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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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学

国有经济学范文1

 

一引言   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是近几年来财务理论以及企业理论研究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原因在于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其设置状况是否合理对公司绩效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中国由于特殊的股权设置,形成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占主体的结构特征。与其他国家上市公司相比,中国上市公司的最大差别不在于存在控股股东,而是控股股东的国有性质。虽然2005年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已经顺利推进,但仍未改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中国股票市场的主体地位。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对于国有股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企业绩效的提高分别有着不同的观点。已有的理论文献对于国有股权的作用主要有两种观点,即“掠夺之手”和“帮助之手”(Frye,Shleifer,1997)。本文使用我国上市公司2006年-2010年的面板数据(PanelData),借助简化的Tobin’sQ和资产收益率(ROA)来衡量公司绩效,主要报告了稳健最小二乘法(RobustOLSRegres-sion)和极大似然面板估计法(MaximumLikelihoodPanelMod-el)的计量检验结果。研究表明,国有参股的公司绩效表现劣于无国有参股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绩效表现劣于非国有控股公司,政府持股规模和公司绩效之间呈现左高右低的非对称U型关系。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本文主要从色诺芬数据库中下载了2006至2010年五年数据进行研究。具体分为四个子样本:ROA的国有控股哑变量样本、ROA的国有控股连续变量样本、Q值的国有控股哑变量样本和Q值的国有控股连续变量样本。为了衡量公司的绩效,本文主要采用调整后的Tobin’sQ和ROA。从色诺芬数据库中可得ROA样本的相关数据共有7468个观测值,由于特殊处理的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特殊,受到噪音干扰的影响大,删除了其中的ST、PT和*ST的公司年度数据。另外,由于色诺芬数据库中无法找到国家持股份数的数据,采用了锐思数据库的数据。合并之后,样本包括6083个观测值,涵盖了5年的1592家公司的数据(不平衡面板数据)。同样的,对于Q值样本笔者采取了相同的处理。Q是简化后的Tobin’sQ,由股票市价乘以发行在外股份数加上负债账面价值之和除以资产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Q值样本与ROA样本一致,包括了6083个观测值。如果Q值较高,说明相对于资产成本,公司将来的可能盈利应该较高;反之,则低。   (二)描述性统计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如下:本文用sas里的T检验比较了平均值的差异,用NPAR1WAY比较了中位值的差异。从表1第2栏可以看出,国有参股企业的Q值平均值显著低于无国有股企业的平均值。且国有参股企业的ROA平均值也显著低于无国有股企业。因此可以看出在没有其他控制变量时,国有参股企业表现显著劣于无国有股企业。另外,第4栏和第3栏的Q值比较表明了国有相对控股企业表现明显劣于非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以上的比较都表明了国有产权对于企业绩效存在负面影响。不过比较第2栏、第4栏和第6栏时,可以看到国家绝对控股企业的ROA表现好于国家参股企业和国家相对控股企业。这意味着,如果国有股份额足够大,可能会有利于企业绩效。也就是说,国有产权的负面影响可能不是线性的。   (三)回归模型和计量方法   本文采用了以下模型来研究国有股和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Value=C+α×Government+β?Control+ε其中,Value是公司绩效,用Q或ROA来表示;Government是国家持股,采用国家相对持股的逆哑变量Prilarge和国家持股规模的连续变量State;Control是控制变量的矩阵。参考以往的文献选择了股权特征、规模(Size)、资产特性(Tangible)、资本结构(Gear)、所属交易所(Exchange)、所属行业(Indus-try)、观测年度(Year)七个变量来控制。其中,股权特征包括第二大股东持股是否显著的哑变量(Second)、管理层持股数额(Manager)和股权集中度(Herfindahl)。各个变量的具体说明如表2所示。本文同时采用稳健方差最小二乘法和极大似然法两种方法来进行回归。在稳健方差最小二乘法中,在OLS的基础上采取White检验法计算估计参数的方差。在极大似然估计中,笔者认为本文的样本数据为不平衡的面板数据,每家公司的时间维度不同,不可观测的影响为随机影响。因此,笔者采用了sas中的procmixed命令,估计方法选择极大似然估计法,这样保留的样本数较大,能够减少缺失变量对于回归的影响。   三回归结果与分析   (一)结论一:国有股对于企业绩效总体而言是负面的,但是幅度有限。表3中,使用稳健最小二乘法和面板极大似然法,回归检验了国家相对控股对于企业绩效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表明,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差异明显缩小。在OLS和MLE两种回归方程下,ROA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回报率低于非国有控股企业。在以使用国有股是否存在作为哑变量为自变量的回归方程和以绝对控股股东是否为政府的哑变量为自变量的回归方程中,得到了类似的结论。表3同时报告了其他控制变量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笔者没有发现第2大股东持股份额较大时,对企业价值产生显著影响。总之,表3的回归结果表明,国有股总体而言是相对无效的,也就是说,它对于企业绩效产生一定的负面效果,这与当前西方经济学主流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   (二)结论二:国有股的负面效应是非线性的,可以存在正面效应。根据前文的结果,可以发现国有股的相对低效。既然国有产权不利于上市公司,公司绩效就应随着国家持股份额的上升而逐步下降。在国有产权份额连续型变量State与公司绩效的MLP回归中,笔者发现State的系数是不显著的。也就是说,国有股权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不是简单线性的负相关关系。为此,引入State的平方形式。   由于回归方程形式为:Q或者ROA=a.State+b.State2+c.Prilarge+…,在表4中,自变量State的系数为负,State2的系数为正。则在数学意义上,因变量Q或者ROA是自变量State的凹函数,且极小值点为对Q求导等于0时的值,即:0=a+2b.State,推导出State=-a/2b。分别将表4中第一行第二行的数字代入,可以计算出在极小值点State的取值。如表4中最后一行TurningPoint所示。依据计算模型的不同,极值点在30%左右的区间。在样本数据中,国家持股的最小值是0%,最大值是88.6%。国家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是左端高于右端的U型不对称曲线。相对于没有政府参股的私有产权情况而言,政府持股的影响是负的。在政府持股较少的区间,随着持股比例分布的增大,公司绩效出现下降。当政府是小股东的时候,在边际效用上,政府持股的增大对于企业绩效产生负的影响。#p#分页标题#e#   然而,如果政府持股足够多,政府持股比例和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就出现了拐点,当政府是大股东时,企业绩效随着政府持股的增加而升高;在边际效用上,政府持股的增大对于企业绩效产生了正的影响。这一拐点发生在30%左右(图1),是监管当局和市场上认为的相对控股界限。这就是说,当政府成为了控股股东的时候,国家持股可以有一定的正面边际效用。   四研究结论及建议   政府持股是中国股票市场的主要特征之一。本文根据2006年至2010年的数据对国有股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发现: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的调整后的市场价值和会计盈利低于相应的非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然而两者相差幅度有限;国家持股规模和公司绩效的关系是非线性的负相关,是一条左高右低并且先降后升的不对称U型曲线,可以用政府两手论的分析框架来解释和理论化U型曲线。本文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之上,尝试着给出如下建议。   首先,我们应该采取辩证的态度看待国有产权的效用。未上市的国有企业亏损严重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国有产权就一定彻底无效,也不意味着私有化就一定有效。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确存在委托问题,但是在股权分散的公司,成本也很严重。本文说明了,政府作为所有人,对企业既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既有攫取之手,又有协助之手。   其次,基于国有股权与公司绩效的U型曲线,本文认为,在国有股减持的过程中应该防止进入U底区域,此时国有股权的效用为最小。国有股减持的主要目的是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规范我国证券市场和合理调整我国国有经济的产业领域布局。这就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需要,按照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上市公司,如商贸旅游、纺织服装、地产建材等,国有持股比例应一次性退出,而不能够逐步降为零,以防陷入企业价值“低值陷阱”;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及在国有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行业或企业,如航天、石油、天然气开采、电力、自来水等,如果条件不成熟,可以不急着减持国有股权,反而可以适当增加国有股的比例。在这样区别对待的基础上,下定决心,将国有股减持的工作持续下去,最终将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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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的市场化程度现状的复杂性

中国的渐进式改革造就了复杂的经济体制现状。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总体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中国在转型过程中采取了渐进主义的模式,而不是大爆炸或休克疗法。中国的改革是分步进行的,由浅入深、先易后难、从点到面。这样的改革避免出现大的冲击,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但是很多艰难的问题也遗留了下来,许多结构性问题没有解决,包括私有化、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等等;由于改革是从点到面,因此某些行业、某些地区的市场化程度高,而有些市场化程度则低。

1.总体市场化水平根据《2010年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见表1)综合现今主流统计结果会发现这些指数中近70%的指标显示我国的总体市场化水平处于中等市场化程度(请和中等发达程度区分开来)。不管是政府的数据还是学术研究,近十年来③,大家比较赞同的是我们国家的市场化程度在60%~75%之间。

2.行业市场化水平经济学中认为,行业市场化,主要是通过行业的非国有化程度,即各行业非国有经济的占比来衡量。一般用非国有经济部门在岗职工人数占行业在岗职工人数的比重来衡量该行业的市场化程度。根据《2010年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可以看出,市场化水平高的行业基本上是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及房地产业(均超过45%);而金融保险业(35.7%)、公用事业,比如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22.8%)、邮电通讯(14.8%)以及交通运输中的铁路运输(4.3%),还有文化产业如体育(7.5%)、教育文化艺术产业(4.3%)等,市场化程度都要低得多。显然,在这些垄断型行业中,市场化程度还是非常之低的。综合以上分析,对当前行业市场化的总体判断是:制造业市场化程度最高,服务业中的金融保险、文化产业等,市场化程度还很低。

3.地域市场化水平中国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非常不平衡。这从国民经济研究所的NERI指数可明显地看出来。2000年排名前10位的,除了安徽,其他都是广义的东部沿海地区。总体而言,市场化程度,西部最低(4.71),中部次之(5.47),东部最高(7.16)。而且,东部与中部的差距比中部与西部的差距要大得多。

二、中国市场化程度的复杂性与转轨经济法的任务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来,中国的市场经济的发育情况是极为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用市场化程度高或者不高来概括。“中国当前的经济体制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经济发育不够成熟”这一基本判断是正确的,但是在研究时,特别是要以这一事实作为研究基础时,应该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总的来说中国的市场化水平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不过需要我们经济法研究者注意的是,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依旧是国字当头。在这些行业中,市场准入门槛苛刻、行政干预很强,自由竞争较弱。而在一些行业,如轻工业行业或者服务餐饮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从地域上讲,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市场化程度较高,经济欠发达西部地区市场化程度低。另外,需要注意的还有,政府管理错位和错误的行政干预并不代表行政干预强(依法的行政干预),很多干预都是粗暴的、过度自负的违法干预。

1.转轨经济法要区分不同的经济领域采取不同的措施很明显,某些行业市场开放程度高,市场在资源调配中发挥着基础作用。市场经济的一些弊端暴露的较为明显。在这些领域,政府管制软弱无力放纵了市场的缺陷。比如餐饮业,一般来说会有一二十个监管单位对其进行管理,但是依旧保证不了食品的安全性,保证不了餐具的卫生,保证不了消费者不被宰价。这些领域,显然不是要减少政府的公权力的,而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授权,保证公权力被正确地执行。在这些领域,经济法依旧要注意控制市场的缺陷性,防止不正当竞争、防止可能发生的垄断。而在有些领域,权利在资源配置中起着主要的作用。在这些领域,就要凸显转轨经济法的控权功能,限制对政府授权。当然,经济法的控权的功能和行政法比起来弱很多,控权主要还是要由行政法来实施,经济法主要是注意控制对权利的授予。不过笔者同时也认为,经济法的控权功能并不一定非要表现的如行政法一般,体现在具体的控权行动之中,经济法如能在制定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经济法规章时,将控制授权的理念运用其中,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强调和信任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能力,减少对政府的授权也是一种控权表现。

2.转轨经济法要和民法、行政法联动,发挥培育市场控制公权力的功能在市场经济发育较为完善的领域,会出现市场缺陷的问题。但是当这些缺陷暴露时,往往看不到政府发挥应有的功能。法律对于政府如何管控市场是有规定的,即便这些规定有些还有不完善,不够成熟之处,但在严格执行之下,大部分问题应该足以解决。如老百姓关注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并不是由于政府公权力的管制太强而产生的,而是由于政府监管的错位而产生,只能说行政机关没有依法行政。在政府公权力不作为或者滥用时,行政法应该是控权的主要力量。但是在市场经济发育不健全的领域,制定的法律赋予公权力过大的干预市场的时候,经济法的控权作用就应该凸显出来了。

结语

国有经济学范文3

(一)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有序推动

国有资产,作为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各类财产或财产权力,提供了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物质性的作用。但是,仅作为一种静态的物质,是需要结合经济体的运转与流动来体现其强大功能的。把国有资产运转流动起来,使其成为动态的物质,即国有资本,才能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效益。再者,市场经济,其本质就是交换,只有流动与交换,才能实现商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增值,资本也不例外。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的进程,一是在树立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意识,明确资产证券化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强化扶持政策,营造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二是积极探索,推动企业通过多种创新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化解流动性风险;三是突出重点,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国资监管企业整体上市、核心资产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成为公众公司,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

(二)企业战略重组与后续问题的处理

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要载体的管理,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难点与重点所在。只有重视改革,才能搞活国有资产,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其中,推进企业的战略重组是改革的核心环节。通过企业战略重组,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后续工作,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理顺机制,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指导监督企业既积极又审慎地引入战略投资者,形成多元股权结构,通过其他利益主体的逐利本能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此外,针对已进行企业重组的公司,一是跟进企业战略重组协议的执行情况,督促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二是健全企业重组体制,推进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并明确重组后的企业功能定位、战略发展,有效规避生产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在处理后续问题中,政府也作为协调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加强领导,严格把好关口,加大政府督导力度等方面,协助后续工作的完成。

二、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突出问题

回顾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历程,已有的成绩突破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但是,从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可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尚未彻底、尚未充分,还需要继续弥补缺陷与不足。主要从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三个层次进行阐述存在的不足。

(一)政出多门,国有资产缺乏统一监管机构

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国家所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应归于全体人民所有。但人人都是所有者,也导致了人人都不为其所有物负责,并在现实中人们普遍错误地认为国家所有就是归国家,与自己无关,也就不关心这些财产,因而这些财产也不存在具体真正实际拥有者。然而,即使是国家所有,由国家来管理,但是有些国家机关与部门,不愿意放弃其对国有资产的控制权和收益,想成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而国有资产的出资人由多部门来分担,这就必然导致了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的后果。在我国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着国有资产的收益权由财政部门行使,投资决策权由管委会、政府行使,人事权由组织人事部门行使的现象,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各项权能被人为分割,多部门管理,责任不清,缺乏一个具体、明确的承担者,没有单独一个部门统一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导致出资人依然不到位,无人负责的状况仍未真正解决。

(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场定位不明确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授权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机构,在实际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运作不规范,有回归行政主管部门的危险。同时,由于授权经营偏多,既不利于集约管理和规模经营,也不利于整合资源优势,难以实现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这些原因导致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能较好地分析市场需求,细分市场,实现市场的准确定位。

(三)角色错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得不到真正落实

虽然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开始普遍放权,增加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全,但是由于以下两点原因导致企业自主权一直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一方面是国有资产相关主管部门作为政府机构既行使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又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政企不分,角色混乱;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的集团在实际运作中,往往既当“老板”,又当“婆婆”,仍然摆脱不了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旧习惯,再加上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滞后导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普遍形同虚设,使得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仍然得不到保证,企业的效益还不尽如人意。

三、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分析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与时俱进、水到渠成的,它对于进一步解决经济体制改革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了体制基础。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健全国有资本管理体制

为解决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缺位与虚置,首先需要健全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合理界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并按照出资关系规范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模式,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其次,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质量,增强国有资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第三,树立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推进各类经营性和资源型资产纳入国资监管体系,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公共资源和政府掌握的可生产收益的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转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大力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

规范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实际运作,加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监督作用,需要强化政策扶持,营造利用资本市场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推动国资监管企业通过多种创新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化解流动性风险。其次,突出重点,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国资监管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公布财务报告,披露真实信息,进而督促国有资产运营工作的运作,更好地发展国有经济。

(三)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坚持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占主体地位,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这也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根据我国的国情,物质水平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需要继续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生产力。因而,在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的经济制度下,还需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具体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鉴定产权,权责明确,构建一个公平、竞争、有序的创业致富的环境,吸引更多私营企业加入社会生产,激活他们的积极性和活力。二是依法保护非公经济财产权,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三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及参与上市公司的增发、重组,使上市公司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同时,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四、总结

国有经济学范文4

“工程”是指将自然科学的理论应用到具体的工农业生产部门中形成的各学科的总称[1]。如:化学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工程”也指用较大而复杂的设备来进行的工作。如:城市改建工程、京九铁路工程、“菜蓝子”工程等。我国大学所设有关工程类的专业就有土木工程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材料工程专业等。“管理”的定义是指组织、指挥、协调、控制[2]。管理的分支也很多,如:工商管理、国民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管理科学与工程是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紧密结合的学科,侧重于研究同现代化生产、经营、科技、经济、社会等发展相适应的管理理论、方法和工具,该学科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系统的管理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正确地应用系统分析方法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方法解决管理方面的有关理论与实际问题。从《工程管理》字面上来看,很容易使人产生如下疑问:比如是对什么“工程”进行管理?或者学成后会“管理”什么工程?国内有些学者把“工程管理”定义为研究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即对建设项目的专职管理。从建设项目的周期来讲,工程管理就是研究。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开发管理、项目实施阶段(准备、设计、施工)的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运营阶段的设备管理,即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的管理。

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

第三届建设部高等工程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一九九九年七月西安)认为:工程管理专业一般设置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及物业管理五个方向。为此,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除了一般工科专业所必修的基础课程以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可设置为:主要专业基础课有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市场学、组织行为学、财务管理、经济法、统计学、运筹学、工程经济学、工程制图、房屋建筑学、测量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工程力学、工程结构、施工技术与组织、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估价、工程合同管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等。主要专业课有工程咨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投资经济学、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项目风险与保险、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评估、项目融资、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国际工程索赔、国际工程专业英语(听力、阅读、口语、写作)、国际公司理财等。因此,工程管理专业实际为跨土木工程与管理工程的交叉学科,适合有足够土木工程方面与管理学方面师资力量的学校设置。

从学生的修业科目来分析,上述主修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已有36门,再加上公共课程:高等数学、外语、政治、体育、概率论、线性代数、计算机、普通物理、普通化学、机械原理、电工学等总共有47门之多,有的课程如高等数学、外语等要学习两个学期。如果学制定为四年,第八个学期学生即要寻找工作还要完成毕业论文,47门课要用7个学期来完成,平均每学期学习近7门课。所以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学制宜定为5年,使学生有足够的时间掌握土木工程方面的技术知识与管理、经济、法律方面的知识,学生工作后即使从事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技术专业水平也不会低于相应专业的大专水平,同时也会把所学管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为以后事业的发展打好基础。如果条件允许,应把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设计和管理方面的论文结合起来做,使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对工程项目的形成过程强化理解,对如何发现“工程”方面的管理问题、解决“工程”上的管理问题会有很大的帮助。

学生就业与市场需求

根据《中国教育报》报道的统计资料: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和工程管理相近的本科专业学生就业率为:工商管理类78.05%、经济学类72.72%、土建类84.91%、管理工程类82.73%、管理类Ⅰ51.82%。根据新华社2003年6月4日统计资料,黑龙江省200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签约率不足50%,明显低于2002年。据了解,除了受非典的影响,一些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被迫中止和取消,部分毕业生无法进行正常的面试、体检和签约以外,目前社会的需求形势也不容乐观。作为吸纳毕业生的主渠道之一的国有企业,由于受经济不景气(包括改制)的影响,其吸纳毕业生的能力大幅度下降。黑龙江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就业的比例在2001年为21.6%,2002年为13.8%,2003年很难增长。政府和事业单位受编制所限,特别是今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全面铺开,毕业生需求量也会减少。而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非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渠道在一些地方还不畅通。这些原因导致了毕业生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华商报2003年2月20日报道,在长安大学举行的“2003年毕业生双向选择会”上。公路桥梁专业的毕业生今年供不应求,此专业的学生很多在年前就已经找到单位。八成用人单位招聘桥梁工程、公路城市道路专业学生。河南洛阳一研究所原打算招收10名桥梁工程本科生,结果一上午只有一名学生递交了推荐表。长安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张红红分析介绍说,西部大开发首先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桥梁、隧道的建设急需人才,而设置公路桥梁专业的高校并不是很多,长安大学公路桥梁专业的供需比例去年是1:8,今年这个比例会进一步拉大。

与桥梁工程、公路城市道路专业的学生非常走俏相比,公路工程管理、公路工程监理专业的学生却没有那么幸运。一位招聘工作人员说,管理和监理都必须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用人单位是不会将管理工作直接让新来的大学生担当的。2003年我校管理学院毕业生的一次性签约率约为50%,土木工程学院的应届毕业生签约率几乎为100%。管理专业的学生不好找到工作的原因,除了受“非典”与全国应届毕业生人数多等客观因素影响以外,其专业本身也存在某些欠缺,下面就工程管理专业与土木工程专业进行比较,分析其原因所在。对于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来说,通过四年的专业学习,毕业参加工作后,需要一到二年左右的时间,才可以独当一面。而工程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如果从事土木工程设计工作,即使自己努力恐怕也不会有哪家设计院敢委以工程设计任务。工程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如果力学基础和工程结构理论不系统、不扎实,充其量也只能做到按图施工,而发现施工图中的错误,不盲目地按图施工等则难以做到。到建设单位或政府机关工作应该是比较对口的,可以充分发挥工程管理专业视野广,知识面宽的优势,但建设单位的工作是技术和经济紧密结合的,建设费用的增加和消减往往和技术水平的高低有必然的联系,而且此时此刻的技术问题又有可能是一些技术难题,显然工程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去处理技术难题又显准备不足。由于政府机构超编严重,每年能吸纳工程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的人数也会有限。#p#分页标题#e#

一般来讲,经济学专业毕业生擅长于经济分析,会计专业毕业生擅长于财务工作,而没有哪一个专业可以做到从学校毕业就可以胜任管理工作或领导工作的,管理工作或领导工作水平除了受教育程度影响以外,更重要的是个人经验的积累与其在组织中威信的树立。中小型公司专职的管理人员很少,同学到了公司,领导问,“你会做什么?”回答:“我会管理。”问:“你会管什么?”答:“我会管理建设项目。”很显然,这样的回答比较空洞。因为对于新毕业的学生来说工作是很具体的,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虽然学过财务管理,但却当不了会计;虽然学过质量控制而技术规程又不精通,人家在眼皮底下作假,却看不出来;虽然学过领导、指挥的知识而又没有什么功绩与特长足以服人,而且公司又不承担培养人的义务,所以管理专业的新毕业生寻找工作会有一些障碍。但是,如果学生技术水平比较高,以技术工作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则相应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在技术成熟的前提下,工程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如果做管理性工作,会在知识上、心理上以及工作方法上比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更胜一筹。

国有经济学范文5

关键词:大数据;审计专业;教学改革

当今大数据的兴起对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根本改变了审计工作模式。利用大数据审计的技术与方法可以降低获取审计证据的难度,提高审计效率,更加精准挖掘数据背后的真实信息。目前高校关于大数据背景下的审计专业教学改革和创新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改革和创新审计教学课程以期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审计专业人才,对当今社会来说意义重大。

1大数据技术对审计的影响

大数据的出现改变了企业传统经营方式,也逐渐改变了审计工作方法,形成审计工作的新局面,即形成了“大数据审计”这一新的审计模式。大数据技术推动了审计发展模式,面对小样本数据,审计人员可以利用传统审计方法,但面对大样本数据,传统的审计方法将耗费审计人员大量时间精力,审计效率低下。大数据越发展,审计工作越依赖大数据技术,审计人员利用传统审计抽样方法获得审计证据具有片面性,而大数据技术从被审计单位的整体出发,获得审计证据更完整更有效。这种完整性增强审计结果准确性,降低了审计结果片面性。

2大数据背景下审计人才需求分析

(1)政府审计的主要对象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组织机构,主要目标是监督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维护国有经济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何全面精准地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组织机构的财务造假问题,要依赖于大数据审计技术。(2)社会审计人才需求分析。社会审计主要组织结构包含会计师事务所、专业造价咨询公司等,它是审计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社会审计以风险导向为目标,在大数据背景下,社会审计也越依赖大数据技术。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高效率处理各类信息,从而更全面更科学地对风险进行评估。因此既具备扎实的专业审计知识又具备大数据思维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成为社会审计的主流。(3)内部审计人才需求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事业单位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全面了解单位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情况,发现未被防范的风险,不断改进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如何高效全面地评估单位的内部控制运行、风险管理等情况,审计工作人员须精通大数据审计能力。因此,内部审计也急缺大数据审计人才。由此可见,无论政府审计人才需求、社会审计人才需求还是内部审计人才需求,他们都急需大数据审计能力复合型人才,但原有审计课程体系培养的审计人才无法满足社会需求,高校审计课程创新与改革迫在眉睫。

3传统审计专业教学在大数据背景下存在的问题

(1)审计课程体系不完善。大数据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审计行业也不例外。大数据技术改变传统审计方法,由原来的抽样审计转变为全面审计。但是,截至目前,传统审计教材并未体现当今最前沿的大数据审计知识,而它却被高校普遍使用,大数据审计教材开发不足。因此高校应当重视大数据审计教材的编写与应用。(2)缺乏复合型审计师资队伍。高校审计专业教师精通传统审计技术与知识但缺乏计算机理论基础,计算机教师具备数据库、计算机等知识但不精通审计专业课,如何教好大数据审计课程成为课程建设的一大难题。其次,部分审计教师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拒绝主动学数据审计知识,这也造成复合型审计师资力量不足。(3)审计人才培养实践环境建设不足。审计课程体系具备抽样、实践性强、专业性强等特点。审计课程教学普遍重理论轻实践,这种现象由缺少审计实践平台造成。计算机硬软件是大数据审计专业实践平台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审计实务数据也必不可少。然而,部分高校因经费原因并未建设机房,大部分高校很难获取审计实务数据与企业案例,因此审计实践环境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4大数据背景下审计专业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1)审计课程体系建设。学校应当开设具备大数据审计知识的专业课程,并关注国内外最新理论成果,逐步取代过时的传统审计课程,让审计课程体系与时俱进。审计课程体系建设并非一日完成,每个学校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建议选取一至两门专业课作为试点课程,然后再逐渐推广。(2)加强复合型审计师资队伍建设。复合型审计师资队伍不仅应具备扎实的审计专业知识,还应精通计算机、经济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为加强复合型审计师资队伍建设,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数据库知识和数据分析能力的学习培训,并进行现场考核;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注重传授大数据审计技术在实物中应用的技巧,让学生反馈学习效果,不断改进教学手段。最后,加大复合型审计教师激励机制,对积极参加大数据知识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现金奖励并在职称评定中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及格的教师予以现金处罚,通过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对审计专业课程改革与创新的积极性。(3)构建大数据审计实践平台。高校应重视综合性的大数据审计实践平台的构建,包括大数据分析、资源共享、实训项目管理等功能。高校还应加强不同类型企业的合作关系,从中获得该企业审计实训数据与案例,并将数据整合以供平台使用。让学生在实践平台中熟悉各行各业的审计知识,快速融入到大数据审计实践环境中,学数据审计的流程和方法,能利用各种大数据审计技术和方法发现企业财务问题,从而提升学生大数据审计思维能力。

5结束语

国有经济学范文6

1、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在校办企业运营中,要真正落实事先预控,作为合规管理的指导方针,并逐步建立企业风险防控系统,使校办企业能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抵御水平,为企业在现代化的建设中奠定好基础。另外,校办企业还要建立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控制企业的成本投入与保证内控制度得以落实。同时,还要进行和企业经营活动结合的风险管控,使企业把风险管理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项具体操作事项。结合风险防控的原则,落实好企业经营中的风险防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校办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2、风险防控的主要防线

在企业内部中,可将职能部门、法务部门、审计部门作为风险防控的三道防线,并将生产经营、合规管理、战略决策、动态监查以及有效执行进行结合,从而形成风险防控的组织架构,为校办企业展开内控风险工作打好组织基础。同时,在业务操作、审计监督与法律服务层面上建立企业内控的三道防线。另外,为了将风险降到最低,可以在校办企业中采取垂直化管理。也就是要求企业各部门、岗位的人员均要积极参与,通过法务部门进行风险的控制与审计部门的风险监督,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上级,从而采用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内控制度的重点建设

1、内控制度要将自治与法治进行有机结合

企业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基础,是财富的发源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大大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经过社会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校办企业已经出现了具备激励机制的全面变化。依靠社会经济的改革,促进校办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同时,要求校办企业要始终坚持基本的国有经济制度与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另外,为了使校办企业能充分发挥出企业的内在潜能,内控制度要将自治与法治进行有机结合。据调查,在风险投资市场比较成熟与科学技术发达的美国并没有建设校办企业,因此,国内的高校校办企业曾一度被各经济学家所质疑。国内通过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对生产关系进行完善,明确公有产权关系的同时明确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从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企业发展中,要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内控制度,并根据校办企业的经济基础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从而制定出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内控制度。

2、因地制宜建设符合企业发展的内控制度

目前,我国的校办企业多以资产公司为主,其管理主要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由学校最高领导进行企业的领导。这种做法对企业的建设与发展以及产业化与科技开发具有较好的执行力。因此,上级管理部门要懂得运用这一优势,在企业管理方向上多听取领导的建议,并请领导实行新的管理制度。第二种是学校最高领导掌握着企业的产业大局,对校办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加关注,并以企业的效益给予学校教学与科研上的资金支持。这就要求校办企业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思想作为指导,并结合不同学校的特点,制定出符合本校办企业发展的内控制度。第三种是部属院校的各大高校,在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范化管理下实现了全民所有制,同时还进行了企业防火墙的建设与改革。在目前稳定社会环境中,校办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正是当前各大资产公司要重点考虑的问题。2009年5月,我国开始执行《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办法》,要求资产公司与产业管理部门要对所属企业进行督促,以创建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内控制度。校级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指南针,学校领导对企业的关注度与支持度将决定着企业开展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因此,要求学校管理层要给予企业产业工作高度的重视与支持,以保证风险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内控制度建设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种企业是集团公司,由于这类企业具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优势,其管理者就要做好社会“公仆”的角色。在服务理念的前提下,清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管理障碍,并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内控制度。第二种企业属于科技成果优秀的企业,有望在未来几年上市的企业。要求企业的领导者在管理上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经验对企业的发展进行相应指导。这类企业往往在开始阶段就进行规范化建设,稳步发展,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厚实的基础。第三种企业主要是一些高科技小型企业。这类企业在开始阶段特别需要资产公司的支持,利用该企业在科技领域上的优势,得到资产公司在资金上的支持,促进企业的发展。而对于其他的非主流因素的咨询类企业,要在企业的能力范围内进行相应支持,但要时刻留意该类企业的发展态势,如果该企业不合规经营或连年亏损严重,应及时停闭,从而降低企业的风险。

3、风险防控的注意事项

校办企业实施风险防控与制定内控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校办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要面对的风险,从而保证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当前国内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对校办企业而言,同样存在不进则退的企业发展压力。因此,学校的高层领导者不仅要切实做好风险防控与内部制度的建设,还要为企业的发展寻找更佳的发展点。同样,对于校办企业而言,企业的管理也需要大量的成本,内控制度建设也需要成本。因此,风险防范要能做到恰到好处就行,而不是过于追求完美的风险防范。比如在内控中的制衡过大,就会出现反作用力,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风险防范的措施与内控制度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制度的建设意识,并在实施时体现规范化、常态化以及系统化就行,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提高校办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国有经济学范文7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企业;投融资;决策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融是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有效的投资和融资则是金融行业实现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投融资是资金流通密不可分的两方面,融资环境是否良好、渠道是否畅通直接决定了投资能否正常进行,而有效的投资在拉动经济水平上升的同时,还能够起到优化融资环境的作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利率的管控主体由政府变为市场。在此情况下我国多数企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投融资问题也会更加突出,对企业的投融资策略进行适当调整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

一、利率市场化的基本概述

(一)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含义

从宏观角度来看,利率市场化是指政府放松对利率的直接管控,市场成为利率调控的主体,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实现利率的自动调节,而中央银行仅作为参与者通过制定并调整有价证券、再贴现率以及再贷款率等手段间接调控利率水平[1]。简单来讲,利率市场化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个体或者集体根据特定时间内的市场经济形势而制定的利率,这种市场利率不受法定利率和国家政策的限制,随市场经济水平的变化而自动调整。利率市场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且其程度会随着改革的推进而不断加深。利率市场化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公平、公正、公开的资金竞争市场,且要求市场参与者具备理性思维,保证市场资金流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这种市场利率的影响下,财政政策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主要手段。

(二)利率市场化的理论依据

利率市场化的理论依据源于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肖的“金融深化”与罗纳德·I·麦金农的“金融抑制”。他们指出,人为操控的低利率、金融垄断以及信贷硬性配给是导致金融抑制现象普遍存在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主要原因,会导致该国家金融总资产减少。想要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实现金融深化,消除抑制,同时放松商业利率管控,全面实现金融自由,并且认为利率市场化是提升经济水平的关键途径[2]。

(三)利率市场化的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利率朝着市场化方向不断发展。利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该国家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利率市场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金融行业的市场化发展。利率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之一,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以银行利益为主对该时期的市场结构和利率水平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与改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利率市场化机制初见雏形,利率成为国家调控经济的关键抓手。为了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在此后我国一直处于利率市场化快速变革阶段,先后实现了银行、金融机构的利率市场化,并在后期的发展中不断加深巩固市场化。

二、利率市场化对投融资的影响

(一)利率市场化对投融资的积极影响

1.丰富投融资渠道

利率市场化能够促进货币市场工具的多元化发展,如短期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对货币市场分层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资金在多种市场工具间的流转能够形成合理有效的利率结构,有利于货币市场整体功能水平的提升。货币市场工具类型和数量的提升不仅能够丰富各金融组织和机构的融资渠道,而且还可以提高流动资金的管理效率,对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金融市场整体效益和效率的提升有积极作用。

2.规范投融资体系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金融行业由于缺乏足够强度的经济约束,导致重复建设问题突出,进而使得宏观投资效益受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投资决策失误的主要表现,并且这种决策失误出现之后往往无人担负最终责任。利率市场化的出现有望解决投资决策失误问题,利率市场化通过完善约束机制来加强投融资风险管控力度,使政府以项目为中心的投融资管理转变为以资本市场为重点的投融资管理,利用风险约束机制能够规范投融资行为,明确投资者的权利和责任,挑选出具有责任意识的合格投资者,建立标准化的投资体系。

3.增加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机会

利率市场化环境下,各级政府将不再干预市场投资活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具有公平的投融资机会。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下,其对外放贷的风险和取得的收益的对等的,这会调动商业银行放贷给中小型企业的积极性。此外,在风险约束机制的作用下,部分责任意识差的投融资者将会被金融市场淘汰,进而增加市场可分配资源,使中小型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

(二)利率市场化对投融资的消极影响

1.增加企业投融资成本

我国法定利率与市场实际水平相差较大,且对国企贷款有政策倾斜,而对资金困难的非国有企业却设置贷款门槛,导致非国有经济的产出占比与信贷份额占比存在较大出入。在此背景下,全面开放利率管控必然会导致利率大幅度上涨。另外,部分农村存在大量的非正规融资组织,即我们常说的“高利贷”,其贷款利率远高于我国法定利率,在放松利率管控后其融资利率定会随之上涨。利率上升会导致国有企业投融资成本明显增加,降低其经济效益。

2.增加资本投资者的金融风险

利率的上升会促使绝大部分投资者在短期内将其持有的金融资产全部卖出,进而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使得证券的价格急剧下跌,这无疑会给股市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开放利率管控后,利率水平会随着市场经济水平变化出现大幅度、多频次的变动,而证券和股票将处于动荡的市场环境中,其价格也会随利率的变化而频繁变动,此时这些金融资产的持有者会面临巨大的金融风险。而我国金融市场还未完全发展成熟,规避金融风险相关工具相对不足,加之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导致投资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需自行承担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企业投融资机制的优化对策

(一)加强金融信息的搜集,提高利率敏锐度

企业缺乏对利率走势的准确预测是导致其面临利率风险的主要原因,尤其是中小企业。因此,企业应提高对金融市场以及金融相关政策的关注度,通过搜集并分析相关信息,不断提高自身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从而提高企业在利率预测方面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另外,企业还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的学习,重点分析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市场走向,同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规律,为企业的利率预测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企业需意识到专业人才的重要性,持续完善内部人才培养与管理体系,加大风险管理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优化人才聘用机制,为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引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外脑的价值与作用,为企业投融资决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约束监管机制

作为投资主体,企业在使用投资自主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要对自身的投融资行为负责。这就要求企业在投资前对该投资行为可能获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通常情况下,预期收益与潜在风险成正比。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约束监管机制,秉承权责统一的管理原则,将投资项目的权利和责任确切落实到个人,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对盲目投资和违规投资者要予以惩罚,严重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投资风险约束监管机制的确立,能够在极大程度上规范决策者的投资行为,是企业长效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投资体制改革对企业提出的硬性要求。

(三)持续扩大自主投资领域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大幅度缩小了国有独资企业的投资范围,除了公共设施、基础产业以及部分战略产业等投资限制领域外,多数领域可供企业选择性投资,且政府不得过多干预企业的合法投资行为。基于新投资体制背景下,实现收益最大化是企业投资行为的主要目的,也是决定企业投资行为的关键因素,将投资活动和企业的运营成本、经营利润以及产品市场联系在一起,能够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长效发展。

(四)完善证券交易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我国股市发展迅猛,但行政管制较为严格,为了进一步保证利率能够在市场供给中充分发挥其调节功能,应全面放开对股市的管控以及干预,实现股票市场自由化、规范化发展,从而完善企业的股权融资。除此之外,我国绝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受资质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需依托第三交易市场、第四交易市场以及柜台交易市场等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融资。所以,有必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多层次证券交易体系,以便拓宽各类型、各领域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

(五)壮大债券市场,提升企业债券筹资水平

壮大企业的债券市场以提升其债券筹资水平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放松企业债券利率的调控,让企业掌握债券发行的自主权,真正成为债券发行的主体,同时自行承担其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则是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债券流通。在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直接对象是社会公众,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其所发行债券的质量及债券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广大投资者购买债券的积极性。因此,企业应将持续提高债券质量作为长期发展目标,为了进一步确保债券的偿还性,应设立并彻底落实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在债券发行之前对其进行客观全面的质量评估,并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债券质量评估信息,做到信息透明化,帮助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债券相关信息,进而做出科学决策,对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六)推进商业银行改革,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必将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挑战。为了更好地应对即将到来的挑战,银行需重构资产负债业务结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资产,改进并持续完善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同时通过设立风险预警系统来加大银行内部风险管控力度,旨在化解潜在金融风险。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在贷款方面应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从而保证银行信贷款资产的质量,避免危及贷款安全行为的出现。当前国有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非国有企业的融资。在国有银行市场主导下,非国有经济难以获得贷款支持,进而出现融资难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推进商业银行改革,推动非国有银行的发展进程以提高非国有企业的融资效率势在必行。

四、结语

利率市场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化竞争已成为常态,利率市场化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应运而生。利率市场化打破了传统的政府扶持投融资政策,企业需不断提高利率敏感度,持续完善投融资相关制度,以保证投融资行为的科学性,有利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对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伟,李波.利率市场化下城市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62家城商行2014-2020年的面板数据[J].当代金融研究,2022(6):33-45.

国有经济学范文8

 

自1990年底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建立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12月,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含A、B股)达2063家,比2009年底增长20.08%,投资者开户数为13391万户,股票市价总值265422亿元,流通市值为193110亿元,具体见表1所示。上市公司都是各个行业的领头羊、佼佼者,他们的市值决定着国家实体经济的价值,决定着国家战略资源的安全,甚至是国家的安全。健康稳定、资金充足、监管有力、运转良性的股票市场能够很好的起到为企业融资再融资,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直接或间接的服务于国民经济,这一点是无可质疑的,当然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也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在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改善企业融资结构、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融资渠道,有力支持了一批国家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投资品种,扩大了投资渠道。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迄今为止我国证券市场的很多方面都不够规范,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自诞生起,就是一个背负着经济转型使命的市场,政府对自己的定位是市场的参与者和监管者,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频繁通过制度的变化来影响证券市场的走势,最终这些“剥夺”行为所积累的风险还是要靠国家的信誉承担,而直接后果就是大量业绩不良的上市公司存在于证券市场,市场运作效率极其低下。从总体上来说,我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的最主要的制度缺陷是“中国特色”过于浓烈。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资本的本性不突出,资本追逐利润的动力不强,市场的特点不明显,资本机制与市场机制都被不同程度地扭曲,资本不是原本意义上的资本,市场不是具有完善功能的市场,这样,在实践中资本市场所具有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和作用大打折扣,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相关部门往往把市场规模作为市场发展的重要标志,却忽略了作为一个市场最需要关注的效率问题。因此,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规模迅速扩大,却没有实现资本市场应该发挥的效率功能。效率低下的证券市场是无法发挥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的,这一问题已成为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瓶颈”,并且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一、我国证券市场低效运行的表现   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是指证券市场价格是否有效、完全、准确地反映市场信息,通过价格机制将金融资源从储蓄者手中向生产者手中转移。如果存在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证券价格的人为操纵、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对潜在投资者市场的准入限制等因素,那么,这样的市场运行肯定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与此相对应,这样的市场必然导致证券市场错误的定价和稀缺资金的逆配置,我国证券市场的低效运行具体表现为证券市场缺乏配置效率和政府隐性支出的增加。   (一)证券市场缺乏资源配置效率   所谓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是指资本市场通过对证券价格的定价,使证券市场的收益率等于厂商和储蓄者的边际收益率,从而使稀缺的储蓄金融资源被配置到有效率的生产性投资上去,实现投资者资本的增值。如果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高,证券市场的博弈结果应该是“正和”,而不应该是“零和”甚至于“负和”。从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上看,我们的证券市场资本配置效率是很低的。现行证券市场制度乃至整个经济体制的半市场化、灰色化,也促使这些上市公司没有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充分利用这些得之不易的资金。16年来,上市公司平均融资量快速增长,但是与之相伴的却是其经营业绩的快速滑坡。市场流传的“一年绩优、两年绩平、三年绩差”的说法虽然不无偏颇,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由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低下,导致投资者的资金并没有发挥出应有效益。这样的企业大量充斥着中国证券市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的发展。   另外,上市公司频频发生上市不久就违规的事件。例如,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甚至把资金投入股票或债券市场。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利润率与一般国企相比,并没有很大的优势,相对于未上市的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收益水平反而偏低。纵观近几年的资本市场“,庄家”一直大行其道,推动股价上扬的不是公司的经营成果,而是“庄家”炮制的各种概念、题材和虚无缥缈的“想象空间”。“庄家”经常与上市公司联手,利用掌握的内部信息或散布虚假信息肆意地炒作某一只股票,进行市场操纵。在这种情况下,股价被“庄家”玩弄于股掌之上,与上市公司的治理质量、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完全脱节。股价严重背离上市公司基本面,可以说是市场运行效率低下的直接、基本的表现形式。尽管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市场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但一个公正、合理的公司价值评价体系还远未建立起来。   (二)证券市场运行成本不断增长   第一,政府为市场发展提供制度性安排。其突出表现为国家信用在证券市场上的过度倾斜,实质上是为新兴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种“隐性担保契约”,形成了市场的“政策依赖症”。无论股指的下跌原因是什么,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无一例外,都是向政府要政策。可以说,是国家信用,是政府承担着证券市场的最终风险。资本市场存在的这种“政策市”的非正常现象,最终所导致的就是股票市场无法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第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缺乏适当的退市机制,市场中大量难以为继的公司选择了重组的途径。中国企业重组的过程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重组制度同样服务于国企改革,制度的发起与实施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首先,重组制度的形成体现了政府对国企改革的意图。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投资规模过大,重复建设过多的问题,政府希望通过重组实现资源的重新结合,提高企业的经营实力;同时,我国上市公司以前大都为国有企业,一些企业上市以后,其经营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为了保住上市资格,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代表的政府自然希望通过资产重组改变现状。实质上就是国家把国有优质资产无偿地与破产上市公司的账面资产相置换的过程,而其账面资产也许已经是一钱不值。#p#分页标题#e#   第三,随着市场状况的恶化,证券市场各个参与方的黑洞相继暴露,而国家则要承担为其买单的责任。例如“,系”崩盘之后难以归还的银行坏帐,或者是急需弥补的被证券公司挪用的客户保证金等等,不一而足,这些都属于政府的隐性支出,必须由政府来买单。因为我国现行市场体制,看重的不是上市公司的资源配置的功能,而是无成本的融资功能,因此,上市公司资格就成为一种无形的资源被地方政府保护起来。作为大股东的政府往往采取行政手段或政策扶持,包括补贴、减免税收负债等手段以“拉配郎”的方式来完成重组。随着政府隐性支出日益膨胀,证券市场运行成本不断增长、运行效率也就日益低下。   二、我国证券市场低效运作的根源:制度缺陷   发达国家市场化的证券制度更依赖于市场和制度的完善,法律制度越健全,市场制度越完善,从市场搜集信息的成本就越低。而政府主导型证券制度,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可以在短时期内迅速地将证券市场制度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以行政性的长期契约关系,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信息非对称性和谈判问题,弥补了有缺陷的市场结构。但是,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弱化了市场机制在证券市场运行中的作用,直接导致市场对政府行为的依赖,更重要的是政府的制度安排和证券市场内在的运作规律存在一定差异,这一差异正是证券市场效率损耗的制度根源。   (一)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缺陷的表现   中国证券市场作为国家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寻求持续资本供给的制度安排,我们发现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较,中国这种外生性证券市场自产生之日起便存在制度缺陷。我们的社会环境与其他经济体有显著的区别,所以制度演化的效率还难以达到市场机制下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目标。中国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形成的,缺乏自然演变过程以及由此决定的保证市场有效运行的非强制性的制度。在跨越式证券制度安排下,中国证券市场虽然实现了传统信用条件下银行主导型融资制度向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融资制度的有力切换,但是,这是以付出巨额“政策租金”为代价的。本文所谓的制度缺陷是指作为国家制度安排的证券市场,为实现国家意图,而在其功能、结构、交易规则以及市场运行的信用基础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性。而这些特性同市场内在的规则有本质的冲突,由此而来的缺陷是制度层面的。同时,中国证券市场是渐进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存在的问题是改革过程中不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反映。加之,证券市场“泡沫”机制所产生的风险,使得中国的证券市场极为复杂,实施监管的难度很大。比较制度安排的收益与成本,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制度体系的系统性缺陷   制度之间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中国证券市场是在争议中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启动的,缺乏系统完整的规划,行政监管似乎总赶不上市场的发展,围绕层出不穷的问题制定亡羊补牢的制度。因此,制度之间缺乏内在逻辑联系,不能反映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使得为解决问题而制定的制度本身又成为产生问题的源头。不能从本质上把握市场规律、不能对市场发展有正确的预测,势必造成制度供给与市场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问题越补越多,最终导致市场的稳定性差和非理性波动。与美国相比,我国股票市场系统风险较大,个股的价格走势趋同。自20世纪90年代之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更是经常保持在10%以下,而中国股票市场的波动性成倍地高于世界主要股票市场,甚至大大高于新兴市场。一般情况下,稳定的外部市场环境有助于形成合理预期。但在我国,一方面外部市场环境还很不成熟,市场规则未全面建立,企业经营活动不仅受易变的市场环境影响,还要受到非预期的行政干预的影响。   2.制度供给主体的缺陷   制度供给主体的缺陷首先体现在制度供给主体不统一。西方国家设立独立的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统一监管。但中国证券市场迄今依然处于根据证券品种的不同而由不同监管部门分割监管的格局中。证监会、税务局、国资局、财政部等部门都想通过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来满足自身的权力欲望或经济利益,计划控制色彩如此之强,审批部门众多,审批严格,一般的企业都望而却步,使市场经常处于剧烈波动的无序状态。对一个有机整体采用分而治之的监管方式是缺乏系统性思维的,这种监管安排不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也无法形成有着内在联系且走势互动的证券市场。   制度供给者的另一个缺陷是其在证券市场中具有多重身份,既是证券市场规则的制订者,又是“运动员”可以参加“比赛”,还充当“裁判员”来执行监督。即使不动用复杂的逻辑思维工具也很容易判断出这种“多重身份”存在的矛盾。政府是公共权力的使用者,本应致力于社会整体效用的提升。政府制定制度、进行市场监管的目的应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维护市场的运作秩序。但是,政府的“运动员”身份扭曲了其作为规则制订者和“裁判员”应有的基本伦理观念。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国家控股,证券商大多数是国家所有,流入市场的资金,除了中小散户的投资外几乎都是国有资金。由于政府既是国有经济的终极所有者,又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其监管的重点必然偏向维护国有经济的利益,对国有机构违法的处理力度不够,很难保证市场的公平。在公司面临危机的时候,由更大的国有公司进行重组或者由政府直接出资支持或清算。其结果是排斥遵守游戏规则的守法者,市场上充斥着大量低质、不合格的市场主体,而非国有经济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另外,政府对待不同的投资者的行为也是不一样的。公募的投资基金是政府支持、保护的对象,基金公司的发起人都为国有证券公司或投资机构,基金公司的成立、发行规模、发行时机甚至发行方式都由政府职能部门严格审批。但是另一类投资者—私募基金以及中小投资者就不会得到这种偏爱,并且常常成为政府部门的监管对象。整体市场的游戏规则扭曲、逻辑体系不循环不闭合、政府行政干预的多变性是我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制度缺陷。#p#分页标题#e#   (二)证券市场制度缺陷产生的机理   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国家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始终将支持国有经济作为其制度安排的重要因素。这样,就合乎逻辑的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制度变迁方式,即国家在不退出的情况下,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融资。这种致力于解决国有企业融资问题的证券市场制度安排,由于没有私人资本的参与,只存在单一的国有借方,也就消除了市场的合约基础。非市场合约性质的市场不具备风险拆分、交易与管理功能。功能的残缺是证券市场制度缺陷的反映。   从证券市场制度缺陷内涵分析,这一范畴并不是一般性制度范畴,而是与特定的社会经济体制相联系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性缺陷,是在传统计划经济金融体制向市场经济金融体制过渡中产生的。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垄断的国家信用为基础,市场信用被压缩至极低限度。国家信用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它是以国家形式为证券市场发展提供担保,虽然这种担保并没有采用明确的契约方式,而是体现在国家对证券市场发展的战略发展意图与市场管制之中,体现在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理性预期和利益偏好上。这种偏好表现为政府对市场的一种“控制”,市场均衡表现为政府干预下的“控制均衡”。政府主导型的制度安排与证券市场发展内在规律之间的冲突和摩擦,引致了严重的制度缺陷,在这种有缺陷的制度安排下,政府对市场上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负有一定担保责任,从而使市场风险与制度风险叠加,制度风险镶嵌于市场风险之中,并进一步扩大了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制度缺陷有别于市场缺陷,但不能同市场缺陷完全相割裂。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是证券市场发展内在性规律与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之间的内生性缺陷。制度性缺陷作用于市场机制,引致市场运行的扭曲化,信息处理渠道受阻,无法实现信息的有效反映与传递,使市场本来的运行机制并不能有效发挥出来,减弱了证券市场资源的内在配置能力。   鉴于此,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缺陷产生的机理在于:1.制度功能是为国有企业融资服务,从而无法通过证券市场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2.国家坚持不退出,造成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和市场交易规则的特殊;3.证券市场的非市场合约性质说明市场的信用基础是国家信誉。市场无法进行风险拆分,国家对市场风险负有无限责任,证券市场上国有经济部门的正常运行的背后是国家作为最后担保人,因而国家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频频干预市场,使股市运动服从其效用函数;4.证券市场交易主体的非理性行为,由于国家的干预行为,从而造成参与者投机于政策制定的心理预期而非对上市公司绩效的理性分析,同时参与各方利益的博弈造成政策的有效性大为降低,出现“制定政策—暂时有效—政策失效—制定政策”的怪圈。   三、政策建议   我国证券市场当前存在的制度缺陷,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政府过度干预、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造成的。中国证券市场上有一个长期存在的“公开的秘密”,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推进证券市场制度建设,并提供“隐性担保”的前提下,市场边界与政府行为边界的界定不清,其结果只能是:市场风险转嫁给国家,转化为系统性风险;政府的体制性风险镶嵌于市场之中,并由市场自身消化。因此,界定政府与证券市场的边界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缩小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干预范围,扩大市场作用边界,只有当市场自发运行的交易成本太高而影响效率或损害公平时,才需要政府对证券市场进行适当干预。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加强制度实施机制建设   一个国家制度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该国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完善与否,还看这个国家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了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我国并不缺乏制度创新的能力,而是缺乏一种制度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我国制度创新的关键是建立有效的实施机制。这些年来,我国建立不少与我国证券市场相关的制度,但制度执行扭曲或形同虚设的现象比较严重,存在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这种现象也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所说的“软政权”现象。为此,我们在注重制度创新的同时更要注意实施机制的建立,建立有效实施机制应该考虑以下几点:制度应该注意可行性、可操作性及运行的成本;制度应该尽量减少实施人的可改变余地;保障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违约成本;个人或领导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   (二)完善法律和制度体系,科学定位监管权限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更高层次的市场形态的证券市场是各种法律法规支撑起来的。在西方国家,不仅各种法律法规健全,而且执法效率高,这也是西方国家证券市场得以良性运作的基础之一。在我国市场机制发育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监管必不可少,但监管必须依法进行。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证券法律的建设。除了目前的《证券法》《公司法》以外,还应加快制定涉及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证监会的法律地位,增加证券监管行为的透明度,从立法上进一步规范监管机构的权力与责任,使证券监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其次是要加强人大、政协、司法以及公众对监管者的监督,建立稳定的监督机制和制衡的监督机构,通过法律和社会的监督制约,规范和控制监管权力。最后,由于中国市场化程度还不是很发达,发育还不是很健全,市场转型期太短导致股价中枢过快下移,对股市泡沫挤的过干,超出了市场承受程度,这些现象的出现不是简单地依靠强化监管就可以解决的,相反,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越是过度监管反而越会加剧中国股市的危机。因此随着中国股市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必须结合中国股市新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股市发展思路,以保持股市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前提,统筹解决市场所面临的股权分置、无休止的圈钱等重大问题,这是改善中国股市自身运行环境、解决当前中国股市现实问题的根本选择。   #p#分页标题#e# (三)加强政府的监管职能   当前中国证券监管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化监管理念:证券监管不仅要提高市场效率,而且要维护市场公平;不但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而且要提高市场整体的诚信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但要支持证券公司开展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经营模式的创新,而且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证券公司存在的问题,帮助证券公司卸下体制性不良资产的包袱,有效化解风险;不但要立足国内股市的实际情况实施监管,而且要以全球化的视野按照国际通用的惯例进行监管。要创造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保持监管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预见性,坚持持续监管,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高效、透明。进一步理顺证券市场各家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能,逐步实现证券市场的统一监管,以避免由“政出多门”所造成的种种摩擦。调整监管部门职能,一方面要着眼于证券市场大发展的长远利益,避免因过于强调部门利益而妨碍证券市场发展的格局;另一方面,应分清职能边界,避免因职能边界不清而引致多头监管或监管缺位的现象发生。由于混业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主流,如何协调各金融行业的发展,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应对外来的竞争,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也是一项全新的挑战。股市的监管必须适应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逐步从分业监管转向混业监管、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有效建立起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   (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市场具有优化资源配置、融资、投资、证券定价等功能。其中,优化资源配置是核心功能,它影响着其他功能的实现与否,也决定着证券市场的效率高低。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得以建立和维持的资金来源,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只有培育和调动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热情,才是证券市场不断繁荣与发展的原动力所在。如果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尊重,就会对证券市场失去信心,证券市场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我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必须得到重点保护。首先,制定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健全的赏罚机制首先要有法可依。我们要在充实完善现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构建起我国投资者保护法律体系。其中,2006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证券法》明确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内容,在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完善相关的保护赔偿机制和强化信息披露多方面做出了重要规定。2007年底,经过两年讨论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条例》草案拟定,并进入相关核审阶段,这是对中小投资者保护进行专门立法,对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法律体系有着重要意义。为保证此类规定的有效实施,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尽快抛下为“国企脱困”服务的旧思路而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主要任务,从而激发证券市场的生机和活力。   (五)有效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   机构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中坚力量和衡量市场程度的重要因素,对稳定市场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超常规发展模式和市场制度环境的不完善,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我国机构投资者非但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反而利用信息不对称,集中自身资金、专业技术等优势,与上市公司合谋操纵股价,使市场上投机泡沫越来越重。据统计,我国上市公司中三年内平均一家公司发生过两次大型的资产重组事件,个别上市公司频繁重组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在二级市场配合股价炒作的需要、满足增发配股的要求、大股东将上市公司的资产更彻底地据为己有等。需要司法介入立案查处的先后有亿安股价操纵案、银广夏财务造假案、中科创业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等等。   为发挥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理性及其对证券市场的积极作用,第一,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参与市场投资,打破市场上“机构寡头”的垄断地位,形成市场良性竞争环境。在机构投资者数量足够多的情况下,各机构在资金、信息、专业水平等方面大致相当,促使投资机构按照统一的游戏规则运作,才能避免损人不利己,降低成本以获取收益的行为,这样,机构投资者才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第二,提高投资者机构中的个人比例。这需要投资机构充分显示其在理财的安全保障运作机制、资金规模及专业能力等方面优势,赢得个人投资者信任,同时也需要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第三,营造机构投资者成长的良好环境,推进机构投资者规范运作和法制化管理。对改革投资者结构而言,没有必要的制度保证,即使引入新投资者,受市场投资理念约束,也难以起到机构化的投资作用。在这里,当务之急仍然是健全完善的立法和执法体系。   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稳定、健康的证券市场。目前,要改变我国证券市场现状,恢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本性,提高市场的真实性和运行效率,必须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只有完善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才能加强市场的透明度、提高证券市场的内在素质。从长远意义上来讲,这也将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快速发展。