场领域,创造企业协作与联合新机制的作用,甚至还能让人们重新评估企业的组织结构,重新认识企业核心竞争力诸要素的构成。无论是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交易磋商、产品买卖,还是质量控制、业务流程设计等环节,如今数字贸易已影响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可以说,数字贸易不仅改变企业做生意的方式,更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原有商务概念的认识。

二、大国博弈新前沿

网络技术与现代通讯技术的日益融合,使人们淡化了传统的时空概念,各种力量协同运作加速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使全球商业运作24小时不停,无边界、无障碍的新经济体系正逐步形成。目前全球数字贸易发展和博弈总体上都面临着竞争的局面:一方面,全球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数字贸易领域发展层面的竞争非常激烈;另一方面,全球还没有公认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美欧等发达国家各有主张,都希望争夺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权,数字贸易规则领域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在肺炎疫情暴发之前,世界的供应链体系呈全球化分布态势,全球贸易产品由多家甚至几十、上百家企业共同生产,千万个生产节点通过全球供应链得到连接和流通,然而一旦某个节点受阻,全球供应链便无法运作。疫情发生后,由于中国全产业链的门类齐全,且得益于强大的疫情防控能力,随着有序复工复产,中国逐步成为全球唯一在增加产能的产品出口大国,从实力出发,在数字贸易领域赢得了一定主动权。

三、人才需求增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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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字文化产品;国际贸易;关税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数字化文化产品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关税的征收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经济主权。因此,应加大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管力度,保障经济效益。但是由于数字化文化产品自身的独特性,其关税征管的难度比较大,这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税收征管模式及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1.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关税征收存在的问题

关于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关税征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以往,在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国家贸易进行关税征收的时候,对关税是否征收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并且尽管对关税征收保持统一的意见,但是真正实施起来在技术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2)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征收关税的成本要远高于对数字化文化产品所征收的关税所得。新技术出现后,在线视频点播技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就给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关税征收问题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尤其是付费电影的下载,如何对其进行关税征收更是存在很大的难度。以A、B两国为例,A国消费者通过服务器从B过电影网站上下载电影,并以电子支付的形式完成交易,这其中并未索取发票,因而A国相关部门对交易的发生与否并不知情。(3)不同国家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关税征收立场不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不主张征收,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则认为不征收关税会对自己本国数字化文化产品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

2.世界贸易组织暂时免征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计划

一直以来,世界贸易组织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关税征收问题都比较重视。1997年,经合组织组织的会议中,制定了适用于电子商务税务框架条件,提出了“电子商务:税务政策框架条件”的报告。1998年,世界贸易组织就与电子商务相关问题开始进行审查,并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关税征收提出了一个工作计划,即以电子传输方式进行贸易延迟征收关税。但是对于这一计划,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看法,主要表现在西方发达国家与其他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关税的征收存在分歧,但是发展中国家最终也赞同了世界贸易组织关于暂时免征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的计划,认为这一计划符合他们的国家利益。然而关于永久性免征关税方面,相关成员都不愿意做出承诺。一方面,有的认为永久性免征将会导致相关关税永久丧失;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考虑到长远国家利益,只是希望通过暂时免征来获取发达国家更多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无论如何,在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收问题上,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仍未达成一致。

3.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暂时免征关税的弊端

暂时免征关税,从全局出发考虑的,既有利也有弊,因为暂时免征关税这一举措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确定性既表现在发达国家,有表现在发展中国家。综合当前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来看,暂时免征关税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以电子传输方式进行的贸易所涵盖的范围不是十分清晰。目前,世界贸易组织各国对什么是电子交付并没有形成共识,各成员国之间对电子传输的理解存在分歧。因此,就导致了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管难度增大。各成员国具有不同的国情及对电子传输贸易标准的定义,并且在电子支付及电子传输中有不同的方式,所征收的关税比例和种类难免不同。因此各成员国制定的数字化文化产品及所征关税的标准具有差异,为保障各自国家的经济主体及利益,暂时免征关税也是难免。(2)暂时征税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达成的政治性共识不能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中援用。暂时免征关税从其名字就不难看出,该举措其实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无奈之举,是一个无法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得以强制执行的政治义务。(3)暂时征收关税在解决影响服务贸易歧视性原则上还存在很大问题。国际贸易中存在一定的贸易歧视、贸易壁垒,暂时免征关税的举措并没有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有何实质性的作用。针对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进行暂时免征关税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国际贸易中问题的爆发,并且正在制造新的贸易问题。因此,暂时征收关税存在很大的弊端,影响了国际贸易正常进行。(4)暂时免征关税在实践中并没有阻止对电子商务征税。从目前暂时免征关税的实践来看,以欧盟为例,认为数字化文化产品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不应该承担传统贸易不存在的税收形式,并不希望将电子商务活动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而增加新的税种。上述种种问题的存在,导致暂时免征关税举措的实施难度非常大,且实施这一举措可能造成更大的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问题,对各成员国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经济主体、经济造成损害。

4.结语

总之,关税问题是国际贸易开展过程中最为关键、最为主要的问题。数字化文化产品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当处理好关税征收的问题,净化数字化文化产品的贸易环境,及早提出一个能够长久解决数字化文化产品关税征收争端的举措,为构建一个可以预测的数字化文化产品贸易自由化框架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徐雨微.数字化文化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关税问题研究[J].楚天法治,2015,12(7):191-192.

贸易数字化范文3

[关键词]数字贸易;数字经济;经济效益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世界进入了数字经济时代,也使得全球生产力发展方式和全球生产方式发生变革。数字经济国际化最直观和最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数字贸易,它是数字经济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数字贸易也是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动力因素之一,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具有深远意义。

一、数字贸易的概念及特征

数字贸易是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型贸易形式,其对于全球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目前为止,还未有具有公信力的国际组织明确地对数字贸易的概念及内涵进行定义。因此大部分国家采用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来规范数字贸易市场秩序(数字贸易产品归类于商品时适用GATT,数字贸易产品归类于服务时适用GATS)。2013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首次提出数字贸易的定义,即数字贸易是一种通过互联网传输产品和服务的国内商务和国际贸易活动。具体又分为以下四类,一是数字化内容,如电子书籍、网络游戏、音乐视频等;二是社会媒介,如社交网站、购物网站等;三是搜索引擎;四是其他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如软件服务、通过云计算提供的数据服务。中国目前对数字贸易的概念还尚未进行过官方定义,但在2016年举办的G20峰会中明确了数字经济的概念,即“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1]数字贸易虽然没有明确的权威定义,但是它是一种依托互联网产生的,通过数字交换进行的贸易方式。与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相比,数字贸易具有以下两个突出特征:一是贸易方式数字化。电子信息的高速发展减少了贸易中间环节,使数字贸易成本低于传统贸易,极大地提高了贸易效率;二是贸易产品数字化。数字贸易交易的产品多为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数字产品和服务,具有高新科技、高创新、高专利化的特点。

二、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现状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全球化的进程使数字贸易发展蓬勃兴起,数字贸易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日趋加重,国际市场上数字化产品和数字服务种类更加多元化。2020年7月中国信通院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指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19年的35.8万亿元,占GDP比重由14.2%提升至36.2%,2019年占比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更加显著。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数字经济国际化的最直观和最主要表现形式”。[2]虽然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具有差距,但是中国拥有前景广阔的数字市场,数字贸易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2020年举办的第中国互联网大会上了《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报告显示,“至2019年底,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达13.19亿人,占全球互联网用户总规模的32.17%;网络支付交易额高达249.88万亿元。这些互联网用户为我国未来数字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3]

三、中国发展数字贸易的经济效益分析

(一)数字贸易使全球价值链重构且为其扩张带来新动力。价值链上各环节增值程度不仅取决于产品本身,还取决于增值环节发生的地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为提高产品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增值,依据各生产环节的要素密集度,分割价值链并将生产分散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不断降低各环节生产成本。同时,“数字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数字贸易的进步,从而降低了现有产品的全球价值链组织协调成本,还提供了新贸易品及其相应的全球价值链”。[4]数字贸易的发展,可以带来现有产品的全球价值链重构,复杂价值链日益收缩,生产贸易过程中冗余环节减少,生产成本降低,全球贸易效率也在不断提高。从而,使中国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为更多企业带来增值空间。

(二)数字贸易的发展能够带来消费者福利。“数字贸易可以直接或间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数量和种类的消费品,更高效、更便捷的让消费者了解产品和服务详细信息,从而提升国内消费者福利”。[5]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中国居民日常消费结构也产生了变化,电子产品和服务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数字贸易为国内消费者带来更多新型的电子产品,如影像资料,社交网络游戏娱乐,在线教育等不断丰富着人们的日常娱乐生活;5G技术,网上支付,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和服务为生活出行等带来便利,为消费者带来了新的福利。从而随着消费的不断增加带动经济的蓬勃发展。

(三)增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数字贸易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对服务贸易规模继续扩大、贸易效率持续提高、贸易结构不断优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互联网发展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许多传统贸易模式下无法提供的服务都变得可贸易化,服务贸易所提供的产品种类更加多元化;除此之外,越来越多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积极利用电商平台将低成本、专业化的服务产品传输到世界各地,扩大了中国服务贸易的规模。数字贸易能够使贸易双方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减少贸易环节和成本,加快贸易进程以及在贸易后期及时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售后服务。跨境电商推动了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发展,物流服务集中,运输障碍减少,促进技术服务贸易和知识服务贸易发展,优化了服务贸易结构。

(四)数字贸易为国内经济“双循环”提供动力。“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新发展阶段、新环境和新的条件和变化提出来的,增强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决策”。[6]中国位居全球数字消费首位,也是除美国外最大的数字经济体,网络用户数量,电商交易量,移动支付、在线教育等分支领域均居世界第一。随着中国近年来数字贸易量的增加,世界贸易和竞争更多的集中在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中,它带来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变革是未来企业是否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关键。

四、推进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的建议对策

(一)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及数字化教育。中国已具备数字贸易发展的基础环境,包括技术、政策和人才,中国数字贸易有望在未来繁荣发展,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但是中国数字贸易发展起步晚,相关规则制度不完善,数字贸易发展仍然存在阻碍。良好的基础设施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数字贸易蓬勃发展也离不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在数字贸易治理中应重视信息通信技术硬件设施的建设,聚焦中西部偏远地区,避免出现新的基础设施阻碍;重视数字贸易网络平台建设,如在线支付、数字银行等,为中小规模企业数字贸易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数字化教育,重视计算机、法学、外语专业学科建设,不断为数字贸易提供有竞争力的综合性人才,利用人才建设提升中国数字贸易国际领域话语权。

(二)将数字贸易政策提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国际贸易领域,服务贸易所占比重不断上升,而这些都得益于数字经济的发展,服务贸易数字化趋势不可避免。数字贸易已经被许多国家纳入发展战略中,并且这些国家对内积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规则和法律法规;对外积极参与多边和区域协定数字贸易规则磋商。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日本和英国相继推出数字贸易发展战略,越来越多国家更加重视数字贸易和数字经济。为更好的顺应时代潮流和发展中国经济,中国也应该明确数字贸易战略定位,根据本国现有国情制定出合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发展目标,发展重心,掌握发展主动权;参考发达国家数字贸易战略,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联合研究中国国内数字贸易现状,进一步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此外,政府还应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确保数字贸易发展战略实施效率。

(三)提升数字贸易国际话语权。由于没有统一官方制定的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现有状况下数字贸易规则是随数字贸易的发展更新完善的。发达国家例如美国通过TPP、CPTPP等多边区域协定参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且取得了一定的主导权。中国对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参与程度不足,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严重影响了未来数字产品在国际市场中发挥竞争力优势。因此,中国政府应深入研究、学习、借鉴TPP、TISA、CPTPP等多边区域协定中有关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宝贵经验,积极推动完善WTO框架下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提升本国在数字贸易规则领域的话语权。协调各方利益分歧,减少贸易摩擦,在满足各方合理诉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维护本国利益,为中国数字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把中国提倡的数字贸易规则引入到本国参与的贸易谈判和协定中,促进全球数字贸易便利化和提升国际数字贸易合作水平。

五、结论

当今世界是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全球化的世界,数字贸易对经济的影响作用也在不断加深。数字贸易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中国也应该在顺应信息全球化的潮流中积极开展数字贸易,努力在对外贸易中获得竞争优势,占据主动地位。虽然中国数字贸易的发展还面临竞争力不足,发展水平低,国际话语权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数字贸易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贸易市场。数字贸易的发展对于中国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中国在发展数字贸易的过程中应加强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贸易发展能力;提升数字贸易政策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地位,鼓励数字贸易发展;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在未来数字贸易中获得主动权。

[参考文献]

[1]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R].2016:1-10.

[2]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R].2020:7-12.

[3]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20:5-12.

[4]刘洪槐.数字贸易发展的经济效应与推进方略[J].改革,2020(3):42-44.

[5]朱贤强,何朋,胡豫龙.跨境电商对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和应对[J].经济纵横,2020(6):15-19.

贸易数字化范文4

关键词:数字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数字经济时代造就一大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混合式综合发展人才,给“十四五”时期的新发展阶段带来前所未有的创新活力和蓬勃动力[1]。针对高校经管学科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发展特点,结合数字经济时代的强力推动,应当顺应数字经济市场规律的竞争趋势,以全方位的创新提出数字经济时代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的具体路径。当前,数字化转型渗透到社会的各行各业,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需求的侧重相比于以往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更加注重人才的数据思维能力和新商业思维的磨练[2]。需要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毕业生以数据为驱动,通过发挥专业基础优势,以扎实、严谨的学科专业基础,推动其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应用能力的提升。因此,在数字经济潮流的推动下,新商业思维和新商业规则发挥作用巨大,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应用能力等方面急需寻找新的培养路径。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一)基础理论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存在失衡,后续提升空间受限。应用型本科高校更注重毕业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是实际情况却存在较为明显的偏差,具体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从该专业培养方案上看,各应用型本科高校对专业的设置区别较小,培养方案中虽对实践能力培养安排的环节较多,但具体到实际操作,很多实践环节并没有很好的实施,造成实际效果大打折扣[3]。此外,针对实践能力的培养往往是在学校内部的实训大楼或是在商科学院拥有的实验室,能够走出校门到外企实地开展实践能力培养的机会少之又少;对实践课程的设置课时有限,在一个学期里难以完成所有的实操环节,其中有一部分学生只是挑选其中较为简单的实训环节开展练习。对于能够真正达到较高实践能力的培养环节接触较少,自然也就没有达到预期的实践能力培养要求。在此状况下,相关负责教师为使学生拿到实践课程学分顺利毕业,并没有严格遵循培养方案中的实践要求执行。大四毕业生校外实习这一跨期比较长、实践要求高的实习任务,也没有达到高校的培养预期,一则很多毕业生由于考研、考公或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并没有真正的参加校外实习;二则有相当一部分实习单位对学生实践方面的期望值变低,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质量变差,导致相应的实践指导和教学环节形式化严重,无论是高校还是实习单位对整个实习过程的引导和监管很不到位,使得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质量难以达到实际需要,距离数字经济时代外贸类企业对毕业生的能力需求差距较大。

(二)国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难以达到数字化时代外贸企业实际要求。近年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毕业生总量越来越多,造成毕业生就业困难、就业稳定性差的不利局面;另外,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外贸类企业对人才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要求却越发强烈。现实却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大量毕业生难以达到外贸类企业对应届毕业生招聘的相关能力要求,也即出现了虽毕业生人数众多,达到企业实际需要的毕业生人数却不足的尴尬局面[4]。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数字经济时代带来新技术、新方法、新体验,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细分的能力需求相比于过去存在巨大的变化;二是随着国内各批次自贸试验区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制度创新改革带来自贸试验区内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产生一大批最佳创新实践案例。随着时间的推移,各自贸试验区内的制度创新成果逐步拓展到自贸试验区外,各地区对创新型、复合型外贸人才的需求极为强烈。实际状况却是各大高校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导向严重滞后于外贸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要,这一较为严重的问题,至今尚未解决。

(三)部分高校实践环节师资力量薄弱,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难以到位。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经管类学科专任教师学历层次逐渐提高,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人数也越来越多。但是专任教师中具备外贸企业工作经历或挂职锻炼经历的老师较少,造成从事实践环节培养的指导教师本身并不具备外贸企业一线的实践经验,对实践环节的认知只能是从书本到书本,而不是从外贸企业实际状况到高校实践教学。相对于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大背景,实践环节教学容易出现内容陈旧、与实际脱节的弊端,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难以到位,也难以真正达到数字经济背景下快速发展的外贸类企业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技能专业化需求。

(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模式滞后,转型困难。部分高校对数字经济时代外贸企业面临的局面估计不足,对外贸类企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并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改存在滞后性,并不能紧跟时代步伐。针对毕业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应用能力提出有针对性的提升方案,应用型本科高校以基础理论、经贸事务为核心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4],这也是造成毕业生就业难、就业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及今后的一段时间,该专业创新型人才依然短缺,大量毕业生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升毕业生创新能力任重道远。

二、数字经济背景下贸易市场特征

(一)贸易参与主体多元化,数字技术降低企业进入出口市场的门槛。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技术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获取跨境订单、磋商交易细节以及交付商品等成本持续降低,跨境沟通、结算、物流协调等更加便利[5],更多的中小型外贸企业进入国际贸易市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贸易也逐渐向买方市场偏移,那些组织结构简单、反应速度快、竞争优势明显的中小型外贸企业倒逼大型跨国公司朝着扁平化方向发展,国际贸易市场的集中度不断降低,参与主体呈现出普惠性特征。而中小型外贸企业恰恰是大量国际经济与贸易毕业生就业的直接去向,其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剧烈的变化趋势难以捉摸,导致对相关学科人才的需求也发生较为显著的变化。

(二)数字化转型降低出口生产成本,提升出口生产率与竞争力。出口企业的数字化、信息化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企业管理水平,区域市场分割使得企业在国内生产销售面临更大压力,迫使生产率较低的企业转向出口市场,寻求更多的市场机遇;竞争的加剧直接使得同质化严重的中小企业在内外夹击下退出外贸市场[6]。在这一背景下,国际经济与贸易应届毕业生如能顺利进入外贸类企业,需要适应、学习的内容将会非常之多,数字化、信息化发展趋势以及所在企业出口竞争力、生产率等,都需要通盘学习强化。

(三)数字贸易推动国际贸易产品朝着多元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数字技术的应用打通了市场需求端至供给端的信息渠道,众多企业加快了个性化、定制化贸易产品的产出速度;互联网市场打破实体交易市场的时空限制,使得贸易产品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贸易市场竞争加剧推动出口企业主动满足市场的个性化需求,为培训外贸新优势提供新渠道、新机遇[8]。随着国际贸易朝着多元化、服务化的方向发展,国际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由于难以在毕业前接受实际贸易发展状况的实训锻炼,对当前数字贸易发展态势下国内贸易市场的变动趋向难以把控。因此,应致力于让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充分认识当前最新的数字服务贸易发展趋势、贸易产品具备的特征等,以更加饱满的姿态迎接就业市场的新挑战、新需求。

三、数字经济驱动国际经济与贸易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转型路径

(一)以自贸试验区创新最佳实践案例为标杆,扩大亮点工作辐射范围。基于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外贸市场的激烈变化趋势,应打破国贸专业过往单一化专业基础课程培养的状况,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与国贸原有专业课程基础进行有机融合,增设跨学科课程,强化学生的专业基础培养水平,有助于学生更真实地体会复杂多变的经济活动与商业环境。更加强调学科体系之间的融合、前沿学科技术和理论的融合,培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的综合专业素质,以综合性能力提升达到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

(二)拓展实践教育渠道,提升实践环节培养质量。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方案中,已经较为明确的设计有实践教育的模块,但当前实践性环节较为缺乏的是培养质量,即如何保证培养计划中制定的实践教育内容达到既定的培养目标是今后培养方案制定及检验的重中之重。各大高校经管学院需加强与外贸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将学校实践环节培养下具备一定实践能力的实习生交换到联系外贸企业,进行顶岗实习,让毕业生通过实战方式更为深刻的领会校内实践学习内容。同时,有计划、有组织的将高校从事经管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师输送到外贸企业一线进行挂职锻炼;此外,也可有计划地邀请外贸企业高级实训培养师到高校从事兼职实训教学工作,通过专任教师实践教学和外贸企业高级培训师的双管齐下,形成校内校外实践环节的高度融合。

(三)数字经济背景下强化创新创业比赛的磨砺,培养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各高校均在搭建一系列的数字化教学平台,而众多的数字化教育平台也已经应用到很多学科、专业领域,具体到经管类学科特别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也要求学生能够通过数字化平台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进行业务操作实习。将数字化教学平台与线下的实践环节相结合,培养经管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谈判能力、应用能力等。可带领学生大规模参加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显著影响力的外贸类创新创业比赛,通过创新创业比赛既能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效果进行检验,又能通过多人次的比赛强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组织规划能力、表达与沟通能力。

(四)以多种类型的信息技术提升专业人才的数据处理能力及数据思维能力。数字经济时代带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不断进步,并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当中。作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应当顺应数字经济的发展步伐,培养学生对数字信息的敏感性,以敏锐的洞察力迅速捕捉国内外经贸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数据信息,在培养方案中应细化培养学生数字信息处理能力和数据信息分析洞察能力的具体路径;考虑到不同学生来源的差异以及对今后工作方向的规划差异,避免在数字信息思维能力的培养上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制定学生数据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效果评价的综合指标体系,从而科学、合理、规范地测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的综合培养成效,并针对单个学生的评价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改进方向。让学生在实习期或毕业进入工作岗位后能够明确自身的不足之处,持续发挥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对其今后发展的提升作用。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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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金融工具;全球化;贸易融合

引言

本文首先介绍我国国际趋同的历史进程,通过分析当今经济全球化、贸易融合,发现未来发展国际趋同的必要性,进而预测未来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趋势。

一、回顾过去:国际趋同的历史进程

2006年,我国进入后WTO时代,市场经济开始蓬勃发展。中国经济更广更深地融入全球市场经济体系,中国积极与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及地区进行战略经济对话,增强国际合作。而此时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国开始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这一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既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顺应了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在这之后的十年间,中国响应了G20关于建立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倡议,财政部修订了公允价值计量等新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保持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此后,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又进行了一次重大变化,修订了金融工具、政府补助等具体准则,以金融工具为例,在金融工具定义上,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来看,金融工具的定义与IFRS的表述近乎一致,这说明我国会计准则已经加快了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步伐。在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方面,在旧准则中,金融资产被分为了四类,即交易性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种金融资产的四分类划分的标准很模糊,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因此导致了主观性增强,仅根据管理者的意图便可以划分金融资产。新准则将金融资产的四类划分为三类后,除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金融资产的细分增强了其分类的逻辑性之外,国内外会计准则实际含义相同。可以看出,在这一基础上,对国内会计准则的更新和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是必要的。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趋同进程一直在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01年我国加入WTO,我国经济便开始更深入地融入全球市场经济体系。随着时代进步,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价值链深刻推动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必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并发挥协调作用,承担国际责任。在这一形势推动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很可能发生变革,可以看出趋同进程具有波动性和周期性,历史上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又会重现,未来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将会更有利于我国经济和贸易的规范发展,促进我国与各国经贸团结合作,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提升中国的国际声誉。

二、着眼现在:国际趋同大势所趋

(一)国家发展建设推动我国会计准则的出台。我国会计法制建设都是紧紧围绕并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也是如此。在国内和国际会议中可以看出国家经济发展的趋势。近年来,在众多国际会议上中国和各国表现出了合作共赢的进一步展望。比如,2019年,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四次峰会上,与会各国领导人对于世界经济形势、贸易、数字经济等议题进行了探讨,在各国都走向开放融合的大趋势下,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大,各国经济产业在生产要素全球流动下更快融合。当世界经济面临风险和不确定性加强的情况下,逆全球化对全球化造成冲击,各国倡导共同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以及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以减少经济风险对本国的冲击。全球共同治理需要共同的准则规范和交流,在这一背景下,从经济交流方面为践行互利共赢理念,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成为大势所趋。

(二)经济全球化助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有利于在世界各国面对经济全球化中的困境时,加强全球治理,促进区域合作,在贸易融合的背景下促进经济发展。在疫情扩散至全球时,从G20领导人应对肺炎特别峰会中中方表示会尽最大力量为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到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中中国明确发声会加强中非的友好关系,共同抗疫,团结合作,再从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到全球疫苗峰会,可以看出中国高举多边主义旗帜,面对全球疫情下民族主义倾向增强。逆全球化浪潮加剧等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倡导更加包容的全球治理,更加长远的发展之道,更加有效的多边机制,更加紧密的国际交流,更加积极的区域合作。目前,在疫情仍未在全球得到全面控制下,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召开,中国表明将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共同促进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繁荣,此后我国加强了中国贸易强国的建设,抓住国际分工深化所带来的全球价值链重构机遇,进一步推动全球化发展。因此,随着科技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贸易融合的进程也成为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必要原因之一。

(三)数字化经济急需与国际接轨。随着数字化经济的日益发展,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提供了技术条件。在疫情的冲击下,数字化经济的发展成为大势所趋,而之前我国数字化经济虽在快速发展,但效率不高。疫情期间,实体经济陷入困境,数字经济线上线下加速融合。一直以来我国的数字技术在行业上发展并不平衡,此时正是我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最好发展机遇,通过数字化转型,可以取得在国际社会上发展数字经济的主动权。而会计作为一门深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影响的学科,会计数字化转型也即将成为大势所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技术也将成为中国企业的决定性因素。云技术的发展成为经济和贸易全球化的载体,对比传统财务内部系统,云财务将更加方便快捷。随着线上办公成为趋势、数字化办公软件的普及,社会对数字化会计师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要求财务专家不仅要具有数字化思维方式与国际化新兴技术相接轨,更要具有开阔的国际化视野以满足因社会需求而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数字化经济的发展对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发展契机:经济全球化下的贸易融合现状

(一)国际贸易的发展进程。二战后为重整国际经济秩序,避免贸易保护主义对世界经济造成打击,破坏世界经济秩序,逐渐形成了以互惠为基础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国际贸易准则。近些年随着科技的发展,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运输成本降低,各国贸易进一步融合,国际贸易模式也一改传统模式变为跨国生产、全球销售的一体化综合体。与此同时,贸易融合的趋势也间接推动着在这一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发展。

(二)我国进行国际贸易融合的进程:风险和机遇并存。机遇可以总结为以下两点:(1)改革开放后,我国抓住了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机遇,加入了全球贸易融合的队伍,开始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深度融入了全球贸易链,并通过发挥自身劳动力优势及积极引进外资,发挥生产要素的价格优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继续深化全球化的进程,推动国际贸易融合无疑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2)因肺炎疫情而迅速发展的线上线下融合的跨境交易模式,通过大数据发展线上电子商务平台,实时监控订单收发,引流线下实体店至线上交易平台,扩大了国际市场的销售规模,新开发的线上交易系统需有统一的交易政策和计量政策对产品进行监管从而使国际交易顺利进行。除此之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要想在全球贸易链和价值链中取得更具优势的地位,不仅要知悉全球贸易链和价值链的发展方向,更要洞悉国际所采用的各项会计准则及其文化和发展历史,及时作出适应线上交易的战略调整,采取相应的贸易战略和投资战略。从以上进程可以看出我国的贸易融合在深入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风险。风险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1)国际贸易依存度降低。近年来逆全球化对我国贸易融合产生了较大阻碍,发生了很多像英国脱欧,美国增强贸易壁垒并挑起贸易摩擦等逆全球化的事件使进出口贸易额下降,国际的贸易依存度降低。(2)负面影响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国际分工深化作为当今贸易融合的体现之一,全球分工一方面意味着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更大的风险。一国受到负面冲击,会通过全球贸易链传递到其他国家,进而影响整个世界。(3)国家发展后面临的潜在威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日益缩小,面对日益强大的竞争对手,各国产生危机感,进而转向加强国内价值链的构建,减少对国际贸易的依赖,使我国的贸易融合进程受到潜在威胁。除此之外,我国目前对外部资金、技术等依赖在增强,而中美贸易摩擦、科技冷战使我国受到潜在威胁的风险增大。在贸易融合下国与国之间的界限更加模糊,趋同后的机遇和风险并存,而如何在紧跟国际趋同步伐的前提下应对随之而来的风险才是当今中国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亟须解决的问题。

四、展望未来:对未来国际趋同的建议

面对当今的时代挑战及贸易融合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对中国未来国际趋同步伐的建议如下:

(一)密切关注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动向。应密切关注会计在国际上的发展动向,例如通过国际化发展得较好的国际化机构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可以及时了解会计在国际上的发展,并主动参与会计国际化进程,运用IASB会议提供的开放机制提出建议,反映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存在的特殊问题,增加参与度并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并提升我国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发言权,从而争取更多的国家利益。

(二)“因地制宜”地推进会计准则国际化。在具体准则推行方面,例如因高素质人员配备不足,风险管理部门制度不健全,基础数据的缺失等问题。我国现行的金融工具减值原则还不能实现国际化接轨,在具体企业推行方面,因我国企业类型,数量众多,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在业务性质和相关需求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如果一概推行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有些企业可能产生更多的负面影响,反而不利于实现个体的经济目标。因此,之前我国会计准则还实行渐进式趋同,在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实施之初仍以原会计准则为主,再渐渐过渡,不仅吸取了国际准则的精华,还创立了自己的特色,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实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系统全面地联系了整体与部分,并逐步解决了企业治理规范的问题。因此这一特色应继续延续下去,因地制宜地推行会计准则国际化,可以更好地兼容我国企业发展的特点。

(三)加强贸易强国建设,夯实推进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基础。国际贸易融合作为稳定推进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背景和基础,中国应着力加快贸易强国的建设。而目前因疫情演变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影响,此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发展中国家不断膨胀的债务负担仍是全球经济的重大隐患。因此,中国应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与完善作出有力的中国贡献,同全球各国共同推动全球贸易稳定复苏,推进更具开放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贸易发展路线,营造有利于复苏的国际环境,并继续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尽早解决疫情带来的影响全球贸易的法律问题,进而最终完善多边贸易体系下的全球价值链和全球生产网络。面对国际分工深化所带来的负面冲击,为了尽量减少贸易链分散导致的效率损失,我国应加强自身的科技含量,积极创新贸易方式,并加快提升国际标准制定的能力,利用更先进的技术来趋利避害。在中国-阿联酋经济贸易数字博览会上,中方表示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成为大势所趋。而数字技术与贸易融合的新型贸易方式,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际贸易链的安全,我国应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积极发展数字产业,并通过自主发展,减少因依赖外部而产生的潜在威胁,从而推动我国贸易强国建设。

(四)加强国际合作,抵御逆全球化风险。2021年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时代的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白皮书中详细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开展国际发展合作的理念和政策主张,反映出新时代中国国际发展合作所取得的实践成果和进展。加强中国与国际的发展合作是大势所趋,也是经济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相互依存的程度在空前加深,既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也是在世界发展面临难题和挑战的情况下的必然产物,肺炎疫情便是对世界的警示,唯有团结协作才能应对各种全球性的风险挑战。要深化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我国应积极将合作理念传递到世界,并加大国际援助,积极支持国际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各国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为世界经济稳定作出贡献。

(五)稳步推进趋同步伐。我国现阶段的会计准则基础较为薄弱,要完善趋同机制,不能一蹴而就,而要稳步推进,扎实前行。若趋同进程与我国发展进程不协调,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就会与国家经济现状脱轨,反而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因此,在趋同过程中要调和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趋势和我国经济现状的需求,针对我国的发展需求,综合不同国家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经验,从而总结出适合我国发展的趋同步伐。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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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技术;电子商务;教学模式;数字化改革

数字化改革已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不断深入开展,浙江省更是把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作为浙江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1]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同样面临新技术、新经济和新模式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不但需要在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数字化改革,更需要在教学理念和教学内容方面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本文将围绕电子商务专业数字化改革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以期对院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有所帮助。

一、从网络化,到数据化和智能化

随着精准推荐、数字营销、智慧物流、智能客服等新的技术手段不断在电子商务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电子商务行业也从网络化,向数据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并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的各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以网络化为主要特征的第一阶段

网络化阶段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了供给侧与需求侧的高效耦合和精准对接。电子商务所具有交易便捷和开放的特点,使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发突出。[2]在该阶段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学更多的是围绕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相关技术进行设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涉及到平台规则、客服、物流、支付、安全等;网络营销涉及到平台站内营销、搜索引擎营销、社群和新媒体营销等;电子商务相关技术则深度融入了网页制作、数据库技术、网站开发、移动应用开发以及相关的图片和视频制作等各个生产环节。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专业也不断和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国际贸易、金融等专业融合,形成网络营销、旅游电子商务、互联网+外贸、互联网金融等特色方向。

(二)以数据化为主要特征的第二阶段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智能终端的不断普及以及数据存储和计算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大数据在商业场景中的应用越发普遍。[3]电子商务从市场调查分析、产品开发、客户关系管理、营销推广、仓储管理、物流配送以及财务分析和内部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逐渐从经验决策向数据决策转变。对于电子商务从业者而言,需要建立数据化思维方式并掌握相关的数据分析工具与方法。[4]在该阶段,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相关的课程逐渐融入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加强了数学、统计学、数据分析编程语言等方面的教学。通过建立电子商务数据化运营知识体系和能力模型,大幅提高了学生利用数据开展行业分析、竞争分析、竞品分析、消费者舆情分析、蓝海市场挖掘、营销效果评估、销售额预测等各项技能,使学生学会用数据说话,为从事商务数据分析、电子商务运营、品牌营销等相关工作奠定良好基础。[4]

(三)以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第三阶段

在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推动下,现代人工智能得以迅速发展,被认为是继蒸汽机革命、电力革命、信息革命之后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产生了颠覆式的变革。[5]在电子商务领域,人工智能在智能客服、产品开发、商品定价、销售预测、精准推荐、智慧物流、视觉搜索、智能仓储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正在成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手段。在该阶段,行业对人才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学更加强化学生商业思维与大数据技术的融合应用能力,学生不但需要懂得行业和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人工智能的工作原理和运行机制,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等基础性课程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夯实基础、强化实践、提升能力、突出创新”将是这一时代电子商务教学的主要特征。

二、数字化驱动贸产服深度融合

电子商务和各个行业的融合不断加深,从以交易撮合为主的电子商务向“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方向发展,从贸易(含内贸和外贸)撮合数字化向贸易服务数字化和贸易数字化导向的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融入,极大地提高了网络营销的效率,提升了贸易撮合的精准度,海关、国税、外汇、国检、工商、物流、金融等贸易服务的数字化提高了贸易执行的便利性,[6]贸易数字化导向的产业数字化则引领了消费升级,引导产业供需两侧实现更加精准的匹配。而当前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更多的还是定位在贸易撮合数字化阶段,把重心聚焦于数字化工具在电子商务运营中的应用,对贸易服务数字化和贸易数字化导向的产业数字化方面人才的培养重视程度不够,人才培养趋同化现象较为严重。在现代化企社会分工己越来越专业化、精细化、纵深化的今天,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更应该结合院校自身办学定位,紧扣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从贸产服融合的视角,重新梳理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课程设置,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三、新技术、新经济、新人才

(一)新技术驱动商业模式加速迭代

新技术层出不穷,以技术为创新驱动力的商业模式也在加速迭代,商业模式的生命周期在不断缩短。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移动电商、跨境电商等各种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业态的竞争在不断加剧,流量红利正在逐渐消失。这也给我们教学带来了新的思考,传统以先发优势塑造学生电商创业的策略,在当前的新技术背景下变得愈发困难。同时,单纯围绕“实战”的电子商务教学模式也面临着新技术的巨大挑战。实际上,在电子商务回归商业本质的当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该以什么样的路径回归到立德树人的教育本源,需要结合新技术背景进行系统化的思考。

(二)新技术推进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

在新技术的推动下,行业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与此同时,学科间的界限也不再泾渭分明,学科的传统知识体系也在不断被打破。教学内容也正在按照学生的成长阶段,以基于社会和个体的问题导向被重新组织,“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正在与各个学科融合。电子商务作为现代经济活动中一种重要的手段,也已融入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国际贸易、金融等各个专业,在扩大电子商务专业外延的同时,也对电子商务专业的核心内涵带来了新的冲击。

(三)新技术倒逼人才标准重新定义

与工科专业相比,电子商务专业涉及的相关技能属于“弱技能”,学习的门槛不高,并且随着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加速迭代,相关技能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如果在教学过程中,过分强调所谓“时髦”技能的学习,而忽略学生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策划能力等“可迁移能力”,以及心理素质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学生未来的发展。如何将学生“可迁移能力”等综合素养的提升与电子商务专业教育更好的融合,植入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将是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

四、新技术推动教学模式深度变革

新技术驱动商业模式加速迭代,同时也推动教学模式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深度改革。[4]首先是教学理念,现代大学生作为数字原住民,对新技术和新模式的敏感度以及学习和应用能力,有时是超过我们教师的。与此同时,随着获取信息渠道便利程度的不断加大,教师也正在从单向的知识传授者,逐渐向教学方向的引导者、教学过程的组织者、教学质量的把控者、教学评价的实施者的身份转变。在教学内容方面,商科很多的行业应用是领先于院校教学内容的,如何在传统的学科理论体系基础上融入新的技术,打造属于这个时代的新商科课程体系,也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另外在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方面,新技术的应用使我们有了更加多元化的选择,线上和线下融合、虚拟和现实交汇,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五类“金课”的建设,都离不开现代教育技术的融入。最后在教学评价方面,新技术的应用能够更好地实现对教学过程的记录,充分勾勒出每位学生的学习画像,更加有利于我们因材施教。

五、新技术背景下电子商务专业的数字化改革

(一)深度:四层数据化教学体系,助力电子商务专业数字化改革

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我们将电子商务数据化教学分为四个层次,院校可以根据学情、师资和培养目标等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数据化运营实践教学内容。[4]第一层次要求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电子商务数据化运营的体系架构、数据化运营的流程和指标维度,能够利用数据平台和Excel等工具进行行业分析、店铺分析、竞争分析等,并能在此基础上撰写数据分析报告;第二层次要求学生在第一层次的基础上深入学习数学和统计学基础知识,掌握电子商务领域常用的数据挖掘模型和算法,能够利用商业智能工具完成客户聚类、商品推荐、营销响应预测等常用数据挖掘工作,并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场景需求设计数据分析与挖掘模型;第三层次对学生的要求在第二层次基础上需要进行Python等数据分析语言的学习,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对业务进行更加灵活和深入的分析和挖掘;在前三个层次,数据化运营更多的还是作为具体的一门或几门课程的内容加入到了电子商务课程体系当中,但在第四层次,数据将与更多的课程进行融合,比如海外市场调查分析、消费者行为学、网络营销、客户管理等,甚至是跨文化沟通与交流这种传统的人文社科类课程也将融入大数据的元素,在此阶段电子商务专业的知识体系将被重构,并将对院校人才培养产生深远影响。

(二)广度:以电子商务专业为牵引,带动商科专业整体数字化转型

电子商务专业是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的新的专业,很多互联网的新应用、新模式也最先在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学中得到体现,专业的特性决定了它天然承载着商科数字化改革排头兵的使命,同时电子商务数字化改革的有益探索也在为其他专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借鉴。智慧商务、数字贸易、科技金融、数字营销、智慧旅游、智慧新媒体、智能财务、智慧外贸、智能审计和智慧城市等行业应用的普及,也在推动着跨境电商、金融、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国际贸易、审计和公共管理等专业的数字化改革,逐渐形成了以数据化、智能化和场景化“三化”为特征的新商科建设整体思路。

(三)平台:打造新型教学资源协同创新平台,为商科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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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数字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围绕数字化既深度融合产业又成为人民群众不可或缺、无所不在的生活方式,以场景牵引和数字赋能为主线,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发展,打造城市数字化发展新底座,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科技创新攻关、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字生态营造四位一体保障体系,构建数字化发展新格局,为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高效布局。树立全局思维、系统观念,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规范引导作用,推动数字时代城市生产方式系统变革、生活方式多维变迁、治理方式演进升级。

——协同推进、一体提升。突出综合集成和全面贯通,打造数字经济创造新供给、数字社会满足新需求、数字政府优化新环境“三位一体”的数字,三大领域相互协同、互为促进,整体提升城市数字化水平。

——数据互通、数字赋能。立足“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坚持以统利用、以用促统,打通数据壁垒,高标准推进数据归集整合与共享开放。紧扣“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发挥“城市大脑”赋能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服务更加精细化和政府治理更加现代化。

——场景牵引、应用为王。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场景打造为用,建设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应用场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23年,数字化发展整体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梯队。数字经济创新引领能力显著增强,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新高地。数字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便捷,数字生活服务更加普惠可及。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国领跑,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发展的数字治理新模式。“城市大脑”赋能发展的能力基本形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要突破,数据资源要素实现高效配置,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逐步完善。

——数字经济。建成“津产发”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健全以制造业、商贸业、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的数字经济“1+3”政策体系,到2023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不低于55%。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水平显著提升,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蓬勃发展,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示范区,新兴数字产业和制造业数字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国家智能科技产业北方基地,抢占世界智能科技产业制高点。

——数字社会。建成“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民生服务、民生资讯模块),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围绕交通出行、旅游休闲、教育医疗等民生热点领域和生活品质提升,分批有效落地20个应用场景。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城乡数字鸿沟基本弥合,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数字政府。建成“津治通”社会治理综合应用平台和“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政务服务办事模块),建设41个数字治理典型应用场景,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一体化社会治理新格局。打造政务服务智能化平台(PC端、移动端),基本建成智治协同、运转高效的整体数字政府,有效提升科学决策、精细化治理能力。二、培育创新引领的数字经济,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四)释放“津产发”平台产业数据价值

围绕服务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聚焦提升“十大产业链”能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重点任务,以“津产发”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为支撑,汇聚资源要素数据、产业链数据、创新链数据、供应链数据、贸易流通数据,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即时分析、引导、调度、管理,实现产业链和创新链双向融合,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建设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数据中心,选择3至5个优势行业开展产业智慧中枢应用试点,有效支撑多样化的经济数字化治理、产业数字化服务、数字产业化发展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

(五)培育数字产业化发展新动能

实施“铸魂”工程,加快研发设计类、生产制造类等工业软件和关键工业控制软件,到202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达到260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芯火”工程,落地实施中芯国际先进制程芯片、飞腾芯片研发总部、环欧半导体智能化切片等重大项目,到2023年电子信息产业规模达到240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发展新兴数字产业,构建以飞腾、麒麟、超算中心等为引领,涵盖核心硬件、基础软件、算力支撑、场景应用、关键配套等领域的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布局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重量级未来产业,发挥曙光、华为、中芯国际等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六)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发展新智造,制定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赋能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工业互联网赋能行动,全面推进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以及企业级四类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到2023年新建3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行动,重点推进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行业数字化集成应用,建设300个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提升数字经济“两谷两园两区”(中国信创谷、北方声谷、河西区数字经济主题园、武清区大数据主题园)服务效能,构建数字经济新增长极。(牵头单位:相关区人民政府)实施智能场景打造行动,统筹推进信创应用场景建设和智能科技应用场景“十百千”工程,持续培育“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发展新贸易,制定实施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建设数字商贸综合服务平台,赋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持续深化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金街建设,推动商场、超市等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升级,打造智能售卖、智慧菜市场等新型数字商业应用场景,用数字经济赋能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加大电商主体引育,吸引头部企业在本市设立职能总部、新业务板块,培育一批“小而美”的网络品牌和数字商务种子企业,到2023年网上零售额达到1500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创新发展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支持和加强数字可贸易化、防止数字不当交易等前瞻问题研究,探索建立互惠共享、可持续发展的数字贸易新局面。(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相关区人民政府)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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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字贸易;发展;监管;数字贸易规则

一、引言

国际贸易的发展经历了传统贸易、电子商务、跨境电商三个阶段,并在当前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进入数字贸易阶段。对于数字贸易概念的界定,学术界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中国通信院的《数字贸易发展与影响白皮书》中指出,数字贸易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贸易方式的数字化,如线上宣传推广、数字化支付方式等;二是贸易对象的数字化,如搜索引擎、数字音乐等。同时,该报告还指出数字贸易将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因此,研究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能够促进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进而加快我国由数字贸易大国转变为数字贸易强国的前进步伐。

二、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现状

(一)数字贸易规模逐渐增大

在第四次全球化浪潮下,我国数字贸易规模逐渐增大。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为22.6万亿元,经过5年时间的发展,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于2021年增长至45.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0.26%。在数字经济规模成倍增长的情况下,我国数字贸易规模也呈现出上涨趋势,进出口规模由2018年的9981.5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4551.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2.89%,其中,数字贸易出口规模年均增长率为15.27%,进口规模年均增长率为34.61%。

(二)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势头良好

UNCTAD官网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266.18亿美元,经过近十年的不断发展,2021年,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3596.9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6.73%,且排名从第9位提升至第5位,显示出我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趋势。

(三)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增速较快

2019年起,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线下交易受阻,我国跨境电商业务迎来曙光。在跨境电商出口额方面,从2019年的1.29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98万亿元,平均增长率为26.74%,在跨境电商进口额方面,从2019年的0.8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44万亿元,平均增长率为40%,高速增长的跨境电商进出口额显示出其在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三、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数字贸易总体规模及其细分领域的数字服务贸易规模、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均呈现增长趋势,但是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如下:

(一)数字贸易统计体系不健全

数据是科学分析和研究的基础,是企业管理者做出正确决策、行业制定统一标准、国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的有效依据。然而,由于对数字贸易的内涵及范畴缺乏统一、深刻的认识,采用何种方法在原有的货物贸易统计与服务贸易统计中提取数字贸易统计数据,通过何种方式统计数字订购贸易数据、数字交付贸易数据等问题均需要深入探讨,这也使得我国尚未建立健全的数字贸易统计体系,目前仅可通过《数字贸易发展与影响白皮书》等报告查看零散数据,同时,此类数据报告的周期较长、缺乏系统性,极易导致数字贸易基础和应用研究陷入瓶颈。

(二)部分数字技术落后于发达国家

与传统贸易相比,数字贸易的发展更加依赖于技术水平,虽然我国已在数字技术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部分数字技术仍落后于发达国家。2019年,世界权威机构推出了《全球数字经济100强榜单》,其中,美国企业近40家,且有7家企业位居前十,苹果公司位列榜首;而我国只有14家企业上榜,仅有2家企业位居前十,最高排名为第8位。此外,我国的5G技术虽已领先全球,但其在城乡间的普及程度并不均衡,同时,我国芯片、计算机系统等核心技术仍以进口为主,一旦类似“美国制裁华为”的事件再度发生,将对我国数字贸易的规模及发展速度产生巨大影响。

(三)数字贸易监管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数字贸易监管制度不能与数字贸易的飞速发展相适应,仍停留于传统贸易阶段,呈现出“出现问题-建立法律法规”的填补式特征,同时,我国缺少与数字贸易相关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这使得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少依据和标准,监管效率有所降低。在数据安全方面,因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诈骗案件,购物平台中的同一商品对老客户展示的价格更贵等事件频发;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致使部分西方国家借此对我国实施制裁;在关税方面,缺少数字贸易税收相关法规,致使数字贸易领域偷税、漏税现象严重。数字贸易监管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部分国家对于我国开展数字贸易望而却步,影响我国数字贸易规模的扩大。

(四)数字贸易规则国际话语权不足

数字贸易是各个国家新一轮对外贸易的增长点,因此,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已成为贸易谈判的关键问题之一。自20世纪90年代起,关于数字贸易征税隶属的参照文件、如何征税、关税税点等问题的研究既已展开,但由于各国对此意见各异,至今未能形成统一的规则。目前,由于欧洲和美国的数字贸易开展时间较早,二者通过与其他国家的谈判与合作,签订了一系列贸易协定,在世界上形成了颇具影响力的“欧式规则”和“美式规则”,两大规则间的差异主要在于数据的跨境流动方面,“欧式规则”更加审慎,“美式规则”则更强调自由流动。这种局面使得包括中国在内的数字贸易新兴国家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处于弱势地位,话语权的缺失也间接导致本国数字贸易竞争力的降低。

(五)数字贸易人才匮乏

世界各国在数字技术发展水平上的差异致使其数字贸易规模存在差异,而数字技术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人才的质量,即一国数字贸易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有“数字+贸易”跨学科、专业能力强的高端人才作为支撑。当前,数字贸易已被写入《“十四五”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故相关行业、企业对数字贸易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而我国现有的人才供给数量并不充足。一方面,部分高校对于数字贸易人才的培养重视程度不足,并未开设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而已开设相关专业及方向的高校,在数字贸易人才培养体系、相关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存在不足;另一方面,企业已拥有一定数量的传统贸易从业人员,但对这些人员的数字化技能培养不到位,也是造成数字贸易人才缺口的一大原因。

四、推动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对标国际标准,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数字贸易发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建议:

(一)推进数字贸易统计体系建设

准确、详细的数字贸易数据能够反映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真实水平,帮助学者找出制约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相关因素,因此,建立完备的数字贸易统计体系意义重大。首先,依托现有国际组织的统计框架,考虑我国实际发展情况,构建数字贸易统计制度,明确各级数据统计及责任部门,保证数据的高频率及系统性,以便于相关学者科学分析我国数字贸易竞争力情况。其次,结合我国在数字贸易发展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构建科学、系统、层次分明的数字贸易指标体系,提高统计工作的实操性、统计数据的实用性。最后,基于长期发展角度,逐步完善对数字贸易中的重要因素———数据流的统计,为未来全球数据收费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及应用

数字技术是影响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并进行推广至关重要。一方面,政府应以设立数字贸易专项基金、数字技术创新基金、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优先选择与数字技术相关的课题等方式,加大对数字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并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数字贸易科研院所和专项技术攻关团队,有针对性地解决“卡脖子”技术,提高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在农业、金融、物流、教育等各个产业及行业积极推进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构建相应的数字平台,推动数字技术科研成果的转化,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健全数字贸易监管制度

数字贸易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完善的监管制度作为保障。一是借鉴欧美在个人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建立既符合国际标准,又满足国内实际需要的数字贸易专门性法律法规,同时,密切关注国际数字贸易法律法规的动向,适度调整国内法律法规,保证其适用性;二是结合数字贸易跨区域、跨产业的特征,明确各类数字贸易活动的监管主体及其监管内容,以防出现“监管真空区”;三是充分运用区块链等先进数字技术,搭建智能化监管平台,对数据流动、跨境电商交易等数字贸易活动进行分类监管,构建科学的数字关税制度,营造良好的数字贸易发展环境。

(四)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

当前,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权争夺战的号角已经吹响,我国应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其中,以双边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为基础,向多边、区域数字贸易合作框架进发,稳扎稳打,实事求是,逐步将国内数字贸易规则国际化。一方面,时刻关注国际上的数字贸易规则动向,剖析其背后隐藏的逻辑与动因,在维护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调整我国的数字贸易规则,使其满足国际标准,又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数字贸易规则在国际上的普及与传播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在正在洽谈的双边、多边合作框架中加入我国的数字贸易规则,推动以我国为中心的数字贸易平台的建立,提高我国数字贸易规则的国际影响力。

(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面对我国数字贸易人才相对匮乏的局面,建立并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数字贸易人才培养机制成为当务之急。其一,在政府层面,出台一系列符合实际情况的数字贸易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全球的优秀人才加入我国数字贸易行业。其二,在高校层面,增设数字贸易专业及相关研究方向,深入行业、企业进行用人需求调研,根据调研结果设定数字贸易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完善、系统的数字贸易课程集群,并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建立数字贸易实习实训基地,培养一批数字观念较强、理论基础扎实、掌握基本实操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其三,在企业层面,为业务能力较强的员工提供出国学习高端数字技术的机会,同时,加大对企业内所有员工数字能力提升的培训力度,如邀请国内外专家到企业开展关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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