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流通企业客商管理内部审计的应用

国有流通企业客商管理内部审计的应用

国有流通企业往往具有交易品种多、经营规模大、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数量庞杂等特点。开展客商管理内部审计,既是从业务源头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企业管理提升的重要举措。本文主要总结、归纳客商管理审计在国有流通企业中的具体应用,揭示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旨在改进、完善国有流通企业客商管理审计工作,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一、客商管理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客商管理内部审计是指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内部审计准则与企业针对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管理制度规定,对客商准入、考核评价与退出、业务授信、信息维护与关系管理、客商意见征求与反馈等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1.客商准入环节审计的主要内容

检查业务部门是否针对所需采购的商品或服务,结合部门业务实际,细化供应商与客户准入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分值权重,编制本部门《客商准入评价细则》。同时,检查客商准入评价细则是否经业务管理部门审核、业务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检查业务部门在提交客商准入申请前,是否通过实地考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第三方查询工具获取等方式,取得预选供应商或客户的公示信息、风险信息,并按照客商风险管理流程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履行相应程序。检查业务部门是否收集获取预选供应商/客户的基本信息及相关资质材料,合理确定供应商/客户类型,依据本部门《客商准入评价细则》发起准入评价,并形成《供应商/客户准入评价表》;检查《供应商/客户准入评价表》是否由业务部门领导审核、业务管理部门核定后,提交业务分管公司领导审批。检查《供应商/客户准入评价表》中的评价结果,除列明是否纳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合格客户名录》外,是否还列明供应商/客户分级分类评估结果。检查业务部门是否将《供应商/客户准入评价表》及相关资质材料交业务管理部门备案;检查业务管理部门是否依据经审批后的《供应商/客户准入评价表》,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客户纳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合格客户名录》,以此作为本公司选择商品和服务供应商/客户的依据。针对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客户(如:母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检查是否单独履行准入评价流程,并重点检查业务部门是否对关联关系予以识别。

2.考核评价与退出环节审计的主要内容

检查业务部门是否针对所需采购的商品或服务,结合部门业务实际,细化供应商与客户考核评价的内容、标准和分值权重,编制本部门《客商考核评价细则》。同时,检查客商考核评价细则是否经业务管理部门审核、业务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检查业务部门是否按照《客商考核评价细则》对上年度合格供应商/合格客户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供应商/客户年度考核评价表》;检查《供应商/客户年度考核评价表》是否由业务部门领导审核、业务管理部门核定后,提交业务分管公司领导审批。检查《供应商/客户年度考核评价表》中评价结果,除列明是否继续纳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合格客户名录》外,是否还列明供应商/客户分级分类评估结果。检查业务部门是否将《供应商/客户年度考核评价表》提交业务管理部门备案,业务管理部门是否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合格客户名录》。检查某一供应商/客户出现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未进行考核评价,出现重大风险、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风险隐患,以及连续两年未发生交易往来等情形时,业务部门是否暂停或取消其合格供应商/客户资格,并由业务管理部门将其调整出《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合格客户名录》。

3.业务授信环节审计的主要内容

检查给予授信额度的供应商或客户是否符合要求,如国有流通企业通常只向国有大中型制造企业、资源类企业或按照业务部门分级分类评估结果可予以授信的上游供应商预付货款或支付保证金;通常只向国有大中型制造企业、上市企业或按照业务部门分级分类评估结果可予以授信的下游客户赊销。检查业务部门是否根据经营需要,在量化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在每年年末向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下一年度的《供应商/客户年度授信申请》,是否经业务管理部门核定、业务分管公司领导审定。检查业务管理部门是否将各业务部门提交的《供应商/客户年度授信申请》进行汇总,并提交公司领导办公会进行审议。检查业务管理部门是否按照公司领导办公会的审议结果,形成企业《供应商/客户年度授信明细表》,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按照供应商/客户所赋予的授信额度实施刚性边界管控。检查当业务部门需要对某家供应商/客户的授信额度进行修改或增加时,是否向业务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授信增加/修改申请》。同时,检查是否经业务管理部门核定、业务分管公司领导审定、公司领导办公会审议后,业务管理部门是否及时对《供应商/客户年度授信明细表》进行调整。

4.信息维护与关系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方面,检查业务部门是否随时关注供应商/客户的基本信息(如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法人、关联企业等)、业务信息(合同执行情况、异常情况等)、风险信息(企业失信、涉诉、资产或经营异常等)以及行业及舆情信息,是否取得和保存必要的资料、是否及时进行信息维护与更新。另一方面,检查业务部门是否根据自身业务模式和供应商/客户特点,制定本部门供应商/客户分级分类管理方案,明确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供应商/客户的具体管理措施,按照分级分类结果对供应商/客户实施差异化管理。

5.客商意见征求与反馈审计的主要内容

检查业务管理部门是否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开展供应商/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发放调查表、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供应商/客户的意见建议。检查业务部门是否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如实登记并及时响应、处理。重点关注响应时间是否超过供应商/客户要求的时间。检查业务部门是否及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解释和反馈,并定期(每月/季度)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分管公司领导审阅,并由业务管理部门备案留存。

二、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建议

在开展客商管理内部审计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如:未按照要求编制《准入评价细则》、《考核评价细则》等制度,评价标准不明确;在客商准入与年度考核评价环节,未严格遵守制度要求实施评价,评价过程不清晰、审批执行不严格、结果记录不完整;未建立《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合格客户名录》,存在实际开展业务的供应商/客户不在名录内的现象;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客户,未单独履行准入评价流程,且关联关系未能准确识别;在供应商/客户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时,未能及时对发生变更的原因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对《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合格客户名录》中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整;对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未进行考核评价,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况的供应商/客户,仍纳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合格客户名录》;未及时编制形成公司《供应商/客户年度授信明细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向无授信额度的上游供应商预付款或下游客户赊销,以及超授信额度预付或赊销等现象;未及时响应、处理收集到的供应商/客户的意见建议。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客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规范、优化客商管理流程,在准入评价、考核评价与退出、业务授信、信息维护等关键环节做到执行到位;另一方面,要格外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加大对整改落实的追踪检查力度和问责追究力度,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拉条挂账进行追踪,做到条条有回应。另外,整改落实情况要与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员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绩效相挂钩,对于整改不力、屡审屡范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被审计单位与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结语

国有流通企业在开展客商管理内部审计时,应对客商准入、考核评价与退出、业务授信、信息维护与关系管理、客商意见征求与反馈等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客商管理相关制度、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追踪检查,改进、完善国有流通企业客商管理审计工作,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作者:倪剑 周孝庆 单位: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